系统神学(卷肆) 基 督 论
目 录
第壹章 绪论 —— 圣道的奥秘......................................... 7
壹 敬虔的奥秘——异教的虚幻.......................... 7
贰 奇妙的神恩——基督的降世.......................... 9
叁 无量的神智——基督的位格......................... 11
肆 上帝的启示——奥秘的显明......................... 13
第贰章 基督的神性........................................................... 16
壹 绪言............................................ 16
一、基督的尊号................................................................................ 16
二、基督的属性................................................................................ 16
三、基督的权能................................................................................ 16
四、基督是上帝................................................................................ 16
贰 从基督自述证其神性.............................. 16
一、自知是神.................................................................................... 16
二、为神之子.................................................................................... 17
三、与父合一.................................................................................... 17
四、允赐圣灵.................................................................................... 17
五、三位一体.................................................................................... 17
叁 从各种见证证真神性.............................. 18
一、加百列天使见证........................................................................ 18
二、旧约先知的见证........................................................................ 18
三、施浸约翰的见证........................................................................ 18
四、使徒马大的见证........................................................................ 18
五、使徒约翰的见证........................................................................ 19
六、使徒彼得的见证........................................................................ 19
七、使徒保罗的见证........................................................................ 19
八、司提反等的见证........................................................................ 19
九、其他各种的见证........................................................................ 20
十、死里复活的见证........................................................................ 20
肆 从神的属性证具神性.............................. 20
一、圣洁............................................................................................ 20
二、永恒............................................................................................ 20
三、生命............................................................................................ 20
四、不变............................................................................................ 21
五、创造............................................................................................ 21
六、无所不能.................................................................................... 21
七、无所不知.................................................................................... 21
八、无处不在.................................................................................... 22
九、赦罪之权.................................................................................... 22
十、人类救主.................................................................................... 22
十一、敬拜对象................................................................................ 22
十二、审判之主................................................................................ 23
伍 从神的尊号证其神性.............................. 23
一、称为救主.................................................................................... 23
二、称为基督.................................................................................... 23
三、尊称为主.................................................................................... 24
四、称为神子.................................................................................... 24
五、称为上帝.................................................................................... 24
陆 从王的「先存」证真神性........................... 25
一、道成肉身.................................................................................... 25
二、从天降生.................................................................................... 25
三、源自太初.................................................................................... 25
四、自有永有.................................................................................... 25
五、预言应验.................................................................................... 25
柒 从童女所生证其神性.............................. 26
一、神性的确据................................................................................ 26
二、救主的条件................................................................................ 26
捌 从完全无罪证其神性.............................. 27
一、众使徒的见证............................................................................ 27
二、天使等的见证............................................................................ 27
三、主自己的见证............................................................................ 27
四、胜试探的见证............................................................................ 27
玖 从各种神迹证其神牲.............................. 28
一、神迹的性质................................................................................ 28
二、神迹与科学................................................................................ 28
三、神迹非邪术................................................................................ 28
四、基督的大能................................................................................ 28
五、神迹与启示................................................................................ 29
六、神迹的时期................................................................................ 29
拾 结论——神性教义之重要性......................... 29
一、生死关头.................................................................................... 29
二、重生证据.................................................................................... 30
三、三大特性.................................................................................... 30
第叁章 基督的人性........................................................... 31
壹 绪论............................................ 31
一、两大偏差.................................................................................... 31
二、人类代表.................................................................................... 31
三、属天人物.................................................................................... 31
四、人子特性.................................................................................... 32
五、神人沟通.................................................................................... 32
贰 基督人性的真实性................................ 32
一、人性要素.................................................................................... 32
二、圣经启示.................................................................................... 32
三、人性明证.................................................................................... 33
叁 基督人性的完整性................................ 34
一、超凡神迹.................................................................................... 34
二、完全无罪.................................................................................... 34
三、人类圣范.................................................................................... 34
四、联系神性.................................................................................... 35
五、新生之源.................................................................................... 35
肆 基督人性的必要性................................ 36
一、成为中保.................................................................................... 36
二、献为活祭.................................................................................... 36
三、显明神爱.................................................................................... 37
伍 基督人性的重要性................................ 37
一、不信人性之危险........................................................................ 37
二、纯正信仰之基准........................................................................ 38
三、身体复活之凭证........................................................................ 39
四、得救所凭的根基........................................................................ 39
五、新派神学的偏差........................................................................ 40
第肆章 二性之联合........................................................... 41
壹 二性联合的性质.................................. 41
一、两性乃是绝对不同的................................................................ 41
二、两性乃是绝不紊淆的................................................................ 41
三、两性乃是不相转换的................................................................ 41
四、两性乃是相联不离的................................................................ 42
贰 二性联合的确证.................................. 42
一、从单数的称谓言........................................................................ 42
二、从基督的属性言........................................................................ 42
三、从救赎的功果言........................................................................ 43
四、从对主的尊号言........................................................................ 43
五、从信徒的心理言........................................................................ 43
叁 二性联合的真谛.................................. 43
一、从上帝创造的奇工言................................................................ 43
二、从神人必有的关系言................................................................ 44
三、从「性」「位」不同的分际言.................................................. 44
四、从中保必备的条件言................................................................ 44
肆 二性联合之谬论.................................. 45
一、残缺的基督人性论.................................................................... 45
二、渐进的道成肉身说.................................................................... 45
伍 二性联合的结果.................................. 46
一、属性的交通................................................................................ 46
二、救赎的奇功................................................................................ 46
三、敬拜的对象................................................................................ 47
四、人类的救主................................................................................ 47
五、生命的源头................................................................................ 47
六、人性之升华................................................................................ 47
陆 二性联合的奥秘.................................. 48
一、虽具二性,并无二位................................................................ 48
二、主为真人,但非凡人................................................................ 48
三、虽不分离,却不混淆................................................................ 48
四、现代神学的异端........................................................................ 48
五、神人和好的张本........................................................................ 49
六、圣道超越的特点........................................................................ 49
第伍章 基督的地位........................................................... 50
引 言.............................................. 50
第一部 卑微之境.................................... 50
总 说................................................................................................ 50
壹 基督降生.................................................................................... 50
贰 基督受苦.................................................................................... 52
叁 受死埋葬.................................................................................... 52
肆 降在阴间.................................................................................... 53
第二部 尊荣之境.................................... 54
总 说................................................................................................ 54
壹 基督复活.................................................................................... 55
贰 基督升天.................................................................................... 57
叁 基督登位.................................................................................... 58
肆 基督再临.................................................................................... 59
第陆章 基督的职分........................................................... 61
绪 论.............................................. 61
壹 先知的职分...................................... 61
甲 先知职分的性质........................................................................ 61
乙 先知职分的执行........................................................................ 62
丙 先知职分的时期........................................................................ 63
贰 祭司的职分...................................... 64
甲 祭司职分的意义........................................................................ 64
乙 基督献祭的工作........................................................................ 65
丙 基督代祷的工作........................................................................ 67
叁 君王的职分...................................... 70
绪 言................................................................................................ 70
甲 基督的恩典国............................................................................ 70
乙 基督的权柄国............................................................................ 73
第柒章 基督的教义(上)............................................... 74
引 言.............................................. 74
第一部 改教以前之教义.............................. 74
壹 以贫派.......................................... 74
贰 幻影派.......................................... 74
叁 亚流派.......................................... 75
肆 亚波内利派...................................... 75
伍 聂斯托利派...................................... 76
陆 游提克斯派...................................... 76
柒 嗣子说.......................................... 77
捌 经院派.......................................... 77
玖 结论——基督论之准绳............................. 77
第捌章 基督的教义(下)............................................... 79
第二部 改教以后的教义.............................. 79
壹 改正宗的教义.................................... 79
一、教会信仰之正统........................................................................ 79
二、鉴评异端之准绳........................................................................ 79
贰 路德宗的教义.................................... 80
一、此宗教义之要点........................................................................ 80
二、此宗教义之特征........................................................................ 80
叁 改教后的异端.................................... 81
甲 苏西尼学派................................................................................ 81
乙 人性先存说................................................................................ 81
肆 新神学的偏差.................................... 83
一. 泛神哲学的基督论................................................................. 83
二. 「人神合一」的基督论........................................................... 83
三. 克奴细派的基督论................................................................... 84
四. 施来马赫的基督论................................................................... 86
五. 黎敕尔氏的基督论................................................................... 88
六. 「诸教合流」的基督论........................................................... 88
七. 结论........................................................................................... 89
第玖章 结论 —— 人类的救主....................................... 90
壹 凡俗型的基督论.................................. 90
一、新神学的根本偏差.................................................................... 90
二、新神学的虚幻失败.................................................................... 91
贰 超凡性的基督观.................................. 92
一、绝对永恒的真理........................................................................ 92
二、人类历史的意义........................................................................ 93
叁 基督超凡的确证.................................. 93
一、就其伟大的影响言.................................................................... 94
二、就其确凿的史证言.................................................................... 95
肆 人类得救的根基.................................. 96
一、人类信仰的基本........................................................................ 96
二、生死祸福的关键........................................................................ 97
三、认识唯一的救主........................................................................ 98
四、信徒荣耀的盼望........................................................................ 98
根据创世记所载,上帝创造天地万物,到了第六天才商议造人,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上帝又「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一26、28)。可见上帝对世人是何等的重视和宠爱。人在宇宙万物中,不仅有其无比的价值和地位;而且在上帝的心目中,尤为他无量慈爱的对象。不幸,由于魔鬼的试探,罪恶进入世界,人类竟悖离真神,甘愿舍弃神所赐予的公义、圣洁、智慧、福乐以及永世里与神同在的荣耀。这乃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悲剧!
人类堕落以后,既失去了神的形像,人性便由是腐化、玷污、和败坏;遂不复彰显上帝的荣耀。于是,「道高一尺,魔高千丈」,整个人类,无复有良善、仁爱、公义、圣洁、和平,种种由上帝形像而来的德性;遂令这个世界充满了嫉妒、自私、诡诈、淫乱、邪恶、仇恨、残酷、压迫诸般的罪恶。
人类犯罪的结果,地就受了咒诅(创三16一19);全世界都卧在恶者手下(约壹五19),受了败坏的辖制,失去了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八20一22);从而作了罪恶的奴仆,肢体中另有一个犯罪的律在支配他,使他不能服从上帝的律(罗七18一23)。属世的哲学家和宗教家,舍本逐末,徒斤斤于性善性恶之争,实都仅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没有窥及问题的根源。现在世界局势,日趋险恶,各国政治家、教育家、道德家乃至宗教家,一切救偏补弊的方案,革命改造的努力,不但劳而无功,而且治丝益紊。降及今日,原子战争,一触即发;人类最后毁灭的命运,实已迫在眉睫。诚如经云:「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三10一13,并参看太二四)数千年来,人类所夸耀的文明,势必即将毁于一旦!此实为世界人类,尤其负有领导责任的思想家,应根本觉悟,真切悔改,急不容缓之最后关头!
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道德经》一八章)。可见仁义(伦理道德)慧智(科学哲学),不仅为人类自负自义之表现,尤为大道伦亡之厉阶,实不足挽救末世的劫运。故人类之救法,端在去其自义与「大伪」,诚心悔改,真切谦卑;皈依基督,信奉圣道;俾能转迷成悟,弃暗就明;归真返朴,出死入生;恢复上帝儿女之自由,与神同在之荣耀。
感谢上帝,他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他在永世里,早已决定了一个完备的救世计划。人类历史,从始祖犯罪,到耶稣降世,便是一部上帝如何安排准备,救赎世人的历史。其一,在外邦的历史中,他使我们看到人类罪恶的本性,道德的堕落,以及灵性的危机;更令我们看到人类犯罪以后,要凭他堕落的本性,绝对不能再认识上帝,突破神人「中间隔断的墙」(弗二14);他们的哲学宗教,纵有许多高深的道理,也都绝对不能拯救他们,恢复他们和上帝的关系。其二,在圣经的历史中,从亚伯拉罕开始,上帝又藉着律法,先知和审判,使人类认识三大真理,一为上帝的荣威、圣洁、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知。二为人类罪性的深重与无法自救。三为人类靠着上帝的恩典,却有确实得救的盼望。
因为人类犯罪堕落以后,已发生了三种严重的后果,一为破坏了「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及与上帝正常的关系。二为失去了上帝的形像。三为受制于败坏和死亡的权势。所以,基督救世,乃有三个重大的意义:一为甘愿以死赎罪;二为满足律法要求;三为征服死亡权势。申言之:其一,乃为藉着称义,使信徒和上帝恢复正常关系——便是罪蒙赦免,成神儿女,与神和好,恢复自由。其二,乃为藉着重生,使信徒重获上帝的形像——便是内召,皈依,更新,成圣。其三,藉着永远保守,使信徒脱离痛苦死亡,承受永远基业,进入荣耀之境。从第一点说,我们当回顾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已经完成的救赎大功。从第二点说,我们当仰望天上,永活的主,在高天上帝宝座的右边,作我们的大祭司。从第三点说,我们当盼望救主再来,那时他要制服一切仇敌,把国度交给天父。
可是,这一个完备的救世计划,乃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备使我们得荣耀的。这奥秘的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是没有一个所能知道的、窥测的;乃是上帝为爱他的人预备的。乃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是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参看林前二7-10)。诚如主耶稣说:「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太一17)数千年来,所谓先圣先贤,悲天悯人,谋道创教,弘法利生;然以未获启示,未得基督,只在暗中摸索,终难认识真神,参悟真道。因此,异教信徒,无论其如何饥渴慕道,敬虔修持,终因没有认识救主,不能有得救的盼望。
除了圣经(上帝的话)没有真正的启示。一切外邦宗教,由于神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充其量,只在暗淡的微光中,藉着自然或历史,得到一些普通启示(General Reve1ation——有些神学家称为自然启示「Natu- ra1 Reve1ation」,但此名不甚确当,故用前名)。因为「道不远人」,神「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徒一四16一17)。我们既是上帝所生的,「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9)。所以加尔文(John Calvin)说:「人类秉承自然的本能,都有若干对神的认识。」然而,仅藉着普通启示,是绝对不够的。因为,普通启示,第一不能使人类获得绝对的真理;第二不能认识三位一体的真神;第三不能蒙受救赎的宏恩(关于特殊启示与普通启示,著者正拟另撰《论启示》一书,兹不详涉)。因此,外邦的祭坛和祭物,异教的哲学和艺术,都属虚妄无用,不能解决人类生存死亡的根本问题。事实证明,这些宗教,只是令人趋于迷信,甚至成为国民生活堕落的厉阶。埃及的斯芬克斯(sphinx狮身女头之像),其他各国的偶像,虽是做得庄严伟大;但它们既不能言,又不能动,正象征了他们文化衰微不进的状态。崇拜偶像的,必定陷于迷信、愚昧、不义、堕落、罪恶的深渊。诚如经云:「凡制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除了我(耶和华)以外……再没有别神。地极的人都当仰望他,就必得救。」(赛四五16-22)
异教之所以不能拯救世人,其根本原因,乃是因为没有一位神人之间的唯一中保,作他们的救主。神学家巴文克氏(Herman Bavinck)说:「孔子、释迦、谟罕默德,虽是奉为儒释回各教的教主;但是即使没有其人,抑或代以他人,各教仍能照样存在(著者按:好比一个学会,他们的会长换了或死了,学会还是存在),因为他们只是信奉他们的道理和教义(著者按:例如佛教,乃是一种无神的自救教,他们甚至称佛陀是『乾屎撅』;说了佛号,应即漱口!)。基督教即完全不同,因为基督教不是一些牖民劝世的空洞道理和主观幻想的哲学体系;耶稣基督,他乃是基督教的本身。如果没有耶稣其人,和他为世人完成救赎的恩功,则便没有基督教的实际(著者按:主耶稣基督,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他死而复活,现仍为教会元首,还要再来)。质言之,基督不是指示得救的道路,而他本身就是得救的道路。」所以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一四6)在拿破仑时代,有一个革命首领对一位法国主教,名叫戴伊朗的(Talleyand de Perigoard)提出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创立一个宗教?这位主教说:如果你想创立一个宗教,你必先到巴黎去向众宣示,你要被钉十字架。不但如此,你并且要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到那时你或者有资格创立宗教。这位革命首领至此便哑口无言,废然而返!因其纵有视死如归之勇气,却绝无死里复活之大能也。这个故事,正可喻道,足令世人明白基督教和凡俗宗教彼此不同的特点,尤可证凡俗宗教之虚空与无望。(关于宗教的意义,以及各教之得失,作者已另撰《总体辩道学》卷参一书,限于篇幅,兹难深论。)
平心而论,异教信徒,确也渴想寻求上帝、道路、真理和生命,但是他们既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他们只是在暗中摸索,因此他们所想像的,所高谈阔论的,所谓上帝、道路、真理、生命,只是变成了他们虚妄的思念。「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1一23)诚以上帝的灵质、本体,和存在,是绝难由人类有限的智慧加以理解的。上帝是伟大无比,难于限量的;受造之物,绝对不能直接地和完全的理解他,窥测他。人类的心智,对于上帝的本体、特质和属性,既无由窥测理解,于是便乞灵于各种有形的偶像来表达没有形像的上帝,并且迷信,以为当他们对这些偶像默想的时候,他们便可和神交契。这便中了魔鬼的诡计,使世人沉沦在偶像崇拜的罪恶里面,而无由自拔。
尤有进者,上帝乃是全然公义圣洁,绝非罪人的心眼所能认识的。当以赛亚「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荣光充满全地!」便说:「祸哉!我灭亡了!」(赛六1-5)而且上帝是个灵(约四24),必由一位代替上帝本体真像的来表明他。但这却不能出诸人类虚妄的办法或幻想,必由上帝无限的智慧,所定的计划,使那「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并「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五23)这一位表明上帝的,便是主耶稣基督。「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一3),「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3-9)。于此可见,那超越人智的关于上帝的真理,乃都以主耶稣基督为根源。人类信奉的道理,如果离开了和主耶稣基督的关系,必完全归于虚空,便如无根之木,必形枯干,没有生命。
使徒保罗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三16)。世人所以对于基督教格格不入,不易领悟,不肯信奉,其根本症结,乃在没有认识这个敬虔的奥秘,只求属血肉的指示,不信上帝的启示,以是终在暗中摸索,此乃一切异教之空虚,和异教信徒莫大之悲哀!愿神本其无限的怜悯,照亮他们的心眼,俾能认识这个伟大敬虔的奥秘,同作上帝的儿女。
基督乃是一个奥秘,既非人类用其高深的理智所能了解,亦非人类凭其直觉,可加揣摩;这乃是上帝的启示,完全是上帝所赐给人类的不可思议的恩赐。基督不是属血肉的人所能认识的。主耶稣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太一一27 )。当主耶稣基督到该撒利亚腓立比境内,问其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太一六13一16)。彼得这一个简单的答复,实在把关于耶稣基督的位格与任务的真理,完全表明,可说扼要中肯,一语道破。所以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一六17)。
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乃是上帝智慧、恩典和权能的最奇妙和最荣耀的表现。这乃是人类重生得救的根基,亦是不可言说的、不可测度的敬虔的奥秘,绝非人类智慧所能了悟理解。耶稣基督乃是基督圣道之根基,及其命脉之所系;亦是基督圣道特殊的荣耀,及其所以和其他世俗的自然宗教不可比拟的特点。一切世俗的自然宗教,当然也想探求宇宙人生之奥秘;但是人类穷其一切的幻想,结果只是捕风捉影,水底捞月。唯有得着这奥秘的,才能使其心志更新,臻于属天属灵的崇高之境,而恢复人类已经失去的上帝的形像。
人之大患,乃在迷信「人本主义」,以「人为衡量万物之尺度」(卜洛大哥拉「portagorao,480-410B.C.」之名言,不知误尽几多苍生!)逞其私智,坐井观天,强以「有限」来衡量「无限」;以「人智」来比拟「神智」;以为一切可信之事,必须人智所能理解。于是便自毁其对于敬虔奥秘的信心,动摇了基督圣道的根基。他们以为仅凭圣经里面的启示,不足令人信从,使人得救;而必求启示能为理智所了解。这无啻以凡人来考验上帝,以理智来代替启示。这种高傲的心理,其实乃由于人类对神对己之昏味无知,其结果不仅使人类宗教,日趋堕落,且复摧毁了人类对于一切福音奥秘真理(例如「三位一体」的上帝观,和「道成肉身」)的信心。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二14);所以他们对于高深的哲理、新奇的学说,便趋之若骛;对于得救的智慧,和属灵的奥秘,或则掉以轻心,不加虚心研究;或则深闭固拒,认为荒谬愚拙。于是便有人用他们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把他们掳去(西二8),做了科学哲学的俘虏。(关于此义,另详拙著《人文主义批判》。)
基督乃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而上帝一切至善至圣的特性和荣美,也无不藉着基督彰显出来。他是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主,我们藉着他的宝血,得以除去死行,涤除罪恶;乃是我们得救成圣独一的救主。凡信奉他名的人,对于这敬虔的奥秘深信不疑,持守坚定的人,便能清清楚楚,确确实实地经验到被神祝福的奇妙恩惠和功效,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并且日肖基督,荣上加荣,变成主的形状。(林后三18)。
基督降世,乃是上帝奇妙的恩典。人类自始祖犯罪,叛离真神以后,乃陷于一种绝对无法自救的境地。主耶稣基督,本其无限的慈爱,为着拯救世人,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唯独这样,他才能站在人的地位,担当律法的咒诅,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因为唯有一位具有真正人性的中保,才能受难受死;同时,也只有一位具有真正神性的救主,才能使他的受难,有无量的代价。主耶稣基督降世的目的,乃是要「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二14一17)。
主耶稣基督,他从亘古到永远,乃是上帝。他降世为人,只在世界历史占一个短暂的时间。他之降世,乃是由其自愿,本其无限的慈爱。他死在十架,拯救罪人脱离罪愆和罪恶的权势,其终极的目的,乃是为上帝的荣耀。保罗于此,有最完善的说明,他说:主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又说:「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又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4)。
关于加拉太书四章四节的经文,正统神学家华斐德博士(Dr.B. B. Warfield)曾加注释,略谓:基督降世的整个任务,乃是要履行上帝救世的永远计划,他原为神子,他原与神同在,乃被差遣降世,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之下,成为人的样式。但他的降世为人,并非是他生之始,亦非因此停止他为神子。他虽被差遣降世,为女子所生;但他仍为至高的上帝,不过取得了人性,成为真正完全的人而已。我们虽见他有完全的人的样式,他却仍有完全的神性。所以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他在地上,乃是神向世人「显现」(Epiphany,意云上帝显身,提后一10)。他虽是真正的人,却仍是我们「至大的上帝」(多二13)。
道成肉身,不仅使上帝的救世计划,得以完成;又可使上帝对世人的启示,臻于完全。在旧约时代,上帝是藉着先知宣示:(1)他的本性,(2)人类的罪恶和失丧的境况,以及(3)他救世的计划。但在新约时代,上帝便在基督里亲自住在我们中间,并且藉着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把他的本性和救世的计划,对世人作最显明的完全的启示。易言之,基督降世,便是那位创造天地万物的全能至尊的上帝,已实实在在地亲自来到他所创造的世界。所以神学家梅钦博士(Dr. Machen)曾说:「当我们仰望主耶稣基督,我们便已实实在在地亲眼看到了真神。这乃是『道成肉身』的奥秘。我们可凭我们的肉眼,确确实实地看到那位从来没有人看见的上帝。天下还有比这更奇妙的事吗?天下还有比这更大的恩典吗?」
于此可知,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对人类最完备的启示。不但此也,他还要继续在天上,和在地上给我们启示。因为他在道成肉身中所取得的人性乃是永久的;他复活以后,仍是带着人性,他升天以后到他父那里,也是带着人性。他在拔摩岛向约翰显现的时候,乃是以「人子」的方式(启一13)。司提反临终时看到天开了,看到站在上帝右边的,也是「人子」(徒七56)。所以,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并非上帝「暂时的显身」(Theophany),而乃是永远的道成肉身。在旧约中,记载着许多人看到上帝的「显身」,如亚伯拉罕(创一八1一33);如雅各(创三二24一30);如摩西(出二四9一11,三四5-6);如约书亚(书五13一15);如参孙的父母(士一三2一22);如以赛亚(赛六1-5);如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但三24一25);……那都是暂时的。但是,「道成肉身」,并非上帝「暂时的显身」;而乃是他在伯利恒降生成为一个婴孩。他在世三十三年,虽神人二性,互相联合,但是他的神性,却时时藉着他施行神迹表现出来;尤其在他登山同彼得。雅各、约翰变形的时候,更显出他神性的荣美;只是他向一般世人表现的人性,乃多过他的神性。(以是一般没有重生得救的属血气的自然人和有名无实的新派基督徒,只是凭肉体认基督,否认他的神性,以为他仅是一个完人。)当他复活和升天的时候,他所表现的荣耀,由于人神二性的联合,实在超越神奇,不可思议。但这却又绝对不是神话,而却是他用许多的凭据,经四十天之久,向他的使徒和许多加利利人活活显现的事实(徒一3-11)。
所以,基督教不是寻常的牖民劝世的自然宗教,而乃是上帝藉着主耶稣基督向人类直接启示的救世圣道。其所与凡俗的自然宗教不同的特点,乃在其「道成肉身」的真理。约翰以是一再强调「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壹四2-3)。于此我们应当认识,「道成肉身」,实为基督福音之精髓和根基。而基督教之真伪和存亡,亦可以是否信奉这一个基本教义为鉴别衡量之尺度。易言之,凡是否认「道成肉身」的真理,和主耶稣基督之神性的所谓「基督徒」,如现代派(Modernism)和开明派(Liberalism);如神体一位论派(Unitarianism)和基督教科学派(Christian Science,一称神医派)等等,都是应受咒诅的异端!
上帝作为的奇妙及其智慧的高深,绝非人类所能窥测。基督何以成了肉身,取了奴仆的形像,来到世上,此中奥秘的道理,我们只有向全知全能的上帝敬拜感恩,却不能用我们有限的理智来妄加窥测。我们只能和保罗一同敬服赞美说:「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一一33一36)
关于救恩的真理,福音的奥秘,众先知乃是靠着天上差来的圣灵,得了启示,才能传讲;我们不应自以为聪明,用我们无知昏昧的心来妄加测度;只能就他启示给世人的,来虚心追求,诚心接受。欧文约翰(John Owen)在其名著《基督荣耀的奥秘》(The Glorious Mystery of the Person of Christ)一书中尝作严重的警告说:「那些未蒙福音光照,永远要沉沦在黑暗地狱中的失丧的灵魂,虽是心地刚硬,不肯相信;但是上帝无量荣耀的智慧,对于因信得救蒙福之人所得的果报,及其满有荣光的大喜乐,终必传报到地狱。那时那些坚拒不信、永远灭亡的灵魂,却终不能再『充耳不闻』;他们虽不明白,却是无法否认」!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所描写的那位在火焰里痛苦万状,向亚伯拉罕哀号的大财主,便可作一切拒绝神恩、不信福音者的殷鉴!
自从罪恶进入世界,我们那原来圣洁的上帝的形像,便遭毁坏;从此人类不但被剥夺了永远与神同享的福乐,并且丧失了重新恢复这种地位和福乐的能力。不但如此,由于罪恶的侵扰,人类不复能遵行上帝的律法,遂使上帝用其无穷智慧所创造的至善至美的,万物和谐的世界,根本改观,完全失去上帝的荣耀。上帝为满足其公义的要求,唯一的办法,自当按照人类的罪恶,加以应得的制裁和处罚。果真这样,世界人类势必永远沦亡。但是,上帝本其无限的慈爱,却又不愿一人沉沦,而愿万人悔改。在这种情况之下,上帝究用何种方法,才能使他的公义和慈爱,均得兼顾,使人类恢复原有上帝的形像,使神得到荣耀呢?
最简单的答案,当然是要人类服从上帝。但这乃是绝不可能之事。因为,一则,人类因其犯罪堕落的结果,已经完全失去其服从上帝的能力,因为人类服从上帝的能力,乃寓于其原有的上帝形像之内,而这已因犯罪而失去。伯拉纠派(Pe1agius)以为人类可以自救,这种道理,正仿佛魔鬼的试探,使人以为悖逆上帝以后,便可得到新的亮光和智慧(参看创三5)。魔鬼说:「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这显然是最足诱惑世人的严重的异端。而一般道学家徒凭存心养性的工夫,明心见性的幻想,以为这样便可「止于至善」,「天人合德」,实和伯拉纠异端,异曲而同工。二则,事实上人类犯罪以后,其生命已和上帝完全脱离关系;并且与神为敌,甘心背道。他们非但没有行善的能力,而且尤无行善的心愿。易言之,人类堕落以后,既已没有丝毫对神的爱心,自根本无从发生皈向上帝的心愿(以是佛教信徒之「迥向发愿」,终必归于虚空!)。退一万步言,纵使人类能够行善,仍难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因为我们的义,在神面前,乃是污秽(参看赛六四6)。何况行善乃是做人的本分,绝不能藉行善来抵消以往的罪恶。尤有进者,数千年来,撒但一贯的恶计,乃是要叫人类自负自义,认为人性本善,有行善的能力,有自救的办法,从而藐视上帝荣耀的智慧和救赎的恩典。
人类既不能自救,然则,人类究竟如何才能免受永刑的痛苦,而恢复其原有的上帝荣耀的形像呢?我们须作更深一层的探究,从上帝无限的仁慈和智慧中得到解答。
第一,人类复兴的条件,必须作在人的本性里面。经云:「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4)又云:「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耶稣基督)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林前一五21)。我们要从灭亡中、罪恶中救赎出来,这救赎的工作,必须作在我们本性——那犯罪的本性里面。所以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必须是成了肉身来的(约壹四2);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取得我们一样的本性。这便是上帝救世的无限仁慈和智慧了。
第二,那复兴的本性,必须出自人类始祖同一个本源。所以,福音里面,描述耶稣基督——人类救主的家谱,不仅追溯到亚伯拉罕,而且追溯到亚当;这乃表明我们救主,乃是同出一个本源,具有人类同样的本性。所以圣经里面关于救世福音最初的启示(即所谓「预表福音Protevangelism),便说那位救主应是「女人的后裔」(创三15)。希伯来书又说:「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二11)。
第三,救主虽也成了血肉之体,和我们有一样的人性,但却没有我们的罪性。因为,他的降生,非同普通人类,出于自然的程序;他乃是出自至高者的大能,由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
以上三点,只是说明救主的人性;但是,倘使救主仅是一个寻常的人,仅仅具备人性,则救赎工作,仍是无法完成。因此,我们还要从另一方面来探究。我们的救主,不仅具有真正的人性,同时又具备真正的神性。这乃是一个敬虔的奥秘,亦是我们信仰之基本。
第一,救主必须是真人,又须是真神。基上所言,欲求人性之复兴,人类得救赎,其先决条件,必须顺从上帝,遵行其律法,以更大的荣耀归于上帝。担任这项救赎工作的,必须具备神性,使他的顺从,具有无量的价值和功果。
第二,一个普通人的顺从,充其量,只能对其本身有益,绝对没有救世的功能(释迦虽号称积「无量功德」;但其临终遗言,却嘱门徒,须求自救)。救主的顺从,则不是为他自己,因为他原来乃超过律法,他的顺从,乃是为补赎人类的悖逆。救主耶稣,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乃是自己卑微,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而且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要拯救罪人。
第三,人类的复兴,必须恢复到人类没有犯罪堕落以前的境地和尊严。儒释道各家的存心养性,明心见性,修心炼性的工夫,都是想回到这种境地和尊严的企图。殊不知一切受造之物,都服在虚空之下,受了败坏的辖制(罗八20),所以他们「人天合一」(儒)、「立地成佛」(释)、「归真返仆」(道)的心愿,毕竟只是归于虚幻。于此,人类应根本觉悟,一个寻常受造的人,绝难重行恢复其已失的荣耀的境界。那能救赎人类,复兴人类的救主,必然是,而且应当是真神。
基上而观,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乃是真人又是真神,这乃是上帝无量的智慧,伟大敬虔的奥秘,绝非人智所能窥测的。关于此义,当于以下各章,分别详论。
上帝的荣光,不是凡人所能轻易逼视的。所以神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三三20一23)以赛亚先知见了上帝的荣光,便说:「祸哉!我灭亡了!」(赛六1-5)关于圣道的真谛,主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一六12)所以基督的奥秘,上帝并没有忽然向世人完全显明,好像在黑暗的午夜,突然显出强烈的日光,使人觉得闪耀夺目;又如眼科医生,施行手术以后,不令病人立刻见到强烈的光;而乃是藉着众先知,多方多次,晓喻列祖,逐渐启示,直到人类悟性,可以接受全部的真理。兹特从旧约到新约,把关于弥赛亚的启示加以简单的叙述(以语其详,著者正计划专撰《论启示》一书)。
关于弥赛亚的来临,上帝救世的应许,最初记在圣经中的,乃在创世记第三章。当始祖犯罪以后,上帝便立刻咒诅撒但;在这一个咒诅中,便已有救赎的应许:「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她的脚跟。」(创三15)「女人的后裔」,便是指救主而言;「要伤它的头」,乃是指救主最后胜利,胜过黑暗的权势。这一段记载,学者称之曰「预表福音」(Protevangelism)。我们在这里,已经得着启示的亮光,知道救主的人性和神性。「女人的后裔」,这乃明示他的人性。在上帝和撒但,光明与黑暗两种权势斗争之中,那最后的胜利,要伤撒但的头,这当然又证明救主的神性。
其次,在创世记第二十章十八节,又记载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说:「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这不是泛指一般的后裔而言,乃是特指基督一人而言。上帝的应许,并不是指着亚伯拉罕的众子孙,乃是特指「『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万国都必因他得福(加三8、14、16)。这里所称的福,以及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乃是指救赎的应许而言。所以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他的日子,既看见了基督,就快乐;我们的主也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6一58)。这又可证明,那所预言人类要藉他得救的那位,「女人的后裔」和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真人又是真神。他不能作亚伯拉罕的后裔,除非是真人;他不能作人类的救主,除非他是在亚伯拉罕以前自有永有的真神。
其三,在申命记第十八章十八至十九节,我们又看到上帝藉着摩西所作的显著的预言。在撒母耳记下第七章十二至十六节,我们又看到神给大卫王极大的应许。这个应许,在所罗门王身上,已经看到其应验的端绪;而到了救主降生的时候,才完全应验(太一1;路一32一33)。希伯来书的作者,复在一章五节;把神在撒母耳记下第七章十四节对大卫王的应许以及诗篇第二篇七至八两节,特别应用到基督身上。在同章八节,又把诗篇四十五篇六节应用在基督身上。大卫被圣灵感动,曾称他为王;这些话,到后来便完全应验(参看太二二41-44)。诗篇一百篇,描写他为再来之王;诗篇九十六篇,复欢呼赞美,歌颂耶和华作王,要用公义审判世界,统治万邦。
其四,以赛亚书对于弥赛亚的预言,尤有丰富的内容。(1)关于弥赛亚的兆头:「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于,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马太福音记载耶稣降生说:这是先知预言的应验,并对「以马内利」加以解释,说是「上帝与我们同在」,这乃是上帝藉着人的肉身显现(太一23)。(2)在九章六、七两节,一方面清楚表明了耶稣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一方面又宣告他的政权乃建立在公平和公义之上,且必治理全地,直到永远。在十一章又用象征的笔法,描写弥赛亚统治的黄金时代,那时和平、公义,必战胜强暴,得到最后胜利。以赛亚书十一章四节和启示录十九章十五节,前后呼应,不约而同;这便叫我们无可否认,以赛亚和约翰,乃显然在描写同一个人。(3)三十五章五至十节,预言基督所行的各种神迹,正是以后主耶稣答复施浸约翰门徒的话,证明他是行这些神迹的弥赛亚(太一一4-5)。(4)在四十二章一至七节,以赛亚预言他要在地上设立公理,特别提到他要作外邦人的光,将公理传给外邦,这便是以后福音时代的特征。在四十九章六节,又作同样的预言。这和路加福音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节,西面称颂上帝的话,前后相符,完全一致。在使徒行传中,保罗又特别提到这项应许,说他要施行救恩,直到地极(徒一三47)!(5)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说得最详细最逼真的,大家都知道是在五十三章和五十二章十三至十五节。从这里,使我们又可以明显地看到一个真理,便是基督为罪受苦,乃是义的代替不义的,这乃是世人罪蒙赦免,得蒙救赎的唯一根据!(6)最后在六十五章十七至二十五节和六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我们又可看到在新天新地中上帝国度的荣耀。这乃是救主工作完成的结果,那时天国的福音,必传偏天下,世界人类,必转向公义。
其五,耶利米也有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从第二十三章五、六两节来看,那时使上帝子民复兴的:(1)乃是大卫的后裔;(2)乃是一位君王;(3)他的国度不是建立在政治军事的力量上面,乃是建立在智慧、公平和公义之上;(4)他被称为「苗裔」,这个名称在以赛亚书中,乃是特指弥赛亚说的;(5)他的统治,必使天下安享太平;(6)他是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在三十三章十四至十八节,又作同样的预言,宣告他的君王和祭司的职分,必藉公义的苗裔的工作,永远建立。
其六,在但以理书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四节,预言在弥赛亚国度来临之前,有四个世界帝国;但是他的国度必灭绝一切国度,存到永远。
其七,在弥迦书五章二至五节,有一个著名的预言,便是宣告救主要降生在伯利恒。关于这段经文,神学家霍祺博士(Dr.Charles Hodge)曾加注释,略谓:「弥迦先知预言那位生在伯利恒的救主,乃是:(1)以色列(所有神的子民)的统治者。(2)他虽为女人所生,降世为人;但他却在亘古之始,即已存在。(3)他的统治,乃是上帝能力威严的运行;他的政权,必彰显上帝的属性和荣耀。(4)他的权柄,必统摄全地。(5)他统治的结果,必使地上有真正的和平与完美的福乐。」这一段经文,犹太人也都熟悉,弥迦预言,在马太福音二章四至六节,完全应验。当希律王查询基督生在何处的时候,祭司和文士,便立即引证弥迦书五章二节答复他。
其八,在撒迦利亚先知书中,救主被描写成:(1)是一位君王。「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的骑着驴,就是骑着驴的驹子。」(九9)这在马太福音二十一章一至十一节完全应验。(2)他的权柄要普及全地(九10)。(3)他要为三十块钱被卖(一一12一13);这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十四至十六节;完全应验。(4)本书复预言犹太人撇弃救主的结果,上帝要大发烈怒;犹太人要遭受莫大的苦难和凌辱,且要飘流万国(七13一14)。(5)上帝「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且许多人也要悔改,皈向救主(一二10)。这已于使徒行传二章二至四节一部分应验。(6)最后又预言他的国度必定得胜,他「必作全地的王。」(一四9)
最后,玛拉基先知也预言他和平公义统治的结果,无论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要因他得福(参看一11,三2-5、11一12,四2-3)。在本书,亦即旧约最后一书,结束之时,又预先指出,必差遣先知以利亚来为弥赛亚开路(四5-6),这于四百年后,果然应验,便是施浸约翰为主预备道路。(太三1-3,一七10一13〕
综上以观,旧约自始至终,已一再很清楚地预言弥赛亚要成了肉身来到世界,作我们的救主。从上帝藉着众先知一贯的启示中,使我们知道我们的救主耶稣:(1)一方面他乃是一个真人,是为女人所生,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犹大的支派,一个像摩西的先知,出于大卫的家;他被人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为童贞女所生,生在伯利恒小城;谦卑、柔和;且有施浸约翰为他开路。……(2)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他又是真神,乃是至大的上帝,要施行上帝的特权,接受人和天使的敬拜;为着证明他是真神,他又施行神迹,医病赶鬼,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得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他乃是得胜的君王,他的国度要遍及全地。不过先知的启示,各有不同的特点,或则特重其人性,或则特重其神性;我们应当兼顾并重,不可顾此失彼。总之,旧约里面,关于救主的预言,在新约里面,都已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应验。这可从他的降生,他的教训,他的神迹,他的受死复活,他的救赎工作,以及他所建立的国度,得到充分的证据。
全部旧约圣经所记,无非都是耶稣的见证,都是救主的预表。例如:「始祖犯罪,神即为制经羔羊流血为遮盖罪身的『皮衣』(创三21);亚伯献祭,蒙主悦纳,靠着称义的『羔羊』(创四4);挪亚所造的「方舟」(创六 18);迎接亚伯拉罕的『麦基洗德』(创一四17一21);顺命至死,被献在祭坛的『以撒』(创二二9一12) ;代表以撒受死,挂在树上的『公羊』(创二二13);雅各所见顶天立地,有上帝使者上去下来的『天梯』(创二八ll一13);领以色列会众出埃及的『摩西』(出三10;参看申一八15);以色列会众在旷野每天的生活靠着那由天而降的『吗哪』(出一六 13一35);在旷野被击打流出活水的『磐石』(出一七6-7);在西乃旷野按照山上样式所造的『会幕』,并会幕的一切祭礼器具(出二五,三一);作大祭司的『亚伦』(利八1一35 );大赎罪节所献的『羔羊』(利一六6一10);亚伦发芽的『杖』(民一七8一10);被挂在杆子上的『铜蛇』(民二一8-9);领会众进迦南的『约书亚』(书一1-3);以及合神心意的『大卫王』;作平安王的『所罗门』;三日三夜在大鱼腹中的『约拿』」……凡此种种,都为著例。他当着门徒和敌人的面,指着犹太人的经典,对他们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6一39)在他复活以后,升天以前他又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四44)。因此我们要认识基督的奥秘,明白上帝的启示,便要用属灵的眼光,不可再像以色列人把帕子蒙在心上,也不可如新神学家,随从浮俗的世智,人间的遗传,以及所谓时代的潮流。何况那蒙蔽心眼的帕子,早已在基督里废去了。只要我们全心皈向主,便能立刻敞着脸,在圣经里认识基督的奥秘,如同从镜子里返照出来,看见主的形像和荣光(林后三13-18)!
