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色 列 史 综 览 吴理恩博士著 张宰金 梁洁琼 合译 中 华 福 音 神 学 院 出 版 社 目 录 序 言 5 致 谢 5 第一章 引 论 6 第一节 资料来源 6 第二节 以色列的重要性 6 第三节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 7 第四节 巴勒斯坦(PALESTINE)的地理 7 第五节 历史分期 9 第二章 族长的背景 11 第一节 历史的准确性 11 第二节 亚伯拉罕蒙召的意义 12 第三节 亚伯拉罕的年代 13 第四节 亚伯拉罕的家乡 16 第五节 离乡背井 18 第三章 亚伯拉罕 25 第一节 新 地 25 第二节 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26 第三节 救出罗得 27 第四节 所多玛的毁灭 28 第五节 立 约 29 第六节 等候应许之子 29 第七节 亚比米勒(ABIMELECH)和非利士人 30 第八节 几乎将以撒献祭 31 第九节 撒拉的死和埋葬 31 第十节 为以撒娶妻 32 第十一节 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32 第四章 以撒、雅各、约瑟 38 第一节 以 撒 38 第二节 雅 各 40 第三节 约 瑟 42 第五章 寄居和出埃及的年表 49 第一节 在埃及寄居的年日 49 第二节 出埃及的年代(注二十) 51 第六章 在埃及的生活 68 第一节 埃及的四个统治时期 68 第二节 埃及人的生活 69 第三节 雅各下埃及 69 第四节 开始受欺压 70 第五节 摩 西(注二六) 71 第六节 摩西的选择 72 第七节 摩西回埃及 73 第八节 与法老争辩 74 第九节 离开埃及 77 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旷野 86 第一节 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线 86 第二节 到西乃山 87 第三节 颁布律法 88 第四节 律 法 91 第五节 会 幕 92 第六节 人 数 94 第七节 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亚 94 第八节 徒然飘流卅七年六个月 96 第九节 加低斯巴尼亚到约但河 97 第十节 约但河旁 98 第十一节 申命记 99 第八章 征 服 107 第一节 迦南地 107 第二节 进入这地 108 第三节 征服巴勒斯坦中部 109 第四节 南征北讨 112 第五节 分 地 115 第六节 组 织 117 第九章 众士师 129 第一节 背景资料 129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 132 第三节 米所波大米迫害时期 133 第四节 摩押人迫害时期 134 第五节 迦南人迫害时期 135 第六节 米甸人迫害时期 136 第七节 亚扪人迫害时期 138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 140 第九节 撒母耳 142 第十章 扫罗王 151 第一节 扫罗受膏 151 第二节 扫罗的统治 153 第三节 扫罗遭弃绝 154 第四节 扫罗与大卫 155 第五节 扫罗的晚年 157 第六节 逃亡者大卫 159 第十一章 大 卫 166 第一节 大卫在希伯仑 166 第二节 大卫建立以色列王国 168 第三节 大卫的政府 171 第四节 意义深长的事件 173 第五节 大卫的晚年 174 第六节 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 177 第十二章 所罗门 183 第一节 被立为王 183 第二节 所罗门的王国 184 第三节 外交关系 185 第四节 建设活动 186 第五节 文学世纪 188 第六节 灵性的退步与惩罚 189 第七节 君王所罗门 190 第十三章 北方王国 194 第一节 叛 变 194 第二节 王国的早期 195 第三节 暗利王朝 197 第四节 耶户王朝 203 第五节 以色列的衰败 206 第六节 一个亚述的行政省 208 第七节 摘 要 208 第十四章 犹大王国 216 第一节 与以色列冲突时期 216 第二节 与以色列联盟时期 218 第三节 四位合神心意的王 221 第四节 亚述管辖时期 224 第五节 巴比伦开始强盛 229 第十五章 被掳与归回 241 第一节 犹大国内的演变 241 第二节 巴比伦帝国时期 242 第三节 被掳的犹大 244 第四节 波斯帝国时期 246 第五节 第一次归回犹大 248 第六节 第二次归回 249 第七节 第三次归回 251 第八节 以斯帖的故事 254 第九节 伊里芬丁殖民地 256 第十节 旧约历史的尾声 256 序 言 许多年来普遍的看法,咸认为传统保守派对圣经的立场,不能为现代人所接受,他们认为假如有人相信圣经原稿无误,那么他就是顽梗不化。与这种观念同时存在的一个事实,就是自由派的著作,长期统治着学术界,使得保守派在圣经课上很难找到合适的教科书。但是,最近这几年,不同意这种看法的学者越来越多,而且有一些书出版,改变这种情势。我写这本书的用意,也在于促进这种改变。 欲了解旧约的信息,以色列史的知识是很重要的,因为历史和信息,两者交融参证,密不可分。特别对于接受圣经系出于超自然默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以色列史,是神铸造用来预备基督的降临。除非我们知道他降临前这些历史的事件和原委,否则我们不容易了解他。 写这本书时,虽然特别考虑到大学程度的神学生,但是它的文字,和内容水准,应该能够适用于更广大的读者。要了解书中的思想,并不需对古代历史背景先有广泛的认识。在此并不列出所有的原始文件,但盼望所提供的引注,足以证明所采取的立场,并指导有兴趣的学生,作进一步的研究。 读者可能很惊奇,本书竟用一整章(第五章),来讨论年代问题,其中所包含的某种细节及数字,在本书中,是绝无仅有。我所以这样做,因为这个年表是长期以来讨论的焦点,是很基本的重要问题。我相信保守派所主张的传统观点,仍如以往一样是可维护的,而且也相信应该提出是够详细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念。 书中谈及历史的,也提及圣经的根据,极盼望学生善加利用。所引用的章节,都是根据英文译本,而非希伯来之圣经,所以会有些许出入。书中称呼神用「雅巍」(Yahweh),而不是通常所用的「耶和华」(Jehovah),因为其发音与原来这个圣名的发言较接近。经文的引用,出自美国标准译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在此谨致谢Professor David Egner,他是我以前的学生,现在任职于Grand Rapids Baptist Bible College的英语系,他阅读了全书而给我许多有帮助的建议。也谢谢Mrs.Joyce VanderMeer用许多时间帮我打字;另外也感谢我的妻子和家人,对我的包容及各种帮助。 致 谢 本译文经由中华福音神学院陈济民老师、秦世新姊妹及编译著述委员会同工之校正,谨一并致谢。 第一章 引 论 虽然以色列国开始于出埃及时,但若述其历史,必从亚伯拉罕(Abraham)说起(注一)。惟当以色列迁出埃及边境时,才拥有别国承认其为国家的幅员和地位。但在这之前,它已有一段历史,从定居埃及上溯至以前族长时代的祖先,就是亚伯拉罕和雅各(Jacob)。雅各生下十二支派的首领,而亚伯拉罕则承受了神给他关乎其独特后裔的应许。 第一节 资料来源 以色列历史的资料来源主要得自旧约。由于资料丰富,其历史之记述,可比其邻邦的历史更详细。事实上,其有利的条件,远胜过那时大国之上,因其他国家的历史,虽藉考古研究可知其详情,但其文学记载,都不如旧约。这本无价之书,写下以色列祖先的背景;在埃及异域的成长;按支派开始于应许之地区生活;各支派联合为一王朝,其名称,其统治期间之长短,及列王的主要活动;神因其罪而加诸其国的惩罚;被掳至东方国家;以及许多被掳的人民归回原地和归回后的经历。这其间不仅包含历史,也有律法、哲学、论述和讲章,我们不但可获知这民族所做的事,亦可知道他们的思想、言行,不仅可熟悉他们的活动,亦可了解这个民族本身。 虽然旧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历史,它却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旧约不是一部纯粹的历史书。其目的是描述神的旨意,如何为罪人预备,并给予救赎。自从代表人类的始祖亚当(Adam)在伊甸园(Garden of Eden)犯罪之日起,人就需要这种救赎。旧约是神记载他自己,如何特别藉以色列民族预备并成全救赎,这救赎在耶稣基督身上达到最高峰的表现。旧约的叙述便是这段历史。因此,与这种救赎预备有直接关系的历史,就包括在里面,没有直接关系的,通常就省略了。因此,正如刚才提到的,旧约中在许多方面的历史资料相当完全,但它也省略了一些其他纯历史书所会包括的材料。 还好其他的资料来源,有助于弥补这些省略,而提供一般的背景,那就是考古学的研究。许多年来考古学者,殷勤地在圣地工作:已结出果实。这工作正继续进行,且每一季均有进展且收获不少。考古学者所贡献的资料,有极大的价值,我们将常使用它们。 第二节 以色列的重要性 以色列在基督教时代以前是小国,但其历史对世界有重要的影响力。无可讳言,没有任何国家的历史,可与其影响力相比。神藉着摩西(Moses)所颁布的律法,是神所宣告的,适合于以色列幅员与情况的公正律法。他们所持守的基本法则,自那时起印成为立法者的指标。以色列先知中,有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和作家。虽然其他地方也可找到类似他们作品的东西,譬如在埃及易朴卫(Ipu-wer)(注二),或尼弗洛呼(Nefer一rohu)(注三)的文章,在米所波人米(Mesopotamia)马里(Mari)的「先知」与其国王之书信(注四),或亚述国(Assyria)的亚尔伯拉神论(Oracles of Arbella)(注五);但是就以色列辉煌的著作所代表的种类,变化和力量来说,却是没有其他任何作品可以相与抗衡的。以色列的智慧文学,更以哲理表现出这个独一无二的民族,与上帝、世界和众生的关系。在此有对白、戏剧、诗篇和格言,对感情、意志和思想,均具吸引力。至今在智慧文学和先知书里面,有关社会公义以及委身于神的人生之崇高地位,这些信息在历史上的意义永存不变。 旧约永远的价值,以宗教和道德性为主,也不可忽略其在艺术上的成果。它包含当时最优异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如约伯记(Job)、诗篇(Psalms)和以赛亚书(Isaiah)中光彩夺目的篇章,在任何时代来说,都是杰作。自古至今,他们不但启发各处的作家,就连音乐家、画家、雕刻家和其他各流的艺术家,也受这些书卷的激励。世界上有不可胜数的优美音乐、绘画和雕刻,以旧约记载为主题,多少著作以其故事为蓝本。基督教在这世界上所占的那一份势力,自罗马帝国时代开始,就具有压倒性,而形成这种举世无双的态势,旧约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第三节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也是促成其重要性的另一原因。西沿地中海(Mediterranean),东临阿拉伯沙漠(Arabian desert),其狭长六十英哩地带,是南北驼商交通必经之地。南方的埃及,赖尼罗河(Nile River)为生,在旧约时代,一直是世界强国。每年泛滥一次的尼罗河,灌溉干涸的沙漠,也带来可以生长庄稼的沃土,更提供人民和商业一条便利的交通要道。埃及因尼罗河而繁荣,亦因此扩展贸易范围至北方诸国。 以色列的北边,是通称的肥腴月湾(Fertile Crescent),这地区也赖河川之利为生(注六),特别是幼发拉底河(Euphrates)和底格里斯河(Tigris)。两河都发源于亚美尼亚山脉(Armenian),在某一处相距四五○英哩而分流,都各沿其道向东南流,越流越近,而在波斯湾(Persian Gulf)附近合流入海(注七)。较短的底格里斯河,坡度较大,前后两个亚述国都城亚述(Assur)和尼尼微(Nineveh)位于其岸,而靠此河为生。幼发拉底河流速较缓,在不同时代,是巴比伦(Babylonians)、亚述国、亚美尼亚(Armenians)、美坦尼(Mitanni)西行的旅行要道。这些国家都盼与南方繁荣的埃及通商。他们的驼商队沿河西行,与北方迦南(Northern Canaan),甚至更北的亚拿陀利亚(Anatolia)汇合,再经过常用的旅行路线,沿漫长的以色列向南而行。 第四节 巴勒斯坦(Palestine)的地理 「巴勒斯坦」这名字。(注1),来自「非利士」(Philistia),意思是「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原来只包括这地的西南部分,是非利士人居住之地。但这名字,稍加改变,而用于称以色列全地。 巴勒斯坦不是一个大国。位于东地中海之南岸,南北长一五○哩,东西宽六○哩。有天然界限三面包围着,东边是叙利亚阿拉伯(Syhan-Arabian)的浩瀚沙漠,南边是像沙漠一样的南地(Negeb),西边是广大的地中海。仅在北边有与它类似的可耕之地,这里在大部分旧约时代有两个国家,是沿地中海的腓尼基(Phoenician)和内地的亚兰大马士革(Aram一Damascus)。腓尼基成为海上的领导势力,其商业利益以色列分享到一些,因为这两国多半维持和平。另一方面,亚兰大马士革是穷国,因其国境内,多半是广阔的沙漠地,而且,显然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常与以色列国有战争。 一、约但河各地(The Jordan rift) 巴勒斯坦地形上最大的特点,是地面上的裂缝,形成约但河谷,这道裂口,平均是一○哩宽,沿约但河而下,标高是从黑门山脚(Mt. Hermon)附近约三○○尺一直到死海(Dea Sea)低于海平面下一二○○尺之深,为世界最低之处,河谷两旁是坡地,常有特别陡峭之处,亦形成尖锐的山岩。 约但河是由四条支流(注九)形成,在几乎干涸的呼勒湖(Lake Huleh)(注十)正北岸汇合,湖面是海平面以上二一○尺。向南流一○哩处,约但河消失于加利利海(Sea of Galilee),此海有一三哩长,七哩宽,在海平面以下六三○尺。甜美的湖水,经常是蓝色的,鱼产丰富如往昔圣经时代,以其突然的风浪闻名,将一平如镜的湖面,掀起白浪滔天。约但河谷地,自加利利海至死海约七○哩。约但河水顺此迂回流下,平均九○至一○○尺宽,三至一○尺深。但洪水季节亦漫出两岸,流宽增至一哩。近几年来由于扩展的灌溉系统,减少了相当的河水流量(注十一)。 死海是世界上最特殊的水。浓厚的化学成份(注十二)赋予它很大的浮力,但足以致死所有的水中生物。从其中抽出的钾硷,是今日以色列收入的来源之一。死海约四七哩长,六至九哩宽,其上半部有三分之二是深至一、二○○尺。这两都分由利珊半岛(Lisan)隔开,这个靴形半岛自东岸伸出,其顶端仅隔西岸约二·五哩。这一水之隔几世纪以来,由一浅水带连接。 死海之南,有条谷地称为亚拉巴(Arabah)(注十三),延伸约一一○哩,到亚喀巴海湾(Gulf of Aqabah),而止于西边的南地山脉和东边的旧以东(Old Edom)之高峰。这条狭长的沟谷,除偶而有雨点之外,干燥而酷热。在所罗门(solomon)之后,因其蕴藏纯良铜矿,具有特别经济价值。所罗门开发这些矿区,而建造优良的熔炉,来提炼矿砂。那时他利用附近亚喀巴海湾之港日以拉他(Elath),由此运输矿砂到南方诸国。 二、外约但(Transjordon) 在约但河谷的东边,是外约但。这是起伏的高原,历来以畜牧价值闻名,农耕极少,因春秋雨季有热风(siroccos)吹过,而冬天严寒的沙漠风又横扫无阻。但山脊延着约但河而增高,挡住并冷却空气,因此带来不少雨量。这些水主要经四条主支河道流入约但河:雅姆克(Yarmuk)正位于加利利海的下边;雅博河(Jabbok)约在加利利海和死海间的中心点;亚嫩河(Arnon)直接流入死海;和撒烈溪(Zered)位于死海极南端。 雅姆克之北是巴珊(Bashan),这块肥沃的高原,多年来是以色列和亚兰大马士革侵占和争夺的对象。基列(Gilead)是从巴珊以南扩展到摩押(Moab),这地区由雅博河切为两半,其南北两都份高度均达三、○○○尺以上。古时候优美的森林盖满许多斜坡。摩押在基列之南,这地有时是指位于撒烈溪和亚嫩河之间的地,但多半也包括北边几乎与死海北端同纬度之地。亚嫩河之北,该地平均高度在二、○○○至二、四○○尺之间,但其南则为上升至四、○○○尺以上之高峰。以东从撒烈溪南岸伸展出来,是一条狭长的地带,主要以亚拉巴之东的山脊为界限,即西珥山(Mt.Seir),是「毛山」的意思。这些山是由红色的努比亚(Nubian)砂石所形成,高度超过五、○○○尺以上。世界上最特殊的古城之一彼特拉(Petra)位于此山区,是从崖壁上建凿出来的城市,只能由一条狭长的通道进入,称细克(Sik)。 三、中央山脉 在约但西边,有一排通称为巴勒斯坦本土的脊骨,这是由三块连续山区所组成。北边山区是加利利,在中山区与北山区之间有广阔的以斯德伦谷地(Esdraelon Valley),这各地在圣经时代是沃野,且其沃今胜于昔。上加利利(Upper Galilee)高度超过海拔三、○○○尺,而下加利利(Lower Galilee)达二、○○○尺,其山峰被各地更敞阔地分割,适于农耕。中间山区,以前称以法莲山(Mount Ephraim),以后称撒玛利亚(Samaria)。「以法莲」这名称来自以法莲支派,他们占据此地南半部。这块山区,北部不若南部之高,亦为更多各地分割。这有两座特别重要的山,以巴路山(Ebal)和基利心山(Gerizim)其间有一个重要的城,就是示剑(Shechem)。至于南部山区是犹太(Judea)。虽然斜坡很陡,但在整个圣经时代,藉着梯田原理,而有妥善的农耕。然而向着死海这方面,其斜坡是干旱不毛之地,而形成犹太沙漠。除了隐基底(En-gedi)绿洲及较不重要的可居地之外,这片荒漠绝少长住居民。就在这附近的死海,发现了价值连城的死海古卷。 四、海洋区域 在巴勒斯坦本土山地和地中海之间,有一条海岸平原。海岸线以明显的流动沙的为界,但在其附近的内地,却是合适的可耕地。海岸平原在一处被切断,是迦密山脊(Carmel)它形成了直到地中海的突出崎岖地,其纬度约与加利利海相等。在这山脊之北,有美好的以斯德伦谷地,向东、向西有角度的延伸着,向南到现在的特拉维夫(Tel Aviv),是美丽的沙仑平原(Sharon Plain),今日已零星点缀着果园。在沙仑之下方,是非利士人长期统治的一块美地。地中海风自此开始向西横扫,而扩大了平原区。此地也是以厚冲积土壤为主,所以农作物生长极佳。雨量向南渐少,但仍然足够迦萨(Gaza)之农业。旧迦萨会是这地区重要的大城,稍北的亚实基伦(Ashkelon)是主要港口。「士非拉」(Shephelah)这名字,是指使于海岸平原和中央山地之间,逐渐陇起的土地,亦适于农耕。 虽然整个巴勒斯坦之西边为地中海,但它却从未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影响巴勒斯坦的生活,主要是因为缺乏天然海港。海岸笔直,因此只在亚实基伦、约帕(Joppa)、多珥(Dor)和亚柯(Acco)有一些船只,但也是很有限的。以色列人也做点打鱼和买卖,他们多半倚靠北方的腓尼基人,因为那有好的海港,如推罗(Tyre)、西顿(Sidon)和比布罗斯(Byblos)。 五、气候 巴勒斯坦位于亚热带地区,适产柑橘类水果,如橘子、柠檬、葡萄等。一年有几次雨季,湿季自十一月至四月。早雨落于十一月,冬天的大雨在十二月,一月和二月下,自三月到四月初雨量则渐次减少。当雨季停的时候,热带沙漠风就开始吹,使土壤很快就干了,必须再等六个月后,才再下雨。植物速成褐色。雨量随地区而改变,沿海地区和北都高地最多雨。许多小溪只在下雨时,才有流水。惟有较大的河流,才能四季不枯,例如雅姆克、雅博河、亚嫩河、撒烈溪和雅鲁河(Jalud),全部流入约旦河谷地,以及亚尔公河(Yarkon),自特拉维夫流入地中海,但连这些河的水位,在干季也甚低落。 第五节 历史分期 以色列史可分七个时期:第一是族长时期,从亚伯拉罕到雅各的第十二个儿子——各支派的首领;第二是埃及时期,包括自雅各的后代进入埃及,到出埃及;第三是旷野漂流和征服巴勒斯坦;第四是士师时期,当时各支派,因共有对上帝的信仰、祖先的遗产及在示罗地(Shiloh)的中央会幕,而联合一体,却又散居各处,分别生存;第五是联合王国时期,从扫罗王到所罗门王;第六是王国分裂时期,直到主前七二二年撒玛利亚城陷而结束以色列王国,及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陷,而结束犹大王国;第七是被掳及被掳后的时期,直到主前第四世纪末。 注释: 注 一:自由派学学者谈到以色列史,普通都是从出埃及记开始,只粗略地提到族长时代。例如:M. Noth,NHI或B. Anderson,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ment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57)。 注 二:大部分学者定其年代为主前二千年左右,就是在强大的第十二王朝兴起之前。他站在王面前,公开指责王,指出社会的缺点,建议改进。参考J. Breasted,The Dawn of Conscience(New York:Chas.Sctibner’s Sons,1935),一九七~一九八页;文章内容,参考ANET四四一~四四四页。 注 三:年代也大约在主前两千年。他预言当时政权会衰败,并指出下一个政权的名字。参考Breasted,见前;以及ANET,四四四~四四六页。最近Van Seters(The Hyksos,1966,一○三页)把易扑卫(Ipu~wer)和尼弗洛呼(Nefer-rohu)的年代都定在第十三王朝。 注 四:文章内容和讨论,参见A.Lods,“Untablette inedite deMari,interessante pour I’histoire ancienne du prophe- tisma Semitique,”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Prophecy,ed.H. H. Rowley(Edinburgh:T.&T. Clark,1950,一○三~一一○页。 注 五:A.Guillaume, Prophecy and Divination Among the Hebrews and Other Semites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1938),四二~四三页,可找到和希伯来的预言类似的东西,如以下之神论:「如希伯来先知一样,女祭司代表伊施他尔神(Ishtar),用第一人称说话。经常命令『不必害怕』,还应许给予帮助,除灭王的仇敌,确定女神的伟大,都隐含希伯来的预言在内。」 注 六:反映出这地名是希腊人取的;米所波大米的意思就是「河与河之间的地」 注 七:一般认为它们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分别流入波斯湾。但是它们所带的大量泥沙,淤积波斯湾沿岸,致使当时的海岸线与目前的海岸线,相距一百哩以上,这两条河目前就在这冲积地带合流入海。 注 八:有关地理方面的佳作,参考Y.Aharoni, LB,三~五七页。 注 九:此四支流是The Bareighit,the Hasbany,the Leddan,and the Banias。,它们的长度不等,大约自五又二分之一至二十四哩长。 注 十:开直、挖深约旦河的工作在一九五七年完成,使得呼勒湖和附近沼泽地区的水枯干,因此重获一大片肥沃的耕地。 注十一:约旦和以色列都取水,特别约旦从雅姆克河未流入约旦河之上游取水;以色列则直接从加利利海取水。 注十二:浓度是百分二十五,成分包括盐、钾、镁、钙、气化物、溴化物。 注十三:这地名现在只限于指各地的南部。但圣经中用这字,包括远至北方的加利利海。(参考申三17;书三15;撒下二29)。 第二章 族长的背景 第一节 历史的准确性 考古学研究的证据,使许多自由派的学者,改变他们对旧约之历史准确性的尊重。这方面也许在有关族长时代的资料,比其他更显著。在近世之前,他们不仅怀疑亚伯拉罕、以撒(Isaac)和雅各的活动,而且不信有这些人存在(注一)。今天他们都已相信这些人存在过,且其活动也大部与创世记的叙述一致(注二)。促成这种新尊重的态度,有许多证据,在此仅能略举一二: 一、名字 有一方面关于古代文件中的名字,与创世记所用的相似。例如雅各的名字,以Ya‘qob-el的形态出现,而指十八世纪上米所波大米(Upper Mesopotamia)的查加巴沙(Chagar-bazar)文件中的一个人物;也是指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巫)的名册中、巴勒斯坦之一地名;另外字形是Ya‘qob一har,表示许克所斯(Hyksos)一族长之名(注三)。亚伯拉罕的名字出现于十六世纪巴比伦的文件中,其字形是Abamram,在马里出现的则是另一个字形(注四)。一篇马里的文章,使用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Nahor)的名字,而以Nahur的字形,来表示哈兰(Haran)附近一城市。马里的文件,更谈到一个民族,称之为Banu-yamina(印便雅悯Benjamin)(注五),也使用许多名字,这些名字的字根与迦得(Gad)、但(Dan)、利未(Levi)和以实玛利(Ishmael)相同。较迟的亚述国文件,说到两个城市,Til-turakhi和Sarugi,这与他拉(Terah)和西鹿(Serug)字根相同,前者是亚伯拉罕的父亲,后者为其更早的祖先。这些人名,以及其他可以再举出更多的名字,都出现在二千年代前半(即二○○○至一五○○之间)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实据证明任何一个名字,即是指圣经中某一个特定的人或地方,但这些名字确实显示,创世记的记录是使用当时的命名体系(注六)。 二、风俗习惯 还有关于当时风俗习惯的证据,有些族长的活动,在摩西律法的观念及后来的习尚来看、似乎很奇怪,但若以二千年代早期的风俗,特别是努斯文件(Nuzi Texts)(注七)所记载来看,我们就可以了解。例如亚伯拉罕会担心,是他的仆人以利以谢(Eliezer)而不是儿子,为继承人(创一五1~4)。创世记的记录暗示着若没有儿子,这种继承法是正常的,而努斯文件有这样的例子,这些文件显明,无子嗣的父母亲,收养一仆人为儿子,这仆人就在他们有生之年服侍左右,若不生子,在他们死后,这仆人就是继承人(注八)。另外,撒拉(Sarah)将其婢女夏甲(Hagar)给亚伯拉罕为妾(创一六1~4),似乎也很奇怪,但努斯文件却提到这种习俗,在当时是很平常的。这些文件也指出,假如婢女因此生了一个儿子,则婢女和其儿子均不被赶出家门,当撒拉要求亚伯拉罕赶逐夏甲和以实玛利时,这点也是他不愿如此的原因之一(创廿一9~11)(注九)。后来拉结(Rachel)和利亚(Leah),也照样将她们的婢女给雅各为妾(创卅1~13。)另外努斯文件也可以解释拉结为何要拿他父亲的神像——家庭的偶像(创卅一19、34、35),这些偶像代表继承权。显然在雅各来到拉班(Laban)家中成为家中一份子之后,拉班也有了儿子(创卅一1)。拉结这样做,是想保持雅各仍是家中最主要的继承者。努斯文件更显示,一般人认为口头的祝福,是牢不可破的。有一出土的法庭记载,提到一位父亲给儿子们的祝福,法庭认为这祝福不可更改。这件事,可解释为何以撒给雅各祝福,虽然牵涉到欺骗,但他却拒绝以扫(Esau)恳求变更祝福。这也使一般在创世记中的祝福,保持重要的地位,如挪亚(Noah)(创九25~27)和雅各(创四九1~29)的祝福。 三、巴勒斯坦的环境(注十) 第三方面的证据,是关于族长时代迦南地的一般环境,与族长故事所反映的一致。亚伯拉罕可以逍遥自在到处迁居安营,不受干扰,也使用这块土地,畅行无阻放牧羊群。他不必先买地,到撒拉临终时他才买下麦比拉(Machpelah)的洞作为坟地(注十一)。有一次,他不得不与其侄儿罗得(Lot)分离,去寻找足够的牧地(创一三5~12),然而这并非由于当地居民的压力。意思就是说,亚伯位罕迁移的区域,北自示剑南至别是巴(Beersheba),均人口稀疏。巴勒斯坦考古学的研究和埃及的咒诅祷文(Execration texts of Egypt)(注十二)印证当时情况确实如此,特别是主前廿二到十九世纪之间,也正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活着的时期(注十三)。廿世纪的辛奴亥故事(Tale of Sinuhe)(注十四),也描写有一些人,像亚伯拉罕一样,过半游牧的生活方式,带着牛羊,在迦南地区,自由迁徙。考古学更显示族长故事的城市,如多坍(Dothan)、示剑、伯特利(Bethel)和耶路撒冷(Jerusalem)等,在那时都存在,以及死海附近的约旦河谷地,正如罗得的故事中所指的(创一三1~12),确是有许多城市。 四、远程旅行 最后的证据是关于近东在族长时代,是否有远程旅行。这方面的显示与族长故事所描述的一样。亚伯拉罕的旅程超过一千哩,自迦勒底人(Chaldees)的吾珥(Ur),直到迦南南部(创十一31~十二9)。后来他差遣他的管家以利以谢,到上米所波大米的哈兰,即离家以北四百哩之处,为他的儿子以撒找媳妇(创廿四1~10)。后来雅各为了逃避以扫,也旅行到这一带,成立家室,获得产业,而回到迦南南都(创廿八~卅三)。许多考古学研究的文件,显示像这样的旅行,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从马里的一些信件,看出其使者曾过访巴勒斯坦的夏琐(Hazor),一直到米所波大米南都,甚至以拦(Elam)(注十五)。更早有加帕多文件(Cappadocian Texts),出于小亚细亚(Asia Minor)的迦腻色(Kanish),也谈到赫人(Hittites)和亚述之间的广泛贸易关系。亚述人的贸易殖民地处于赫人之间,在那儿亚述的货物与当地的商品交换(注十六)。更早一些,当亚喀得时期(Akkadian),撒珥根(Sargon译者注:指第一撒珥根)和他的孙子拿蓝辛(Narim一sin),在米所波大米南部曾率领远行军至地中海洋,而且至少曾断续地拥有一帝国,其版图从那儿一直延伸到波斯中都(注十七)。 第二节 亚伯拉罕蒙召的意义 神对亚伯拉罕的呼召,造成神与人类关系的改变,在此之前,神与全人类的关系是一般性的,没有所谓与众不同的拣选的国家。因此,当人类不顺服,神以洪水惩罚。但自从亚伯拉罕蒙召起,这种普世性的途径改变了,神的工作不再是一般性而是特定性。他单拣选一个人,将他分别出来,而给予个别的指示,其用意在于使亚伯拉罕为祖先,建立一个新的蒙拣选的国家。大部分的人曾拒绝神的路,而一度丧失了他们的机会。现在神要造一个特别的民族,藉他们的效力,完成他的救赎计划,藉他们写成圣经——神的话,也藉他们使神的生命之道——耶稣基督适时降生。就这样,神实现了他所赐给的救赎,虽然世界大半是邪恶的,然而当救恩完成而预备好之后,对全世界都有效,并且神要再度在所有人类当中做工。 第三节 亚伯拉罕的年代 在圣经和圣经外的资料,都记载亚伯拉罕的年代。学者中,特别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对这些资料的估价,颇有差异。自由派学者的结论也各不相同,其年代自十五世纪后半期(注十八)至廿世纪之间(注十九);保守派学者较赞成早期的年代,许多学者认为亚伯拉罕的诞生是在廿二世纪的中期(注二十)。这件事依三个因素而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间,以及在亚伯拉罕诞生起至雅各和他的家庭下到埃及之间的长短。 一、圣经的证据 对于这三个因素圣经说了很多,而对于第三个因素,保守派的学者都觉得圣经的答案是没有问题的。当以撒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一 ○○岁(创廿一5)。当雅各出生的时候以撒六○岁(创廿五26)。雅各是一三○岁时下到埃及(创四七9),所以总共二九○年。 1.出埃及的年代:第一因素,出埃及的年代,保守派也有几乎肯定的答案(注廿一),那就是认为出埃及发生在第十五世纪中期稍后。一般认为是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这与所谓「晚期」年代——十三世纪(注廿二)比较起来,可说是「早期」的年代了。决定这年代,是根据广泛的圣经及圣经外的有关资料,将在后面有一章中加以评估(注廿三)。现在只从圣经中列举四点有利于「早期」年代的资料:第一、在列王纪上第六章1节提到所罗门王开始建殿(约主前九六六年)之前四八○年,以色列人出埃及;第二、在士师记第十一章26节耶弗他(Jephthah)说到在他的时代,以色列人已拥有那块地三百年之久;第三、分析士师时代时间的长短,看出可能比「晚期」年代所估计的还要长;第四、从埃及历史事件发生的顺序,看出十五世纪更符合圣经中出埃及的记载,而非十三世纪。 2.居留在埃及时期的长短:关于第二因素,是居留在埃及的长短,在保守派的学者之间,有更多不同的意见,然而在此也有相当肯定的结论,那就是居留的期间有四三*年。另一种观点认为是二一五年。在后面有一章(注廿四)将会讨论一些有关的事情,在此仅列出主张较长时间的主要论点:第一、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希伯来原文叙述这个时期有四三○年;第二、在创世记第十五章13节,神预言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在异乡被苦待「四百年」(约略的整数);第三、司提反(Stephen)在使徒行传第七章6节也有相似的话,再提到四百年的数字;第四、雅各的家族,加倍到超过二百万人的国家,其所需要时间,不太可能少于四三○年很多。 在这三项决定性的因素里看出,亚伯拉罕的年代,是很容易估计的。主前九六六年是所罗门开始建圣殿的年代;加上四八○年是根据列王记上第六章1节所讲出埃及到建殿的期间;加上四三○年,是以色列人定居埃及的期间;再加上二九○年,是雅各下到埃及至亚伯拉罕诞生的期间。结果其年代是主前二一六六年(注廿五)。 二、圣经外的证据 圣经外的资料也提供丰富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有三方面: 1.迦南地的情况:假如亚伯拉罕出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则他到达迦南的年代是主前二○九一年,因为那时他是七五岁(创十二4)。当时,反映在创世记故事中的迦南地环境,是否与考古学对那年代的研究所显示的一致?答案是肯定的(注廿六)。 因为研究结果就是那时迦南人口的稀疏。我们已注意到亚伯拉罕的故事显示出这种情形,特别是亚伯拉罕能自由地在示剑和别是巴之间迁徙,几乎是随意搭蓬、放牧牲畜。考古学的证明相仿(注廿廿),特别是内陆区域,就是亚伯拉罕移居的地方。这种人口稀疏的情况维持不久,因为在十九世纪约但西边的许多城市再度住满了人(注廿八)。这件事也是有意义的,因为以撒和雅各(注廿九)在这地方,也享受相当程度的迁徙之便,意思就是说,亚伯拉罕在这些城市再建造之前,一定生活得很好。上面所说的年代——廿一世纪与此相符合。 更甚者,关于亚伯位罕时代,在所多玛(Sodom)和峨摩拉(Gomorrah)地区(注三十),存在的众多人口也与考古学一致。虽然亚伯拉罕自由迁徙,经过巴勒斯坦高地的人口稀疏区,罗得却在约旦河平原找到许多城市(创十三12;十四2~7;十九29)。但是葛鲁克(Nelson Glueck)(注三一)的研究显出这些城市在廿世纪或十九世纪时被毁。他指出这些城市,以及其他外约旦和南地的一般人口中心,在「亚摩利人」(Amorite)的破坏临到巴勒斯坦本土时,仍住满人,但它们却因某种原因,而在稍晚,即全被废弃。 这个意思就是说,在高地区域全被毁之后,及约旦平原的城市被毁之前,亚伯拉罕和罗得,一定在这个地方住过一段时间;换言之就是在主前二一○○年至一九○○年左右之间。根据我们的年代表,亚伯拉罕自主前二○九一至一九九一年左右住在迦南。 2.埃及的情况:关于十九世纪早期(约主前一八七六年)(注三二)的埃及历史是否合于圣经故事有关雅各下埃及所反映的情况,其答案也是肯定的,值得注意的有两件事: 一件事是关于迦南和埃及之间旅行的自由。雅各的儿子们曾毫无困难两度越过埃及边界,去买谷物,后来雅各亦亲自率全家下埃及(创四二~四六)。在此之前,亚伯拉罕也会在饥荒时旅行到埃及。(创十二10~20)。这些事说明当时在两国之间的移居是普通的一件事。考古学的证据也有类似的印证。在主前一九○○年左右的一个埃及坟墓图画,特别有意义。画上是一群闪族(Semitic)的半游牧民族进入埃及,可能正如雅各和亚伯拉罕时的样子。他们有卅七人,穿彩色的长袍,和埃及人的纯白衣着成对比(注三三)。坟墓上画这样的图画,表示埃及很熟悉这种迁徙(注三四)。 另一件事是与圣经所说「不认识约瑟」(Joseph)(出一8)的法老是否存在有关,他在约瑟之后兴起的,并且奴役以色列人。不论这人是谁,创世记的故事是说,他开始一个新的王朝,与以前善待以色列人的王朝不同。大约在这时期的埃及历史,是否有一个这样的王?答案是确实如此。实际上有两位。其一是外国闪族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统治者(注三五〕,这些外来的人约在主前一七*O年之前(约一七三○年),推翻当地的王朝,因此建立新的一条系统,他们很可能对这些信增的以色列人,采取新的态度。另一位是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个国王,亚模西士(Ahmose),他能够也必须将外国的许克所斯驱逐出境,再建立本国的系统。他对以色列人的态度,也可能与前大相迳庭,因他们在种族上与刚被逐出可恨的许克所斯有关系(注三六)。 3.法老的身份:第三个证据是关于这位「不认识约瑟」的法老到底是谁。我们已提到两位统治者,都符合一般条件,但是可否在两者中选择其一?假如可能的话,我们有理由做选择,因为假如这两者中比较早的许克所斯更可能,那么就能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有利于雅各进入埃及,是在主前十九世纪早期的说法。在此之前要先决定,这位统治者兴起以前,从雅各下埃及到约瑟过世(注三七),以及雅各后裔在这地方倍增到一个地步,以致新王觉得要奴役他们(出一8~11),其间需要多长时间。从雅各进入埃及到许克所斯登基之间,若有一个半世纪,对这些情节的发展而言,刚好不长也不短。另一方面来说,假如两者中第二个统洽者,就是赶逐许克所斯出埃及的亚模西士 3.是那个法老,那么雅各进入埃及,可能要更晚一点了,甚至可能就是在许克所斯期间(注三八)。有四个事实,显示有利于比较早这个统治者的说法(注三九)。 第一、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曾为这个不友善的法老兴建了埃及城市比东(Pithom)和兰塞(Raamses)(出一11)。兴建的时期一定是在亚模西士活着的十八王朝以前或以后,因为考古学的证据指出这些城市不是那个时期建立的。兰塞古城(即许克所斯的首都亚华里斯Avaris)的挖掘,看出「没有任何一件第十八王朝的东西」(注四十)赖恩尼(G,E,Wright)用这个事实,来证明出埃及是晚期年代,他相信这个城市是第十九王朝兰塞二世(Rameses 1,一三○四~一二三八)所建立的。但这个事实也可用来证明有利于第十八王朝以前许克所斯兴建的说法。那时兰塞这个城市,甚至是国家的首都,所以许克所斯朝代诸王,特别是第一个王,当然有兴趣将该市建立并扩大。没有找到任何第十八王朝的东西这件事实完全驳倒亚模西士或其继承者,于其王朝时建立这城市的说法。其实莱特注意到这个城市是亚模西士所毁坏的(注四一),而且,在十四世纪结束之前,一直再没有人居住。 第二、出埃及记这卷书有关「不认识约瑟」这个法老的描述,若以许克所斯的统洽者,而非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来看,更容易了解。 「看哪,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来罢,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甚么争战的事,就联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出一9~10)。 注意有一件事,这位国王说到以色列是「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这句话是以色列未到出埃及时,增加至最后的人口数目二百万人之前说的,所以假如是亚模西士说的,他与埃及人口比较而如此说,那就太夸大其辞了。然而,假使是第一个许克所斯的统治者说的,就不算夸张,因为他只和许克所斯人口比较,他们在埃及从来就不是很多。许克所斯治理埃及,是藉占有要塞,而非靠人口的力量。另一件事是这位统治者唯怒以色列人,可能与敌人联合攻击他的百姓,再者,假如这句话是许克所斯说的,我们就更能下解,因为他们的仇敌(就是埃及人),一直在附近,埃及的统治阶级仍然拥有对这地方南部的影响力。但假若说话老是亚模西士,就很难了解,因为他刚刚才赶走仇敌——许克所斯出离埃及,一直到巴勒斯坦(注四二),敌人刚完全被击败,而被赶到远方。 第三、神向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比较符合以色列受奴役是在稍早的许克所斯时期,而不是稍晚的第十八王朝。神的话是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创十五13、比较徒七6)。在雅各的后裔居住埃及的开始几年,仍未受苦待,艰难是从「不认识约瑟」的法老登基才开始。但假若这法老是亚模西士,那么受奴役的期间,只维持约一又三分之一世纪(注四三),这段时间远比四个世纪还短很多,而与上述的话不合。然而,假使这法老就是第一仗许克所斯王那么这段奴役期间就持续了约三个世纪,这比较合理。 第四、我们很难了解为何第十八王朝,在驱逐亚细亚人(Asiatic)许克所斯出埃及时,不也同时赶出亚细亚人以色列民族。相信十八王朝开始奴役以色列的人,一般都认为因这两个团体是相关的种族,所以在许克所斯被赶出之后,以色列人也被奴役。一个被逐,另一个成为奴隶。但若说两个都被驱逐,不是更可能吗?为什么亚模西士宁愿冒着新的背叛之危险,而留下以色列这么大的民族?(他们很可能比被赶出的人更多)。更进一步而言,假若这两个民族彼此友善,可能会有通婚,以致很难分辨两个亚细亚民族的相异,就不会有不同的待遇。然而,假使统治者真是许克所斯人,那么这两个民族是敌对的,他们中间有很明显的差异,我们就能了解会有不同的待遇了。 赞成奴役以色列是十八王朝的亚模西士的学者,他们的论点是主张这种行动出于外国人,如埃及人,比出于相关民族,如许克所斯人,更容易了解。但我们也可解释说,不管许克所斯人与他们是否有关,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仍会奴役以色列人的。我们已注意到,许克所斯人本身并不很多,因此,他们很可能认为有密切的关系,而又相异的以色列人,人口迅速增加,住于他们所选的歌珊(Goshen)(注四四)农耕地,对他们的统治权有威胁,同时,若加以奴役(注四五),也是有价值的劳工来源。 第四节 亚伯拉罕的家乡 神向亚伯拉罕最初的呼召是:「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注四六)有一个问题,就是到底神呼召这个人,从那地方出来。神给这个呼召,是在迦勒底的吾珥(注四七),一般传统仍认为那是著名的下米所波大米谷地的吾珥(注四八)。近几年有人提出可能是上米所波大米的吾珥,但支持的证据不够(注四九)。很可能亚伯拉罕,来自传统所接受的地点,所以我们寻求有关的环境资料,便是第廿二世纪结束时,吾珥以及下米所波大米的一般情况。当时亚伯拉罕已长大成人,而仍住在这个家乡。 一、吾珥的第三王朝 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很幸运,恰好圣经外的资料有一个出名的时代与此有关,这就是所谓吾珥的第三王朝的政洽时期(注五十),前后一○八年,当时吾珥城是所有下米所波大米的首都。 这个时代所涵盖的时间,就是我们所感兴趣的时候,它包括了第廿二世纪的末期,或是紧接其后的一段时期。准确的时间,决定于众所议论的汉摩拉比(Hammurabi)的年代;它是根据汉摩拉比的年代推算的。关于汉摩拉比统治的开始,学者提出三个年代,「晚」年代是主前一七二八年,「中」年代是主前一七九二年,「早」年代是主前一八四八年(注五一)。我们必须在这三个年代中,加上约三四○年,才是吾珥第三王朝的开始,就是说,若以晚年代的时期为准,第三王朝是在主前二○七○至一九六二年开始,中年代,则为主前二一三○至二○二二年左右,晚年代,则为主前二一九○至二○八二年左右(注五二)。若亚伯拉罕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左右,而移居于主前二一○○年(注五三),则按晚年代而言,他离开吾珥,约于这时期开始之前卅年,按中年代或早年代而言,他活在那时期,也在那时期之中离开。我们很难决定采取那个立场最好,但幸好按着我们的目的,不需作决定。因为,即使这个时期,是在亚伯拉罕离开后几年才开始,在这段时间,情况都没有很大的改变。 吾珥第三王朝的情况如何呢?这是苏美(Sumerian)文明的古典时期,这时代是苏美文化发展至最高潮时。苏美文化在先前早期王朝时代(Early Dynasty Period)(注五四)一直朝这最高峰进展,但在达到高峰前两世纪,由于亚甲德(Agade,or Akkad)城势力及其闪族文化的兴起而晦暗。这种晦暗起于亚甲德能干的统治者撒珥根。那时伊勒赫(Erech或Uruk)王鲁加沙基西(Lugal-zaggisi),享受统一下米所波大米的成果,但却被撒珥根击败。撒珥根是闪族人,说亚喀得语(Akkadian)与苏美语不同。虽然在先前的早期王期时代,下米所波大米国王的名册中,已出现有几位闪族的人名,表示闪族文化有些影响存在,但是在撒珥根兴起之前,大部份是受苏美文明所统治。撒珥根所造成的时代,持续了一世纪多,他所控制的地区,一度从波斯中都扩展到地中海,这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帝国(注五五),后来由于称为古梯(Guti)的野蛮民族侵入这个区域而结束亚喀得时期。他们显然是从撒哥洛山脉(Zagros Mountains)来的,他们入侵的结果造成黑暗时代,但这却为苏美文化在吾珥第三王朝时的复兴铺路。挣开古梯人控制的实际上是伊勒赫王乌杜赫加(Utu-hegal),吾珥王吾珥南模(Urnammu)接着打败他们,而开 始我们所关心的这个时期。 二、统治者 吾珥的统治地不如亚甲德大,然而它的列五宣称要使撒珥根帝国永存,而自称为「苏美和亚喀得诸王」及「全世四方诸王」 (Kings of the Four Parts of the world)。他们很可能控制了远至北方的亚述之地,而且一定也控制所有下米所波大米。连续的五位统治者的名单如下:吾珥南模(Ur-nammu)统治十八年;舒尔基(Shulgi)统治四八年;亚马辛(Amar-sin)九年,舒辛(Shu-sin)九年、伊比辛(Ibbi-sin)二十五年,在伊比辛统治时势力减弱,最后这城市终于被从山上下到东边的以拦人(Elemites)所掠夺。 第一任统治者吾珥南模可能以其良好的法律条文闻名,这些法典是最古老的,比更著名、更完美的汉摩拉比法典还早。附在法典的一篇短文,描述吾珥南模是由拿拿神(Nanna)派定统治这地。文件上说他除掉度量衡上的作假之外,还说他表现关怀孤儿和寡妇,不让富人剥削他们。