基督乃是真神,圣经里面已有明白的教训,一加分析,便可了然,绝无庸疑。
一切上帝的尊号,都加给基督。他称为上帝,至大的上帝,大能的上帝,超乎万有之上的上帝。他是耶和华,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一切神的属性都归给基督。他是无所不在的,无所不知的,全能的,不变的,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他圣洁公义全然可爱;为一切受造物——人类和天使敬拜的对象。
基督不仅有上帝一切的尊称和属性,并且又有上帝一切的权能。他是创造宇宙,支持宇宙,统治宇宙的主宰。万有「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他是我们皈依、敬爱、信靠的对象;一切天使和人类的行为和品德,都要向他负责。我们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他的名,藉着他感谢上帝(西三17)。他要我们尊敬他如同尊敬父(约五23);相信他如同相信父(约一四1)。他呼召凡劳苦担重担的人,都可到他那里去,他就使他们得安息(太一一28)。他又应允赦免他们的罪,赐给他们圣灵,在末日叫他们复活,使他们得永生;凡上帝所应许的,他都可以应许;上帝能作的,他也都能作。
基督不仅有上帝的尊称、属性和权能,而且他本身就是上帝。他公开宣称,他与父原为一(约一¦30);人看见了他,就是看见了父(约一四9)。他和上帝,本是一体。「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一1)他从亘古之始,直到永远,便是信徒的上帝。
兹再进而把各种有力的见证,分别辅述,以证主耶稣基督的神性。
主耶稣神性最重要的证据,乃是他自己的见证,他自知他就是上帝,他对反对他的法利赛人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八14-18)倘使他不是真神,则他必是一位大言欺世的骗子,或神经失常的疯子,断不能为世人所信从而敬拜。圣经的记载,使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他就是上帝。其一,他自称有神的属性:他有永生(约一七2-3);他无所不能(约一四14;太二八20);无所不知(太一一27);无所不在(太一八20,二八20 ;约三13)。其次,他自称有神的特权;他应受敬拜(太一四33),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能行神迹(太一一4-5,一四19一21,一五30一31;路八41-56,九1-2;约一一40一44);有赦罪之权(太九2-7;……);为末日审判者(太七21一23,一三41-43,一九28,二五31-46;可一四62;路九26,二二69一70)。
主耶稣基督自己的见证,至少可从他十二岁时说起,当他父母回到耶路撒冷去找他;他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路二50)他这句话,当时虽令其父母不明白,但却是他的教训的根本道理。因此,在恶园户的比喻中,他自比他是承受葡萄园产业的儿子;这是表明他的地位身分,乃是高过一切先知(太二一33、45)。其次,在他为门徒的祷告中,他求父使他和父一同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同父所有的荣耀(约一七5)。复次,当他受审公开答复大祭司的时候,他公然承认他是上帝的儿子;并说:「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二六63一65,并参一○32一33,一六17、27)
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所记载的主耶稣对门徒所讲的话,乃完全是上帝讲的话。他在十四章开始时,便吩咐他的门徒要信他如同信父。他宣称要到天上去为他的门徒预备住处,并应许必再来接他的门徒到他那里去。他说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又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又说凡恨他的,便是恨他的父。凡父所有的,都是他的。他又宣称,他是生命之源,信徒要常在他里面。他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又离开世界到父那里去。他和父原为一。
他一再应允赐圣灵给他的信徒,在他受难以前,他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一四16一17)在他复活以后,升天之前,他又说:「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四49)「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他的应许,在五旬节果然应验(徒二14)。这尤为主耶稣基督神性之有力见证。
当他复活以后,升天之前,吩咐门徒往普天下传道之时,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关于这段经文,神学家华斐德(Dr.B. B.Warfield)加以注释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这乃是说他是无所不能的。当地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那便是说,他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当他吩咐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那便是宣告他自己便是三位中之一位。他并未说,奉父、子、圣灵,诸名(Names),这是证明上帝只是一位;亦未说“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Son and Ho1y Spirit”。仿佛父、子、圣灵,是一位:而是说“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1y Spirit”,在每一位前有一个冠词“The”,这当然乃是说父、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Trinity)。
在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加百列天使对马利亚说,她要在没有出嫁以前从圣灵感孕,生一个儿子,「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这种地位和使命,当然只有上帝才配承当。并且他要「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这一种使命,也只有上帝才能担任。所以天使回答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
主耶稣的降生和使命,旧约先知早已作各种预言,而且都一一应验在主耶稣基督的身上。马太福音的特点,是特别着重记载耶稣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马太屡次引用旧约的话,以证明先知预言的应验。例如,他记耶稣降生有一段话说:「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太一22一23)
施浸约翰在约但河外伯大尼作了见证以后,次日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浸,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浸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浸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约一29一34)
关于上述施浸约翰的见证,马太福音第三章,有更详细逼真的记载,说:「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浸。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浸,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他。耶稣受了浸,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参看太三章)
约翰福音开宗明义,即明确宣示主耶稣的神性,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这就是上帝。」(一1)并说主耶稣降世的任务,便是要把「从来没有人看见的上帝,向世人表明出来。」(一18)「太初]二字,即表明他是造物主,所以说:「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一3)神学家华斐德氏说:「从亘古之初,道已存在,而且与上帝同在。一方面,他虽与上帝有所区别,但同时又和上帝完全相同,所以说,道就是上帝。因为永主的上帝,只有一个。从『道与上帝同在』说,我们虽可把他和上帝在位格上加以区别;但是从『道就是上帝』说,他却又和上帝是一体。」约翰又特别强调主耶稣基督本身就是上帝,乃是成了肉身来的,凡是承认这真理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否则就不是出于上帝,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一14 ;约壹四2-3)
当主耶稣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耶稣便对他说:「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一六13一17)照使徒行传的记载,彼得和其他门徒奉了主耶稣基督的名,便施行各种神迹,使瘸腿的行走,使残疾的痊愈,以及赶鬼医病,(参看徒三6,四9-10)这当然又是主耶稣神性之明证(从神迹证明主耶稣的神性,另详下文第九节)。
保罗书信,也一再地而且一贯地训示我们主耶稣的神性。他悔改归主以后,便立刻到大马色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上帝的儿子。」(徒九20)他在歌罗西书信中称「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一15)又说:「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往基督里面。」(二9)在哥林多后书中说:「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五19)在罗马书中说: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九5)在腓立比书中说:「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所以上帝将他升驾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二6-11)
「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主)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当他被众人用石头打死的时候,便呼吁主接收他的灵魂(徒七55一59)。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一3)希伯来书中所称的上帝荣耀的光辉,约翰在启示录中描写圣城耶路撒冷时,有一个对照的说明:「那城内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二一23)这里「上帝的光」和「羔羊的灯」,乃是一种平行的笔法,二者乃属同义,实在系指一物,这显然证明基督就是上帝。
除了新约作者和使徒的见证以外,还有罗马的百夫长和一同看守的人,也异口同声见证他的神性。当主耶稣大声喊叫气断的时候,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的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对面的百夫长就说:「这人真是上帝的儿子。」(参太二七50一55 ;可一五37一39)更奇妙的,甚至连极其凶猛附在人身的鬼也喊着承认他是:「上帝的儿子」(太八28一33)。
耶稣从死里复活,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见证他的神性。这乃是基督圣道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无可比拟的唯一特点,也是基督信徒的有福盼望!他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一○18)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一25)他常常告诉他的门徒,他要从死里复活。(参看太二○19,二七63 ;路一八33,二四7;可八37,九31,一○33)。保罗把主的复活,作为他神性的有力证据(罗一4);甚至怀疑不信的多马,也因此承认他是他的主和他的上帝(约二○24一29)。
在新约里面,我们看到有很多神的属性,都归与基督。而从经文的语气来论,这乃是专属上帝的特性,绝对不能适用到其他受造之物。这又具体证明主耶稣基督不是像浮俗的学者所理解的以为他是一个寻常的凡人或完人;而乃是至圣至善,全智全能的上帝。兹析论之。
「你是上帝的圣者,」(约六69)「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保罗称他是「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一3)他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七26)主耶稣自己说:「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并反诘其敌人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29、46)甚至污鬼也大声喊着说:「我知道你是谁,乃是上帝的圣者。」(路四34)
「太初有道。」(约一1)「他在万有之先。」(西一17)主耶稣自己也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8)他在祷告的时候说:「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一七5、24)在弥赛亚的预言中,称他是「永在的父。」(赛九6)又称:「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参看启一8、12一18)。
「生命在他里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复后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参看约一4,五24-26,一○18,一一25,一四6)
「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一三8)「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诗四五6)「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来一11一12)「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你的诚实存到万代,你坚定了地,地就长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你的仆役。」(诗一一九89一91)「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二四35)时人受进化论和一切异教之风动摇,以为基督圣道,乃至神的观念,也应随时代潮流而改变,显系一种离经叛道的邪说。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约一3、10)。「万有都是靠他造的……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 ;参看来一3、8、10 ;林前八6)。宇宙万物,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以及我们人类,都是藉着他而造,并靠他而存。他常用他的权能托住万有,维持秩序,使宇宙不致紊乱;日月行星,都各有他的轨道。他是首先,是末后,是始是终,万物都本乎他,最后要归给他。无论是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都是为他而造,他们一切的运行作为,都是以完成他最后目的为指标。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二八18)。「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太一一27)。「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2)。「他……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在弥赛亚预言中,说他是:「全能的上帝」(赛九6)。他并有能力叫死人复活(路七14一15 ;约一一43)他曾实实在在的宣告,到了时候「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8一29)。神学家霍祺博士说:「凡上帝能赐给我们的,主耶稣亦能赐给我们;上帝所能应许和赐给我们的,绝不会比主耶稣所应许和赐给我们的更多更好。主耶稣是万福之源,是生命之主,倘使他非全能的上帝,那是绝不可能的。」
「他知道万人」,他的门徒曾对他说:「我们晓得你凡事都知道」(参看约二24,六64,一六30,一八4)。「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3)。「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他预知将来;他预示他的死,他的复活,他的再来。整个世界的历史,都像一幅图画,在他前面展开;在他没有过去、未来,凡事都是在他眼前。举凡其门徒将来的事工,撒但最后的灭亡,上帝国度的胜利,从地上到天上,今世到永世,上帝和世人,一切的事都清清楚楚地摆在他的面前。
他不仅从前与上帝同在;现在仍是和上帝同在;他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他和上帝乃有永不分离的关系(参看约一18,三13)。关于此点,加尔文曾加论列说:「他虽『道成肉身』(Incarnate),却非『限于肉身』(Incarcerated)。神子从天降下,固属奇妙;但更奇妙的,他虽从天降世,却是从未离开天上。他乃自愿为童贞女所生,降世为人,甚且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停止充满万有,改变其太初与神同在的地位」。主耶稣自己也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并参一八20)。保罗在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三节说,他「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这便表明了他「无处不在」的真理。还有一点须特别注意的,自他复活以后,主耶稣基督的同在,实比他在世的时候,反更为真切,这是从新约的记载,可令我们显而易见,无庸置疑的。
马可福音第二章记着四个人抬着一个瘫子,拆开了房顶,把瘫子连其所躺卧的褥子都槌下来,「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耶稣便对他们说:「『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上帝……」(5一12)主在制定圣餐礼的时候,明显的说:「使罪得赦」,须靠他为多人流的立约之血(太二六28)。他复活以后,吩咐门徒,「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直传到万邦」(路二四47)。关于主耶稣有赦罪之权,这一个真理,彼得、保罗、约翰都有明白的教训(参看徒一○43;西一14;约壹一7)。甚至在主还没有传道之前,施浸约翰,早已为他作见证说:「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除了上帝,既没有人能赦罪;主耶稣既有赦罪之权,自为其神性之有力见证。
「耶稣」一名,在希伯来文是「约书亚」(Joshua),乃是救主之意。这个名,乃是神给他起的;在他降世以先,他的使命,早已由神指定(太一21)。「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参看约三36;并三16、18,一○9、27一28,一一26,一四1,二一31;徒一六31)而且信耶稣基督,事实上便是信上帝;所以主说:「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一四1;并参看六28一40,八24,一二44一45,一七3;太一○32,一一27)。「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大家都承认,只有上帝才可接受我们的敬拜,并能垂听应允我们的祷告。倘使我们不拜真神,或敬拜任何低于上帝之物,例如佛菩萨,或如天主教的马利亚,那便是敬拜偶像,便是违反上帝的诫命(出二○3-5),而且还是一种罪恶。但是主耶稣曾一再说他不仅显明他是上帝,而且是我们敬拜的对象(约一四13,一六23一24)。事实上,当他在世之时,他便常常接受敬拜。例如,当他降生之初,便有东方博士拜他(太二1-11)。又如当他在海面上走到门徒船上以后,船上的人,都拜他说,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太一四33)。在马太福音十五章二十五节;约翰福音九章三十八节,二十章二十八节,也有类似的记载。他复活以后,他的门徒们又往加利利去拜他(太二八l6一17)。当他升天的时候,他们又拜他(路二四50一52)。主耶稣对于这种敬拜,非但没有拒绝;而且曾经明明白白教训人,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五23)他不但应受人的敬拜,甚至神的使者,以及「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参阅腓二10一11;来一6;启五12一13)。此外,他又应许:「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一八20)。在保罗书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往往把「上帝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并称;认为他们的地位,乃完全相等,同是我们恩惠平安之源。在整个新约里面,主耶稣基督的地位,正和上帝相同,乃是我们祈求祷告和敬拜的正当对象。诚如神学家华斐德博士说:「新约作者,都认为承认耶稣是主,乃是基督信徒的标记。最初的基督徒,他们歌颂基督正如歌颂上帝一样,这乃是他们信仰最显著的特征。」霍祺博士也说:「基督乃是使徒和初期基督信徒的上帝,乃是他们敬拜的对象。每一个新约的读者,如果仅以主耶稣是一个寻常的人,则无论其如何称颂耶稣,高举基督,必失去其与使徒和真正信徒的交通。真正的宗教,并不仅在敬爱上帝,而乃在认识基督,敬拜基督。」霍氏此言,实在一针见血,指出了否认主耶稣神性的新派基督徒的根本错误!
最后的审判,在主耶稣的教训中,占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他曾训示我们,他自己便是审判者,到了时候,行善的要复活得生,作恶的要复活定罪(约五22一29)。在他那篇关于末世审判的重要训词中,他描写他自己乃是主,和万民最后的审判者(太二五31-46)。甚至在他最初传道时,在登山宝训中,他早已描写他是主,是审判者,要决定人类的命运(太七21一23)。彼得曾见证他乃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一#42)保罗也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又在使徒行传中说:「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一七31一32)
上文已经说过,耶稣一名,乃是照着天使的指示而起的,乃是「救主」之意(太一21;路一31)。这乃是希伯来文约书亚(Joshua)一字的希腊化,意指「救恩在耶和华」。这乃是为着他从天降世,所要完成的特殊使命而起的名字。
「基督」意云「受膏者」,可说乃是主耶稣的官衔;希伯来文作「弥赛亚」(Mashiah,Messiah),意云最高的君王。新约的记载,很清楚的指示我们,主耶稣准许人们用这些尊号称呼他。他也认为正当而加以接受的。因为这乃是他配接受的;正所谓「实至名归」。
在整部新约里面,基督耶稣常称为「主」(Lord)。这一个尊号,不仅是指他的权力与尊严,须受人敬拜;而复指他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和保护者。基督信徒称他为主(路二11,六5;腓二11),正和旧约时代的人称耶和华为主,完全一样。有些新约的作者,称「主」的时候,便是用旧约里面两个同样的字-一Adonai和Jahweh(即耶和华Jehovah。参看赛四○3;可一3;珥二32;徒二34;罗一○13;赛四五23;腓二10 ;耶九24 ;林前一31 ;诗六八18 ;弗四8;赛二19;帖后一9)。他乃是那些在天上的,以及一切在地上的主。他有一种行使在我们身上,和加持在我们身上的能力和权威,这只有我们的造物主和救世主才配享有。
「上帝的儿子」,也是一个最崇高的尊号(参看太四3、6,八29,一六16 ;约一29,一一4,二○31)。这一个尊号,一方面证明他真正而完全的神性;一方面表示他确是配讲关于上帝的事。诚如加尔文说:「因为他的神性和他在万有之先,及其永恒的生命,所以他称为神子。他因有人性,而被称为『人子』;当然亦因其神性,而应称其为神子。」其次,这个尊号又表明,主耶稣基督乃是原来就有权作上帝的儿子;而我们却要藉着恩典,得着儿子的名分,才能成为上帝的众子。人在亘古之初,在永世里便与上帝同在,便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却是在今世因信称义,重生得救之后,才配称为上帝的儿女,这完全是靠着我们和基督的关系(约一12,一六27)。于此我们要向世人提出两个严重的警告。其一,是佛家「见性成佛」的道理和一切「自我神化」 ( Self-deification)的妄想,这在上帝的眼中,实属僭妄亵渎,其结果只是自趋沉伦!其二,乃是新派基督徒的教义,说上帝是普世人类的天父;同时又以普世人群,无论信和不信,都是弟兄,都是神的儿女,这乃是不合圣经真理的邪说。上帝只是在主内重生得救以后,和神性有分的人之天父(参看约三3;林后五17 ;加三29)。那些不信的,没有重生得救,仍在罪恶中的人,乃是「魔鬼的儿子」,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沉沦之子」(参看约八38、42、44 ;徒一三10 ;弗二2-3;帖后二3)。所以,只有和主耶稣基督发生灵命关系的人,才能作上帝的儿女。
他接受最尊贵的名号,最崇高的荣耀,和信徒绝对的信仰和崇拜,这除非他真是上帝,那非但绝对不容承当,尤且全属僭妄亵渎。在保罗书信的开首(如罗一7;林前一3,加一3等)以及祝福中,他把主耶稣基督和上帝天父,放在绝对同等的地位。在新约里面,有许多名称,在旧约里是专指上帝用的,都适用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在新约里直称主耶稣是上帝的地方,不下十余次(例如:约一1、18,二○28 ;徒二○28 ;罗九5;多二13 ;来…8;彼后一1;约壹五20等)。于此可见他就是上帝。复次,主耶稣自己,他也时时刻刻自觉其神性,自知他就是上帝;所以他曾明白宣称「我与父原为一」(约一○30)。又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一四9一10)。
我们研究主耶稣基督,有一个最关重要的特点,那便是他生命的先存性(Pre-Existence),这样才能使我们领悟「道成肉身]的意义。他的降世,不是一位历史上伟大人物的诞生,而乃是上帝的独生子,成为人的样式,在肉身显现。诚如保罗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三16)。
从主耶稣许多教训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认识,便是他的生命,并不是从生在伯利恒才开始;他乃是从天而降,由天父差遣来到世界。这便很明显地证明,在其降世之先,他早已存在。这不仅表明他到世界上来的使命,是从上帝来的;而且他生命的来源,不是属地的,乃是属天的;他乃是先存的和永在的。关于此类经文,不胜枚举;如:太五17,一五24 ;可一38,二17,一○45 ;路一九10 ;约三13、31一34,六62,八14、16、23,一六28即其著例。
在旧约里面,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不仅说他降生存某处,而复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他乃是「永在的父」(赛九6),他在世界创立以前,即已存在;他在太初即与上帝同在,万物都是藉他造的(约一1、3)。他在未有世界之先,即与父同享荣耀(约一七5)。「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西一15一17)在启示录里,复活荣耀的主,对约翰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二二13)
主耶稣曾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又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6一58 )从这些话,我们可以推论,他的生命,乃是他自有的;又可使我们想到耶和华向摩西显现时所说的话:「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出三14),这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之名。质言之,他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他不仅先万有而存在,而乃先万有而永存。
再从世界的历史来看,从没有一个人曾像主耶稣那样正照预言而诞生。无论是凯撒、拿破仑、华盛顿、林肯,甚至许多教主如孔子、释迦、老子、谟罕默德,从未预言他们要在何时何地诞生;也从未在他们诞生之前预言,他们要作同种事业,要完成何种使命。但是主耶稣的降生,则在数世纪前早已由先知预言。不但此也,事实上在始祖犯罪之后,上帝即已应许他要降生救世;所以学者称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是「预表福音」(Protevangelism)。接着便藉着众先知把主耶稣的位格和工作,多方多次的作详细的启示:并把他如何降生、生在何处;以及他的救赎工作、被卖、受死、埋葬、复活……都有明确的预言。这乃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藉着圣灵向我们颢明的奥秘(林前二7-10)!
童女怀孕生子(赛七14),这一个神迹,乃是教内教外的学者,争辩不已的问题,亦是鉴别信徒是否有纯正信仰之重要准则。因为一个基督徒,他信仰主耶稣神性的程度,正可用其信他是童贞女所生的程度来衡量。倘使我们相信主耶稣在降世之前从太初即已与神同在(约一1;弥五2);他降生的时候,有星在天上指示(太二2一10);有天使向牧人报信(路二8一14);当他传道的时候,以及在他受死、复活、升天的时候,所显的各种神迹;则他之为童贞女所生,非但不足骇异,且实为必然应有之事理,而正相反,倘使这样一个特殊的超凡的人物,由寻常的自然的方式降生,反而不近情理。易言之,如果我相信他的神性,则一切关于神迹的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准斯以观,童女怀孕生子和主耶稣的神性,这二者乃是有密切关系的。诚如葛雷格(Graig)博士说:「倘使我们不信主耶稣的神性,则我们便会自然而然地不信童女生子。……但是一个超凡的人物,他的降生,必然要有一种超凡的方式。因此,关于主耶稣为童贞女所生的问题,当然和他的神性有不可分离的必然关系。凡不信主耶稣的神性的,必然不信他为童贞女所生;凡相信他的神性的,也必然相信他为童女所生。是则,童女所生一问题事实上只是主耶稣神性问题的一部分」。质言之,主耶稣为童女所生,责为其神性之确据。
主耶稣为童女所生,先知摩西,早已预言,他乃是「女人的后裔」(创三15之「预表福音」),这乃证明他没有肉身的父亲,而乃是上帝的儿子。主耶稣只从他母亲取得人性(Human Nature),但未取得其「人格」(Personality),因此他虽和亚当一源,但和亚当的罪性,却完全无关。因此,童女所生,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一方面使主耶稣有超凡的特性,一方面,又使他和罪恶绝对的分离。从主耶稣的神性说,他是无母的;所以天主教称马利亚是上帝的母亲,乃是一种异常荒谬的邪说!从主耶稣的人性说:他是无父的;所以他没有肉身的父亲,乃是上帝的儿子。由于童女所生,才能使那在创世以前,从亘古从太初就有,与上帝同在的主,道成肉身;才能使神人二性联成一体;才能使他脱离罪性;才能使他有资格代死赎罪,作万人救主;才能使福音真道,为世人信从,而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完全不同!
于此,神学家华斐德博士说:「主耶稣为童女所生,乃和基督教救赎的真理,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一个在罪恶咒诅之下的人,是绝对没有资格为人赎罪的。这乃是非常明显的道理。倘使上帝的儿子,来到世上,特别是为拯救罪人,他必然要和罪恶没有关系;必然要采取一种超凡的方式,道成肉身,使那致命的罪恶,不致对他发生丝毫的影响。质言之,救主以超凡的方式降世——由童女所生,乃是他救赎工作的必备条件。」
上文已论到神的儿子降世,既为拯救罪人,他绝对必须采取一种超凡的方式,使他不致受到罪恶的影响。关于主耶稣基督的完全无罪,证据甚多;第一当然是众使徒的见证。例如,彼得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许」。「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二22,三18)。又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圣者」(约六68一69)。约翰说:「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人并没有罪」(约壹三5)。保罗也说:「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五21)。希伯来书的作者,则称他为「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七26;并参看四15,九14)。
加百列天使对马利亚说:他「所要生的」,乃是「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甚至卖主的犹大也称他是「无辜之人」(太二七4);彼拉多和他的夫人,都称他是「义人(太二七19、24);彼拉多更一再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一八38,一九4);和他同时被钉的一个犯人也说:「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路二三41);还有百夫长和看守耶稣的人也都说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太二七54)。
最重要的,乃是主耶稣自己的见证。例如,他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而他的敌人,都不敢对他加以反驳(约八46,并参看八29,一四30,一五20一25,一七4),他又说:「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一四30)。「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一五10)。「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约一七4)。他常常祷告,但从未求上帝赦免他的罪;而只求上帝「赦免他们」(路二三34)。他常到圣殿,但从未献过祭(献祭乃是为自己的罪)。死是罪的工价;但他的死,乃是为世人赎罪,乃是他所自愿的,乃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复次,他的义,即是圣贤也不能和他比拟。孔子虽被尊为至圣,但他仍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闻义不能从,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所以主耶稣警告世人,「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主耶稣的崇高伟大,圣洁公义,实在无与伦比。他既为拯救罪人,从天降世,他自己当然必是完全无罪。此乃自明之理。当他受浸和登山变形之时,上帝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一七5)。这尤为最有力的见证。
更就事实而论,主耶稣犯罪乃是绝不可能之事。第一,因为他乃是上帝,至圣至善的上帝,当然不能犯罪,此当不言而喻。虽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轻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当他受浸开始传道时,受魔鬼的试探,但结果撒但在他面前逃跑,有天使侍侯他(参看太四1一11)。语云:真金不怕火烧。同理,主耶稣虽被撒但试探,但却不怕试探,不致跌倒,这便证明他乃是真神。因为他的神性,统摄了他的整个人格;所以他的意念,终是离恶向善,顺从神的旨意,使人性神性,完全协调;罪恶势力,始终是被排斥,丝毫不能在他身上发生任何影响。他之不能犯罪,并不是对他一种限制,乃正是证明他的完善。
神迹乃是一种超自然的表现,而且和神的话互为表里,藉以应验先知预言,以事实证明神的话乃完全无误。这乃是上帝非常的作为(Providentia Extraordinaria)。质言之,乃是上帝不藉次因媒介,不用普通生产方式,直接凭他自己的大能,所行的奇妙作为。
我们谈神迹,必须有一个基本认识,便是真正宗教和真正科学,乃是没有冲突的。宗教和科学,范畴不同,真正的科学,对于超自然的事,以及神迹所本的基督教的宇宙观,是不能妄加意见的。事实上,现代进步的医学家对于百药罔效的疑难重症之忽然得到奇妙的不可思议的治疗,反有坚强的信心,正可令新派神学家愧赧无地!自然不是自有的,亦非自造的,乃是被造的。那些自然主义的学者,否认上帝的存在和创造,乃是最不科学的思想!上帝创造,乃是一种超自然的工作。上帝不仅贯乎万物之中,且尤超乎万物之上。因此,上帝的生命和工作的范围,实远超千宇宙之上。我们承认这个宇宙有一位有位格的上帝,他是这个宇宙的创造者,及其各种法则的制定者;他乃是造物主,不是被造物,他自己当然不受这些呆板的法则和物质的世界之拘束和限制。如果他认为必要,为要完成某种重大计划,他自有权控制这些法则。且照神学家柏可富博士的看法:「上帝施行神迹之时,并不完全违反自然律,乃仅在某种限度内,用他更高的意志,暂时停止这些自然律;自然的力量,并未完全消灭,亦未完全停止;不过被一种比自然力更高更大的力量,在某些地方所控制而已。」譬如,当一样东西向下跌落之时,我们如欲免其损毁,便可用手把它拦阻,使它不致倾覆。这并非废除地心吸力的自然定律。同理,上帝为要在他所造的宇宙中,为着拯救人类,使免沉伦,当然可以施行神迹奇事。准斯而言,则神迹不仅是绝对可能,而且和科学并不冲突。
但是,基督教的神迹,乃和一切异教中所讲的异能邪术,性质不同,完全异趣;必须加以明辨,绝对不容混淆。真正的神迹,第一,必须显示上帝的属性;第二,必须和其真理相一致。因为魔鬼和邪灵已来到世上,行各样的异能邪术,试探世人,败坏人性。特别在马大幅音二十四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警告世人说:「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世人如果迷信他们,乃是违犯上帝的诫命,必定惹动上帝的怒气,遭到凶恶的报应。而一切行邪术的,亦必受到严重的惩罚。
主耶稣行神迹,又和其他先知及其门徒所行的神迹不同,因为主耶稣乃是用其自己所有的能力行神迹,这便证明他的神性。当其他先知和其门徒施行神迹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宣称是凭他们本身的能力而行。但是主耶稣施行神迹,医病赶鬼,平静风浪,叫死人侵活,乃是凭他自己无限的大能。当其运行本身的大能,施行这些神迹的时候,他更彰显他的荣耀,使人亲眼看到有力的见证,相信主耶稣的神性。
圣经里的神迹,乃有真神启示的重大意义,未可和邪术异能等量齐观,相提并论。因为罪恶侵入世界,人类的道德和灵性状况,不但已经失常,而且发生严重的病态;这个世界,已经成为一个无法自救的灭亡世界,所以上帝不得不用超自然的方式,干与世事,施展其大能,行神迹奇事,以完成其消灭罪恶,复兴万物,救赎世界的计划。上帝的神迹,一方面是圣经,这是上帝用文字的特别启示;一方面是基督耶稣,这是上帝用事实的特别启示,主耶稣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复活,尤为上帝救世的神迹之终极的启示。主耶稣在山上向彼得雅各约翰变形的时候,脸面明亮如日,衣裳洁白如光,乃是他里面神性的必然显示。基督圣道,如果没有神迹,和神性的耶稣,那便好像一座没有上帝的圣殿。
上帝施行神迹,完全不同邪术异能,乃是有他的目的和计划的;大概可分四个时期。其一为以民之出埃及并由摩西和约书亚之领导,在巴勒斯坦建国的时期。其二为使用以利亚和以利沙,对巴力邪教生死斗争的时期。其三为以民被掳至巴比伦,耶和华真神对外邦邪神所显之无比权能的时期。其四为主耶稣传道及其门徒建立教会的时期。除此以外,乃是最后要显现的神迹,便是主耶稣再来,复兴万物,建立新天新地,完成其救赎的大功。
在结束本章之时,我们要警告世人和一般新派的「基督徒」。关于主耶稣的神性,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教义问题,而乃是一个有关永生和永死的重大问题。一个人是否永远沉伦,抑或重生得救,胥视其对于这个问题的信仰和态度而定。于此,我们愿引神学家霍祺博士的话来代表我们的意见。他说:「凡相信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在肉身显现,并且爱他,顺从他的,乃是从上帝生的。谁否认这个真理的,乃是敌基督的,乃是否认子和否认父。因为不认子的,就没有父。保罗说: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乃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不叫他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他们既然不知,也不信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于是便成为灭亡人!凡是认识他和相信他的,便可和他同得荣耀的盼望。倘使主耶稣不是真正的上帝,这乃是一种极不合理而且不可能的空想。他是我们的生命,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凡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就有永生。这不是我们自己活着,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的生命,藉着基督藏在上帝里面。我们有了基督,便得到了一切,必不致缺乏,永没有遗憾。这乃是因为基督就是上帝,他有一切属神的完善;并且因为他爱我们,为我们舍命,救赎我们,使我们作王,作祭司。所以圣经说:『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一六22 )质言之,凡否认主耶稣基督的神性,并且不接待他,不爱他,不信靠他,不敬拜他,不事奉他,不听福音,拒绝福音,那便自取灭亡,永远沉沦。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乃是一个最显著的事实,和最彰明之真理;苟非愚妄,当难拒绝。凡真正信他的,便可得救,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这乃是新约的真理;凡是对救主耶稣的神性有属灵的悟性和真诚信心的,便能得到生命。这种悟性和信心之有无,乃为永生永死之分际。因为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如果没有主的,便没有生命。」
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乃是基督教的中心教义;我们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与否,我们要分辨谁是真先知,谁是假先知,便可以这个教义为基准。关于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既有显著而充分的例证,我们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那些新派,尤其是「神体一位论」的所谓「基督教」学者,仍是不信主耶稣基督之神性。凡是不信主耶稣之神性,仅以他是一位导师或先知的人,便是昧于圣经的真理,便和真理之源——上帝,没有属灵的关系。因为除非在灵里面重生得救的人,是断不会了悟这种真理的,也断不会承认耶稣基督是主的。一个没有蒙圣灵光照的人,在其眼中,主耶稣仅仅是一个寻常的人,至多以为他是一位有崇高理想的伟人,或是高超人格的圣人。所以,保罗说,凡是承认耶稣基督是主的,必然是一位重生的人,也必然是一位得救的人。
最后,我们还要指陈主耶稣神性的教义,绝非空洞的理论,乃有三个重要的特性。于此,我们愿引李腾氏(H. P. Liddon)在其名著《论基督的神性》一书中,所提出的三点,以结束本章:
其一、乃是其维护性(Conservative Force)——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以维护正确的上帝观;一方面可以不为超神论(Deism)所混淆;他方面更可不致为泛神论(Pantheism)所消灭。(著者按:因为泛神论乃是无神论的别名。)另详拙著《总体辩道学》卷贰第十一章。
其二,乃是其启发性(Illuminative Force)——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令我们认识:(1)主耶稣乃是真神,他的教训,绝无错误;(因为神是无所不知的)(2)他是生命,他的被钉十架,乃有救赎的奇功;(3)他乃是万王之王,乃是统治宇宙万物全能的主宰。
其三、乃是其伦理性(Ethical Fruitfulness)——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使信徒得到一种远超过自然主义,人文主义和外邦宗教所能企及的恩助感力和圣善的德性;从而使圣徒的灵命和道德生活,更为丰富而高超。
关于基督论,自来即有两大偏差;一则仅知其人性,不信其神性;一则仅信其神性,不知其人性。所见虽异,其误则一;因为耶稣基督,乃是真神,又是真人。最初反对基督之人性的,乃为摩尼教派(Manichaeism)和马西安学派(Marcionites)。马西安(Marcion)乃为诺斯底派或称神哲主义(Gnosticism)的著名学者,厌弃旧约,擅删新约;认为主耶稣的身体,只是一种想像的幻影(按马氏因信异端,为其父逐出家庭,又被约翰的门徒蒲利卡——「Polycarp」,斥为「魔鬼的长子」!)。摩尼教派,则以为主耶稣仅有一个属天的身体,并不具备真实的人性。这两派的见解,当然都违反圣经里面各种有力的见证。因为祝福的应许,乃是给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后裔,他永远的宝座,乃是属于大卫的子孙。他在肉身显现,虽出自一种超自然的方式,由童贞女所生;但是接着肉体来说,乃是大卫的后裔(罗一3)。
主耶稣自己常称他是「人子」,这便确切指证他乃有真实的人性,他乃是人类的代表,又为人类的典型,诚如张伯氏(Oswald Chambers)说:「整个人类,可以主耶稣一人当代表。」藉着他,我们可以看到完全的人性。「人类既陷于罪,因罪孽的锢蔽,把人类的真面目失去,甚至连圣贤也不足表现人类的真精神。人类的真精神和真面目,乃是上帝的形像,这已由首先的亚当犯罪而失去;现在只有藉着主耶稣降世为人,在他身上,看见原人的真相,看见上帝的形像。」(参看贾玉铭著:《完全救法》,卷上,页二九)可惜世人被魔鬼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否认基督,不信耶稣,以致终被罪孽锢蔽,根本无法「归真返仆」,回复上帝儿女荣耀的自由。所以,人类的生路,唯在仰望耶稣,作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主,人类的生活,当以主耶稣基督为典范。他既具备真实而完善的人性,且是原人的真相,上帝的形像;而和整个人类又有重大密切的关系,自有资格在上帝前面当人类的代表。所以保罗称他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是「末后的亚当」。首先的亚当,是代表属血气的,属土的,必朽坏的旧人类;末后的亚当(基督),乃是代表属灵的,属天的,不朽坏的新人类!(参看林前一五20、22、45一50〕
在诗篇八4「人子」(son of man)二字虽是泛指一般人类而言(故中文本译作「世人」)。但是,「人子」的「名号」,却不是泛指世人而言,乃是特指一个「属天的人物」。正如但以理先知,「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七13一14)。主耶稣自己引用「人子」二字的时候,也很明白他自己的身分,乃是一位属天的人物。例如,他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二四30一31)
「人子」一名,又表明圣子独具的特性。有些新约学者,认为「人子」二字,较诸其他主耶稣的尊号,更有属天的意义,「乃有其属天的根源。这一个名号的由来,须追溯到最初三一真神救赎会议之时。因为世人的罪孽必须以人的肉身来救赎;为着完成救世的计划,必须『道成肉身』,这乃是『圣子』的特殊任务。因此,他便承受血肉之躯,成为人的样式,降世为人,成为『人子』。永生上帝儿子的特性,不在他的神性,因为这乃是和圣父圣灵所同具的;圣子的特性,乃在其『道成肉身』,乃在其人性;这乃是上帝为拯救世人独特的奇工」。
复次,「人子」一名,乃是一个与主耶稣基督从天降世特别有关的名词。当主耶稣提到他「降世」、「升天」、「再来」的时候,他便用「人子」一名,来指称他自己。所以,这乃是一个联系天地之间,沟通神人关系的名词。从这一个名词,我们一方面可以认识他属天的渊源;一方面,又可知道他和人类彼此相联的关系。主耶稣明白宣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一四6)异教信徒,仅有「人天合一」,「自我神化」等幻想,却不信奉这一位联系天地,沟通神人「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约三13)的救主,岂非等于画饼充饥,缘木求鱼。
圣经指示我们,主耶稣基督,乃是「真人」,他有完全的人性,具备人性的要素。他有一个真实的血肉的身体,复有一个合理的心灵。他也和我们一样,在一般自然律之下生长发育,有饮食之欲,有忧乐之感。易言之,他乃和我们寻常人一样,饱尝人世的经验。
我们说他有一个真实的身体,乃是指他有一个用血肉构成的物质的身体,在各样本质上和常人完全相同的身体,绝非外表貌似人体的幻影。这乃是一个很明显的事理,因为他乃是为女人所生,从童贞女怀孕,从他的母体取得一切人体必具的实质;他的发育长大,自婴孩至成年,乃是循常人同样的途径。因此他和常人一样,不仅有喜乐饥渴之感,并且也会困乏死亡。在旧约里面,先知早已预言,他是「女人的后裔」(创三15),他是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子孙。他被称为「人子」,要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也自称「人子」。
复次,他不仅有一个真实的身体,且有一个合理的心灵。他有感觉、有智慧、有喜怒之情、有哀乐之感。他论到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太一一29)当他门徒传道回来时,他被圣灵感动而欢乐(路一○21)。他在受难之前,对其门徒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二六38;约一二27)他能思想理解,其聪明智慧,虽超乎常人(西二3),但也有其限度,所以他自承不知他再来的时日。
主耶稣既具备了完整无缺的人性的要素,有真实的身体和合理的心灵;是则吾人对他真实的人性,当不应发生疑问。
关于主耶稣基督人性之真实性,在圣经里面,到处可以得到明白的启示。最初的启示,是在创世记三章十五节,上帝要藉着女人,为我们预备救主。此后又向亚伯拉罕应许,要为他的后裔,坚定永远的约(创一七19);地上万国都要因其后裔得福(创二二18)。而这个应许,照保罗在加拉太书所说,已经藉着主耶稣基督应验(加三16、29)。其次,上帝又对大卫应许,他的后裔的国位,要直到永远(撒下七12一16 ;代下六16 ;诗一三二11)。以赛亚先知也预言弥赛亚由童贞女所生(赛七14);他的政权要永远坚立,没有穷尽(赛九6-7)。弥迦先知且说他要降生在伯利恒……(弥五2)。这是从旧约的启示,可见主耶稣的人性。
在新约里面,更有很多经文,具体描写他和普通世人相同的性格和情况,例如关乎他的降生(太二1;路二11);他的生长(路二40一52);以及他的疲乏(约四6);睡眠(太八24 ;可四38);饥饿(太四2,二一18);干渴(约一九28);忿怒(可一○14,三5);怜悯(太九36 ;可一41);仁爱(可一○21;约一三23);喜乐(约一五11);忧虑(太二六37;约一一35,一二27);试探(太四1;来四15,二18);祈祷(太一四23 ;来五7;路二二44);受苦(路二四46 ;来五8,二10);和死亡(太二七50 ;可一五37一39 ;路二三46 ;约一九30、33)。「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1一14)他乃是我们的弟兄,是我们的骨肉!
主耶稣一方面是「无所不知」;一方面却又「有所不知」,世人于此,每感困惑。其实这乃具体证明他一方面有真实的神性,同时又有真实的人性。按照圣经,我们知道,在上帝的计划中,关于救主再来和世界末了的时辰,并没有让我们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上帝赐圣灵给他,虽是没有限量(约三34),圣灵虽向主耶稣启示了许多关于将来的事,但是关于救主再临的事,主耶稣仅知其预兆,及其遭遇的事态以及发生的后果;但却不知其时辰。所以他曾明说:「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二四36)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当格外坚信主耶稣基督教训之可靠性,因为他只教训我们他从上帝领受而确实知道的事;他对知与不知的范围,认识非常清楚,绝不含糊苟且;因为他说的话,乃是凭着天父对他的启示,绝非出乎他自己的臆测,所以众人都承认,他的教训,是有权柄的(太七28),绝非一般凡俗的哲学家和宗教家主观的空洞的思辨。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对他再临的时辰,既明白承认不知道:这又使我们对其真实的人性,得到了一个确切的明证。关于这个问题,贾玉铭老牧师在其所著《完全救法》中说:「耶稣在世作人时,既是仍具神的性德,当然亦必仍具神的权能,其为神的性德既不变,他的权能当然亦不能失去,不过……因其虽有神人二性,却仍是一位……虽有神能之运用『不免人性之限制』。还有神学家华斐德博士曾说:「主耶稣虽有真正的人性,同时复有真正的神性;所以,他的智慧知识,一方面是有限的,同时却是无限的。我们不可顾此失彼,执一而论。例如,他虽不知道人子降临的时辰(太二四36;可一三32);但是,另一方面,圣经又指示我们,他却又『凡事都知道』,『是无所不知的』(约一六30,二一17)。他一方面要向人发问,会表示惊奇;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他不必向人探询,便都明白。例如,他知道拿但业心无诡诈(约一47一49);撒玛利亚妇人之一生行事(约四18一29);他敌人心里所怀的恶念(太九3-4);以及人心一切所存的(约二25)。……总之,主耶稣乃有人神二性,这二者永远弥漫运行在他里面,绝无冲突,也无轩轾,他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可见他有真正的神性,却也有真正的人性。」
所谓完整(Integrity),乃是说主耶稣的人性,不仅在量的方面,具备各种成分,完整无缺;而且在质的方面,又是纯善纯美,毫无瑕疵。他的人格完全,丝毫不容增损。兹析言之:
主耶稣基督的人性,乃是从一种超凡的方式感孕而来的。新派学者,不信童女怀孕之说,这无啻否认,马利亚的贞操,和马太、路加诸福音记载之信实。查一般世人,都是从父取姓,都是男人后裔;但是照创世记三章十五节,上帝最初应许,主耶稣乃是「女人的后裔」,可证其没有肉身的父亲。主耶稣的降生,乃是上帝创造的一件超凡的神迹;打破了他和一般世人藉着男性血液传「种」接代的因缘,脱离了老亚当的罪性,取得了一个新的人性。这样他才配作人类的救主。主耶稣的降生,虽是一件超凡的神迹;但是从科学的原理来讲,老亚当的创造,和新人性的创造,乃是同样可能的。童女生子,并非推翻自然律,只是给人类一个特殊启示,使我们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一件新事,使我们知道世界上出了一位超凡的人物,而且他不仅仅是「人」。关于这点,甚至一位「不可知论」者,罗曼纳氏(Romanes)也承认,「童女生子并非是一件绝不可能的事;这虽是一件绝无仅有的神迹,却并不破坏生理学的原则」。反之,凡循自然公例而生的人,都生来有罪;如果主耶稣不是童贞女所生,则他绝对不能脱离原罪的感染,以及败坏的辖制,试问他如何配作人类的救主?复次,如果他不是童贞女所生,势必由淫乱苟合而生,试问他如何能作旷世未有的圣洁的典范?凡此怀疑论者,实在无法加以圆满的解答!
主耶稣的人性,完全与罪无关(无论原罪和本罪)。这可从许多事例,予以证实。他常到圣殿,但从未在圣殿献祭。他常常祈祷,但从未求神赦免自己。当他被钉十架,痛苦万状之时,他还为他的仇敌祷告,求父赦免他们。他只说「你必须重生」;但他自己却无此需要。他「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他虽发怒,但不是感情用事,不是为自己利害,不是为伸冤报复;乃是忧愁他们的心地刚硬,乃是对那些假冒为善者的义怒。主耶稣为着要担当我们的罪,为着要使人类因信称义,得蒙救赎,他的人性,必须无罪,完整无缺,此尤为应有之事理。当他「道成肉身」之时,他一面取得人性,同时却完全涤除一切的罪性。他虽「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他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来七26)。乃「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来一3)。最有力量的见证,乃是他受浸和登山变形之时,上帝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一七5)
主耶稣的人性,乃是人类道德的典型圣范。他的情感、理智、性格,都是完全优美。他的属灵境界,无论在何方面,都是臻于至善。他不仅消极的没有玷污邪恶,而且积极的绝对圣洁。他有一切的理由,值得作世人爱戴崇拜的对象。他的人性,乃是人类伦理道德,绝对至善的标准。这是因为他的人性,不是循一般自然的公例取得的,乃是由超凡的方式赋予的。我们尊他作我们道德的典型,并不是仅仅把他奉为圣贤,也不是为一种空洞抽象的理想;而乃是因为他是一个至尊无上的实在(Supreme Reality)。基督教不是牖民劝世的空洞抽象的说教;其不同乎世俗的自然宗教的特点,乃在其有一位真神化身的完全圣洁的基督,作我们绝对的圣范;有一位义的代替不义的,为我们流血赎罪的救主。主耶稣基督属天的完善,一方面可令我们看到我们人性的缺陷与败坏;一方面,又使我们看到人类复兴的根源和希望。首先的亚当,代表人类的缺陷;末后的亚当(基督),乃表示人性的完善(参看林前一五45)。世俗学者,徒作「性善」「性恶」的论辩,却都没有窥见人类问题的根源「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一五49)。我们的典型圣范,乃是一个属灵的实在,便是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凡蒙恩重生得救的基督信徒,都要从主的灵,变成他的荣耀的形状。
主耶稣基督的人性,乃和神性有相联的关系的;而且是没有独立的位格的(Impersonal)。易言之,他的人性,只有和神性联在一起的时候,始有其位格。他的意识和意志,乃是在和「道」(Logos)合一的时候,始行彰明。主耶稣不是有两种位格,——一个人性的位格,一个神性的位格;而只具有一个二性相联的位格(这在神学上称为「哈朴司泰」联合(Hypostatic Union」,此义容于次章,详加论列)。从主耶稣的神性说,他在亘古之始,便与上帝同在;但是他的人性,却在其道成肉身之时,方才开始,而并无独立位格的存在,只有在和神性相联之时,始形发展。不过,我们不可误会,主耶稣基督和人类的关系,却并非到了道成肉身之后,方才开始;他在道成肉身以前,早已潜存在人类之间。他乃是生命之主(徒三15),「生命在他里头」(约一4),他在万有之先,万有都是藉他而造(约一1-3;西一16一17)。道成肉身,绝非一件孤立的凭空而来突发的奇迹;他虽降生在伯利恒,但「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道成肉身」,只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和我们同在(太一23)。这乃是上帝和全人类有真切关系的有力见证。
主耶稣基督的人生,乃是蕃衍的;他乃是人类新生的渊源,和属灵的元首。第一个亚当出于地,乃属土;末后的亚当(基督),出于天,乃属灵。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一五45一49)。我们堕落的人类,要个别的,和集体的从他得到新生的和圣洁的生命。他是全人类演进的指标、效法的圣范;也是陶铸每一个人,使其酷肖并具备基督生命的元素。所以,他要称为「永在的父」(赛九6);「他必看见后裔」(赛五三10);他又自称为「根」(启二二16);要「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约五21);是「真葡萄树」(约一五1);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要将永生赐给天父所赐给他的人(参看约一七2);他又是教会的元首(弗五23);他的肢体都同他相联,从他得生命与能力。第一个亚当,是我们肉体生命和败坏之源;末后的亚当,乃是我们属灵生命及圣洁之源。所以,凡是不肯舍己,爱老亚当过于爱基督的,都不配作他的门徒(参看太一○33;路一四26)。主耶稣基督和凡俗的教主与圣贤,有一个根本不同的特点,便在他不是旧人类的表率,而乃是新人类肇始的源头。凡俗的教主和圣贤,无论其如何自命「超凡入圣」、「超绝群伦」,他们仍是代表老亚当,都是出于地,乃属土(林前一五47),结果「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他们乃是「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林前一五50);终必为死亡所吞灭!主耶稣基督,乃是宇宙和人生赐生命之主,他「是各人的头」(林前一一3);他乃是「叫人活的灵」;(林前一五45)「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一五20一23;并参看51-57)。人类历史,乃是上帝活泼长存的道永不止息地发扬光大,其极峰的表现,乃是在基督里完全神圣永远长存的生命!
准斯而观,主耶稣基督乃是宗教之唯一终极的权威。他藉着人类,藉着历史,藉着圣经向世人启示。但是这些启示,仅是镜子,把他向我们反照。镜子本身是无用的,除非我们有目能视,同时还要有可见之对象。圣灵,乃是我们的视力;而永活的基督本身,乃是我们所信所见之对象(雅一23一25 ;林前一三12)。一般世人,甚至许多并没有真正重生得救的有名无实的基督徒,因为他们没有得着圣灵,没有得到属灵的视力,没有得着主耶稣基督;他们的境界,乃是人文主义的(Humanism),和人类学的(Anthropoeogy);对于基督学(Christo1ogy)的真谛,根本未曾窥及!所以他们对于圣经真理,基督圣道,终是格格不入,深闭固拒。整个世界,有一道永不能藉人力逾越的鸠沟(参看弗二12一16);因此分成两个壁垒森严的族类:其一,属于第一亚当的,乃是世界人类(Mankind);其二,属于末后亚当的,乃是基督族类(Chrisikind)。前者乃是犯罪堕落的,出于地,属乎土,终必归于尘土的自然人;后者,乃是主耶稣基督用宝血的重价赎回的,重生得救的,属灵的,属天的,永不朽坏的,活泼长存的新人类。感谢天父,因他爱我们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取了我们的人性,为我们的过犯受死,为我们称义复活;又带着他完善的人性升天,求父差遣圣灵赐给我们;使我们藉着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女,和基督同为后嗣。主耶稣的人性,一方面由于其和神性完全相联;一方面,又和我们人类相通;「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弗二16);实现了世俗宗教家所梦想渴慕的「天地合德」,「神人合一」的境界,而又成为人类新生的源泉。
主耶稣基督,既为神人之间的中保,他必须是真神,同时又必须是真人。这乃是上帝本其无限的慈爱所命定的;乃是我们人类藉以得救的张本。因为我们的罪孽,使我们和上帝之间,发生了无法突破的障碍,从而使人类被摒弃在天国之外(约三3、5;林前一五50 ;加五19一21)。人类既无法接近上帝,当然没有人有资格可以当中保,使神人恢复和好。在这种可悲的境况之下,除了上帝亲自降世以外,人类实在无法自救。于是圣子上帝,便道成肉身降世为人;这才能使「上帝与我们同在」(太一23);这才可使上帝住在我们中间,成为属灵的实在。
职是之故,使徒保罗在其说明主耶稣基督中保身分之时,便称他乃是降世的「人」(提前二5)。由于人子满心怜悯,同情人类,置身在我们中间,仿佛我们的手足,所以凡是诚心寻求救主的,必不致失望;凡是要想和他亲近的,亦必不致被撇弃,因为他曾宣布:「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一九10);他又应许:「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一一28);「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而且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一16),因为他和我们一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4)。我们血肉之体,本不能承受上帝的国,罪孽深重的人类,本不能和圣洁公义的上帝有交契;但是靠着我们的中保,却可坦然无惧的进到他施恩的宝座前。是则世人徒存「神人合一」的愿望,「天人合德」的空想,却不信奉沟通神人的中保,岂非等于水底捞月,痴人说梦。
基督耶稣,所以必须是真神又是真人,乃是要为我们的罪,献为活祭;藉着他的死,免去上帝的忿怒,得与上帝和好(罗五9一10)。因为神人和好,其先决条件,必先顺从上帝,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而担当其罪孽应受的刑罚。但是罪的工价乃是死;在这条刑律之下,世人势必永遭沉沦!感谢我们的救主,他取了我们血肉之体,成为人子的样式,为我们站在罪人的地位,为我们献上他的身体,成为活祭;把我们的罪孽,由他替我们担当;同时又把他的义归给我们,作为我们的义;这才能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撤销我们的罪案,并且使我们从可怒之子、地狱之子,成为天国子民、神的儿女,和他同为后嗣。这种神人和好的大任,除了那位神子成为「人子」外,谁配担当呢?因为如果他仅为神,便不应承当死刑;如果他仅是人,便无法征服死亡。人类救主的任务,第一要吞灭死亡,则除非他本身是生命,谁能完成呢?其二要征服罪恶,则除非他本身是公义,谁配担当呢?其三要和这世界,和空中掌权者争战,则除非他的名超过万名;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除非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谁克制胜呢?然则,除了上帝以外,谁是生命,谁是公义,谁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呢?谁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呢?职是之故,上帝本其无限的慈爱,为着要拯救世人,甚至在肉身显现,亲自作了我们的救主,成为我们的活祭!他不仅是祭司,而同时又是祭物;他不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而乃是用他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把自己献为活祭,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25一26)。
全部圣经,向我们明白昭示,主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取了我们血肉之体,其目的无非要拯救败坏的人类,复兴沉沦的世界。为求达成这个任务,他竟生在律法之下,为我们付了罪的工价。那幅被钉十架的图画,实在具体显明了上帝对世人的大爱。神人中保,必须流血,这乃是上帝在永世里的定命。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乃是赎罪的标记,亦就是神爱的明证。这已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方多次,一再晓谕。其中最卓著的,便是以赛亚的见证(参看赛五三章)。到了这末世,又由主耶稣基督,上帝的儿子亲自向我们晓谕,把他降世的目的,救世的计划,作完全的启示。例如,他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一九10)。「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四44一47)「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28)「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4一16)「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人生了。」(约五24一25)「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约一○17一18)「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一25、26)「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一二31一32、47)「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约一四2-3、18)「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一七26)
基上所论,基督的人性,既为上帝完成其救赎计划的必要条件。则关于基督的人性,正和其神性一样,也是神学上一个重要的道理。我们固应信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但如仅信其神性,而不信其人性,那也是非常危险的。主耶稣是「真神」,也是「真人」(Vere Homo);我们应当双方兼顾,不可顾此失彼,有所轩轾。一般人每以为信他的神性,比信他的人性更为重要;从而把他的人性,放在次要的地位。殊不知关于主耶稣人性的信仰,也是同样值得重视的问题。
主耶稣的人性,在圣经里面,正和他的神性一样,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例如:「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二11、14,四15)。这些经训,实足令那些仅重主耶稣神性,而忽视其人性者,清楚认识,无可置辩。其次,复可释除一般人的疑虑误解,以为如果信其人性,便无啻把我们得救的盼望,寄托在人,而不在神。但我们不是因信他的人性,抹煞他的神性。主耶稣是真神,又是真人;虽是真人,仍是真神。基督教和凡俗的宗教和人文主义,乃是根本异趣,未可相提并论。
不信主耶稣基督人性的危险,我们可以从几种异端邪说,来加以说明。其一,是天主教的谬论。他们偏重主耶稣基督之神性,及其无上的威严,于是乞灵于马利亚把她当作神人之间的中保,甚至违背神的诫命,效法外邦宗教的迷信,犯了崇拜偶像的罪。其严重的后果,便是把我们独一的救主,一位最密切慈祥的恩友(约一五15),视为凛不可亲,失去了基督信徒最宝贵的权利。其次,则为幻影派(Docetism)的异端。这派以为基督的身体,乃是一种幻影;所谓「道成肉身」,仅系一种想像,并非有其实体。此派思想,渊源于诺斯底派(Gnosticism’一称神哲主义),以物质为万恶之源;认为基督既为人类救主,自不应有可憎的物质的真体。此说之代表者,有克林塞(Cerinthus)、萨都尼纳(Saturninus )、华伦底纳(Vaentinus)、巴达赛尼(Bardasaneo)、马西安(Marcion)、泰西安(Tatia)、巴西理得(Basilides)。他们都不信主耶稣基督之真体;巴西理得甚至谓死在十架之耶稣,乃系西门之伪装,而非真正耶稣。这何啻根本否认了救主为我们流血赎罪莫大的恩功!
圣徒信仰,是否纯正,乃可以其对于基督人性之认识,作为考验之基准。考各种否认基督人性的异端邪说,所以发生,实因他们根本昧于基督人性之真谛,以及道成肉身之奥秘。例如以上所举的幻影派,他们认为超越神圣的上帝与物质的肉体的,属地的人性,合而为一,乃是一件绝不可能,而且不堪想像之事。照诺斯底异端的学说:我们这属地的身体,乃是痛苦烦恼的根源(按此说和佛家的「苦谛」,如出一辙)。因此他们认为脱离肉身,乃正是人类得救的盼望,安有神圣超越的上帝,反而成为肉身的道理。此派以为基督乃是从上帝发出的诸「伊安」(Aeons)之一,其降世的使命,乃在拯救堕落的「伊安」。(按其中之一,乃为苏非亚「Sophia」,意即智慧,因妄想窥测上帝的奥秘,送遭沉沦。)一位负有如此重大神圣使命的救主,如果有了可憎的人性,安有能够胜任之理。照马西安的意见,主耶稣的身体,只是暂时显现的幻体,绝不能和我们这种邪恶的肉身有关。上帝藉着耶稣以人的形像显现,虽和我们人类一样能行动,感觉与受苦,但却没有血肉的实体。
此种异端,在初期教会,即痛遭攻击。其中如约翰门徒,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修氏(Ignatius),鉴于这种邪说的危险,抨击尤烈;并强调「道成肉身」,基督真体,及他被钉十架的道理。他常警告当时的人说:「那些不信的人,以为基督没有在十字架上受死,那是可怕的邪说,大家要掩上耳朵,千万不可听从。倘使基督没有真正在十字架上受死,我为什么要和那些兽类斗争,以致现在受此捆锁呢?我岂作无谓的牺牲呢!」(作者按:伊氏因罗马君王的逼害,被判死刑,约于主后一一五年被投入野兽院内为道殉难。大义凛然,实足彪炳千秋!)伊氏认为主耶稣基督的人性,乃是千真万确的;他认为:「如果否认他的人性,便是亵渎其圣名!」因为不信他的人性,便是破坏他救赎的工作,否认他救世的宏恩!特土良(Tertullian)也极端反对幻影派的邪说,有些学者(如Van Bakel)且说特氏乃是反对幻影派最激烈的人。如爱任纽氏(Irenaeus)也强调主耶稣人性的真实性与重要性,他攻击幻影派,也不遗余力。教会所以要反对幻影派的邪说,第一因为主耶稣的人性,乃是他救世工作的必备条件;同时,又因为这乃是「道成肉身」的基本教义。基督的人性,乃是一个伟大敬虔的奥秘,倘使他不是真人,则上帝便没有真正在肉身显现,而他住在我们中间,也没有属灵的实在(提前三16 ;约一14 ),而我们的信仰,亦势将变成虚空。
幻影派因为遭遇初期教会强烈的攻击,随着基督教义历史的发展,这一个邪说,便穿上一件化装的外衣,掩盖其本来面目,用其他巧妙的方式,来摧毁基督人性的教义。他们在表面上仍是侈谈主耶稣的人性,并不绝对否认;但却不信其人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些异端,便是「亚波里那留派」(Apollinarianism)和「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ism);在当时的东方教会,影响甚大。他们认为基督虽是人,也是神;但是他们却以为基督的神性压倒了人性,所以人性被神性所吞灭;从而失去了人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事实上只有一种神性。
有些学者,曲解罗马书八章三节,成为罪身的「形状」,和腓立比书二章七节,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两节经文;断章取义,牵强附会,专在「形状」、「形像」这些字上妄加揣摩,以为保罗也是倾向幻影说。殊不知这两节经文,正是主耶稣真正人性的张本。何况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四节明明白白地写着说,他乃是「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他又在提摩太前书三章十六节强调「上帝在肉身显现」,乃是一个无人不以为然的伟大敬虔的奥秘!其他新约的作者,如约翰甚至更斥责否认主耶稣人性的,乃是敌基督的;他在约翰壹书四章二至三节说:「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上帝的……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由此可知,一个基督徒的信仰,是否纯正,乃正可以其是否相信主耶稣的人性来加以考验。幻影说和一性论乃都和福音真理水火不融,完全冲突。
从主耶稣复活以后直到其升天的四十天之间,主耶稣的境界,虽从十架的羞辱,变为极大的尊荣;但是他的人性,却仍是一样,没有改变,也没有以他的神性压倒了或吞灭了他的人性。主耶稣为纠正幻影的谬见,祛除信徒的疑虑,曾亲自对其门徒说:「你们为什么愁烦?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8一39 ;并太二八7、9;约二○20一28)主耶稣复活以后,他真实的人性,仍是照样向我们显现。保罗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一五17)于此可见,复活后主耶稣的人性,仍是真实的,绝非虚幻的。这不仅驳斥了幻影派的异端邪说,尤且证明新派基督教学者以为耶稣复活仅系「精神不死」种种谬论之完全虚妄!而尤使我们对于救主有形有体荣耀再临,以及圣徒身体复活,得到了可信的凭证!
一般学者,以为约翰福音乃是强调主耶稣的神性;殊不知,约翰福音另一个任务和目的,乃在驳斥幻影派的邪说。约翰在他的书信里,开宗明义便证明主耶稣的肉身,乃是(1)我们所听见;(2)所看见;(3)亲眼看过;(4)亲手摸过的。(约壹一1)他甚至斥不信主耶稣之人性的,是敌基督!(参看上文)在神学上,主耶稣的救赎工作,乃和其人性有不可分离之关系的。救恩虽是完全属于耶和华;但是主耶稣的人性,乃是上帝救赎工作具体表现之特征。基督一性论,以神性来压倒人性,不仅是违反圣经真理的异端,而且否认了上帝救世的大恩!圣经的真理,明明指示,主耶稣是真神,又是真人。他是我们的弟兄,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他和我们同有血肉之体。他降世为人,并非以上帝大使的威风,仗着他超越的权能来威胁我们;也非用幽灵出现的方式,仅仅来向我们传一篇属天的神秘的信息;而乃是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来到世界,实实在在地和我们过同样的生活。所以保罗把基督和亚当并称,称他为末后的亚当(林前一五45)。这乃是道成肉身的奥秘,除了上帝在圣经里面向我们启示,我们如果仅凭自己的空想,不但永不会明白上帝救世的真道,并且还要陷入可怕的异端。基督一性论,和一切的幻影说,都是违反圣经真理的异端。因此,教会为着维护基督人性的信仰,对于这些异端,曾一再加以严重的打击。希伯来书的作者强调基督的人性之重要性说:「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二17)可见基督的人性,乃和我们之得救,有重大密切之关系;如果我们否认基督的人性,不仅抹煞了上帝救世的大恩,尤且摧毁了我们得救所凭的根基!