这些法律当中有许多是不成文法,而成文的法规,则表现出和汉摩拉比法典(注五六)相似的特点。这表明人们了解社会基本问题,并且关怀公义。他们将这些法规记录成我们所发现的这种形式,为了要励行法律。显然地,亚伯拉罕是生活在管理得很好的社会。 三、宗教 残留美好的宗教建筑,证明亚伯拉罕时代的社会,宗教色彩浓厚。保存最好的例子,是这个时期古老的金字塔型神庙(ziggurat),吾珥南模的名字和头街印在砖上,看出他在建筑上也负责督导。这座庙似乎是建在一个较小的庙顶上,当然这底下的庙是更早建的,它的上都是拿波尼度(Nabonidus)的工作,其年代是较晚的新巴比伦时期(Neo-Babylonian era)。这座神庙整个的建筑是长二○○尺,宽一五○尺,高七○尺。现在我们知道它的形式是当时流行的正方形加金字塔型。顶端的宗教殿堂,在挖掘之时已不存在了,但仍残留一些上蓝釉的砖块,显然是盖在上面的,乌雷(C,L Woolley)是挖掘这庞大建筑的主要负责人,他相信曾在不同层次的土地上种植过树丛和灌木(注五七),那是技艺的杰作,也证明当时技术的高超。 在这座神庙的周围,有其他神圣的建筑,一个是月女神即拿拿神之妻宁格儿(Ningal)的辉煌庙宇。别的建筑物是祭司的住屋,和储存礼仪用品的仓库。围绕着神庙地区前展开有二二五尺铺砖的露天广场。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在这个复杂的地区,来往如梭的政府官员和善男信女。 四、生活环境 关于一般生活环境,多半是从一个古地亚(Gudea)——拉革施城的安细(ensi at Lagash)(译者注:安细是当地城邦的统治者,兼管政治、宗教)所留下的手工艺术品,以及吾珥主要统治者所留下的制品来了解。古地亚显然拥有比一般藩王更大的权力,据说有二一六、○○○臣民。他留下许多诗歌和祷告文件,从这些可看出苏美语言所发展到的最高峰(注五八〕。其中有一篇文章描述宁格苏神(Ningirsu)下令古地亚指示重修拉革施的神庙——埃尼奴(Eninnu)。据说古地亚立印进行这项工作,远从叙利亚北部的亚玛奴山脉(Amanus Mountains)运来木材。所罗门后来为建造耶路撒冷圣殿(王上五6)(注五九),也从这一带运来香柏木。古地亚也留下许多四面都雕琢的雕像,常常是他自己的像,可看出当时技艺家的才华,和杰出的艺术才能。 生活情况一般说来是繁荣的,在这一带出土约十万份商业文件,大部份与这时期有关,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时情形(注六十)。内容是关于买卖谷类、水果、牲口、奴隶和其他商品,并且记载商品的价格以及一般交易的方法。虽有通货膨胀,但经济情况看来相当稳定。这些文件也反映出,即使人民生活当中宗教占很大的部分,主要的权力仍握在政治领袖手中,而非宗教领袖。还有一个证据说明当时的繁荣及文化进步,就是有不少的圆柱形图章,全部雕刻得很好,还有许多制作精美的金属饰物,表现出古代的冶金学在此时已是登峰造极。 所有这些组成了当亚伯拉罕蒙神呼召时的世界情况,那是一个正在进步的世界,文化水准很高,艺术家精于技艺,建筑师技术高明,商业朝气蓬勃,生活状况良好。宗教极其重要,是以敬拜月神拿拿为中心。写作相当普遍,当时显然有学校教导写作、艺术及其他科目(注六一)。我们可以相信亚伯拉罕是一个能干的人,他会把握受教育的机会。他可能学过写作,所以会记录一些早期故事,以后被摩西编入圣经。当他需要离开本地,而去一个水准更低的地方时,他已经了解到精美文化的优点,而他在离开前也已受到这些好处。 五、亚伯拉罕蒙召出发 我们要了解,这种文化上的益处,使亚伯拉罕更难离开。创世记里描写他的画像,并不是一个爱冒险、很容易迁徙的人。他是一个沉静、深思熟虑、有判断力和远虑、凡事三思而行的人,我们可以确定他更愿意留在他所熟悉的环境,继续享受与熟知故友相交的乐趣和舒适的生活条件。但他回应神的呼召,这种回应表明出他不平凡的信心。 我们可能会问神为什么要他离开?以色列若立国在下米所波大米,不是和迦南地一样吗?这问题的答案包括三方面的考虑。第一、亚伯拉罕需要离开老朋友和旧环境,以免妨碍他对神完全的顺服。第二、这次离去,是踏出信心稳定的步伐,这件事本身有助于他更进一步属灵的成长。假如他能服从上帝离开吾珥,他在以后就能因顺服做更困难的事。第三、在这个历史性的关键时代,神的工作中心,需要从下米所波大米转换到具有战略性的迦南地。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居住在这狭长,并且很快印成为为近东贸易要道的地颈地带。 第五节 离乡背井 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记载:「他拉带着他的儿子亚伯兰(Abram)(注六二)……从迦勒底的吾珥」出发,意思好像是父亲他拉领头出发,而不是亚伯拉罕。然而,司提反(徒七2)说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而未提到他拉。很可能是做儿子的说服父亲同行,因此父亲依照族长的优先权,就成为这一个团体的首领。 我们也会问亚伯拉罕要离开吾珥时,是否知道他的目的地。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我们又读到这个团体离开「要往迦南地去」。但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8节说亚伯拉罕离开吾珥,「不知往那里去」。很可能后面的这段经文是指往特定的地方,而前者提到大的地区。亚伯拉罕知道他该去迦南地,当时那地方对他来说,只是指靠近地中海西边(注六三)的一个地方,而不知在那广大地区中那个确定的位置。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Sarai)与他拉和亚伯拉罕同行,另外有亚伯拉罕的兄弟哈兰(Haran)之子罗得。亚伯拉罕有两个兄弟哈兰和拿鹤,但哈兰似乎在离开之前就过世了(创十一28)。很明显,拿鹤后来向北迁移到哈兰城市(创廿四10、15),然而他确实没有参加过亚伯拉罕一行。 一、在哈兰停驻 然而,这四位旅人,在中途曾停止往前。在一直走了约七○○哩路,差不多是全程的三分之二到了哈兰城,他们被吸引留下来定居。哈兰位于毕利克河(Bilikh River),流进幼发拉底河的入口处北边约六○哩的河岸。哈兰的意思是「路」,它处于主要的驼商队路线上,联络东方(the East)、大马士革(Damascus)与埃及诸城。相继控制它的国家素来认为此地是战略要地,因此常出现在当时的书信与文件中。自从一九五一年的挖掘,指出早在主前三千年代就有人居住,和吾珥一样,这也是一个月神崇拜中心地。在父亲活着时,亚伯拉罕一直在那里(徒七4)。 二、停驻的理由 亚伯拉罕的目的地既是迦南,而哈兰位于亚伯拉罕沿幼发拉底河的行程路线之北六○哩,既然不在旅程上(注六四),为什么亚伯位罕停留在那里,而且还持续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普通的回答是他的父亲在哈兰找到吸引他的东西,以及和在吾珥一样的月神崇拜(注六五),因此就说服他的儿子,在此中断他们的旅程,亚伯拉罕也许因为长途跋涉,信心减弱了。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假设他拉敬拜拿拿神。支持这种说法的人,找到支持是在约书亚记第廿四章第2节的假设,那儿说以色列的「列祖」,特别提名他拉「事奉别神」,他们假设在这些神中会有拿拿神。 但是,对这种解释,我们有理由怀疑。亚伯拉罕本身奉献给雅巍(即耶和华Yahweh)(注六六),意思就是说,不论如何他接受过有关于真神的教导,因此,如果他的父亲是敬拜拿拿假神,我们就想不通,他的教导从何而来。同时若非由于他拉本身忠于亚伯拉罕所顺服的这一位神,他就不会心廿情愿偕同他的儿子离开文化进步的吾珥。 我们需要另外更合于圣经记载的解释,就是他拉在旅程中身体欠安,只能走到哈兰。亚伯拉罕知道哈兰至少在宗教上与吾珥有关系,对年老的父亲,更有亲切感,就走叉路经过六十哩,找到他父亲能重新得力,或可渡其风烛残年的地方。支持这种解释的事实,是他拉离开吾珥时,他已经很老(注六七),当他到哈兰没有多久,亚伯拉罕仍和他同在时,他就死了(注六八)。而且,这种解释也说明为何亚伯拉罕愿与他父亲在一起。值得怀疑的是假若他父亲只为了敬拜拿拿神的庙堂,亚伯拉罕是否会挪出一些时间,走这趟叉路。至于约书亚记第廿四章2节,很可能他拉早年除了敬拜耶和华之外,也虔敬拿拿和别的神,但是后来改变了。他可能未曾有过像亚伯拉罕一样独一的信仰,但是至少,他曾信仰到一个地步,引导他的儿子敬拜雅巍,而且,当雅巍呼召时,他愿意赞同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主张。 由于我们持着这种解释,因此认为亚伯拉罕与他父亲共渡病弱的岁月。他一定知道还未到达神所呼召他去的地方,却担负孝敬父亲的责任。他说服亲爱的人与他同行,当然认为离开原来的宗教体系,对他父亲有好处,他们可以一起敬拜雅巍,但如今他必须居留于此,好让父亲渡过晚年。亚伯拉罕可能很忧虑,但他还是适当地留下来。可能不自觉地渡过几个月或几年,直到他拉逝世,亚伯拉罕就整装听候神进一步的呼召,继续向他拣选的地方前进。 注释: 注 一:例如J,Wellhausen, Prolo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trans.Blacd and Menzies(Edinburgh:A. &C.Black,1885),三一八页以下。 注 二:参考Bright,BHI 八二~八三页;和Albright, ARI,一四五和一七六页。有助于慨观最近旧约研究的趋势,参考H. H. Rowley,ed.,The Old Testament and Modern Study(Oxford:At the Clarendon Press,1951)Van Seters,最近有些比较不同的看法,JBL,87 (Dec. ,1968),四○一~四○八页。 注 三:参考Albright,JAOS,74(1954);二三一页;R.DeVaux,RB,72(1965),九页。 注 四:有关的三种文件,参考G, Barton, AB,三四四~三四五页。关于在马里文件中的一些名字,参考H.B; Haffmon, Amor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Mari Texts(1965)。 注 五:参考Gelb,JCS,15(1961),三七~三八页;以及H.Tadmore,JNES, 17 (1958) ,一三○页,注十二。 注 六:进一步一般性的讨论和参考资料,参考M.Unger,AOT,一二七~一二八页;J.Bright,BHI,七○页以下;C.H.Gordon,ANE,一一三~一三三页;以及K. A. Kitchen,AOOT,四八页以下,一五三页以下。 注 七:努斯文件的年代是在十五世纪,描写何利人(Hurrian)的习惯,其中有很多是沿用以前亚摩利人的习俗;参考C.H. Gordon,BA,3(1940),一~一二页;G.E. Wright, BAR,四三~四四页。Gordon假设这种类似(parallels),可以暗示着族长时代是在十五世纪,我们认为不成立,因为在十九、十八世纪的吾珥书版,亦有这种类似之处;参考D J Wiseman,JTVI 88(1956),一二四页。 注 八:参考努斯书版(Nuzi tablet)H,60;E,A.Speiser, AASOR,10(1930),三○页。 注 九:参考努斯书版H,67;同上三二页。 注 十:参考本章,一七~一八页。 注十一:参考第三章,五一页。 注十二:参考本章,三二页,注二八,以及第三章,五三页,注五。 注十三:参考本章,一六~二二页。 注十四:内容请看ANET,一八~二二页。 注十五:参考 K.A.Kitchen, AOOT,五○页。 注十六:这些文件年代出于十九世纪,但殖民从第三千年代的末期就有了;参考W. Albright, BASOR,139(1955),一五页。有关描写殖民地活动的资料,参考Kitchen, AOOT。 注十七:参考第三章,四三~四五页。 注十八:Cyrus Gordon如此主张,他是依据努斯的风俗习惯所反映的,还有埃及在雅各的时代被称为「兰塞之地」(创四七11),以及他认为约瑟到摩西之间只有四代(创十五16;出六16~20),和摩西的年代是在十三世纪;6ordon,ANE,一一五~一一六页。H. H. Rowley认为是十七世纪,From Joseph to Joshu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8)。 注十九:Albright如此主张,他认为亚伯拉罕移送迦南,可能是属于亚摩利人移民的一部份,而雅各移至埃及,是许克所斯占居埃及的一部份;Albright,AP,八三页。另外还有N. Glueck,BA,18(1955),四页,六~九页;和G.E.Wright, BAR ,五○页。 注二十:例如J B Payne他主张出埃及的早期年代,以色列寄居埃及有四百卅年,因此算出亚伯拉罕出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Payne,OHH,三四~三六页;参考M,Unger,AOT,一○六~一○七页,及G,LAtcher,SOTI,二○三~二○五页。但S.Schultz,OTS,三○~三一页,四八~四九页,所主张的,奥Albrigh比较相同,显然认为以色列寄居在埃的时间,少于四百卅年;而K。A。Kitchen,AOOT,四一~五六页,大致上也同意,只不过他也找到证据支持出埃及的晚期年代。 注二一:有少数保守派的作家,采取相反的立场。例如F.F.Bruce,Israeland the Nations (Grand Rapids: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3),一三~一四页;C. Pfeiffer, Egypt and the Exodus(Gt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4),八四~八八 页;K.A.Kitchen,AOOT,五七~七五页;或R.K.Harrison,HIOT,一七四~一七七页。 注二二:其年代(约主前一二九○年)是在兰塞二世的早期统治之下(一三○四~一二三八;参考第五章,一 ○四页,注三十,讨论这些年代)。以前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记的法老,这种看法一般说来已被放弃了,因为发现马尼他的文件,提到曾在巴勒斯坦地打败过以色列人。但Cyrus Gordon仍主张是「十三世纪的七十五年代」,ANE,一一五页;参考H.H.Rowley,“Israel’s Sojourn in Egypt,”BJRL,22(1938),二六三页,有关年代在主前一二二五年左右的说法。 注二三:参考第五章,八五~一二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八一~八五页。 注二五:关于这个年代,我们不能坚持只有少数几年的差别,因为圣经的数目字,可能只是大约的数字。但这样仍然能推定这个年代,在廿二世纪中叶左右。 注二六:除了在此列的两点之外,K.A.Kitchen 提到有关于「季节性地居住巴勒斯坦西南边界的南地地区」,考古学证明在「主前廿一到十九世纪之间」有这种情形,但「一千年以前或八百年之后就不是这样」,他提出许多参考的证据,特别引用Albright和N. Glueck; Kitchen,AOOT 四九~五○页。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有一段时期居住在这地区。(创廿1;廿四62。) 注二七:参考第三章的讨论,三九~四○页。 注二八:特别是埃及的咒诅祷文的证据,提到巴勒斯坦的城市,十九世纪比廿世纪增加很多。参考Wright,BAR 四七页;Aharoni,LB 一三一~一三五页。Van Seters,TH 九~一九页,从Kenyon得到确定(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 New York: Praeger,1960,一五八页以下),最近主张这种情况在二二○○~一九五○年之间,这仍然适合我们的年代,而且必定和我们所指出的年代一样早。 注二九:以撒大部份留在南部希伯仑(Hebron),别是巴(Beersheba),基拉耳(Gerar),但雅各从巴旦亚兰(Padan-aram)回来之后,自由迁徙到示剑,继续到伯特利,然后更南到希伯仑,后来他的儿子们带家里的牲畜,从那儿到北方牧养,首先到示剑,然后继续到多坍(创卅五1~8;卅七12~17。) 注三十:有关毁灭的讨论,参考第三章,四六~四七页。 注三一:参考Glueck,“The Age of Abraham in the Negeb,”BA,18(二月,1955),二~九页;以及他的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y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二一页。Van Seters见前,推定毁灭的年代于主前一九五○年。 注三二:出埃及之前四百卅年,雅各进入埃及(出十二40)。主前一四四六年(出埃及的年代),再加上四百卅年,则雅各进埃及,该在生前一八七六年左右。 注三三:十二王朝时代,赫农何塔三世(Khnum一hotep III)的墓(参考第六章,一一五页)在便尼哈山(Beni Hasan)。图片参考ANEP,第三图。 注三四:G. E. Wright,BAR,第五六页,引用十三和十四世纪的两个碑文,显示出亚细亚人也很容易进入埃及,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世纪之久。 注三五:是一种闪族人,逐渐渗透埃及,而最后夺取政权。从他们的名字可看出有西北闪族的背景,但他们确实起源于何处,仍未确定。约瑟夫曾引用马尼托(Manetho)说:许克所斯这个名字,意思是「牧羊人之王」,显然他是把其中的hyk和埃及字「统治者」连起来想,而其中的sos,他认为是后期埃及文「牧羊人」的意思。但这种解释可能是后来,才成为较普遍的看法。这个名字很可能出于埃及文的heku shoswet(后来拼为hyku shose),意思是「外国的统治者」。参考Steindorf和Seele, 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2d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二四页;R. M. Engberg,The Hyksos Reconsider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9);and Van Seters,TH 一八一~一九○页。 注三六:可能有人持相反的看法,认为因着埃及人(那时是强大的十二王朝所统治),视牧羊人「可厌恶」(创四六34),所以若是雅各的家人,十九世纪进入埃及,不大可能任其自由选择可耕之地,因为他们就是牧羊人。关于这一点可以下述答覆。法老愿意给予这个恩惠,是由于他对约瑟的感恩,因为约瑟在饥荒时,有优良的工作成果;而且,他所给予的地也不是很大,因为雅各家族的增多,那是未来的事。 注三七:约瑟在雅各进埃及时,是卅九岁(创四一46、53、54;四五6),活到一百一十岁(创五十22);因此他死于约主前一八七六年之后七十一年,或主前一八○五年。 注三八:参考本章,三一页,注一九。假如第一位许克所斯王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三○年左右,而亚模西士是主前一五八四年,两者的差距,造成进入埃及可能相差达一世纪半。 注三九:参考John Rea,“The Time of the Oppression and Exodus,”BETS,3(Summer, 1960),五八~五九页;另外有Archer,SOTI,二○五~二○八页。 注四十:G.E.Wright,BAR,六○页;参考J.Finegan, LAP,一一八~一一九页。很多人接受Wright所主张的看法,认为兰塞就是泰尼斯(Tanis),也有人认为是Qantir,例如Hayes,SE,II,三三九页,和Van Seters,TH,一二八~一四九页,但在那也未找到十八王朝的遗迹。 注四一:BAR,六○页。 注四二:亚模西士追逐许克所斯人,远至巴勒斯坦南部的沙鲁亨(Sharuhen)。(参考书十九6),然后围城六年,终于将它毁灭。这件事决定性地结束了许克所斯人与埃及的所有关系。关于这些事,直接的叙述,可见于亚模西士手下一位海军官员所为的文件;参考 Ancient Records of Egypt II,secs,1~16。 注四三:这是依据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看法,关于这个看法的证据,在第五章会加以发挥。而亚模西士在主前一五八四年登基,则其间只有一百卅八年。 注四四:歌珊最可能就是Wadi Tumilat谷地,从尼罗河延伸到Timsah湖约卅多哩长。大家都一直认为,这是埃及最肥沃的耕地之一。参考Wright,BAR ,五六页。 注四五:参考本章,三三页,注三六,可答覆另一个反对之说,认为假如是伦理上有关系的许克所斯人,接受雅各全家进入埃及,要比完全是外族的埃及人接待,更容易使人了解。(这种反对的说法,常是支持以色列人早寄居在埃二百一十二年的学者,所提出来的,他们认为这样,才能定出雅各全家进入埃及,是在许克所斯时代)。支持约瑟的法老是埃及人,而非许克所斯人的这种说法,有两个因素:第一、这个法老赐给约瑟一位妻子(创四一45),她是安城(On)(纥流坡利Heliopolis)祭司的人,这些祭司特别事奉日神锐(Ra),许多许克所斯人都不喜欢锐神。(参考Anderson,The History and Religion of Israel,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二五页);第二、这位法老似乎是埃及人,因为当时约瑟要来看他之前,约瑟需要刮面(创四一14) 注四六:徒七3。创十二1,有相似的话,提到后来在哈兰的时候,神的呼召。 注四七:因为在主前一千年之后,迦勒底人才统治下米所波人米,甚至后来建立新巴比伦帝国,所以有许多学者认为,创世记用「迦勒底人的吾珥」,这一定是年代搞错了。M. Unger解释说这是「当吾珥城及其位置完全消失时,后来的文士为了向后来的世代解释,这个城市是位于巴比伦南部」;AOT,一○八页。 注四八:一八五四年,首先由J.E.Taylot在吾珥挖掘,至一九一八年,由H.R.Hall做更广泛的挖掘,后在一九二二年至一九三四年之间,由 C.L.Woolley小心研究。有关的叙述,参考Woolley,Ur of the Chaldees(Penguin Books,1940)。 注四九: Cyrus Gordon, “Abraham and the Merchants of Ura,” JNES, 17(1958),廿八~卅一页,主张吾锐(Uta)就是吾珥,它是在米所波大米西部某地,从乌加列(Ugarit)的文件中说到,有商人从吾锐到乌加列。Gordon的理由是假如亚伯拉罕从下米所波大米的吾珥,向着迦南地进行,哈兰是在他的旅程之外;并且引证亚伯拉罕后来提到,他的家乡在哈兰地区(创廿四4、7、10)。然而假如哈兰是他的旅行站很可能吾锐也不是在路线上,因为吾锐似乎比哈兰更西边,是在乌加列地区。一个旅行的人,可以从吾锐直接向南到迦南。再者亚伯拉罕提到「家乡」,可能只是说他的兄弟住在那里,因为拿鹤显然是从吾珥移居哈兰(创廿四10、15;廿八2)。亚伯拉罕所关心的,不是某一个特别地方,而是在亲属中可以找到媳妇。 注五十:关于这个时期的概论,参考J.S.Schwantes,A Short History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Grand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5);或Finegan, LAP,四九~五三页;或者有关于文化情况的概论,参考G. Childe,What Happened in History,(rev. ed.,Penguin Books,1954),八九~一一二页。 注五一:有关的证据,参考M. B. Rowton,“The Date of Hammurabi,”JNES,17(1958),九七~一一一页;概论可参考Archer,SOTI,二 ○四页。Rowton自己支持中期年代。 注五二:P,Van Der Meer,The Chronology of Ancient Western Asiaand Egypt(Leiden:E. J. BrilL,1963),四六页,认为这时期开始的年代是主前二○四四年;但仍比低年代还晚些。Albright赞成低年代,他认为是主前二○六○至一九五○之间;BASOR 88(1942),二八~三三页,及同上,144(1956),二六~三○页。 注五三:假如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七五岁(创十二4),而且不大可能留在那地太多年,所以可能他离开吾珥时,至少七十岁,这样算起来他离开的年代,刚好是转入另一个世纪之时。 注五四:参考Bright,BHI,二七~二八页,有关这段长时期的生活环境之摘要。 注五五:军队远征所到的范围甚至更远,至少进入小亚棚亚和阿拉伯东南部,而且可能到埃及。贸易关系向东一直远至印度河河谷(Indus Valley)。撒珥根的孙子拿篮辛的武力胜过他祖父。在书珊城(Susa)发现拿篮辛的战胜记念碑,这是极美的艺术品,表现出极高的文化进展;有关的图画和文件,参考J Finegan,LAP,四七~四八页。 注五六:参考S H.Kramer, Archaeolegy,7(1954),一四三页以下。 注五七:Woolley,见前,一一四~一二九页。 注五八:这个时期之后不久,亚喀得语代之而成为日常语言,但苏美语仍继续为整个米所波大米地区的古典语言,直到主后第一世纪亚喀得语本身消失;参考Cyrus Gordon,ANE,一七页。 注五九:参考ANET,二六八~二六九,可看文件内容。 注六十:参考ANET,二一七页,看文件内容。 注六一:参考J P.Free,ABH,四九~五○页。已挖掘出土的,有一学校的地基,以及学习楔形文字的泥版,有一些泥版是学习诗歌的课文,有些是学习乘除法用的。 注六二:亚伯拉罕的名字,从亚伯兰(「高大之父」)改变成亚伯拉罕(「群众之父」),这是当神向他宣布以撒降生的消息时改的(创十七4~5)。 注六三:这是对这地区的一般名称。鲁加沙基西(Lugal-zaggisi)(主前二三六○年)声称曾经进军到这个地区,而撒珥根与拿蓝辛也统治到地中海这么远。参考本章,一六页,以及第三章,四二~四四页。拿蓝辛称这个地区是「亚摩利之地」,参考Finegan, LAP,四四、四七、四八页;和Bright BHI,三○页。 注六四:假如亚伯拉罕沿底格里斯河,而非幼发拉底河旅行。那么他一定走通常向西的路,而直接到哈兰。 注六五:在这北方的闪族地区,称月神为辛神(Sin),这相当于苏美人的拿拿神。 注六六:因为犹太人对上帝的个别称呼,在被掳归同之后就不用了,所以我们无法确知最初是怎么发音的。一般都认为雅巍(Yahweh)是目前最接近的,当然比耶和华(Jehovah)更接近;所以本书采用雅巍。 注六七:他拉死于二○五岁(创十一32),当时亚伯拉罕七五岁(创十二4),因此亚伯拉罕出生时,他是一三○岁(创十一26提到七十岁,那是指生长子时的岁数,可能是哈兰出生时。),当这一群人离开吾珥时,亚伯拉罕是已婚的成人,意思就是说那时他拉一定近二○○岁了。那时似乎没有早婚的习惯:如以撒四十岁成家(创廿五20),而雅各七十七岁结婚(创四七9;四一46、47、54;四五11;卅一41;卅25)。 注六八:亚伯拉罕不太可能在他赴迦南的旅程中,留在那里太久。但亚伯拉罕后来提到这地区是他的故乡,使我们想到他至少在那里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之久,这也符合神再度呼召他从那地出来的时间(创十二1~3)。 第三章 亚伯拉罕 创十二1~廿五18 第一节 新 地 神为亚伯拉罕所定的目的,确实是迦南地,这地名是根据(他曾居住过此地)含(Ham)的儿子之名而取的(注一)。广义而言(注二),迦南地包括叙利亚巴勒斯坦(Syria- palestine),创世记第十章十九节所说,从西顿向甫扩展直到迦萨,东至所多玛和蛾摩拉,北至拉沙(Lasha)(位置不明)。在亚马拿泥版(Amarna Letters)(主前十四世纪)(注三)里面提到「迦南」地,是和当时埃及所称的叙罗巴勒斯坦(Syro-palestinian)地区相等,那地区也包括西顿的极北。然而,亚伯拉罕到达的地方,是迦南南部,也是以后称为巴勒斯坦之地。 一、迦南地 当亚伯拉罕到达的时候,正是迦南地初期青铜时代,第三千年代即将结束的时候。迦南在早几世纪前的期间,一直是进步中的一块地方。从挖掘出土物可看出,初期青铜时代的人,毫无疑问是在一种城邦型态的政府之下,发展了不少城市。有些城市,后来在圣经的事件中,成为重要的地方,如米吉多(Megiddo)、伯善(Bethshan)、示剑、艾城(Ai)、耶利哥(Jericho)和位吉(Lachish),它们早已存在,而且建造得很好,有坚固的城墙。人民主要是迦南族(Canaanite),有自己的语言,希伯来语就是自此发展而来的。 但是在三千年代后期,亚伯拉罕仍未出现之前,迦南地在入侵的半游牧民族手下,经历了一场大改变,自主前二二○○年左右开始(注四),许多初期青铜时代的良好城市(如米吉多、耶利哥、艾城等)被毁坏、抛弃。那些首先遭受影响的城市,位于约旦河之西,但后来(主前二○○○年左右之后),也同样发生于河的东边,因此城市数目削减,人口稀少,证据可见于巴勒斯坦出土的东西和埃及的咒诅祷文,它们的年代约在廿和十九世纪(注五)。从亚摩利人的陶器及他们用的姓名,可看出这场改变是他们带来的。当时亚摩利人也活动于近东的其他部分。有几年之久,这些新的居民,满足于半游牧生活,在这地区自由地迁徙,但是后来逐渐定居下来(注六),而重建许多他们更早时破坏的城市(注七)。 除了亚伯拉罕的故乡苏美和埃及之外,在亚伯拉罕到达之前,巴勒斯坦的文化水准,与当世其他地区相比起来算是高的。入侵的亚摩利人,在亚伯位罕进入此地时,还保持着半游牧文化,他们当时带给当地文化一些改变,但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当地并未经历到文化水准的降低,所以亚伯拉罕一定看到了存留下来建筑优美的城市和屋宇。陶器以不同的形态和大小,展现出复杂动人的装饰。他所遇见的迦南人,一定是很虔信宗教的,这从不同地方挖掘出土的庙宇和祭坛可证明。(注八)。但是,假若他们的宗教,像以后在乌加列(Ugarit)(注九)所代表的那样(这相当可能),则这种宗教,是以遵行丰饶仪式为其道德基础。 二、埃及地 在族长时代,迦南地可感受到埃及的影响,再加上不久亚伯位罕自己就曾直接去到那地,因此我们在此要提及埃及当时的情形。在第三千年代期间,埃及也有显著的进步(注十)。从主前二六○○年到主前二二○○年,第三至第六王朝古王国统治时期(Old KingdomPeroid),埃及文化乃是蓓蕾初绽,宏伟的金字塔就是其结晶。第三王朝的建立老所左尔(Sozer),建造第一座塔即梯阶金字塔(The Step Pyramid),而第四王朝的卡弗芮(Khafre)、客弗南(Khefren)和缅固芮(Menkure),分别建筑二座最大的金字塔。其他的金字塔,是在第五、第六王朝所建的,虽较小但很重要,因为所谓金字塔文献(Pyramid Texts)是在这里发现的,内容包括一些保证法老王平安进入来生的符咒。 然而埃及在主前二二○○年至主前二○○○年之间,即通称为第一居间时期(The First Intermediate Period),会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争竞的法老们自立为王,各省统治老成为封建之主,许多城市不接受外界的权威,而独立行动。从亚洲来的半游牧民族,可能就是侵占巴勒斯坦的民族,这时也来到埃及,增加了混乱的局面。经济困难,饥荒遍地,人民中间满了沮丧、失望和悲伤。然而,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产生了动人的文学,我们所知道的有「雄辩的农夫」(The Eloquent Peasant)、「易仆术的忠告」(The Admonitions of Ipuwer)、「给梅里卡尔王的指示」 (The 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注十一)。宗教在人民的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在全埃及没有统一的宗教,每一个社会有自己独特的神祉,随着政治的改变,国家的神也改变。祭司掌管宗教大权,而一般百姓处于害怕的状况。 第二节 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创十二4~十三18) 一、抵达示剑(创十二4~9) 亚伯拉罕旅行至迦南,来到了示剑(注十二),示剑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卅五哩之处。在这里,神告诉他这就是目的地,神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十二7)。因此亚伯拉罕知道他的旅程结束了,这就是神计划要他来的地方。他筑了一座坛为了保证这个好消息。不久,他向南移,会一度在伯特利和交城之间,暂停一段时间,他在那里筑另一座坛,然后继续南下。 二、下埃及(创十二10~20) 显然在亚伯位罕到达不久之后,饥荒流行,他就向东南行到埃及。我们相信,他可能对饥荒的来临大感不解,这就是神为他选择的地方吗?同时他到达埃及时犯了错,对于他妻子撒莱的身份,他扯了半个谎,信心不足是部份的原因,事实上这个藉口在他刚离开吾珥时,就想出来了(创廿13)(注十三)。他对埃及人说:她是他的妹妹,是他的同父异母妹妹(创廿12),因他害怕法老王者到美丽的撒莱,可能为了拥有她,而杀夫夺妻。法老(注十四)果然想占有她,将她带人王官,但神为了她的缘故干预此事,降大灾于法老全家。这才使法老发觉到亚伯拉罕的欺骗,虽然法老先前曾赠他礼物,但是仍要亚伯拉罕离开这地。 对于亚伯拉罕的行为,我们有以下的评语,神既已一路带领他离开吾珥,成为新国家的领袖,他应该相信神必然会保护他,免受害于埃及人之手。更进一步说,假如亚伯拉罕惟恐在埃及会有这种危险,他当初就应该留在迦南,并且相信神要在那里供应他(参考创廿六6)。 三、与罗得分离(创十三1~18) 当亚伯拉罕同到迦南地时,他面临新的问题(创十三1~18),他和罗得各自拥有太多牲口,而无足够放牧之地。他拉的财产相当可观,而两者都已从他拉继承了产业,现在亚伯拉罕又加上法老赏赐的礼物,更富有了(创十二16),因此他样需要分离。亚伯拉罕宽宏大量,先让侄儿选择他所要的地方,罗得取了约旦河谷地,当时那地的城市繁荣并且农作富饶(注十五)。罗得自私选择自认为最好的地方,事实上他不仅选错了,而且按照尊长道统,他该礼让叔父先选才对。罗得虽为自己要最好的,却不如他叔父蒙恩。河各地区当然富裕,却居住着道德很低的人民,罗得也深受影响,后来才发现自己是何等愚蠢!(创十三13)。他最后甚至失去他的家庭(创十九14一38)。亚伯拉罕留在高原地区,住在幔利(Mamre)平原(注十六)比较不受外界的影响,仍受神的恩宠。 第三节 救出罗得 (创十四) 一、亚伯拉罕勇敢的救援(创十四1~16) 罗得在新环境渡过几个月,不久就需要亚伯拉罕的帮助。四王联盟远从东边的下米所波大米而来,由以拦王基大老玛(Chedar- laomer)领导,攻打所多玛、蛾摩拉和这地区其他城市,掳掠许多百姓,也包括罗得一家。亚伯拉罕一知消息,就带三百十八个自己的仆人,加上邻居幔利、亚乃(Aner)和以实各(Eschlo)的协助,共同追赶四王联军。虽然是支小队伍却在但追上敌军(注十七),并且击败他们,释放被掳的人,夺同许多掠物。亚伯拉罕此行充分表现出他的勇敢和谋略,特别是对上帝的信心。 二、圣经外的证据 在最近这几年以前,可能在所有族长时代故事中,这事的历史性是最受自由派学者怀疑的了。他们认为遥远的下米所波大米诸王,不可能离家作长程的远征。然而,现在藉着考古学的研究,使得这种观点已有显著的改变。他们发现故事的事实与亚伯拉罕时代的生活环境符合。例如,我们较早已注意到的一件事(注十八),撒珥根和他的孙子拿蓝辛曾一直征服到地中海,而在亚伯拉罕之前三世纪,已在其沿岸拥有属地(注十九〕。当时的亚喀得文献(Akkadian text)。谈到租车的条件,就是租车的人不可驾车到「基提(Kittim)之地」——即地中海岸的意思(注二十) ,这条件的意义表示向西旅行相当频繁。 [图四 创世记十四章的战役以及主要人口分布区] 进一步而言,这些王的名字,以及提到的地名,与当时的命名法一样。有些学者甚至建议,至少有两王的身份,可能与巴比伦历史中已知名的人物相同:暗位非(Amraphel)与伟大的立法者汉摩拉比一样;亚略(Arioch)与亚里(Arriwuk)相同,后者是马里文件中提到与汉摩拉比同时代的人物(注二一)。然而,我们很难百分之百地在这些名字间划等号,而且假若我们接受亚伯拉罕的早期年代的看法,则显然有时间上的差异。但是一般而言,这些名字与当时的命名法相符合,这是公认的事实(注二二)。有人指出亚伯拉罕在但抓到撤退的诸王,这地名下合时代,因此,提出异议。虽然但这个城名,以前称拉亿(Laish),直到士师时代但支派迁入,才取名但(士十八29),然而,这里所提到的也可能是另一个但城。在撒母耳记下廿四章6节曾提到基列的但雅安(Dan-jaan),很可能这些东方诸王取道基列回国,而不是取道柯里叙利亚(Coele-Syria),较闻名的但位于此地(注二三〕。今天我们也知道,这块土地离家乡这么远这些王却要争夺,可能的理由。(注二四)是因为在那里发现了有价值的天然资源。以东和米甸(Midian)拥有丰富的铜和锰旷床。这些王可能对死海的沥青也有兴趣。再加上可能有一条方便的道路,通向这地区,葛鲁克,称之为「王道」(The“King’s Highway”)(民廿17)(注二五)。它通过基列的东边,南下过摩押,延续到亚喀巴海湾。葛鲁克指出当时外约但许多的古城,仗于这条可能道路的两旁,是这些东方的军队欲染手之地。 三、所多玛王和撒冷(Salem)王(创十四17~24) 当亚伯拉罕胜敌凯旋时,他本国的两王迎接他。一位是所多玛王,他请求亚伯位罕收下夺目的掳物,只要人民归回城市隶居于他。但亚伯位罕拒绝这慷慨的赠予,惟恐人们说是地上的王使他富足,亚伯拉罕盼望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神。另一位是撒冷(耶路撒冷)王麦基洗德(Melchizedek),这名字的意思是「公义之王」,因希伯来书称他为基督的表征而出名,他为亚伯拉罕疲惫的军队带来饼和酒,亚伯位罕接着将所夺回的十分之一掳物,赠给这位至高神的祭司。这种感恩的举动,显然是在亚伯拉罕还没将夺同之物归还给所多玛王之前。藉这个举动亚伯拉罕承认麦基洗德是真神的祭司,这表示在世界上除了神的选民之外,有少数人继续敬拜上帝。亚伯位罕的行动,也表示十分之一奉献的原则,在这么早就被认为是应当给神的最基本数(注二六)。 第四节 所多玛的毁灭 (创十八1~十九38) 一、亚伯拉罕为罗得求情(创十八) 过了几年后(注二七),因着神要毁灭所多玛和附近的城市,罗得又陷于绝境。当亚伯拉罕在幔利帐蓬门口时,三个「人」来到他面前,这故事后来指出,其中二个是天使(创十八22;十九1),另一位是「雅巍的使者」(注二八)。在这里「雅巍的使者」,直接被指为「雅巍」(创十八1、13、17、20等),他告诉亚伯位罕有关毁城的预言,这位族长因而为城代求(创十八23~33)。他力求使者,甚至假如城中只有少数几位义人,这城也可蒙赦免。使者保证假如只有十人,他的请求仍必蒙应允。我们可以相信这个保证,带给亚伯拉罕安慰,因为从他会利用代祷的利益,可看出他相亿除了罗得之外,必定有其他一些人可归算为义人。 二、罗得从所多玛脱险(创十九) 当亚伯拉罕祈求时,较早离开他的另二位天使,来到了所多玛,罗得接待他们到家中。那一夜所多玛城里的居民,表现出令人惊讶、严重的罪恶(注二九),罗得和妻子及两个女儿终被劝导离开了城市(注三十)。那里连亚伯拉罕所盼望的十个义人都没有,所以城必须被毁灭。但神对亚伯拉罕的恳求施恩怜悯,至少领出四个人安然无恙。当四人离开后,城市毁尽,罗得的妻子,带着渴望和后悔的姿态回顾,为此神夺了她的生命,使她变成所谓的「盐柱」(创十九26)。后来罗得的两个女儿,表现出受所多玛罪恶生活的影响,与他们的父亲发生乱伦的关系,因此生下摩押和便亚米(Ben-ammi)(注三一)。罗得早年选择这平原的城市,当时看起来何等可爱,事实上在他晚年却带来悔恨! 三、所多玛的毁灭(创十九24~25、27~28) 由于天降「硫磺和火」,所多玛遭受毁灭。在考究这种表达的意义时,学者们以地质早上所显示的现象,不认为是火山爆发。有许多学者相信这是巨大爆炸形成的地震(注三二)。下面列出有利于此观点的几方面,硫磺和火的下降,可能是燃烧的东西,由于爆炸而如雨降落。另一个形容词,是「倾覆」(创十九29),这个词和地震的看法符合。亚伯拉罕看见城市的方向烟气上腾,表示有火燃烧:这一带久已因易燃的柏油闻名。古代作家的记录,谈到了强烈的硫磺味,可见可能那地在过去有相当数量的硫磺(注三三)。更甚者,整个约且河谷地形成地球表面巨大的断层,是造成地震的环境。可能那时上帝神奇地看出地震准确的时刻,知道这次地震会放出大量石油气,混合硫磺和各种丰富盐类,并且流出大量的沥青。闪电会点燃这一切,以致正如所描述的,整个地方全然烧毁。圣经明明可看出,上帝在可能的范围内,也利用自然方法来达成他的目的。他可能在此就是这样做。 不论使用什么方法,是神带来毁灭。其后果犹存(注三四)。现在人若观看死海附近的约但河谷,马上有一个印象,就是假如昔日当地像今天一样,罗得一定不会选择这地区。四周所见一片荒凉。这巨大的改变正发生在亚伯拉罕和罗得的时代,也就是第二千年代刚开始之际(注三五)。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废墟仍未被发现,但是一般相信它们位于死海南端的浅水带下面,这一带自那时起,就由于逐渐上升的水位而形成(注三六)。 第五节 立 约 上帝几度应许亚伯拉罕,这些应许合起来形成所谓亚伯拉罕之约。第一次赐下应许是在亚伯拉罕到达拣选之地前(创十二1~3),第二次是罗得与亚伯拉罕分离之后(创十三14~17),第三次是亚伯拉罕从四王手中拯救罗得之后(创十五1~21),第四次是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正当所多玛毁灭之前(创十七1~22),第五次是紧接着神命令献以撒之后(创廿二15~18)。分析神这五次所说的应许,可区分成三个主要的方面:第一、亚伯拉罕的后裔将成为一国,而为神的选民(创十二2,十三16,十五2~5,十七4~6,廿二17);第二、神带领亚伯拉罕来到的这个地方,将成为这国的家土(创十三14~17 ;十五19 ,十七8);第三、他的后裔将成为世界的祝福,直到万邦都受祝福(创十二2一8;十八18 ,廿二18)(注三七)。创十五6说:「亚伯拉罕『信』雅巍,他就以此为他的义」(比较罗四1~4)。那就是说亚伯拉罕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这些应许是伟大的,而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是如此伟大。他相信神能,并且神也要实现他所说的。另一方面——神那时以亚伯位罕的信心为义——这表示神宣布唯独因信而非因工作蒙救赎的原则,在那时已有效。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公义的地位,是建立在他相信神的应许上。 第六节 等候应许之子 (创十六1~十八15) 神第一次应许要赐亚伯拉罕很多后裔,是在他七五岁刚要进入拣选之地以前。当然他会以为孩子不久要诞生。那时他和撒拉尚无子,撒拉比他只小十岁,两人都已上了年纪,但是他们并未得着孩子。等了十年(创十六8),一段看起来很长的时间之后,撒拉提出权宜之计,要亚伯拉罕纳夏甲为妾生子(创十六1一4),亚伯位罕照着做,他很可能想这就是神要成全他应许的方法,因为撒拉并未生子。但在这件事上,亚伯拉罕超出神的旨意之外,因为这后裔要在神所定的时间从撒拉而出。不论亚伯拉罕的行动是怎么错误,我们应按当时的习惯来了解和判断(注三八)。夏甲生子以实玛利,但神指示应许的后裔,将不是由他而出(创十六7~16;十七20~21)(注三九)。孩子出生后,撒拉觉得难受,要亚伯拉罕驱逐夏甲和儿子离家,给这位族长带来很大痛苦,他不顾一错再错(注四十)。 亚伯位罕认为在以实玛利出生时,他已等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想到应许之子出生之前,他还得再等十四年。最后当亚伯位罕九十九岁时(创十七1),神特别告诉他关于以撒的事(创十七15~19;十八10~15)。这时已经过了很长的岁月,所以亚伯拉罕(创十七17)和撒拉(创十八12~15)在他们心里暗笑,显然他们是信心减退了。但是,在亚伯位罕一百高龄,撒拉九十岁时,以撒真的诞生了。从神第一次应许至今已过了廿五年。为了在他们一生中纪念此事,神改了他们的名字,亚伯兰变成亚伯拉罕(创十七5),撒莱改为撒拉(创十七15)。这意义,就是从此亚伯拉罕真正成为「多国之父」,撒莱在神面前成为「公主」是这后裔的母亲(注四一)。这时神也指示亚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作为「与亚伯位罕立约的记号」(注四二)。这时开始建立这种做记号的礼仪,是由于以撒的诞生,是神立约中,许多应许的第一项具体实现。也因此这约从此开始有具体的形式。 人们必会极想知道,为何亚伯拉罕需等廿五年才得着以撒?这段时间成就了什么?最少有两件事可作为答覆。第一、这段迟延成为亚伯拉罕信心的主要考验。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之后,亚伯拉罕仍然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吗?圣经中常描述神在他儿女出生活中,加上类似的信心考验,藉此他能刺激他们信心更加成长(注四三)。假如亚伯拉罕在此仍相信神,则遇到新的挑战时,他就有更强的信心。我们前头已注意到,他的信心确实有些减退,但是就全面的进展来看,信心并不是很严重的减弱。另一件事是这次迟延,让亚伯拉罕不得不承认,藉着他所建立的国家,不是属亚伯拉罕,而单属于神。神一直等到撒拉过了自然生育的年龄,来表明亚伯拉罕的应许后裔,实在出于超自然的作为。虽然以撒是亚伯拉罕和撒拉所生,但他确是神的儿子。 第七节 亚比米勒(Abimelech)和非利士人 (创廿~廿一) 一、关于撒拉的第二个半谎言(创廿) 在宣布以撒将诞生和真正出生之间,亚伯拉罕又犯了罪,这次是在别是巴西边一城市基拉耳(Gerar),对于他妻子的身份向亚比米勒王扯了半个谎。自从在埃及类似的事发生过后,至今已约廿五年了,也许亚伯拉罕对于那时遭受的羞辱和惩戒已淡忘了。亚比米勒把撒拉带进王官,就像早年法老王所做的一样,但神再次保护她。神藉着梦启示亚比米勒,她和亚伯拉罕真正的关系。 二、早期非利士人 在创世记第廿一章32、34节称呼亚比米勒所住的地方为「非利士人的地」。后来当以撒和这地区有进一步来往时,就称呼那里的人为非利士人(创廿六1、8、14 、15、18)。这些人真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时同名民族之祖先吗?自由派学者一般都持异议,而认为不合年代(注四四)。但是至少有理由,使我们相信有可能就是这样。的确大部分非利士人,是一群海上民族(Sea Peoples),在主前一一九○年初,被埃及的兰塞三世所驱逐,而来到巴勒斯坦(注四五)。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们的祖先可能有些在许多年前,已来到此地了。考古学上的证据,证明他们来过,因为他们早年的故乡是在迦斐托(Caphtor),而非利士人后来留在巴勒斯坦迦斐托式陶器,在非利士本土及远至内陆的伯善和耶利哥,都会发现,它们的年代至少在主前一五○○年。