最后,还有一点,我们必须提出,加以明辨。我们相信主耶稣的人性,并非就是等于仅仅承认拿撒勒人耶稣的历史性。承认其历史性和相信他的人性,二者未可并为一谈,因为主耶稣基督,并非仅是一位过去的历史人物,而且是一位时刻和我们同在,永永远远活着的基督(关于此义,作者已另撰专章加以详论)。基督论的任务,并非仅在阐明主耶稣的历史性,仅仅相信历史上确有耶稣其人。我们所信的教义,乃在主耶稣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合于一位。事实上那些承认主耶稣的历史性的学者,他们对于他的人性,仍是根本茫然。而那些仅仅反对幻影派,而不信基督神性的新派神学家,他们一味的偏重主耶稣的人性,误以「历史的耶稣」(Historic Jesus),仅为人间的凡夫;也是非常危险的偏差!这些新派学者,承启蒙运动之余绪,受了近代浮浅的所谓科学的经验主义的人生观的影响,把主耶稣基督视为一个仅具血肉之体的凡人,而绝对否认其神性,例如现在一般人趋之若骛的鲍德曼(Bultmann)神学,自命新进,其实没有摆脱十八世纪启蒙哲学的窠日,妄冀以虚妄的「实存主义」(Existentialism)的见解,以及浮俗的「人类学」的原理,来探究基督的奥秘,岂非等于南辕北辙。而其所谓「解除神话」(Demythologize)的企图,非但心劳日拙,不能解决问题(按神学家柯尔曼氏(Cullman〕尝讥鲍氐所谓「解除神话」的企图,其结果只是制造更多的神话,令人更觉迷惘!);而其严重的后果,尤将摧毁基督圣道之根基!教会所以维护主耶稣人性的信仰,绝非主张人类得救,须藉人力;更非传那种凡俗的人文主义(关于人文主义,作者已另撰(1)《总体辩道学》卷壹,(2)《人文主义批判》等书)。基督耶稣,在世为人,虽和我们一样;但神性在他里面,始终弥漫运行,并未减损消除。基督虚己自卑,乃由其自愿,为要拯救沉沦的人类。他被钉十架,乃正是宣告人文主义之死刑!教会攻击幻影派的异端,维护基督人性之教义,并非即是主张得救须靠人力,更非认为人类可以自救!而正相反,教会之所以强调主耶稣人性之重要性,乃所以阐明一个圣经的真理,便是人类得救之根基乃全靠上帝降世救人的宏恩。「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这乃是主耶稣人性之奥秘,亦是主耶稣降世之使命。
主耶稣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虽成为人,但仍是神;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不相混合,不相紊淆,此中玄妙,实非人类智慧,所能了悟。西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关于主耶稣的位格,有很明确而完善的宣示。
「上帝的儿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实而永恒的神,与父同质而同等。当日期满足的时候,他就取了人性(约一1、14
;约壹五20;腓二6;加四4)及其诸般基本的秉赋和一般软弱,只是没有罪(来二14、17,四15);籍圣灵的权能,在童贞女马利亚腹中成孕,取了他的实质(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两种完整而不同的性——神性和人性,联在一个位格里面;不分离,不转换,不混合,不紊淆(路一35 ;罗九5;西二9
;提前三16
;彼前三18)。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却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间,唯一中保。(罗一3-4;提前二5)
从这一个信条,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应有四个基本的认识:
一切联合在基督位格里的元素,乃是两种分明的实质。质言之,在基督里面,一方面有构成和我们相同的属人的精粹或实质,便是真正的人性。一方面又有和上帝相同的永恒、无量、不变而完善的属神的实质,便是真正的神性。
一切信条,都明白宣称,神人二性,虽相联于基督一位里面,却是绝对不相紊淆。这正好比心之与物,不能相混,变成一种非心非物的实质.同理,神性和人性,也不能紊淆,变成一种既非完全人性,又非完全神性的第三种属性。基督虽是神人(Theanthropic),这乃是指他的「位」而言,并非指他的「性」而说;倘将「位」「性」相混,则主耶稣将变成一种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基督既是真神,又是真人,他是一位,却有二性;这乃是圣经的真理。他一方面有「无量的智慧」,一方面却又有「有限的智慧」;他有两种意志,两种作为。他的人智乃是惭增的;他的神智却是无限的。属于人性的意志,乃是有限的;属于神性的意志,乃是全能的。这样二性合于一位,虽似神秘,难于理解;其实此中事理,却甚平易显明。正如我们人类,在其肉体方面,有物质的元素;在其灵魂方面,则有精神的属性;二者联在一身,合于一位,虽是不相分离,然却绝不紊淆。
此中道理,已于上文明白指出。每一实质乃由各种属性构成,不相转换;如果属性发生变动,或有所增减,势必改变其实质。质言之,如果「无限属性」加诸「有限属性」之上,则「有限属性],便不复为「有限属性」。如果神性转加在人性之上,则人性便不复为人性;如果人性转加在神性之上,则神性便不复为神性。但是照圣经的道理,道成肉身以后,主耶稣的神性和人性,仍是各自保持其完整性,绝未因此发生转换变化。
主耶稣的神人二性,乃是联在一个位格里面;这在神学上称为「哈仆司泰」联合(Personal or Hvpostatic union)。因此,有一个要点,我们应加注意,神性住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和圣灵住在一般圣徒里面,乃是绝对不同的,不可相提并论,牵强附会。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乃是永不分离的;这既不是一种道德的或交感的联合(Moral or Sympathetic union),亦非仅为一种暂时的和不定的联系。其次,二性的联合,乃是在一个位格之内;正好比身体灵魂构成一个人一样;神人二性,也构成一位基督。从人的情况而论,一个人的人格,乃在其灵魂,非在其躯体;同理,主耶稣基督的位格,乃在其神性,不在其人性。「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圣子从太初便是三一真神之一位。他是有位格的,他是一个「神人」(Divine Person),并非仅具一种「神性」,他乃是上帝取了人性,在肉身显现,这便是「道成肉身」。所以,主耶稣的人性,乃是无位格的(Impersonal);他并未和一个「凡人」(Human Person)联合,而乃是和「人性」联合。因此主耶稣基督只有一个位格,并无两个位格。神人二性,既联在一个位格里面,所以乃是永远相联不可分离的。「道成肉身」,乃是圣子永远取得人性,他复活升天,乃是带着他荣耀的人性升到他的宝座上面;他还要有形有体的在荣耀里带着他的人性再临。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主耶稣神人二性联合的性质,有四点基本的认识:
其一、在主耶稣位格里面,乃有神人二性,两者实质分明,绝对不同。
其二、神人二性,虽然相联,却各保持其原有的特质,不相紊淆,以致成为一种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第三种特性,使主耶稣成为一个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
其三、神性人性,各有其完整的特质,绝对不能互相转换。易言之,人性不能变为神性,神性亦不能降为人性。
其四、二性联合,并非住在一起,亦非暂时交感;而乃是一种不可分离的位格联合——「哈仆司泰」的联合。易言之,神人二性,乃是联于一位,永不分离;主耶稣乃是神而人;同时又是人而神。
「二性一位」的教义,乃是一种超感觉的实在,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奥秘,实非世人的智慧所能了悟。因此,我们信仰的根据,只是上帝的圣言,而不是人间的理智。虽然如此,这并非虚空的玄想,倘使我们能作虚心的探究,便不难获得确实可信的凭证。请分论之。
主耶稣基督的位格,乃是单一的;在「神性」和「人性」之间,不是好像在三位一体的「圣父」「圣子」和「圣灵」之间,有复数的位格,有「我」「你」称谓的不同(参看约一七23);三一上帝,曾用「我们」的称谓(例如创一26),但主耶稣绝未用复数称呼他自己。凡他所言所作,都是用单一的位格。这便确证,他虽具二性,却只有一位。在约翰福音三章十一节,他虽曾用「我们」的称谓;但这并非单指他自己,乃是包括他和他的门徒而言。
无论属于神人两方面的属性和权能,都归于基督;因此,凡属基督的事工和尊荣,可归于其神性或人性之任何一面。这乃证明他的神人二性,乃是联合在一个单一的位格之内。因此,我们一方面可以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他(约五58);一方面又可说他乃是降生在该撒亚古士督统治之时(路二1)。我们一方面可说主耶稣曾哀哭、疲乏、受苦、受死;但又可说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长远活着,替我们代求。我们一方面可说我们的救主被钉在十字架上;同时又可说他第三天复活,他乃和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20 ;弗一23,四10)
主耶稣基督救赎的工作,乃有无限量的功果与价值;世界人类藉着他可以和上帝合而为一。这便足证明他乃是神而人,人而神。他原为神,亦为人;既为人,仍为神;是全神真神,也又是全人真人。他乃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神人」(Godman)。神人二性,联在一起,故能打通神人中间的阻隔(弗二14)。他任何一性的作为,乃有两方面的功果与价值。约翰凯(John Caird)尝说:我们不能把他神性的作为和人性的作为,彼此分开;否则便是分裂他整个的位格和生命。
圣经指称主耶稣的时候,往往同时涉及他两方面的特性。例如,在徒二○28 ;林前二8;西一13一14乃是用属神的尊号述说他属人的属性和作为;反之,在约三13,六62 ;罗九5乃是用属人的名号指称他属神的属性和作为。这又为其神人工性,联于一位的确证。
普世基督信徒的心里,也一致承认并证明主耶稣仅有一个单一的不可分的位格,这可从他们崇拜时,歌颂祈祷时,具体表示出来。
以上各点,俱为显明的确证,使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神人二性,乃是联于一位,不相混淆,亦不可分离。
神人二性,联合在主耶稣一个位格里面,乃是出诸上帝创造的奇工。此中奥义,虽似不易了悟;其实,当上帝最初照他自己的形像造人之时,即已把神性人性,联合在一个位格里面。人类具有理性和灵性,及其和上帝的关系,即可使我们体会到「道成肉身」的道理。我们人类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上帝(徒一七28);上帝和人类,可相联合,并且把他的能力赋予人类。可惜自从始祖犯罪以后,人类便丧失了其原有的上帝的形像;从此以后,人类因着罪恶,便与上帝之间,有一道隔断的墙,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异教信徒,昧于此义,以为只要「明心见性」,便能「归真返仆」,达到「天人合德」、「神人合一」的境界,实为一种悖于事理之空想。因人类既陷于罪,由于罪恶权势的侵犯和摧残,已把人类的真面目——上帝的形像失去。不但在普通人身上,看不到人类的真精神真面目;连圣人贤士,也不足表现人类的真本——那便是上帝的肖像。感谢天父,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差遣其独生子,主耶稣基督降世。他乃是上帝本体的真像,使人类藉着他,得以恢复其已失的形像,和他的神性有分;并且可与上帝恢复和好,合而为一。
一般世人,对于主耶稣有神人二性,湟惑不解,以为他既是造物主,何以同时又可为被造物呢?这种疑问,实为误解。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主耶稣的神人二性,虽二者分明,不相混淆;但却非二者毫无关系,更非二者互相排斥,各不相容。人类所以成为有灵的活人,乃是靠有上帝的生气(创二7);我们的「生命在他里头」(约一4),他是我们生命之主。上帝无限的宝藏,和人类无限的需要,二者彼此相应,永无止境;须至人类和那一位有「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的基督,合而为一,才能满足。人类的本性,只有和上帝联合时,始有其真正的意义和实在。人类不是和上帝绝无关系的「切线」(Tangent),而乃是一个器皿;人生的态度,应当倒空那器皿,要等候那无穷的泉源来加以充满。这样的人生,才有真正的生命,真正的意义。约翰凯(John Caird)说:「人若不和上帝合一,便非真人!」我们引这些话,并非认为这能完全表达神人二性合一的真理,乃仅籍此帮助我们了解其中奥秘的道理之一斑而已。
主耶稣有神人二性,但并非有两个位格;因为在道成肉身之时,他所取得的,只是人性,并不是一个已经长成的独立的位格。质言之,主耶稣的人性,是没有位格的,只有在神人二性合一的位格中,始有其存在;在其和神性联合之前,是没有独立的位格的。于此,我们对于「性」与「位」应加分辨,不能混为一谈。「性」乃是一种共同的实质;「位」乃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有自觉自决的权能。主耶稣的位格,不是单纯人性的,乃是神而人,人而神的(Theanthropic)。但是他的「性」,却不是神而人,人而神的;否则便要产生一种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第三种特性;这样便使耶稣变成一种非神非人的怪物。这乃是「基督一性论」和游提克斯派的异端。关于这点,容于另章加以详论。
神人二性联合在一个位格之内,乃是主耶稣基督所以可作神人之间之中保的绝对必具的条件。因为唯其如此,他才能在神人之间,彼此交通联系。雅各所见的天梯,一面立在地上,一面直通天顶,有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创二八l2)。这便是基督的预表,他一方面和神有同等的尊荣与威严;一方面又能完全体恤人类的软弱。易言之,人类的救主,必须是真神又是真人。因为:第一、他必须是真人,才能真正代替人类,为我们的罪受苦受死;因为上帝是不可能承受死亡的。第二、他又必须是真神,因为这样才能使他受苦受死,有无限的代价,而且又能战胜死亡,因他的复活,叫我们称义。倘使他仅仅是人,则他的死,便不足为万人的赎价。这乃是一切自然宗教的教主,所以绝对不能拯救世人的原因。感赞天父,主耶稣乃有神人二性,他乃是真神,又是真人;所以他的救赎,实足拯救一切凡信他名的人。诚如加尔文说:「倘使他仅仅是神,便不能承受死亡;倘使他仅仅是人,便不能征服死亡。这乃是因为他有神人二性,合而为一;所以他能以人的软弱,交付死亡,为我们赎罪;同时又以上帝的权能,和死亡斗争,为我们战胜死亡。因此,凡是剥夺其神性的人,便是贬损他的尊荣和威严;凡是否认他人性的人,便是抹煞他的仁慈与良善。」
为求对于二性联合的真谛,有更深刻的认识,我们更可从另一面来研究,把若干关于二性联合的谬论错觉,来加以述评。
倡是说者,在德国有霍夫曼氏(J.C.K.Von Hofmann),艾勃拉氏(J. H. A. Ebrard)和葛斯氏(W. F.Gess),在美国有皮乔氏(Henry Ward Beecher)。他们认为主耶稣的人性,并非完整,仅为其神性降低、萎缩,和变质的结果。当主耶稣在世之时,他的神性,乃是陷于一种睡眠和瘫痪状态。此说之妄,我们可用以下各种理由,加以说明。
其一、此说曲解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道成肉身」的真义,以为他的神性受肉体的锢蔽,便须受物质定律的束缚。有些学者,如葛斯氏,甚至认为,耶稣降生以后,便完全丢弃了他的神性。另一方面,他们又以为主耶稣并无真实完整的人性;所谓人性,其实乃是一种萎缩变质的神性。准斯以观,则主耶稣真正的神性及其真正的人性,俱遭否认。殊不知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乃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太一1一16 ;罗一31)。终其在世为人之时,他又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和上帝原为一体(约一○30,一四9)。
其二、圣经教训我们,上帝乃是永不改变的。此派以为主耶稣的人性,乃是他的神性变质的结果,则显然和上帝不变的属性,完全抵触。
其三、此说更严重的错误,乃在其摧毁了全部救恩的真理。因为一则,此说以为道成肉身以后,神便不复为神;而且他们又以为主耶稣既无真正的神性,又无真正的人性,则人类便根本无由籍着基督,和上帝合而为一。复次,此派既以为耶稣降世以后,神性便归瘫痪萎缩,甚且以为神便不复为神,则仅赖软弱的人性,何能完成救赎的奇功!
倡是说者,为杜诺(I.A.Dorner)及罗德(Richard Rothe)诸氏。此说认为神人二性的联合,并非在主降生之时,立刻完成;而乃是逐渐发展的结果。而这一个发展的程序,到了主耶稣尊荣之境开始之时,始臻于完美之境。此说之妄,我们可用以下各种理由,加以说明:
其一、圣经明白教训我们,主耶稣由圣灵感孕,藉童女降生,乃是真正的人子,又是真正的神子(路一35)。所以主耶稣基督,成为「神——人」,乃是在其道成肉身之始,而非在其复活之时(腓二7)。
其二、此派以为主耶稣在世之时,他的神性和人性,常常彼此交感,互相承受。(Mutua Propriation)这种说法,无啻承认主乃有两个人格,实迹近聂斯托利主义。
其三、此派既以为「道成肉身」,并非始于主感孕降生之始,乃是成于复活之时;则主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必不能有充分的功效,是岂非否定主耶稣救世的奇功!
其四、此派以为神和人在主耶稣基督里的联合,乃是两个位格的联合,而非神人二性之联合;这不仅在事理上绝无可能,而且在圣经上尤毫无根据。因为主耶稣明明仅说:「我与父原为一」;而从未说:「我和道原为一」;亦未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到了道」;也从未说:「我往道那里去」。可证「道成肉身」,乃是二性联于一位,并无两个位格。所以李伯耐氏(Th.A.Liebner)驳斥杜诺氐说:「在圣经里面,我们绝对看不到主耶稣神人二性的关系,有如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关系。」斐利比氏(F.A. Philippi)也反对杜氏说:(1)杜氏的神人合一论,乃富有「泛神论」的意味。(2)他以为「道成肉身」,乃成于复活之时,而非始于降生之初,实属不合圣经真理。(3)神人两个位格,究竟如何才能合一,杜氏实亦不能自圆其说。
神人二性联合以后,其第一种结果,便是其属性的交通。这并不是说二性彼此搀杂,乃是说「一位」具有「二性」。主耶稣有真正的人性,也有真正的神性;此中道理,正如一个人具有真正的躯体和真正的灵魂一样。身躯灵魂,虽各不同;却是合于一身,并非分属两人。主耶稣一方面是有限的,一方面又是无限的;他是有所不知,却又无所不知;他虽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却又是和上帝同等;他降生世界,却又是太初即与上帝同在;他是多受痛苦,却又创造万物。此中奥秘,正又如同我们世人,虽是泥土所造的,却又可作上帝的儿女;虽是必死的凡人,却又可得永远的生命。从这个道理,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在一个位格之内,具有神人两性,便无庸惊疑惶惑。圣经作者,有时称他为「主」,有时称他为「子」;而且常在同一经句里面,把仅仅是神的属性,和仅仅是人的属性,以及神人两方的属性,都归给他。例如:在希伯来书第一章第二节里说:上帝曾「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这里的儿子,乃是指成肉身的道而言。在同一句里,接着又说:「又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这乃是指永生的神子而言。立刻接下去,在第三节又说:「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这乃是指他的神性而说:但在同一句接着又说:「他洗净了人的罪」,这乃是指他为我们舍身赎罪,乃是按他的人性而言。在这一句的末了,又说:「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这乃是指他是「神——人」而言。
神人二性联合第二种结果,乃是在他的作为方面,尤其在他的救赎工作方面。因为二性只属一个位格,所以他所有的工作,也是属于基督整个位格。好比一人,他运筹构思,乃是属心智的;他饮食消化,乃是属肉体的;他说话写作,乃是心体并用的。但是这三种工作,却都是属乎一人。这乃是一个关于主耶稣位格和事工之重要教义。例如:主耶稣的顺从和受苦,虽非属其神性,但却是他整个神人的顺从和受苦。譬如:我们的灵魂,虽是不能受伤或被焚;但是倘使我们的身体受到伤害,则受苦的乃是整个人,并无肉体和灵魂之分。同理,基督的顺从,即是上帝的公义;基督的宝血,即是上帝的生命。唯独这个缘故,基督工作,才有无限的价值和果效。因为基督有永远的灵(来九14),只要他一次献祭,便叫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一#10)。因有主耶稣的献祭,就永远不用再为罪献祭,这乃是刻在信徒心上的永不磨灭的得救的真理。
神人二性联合第三种结果,乃是在敬拜的对象。宗教上的敬拜,乃是把一切圣善的德性归与所敬拜的对象。易言之,只有一位至圣至善的才配受人类的敬拜。因此主耶稣的人性,不是我们敬拜的对象,众圣徒和众天使所敬拜的,乃是一位远超万有,永被颂赞的上帝。主耶稣之所以应受敬拜,乃在他的人性已和其神性构成一体;他原与圣父同在,而且他就是上帝,却在肉身显现,为众使徒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所以他也公然接受人的敬拜,并有「主」和「上帝」的尊号。
神人二性联合第四种结果,便是他是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倘使他仅仅是神,便不能作我们的救主;倘使他仅仅是人,无论其如何有智慧、圣洁、和仁慈,也绝不能解决我们的灵命得救问题。只有神人两种不同的特性,永远联合于一个位格里面的基督,才配当我们的救主。主耶稣基督,他是上帝,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又有无限的丰盛;因此他才能拯救我们,赐福我们。他又是人,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也曾和我们一样,凡事受过试探,而且生在我们所干犯的律法之下,替我们担当应受的刑罚。他一方面,有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一方面却又成为人的样式,这样才好叫我们可以亲近他,而且对他丰盛的神性也有分,使我们也在他里面,一无所缺,得以成全。
神人两性联合第五种结果,乃在使信徒得到他的生命。道是永生,生命在他里面;乃是我们肉体的、理智的、和灵性的生命的源头。道成肉身,乃是令世人获得其属灵生命之必要条件。主耶稣是我们生命之主,也是我们独一的救主,我们藉着与他联合可获得永远的灵命。这一个联合,一方面乃是圣约的,乃是凭着上帝在创世以前的预定;一方面是生命的,乃是藉着圣灵在我们中间的居住;一方面是自愿的,乃是由于我们对他的信心。只有那些认他是上帝在肉身显现,并信他为救主的人,才有永生。因为凡是信他的,「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加二20)。
神人二性联合第六种结果,乃是主耶稣人性之升华。世人的灵魂,藉着与不朽的灵魂相联合,其境界便超迈宇宙间纯物质的机体。同理,主耶稣的人性,藉着其和神性相联合,其尊贵、价值、和权能,也超迈一切有理性的受造物,而无可伦比。他虽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而且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上帝却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他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二6一11)。所以,我们虽一方面信他乃是「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并非不能体恤我们软弱」的真人(来二14,四15);同时又应信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乃是远超万名永被称颂的上帝。
主耶稣的神性人性,在一个位格中联合的奥秘,乃是藏在他为童女所生和「道成肉身」里面。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当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之时,和他相联的,并不是一个有独立位格的人,乃是一个没有位格的人性。这个奥秘的道理,有很重大的关系;一则如果和其他一个有独立位格的人相联,便要有双重位格。二则如果和其他一位相联,便要使他陷在原罪里面,因为所有亚当的子孙,都有他的原罪归与他们。主耶稣基督的神性,已有位格,当他道成肉身之时,只要加上无位格的人性,便可使他获得和一般人类相同的经验,并能体恤人类的软弱。圣经教训我们,主耶稣乃是童贞女所生,他没有肉身的父亲,只有上帝作他的天父。所以他只承受一个无位格的人性,而没有取得另一人性的位格,因此,原罪不能归诿到他的身上。质言之,他虽具神人两性,却并无两个位格。
近数十年,关于主耶稣人性没有位格一个问题,颇引起学者之重视。神学家巴文克氏(Dr.H.Bavinck)对于这个问题曾说:「二性联合,乃只是主耶稣的神性和一个『无位格的人性』相联,绝不是和另一个『有位格的人性』相联」。因为倘使主耶稣的人性,另有一个独立的位格,则主耶稣势必仅为一个凡人,所不同者,仅其和上帝有密切的交通而已。此为新派神学之重大错误,亦为教会之危险异端。惟是于此,我们复须注意一个要点。巴文克氏说他的人性没有位格,并不是否认其为真人,以为他仅具人类的通性。这乃是黑格儿(Hegel)的基督论之根本错误。黑氏以为基督并非一个真正的人,乃是整个人类之泛称,从而以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成为人类,即为「神人合一」。此说之谬,著者将于本书第八章,加以申论。于此吾人应当认识,主耶稣的人性,虽无位格,但却仍为真人,所不同者,他不是一个世间的凡人而已。他道成肉身,乃由圣灵感孕,这样他才能代表全人类,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保。这并不是否认其真实的人性,而乃是说,他的人性,绝对不是自行独立存在,而乃自始至终和圣子的位格相联合的。准斯以观,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的人性,应有两个基本的认识;其一、他的人性,乃是完整无缺的,他乃是真人。其二、他的人性,虽是真实完整,却是始终依存于「道」,并没有独立的位格,故非世间的凡人。
从比利时信条(Be1gic Confession)第十九条,我们可以看到,子虽是从马利亚承受血肉,有实在的躯体;但是二性的结合,并不是两种实质外表的联合,而乃始终是由「道」发动的一种属神的主动作为。「道」并不是和一个独立位格的人结合,不是有两个位格,乃是二性结合在一个位格之内。但从另一方面看,神人二性,虽永远结合在一个位格之内,甚至他的死,也不能亦未曾使人性和神性,彼此分离;但是每一性却仍各保持其特性,不相紊淆,不相转换。因此他的复活,虽使他的身体不见坏朽,却仍不改变其实在的人性。
主耶稣的人性,究竟有无位格,乃是不容漠视的重大问题。正统神学家凯伯尔氏(Dr. A. Kuyper)对于那些侈谈人性位格的学者,如斐希德(Fichte)等,早经力加抨击,认为完全不合圣经的真理。而那些妄倡「人化上帝」(Humanization of God)的学者,以为上帝的本质,须藉人类才能显明,凯氏对于这种思想,尤感疾首痛心。事实上现代学者,正在妄想照凡人的形像创造上帝;事之僭妄,莫此为甚!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上帝既藉主耶稣人性的位格,显明他自己,从而以主耶稣人性的位格,作为他们神学的中心,凯氏对于这些学者,尤攻击不遗余力;认为这种学说,势必令我们人类失去神人之间的中保。于此我们应明确认识:「神人二性,联于一位」,实为不容否认之真理。主耶稣的人性,并没有独立的位格;那些主张主耶稣人性有独立位格的学说,乃是现代可怕的异端。
嗣子说(Adoptionism)对于教会,也是一个危险的异端。一般学者,往往以为如果反对「嗣子说」,便会趋向「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e)。实则,倘使一个信奉卡西敦(Chalcedon)信经的人,便不致有这种无谓的顾虑。因为我们反对「嗣子说」,并非等于赞成「基督一性论」,而乃是本乎「道成肉身」的真理。嗣子说派,认为基督的本性,并不是上帝的儿子,只是以后经过立嗣,才成为上帝的儿子。「基督一性论」,则以为基督只有一个本性,便是神性。这两派都是偏执一见的异端,在教会历史中,我们可以明白看到这两派的学说,如何遭受非难攻击;而在卡西敦信条中,尤可得到明确的指示。主耶稣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这乃是教会所传的真道,并非仅为神学上的理论。质言之,这乃是圣经教训我们的神人和好的张本。惟有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乃是一件难于言说的奥秘;只有凭着信心,才能领悟。而这种领悟,必先我们和他有生命的关系。因为他虽为神子,却和我们一样成了血肉之体,住在我们中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得到永远的生命。
最后,我们还要指出,关于基督位格的奥秘,实较三位一体(或称「三位一元」)的奥秘,更是令人难于理解。基督的位格,根本乃是在其神性,不是在其人性。道成肉身,乃是神性的人性化(Humanizing of Deity);而非人性的神性化(Deification of Humanity)。本末之分,宜加明辨!人类得救,非靠人力,不是由于那有限的妄想成为无限的(这是一切「人天合一」,「自我神化」,种种玄想,终必归于虚空的根本原因);而是在那无限的,自己卑微,变成那有限的。这乃是基督位格和道成肉身之伟大敬虔的奥秘,也是上帝在万世以前所隐藏的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救世的智慧,也是基督圣道所以超越一切凡俗宗教之无比的特点!
关于基督的地位,学者意见,各有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基督应有三种地位;(1)先存地位一-乃是他在创世以前在永世中的地位;(2)属世地位——乃是他降生以后,在世为人之卑微的地位;(3)属天地位——乃是他复活以后,升华尊荣的地位。但是根据圣经的教训,基督既是「神——人」,我们最好仅说他有两种地位:一为卑微地位,一为尊荣地位。
关于基督卑微之境,更正教神学,根据腓立比书二章七至八节,提出两个要义:(一)为「克奴细」(Kenosis),意指虚己,倒空自己。就是把它掌管天地万物主宰的威严,自愿舍去,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二)为「大卑奴细」(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他甘愿受律法的咒诅,存心顺服,甚至舍弃生命,死在十字架上,受一种最羞辱的死。从这两节经文的分析,我们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义,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愿处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履行律法上的责任;那便是为我们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书四章四节——「生在律法之下」,便是最扼要的启示。
基督卑微的地位,究竟有多少阶段,路德宗(信义会)和改正宗乃有不同的意见。路德宗以为有八个阶段——(1)成孕,(2)降生,(3)受割礼,(4)作儿童,(5)生活在众人之中,(6)受苦,(7)受死,(8)埋葬。改正宗则认为只有五个阶段:(1)降生,(2)受苦,(3)受死,(4)埋葬,(5)降在阴间。现在根据后者;加以说明。
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所以严格地讲,我们应当说「道成肉身」,不可说「上帝成人」。但是我们又应知道,在「道成肉身」之时,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却都参加。易言之,「道成肉身」,并非仅为关于「道」之事。「道」乃为参与此事者之一位。而从「道」参与此事而言,可证他在降世之前,实早已存在。「先存」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体,这实在乃是一件超过人类智慧所能领悟之事。然这却又是一件无可否认的神迹,便是那「无限的」可以而且确是和那「有限的」发生关系;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确是临到这世界,「住在我们中间」,度我们人类的生活。
「道成肉身」究竟是与「创造」(Creation)有关的事,抑乃专与「救赎」(Redemption)有关;这乃是从经院哲学以来,学者争论不已的重大问题。最先提出论辩的,乃是罗伯氏(Rupert of Dentz),他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和罪没有关系的事。附和罗氏的,有亚历山大(Alexander of Hale)和邓司各脱(Duns Scotus)。惟阿奎那氏(Thomas Acquinas)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因为罪恶进入世界。改正宗教会,则始终认为道所以要成肉身,乃是因为人类的堕落,是与救赎有关之事。但是,有些路德宗及改正宗的学者,例如俄西安得(Andreas Osiander),如罗德(Richerd Rothe);如杜诺(I.A.Dorner),如兰兀(Lange);如范郎端斋(Van Oosterzee);如马敦生(Martensen);如艾勃拉(Ebrard);以及瑰司各德(Westcott)诸氏,则持不同的意见。他们的论据,认为「道成肉身」,乃是一件非常重大之事,绝非偶然发生;因此不能以罪恶进入世界为原因,而应当是上帝在创世以前原定的计划;无论在人类堕落以前或以后,宗教不能有何本质上的不同。而且基督的事工,亦非仅限于救赎。但这些理由,实属似是而非。照圣经的教训,「道成肉身」,实以人类犯罪为条件。这可从路一九10;约三16;加四4;腓二5一11以及约壹三8各节,得到一贯明白的启示。如果说「道成肉身」,乃与罪恶无关,乃是上帝无可避免必然要有之事,乃便是一种「泛神论」的谬见。但是,「道成肉身」,虽与救赎有关,却又绝非偶然发生之事,而是上帝已定的计划;因为上帝绝无意外事变,无需临渴掘井;他的计划,乃是整个的,从创造天地,到新天新地,实无事不在他通筹「预定」之中;「道成肉身」,和赎罪救世,当然在万世之前早已包括在内。
其一,所谓「道成肉身」,并不是「道」改变了他原有的本质。「道」之为「道」,即使成了肉身以后,乃是始终不变的。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中之「成」字(Egeneto),照原文的字义来诠释,并没有改变其原有本质的意思。永生的神子,乃是永不改变的。其二,「道成肉身」,并不是说他变成了一个有位格的人,亦非说他仅仅取了一个人的身体。「肉身」一字,原文为Sarx,乃指「人性」而言,包含身体灵魂的全部。这个字在罗八3;提前三16;约壹四2;约贰7中,都有相同的意思。
根据西敏斯特信条,耶稣降生,乃是从童贞女马利亚的实质取得其人性。重浸派(Anabaptist)于此有一种流行的谬见,他们以为基督的人性,乃是天授,马利亚仅系一个导管。这种见解,实属谬妄。因为基督的人性,倘使不是出于我们同一个源头,则他和我们人类便没有关系,那他便不能作神人之间的中保。
基督的人性,虽和我们同出一源,但却是藉着圣灵的权能,在童女马利亚腹中成孕,并非出诸「凡胎」。这就是说,基督降生,不是从寻常的自然的程序,而乃由超凡的方式,所以他称为「上帝的儿子」。质言之,主耶稣基督的感孕降生,乃是圣灵超凡的作为。这一点乃有重大的关系:(1)主耶稣的诞生,既不是藉着人的作为,经过自然蕃衍的条件,所以他虽有真正的人性,却不是一个世俗的凡人;他便不在「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之内,也和原罪绝无关系,完全不受原罪的影响。(2)主耶稣在成孕之时,他的人性,即由圣灵使之成圣,于是便不受罪恶的玷污。而且圣灵成圣的工作,并不止于感孕之时,乃是一直继续,没有限量的(约三34;来九14)。
最后,「道成肉身」,是否为基督卑微之境,神学家意见不一。路德宗便不以「道成肉身」为基督卑微之境。他们以为他的卑微之境,只限于他属地的生活;而以为他的人性还是继续在天上。改正宗神学家,对于这点意见非尽相同。有些学者,认为这仅是一种谦逊的行为,而并非真正降至卑微的地位。凯伯尔(Kuyper)氏,则反对这种见解。柏可富(Berkhof)氏也和凯氏之见相同,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卑微之境。因为基督虽是无罪,但是他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既生在律法之下,自必为我们的罪受苦受死(罗八3;林后八9;腓二6-7)。
基督一生,乃是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却取了奴仆的形像。他本是圣洁公义,乃是上帝的圣者,远离罪人,高过诸天;却生在罪恶被咒诅的世界,为要拯救罪人,常常和罪人来往。他本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全然可爱;却常常受撒但的攻击,为不信的群众所侮辱和憎恶,还要遭受仇敌的逼害。他存心顺服,甘愿受苦,以至于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一种最羞辱最惨痛的刑罚,一身担当上帝对世人罪孽的咒诅和忿怒。诚如经云:「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简言之,他受苦的主要原因,乃在他担当了世人的罪,替我们处在罪人的地位。
基督所受的痛苦,不能用常理来加以说明,乃有一种非常的而且独一无二的性质。他受苦的容量,乃是和他理想的人性完善的德性,以及他的诚实、公义、圣洁,成正比例的;而他受苦的程度,乃是与时俱增的,愈久愈深的。他对于人类邪恶所感之痛苦,其程度之深切,绝非我们所能想像。然而主耶稣所受的痛苦,犹远过于此;因为他的痛苦,不仅仅是「自然的」,而乃是超自然的,直接从上帝来的。因为「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
他既照样亲自成了我们的血肉之体,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因此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而且「因着上帝的恩」,他又「为人人尝了死味」;「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成为我们救恩的元帅,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使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世的咒诅和刑罚」(参加三13),「又将上帝的恩惠、公义和永生赐给我们」。他也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
圣经对于死有一个综合的看法,乃谓是和上帝的分离;而身体的死亡,只是死亡一部分的表现。但和上帝的分离,乃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为人因罪恶和上帝分离,这并非主耶稣要受死的原因,因为他本身并没有犯罪。因此,其二,死的意义,并不是罪恶之自然结果,而乃是对罪所有的刑罚。主耶稣的死,须从司法的观点来研究,才能了解。「他在身体灵魂里担当了上帝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便为我们的罪孽由上帝处以死刑,而且死在十字架上。他为我们受的死,并不仅是肉体的,而且还是永远的。然而更奇妙的,我们从另一方面来看,他虽为我们的罪受尽了上帝无限的忿怒,但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却又为我们征服了死亡,应验了「死被得胜吞灭」的话(林前一五55)。这只有在他是可能的,因为他虽是真人,又是真神;他虽有卑微之境,又有尊荣之境。所以,即使他被埋葬在坟墓里面,「道」和人性,仍是相联,没有分离;他的神性并未为上帝所撇弃;他乃是始终蒙上帝所喜悦的神人之间的中保。
我们复应注意,他的死亡,不能是一种自然的死亡或是偶然的死亡,也不可能是遭遇暗杀;而必须是一个囚犯,按照司法程序判处死刑。不但如此,而且更须由上帝的安排,由罗马的法官加以审讯判决。因为罗马乃以其法律著称于世,代表一种最高的司法权。而且更奇妙的,审讯的结果,罗马当局,却认为他是完全无罪(参看太二七23;可一五14;路二三13一15;约一九4)。这乃完全证明,他被判死刑,却并不是因为他本身犯了什么死罪,或是行了什么恶事。还有一点,他受死的方式,并不是斩首,也不是被石头打死,乃是死在十字架上。因为十字架不是犹太的刑具,乃是罗马一种最羞辱的刑具。他以这种方式,死在十字架上,乃是适应了律法上最苛酷的要求。易言之,他乃是受了律法的咒诅,证明上帝的话,他要为世人成了咒诅(参看申二○23;赛五三4-12;加三13)。
基督的卑微之境,并不止于死亡,而且还要埋葬。因为人人乃从土而出,人本是土,仍要归土,这乃是人类犯罪悲惨的结果(创三19),埋葬乃是下降,乃是上帝设立的使罪人卑微的象征。更须注意的,他的埋葬,一方面乃是证明他是确实受死;一方面又证明他已为我们得救的信徒,除去死亡的恐怖,使「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应验(林前一五51一57),使坟墓成为神圣和胜利的标帜;使「十字架」和「空坟墓」成为基督教所以超越其他自然宗教之无比的特征。
使徒信经在说了他受难受死,埋葬以后,接着又说「降在阴间」。这乃是最初见诸阿基兰式信条(Acquileian Form of Creed C. 390 A.D.),原文为“Descendi in Inferna”。但是“Inferna”一字,有几种翻译,或译作「地狱」(Hades),或译作「地下」(Lower Parts)(弗四9)。有些信条,甚至不提埋葬;天主教和东正教,单提埋葬,但不提降在阴间。鲁菲纳氏(Rufinus)认为「埋葬」,即含有「降在阴间」之意。加尔文氏,认为「降在阴间]一语,乃和基督受死以及救赎完成,有重大的关系,未便加以省略。而所有教义的著作,也无不对此加以论列,至少已成一般信徒共同接受之意见。惟纯从字面而论,圣经里面,关于「降在阴间」一语,当然不如受死埋葬一样有明文的记载。
降在阴间,究竟是什么境界,各派诠释,意见不一。(1)天主教——认为主耶稣死后曾到旧约时代的圣者等候启示及救赎的地方(Limbus Patrum),主曾降到那里,向他们传福音,带他们出来,进入天堂。(2)路德宗——则认为降到阴间,乃是他尊荣之境的初阶。主降到阴间,乃是他的凯旋,乃是去向撒但和黑暗掌权者,宣告他的胜利,并且公布他们的罪状和判决书。但是路德宗的学者,并无一致的意见,有的且反对这种解释,认为尊荣之境的开始,应在他复活之后。(3)英国教会——则认为主耶稣的身体埋葬在坟墓之中,他的灵魂曾降在阴间,特别是降到「乐园」(Paradise),那是义人灵魂所在之处,在那里向他们讲解真理。(4)加尔文——对于这点,乃用比喻式加以诠释,认为此乃形容他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境况,他真是受到地狱中的悲痛。《海德堡教义问答》也有同样的诠释。认为「可使我们在最大的试炼中得到充足的信心和真实的安慰,因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他受难之中,尤其是十字架上(太二七46;来五7),已藉着他不可言说的惨苦、疼痛、恐怖、和阴间的苦楚,拯救我们脱离阴间和灾害」。改正宗的学者,都认为这不仅指十字架上的痛苦,也指他在客西马尼的忧伤。
圣经里面,关于降到阴间,既无明文的记载,自不能完全照字面,拘泥解释,因为当他临终的时候,他已将他的灵魂交在上帝手里(路二三46 )。至于路德宗说他降在阴间乃是去宣告他的胜利,这在复活之前,乃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最合理的解释,一方面,乃是指他死前在客西马尼的忧伤和十字架上的痛苦。另一方面,乃是指他进到死亡的一种最卑辱的境界。基督为平息神的忿怒,满足其公义的要求,必须身受神严厉的报应,并和地狱的权威和死亡的恐怖斗争。他不仅在肉体受死,而且还在心灵上为我们忍受被定罪和死亡之痛苦。
关于主耶稣尊荣的地位,神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观点。
此派认为无论主耶稣的卑微地位或尊荣地位,其主体乃是他的「人性」而不是「道」。因此他们不把「道成肉身」列在卑微之境,而认为主耶稣的卑微地位,乃是因为他自动地暂时放弃完全运行他的神性,而甘愿忍受低于神性的属性,成为卑微之人。他们以为基督尊荣之境的具体表现,首自降在阴间,继自复活升天,最后则为坐于上帝的右边。质言之,所谓尊荣之境,实乃始自「道成肉身」,承受神的属性之时;只是他的神性,没有完全运行,而仅偶然地或在暗中运行而已。此派之见,实非确当:一则误解「道成肉身」的本意;二则不合腓立比书二章六至十一节的经文。
则认为主耶稣尊荣之境的主体,乃是我们的中保神人;但特别指出,达到尊荣之境的,乃是其人性。至于神性,则不可能有卑微或尊荣之分,因为神的属性是不变的。主耶稣尊荣之境的特征,约有下列三点:(1)脱离律法上条约的和刑事的关系,从而解除律法的重担,不受律法的咒诅。(2)在律法之前,从刑罚的地位变为称义的地位;以中保的身分,获得一切他为罪人取得的得救的福社。(3)免除罪恶的咒诅,最后得到尊贵与荣耀。
新派神学家,则根本不知道主耶稣的尊荣地位,因为他们根本不信主耶稣基督是超凡的神人。例如:劳兴百虚(Rauschenbush)氏的社会福音,便以耶稣的死亡来结束他的著作。又如马新托虚(Macintosh)则认为关于主耶稣「复活」「升天」诸种神奇的信念,乃是在科学上绝对不可能的事。他如福斯特(Foster)贝唯德(Bewiih)诸氏,也都对此存着讥诮的态度。
但是,关于主耶稣基督尊荣之境,圣经里面,乃有充分的证据,这乃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绝非新派学者讥诮怀疑,所得否认。福音记载,明明白白地指示我们,主耶稣卑微之境以后,继以尊荣之境。最著名的经文,即为腓立比书二章九至十一节:「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除此以外,还有可一六19;路二四26;约七29;徒一9一11,二33,五31;罗八17一34;弗一20,四10;提前三16;来一3,二9。主耶稣的尊荣之境,有三个主要的意义:(1)每个阶段(复活,升天,登位,再临)都是上帝的宣示,承认他已满足律法上公义的要求,是配得其应受的赏赐。(2)第一第二(即复活与升天)两个阶段,乃有预表的作用,藉以表明将来在信徒生命中要同样发生的事。(3)每个阶段,其功用都是要使信徒将来可与主耶稣同得完全的荣耀。
基督复活,其意义非即仅为身体灵魂重新相联,死而复生;而乃是他的整个人性,包括身体和灵魂,重新回复到他太初原有的能力和完善,甚至达到一个更高的地位和程度。他被称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一五20);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一18 ;启一5)。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四节来看,可知信徒将来的身体是不朽坏的,不能毁灭的;是荣耀的,满有属天荣光的;是强化的,富有新的能力的;是灵性的(这不是说精神的,或抽象的),乃是一种完善的灵器。主复活的身体,乃已经过重大的变化,他能忽然显现,忽然不见,非常神奇;但却又是一个真正的身体(路二四39)。但是这一个真正的身体,又非等于说是「血肉之体」;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节所指的血肉之体,乃是指我们现在的一种必死的物质的必朽坏的身体而言。主耶稣复活以后的身体,乃赋有新的元素,可以适应属天环境的荣耀的身体。还有一点须注意的,主耶稣复活以后,他已变「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一五45)。总之,主耶稣复活,乃有三大意义:(1)这乃是宣告最后的仇敌(死)已经消灭;他已付了我们的罪债,使我们可以承受永生的应许。(2)这乃是象征基督奥秘的肢体(即信徒)之称义、重生、以及将来复活的盼望。(3)这不仅是一种象征,而且是确实的凭据,可以藉此使信他的圣徒,得以称义,重生和复活。
主耶稣基督的复活,和常人的复活不同,乃是凭其自己的大能。他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但是复活不是基督单独的工作,圣经里面,常常说是上帝的大能,特别是指圣父的工作。复活既是上帝的工作,不是基督单独的工作;因此上帝的第三位——圣灵,对于复活工作,也必积极参加,有重大的作用。
近代学者,惑于经验主义的浅见,对于身体复活的道理,提出严重的反对。他们的理由,认为人死以后,身体分化,各种成分,便分别进到其他动物植物以及人体之中,安有再行归回,恢复其原有形体之理。主是说者,可以马新托虚(Macintosh)为代表。马氏之说,乃属一知半解,自鸣科学,其实并不科学。因为照近代科学的研究,我们现在活着的身体,其构成的元素,如氢、氧、氨、碳,以及磷、碘、铁、钙,……各质,乃是时刻新陈代谢,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约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元素,不能存留到一年以上。易言之,纯从物质的原素来说,即使我们活着的人体,乃是年年不同,可说是时刻分化,然却并没有使我们解体。何况复活乃是超经验的,超科学的,乃是上帝的神迹。现代真正的科学家,没有敢反对神迹的。复活的身体,和埋葬在坟中的身体,其成分并非完全相同(即使我们活着的身体,其成分每年有百分之九十八要新陈代谢;过了几年,形体便非旧观)。关于此点,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曾用浅明的比喻,阐明复活的真理,以及将来形体变化的道理;认为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将来所收的必非复现在所种的形体。
主耶稣的空坟墓,和「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上帝国的事」(徒一3)。这实在是对那些不信复活的人最有力的事实的雄辩。于是那些不信者,便异想天开,造出各样似是而非的理论来,妄想否定圣经里面复活的事实和真理。兹特举要,述评如左:
1.虚谎说(Falsehood Theory)——这些人说,所谓主耶稣复活,乃是其门徒事先设计,把他从坟墓里盗取出来,于是扬言主已复活。这种说法,显难成立。第一,当时祭司长等早已顾虑及此,特请彼拉多,派兵丁守护,戒备森严,并且「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参看太二七62一66)。当时门徒,手无寸铁,而且非常沮丧,决无盗墓取尸的勇气和可能。第二,退一万步言,假如主的复活,是完全虚谎的事,则至多仅能欺人于一时,万难发生持久的作用。第三,主耶稣复活以后,他的门徒,视死如归,不怕威胁;信心加强,见证有力,这断非欺世的谎言,所能使他们有此奇妙的转变,而必为真正复活之事实的雄辩。
2.晕迷说(Swoon Theory)——倡是说者,认为主耶稣并没有真正死去,乃仅一时晕迷,此说之妄,甚至他们的同路人史脱劳氏(Strauss)亦认为离奇可笑,不能自圆其说。第一,当时彼位多曾命百夫长确实验明他已死亡(可一五44一45)。第二,当时兵丁见他已死,故未打断他的腿并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一九33一34)。第三,藉曰主耶稣没有真死,则一个被打被钉后又被枪刺,精力绝对软弱衰竭的人,何来大力辊开那已被固封妥当的墓门大石,并在耶路撒冷和以马杵斯之间,健步往返(路二四13一16)。第四,如诚晕迷未死,则他以后的生活如何,结局如何,何以不见一字记载?