而且我们有证据知道,在族长时代迦南和迦斐托之间已有来往:第一、在夏琐和乌加列发现迈诺斯中期第二时期(Middle Minoan II)的陶器;第二、十八世纪的马里文件提到夏琐王送礼给迦斐他拉(Kaptara)(即迦斐托)(注四六)。佩特里(Flinders Petrie)几年前会提出非利士人很早来此的基本理由,可能是为了把谷类输同多岸石而不能自给的故乡(注四七)。佩特里在早期非利士人区域发现镰刀,表示此地生长谷类。 第八节 几乎将以撒献祭 (创廿二) 一、以撒的诞生(创廿一1~21) 在亚比米勒事件之后,不久以撒诞生的奇妙诺言,真的实现了(创廿一2~8)。长期等待的孩子出生了。对亚伯拉罕和撒拉来说,这的确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但撒拉却因此再度要求遣走夏甲和十四岁的以实玛利。后来「上帝的使者」在沙漠找到母于俩缺水受苦,就供应他们的需要(创廿一9~21)。 二、亚伯拉罕最严格的考验(创廿二1~14) 几年后(注四八)神给了亚伯拉罕一个最严格的考验。他呼召他献上应许之子为祭,这要求真是难以答应。这男孩对亚伯拉罕来说,不仅有深厚的感情,从他奇迹似的诞生,尤其是从实现神的应许来看都是意义重大。假如他现在被献祭,那么怎能藉他立国呢?但亚伯拉罕仍能顺服。因着神过去引导并祝福,他的信心成长了,甚至现在能面对这个挑战。神指定献祭的地方是摩利亚山(Mt.Moriah)(注四九),亚伯拉罕经过三天到达那里。这表示他走的很慢,可能心中巴望神也许会给他相反的命令,但没有。一直到孩子被绑好,亚伯拉罕正在举刀要杀他的时候,神才干涉。他要亚伯拉罕以一只扣在丛林的公羊代替以撒。神一直让亚伯拉罕做到这地步,来证明他虔诚的信心。没有考验比这更大的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没有比这时更闪烁辉煌的了。希伯来书解释说,亚伯拉罕甚至相信上帝能使以撒从死里复活,来实现有关于国家的应许(十一19)。 第九节 撒拉的死和埋葬 (创廿三) 撒拉在一百廿七岁时过世。那时以撒卅七岁,亚伯拉罕还活了卅八年。撒拉与亚伯拉罕是在迦勒底的吾珥结婚的(创十一29~31)她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姊妹(创廿12)。她一直是亚伯位罕顺服的妻子,先前对着埃及法老,后来对亚比米勒,她都同意亚伯拉罕不对的要求,而假装是他的妹妹。然而,在后来夏甲为亚伯拉罕生子以实玛利时,她逼迫夏甲,而显露其报复性。亚伯拉罕从名叫以弗仑(Ephron)的赫人手中,购买基利亚巴(Kifjath一arba)(希伯仑Hebron)的麦比拉洞做为埋葬撒拉的地方,圣经中短短地描述了这项交易(创廿三8~16),从中可以看出以弗仑可能受赫人法律思想的影响,而觉得受到约束(注五十)。这条法律规定任何拥有产业的人,就对政府有服兵役的义务。当亚伯拉罕的要求买麦比拉洞时,以弗仑坚持他购买洞所在的那整块地。假如他能脱手一部分产业,他显然盼望卖掉整块,好逃避兵役的责任。亚伯拉罕终于买下整块地,而平了四百舍客勒,作为田价给以弗仑(注五一)。这项交易是在赫人面前定准的,所以是公开而且有约束力的。在神应许要给亚伯拉罕后裔的整片地上,这是亚伯拉罕所买下的仅有产业。 第十节 为以撒娶妻 (创廿四1~廿五11) 一、找到利百加(Rebekah)(创廿四) 撒拉死后三年,以撒四十岁的时候(创廿五20),亚伯拉罕想为儿子物色新狼。他不要以撒娶附近迦南人的女儿。在神引导下,他清楚知道若他的儿子和子孙与迦南人通婚,只会带来混杂。假如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发展成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就必须保持差异(注五二)。因此亚伯拉罕想到,他有些亲戚(注五三)现住在北边的美索不达米亚,许多年前,他和父亲他拉曾住过那地(注五四)。他可以替以撒在那里物色一位妻子。亚伯拉罕一决定,就差遣他最老的仆人,可能是以利以谢(创十五2),长途跋涉去找一位,亚伯拉罕相信神自己会拣选的(创廿四7)。这仆人就去了,到达「拿鹤的城」(City of Nahor)(可能是哈兰),在叙述中称此地为拿鹤,因为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现在住那里(注五五)。在神的祝福和引导之下,他遇见拿鹤的孙女利百加,那时她来城外的井旁取水。当时利百加不仅为他,也给他的骆驼取了水,这样仁慈和殷勤的态度对这个仆人来说,就是确定她是神所拣选的人的记号。经此印证,仆人就与年轻女子进城,见她的家人包括父亲彼土利(Bethuel)和哥哥拉班(创廿四29~50),他告诉他们自己的任务,并且希望利百加能同意随他同行,成为以撒的妻子。利百加同意了,于是就与他同去见以撒,并开始和他一起生活。 二、亚伯拉罕与基土拉(Keturah)的婚姻(创廿五1~11) 以撒婚后,亚伯位罕又活了卅五年。他娶基土拉为妻,在此之前,从未提到她。他们生了六个儿子:心兰(Zimran)、约珊(Jokshan)、米但(Medan)、米甸、伊施巴(Ishbak)和书亚(Shuah)(注五六),他们成为不同的阿拉伯种族的祖先。亚伯位罕这时期的生活圣经没有记载。他在一七五高龄时过世(创廿五7),以撒和以实玛利将他埋葬在麦比拉洞中撒拉的身边,虽然亚伯拉罕分别给以实玛利和基土拉的六个儿子一些财物,但是只有以撒被立为子嗣。 第十一节 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亚伯拉罕确实是旧约中的伟人之一。特别从他愿意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到未知之地,以及奉献他自己的儿子,甚至相信神会使他从死里复活,来实现大国的应许等事上,可看出他有着不寻常的信心。他宽宏大量,让罗得先选择他所要的地。他也饶恕人,在罗得作了自私的选择后,仍然愿意帮助他,首先拯救他脱离入侵的仇敌,后来当他知道罗得所选择的家乡,充满罪恶的所多玛城将被毁时,为他代祷。他也很勇敢,为了拯救罗得,而追赶比他优势的军队。但他也有软弱的一面,当他与外国国王接触时,对他妻子的身份撒了谎。我们不易评估或了解他这点软弱。它与他生活型态的其他部分不合。但我们不应该让这个缺陷,遮掩了这个人其他极美的个性。他是爱神的人,为此他得到最高的赞扬,而成为神的「朋友」。(代下廿7;赛四一8;雅二23。) 注释: 注 一;根据创十15~18,及比布罗斯的腓罗(Philo of Byblos)所保留的当地传统。 注 二:狭义的迦南地,指海岸地区,特别是腓尼基本土:参考民十三29;书五1;十一3;士一27~33。 注 三:参考第五章,九八~一○一页。 注 四:参考Wright,BAR,四一~四二页;Albright, FSAC一一八~ 一二○页;Aharoni,LB, 一二五~一二六页。 注 五:这些刻在花瓶和小雕像上的文章,包括法老实际上及隐藏着可能的仇敌之名字,有在埃及地的,也有在邻邦包括巴勒斯坦地的。他们相信,法老随着一些奇术的仪式,只要打破上面刻写着名字的花瓶或雕像,这些名字被刻在上面的人,就会遭受伤害。文章中提到不少关于这些地方的情况。参考Albtight, AP,八二~八三页。 注 六:因此亚摩利人常和迦南人一起出现在圣经里:如创十五16;四八22;出三17;书廿四15,18。 注 七:参考第二章,三二页,注二八。 注 八:例如在米吉多第十七层至十四层,发现一巨大的祭坛,直径廿六尺,表示它存在于主前二五○○到一八○○年之间;而且在第十五层一次发现三座庙宇,大约是在主前一九五○至一八五○年之间;参考G.Load,Megiddo Ⅱ:Seasons of 1935~39(Univerity of Chicago)Press,1948),七○~八五页。 注 九:有关的讨论,参考第九章,二二四~二二七页。 注 十:讨论埃及的古王国(Old Kingdom)和第一中期(First lnter-mediate)时期参考Hayes , SE, Part I,五八~一三一页;或A Gardiner,Egypt of the Pharaohs(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1961),七二~一○六页。 注十一:关于这些和其他埃及文件,看Erman和Blackmann, Literature of the Ancielnt Egyptians l927;以及许多篇选文,ANET。 注十二:示剑位于双子峰以巴路山(Mt.Ebal)和基利心山(Mt.Gerizim)之间。向东边伸展出一块小平原,约书亚后来在那里,听亚伯拉罕的后裔,决定接受律法的祝福或咒咀(书八30~35),耶稣也在此地雅各井旁遇见撒玛利亚妇人,而且亲自引她信主(约四)。关于Drew-Mc-Cormick考古队在示剑,所作有价值的发掘之叙述,参考G. Wrigat,Shechem:The Biography of a Biblcal City(New York:McGraw一Hill Book Co.,1965)。 注十三:R.Laird HarrisThe Seminary Review, 16(Fall,1969),八~九页,赞成史本塞(Speiser)的说法,解释亚伯拉罕的行动,是遵行一种何利人的习俗,就是丈夫可以接收他的妻子为他妹妹,这样增加她在法律上的地位。这种行动表示双方都有同等高贵的地位,只要何利人法律被接受之处,就有助于双方的安全保障。但这时候的埃及,显然并非如此,甚至后来基拉耳的亚比米勒亦非如此(创廿1~13 ;廿六6~11) 注十四:假如这里的年代是主前二○九○年左右,那么这里的统治者,一定是属于第一居间期。强大的十二王朝,刚好在其后一世纪,才建立势力。 注十五:若在今天,就不会有人选择约但河谷以南之地了,因为那地既热又干。但从葛鲁克N. Glueck的发现,可看出那里直到主前一九○○年,仍有许多城市,(参考第二章,一八页),意思就是说,在那时候是很有吸引力的。参考Glueck,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v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一一四页以下。 注十六:幔利是后来建造希伯仑城的地方,但至今只存留一个比较小的城,称为基列亚巴(创廿三2;卅五27;参考书十四15;士一10)。民十三22说到希伯仑的建造,「比埃及的锁安城(Zoam)早七年。」锁安就是亚华里斯,是许克所斯人在生前一七三○年所建的都城。那么可能希伯仑约在主前一七三七年时建造的。 注十七:来到这么远,敌军的力量一定削减了一些,但人数仍比亚伯拉罕那群人多很多。 注十八:参考弟二章,十六页。 注十九:拿蓝辛宣称自己曾征服过美根(Magan)(后来的文件以此称埃及)大多数学者对此表示怀疑,但都同意他的确控制大部分沿地中海地区。参考Wright,BAR, 三四页;Bright,BHI, 三○页。 注二十:文章内容,参考Barton,AB, 三四六~三四七页。 注二一:直到最近,发现汉摩拉比的年代,是在十八世纪而非廿全纪之前,许多学者都接受这种看法例如Pinches,Hommel,Sayce,Clay等等。还值得一提的就是以拦王基大老玛,有一个很像以拦形式的名子,相似的拼法是 Kudur-lagamar。西以拦王Yamutbal也有类似拼法的名字Kudur-mabug;其中Kudur是姓, mabug是一个神祉的名字。而Iagamar这部分也是神祉的名字。并且提达(Tidal)这名字,一般承认等于Tudkhula,这是几个赫人王的名字。参考T. G. Pinches,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the Historical Records of Assyria and Babylonia (3d ed;London:Society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owledge,1908),二○九~二三三页;Barton, AB,三四七~三五三页。 注二二:地名也符合。一般都认为亚特律加宁(Ashtetoth Karnaim)和哈麦(Ham)(创十四5)存在于那个时代。参考M. Unger, AOT,一一七布页。 注二三:安替黎巴嫩山脉Anti-Lebanon地区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假如所提到的城市是较闻名的但,那么他们一定也必须横越这地区。而亚伯拉罕也不可能追逐这么远到比较闻名的但,在距离上来说,更可能但是在基列的某一地方。 注二四:因为他们所征服的城市都在外约但地区,(创十四5~11),显然他们根本没有度过约但河。 注二五:这词是葛鲁克取自圣经的用语。讨论可参考Gluech,见前,一五一六页;一一四~一二五页;以及Finegan,LAP,一五二~一五三页。 注二六:我们也可注意在创世记廿八章22节雅各的应许。后来摩西律法,清楚地建立了这个原则,例如在利廿七30以下;民十八21以下。 注二七:假如我们晓得在罗得选择到所多玛去,与四王率兵来攻之间,有多长的时间,我们就能确实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国晓得所多玛被毁是在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创十八10;廿一5),而罗得选择所多玛,可能是当亚伯拉罕七六岁时(大约在进迦南一年后)。但是在这廿三年之间,到底何时四王来攻,并未指明,虽然有可能在前半期之间。 注二八:「雅巍的使者」在此并未如别处,被称之以此名,但与其他用此名的各处意思一样,被称之以《人》(创十八2),也被称之为「雅巍」。这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参考书五13~六5;士六11~22;十三2~21等等。 注二九:这些人想要「知道」罗得的客人,我们可从他们的人数、他们的坚持,和罗得为权宜之计,把他两个女儿给他们,为使客人能幸免于难等事情中,更看出他们这种欲望的强烈。(创十九4~9)。 注三十:罗得不能说服他的女婿。从这里的希伯来文,无法确知,他们仅是和两位逃出的女儿订过婚;或者他们娶了另外两位不知名的女儿,而她们也拒绝与父母逃出来(创十九14)。 注三一:这二人分别成为摩抑人和亚扪人(Ammonites)的祖先,他们后来是以色列的仇敌。 注三二:有关讨论,参考J.Penrose Harlan,“The Destruction of the Cities of the Plain,”BA,6(九月,1943),四一~五二页。 注三三:哈冷(Harlan)引用主前一世纪的斯特拉波(Strabo),也引用主后一○○年左右的塔西图(Tacitus)。都证明有强烈的臭气、沥青的渗出物,以及现在称为死海的南端地区,其外观有普遍烧过的情形。这地区哈冷认为就是「西订谷」(创十四8)那时并不在水面下。塔西图写下:「离那个湖(死海)不远,的平原,据报告曾经是肥沃的大城市地区,后来被闪电毁坏,据说这个灾难仍留下痕迹,这块地看起来是烧过的样子,而失去肥沃性;」这是在他的诸史(Histories)中,第5卷(Book V),第七章。 注三四:哈冷同意现在这种仍看得见的荒凉情况,是从这次大灾难时开始的。见前五二页。 注三五:参考本章,五四页,注十五。 注三六:参考哈冷著:“The Location of the Cities of the Plain,”BA,5(五月,1942),一七~三二页。在这篇较早的文章中,哈冷对这问题提出几点值得讨论之处。例如他说死海每年升高2 1/2到3 1/2,英寸之间,又说有一条罗马的道路,曾一度从艾利珊(el-Lisan)半岛过到现在的死海西岸。进一步与这个地点有关连的,是死海确实有渗出的沥青,这与创世记十四章10节的描述符合,那里说这地区有许多「石漆坑」(即沥青坑) 注三七:这细节有如「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或「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咀你的,我必咒咀他」,都是这三个主要应许的一部分。 注三八: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三九:无论如何神还是应许给夏甲众多的后裔,然而不是在应许之约里的后裔。 注四十:实际上夏甲曾被逐两次,第二次时亚伯拉罕对这行动更不喜悦(创廿一9~12)。在前一章我们已提到,按照习惯是不能将她赶走的;当然这也是由于道德上的义务。 注四一:亚伯兰的意思是「高大之父亲」;亚伯拉罕的意思是「群众之父」(参考第二章,三六页,注六二)。撒莱的意思不清楚,若是由字根sarah来看,那么最可能的意思,是「爱争吵」的意思。撒拉的意思是「公主」 注四二:并不是只有以色列人行割礼,另外还有阿拉伯人、摩押人、以东人、亚扪人和埃及人也行割礼。参考G L,Robinson, The Bearing of Archaeology on the Old Testament (New york:American Tract Society, l941),二六页,有一幅行割礼的画。但是用割礼来作为神与他子民立约的记号,这却是独特的一件事。 注四三:最好的例子是约伯,撒但严苛地试探他,要他咒咀神。 注四四:例如Wright,BAR,四○页;Burrows,What Mean These Stones?(New Hav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951),二七七页。另外一件认为不合年代的事,是提到骆驼(例如创廿四10、11、l4、19),他主张「骆驼仍未普遍成为家畜。」(Wright,BAR,四 ○页)。但是J.Free,ABH,五五页(参考他的文章,“Abraham’s Camels,”JNES,七月,1944,一八七~一九三页:以及Kitchen,AOOT,七九~八○页;和R. DeVauxTheology Digest 12.1964,二三三页)说到甚至在亚伯拉罕以前埃及就有了骆驼,列出的证据右「骆驼的小雕像和塑像,薄壁板上骆驼的模像,以及用石头刻的或画在石上的骆驼,骆陀骨头,头盖骨,和骆驼毛做的绳子。」年代都在「主前第七世纪至主前三千年之前这段期间。」 注四五:海上民族至少由五个人种所组成,从爱琴(Aegean)地区,特别是从Crete草哩底特来的。也许是被欧洲的移民所排挤。prst这个团体认为就是非利士人,象形文字中普通可以用“r”代替“1”。参考Albright, AASOR, 12(1934),五三~五八页;Wrigt, BAR,八七~八八页;D. N. Freedman,BA,26(十二月,1963)一四五~一四九页。 注四六:C.Gordon在主前一二○○年认为非利士的移民,只是一长系列移民中,较迟的一批移民,而这系列移民早在主前一五○○年前,已经在迦南地形成各种不同的迦裴托族,ANE,一二一~一二二页。Gordon认为迦裴这个名字,是用来称呼全部的「爱琴和迈诺斯区域」;同上,八五页。 注四七:J,Free,ABH, 第六页曾引用了Petrie, Palestine and Israel(London:Society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nowledge,1934),六二页。 注四八:虽然故事本身未提到过了多少年,但很可能以撒还不到十岁。他好像很自然地跟他父亲一起走,:甚至允许让自已被绑起来,而没有强烈反抗,他问「但燔祭的羊羔在那里呢?」表示他已经会思想,然而,他还太小所以没有在未到山上之前,就问这个问题,或请父亲早一些告诉他此事的概况。 注四九:「摩利亚」的称呼,在旧约只出现两次,在此是用「摩利亚地」,而在代下三1是用「摩利亚山」,指所罗门建殿的山。有些学者说,从别是巴到所罗门时代的摩利亚之间并没有那么远,亚伯拉罕不需走三天的路程。但是他是慢慢走的,所以「摩利亚地」有可能就是「摩利亚山」。 注五十:有关的讨论,参考Cytus Gordon,“Abraham and the Mer- chanto of Ura,”JNES,17(1958),二九页;及C,Pfeiffer.The Patriarchal Age(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1),一一五~一一六页。 注五一:当时尚未使用硬币,钱乃是以重量来计其价值。最早的存留硬币(就是一片金属,上面印上字表示其名衔和重量)来自于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人(Lydians),可能早在主前第八世纪末期就有了,在主前第七世纪末叶,硬币已充斥在爱琴海地区。可能在主前五四○年左右,古列王硬币制度介绍到波斯世界来。 注五二:以撒跟随亚伯拉罕的前例,吩咐雅各从别处娶妻(创廿八1~5)。以扫知道他父亲不喜欢迦南人妻子,虽然他已娶了两位赫人女子,但是仍再娶以实玛利的女儿(创廿六34),赫人女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注五三:圣经提到住在那里的有拿鹌的家族,而且特别提到了他的儿子彼土利,和彼土利的两个孩子,即利百加和拉班。拿鹤可能曾与他拉和亚伯拉罕一起来到这里;也可能是他自己后来单独从吾珥搬到这里。 注五四:这地的名称是亚兰拿哈林(Aram-naharaim)(创廿四10。译者注:和合本中译为米所波大米),在申命记廿三和士师记三章8节也用此名称。意思是「两河的亚兰」,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也是说到整个米所波人米北部。故事中也用到另一个名称巴旦亚兰(创廿五20;廿八2,卅一18),意思是「亚兰之地」。这个名称可能特别指哈兰附近的地区。 注五五:也可能意思是有一城名为拿鹤,因为马里文件,谈到有一个城市,就是这个名字。参考第二章,一三页。现还不确知其废墟在那一地方,但一般认为是在哈兰附近。参考Wright, BAR ,四一页。 注五六:既然以前说到亚伯拉罕在生育方面「已死」(罗四19),如今又如何解释生这些孩子呢?,凯尔(Keil)认为可能他在撒拉之前,已娶了基土拉(KDC,Genesis,二六一页)。但是,我们若注意撒拉活着时,他要娶夏甲时之犹豫不决,以及创世记记载的含意,这种说法就说不通了,更好是解释为,他生以撒以后身体继续有返老还童的现象,或者他的「已死」,不是说到自己本身的身体状况,而是与撒拉无法生育有关。 第四章 以撒、雅各、约瑟 创廿五9~五十26 本章主题仍在族长时代,但集中于亚伯拉罕三个后裔:以撒、雅各和约瑟。他们代表三个接续的世代,介于亚伯位罕及其后裔居留在埃及之间的这段时期。以撒、雅各和约瑟的世代不同,因为他们二人,在应许的继承谱系之中是一脉单传。而约瑟有十一个兄弟,一起属于这谱系,每一个代表一族的首领。然而,约瑟因格外蒙眷顾,而有独特地位,显得特别重要,因神拣选他,施恩于他,所以圣经上提到他最多。 第一节 以 撒 (创廿五9~廿六35) 三人中有关以撒(注一)的事我们知道的最少。创世记中关于雅各和约瑟的记载比较多。因此,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或雅各的父亲,而少想到他个人。的确以撒是族长中,最不显著的一个。他没什么勇敢的行动,或非凡的成就。但他仍然在以色列继承连锁上,是重要的一环,在圣经中,也与亚伯拉罕、雅各同被尊崇。他比另外两人的寿命更长。 我们提到亚伯拉罕时,已经附带了以撒生活各方面。现在我们继续谈谈他父亲去世之后的事。 一、雅各和以扫出生(创廿五21~34) 第一件记录下来的事,是他的双胞胎儿子雅各和以扫的出生。这是以撒与利百加婚后廿年,当他六十岁时生下的(创廿五26)。亚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得到以撒,而以撒等了廿年才得雅各和以扫。以撒也像父亲亚伯位罕一样,在信心上受考验,但他也继续信靠上帝。圣经上说:「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他祈求雅巍。」(创廿五21)。然而,他一定很难了解,为何上帝实现给他许多后裔的应许之前,要耽延这么久。最后,神听以撒的祷告,利百加怀孕了。 这对双胞胎,甚至未出生前,就在利百加腹内争吵。她寻问这是什么意思,神告诉她这表示两人的后裔,将在未来彼此为敌,而且长者要服事幼者。以扫先生下,雅各抓住他的脚跟(注二)。 长大后,双胞胎彼此很不相像,雅各秀气,常在家中,是母亲所钟爱的。以扫粗鲁,常在野外,是父亲所爱的。正如神所预言的,他们起了冲突(创廿五27~34)。那是他们年青时候,有一天雅各仗着待在家中的有利情势,而说服以扫出卖长子名份。以扫先出生,本可享受长子的继承权。雅各要占有这权利,而说服以扫,以此交换他所预备的一份食物(注三)。以扫从田野回来后饿昏了遂愚蠢地受雅各提出的交易。有人批评雅各贪求别人之物,然而以扫为了短暂的满足,而放弃有一生价值的合法权利,长子名份本身就有家庭的领袖权,可以分享家中大部分产业,而且有权接受父亲的祝福,以扫如此衡量相对的价值,实系不智! 二、和非利士人的关系(创廿六1~33) 这地又有饥荒,以撒就想迁居,正如较早期的饥荒,也使他父亲采取相同行动。神警告他不要去埃及,而只能去他指示之地。那地就是基拉耳(注四)附近的地方,是非利士人(注五)居住之处,亚伯拉罕也寄居过这地方。(创廿1~18)。 以撒在此犯了他父亲两度犯过的罪,说了有关于他妻子的谎言。利百加和撒拉一样美丽,以撒畏惧为此丧命。他扬言利百加是他妹妹,这个欺骗比亚伯拉罕更严重,因为撒拉至少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妹妹。虽然以撒受父亲影响,而学了坏榜样,但他必定受到了很重的责备。基拉耳的统治者亚比米勒(注六),过了不久知道这个欺骗,适时警告百姓,勿与利百加亲近,仍施恩允许以撒居留他的境内。 以撒接受此款待,种植五谷而大丰收。他原来所继承的,加上增多的财富,引起亚比米勒百姓的忌妒,终于亚比米勒请他另住他处。以撒离去后,却仍到附近不远的一个谷地,那里有一口亚伯拉罕以前所挖的井,后来被非利士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来。以后以撒每挖井,非利士人就恶意地强占那些井,最后他迁回别是巴,亚比米勒到那里去看他,盼望与他立约,协调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这协定达成了。 在这段不愉快的日子,有其光明面,困为神再次坚定与以撒所立的约,正如与亚伯拉罕立约一样,这事实际发生两次。第一次刚好是以撒进基拉耳之前,当时神只告诉他不要去埃及,但应许赐给他许多后裔,及所居之地(创廿六2~5);第二次是正当他从基拉耳回来时,神应许与他同在、祝福他,而且为亚伯拉罕的缘故,使他后裔繁多(创廿六24) 三、偷取的祝福(创廿七1~46) 以撒一百卅七岁时(注七)采取行动,要将父亲的祝福给予长子。虽然以扫曾廉价出卖受祝福的权利,而且神在两男孩出世时,清楚指出大的要服事小的,但以撒因爱以扫,决定依礼祝福他,然而利百加盼望祝福归给雅各。她说服雅各,装扮成他哥哥而促成这件事,起初雅各并不赞成。后来利百加将山羊皮包在他手上、颈上,而要他穿上哥哥的衣服。以撒那时眼睛几乎已失明,必须靠抚摸和嗅觉来分辨,因此受骗了,他以为这人就是以扫,于是祝福他,说他必得着丰富的物质供应。并统管他这根源的后裔及邻邦。 当以扫希望接受父亲的祝福时,雅各刚离开父亲的面前。父子俩知道这场欺许后,却觉得懊悔和愤怒。即使如此,万事已定,无法更改(注八),以撒只能给以扫次好的祝福,应许给他物质上的供应,同时也说到他将附属于他弟弟。以扫满怀愤恨,决定父亲一死,马上下手杀雅各。因此利百加坚持要雅各整装,逃向北方哈兰利百加的故乡。 四、以撒其人 以撒这人是难以了解的。在圣经中他有很高的地位,是以色列世系中重要的一份子,但是关于称赞他的记载却相当少。确实他也表现出值得推崇的信心,他等候了廿年,相信神会赐他后裔。而且,小时候他也会屈服于父亲的献祭刀下,当然,那时他还小,可能无法过问此事。但他许多行动和疏忽,却引起许多评论。他和父亲一样,对自己妻子的身份说了谎言,而他的两个儿子,似乎在信仰上未受到适当的教导和训练;我们晓得雅各是一个骗子,而且对神的伟大一无所知(创廿八16~22);以扫与外邦女子结婚(创廿六34;卅六1以下)。甚至以撒的妻子也表现对神缺少敬畏的心,又不尊重丈夫,居然和儿子共谋偷取别人的祝福。 我们在衡量以撒时,要记住他不像亚伯拉罕和雅各是有魄力的人,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几乎没看见他有进取或信心的表现。关于婚事,他全由父亲决定,而接受他所安排的。当非利士人一再强占他所挖的水井,他并未坚决反抗,却到别处另掘新井。他一生一百八十年中,似乎未曾越过南迦南的疆界(注九)。神也未会像要求亚伯拉罕一样,要求他表现伟大信心的行为。有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早年一直被杰出的父亲所支配,后来却只满足于享受亚伯拉罕所表现的丰伟,自然他有忍让,而非侵略性或炫耀性的性格,这种性格本身就值得推崇。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称赞以撒,因他愿意顺服接纳蒙拣选的利百加为妻,以及极少反抗地弃井给仇敌。当然谦和是崇高的属灵美德。但是假如以撒真是属神的伟人,我们盼望有比现存更多的证据,表明他有好的影响,特别是对亲近的人。他认识上帝,是族长世系中重要的一员,但他的份量却不如亚伯拉罕或雅各。 第二节 雅 各 (创廿八1~卅六43) 雅各是第三个族长,与他父亲显然成对比。他也像亚伯拉罕一样有魄力,但若看他的行为、态度,特别是早年的亚伯拉罕是不会如此的。他那时以欺骗闻名。我们已提到他曾设计欺骗了父兄;而且,他仍以同样的手段对付在北地的母舅拉班。然而,在晚年神改变他成为真正奉献的人。关于他的记载比以撒还多。 一、逃往哈兰(创廿八1~廿九13) 雅各出发到利百加的故乡之前,以撒召他来。虽然雅各曾得罪父亲,以撒仍爱他,在心中也关怀他,给他更多祝福,然后命令他不可娶迦南人为妻,而要在哈兰他母亲的亲戚中挑选(注十)。我们要知道,雅各这时已不年轻了,比较一下经文就知道他已七十七岁了(注十一)。 雅各出发行至伯特利,当他夜间睡觉时,梦见梯达天庭,天使在梯子上去下来(创廿八10~22)(注十二)。早晨他深觉神与他同在,而浇油于枕首之石,称那地为伯特利(神的殿),而向神严肃许愿。因为神在此保证与他同在,他浇油于石,象征这地在信仰上有其重要意义,而且由于他对以扫的行为,所带来的罪恶感,使他需要这种保证。从我们所知道的,可看出这时他在属灵事上仍不够成熟,我们也相信当他离家时,心中根本没有想到神,所以他对这梦的反应,是带着惊讶和感恩,然后决心以适当的生活行为回报,而这种新的思想将对他非常重要,因为他马上要进入拜假神的地方(创卅一19、30)而且要与奸诈待他的母舅相见。 雅各遇到拉结,他未来的新娘,那时她正带着羊群来哈兰附近的井旁饮水。雅各已先来到井旁,发现牧人等候移开井口的石头。这时他自己移开石头,来饮拉结的羊群,他显然身强体壮,不愿等候别人,不受风俗的拘束。无人反对这唐突的行为,拉结那天早早饮了羊群。雅各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她就去喊她父亲拉班来迎接雅各,然后一起到母舅家。雅各在此渡过廿年不平凡的岁月。 二、哈兰廿年(创廿九14~卅一20) 1.雅各的两个妻子(创廿九14~31):雅各对拉结一见钟情,为了娶她为妻,他同意服事拉班七年。七年后,拉班欺骗雅各,以姐姐利亚,代替拉结给他。拉班解释说当地风俗是姐姐必须先嫁。(注十三)他早该在七年前就先说,但没有,于是雅各为了得到所爱的人,又得作工七年。被骗作雇工七年,不是小事,必是勾起雅各想到自己以前也会同样欺骗了父兄。 然而他不必再过七年,就得到拉结了(注十四)。他只等了一个礼拜,显然是与利亚的婚礼节期过后(创廿九27~28),他那时已蒙应允与拉结成婚,但仍需为她付上代价,再工作七年,他也照办了(注十五)。 2.雅各的儿女(创廿九32~卅24):神早于一个半世纪前(注十六),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这时才开始实现更多,雅各有个大家庭了(创廿九31~卅24)。虽然雅各爱拉结,神却藉着利亚,生下头生和大部份的儿女。利亚相继生下流便(Reuben)(看一个儿子),西缅(Simeon)(听见),利未(联合),和犹犬(Judah)(赞美)。拉结仍不生育,这时坚持雅各由她的使女辟拉(Bilhah),为她生儿女(注十七)。雅各如此行,辟拉生下但(审判)和拿弗他利(Naphtali)(相争)。利亚也同样地将使女悉帕(Zilpah)给雅各,从她生下迦得(成群),和亚设(Asher)(高兴)。这时神再祝福利亚,使他生子以萨迦(Issachar)(他带来工价),和西布伦(Zebulon)(同住)。她也生女儿底拿(Dinah)(审判)。最后,神使拉结也怀孕,生下约瑟(增添)。雅各得了十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第十二个儿子便雅悯(我右手之子),是全家迁回迦南时拉结所生(创卅五16~20)。 3.最后六年(创卅25~卅一21):约瑟出生后,雅各清完了十四年欠债的劳役,请求拉班准他离去;但拉班说服他多留些时候(创卅25~34)。只因雅各是个好工人,而且到那时为止拉班不必给他什么工价,拉班还想继续占这个便宜。 雅各定下新的工资,要求得到拉班所有山羊、绵羊中不是纯白或纯黑(或深棕)色的,包括当时存活,及他工作时出生的在内。拉班同意了,因他知道,一般说来,生而有斑点的牲畜不多。这时雅各为要增加自己的利益,用选择交配法(创卅40),和受胎转变法(注十八)。雅各的态度是错的,但以拉班以前对他的行为来看,我们能体会这事。神不顾他道德上的缺点,使他致富,有斑点的牲畜,极其繁多。拉班可能受他儿子的压力(注十九),如雅各后来说的,十次变更约定来应付雅各(创卅一7、41),但雅各仍然昌隆。他牛羊成群,多得六年后得此工资同家时,能一次送给哥哥以扫五百八十头牲畜(注二十)(创卅二13~16)。 雅各牺牲岳父的利益而致富,并未获致哈兰居民的喜爱。他看清楚了这点,因此在这种待遇之后六年,决定离去(共廿年)。神托梦给他直接的指示,更加强他此行的心意。甚至连他的妻子们,就是拉班的女儿,也不反对。雅各等到有一天拉班外出牧羊,才采取行动,显然他怕母舅会拦阻,或不承认雅各大部份的产业,而产生不愉快的事。于是他带着两个妻子,十二个儿女、仆婢,和众多的牲畜,启程归乡。雅各不知道拉结同时带走了家中的神像,这像是代表继承权的意思(注二一),她要藉此证明雅各有权拥有现有财产。雅各离去时,才清楚神何等恩待他。他只身来到哈兰,如今才过了廿年,离去时,却是一个拥有大家庭的财主了(创卅二10) 三、回到迦南(创卅一21~卅三20) 1.拉班追来(创卅一22~55):拉班发现雅各暗中离去,极其愤怒。他立即追赶雅各缓慢的队伍,但直到基列山才追上队伍,这里至少离哈兰二百七十五哩(注二二)。他特别关心取回拉结带走的家中神像,他就是不希望遂拉结的愿望,以此建立雅各的继承权。实际上,这也是他穷追不舍的真正原因。但拉班徒劳无获,神在梦中警告他不可向雅各严苛以对。他自己的女儿欺骗他,使他无法寻出神像(创卅一32、35)。双方终于约定,不再彼此干扰。 2.摔跤(创卅二24~32):雅各那时继续前行,他害怕非得跟以扫碰头了,但在这之前,他遭遇另一场更有意义的碰头,他与雅巍的天使摔跤。那晚雅各独自在雅博河北岸,早先他已打发家人和他所有的财产过河,自己仍留于此,一定是为了个人灵修。夜间,天使前来和他摔跤。雅各这时九十七岁,但仍然身体健壮。当摔跤进行时,他看出对手不是凡人,因此求他祝福。他记得廿年前离家时,带给他生命中福份的那个梦。他这时盼望有新鲜的祝福,神仍与他同在的把握。天使成全了他的盼望,并且把雅各的名字改为以色列(注二三),并摸他的大腿窝,使他扭了,做为实际凭据。从此以后雅各跛脚了,但这要经常提醒他,神的恩典及自己负责要有正确的生活行为。自那时起雅各不再诡诈、欺骗。 3.与以扫碰面(创卅二1~23;卅三1~17):次日雅各遇见以扫毫不怀恨(创卅三1~17)。他知道这就是神确实祝福他的印证。雅各先前害怕与以扫会面,何况又听说以扫带着四百人来看他(创卅二3~6)。雅各送了三群牲畜为礼物,想安抚哥哥可能会有的怒气,但这一切都不需要,想不到以扫的心历经廿年岁月,变得圆熟多了,同时也相当的富有,起初还拒绝雅各的赠予,却因雅各坚持要他收下,终于接受。兄弟两热情拥抱,彼此欢乐,所有隔阂尽除,两人才分离。雅各的心更轻快,继续前行。以扫回到他选择的西珥山,位于死海之南,而雅各继续过约且到示剑(注二四)。 四、归回到迦南地(创卅四~卅六) 雅各到达示剑后,不能久留,因他的儿子西缅与利未,用计杀害示剑人,(创卅四1~31)他们为了妹妹底拿被沾辱而报复。有一个青年人示剑,是示剑城的领袖哈抹(Hamor)之子,拉住她,强与她行淫后,又要求雅各准予娶她。雅各的儿子想出报复的计谋,要求所有的示剑人,必须受割礼,然后才能答应示剑的请求。西缅和利未就趁所有示剑人在受割礼仍然疼痛,而无力自卫时,用刀剑杀了他们,将底拿带回家。雅各惟恐这地区其他居民起来报复,就迅即向南行。 这时雅各又来到伯特利,他会在此经历那永难忘怀的梦(创卅五1~10)。这次神再向他显现,更新神给亚伯拉罕、以撒,关于后裔繁多,和继承迦南地的应许(创卅五11~13)。他继续向南行,行近伯利恒(Bethlehem)时,拉结生下便雅悯后就过世了(创卅五16~20)。雅各为他最亲爱的人立下墓碑(注二五),然后继续前行到希伯仑,得知他父亲仍然活着直到以撒渡完馀年雅各可能都与他父亲生活在一起(注二六),或者说至少他们住得很近。以撒去世后,以扫与雅各一同把他埋葬了(创三五27~29)。 圣经这时列举了以扫的后裔,并在结尾时说到:「……以东人的始祖,以扫……」。(创三六1~43)。在后来年日中,以东一直是以色列长年的仇敌。 五、雅各一被改造的人 雅各代表一个被神的能力改造过的人物。早年的雅各是诡诈的骗子,但晚年却成为神虔诚的跟随者。在改变之前,他赚取了哥哥的长子权,骗取父亲的祝福,用计谋获得母舅的羊群;改变以后,他过着宁静默想的生活,为儿子罪恶的行为悲伤,成为适当的蒙恩对象,接受神再次向他启示关乎立约的祝福。我们当然不应对他早年的劣行作太苛刻地定罪,毕竟是他的母亲说服他欺骗父亲,而且在哈兰是母舅深深地激怒了他,他才用计报复,不过,雅各本身也是易于扮演这种角色,我们更别忘了第一次和哥哥交易,是他自己想出来的。雅各生命中有两次大改变:第一次在伯特利往哈兰的路上,他遇见了神,这是前所未有的经历,但以后他仍与母舅在恶行中,不分胜负;第二次,当他从北方回来,雅博渡口与耶和华的天使摔跤,那次雅各确实经历重大改变,这对教养子女极其重要,因为那时他们已长大(能吸受父亲的影响,回到巴勒斯坦后,他们发觉父亲的生活足为偕模。 第三节 约 瑟 (创卅七~五十) 圣经继续记载约瑟的生平,我们已提过他是雅各十二儿子中最杰出的一个。他有明显的恩赐和奉献的意愿。他同时具有亚伯拉罕的信心,以撒的温和,和雅各的勇气,但最宝贵的一点,是他肯顺服神,在整本旧约中,他是最值得佩服的人物之一。创世纪末后几章,主要以他的经历为中心。 一、卖到埃及(创卅七) 约瑟十七岁时(注二七),被兄长卖到埃及。父亲对他的宠爱,激起他们对他的恶感,另外也因为他自己不够聪明,告诉他们,自己梦见将凌驾父兄之上(创三七5~11)。他又相当循规蹈矩,都可能引起他们的厌恶。他是在多坍被卖的。父亲雅各打发他从希伯仑,来到兄长牧养家中羊群的地方。他们为了牧羊到北方约五十哩外的示剑,但当约瑟来到示剑,却发现他们那时已再向北行约十五哩到多坍。因为迦南南部草原稀少。约瑟还在远处,他的哥哥们就认出他了,于是设计谋害他,多数赞同杀死他,但长兄流便,和常带头的犹大,却主张用别的方法,不一定要他的命。当米甸人(Midianites)的商队(注二八)住埃及途经此地,他们就决定把约瑟以廿舍客勒银子(注二九),卖给他们为奴。约瑟必定感到非常的受不了,因为他不仅被卖到外国为奴,而且因他只不过想帮助哥哥们,却居然被骨肉之亲拒绝,且用诡计陷害他。哥哥们更卑鄙地欺骗他们的父亲,将约瑟上好特制的衣袍,沾了羊血,拿给父亲看,以此证明他已被野兽杀害。 二、犹大和他玛(Tamar)(创三八) 约瑟的故事暂告中断,插入犹大生活中一小段悲剧,牵涉到他的儿媳妇他玛。当犹大之子珥(Er)死而无后,其妻他玛按着寡妇与亡夫兄弟结婚的风俗(注三十),过嫁给小叔俄南(Onan),俄南也死而无子。他玛仍等候他更小的弟弟示拉(Shelah)长大成年,她好嫁给他,就能从他有后代,但后来犹大并没有要示拉娶她,一段时间后,他玛大胆采取行动,佯装妓女,从犹大本身得后裔。她的计谋得逞,生下双胞胎(注三一)。他玛的行为,可能是受赫人法律的影响,也就是没有亡夫的兄弟,能过嫁时,公公有责任娶她(注三二)。因此,犹大向他玛说,虽然她欺骗了他,但仍比他更有义(创三八26)。乌加列的资料也证明这种习惯中,为表明身份,出示三种不同的信物,就像他玛拿出犹大的印、带子和杖,证明犹大确是她双胞胎的生父(注二三)。 三、约瑟在埃及(创三九~四一) 到达埃及后,试炼并未中止,哥哥出卖他,就已经够受了,但未来还有的冤屈等着他呢。 1.在埃及受冤(创三九~四十)。约瑟被米甸人卖给法老的官波提乏(Potiphar)(注三四),为他工作时,遭受极大的冤枉(创三九1~20)。年轻的约瑟为新主人殷勤工作,起初获赏识,被晋升为要职,但在岗位上,波提乏的妻子喜爱他,想引诱他,当他勇敢地而且合理地拒绝时,她将他送入监狱(注三五)。约瑟年轻力壮,又远离家庭的约束,却在这种试探、艰难的环境中,能有这么好的行为,应该大受赞扬,更值得推崇的,是当他被打入监牢后,并未陷于怀恨或忧郁之中。相反地,他的表现杰出,而再次被晋升为要职(创三九21~23)。然而失望也再度来临,(创四十1~23)。他恩待两位法老的仆人,膳长和酒政,为他们解梦(注三六)。那时酒政对他表示感激,约瑟曾特别请求他出监后帮忙释放他,但是,当他像约瑟所讲的,官复原职时,立刻就忘记约瑟的恩惠。 2.在埃及受尊敬(创四一)。然而神出面了。他让法老本身作梦,酒政知道王要解梦者,就想起曾为他解梦的囚犯(创四一1~37),他向法老提到约瑟,他立即被召见。约瑟解释法老的梦,说埃及即将有七年特别的丰收,然后是七年可怕的饥荒。于是他建议法老,找一个能干的监督者,在丰年中大量囤粮,以备欠收之需。法老采纳这意见,马上立约瑟在这官位上,法老很正确地认识神既藉着他赐下这种讯息,他也一定能完成这项重大的任务(创四一38~44)。约瑟所得的权柄,仅次于法老自己(注三七)。这是何等显要的晋升,昔为囚犯,今实际为宰相,当然这就是神在许多年前,藉约瑟的梦预言的高位。现在别人都要向他匍匐,连他父兄亦如此。特别是被卖为奴之后,我们相信,约瑟一定怀疑这些梦怎能成真,如今神向他显明,他的信实,远超过他所能想像的! 约瑟立好忙于新工作(创四一45~57),法老首先赐他埃及名字,撒发那忒巴内亚(Zaphenath-paneah)(注三八)和埃及妻子亚西纳(Asenath),她是锐神(注三九)祭司的女儿,那时约瑟三十岁。在七年丰收时,他大量囤粮,七年欠收时,照价分粮给百姓。可以供粮的消息,传到埃及以外,于是人民从国外来。 丰年期间,亚西纳生下约瑟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以法莲(多结果子的))和玛拿西Manasseh(使之忘了),后来代替约瑟,而成为以色列支派的首领(创四一50~52)。 四、圣经外的事 当时埃及的风俗习惯,证实整个故事的细节,说明了圣经记载很准确(注四十)。「酒政」和「膳长」的官衔,出现在创世记(四十2)和现存的埃及文件中(注四一)。在埃及饥荒是出了名了,而且,荒年时指派专人分粮的意见,也见之于墓志铭。有一碑铭,甚至说到第三王朝时(主前二七○○年左右)(注四二)有七年的饥荒。罗塞特石碑(Rosetta Stone)上看出,法老王习惯于在他的诞辰,释放囚犯,正如他释放酒政一样(创四十20)。约瑟去见法老前先要刮脸(创四一14),刮脸是埃及人特别的习惯。法老给约瑟印戒、细麻衣和金链(创四一42),埃及文件上也提到这三样物件,有类似的用途。有些学者不认为约瑟这闪族人,可能被升到这么高的地位;但是在亚马拿时期的泥版,我们却可找到一个闪族人的名字都督Dudu,(即大卫)(注四三),亦居同样的高位。当时是第十二王朝统治时代(注四四),埃及从底比斯(Thebes),迁都回北方的孟裴斯(Memphis)(注四五),这使约瑟更容易接触到从迦南来的兄弟,正如故事后段所述,同时也更合于雅各到达后,他们住在歌珊地的记载。 五、雅各迁居埃及(创四二1~四七11) 从圣经中我们可以看见神成全计划的方法,常是当时人所不了解,也未察觉到的。约瑟被卖到埃及,接着有穷困的荒年,使得他的哥哥们来寻找粮食,我们现在思想这些事情,它们都促使雅各全家下埃及,结果居住在那里,人口增加成为一国。当然那时候,很难在发展过程中,看出神的美意,但神知道它们会互相效力,使得他的计划实现在以色列人身上(创四五7~8)。 1.约瑟和他兄弟(创四二~四五)。他们来埃及的故事,圣经讲得相当详细。弟兄们来过两次,一趟走二百哩以上的路,两次都是为了到这唯一有粮食的国家来得粮。他们两度与约瑟本人交谈,但却认不出是他,因为自他们见他最后一面之后,已事隔多年,他目前又穿埃及服装,讲埃及话,并且他现在的地位,他们认为「不可能」是约瑟。这两次约瑟都苛待他们,这显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发觉他们现在对父亲及弟弟便雅悯的态度如何。 第一次来时(创四二),约瑟指控他们是奸细,要求他们带便雅悯回到他面前,来证明他们的清白,留下西缅为人质,直到他们按时回来;并且为了吓吓他们,他将他们濯粮的钱,放回他们的粮袋。第二次来时(创四三~四五),弟兄们不顾雅各先前的反对,将便雅悯按时带来,约瑟便在自宅里与他们用餐时,按各人长幼顺序,安排入座,这使他们很惊奇。他释放西缅,因他们携便雅悯同来,又问候他们家中父亲,才打发他们走。这次又将他们的银钱放回袋里。同时也在便雅悯的袋中,放进他自己的银杯。他们走没多久,他就派人逮捕持杯的人这使得他们再度回到约瑟面前时,觉得难过,也感到羞辱,终于约瑟忍不住,而向他们表明自己的身份,他告诉他们自己就是他们的兄弟,而且再一次问候家中的父亲。然后,他主张由于饥荒,要大家庭都搬来埃及。有人告诉法老这消息,他大表赞同,甚至供给车辆,以便他们迁居。 2.雅各的迁居(创四六~四七11)。他们回到巴勒斯坦,雅各欣闻约瑟的消息,立刻决定按照约瑟的邀请,向埃及出发。途中他暂停于别是巴献祭,神在那儿表示他的赞同,并重复在两世纪前,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一百三十高龄的老父亲,带着这种把握,举家移居埃及(注四六)。约瑟带着雅各觐见法老,并为他祝福。法老接着分配给这家庭在歌珊地居住(注四七)。 雅各携家带眷移居埃及,显然是神的智慧。在埃及这国家,他的后裔将成为特殊和有区别的百姓,因为雅各和儿子们都是牧羊人,埃及人厌恶牧羊人(创四三32~四六34)。这种现象自然会拦阻彼此的通婚。在迦南地,他们已有人与当地居民通婚(注四八),若继续久居那里,情况必更恶劣。这只会带来严重与迦南人的混杂,而不能保持为特别的国家。并且为了人口迅速增多,也需要埃及供应良好的生活环境。歌珊地肥沃,经常有尼罗河水的泛滥灌溉,使粮秣足够。更何况埃及是当时世界文化进步的领导国(注四九)。 六、雅各和约瑟逝世(创四七27~五十26) 雅各来到埃及后,又活了十七年,直到一百四十七岁才谢世。也许晚年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阖家团圆,生活优裕。当然他以约瑟为荣,他在早年就宠爱他,而今握权仅次于法老王。我们可以相信,约瑟后来也了解,他的家庭,特别是父亲,不缺任何财富和地位所能供应的东西。 有一天约瑟带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来受雅各的祝福(创四八1~22)。约瑟带玛拿西在雅各的右边,好让雅各将右手按在他头上,接受最高的祝福,而将弟弟以法莲带来他左手边。但雅各由神引导,交手祝福,使右手按在以法莲头上,约瑟虽抗议,雅各告诉他,实际上年幼的要更蒙恩。雅各为两人祝福后,对自己十二个儿子作类似的预言(创四九1~28)。这事乃是神的引导,因为他的话奠定各人未来的历史。 