3.幻象说(Vision Theory)——此派有两种理论:其一,为主观的幻象说,认为主耶稣的复活,不过是出诸门徒的一种主观的幻觉。但是,既为主观的幻觉,则何以能使许多门徒不约而同大家看见,而且和主彼此交通谈论?此派于此不能自圆其说,于是又造一种所谓客观的幻象说。认为不是主耶稣复活,乃是上帝向他们显现的异象;其目的乃为鼓励门徒传扬福音。然而,主耶稣倘使没有复活,上帝为求门徒传道起见,却用异象来迷惑门徒,叫他们编造主已复活的故事,鼓惑群情,岂非迹近用虚谎的手段,来达到目的。此种理论,不仅绝不可通,实为亵渎上帝。
4.神秘说(Mystical Theory )——此派反对幻象说,却从巴比伦和其他东方国家的故事和传说中,来编造各种怪论,认为主耶稣的复活,乃和东方神话相似,因此武断福音故事,乃取诸异教的神话。其说完全牵强附会,绝对没有可靠的凭证。且圣经乃是上帝的默示,从来没有出于人意(参看彼后一21);倘使稍有抄袭捏造的成分,则圣经将完全失去其价值。则此说在圣经无可否认的权威之前,自无立足之余地。
关于主耶稣的复活,在教义上有一个重大问题,必须明辨。新派神学家,误以复活和精神不死,并为一谈,以是对于主耶稣形体的复活,认为无足轻重。殊不知主耶稣的复活,和基督教的信仰,乃有重大的关系,实为信徒救恩之永远根基。第一,如果我们不信基督复活,则圣经记载,乃属虚谎,势必摧毁圣经的权威。第二,主的复活,乃是最有力的证据,「显明他是上帝的儿子」(罗一4)。第三,他的复活,乃是新创造的开始,亦为信徒获得永生之最可靠的凭据。第四,他的复活,乃是他救赎工作的基本条件,亦为上帝教会建立的基础;因为他的救赎工作,不是以死亡为终点,而乃以生命为指标。第五,他的复活,乃是天父承认他已完成救赎大功的印记。最后,他的复活,乃是宣示他做了永生教会的元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可以收他救赎工作的成果。
关于基督升天,在圣经中的记载,其篇幅不如复活之多。这一方面是因为复活乃是主从卑微之境,升为尊荣之境的重大关键;一方面是因为升天乃是复活之必然的补足。但这并非说升天并无其独立的意义。圣经关于升天的记载,亦不一而足,例如:路二四50一53 ;徒一6一11 ;可一六19。保罗在书信中,亦一再论及主的升天,例如:弗一20,四8一20 ;提前三16。希伯来书的作者,亦颇重视升天的重要性;例如:一3,四14,九24。尤其主耶稣自己,当他在世之时,曾一再预示关于他升天的事,圣经记载,颇为翔实,例如:约六62,一四2、12,一六5、10、17、28,一七5,二○27。
升天乃是我们的中保,带着他的人性有形有体的从地上升。这乃是关于空间的转移,意指天乃和地一样,是一个确实的空间。但主耶稣的升天,并非仅为一个空间的转移问题;而同时又为他人性的升华问题。质言之,他升天以后的人性,乃已臻于属天荣耀的完满境界,可以完全适应天上的生活。近代学者,间或以为天不是一个真正的空间,而仅尾一种抽象的境界;从而以为主耶稣升天,不是真正空间的转移,而仅为一种人生境界的提高。此种见解,实属谬误。其一,照圣经所说,天乃是天使、圣者和主耶稣之居所,这当然是指一种确实的空间而言;虽则关于天界的定律,和地上的有所不同。其二,在圣经中,常常把「天」「地」并称,这当然可证二者都是空间;倘使一为实在的空间,一为抽象的境界,断不能相提并论。其三,圣经常常指示我们,天是在上面,阴间在下面(申三○12;书二11;诗一三九8;罗一○6-7),倘使天非一种空间,这种经文,便属虚构。其四,救主升天,明明记载,是一幅离地上升的逼真的图画,他的门徒和许多加利利人,都明明看见他被提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徒一9)。希伯来书作者,也称他是「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
关于升天的教义,路德宗和改正宗,见解不一。路德宗认为升天不是一种位置的转移,乃仅是一种境界的改变。易言之,乃是他的人性进入一种完美的属天的境界。从而变成永远的无处不在,可以运行自如,不再受空间的限制。他们认为主耶稣升天以后「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所谓「右边」,乃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并非限于一处,乃是无所不在。这种诠释,甚至路德宗的学者,也并没有一致的意见,有些且根本否认这种所谓人性无所不在说。主耶稣升天以后,固然已经变成一种荣耀的属灵的身体,可以运行自如,不受空间限制;但却不可因此否认他离地上升和不再住在地上生活的事实。其次,新正统派神学家巴尔德(Barth),认为升天仅是主耶稣从复活到坐在上帝右边的一种过程,在圣经里只是轻描淡写,不如复活那样的重视。因此,他以为「升天」应否在基督教信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实在是个疑问。他认为「升天」只是基督启示的一种指标,使我们知道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已在他手中。巴氏之说,显非确实;查核上文,即可自明,无待申论。
基督升天,乃有四层重大的意义,其一,这乃是具体表示基督的献祭,乃是进入至圣所,为我们在上帝面前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上帝对他中保的工作认为完全满意,所以给他属天的荣耀,得到普世的国度。其二,这乃是预表基督信徒,不仅现在已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将来还要和他永远同在(约一七24);同时又向我们启示,这乃是要使他的子民恢复其固有的王位的端倪(来二7、9)。其三,主耶稣升天,乃是要为属主的圣徒预备他们在天上的住处。主耶稣在世之时,早已向信徒预示,他升天的重要使命,乃是为我们预备地方,并且必再来接我们到他那里去(约一四2-3)。其四,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六章七节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关于这点神学家霍祺(Ch. Hodge)博士曾说:「先知早已预言,在弥赛亚时期的极大福祉,便是圣灵的灌浇,为使教会得到这种福祉,主必升天,差遣圣灵降临,使人悔改,罪蒙赦兔;并且从各方各族,历世历代,召集他的子民,一直到他的工作最后完成。他的宝座乃在天上;一切被他救赎的世人,也都要在那里完成他们的事工」。
当主耶稣在大祭司面前受审之时,他曾预言他要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太二六64)。彼得在讲道之时,也一再提到这点(徒二33一36,五31)。他如在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五至五十六节;罗马书八章三十四节;以弗所书一章二十至二十二节;希伯来书一章三节,八章一节,十章十二节;彼得前书三章二十二节;以及启示录三章二十一节,二十二章一节,都记载他「坐在」「站在」或「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所谓「上帝右边」,这乃是一种「神人同形」(Anthropomorphic)的说法,不能完全照字面拘泥直解,这乃是本乎诗篇一百一十篇第一节「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照列王纪上二章十九节所记,坐在王的右边,乃是一种荣耀,亦是指与王权有份。从基督的情况而论,当然是指他得到权柄,统治教会和世界,并其因此所享的荣耀而言。质言之,这乃是指基督与上帝同权同荣之意。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在此以前不是「锡安的君」,而乃是说,他从此正式登位,接受教会和天上地下的权柄,要实施他的王权。加尔文对于这点,加以诠释说:「这乃是他组织在天上地下的政府,正式接受赋予他的政权,直到他再来审判世界」。因此,有些人把「坐」字照字面死讲,说他安坐不动,这显然是一种不正确的解释。所以在其他经节,不用「坐」;例如罗马书八章三十四节;及彼得前书三章二十二节,说他「在上帝的右边」;使徒行传七章五十六节,则说他「站在上帝的右边」;启示录二章一节,则说他「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还有一种解释,只是偏重他作王;从而忽略他先知和祭司的职分,这也是一种错误。
因此,我们要注意,主耶稣基督登位以后,并非徒然接受其能力权柄、荣耀、威严;而乃仍是照常积极从事其中保救赎的工作。兹分述之:
1.掌王权——圣经里面关于主耶稣坐在上帝右边的记载,主要地是和他的统治有关。因此,首先令我们注意的,他登位的事工,乃是为王。他一方面直接用他的圣灵,统治教会,保护教会;一方面透过他所派的执事,管理教会。他有一切属天的威力,一切由他指挥,众天使也作他的使者。他一面把他的福祉,赐给圣徒;一面保护他们,免受危险。他也运行其权威,统摄自然力和一切敌对天国的势力,直到制服了最后的仇敌以后,他还要永远掌权。
2.作祭司——但是他的工作,并非限于为王;他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乃是永远的大祭司。圣经里面有许多地方指出他坐在上帝右边和祭司工作的关系。例如:撒迦利亚书六章十三节;希伯来书四章十四节,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八章一至六节,九章十一至十五节、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十章十九至二十二节;约翰壹书二章二节。他的献祭,乃为世人蒙恩赦罪唯一可靠的依据。他祭司的职务,乃是永久勿替的;他的献祭,乃是永远有效的,可使罪人称义成圣;并且他是长远活着,替属他的人祈求,使我们的祷告和工作,在上帝面前得蒙悦纳。
3.为先知——除了掌王权作祭司以外,主耶稣基督,又藉着圣灵,继续他先知的工作。当他离世升天之前,他曾应许他的门徒,要赐给他们圣灵,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他们,并且叫他们能想起他对他们所说一切的话,明白一切的真理。这一个应许,在五旬节已完全应验。从那天起,主耶稣透过了圣灵,便在各方面作我们的大先知。例如:默示圣经;藉着使徒传扬圣道,领导教会,使成为真理的基础与柱石;并使真理成为圣徒信仰和生活的准绳。
(关于基督之事工与职分,须另列专章,加以讨论,兹暂勿详。)
基督再临,乃是基督尊荣之极境。有些学者,以为基督尊荣之境,仅止于其坐在上帝的右边,而不包括他的再临。这乃是一种错误的见解。他尊荣之境,乃是以其荣耀再临审判世人为顶点。主耶稣基督在世之时,明明讲到他有审判世人之权(约五22一27;太一九28;二五31一34)。使徒们也一再说他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他要按公义审判天下(徒一○42;一七31)。他在路加福音三章十七节;罗马书二章十六节,十四章九节;哥林多后书五章十节;提摩太后书四章一节;雅各书五章九节各处,也都论到他审判的事。
再临一词,在圣经原文,有三个不同的字,其一为“parousia”,这是引用最多的一字,意指「来临」或「降临」。其二为“Apocalupsio”,此字含有「启示」之意,乃是指其隐藏的荣耀与威严,向世人揭晓之意。其三为“Epiphaneia”,乃谓主荣耀显现,意指那所要显现的,乃是荣耀之事。
有些学者,认为基督再临,在圣灵降临的时候,早已应验。他们以为圣灵降临,即是基督降临,乃是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节应许的实现。从某种意义来说,基督确曾藉圣灵降临在教会中间;但这仅是指他属灵的再临而言;殊不知圣经却又教训我们要盼望他有形有体的再临。使徒行传一章十一节,明明白白指示我们说:「被接升天的耶稣……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更应注意的,五旬节以后,圣经里面,还是一再教训我们要等候基督的再临,这又可证圣灵降临,并非等于耶稣再来;二者显然不得并为一谈。
基督再临,和他第一次降世不同,乃是带着能力权柄,和众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建立他的国度;其目的乃在审判世界,完成其救世的大功。那时世人和天使,死人和活人,都要照他们所行的在他审判台前受审判。作恶的要受可怕的审判,永远的苦刑;行善的,要得到永远的荣耀,在他永远的国度里,享受完满的喜乐。这乃是主耶稣基督最后完全的胜利。「到那时,他便要把国度交还天父,重新恢复他和圣父圣灵在三位一体中固有的关系,完全享受在未有世界以前,他所有的荣耀,并且要永永远远掌权。这乃是主耶稣尊荣之境的极峰,而且是在世界的末了天下万民所要众目共睹的事实」!所以基督教不是空洞的哲理和教义,乃是永活的上帝和他被赎的子民,联合所发生的大能。人类历史的归趋,乃为救主耶稣带着能力权柄和众天使从天荣耀再临。其时日主虽未曾明白晓谕,亦非吾人所能悬测;然而实在却早已规定,而且要在我们不提防的时候,忽然临到,因此我们应当时刻警醒,准备等候。
关于基督的职分,通常都说有三种,都和基督的使命与事工有关:一为先知,二为祭司,三为君王。古教父对于基督不同的职分,即已加以论列。惟最初提示我们应当注意分辨这三种职分的,乃是加尔文。他在其名著《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特设专章,警告我们,不可仅仅知道这三种职分的空名,而尤应知其每一职分的内容——即其职分的目的和功能。路德宗的学者,最初阐明基督职分的教义的,乃是葛哈德(Gerhard)。其他路德宗的学者,如关斯德(Quenstedt),却认为这三种职分的分辨,乃是无足轻重的,因为有些学者,仅把其职分,分作两类,而把先知与祭司二职,并而为一。改教以后,学者虽大都分别基督的职分,惟却没有一致的教义。有些学者,以先知的职分,列为首要;但有的却以祭司或君王列为首要。还有些学者,则把他的职分,分作三个时期;以为当他在世传道之时,基督的职分,乃为先知;当他死在十架之时,他的职分,乃为祭司;现在坐在上帝的右边,他的职分,乃为君王。苏西尼派(Socinians),则认为主耶稣在世之时,他的职分,乃为先知;升天以后,他的职分,则为君王。至于他祭司的职分,他们以为乃是君王职分的一部分,是属天的,不是属地的。晚近路德宗神学家,如雷因哈(Reinhard),如杜德伦(Doedlein),如史多尔(Storr)、柏来敕耐德(Bretschneider),简直反对分别基督的职分。黎敕尔(Ritschl)也持反对论;并且主张职分(Office)一词,应当改称神召(Vocation);同时,他又以为君王乃是主要的职分,祭司和先知,乃是次要的职分。至于新派神学家,则更是根本反对而且厌恶这种教义,因为他们根本以为主耶稣仅仅是一个「完人」而已。
主耶稣三种职分的分辨,乃是很重要的道理;因为不仅主耶稣有这三种神圣的职分与任务,即是上帝创造我们人类的时候,也给我们这三种职分与任务。易言之,人类本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因为人类被造之始,即(1)赋有知识悟性;(3)有公义圣洁;并有(3)统治其他受造物之权。只是罪恶进入世界,人类的生活,才发生根本的变化;表现其(1)愚味、无知、谬妄与虚伪;(2)不义、罪恶与败坏;以及(3)痛苦、烦恼、与死亡!因此,我们的中保,救主耶稣基督必须是(1)先知,(2)祭司,和(3)君王。它对人类,乃是代表上帝,故为先知;他对上帝,乃是代表人类,故为祭司;他又主宰天地万物,回复人类固有的统治权,故为君王。唯理主义者,仅知他是先知;神秘主义者,仅知他是祭司;千禧年派,仅重他是君王,但他们都没认识主耶稣基督整个的使命。
在旧约里面,关于先知一名,有三个不同的字:一为“Nabhi”;二为“Roeh”;三为“Chozeh”。“Nabhi”一字确切的意义,不易肯定,但根据出埃及记七章一节;及申命记十八章十八节两节经文来看,先知乃是一个把上帝的信息传给他子民的人。从“Roeh”和“chozeh”两字的意义来讲,先知乃是一个从上帝得启示,特别从异象中得到启示的人。这三个字在旧约中,常常互用。还有「神人」(Man of God),神的使者(Messenger of God)及守望者(watch Man)诸名,也是指先知而言。这些称呼,乃是表明先知是一位负有上帝特殊使命的人,同时又是关心世人灵性问题的人。在新约里面,则用“Prophetes”一词,这一个字,乃由“Pro”及“Phemi”二字构成,其义并非是专指说预言,乃是指宣示,把上帝的话昭示万人。先知不仅预言未来的事,且亦牖启现在的事。综上各义,先知乃是上帝的使者,乃是事奉上帝,从上帝得到启示,替上帝发言的人。
从出埃及记七章一节、申命记十八章十八节两节关于先知的著名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先知的工作,乃有两个要素;一个是主动的,积极的;一个是被动的,承受的。先知藉着梦境、异象或言语,得到上帝的启示,于是便用口说或用行为,把它们传扬给百姓(参看民一二6-8;赛六;耶一4一10;结三1-4、17)。这两种成分,被动的成分,乃更为重要。因如不从上帝得到敌示,便没有信息传给百姓;而且他所传的,不能超过他所领受的。所以,他为先知主动的成分,须受被动的成分的限制。但是,主动的成分,也是构成先知所不可缺乏的重要成分,因为单单领受,并不一定能作先知。例如,亚比米勒王、法老王、尼布甲尼撒王,他们都从上帝得到启示,但却都不是先知。所以一个先知,必定要从上帝得到呼召和吩咐,才能把神的启示传给万人。
先知的责任,便是要把上帝的旨意,表达出来。表达的方式,或用教训,或用训诫,或用劝勉,或用斥责,或予盼望。先知的责任,乃是注重道德和灵性方面的,他要诠释律法,反对拘泥仪文;要训诚人民敬拜上帝,注重德行,伸张正谊和公义。倘使人民偏离正路,先知便要唤醒民众,叫他们遵守上帝的法度和律例;并且警告他们,如果多行不义,必遭上帝可怕的刑罚。但是先知还有一个责任,便是要使人民知道上帝的恩惠和他们将来有福的盼望。还有一点,必须明白的,以色列的真先知,乃是预表将来的大先知耶稣基督(申一八l5;徒三22一24)。我们从此可知主耶稣先知的工作,在旧约时代已经藉着众先知在那里行使了(彼前一11)。
基督是上帝对世人最完全而独一的启示,乃是最大的先知。当他登山变形的时候,上帝有声音从云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一七5)他先知的职分,有许多大能的神迹随着他,作有力的凭证。例如经上记着说:「他是个先知,在上帝和众百姓面前,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二四19)又如尼哥底母见主耶稣的时候,对他说:「我们知道你是由上帝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上帝同在,无人能行。」(约三2)主耶稣也应许往普天下去传道的信徒,「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可一六15一18)。不过他行神迹的目的,仅在坚固我们的信心,却不能叫我们发生信心,也不能作为我们信心的条件(参看林前一22)。所以,我们的信心,若以神迹为条件,是不纯正的,经不起试炼的。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历,可作鉴戒!
主耶稣执行他先知的工作,乃有两种方式,其一为直接的,例如在旧约时代,和他没有道成肉身之前,他一方面籍着他自己的显现,以上帝使者的身分,使列祖和众先知认识上帝和上帝的旨意和计划。在新约时代,他便「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现身说法,或由个人教训,或对大众宣讲,或用比喻,或加讲解,阐明律法和先知,使世人知道关于基督的位格及其救世的工作以及他国度的发展和完成。
主耶稣升天以后,他便差遣圣灵,藉着圣灵,仍是继续他先知的工作,把上帝的真理和旨意表明出来。一方面藉着使徒,使他们对于福音,得到更完全的启示;同时又默示圣经作者,把上帝的启示写出来,并叫他们作无误的教师。同时,又藉着教会的制度,不断地呼召信徒出来传道;更藉着圣灵的大能,照亮世人的心眼,使他们明白真理,有得救的智慧。
主耶稣执行其先知的任务,并不是仅限于其降世为人之时(查此乃苏西念派Socinians之谬见);实乃远自亘古之始,直至其升天以后,在其荣耀之中。综合言之,可分四期:
这要追溯到未有世界之前,他乃是太初之道,乃是真光,照亮一切在世上的人(约一1-9)。他是一切知识智慧之源,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3)。他就是耶和华上帝;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上帝,只有藉着他才能表明出来(约一17一18)。关于「上帝的事情」,所以能「显明在人心里」;世界人类,所以能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罗一19一20)乃至一切自然宗教中若干部分的道理,以及人类的良知、良能、哲学、艺术、科学、文化,都是从「普通启示」(General Revelation)得到的一部分的暗淡的亮光。但这种启示,乃是不完全的,不过是一种预备,仅是上帝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不能令人得救。我们只有从主耶稣,才能得到完全的启示,因为他乃是真理的源头。
他降世以后的工作,虽亦像旧约先知一样,要随从圣灵的引导,但却和旧约先知,有一个根本的异点,因为他本身就是真理;一切能力和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旧约先知,要等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们,他们才说,而且只能宣告:「主如此说」。主耶稣基督却有特权宣称:「我实实在在告诉你」;而且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二四35)因为他的话,便是神的话。他医病赶鬼,行神迹,都是凭他自己的能力;他舍去他的生命,却有权柄取回来(约一○18)。因为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一四6)。
主耶稣在世之时,仅为他先知工作的一个阶程。他复活升天以后,他一方面藉着圣灵感化和引导,一方面藉着他的门徒和传道的工作,照常执行他先知的工作(约一六12一14 ;并参看使徒行传)。教会也是一个先知的机构,藉以教训万民。他的信徒,在传扬基督的道理的时候,也都是先知(民一一29;珥二28),易言之,使徒的受灵感默示,传道人和基督徒之得光照启示,能够明白真道,传扬福音,使罪人悔改,信徒成圣,这一切都是藉着圣灵大能所行的基督先知工作的一部份。
主耶稣在荣耀里,仍是继续他的先知工作,要把父的启示显明给他的圣徒(约一六25,一七24一25)。我们如今仿佛对镜子观看,还是模糊不清,所知的还是非常有限,残缺不全,并没有完全知道,我们现在还在婴孩时期,我们的话语心思、意念,都像孩子;等到那完全的来到,我们要面对面看见他的荣耀;到那时我们才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们一样(参看林前一三9一12;启二一23)。
旧约中祭司一词,为Kohen。此字在最古的时候,乃有政治和教会两方面的意义(王上四5;撒下八18,二○26),乃是指一个拥有尊荣地位和统治权力之人,同时又是指教会的执事而言。在新约里面,祭司一词,则为Hiereus,本指有权力的人;以后则指「神圣的人」,对神奉献的人。
祭司和先知,在圣经里面,有严重的分别。两者虽都是受命于神(参看申一八18以下;来五4),但是先知乃是上帝对人民的代表,为神的使者,乃是阐释神的旨意,乃是一个宗教的教师。祭司则为人民对上帝的代表,有朝见神之特权,乃是在神前面,代表人民说话和行事。惟在旧约时代,祭司也是教师;只是他的教训和先知的教训性质不同而已。先知所教者,乃是注重属灵和道德之事;祭司所教者,乃是关于敬拜上帝的礼仪。
关于祭司真正的意义和主要的工作,最著名的经文,乃是希伯来书五章一节。从这一节经文,我们可知:(1)祭司乃是从人间挑选出来的代表;(2)祭司乃是奉上帝所派,没有人自取(参看来五4);(3)祭司乃是替人办理属上帝的事;(4)祭司主要的工作,乃是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惟祭司的职掌,除此以外,还要替人代求(来七25),并为百姓祝福(利九22)。于此可知祭司的工作,共有两种:一为献祭赎罪,一为替人代求。
旧约里面,早已预表,未来的救主基督耶稣,乃是祭司。例如诗篇一一○篇四节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并参阅亚六13)旧约里面,关于祭司之职,有两种预表,一为利未族,一为麦基洗德。但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乃超乎利未族的品级。因为,其一,麦基洗德,「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来七2)这乃是预表基督,因为他乃是「和平之君」(赛九6)。他是神「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二三5,三三15;但九7;启一九11一16)其二,麦基洗德「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上帝的儿子相似。」(来七3)这乃表明基督在万有之先的永恒性(参看约一1-3;西一15一17)。其三,麦基洗德为大祭司,乃是按照不同的等次,乃是超过亚伦和他的子孙。这乃是表明,耶稣基督,乃是照麦基洗德等次的完全的祭司,因为:(1)他不属利未的支派(来七13一14)。(2)他不是照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来七16)。这样基督不是按旧约的律法而立的,乃是完全照新约的方式,根据上帝自己的信实和权能而立的;这样他就作了更美之约(新约)之中保。(3)他乃是神起誓而立的(来七20一27),这乃是说他乃是上帝用他自己的信实和无上的权能的保证而立的。神所起的誓,既是永不改变的,则当可知基督耶稣乃是长远活着,我们独一的完全的永远的大祭司。
基督乃是独一的祭司。其一,因为没有人可以进到上帝面前去,罪人必须有一位中保替他们到神面前去。其二,除了基督,没有祭物有除罪的功效。其三,只有藉着基督,神人才能和好。其四,只有经过基督,神的福祉,才能降到他的子民。上段已经论到,旧约时候的祭司,不是真正的祭司,仅为真正祭司基督的预表。他们工作的果效,不过按着肉体的仪文,使人外表洁净,而不能真正洁净人心灵里面的罪恶。旧约时代的祭司,自己也被软弱所困,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连他们自己也要靠牛羊的血赎罪。旧约时代的祭司,既非真正的祭司,现在传道的牧师,当然也非真正的祭司。是则天主教的神父,认为罪人不能藉着基督到神面前,蒙神赦罪,得到恩惠,他们擅作神人之间的中保,握有天国的钥匙,操有生死的大权,这实在僭妄,不合圣经的道理!其一,在新约里面,只用灵魂的监督、牧师、神仆、守望者,种种称谓,而绝不用「祭司」(Priest)一名。其二,教会的牧者,不再有祭司的职掌,他们不复为罪献祭。其三,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这乃是藉着福音的恩典,乃是因为奉主耶稣基督我们独一的大祭司的圣名。因此,天主教的神父,檀称祭司,不仅掠取主耶稣基督无上的尊荣,而且否认他救赎的恩功。
献祭的意义,在圣经里面,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关于此义,有各种不同的学说,
1.礼物说——此派认为献祭的目的,乃在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求博神的好感。这种学说;迹近奚落上帝,完全不合圣经的道理。而且,这种学说,复不能解释何以献祭的方式一定要宰杀牲畜的道理。献祭的意义,仅在表示我们感恩之心,而非藉以献媚求宠。
2.圣餐说——此派以为所献的祭物乃代表上帝的身体,吃了以后,便可得到神性。这种学说,乃是一种「图腾观念」(Totemistic ldea),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
3.敬拜说——此派以献祭的目的乃在表示敬拜及依赖之心,藉以和神发生亲密的关系。此说亦不合圣经的真理。因为一则不是出诸一种赎罪之感,二则不能解释何以必用被杀的牲畜的道理。
4.符号说——此派以献祭乃是代表与神恢复关系的符号。宰杀的牲畜,乃是用它的血来代表生命,从而可与上帝发生生命的关系。这显与挪亚和约伯献祭的目的不符;亦和亚伯拉罕献上以撒的动机相违;同时也并不能说明何以要宰杀牲畜的道理。
5.赎罪说——此派认为献祭的目的,乃为赎罪。被杀的牲畜,乃是为代赎献祭者的罪。只有这个学说,才符圣经的真理。因为:(1)挪亚所献的燔祭,乃有赎罪的意义,并确蒙神的悦纳(创八21)。(2)约伯献祭,乃是为他的儿子赎罪(伯一5)。(3)献祭牲畜之被杀流血,乃是表示受苦与受死之意义。(4)这乃是主耶稣为世人赎罪的预表。
这种献祭的方式究竟有何根据,学者有不同的说法。或则,认为乃由上帝所制定,或则以为乃本人类的天性。圣经里面,关于这点,虽无明显翔实的记载,但从经义来解释,当以前说为可靠。照神学家霍祺博士的意见:(1)关于如此重大的救世问题,神断乎不会没有指示,而任令人类徒凭其自然的冲动来决定。(2)关于献祭和敬拜上帝的方式,上帝乃有全权制定,神决不容许人类用不合他启示的方式。(3)创世记第四章,明明记载,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并未为耶和华「看中」,而亚伯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便蒙神悦纳。这便是此说之事实证明。
在旧约里面,摩西的献祭,即是预表基督献祭工作的性质。其一,为赎罪的及代赎的性质:(1)旧约的献祭,乃是表示对神感恩之心,藉以与神和好;(2)预表圣餐;(3)预表认罪的方式;(4)预表代赎。这于旧约的赎罪祭、赎愆祭,最足表明;其次则为燔祭;再次则为平安祭。这于利未记一章四节,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三十一节、三十五节,五章十节,十六章七节、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二十七节,十七章十一节各章节,有明白充分的启示。新约里面,也有充分的证明,兹不详列。其二,为属灵的和预表的性质。旧约摩西的献祭,不是仅仅一种礼仪的具文,如从灵意来解释,乃是福音藉着律法来表明。易言之,这乃是预表救主耶稣的代替罪人赎罪而受苦与受死。关于律法与福音的关系,旧约献祭与基督赎罪的关系,在旧约里面,经文已有明确的教训。例如:诗篇四十篇六至八节说:「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上帝阿,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先前的事,仅为将来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等到那真的来到,那先前的便除去了(参看来一#5-9)。新约里面,说明摩西献祭乃是预表基督更美的祭物及其赎罪的恩功的经文,不胜枚举(例如:西二17;来九23一24,一○1,一三11一12;林后五21;力三l3;约壹一7;约一29)。他乃是神的羔羊,乃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前一19);他乃是已经被杀献祭的逾越节的羔羊(林前五7)。准斯以观,旧约的各种献祭,只是一种表样,不是真正的献祭,「不是本物的真像」,「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来九9及一○1),亦「断不能除罪」(来一○4)。所以旧约时代献祭的人,罪蒙赦免,乃在本其信心,仰望未来的救主,相信上帝的救法及其救赎的应许;正如我们现在,回顾过去,相信救主在十架已经完成的恩工一样。
在旧约里面,祭司和祭物,乃是绝然分开的;但是圣经指示我们一个非常奇妙的事,便是在主耶稣基督身上,给我们看到祭司和祭物的合一!这便是说:主耶稣基督不但是祭司,而且他本身就是祭物。描写基督祭司职分,最清楚的,乃是希伯来书,他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圣洁的、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藉着他永远的灵,并把他自己替我们舍身流血,无瑕无疵地献给上帝,可以洗净我们的罪,除去我们的死行,得到永永远远的真正而完全的救赎(来五1一10,七1一28,九11一15、24一28,一○11-14、19一22,一二24)。其他证明基督祭司工作的经文,则见诸保罗的书信。例如:罗马书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五章六至八节;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节,十五章三节;以弗所书五章二节。此外,又见诸约翰的著作,例如:约翰福音一章二十九节,三章十四至十五节;约翰壹书二章二节,四章十节。最有意义的象征,乃是铜蛇,蛇是毒物,表明罪恶;但是铜蛇却是无毒。同理,主耶稣是无罪的,却为我们成为有罪的。摩西在旷野举蛇,可以救以色列人脱离毒蛇的灾祸;照样主耶稣被挂在十架上,也可以除去世人的罪。以色列人以信心仰望铜蛇,得到医治,免于死亡;同样的,凡信主耶稣是他救主的,也可以得到拯救。因此,彼得明确的指出:「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往义上活,。」(彼前二24)主耶稣也亲口见证说:「人子来……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一○45;并参阅约三14一15)这都可令我们看到主耶稣献祭,和旧约祭司绝然不同的特征,便是他不是仅仅献祭物的祭司;而且献上他自己的生命作活祭,藉着他的死,赎世人的罪;使世人得以在义上活。
关于主耶稣基督祭司的职分,圣经里面,有明确的教训和确证,既如上述;但是新派神学家,由于他们不信圣经的权威,怀疑圣经的真理,却认为这些经文,只是一种象征,并非确有其事;他不是真正的先知,真正的祭司,真正的君王。他们虽亦侈谈「舍己」和「自我牺牲」一类的话,却绝对否认而且憎恶关于他作祭司的真理。但是主耶稣是真正的祭司,并非空洞的教义,更非虚幻的象征,而乃是圣经的真理,且为无可否认的事实。他不仅是真正的祭司,而且还是独一的祭司。旧约祭司,只是后事的影儿;他乃是远超过亚伦,另外兴起的一位祭司;他乃是耶和华起了誓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立的永远的完全的祭司(参看上文第一段第四节)。圣经的记载,都是显著的无可否认的确证;他的舍身流血,作为祭物,乃是世人永远得救的根据。新派学者,忽略这种伟大的救恩,竟视为虚幻的象征,不仅是一种陷害苍生的异端;而且是故意干犯悖逆,必受其该受的报应(来二2-3)!