当雅各死时,他的儿子用香料薰他的身体(注五十),按雅各先前的遗命,将他带同迦南,埋葬在麦比拉洞里(创四九29~五十14)。约瑟与兄弟们同去,法老因尊敬雅各,也派一群人随行。回埃及时,约瑟的兄弟怕因父亲已死,约瑟会报仇,但约瑟向他们保证自己决无报复之意(创五十15~21)。 约瑟在雅各死后五四年,到一百一十岁时与世长辞(创五十26)。他的身体也用香料薰过,却一直停放在埃及,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才带回归葬迦南(出十三19)。 七、正直人约瑟 约瑟与亚伯拉罕同受赞扬,他是最正直的人了,他在试探、引诱环境中的义行,圣经上几乎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被亲骨肉出卖后,他并未怀恨或失败堕落。埃及妇人引诱他时,仍然持守所知的正直。她这样歪曲出卖他,以致被打入监牢时,并未因此陷入忧郁和感伤。约瑟也是能干的人,他不仅在埃及获得高位,而且能够持守它,并在冈位上有优异的表现,显然在剩馀的年日,他仍居要职。他如此蒙福的理由,是因他为雅各来埃及铺路。假若约瑟不是宰相,雅各就不会想要举家侨居异乡,法老也不会接待他,并给他歌珊这块美地。约瑟是神的器皿,先来这样好的国家,使这被拣选的家族,能在此成长为一国。 八、族长时代 约瑟辞世就结束族长时代,信仰上来说,那是单纯相信神的时代。这时代主要的四位族长,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各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表现他们的信心。四个都是不平凡的人物,各有贡献,神要求他们始终如一,敬虔地过生活。虽然摩西律法未颁,但族长们筑坛献祭,可见神给予一般的指示,告诉他们如何构成蒙悦纳的献祭(注五一)。族长仿佛是家族的祭司(注五二)。祈祷直接而单纯。亚伯拉罕与雅巍的使者,面对面讲话(创十八)。他的仆人,舒畅而直接祈求神指示,谁是以撒的新娘(创廿四12~24)。族长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接受启示:神用梦、异象和雅巍使者的显现,达到这目的。神立约的应许,藉各种方法,一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讲明。亚伯拉罕尊敬麦基洗德的行为,证明当时可能已实行什一奉献。在这些事中唯一的要求,就是顺服神所启示的旨意,这与邻邦仪式主义的要求相反,族长们知道自己的责任,在于合乎伦理的行为。神向以撒说,立约的祝福要临到他的后裔,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廿六5)。 注释: 注 一:以撒的意思是「喜笑」。这是指亚伯拉罕和撒拉不相信他们这个年龄还会生育而笑(创十七17~19;十八9~15)。 注 二:雅各的意思是「抓住后足跟的人」,引申为「取代者」之意。以扫的名字是「多毛的」意思,描述他出生时的样子。 注 三:努斯泥版也有例子,说到兄弟之间为继承权而交涉的类似情况。曾有一位长兄,将自己所继承的一片小树林,以三条羊的代价,卖给他的兄弟。参考C.Gordon,ANE 一二六页;以及Wright, BAR 四三页。 注四:以前认为这就是迦萨之南八哩的Tell Jemmeh ,但现在认为是迦萨之南十一哩的Tell Abu Hureira. Albright,BASOR 163(1961),四七~四八页。 注 五:参考第三章,四八~五十页。 注 六:他是亚伯拉罕曾访过的亚比米勒之后裔。 注 七:以撒还不知道他仍可以再活四三年,因为他享年共一八○岁(创三五28),在此计算他的年龄是依据雅各那时七七岁(参考本章,七六页。注十一),而雅各是在以撒六○岁时出生的。 注 八: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 九:虽然雅各从哈兰回来时,他在希伯仑(创卅五27~29),但大部份经文提到他在别是巴或基拉耳附近。(创廿四62;廿五11;廿六1、23;廿八10) 注 十:以撒坚持雅各要到北方找一个妻子,这与利百加要他到北方去,逃避以扫的报复,并不互相抵触。他要走的最主要理由,是逃避他的哥哥,但同时以撒也要他去找妻子。我们可以看出利百加和以撒都同意这件事,因为后来他们都为以扫所娶的当地女子愁烦。(创廿六34~35)。 注十一:当雅各一三○岁下埃及时(创四七9),约瑟是卅九岁(四一46、47、54;四五11),就是说当约瑟出生时,雅各九○岁,雅各到达哈兰后十四年,约瑟出生(卅一41;卅25)。九十一减去十四,馀七七。 注十二:神托梦启示的意义,就是向雅各显明,神要在他自己和雅各之间,常保持交通。换句话说,神视雅各为宝贵,而且使雅各知道,只要仰望神,神会与他同在帮助他。 注十二:没有其他记载提到这种习惯,可能这习惯只是地方性的。但雅各还是同意接受。 注十四:这可以从两方面看出来,记载的故事本身(创廿九27~30),以及利亚和拉结从起初开始,就一直为生育之事争吵(创廿九31~卅24。) 注十二:假如雅各在清完多加的七年任务之前,就回到巴勒斯坦,会有什么结果发生,这里并未讲明(对于拉班的诡计,雅各是可能有这种反应的。)在这点上雅各还不错,清完了他的工价,有时我们容易过分强调雅各的缺点。 注十六:直到以撒出生要加上廿五年;直到雅各出生要再加六○年;而雅各这时已七七岁,所以共一六二年。 注十七: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十八;创卅37~39说,他将树枝的皮剥成白纹,而且当牲畜交配的时候,放在它们的面前。他相信这样作会生出有斑纹的小羊。结果的确生出许多有斑点的,但这是由于神的赐福。 注十九:创卅一,有这含意。可能雅各来到此地,拉班的儿子才出生,因为先前,并未提到他。显然他们还很年轻,所以当雅各起初与拉班交涉此事时,还不能参与意见。 注二十:大部份是山羊和绵羊。但也包括骆驼、驴、和牛群,表示雅各也可从拉班积蓄这些财富。 注二一: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二二:这个距离,差不多到了基列山最北边缘的地区。用七天走这么远的路程(创卅一23),是很快的了。雅各早三天出发,还要赶着羊群,也算是走得很快的了。 注二三:「以色列」这名字是从动词Sarah而来,意思是「奋斗」,这字的名词Sar意思就是「王子」或「奋斗者」。最后一个音节’el,意思就是「神」。整个名字的意思是「王子(奋斗者)与神」。 注二四:雅各在此向哈抹买了一块地(创卅三18~20。)今天在古示剑的郊外,可看到雅各井,我们猜测井的所在地就是雅各买的那块地。后来耶稣在此遇见撒玛利亚妇人(约四)。有关这井的论述,可参考Wright,Shechem(Hew York:McGraw-Hill Book Co.,1965),二一五~二一七页。我们并不知道这井是何时挖的,很可能是在旧约时代。 注二五:在伯利恒的北郊,仍右她的坟墓,其外观像一个小的回教寺,但是确实的位置,可能更北边(参考撒上十2)。 注二六:以撒比预料活得更久;参考本章,七六页,注七。以扫廿年前说他父亲死时要杀雅各(创廿七41),但以撒在雅各不在时活了廿年,而且又多活了廿三年,直到一八*高龄(创卅五28)。 注二七:创世记卅七章2节。当雅各事奉拉班十四年之后,约瑟出生(创卅23~26),因此雅各回迦南时,他应该六岁了。意思就是雅各回迦南至此已经过十一年了。 注二八:圣经同时称他们为米甸人和以实玛利人(创卅七28)。米甸人就是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后裔;以实玛利人,就是从夏甲所生的后裔。参考士八1、24。 注二九:那时一个奴隶的一般价格是廿舍客勒。在前几个世纪,价钱更低,平均十至十五舍客勒。到十五世纪时,是卅到四十舍客勒。由这件事也可证明这故事发生在主前二千年代的前叶。有关的资料,参考Kitchen,AOOT,五十二~五十三页。 注三十:表示在这时期中,有寡妇奥亡夫兄弟结婚的原则。 注三一:他们当中的法勒斯(Pharez),后来成为大卫的祖先(得四18),使这段小插曲,虽然悲哀,却有不平凡的历史意义。 注三二:有关讨论,参考Gordon,ANE 一三六页。 注三三:同上。 注三四:有些学者认为波提乏这个名字起源较晚(参考Wright, BAR 五四页)。但有关这点的反驳,参考Free,ABH 七七~七八页。 注三五:类似的故事,可见于埃及两兄弟故事(Egyptian Tale of Two Brothers)里面叙述弟弟比提斯(Bitis)拒绝其兄阿奴比斯(Anubis)之妻的献殷勤。像波提乏的妻子一样,后来她诬告他调戏,使得他不得不逃命。文章内容,参考Barton AB,三六五~三六七页。 注三六:内容就是酒政三天后要官复原职,膳长三天后被杀(创四十12~13)。这两个预言都应验了。 注三七:他有作决定的自由,极可能不必事先与法老商量,可见他权柄极大,例如他为百姓定濯粮的价钱,甚至告诉他们,没钱要用牲畜代替,以及后来没牲畜时,用土地代替。 注三八:最好的意思是「在这地供给粮食的人」。 注三九:参考第二章,三四页,注四五。 注四十:有关的讨论,参考Gordon,ANE 一三九页以下。 注四一:参考Wright and Filson,The Westmin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Philadelphia:The Westminster Press,1945),二八下半页。 注四二:同上。 注四三:参考Barton,AB 三六八~三六九页。 注四四:参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页。 注四五:参考Bright,BHI 四六页。 注四六:创世记四六章27节说他们总共有七○人,而创世记四六章8~27节说到他们是谁:卅二位利亚的后裔(第15节说卅三人,但这个数目包括雅名。这两个数目都包括女儿底拿,而下包括珥俄南。12节说他们已过世)十一位拉给的后裔(22节说十四人,但这包括约瑟和他两个在埃及的儿子)。十六位悉帕的儿孙(16~18节)和七位辟拉的后裔(23~25节)。以上总计六六人(第26节)。再加上雅各、约瑟和约瑟的两个儿子共七○人。在徒七14,司提反所说的总数是七五人。显然这是照七十士译本所翻译的创世记四六章27节和出埃及记一章5节那里另外加上去的有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儿孙共五人(参考民廿六28~37;代上七14~21)。 注四七:参考第二章,三四页,注四四。 注四八:创世记四六章10节,西缅的儿子扫罗(Shaul),称为「迦南女子所生的」。创世记卅八章2节说到犹大奥迦南人书亚(Shuah)生孩子。虽然示剑未得到底拿,但是假如示剑要娶底拿为妻(创卅四),那么其他的迦南人,也会有相同的盼望。另一方面来说,在创世记四六章10节特别指出扫罗是迦南人的儿子,可见这是不平常的一件事。不与迦南人通婚,那么就是说,雅各大部份的儿子,可能都从哈兰娶妻(同到那个当雅各离开时,长子大概才十二岁的地方),也可能从迦南地以外的地方娶妻。 注四九:参考Bright,BHI四六~四七页,十二王朝统治之下的生活描述。 注五十:关于用香料薰身体,参考Free) ABH八○~八一页。 注五一:甚至早在亚伯献祭之前(创四4),神必给他一些指示,让他了解他的献祭。 注五二:约伯为儿女代祷是最好的例子(伯一一5)。约伯的年代,可能是在约瑟时。 第五章 寄居和出埃及的年表 雅各的后裔在埃及增多,其数几可成国。神应许亚伯位罕的后裔必增多。寄居异乡之前人数增长很慢,但在寄居期间,却有着快速地增长。当摩西带领以色列要出埃及时,人数已由雅各时的七十人,增至两百万以上。 我们现在需要研究这段增长时期,首先必须先决定其包括的大约年代——始于何时,终于何时,如此我们才能把圣经和埃及历史牵连起来。有两件主要的事可决定其年代,一是雅各的后代留在埃及多久;二是出埃及的年代。我们在前面,研究亚伯位罕的年代时,会讨论过这两件事,但那儿较粗简,因为我们在此要作更进一步的研究。 第一节 在埃及寄居的年日 前面我们会指出,关于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期间,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四百卅年,另一种只有二百一十五年。我们曾提到一些支持较长期间的主要理由,却未讨论或研究,支持较短期间的学者,所提出的证据(注一)。 一、支持四百卅年的证据 1.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支持较长期间的第一个理由,是在马所拉希伯来文圣经(Masoretic Hebrew Text)的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说到所包含的期间有四百卅年,经文上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卅年。」然而,这有抄本的问题,七十士译本(the Septuagint)和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 Pentateuch)指出四百卅年包括族长寄居在迦南地,和其后裔在埃及的期间(注二)。这就有利于二一五年的立场,因为这整整四百卅年,必须减去二百一十五年(注三),就是族长在迦南的活动期间。因此,我们必须先决定那个经文最接近原稿。版本校勘学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则:除非有其他更强的证据,否则就采用马所位希伯来文版本。如此看来,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因为它们并未精确表达原稿,而且其文也都未被评价很高的叙利亚(Syria)或武加大(Wulgate)版本所支持,所以其反证就减弱了。此外,就是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1节肯定的话,说满了四百卅年「那一天」百姓出埃及,可能这就是开始在埃及生活的周年记念日,所以才留下深刻的印象(注四)。基于这些理由:最好决定采用希伯来译文。 2.创世记第十五章13节:第二个理由,是神预告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寄居别人的地」,而那地要「苦待他们四百年。」我们注意一件事,就是「寄居别人的地」,而那地要「苦待他们四百年。」我们注意一件事,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寄居之地,是「别人的」,这不应该是神心中迦南地的地位,因为亚伯位罕那时,已乐居迦南,而且已蒙应许,这地要成为他后高的家乡。另一方面,他们要在那地受苦待,但是族长们并未在迦南地受欺压。相反地,对那地的人来说他们虽是异乡客但仍善待他们,当地人准他们在那儿自由迁徙,甚至非常受礼遇和恩待,而受苦待是以后在埃及的时候。至于在此用四百的数目,而不像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的四百三十年,是用了一个整数,这在圣经中是很平常的现象。创世记第十五章16节提到归回是在「第四代」(注五),可以解释为一代的长短,是按亚伯拉罕的经历来算,神知道亚伯拉罕将在一百岁时生以撒,所以在此用一百年为一代,而以四倍来强调亚伯拉罕的后裔将留埃及的长短。 3.使徒行传第七章6至7节:第三个理由,是十几世纪后,司提反在犹太人公会(Sanhedrin)面前说的话,与创世记相同,提到神警告以色列人要在异国被苦待四百年。因为司提反所说的事与创世记的相同,所以我们可以从他的话,得到相同的论点,这个异国被称为「外邦」(allotria),我们已提到,这几乎完全不适用于迦南地;而且以色列人在那见要「作奴仆」,被「苦待」。 4.人口增加:第四个理由,雅各的家庭,能倍增到超过二百万以上(注六),而成为一国,所需时间很不可能少于四百三十年。当雅各下埃及时,已出生的孙子有四十一人(注七),这数目不包括利未的孙子,因他们的后裔不计算在总人数中。孙子若各娶妻,则数目加倍为八十二人,从这些人到后来成为两百万人,可能这八十二人之外,还得加上许多奴仆,他们的后裔,到后来也被列为以色列人了(注八)。雅各的家庭有多少仆人,我们不得而知,但即使推测有二千人,要增至二百万人,也需要一千倍。甚至就是包括了四百卅年的时间,在历史上也未发生过如此大的增加率(注九)。迅速增长的原因,是神特别的祝福。当时候一到,百姓回迦南时,他们的人日必须增加为一强壮的国家,所以神就是这样护佑他们。就在这种祝福之下,四百卅年内,数目可能可以如此增加,出生率高,死亡率低。但是,若说是二百十五年内,这么短的期间,增加这么多人,真难以想像。 5.寄居的「以色列的孩子们」:第五个理由,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用「以色列人」 (bene yisra’el)(译注者:原文是「以色列的孩子们」),来说居留在那儿四百卅年的人们。支持二百十五年的看法者,就必须接受这词适合于较雅各的孩子们更早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三位单独人物。显然抄写撒玛利亚五经的人,也看到这难题,因为他们说:「以色列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祖先』居留……」(双引号是作者加的)(注十),这段因缺少可供支持的抄本证据,应该可以删除。假如有人将「以色列的孩子们」当作一般的意思,就必须从居留埃及的四百卅年中扣除卅三年(注十一),因为雅各的孩子们,在移居埃及之前,住在迦南地的时间不起过这数目。 二、支持二百一十五年的证据 1.四代:支持较短的时间者,常认为在出埃及记第六章16至20节,摩西的家谱,写到摩西是利未的会孙。名字依次为:利未、哥辖(Kohath)、暗兰(Amram)、摩西。他们一般均认为,这就是我们提过创世记第十五章16节预言的四代,既然每一代之间确实没有一百年之久,所以他们以这个名单,证明四百卅年的立场是不可能的(注十二)。答覆这个问题,我们只要指出这个家谱并非完整的家谱,这在以色列的家谱中是常见的现象(注十二)。我们可以比较平行同辈的家谱,就可以看出这现象,在历代志上第七章22至27节中,自以法莲到约书亚,至少就列出了十代(注十四)。 2.教父:有时早期教父如特土良(Tertullian)(注十五),他的话被引用来支持二百一十五年的立场。但另一个教父希坡律陀(Hippo-lytus)(注十六),却赞成四百卅年。约瑟夫(Josephus)在某处,好像赞成二百一十五(注十七)但在另一处却似乎赞成四百卅年(注十八)。从这些引用,我们可确定一点,就是早期教会和现在一样,有两种看法。那时就有两种看法的理由,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希腊文圣经,七十士译本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已是不同的异文。 3.加拉太书第三章17节:支持二一五年的立场,最强的证据,是引用加拉太书第三章17节。保罗(Paul)在此说:「上帝豫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卅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保罗在此经节之前几节,曾说到应许是给亚伯拉罕的,在此好像是说律法在四百卅年后才来,因为立约的应许,是在亚伯拉罕第一次进入迦南时就给的(创十二1~2),这是雅各举家下埃及之前二百一十五年,因此,居留在埃及的时间,只有二百一十五年。也常有人说保罗留在此,很可能是提到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所以就间接表示他赞同这种说法。 然而,我们要记得,保罗虽熟悉七十士译本,也知道希伯来文版本,他会在耶路撒冷的拉比学校受教育,意思是说,他一定会知道,这两个版本中含有年代的差异,因此,他所用的数目,不论是四百三十或六百四十五(四百卅加二百一十五),一定是经过三思而小心选择的结果。 影响这选择的因素如下:第一保罗的重点,不在年代,而在于律法,不能废掉比它还早就有的应许。实际上,年代的数目并不重要,只要它是相当久就可以了,而保罗提到特别的数目,很可能是因为要使他的论点更具体。第二他可能是为了尽量让读者的注意力不会离开重点,若使用六百四十五年,那些只知道七十士译本的读者,其注意必会分散。第三这应许不仅给亚伯拉罕,也重覆给以撒,甚至雅各(注十九),事实上最后一次是刚好在雅各要下埃及之前(创四十六1~4)。这使保罗的读者不要肯定的为年代下结论,而他也可以使用一个数目,既不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而仍有历史上的准确性。 第二节 出埃及的年代(注二十) 前面讨论到亚伯拉罕的年代时,曾定出埃及的时间是主前一四四六年,我们也会提到支持这种早期年代的主要理由。但是我们没有提到支持较晚年代(大约晚二世纪)者的论点,也没有考虑这些论证的力量(注二一)。 一、圣经直接的证据 1.列王记上第六章一节:支持早期年代的第一个理由,在列王记上第六章1节,说明出埃及是在所罗门王开始建殿(主前九六六年左右)之前四百八十年。四百八十年加主前九六六年是主前一四四六年的年代。支持晚期牢代者为排除一些证据,而主张四百八十年的数目是四十的十二倍(四十代表一代)(注二二〕,表示有十二代(注二三),而又因为实际上一代比四十年少很多,他们就从四百八十年中减去二百年之久(注二四)而得到晚期年代的结论。 然而,强烈支持启示观点的人应该拒绝这种解释方法。经文中根本未说到或暗示十二代的想法,而只是提到四百八十年这确定的数目,意思就是说一切关乎「世代」的思想,是续进这段经文的解释。如果这样清楚的数目都能藉着这种分析法减去那么多,那么圣经上其他的数目,也可以用同样方法做类似的调整,这样做实在使圣经上的数目变成何等不可靠。 2.耶弗他的叙述:第二个理由是耶弗他提到在他的时代,以色列已拥有巴勒斯坦地三百年之久(士十一26)(注二五)。耶弗他是以色列的第八个士师,在他之后有四个士师(注二六)。撒母耳(Samuel)领导的时代,扫罗(Saul)和大卫(David)为王,以及所罗门王统治的四年,这都在开始建造圣殿之前。这比接续的领袖们(注二七)所代表的总年代加上开始建殿之时的时代就是主前九六六年,就能计算出耶弗他的年代,差不多就是主前一一○○年,这刚好是主前一四○○年的三百年后,若根据早期年代的立场,主前一四○○年是征服迦南地的时候。除非抹煞历史的准确性,否则简直无法将晚期年代与耶弗他的叙述取得协调。 3.士师时期的长短:第三个理由,分析士师时期的时间长短,若采晚期年代,则士师时间显得太短。土师时代占去了出埃及至以色列在主前一○五○年所建立王国之间大部份的时候,但并不是全部,另外尚有两段时间,是在约书亚带领之下漂流旷野的时期,以及参孙离世至扫罗登基之间总共约六十一年。因此,在埃及的年代和主前一○五○年之间,必须宥足够的时间来包括这六十一年和士师的时代,依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算,士师时代约有三又三分之一世纪(注二八),但照晚期年代来算只有一又二分之一世纪,虽然士师统治和太平时代有重叠的现象,但是,结果也只能适于早期的年代中(注二九)所分配的三世纪;似乎无法将晚期年代与圣经所显示这时期的长短取得筋调。 4.历史上的关连:第四个理由,圣经的记载和埃及的历史若依照早期的年代立场来看有更好的关连性。若说出埃及是发生在十五世纪,而非十三世纪,则圣经上的记载与埃及历史更能配合,这记载有两种看法值得汪意: 第一种有关一位埃及法老曾下令,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出一11)。支持晚期年代的人,一般认为这个法老(注三十)和出埃及的法老为同一人,好兰塞二世(注三一),但假如他就是这一位,那么下命令的时间最多只能在出埃及之前三十年(注三二),但圣经的记载年代比这长。经文提到这命令,只是埃及人开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一部份(注三三)。跟着这命令之后,他们采取其他手段来削弱以色列人口的增长。首先下令希伯来接生婆杀死所有希伯来男婴(出一15~21);其次吩咐要将所有希伯来男孩子丢进尼罗河(出一22)。那么除了执行这些法令所包括的时间以外,必须再加八十年,因为摩西大概在最后一个命令时出生,而当他要出埃及时,已八十岁了。整个加起来所包括的年代与第二章所作的结论一致(注三四),即下令建造这两个城市的法老,是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王,大约在主前一七三○年,却与任何晚期年代支持者所提的建议不吻合。 另一种看法认为,法老王是摩西在米甸时离世的那王,圣经记载他的死(出二23~25),基本理由是说,这时摩西才可能回埃及,所以就强烈暗示死去的这个王,亦即摩西四十年前,从他手下逃生的那个王(出二15)。那么不论出埃及是在什么时候,至少是在一位统治了四十年的王刚刚过世之时。依据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看,确实有一王杜得模西士三世刚去世(主前一四五○年),正是我们所接受出埃及年代(主前一四四六年)之前四年。而且至主前一四八二年起,他就单独统治,在这之前,他与姑母(兼继母)(aunt-stepmother),著名的哈雪苏(Hatshepsut,1504一1482)(注三五)两个人联合统治,因此时间够长,他可能就是摩西逃避的那个王。然而,按着晚期年代来看,却没有一个长期统治的法老之死是合于这条件的。薛提一世(Seti I,1316~1304)是兰塞二世之前一任统治者,但他只统治了十二年。进而言之,支持晚期年代者,通常认为出埃及是兰塞二世统治时(注三六),而薛提一世死的时间比出埃及早太多年了,因此,不合出埃及记第二章23节,此旁证曾有一度支持晚期年代者,认为兰塞二世的继承者,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而兰塞二世就是摩西在他死后才可回来的那一位。兰塞二世确实统治很久,有可能摩西从他手下逃走,但是由于发现了「以色列碑」 (Israel Stele)现在已无人持这种说法了,石碑上表扬马尼他第五年(主前一二三四年)战胜利比亚人(Libyans),而且列出他所征服的迦南地的地区和种族,特别有意义是包括了以色列在内(注三七),假如以色列在迦南为马尼他打败,那么以色列离开埃及至少应比这日子早四十年(注三八)。 二、圣经外资料的研究 我们到目前所讨论的都直接牵涉到圣经的证据,从圣经权威和清楚的证据来看,许多学者相信已足妙解决有利于早期年代的问题,然而,也必须考虑另外一些有关系,但属于圣经外的事情。以下是另一些学者用来证明晚期年代的事情。 1.比东和兰塞:首先我们要提到有关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的事。很多支持晚期年代者,不顾圣经叙述和埃及十三世纪的历史,在年代上的协调之困难,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这个建造的命令,找到支持他们立场的证据。一般都认为比东就是现代所发现的尔瑞他泊古城(Tell er-Retabeh)(注三九),在那儿挖掘出最古老的王室建筑,据称是兰塞二世所建的庙宇。因此,假如以色列人在这城市为王室建造,绝不可能比他的时间更早(注四十)。然后他们指出是同一位统治者,将古许克所斯的京城亚华里斯命名为比兰塞(Pi- Ramesse)就是兰塞之家(Home of Rameses)。因此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用兰塞称呼法老下令建造的城市,这法老一定是兰塞二世了。 「兰塞」是给人印象深刻的证据,比东就比较弱,因比东与尔瑞他泊废墟是否为同一地,仍不确定,而古许克所斯王的京都亚华里斯(注四一)无论是在那里,兰塞二世似乎是首先称它为比兰塞的统治者,而且现在也未发觉其他任何古埃及城市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一样称为兰塞。 最可能的解释(注四二〕就是兰塞之名早在第十九王朝前许多年,就已被许克所斯诸王所使用(注四三)。我们在前面曾提过(注四四),可能就是许克所斯人强迫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城。有几件事显示他们很可能使用这个名词,这些事表现出十九王朝和这些较早期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晓得第十九王朝的祖先可追溯到许克所斯的世系(注四五),就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后来古许克所斯的城市亚华里斯,曾再一次成为十九王朝在北方的都城。而且,兰塞二世在那儿为许克所斯的塞特神(God Seth)建庙,许克所斯人早期从埃及接受这神。进而言之,兰塞二世的父亲也按许克所斯神的名字作为他正式的名字,自称为薛提一世。兰塞这名字(埃及之Ra’amessu),也可说是「锐神所生」 (begotton.of Ra),这是许克所斯的名字,因为许克所斯人信奉锐神和塞特神,这可从不同的许克斯姓名中含有锐神这字得到证明(注四六)。假如十九王朝的人可以用许克所斯的塞特神作为王名、那么,也可能有别人用锐神命名。而且,更值得汪意的,这首都的名字不仅后来可用,可能早期也用兰塞这名称。 2.耶利哥:另一件事关于耶利哥城倾倒的年代。曾有一度大部份学者相信耶利哥城的证据,有利于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现在学者的看法就不同了,但是我们也很可能太随便抛弃这证据,我们还是要谨慎研究这件事。 (1)贾士丹(John Garstang)的结论。贾士丹担任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的教授时,带领该大学的考古学会探险队,挖掘那利哥古城(Tell es Sultan),工作期间自一九三○年到一九三六年。他主要的结论如下(注四七):第一、约书亚(Joshua)玫陷那利哥城是在亚门诺裴斯三世时(Amenhotep III l414~1378),因为存留至今可找到的陶器和蜣螂雕像是属于他的时代,而非他的继承者亚肯亚顿(Akhenaton)的时代。第二、他们在一栋孤立的建筑物中发现少量的陶器,年代大约在十四世纪末,是属于摩押王伊矶伦(Eglon)短暂占据之时的(士三12~14),支持这观点的事实就是在附近坟墓找不到一片与其相同的陶器,可见那时不论是谁住在那里,并没有埋葬在耶利哥坟场中。第三、有几片更晚期的陶器包括仿迈西尼的(imitation Mycenaean),年代大约在后期青铜第二期(Late Bronze II)和初期铁器第一期(Early lron I),零星地发现于少数的居民中间,因为一方面碎片数目太少,另一方面它们的特色是外来的,而且在考察过的四十三个坟墓中,只出现于两个坟墓里,而且是古以外国出土的。 有几年学者们接受贾士丹的结论(注四八),但有些怀疑产生了(注四九),不是因为耶利哥城证据的价值减低了,而因贾士丹所推定的耶利哥城倾倒年代不合于约书亚所占据其他城市之年代证据,因那些城市有一层毁迹,年代几乎晚了两个世纪(注五十)。一般相信这两地的证据,应该是一致的,所以盼望对耶利哥城有更多的研究。 (2)凯莎琳肯扬(Kathleen Kenyon)挖掘的结论:大英考古学院(British School of Archaeology)的肯扬女士,率领探险队到耶利哥挖掘,工作自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八年(注五一),虽然她努力的成果与早期耶利哥有关,但是所得到的不能增加贾士丹有关约书亚之耶利哥的证据(注五二)。然而,她对证据的解释却很不同,包括以下几点:①贾士丹有名的「双重墙」 (double wall)(注五三),他相信这就是在约书亚面前倒塌的墙,她却认为跟本不是「双重墙」,而是两面分别的墙,各为不同的年代而且两面都比约书亚时代早五百年以上(注五四)。②城的土墩,除了在「水泉之上」 (above the spring)的土墩之外,所有原在后期青铜时代(那就是在主前一五○○年以后)的遗迹都剧烈地侵蚀掉了,因此她认为减弱了这时期的证据之力量(注五五)。③贾士丹所发现的陶器不论是在土墩的部份或其他坟墓出土的,他认为是继续到主前一四**年,在亚门诺裴斯的统治之下的产品,实际上那是终止于中期青铜第二时期(Middle Bronze II),可能在主前一五五○年左右,意思就是说贾士丹发现陶器的土层并不是代表约书亚所毁坏的,很可能是埃及人在紧接着驱逐许克所斯人之后所造成的结果(注五六)。④贾士丹在水泉之上的孤立建筑物所发现的几片陶器碎片(注五七),他认为是属于摩狎王伊矶伦占据的时期,实际上这是唯一能证明约书亚毁城的证据,那时这城市显然很小,毁于主前一三二五年(注五八)。⑤贾士丹在两个坟墓所发现的几片陶器,并非像他所说的是晚期青铜第二期和早期铁器第一期的,而是约书亚所毁的城市的陶器同一年代。 我们要注意虽然这些结论与贾士丹的观点不一致,但也不支持晚期年代的说法。他们的看法是这样,根据存留不多的证据可推测,在十四世纪至少耶利哥有一些居民,在十三世纪很可能有一个城市,即约书亚所毁灭的,虽然几乎没任何证据存留(注五九),但是肯扬女士的看法是,青铜时代居住的最晚时间,其年代应该推定在「十四世纪的七百五十年代」(注六十),而且直接谈到第十三世纪的立场,她说:「无法将耶利哥的毁坏与这年代联在一起」(注六-)。 (3)评估:我们需要评估前面两位考古学者的结论和证据。第一、肯扬女士的结论①和②确实是对的。她所收集有关于[双重墙」的证据,是在于证明贾士丹的错误,城市的土丘,也真是受到严重的侵蚀。然而这两项都不能对贾士丹真正的有任何影响。他所定错年代的那段墙与他发现有价值的资料之地方距离甚远,而且贾士丹也像肯扬女士一样,了解城的土丘被剥蚀了,虽然他没提很多,两个人的结论都是依据从水泉之上的土丘所挖掘出来的资料。 至于第⑤项,肯扬女士支持晚期年代者的冲突比贾士丹更大,因为她认为贾士丹在四十三个坟墓中,只在其中两个找到几片十四世纪的陶器,这就除掉了他们(译者注:即支持晚期学者)用来证明耶利哥是一个十三世纪城市的唯一证据了。 关于第④项,公平而言,贾士丹对证据所作的解释比较肯扬女士的更适当。这两项关乎贾士丹在水泉上的弧立建筑物内或附近所发现的几片陶器。他们两个人都推定这几个陶片的年代是在十四世纪的后半期(注六二),但肯扬女士认为它们代表约书亚所毁坏的城市遗迹,而贾士丹则认为它们是属于摩押王伊矶伦占领的短暂时期。肯扬女士唯一的理由是,这一次居住期是唯一能适合约书亚时代的,前一次有人居住的时期是在主前一五五○年结束,两者中间有很长一段间隔。她自己也承认,耶利哥在当时是一个小(而且显然没有城墙)城的看法)与圣经记载不合,她却争辩,这城市原来比较大,而且有城墙,只是证据已被侵蚀削尽了。然而贾士丹的解释更合理,因他认为伊矶伦仅暂时占有耶利哥,所以小城对他已经够大了,不会重新扩建多少,而且另一件事也与他的理论符合,那就是在这城市所找到的陶器,没有一片是出于坟墓的,因为伊矶伦印是摩押王,是不会埋葬在耶利哥。 最有意义的是第③项,这是关乎贾士丹在水泉之上的土丘和坟墓里发现的许多陶器(注六三),他坚持这些证据表示,有人居住时期一直到主前一四○○年才终结,但肯扬女士认为是在主前一五○○年即终止的。在这些陶器下面有一堆厚厚烧过的土灰,表示有过大毁坏,贾士丹认为是约书亚所毁坏的,但肯扬女士却认为是埃及人造成的。她维护自己的看法是根据于我们现在对晚期青铜第一时期的陶器之了解,比贾士丹作结论时更多,特别是自从发表有关米吉多的挖掘之后(注六四)。 然而,贾士丹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在看过米吉多(注六五)的资料后,仍不改变他的立场,其中一个原因是,除了他推这为主前一四 ○○年的陶器之外,他同时发现了蜣螂雕像(译者注:古埃及人用作护符的宾石雕刻物)而这些虽像的年代是属于亚门诺裴斯三世统治时期,也止于这时期即主前一四○○年。对于这点,肯扬女士只说以蜣螂雕像鉴定年代是不妥当的方法,因为它们是「很可能作为传家宝的东西」(注六六),虽然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反对这种说法,但这比蜣螂终止的时期刚好是早期年代所写的耶利哥城倒塌的时间,也实在值得深思。进而言之,假如它们是传家宝,他们的年代可以是在主前一四○○年之后,但这些东西却与主前一四○○年之陶器同时出现(注六七)。 贾士丹所提出的证据之另一方面,至今仍有价值,那便是关乎进口的塞浦路斯岛(Cypriot)的陶器,特别是著名的鸟胸叉骨的牛奶碗和管状颈的器皿(biibils),都是属于他所摧定的年代,主前一四○○年陶器的一部份。在米吉多,这是肯扬女士认为具有决定性的地方,第十层至第七层(Levels X to VII)发现同样的陶器而大部份是在第八层、第七层(Levels VII and XII),其年代是主前一四七九年到一一五○年之间(注六八)。耶利哥和米吉多不一样,它是在很内陆的地方,所以可以想像得到这些进口的器具,先到米吉多,而且很可能是在大量使用之后(注六九),也就是主前一四七九年之后,才传到耶利哥。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它提供了有价值的证据,就是这些陶器的时期,的确延至主前一四○○年左右(注七十)。而且假如这是真的,那么,在这些陶器之下的灰烬层就可以说是属于约书亚完全毁灭的城了(书六24)。 3.拉吉(Lachish),底璧(Debir),夏琐:学者们不愿意接受耶利哥城的倒塌年代是在主前一四○○年左右,实际上是由于耶利哥与约书亚所占领的其他城市之年代证据有冲突,因此我们说要再讨论此事。这包括三个主要城市:拉吉、底璧和夏琐(注七一)。拉吉和底璧是约书亚在南方战役时攻陷的(书十32、38、39),而夏琐是在北方战役打下的(书十一10)。 (1)十三世纪的毁坏。拉吉被认为是现在以德都卫(Tell ed- Duweir)(注七二),在这里除了发现亚门裴渐三世和兰塞二世的蜣螂雕刻外,也找到一个破碗,一般接受其是在兰塞二世的继承者马尼他第四年时。碗的碎片是在烧毁的土层中发现的,这一层的年代特别推定在十三世纪后半期(注七三)。底璧(基列西弗(kiriath-sepher)被认为是现在的贝德美辛(Tell Beit Mirsim)(注七四),虽然还没有决定性和无疑问的证据。在此也发现一个被烧毁的土层,因为它是在晚期青铜资料中止时期(注七五),所以也被定为相同的年代。不论是以德都卫或贝德美辛都没有类似被烧毁的主前一四○○年代土层(注七六)。 夏琐被认为就是耶尔喀得(Tell el-Qeday),它在加利利海之北九哩处(注七七)。这地方因着一个约廿五平方英亩椭图形的古丘和其附近有一个更大的高地约一百七十五平方英亩而自豪,表示到目前为止夏琐是古巴勒斯坦最大的城市(注七八)。有迹像显明该地在十三世纪末叶时候经过严重的毁坏,所以几乎所有的居民都不再居留于高地,至于在主要废墟上的生活也只能维持贫穷而朴实的方式。这种生活形态的变动显示遭受极大的挫败,于是支持晚期年代者认为打败他们的仇敌是以色列人,因此将夏琐的毁坏与拉吉和底璧连在一起。但是到底在十三世纪什么时候遭受毁坏,仍无法确定而只能假设一个年代与拉吉的资料符合。关于这证据,我们必须再加观察。 (2)夏琐更早的毁坏。第一、在夏琐,雅丁(Yadin)没有发现十三世纪的毁坏(在高地上的第一土层)所烧毁的迹像,而约书亚记第十一章11节肯定说到,这城市是为约书亚所烧毁。然而在下面第三土层,雅丁确实发现焚烧的迹像,说到这层的确被火烧毁,很可能是被埃及新王国(New Kingdom)的法老亚门诺裴斯二世(Amenho- tep II)所烧,或更可能是杜得模西士三世(注七九),因为在这一土层有烧毁的迹像,又因为亚门诺裴斯二世或杜得模西士三世(注八十)的毁城,是比早期年代的约书亚毁城早不到半个世纪,所以我们似乎应该认为约书亚所毁的城市是第三土层(Stratum III)的城,而不是十三世纪第一土层(Stratun I)的那城,夏琐在后来士师时代,底波拉(Deborah)和巴拉(Barak)时似乎仍强大,也符合我们的推论。底波拉和巴拉是与西西拉(Sisera)打战,而西西拉只是「在夏琐作王的迦南王耶宾(Jabin)」(士四2、17)手下的军人,意思就是说夏琐在北方城市仍居领导地位。假若是如此,那么更合理的推测应该是,夏琐远在十三世纪之前便被约书亚毁城,而后处于半死的状态(注八一)。 (3)拉吉和底璧非约书亚所烧毁。关于拉吉和底璧情况与夏琐相反,圣经并未说这些城市是约书亚所毁。正如我们所提到的,这种省略不可认为无意义,因为约书亚确曾毁灭耶利哥(书六21)和艾城(书八28),圣经就提到这事实。更何况约书亚记第十一章13节特别说明「至于建造在山岗上的城除了夏琐以外,以色列都没有焚烧。约书亚只将夏琐焚烧了。」当然这经节所提到的城市主要是在背巴勒斯坦的,但也没有理由说在南部一般情况就会大不相同,而拉吉和底璧确实造在「土丘上」(注八二),关于这两个城市只说约书亚「夺」(lakadh)了它们,「用刀」击杀他们,这意思可能只是说百姓完全被消灭而无任何物质上的损伤。毕竟以色列人可以利用这些城市,所以有理由不必加以损伤。要注意一点,假若约书亚并未烧毁拉吉和底璧,所发现被烧毁的土层应该表示是他人毁坏(注八三),而且事实上并未发现任何属于主前一四○○年代所烧毁的土层,这正是依据早期年代就可得着的结论。 4.外约但的证据:另外一个常被提出来支持晚期年代的理由就是宣称在主前一九○○年至一三○○年之间外约但和南地并没有固定居住的情形(注八四)。大家已经知道葛鲁克提出造成这现象的证据(注八五)。圣经记载以色列人的行程是想经过以东地,但是被其王所拒(数廿14~21);以色列人击败约但河以东的大国西宏(Sihon)和噩王(Og)统治之地(数廿一21~35);以色列人成为摩押王巴勒(Balak)谋害的对象,他召来先知巴兰(Balaam)要「咒咀」以色列人(数廿22~25)。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外约但和南地之间的地区,暗示以色列人在旷野之时,那儿有定居的百姓。葛鲁克和其他学者由此断定以色列一定是在主前一三○○年后即确定已有定居的百姓时才经过这地区到巴勒斯坦去。 然而,葛鲁克断言该地区没有定居的生活,这个证据在今天已受到怀疑,学者们钦佩葛鲁克长期下功夫的努力,但对他的结论却有所保留而并不完全接受,因为这些结论几乎只依据表层的发现。最近其它的发现证实这种保留的态度是有智慧的。例如哈定(Lancaster Harding)指出在亚扪(Ammon)地区,许克所斯时期有一段定居生活,因为在那里发现那时期以后的坟墓,充分备藏有各种葬礼之物(注八六)。他认为这些坟墓「不是游牧民族所造。」他也说到建筑安曼(Amman)机场时发现的小庙,那里有相当多的陶器和其它物件,「包括许多进口的迈锡尼和塞浦路斯陶器以及埃及石制花瓶,那是主前一六○○年到一三九九年时期的典型东西。」最近他注意到在玛达巴(Madaba)发现的大坟墓,其年代是「晚期青铜末期到早期铁器时代。」从这几项以及由于它们而可能找到一些事项,哈定建议要再研究这些从表层发现的碎片,特别是我们现在知道,在这些「中空」世纪中,外约但的陶器和巴勒斯坦本土陶器有几分不同。 5.埃及首都的位置:引用来支持晚期年代的另一个理由是有关埃及首都的位置。在第十八王朝,根据早期年代出埃及时的统治时期,都城在底比斯,在三角洲(Delta)之南约四百哩处。但是若是晚期年代,在第十九王朝统治期间,北方的都城再度建立在许克所斯的古都——亚华里斯。因为圣经的记载暗示当时的法老住在靠近歌珊北部地区,那时摩西能够在瘟疫流行时与之经常保持联系,所以他们认为当时的首都只能在北方,那么大约的年代一定在十九王朝的时候了。 虽然十八王朝将首都设在南部,然而有很好的证据可知道有些统治者,特别是两位与早期年代的立场最相关的法老杜德模西士三世和他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他们确实常在北方指挥活动;甚至实际上在那里住了段时间。首先谈父亲,我们晓得他除了在底比斯,派设大臣外,也在纥流坡利(Heliopolis)指派大臣,专管北方地区。这就表明他在那儿有特别重大的事业,所以需要这种监管。进而言之,杜得模西士三世也自称为「纥流坡利之王」,在他竖立于纥流坡利城的两块红花岗石之尖形碑上,有这些字(注八七),表明他对这个北方敬拜锐神中心有特别的情感。而且,发现的蜣螂雕刻上,也提到他的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是在古代北方都城孟斐斯出生的。这也是特别有意义的,因为至少他的母亲一定在那儿住过几个月,很可能他父亲也随住那里,因为他对这位继承王位的王子之出生一定会很关心的。实际上,他允许他的儿子在这古代的京城出生,具有重要的含意。最后,我们都知道,杜得模西士三世与赫人和远在北方的美坦尼王国常有战争 (注八八),这件事实显示他一定在埃及北方,拥有强大补给基地。这些军事上的突击,几乎不可能是从远在南方的底比斯开始的。事实上,它们可能是形成其他值得注意之事的主因。杜得模西士三世,为了指挥这些对亚细亚的野心行动,必须保留强大的力量在北方。 至于他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在巴斯达(Tell Basta)也就是布巴实提(Bubastis)(Pi-beseth,结卅17)的古城,早在主后一八八七一八九年,瑞士考古学家拿威尔(Naville)发掘不少有关他的东西。在两面雕刻画版的红色花岗石片上,刻着这位王正在敬拜「那位居住在秘伦弗(Perunefer)」(注八九)的亚孟锐神(Amon-Ra)。亚门诺裴斯二世年青时,曾被派为秘伦弗的司令官,那地是靠近孟裴斯的造船所。而且也有证据,显明他在那儿住过许多时候。海斯(W。Hayes)说他在秘伦弗附近「似乎拥有大笔产业」,而且不仅是他,「他的继承者,似乎也好几次住过那里很长段时间」(注九十)。而且,他的孙子亚门诺裴斯三世在同一地点所建立的庙,被人发现后,有更进一步的证实。依据早期年代,亚门诺斯三世是出埃及时候的法老,以上所有这些都表示,他可能在北方住过,那时摩西由于瘟疫流行,需要与他有接触。 6.亚马拿泥版:现在我们要研究亚马拿泥版(注九一),以及它们提到哈皮鲁人(Habiru)侵犯迦南地之事。无可否认,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曾有一度,一般认为这些泥版,可以证明出埃及的早期年代,但最近几年,许多学者有不同的意见。 (1)证据:这些泥版是主前一四○○年和主前一三六七年左右之间,大部份由迦南的城邦诸王,写给埃及亚门诺裴斯三世和亚肯亚顿朝庭的书信。这些书信,反映出迦南诸王之间,彼此阴谋、反阴谋及互相控告的混乱局面。特别重要的,是它们常提到称为哈皮鲁人(注九二)所造成的干扰,因为「哈皮鲁」这名字有可能等于「希伯来」 (Hebrew;ibri)(注九三)也因为这些人带来困扰的时间,差不多是早期年代者推算以色列人征服的时间,我们很容易认为这些哈皮鲁人,就是约书亚所带领的侵略军队。 然而,在最近几年,这种看法的吸引力大大削弱了,因为发现其他许多文件,也提到哈皮鲁人。甚至远在波格斯凯(Boghazkoi)、马里、努斯和巴比伦也找到,它们的年代可远溯至吾珥的第三王朝(The Third Dynasty)。而且学者也更清楚知道,这些书信谈到哈皮鲁人,不仅在迦南南方诸城骚扰,也在北方(约书亚并没有在那里争战)。此外,「哈皮鲁」这个字,具有社会性和描述性的含意,而不是种族上的含意:意思就是一个没有籍贯的人,不受欢迎的流浪者,甚至是土匪或突击者。结果,许多支持晚期年代者,现在都认为,在泥版上的哈皮鲁人与约书亚的希伯来人无关,因此这些书信就与出埃及的年代无任何关系。 (2)第一种解释:希伯来人,就是哈皮鲁人。然而有些支持早期年代者,认为泥版仍然是证据。这些学者中,有许多仍持以前一般的看法,直接认为哈皮鲁人就是希伯来人(注九四)。意思是说,他们认为侵入迦南南部的哈皮鲁人,就是希伯来人。在别的年代,其他地方的哈皮鲁人,显然不是希伯来人,但是他们认为这些侵入迦南南部的,很可能就是。这地方被骚扰的诸王,可能会把约书亚的武力,看为哈皮鲁人的型态,因为他们还没有国家,图谋掠夺迦南的土地。这种看法就认为迦南人,至少在起初使用这个名字,是带着藐视和毁谤的意味(注九五)。有一件事实支持这观点,就是迦南南部的亚马拿书信,只有从后来被以色列人掳掠的城市所发出的,其中有米吉多、基色(Gezer)、亚实基伦和亚柯,而没有从较早被掠夺的城市发出的,例如耶利哥、伯特利、基遍(Gibeon)和希伯仑。因为这些书信的年代,都是在约书亚最初的征服之后,因此,倘若这种看法是正确的,情形就应该是如此(注九六)。 (3)第二种解释:希伯来人在哈皮鲁人之前。关于哈皮鲁人和希伯来人的关系,有第二种看法,是克莱(Meredith Kline)所采取的(注九七)。这种看法并不认为两者相同,而认为约书亚的征服,正好在哈皮鲁人的事件之前(注九八)而不是晚期年代的看法,那要晚几十年。 克莱不赞成两者相同的说法,首先指出「希伯来」这个字,在旧约的用法不带社会含意(「哈皮鲁」却是如此),而有种族上的含意滥觞于亚伯拉罕的祖先希伯(Eber);第二、语源学上来说两者也难相等(这点也是许多支持晚期年代者所主张,虽然并非全部的人如此);第三、若要将亚马拿书信中哈皮鲁人的活动与约书亚时希伯来人征战完全取得协调,仍然有些困难。 克莱为了更进一步指明,征服是在哈皮鲁人活动之前,他重新推展一段有吸引力的历史过程。他说约书亚的主要战役,在哈皮鲁人袭击迦南南部时,早已结束,并且他说到,这些南方的袭击者,是在迦南北部,已经建立的哈皮鲁较大集团所派出的,他们来到约书亚的人刚到过的南方,他们起初并不很注意约书亚的人,因为是新起的而且仍未定居。他又说,后来他们自己强大以后,才注意到以色列人而要强近他们臣服,这件事,克莱认为就是以色列人在米所波大米王古刑利萨田手下受压近(士三8~10)。有了最后一点的看法才能说得通,因为否则就很难协调以色列人第一次受压迫和所提到的哈皮鲁人,因为两者推为同年代(注九九)。 我们不需要决定这二种看法那种最好。也许目前比较推崇第二种看法,有意义的是,两者都对早期年代的立场,有满意的解释。要更进一步注意到的是,两者都认为亚马拿书信,与以色列在迦南地的早期岁月是同时的,而且在书信中找到了解以色列所遭各事的最佳注解。 7.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的战役。最后要注意的是,有关埃及法老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横扫巴勒斯坦的战役。晚期年代的支持者认为,若按照早期年代在这些战役的时候,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士师记应该提到每一次战役,因为这卷书多半提到军事行动,惟因书上并未提到,所以以色列那时一定仍未到那里。 (1)证据:薛提一世第一年时(主前一三一六年)他已经北伐过,而在巴勒斯坦北部及更北处,遭遇敌军武力。在后来的战役中,他直逼俄隆提斯河(Orontes River)的加低斯(Kadesh)他在那里与赫人模瓦得利王(Muwattalis)立约(注一○○)。兰塞二世接续其他战役,显然是在他第五年和廿一年时,最后一段与赫王赫杜西里期三世(Hattusilis III,主前一二八三年),订立有名的条约(注一○一)。每一次战役,埃及军队都要远行军横过巴勒斯坦,因此假如以色列人真的在那里,埃及人一定会与他们接触。除此以外,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也似乎与巴勒斯坦本地,有过实际战争。至少两人都在伯善留下石碑(注一○二),薛提一世谈到他在那城市附近与阿比鲁人(Apiru)的战斗,当然是再一次使用「哈皮鲁或阿比鲁」(Habiru-apiru)谈到希伯来人。这些在巴勒斯坦的行动,确实引起问题,假如以色列人那时已在那儿,为什么士师记却未记载。 (2)解释:回答这问题,我们可注意两件事。第一、后来有马尼他(1238~1228)和兰塞三世(c.1193~1164)的军队,侵犯巴勒斯坦(注一○三),士师也未提到,而且这些战役若依据晚期年代,也是在以色列进入迦南之后。正如我们已注意到的(注一○四),马尼他宣称曾经在巴勒斯坦,造成极大的毁坏,说到「以色列荒废没有后裔;何鲁(Hurru)成为埃及的寡妇。」(注一○五),第廿一王朝的兰塞三世自夸将「特克(Tjeker)和非利士人」夷为灰烬(注一○六)。他甚至命令人将他在巴勒斯坦指挥的战役,画在著名的麦地能哈布庙(Medinet Habu)之墙上。他似乎甚至像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一样,对于伯善地区有极大的兴趣,因为他重建该城,包括一座很好的庙宇,使这城市成为好像埃及的前哨要塞一样(注一○七)。很显然这两位法老,不像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一样,他们曾集中攻击力在巴勒斯坦本地区,而下只经过而已。但士师记亦未记载他们的活动。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假如以色列人确实已在这地,而士师记并未提到他们的战役,那么,那些更早的战役,即使未记载,亦不能就此证实那时以色列人已不在这地了。 另一项考虑,是有关于士师记略而下提或迟或早之战役的理由,这本书并不是为记载这段时期所包括的历史,而是叙述以色列国背道的行为,及其当受的惩罚。因此,与别国的会战,若是作为惩罚或警诫的手段,就有记载,否则省略。事情的经过往往是如此,以色列被外来的势力打败,然后,受欺压一段时期,最后拯救者士师起来解救他们。这些外来的力量,来自四方(注一○八),但不包括埃及,因与埃及的会战,并未使以色列人受奴役或惩罚。 注释: 注 一:参考第二章,一七~一八页。 注 二:七十士译本(梵谛冈抄本,Codex Vaticanus)的译文是「以色列的后裔寄居,他们寄居在埃及地和迦南地,是四百卅年。」撒玛利亚五经虽然并未用完全一样的字,但意思相同。 注 三:当以撒出生时(创十二4;廿一5),亚伯拉罕在迦南已有廿五年之久。雅各出生时,以撒已六十岁(创廿五26)。而雅各下埃及时,是一三○岁(创四七9)。 注 四:Finegan,LAP,七二页,也一样注意到这件事。 注 五:有些学者把这里所提到的,和山埃及记六章16至20的四代族谱连在一起,而以此证明寄居年代少于二百一十五年,参见本章,八三~八四页的讨论。 注 六:参考第七章,一五八~一五九页的讨论。 注 七:有关这数目的讨论,参考KDC,Pentateuch,II,二八~二九页。 注 八:雅各的家庭很富有,他当然一定有奴仆,很可能(特别因为埃及人厌恶牧羊人)雅各仆人的后裔和雅各的后裔之间有通婚。有些学者认为他有「几千」仆人,但这似乎不太可能。甚至文中所说的两千也可能太多。 注 九:若以此来比较,假如以色列人,在以后继续每隔四百卅年,就增加一千倍。到大卫时代,将增到廿亿,到被掳时将增到二兆,到基督的时代,超过二千万亿。 注 十:亚历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有相似的意思:《他们和他们的祖先寄居在埃及和迦南。」 注十一:卅三年的证据:当约瑟的家人来埃及与他同住时,他卅九岁(创四一46、46、54;四五11)。当雅各离开哈兰时,他是六岁。(他在父亲服事拉班十四年后出生,创卅23~26,廿年后举家来迦南。) 注十二:事实上,这可以支持少于二百一十二年的说法。那时候平均每一代多久,是很难决定的,但是一定比五十年少很多。 注十二:例如以斯拉(七1~5列出他的族谱,上溯至亚伦是十六代,而其间约一千年,至少应该有卅二代。又如马太福音第一章第8节列出「乌西亚(Ozias)是「约兰」(Joram)的儿子,但从列王记下和历代志下我们知道这两者之间,尚有亚哈谢(Ahaziah)、约阿施(Joash)、和亚玛谢(Amaziah)。 注十四:另外的证据,在民数记第三章27至28节,这里可看出埃及记第六章20节摩西的父亲暗兰,不可能是出埃及记第六章18节所说歌辖的儿子暗兰,我们常可能如此认为。这段经文指出哥辖的后育,分成四个团体(暗兰族、以斯哈族(Izeharites)、希伯伦族(Hebronites)、和乌薛族(Uzzielites),)在摩西时,人数不少于八、六○○的男丁。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暗兰的后裔,约二、一五 ○人,意思是说摩西就会有这么多直系的兄弟和侄儿等,这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要在四百卅年以上,才能增到这么多人口。 注十二:特土良写到:「因此,神给摩西律法,是在上述族长之后,即在四百年的时室之后。他们离开埃及之后,在那著名的时刻颁恰的,事实上颁布律法,是在亚伯拉罕的『四百卅年』之后。」;“An answer to the Jews,”Ante-Nicene Fathers,III,一五三页。 注十六:希波律陀说:「意思是说他们可能成为万国的奴隶,不像四百卅年在埃及,亦不像七十年在巴比伦……,」“Expository Treatise Against the Jews,”Atne-Micene Fathers,IV,二二○页。 注十七:约瑟夫说:「我们的始祖亚伯拉罕进入迦南后四百卅年……他们离开埃及,但却是在雅各进入埃及后仅二百一十五年。」Antiquities,II,xv,2。 注十八:他又说:「他们在这种苦难之下,渡过四百年;因为他们争执谁应得控制权,埃及人盼望藉这些劳力,来消灭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盼望在他们之下坚持到底。」Antiquities,II,iX,1。 注十九:很布意义的是,前一节,加拉太书第三章16节,保罗说这应许不仅是给亚伯拉罕,也是给他的「后裔」。参考诗篇第一 ○五篇9、10节。M. Kline,”Law Covenant,”WTI,27(1964),七页,注一一也有相似的看法, 注二十:这里所包含的资料,多半依据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福音神学协会(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年会中,所宣读的一篇研究报告。 注二一:参考第二章,一六~一八页。 注二二:主张这样,是由于四十这数字在旧约用了许多次。例如,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摩西逃到米甸时四十岁,留在那里四十年,扫罗统治四十年,大卫和所罗门也各统治四十年。但许多其他的数字和这些一起出现,而且也跟这些数目一样,我们必须当作是正确的数目。 注二三:参考Finegan,LAP,一二一页;Wrigrt,BAR,八四~八五页。 注二四:确实的数目扣减,要按各人所支持的出埃及年代而定。大部分晚期年代的学者支持那是兰塞二世(1304~1238)统治的早期时代,但是,又例如H. H. Rowley主张是主前一二二五年左右。参考第二章,三一页,注二二。 注二五:他的话是说:「以色列人住希实本(Heshbon)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Aroer)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经有三百年了。」 注二六:参考士师记第十二章8至15节,列出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此后是参孙廿年(士十六31),但他与撒母耳同年代。 注二七:扫罗和大卫的统治,再加上所罗门的四年,共八十四年。撒母耳的时代(和参孙同时代),可能大约有廿五年(参考第九章,二五七页,注九三)。其他三个士师的统治年代都有重叠,但他们的年日,还要加上耶弗他说了这话之后的六年,等于再加廿年以上(参考第九章,二五页,注六三;二五五页,注七二),所以总计起过一二九年(译者注:即八十四加廿五再加二十年)。参考第九章,二三九页提出精确的年代是主前一○九六年。 注二八:从主前一四四六年到主前一○五○年,是三九六年,减去六一年,馀下三三五年。详情,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四三页。 注二九:全部加起来,所有士师统治及没有士师统治的士师时期,一共是四一○年。若依据早期年代,这也比三三五年超过七五年。参考第九章,二二四~二二六页,讨论到士师记这卷书本身,有重叠之处。 注三十:有时有人主张兰塞二世的前任王薛提一世(1316~1304),是下令的王,但照所指出的时间来说,这仍不够长。 注三一:兰塞二世的年代,测定是十八和十九王朝时。有记载提到在他第五二年有新月,因此从天文学的推算,他登基的年代,不是主前一三○四年,就是在一二九○年。M B Rowton写“Comparative Chronology at the Time of Dynasty XIX,”JNES,19(一月1960),一五~二二页。在此文中他改变以前的意见,而赞成较早的年代。但是E.Hornung,Untersuchungen zur Chronologie and Geshichtedel Neuen Reiches,1964,仍支持较晚年代。在这里,采用较早的年代。 注三二:大多数主张晚期年代者,不会把出埃及定于主前一二七五年以后。兰塞二世的继承者马尼他(1238~1228)曾在迦南地击败以色列人。(参考Kitchen,AOOT, 1966 ,五九~六○页,详细讨论到证据方面)。意思就是说出埃及至少在这时候之前四十年,因为旷野漂流是四十年。 注三三:Kitchen,AOOT ,五七页,注三,维护晚期年代的说法,他认为出埃及记第一章7至14节,只提供埃及全面压迫以色列人的总论而已,因此后来所列的一些事,不需要认为照时间的前后顺序发生。他认为提到比东和兰塞这件事,表示是最迟发生,所以记忆犹新。但按这种说法,我们马上想到两个问题。假如出埃及记第一章7至14节是一般概论,为什么比东和兰塞这件事特别列在这里,而其他的列在后面?另一个问题是,假如比东和兰塞这件事,在整个故事中,是最后发生的,为什么要在这个总论里这么早就列出来,而下像一般人所想像的,列在后面呢? 注三四:参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页。 注三五:这个最不平凡的人物,可能就是法老的女儿,在尼罗河找到摩西而收养他的那一个;参考第六章,一二○~一二三页,看有关于她的讨论,及她与年轻的杜得摸西士三世两人共同统治的情形。 注三六:假如真的像一般人所说的,兰塞二世是下令建造比东和兰塞城的法老,那么在这个命令和实际上出埃及之间,需要有好几年的时间。 注三七:底比斯地方马尼他埋葬的庙中找到的。石碑上有廿八行写得很紧密的文字。参考本章,一○五页,注三二。 注三八: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旷野。虽然减去四十年, Rowley仍认为出埃及是在马尼他统治之下;From Josdph to JOshua(London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0),一三三页以下。大部份学者都适当地拒绝这种看法。 注三九:在一八八三年,瑞士考古学者Naville提出看法,认为Tell el-Mashkuta(也在wadi Tumelat内,位于Tell er-Retabeh之东六哩),就是比东。Naville发现在那儿的碑文中说到Pi-Tum,这个字意思就是「东神(the god Tum)之殿」,但目前一般都改变而接受Tell er-Retabeh的看法。 注四○: Wright, BAR,五八页。 注四一:参考第二章,三三页,注四十。 注四二:M.Unger解释这名字,是后来作者把「一个古老地名现代化了」,(AOT,一四九页)。作者盼望使原名更容易被后者的读者所接受。但是,这种解释虽有可能,这种理论比较合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的改变,却比较不合乎创世记第四七章11节类似的地名之用法,因为在创世记这里用的片语「兰塞……的地」,是指较出名的歌珊地。 注四三:J.Rea如此主张。“The Time of the Oppression and the Exodus,”BETS,3(Summer,1960,六三页,和G.Archer,SOTI,二○七~二○八页。 注四四:参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页。注意创世记第四七章11节的证据,显明兰塞这个名词,甚至在许克所斯时代之前,就用来指歌珊地区了。 注四五:Albright,FSAC,二二三页,写到:「事实上兰塞(Ramesside)的家族,其祖先可以追溯到一个许克所斯王,他的年代定于泰尼斯的「四百年碑」所记的年代之前四百年。兰塞二世的曾祖父显然来自一个古老的泰尼特(Tanite)家族,这很可能源自许克所斯人,因为他的名字是塞都斯Sethos(Suta)……兰塞二世在泰尼斯建造他的首都及宫殿……他也在那里为古代的泰尼特建了一座伟大的庙宇,后来BX为许克所斯塞特神的神庙。 注四六:事实上,在亚门诺裴斯三世(Amenhotep III) (14th C.)时,就已在底比斯的坟墓图画上,找到埃及男姓的名字「兰塞」(“Rameses”);The World of the Bible(Yonkers,N. Y. :Educational Heritage Inc.,1964),III,一一八~一一九页。 注四七:John Garstang and J.B.E.Garstang, The Story of Jericho(2d ed.;Marshall,Morgan&Scott, Ltd.,1948),请特别注意一二○~一二九页及一七七~一八○页。 注四八:例如Albright就接受;参考他的著作The Archaeology of Palestine and the Bible(New York:Fleming H.Revell Co.,1933),二三四页;以及F. Kenyon,他是凯莎琳肯扬的父亲。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New York:Harper&Bros., 1949),一八九页。 注四九:贾士丹晓得有人怀疑,而在第二版的The story of Jericho;序文中说:「我们知道已出版的著作中有不少的意见,与我们的解释冲突。」但他继续说到,他找不到证据改变他以前的看法。 注五○:关于这些城市的讨论,参考本章,九四~九六页。 注五一:承认大部分都在澄清这个可能的冲突;参考A. Tushingham, BA,16(九月1953),四九~六○页。 注五二:肯扬Kenyon,Digging Up JEricho (New York: frederick A,Praeger,1957),五一~一○二页。她的报告出现在 PEQ,1952,六二~八二页;1954,八一~九五页;1954,四五~六三页;1955,一○八~一一七页;1956,六七~八二页。 注五三:贾士丹认为他所找到的双重墙,那是约书亚毁灭这城市时,倒塌的城墙。当他考虑到耶利哥城倒塌的年代时,很少提到这墙的证据,肯扬女士重覆加强他这个明显的错误。 注五四:贾士丹,见前一一二~一一四页;肯扬,见前,四五~四六页。 注五五:肯扬,同上,四四~四七页;二六一~二六二页。这种侵蚀是由于这土墩,自约书亚的毁灭至亚哈王时代,一直无人居住。(王上十六34;参考书六26。) 注五六:肯扬,同上,二二九页。 注五七:肯扬在附近屋子的一个房间,又找到另一片;参考同上,二六一页。 注五八:肯扬,同上,二六二页。 注五九:例如,Finegan,LAP,一五九页。K.Kitchen同意Albright,BP,一○○页,注五九的看法,认为:「有正面的证据,证明主前十二世纪有人居住,从坟墓、及出土的迈锡尼人之陶器和这些仿制品,可以看出来。」AOOT,六十三页,注二二。 注六○:肯扬,见前,二六二页。 注六一:“Jericho,”AOTS,二七三页。 注六二:值得注意的是Albright和Wright都同意这个年代;参考Wright, BAR,七九页。 注六三:根据贾士丹的看法,不仅推定八片的年代是晚期青铜第二时期以及早期铁器第一时期,他认为右三二*片属于这个时代(还有四一九片是中期青铜第三时期,一○一二片是中期青铜第二时期;贾士丹,见前,一二八页和一二九页,注三。 注六四:肯扬,见前,二六○页;参考她的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New York:Frederick A.Praeger,1960),一九八页。 注六五:贾士丹,见前,序文第十四页,写于一九四七年,是在完成米吉多的工作之后八年。 注六六:肯扬,Digging Up Jericho(New York:Frederick A. Praeger, 1957)。二六○页。 注六七:贾士丹的报告,没提到十四、十三世纪的少量陶器。而肯扬女士说在她所挖掘的坟墓中,找不到任何东西,是中期青铜时期末了以后的。见前,二六○页,在土墩上只找到的一片陶器,同上,二六一页。 注六八:参考G Loud,Megiddo II :Seasons OF 1935-1939,插图卷(Vol. Plate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8),第四五、五四、五八、六一、六五、六九、七二、一三○、一三三~一三四、一三七~一四一插图。贾士丹收集了一个图片,其上有他所发现四种主要型态的陶器,见前,一二一页。 注六九:肯扬自己说:「在中期青铜时代,塞浦路斯的进口陶器很少……。但在米吉多第四层的这段转变时期,进口就越来越多了。直到在晚期青铜时代期间,和塞浦路斯有关的陶瓷器,几乎与当地传统的一样多。」 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 二○○页 注七○:肯扬女士所下的结论,似乎主要依据一种特别形式的陶器,这种陶器在耶利哥没有,这是一种双彩陶,以红色和黑色的几何线条,围绕着鱼、鸟、兽的图案(参考Epstein,Palestinian Bichrome Ware,Leiden,Brill,1966)。这种陶器动人而别致,部份是出于某位巡回的天才艺术家的手笔。(参考肯扬见前,二○○页;Thomas,AOTS,三一七页;但Epstein认为这是由何利移民介绍到巴勒斯坦的。)在巴勒斯坦南北部都发现此陶器,一般也以此画分中期青铜和晚期青铜时期的转变。但这种陶器的用途极有限,所以若说耶利哥没有此陶器就下结论说,那时的耶利哥无人居住,这种说法值得怀疑。一般都同意,流行的期间,不起过一世纪(主前一五七五~一四七五年左右。)它所涵盖的范围,并不是整个巴勒斯坦。在北方,从米吉多向东到以斯德伦谷,再到他纳(Ta‘anach),并向北到夏琐;至于南方,则从Tellel-‘Ajjul到许多地方,但最远只到东方的犹大山脚下。在巴勒斯坦中央山区,和约但河谷,都还没有发现(参考Epstein的图,同上,在一八八页对页。)我们还要提到,许多未找到有这种陶器的地方,都曾经过相当的努力,假如有的话,应该可以找到了。甚至于位于以斯德伦和约旦河谷交叉点的伯善,是很容易受影响的地点,也未找到彩陶,虽然这里在耶利哥之北五○哩处。而且一般都确信,在这个时期伯善一直有人居住(Epstein,同上,一一八页)。 注七一:通常也包括伯特利和伊矶伦在内(参考Wright,BAR,八○~八五页。)但关于伯特利的证据,还要依据另一种说法,就是约书亚在约书亚记第八章所攻下的城市是这里,而不是艾城,这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答覆艾城的问题),在约书亚记第七章2节特别提到,以色列所攻打的艾城,位于「伯特利东边」,因此在伯特利,被烧过的那一层,年代是十三世纪,我们可以说它只代表,「约瑟家」(士一22~25)所掳掠的。另外伯特利的陶器,比拉吉和底壁披毁时的陶器要精美,就表示伯特利被毁的年代是不同的。而且,现在对于伯特利,就是Tell Beitin这种说法,也有怀疑。伊矶伦比较不足为证。因为仍不确定它是否就是Tell el-Hesy。而且虽然在上个世纪,Petrie和Bliss已来此地做挖掘工作,但这地披毁的年代还无法确定。 注七二:在一九三二至一九三八年,J.L.Starkey带领Wellcome-Marston Archaeological Expedition来此地挖掘。以前认为拉吉就是 Tell el-Hesy H.Torczyner,Lachish I;The LachishLetters,1935;O.Tufnell,et al., Lachish II:The Fosse Temple,1940;Lachish III:The Iron Age,1953;Lachish IV:The Bronze Age,1957。 注七三:参考J.Finegan,LAP,一六一~六三页。在那里发现兰塞三世(1195~1164)的蜣螂雕像,虽然可推定其年代,甚至在十二世纪,这与晚期年代的看法仍不太符合;参考O.Tufnell,Lachish IV,九七页和她的文章,“Lachish,”AOTS,三○二页。 注七四:匹兹堡策尼亚神学院(Pittsburgh-Xenia Theological Seminary)和美国东方研究院(the Ames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在一九二六年,以及以后几年合作挖掘的,他们的领导者是M. G.Kyle和W. F. Albright。地点位于希伯仑之西南方十二哩。参考Kyle,Excavating Kiriath-Sepher’s Ten Cities,1934 Albrigh,AASOR,12(1930~1931);17(1936~1937);21~22(1941~1943);and Albright,“Debir,”in Thomas,AOTS,二 ○七~二一九关于晕近的论述。 注七五:晚期青铜时代结束于主前一二○○年左右。但是,这个城市可能废弃了几年,所以无法准确地定其年代。 注七六:Thomas(AOTS,二一五页)相佰在贝得美辛,无人居住的期间,从主前一五六四年左右开始,一直到一四○○年以后。但是,其后的C1层,可能在主前一四七五年左右就开始无人居住了。(参考Epstein,见前,一八五页)。甚至于若非如此,很可能具得美辛不是古代的底壁(参考Simons,GTT,二八二页)。 注七七:一九五五年,由雅丁(Yigael Yadin)指挥,开始挖掘。他的总论可见于BA,19~22(1956~1959)。在这个重要工作中,参与的有二百位工人,和四十五位技术员。 注七八:其范围有二百英亩,相较之下,拉吉只有一八英亩,米吉多一四英亩,耶利哥八英亩。 注七九:雅丁BA(1957),四四页。 注八十:从引用雅丁的话语中,可以看出来,学者对于不同的埃及法老之名字,有不同的拼法。 注八一:K Kitchen,AOOT,六七~六八页,反对这个结论,他说圣经中特别记载底波拉和巴拉的战扬,不在夏琐。但是,这是因为这扬战争发生在别处,是在更南方,而靠近米吉多。 注八二:希伯来文就是用”tell”这字,现在已经成为专门术语,用来指这种土丘O.Tufnell同意在拉吉被烧过的土层,不是以色列人所造成的。参考她的“Lachish,”AOTS,三○二页。 注八三:我们不难找到其他可能的破坏者。我们知道有城市之间常有战争。或者埃及马尼他,在主前一二三四年左右,在这里发动的战争,也可能烧掉这两个地方。或者,更有可能的,也许海上民族移入也会造成破坏。这些人曾横扫地中海东岸,破坏乌加列到亚实基伦之间的城市(参考第三章,五八页,注四五)。他们一直前进到埃及,在那里被击退,一次是在马尼他第五年(主前一二三四年),另一次是在兰塞三世的第二年到十一年之间。(主前一一九○~一一八四年左右。)假如这些移入的海上民族会破坏其他海岸城市,难道不会破坏拉吉和底壁,十三世纪的夏琐吗?M.Noth,NHI,八二页,同意这种看法:「这些破坏,更可能是在……主前一二○○年左右,由好战的海上民族所造成的,其地区在巴勒斯坦的城邦地带」。 注八四:葛鲁克说在「铁器时代第一期(Iron Age I)期初」,外约但才又始有人居住。BA,18(二月,1955),九页。一般认为铁器时代第一期,是在主前一二○○年左右开始的。但是葛鲁克和其他学者,提到外约但时,常用主前一三○○年左右的年代,也许因为甚至依据晚期年代,以色列的漂流,也不能定于主前一二五○年左右以后。但是,这个考古学上的证据,是否有点勉强? 注八五:葛鲁克,同上,八~九页;BA,10(1947),七七~八四页;另外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 (New Haven:Amer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一二五~一四七页。 注八六:The Antiquities of Jordan(New York:Thomas Y. Crowell Co.,1959),一七页。葛鲁克最近为自己立场辩护,他说,这些坟墓可能仍是「游牧和半游牧民族」造的;“Transjordan,”AOTS,四四四页。 注八七:参考海斯(W.C.Hayes),SE,II,一一八页,和John Rea,“The Time of the Oppression and the Exodus,”BETS,3(Summer,1960),六五页。其中右一个方尖形碑,现在立于纽约市的中央公园,另一个立于伦敦的泰晤士河堤岸。 注八八:杜得摸西士三世被认为是埃及法老中,最伟大的一位。在十八个夏天当中,有十六次的战役,他甚至于将埃及的边界,扩展越过幼发拉底河,因此造成了埃及帝国。 注八九:John Rea,见前,六五页,他是参考拿威尔Bubastis:(Lon-don:Kegan Paul,Trench,Trubner&Co.,1891),三○页。 注九十:见前一四一页。 注九一:一八八七年,在亚肯亚顿的首都亚马拿,一位埃及农妇,发现了第一片。现在收集的总数,有三七八片,其中有三百片左右,是巴勒斯坦、腓尼基和叙利亚南部的迦南地书记所写成的。它们都是用传统的亚喀得本地话所写,充满迦南色彩。参考S. A. B. Mercer的两卷书,The Tell el-Amalna Tablets(Toronto,1939),有全部的论述。ANET,四八三~四九○页,由Albright和Mendenhall所翻译的廿八封代表性的书信。或F. F. Bruce,“Tell el-Amarna,”AOTS有最近简短讨论。 注九二:也称为阿比鲁(Apiru),特别是在迦南地,有时也以SA. GAZ为特别代号,都交替着使用。 注九三:有关相同的名字及其他事情,和列出重要工作的论述,参考M.Greenberg,The Hab/piru(New Haven: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1955)。也参考H H Rowle,Fron J oseph to J oshua(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0),四六~五六页,有好的讨论和许多注解。 注九四:参考M.Unger,AOT,一二四~一二五页,一四五~一四六页;另外有;G.Archer,SOTI,一六四、二一四、二五三~二五九页,一般认为这种观点,使J.W.Jack在The Date of the Exodus (Edinburgh,1925),一二八页的看法,仍然是正确的:「这些侵入巴勒斯坦南部的人是谁?……除了出埃及的希伯来人之外还有谁呢?而且,当地的说法,不也提到他们进入这地吗?」 注九五:但这个名词并不经常用来毁谤的。例如在亚拉拉克(Alalakh),哈皮鲁人在这个城市政府任官职,而且在骑兵中,有不少是Maryannu(最高战士阶级)。亚伯拉罕已被称为希伯来人(创十四13),当然这不带毁谤的意味。这个称呼一直用到征服之后(撒上四6、9;十三3、7;廿九3等等,虽然不是常常使用),而且也不是带着轻蔑的意思。但是,当迦南人被赶出他们的土地时,他们可能是有此用意的。 注九六:有人反对这观点,但是我们可提供满意的答覆。有人主张(Wright,BAR,七五~七六页)这些书信所代表的哈皮鲁是迦南地中的居民,甚至常侍候迦南地的王子,而希伯来人是入侵者;这问题的答案是这样,我们应知道,亚马拿书信写戌的时候,希伯来人已经在这地,因为约书亚完成了他最初的战役,各支派也积极地住进他们所分配之地。另外,也有人指出(Finegan,LAP一一八页),从耶路撒冷统治者亚伯底希巴(Abdi一Hiba)所发出的书信来看,耶路撒冷正处于快要落入哈皮鲁手中之危险,但是这个城市,似乎不是约书亚的真正目标;然而,自从约书亚的战役结束之后,亚伯底希巴所耽心的,可能就是由于在耶路撒冷周围整个国家,都被占据,那时只有他的城市独存。第三、一般人认为在这些书信里的人名与约书亚记的不合,例如耶路撒冷的王在书信中称为亚伯底希巴,而在约书亚记第十章3节,称为亚多尼洗德(Adoni~zedec);但是我们要晓得约书亚记的命名,比书信的命名还早,而且从通信也可看出,在这乱世之时,地方统治者迅速更替。然而,我们还可以再加一点,仍然有相关的名字,例如约书亚记第十章3节,说拉吉王是雅非亚(Japhia);另外从米吉多头出的一封信,也提到Benenima和Yashuya,这有可能是便雅悯和约书亚。 注九七:Kline,“The Ha-Bi-Ru-Kin or Foe of Israel?-II,”WTJ,20(十一月1957),五四~六一页。 注九八:假如征服是从主前一四○六年关始(一四四六年之后四○年),那么可能在主前一四○○年左右,就是第一封亚马拿书信的年代,初期军事行动结束。从书信看出,主要的哈皮鲁之威胁,是在大约廿年后才产生的。 注九九:第一次压迫长达八年之久,其年代最好是定为一三七五~六七左右(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页),刚好是在亚肯亚顿(1384~1367)的年间,那时哈皮鲁似乎是最活跃的时候。 注一○○:参考W,C Hayes,SE,II,三二七页。这个条约,继续使巴勒斯坦被埃及所控制。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的主要用意,都在于恢复帝国时代的北方疆界,但他们并没有成功。 注一○一:这些条约的抄本,有用楔形文字,也有用象形文字写的,分别在波格斯凯和卡纳克(Karnak)两地所写。这个条约之后,双方关系友善,兰塞二世甚至于和赫杜西里士的长女结婚,那是在兰塞统治的第四五年。参考海斯,SE,II,三四四~三四五页;以及ANET,二○一~二○三页,有条约抄本。 注一○二:参考ANET,二五五页,有碑文的内容。参考G.M.Fitzge-rald,“Beth-Shean,”AOTS,一八五~一九六页,关于最近在伯善发现之简述。 注一○三:年代不确定,Albright,FSAC,二八九页,他选择一一七五年为兰塞三世的第一年。 注一○四:参考本章,一○五页,注三二,以及八八~八九页。 注一○五:参考ANET,三七六~三七八页,有其原文,「何鲁」就是叙利亚,这里当然包括巴勒斯坦。 注一○六:参考ANET,二六二页,有其原文。特克(tkr)是一种海上民族的名字,他们有一部份人,和非利士人(Prst)一起,占据巴勒斯坦而居住。埃及人温拿孟(Wenamon,主前一一○○年),谈到特克居住在迦密山正南的海密城市多珥(Dor)。参考ANET,二六页,注五。 注一○七:参考Wright,BAR,九五页和ANET,二六二页,注二一。 注一○八:米所波大米人(士三8),摩押人(士三12),迦南人(士四2),米甸人(士六1),亚扪人(士十7),非利士人(士十7)。 第六章 在埃及的生活 出一~十四;诗一○五17~39; 徒七15~36;来十一22~29 第一节 埃及的四个统治时期 主前二千年至一千年的埃及历史,可分为四个统治时期。第一时期是强大的第十二王朝,约从主前一九九一年到主前一七八六年(注一)。这段时期,是在分封诸王之后,再度由法老完全掌权管理的时期,国家稳定。上下埃及合拼。京城是以斯淘(Ith-taui),位于古王国(Old kingdom)京城孟裴斯之南。国家富裕,大都分人民生活享受好。在邻国发现了埃及陶器,证明彼此有贸易关系。这是埃及最强盛时期之一,影响力远及国外。(注三) 第二是许克所斯(注三)时期,他们是外族侵入埃及,夺取王权。虽然他们的来源是个谜,但显然他们是亚细亚人,在主前十八世纪后半期逐渐渗入埃及境内。接续强大的第十二王朝的是为时不长的第十二、十四王朝(注四),其王皆弱。就在这时候,外族开始渗入。在主前一七三○年左右,这些新侵入者,在东北的三角洲夺取政权,建都于亚华里斯(注五),接着约在主前一六八○年,他们推翻首都孟裴斯的埃及统治者,于是僭取全埃及的统治权,甚至一度拥有南方的努比亚(注六),其实这时许克所斯人,并不很多,他们是以占领重要据点,来维持统治权。他们采取埃及的生活方式(注七),起初似乎还被埃及人所接受,但后来就遭恨恶了。当他们征服埃及时,没有激烈战争的迹象。不过,他们留下的记录不多,我们知道的也不多。 第三是最强盛的时期,即第十八王朝时(注八)。这个时期,埃及在世界局势中,举足轻重。开始努力从国内驱逐可恨的许克所斯人,这事在第十七王朝就已开始的(注九),但在十八王朝的第一位王亚模西士,才夺下许克所斯的京城亚华里斯,而将外族向北远远赶到巴勒斯坦,也是由于他的缘故,本族的统治才稳固,在他的归子,杜得模西士一世(Thutmose I,l539~1514)时,埃及甚至开始有帝国的地位。这法老的军队,向南远征到尼罗河的第三大瀑布(Third Cataract),向北沿地中海岸,直至幼发拉底河。一般人认为他的孙子,伟大的杜得模西士三世,是埃及最能干的统治老,后来超越过他祖父,向更远方进军,而建立公认的疆界。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也是有将领的天分。这时,埃及的军队,是全世界最强的,以战车队作先锋,由于在国内有良好的收成,与远近邻邦有便利的贸易关系,如今从征服得胜中又得着丰富的战利品,埃及达到了繁荣的颠峰了。同时他们也享有最好的教育和文化之利益。 第四个时期,是第十九王朝(注十)。已对世界的影响力,几乎与第十八王朝一样强,这时期持续一百零九年,其中六十六年在兰塞二世统治之下(注十一),他和他的前任统治者,薛提一世,曾企图再建立杜得模西士三世时的北方疆界,虽然未达目标,但确曾再度完全掌管整个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南部(注十二)。兰塞二世不仅是兵法家,也是建筑家,在上下埃及几乎各大城市,他所扩建或建造的建筑物,可以为此作证(注十三)。第十九王朝时,埃及一直繁荣,而维持统治世界的力量。 第二节 埃及人的生活 埃及人居住在尼罗河附近,而且,大部份赖此为生(注十四)。这条漫长的河道,每年一度泛滥,带来新的沃土,因此地土本来就相当湿润,只要在生长季节,继续灌溉,就会有五谷丰收。若无尼罗河,埃及不过是一片荒漠。这个国家是长狭形,大多数的百姓,居住在尼罗河岸几哩之内。尼罗河在靠近地中海处,形成许多扇形的支流,带来更广的可耕三角洲地带。送给雅各家的歌珊地,就在三角洲之西。现在的开罗正在它的南端,距地中海恰好约一百哩多。这三角洲地带,称为下埃及(Lower Egypt),南部地区称上埃及(Upper Egypt),这是因为尼罗河由南向北流。 宗教在埃及人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注十五)。百姓相信多神教,这些神常常就是鸟兽。每个社区,有自己特别敬奉的神。这些神的旨意,可藉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辨认,也掌管生活中的选择。在各地的神只之上,还有全国性的神;虽然他们对个人生活方式的影响力,不如地方神那么大,当上下埃及第一次合拼,在曼斯王(King Menes)(注十六)统治之下时,鹰头人身神和如司(Horus)从地方神,升到国家神的地位。在古王国时,敬奉锐神为主神。但主前二千至一千年大都份的时间,亚孟神(Amon)具有独特的地位,(亚孟神有时和锐神相同,而称亚孟锐)。底比斯是亚孟神的敬拜中心,特别在卡纳克(Karnak)和卢克轴(Luxor)为这神建了极美的庙,其祭司握有很大的权力,控制广大的土地。而且强迫本来贫穷的人捐献,祭司对政治有极大影响力。第十八王朝的亚门诺裴斯四世(Amen- hotep lV,1384~1367),企图挣脱他们的束缚,在新都特拉亚马拿(Tell el-Amarna)成立一种具有改革性的一神教,敬拜亚顿神(Aton)因此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亚肯亚顿,但他死后,一切又恢复原来已建立的型态。 埃及宗教的主要特点是相信死后的生命。人民相信他们行为的记录,在死后受衡量,而以此决定来生的地位。一般人盼望来生有足够的物质供应,所以强调埋葬的预备工作。尸体要薰香,坟墓要建得好。古王国法老建造极大的金字塔,为葬身之处。食物、饮料、像俱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都放进坟墓。更早期时,甚至仆人要被杀,陪葬于主人之侧。穷人不能像财主一样丰富的预备,但是仍然尽其所能。 第三节 雅各下埃及 依据前一章所订定的年代来看,雅各举家到达埃及的环境,是约在主前二千年代,埃及第一统治时期,也就是第十二王朝。因为到达的年代在主前一八七六年左右(注十七),法老可能是西奴色三世(Senusert或Sesostris III,1878~1871),他是这个王朝最具有侵略性的统治者之一。他向南远征到第二大瀑布(the Second Cataract),向北横扫巴勒斯坦全地。他开一条从三角洲到红海(the Red Sea)的运河,在第一大瀑布使另一条重新通航。他的前任统治者西奴色二世(Senusert II,1894~1878),可能就是约瑟为他解梦而被立为大臣的那一位。 雅各蒙神特别祝福,得到歌珊沃土,后裔繁盛。神给雅各十七年的时间,眼见繁荣,在早年许多失望之后,这种满足一定是很快乐的经历。五谷丰收,人口繁多,直到以色列「满了那地」(出一7)。这并不是说他们遍满整个上下埃及,特别是因为所有牧羊人「都被埃及人所厌恶」(创四六34),所以不可能如此。埃及人不允许这种参杂,大部份的雅各子孙住在一起,如此扩充他们的产业,以致占满歌珊全地。 约瑟在他的家庭来到埃及后,又活了七十一年(注十八)。意思就是他死于主前一八*五年,在亚曼念纥三世(Amenemhet III,1841~1797)时,大约在第十二王朝结束之前廿五年。约瑟显然在饥荒后,仍居高位,因此,他能够为所关爱的人谋福利。我们可以相信,他们得到的供应,有最好的灌溉设备,农耕工具,和日用的享受。只要约瑟存活,以色列人的生活就舒适。 第四节 开始受欺压 (出一8~22) 前面讨论过,「不认识约瑟的新王」起来,是指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王(注十九〕,他很可能就是这些统治者的第一位,他们开始控制的势力,起先只在埃及东北部,而建都于亚华里斯。歌珊就在这地区,必然包括在首先被征服的范围,倘若如此,那时大约是主前一七三○年(注二十),即约瑟死后七五年左右。这段期间,很可能以色列人仍继续繁荣。埃及法老仍允许他们生活如昔,一方面因为尊敬纪念约瑟,另一方面也因为没有任何急需改变的理由。有可能约瑟所谋的特殊福利已终止,但这时因为已经得到这么强的地位,不很需要那些福利了。 一、被派作苦工(出一8~14) 但到后来局势改观。歌珊的居民被迫服苛刻的劳役。出埃及记第一章8至10节记载的理由,第一是新的许克所斯王「不认识约瑟」,意思就是说,他不知道历史上的约瑟,即使知道,也没有理由尊敬他。他是新的异族统治王朝,所以原有的忠顺或义务无关紧要。第二是以色列人比许克所斯人「……还多,又……强盛」。正如我们所提到的,许克所斯人从来就不是很多,这时候,雅各的家庭,很容易就超过他们的数目。新的统治家族,不愿意坚强、合一的外国团体继续不受控制,恐怕他们成为隐优的来源。第三是以色列人可能与以前的政权有军事连结,而带来困扰。被废弃的统治者,会在他们的王朝时善待这些人民,现在可能召唤这些人支持他们重建原有的地位。 因此,在上者决定要奴役这些人民,藉着限制人民活动和工作之自由,以除去隐优,另一方面,也派督工在他们之上,确定他们所有的体力都消耗在苦工,这样做不仅可以控制他们,而且也可以提供有用的劳力于建筑工作,例如建造比东和新都城兰塞(亚华星期)(注二一) 许克所斯人确实得到劳工之利,并且假如被废的埃及和以色列人可能联盟的话,这样作也可防止他们联合,然而,这并未降低以色列人口的增长。出埃及记一章十二节说:「只是越发苦害他们,他们越发多起来,越发蔓延。」假如以色列要在出埃及时,成为一国,人口必须增加,神也祝福他们达到这目标。这时候迅速的人口增加率(注二二),仍如往昔。 二、下令杀男婴(出一15~22) 后来他们也采取另一个手段,抑制人口的增长,下令杀所有男婴。然而,这命令并非许克所斯人所制定,而是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注二三)这点是依据摩西出生时,正在执行此命令而看出的。因为摩西在出埃及时(主前一四四六年),正是八十岁(注二四),他出生的年代大约在主前一五二六年,正是该王朝的第三统治者杜得模西士一世之时。   这命令分两个阶段,其间可能间隔数年。第一个阶段是命令希伯来收生婆(注二五)杀死所有刚出生的男婴(出一15~21),这命令可能出于十八王朝的头两位统治者,亚模西士(1584~1560)或亚门诺裴斯一世(Amenhotep I,1560~1539),假如她们遵守这恶毒的命令,将产生影响力。然而,感谢勇敢的收生婆,他们并未遵守,而藉口说希伯来妇女生产迅速,所以收生婆不能及时赶到,以遂恶行。 第二个阶段,如前所提过,第一位是出于建立埃及帝国的杜得模西士一世。这个公开的命令,指示所有埃及人,将希伯来人的男孩,全丢进尼罗河溺毙(出一22),这实在是所有官方命令中,最不人道的一个,但在当时情况下,仍可有点了解。以色列人经过三个世纪半的迅速增长,人数极其繁多。杜得模西士一世致力于扩展疆界,所以他的大部份军队,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在国外。他不顾意这些外国人增多,而在他国内武力极弱的时候,成为更大的威胁。 第五节 摩 西(注二六) (出二1~10) 虽然第二个命令比第一个更有效(注二七),但是仍然不能阻止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进入以色列的历史,那就是摩西。假如法老知道摩西未来的命运,一定很盼望除掉他。然而神特别保护他,因为神计划使他成为以色列伟大的拯救者。 一、早年的家(出二1~10) 摩西的父亲暗兰(注二八)和母亲约基别(Jochebed)都是利未人的后代。(出六16~20)。他们已有两个子女:三岁的亚伦(Aaron)和大约七岁的米利暗(Miriam)(注二九)。这个家一定是教导敬虔信仰的中心,因为摩西只有起初几年在家里,但到他在埃及王宫时仍深受影响。那时他令人钦佩地选择和他的同胞认同,而「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来十一25)。以色列其他的家庭,由于自约瑟以来,已经过许多年日了,可能对他们祖先的神已冷淡下来,但是暗兰和约基别并不如此。毫无疑问,他们的虔诚,是神拣选他们成为摩西之父母的因素。 摩西被描述成「俊美」的孩子,这使得他的父母更想让他的生命存活。(出二2~10)。他们违抗法老之命,将他藏在家中三个月,直到迫不得已,才将他放入蒲草箱。搁在河边,让他姐姐看管。由于神的眷顾,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女儿来沐浴(注三十),而发现婴孩的哭声,他姐姐提议她雇用约基别来照顾孩子,直到断奶,可见她不晓得约基别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因此约基别带回自己的孩子,如今是合法而安全了,甚至于因照顾他而得薪金,所有这些事情,一定引起她由衷的感恩。然而大约在四、五年后(注三一),她必须让他住在皇宫,而成为法老女儿合法的儿子。 二、法老的女儿哈雪苏 这个女儿可能是有名的哈雪苏,她到了时候,就自称为埃及的最高统治者。