关于基督赎罪的道理,乃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兹事重大,著者已另撰《系统神学》卷六「救恩论」一书,加以申论,兹暂勿详。
一、高天的祭司
基督祭司的工作,不是仅限于他在十字架上献祭的工作。有些神学家,以为他祭司的职分乃在地上;君王的职分乃在天上;从而以为升天以后便不再作祭司。这乃是一种重大的谬见。主耶稣基督,不仅在地上是祭司;而尤为在高天的大祭司。圣经里面,明明白白的讲,而且认为是「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来八1-2)他祭司的任务,在地上仅是开始;到了天上,方才完成。严格的讲:「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来八4);那些地上的祭司,仅是预表真正的祭司;他和地上的祭司,不能相提并论。他乃是在天上真帐幕作真的祭司,他现在坐在宝座上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替我们祈求。
二、旧约的预表
基督献祭的工作,早经有其表样,已如上述。他代祷的工作,也有预表,那便是圣灵里金坛上每天所烧的香。那香炉里不住上腾的烟云,固代表以色列圣徒的祈祷,实亦预表我们大祭司的祈祷。烧香的表样,和献祭乃有重要的关系。在献赎罪祭的时候,亚伦要「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盖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一六13)在献燔祭的时候,可把香烧在燔祭坛的火炭上,这又表明代祷的效果,乃是从献祭而来。如果不经献祭,代祷仍是无效的。易言之,主耶稣基督现在在天上替我们代祷,乃是基于他为我们完成的献祭的工作。他的祷告,所以有效,蒙父悦纳,乃是基于他救赎的恩功。
三、新约的教训
新约里“Parakletos”一字,乃指基督而言,此字在约翰福音里,都译作「保惠师」(Comforter见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惟在约翰壹书二章一节则译作「中保」(Advocate)。此字为被动式,「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同时又含指导劝告与协助之意」。许多希腊教父,又把这字,加以主动的意义,遂译作「保惠师」,意指一位予人协助,替人代求,并予贤明劝导之人。「中保」一字,亦带有安慰之意;所以亦可译作「保惠师」。此字虽仅见于约翰壹书二章一节;但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节亦含有中保之意。但照神学家霍祺博士的意见,无论是「保惠师」或「中保」,这两种译法,都不能完全表达其原意。概括的讲,这乃是呼吁代求之意,仿佛在法官之前,他是我们的律师,运用各种办法和力量,替我们辩护,使我们可以无罪。他所以能替我们辩护:第一,乃是根据他为我们顺服,以至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第二,乃是凭着他是上帝所喜悦的爱子的身分;第三,乃是根据救赎之约的应许。所以他的代祷,乃是永远有效的,可以作为我们称义的根据(来七25;罗八34)。
一、救赎的性质
基督代祷的工作,乃以他赎罪献祭工作为基础,乃是他祭司工作的延长与完成。易言之,代祷和救赎,两者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代祷的精义在赎罪,赎罪的本质为代祷。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四节说:「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改正宗的神学家,对于此节经文,特别提示,认为主耶稣完全的祭物永远显在上帝面前,便是他完全救赎的永久记号,其本质乃在他长远活着,替我们代祷。这好比逾越节的血一样,耶和华一见门上血的记号,便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参看出一二13)
二、司法的性质
由于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满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因此,凡是由他重价所救赎的人,便没有谁可以再控告他们。撒但虽常常想控告选民,但是只要主耶稣一指他已经完成的工作,便可令撒但哑口无言。诚如保罗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3一34)
三、道德的性质
主耶稣基督代祷的工作,不仅有司法的性质,并且还有道德的性质。其一,便是洁净我们的祷告。我们既是平凡、庸俗、不完全、不敬虔,如果要向一位威严、圣洁、完全的神祷告,必先求我们的祷告成为圣洁,然后才能蒙悦纳。其二,便是洁净我们的工作。我们为神国度所做的工作,往往会出于一种不圣洁的动机,且又不能达到完善的标准,必须藉主才蒙悦纳。彼得说:「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上帝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4-5)
四、属灵的性质
其一,他常常为属灵的事替他的子民代祷;甚至当我们忽略祷告生活的时候,在我们祷告时不关心属灵的事的时候,他常常把各样属灵的事提到上帝之前。其二,他又为我们的信心祈祷,使我们的信心,得以坚持到底,得到最后的胜利。
五、慈爱的性质
主耶稣基督,为着关爱他的子民,也常常代祷。其一,是救他们脱离试探。当他们在遭遇困难受到试探的时候,他便随时帮助他们,「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四15,二18)其二,救我们脱离凶恶。当我们还不知道危险临头之时,他早已为我们祷告,救我们脱离凶恶危机。当仇敌当前,而我们还没有注意觉察之时,他也为我们代祷;使我们不致受到敌人的威胁与加害。
一、就代祷之人而言
上文已经论到,基督代祷,乃是他救赎的祭司工作之延长与完成。准斯而言,他代祷的目的,乃是以他所救赎的人为限。易言之,罗马书八章三十四节;希伯来书七章二十五节,九章二十四节诸节经文里的「我们」,乃是指信徒而言。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主耶稣为属他的人的祈祷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是为世人祈求,乃是为上帝所赐给他的人祈求(约一七9),并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一七20)不过,这些信徒,不是仅限于现在的信徒,乃是包括所有一切的选民,无论是已经信的,或是将来要信的,都包括在他祈祷的范围之内。
惟路德宗对于这个问题,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把主的祈祷分成两种:一是普通的,乃是为万人的祈祷;另一种是特殊的,乃是专为选民的祈祷。他们的根据是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节:「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乃是为仇敌祷告。但是这种祷告,并不是属他祭司职分内的祷告;而仅是教他的门徒,要为他们的仇敌和逼迫他们的祷告(太五41),使他们不致受到立刻的审判。神学家霍祺博士,也认为主的祷告,是专为信他的人,不是泛指世人。
二、就代祷之事而言
主耶稣基督代祷之事,当然不可胜数。举要言之,他要为那些尚未皈依他的选民祷告,使他们得蒙救恩;他要为那些信徒每天所犯的罪得蒙赦免而祷告;为信徒不受魔鬼的控告试探而祷告;为信徒继续成圣而祷告(约一七17)。为信徒持守圣道,经常保持属天的交契而祷告(来四14、16,一○21一22);为信徒的事奉能被上帝悦纳而祷告(彼前二5);并又为赐给他的人最后得以承受在天荣耀的基业而祷告(约一七24)。
一、基督代祷之恒常性
我们的救主,不仅在客观上,已经完成其救赎的工作;而且在主观上,还要天天从他信徒身上,得到其已完成的献祭工作的果效。并实上,千千万万的信徒,都在异口同声地在各处同时向他求告,倘使他果真有一刻停止他的代祷,则其信徒的命运,诚将不堪设想!所以,他乃是绝不间断地时时刻刻在那里关心他的信徒,替我们代求(来七25)。他关注我们一切的问题,一切的需要,凡我们求告的,事无大小,他没有一样加以漠视。
二、基督代祷之权威性
他替圣徒祷告,并不是像代表我们在上帝宝座前替我们「请愿」;而乃是以他圣子的地位向圣父「要求」。他和父有同体的关系,有同等的地位,同等的尊荣;他有代祷的特权,他的代祷是合法的要求,所以是有权威的(参看约一四16,一六26,一七9、15、20)。他可以向父说:「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一七24)
三、基督代祷的有效性
他的代祷,从不失败,必定成就。他在拉撒路的坟墓前面曾说,天父常常听他的祷告(参约一一42)。他所以有权利有资格为信徒代祷,乃是本乎他已完成的救赎的大功。质言之,他的赎罪祭和他伟大的功劳,乃是他代祷所以有效的唯一保证,也是神的儿女,他的信徒,所以得到安慰,并蒙祝福的主要原因。
基督乃是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当然和天父一同统御万物。「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他的权柄统管万有。」(诗一○三19)但是基督的王位,乃和从永远而来的神性的王位不同;这乃是「中保职的王位」(Mediatorial Kingship),不是仅用神性行施,而乃是神人两性(Theanthropos The God-man)统治。这个王位,不是固有的,乃是授与的。这中保职的王位,乃是为上帝的荣耀,藉着上帝所赐给他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大二八l8),以实施上帝救世的计划。中保职的王位,又可区别为二:一为权柄国(Regnum Potentiae),一为恩典国(Regnum Gratiae)。前者是统治万物的,后者是完全属灵的,兹分论之。
一、恩典国为属灵的国度
这乃是基督对于他的子民和教会的统治;乃是属灵的国度,建立在信徒的内心和生命之中,而以拯救他的子民为目的。这个国度的统治,完全不藉任何世上的权力和方法,亦不见任何世俗的荣耀和威仪;完全是藉公义、圣洁、恩典、慈爱,是全凭上帝的道和灵,便是真理之灵,和智慧之灵。这个国度「不属这世界」,乃是一个属真理的国度(约一八36一37),乃是在人的心里(路一七21),乃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一四17)这个国度,虽不属这世界,却不是完全无形的,藉着教会的召集、统治、保护扣臻于完善,也向世人显现,使世人确实看到,无可推诿否认。圣经里面,有许多地方,讲到他的国度,例如:诗篇二篇六节,四十五篇六至七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至九节;诗篇一百三十二篇十一节;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耶利米书二十三章五至六节;弥迦书五章二节;撒迦利亚书六章十三节,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三节,十九章二十七节、三十八节,二十二章二十九节;约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使徒行传二章三十至三十六节。还有些经文,专指恩典国和教会的关系,故称他为教会的元首。例如: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节,四章十五节,五章二十三节;歌罗西书一章十八节,二章十九节。这元首的头衔,在有些经文,是象征的意义(例如:林前一一33;弗一22,五23);在有些地方,则为实在的意义(例如:弗四15;西一18,二19)。但二者都和「君王」的意义相同。基督既为教会的元首。所以他在有机的和属灵的方面,都如君王一样统治他的教会。有些前千禧年派,仅仅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头,却否认他是君王,或则以为他现在的王位,仅是一种虚名,还未成为事实,这实属一种谬见。
于此,我们却更应指出一般新派神学家的谬论,他们把上帝的国用属世的眼光加以解释,认为乃是一种新的社会,可凭各种人为的努力:例如教育、社会、法律、各种办法,促其实现。殊不知上帝的统治,乃是在人心,乃在罪人的悔改与信心,并顺服上帝的统治;而非在表面的人为的努力,和属世的办法。而且事实上,社会改进的程度,乃是完全以世人承认上帝的统治和服从上帝的律法的程度来决定。倘使天国的子民,都能在他们实际的生活中,切实遵行上帝的律法,则这个世界,必呈剧烈的改变。例如:卫斯理宗教大复兴运动以后,英国的政治社会,便有惊人的进步,这乃是史家所公认的事实。
二、恩典国为救赎的结果
恩典国不是「自然的」;顾名思义,乃是从主救赎的恩典产生的。所以,恩典国的国民,不是普世人类;只是重生得救的被赎的子民,经过真正悔改,凭着无伪的信心,才能享恩典国的权利和荣誉。主耶稣基督,为这些属他的子民,曾付了重大的赎价;并且藉着圣灵使他们成圣,可以白白承受主为他们成就的功德。所以,现在的信徒,都是恩典国的子民,主耶稣基督,乃是他们的主和君王。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神治国已略表恩典国的端倪。不过,这个国度,只能从信徒内心的生活中可以表现其实际。以色列国真正的君王、立法者,和裁判官,乃是上帝;他们属世的君王,仅为耶和华的代表,其任务乃在实施神的旨意,执行神的判决。到了新约时代,一切旧约的影儿,完全移开;恩典国的胚胎,遂形成属灵的实在;脱离旧约时代的神治国而有独立而明显的性质。这便是新约里面所说的天国。而主耶稣基督便是其中保职的君王。前千禧年派的学者,把「神国」和「天国」,强加分类;误以前者是上帝普世的国度,后者乃是将来基督中保职的国度。其实二者在福音里面,乃是可以互用的名词,并无实质上的分别。恩典国的性质,可从两方面加以说明;消极的说,这不是外表的,自然的国度(太八11一12,二一43;路一七21;约一八36)。积极的说,这个国度,乃是救赎的结果,只有被赎的,重生得救的人,才能进去(约三3、5)。这个国度的子民,是「虚心的」、「清心的」、「温柔的」、「饥渴慕义的」、「使人和睦的」。凡是不义的、情欲的、血气的,都不能承受这国度(参看加五19-21)。
一、恩典国之普世的特质
从空间的观点言,恩典国,乃是普世性的,不分种族国界、阶级宗派,凡是信奉真道的,都是在他国度之内。恩典国不属于任何一个组织,凡属信徒,都在主耶稣基督的权力之下,都应遵奉他的道和律法。所有信徒,既是属于基督的国度之内,因此都有责任,服从同一个主权,并彼此认为天国的子民,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2-6)。
二、恩典国之现在与将来
从时间的观点言,恩典国一方面是「现在的」,乃是从人的内心和生活中时刻发展的属灵的实在和力量,其范围是日形扩大的。主耶稣基督和他的门徒,已很明白的指出,当他在世之时,他的国度已经来临(太一二28;路一七21;西一13)。从另一方面看,我们又可以说,这个国度,乃是一个「将来的」希望;乃是一个在永世里的实在。但是这两方面的意义,后者乃更为重要,在圣经里,也讲得更多,例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十九章二十三节,二十二章二节、十四节,二十五章一至十三节、三十四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节;哥林多前书六章九节,十五章五十节;加拉太书五章二十一节;以弗所书五章五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二节;提摩大后书四章十八节;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八节;彼得后书一章十一节。到主耶稣再来的时候,这个国度,将臻于完全之境;而其一切潜在力量,到那时也必完全显露出来;主耶稣的属灵的统治,到那时也必完全实现;世人将确确实实的看到他的威荣。不过「现在的」国度和「将来的」国度,其转变的方式,不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发展的,而乃是一个特殊的空前绝后的突如其来的剧变!诚如经云:「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0一13)又说:「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二四16-44;并参看路一七22一37,二一5一33;帖前四16一17,五2-3;帖后二7一8)
三、恩典国与教会的关系
恩典国虽非等于教会,却和教会有密切的关系。恩典国的国民,和无形教会的会友是相同的。所不同者,恩典国的工作,其范围比教会为广,因为他的目的是要管制其国民全部的生活。有形的教会,乃是上帝所建立的制度,乃是神国在地上发展之最有效的方法;然而神国和有形教会二者却仍有分别,不能完全混为一谈。
一、恩典国的开始
关于这个问题,学者颇多歧见。前千禧年派,否认基督现在中保职的王位,而认为要到千禧年开始的时候,他才登上中保职位的宝座。苏西尼派(Socinians)认为主耶稣在其升天之前,既非祭司,又非君王。但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则都公认基督从亘古之始早已接受中保君王的职位;在人类始祖犯罪堕落以后,便立刻施行他的职权。例如箴言八章二十三节说:「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并参看诗二6)在旧约时代,他一面藉着士师,一面藉着特殊的君王,执行他的使命。但是,他虽在道成肉身以前,即已受命执掌他中保职的王权;惟其正式就职,登上宝座,组织其政府,正式接受赋予他的政权,统治其属灵的国度,则乃在他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之时,方才正式开始。这已于上章论基督尊荣之境的第三段中,详加论列,兹不复费(参看徒二29一39;腓二5一11)。
二、恩典国的结局
恩典国的时间,乃是永远的永无穷尽的。关于这点,圣经在许多地方有明白的教训。例如:撒母耳记下七章十三节、十六节;诗篇四十五篇六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节;诗篇七十二篇十七节,八十九篇三十六至三十七节;以赛亚书九章七节;但以理书二章四十四节;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三节;彼得后书一章十一节,《海德堡教义问答》和《比利时信条》第二十七条,也称他为「永远的王」,关于这点,神学家凯伯尔(Kuyper)氏,却有不同的看法,以为主耶稣基督到了完成其救赎工作以后,便不再作王,把国交与父上帝。他所援引的经文,只是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八节。但是这段经文,乃是指他对万物统治的权柄国而言,并非指他的属灵的国度而言。还有一种解释,以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四节所说的「把国交与父上帝」,乃是指把他一切完全救赎了的子民交与父上帝。然而这乃是指他把其所完成的事工,呈缴圣父,并非是指他退位而言。至二十八节「子也要服那叫万物服他的」,这乃是从基督的人性而言。全部救赎的历史,自始至终,救赎事工,所以能够完成,其奥秘乃全在于的甘心顺服(参看腓二6-8),我们不能武断误解,以为此乃基督不再作王。
权柄国,乃是指「神人」基督耶稣对万物的统治而言,乃是为着教会的发展,对于宇宙万物所行施的统治权和司法权而言。主耶稣基督,以宇宙的主宰的地位,按着他神人二性,为神人的中保,统治宇宙万物,指导个人、社会、国家的命运;以宝血重价,赎其子民,并加以造就栽培,使其长进,日臻圣洁,最后得以完全。同时,复运用天使和服役的灵,保护属他的子民,脱离世界的灾祸与危险,并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又复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理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和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并制服或消灭他一切的仇敌,以伸张他的公义。「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10;并参看弗一20一22)从基督在权柄国的王位而言,我们又看到人类开始恢复其固有之王位;这乃是他被赎的子民之极大的安慰与盼望。
权柄国对恩典国的关系,乃是从属的,因为这个世界,在罪恶的权势之下,一切属灵的努力,均被阻挠;主耶稣基督必须建立属灵的国度,藉以抵制这些敌对的势力。倘使这个世界,不受他的管制,则他的事工,势将无法推进。因此,上帝授他权力,俾能控制这个世界一切的权势和运动,从而使他的子民在这世界可获平安,并且足以抵挡黑暗的权势。黑暗的权势,虽似猖獗,但却不足损毁他的计划,而且反而足以成就他的旨意;在基督的统治之下,人的忿怒,反而要成就神的荣美。(诗七六10)一切外邦的争闹、万民的谋算,结果将尽归虚妄,他们都要被他的铁杖所打破,都要在道中被灭亡(参看诗二篇)。
当主耶稣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便正式得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统治宇宙万物,这乃是他存心顺服,受苦受死,完成了救赎的大功,得到的报酬(参看诗二8-9;太二八20;弗一20一22;腓二9一11)。但是这并没有增加他已有的权柄,亦未扩大他统治的领域。这乃是他从卑微之境,进入尊荣之境,他的人性所享受的国度的荣耀。从此以后,这世界的政权,便要成全教会的事工。他的国度,要一直存在,直到最后胜利,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而「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参看林前一五24一28),到了那时,主耶稣既把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摧毁了,他便无需再施行这权柄,便把这个国度(权柄国、非恩典国)交与父上帝。因为他已完成天父所交托他的使命,人类已被救赎,而且藉着主耶稣基督,已经恢复了他们的王权了。
从最初基督教的文献来看,基督乃是真人,又是真神;乃是人子,又是神子;他乃完全无罪,是万民敬拜的对象和救主。最初的信徒,信仰纯正,对于基督的神性和人性,都是深信不疑;只是以后由于各种教义的争论,异端的诱惑,才使人们迷离扑朔,莫衷一是。
因此,我们应从教会的历史中,对于各种异端邪说,加以彻底的检讨,俾一般信徒,对于基督教义,能获正确的认识,不致「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四14)语云:真理愈辩愈明,从教会历史的记载为证,基督教义,经过长期激烈的争辩,使我们格外明白,孰是孰非,孰是合乎圣经、孰是异端邪说。兹将有关基督的教义和各种异端,概分改教运动以前,和改教运动以后,两大部分,叙述于后。
以贫派(Ebionites)一名,乃是根据希伯来文「以贫」(Ebion)一字而来,意云贫苦,谦抑。此派自命为耶稣基督及其贫苦门徒的真实信徒;以为遵守律法,为得救之必要条件。此派又可分为两系:一属法利赛派,即保罗在加拉太书所攻击的;一属爱色尼派(Essenes),即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指摘的。此派乃是一种变相的犹太教派,无啻把基督教降为犹太教,显然不能称为真正的基督信徒。
以贫派乃是关于基督论的最早的一种异端;不信基督的神性,仅谓基督乃是一个得到上帝圣灵特别充满之人。他们认为神人二性绝对不能合一,从而根本否认「道成肉身」的真理。关于童贞女所生一点,此派意见不一,有些相信,有些不信;但却都以为他是「受造之物」,不应受人敬拜;他在世之时,仅是一位先知,死后始升天作王。
幻影派(Docetists)和第二世纪的诺斯底派(Gnosticism)和第三世纪的摩尼教派(Mainchaeism)一样,都不信主耶稣基督有真正的人性。查“Docetac,,一字,系从希腊文“Dekeo”一字而来,乃指「似乎」和「形如」(To Seem, to Appear)之意。此派与上述之以贫派的错误,恰巧相反。前者只信主耶稣的人性,而此派则仅信他的神性,以为主耶稣在世,只是一个幻影,乃系上帝的显身(Theophany);并非一个真人,因此他并没有真正人生的经验,既未真正受苦,也未真正受死。
幻影派哲学的基础,乃在物质本恶说;主耶稣既是完全圣洁无邪,断不可能有恶浊的肉体。这显然乃是一种近乎佛教的外邦哲学;只要一查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和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节,便可知其谬妄。此派起自主后七十年,流行百年之久;以后所发生的所谓「天父受苦说」(Patripassian)和「撒伯流说」(Sabellian),便是此派之遗毒。
亚流主义,乃是古教会第三个关于基督论的异端,较诸上述二派,更为严重。亚流(Arius C. 256-336)为亚力山大的一个长老,他否认基督有真正的神性,以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间的半神(Demigod);一方面是上帝首先的被造物,同时又是万物的造物主。因此,他并不是有绝对的神性,而仅为一个最高级的受造物。他们把若干有关基督卑微之境的经文,牵强附会,加以曲解,以他暂时的虚己自卑,居于次位,便以为他和上帝原非同体,而且永远不是同等。此说最初倡自俄利根(Origen C. 185-254),亚流承其馀绪,加以渲染,遂至变本加厉,成为严重的异端。大多数的亚流派,并且认为圣灵便是藉神的能力所造的首先的最大的受造物,这又成为「圣灵受造说」的异端(Pneumatomachians)。
亚流派在神学上的中心思想,乃在其不信基督和天父有「同一的性体」(Homo-Ousia),而只有「相似的性体」(Homoi-Ousia)。这两个字,只差一个小小的字母,但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毫厘之差,乃竟发生了「生」「死」的出入!因为由前之说,他便是真神,是救主,可以拯救世人的灵魂;由后之说,他只是一个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不能作人类的救主。而且这一个教义上的争端,至今还是存在——前者是正统派的信仰,后者便是现代派的异端!