一个女人承担此地位,在那时是很不寻常的一件事,但哈雪苏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注三二)。她的个性坚强,又有杰出的领导力,藉此有利的条件,能夺取政权(注三三)。她自称是上下埃及的统治者,而且像大多数一般的皇室一样,取了特别的王号——卡马瑞(Kamare)。 哈雪苏是杜得模西士一世唯一存活的孩子,杜得模西士的原配夫人是亚模西士(注三四)。他们有四个孩子:两个儿子,华德摩斯(Wadmose)和亚门摩斯(Amenmose);除了哈雪苏之外,另有一个女儿内芙碧娣(Nefruibity)。然而,他们确实相继早夭,而留下哈雪苏为唯一的王位继承人,因此也是唯一可以被认为是找到摩西的法老之女儿。(注三五) 因为哈雪苏不是男性,所以不能直接登基。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妃,有一儿子,那时已和哈雪苏结婚(注三六」,因此,她法律上的名份,由他代替。他取名杜得模西士二世(Thutmose II,1514~1504)。这个人身体和个性都软弱,与强健的哈雪苏正好相反,在政权上,他受她和母后控制,因亚模西士也是很强的女性。有一件事实对哈雪苏有利,就是她得到百姓的爱护,因为她的父母均出于皇室。杜得模西士二世和哈雪苏只生了一个女儿内芙瑞(Nefrure),所以二世法老的妃之儿子,又被立为继承人。他自己也可能和正统的内芙瑞结婚,但是,这件事并无证据(注三七)。这位继承者取名杜得模西士三世(1504~1450)。就是在杜得模西士二世死后,年轻的杜得模西士三世约十岁时,哈雪苏大胆采取行动,取得王国的完全统治权,很显然,杜得模西士三世,在她夺取政权之前,已被立为王,而且可能统治了一年(注三八),然后,她夺取王位,在廿二年(一五○三—一四八二)之后,即经过了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统治之后(注三九),她去世了,他才终于夺回王权,结果使他对她心怀恶意,在纪念碑和庙宇(注四十),多方毁坏她的名字和标记。很显然他要在百姓心中涂抹对她的记忆,而这个人后来也成为埃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统治者(注四一)。 三、摩尔在宫殿 我们相信摩西就是由这位杰出的妇人所养大的,她在河边发现他,接他到底比斯的宫殿成为养子。底比斯在那时是繁华的城市,而且有最好的文化精华,是亚孟神的敬拜中心,大的宗教建筑林立,并且提供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之利。哈雪苏自己天资聪颖,一定要自己的儿子受最好的教育,才会心满意足。她自己的女儿内芙瑞在孩童时候就过世(注四二),这使得摩西能接受她所有的关注(注四三)。他得到最好的家庭教师,而且他本身的能力,也能完全吸收他们所教导的。他确实获益良多,可从后来司提反所说的,得到证明,他说:「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七22)。 第六节 摩西的选择 (出二11~25;徒七23~29;来十一24~27) 一、值得称赞的抉择(来十一24~27) 谈到这件事,希伯来书第十一章24节的话,有很深的意义:「摩西……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意思就是说,他拒绝这高位所带给他的好机运,特别在他四十岁时,决定帮助在为奴之境的自己同胞。假如他不如此,就可在埃及得到很好的职位。有些人看到哈雪苏和年轻被废的杜得模西士三世之间存在的恶意,认为她可能会立他为法老,接续自己。但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杜得模西士三世,在哈雪苏夺权之前,已被立为王,而且他本身也很能干,对自己的权利也有很强的主张,当然他会尽其所能,来防止这种事发生。摩西的希伯来人身份,哈雪苏可能要隐藏,但是杜得模西士三世却会以此为攻击的武器。然而,摩西的能干和有利的地位,可轻易使他取得其他许多职位(注四四)。但当他决定与同胞,就是被奴役的希伯来人共进退时,就得丧失所有。当然哈雪苏会警告他有此结果,但摩西不受吓阻,为此我们实在佩服他。 二、不智的方法(出二11~22;徒七23~29) 虽然摩西的抉择,值得钦佩,但是他在实行时却不智。他出去到同族的希伯来人当中,看到一个人被督工虐待,就直接杀了这残忍的家伙(注四五)。他把收尸体藏起来,以为无人看见。次日为了调解二位希伯来人的争吵,才知道前一天的行为已被人知道。他一听到这件事,就立刻逃到国外,因此,就在一瞬间,放弃了将近四十年来的成就。但我们不难了解他的理由,他晓得留在国内,杜得模西士三世将对他不利。这位多年的敌手(注四六),现在有了除掉他生命所需要的藉口。因为自己已暴露与外籍奴隶同族,摩西无法保护自己,他觉得逃亡是唯一生途,而且尽速采取行动。 摩西向东逃亡,进入西乃半岛(Sinaitic Peninsula)(注四七),到米甸祭司叶忒罗(Jethro)(注四八)的家(出二15~22)。后来与此人的女儿西坡拉(Zipporah)结婚,而被雇用照顾羊群,经过四十年的平静隔绝的生活,与埃及王富匆忙的生活相反。摩西的工作区域,似乎靠近亚喀巴海湾和西乃山(Mt.Sinai),几年后,他就要带领以色列人经过这里。当然地理上的知识,对他以后是有极大的帮助。 三、杜得模西士三世 杜得模西士三世终于去世了,那时摩西已在旷野渡过将近四十年的时间。(出二23~25)。这位法老自从夺回王权,至今已统治了卅二年,这段期间他的成就辉煌(注四九)。他是杰出的政治家和治理者,在当时也是熟练的骑士、弓箭手,和全能的运动家,他支持艺术活动,但最独特的是他的军事战略。哈雪苏崩驾后,在巴勒斯坦北部和叙利亚立刻有大的暴动。他在米吉多的辉煌胜利,决定性地平息暴乱。在后来的战役中,他再一次将埃及的疆界,向北推展到越过幼发拉底河,甚至比祖父时的疆界更远。后来有两次迅速的战役,沿尼罗河之南,定疆界,远至第四大瀑布(Fourth Cataract)之下的拿巴达(Napata),埃及的边界至此达于最大的范围,成为一个真正的帝国。金银和各种高价的货物,流进埃及,有掳掠的,也有贸易的商品。达到埃及有史以来最繁华的地步。但是,最后这伟大的王过世,摩西可以重返埃及了。 第七节 摩西回埃及 (出三1~四31) 然而摩西没有回埃及的打算,他甚至抵挡这念头。当摩西在何烈山(Mt.Horeb)牧羊的时候,神呼召他,这山就是神后来向他颁布以色列律法的地方(出三1~四17)。耶和华的使者(注五十),藉着未被烧毁的荆棘为确证的记号,呼召他,告诉他必须回到埃及,去领出多年受奴役的以色列人。他也告诉摩西神的名字,好让他能回答以色列人(出三13~14)(注五一)。这名字在英文圣经译为「我是」(I AM),是动词hayah的第一人称型,其第三人称型就是Yahweh(雅巍)。不论是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这个名子的意思,都表示神是自有者,他负责所有的存在,包括他自己。他绝对信守向以色列的应许,因为对他而言,没有偶然的事故,没有任何一件事能阻碍他的信实,因为他掌管万有;若没有他的允许,没有任何事可成为拦阻。当摩西辩称,因为那么多年了,假如他回去,一定没有人相信他,神就让他能行两件神迹作为证据(注五-)。摩西第二次辩称自己缺乏口才,上帝回答说亚伦将成为他的代言人。(注五三) 摩西请求告别岳父,带着妻子西坡拉与两个儿子出发往埃及(出四18~31)。在路上为着其中一个男孩行割礼之事,而起争吵,西坡拉为儿子行割礼后,就和两个儿子,一起被摩西造回家(注五四)。直到后来摩西带以色列人回到何烈山,才又阖家团圆。摩西独自前行,遇见他哥哥亚伦,神先前指示亚伦到西乃山去,就是为了这次的相会。摩西告诉他神的指示之后,两人同行住以色列受困之地。他们到达后,首先召集代表首姓的以色列长老。向他们转告神的话,也行神迹确证此事。事情很顺利,摩西和亚伦那时被接纳,长老们也相信他们的话和神迹。 第八节 与法老争辩 (出五1~十二36) 此后摩西和亚伦去见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儿子亚门诺裴斯二世。这位王对自己的权利很坚持,而又勇猛,也受到杰出的父亲谨慎的训练。十八岁登基,自豪自己的骑术,而且宣称自己操舟和射箭的技术,比任何人都好(注五五)。在叙利亚北部,他至少带领三次成功的战役,持守他父亲的产业,而且也能持续在埃及南都的疆界,于第四大瀑布附近的拿巴达。在他年轻及早年统治时期,摩西与亚伦就一定与他会过面了(注五六)。 摩西起初只求法老,允许以色列人「往旷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祭祀雅巍。」(以出五1~3)。显然摩西是要先试试看法老的反应,再要求完全释放百姓。而其反应迅速且决断(出五4~11)。法老不只直接地拒绝请求,而且加重以色列人的重担。以色列人本已殷勤作工,制造大量的砖头,如今更要在没有供应秆草的情况之下做砖。他们只能捡碎秆当作草(注五七)。因此以色列人发怒,埋怨摩西和亚伦加重他们的负担。(出五12~21)。结果摩西和亚伦,遭到法老和百姓的厌恶,这种压力带来灰心,他们觉得需要从神领受新的启示。 神看见这需要,就启示他们,提出进一步的解释(出五22~六13;六28~七9),他们在灵里更新后,就回到法老那儿,采取神指示的第一步骤。神使他们行一个为证据的神迹:变杖为蛇(出七10—13)。但是法老的术士也能行这个神迹,使法老不信这个证据(注五八),而拒绝答应让以色列人离去的请求。 一、十灾(出七14~十二33) 摩西已经给法老这样机会,并没有用外力强迫他答应要求,但现在他终于采取第二个步骤,用上了外力,在国中造成十项严重的灾祸。神在带来每一项灾祸之前,先给特别的指示。这十灾是:(1)水变为血(出七14~25);(2)蛙灾(出八1~15);(3)虱灾(注五九)(出八16~19);(4)蝇灾(出八20~32);(5)畜疫之灾(出九1~7);(6)疮灾(出九8~12);(7)雹灾(出九13~35)(8)蝗灾(出十1~20);(9)黑暗之灾(出十21~29);(10)杀害首生的(出十二29~33)。 注意看这些灾祸,就发现埃及人的苦难和损失逐渐加重。前四样是极其不舒服的,但没有一样会造成大苦难或物质上的损失。然而,第五样(畜疫之灾),因牲畜之死,会造成真正的物质损失。第六样(疮灾),给人类带来很大的痛苦。第七样(雹灾),和第八样(蝗灾),严重破坏五谷会再一次造成很大的物质损失。第九样(黑暗之灾),会造成严重的心理打击。第十样(杀害首生的),夺去家中继承人的性命,这是最严重的。因此,神逐渐增加法老的压力,使他接受摩西的请求。 二、法老的术士 法老的术士,除了能将杖变为蛇之外,又使法老相信他们也能重行头两样灾难的神迹(注六十)。圣经上确实说他们能变河水为血,也能使蛙上陆地(七22,八l7)。解释他们的重演神迹,可从两方面来思想。第一、可能是变戏法。古代的术士精戏法,很可能他们变的第一戏法,是使蛇不动了,然后再使他恢复正常的行动。就像我们知道,埃及的响尾蛇,首先用符咒迷住,再在颈背加压力,就不动了(注六一)。另一个可能是藉邪灵的力量。这些埃及术士,是宗教人员,奉献给庙宇和假神,意思是说他们很可能是邪灵支配的人。历史上记载类似「圣人」的人在传播错误宗教时,有很多不凡的行动,很显然这些都是像帖后二9所说的,藉撒但行「虚假的奇事」。然而我们要注意到,这些术士和神比起来,能力有限,从三方面很清楚可看出来:第一、摩西和亚伦的蛇,吞了他们的蛇(出七12);第二、他们行了第二个神迹之后,就不能再行了,无法生出虱子,甚至承认「这是上帝的手段」(出八18~19);第五、他们本身也被第六项疮灾所害(出九11)。很有趣的一件事,是提后三8提到这些术士的名字——雅尼(Jannes)和佯庇(Jambres)。 三、歌珊免灾 从第四项蝇灾,神使歌珊和埃及其他地方有别,最后七项灾祸,越来越严重,但歌珊地却不受害。这使得神的百姓不受大灾祸,但更有意义的,是这样更可证明以色列的雅巍确实降灾,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第三项灾祸时,术士承认有起自然的力量,但仍得证明这个神就是雅巍。在第四灾时,歌珊地分别出来,可以证明这一点,更值得注意的是,法老在第五灾畜疫之灾时,特别派人去看歌珊地区是否真有区别(出九7) 四、法老逐渐改变心意 灾祸越来越严重,使法老逐渐倾向于接受摩西的请求。他一再应许让百姓离去,却一再由于灾祸过去就食言,他的应许也越来越接近摩西的请求。早在第二灾(蛙灾)的时候,他就答应假如除去蛙灾,就让百姓走(出八8);比起后来的应许,这个不够明确,而且可能也不很认真。第三灾时法老无应许;但第四灾(蝇灾),他又给应许(出八25~28);这次更明确而且也一定更认真,假如除了蝇灾,他们就可以走一段距离的路去献祭。第五灾(畜疫之灾)或第六灾(疮灾),都无应许,但第七灾(雹灾)、第八灾(蝗灾)、和第九灾(黑暗之灾),他的应许比前更进一步。他两次认罪(出九27~28;十16),甚至提到耶和华是他得罪的神;第八灾时他应许以色列人可以带牲畜离去(出十8~11);但是第九灾时,他再收回,只准百姓离开(出十24)。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他一直心硬,不守诺言,但在心理上已预备好,在第十灾时,全部答应请求。 五、灾期 有一些线索可决定在第一灾和最后灾祸之间的期限长短。虽然我们不能下肯定的结论,但是大概的时间刚好六个月以内。第一是期限限制的线索。当时的法老亚门诺裴斯二世,在那个时期,必须是在三角洲地区,而因为首都底比斯远在南方,所以他几乎不可能离开京城太长的时间。另外的一些线索,都可看出这段时间,至少有几个月。有一点是与结束的时间有关,那时是春季,在尼散月(Nisan)十四日(三、四月间),是逾越节(Passover)的日子,那是第十灾的时候。另一点也可确定的是第七灾(雹灾)的时间,因为雹灾损害大麦和麻作物,是当他们成熟之时(注六二)。这些作物是在二月的前半月成熟,刚好是逾越节之前六周到八周。第三个线索,比较不确定,是看出第一灾的时间,很近尼罗河泛滥至最高潮的时候。尼罗河的确每年泛滥一次,有高潮是在九月时,经过十月逐渐退潮(注六三)。当河水覆盖大部分的地方时,使河水变为血,一定在百姓中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注六四)。第四个线索,是第二灾(蛙灾)发生于仅在第一灾之后七天(出七25),这时大水退后,泥泞满地的情况,很可能是这个灾祸发生的环境,所以第一灾的时间,很可能刚好是洪水最高潮以后,意思就是大约在十月份(注六五)。所有这些论点,都说明整个时间,是从十月开始,直到次年三月下旬。 六、灾祸的目的 上帝降灾,不仅是为了说服法老,使以色列人离开埃及——虽然这是很重要的理由(注六六),但上帝如此行,也是为要在外邦中显明他的真实和权能。当摩西第一次来法老这里,法老曾明问摩西:「雅巍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容以色列人去呢?」(出五2)我们可以了解,这个问题有关于那时对神的评估标准。因为雅巍的百姓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军队,没有独立的地位(注六七),法老就认为埃及的神比他大。但神不允许这种想法成立,在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前,法老和埃及人,必须认识雅巍确实是谁。他甚至在降第一灾之前,就对摩西明说了,他预告法老会拒绝请求,因此,神的手要在埃及人身上,向他们显明他是雅巍(出七4~5;比较九14)。后来上帝更进一步宣称,法老的统治,就是为了能显明神的能力,因此神的名才能遍传全地(出九16) 这意思就是说,法老一再变心食言,他认为是运用自已个人的权威,但事实上,他是有助于实现神的目的(注六八)。这与神全面的计划符合,所有十样毁灭性的灾祸降下,使神的权能达到最高的表现,而神的这个目的也的确达成了,甚至神的名传于诸外邦。远住在埃及之北巴勒斯坦的非利士人在四百年后,掳掠以色列的约柜时,仍一再提到这些灾祸,(撒上四7~9;六5一6),是明显的证据。 七、第十灾(出十二29~30) 最后第十样的灾祸,是杀害埃及首生的。在尼散月十四日晚上,所有埃及家中的长子(注六九)都被杀(出十一5)。只有以色列人首生的能逃生。 在这事件中,甚至法老的儿子也被杀害。圣经外的碑文也肯定此事。亚门诺裴斯二世的继承者杜得模西士四世,留下一个奇异的「梦」之碑铭。因为亚门诺裴斯二世的长子,在当夜已被杀,所以杜得模西士四世一定不是长子。这个「梦」的碑铭,暗示他确非长子,写在一块花岗石碑上,置于基哲(Gizeh)的人面狮身大雕像两爪之间,碑铭上说太阳神哈马基斯(Harmakhis),就是人面狮身所代表的神,托梦应许这年轻人说,假如他能从沙漠中挖出人面狮身像就能得王位。这位年轻人作这样的梦,用这种方法来记载,看来他的情绪一定是处于害怕得不到王位的状况中。但是,假若他是长子的话,就不用害怕了,因为那时长子自然有继位权(注七十)。 第十灾很严重,立刻使法老在当夜召来摩西和亚伦,答应所求,准予以色列人离开这地,这次的答应不会有异议或改变。(出十二29~36)。 摩西一定事先就小心指示以色列人,预备启程,因为根据民数记第卅三章3节,百姓可以在尼散月第十五日,就是次日,马上离去。他们事先一定已将包裹装运上车(注七一)。摩西确实传话给随从的传令者,他们接着就传给百姓。第二天所有以色列人,就开始等待已久的旅程,脱离为奴之地。 八、逾越节(出十二1~28) 最后一灾对埃及人和以色列人都是很重要的。以色列人免去家中的死亡,因为他们按照神那时的指示守逾越节。摩西早在几天前就下达指示(出十二1~23),当然那时他也下令预备动身。所有以色列家庭,都要在尼散月十日选择无残疾的一些公绵羊或山羊,而在十四日晚上宰了(注七二),要用一把牛膝草沾羊羔的虚,洒些在各家的左右门框和门楣上。然后阖家吃烤羊肉,无酵饼和苦菜,当他们吃的时候,也要预备随时动身,因为出发令可能随时下达。 当指定的日期一到,以色列人就遵行这些指示,首生才可免死。他们杀羊羔,而抹血在门上,吃烤羊肉。当埃及全地,发出死亡的哀嚎时,以色列家抹血为别,在安静中免去可怕的损失,以羊羔代替长子而死。上帝指示他们每年要守逾越节,纪念这件有意义的事(出十二14~24)(注七三)。 第九节 离开埃及 一、经过埃及的路线(出十二37;十三20;十四2) 以色列会众在尼散月十五日的集合地为兰塞城(出十二37)。一般说兰塞城就是古泰尼斯城(Tanis),假如这种说法是对的(注七四),那么百姓集合地点,就在他们主要居住地区之北,因为古泰尼斯城位于歌珊地北端(注七五)。路线是从兰塞到疏割(Succoth)(出十二37,十三20),一般认为疏割就是伊勒马斯古达(Tell el-Maskuta),按着以色列行军可能的方向,这地位于古泰尼斯东南卅二哩。然后以色列人来到以倘(Etham)其地下详,但可能在红海北端两岸的地区(注六七),神指示他们改变旅行的方向,「转回(注七七),安营在比哈希录(Pi-hahiroth)、密夺(Migdol)和海的中间,对着巴力洗分(Baal-zephon)靠近海边安营。」(出十四2),这些地方皆不详(注七八)。 这时他们来到广大的水之边岸,被拦阻了前进。这大水称为Yam Suph意译就是「芦苇海」(“Sea of Reeds”)(出十三18)。虽然据说红海没有芦苇,(因此常有人认为这不是红海)(注七九),但是,这个名词在别的地方很清楚是指红海,使用时与苏彝士海湾(Gulf of Suez)(出十19,数卅三10~11;西岸),和亚喀巴湾有关系(数十四25;申一40;东岸)。然而,有三件事支持这里所讲的大海,不是红海本身(苏彝士海湾):第一、苏彝士海湾远在南方,若要离开这个国家,这不是合理的出口;第二、圣经的叙述(出十三20~十四3;数卅三6~8)包含的意思,是芦苇海分割埃及的沃土和沙漠,介于两者之间,假如百姓最先已远至南方的苏彝士海湾,他们应该在到达之前遇到更多的沙漠地,但却没有;第三、当他们渡过这个海,就来到「书珥(Shur)的旷野」(出十五22),那是西乃半岛的北部,几乎不可能是在南方苏彝士海湾这么远(注八十)。另一种更可能的说法,认为芦苇海就是「苦海」(Bitter Lakes),在那时候,那里可能是苏彝士海湾的延伸。这种说法,绝不会影响这个渡海的神迹性,因为这里的水也是很深的(注八一)。 二、人民 出埃及百姓的数目很庞大。有几处经文说到大约的数字,廿岁以上的男丁约六十万(出十二37;卅八26;数一46;二32,十一21;廿六51)(注八二)。意思是全部总数,可能超过两百万(注八三)。他们大多数是雅各家的后裔,一直经过四首卅年仍与埃及人分别。 至少有三种因素有助于维持区别。第一个因素,有助于以色列人不与埃及人通婚,是他们感觉到自己是族长先祖的继承人,应当有忠贞的态度,许多以色列人,可能只为了保持以色列纯粹的种族系统。另外两个不通婚的因素,首先是由于埃及人憎恶牧羊人,其次是因为到那时候,以色列人已经有两个半世纪,作埃及人所轻视的奴隶了。最后这两个因素,在神的子民中当然引起不愉快,但至少有利于这个优点。 也有少数团体住在以色列人区域。他们被称为「闲杂人」(‘erebh rabh,出十二38;’asaphsuph,数十一4)(注八四)。这些人不是以色列人,当然大部分是埃及人,由两类人组成的:一类是有帮助、受欢迎的人,他们受十灾的影响,因为以色列的神可以施展大能,所以他们要与百姓同行;第二类是麻烦份子,不受欢迎,他们是埃及的叛国者,想在别处寻找更多的同情,毫无疑问,第二类人就是在旷野时,领导百姓发怨言的这批人(数十一4)。 这么多的群众,特别因为他们有牛羊牲畜,是不能走太快的(出十二38)。大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才走了将近六十哩路,来到芦苇海。他们的旅程由神迹的活动云柱所引导,到晚上就变成照明的「火柱」(出十三21~22)。他们跟随它所引导的方向,随它前行而前行,停止而停止。 三、在芦苇海的情况(出十四1~12) 到达芦苇海时,百姓发觉他们陷入严重的情况。他们被大水所阻,无法前进,而且,他们发觉后有追兵。法老知道他们前进的方向,估计他们大概会被水阻止,就改变了心意(注八五),派他精华的骑兵追逐他们(出十四6~10)。在举世震惊的埃及军队中,骑兵队是主要的一种部队,在这儿要攻打无抵抗力的以色列人,会令人心都消化了(出十四11~12)。看来假若不死,就非要回去当奴隶不可了。所有他们殷勤的预备和逃走,似乎将落空了。 四、三个大神迹(出十四14~31) 1.移动的云柱(出十四19~20):在这时,神干预拯救,施行三件特别印象深刻的神迹。第一件是改变引导他们的云柱之位置。云柱本来在以色列营前的大水之上,现在完全倒转,走在营后。这成就两件事:它拦阻埃及人,云像雾一样,降在那儿使他们看不清楚(注八六),另一方面,在以色列人这边如云却有光,可以使百姓看得清楚。这时云平常照亮的特性,只限于一边,它的照明,使百姓可以预备过河,而且也使他们能为神所行的第二个神迹作见证。 2.分开海水(出十四21~22):第二件神迹是分开海水,使百姓能渡到彼岸。圣经上说到神迹的部份情形,就是神「用大东风,使海水一夜退去」(出十四21)。圣经说这风特别影响苦海改变水位,但是只有风,当然不能完成此事,另外必须有神超自然的力量干预(注八七)。我们晓得那水是很深的,不可能是沼泽地区而已,因为后来埃及人溺毙在那儿。(出十四27~28)。并且,土地成为相当干,以色列人才能驾车辆渡过(出十四22,「干」希伯来文用yabbashah)。而且这通道一定很宽,也许一哩宽,才能足够两百万以上以色列人,在半夜之间经过(注八八)。使流水前后两边各移半哩,的确需要全能的上帝行神迹的能力。藉着照明的云柱火焰,惊讶的以色列人看着道路展现在前;然后他们就踏上可行的宽道,向前行动。圣经记载水在他们左右成了墙垣(出十四22),可见两边退去的水有许多。 因为我们不能准确知道渡海的地点,所以无法确定这条神迹通道的长度。但有三个因素与这件事有关。第一、长度一定不会多于百姓行走大约五、大小时的距离。当一批人关始前进过海时很显然天黑了,因为需要云火照亮,而且是在「晨更」时全都渡过(出十四24,大约三点至六点之间),因为那时埃及人已追到这条通道上了。第二个因素,与以色列人经过通道的行列长短有关。人数这么多,甚至排面宽一哩,长度也要延伸约两哩,就是说无论是要走完全程,或是要全部进入通过,需要一小时或一小时以上。另外第三个因素,是由于驾车辆,带牛羊牲畜,前进一定很慢。这些因素合起来,可见通道的距离,在三、四哩以内。 3.水合起来(出十四23~31):第三个神迹是水合起来,而淹死埃及追兵。当最后一名以色列人走进干的通道时,云柱开始在埃及人前头移动,使他们能再次看清楚赶紧追逐。他们发现以色列人的脚步和车轮痕迹,一直通向原来有水的地方,他们立刻跟上去,以为假如以色列人能走过,他们当然也能。但是,当全部都在两道大水墙中间时,神插手而带来麻烦了,马车开始脱轮,埃及人想起十灾,就明白神又为他的百姓争战了(出十四24~25),但当他们要开始逃回岸上时,神将阻隔的海水放松,众多、带着很大冲力的水,很快就吞食了无助的埃及人,在所形成的大漩涡中人畜俱亡。在预期适时出现的晨光之中,以色列眼看着强大可怕的埃及精锐,完全没顶毁灭。 法老不可能也在队伍当中,因为圣经记载并没提到这事(注八九),而且亚门诺裴斯二世也不是这时候逝世的。他在这件事后,仍存活了廿二年,他的木乃尹被发现在列王坟墓谷(Valley of the Tombs of the Kings),那里一起埋葬许多其他的法老(注九十)。 4.这次经历的理由: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神要引导他的百姓,来到一个地步,陷于前有大水,后有埃及追兵之间?其实在不远的地方,有一条稍为不同的路线,可以完全避过苦海(注九一)。答案是很清楚的,以色列人正要开始经过旷野,走漫长疲惫的旅程,需要这样的经历。他们需要对雅巍伟大的力量,有深刻的印象,因为他们已经在拜假神的埃及地长居多年,已忘记真神的能力到底有多伟大。在十灾中所显明的能力是有帮助的,但这些大部分都只是有意地发生在埃及人地区。当然以色列人听到这些灾,但耳闻总不如亲身经历的印象来得深刻。百姓需要亲身眼见神的能力,他们在这里确实看到了,他们活生生地看见,他们的神确能控制、调整大自然的力量,而用来毁灭举世闻名的埃及大军。以色列人在旷野旅行四十年,在遭遇试炼的日子中,这件事的记忆,可以巩固他们。 [ 图五 出埃及和征服迦南的路线 ] 注释: 注一:这些年代是出于R. A. Parker,The Calendar of Egyp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0),六三~六九页,关于这些,Albright BASOR,127(1952),二七~三 ○页表示同意。参考W. F. Edgerton,”The Chronology of the Twelfth Dynasty,”JNES 1(1942),三○七~三一四页,稍有不同的看法。关于一般讨论,参考H. E.Winlock,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Middle Kingdo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47)。 注二:这时期就是埃及的中王国(Middle Kingdom)关于辛奴亥这个迷人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代。他从埃及逃走,旅行经过东方而归回。对这时期的生活,这个故事提供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参考ANE,四一八页。 注三:这时期称为第二中期(The Second Intermediate)。参考R.M.Engberg,The Hyksos Reconsidered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9);W.C.Hayes,SE II,三~八页;J. Van Seters,TH。 注四:马尼托所指出的这些王朝的统治年代,显然在同一个时代。 注五:在新王国的石碑上记念到这事,说到这件事是发生在第十八王朝的最后一个王Horemhab的统治之前四百前。有关的讨论,参考Van Seters,TH,九七~一○三页。 注六:马尼托认为在一六八○年,夺取孟裴斯的统治者是萨鲁提斯(Salutis),而且说第十五王朝是由他开始的。他也认为第十五、十六王朝都是许克所斯人统治,但这些王朝,可能像第十三、十四王朝一样,都是同时代的。 注七:这些统治者使用埃及头衔和王位的名称,以埃及的象形文字书写的。他们欣赏埃及艺术,因为他们仿制中王国的创作,例如雕像、浮雕和其他作品。他们接受埃及的神,如塞特神(Seth)和锐神,看出他们甚至接受许多埃及的宗教。 注八:参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ded the East(rev.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以及Hayes,SE,II,四二~三二五页。 注九:第十七王朝的年代,大约从主前一六六○年开始。它在底比斯接续第十三王朝,这十三王朝自许克所斯人征服埃及之后一直继续在底比斯地区。第十七王朝的最后统治者甘摩士(Kamose)已从许克所斯手中夺回许多埃及领土,至少将他们赶到三角洲。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位统治者亚模西士是他的弟弟。参考Hayes,SE,II,八~九页。 注十:除了一般作品外,参考Hayes,SE,II,三二六~四三四页。我们应该知道,构成埃及,新王国时代的,是第十八、十九、廿王朝。 注十一:关于这个年代的讨论,参考第五章,一○四页,注三十。 注十二:参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 注十三:Hayes,SE,II,三四二页。 注十四:关于最近一般的研究,参考Bruce Brander,Tke Nile River(Washington,D. C.: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1966)。 注十五:Hayes,SE,I,Chap.vi,“The Religion and Funerary Beliefs in Ancient Egypt,”七五~八三页。 注十六:马尼托认为曼斯王是埃及永久统一后的第一位国王,也就是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国王。 注十七:参考第二章,三二页,注三二。有趣的一件事,是在埃及蒲草本上,有相当的证据,显明埃及在十二王朝的后期,特别是十三王朝的时期,住着许多亚细亚的奴隶人口。但,这不能反映出,以色是被奴役的国家,因为这件事是直到许克所斯的时代,才发生的。有些以色列人,可能较早成为奴隶,但是,可能这些人大部分是其他种族的亚细亚人。参考Van Seters,TH,九○~九二页,讨论和研究资料。 注十八:参考第二章,三六页,注三七。 注十九:参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页。 注二十:另一个可能,这王是萨鲁提斯,大约在主前一六八○年,占夺全部埃及的许克所斯人就是他。他可能是更具侵略性的人物。 注二一:参考第二章,三三页,注四○。 注二二:参考第五章,八二~八三页。 注二三:任何一个埃及王朝,这时都会想采取这种控制的手段,有几个理由:第一、与以色列之间的历史关系已经遗忘了。第二、取而代之,埃及人警觉到留下的以色列人和被厌恶、离弃的许克所斯之间,有亚细亚人的血统关系。第三、这时候,以色列的人数,比许克所斯时期之前任时代更多。 注二四:出埃及记七章7节。摩西在旷野渡过四○年的时间,死时是一二○岁。(申三四7)。 注二五:只提到两个收生婆,施弗拉(Shiphrah)和普阿(Puah)(出一15),但是他们可能是监督。替这么多希伯来接生的人,可能不只两位。 注二六:摩西这名字,在希伯来文和埃及文都有意思。在希伯来丈Mosheh意思是「拉出来」(出二10),在埃及文mos意思是儿子,例如在杜得模西士(Thutmose)中也有相同的字母mos,意思是Thot之子。 注二七:至少这使摩西的父母觉得可以把这婴儿藏起来,然后他们作一个箱子,把他放在河里。 注二八:摩西的父亲暗兰,并非利未的孙子暗兰(出六16~18)参考第五章,一○三页,注十四。 注二九:出埃及记第七章7节有亚伦的年龄。米利暗可能就是当摩西被放在河里时,在旁观看的那个妹姊。若是如此,她应该大得能够负担这种责任了 注三十:那时的首都在底比斯,这位公主一定是来到北方,歌珊附近地区,而这种旅行是很平常的事。参考第五章,九七~九八页。 注三一:摩西大概不会比这更年幼,因为他的确受到早年家庭教育的影响,所以在后来才决定到自己的同胞那里去,而且如果他大小,公主也不可能要照顾他。 注三二:在她之前埃及历史上,有两位皇后,承担最高领袖之职,但是没有人像哈雪苏那样有男子汉的穿着和态度;参考Gardner,Egypt of the Pharaoh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一八三页。 注三三:因为埃及文,国王和皇后的写法一样,所以我们不能确定说,她自己用了这个男性的名词。然而,她的浮雕和雕像,常描绘出她穿男性的服装,带着典礼用的胡子。 注三四:参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rev. ed.;Chicago:Universitv of Chicago Press,1957),三六~四六页;Hayes,SE,II,七八~八三页。 注三五:当然,可能这个女儿是妃子所生的,但是,有一件事似乎不是巧合的。那就是有哈雪苏这个人,刚好生存在这个时代,使摩西有机会接受各种好处。而且像她那种有力量和胆量的人才敢拯救一个希伯来婴孩,甚至触犯王法的抚养他在宫中。 注三六:古埃及有兄妹结婚之事,在那里甚至相信阿西利亚神Osiris神娶了他妹妹伊西斯神Isis。 注三七:有关的讨论,参考Hayes,SE,II,八一~八二页;一○五~一○六页。 注三八:在这一年,哈雪苏准许在公开的纪念像文中,站在她继子的后边,所用的头衔,也是原来作为杜得摸西士二世之后所有的。 注三九:在她治理之时,埃及享受了自十二王朝以来,经济最繁荣的一段时期。她在底比斯有很多建设,特别是她那辉煌的庙,Deir el Bahri,以及在其他城市的庙。许克所斯人所毁坏或废弃的庙宇,被重建起来。她敬奉亚孟神,为卡纳克的亚孟神庙,建造更多院廊,以及两个巨大的尖形碎,每个约九七尺高。她注意贸易,并在西乃投资开采铜矿及线松石矿。 注四十:例如在Deir el Bahri有哈雪苏的宏伟坟墓,虽然这些建筑未被毁坏,但是只要有哈雪苏的名字和图像之处,就被想办法涂掉。这些毁坏,包括装饰庭院和住廊的许多浮雕和二百个以上的雕像及人面狮身像。 注四一:海斯说,他「无可置疑地,是埃及诸王中,最伟大的法老。」SE,II,一一六页。Steindorff和Seele说:「假如有任何一位埃及统治者,值得被称为『伟大的』,那么他比任何一位更有资格。」见前,六六页。 注四二:及如她和杜得模西士三世结婚,那么那时他们两才十岁或不到。 注四三:摩西也比这位女儿年长。摩西在主前一五二六年左右出生,当主前一五○四年杜得模西士三世成为王时,他已二二岁了。哈雪苏与杜得模西士二世结婚是在一五一四年他登基之前,这样算起来,这时他们的女儿不到十岁。 注四四:事实上,当他四十岁时,可能已经拥有官职了。杜得模西士三世重登宝座时,可能也不管他,只要自己能拥有法老之位就好了。摩西那时可能很得百姓的喜悦,所以废掉他,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注四五:这件事也可能发生在歌珊。虽然离摩西平常在底比斯的家极远的北方。但是,摩西可能花大部分的时间,在北方处理重要的政事。 注四六:在杜得模西士三世和哈雪苏之间的敌意,可能由两个年轻人分享。杜得模西士这时可能大约廿八岁了,是他的全盛时期,当哈雪苏更老的时候,他就更强壮。她大约在四年之后过世,可能不是出于自然的死亡。 注四七:除非杜得模西士三世也在北方,不然摩西就有足够时间逃跑,然而,必须在消息还没传到底比斯这位年轻的统治者之前。 注四八:也称为流珥(Reuel)(出二18;参考三1)。流珥的意思是「神的朋友」,可能是他个人的名字,而「叶忒罗」的意思是「优秀」,可能是他的头衔。 注四九:参考Hayes.SE,II,一一四页以下;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rev.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ss,1957),五三页以下。 注五十:参考第三章,五六页,注二八。 注五一:族长们是明了雅巍这个名字的,但是根据出埃及记六章3节,他们还不完全明白意思。也有批评者认为这个名字到这时才使用,但我们不接受这种看法。 注五二:第一个神迹,是把他的杖丢在地上就变成蛇;第二个是第一次把手放在怀里时,手长大麻疯,第二次放在怀里时,就痊愈了。(出四2~7)。 注五三:根据摩西早年在皇宫的经验,以及他后来和以色列人的交谈,知道他的口才不可能受损太多。他四○年的独居生活,可能使他对于会见法老,有不安之感。显然亚伦以其口才闻名。 注五四:圣经上说,为这件事上,神「想要杀」摩西,显然摩西疏忽了,未给其中的一个孩子行割礼,可能是较年幼的以利以谢(Eliezer),(革舜Gershom可能比较早就受割礼了)。西坡拉反对这意见,但是却亲自为儿子行割礼,而挽救了摩西的生命。 注五五:Hayes,SE,II,一四○~一四一;参考Steindorff和Seele,见前,六七~七一页,以及J.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New York:Chas.Scribner’s Sons,1912),三二六页。 注五六:主前一四五○年,他十八岁时登基,那么在主前一四四六年时,应该是二二岁左右,是他统治的第四年。 注五七:参考Free,ABH九一~九二页,讨论到埃及人用和不用草作砖的问题。 注五八:在埃及宗教和法术有很密切的关系。有两位魔法的赞助之神:妥特(Thoth)神和伊西斯(Isis)女神。在所有神秘的地方,不论是有关于人与人,或神与人,都是用法术来达到目的与获得解答。魔术师在他们的艺术上,成就很大的技术。 注五九:这里用希伯来字Kinnam,意思是指某种昆虫,可能是虱子、蚊蚋、蚊子或其他的虫子。 注六十:虽然这些灾祸包含埃及已有的一些自然现象,但是它们仍然在几方面有神迹在里面:(1)加重了自然的现象(灾害);(2)每一样都事先预言,都一一地实现;(3)在歌珊地和埃及其他地方所发生的,显然有别;(4)这些天灾有其整套计划和目的。参考Free,ABH,九五页。 注六一:参考K.Kitchen,“Magic and Sorcery”MBD.七六九~七七○页。有关的讨论及研究的资料。 注六二:需要第八灾(蝗灾),来毁坏更多谷类,使那些不熟的小麦,和已成熟的大麦和麻,未被冰雹所毁者,再受蝗灾毁坏。 注六三:尼罗何在五月是最低水位,六月渐涨,真正的泛滥是七、八月间,在九月达到最高峰。 注六四:有些人认为红色淤泥在泛滥期使水变红色。但这不可能。如果是这种变红,一般讲起来,应该不会使鱼死掉(出七20~21)。而且也不会在摩西发命令的那特别一天就那么准确地发生了。 注六五:在出埃及记第七章19节,提到许多不同的水受到影响(江、河、池、塘),表示泛滥的水开始渐退,才会有这许多不同的水。 注六六:假如唯一的目的为此,那么神可以降更少的灾,或者只要使用一种全然不同的方法,在更短的时间来成就此事就好了。 注六七:人民相信这国家的诸神所统治的范围,只限于国界以内,而且他们的力量之大小,由以下几点来衡量:疆域之广、胜敌之情形、及物质之繁荣之程度。 注六八:经上记载法老有两次拒绝(第二、第四灾时),是由于法老心硬的结果;右三次拒绝是神使其心硬的结果(六、八、九灾时),有五次拒绝只是由于心硬的结果,未提到谁使他心硬(一、三、五、七灾及最初的神迹)。这里可以很明显看出人的责任和神的主权,一起同工来完成神的旨意。 注六九:甚至于动物中首生的也被杀(出十一5)。 注七十:Hayes(SE,II,一四七页)的评论是值得注意的:「这个幻想的故事……暗示杜得模西士四世,显然不是他父亲的继承者,但是由于出乎意外的命运之转变,例如长兄的早天,而使他能获得王位。」 注七一:这些百姓,一定在十五日以前,就向埃及人「借」了物品(出十二35~36,译者注:和合本中译「要」)。因为这段时间太短了。「借」这个希伯来文sha’al在钦定译本(AV)中就翻为「求」(to ask)。他们从埃及人那里要求礼物,埃及人现在于灾祸之后,很尊敬他们,给予所求。事实上,由于以色列人为奴多年,埃及人欠以色列的,比这还多。 注七二:希伯来文说「在黄昏之间」(ben ha‘arbayim),很可能是指在日落和完全天黑之间。 注七三:这个意义不仅是记念性而已,也是预言被杀的羔羊,是代表基督,这位神的羔羊将在适当的时候,代替罪人而死。 注七四:但是,有些人认为是在Qantir,(参考第二章,三三页,注四十),它位于泰尼斯西南,因此是在歌珊地区以内,但是也仍在西北部分。 注七五:这事实本身就不支持兰塞是泰尼斯的说法,而对Qantir有利,因为旅程路线在东南,却在北方集合,这种理论基础不够。J.Simons,GTT,二四五~二四六页,注二○九,做了评论,就是可能有相当多的百姓如圣经所说,从兰塞出发,但是大部分的人,当队伍经过歌珊本地时,才加入行列。这种说法同时可以用于泰尼斯或Qantir的说法。 注七六:以色列人经过红海之后,向南旅行了三天的那个地区,也称为伊坦(Etham)(民卅三6~8,译者注:以倘及伊坦的原文相同)。 注七七:WrigM,BAR 六 ○~六二页,赞成Albright,BASOR,109(1948),一五~一六页。认为从以倘「转回」,是往北方回走几哩,因此,最后过河之处,离他们出发的兰塞并不远。这里所提出的证据,虽然值得注意,但是让人觉得这样折回原路不怎么合理。J.Simons。GTT 二四七页,反对这种转向北方的看法,因为那样会落入敌人的势力范围,他比较赞成是转向西南沿苦海(Bitter Lakes)的路线。 注七八:比哈希录和密夺都可在埃及文件中找到,但两地都仍未确定在那里,依据一封腓尼基书信可看出,巴力洗分神的庙位于古代答比匿(Tah-panhes)(现在的Teel Defneh,是耶利米被带来之处,耶四三7~9),Wright BAR,六○~六二页,认为这里提到巴力洗分是指这个神庙。这点形成他认为折回北方路线的理由之一(参考本章,一四二页,注七七)。若认为圣经记载以一个城市之一座庙,来代替城市本身答比匿,特别这是一个异教神庙,这是难以想通的。我们最好认为巴力洗分是在更远的南方。进一步参考Albright,“Baal-Zephon,”Festschrift Alfred Bertholet (Tubingen:J.C.B. Mohr,1950),一~十四关于不同的路线说法的简明论述及参为资料,参考C. de Wit,“Encampment by the Sea,”NBD,三六八~三六九页;更详细资料,看J Simons,GTT二三四~二四一页;以及Aharoni,LB,一七九~一八一页。 注七九:约拿书第二章5节用suph意恩指:“(海)草(sea) weed,”而且红海确实有很多。 注八十:在旧约五次提到书珥,而且经常都说到是位于迦南之南,或者在往埃及的路上:创世纪第十六章7节;廿章1节;廿五章18节,撒母耳记上十二章7节;廿七章8节。 注八一:自由派学者,认为这地区只是沼泽地带,以此来逃避神迹的说法。另一个可能是认为这地方是Timsah湖,这湖的水也是很深,在更北边。 注八二:在不同抄本,一再重覆六十万这个数目,可见这绝非抄写的错误,而自由派学者常主张这种说法。这个数目确实很大,而且在旷野漂流时,有这样多的人,当然会有许多问题存在。但若从证据来看,我们知道神藉着摩西作工,仍能解决问题。 注八三:再加上女人,整个数目一定是六十万的加倍,而且还要加上廿岁以内孩子的数目。参考第七章,一五八~一六○页,有进一步讨论。 注八四:‘erebh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混杂」。在尼希米记十三章3节,再用这个字,提到有类似的一群人,和犹太人一同从巴比伦同来。在耶利米书第廿五章20节,和第五十章37节,及以西结书第三十章5节,翻译为「杂族的人」,意思是「外国人」。’asaphsuph这十个字有相似的意思,是「聚集」之意。 注八五:在先前法老很不愿让以色列人走,而且这时又再度改变心意,甚至是在这许多灾难之后还如此,可见这些以色列劳工对埃及多么有价值。 注八六:在埃及是很少有雾的。这些人不习惯于这种干扰,这件事使得他们受挫折,而且决定完全停止。 注八七:研究圣经的神迹,可以看出若自然可用来完成神的工作,神就会用它,甚至加强它;而且,只有当大自然的情况不够用时,他才使用超然的力量。我们应该知道,要使大自然运行之力量,与超自然事件之发生,是需要一样大的神能。 注八八:两百万人的行军行列,每排十人并肩前进,每行相隔五尺,整个行列的长度将达一九○哩。假如这条通道的宽度没有像现代公路一样宽的话,那么走在最后面的人出发时,走在最前面的人已到迦南了,其间一定经过好几天。 注八九:出埃及记十四章6节可看出,法老亲自召集军队,而且在出发时,可能亲自随军同行,但是并未提到他自己也参与过河的行列。在出埃及记十四章10节之后,就未再提到他了,而且直到后面26至27节,才提到他们溺毙。诗篇第一三六篇15节,是诗体,我们可以想像得到这是比喻的用决。 注九十:他的木乃伊在主后一八九八年由Loret发现。这发现是很特别的,因为他的木乃伊仍在坟墓中的棺材里,而大部分的墓都被抢劫,木乃伊被搬到别处。事实上,在他坟墓里的一个边房中,还找到九个木乃伊,包括有杜得模西士四世、亚门诺裴斯三世和马尼他的木乃伊,他们是从自己的坟墓被搬到这里来的。参考Owen, Archaeology and the Bible(Westwood,N.J.:Fleming H. Revell,1961),二一四~二一七页。 注九一:有人认为以色列人要来到水边,是为了避过埃及在别处的要塞。在卡纳克的碑文中薛提一世确实谈到沿东边进入埃及的通道有要塞。我们晓得有一个是在Zilu(Thel)之北,另一个在苦海之南端,这一个似乎在十八王朝期间存在着;参考J Simons,GTT,二四八页。但是,对于这些我们知道仍不够,仍不足下结论说这些「要塞」(mktl)的地点在那里,其目的为何。而且,我们也怀疑,这样一个小堡垒,是否能够拦阻两百万人民之前进,或者他们是否有理由为此而绕道行走。 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旷野 出十五22~四十38;利八~十;民一~四; 十11~十四45;十六~十七;廿一廿七; 卅一~卅六;申一~四;卅四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渡过芦苇海以后的工作,就是向迦南地前进。在埃及四百三十年的居留,刚好成就了神向亚伯拉罕的应许:他要有一国之众的后裔。现在该是实现第二个应许的时候了,那就是要有自己的家园。往迦南的捷径在东北边,从以色列目前在芦苇海东边的位置,到迦南南部,大约一百五十哩。假如百姓直接走,不到一个月,就可到那里了。但神的引导并非如此,有一个理由就是为要避免与非利士人相遇,免得疲于战斗,(出十三17)(注一)。神为他们拣选的路线,这个主题,引起许多讨论。 第一节 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线 以色列人的路线(传统的看法,也仍为今日许多学者所皮持)(注二),是沿红海之南岸,走了一百哩以上的路程,然后斜行进入内陆,约五十哩,到今天的耶别姆沙(Jebel Musa),即西乃山。在这里,以色列人居留约一年,就北行到迦南南端的加低斯巴尼亚(Kadesh-barnea)。 路线决定的关键在于西乃山的位置。传统的看法,认为它就是耶别姆沙,在西乃半岛之南部。但有些学者认为,是在亚喀巴海湾之东部的某一地区。他们的理由是,西乃山显然为一火山口,因为有一天当百姓站在山脚下时,有火焰、烟云和响声从那儿发出。(出十九16~18);但西乃半岛,却没有大山;最近的火山是在越过亚喀巴海湾的地方。