当时的亚流派,正如现在的新派,甚为活跃,豉其如簧之舌,运用各种手段,诱世惑众,并使东方教会陷入剧烈的纷争。君士怛丁——罗马帝国最先的基督教君王(二七四一三三七),诚恐发生分裂,为求奠定罗马帝国之教会基础,特于三二五年,在小亚西亚召开一个会议,解决争端,并制定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教义,以资教会的信守。此即尼西亚第一次大公会议,全国各地的主教,和长老,几乎全部出席,计共一三八位,由皇帝亲自主持。议题中心,乃为基督究竟是真神抑仅为一个首先的和最大的受造物。感谢上帝,他兴起了一位亚力山大主教阿太那修氏(Athanasius,297-373被称为正统派的鼻祖),与此异端作誓死战。他竟因此失欢东朝廷,由是颠沛流离,凡二十余载,忍辱负重,坚贞不屈,孤军奋斗;第一次大公会议,判定亚流主义为异端,并通过下文,为教会的信经:「耶稣基督,在万世以前,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同一性体。」
此派和亚流派正相反,否认主耶稣有完全的真正的人性。亚波内利(Apollinaris 310-390),是著名的老底嘉主教,他相信主耶稣有真正的神性,也有真正的身体和灵魂(Soul),却是否认他有一个真正的和常人一样的合理的心灵(Rational Spirit or Mind) 。此派认为主耶稣乃是一个仅藉肉身化装的上帝。好比用我们的人心,放在一只狮子里面,结果那只狮子,便不再受狮子或动物的心理所辖制,而受人心的支配。易言之,那只狮子,仅具一个狮子的外形和躯体,而就其内心而论,却不是一只真正的狮子。
亚波内利对于神人二性「位格联合」的真理,大惑不解;以为主耶稣倘是真神,则必有无限的智慧和全能的意志;倘使他是一个真人,则必仅有平凡的意志与有限的智慧。因此,亚氏认为二性联于一位,实是一件不可理解之事(殊不知二性相联,实在毫无抵触;关于此点,本书第四章,已加详细讨论,兹不复赘)。于是亚氏乃乞助于柏拉图之说,认为人有三种元素:(1)为物质的身体;(2)为不朽的灵魂;(3)为合理的心灵(Rational Spirit,Reasoning Mind)。强把灵魂和心灵分开,割裂为二;认为主耶稣仅有一个真正的身体,而没有完全的灵魂。其实人的元素,只有两种;一为身体,一为灵魂。主耶稣「道成肉身」,当然不是仅在他神性上加上一个外表的躯体,而复具有完全的灵魂。此派强把灵魂和心灵割裂,实在不合事理,不能自圆其说。因此在三一八年第二次君士但丁堡大公会议,此派便被判为异端,不久便告消灭。
自亚流派以后,还有一个曾使教会发生分裂的关于基督论的谬误教义,那便是聂斯托利主义。此派把「二性一位」论,误作「二性二位」论,不仅使主耶稣有两个位格,而且使道成肉身的,从天而降的主耶稣,变成了一位仅仅和上帝联合的属乎地的凡人。
照圣经教训,主耶稣绝无两种位格,他只有一个位格;他有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他是和天父一样的真正的神,又是和我们一样的真正的人。他既有二性,于是有两个意志;只是他人性的意志,乃是常常顺从神的意志,故能彼此完全调和,绝对没有冲突。这可从他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得到最好的见证。因此,我们可以认辨,他一方面确有神人二性,一方面这神人二性,却是联于一位,并非分属两个位格(关于二性联合,另详本书第四章)。
此派最主要的错误,便是在把神人二性分开以后,使他人性所受的苦难,丧失了救赎人类的价值和果效。我们在前章曾加论列,他的神性人性,必须有机地和不分地联在一个位格里面,才能使任何一性的工作,发生两性的价值。而照聂斯托利派的学说,则所谓二性联合,几乎似圣灵住在里面,又似信徒和基督相联的关系,那就无啻否认了主耶稣真正的神性。
不过,平心而论,所谓聂斯托利主义,其实并非聂氏本人原来的思想。特别是以后中国的景教,乃是异端。二者不能完全混为一物。查聂斯托利(Nestorius- 55/?),乃为安提阿修道院院长,为人卓越超群,颇负时望;被帝任为君士坦丁堡主教长。聂氏对于亚流派异端,反对甚力。他所以被判为异端,乃有两个主要内因:其一,当时马利亚是上帝的母亲之说,在东方教会,宣传甚烈,聂氏对这种邪说,认为迹近亵渎,反对不遗余力;谓马利亚只能称为「耶稣的母亲」,这乃从其人性而言;万不能称为上帝的母亲,以是触犯众怒。其二,则为其劲敌亚力山大的主教长,居利尔(Cyril)对于聂氏的宿怨与嫉妒。居氏以其反对「上帝母亲」之说,遂利用群众心理,并串同罗马教会监督挟嫌指控聂氏。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开大公会议之时,居氏率其羽党,乘聂氏同道,尚未到达之时,先发制人,开会决议,把聂氏撤职,判为异端,加以放逐!嗣后其门徒为拥护聂氏,便在叙利亚、波斯和米所波大米,另创教会。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六三五年),阿罗本氏历经艰险,抵达长安:「帝使臣宰房公室龄,总使西郊,迎宾入内;翻经书殿,间道禁闻;深知正真,特令传授。」并「崇阿罗本为镇国大法主」(详见:「景教碑」),此即国人所熟知的「景教」。惜其经典,和佛教思想,互相混淆,致失真传,及至明兴,遂告绝迹。
在一切关于基督论的异端中,当以游提克斯主义(Eutychianism)最为奇特。聂斯托利派的谬误,乃在把基督分成两位;游提克斯派,则因反对其二位论,从而陷入另一个极端,认为基督只有一性。照亚力山大主教长居利尔的理论,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结果,只有一性;又说,神人二性发生了「哈朴斯泰」(位格的)联合(Hypostatical)以后,他的人性,便转变为神性。
拥护居氏学说,和反对聂氏最力的,乃是游提克斯氏(Eutyches 380-456);因此,他便成为此派的代表者。游氏认为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虽有神人二性;但是,道成肉身之后,二性便混合一起,失去其原有各自的特性,从而变成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第三性。这乃是一种「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e)。准此,主耶稣基督,便既非真神,也非真人,乃为一个介乎神人之间的特殊人物。此派虽反对聂派的「二性二位」说,但是,他们却也不明「二性一位」之理,以为二性必有二位,所以认为主耶稣没有神人二性,而只有一个生命,一个意志。然而此派既否认主耶稣真正的人性,也不信神人二性的联合,则主耶稣藉着他的人性所作成的救赎的工作,势必也被这派所一并否认。
于此,神学家霍祺博士(Dr.Charles Hodge)说,「倘使二性联合以后,主耶稣失去了真正的人性,不复为真人,则他如何能完成他救赎的工作呢?如何能和我们血肉的人类发生关系呢?如何能对我们软弱的人类发生同情呢?」「如果二性联合以后,事实上只是使神性变成人性;则其结果只剩一性,便是否认了他的神性。于是主耶稣便成为一个平常的凡人,岂能作人类真正的救主」。如果说二性联合的结果,产生了一种非人的第三种特性,则主耶稣基督,便非真神,也非真人,这显然是违反圣经的真理,和教会所持守的信仰。
游提克斯主义所持的基督一性论,既没有圣经的根据,所以在四五一年第四次大公会议——即著名的卡西敦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中,便被斥为异端。
嗣子说(Adoptionism)创自乌奇拉(Urgella)的主教费利克司(Felix)。费氏认为主耶稣从其神性说,固为上帝的独生子;惟从其人性说,只是上帝的嗣子。主耶稣在降生之时,并没有取得儿子的名分,他作上帝的嗣子,乃始自其受浸之时,成于他复活以后。这种学说,显然又是使主耶稣的位格受到打击,因此七九四年在佛兰克福会议中(Synod of Frankfort)加以审判,斥为异端。
到了中世纪的时候,关于基督位格学说,没有什么新的发展,只是若干经院派的基督论,带有幻影派的色彩。例如意大利神学家,巴黎大主教伦巴的彼得(Peter the Lom- bard,C.1100-1160)认为如果纯从人性方面说,主耶稣便无其人。这种理论,曾被教会斥为虚无主义!此时重要学者,尚有多玛阿奎那氏(Thomas Acquinas l225-1274),他认为主耶稣的人性,因为和「道」(Logos)联合的结果,得到两种恩惠:其一,使其成为敬拜的对象(Gratia Unionis),其二,使其保持和上帝的关系(Gratia Habitualis);又说:在道成肉身之时,道便成为一种混合物;而又因其和人性的联合,遂阻止人性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以是主耶稣有两个意志,但是他人性的意志,总是顺从神性的意志。
改教以前关于基督论的异端。上述各节,可谓包括无遗;即有其他理论,亦仅与上述各端大同小异。史屈朗氏(A.H. Strong)在其《系统神学》中尝把各种基督论彼此争论的焦点,归纳为三大要点:
一、为关于神人二性之真实性;
二、为关于神人二性之完整性;
三、为关于神人二性之联系性;
从这三点来看,则「以贫派」和「幻影派」的谬误,乃在否认基督神人二性的真实性;「亚流派」和「亚波内利派」的谬误,乃在不知两性之完整性;而「聂斯托利派」和「游提克斯派」的谬误,乃在昧于二性正确的联系性。我们如能把握而明辨这三点,便不致为异端邪说所迷惑。
正统派关于基督位格的教义,乃是以四五一年卡西敦大公会议的决议为基准。惟卡西敦会议的决议,并非制于一朝一夕,亦非出自一人一手。而乃是历经长期的苦斗舌战,反复论辩的结果;所以才成为正统教会,关于基督论的一脉相承,永矢咸遵的守则。因为这一次的决议,乃是完全合乎圣经的真理:而使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得到和谐的调整,以及正确的说明。于此,神学家华斐德博士(Dr. B. B. Warfield)说:「卡西敦会议的决议,乃是经过了长期的剧烈争辩,精心修改的结果;亦是圣经里面有关主耶稣位格的各种金句的精华;也好比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圣经的宝库,使我们明白圣道的真谛,从而对于主耶稣的位格有深彻而一贯的认识。」
兹为求对于基督位格有正确的认识起见,特将卡西敦信经的要旨。胪陈于后,结束本章:
「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他是真神,也是真人;既有理性的灵魂并具有真正的身体;」
「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凡事和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
「按神性说,他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为拯救我们,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基督是主是子,具有二性,不相混淆,不相转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联合,不致消失其区别,反得保存其特点;并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而乃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
「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亲自教训我们的,和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授我们的」。
改教运动,对于基督位格的教义,并未加以更张;易言之,改正教会的信仰,乃是一脉相承,以历届大公会议,尤其是卡西敦会议的决议为指归,与普世教会所信的相一致。其具体明显的例证,便是各种改正教的组织所发布的各种信条;其中尤可以「第二纥利微提信条」(Second Helvetia Confession)和「西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为代表。例如:后者第八章第二节说:——
「上帝的儿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实和永恒的神,与父同质而同等。当日期满足的时候,就取了人性(约一1、14;约壹五20;腓二6;加四4)及其诸般基本桌赋和一般软弱,只是没有罪。(来三14、16一17,四l5)他因着圣灵的权能,在童贞女马利亚腹中成孕,取了他的实质(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两个完整不同的性——神性和人性,联合在一个位格里面,不分离、不转换、不混合、不紊淆(路一35;罗九5;西二9;提前三16;彼前三18)。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却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间,唯一中保。」(罗一3-4;提前二5)
基督论最微妙的问题,乃在关于他神人二性的本质及其他相互的关系。许多基督论的异端,可说都是因为对于这点认识错误而发生;甚至路德宗于此也未免有美中不足之嫌(详见下节)。改正宗的神学家,虽不否认二性之联系与贯通,但却绝非主张二性之转换与混淆;而只是相信道成肉身的结果,便使神人二性,都归与主耶稣基督而联于一个位格。主耶稣在世之时,一方面虽可说是无所不知,一方面却亦有所不知;一方面虽可说是无所不在,但同时却也和我们一样,须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关于「神人二性」和「二性一位」的道理,「第二纥利微提信条」第十一章有更明确具体的教训:——
「圣子在神性上与父同等同质;他不是在名义上,因嗣立,或因特惠而是上帝;而乃是在实质上和本性上,是上帝。……」
「我们痛恨亚流(Arius)及其门徒攻击上帝儿子的一切亵渎的教埋,尤其痛恨瑟维特(Miguel Servetus)及其同党的亵渎,就是撒但籍着他们攻击上帝的儿子,而从地狱里引出来的,并极其狂妄地散布于全世界的亵渎。
「我们相信,永生上帝的永生圣子,成为人子,作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后裔(太一25);不是由于人,如『以贫派』所说的;而是极纯洁地从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正如福音历史所说的。……基督的肉身,既非幻影,也不是从天而来,有如华伦丁纳(Valentinus)和马西安(Marcion)所虚构的。
「我们主耶稣基督,不是没有正常的和理性的灵魂,如亚波内利(Apollinaris)所想像的;也不是一个缺乏灵魂的肉体,如犹诺米(Eunomius)所教训的;而是具备一个有理性的灵魂,和有知觉的肉体。
「所以,我们承认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乃有二性——神性和人性;并且二性联合与合一,并不是彼此拼吞,混淆或搀杂,而乃是在一个位格里面联合与合一,而无伤其每性固有的本质的存在。所以,我们乃是敬拜一个而非两个主基督。……」
我们从这个信条,可以明白看到改正宗对以贫派、幻影派、诺斯底派、亚流派、亚波内利派、聂斯托利派、游提克斯派、基督一性派……各种基督论的异端邪说,所作反对驳斥的至理。
路德宗关于基督位格的教义,虽大致根据古教会的决议,但和改正宗的教义却颇有出入,他们相信:(1)基督是真神,亦是真人。(2)他有神人工性,彼此不同,其神性通于天父,其人性则联于人类。(3)他虽有二性,却只有一位;是一位基督,不是两位。(4)神人二性,密切相联;但不相混淆,亦不相转换。二性虽各保持其特质;却仍彼此相贯通。(5)二性虽相贯通,但并不致损害神性,限制神性;因为二性贯通的结果,并不使神性接受人性,仅使人性承受神性。(6)因此基督的人性无论身体和灵魂,乃是无所不能的,无所不知的,无所不在的。(7)这些神的属性转输人性,乃始自其道成肉身之时。(8)在基督卑微之境,他乃隐藏或不使用其神性;在他尊荣之境,便表现其人性之荣耀。
还有一点须加特别提示的,便是他们在「相和信式」中所引路德的话:「基督的一个身体,有三种临在方式;其一是可以明白的,肉体的方式,便是他在世时藉肉身的行动。其二,是不明白的灵体的方式,他不必占什么地方,可以随意贯透万物。例如他复活以后,从封锁了的坟里出来,出入关闭了的房子;在圣餐的饼酒里他的体血的真正临在。其三、是属神的,属天的方式;因他与上帝是一体,必更能贯透万物,胜过第二种方式;上帝在哪里,他也在哪里。」他们根据路德的教训,以是认为基督的任何一性,乃是彼此贯通;因此,他的人性,便有其神性方面的各种属性。当他道成肉身之时,上帝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属性,便贯通到基督的人性里面。然而这种道理,实和基督在世时的实际生活情况,不相符合。于此路德宗的神学家,便有各种彼此不同的解释。有的说,这乃是因为主耶稣暂时放弃了他这些上帝的属性;有的说,他在世之时,仍保持这些神的属性,不过暂时停止,或偶尔在暗中运用;还有些学者,则鉴于这种解释,都不圆满,对于路德原有的教训,已不复重视。
改正宗神学家认为路德宗这种教义,乃误在把基督二性彼此混淆,未免带有游提克斯派的气味。神学家霍祺博士说,路德的学说,实在破坏了基督人性的完整性。一个身体,倘使广大无边,便非真正人的身体;一个灵魂,如果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便非人的灵魂。倘如其说,则必失去圣经里面基督的真相。
从改教以后到近代,关于基督的教义,有两种主要的异端:一为苏西尼学派,一为基督人性先存说。
苏西尼(Laelius Socinus,1525一1562)为意大利宗教改革家,出身名门,早岁不甚好学;旋赴瑞士巴赛尔(Basel),研究神学;后又迁波兰之克拉科(Cracaw)渡其余年,于拉科维亚(Racovia)创办学院,望重一时;各方信徒,慕名前往、奉为宗师。惟于一六五八年,该派受当局干涉,门徒星散。
此派虽承认圣经的权威,并且反对自然宗教和自然神学,认为超自然的启示,为人类宗教知识唯一的渊源,基督教乃是独一的宗教。可惜苏氏之误,在以人类理性为衡量圣经真理之尺度,以是对于普世教会之信仰,尤其三位一体论,以及基督赎罪论,均持反对之见。苏氏认为神体只有一位,主耶稣乃是人,不是神;他和一般世人,仅有如下各种不同之特点:
1.他的不可思议的怀孕和降生;
2.他完全无罪;
3.他领受一种特殊的圣灵之浸;
4.他在传道之时,曾被提升天,朝见上帝,得到上帝直接的教训;
5.他复活升天以后,得到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这才使他远超众生,成为上帝统治宇宙的代表;
6.他自升入尊荣之境,得到这些权柄,遂被称为上帝,而受人敬拜;
7.他是人类的救主——不仅是因为他是先知和祭司;而尤因为他是君王。
基上各点,可知苏西尼本人,虽不认主耶稣为真神,但却没有否认他各种超凡的特性。不幸现代英美各国所谓苏西尼的信徒,竟变本加厉,每况愈下,仅以主耶稣是一个凡人,否认一切超凡的特性。例如,现代的「神体一位论派」(Unitarians),不但反对三位一体论,且尤否认主耶稣基督的神性,实在集苏西尼派、亚流派、半亚流派,以及人道主义者(Humanitarians)一切异端邪说之大成!
这派思想,可以两人为代表,一为瑞典堡氏(Swedenborg l688-1772);一为华兹氏(Isaac Watts l694-1748)。兹分陈之:
瑞氏原为瑞典著名科学家和哲学家,后忽弃其所学,研究宗教,自命曾经过一种非常神秘的方式,受神呼召,得到上帝特别的启示,得窥上帝圣道的奥秘,认为当时的教会,已经失败,都不明白圣经的真理。从而本其学说,创立一种所谓「新耶路撒冷教会」(Church of New Jerusalam)。瑞氏学说,非常神秘,甚难索解,兹特就其要旨,析陈如后:
1.论上帝——瑞氏谓上帝不仅是一种本质(Essence)而复有其形相(Form),这个形相便是人。他称上帝为「永在的神——人」。瑞氏反对「三位一体」论,以为这乃是上帝三位论(Tritheism);因为神的本质只有一个,所以神的位格,也只有一个。上帝只有一位,所谓圣父、圣子、圣灵,好比人之有身体与灵魂。从其神性说,是圣父;从其人性说,是圣子;而圣灵只是圣父圣子所发的功能与感力。
2.论世人——人类乃是照上帝形像而造,乃为万物之灵。人体有两种,一为物质的,一为属灵的。人死以后,灵魂便藉着「以太」继续存在,这便是瑞氏心目中的所谓复活。圣经中关于人类犯罪的记载,瑞氏认为只是对教会背道的一种比论,并非确有其事。他虽承认人性有罪,偏向邪恶,但并未失去其行善的能力。瑞氏认为人类所以需要救赎,乃在使其脱离邪恶,保持行善的能力。人类藉肉体,能与感觉界有交通;同理,人类藉着灵体,也可和灵界往来。瑞氏常常说,他本人曾与上帝,天使和邪灵谈话。
3.论基督——瑞氏谓主耶稣基督乃是耶和华,乃是独一的永生的真神,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他乃是在永世里早已存在的神和人;他的人性在降世以前,已先存在,藉着童贞女感孕,便在肉身显现,这便是道成肉身。他的肉身曾受苦受死,但和常人不同。所以,他的肉身不是永在坟墓之中,而是渐渐精炼,变成永远的灵体。
4.论救赎——瑞氏完全反对正统教会救赎的道理。他认为主的救赎工作,不是在十字架上担当世人的罪,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称义的条件,乃在罪人之悔改。易言之,得救须靠自己,须内心公义,才能进到上帝及众天使面前。
华氏是英国著名的赞美诗歌作者,以其敬虔称,为「非国教派」(Non-Comformis)的牧师,笃信三位一体,在其全集中,亦有关于「三一论」的著作。惜其「基督论」搀杂了亚流派之成分。华氏关于主耶稣基督位格的学说,可以其在一七四六年所著「神人基督之荣耀」三篇论文为代表。
1. 基督论上篇——大旨谓在道成肉身前向亚伯拉罕等显现的神的使者,就是基督。旧约经文中所指称的「耶和华」、「上帝」和「主」,也是基督,一切属神的特性和特权,都归给他。从其人性而论,乃是一切受造物之首先的,至大的,至圣的,和最有智慧的。
2.基督论中篇——此篇乃从基督尊荣之境,论基督的人性和权能。华氏谓基督虽降世为人,但因其人性和神性相联,所以只要他想行神迹,便立刻能行。因此他可用上帝的命令,统治世界。
3.基督论下篇——此篇旨在证明;耶稣人性之先存,华氏用许多经文,证明他自己的理论,认为主耶稣在没有降世之前,即已有其依存的受造的特性。例如,他是神的使者,它是上帝的形像;既为「使者」和「形像」,他必已为受造之物。又如圣经说,他是「人子」,是「独生子」;这又证明他的依存性,他是「由来物」。
4.此说之谬妄
a. 误解「道成肉身」的真谛——经云:「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一1)「道」既是「上帝」,则太初先存的,与上帝同在的,乃是「道」,并不是「神一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取得人的真实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并不是先存的「神一人」,(A God-man)取得物质的身体。
b.武断曲解圣经的原义——解经之道,最忌先抱成见,断章取义,任意武断。此派之误,乃在专门援用一些足以适用在基督神人二性任何一性的经文,从而牵强附会,证明其所谓「人性先存」的谬论。
c. 不明基督虚己的真理——此派以为主耶稣基督的人性的灵乃是首先的,最高超的,冠乎一切受造的诸灵甚至加百列天使之上。使人对他可望而不可即。这种学说,显然违反圣经的真理,而且势必使其不能体恤人类的软弱。圣经教训我们,他虽是真正的神,却又是真正的人,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照样取了血肉之体,称我们为弟兄,不以为耻;他除了没有犯罪以外,也几事受过试探,故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不是高高在上,凛不可犯,乃是可以凭我们的信心和爱他的心,和他相亲;可以坦然无惧的到他的施恩宝座之前,得怜恤,蒙恩惠。
现代派的基督学,乃以泛神主义(Pantheism)和「人本主义」(Anthropocentrism)为基准,根本抹煞了「神人二性」,「二性一位」的正统教义;并且僭妄亵渎,要照人的形像来创造上帝,把一位本与上帝同质同等的超自然的基督,夷落为一个自然的凡人!
杜诺(Dorner)氏在其(基督位格论》(Person of Christ)中,主张把一切关于分别「神人二性」的意见,完全丢弃。这一个荒谬的假设,实为产生现代派基督论的各种新奇教义和异端邪说之厉阶。现代派的基督论,概可分别为两类:一为泛神论的(The Pantheistical),一为有神论的(The Theistical);惟就其「神人合一」说来看,这两派又属异曲而同工。故杜诺氏说,现代基督论的特征,乃在阐明「神人合一」的道理。易言之,现代派的基督论,实以「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学」为基础。杜平根派(Tubingen School)神学的首领包尔氏(Von Dr. Ferdinard Christion Baur),亦有同样的意见。奠定现代派基督论的基础者,首为谢林(Von 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黑格儿(George Wilhelm Fridrich Hegel)和施来马赫(Friedrich Ernest Daniel Schleiermacher)。郎尔曼博士(Dr. Ullmann),谓施来马赫的神学的基本思想,乃在「神人合一」论。施来马赫也认为泛神论「一即是万」的公式,实在合乎所谓「宗教」的道理。其实这种思想,初非施氏创见,实乃不脱中古时代德国神秘主义之窠臼。黑格儿则说:圣经中所教训我们的基督,并非是指一个真正的人,乃是泛指整个的人类;他以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成为人类;易言之,乃为「神人合一」。茵文氏(Dr.John Nevin of Mercerburg)对于黑格儿的学说,还以为颇有特色,甚且主张我们正需一种基督教的泛神论,以抵抗反基督教的泛神论。
这些所谓新派的「神学家」,根本的错误,乃在否认神人本质上的不同,于是妄以「神人合一」论,来解释基督圣道,并且作为他们基督论的基本原则;易言之,便是误以「神人合一」论代替「二性一位」论。他们不但不认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而且妄想照人的形像来创造上帝,这不仅是重大的偏差,尤且为非常危险的哲学!请进论之。
基督教神学的根本目的,乃在阐明圣经的真理,其基础乃是上帝的启示,不是哲学的空想;一切否认圣经权威,以及真神位格的学说,都不是基督教神学。可惜现代骛新的所谓「神学家」,藐视上帝的圣言,否认圣经的权威;以人智代替神智,以哲学代替神学。新派神学家,虽有泛神论和有神论之分,却都异曲同工,一致主张「神人合一」的邪说。所不同者,前者认为人即是上帝,人乃是上帝最高存在的形相。后者,则以为人类都可以接受上帝的属性(Natura human capaxest naturae divine);因此,他们以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可以成上帝。
照他们的幻想,世界乃是一个永远变化之现象,只有上帝是唯一的真正的实在(Real Being)。上帝的道成肉身,乃始自亘古之初;直至现在,永无已时;并不是空前绝后的,藉着基督一次的显现。他们以为每一个人,乃是上帝生命的一个形像;而那无限无量者,无论如何终不能在一种型态上,把他完全启示出来。虽这些学者之间,承认上帝藉着主耶稣基督的启示,较诸对世人一般的启示,更为完全;然而这仅为程度的差异,没有本质的不同。他们中间还有一些学者,则以为主耶稣和世人一般的分别,仅在他对于「神人合一」的道理,有更清楚的认识,与更坚强的信仰而已。易言之,在他们的心目中,主耶稣仅为一个比较完全的凡人,而并不是真神。
这些学者的谬论,我们可把史脱劳氏(David Strauss )来作代表。他曾提出一个疑问:「倘使『神人合一』是一个真正的『实在』(Reality),是否这种『实在』仅仅显明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否仅仅只有空前绝后的一次的显明呢?」照史氏的意见,以为「无论何种理想,不能仅藉一个典型得到其完满的启示;而必藉着各种典型,互相补充,始能臻于至善之境」。史氏更荒谬地说,所谓「神一人,乃是整个人类。基督论的秘吁,乃在把基督教会对于基督的观念从耶稣个人,移转到整个人类,或是一个理想!」史氏这种理论,不仅否认耶稣基督是真神,甚且否认他是真人;把一个有位格的永生上帝的儿子,神人中间唯一的中保,世界人类的救主,变成了一种虚幻的理想,和哲学的名词;实在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偏差,而尤为「陷害人的异端」(彼后二1)。
我所以说史氏的学说,是「陷害人的异端」,可以藉历史上一桩空前的憾事来说明。现在掀动世界的国际共产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Karl Marx l818-1883)在青年时代,曾受基督教教育;一八五年在德国德理尔(Trier)中学撰一论文,根据约翰福音十五章一至十四节,论「信徒与基督之合一」(on The Union of Believers With Christ),不但强调人类和基督合一之重要,而且认为信徒一旦和主合一以后,其爱主爱人的德性,便油然而生,便不能再从他手里把他们夺去(约一○28)。但事实上,不但马氏本人已从救主手里被夺去,而且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世界上约有九万万多的人民,已从救主的手里被夺去,这岂非人间空前的憾事!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马氏虽知与主合一的重要;但事实上他对于基督并未有正确的认识,他把基督当作一个玄学的概念,哲学的名词,而不认他是一位有位格的永生的神子;因此他所强调的合一,乃仅是和一种绝对的理想的合一,而且他本人也并没有接受基督,做他的救主,与救主发生生命的关系。因此,马氏不久转入柏林大学以后,便很自然地倾向当时的黑格儿哲学,从而落入上文所述的史脱劳「基督论」的异端的陷阱,而无由自拔;遂变成了一位强烈的敌基督的无神论者。试想倘使这一位夙受基督教义薰陶的学者,能够皈依基督,作义的器皿,为神所用,则今日的世界,将呈何种不同的形势呢?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此非马克思之过,而实以新派神学的异端为之厉阶!那些引进陷害人的异端的新神学家,洵为贻误苍生的千古罪人!将何以逃避上帝的诅咒呢?(林前一六21)
照杜诺氏的见解,现代基督论乃是建立在两个基本原则之上:(1)基督只有一性;(2)人性可变神性(Natura hu- man capax est Naturae divine)。其实杜氏的见解,并未详尽,我们还可替他再加一点,便是他们还认为神性可变人性,这便是现在所要讨论的克奴细派(Kenosis虚己派)的基督论。虚己说乃是曲解腓立比书二章七节:「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的结果。这派学者,根据这节经文,以为道成肉身,乃是道的局部的或全部的降落,以致成为一个凡人;以后始于智慧上和能力上渐渐增长,最后又成为神。这和「神人合一」说,又复异曲同工。兹将此派各种不同的理论,分陈于后:
葛斯氏(W. F. Gess)的说法,是永生的儿子在道成肉身之时,暂时放弃了他的神性,而成为一个凡人。那时「道」的实质虽还是存在,但却变成了一个婴孩,他的智慧和能力,都和婴孩相同;终其在世之时,上帝的生命,和他停止了交通,因此也受到了人类生活同样的各种限制,只是在必要的时候,从天父得到超自然的能力;直到他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才恢复其降世以前固有的上帝的生命。「道」本为创造宇宙,统治宇宙,光照宇宙的力量;但是当其成孕为人之时,即落入一种睡眠无知觉的状态,因此失去了他原有圣洁,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种种属神的特性。惟是所谓失去,仅为暂停,其实还是潜存在他里面。葛氏的学说,乃为此派最极端的代表;所以拉都虚氏(La Touche),尝谓「这派学说,无啻把『道成肉身』视为上帝的自杀!」葛氏的学说,显然抹煞了神性和人性之分际,乃是一种变相的泛神哲学。
杜诺氏(I.A. Dorner)为中间派神学最著名的代表。杜氏反对葛氏的学说,主张「渐进的道成肉身说」。他认为主耶稣基督的人性,乃是一个新的人性,所以对于神性,有一种特殊的容受性。「道」是永存不变的,但却时时和人性相联,其联合的程度,乃由他的新人性对于神性之容受性之增进而定;直到他的复活,「神人合一」,始臻完满之境。杜氏此说,实际上乃和聂斯托利派的理论,异曲同工。
艾勃拉氏(J.H. A. Ebrard)的理论,不如葛氏的偏激。他认为「道」虽降成凡人,但仍保持其三位一体的第二位的资格,运行其完全的神性。他又认为神人二性,所以能够联在一位,乃是因为人类固有的本质,以及最后的命运,原是完全圣洁,无所不知,并且要有无上的主权。倘使人类始祖没有犯罪,也许便无需道成肉身。道成肉身的目的,乃是为使「神人合一」。但艾氏此说,并未获得他同派学者的赞同。复次,艾氏既说主耶稣已降为凡人,放弃了他的神性,何以仍保持并运行其完全的神性,艾氏亦未能自圆其说,只是自陷于矛盾。
除上述三氏以外,还有许多学者的理论;例如多马修士(Thomasius)。他把上帝的属性,分成两类;一为绝对的,如圣洁、真理、慈爱、和绝对的权能;一为相对的,如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和无所不知。前者是必要的,后者非必要的;所以,在道成肉身之时,便把后者放弃。复如,马敦生氏(Martensen),他认为道成肉身以后,有两个生命;二者各有其中心,不相往来。一则在上帝的怀抱里,他便运行其三位一体的生命,并为宇宙万物之创造者和大主宰。一则和人性相联合,「道」便失去其权能,便不知其三位一体的生命及其对宇宙万物统治的权能,而且他自己对上帝的认识,也不会超过世人对他认识的程度。
此派学说,在神学上有很多可加指摘之处。其一,此说乃基于泛神论的观点,以为神人没有绝对的不同,而且神性人性彼此可以转变,可以合一。其二,此派既说神人二性可以彼此转变,实乃违反了上帝「永不改变」的圣经真理(玛三6;雅一17)。其三,此派和天主教一样,陷于变体说(Transubstantiation)的谬见。其四,此说把圣子人类化,否认了他的神性,于是失去了他三位一体中的地位,无啻毁灭了「三位一体」的真理,那便等于否认上帝。其五,此派原来希望要阐明基督人性的真理,但结果却使基督变成一个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诚如华斐德氏说,这派把主耶稣的人性,变成了一个「萎缩的上帝」(Just Shruncken Deity)。克奴细派,初在德国,曾一度「甚嚣尘上」,旋即「销声匿迹」;后在英国,曾受D. W. Forester,W. L. Wal- ker,P. T. Forsyth,Charles Gore R. L. Olley 及 H. R.Mackintosh诸氏的拥护,但现亦已趋消沉矣。
1.施氏学说的流毒——施来马赫(Friedrich Ernest Daniel Schleiermacher l768-1834),号称新派神学之鼻祖,其说在企图证明真正科学哲学的道理,可与基督教神学和真正的宗教,并行不悖,互相协调。其说对近代学人,影响殊大;惜其牵强附会,抹煞真理,为害教会,流毒责深!
施氏早岁受莫拉维弟兄会(Moravions)的薰染,习于敬虔。以后研究哲学,不幸陷于泛神论的谬见,而无由自拔。所以我们务要谨慎,庶免被人的「理学」(即哲学)所「掳去」(西二8)。施氏早岁敬虔修持,犹不能免;今人尤当引为炯戒,格外警惕。
2.施氏学说的要旨——施氏以主耶稣基督乃是一个新的受造物,是一个理想人(Urbild一Ideal Man);世人藉他才能实现人类的理想。但施氏心目中的基督,并未超越人的地位;所不同者,只在他有一个「与神合一」的感觉,同时又有一种盼望,要使人类达到一个和他一样完全无罪的境界。施氏又谓基督乃有一种独一无二的上帝的意识,而且上帝也特别住在他里面,这尤为基督所以有至高无上尊严地位的原因。
其次,施氏对于圣经,不信是上帝超自然的启示,所以,他的基督论,不以圣经的真理为基准,完全是凭其个人内在的宗教经验,和主观意识来空想。以是,施氏的学说;虽曰开了所谓现代神学的新纪元,却正是具体表现人类离经叛道的罪恶;因此,我们对于施氏的邪说,有一一加以驳斥的必要。
1.离经叛道——施氏的基督论,乃是显然不合圣经的真理,而且他也根本不愿奉圣经为圭臬。他公开否认圣经的权威。要离开圣经的道理,凭其自己主观意识为内容,不以上帝的圣言为基准,来建立其神学的系统。这当然是一种主观的虚构,没有客观权威的价值。
2.出卖神学——施氏虽主张要把思辩和空想,离开宗教的领域;但事实上施氏的神学,却从头到尾,乃是一套虚幻的思辩和空想。这乃是当时德国学者对其一致攻击的意见。一方面,笃信圣经的超自然主义者,攻击施氏妄以哲学的结论取代基督教的真理。另一方面,一般哲学家也讥讽他,既不忠于哲学,又不忠于他所信奉的宗教。他徘徊于哲学神学之间,完全照他自己的方便,任意立言,以期自圆其说;其结果只是歪曲真理,失丧其严正的立场。甚至史脱劳氏,也攻击施氏,说他初则把哲学出卖给神学,继则把神学出卖给哲学。
3.泛神主义——施氏的理论,乃以泛神论为中心。他否认一切上帝与世界,上帝与世人的二元论;他否认有一位超绝尘世的有位格的上帝之存在。关于这点,施氏深遭勃兰尼氏(Braniss)、包尔(Bawr)和史脱劳诸氏的批评。包氏常常说他自相矛盾,有时则附和康德·斐希德(Fichie)的唯心论,有时又强调斯宾诺沙(Spinoza)和谢林(Schelling)的泛神论。
4.反三一论——施氏的学说,不合三位一体的道理,照他的说法,圣父乃是宇宙间的上帝;圣子乃是基督里的上帝,圣灵乃是教会中的上帝。他否认主耶稣基督在亘古之初,即已与神同在;他否认主耶稣基督在万有之先,曾创造诸世界;他否认主耶稣基督自己说的话,「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他否认主耶稣完全无罪;他又否认主耶稣基督在伯利恒降生之前有神子之存在。易言之,他否认主耶稣是太初与神同在的道,否认他是三位一体的圣子。
5.自我神化——他否认主耶稣的神性。他心目中的主耶稣基督,乃是一个理想的完人(Urbild-Ideal Men)。他只有一性,便是人性。他又强调「神人合一」之说,认为神性即人性,人性即神性。主耶稣基督和常人的不同,只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别。他认为上帝道成肉身,不是仅仅在肉身,不是仅在主耶稣基督一人短短的三十三年中显现,而乃是上帝的生命进入整个人类,使人类成为上帝。照施氏的怪论,他不仅把主耶稣看作一个寻常的凡人,同时却反以为一般人类倒可变成上帝。这种异端邪说,不但违反圣经的真理,普世教会的信条以及上帝子民的信仰;且复迹近外邦的「自我神化」论!
6. 否认原罪——照圣经所记,以及根据普世教会的信仰,人类乃是上帝创造,有一个物质的身体,一个非物质的灵魂;而灵魂离开了身体,仍有其独立的生命。施氏虽亦承认超自然创造工作;但他认为人类最初得到的灵魂,仍不够充分,以是不能使其发展到完满的境界;所谓罪恶或人类的堕落,便是一种不完全的发展的表现,因此需要再一次的超自然的创造工作,这便产生了一个完人——便是耶稣基督,从主耶稣以后,人类便循自然的(不是超自然的)程序,继续发展;其生命力(或称灵,或上帝)不断地在量的方面增加,便成为教会,其最后完满的境界,便是「神人合一」。主耶稣既是一个理想的完人,所以他说主耶稣便是上帝;同理,人类完满发展的结果,也就是上帝。因此,「神人合一」,乃是可能的。这种学说,甚至新派学者,他的同路人,如包尔、史脱劳,和许华兹(Schwarz)等都不赞同;以致深遭他们的批评和反对。
7.藐视救恩——施氏学说,最大的危险,便是他歪曲了救恩的真理,破坏了上帝救世的计划。他反对赎罪的道理,不信「因信称义」,不信重生和成圣,不信圣灵的工作,以及一切关于救恩的基本信仰;而另外异想天开,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合圣经真理的所谓「救世论」。他认为主耶稣所教所作的,都不足以救世;主耶稣所以成为救主,乃是因为他把一个新的生命的道理灌输给教会和世界。这乃是人类生活的一个新的起点,人类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亚当开始,人性本其内在的力量,循着正常的历史轨道发展,从基督以后,还是照样发展。这两个时期的发展,都是自然的,既不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也无圣灵工作的余地。而且施氏根本否认圣灵的位格,所谓圣灵,照他的想法,只是一种教会的共同生活,乃是上帝向教会启示的一种神圣的生活。人类从亚当得到的,乃是一个不完善的人性;现在要从基督得到一种更丰富的生命与神性。所谓救赎工作,仅系人类得到一种新酵而已。施氏这一套邪说,其实并非新奇,亦非他所独创,实乃因袭康德哲学的窠臼(而和我国儒家以及一般人文主义者,「止于至善」,「天人合一」的道理,并无二致。)(关于此点,著者已于所撰《人文主义批判》,加以详论)。施氏和康德一样,认为人生有善恶两律,所谓人类得救,只是善律的胜利;人类离恶向善,全凭自然的程序,和内在生命的力量,不过这种奋斗的胜利,须仗基督的感化而已。
8.主观空想——基督教神学的任务,只是在忠实地阐明圣经里面的事实和真理;切忌主观的思辩。施氏违反了这个基本原则,离经叛道;所以他的「神学」,正和世俗的哲学一样,乃是主观空想,「无水之井」(彼后二17),绝不能作为人类信仰和盼望的根基。因为历史证明,一切哲学,不是万古不磨的真理的「磐石」,乃是日趋倒塌的使人沉沦的「沙土」(太七24一27)。施氏的学说,不仅痛遭神学家的攻击,同时也受哲学家的讥评。甚至崇拜施氏的学者如许华兹氏,也承认他的「神学」,已完全失败。无怪施氏死后,仅仅三十余年,他的门徒便分裂门户,无虑十宗——如戴司敦(Twesten),郎尔曼(Ullmann),李白纳(Liebner),多马修(Thomasius),兰兀(Lange),亚力山大(Alexander),史怀哲(Schweitzer),即其著名首领,亦互相争论,莫衷一是;自毁信守,岂不哀哉。
除了施来马赫以外,影响近代神学家最烈者,当为黎敕尔氏(Albrecht Ritschl,1822-1889)。黎氏的基督论,乃以主耶稣的工作为起点,而根本不重视他的位格。他以为主耶稣的尊严,乃是由他的工作决定的。黎氏谓主耶稣为一个凡人,但由于他所完成的事工,遂将上帝的属性归与他。黎氏把一切有关:「太初有道」,「道成肉身」,「童女怀孕」……诸种真理,完全摈弃,因为他认为这些道理,非人知所能理解,无法令人起信。黎氏以主耶稣基督为天国的创立者,他常以天父之事为念,以上帝之心为心,用能感化人心,使人皈依,而有仁爱的人生。他用他的教训及其至圣的典范,拯救世人,故被尊为上帝。黎氏之说,卑无高论,乃是因袭第三世纪安提阿主教长萨摩撒大的保罗(Paul of Samosata)的旧说——即以主耶稣为一个凡人,仅以圣灵的特殊感力,遂被称为上帝的儿子;此即所谓「动力的神格唯一论」,(Dynamic Monarchianism)早经被斥为异端。
中国学者,有一个似是而非的传统信仰,便是以为「道并行而不相悖」;他们以为儒释道……各教,可以互相合流,观其会通,职是之故,唐朝景教(基督教之异端,详见上章),传入中国,便和佛教思想,乳水交融,及至明代,即告消沉。不幸以后受了新派神学迷惑的传道人,无视这一个严重的历史教训,仍是蹈景教的覆辙!例如,中国青年会的秘书纪尔兹氏(J.L. Childs)公开宣称,他不信圣经是绝对无误的上帝的圣言;不信基督是完善无比的救主;也不信基督教是独一至上的圣道。又如,中国青年会一九三一年出版的,青年会崇拜会所用的「启应经文」,其中第二十六节关于信心的「启应经文」,竟牵强附会,把华严经、心经、论语、易经,和希伯来书十一章一节,杂凑一起。这显然是把主耶稣、释迦、孔子……相提并论,等量齐观,而否认其为独一的救主!
还有些相信「社会福音」的所谓「基督教」学者,本末倒置,谬以哲学为神学之基础;根本昧于基督圣道超越时空的绝对性,以及「一主、一信、一浸、一上帝」(弗四5-6)的真理;妄想使「神学民族化」建立什么「中华基督教神学」;从而无视旧约新约一脉相承整个的体系,张冠李戴,曲解「成全律法」的经义;以为基督圣道可与儒释各教,并行不悖。甚至更牵强附会,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一四6)解释为「真理即是科学的目的,道路即是民主的实践,而生命更是最高的真理与最高的道路,互相密织的契机」(详见《人生),一九三、一九五、一九八、二○四各期,谢扶雅先生关于中华基督教各文)。无啻把那位独一救主,主耶稣基督,比作一位科学哲学的导师,以及民主运动的领袖。如此代神立言,简直是毁灭了圣道的真谛,否认了主耶稣的神性。
更令人遗憾的,还有一位「基督教」作者,竟把上帝默示的圣经当作一种凡俗的「假设」,从而僭妄地主张「中国基督徒应该有第三伟大的假设」!认为「基督教未传入中国以前,我们有的是中国本的旧约」。尤其僭妄的,他更以为「单靠历史上一个犹太人的耶稣是不够的」,「这个新约,单靠耶稣的血来签字,是不够的,要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用自己的血来签字……」(详见:香港道风山中国宗教研究社,《景风》第三期;胡簪云著:「旧约与新约」)。这种僭妄的谬论,不仅藐视圣经的权威,毫无神学的常识,实为古今未有之异端,不仅抹煞了独一救主十架流血救赎的恩功,抑且目中无神,把上帝当作与人对等,可以「呼之即来」,和其分庭抗体,签订合约的一造;何啻辱没圣道,亵渎真神。这乃是「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他要受的刑罚……真是可怕的!」(来一○29一31)愿神怜悯,不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不令「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不令他们「自取速速的灭亡」(彼后二2)!
综上所述,可见现代基督论的本质,大致是以泛神论为基础,仅知上帝的「内在性」(Immanence),而否认上帝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并用一种完全自然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基督,而否认其超自然的神性。因此基督「神人二性」的正统教义,在新派神学的基督论中,几乎完全消逝;而别创一种迹近外邦的「神人合一」的泛神论取而代之。他们认为芸芸众生,都有神性,都是上帝的儿女;主耶稣基督,不是独一、无比的;他和众生只是程度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差别;这与佛教众生皆有佛性之说,儒家的「天人合一」之论,实在异曲同工;无怪新神学家和异教邪道,能够互相合流。
但是圣经教训我们「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林后六14一15)暗淡的云雾,究不能永久掩蔽「公义的日头」;正统的「神人二性」的基督论,仍是为纯正的信徒所信奉。那些误入歧途的,一旦见到真光,终必恍然大悟,重返正路。例如:米克伦氏(Micklem)在其所著《何谓真道?》(What is the Faith?)一书中公开见证,他以往虽曾惑于异端,抛弃「二性一位」论;但是现在他已觉悟,承认新学的基督论,乃是完全谬妄。
神学家霍祺博士,对于正统的基督论曾作一个很简要的说明,兹引其言,以结本章:
「一个真正救世的崇高的,合于圣经真理以及普世教会信仰的基督论,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乃是:『永生上帝的儿子,降世为人,他有一个真正的身体,和一个理性的灵魂;是真神,又是真人;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从前这样,永远不变』。」
——驳凡俗虚妄的新神学
——斥离经叛道的新异端
启蒙运动以后,人类为理性主义所麻醉,便有所谓经验主义的科学的人生观和宇宙观之勃兴。这种思想,先后经过了休谟。康德。达尔文等学说的影响,便日形明朗而强化。这些学者,迷信理知,持论立说,都偏重浮浅的经验与感觉。这乃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他们丢弃了任何超自然的因素,一味遵守那呆板不变的自然律,机械地解释整个宇宙现象,以及人类的宗教道德问题。从而提倡一种所谓「理性的宗教」和「合理的神学」;反对基督教的超自然论。现代学者,复仗所谓「历史的探究」(Historical Quest)之美名,把基督耶稣,硬放在他们的「自然主义」的模型里面,全凭他们的主观,不照圣经的记载,描写成一个平淡渺小的凡人。这种离经叛道的新神学。实较历史上一切陷害人的异端,尤为变本加厉。因此,我们在结束本卷的时候,要把所谓「历史的耶稣」(Historical Jesus)问题加以探讨,对于现代教会的新异端,加以驳斥。
基督教本来异于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不是哲学的思辩,乃是千真万确的历史;所以,我们不但不怕那些学者所提出的所谓「历史探究」,而且认为真正的历史事实,真正的客观历史检讨,只是帮助我们更明白基督圣道的真理,加强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的信心和盼望。只有那些偏离客观事实的主观的思辩,以及一切谬妄的先人为主的哲学的假设,才会蔽塞我们的聪明,关闭了我们认识救主得蒙救赎的门户。
自然主义的学者,藉「历史探究」的美名,支持他们基督论的异端邪说,不幸他们的所谓「历史探究」,并未根据客观的史实,而乃徒凭他们的历史哲学。易言之,他们乃是把客观的历史事实,削足适履,以投合他们主观的虚构。这些学者,大部用两种主观的假设来探讨历史和「历史的耶稣」。第一,他们认为,历史事实,本质上是人类的作为;整个人类的历史,无论如何千变万化,只是在一个水准上面,循着「自然的」常轨发展,绝不会有超自然的奇迹。基于这种自然主义的凡俗的历史哲学的假设,他们便完全否认一切归诸基督位格及其事工的绝对性,和超凡性。第二,他们根据第一个假设,便认为「绝对」(The Absolute),不能作为历史研究的目标;而「永恒」(The Eternal)亦不能进到「时间」(Time)之内;「无限」(The Infiniie)亦不能进入「有限」里面。属世的学者,既蔽于凡俗的,自然主义的「世智」,于是便以人为历史的中心,「人为万事的尺度」;深闭固拒,绝对不信上帝直接的启示会出现于人类历史里面。他们根本昧于上帝在主耶稣基督里「绝对的」、「超凡的」启示;从而把他们对于「上帝」的一种主观的揣摩,代替上帝自己对人类的启示;甚至更僭妄地要照人的形像,来创造上帝,把一位昔在、今在、以后永在,时刻和我们同在,永不改变,长远活着的基督,我们的救主,在「历史的基督」(Historical Jesus)的名义下,夷落到仅和我们有程度上差别的历史的人物和世间的凡人。他们的所谓神学——凡俗的离经叛道的新异端,根本脱离了和上帝直接的关系,不以上帝的启示为根基;而根本变质,成为一种出于他们自己虚构的宗教哲学,宗教历史学,和心理学。人类智慧和思想的境界,无论其如何高超深阔,既都囿于「属世的平庸性」(Human Similarity)和「历史的相对性」(Historical Relativity ),于是一切上帝启示的绝对性和主耶稣基督的超凡性,便和他们格格不入,并且完全遭他们的闭拒否认。
这并不是我们固持偏见,对自然主义固作苛论,而乃是托洛虚氏(E.Troelsch)和他们的同路人所坦白承认,公开宣示的意见。他们说:「启蒙运动的任务,乃是把『超凡性』(Supernatural)抛弃在历史的范畴之外」。又说:「用这种方式来叙述人类历史的发展,乃和圣经的和神学的观点,针锋相对,根本冲突」。过去百余年来,德国的理性主义者,批评圣经关于主耶稣的记载,便把主耶稣完全看作一个普通历史上的人物,认为可用寻常的自然的心理学的因素,加以解释。这一个批评运动,乃是建立在一个自然主义的,不合圣经史实的虚构上面。他们先把一个超凡绝伦的主耶稣,照他们自己的形像,描绘成一个渺小平淡的凡夫,俾能适合他们自然主义的思辩的体系。这些批评家,既囿于这种先人为主的偏见,于是便非常不科学地武断,闭着眼睛否认「道成肉身」的千真万确的史实,认为一切超自然的事态,绝不可能发生于宇宙之间;而那绝对的上帝(The Absolute)亦不容他侵入相对的「时」「空」之内。这是新神学的根本偏差。
但是,就事论事,这些德国的理性主义者,竭其心思学力,穷究批评的结果,究竟有何成就呢?他们对于他们照自己主观的理想所杜撰的,照他们自己的形像所制造的,一个所谓「历史的耶稣」,是否有共同的认识呢?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可以很客观的,根据他们的观点以及他们自己的批评来说,他们不但是莫衷一是,而且还自相矛盾。例如:他们说:耶稣是一个伦理学教师;但鲍德曼(Bultmann)则说他并未教什么伦理学。他们又说主耶稣乃是一位社会福音的传扬者——是一个革新世界的社会政治运动的领导者;但他们中间正大有持相反意见的人,认为他所关心的主要是末世的或来世的事。所以,史怀哲氏(Albert Schweitzer)对所谓「历史的耶稣探究」的结果,非常失望,曾伤感地说:「我们以为可以把握住耶稣,可以使他住在我们的时代,但是他却非常奇妙,令我们无法捉摸!」 准斯以观,则我们可以说,那些自然主义的,理性主义的,新派学者,异想天开,离开了圣经的记载,殚精竭力,杜撰诡辩,亵渎耶稣的结果,只是心劳日拙,徒劳无功。这实为现代的凡俗神学,莫大的悲哀!我们推究这些自然主义的学者失败的原因,乃在他们之「刻舟求剑」,「削足适履」,乃在他们之「本末倒置」,「先入为主」,制定了一个模型,强把一位超凡绝伦,「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永生上帝的儿子」,主耶稣基督,描绘成为一个渺小平庸的凡夫;使他可以适合他们的自然主义,相对主义和历史主义。而事实上,这样一个「自然的」、「相对的」、「历史的」耶稣,乃完全出自他们主观的虚构;和真正存在的圣经里面的耶稣,根本不符;无怪他们一切的研究和努力,等于「捕风捉影」,当然不能有丝毫的成就。这亦可证「理性主义」之幼稚浮浅,过于天真。普伦默氏(Alfred Plummer)说:「因果倒置,先人为主,闭着眼睛否认道成肉身的事实,或把在肉身显现的上帝,变成一个照他们主观虚构的凡人;这不但不是真正的哲学,而且也非真正科学的批评」。
照近代物理学上的「存疑论」(Principle of lndeterminacy)来讲,我们已不能再说「超自然论」是不合科学的迷信。而正相反的,那种机械的呆板的命定论(Mechanical Determinism)乃正不合科学的原理。因此,我们基督徒,是不怕科学挑战的。我们更应知道,这个世界只能产生属乎这世界的事物,而不能产生超乎世界之人物。因此,那些天真的庸俗的理性主义者,和浮浅的机械的自然主义者,要想用他们属世的眼光来杜撰虚构一位创造天地万物的超自然的主——要照人的形像来创造上帝,不仅僭妄亵渎,抑且是一种最不合理性的最不合科学的徒劳无功,庸人自扰的愚举。
于此,我们要引一位态度超然的神学家西培格(Reinhold Seeberg)氏的话作见证。西氏乃是一位态度绝对超然的教义历史的权威学者;他在晚年尝对这个问题发表他公正的意见说:「一个探究所谓『历史的耶稣』的学者,如果先存一个主观的假设,结果都不免走到一条谬妄的道路上去!」所以他认为「探究这个问题,应当以三大基本事实为起点:(1)主耶稣在世之时,曾明白表示他是一个超凡的人物;(2)他的门徒,都直接经验到并且确切获得他是上帝的确证;他的复活,更使他们的信心坚强;(3)他的门徒,都尊重他,并且公开宣扬他乃是从天降世的救主。这些都是不可争辩的,无可抹煞的事实。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主,他是真神,又是真人。」
属世的史家和哲学家,无论是古希腊的诡辩哲学,以及东方佛家的宇宙论;甚至近代学者的进化论,都是大同小异,把人类历史,看得好像四季来复,从古到今,自始至终,乃是轮回的,没有出路,也没有目标。唯心论者,虽想超迈这种境界;但是他们的思辩,他们所企慕的所谓「永恒的本质」(Eternal Essence),乃是绝对主观的,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他们的思念,终久要变为虚妄(罗一21)。因为凡俗的人类,他们的地位,始终是囿于「时」「空」之间;无论他们如何自炫他们的思想,如何超迈新奇,其实总是「管窥蠡测」,无法突破「时」「空」的范围,绝对不能真正了悟属天的「永恒的本质」。诚如经云:「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一切哲学家和自然宗教家的理论)也是属乎地」(约三31)。奥古斯丁承认宇宙人生的真理,只能从神而来;康德却以为可以求诸于人。这是神学和哲学;基督教和凡俗的自然宗教,根本不同的特点。质言之,一则以神为中心,是属天的;一则以人为本位,是属地的。但是圣经教训我们「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三27)。这乃是属世的哲学家莫大的悲哀,以及离经叛道的新神学家所虚构的凡俗型的基督论,失败的根由!
凡俗型的基督论以及所谓「历史的耶稣的探究」之虚幻谬妄,既如上述;我们便应从超凡的属灵的境界,根据圣经的真理,来研究主耶稣基督荣耀的奥秘及其和整个人类历史的关系,从而了悟到一个绝对永恒的真理。
从创世记开宗明义第一章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直到启示录最后一章说:「主耶稣阿,我愿你来!」可知:「历史是上帝创造的,而且从起初到末了,乃是由上帝在那里摄理主宰」。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启一8一17)。人类历史的演变,以及历史上每一样重大的事件,都是出于上帝的计划,甚至天上的飞鸟,野地的百合花,以及我们身上的每一根毫发,都在天父照顾之中。整个人类的历史,既是出于上帝的计划,则必有其统一性,又必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有一桩决定整个人类命运的重大事件,作为历史的中心。简单明了的讲:整个世界历史,乃以主耶稣基督为中心;而人类历史的归趋,亦以主耶稣再临为指标。
唯心论的哲学家,自柏拉图至康德;从莱辛(Lessing)到霍金(Wm. Hocking),都没有找到一个历史事件,足以构成普世宗教之基础或作为永恒真理之根据。但是,圣经教训我们,人类历史上,却有一重大事件,便是当我们人类死在过犯罪恶中的时候,上帝向我们显明他奇妙的大爱,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一九10);并为我们而死,赎我们的罪(罗五8)。这乃是一桩世界人类出死入生的独一超凡的历史事件,足以证明一个绝对的永恒真理就是——「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基督教和凡俗的自然宗教,有一个根本不同的特点,乃在上帝本其无限的大恩大爱,来寻找拯救失丧的世人;而世俗的宗教,乃是人类自作聪明,揣摩上帝,寻求上帝;而事实上则根本目中无神,不信上帝的启示,不听上帝的呼召,不要上帝的救法;甘愿自蹈万劫不复,永远沉沦的末路!
其次,上帝不但是爱,同时又是公义。事实证明,「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一切圣贤的教训,以及宗教的道理,非但不能拯救罪人,而反只是使人知道罪恶及其悲惨的境地,因为他们都没有预备有效的救法,使我们能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并改善人类沉沦的命运。圣经一再训示我们,罪恶的基本意义,乃是违犯上帝的律法;同时又令我们知道,人类的希望,端在一个有效的救法。而今蒙上帝的恩典有一个圣洁无罪的主耶稣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一方面我们的罪得蒙赦免,同时又可以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在各各他十字架上,流血舍身,所完成的赎罪的恩功,便是上帝世世代代对世人宣示一个绝对永恒的真理——他乃是慈爱又公义的真神,基督教乃是恩义兼顾的,独一完全的救法,世界人类共由之真道!
这乃是上帝奇妙的大恩,无量的智慧,不是有限的人智所能窥测的;我们在本书首章,已加论列。
上帝慈爱的显明,及其公义的伸张,乃在神的羔羊在创世以前之被杀。这乃出诸无限的神智;乃是一个隐藏的奥秘,和一个绝对永恒的真理,绝非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所能知道的;只有重生得救的神的儿女,藉着圣灵的启迪,才能了悟(林前二6-8)。由于他在创世以前被杀。这一个伟大的奥秘,主耶稣基督,才配作世界人类的救主,和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主耶稣基督降世,及其所完成的救赎工作,乃是一件永远不能磨灭的,决定人类命运的中心大事。质言之,这乃是「永恒」进入了「时间」之内,「无限」进入「有限」里面,并且使一个无目标的不完善的人类历史,向着一个崇高的完善的目标推进,直到救主耶稣再临,上帝永远的荣耀完全显现。所以,主耶稣基督,乃是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人类历史的行程,乃是以他为中心。现在世界的历史,乃以主前主后为记载的标准,便是最显明的证据。
照圣经的道理,世界历史,乃是以上帝的旨意为「渊源」;以上帝的律例为「经纬」;以羔羊在创世以前被杀为「上帝公义的伸张」(Theodicy);而以主耶稣基督从天上荣耀再临为「人类唯一的盼望」。这乃是基督教的历史观(关于基督教的历史观,著者已另撰专书,兹未详论)。主耶稣基督降世,乃是上帝住在世人中间;乃是「永恒」驾着永不息灭的天上的荣光,在「时间」——人类历史中显现。他乃是荣耀的主,他不属这世界,而乃是从世界以外,乃是从天上,由超自然的方式,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进入这罪恶的世界,为我们流血,洗净了世人的罪,并且战胜了罪恶和死亡的权势,复活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上帝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0一2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二9一11);他还要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那边都招聚了来(太二四30一31;帖前四16);他要用铁仗打倒世上的君王,因他的烈怒,使他们在道中灭亡(诗二9一12);他还要用他口中的气和降临的荣光灭绝废掉那不法的人(帖后二8)。到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有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地上的物,都要烧尽。但我们却照他的应许,有荣耀的盼望,要进入有义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与神同在,直到永远(彼后三10-13;来二10;诗二三6;启二一1一7)。
从以上两种基督观来看,我们应清楚认识,主耶稣基督,并不是仅仅一位过去历史上的人物,而乃是历史的主宰,乃是世世代代的磐石,而且还是,从今世到永世,从起初创造天地到新天地,整个人类历史行程的中心和指标。我们这个认识,不是主观思辩的结论,而乃可用客观的历史事实加以考验的。因为基督教根本不是什么玄想的体系,哲学的空论;而乃是无可否认的永存不变的史实。圣经不是哲学的思辩,乃是事实的记载;福音乃是大喜的信息,乃是历史的事实,其中心即为「道成肉身」;即主耶稣基督人类救主的降生。而所谓历史,并不是以人为本位,而乃是以上帝为中心,乃是上帝从今世到永世的过程中一切作为和整个计划的启示。而其关键,则为主耶稣基督的降世。所以,我们要认识基督,首应抛弃一切哲学的假定,和主观的偏见,而当用纯客观的历史法,来寻求历史的主宰进入「时间」里,所留下的踪迹,发生的影响;用历史事实,加以客观的考验,来证明主耶稣基督,不是仅为一个像自然主义的庸俗学者所描写的凡人;而实为一个超越自然,超越时空的「神人」,乃为人类历史的中心。
除去了耶稣,便无法说明基督教;离开了基督教,便不能了解历史。神学家华斐德氏说:「要说明超自然的基督教,必须一位超自然的耶稣……只有一位超自然的耶稣,才是历史发展的要素」。基督教在最初不到三世纪内,藉其门徒的信心、爱心和殉难,便有惊天动地的发展;并且战胜了罗马的逼害。这一段光荣的过程,其百折不挠的精神,万古常存的感力,以及其所发生的伟大的影响,实足具体证明主耶稣基督乃是一位超凡的「神—人」,而决非一个凡人。
史微德氏(L. M. Sweet)在其所著《基督教的确证》一书中说:「人类的一切运动,乃以基督教为中心,为极峰:如果蔑视基督教,便是蔑视整个人类的历史。」神学家凯伯尔(A. Kuyper)氏说:「人类的历史,乃以十字架为中心,他的进展,乃和十架的意义相配合」。莫发德氏(Moffait)说:「主耶稣被钉十架,不是一件过去的事,而乃为人类历史的关键。」史比尔氏(Speer)说:「甚至一个印度教的史学教授也承认主耶稣基督乃是世界人类道德的轴心,东西各国人类最高尚的生活,乃是以主耶稣为圣范」。教会历史权威斐利夏夫(Dr. Philip Schaff)说:「斯干的那维亚半岛诸国,在未信奉基督圣道之前,迷信邪神,寺庙林立,祭坛遍地;每逢究节(Juul Time),须以九十九人献为活祭。且人民嗜杀好战,憎恶和平;以流血为荣,忍耐为耻;以仇恨为美德,仁恕为罪恶。淫乱成风;廉耻扫地;人沦禽兽,无恶不作。」稽诸史乘,英国十八世纪,政治腐败,社会黑暗,民德堕落,在当时欧洲,乃为一最无希望的国家;但自卫斯理宗教复兴运动(Wesley Revival)以后,英国政治社会,科学文化,国民道德,均呈突飞猛进之象。此即反宗教之理性主义的史家赖盖(Lecky)氏亦未尝否认之史实。
拿破仑在失败以后,尝论主耶稣基督有言曰:「主耶稣基督不是一个『凡人』,一般人拿他来比拟建立王朝的君王,及创立宗教的教主,乃是一种肤浅的见解。……外邦宗教,乃是人的作品……绝不能和基督教相比。……基督教非一种理想,圣经里面所记载的,都是历史的事实,不仅解释今世的事,而且指示来世的事。……我研究历史,费尽心力,却绝没有找到一个人像主耶稣基督的,也没有一件事像福音的。无论是历史,无论是自然现象,是人文现象,却不能给我一件事,可以拿此来比拟解释,因为那是非常的。我愈是研究,愈是坚信,那是超乎一切常理的,绝非人智所能窥测的。……因为这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上帝赐的。……所谓愚拙的十字架的道理,乃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至今仍在率领并支持他的信徒与世界争战,这乃是一个神秘的战争。……我们读史,见到多少朝代倾覆,多少国家灭亡;但基督教会,不藉一兵一卒,却能抵御强暴,历经艰危,不仅屹立不撼;而且愈战愈强。……因为他的国度,乃是上帝的,他乃是永生的神子。他的教训,是没有时间性的,乃是关乎永世之事。圣经里有无穷的宝藏,有无上的宝训,有奥秘的力量;能感人之心,能慰人之灵。圣经不是死书,乃是活物;且有一种大能,顺之者生,逆之者亡;这乃是一部胜过万书之书。……主耶稣的爱,化除了我们一切利己之心,胜过一切贪爱世界之心。其他宗教的教主,绝对不会理解他的妙爱;这乃是基督教的特质。……我用兵打仗,虽凭我的血气热情,能够激励士气,使将士为我用命;但这绝对不能和主爱相比。……我虽曾登上皇帝的宝座,享受人世的荣华;但一旦时运逆转,灾祸临头,不但一切荣华,转成浮云;而且日暮途穷,只是一天天走近我的坟墓!这乃是所谓一切英雄伟人的结局,凯撒如此,亚历山大亦然;现在又轮到我了,……这和耶稣基督的永远作王,为万国万民所敬爱,所歌颂赞美,其分别何啻天壤!」
先从圣经的历史价值说,亚述史学家赛斯氐(A. H. Sayce)和埃及史学家芮维尔氏(E.H. Naville)等著名学者,从他们精细的考证,都证明圣经的正确性。而许多历史的遗迹,又使许多著名的学者,剧烈地改变了他们怀疑圣经的态度,承认路加福音的确实性。例如哈纳克氏(Adolf von Harnack),以路加的著作,列为关于教会历史杰出的名著。又如雷姆赛爵士(Sir William Ramsay),则以路加为自古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家。
其次,从人类文化艺术的成就说。主耶稣在每一时代,毋论在那一方面,都留有他不可磨灭的殊迹。例如最高尚的音乐,最庄严的建筑,最名贵的绘画雕刻,最优良的文艺创作,最崇高的伦理哲学,以及最人道最公平的法制典章……无不以基督为主题,或以他为灵感的渊源,而留下不可磨灭的伟大的圣迹。教会史家斐利夏夫,在其著名基督教会史中,说:「基督教本为上帝的启示,乃系属天的圣道,原与文化殊科,非同一物;但以其教义之崇高,理想之超迈,实为欧美民族新生之动力,文化之保姆;举凡西方文化科学优美的成分,几莫不为基督圣道之赐;此尤为无可磨灭的辉煌的史实」。
其三,从福音弘扬的奇效说。当主耶稣升天之前,他对其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两千年来,基督救世福音,不藉刀兵之力,在天下万国普遍传扬的史实,便是复活的主与圣徒同在同工的明证。还有一件重大的圣迹,便是主的圣餐。两千年来,万国万族的圣徒,都遵旨奉行,在圣餐台前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为要纪念他的死——他流的宝血,为要洗净世人的罪;他舍的身体,为要使我们得生命。这种圣礼,并非仅为外表的死板的宗教纪念仪式,而乃是基督亲自制定的,吩咐教会遵行的,要直到世界的末了;而且有福音的应许,使领受的人,蒙恩典,得祝福。千千万万基督信徒的重生得救,及其生命奇妙的改变,教会属灵伟人之辉煌业迹,便是其最有力的见证。使人无可否认主耶稣乃是一位超凡的神圣的救主。
其四,从教会固有的信仰说。现代激烈的圣经批评者,否认新约圣经的权威,认为只是初期教会的产物,仅为当时信仰的反映,从而不信主耶稣超凡的神性。然而这种说法,只是自毁他们的立场,正足加强我们的见证。因为教会的信仰和教义,都是有力的史实,足以维护我们的论证。初期教会的信仰和教义,即相信主耶稣的神性,和主耶稣复活种种超凡的特性。白鲁纳(Emil Brunner)氏说:「初期教会,已尊主耶稣为复活的主,这是一切批评家无法否认之事实」。照第一世纪教会的教义,以及颂赞诗歌,那时的信徒,都已崇拜耶稣为上帝。反之,在当时教会里,却绝难找到一种教义,可以证明当时他们所崇拜的主耶稣,是像现代凡俗的神学家所描写的那样渺小和平凡。即最早的异端以贫派(Ebionites)的基督观(把耶稣看成一个凡人,否认他的神性),乃是到了第二世纪方才发展。所以,从古教会固有的信仰和教义来看,历史的事实,也具体证明主耶稣乃是教会全体之首;他乃是在万有之先,为万有之首的上帝;和凡俗的教主,绝难相提并论。
其五,就各种历史的文献说。先从属世的历史文献来看,甚至非基督教的著名犹太历史家约瑟夫氏(Flavius Josephus),在他的著作里,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一位超凡的基督,而不是一个平凡的自然人。于此可见,现代凡俗的新神学家,即从属世的文献里,也找不到佐证,可以维护他们的邪说。再从新约的文献来看,新约的批评家,本来以为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都是描写耶稣仅是一个凡人,但现在他们的见解,已经改变。例如新派的著名人物史怀哲氏(Schweitzer)曾坦白表示他们一致的意见,承认现代德国的批评家,甚至从马可福音里,也无法抹煞主耶稣超凡的神性。他们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索性否认福音的真实性。但是,这种否认,又使他们陷于自相矛盾的窘况,因为我们已于上文论及,他们所崇仰的著名的新派学者,如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等,明明承认路加福音的作者,不仅是杰出的古教会史家,而且还是自古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家。路加曾郑重说明,他对各种文献,和亲眼的见证,乃经过了「详细考察」以后,才提笔写作。如果路加福音的历史性是信实的,则马太、马可福音,亦必是信实的。其次,原来逼害教会敌对基督的保罗,在他的著作里,称耶稣为主(The Lord),这一个称号,从保罗原有的犹太教义来看,乃是专为称上帝而用的;他又常常引用旧约中指称耶和华的尊号来称呼耶稣。这又可使我们认识主耶稣超凡的神性(参看罗一○13;林前一31,一○9一26;林后三16,一○17;弗六4;帖后一9;提后二19)。而符类福音(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又可为保罗书信作见证。
基上所述,则主耶稣乃是超凡的「神一人」,不是平常的凡人,他不是过去的历史人物,而乃为人类历史的中心,实有确凿的历史证据。反之,现代的所谓「高级批评」,却拿不出历史文献,可以支持他们的谬论邪说,可以证明主耶稣仅仅是一个照他们所杜撰的那样平庸的凡人。从历史方法论的基本格言来说:「没有文献,便没有历史」;则那些否认主耶稣超凡的神性,不信圣经真理的现代学者,他们的批评,都是拿不出证据的。是则,我们当然可以断然地说:凡俗的自然主义的新神学的基督论,乃是绝对主观的虚构,是经不起历史的考验的。而圣经里的,一个超凡的世界历史中心的「荣耀之主」的基督观,乃是信而有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的。
以上各种考证,其目的乃在驳斥现代教会的新异端——那种凡俗的自然主义的新神学的基督论;但是我们这样郑重的考证,并不是说,一个救世的真道,要靠历史的辩证,才能成立。人类的得救,完全靠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智慧和知识,深不可测(参看罗一一33);他的启示,乃远超过人类有限的理智;所以,「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上帝的大能」(林前二5)。那些诡辩的新派学者,陷于自然主义,理性主义的窠臼,无以自拔;乃反坐井观天,妄欲徒恃其庸俗的理性的论辩,来反对基督圣道,否认超凡的真理;以「高级批评」(Higher Criticis)为护符,「解除神话」(Demythologization)为武器,从而企图打击圣经的权威,否认耶稣的神性,毁灭基督的圣道;此其愚妄,实在等于「螳臂挡辙」,尤如一个色盲否认颜色之存在。
这些凡俗的诡辩的学者,仗着科学与理性的美名,维护他们不信与怀疑的立场,究其实际,实在都是主观的武断,乃是最不合理性,最不合乎科学的态度。人类的理智,只能适用于自然现象,而不能判断超乎自然现象的事。而严格的讲,其实他们即于自然现象的事,也未必完全了解。观乎科学定律之时时修正或被完全推翻,即可证人智之穷。诚如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更可知人类仗着所谓科学和理性,实在难于了悟属天属灵之事。
更进言之,信仰与理性,其实并不冲突。汤威尔氏(James Henley Thornwell)说:「所谓超乎自然,乃是超乎理性。」世人犯罪以后,他们的理性已失正常状态,失丧的世人,要想明白圣经的真理,必先赖圣灵的启迪,开他们的心窍。信仰本身,乃是上帝的恩赐,我们藉着圣灵的光照,才能恍然领悟,认识真理。但是,这并不是说,信仰乃是不合理性。其实信仰和理性,非但不相冲突,而且乃是靠着神的恩典,蒙圣灵光照和引导以后的正常的理性。超自然的事,虽超乎常人的理知;「但并非不合理性。救赎的计划,从开始到最后完成,乃是上帝百般智慧的表现,绝非自然人的理性所能测透」。质言之,正常的理性,乃是从信仰而来,乃是圣灵启迪的结果。唯有这种正常的理性,才能认识上帝救世计划之崇高伟大,才能承认真理和救赎的大能,只能从上帝而来。「救恩属乎耶和华」(诗三9),我们得救,乃完全本乎神的恩典;而我们道德的完善,灵性的进步,也须靠神,不能自求。易言之,人类实无法自救。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三20)。
人类既不能自救;人类的信仰,既不在人的理性和智慧,而唯在神的恩典和大能,我们便应根本了悟,人类盼望的根基与历史的中心,乃在上帝。人类在历史上虽然作了许多罪恶,但是上帝本其无限的慈爱和恩典,在人类历史的行程上,也留着他的踪迹,他非但没有抛弃我们,而且还「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因为「耶和华的分本是他的百姓。」(申三二9一10)上帝既这样爱我们世人,他就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并且做我们的救主,为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使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参看约一14,三16;彼前二24,三18)。「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罗一3)。他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赛九6)。上帝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方多次的晓谕列祖,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在历史里预备了许多明证,使我们无可推诿,要承认主耶稣基督,乃是我们荣耀的救主;我们又蒙这么大的救恩,自应责无旁贷,根据历史的事实,以及自己得救的确据,为我们的救主作见证。
主耶稣究竟是谁?这一个主耶稣向他的门徒提出的问题(太一六12一17),至今还是检定基督信徒的基本问题。基督徒的真伪,完全视乎其对这个问题之答案如何而定。我们是否得救,是否出死入生,也要看我们的答案如何而定;因为我们的命运,完全系于我们对主的态度以及我们和主的关系。因为「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1一12)凡接待他作救主的,就有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可享永生的福乐;如果不信他,拒绝他,便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参约一12,三16、36),要遭受永刑的痛苦。主耶稣曾明白宣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一四6)。圣经的道理,以及许多信徒得救的经验,都充分证明,离开了基督,便不能认识上帝,不能得救;人类进入天国的绝对的独一的条件,便要经过他的救赎。
但是这一个关于人类生死祸福的道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界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乃是上帝奥秘的智慧,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二6一14)。这是世人所以不能认识耶稣,不肯接待他,信奉他的根本原因。凡俗的新神学家,否认他的神性,把耶稣照他们自己的形像,描写成一个渺小平凡的自然人,其症结亦是在此。
主耶稣乃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他乃是真神,又是真人;实在不能和圣贤哲人,凡俗救主,同日而语。属世学者,乃至新派神学家,囿于人本主义的窠臼,惑于人文主义的俗见,以主耶稣基督和苏格拉底、柏拉图、孔子、释迦、谟罕默德……等量齐观,以为他也不过是一位贤圣教主,并且以为「道并行而不悖」,把救世圣道,和自然宗教,并为一谈;不但是一种传统的错觉,而且还是一种误尽苍生的危险思想!「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主耶稣乃「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9,三19一21)。他乃是「世界的光」、「生命的光」(约八12),是「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路二31一32)。一切外邦宗教,纵使有若干可取的教训,至多可说是从「众光之父],万福之源,万理之源的上帝,得到的一些「普通启示」(General Revelation);乃是从「公义的日头」,反射给他们的一些亮光;却不是上帝直接的「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惟关于各种宗教的得失,不在本章研讨的范围;著者当另撰专书,加以论列(详见《总体辩道学》卷
数千年来,芸芸众生,饥渴慕「道」,却只是在暗中摸索,终未窥见真光,找到真道,明白救恩的真理,认识唯一的救主。「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约一10一11)「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三19一21)这诚为世界人类千古的憾事。更不幸的,自启蒙运动以后,由于理性主义、自然主义、经验主义的影响,教会里面,也长了稗子,有所谓「现代主义」(Modernism),「开明主义」(Liberalism)陷害人的新异端;并且藉着所谓「高级批语」以及「解除神话」各种魔鬼的计谋,百般诡辩,僭妄亵渎,不仅使教会失去了见证的力量,而且势将根本摧毁了救世福音的真理;把上帝无限的大恩大爱,把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完成的救赎的恩功,一概藐视抹煞。神学家史屈朗氏(A.H.Strong)在百余年前曾感慨兮之的写道:「现在许多学者和传道人,已经偏离正道,否认主耶稣的神性,和他救赎的大功。我们要挽救这种不幸的局势,只有坚信圣经是上帝的默示、上帝的圣言。我们要和保罗在大马色途中,以及约翰在拔摩海岛上一样,需要在异象里对主耶稣有真切认识,使我们坚信,他乃是超越时间空间,他在创世以前,即已存在;他创造天地万物,他引导以色列的历史,他为童贞女所生,他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征服死亡和罪恶的权势,现在坐在至高全能的上帝的右边,长远活着,他是天地之主,是独一的上帝,现在的救主,将来的审判者,要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我们若不悔改,若不复兴这种正统的信仰,教会势将日趋世俗化,传道事业亦将日见衰微;并要像他警告亚洲的七教会一样,必把金灯台从原处挪去!」
在这个邪恶不信的时代,滔滔天下,大家「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四4)。凡我信徒,却不可灰心丧志,须知这乃是救主即将荣耀降临的预兆,「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帖后二3),「假先知将要起来」,「迷惑许多人」(太二四5、24)。但我们却「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总不要被他诱惑」(帖后二2)。虽然他们「厌烦纯正的道理」;但是我们「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3)。复应效法基督,敬虔度日,行善不可丧志,要使我们行为和信心,互为表里;使基督在我们身上显为大,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如明光照耀,使我们的见证更有力量。我们尤应念兹在兹,心存惑恩;时刻不忘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赎罪的恩功,认识我们无上的权利,负起我们神圣的责任,为我们的救主作见证,使一切沉沦在罪恶中的世人,同蒙救恩,同享永福。这一个福音,乃是上帝的大能,乃是世界一切问题的答案,亦为普世人类唯一安慰的渊源,和永远得救,荣耀盼望的根基。
「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1-4)
「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三1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腓二6一11)
「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它,用降临的荣光废掉它。」(帖后二3一12)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二四29一31)。「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帖前四16一18)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书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证明这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阿,我愿你来!」(启二二18一20)
基督论 著者:章力生 一九九○年十二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