为答覆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以色列人满怀敬畏所见证的这番景象,是由于超自然的力量,不一定是由山产生。另一种看法认为,西乃山一定在西乃半岛之北部,因为亚玛力人(Amalekites)与以色列人在那里争战(出十七8~16),而未见亚玛力人曾去过耶别姆沙那么远的南方(民十四43~45;撒上十五7;廿七8)。为答覆这问题,我们可指出,虽然亚玛力人一向远住在北方,但这时他们显然为了抢夺以色列人,而跟随到南方来(申廿五18)。他们是流浪的部落,那里有机会可以抢掠,就住那里,当然他们会离开原来的领域,追逐可能成为战利品的以色列人,是不足为奇的。 有几件事支持传统所说的位置。第一、许多世纪以来,这种看法一直被认为是正确的;事实上,从早期基督教开始,甚至还要更早就开始有这种看法。第二、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西乃山之间,一定有一段距离,因为经上记载两地间停留的些地方(民卅三2~18),有一些差不多可以确定其正确位置。第三、西乃山一定在迦南地极南部,因为从那里到加低斯巴尼亚,要走十一天的路程(申一2),后来,以利亚从别是巴到那儿,虽是慢慢迂回地走,也走了四十天的旅程(王上十九8)(注三)。第四、我们可以很中肯地说,摩西的岳父被称为基尼人(Kenite),意思是「工匠」,这是因为靠近耶别姆沙有耶尔赫丁(Serabit el-khadim)的矿藏,因此可能使工匠迁至附近居住。 第二节 到西乃山 (出十五22~十八27) 一、玛拉(Marah)、以琳(Elim)、汛的旷野(Wildernes of Sin) (出十五22~十六36) 1.供应饮水(出十五22~27):以色列人从芦苇海东岸注视埃及大军覆没,停下来赞美上帝(出十五1~21),然后继续跟随云柱的引导向南行。他们有三天找不到水(注四)。后来到了一个小绿洲称为玛拉,但那儿的水是苦的,玛拉通常被认为是现在的哈瓦拉(Hawarah),那里的水仍然是苦的(注五)。摩西照神指示,丢下一根木头在水中,水立刻变甜,而可以喝。百姓继续前行到以琳,一般认为是现在的古伦德(Wadi Ghurundel)(注六),大约在哈瓦拉之南六哩,那里至今仍有许多甜水。以色列人在这里发现十二口井和七十棵棕树,因为有水,又有树荫,使这里成为受欢迎的休憩处。至今这里仍是旅客喜爱的中途站,以色列人在那里可能停留几天。然后百姓向前行到一个地区,称为「汛的旷野」(出十六1),这里很可能就是沿红海岸,一处多沙而易于行走的平原,因为一入内陆就是崎呕不平的地形。他们在「第二个月十五日」到达这个平原(出十六1),刚好是从兰塞城出发后一个月。 2.吗哪(出十六1~36):到了这里以色列人的粮食吃光了,百姓带着大量的粮秣,但是一个月就用尽了,以色列人很忧虑,向摩西发怨言,这么多的群众,又有牛羊牲畜,在不毛之地,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忧虑。在荒芜人烟的地方,他们去那里找足够的食物(注七)?但是百姓应该知道,神既已用神迹拯救他们过芦苇海,也必能供应这需要,他们应该坚信不疑。 神就供应一种像「小圆物」形状的营养食品(注八),描写成「像芫荽子,颜色是白的」,而且是甜的,百姓称为「吗哪」(注九)(出十六14、15、31)。除了安息日以外,每天早晨摆在地上是新鲜的、神指示他们照一天所需之量收取,到第六天要收双倍,备安息日之用。神告诉他们,前五天收取的若不当天吃就会坏掉,但第六天收的不会(注十)。 3.鹌鹑(出十六12一13):在吗哪出现的头一个早晨前一天晚上,虽然只有一天,神供应另一种食物,那就是肉类,得自一大群飞来的鹌鹑。圣经上说:「鹌鹑飞来,遮满了营。」也许神使鸟群飞得很近地面,百姓在它们飞翔中打下来,正如大约在一年后,也有类似的情况一样(注十一)。不管他们捕鸟的方法如何,首姓在那一夜得到大量的鹌鹑肉。次日清晨,吗哪初次出现,当然那一天没人在营中挨饿!神奇妙供应他们。我们还要特别加一句,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直到四十年后渡过约但河,每一天继续有吗哪供应。(出十六35;书五11~12) 二、利非订(Rephidim)和西乃山(出十七1~十九3) 以色列人离开汛的旷野;就转向内陆,也许向飞兰(Wadi Feiran)前进,从那儿可到耶别姆沙,来到一个地方叫利非订,有时被认为是利法依(Wadi Refayid)。利非订靠近西乃山,因为就在这里,神告诉摩西,击打「何烈的磐石」,使百姓有水,何烈被认为就是西乃,或至少是包括在西乃地区以内。 1.磐石出水(十七1~17):百姓在利非订发觉他们的水用完了。这地方原来有几个水泉,但在那年,显然泉水太少,百姓向摩西大发怨言,摩西将此需要带到神面前,他按照神的指示,击打(注十二)何烈的磐石,水就大量流出(注十三)。百姓的干渴得到满足,当百姓在西乃时,很可能这股水流就这样开始一直继续流(注十四)。今天靠近那别姆沙的附近,有几个水源(注十五),但当时在利非订的缺水,我们知道,显然那年雨量不够,以致需要这一条特别的水流。利非订和西乃之前的平原,其间距离不远,因此水流自然的流下,可使附近平原有水,让首姓在那儿安营。 2.亚玛力人的战争(出十七8~16):以色列人在利非订与一群流浪者亚玛力人打了一场仗。这一支人可能和以东人一样是以扫的后裔(注十六)(创卅六12),(创卅六1)。亚玛力人到处流荡,掠夺别人(注十七),与当时许多比较定居的部落不同。虽然圣经未直接提到,但在渡过芦苇海以后,亚玛力人显然曾经攻击过这批软弱、散漫的以色列人(申廿五7~18),如今他们更大胆了,采取打打跑跑的战略(注十八)。因此,摩西指示他所信任的约书亚(注十九),拣选人与这批突击者交战。 对约书亚来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百姓刚脱离埃及的奴役,从未受过战术训练,而且也没有许多武器,当然约书亚也不敢奢望在这种情况之下,有多人志愿打仗,特别因为他们的仇敌,是以专门打仗为生的。但也有一些人,绝大部分可能因为尊敬约书亚,而愿意参战。次日打了这场仗,神使他们战果非凡。摩西在附近的山上观看,向神举手,作祈祷的姿势,只要他的手高高举起,约书亚的军队就有斩获,但当他手臂疲乏下垂,军队就被迫后退。最后,亚伦和户珥(Hur)(注二十)站在摩西两边,帮助这位领袖,一直高举双手,直到获得全面胜利。以色列人就因此学习了印象深刻的一课,那就是得胜不在于自己的能力,而在于相信神的大能。 3.组织(出十八1~27):在利非订,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来访,这里是叶忒罗的故乡,他要来这里不需走很远的路,他带来摩西的妻子西坡位和两个儿子——革舜(Gershom)与以利以谢(Eliezer),摩西在早年回埃及的路上,会将他们遣回家(出四24一26 ;十八2)。叶忒罗到达营地,作一番观察之后,建议摩西(注二一),指派一些助手,来帮助他管理以色列群众,摩西采纳了他的意见,指派「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出十八25)。意思就是说,假如下上千人,至少也有几百人(注二二),在那时成为以色列营的官长。这样做对摩西来说,当然很有价值,这些助手的工作,主要似乎在于审判,因为圣经上说:「有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样小事他们自己审判。」此外,将人们分组后,自然成为组织网,为联络消息和执行法规之用。 4.到达西乃山(出十九1~2):下一站来到西乃山本地,很可能就是两哩长、一哩宽的山脊之一端(注二五)。只有此山的南峰是耶别姆沙(高七三六三尺),而北峰称为拉斯约沙弗沙飞(Ras es-saf- safeh,高六五四 ○尺)。在每座山峰前面,伸出一片平原,适合以色列人安营,但学者多半认为他们所用的平原,是耶别姆沙前面这一块,以色列人的旅程第三个月到达这里(出十九1)刚好在「那一天」,很可能这一天是指十五日,也就是他们第一个月从兰塞启程出发的日子。百姓将在这里居留十一个月又五天,因为他们屐后离开这里,是在次年二月廿日(民十11)。这段期间,他们得到最重要的律法,也建立了中央会幕。 第三节 颁布律法 (出十九3~廿四18;卅二1~卅四35) 在以色列人启程从埃及住西乃的头六十天当中,他们只是一群鸟合之众,无制度和组织可言,除了有一国之众以外,几乎不能算为一国家,在埃及为奴的状况,禁止他们有任何自治,某些人有「长老」的头街,埃及人一定是用他们来联络和控制,但是当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他们没有自己的法律,也不是真正有组织的人民团体。而且,他们也不真知道上帝,或了解所要求的生活方式。 在进入应许之地以前,他们需要受改正,神计划在西乃来改正他们,事实上,我们若说神就是为此原因,而使他们长途迂回过半岛,也不算夸大其词(注二四)。西乃提供有利的环境,在这里百姓不受外来的干扰,因为人口稀疏,百姓在这里也要完全倚靠神在物质上的供应,例如食物,并且很可能还有供应水,这样会使人心,更容易接受神属灵的牧养。神确实计划在这里,将他们熔炼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神给他们法律和组织,团结他们为一民族,使其有一体的感觉,和使命感,而且,最重要是使他们成为相信并倚靠神的子民。 一、颁布十诫(出十九3~廿17) 神在西乃向以色列人传达的第一件事,是口传十诚(Decalogue or Ten Commandments,出廿1~17)。为了预备百姓有正确的心灵来接受这十条诫命,神指示他们有两天的预备(出十九3~15)。百姓当认识神所要传给他们的是何等重要,摩西执行这些公开的指示,首先就召聚百姓来,要他们宣称自己愿意服从神所要颁布的律法,百姓回答表示愿意(出十九8~8)。然后他在山脚下画定界限,人畜不得越过此限,否则必死,然后百姓要自洁身体,洁净自己的心灵,「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他们需要洗涤自己,一方面因为长期走路,身体很脏,要洗澡,另一方面也象征需要在灵里自洁。这种象征灵里的圣洁,在于内在的清洁,这样百姓才预备好自己的心意态度,来接受这件事。 期待的第三天来临,西乃山开始一番惊心动魄的场面(出十九16~25)。密云遮山,从山上有雷轰、闪电和越来越响的角声。烟气上腾如烧窖一般,地震山动,这场景象更进一步预备人心,使百姓对即将发言的神,他的伟大权能,留下深刻印象,在这场面中,摩西再一次照神的命令,吩咐百姓不可越限。 在适当的时候,神开始用耳可听闻的声音从山上说话,好让所有的人都听见(注二五)。此刻这些说话的声音可能取代角声,但是,其他的景象一定仍继续,造成令人敬畏的景况。这些百姓,不见说话者的人影,却只听到说话的声音,从令人肃然起敬而庄严的背景传出,他们在情绪上,一定留下很深的影响。 神所传的是十诫。生活上十条基本的原则,逐条阐明。百姓很注意听,也很害怕,当声音停止的时候,百姓要求摩西作他们的中保,好叫他们不必带着恐惧直接听神说话(出廿19)。此后,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出廿21),因此只有他能见神继续颁布的律法。 二、约书(“The Book of the Covenant”)(出廿22~廿四4) 摩西那时从神所接受的,称为「约书」(出廿四7)。圣经中关于它的记载超过三章,显然这些全都是同样第三天向摩西启示的,然后摩西回到百姓中(注二六),以日头转述给他们(注二七)。百姓又再一次回答宣称他们愿意遵守神的命令,这次的答覆比第一次更有意义,因为这次他们对神的要求满心愿意遵守。摩西也在那一天将这些资料,书写记录下来(出廿四3~4),当他同来时,天一定很晚了。 三、立约的仪式(出廿四4~8) 次日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日子之一,这是与神立约的日子,假如有人要找一个特别的日子,作为以色列人真正成为国家的日子,应该是这一天,因为神与以色列的约,藉着正式的立约仪式从此生效。当然整个律法仍未完全启示完,事实上现有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注二八),但是已经足够代表其馀的了,大约要三个月时间,才能颁完其馀的律法,而如今百姓已预备好合适的心意来接受诫命,这是适达其时的日子。 摩西首先筑坛,在周围立十二很柱子,坛当然代表神,柱子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又指定少年人宰牛献祭,一半血盛入盆中,一半血洒在坛上(注-九),做完后,摩西大声宣读全部「约书」(注三十),那是前一夜记录下来的,百姓第三次答覆他们愿遵守(注三一),有了这个适当的答覆以后,摩西从盆中取血,洒在百姓身上,代表他们的罪被遮盖。百姓的罪蒙遮盖,而且他们正式宣布遵守神的律法以后,这个约就固定不能更改了,因此以色列也就成为神特约的国家。 为了代表这种新鲜亲密的关系,摩西、亚伦和亚伦的两个大儿子拿答(Nadab)、亚比户(Abihu)和七十个长老,同一天上山,在神面前吃喝,他们看到神的面,是象征性庄严的异象(出廿四9~11) 四、赐下律法,打碎法版(出廿四12~18;卅二1~卅四35) 1.头四十天(出廿四12~18):这时上帝呼召摩西上山,开始四十天向他启示。摩西带约书亚同行,留下亚伦和户珥管理以色列营。头六天,摩西只停在半山腰,显然约书亚仍与他在一起,但第七天神呼召他单独上来(注三-)。当神向他启示律法时,他持续四十天在神面前(注三三)。在这段期间内,神也将十诫写在两块大石版上。 2.金牛犊(出卅二);在第四十天时,神中断程序,告诉摩西,百姓犯罪造牛犊像敬拜,摩尔立刻回到营中,在路上会合约书亚。一到营中,摩西就发了义愤,在百姓眼前,摔碎两块书写的石版(注三四),完全毁坏金牛犊,斥责慌乱的亚伦,因为他允许这个罪发生,而且吩咐利未人杀死犯罪的以色列人,他们杀了三千人左右。次日早晨,摩西表现出值得钦佩、不自私的行为,他求神不要再为惩罚以色列人的罪,而灭绝他们了,相反的,他说假如还要惩罚,那么摩西自己,宁可从神所「写」的「册」上,涂抹名字(注三五)(出卅二30~32)。 为什么以色列人在与神立约后四十天,就犯了这么严重的罪而毁约,这是很难解释的,显然他们以为摩西离开他们已有好几天(注三六),现在一定在可怕的神面前,死于山上了(出卅二1)。他们这样认为就觉得自己群龙无首,这种想法让他们想回埃及,然后就可能想到牛犊偶像,这一定是以前在埃及的牛犊崇拜所勾起的(注三七)。很可能亚伦为了阻止他们的行动,就要求百姓若要造偶像,就得提供每人的金耳环作材料,因此当百姓同意的时候,他就无法食言了。不管细节怎样,他们的确造了牛犊像而犯了大罪。 3.摩西了不起的灵性(出卅二11~14,30~33):若百姓是该受严厉定罪,相反地,摩西就该大受褒奖。在山上摩西第一次知道百姓的罪时,神的确给摩西有选择的机会:第一个选择是不要为有罪的以色列调停,而自己得到一国之首的荣誉;第二个选择是为他们调停,求神赦免,却失去神对他很好的估价。换句话说,摩西若要成为一新国的领袖,只要不代表以色列调停就可以了。但摩西决定要调停,他这样作是为了神的声誉,因此将自己的利益置于神和百姓的利益之下。后来回到营中,执行严厉的惩罚之后,他更进一步去求神,甚至宁可永远毁去自己,而不要使以色列人受更多惩罚。除了基督之外,只有另一个人表现如此的不自私,就是使徒保罗,他会写到:「为我弟兄……就是自己……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九3)神答覆摩西说,只有犯罪的要受惩罚。 4.另外两件事(出卅三7~23):摩西要回山上继续受律法之前,做了两件事。第一,他在营外为自己搭蓬(注三八),当他进入时,云柱就移动而停在门口。神这样做是要让百姓知道,神非常不喜悦他们,所以云柱离开他们,而移到摩西住的地方,并且也为了豉励他们为自己的罪,彻底向神悔改。更进一步说,也是为了表示,神悦纳摩西,百姓若要蒙福,就应重新听从他的领导。 第二、摩西求神准他看见神本身的荣耀,因着以色列人严重抵挡神,摩西极其灰心,需要再被坚立,神虽然应许必「亲自」与摩西同去,但摩西还要求看得见的确据,神施恩允许他,将他隐藏在西乃山的「磐石穴中」,准他看见神的「背」(注三九)。 5.第二个四十天(出卅四1~35):现在神再命摩西复造两块石版,并回到西乃山顶。他在次日早晨就去了,又四十天的时间,神向他启示律法。这次摩西下山时,因神同在面容发光,他必须用帕子蒙脸,才能和人说话,很可能他一同到营中,趁记忆犹新,立刻记下所有神在山上向他说的话(注四十)。 第四节 律 法 摩西的律法包括向百姓口传的十诫、当天稍晚单独给摩西的「约书」、以及也是单独向摩西启示长而详细的规条,那是在西乃山上,两个四十天期间所启示的。全部内容可分为道德、民亭和礼仪的律法。 一、道德律法 道德律法是十诫。它是引导生活的一般广泛的规则,也是更详细的民事法和礼仪规则的基础。其重要性在于它是神口头宣布的,而以超自然的力量书写在石版上,内容分为两部分(注四一):第一部份是人对神的责任,关于神的存在、敬拜、名字和神的日子;第二部分是人对人的责任,关于孝敬父母、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不贪心(注四二),很可能每个人都要谨记这些教训而视为首要。 二、民事律法 民事法是对平常的社会关系定下明确的指示,有关于施行审判、财产权、照顾穷人、教导孩童、惩罚罪犯和许多其他的事情。有些律法谈到人际的关系:父子、夫妇、主仆、以及善待客旅。几乎全部「约书」都是关于民事的法规,当中有许多必须从当时文化背景才能正确地了解,特别需要有一些规条,来消除许多埃及的风俗习惯。 三、礼仪律法 礼仪律法与宗教的事有关,其中许多是关于会幕里祭司的职责方面。对会幕本身、祭司和利未人的责任与服饰、不同的奉献和祭物也说得很清楚(注四三)。规定每年的大节期,且所有男丁都必须在中央圣所庆祝一年三大节期(注四四)。律法的三部分中以礼仪律法最长。此外,我们也要提到,许多礼仪和民事律法在本质上都只是暂时性的,只有在适当的条件之下才有效,但是道德律法是永久的指示。 四、与其他律法的比较 摩西律法常被拿来与早期其他的法律规条比较,我们知道的有六个:(1)吾珥南模法典(Ur-Nammu code),年代在主前二○五○年左右,出自吾珥的第三王朝;(2)比拉拉玛法典(code of Bilalama),主前一九二五年左右,出于伊施嫩纳(Eshnunna);(3)里辟伊士他法典(code of Lipit-Ishtar),主前一八六○年左右,出于伊辛(Isin);(4)汉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主前一七○○年,出于巴比伦;(5)赫人法典(Hittite code),主前一四五○年,出于波格斯凯;(6)亚述法典(Assyrian code),主前一三五○年左右,出于亚述(注四五)。 比较以色列律法和其他法典,可看出由于有一样的需要和环境,所以有几条相似的地方,但另一方面来说,有几点基本相异之处,特别表示出以色列律法的独特性。不同如下:(1)在形式上,以色列律法包括不成文法(Casuistic)和成文法(apodictic)(注四六),但其他法典几乎只包括不成文法(注四七);(2)在一般性质上,以色列律法的动机是宗教性的,而其他法典只是法律和世俗的性质;(3)在道德格调上,其他法典并未限制贪心或自私不顾别人,也不主张要慈善,或注意到造成破坏别人的一些伦理上的罪(注四八);(4)社会差异,至少汉摩拉比法典建立人民三个阶级的地位,就是自由、半自由人和奴隶,但以色列律法完全不同,承认有奴隶制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保护这些权利较低的团体。 第五节 会 幕 (出廿五~卅一;卅五~四十) 神传给摩西的主要事情当中,有一项就是会幕。埃及和其他国家庙宇林立,以色列却不同,只有一个敬拜之处。在旷野飘流的时期,以及居住巴勒斯坦后有许多年,敬拜的场所是可移动的圣所,称为会幕。神将蓝图传给摩西,必须准确照着它做,因为会幕包含许多属灵真理的象征。犹大支派的比撒列(Bezaleel)和但支派的亚何利亚伯(Aholiab),两人都有神的灵所赐的特殊技巧,他们要指挥建造(出卅五30~35),虽然建造所需的材料数量多而贵重,但是由于百姓心甘情愿的奉献,很快就够了(出卅五4~29)。这个建筑处于各支派的中央位置,而且在律法中占很大的篇幅,这些都加强其重要性。神自己的圣所,是代表神与百姓同在,必须居中央位置。 一、样式 会幕包括一个可移动的物体,位于一长方形庭院内。庭院长一五○尺(注四九),宽七五尺,用细麻帷子围起来,其上有银钩挂在银杆上,再连在皂英木包银的木柱上,人口在东边,以幔为门,东边这一半的庭院,放两件器具,最近人口处是铜坛,祭司在那里为百姓献祭(出廿七1~8;卅八1~7)。祭坛每边七尺半正方形面,四尺半高,用包铜的皂英木来做,每角落都有角。越过祭坛是洗濯盆(出卅17~21;卅八8;四十30)。这是用铜作的,祭司要进行礼仪之前,先在此洗手。 庭院的西边一半,是会幕本部,这是长方形的建筑物,四十五尺长,十五尺宽,十五尺高,由四十八片包金的皂英木板(注五十)所构成(出廿六1~37;卅六8~38)。会幕本部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称为圣所,占三分之二的面积、里面有座七灯的灯台、陈设饼桌和香坛;第二郡分称为至圣所,里面有约柜(注五一),其上有带着两片展翅的金基路伯。这个建筑物有四层罩棚遮盖:第一层是细麻制的,第二层是山羊毛制的,第三层是染色的公羊皮,第四层是海狗皮(注五二)。 二、位置 神吩咐他们,在旷野旅行安营时,会幕要立于各支派的正中央,其东边的支派是犹大、以萨迦、西布伦;南边是流便、西缅和迦得;西边是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北边是但、亚设、拿弗他利(民二)(注五三)。前进的时候,东方三支派在前,其次是利未人革顺(Ger-shon)和米拉利(Merari)的家族,带着拆开的会幕材料(注五四),然后是南边的三支派,接着是利未人哥辖的家族,带着会幕的器具(注五五),然后是西边的三支派,最后是北边的三支派(民三—四;十11~28)。甚至当前进时,会幕的器具也保持在中央,但会幕本身支得比较早,才能及时建立起来,当器具一到就可以放进去(民十21)。有一件东西,走在最前头,那是约柜,祭司带着它在前领路,他们跟随云柱前进。 各 支 派 安 营 图 亚 拿 设 但 弗 玛拿西 他 以萨迦 以法莲 会 利 犹 大 便雅悯 幕 西布伦 西 流 迦 缅 便 得 各 支 派 前 进 图 犹大 流便 以法莲 但 会(革 会 约 以萨迦 幕 顺 西缅 幕(哥辖)玛拿西 亚设 柜 材 米 器 西布伦 料 拉 迦得 具 便雅悯 拿弗他利 利) 三、敬拜的创立 以色列人留在西乃,将近一年的时间,主要的工作就是建造会幕。假如这工作在摩西从上山回来后不久就开始,那么,大约是在百姓第一次到达西乃之后约三个月(注五六)。完工的日期是次年正月初一日(出四十17),意思就是大约过了五个半月以后。完工之日,引导百姓的云彩,停在会幕上,神的荣光充满帐幕(出四十34)。 第二件事是授任亚伦及其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Elazar)和以他玛(Ithamar)作为祭司,在会幕事奉(出廿九1~37;四十12~15;利八1~36)。五人都用水洗净,穿上神所吩咐的祭司袍,又膏上油,一连串的祭物呈献给神,宰一只公绵羊,将血抹在五人的右手大姆指,右耳垂,和右脚大姆指上。接着是摇祭,最后摩西和祭司吃祭物。这种仪式连续七天。 这一周授任之后,祭司开始工作(利九1~24)。就职的日子很感人。一些祭物代替祭司和百姓,奉献给神,然后摩西陪亚伦进入会幕认识环境。当两人出来的时候,神迹的火显现在铜坛上,显然很快就烧尽祭坛上的祭物。但这不是起初在祭坛上燃烧的火,(虽然有人这样认为),因为在整个承接圣职时已一直献上祭物,这一次的火更为这八天的节期带来最高潮,表示神悦纳他们所作,以及未来将作的一切。 四、拿答和亚比户的罪(利十1~7) 然而,因为亚伦的两位较长的儿子一拿答和亚比户,出乎意外地犯了严重的罪,这快乐的气氛就转为悲伤。他们刚因有份于以色列的祭司之职而享誉,但如今却献上「凡火」在香坛上,意思是说他们使用的炭火,不是从神所吩咐的铜坛上拿来的。铜坛上的火不可熄灭(利六13),有一个原因,是为了经常有炭火,用来烧香。拿答和亚比户当然知道这件事,而且更应特别晓得坛上是取炭火的地方,因为前不久曾有神迹的火降下燃烧其上。但可能他们疏忽了,或故意违背,而从别处取炭火。很显然他们似乎也不是在吩咐的时候献香,既不是早晨也不是晚上献祭时。也许新的职位使他们骄傲,而放纵自己不小心遵从命令,或老也许因为他们喝太多酒,这是有可能的,因为神立刻警告亚伦,在会幕事奉时,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利十9)。姑不论充分的理由是什么,他们两人确犯了大罪,神为了惩罪,再度降火烧死他们,一方面是惩罚他们,一方面在于警告那些看见此事的人。 第六节 人 数 为了组织百姓,需要统计人数,早期的核计是在第二年二月初一日开始,刚好是会幕完成后一个月(民一1)(注五七)。廿天后,以色列人拔营(民十11),意思是说,他们在西乃山所作的最后一件事是统计人数。摩西在埃及领受的知识,对这件事很有帮助,因为埃及以好的统计方法闻名。 核计的人数,是廿岁及其以上能服兵役的男丁,共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其他虽没有计算,但我们可以估计总数,除了这些可当兵的男丁之外,若加上相等数目的妇女,则人数将超过一百二十万人。还要再加上二十岁以下的未成年者,未成年者的数目较难估计,在美国廿岁以下的未成年者,大约是廿岁以上人数的百分之六十(注五八),假如以色列的比率也是如此,那就有七十二万未成年者,总数将达一百九十二万人。但根据他们在埃及的人口增长率之高,以色列的各家庭成员可能更多(注五九),这可能使未成年者增加到一百万人,甚至更多,因此全部人口总计在二百万到二百五十万人之间。 自由派的批评家,一般都认为不可能有这么多人生活在旷野。莱特(注六十)和亚布莱特(Albright)(注六一)确实认为这么大的数目是属于后来大卫时代,而记载在错误的地方。但这是很难讲得通的,因为错误的放置,不可能同时发生在六个不同的圣经经文中(注六二),而且大卫时代的统计数目也编在合适的地方,是更大的数字(注六三)。我们应认为这个统计数字是正确的。如此我们就不能忽略了,摩西管理这一大群众,要控制、团结这么多人,特别是在不舒服的环境中,旅行于旷野至少有四十年之久,真是极其艰难的工作。也许从没有人所负的责任,比他更大的了。然而对于这一切我们应该晓得摩西曾受过极好的训练,在西乃山之后一年,他就把各支派组织得很好,而且有云柱敞引导旅程的指标,那是人人都看得见的,最重要的,是神的赐福,和超自然的供应,常与他们同在。 第七节 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亚 (民十11~十七13;卅三16~19) 他们在西乃住了十一个月五天(民十11),云柱就升起,引导以色列人,向北朝迦南方向前进。神已经与他的百姓立约,而且他们有了组织、建造的会幕,百姓已预备好继续前行到应许之地。 一、路线(民十12、34、35;卅三16~19) 这条向北的路线,是一直到加低斯巴尼亚(注六19),这城市位于迦南的极南端,它的位置可相当的确定,有两个地方很接近,它们位于别是巴之西南约五十哩,其位置和洪水都很合乎条件,它们是爱因古低斯(Ain Qudeis)和爱国古笛瑞(Ain Qudirat)。前者保留基本名字加低斯(Kadesh);后者有最好的水泉。两地只相距五哩,都可能洪水给这个大营地。 但是以色列人走到加低斯的经过路线,比较不确定。路途上经上仅记了两处:基博罗哈他瓦(Kibroth-hattaavah)和哈洗录(Hazeroth)(民十一34~35;十二16;卅三16~18)(注六五)。有人认为哈洗录就是现在的爱因呼德拉(‘aitl hudrah),约在西乃山东北卅哩处,如果这么说,那么基博罗哈他瓦就是现在的耶尔耶别利格(elebeirig),这是位于西乃山和哈洗录之间的绿洲(注六六)。但是没什么证据支持这种说法,而且民十二16也反对这种说法,因为那里的意思暗示哈洗录实际上比现在的爱因呼德拉更靠近加低斯,这句经节列出「巴兰的旷野」(Wilderness of Paran)包括加低斯,好像一过哈洗录,就来到加低斯了(注六七)。有两件事可看出由西乃到加低斯之间的路程,并不是直线,而是弯向东方的。在民数记十一章31节说鹌鹑「由海面」刮来作以色列人的食物,这个海很可能是指东边的亚喀巴海湾,申命记一章2、19节暗示有时百姓在西珥山附近,那也是东边。 二、旅程中的四件事(民十一1~33,十二1一15) 虽然这一段旅程的时间并不长(注六八),但圣经记载了四件事。第一件是会众在离开西乃之后只三天,就大发怨言(民十33,十一1~8)。很显然他们又很难于适应在旷野中艰难的旅程,三天就够他们觉得不满了,神为了管教他们,降火在营区某一部分,摩西因为这次的惩罚,称那里为「他备拉」(“Taberah,”tab‘erah,「燃烧」)。 第二件事是选派七十位以色列长老,为摩西助手,同负起管[百姓的重任」(民十一4~30)。这件事是由于摩西听到会众有更多怨言,心中失望而引起的。这次的怨言起于「闲杂人」(注六九),对食物不满,会众厌倦吃吗哪,他们想起埃及所吃的,就想吃鱼、黄瓜、西瓜、韭菜、葱、蒜。当摩西向神呼求,他不能单独承担这么难应付的百姓之重任,神吩咐他选派七十个长老协助他。神「把降与他身上的灵分赐那七十个长老」,使他们能承担这工作(注七十)。赐能力给这七十人的同时,他们在一起唱诗赞美神(注七一)。当七十人当中的伊利达(Eldad)和米达(Medad),继续唱得比别人更久,约书亚有点迷惑,在摩西面前,质问他们的行为,但摩西赞成他们所做的。这七十个长老的职份,和前面所指派的官员,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与十夫长之间(出十八25),到底有什么关系,并未讲明,但很可能这七十位更有权柄,协助摩西解决早先指派的那些校低的官员所带到摩西面前的问题(注七二)。 第三件事,由于他们埋怨吗哪,神再一次供应鹌鹑(民十一31~34)。神告诉摩西,会众因着他们犯罪的态度,将吃肉「一整个月」直到肉从他们「鼻孔」喷出来(民十一20)。摩西觉得这很难置信,但是神的确带来大量鹌鹑。对这段叙述,关于他们怎样杀死这么多鸟,最好的解释就是使鹌鹑飞得很低,在地平面上约三尺,这样以色列人,就很容易在它的飞行中打下来。捕鸟持续了两天一夜,鸟儿散布的范围,延伸到营两边,各有「一天的路程」,使每人平均取了十贺梅珥以上(注七三)。当百姓开始贪心大吃的时候,这就表示他们觉得神在以前供应不足,神就用「最重的灾殃」击杀了许多人。 第四件事是摩西的哥哥亚伦和姐姐米利暗的不服从行为(民十二1~15)。接着摩西与古实(Cushite)女子结婚之后(注七四),这件事发生了,但真正的原因是出于嫉妒,这两个人已经享有光荣的地位(注七五),却还要更大的权柄,宣称神也藉他们说话,正如藉摩西一样。神呼召这三人都来到会幕前面,在云柱中向他们说话,使他们晓得,神指派的是摩西,神说摩西甚至享有先知之上的地位,因他享有与神「面对面」说话的特权。然后他惩罚米利暗,使她得大麻疯一周,显然她是这次短暂叛逆中的领袖。 三、拒绝进入迦南地(民十三~十四) 当百姓到达加低斯时,第一件事是窥探要前去征服之迦南地。为此神指派十二个支派中各一人为探子,摩西吩咐他们去看那地的出产以及人民的防卫力,他们以四十天时间横贯那地,会远至北方的利合(Rehob)(注七六)。他们在报告时,都同意这地有丰盛的出产,但很难征服,因为那地的人民强壮高大,城有坚墙(民十三27~28)。然而,他们的评估却有所不同。有十个人说太难了,其意就是最好回埃及去(民十三31~33),但有两个人,迦勒(Caleb)与约书亚坚持不论多么困难,神一定使他们胜利,要求百姓不要违抗神而不进迦南地(民十三30;十四6~9)。不幸百姓只注意十八所说的,甚至威胁要杀这两个人,他们开始计划在必要的情形下,跟从新领袖回埃及去(注七七)。 结果,神发怒要毁灭以色列人,来惩罚他们,但摩西再度以神的声誉为理由替百姓求情(民十四11~20)(注七八)。后来神规定要受很严峻的惩罚,虽然现在由于摩西的祷告,惩罚已稍为温和,但他说整个国家不能进入那地,要留在旷野四十年,以探子侦察的时间一天抵一年;所有以色列人当中,廿岁及廿岁以上去(因要对叛变的决定负责任),都要死在旷野,无法进入应许之地,只有迦勒和约书亚除外(民十四20~35)。接着那十个没有信心的探子,立刻死于瘟疫(民十四36~38)。眼见这件事的人,现在改变思想,要立即进攻这地。但神已不再喜悦这事,当他们进攻时,惨遭亚玛力人和迦南人打败(民十四39~45)。 第八节 徒然飘流卅七年六个月 (民十五~十九;卅三19~36) 从此开始,以色列人在西乃旷野,无目的的飘流了卅七年半(注七九)。这段时间没有多少记载,显然由于这些百姓的背逆,神故意使他们没有进步,徒劳无获。神给这个国家有机会进入蒙福之地,但他们却拒绝了。从此百姓要在不舒适的环境中飘流,一无所获,直到廿岁以上的人全数去世为止(注八十)。 百姓在这些年间,在有限的范围内,仍稍作移动,从加低斯向东南远至以旬迦别(Ezion-geber),这地位于亚喀巴海湾之顶端(民卅三36),其间距离大约八十五哩远。列出来的十六个停驻站,可能全都位于这两地之间,但无法确知它们在那里。很可能他们大部分时间留在加低斯,因为除非是为了转换景色,他们没有别的理由,旅行到别处。在这段时期快结束时,他们同到加低斯,因为在第四十年一月,米利暗就是死在那里的(民廿1、28;卅三38) 在整个这些年间,只记载一件事,那是二百五十人的背叛,由利未人可拉(Korah)和两个流便支派的大坍(Dathan)、亚比兰(Abiram)带领(民十六~十七)。似乎这次也是由嫉妒引起的,这些领袖希望得到和摩西、亚伦同等的权位,甚至想取代他们两位。神为摩西、亚伦辩白,显明他的能力,裂开地吞灭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家眷(注八一);然后降火焚烧二百五十位支持者,当以色列人抱怨神如此严刻的处分,神甚至在营中降瘟疫,夺去一万四千七百人的生命(民十六23~35;41~50)。神更进一步为了表示赞同亚伦的地位,使亚伦的杖(注八二)发芽,而代表十二支派首领的杖却没有,这些杖都是按神的吩咐,放在会幕里的(民十七1~11)。然后神命令摩西继续杷亚伦发芽的杖,放在会幕里,一再提醒,也印证亚伦被神选为以色列的宗教首领(比较来九4)。 第九节 加低斯巴尼亚到约但河 (民廿~廿一;卅三37~48;申二1~三14) 一、米利暗之死(民廿1) 以色列人经过许多年无目的的飘流之后,大约在到达加低斯的时候,米利暗过世。日期是「正月」,年代显然在旅行第四十年时,因为亚伦死于同年五个月之后(民廿23~29),在经上确定。说那是第四十年(民卅三38)。我们知道,即使首领的家族,如米利暗、亚伦、摩西,亦得死于进入迦南之前,因为神在早年宣布惩罚时,只说到迦勒与约书亚例外(民十四30)。但神准这三个人,一直活到飘流的最后一年。 二、磐石再出水(民廿2~13) 这次百姓同到加低斯又缺水,因为这里一向以好的水泉闻名,百姓会回到那里,但显然那年泉水水量少,他们就埋怨。摩西将此事带到神面前,神答覆摩西要使磐石出水(注八三),就像以前在利非订一样(出十七1~7)。但这次神指示摩西只要「吩咐」磐石(注八四),并没说坚打磐石。而摩西却打磐石,甚至打两次,向百姓喊着:「我为你们使这水从磐石中流出来么?」水是流出来了,但摩西的动作和言语,好像要表现他属人的努力,有助于水的流出,神不喜悦这样,因此宣布对摩西的惩罚,说摩西不准进入应许之地(民廿12;廿七12~14;申卅二48~52),这件事已蕴含很久了,只是在这里,有经文明确说出神的理由(注八五)。 三、要求经过以东(民廿14~21) 在加低斯时,摩西派使者,到以东王那里,请求准予经过他的地方。他们那时计划沿死海南端边缘,再沿东岸向北方前进,转西进入迦南。但以东住居沿途,其狭长的版图,从死海之南延伸到亚喀巴海湾,摩西答应绝对只经过「王道」。许多学者认为,摩西用这个名词,指一条古代家喻户晓的南北通道,现在已有人确定其位置,通向北方可达至叙利亚(注八六)。创世记十四章四位东方国王,使用过这条通道,后来罗马人铺路,今日现代化的约且公路大致是按照它来修筑的。但是即使摩西答应只走「大道」,不偏左右,以东王仍拒绝他们经过。意思就是他们耍走冗长的旅程,再向南到以旬迦别(申二8)(注八七),百姓前不久才去过那里(民卅三35),然后从以东东边转回来。 四、亚伦之死(民廿23~29、卅三38) 在路上亚伦死于何珥山(Mt.Hof),享寿一百廿三岁。因为何珥山很有可能是大约在以东附近,与加低斯成东西平行(注八八),所以也许摩西到这时仍然想经过以东地。或者以东王答覆的消息,一直到他抵达何珥山时,他仍未收到。亚伦死于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刚好是米利暗过世后五个月。神指示摩西,带着亚伦与亚伦的儿子和继承人以利亚撒到山顶,在亚伦一息尚存时,将亚伦的衣服穿在他儿子身上。百姓留在何珥山东哭卅天。 当他们在那里的时候,发生一场短期战争(民甘一1~3)。迦南南方的亚拉得王(King Arad),带头攻击以色列,起初以色列人战败,然后由于向神求助,而全面溃败敌军,甚至将亚拉得的几个城邑,尽行毁灭。 五、绕道以东(民廿一4~20;卅三41~49) 以色列人关始向南远行绕道以东。圣经列出所经过的中途站,现仍不知其正确位置(注八九),而且只提到一件事。 神再度因以色列人埋怨粮水,而惩罚他们(民廿一5~9)(注九十)。显然当百姓向南前进,经过亚拉巴各地时,很难找到水,而且也厌烦吃吗哪了。神惩罚他们,使[火蛇」进入他们中间,许多人因此而死(注九一)。这使百姓有悔改的心,神就吩咐摩西提供治疗这些被咬者的方法,将铜蛇高挂在杆子上,使许多人容易看见(注九二)。他这样做了,许多受害者,抬头仰望它的时候,就立即痊愈(注九三)。六、回到北部,战胜西宏王与噩王(民廿一10~35) 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吩咐,不和以东人冲突(申二4~5),就绕道他们东边的疆界,再向北前进,来到摩押的南界撒烈溪(注九四),神也禁止他们与摩押人冲突(申二9),他们遵行而顺东边的路前进。 但是他们接着来到西安的王国时,却无法避免冲突。西宏王的地方位于以色列和约但河之间,摩西请求西宏准予经过他的国家,他和以东王一样拒绝所求(民廿一21~32)。西去召集军队在雅杂(Jahaz),摩西与他交战打败了他。然后以色列占领西宏全部领土,直到雅博河。 经过这次胜利,以色列军队离巴珊王噩(注九五)的国家就不远了,他统治的地方,从雅姆克河向北达与黑门山。这次摩西采取攻势,在巴珊的重镇以得来(Edrei)打败这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民廿一33~35)(注九六),然后前准占领他的土地。这时以色列人控制了大部份的土地,南从亚嫩河(这是摩押的北方疆界),北至黑门山,相距约一百卅哩。打败这些王,是征服的开始,因为神计划让他的百姓,住在约但河两旁。这些胜利之所以重要,也因为使约但河对岸的迦南人,知道神所引导的以色列之强大(书二9~11;九8~10)。 第十节 约但河旁 (民廿二~廿七;卅一~卅二;申卅一;卅四) 一、巴兰和摩押人(民廿二~廿五;卅一) 摩西获得这些重大的胜利后,就召集群众来约但河附近,面对耶利哥城。摩押王巴勒认为以色列人是自己国家的威胁(注九七),就与米甸长老合作,派使者远达北方在幼发拉底河岸的昆夺(Pethor)(注九八),要把巴兰带来。巴兰是先知,声誉远播到这么远的南方(注九九),他们要巴兰咒诅以色列(民廿二~甘四)(注一○○)。起初巴兰拒绝随使者同来,但使者再度来访,终于说服他随行。然而,巴兰跟巴勒在一起后,却只祝福以色列,而不咒诅。摩押王为此觉得气馁,就带他到三个有利的地点,观看以色列营,盼望先知会改变他的祝福,却没有用。在每一个地方,巴兰都照神的心意,说祝福的话。后来当巴勒厌恶他,要他走时,他又说出第四个信息(民廿四14~25),其中他清楚预言弥赛亚的降临,及以色列未来的福气。然而,最后这位奇异的先知,还是做了一件讨摩押王欢喜的事(注一○一)。他建议引诱以色列人参加巴力昆珥(Baal-peor)污秽的敬拜活动(民廿五1~18)(注一○二)。巴勒采纳他的意见,许多以色列人落入圈套,使得神降瘟疫惩罚,造成两万四千个以色列人之死。当大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Phinehas),杀死一个以色列男人和米甸女人的时候,瘟疫才停止,这一对男女公然一起走进以色列营地。然后摩西派一万两千军队,惩罚米甸人,他们一开始就与摩押人结伴,而且,在此显然居领导地位。米甸人被打得落花流水,「所有的男丁」、「米甸诸王」和巴兰本身都被杀死(民卅一1~54)。后来所有已嫁的女子都被杀,以色列人均分了极多的掳物。 二、答应所求(民卅二) 以色列人征服了约但河东边的土地之后,发觉这里可成为很好的牧地,流便、迦得支派,以及后来的玛拿西半个支派,都拥有极多牛羊,他们请求摩西,准予将这地区作为他们的家园。摩西首先反应不佳,但后来这些支派向摩西保证,他们服役年龄的男丁,将随其他支派征服约但河西边之地,而且若不完成任务,绝不回家。摩西终于答应他们,并且说清楚他们必须如此行。当双方都同意时,他们请求准予为家人修建城墙,围筑羊圈,因为男丁都要离家(民卅二34~42)。 三、预备工作(民廿六一卅;卅五50~卅六13) 摩西现在做了几件事,预备以色列人马上就要过河进入这地。第一,他再次核计人数(民廿六)。自从西乃山统计人数之后,一百廿万人已过世,在旷野已飘流过了卅九年。当以色列人要面对迦南的挑战时,需要知道自己目前的人力。这次计算的人数有六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位廿岁及以上的男丁,较早年的统计则是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注一○三)。 第二件事,是有关于继承权的问题,西罗非哈(Zelophehad)死后无子,因此他的女儿提出此问题(民廿七1~11)。从神来的指示是这样,假如父亲没有儿子,父亲的产业,应该由女儿继承,如此才能维持家庭的产业。 第三件很重要的事,是指派新的领袖。必须选出人来代替摩西,因摩西在早先神已不准他过约但河。神拣选约书亚(民廿七15~23),这替代当然是很合理的。他和迦勒是唯一能进入这地的前辈,因为其他和他们同年龄的人,不是已故,就是在进入迦南地之前将去世(注一○四)。约书亚曾带兵与亚玛力人打仗(出十七8~14)。当摩西去接受律法时,他会随摩西到西乃山的半途(出廿四13)。在以色列人为金牛犊的罪悔改后,他会协助摩西(出卅三11)。他曾是到过迦南的十二探子之一,而且与迦勒一起坚持要进入那地(民十三8;十四6~9)。在这些事当中,约书亚都洁身自爱,表现责任感和领导力。这些经验,也是让他今日能承担重任的一些好的预备。神启示摩西,他拣选约书亚,然后摩西向百姓正式地宣布,而把当负的工作交给这位新的首领。 最后,摩西将最终的指示,告诉以色列人,这是百姓进入迦南地后需要遵守的,记载在民数记廿八至卅章,这些是有关于一般献祭、节期、守誓愿等;在民数记卅三章50节至卅六章13节,提到毁灭拜偶像的迦南居民,确立迦南的境界,决定在各相关支派中负责策划分土地的人,建立四十八座利未人城邑,其中包括六个逃城,以及其他进一步有关继承权的事。 第十一节 申命记 在摩西临终以前的最后十几天(注一○五),他口传申命记(Deu- teronomy)的伟大信息,然后写下这卷书。他为新的一代,复习自从离开埃及后,神为他百姓所做的事,包括在西乃启示的律法之概要。然后他宣布神所给的新规则,是与马上要进入的迦南地,和在那儿过定居的生活有关。 写这卷书之前稍早的时候,摩西就写下摩西五经(Pentateuch)的前四卷书了(注一○六),但我们无法说出到底是在多早以前写的。我们知道摩西一直在写书(出十七14),也许像日记的形式一样(民卅三2),从开始旅行的时候起就写了,而且他可能就是以此为基本历史资料,来写更正式的东西。我们也晓得,他得到约书的启示之后,就马上记下来(出廿四4~7),而且很可能他有两次四十天在西乃,领受更多的规条,也是立刻写下的。但是像目前这样形式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Leviticus)、民数记(Numbers),可能都是一直到快要写申命记的信息之前,才写成的(注一○七)。当然在申诫命及记录申命记之前,这四卷都已完成了,因此,他一写完申命记,摩西五经就完成了。从此以色列人就有了最重要的指南,预备好应付过约但河后多事的日子。 摩西既已完成了领袖的责任和著作,如今又已任命了继承者,当他一百廿岁时,就预备好蒙神呼召回天家。历史上没有人有他这么丰富的经验,像他这样被神重用,他的恩赐和训练也许远超过当时其他的人,而神所托付他的重任,可能大过所有时代的任何人。至此他已功德圆满。照神的吩咐,他爬上「与耶利哥相对的山(Pisgah)顶」,俯视应许之地,听见神提醒他,这的确就是很久以前应许的土地,然后被神接去而死。他埋葬在附近山谷中,无人知晓的坟墓(申卅四1~7) 注释: 注一:关于这时候,在这里生活的非利士人,参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页。 注二:例如有Bright,BHI,一一四—一一五页。Wright,BAR,六二~六四页; 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1956),三八~三九页;Anderson,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nient(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57),四六页。 注三:经上说他走到何烈山,而西乃山和何烈山是指同一个山,只不过西乃山可能是指整座山,何烈山指其中之一个山峰。 注四:J.Simons,GTT,二五一页,说以色列人一定走入内陆,离海有一段距离,否则他们在到达哈瓦拉之前,一定会在靠近红海之处,发现几个有水的地方。 注五:其状如盆,五尺宽,十八寸深,含有苦涩而咸的水;参考W.G Blaikie,A Manual of Blble History,rev.C.D.Matthews(New York:The Ronald Press,1957),六五页;以及J.Simons’GTT,二五二页,注二一八。 注六: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1956),三八~三九 注七:若比照现代的两百万人城市,需要几百个食物市场。以色列人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注八:这不是有些学者所认为的,一种介壳虫所分泌的树蜜,这种介壳虫从西乃的柽柳树丛吮吸汁液(Wright,BAR 六四~六五页)。这种分泌物一定不够这么多人吃,而且也是有季节性的。 注九:希伯来文Man ,意思是「什么?」百姓问「这是什么?」所以从这个问题,就转变出「吗哪」(manna)这个名字来。 注十:上帝当然也能保存吗哪过夜仍新鲜,但是,毫无疑问神不这样做,是为了使以色列人天天重新经历依靠神的供应。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太六11)。神的子民需要信靠神每天的供应。 注十一:第二次,鹌鹑飞离地面三尺左右;参考Free,ABH,一一六页,在BAR,六五页Wright的看法,认为两次鹌鹑,都是由于这种鸟每年飞过地中海,我们不赞成这种说法,拒绝的理由有二:两次以色列人都不在地中海附近;现在这种鸟的迁移每年在九、十月之间,但以色列人这两次事件都在春天发生。 注十二:Wright,BAR,六五页及其他学者的看法认为摩西只是在岩石中开了一条水道,我们必须拒绝这种看法。因为这么小的水量,不可能满足两百万人的需要。事实上,摩西用杖击石的行动,是不需要的,因为出水是由于起自然的力量所产生的。这个动作唯一的理由是预表基督,他在适当的时候,将在加略山被击打,供应属灵的活水给失丧的罪人。(林前十4)。参考民数记,廿章8节。 注十三:在诗篇第一○五篇41节,流量成「河」(nahar)。满足这么多人畜,需要河那么多的水量。 注十四:有几件享看出有这可能。申命记第九章21节说到「溪水」,摩西在那里把烧过而磨碎的金牛犊细粉撒在水中,这是「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假如这只是一条普通的溪水,就不需这种描述性的字。另外在哥林多前书十章4节也说到,在利非订流出水的磐石是「随着他们的灵磐」,这意思可能就是说这从磐石流出的水,顺着自然的流道,流一段短距离,到西乃山前面的平原。而且,既然他们在西乃期间,吃的食物是超自然的供应,那么神也可能盼望他们,每天饮水也是用超自然的供应,好叫他们在这两件基本的事上,继续倚靠神天天的供应。 注十二:C,Conder,ISBE,IV,二八○四页,引用F,Holland, Recovery of Jerus 五二四页,如下:「关于水的供应,在整个半岛没有一个地方,像耶别姆沙附近地区有那么充裕的水。那里有四道水流:第一条是在Wady Leja;第二条在Wady et Ti’ah,这里的水灌溉一连串的园林,这些园子长三英哩,而且,它还形成池塘,我常在那儿游泳;第三条起源于er Rahah平原的分水岭之北,而向西流入Wady et Ti’ah;第四条是由Umm‘Alawy山脉下来的排水所形成的,流入Wady Sebaiyeh之东,而流过Jebel ed Deir对面的山涧,流入那个山谷。除了这些溪流之外,尚有许多水井、水泉,供应甜美的水,遍满整个广大地区之需。」 注十六:但是这种确定,仍有一个问题,就是圣经提到东方诸王,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已击败「亚玛力全地」(创十四7)。假若这不是预言的说法,那么亚玛力人一定在以扫以前存在了,若是如此,那么以扫的后代,可能与他们联合。 注十七:后来他们在大卫的时代,攻击洗革拉(Ziklag)的非利士城市(撒上卅),清楚说明这情形。 注十八:摩西可能盼望以色列向南行,直接远离亚玛力人的原来居留地,可以阻止这仇敌继续追赶。然而在战争中,约书亚似乎知道何时何处他们会有攻击,这件事表示他们的袭击越来越多。 注十九:这是圣经记载中,第一次提到约书亚。摩西这时就这么信任他,意思就是约书亚已表现出他的能干和可信赖。 注二十:我们晓得亚伦是摩西的哥哥,而户珥可能是他的姊夫,也就是米利暗的丈夫,这是约瑟夫所说的(Antiq.III,2,4)。后来户珥和亚伦一起负责管理以色列人,那时摩西不在以色列人当中,而去接受律法(出廿四14),那时之后户珥可能不久就过世了,因为此后圣经没再提到他。 注二一:叶忒罗出口赞美雅巍,甚至献祭给他(出十八10~12),意思就是摩西在先前四十年当中,对他有极深的影响。他也说:「我现今……得知耶和华比万神都大。」自由派学者认为,摩西是由叶忒罗而认识雅巍,这种说法,我们不接受。(参考H.H.Rowley,The Rediscovery of the Old Testament,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46,第五章)。 注二二:不可能算出准确的数目,因为关于这些官员所管理的单元,我们知道得不多。他们可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家庭也有大小之分。 注二三:参考本章,一六九页,注三。 注二四:若只是为了逃避非利士人,没有理由来到这么远的南方(出十三17)。 注二五:参考出埃及记第廿章1节、19节;申命记第五章4节、22节。十诫是神用口头神奇地宣布,然后永远记录在石版上,将会使百姓永远记得其重要性。 注二六:不论是这次或上一次,摩西都几乎没有时间一直爬到西乃山顶。他可能后来四十天在那里时,才走到那么高的地方。 注二七:这需要相当好的记忆力,也许神特别赐他这种恩赐,也许神指示他记录下来。 注二八:然而其中包括了道德律,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其馀部分也以此为依据。 注二九:只要杀一头以上的牲畜,它的血就够遮盖整个祭坛了。用这血,是象征祭坛被洁净,就像在赎罪日,弹血在施恩座和铜坛上一样(利十六14、20)。这象征神的祭坛既代表神,就要完全洁净。 注三十:可能摩西也记录了神用口传的十诫,因此他现在读的是记载在出埃及记廿章到廿三章的律法。 注三一:第三次比前两次更有价值。第一次百姓只同意他们所想像神的命令。第二次更有意义,因为他们已知道神所命令的是什么。但第三次在这整个典礼,等于是构成他们对神顺服的誓言。前两者是初步的,使百姓有反覆思想的机会,然后才做正式的答应。 注三二:当摩西继续上山时,约书亚仍留在山上,因为摩西同来时他仍在那里(出卅二17),那时约书亚对山下百姓的罪,跟摩西一样不知道。 注三三:这四十天的第一段时间,可能大部分是启示会幕的计划,因为看到紧接着以下几章,就是讲这些计划(出廿五、卅一)。 注三四:申命记第九章17节看出,这个动作是摩西故意作的,因为他要在百姓面前,象征他们的罪已毁了神的约。 注三五:这本「册」子,就是生命册(诗六九28;但十二1)。这种比喻的用法,是取自于那时为一个团体或支派接受的人,就可登记于册的制度。 注三六:很可能摩西在这次之前,从未离开过他们一段较长的时间。甚至于当他接受「约书」的时候,他只是离开不到一天的时间。 注三七:在埃及孟裴斯有亚皮斯牛犊崇拜,在安城(纥流玻利)有Mnevis牛犊崇拜,然而两地都离歌珊地有一段距离。比较靠近,而有更多影响的,当然是与和如司崇拜有关的牛犊宗教仪式。牛犊象征生产力和力量。参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一四○—一四一页。 注三八:这种帐幕称为「会见之幕」(’ohel mo‘edh),这就是以后称会幕(Tabernacle)的原因。但是因为架构仍未被建筑起来,所以不应与这种简单的帐幕混为一谈。 注三九:神是纯粹的灵(约四24),不能用肉眼看见,假如能看见的话,那么看见的人会死,这是神自己说的(出卅三20)。但是,摩西所看见的是真的,就是神在荣耀中。 注四十:有关讨论摩西何时写五经的问题,参考本章,一六八~一六九页。 注四一:这两部分是基督同意的分法,因为他谈到律法的两大诫命(太廿二34、40)。 注四二:另一种划分法,是将第一条和第二条合起来(神的存在和敬拜),而将最后一条(不贪恋),分成两条(不贪恋邻舍的房屋,不贪恋邻舍其他财产和妻子) 注四三:关于讨论,参考第八章,二○○~二○八页。 注四四:逾越节在春季(出十二1~28;民廿八16~25;申十六1~8);五旬节在五十天之后(山卅四22;利廿三15~22;申十六10);住棚节在秋季(利廿三34~42;民廿九12~40。) 注四五:Mendenhall,“Ancient Oriental and Biblical Law,”BA,17(五月1954),二三页,注十八。有关的讨论,参考他的 and Covenant in Israel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Pittsburgh: Biblical Colloquim,1955);以及有关的法典内容及讨论,参考AWET一五九~一九八页。 注四六:不成文法律,常称为「判决」(judgments)或「个案法」(case laws),开始常用「假如……」,并且提出一个特定的情况。常称为「成文法」(statutes),涵盖一般行为方面。十诫就是属于后者的很好例子。 注四七:Mendenhall在赫人法典当中,指出很少数几条成文法,参考“Ancient Oriental and Biblical Law,”BA,17(五月1954),廿九~卅页,亚述律法方面请看T. J.Meek in the,ANET,一八三页,注二四。 注四八:A.Jeremias,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翻译者是C. L. Beaumont(London:Williams& Norgate,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Board,1911),II,一一二页。 注四九:标准的「肘」长约十八英寸(更准确是17.51英寸);参考R B,Y.Scott,JBL,78(1958),二一○~二一二页。 注五十:「支架」(“Frameworks”,qerashim;出廿六15以下;卅六20以下),比英王钦定本中的「板子」(“boards”)更好,因为:(1)十五尺长,廿七寸宽的厚板,是很重,而且很难得到的,但是若是这种尺寸的支架,那算是比较轻,而且易于建造;(2)支架就能使人看到美丽的罩棚;还有(3)分析这个希伯来文,最好的结论是「支架」。参考A. R. S. Kennedy,”Tabernacle,”HDB,五五九~六六一页。 注五一:约柜是最神圣之物。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度在赎罪日时,进入放约柜的至圣所。它是用皂夹木做成的,里外包金,其上作为盖子的纯金片,称为施恩座。约柜代表神在他的百姓中间。十诫禁止作任何神的形像,但在此约柜等于取代了这形像。但却不含模拟实质形像的意图。约柜里包括两块刻字的石版,代表圣约,一个金罐子装的吗哪,以及后来亚伦发芽的杖(来九4;民十七1~13)。 注五二:这种海狗是一种海里的动物,平均五至九尺长,生活在埃及和西乃一带的海里西。可能是用这种海狗皮,而不是獾皮;希伯来文这样翻译是合适的,而且我们知道獾并不生存在这一带地方,参考Free,ABH,一○六~一○七页。 注五三:这一群人是根据母系的祖先:利亚的后裔流便、和西缅(祭司支派的利未除外),另外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位于东边和南边;拉结的后裔是以法莲、玛拿西(约瑟的两子),以及便雅悯,位于西边;辟拉(拉结婢女)的后裔是但和拿弗他利,位于北边;悉帕(利亚婢女)的后裔是迦得和亚设分别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注五四:革顺人搬运会幕的纺织类东西(民四21~28),用四头牛拉的两部车(民七7);而米拉利人搬运木料制及金属制的物品(民四29~33),用八头牛拉的四部车(民七8) 注五五:哥辖人不需要车,因为所搬运的器具,是用杠穿过环子抬的(民四1~15) 注五六:除了摩西八十天在山上之外,另外还早了四天走到那里,加上金牛犊造成之时在半途中的那几天,总共大约九十天。 注五七:这可能是核计的最后步骤,实际上核计已于九个月之前开始,那时为会幕奉献。每一位男丁要给半舍客勒,奉献的人数就与这里统计的人数相等(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出卅11以下;卅八25~28)。统计可能是在那时候做的;而这里是正式的注册,其目的是为了军备之用。 注五八:一九六○年的统计,廿岁及其以上的人口一亿一千三百九十七万四千人,而廿岁以下是六千六百万零九干人,占廿岁以上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八。在作者自己的城市密西根州大湍城(Grand Rapids),是十二万五千八百零四人比七万五千八百六十三人,占百分之六十。有些国家出生率较高,占百分之八十。 注五九:然而我们要想到,这时的出生率可能已降低,特别是考虑到在旷野漂流期间,实际上会减少一些人口(参考民廿六) 注六十:BAR,六六页,莱特认为六十万大军,可以用「人海战术」,压倒任何对抗的敌军。但是,这六十万只是可用的男丁,并不是真正的军队。实际上参加于战役的人数,与敌军不会相差太悬殊的。 注六一:Albright,ARI,一二三页。 注六二:出埃及记十二章37节,卅八章26节;民数记一章46节,二章32节,十一章21节,和廿六章51节。有一件事也是很有意义的,就是民数记一章46节第一次统计的数字,和廿六章51节第二次统计的数字不一样,不仅总数不一样,而且所有个别的支派人数也不一样,有些有相当的差略。 注六三:这个统计数目有一百卅万服兵役年龄之男丁,意思就是全部人口超过四百万人(撒下廿四9) 注六四:创世记十四章的四位东方之王,在更早时就打败亚玛力人于加低斯(创十四7)。夏甲在往书珥的路上,加低斯和巴列(Bered)中间,被天使找到(创十六7~14)。在创世记第廿章1节加低斯,也和书珥一起并提。 注六五:民数记第卅三章16至36节,提到在西乃和加低斯之间的廿一个地名。但是这些地名不仅包括初期从西乃到加低斯的旅程而已,也包括后来百姓离开加低斯以及最后再回到那里的漂流旅程,若从民数记第卅三章36节以后所列的地点和事件,就可看得很清楚,因为它们全都是最后一年在旷野漂流期间的,在此所列的廿一处地名,利提玛(Rithmath)(19节),可能是两次旅程的分界点。根据这种解释,利提玛便是加低斯,而其他两个地名,基博罗哈他瓦和哈洗录,则是早期行程的两个中途站。 注六六:Simons,GTT二五五页。 注六七:基博罗哈他瓦也是百姓吃鹌鹑的地方,这件事发生于百姓至少旅行了三天,甚至可能更长的时间之后(民十33;十一31~34)。 注六八:申命记第一章2节认为是十一天的旅程。但是,因为其间距离将近一五○哩,有人怀疑以色列人,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走到。十一天可能是一般旅行的时间,但是以色列人走得很慢,似乎三周时间也就够了。 注六九:参考第六章,一二一~一二二页。 注七十:旧约里面圣灵降在某人身上,是特别为了能够完成某项任务,例如比撒列(出卅五30)和以后的士师们,例如俄陀聂(Othniel)(士三10),基甸(士六34),耶弗他(士十一29),和参孙(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七一:经文说他们「受感说话」(prophesied),但是因为在这场合,若说它是指释放信息,则不恰当,而且根据历代志上第廿五章1至3节,「预言」(yithnabbe’)的恰当意恩,就是「赞美」。所以在此最恰当的意思也是「赞美」这个意思。 注七二:所依据的事实,就是这个团体人数更少,而且也因为他们特别被赋予圣灵,与其他人有别。 注七三:P.B.Y.Scott,BA,22(1959),廿二~四十页,说一贺梅珥等于六又四分之一蒲式耳(译者注:容量名,合八加仑,用以量谷)。意思就是每人平均取六○蒲式耳以上。有关的其他讨论和研究资料,参考本章,一七○页,注十一。 注七四:西坡拉可能真的也是古实人,但是摩西娶她,是在四十多年以前,所以这里可能不是指她。可能她已过世,而摩西另娶了。这个婚姻不违律法,律法只禁止与迦南人结婚(出卅四16)。 注七五:米利暗披称为「女先知」,可能在以色列妇女中居领导地位(出十五20)。当然亚伦已被立为大祭司。 注七六:位于拉亿城附近,后来称为但(士十八28~29)。 注七七:这种行动是不能原谅的。我们很难了解,当神一直用神迹引导,供应他们到这个地步,一直把他们带到迦南南边疆界,百姓会认为如今神将让他们失败于最初的仇敌之手下。 注七八:这情形与以色列人犯了拜金牛犊的罪行时相类似(出卅二11~13)。 注七九:计算这段时间之长短如下。在旅程上,直到加低斯背叛的时候为止,时间不到十八个月。然后从民数记廿章1节开始,所有的事,都有关于第四十年的旅程(民廿1、28;卅三38),因此在民数记第十四章和廿章之间,记的是卅七年半的历史。 注八十:总数一百二十万人(男女各六十万人),在一万四千五百零八天(卅八年半)之内要死光,则每天死八五个人。估计至多每天有十二小时,办丧礼,则在卅八年半当中,平均每小时有七个丧礼,这样就一直持继地警戒提醒神在他们身上的惩罚。 注八一:被地所吞吃的人当中,「属可拉的人丁」(民十六32),一定是指那些可拉的仆人,因为民数记第廿六章11节说「可拉的众子没有死亡」。大坍和亚比兰的孩子却死了,其目的一定是为了持续祭司的世系,他们后来在节庆歌唱上尽一份力量(代上六18~22;九19;诗四二、四六等)。 注八二:这里的杖(matteh),没讲明是那种杖。标明各支派首领的名字,显然是象征各支派的权威。当亚伦的杖发芽,代表生命,就显明神选派他在其他人之上。 注八三:这个「磐石」带有冠词,表示它是一个在加低斯有名的磐石。但是若认为他们将在利非订击打磐石后,将它一路携带着,现在再击打,那就错了。参考XDC,Numbers,一三一页,注一。 注八四:这里有预表的意义。基督像磐石一样(林前十4),只在加略山被击打一次。此后若要得生命的活水,人只要向他说话就可以。摩西在此击打磐石破坏了这预表。 注八五:我们看摩西的工作和地位,显然他假如在这里未犯罪,他应该有资格和迦勒、约书亚一起进入迦南地。 注八六:参考第三章,五五页,注二五。但是这条路并非由东向西,横越过以东的山脉。以色列人一定在越过以东之后,才来到这条路的。 注八七:从Jebel Madeira(参考本章,一七八页,注八八)向南到以旬迦别,将近九○哩。意思就是说,由于被拒绝,以色列人还要多走一八○哩。 注八八:我们不知确实的位置,但是,最可能就是Jebel Madeira或Jebel el-Hamrah,在加低斯(虽然稍北)这一带。传统的位置是Jebel Nebi Harun(「先知亚伦之山」)靠近彼特拉(Petra),我们应拒绝这种说法,因为它位于亚拉巴之东,与所记载的相差大远。参考J.Simons,GTT 二五八页。 注八九:有些学者认为以色列人在离开何珥山之后,立刻改变方向,而且实际前进绕过以东的北端,而不是南端。这种看法大部分是依据普嫩(Punon)和阿伯(Oboth)(民卅三42~44;廿一10~11),就是现在的Feinan和el-Weibeh而有的,两地都在以东之西边,而不在东边。然而,我们应拒绝这种看法,因为它们并无证据。申命记第二章8节说,这个「转向」,是在以拉他和以旬迦别,位于亚喀巴海湾的顶端。参考Aharoni,LB,五一页,反对的意见。 注九十:卅八年前吃鹌鹑以来,这是第一次记载为食物埋怨,但是在这段没有记载的几十年中,可能也发生多次。 注九一:「火」字也许是由于它的颜色,或由于被咬者疼痛剧烈。今天在亚拉巴仍有红色的毒蛇。 注九二:后来百姓敬拜铜蛇,最后希西家必须毁坏它(王下十八4)。 注九三:基督用它来比喻说明罪人如何得拯救:带着信心仰望他,就像以色列人仰望铜蛇一样(约三14~15)。 注九四:撒烈溪是一条小溪,从东南流入死海最南端。申命记第二章14节说,以色列人经过这条溪,刚好是加低斯背叛之后卅八年。 注九五:这人身材高大,也许是亚伯拉罕时代所提到的利乏音人(Rephaim)后裔(创十四5;十五20),他的铁床,超过十三尺长,六尺宽(申三11)。他的国家自夸有许多城市,其中六十个有城墙(申三4~5)。 注九六:我们应该知道,摩西带兵来这里,其地大约是后来渡约但河之处,以北约六十哩处。 注九七:巴勒在他亚嫩河边界之北。也许因为西宏王最近被以色列打败,他想收复以前被西宏夺去的失土(民廿一26)。 注九八:昆夺在米所波大米(申廿三4),一般认为就是亚述文件中的Pitru(参考ANET,二七八页),位于迦基美斯(Carchemish)之南十二哩。这些使者,一趟要走四百哩以上。 注九九:巴兰是一位奇异的先知和预言家。他灵命可说不错,神能与他相遇,而且给以色列和基督的奇妙预言(民廿四17~19)。然而他也是个人意志很强的人,要走自己道路,最后给以色列带来很大的伤害。在圣经中,他受到严重的谴责(彼后二15;犹11;启二14)。 注一○○:他们认为这种咒诅会使被咒诅者衰弱。参考埃及咒诅祷文ANET,三二八~三二九页。 注一○一:直到后来当摩西差他的军队来惩罚主谋者的时候,才看出,这个意见实际是出于巴兰(民卅一8、16)。 注一○二:有两件事,看出西缅支派,比其他支派,牵涉在这个过犯的人较多。第一、有提到一位西缅首领的名字;第二、这件事之后的统计人数,看出西缅人大大减少,好像他们被这里所降之灾击杀(民廿六14;参考民一23)。 注一○三:七个支派增长(犹大、以萨迦、西布伦、玛拿西、便雅悯、但、和亚设);五个支派人口减少(流便、西缅、迦得、以法莲和拿弗他利)。人口增加最多的是玛拿西,增加了约两万人(从三万二千人增到五万二千七百人),人口损失最多的是西缅,损失了三万七千人(从五万九千三百人减至二万二千二百人)。 注一○四:在过河时,没有超过五八岁的人。在卅八年半以前廿岁和廿岁以上的都过世了。迦勒这时是七九岁(书十四7),约书亚可能更老。约书亚的领导责任,比迦勒更重要,而且当迦勒说自己仍然身强力壮的时候,约书亚已经「年纪老迈」(书十三1)。约书亚在在这时候可能已超过九十岁了。(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页。) 注一○五:根据申命记第一章3节,摩西开始口授这些信息,是在四十年十一月一日,刚好是过约但河前两个月又十天。 注一○六:然而那时这是一连续性书卷。 注一○七:这与高等批判的看法完全相反。现有很好的证据,证明摩西确实写了五经:(1)当时写作进步,甚至于已有字母,摩西可以用来写作;(2)摩西很能干,他不但受过教育,而且也能得到所需的资料;(3)五经有六次提到摩西写其中某些部分;(4)旧约中其他的书卷,用不同的方式,见证五经是他写的;(5)基督和新约作者更清楚证明这一点,甚至将摩西这个名字,等于旧约中五经(torah)这一部分。 第八章 征 服 书一~十四 第一节 迦南地 一、以色列的征服任务 在约但河边安营等候的以色列人所要进入的迦南地是实行城邦制度,没有中央政府,但有许多城邑,各有其王。要征服这地,就需一个个击败各城市。埃及是名义上的大封主,杜得模西士三世曾是摩西的头号敌人,也是埃及帝国的主要缔造者,他将迦南地区纳入埃及版图中,他的儿子是出埃及记的法老——亚门诺裴斯二世,继续严紧的控制,但他的儿子杜得模西士四世(Thutmose IV),是以色列在旷野时的法老,他娶了亚细亚的美坦尼王(注一)亚塔塔玛(Artatama)的公主为妻,他善于扩张外国势力,而对本身武力控制缺少兴趣。接着是他儿子亚门诺裴斯三世,当时的统治者,不注意控制外邦,对自己的国内较有兴趣。他常以征服之事来自夸,但大部份皆为空泛之谈,正如海斯所说的:「由于他疏懒忽略在亚细亚的省份,带来埃及北方帝国的崩溃。」(注二)特勒亚马拿书信说到迦南人为了对抗入侵者,曾向他求援,他却置之不理(注三)。迦南独立城邦遂成为以色列人征服的战利品。 但这并不是说以色列的任务很简单,卅九年前,探子的报导却是真实的,迦南人是强大的民族,他们的城墙巩固。他们经常彼此攻打,或抵御外患,使得他们的军队随时备战,又有优良的装备。他们的城邑可以抵御敌人几个月的围攻(注四)。这些城市也能联结对抗共同的敌人,就像他们后来有南方联盟(书十)及北方联盟(书十一)对抗约书亚一样。此外这里多山,过了耶利哥,以色列人就进入大部份崎岖的乡间,很难旅行和调军打战。 二、迦南进步的文化 迦南人在物质文明上是进步的。城市建得很好,房屋设计和结构都好,地板常铺着石或涂灰泥,已有排水系统,工人精于使用铜、铅和金。陶器在当时也是有名的精美,与外国也有频繁的贸易,其中包括埃及、米所波大米北部和塞浦路斯。在工业知识上,迦南人比以色列人更进步,因以色列人会有四十年的岁月,在旷野过游牧生活。文化上的悬殊,为以色列人埋伏了许多危险:这种危险,不久就产生可悲的结果。历史显示较低的文化常被进步的文化所吸收。在以后年月当中,以色列人并未被迦南人所吸收,但却受到极深的影响,假如这种影响只限于物质文明方面,甚至可能有好处,譬如陶器的制造、城市的建筑和农耕方法等;但是影响力若包括思想的方式和观念,特别是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时,那害处就大了。事实上有许多人,跟着敬拜迦南人的巴力(Baal),而不拜耶和华了,当时巴力被供奉为雨神和丰收之神,这是相当诱人的。迦南人必定劝他们新来的农耕邻居,说耕作的技巧不足以确保丰富的粮食,更重要的是要拜对了神祉才行。当地居民的劝告,对刚搬来此地,渴望丰收的以色列人,是很有影响力的。不用说,神就是为了避免这些危险,所以才命令杀死所有迦南人,或驱逐出境(民卅三51~56;申七1~5)。迦南人若被逐出就无法提出这样的劝告。假如以色列人顺从神就好了,可惜他们并不如此,而准予许多迦南人居留,所以以色列人深受他们的影响,结果失去神最重要的赐福(士二11~15)(注五)。 三、计划进攻 摩西夺取迦南的战略,一定是神所启示的,很清楚就是从东方进攻这地中央的部分,而将这地分割为南北两段,采取个别击破。我们可以假定摩西已与约书亚分享他的思想,所以当百姓预备过约但河时,这位新的首领已胸有成竹了。 第二节 进入这地 (书二1~五12) 一、侦察耶利哥(书二1~24) 当约书亚考虑征服的任务时,他知道耶利哥是首要必争之地,这是坚强的城市,无法安然绕过,他们立刻要面对这个挑战。 他为了要更了解这城市,就派两个探子为一组去侦察,很可能他还记得卅九年前相似的战略,那时他自己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这两人过约但河进城,受到妓女喇合(Rahab)的保护,她的房子在城墙边上(注六)。有人来寻查这两人时,她将他们藏在屋顶上的麻秆中,然后把追索的人,引入歧途。她相信耶利哥城会被以色列人攻下,就请求这两人回报她的恩惠,要保护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他们答应她,然后又在她胁助之下,成功地逃回约书亚的营地。也许他们在耶利哥的使命很快就被发觉,而无法详细观察这城市,但是从喇合口中,他们知道城里的人很怕以色列人。因迦南人已听到他们战胜西宏和噩的消息,所以约书亚很受激励。 二、过约但河(书三~四) 探子回报后,次日早晨(注七),约书亚吩咐百姓移驻约但河岸,他们原来安营的(注八)什亭(Shittim)(注九),一定不在河岸,所以他们为了过河,首先是离开什亭来到约但河。春天是河水泛滥的季节(注十)。他们留在河岸三天,做最后的准备和指示。我们可以相信这三天之中,百姓一定在怀疑,所有以色列人怎能渡过面前的茫茫一片涌流,但他们马上就会知道了。 一切预备就绪时,抬约柜的祭司走向河流,百姓照神的吩咐,走在后头,相距约三千尺处(书三4)。这样做能让最多的人看见约柜,作为引导的记号。祭司的脚一踏入河,水就神奇地分开。向他们涌流的水「立起成垒」,好像被水坝拦住了一样,另一边的水继续向下流入死海,当中现出一大片干地,使百姓渡过。在百姓经过的这段时间,河水便在距此十五哩极远的上游亚当城停住(注十一),当百姓过河时,抬约柜的祭司站在河床中央,以约柜代表神,向每人见证神拦阻了河水,使他们可能过河。前一天在河边的怀疑,在这时只使得他们对神所表现的能力,更为赞佩。 为过河立了两个纪念碑,一个在约但河,一个在过河后百姓安营的吉甲(Gilgal)(书四1~24)。从各支派选出来的十二个人,各从约但河抬约柜的祭司所站之处,取一石头,带到安营的地方。接着约书亚又「另把十二块石头立在约但河中」像石柱一样,就立在十二块石头被拿走之处。这两个行动是在所有百姓过约但河之后,而在祭司抬约柜要到百姓那里以前。等到所有人离开了河道,河水就立刻再继续向下游流去,由于先前阻住了大量的河水,这时的流量比前更大。当所有的人都到吉甲时,约书亚在那儿用约但河带来的十二块石头,立第二个柱子。这两块石柱为要提醒将来的世代,神以神迹在约但河中开路,使他的子民能进入他们的应许之地。 三、在吉甲安营(书五1~12) 吉甲现在成为以色列人持续活动的中心,其确定的位置仍待考(注十二),但显然它是在约但河各位于约但河和那利哥之间(书四19)。从这里他们不久就攻下耶利哥和艾城。后来基遍人来到吉甲,求立和约(书九6),约书亚率兵从古甲上去帮助基遍人,对抗南方的联军(书十6~7)。他也从这里向北,与北方联军会战(书十一6~14),也在此第一次分配支派的产业(书十四6)。当军队在战场上时,百姓留在吉甲,以其为基地。 他们安营之后,发生三件重要的事,第一是所有男人都行了割礼(书五2~9)。因为现在活着的以色列人,是新生的一代,所以需要大规模行这个礼仪,显然在旷野飘流时生下的孩子,未受过割礼。然而神会命令他们遵守这礼仪,以此作为他的子民与其新邻邦分别的记号。因此他吩咐他们遵守,后来又说这也象征除去在埃及的羞耻(注十三)。 在吉甲发生的第二件事,是特别守逾越节(书五10)。这次可能是第三次守逾越节(注十四),至少自从在西乃山守节以后,圣经未提到守过节(民九1~5)。但如今已到达这地,所有男人都受了割礼,百姓想起也要遵守神所吩咐的逾越节,这次守逾越节的日子是在神指定的尼散月十四日。我们要知道,若按一年一度的逾越节来算(不管有没有守),从离开埃及至今刚好是第四十个年头了,刚好照着神在加低斯所宣布的惩罚,依照探于侦察迦南地的时间,一天抵一年。(民十四33~34)。在尼散月十日(书四19),神带他们过约但河,刚好及时预备十四日守节。甚至于泛滥的约但河水,也不能成为拦阻他们在新地守节的理由(注十五),出埃及至今刚好四十年(注十六)。 在吉甲第三件提到的事,是停止吗哪。早在旅行的第一年起,神就一直供应这种神奇的食物(出十六14~22)。这种特别的供应大约经过四十年,但过约但河进入应许之地后,他们不再需要它了。守逾越节后次日,百姓在地上找不到吗哪,他们吃现在已有的「那地的出产」。 第三节 征服巴勒斯坦中部 (书五13~九27) 一、打败耶利哥城(书六13~27) 约书亚一进入这地,初步完成几件事之后,就开始专心军事征服的主要工作。探子偿察时已预告,第一个攻取的目标是耶利哥。这城市就在附近,假如不夺取,将一直是吉甲的威胁,我们也提过这里也是迦南地的要镇,是无论如何必经之地。 1.城市:一般认为旧约的耶利哥,就是耶斯苏丹(Tell es- Sultan),位于约但河之西五哩,死海之北七哩。这里的土丘覆盖七英亩之广,虽然由于侵蚀太厉害,我们无法确定约书亚所掳掠的城市有多大,但是,假如第五章所做的结论是正确的(注十七),约书亚所征服的城市就是肯扬小姐所说的那个城市,也就是约主前一五五○年被埃及人所夺的,那么,城的范围可能包括土的的大部份。意思是说其大小在当时是中等的,虽然比一些大城市还小,(例如,米吉多十四英亩,拉吉十八英亩,或特别大的夏琐两百英亩)。不论其大小如何,圣经常提到它(注十八),表示它在这地相当的重要。 肯扬小姐对这城市的城墙描写,是很有意义的(注十九)。城墙的形式,实际上使敌军无法直接进攻。来袭的敌军,首先会遇到十一尺高的石墩柱,在它后面,有一个从上向下作卅五度倾斜涂灰泥的内壁,一直连到主要的城墙,墙高垂直卅五尺以上。陡峭而滑溜的斜坡,使得任何有效的方法,或想放火烧墙,都无法击破城墙。要袭击城墙的敌军,很难爬上斜坡,用梯子攀登也很难找到理想的立足点。对于保护得这么好的城市,一般敌人采用的战略是围城,但是,以色列人假如要在几个月之内,占领全地,他们就没有时间围城。 2.征服:但是,神有不同的计谋夺取耶利哥,他用特别的方式,向约书亚启示(书五13~六5)。某日当约书亚在城附近,也许正考虑如何攻城的时候,遇见一位称为「雅巍军队的元帅」(注二十),告诉他这些计划,就是要有「兵丁」(注二一),由七个祭司引导,也要抬着约柜,每天绕城一次,共六天,到第七天要绕七次,绕第十三次快要结束时,祭司要吹角,百姓大声喊叫,如此城墙就会倒塌,军队可攻入。 他们照计划实施,被派每天绕城的人轮流执行,约柜在他们中央(注二二),共绕城十三次,当号角吹响,百姓呼喊的时候,城墙倒塌。再加上,当时耶利哥居民的心一定已更加恐惧,这下军队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这个城市,喇合是在探子来访的时候,就见证他们已经很害怕了,而这时以色列人每天奇怪地绕城,更增加他们这种害怕的情绪。后来全城的人,除了喇合(注二三)及其家人之外都被杀,她的生命照探子的应许,得免于死。全城被火毁平。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以色列人,可以因掳掠而致富,神为这城订了禁令,宣布将它「归献」(注二四)给神(书六17~18)。贵重的金属——金、银、铜和铁,归入耶和华的库中。约书亚进一步咒诅任何要重建议城的人,这件事在很久以后,亚哈王(King Ahab)在位时,才实际应验在伯特利人希伊勒(Hiel)身上(王上十六34)。 二、在艾城的胜败(书七1~八29) 1.战败:然而在那利哥的胜利,可能间接促成紧接着在艾城的惨败(书七1~26)。艾城是目前以色列人第二个攻取的目标。约书亚差派的侦察小组,不认为艾城是坚强的,很可能他们过份自信,因此只提议派「二、三千人」就可攻下此城。约书亚派较多的数目三千人去,但仍被艾城的人击败,当以色列人溃逃时,卅六人阵亡。 但是战败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以色列军太少,而是营中有罪恶。犹大支派的亚干(Achan)违背神的禁令犯罪,从耶利哥取了「归献」之物,就是为自己拿了巴比伦的衣服,两百舍客勒银子,和五十舍客勒的金条(注二五)。战败之后,神启示约书亚有人犯了这种罪,告诉他要追究罪犯的身份。这件事照办(注二六),亚干被指出来。他承认拿过东西,藏在自己的帐棚,这些东西从隐藏之处找出来,然后亚干、他的家人及所有他的产业都被石头击打,后来又烧掉,他们必须受惩罚,一方面因为这是严重地得罪神,另一方面也为了警告其他以色列人。 2.得胜:罪既已受惩,如今,以色列人就能征服艾城了(书八)。约书亚在夜间,派伏兵藏在艾城和附近伯特利之间的山谷。次日约书亚率另一支军队,在前面攻城,所采的战术与第一次战败时相似。但这次当艾城人出城反击,约书亚的军队就假装再次败退,然后伏兵出来,从后边攻打艾城军队。这时约书亚的军队向后转,敌人落入圈套。结果艾城居民中,所有一万二千(注二七)男人均被杀,王被挂起来,城市夷为瓦砾,这次神准许以色列人掳掠。我们也要注意,这次争战约书亚派了更多的军队,单单伏兵,就派了三万人(书八3)(注二八)。他和百姓一定学了两个功课:罪的代价和过分自信的错误。 3.位置:艾城正确的位置仍未确定,传统的位置是在耶特尔(et-Tell)(注二九),大约位于伯特利东南一哩半之处,是在一九三三至三五年之间由克劳瑟夫人(Mme. Judith Marquet-Krause)和一九六四年由可罗威(Joseph A. Calloway)所挖掘的。然而,他们的研究显示出,这个土丘,在主前二二○○年至一○○○年之间无人居住,因此不会是约书亚时代的城市。有人提出不同的解答(注三十),但最可能的答案就是,耶特尔不是正确的位置,有些事甚至支持这种解释。例如,有人说耶特尔距伯特利太远,而约书亚记十二章九节(比较书七2)说艾城靠近(mitsad)伯特利」;此外,耶特尔也是相当广的土丘,但约书亚的侦察小组描述艾城居民很少(注三一)。也许将来的挖掘,会有更多的发现。至少我们晓得艾城在伯特利附近,而伯特利显然位于耶利哥西北约十四哩处,(但是一般认为伯特利就是百丁一Tell Beitin,这种说法正受到怀疑)。这是那时约书亚军队战争行军的大概距离。 4.伯特利:这里并未指出伯特利在约书亚时被征服(注三-),伯特利王曾注明为约书亚军队所杀(书十二16),但无直接攻城的记载。可能是因为在艾城战败时,伯特利也失势了。他们若参加艾城军队,协助抗敌,这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可能预料,敌人下一个目标就是伯特利,在约书亚记八章17节明说他们的确参战。虽然记载中只提到艾城的统治者,但是很可能伯特利王在这时阵亡(书八23~29)。约书亚在第二次攻城时,派出这么多的军队,其都份原因,可能是他预料伯特利将加入艾城军队。 三、在示剑的礼拜(书八30~35;申廿七1~26) 约书亚既已控制了耶利哥、艾城和伯特利,就照神的吩咐,带百姓向北,到示剑再签订神的约(申廿七1~26)。其目的在于生动地重绘四十年前在西乃发生的事,那时他们正式接受立约(出廿四4~8)(注三三)。百姓如今已实际进入这地,光阴荏苒,现在活着的是新的一代,这时需要人提醒他们神的要求,并更新人民的承诺。在以巴路山脚示剑附近(注三四),约书亚筑坛,祭司献上燔祭和平安祭。约书亚在事先预备的石头上,写下「摩西所写的律法」(书八32)(注三五),必然是代表神的律法在百姓中间。然后一半的支派留在以巴路山附近,一半面向基利心山前进,当约书亚宣读律法上的祝福和咒诅时,各边百姓都严肃地应答。约书亚的旁边就是代表神同在的约柜。这礼拜想来必让百姓(注三六)难以忘怀,在日后能存着极深的印象。 有关于以色列征服北部中央地区的情况,是件有趣的事,但我们所知甚少。这地区以示剑为主要城邑(创十二6;卅三18~20)。圣经记载说到以色列人显然毫无困难,可以向北移到这里。但并未说明这情形的原因。示剑在艾城之北距离卅哩以上,其百姓不会因为南方许多城市失守,就自认已在以色列统治之下。最可能的解释是,以色列人在艾城倒塌之后,就早早地向北进军,征服这地区。有几件事支持这种说法。第一是叙述以色列——基利心的礼拜(书八30),开始的字是「那时」(then是’az,而不是普通的连接词waw),暗示这中间可能有一段时间,就是这地区的征服。第二是约书亚记十一章19节说到除了基遍之外(书九),没有城市与以色列人讲和,意思就是示剑必是争战夺来的。第三是约书亚记十二章17、18、24节列出示剑地区,被约书亚军队所杀诸王,可能就是在这段时间中被杀的。我们应该知道,圣经的记载,对于全部征服中的许多细节,并没清楚说明。 四、求和(书九) 以色列人一回到吉甲,在巴勒斯坦中部,有另一群重要的人民,出乎意外地来求和。这些是希未人(Hivites)(注三七),代表着在耶路撒冷西北几哩的四个城市:基遍、西非拉(Chephirah)、别罗(Beeroth)和基列耶琳(Kirjath-jearim),称为基遍的城邦(Gibeonite tetrapolis)。先前以色列人战胜的消息已传遍这地(书九1),所以这些人认为求和是上策。他们怀疑主战的以色列人,若知道他们是当地的人,是否会接受求和,于是想出诡计,穿旧衣服,带发霉的饼,装作从远方旅行来的样子,求以色列与他们立和约,和约订立了,但这不合神的指示(出廿三32;卅四12;申七2),因为他们「并没有求问雅巍」(书九14)(注三八)。虽然以色列人是被骗,但仍有责任守约。当三天后诡计揭发时,约书亚和长老仍守约(因约已成定居,比较撒下廿一1~19),却也强迫基遍人「为全会众作了劈柴挑水的人」(书九21)。虽然他们不能托辞没犯罪,然而这事对以色列也有好的一面,事实上以色列因此而更进一步获权控制中部地区,而自己没费一兵一卒。 第四节 南征北讨 (书十~十二) 这时以色列人已成功将这地切为明显的两半。耶利哥、艾、伯特利、别罗、基遍、西非拉和基列耶林,形成一条连续而略弯曲的线,横过巴勒斯坦中南部。我们也注意到,事实上以色列人已经能在示剑平安地召集会众,这就表示他们也控制了中北部地区。一般的战略已发生功效,如今南北分割,只要个别击破就可以了。 一、打败南方联盟(书十1~11) 与希未人四城邦立约之后,就立即与南方接触,在四个立约的城市中,以基遍为最强(书十2)(注三九)。耶路撒冷王一知道基遍结盟的消息,就开始组织对抗的联盟,四个领导的城邦加入:希伯仑、耶末(Jarmuth)、拉吉和伊矶伦(注四十)。这些联军一起开始对抗以色列,就首先攻击基遍,显然是为了强迫它退出与以色列的新联盟。基遍人立刻到吉甲,向约书亚求援,约书亚带兵,急行军连夜赶到廿四哩外的基遍。他出奇不意地攻击敌军,溃败他们,而穷追不舍,直到西边靠近伯和仑(Beth-horon)的高地(注四一)。靠近伯和仑时,逃兵向南转,显然是要回到自己的城市(注四二),在路上遭遇一场雅巍所降石头一样的暴风雨(可能是冰雹),因此被打死的,比被以色列人杀死的还多。五王在一起,终于来到亚西加(Azekah)(注四三)和玛基大(Makkedah)附近,藏在洞里。 以色列追兵在洞里找到这些王,但是经过时,只用石头封住洞口,继续追赶逃走的军队,约书亚要在敌军安然逃回他们的园墙城邑之前,抓住杀死他们,结果他们大部份都被杀了(书十18~20),他又回头注意这些被囚在洞中的王,当他要杀五王时,命令军长用脚,踏在他们的颈项上,他一定认为这样做,有助于他们对未来争战的信心。然后,约书亚将五王尸体,挂在树上示众,直到晚上(书十21~27)。 二、延长的一天(书十12~14) 在当天较早的时候,约书亚站在基遍附近居高临下的高地上,可看到敌军跑得比他疲乏的军队快,就喊出一句像诗一样的呼求,引起许多争论。他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Ajalon)」(12节)(注四四)。这句话以及下面的描述,传统上认为,意思就是这一天神奇地加长了。但有许多学者,包括保守派的,都不以为然。有几位认为约书亚只是呼求神加力量给他自己和军队。另一些人认为神迹是由于光的折射而发生,因此,看起来虽然像一天增长了一点,但是太阳和地球的关系位置并未改变。还有另一些人认为可能约书亚只求能从炎炎正午的太阳下稍得解脱,所以神就使云遮天,降下风雨(注四五)。 但是,我们仍要保留传统的看法,因为其他的解释,无法与经文的文字取得协调。虽然动词dun(在约书亚的呼求中,译为「停住」),其基本意思是「静止」,因此可能指其他方式的静止,不是动作的延缓(注四六)。而且在句子中也用了两次‘amadh这个动词(13节),它确实是指行动的改变。并且十三节结束是说[不急速下降」,在此「急速」(’uz)这个字,也是指动作,而「下降」(labho’),平常用于指日落。进而言之,十四节说这一天是历史上特别的一天,暗示说一件重要的神迹发生了,就是使正常的一天延长时间。所延长的时间,我们也可估计出来。因为约书亚呼求时是正午,圣经上说,太阳不落下「约有一日之久」(keyom tamim),可能就是下午到落日的时间,比正常时间加一倍,换句话说,就是白天一天的时间,是正常时间的一又二分之一倍(注四七)。 约书亚要这天加长,是有好的理由。这五王带兵出坚固的城墙,来到野外与以色列人打仗,可能他们认为耶利哥与艾城的城墙,既不能守住城,也许最好试一试新方法,但这使得他们失去最好的防卫,约书亚知道这点,他要尽力拦阻他们同到城墙里去。当时敌军逃得快,他自己的军队疲乏,因此需要更多时间才能赶上他们,所以为了不使他们回去,就需要得到比平常更长的白天。因此,他求神赐下额外的时间,神就赐下,恩允他仆人可贵的信心。 三、征服南方城市(书十28~43) 这场苦战获胜之后,约书亚进军要征服所有南部地区的城市,他早在征服巴勒斯坦中都之后,就计划要这样做,而今是最有利的机会,主要城市的敌军多半消灭了。 第一个攻击的目标是玛基大,其次是立拿(Libnah),两地都在诸王被杀的洞附近(注四八),两城都轻易被拿下,其王和许多百姓均被杀,但城市本身似乎没受到大多实质上的损害(注四九)。后来在南方所有战役都是这样的类型。然后约书亚向南前进,到联盟的三城:拉吉、伊矶伦和希伯仑。另一个城市耶末,当约书亚夺取玛基大时,就在附近,却未提到那儿有战争,也许因为这城市太近了,其王和其他一些人被杀之后,并未全力以战,就投降了,所以未有记载。拉吉(注五十)在亚西加西南约十哩处,可能是三城之中最强而首先遭受攻击的城市,它在第二天战争中就被攻下了,百姓被杀,正如在玛基大和立拿一样,虽然他们的王已经在玛基大附近的洞中被处死了。当以色列进军时,基色王(注五一)为了某些理由,自觉对拉吉有义务(虽然基色是在拉吉之北廿哩处),带兵来援助拉吉。终于在战争中,王和百姓都在约书亚面前被歼灭。那时约书亚可以转向基色进攻,但他没有,可能因为它远在路线以外。他就转向伊矶伦(注五二),这是南方三联盟城市中最西边的城,然后攻最东边的城希伯仑(注五三)。两城都失陷且遭受和拉吉一样的处置。在这些早期而重大的征战之后,约书亚继续向南方,征服这地所有南半部。他的军队,甚至到过加低斯巴尼亚,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曾在那儿渡过很长一段时间。底璧(注五四)可能是在南方所得到最重要的战利品了。最后约书亚回到基遍,那是他整个战役的起点。 在这次长期战争中一定经过了几个月,他们走过很长的距离,夺取许多城市,当然,假若这些城市不是比较容易攻下,那就得花更长的时间了,事实上,若是那样,约书亚可能就得发动好几次战役。他能够在一次大的战役中,一举征服整个地区,表示许多城市的确未经长期围攻,就投降了。使他们没什么抵抗的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当地居民,心中已被惊吓所抓住并消化。他们听到过以色列人的胜利;首先是当他们还在约但河那边时,其次是渡河后,在耶利哥和艾城,如今战胜五个联盟的王。他们也记得有一天神奇延长,以及奇特的暴风雨,杀死许多联军的军队。能够行这些奇事的神,一定是很伟大的!与他对抗必是徒然无益!他们既这么想,就赶快求和,因此约书亚能在这一次辉煌的战役中,席卷全地。 但有一个主要城市未被攻下,那是属于五军联盟的耶路撒冷(注五五)。当约书亚的军队向南追赶溃逃的敌军时,它不在经过的路上,也许他的军队在归途中,由于疲乏,而不敢尝试这艰难的任务。它一直保持像一个小孤岛,未归入以色列的领域,直到很久以后大卫才夺下了它,甚至建都于此(注五六)。 四、打败北方联盟(书十一) 约书亚征服南方的战讯,传到北方夏琐的强王耶宾耳中。夏琐(注五七)是北方大城,该城的统治者,很自动地成为领袖。耶宾害怕他的区域也会受到类似的攻击,于是组织联军。他显然计划要比南方联盟做得更好,就召集更多的军队。他所召聚的王列出来,代表整个巴勒斯坦北部:夏琐以北的山地、「基尼烈」(Chinneroth)南边的平原(注五八)、「低地」(可能是以实德伦谷地)、西边一直到多珥(注五九),而且特别提到三个城市,玛顿(Madon)、伸仑(Shimron)和押煞(Achshaph)(注六十)。聚集的人包括有迦南人、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Perizzites)、耶布斯人和希未人。集合地点在米伦(Merom)(注六一)水边,人数多如「海边的沙」(书十一4)。 神指示约书亚带着能征善战的军队,向北方与强大的敌军战争,他立刻进攻。在那里的成就,也许可说是令人惊奇的,神在这个行动中,使用他少数的军队,大获全胜,击败且追逐强大的敌军到西边。约书亚在胜利中,「夺了这些王的一切城邑………用刀击杀他们」(书十一12)。然后他自己回到夏琐焚城,但是并未烧毁其他的城市。在第五章我们已提过大部份城市都幸免了,当然将来对以色列人有用,但是,显然约书亚认为焚烧夏琐,有心战价值。人民不得不认识一件事,就是假如强大的夏琐都难幸免,那么任何城市,只要以色列人愿意,都可焚烧。 这些事表明约书亚完全征服北方,正如南方一样。事实上,耶宾组成联盟对抗以色列,有助于约书亚的全面征服,就像在南方联盟也是如此。假如约书亚不能在一次主要的攻击,打败北方的势力,那么个别击破这些城市,就得用更长的时间。看来北方的战役,似乎比南方花更短的时间。 五、征服过程的摘要 以色列人整个征服的摘要,记载在约书亚记十一章16至23节,约书亚得胜之地,包括从最南端「上西珥的哈拉山(Halak)」(注六二),直到最北端「黑门山下利巴嫩(Lebanon)平原」。唯一讲和而未被攻击的人民,是基遍四城邦的希未人。圣经明说被杀的人当中,也有可怕的巨人亚纳族(Anakim),许多年前探子曾特别提到他们(民十三33)。被杀之王的总数有卅一人,他们的城名列于约书亚记十二章10至24节。 意思是说,当约书亚从北方战役回到吉甲时,这地的主要武力已被消灭。包括的地区,在约但河东边,南自亚嫩河,北至黑门山;约但河西边,则南自死海,北也到黑门山。他们征服诸城,无数的百姓和王被杀。圣经无记载说,约书亚在这些城市留下守军(可能由于人员不够留守);但是,这些城市的守卫力量,已被消除了,因此约书亚有理由相信,实际上各支派要分别占领,不是难事。 有一个重要的地区逃过约书亚的势力,那是地中海岸(书十三1~6)。但甚至在那里,也提到迦萨曾因约书亚,而受某些影响(书十41),而且更北的多珥王,也是北方联盟中被杀的一王(书十二23)。然而,大部份海岸地区仍为未得之地,因为战争多半只发生在内陆地区。约书亚一定以为各支派要占据时(注六三),一定能够征服自己的那一部份。(但这件事,直到多年后的大卫时,才实现)。 第五节 分 地 (书十三~廿二) 在各支派能开始占领以前,需要先分派所得之地。因为他们既然马上就要开始占领,聪明的办法,是趁着从主要战役所获得的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利益犹存时,尽快分配所得之地。这就是约书亚一回到仍在吉甲安营的百姓中时,所做的事。在百姓仍在约但河东时,已经指示了分配的方法,那就是用抽签的方法,由神决定,而不是人决定(民廿六55~56;卅三54)。 一、约但河东边的分配(书十三) 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已经得到他们所分配的部分,摩西在过约但河之前,已监督过这件事(民卅二1~42;申三13~17;书十三8~33)。他们所分派的地,从亚嫩河向北直到黑门山,但是在雅姆克河以北到底占多少地方,仍无法确定(注六四)。分配在南部的流便、以及中部的迦得之间,其分界线很清楚,是从死海的北端向东划线。但是迦得和北都玛拿西半支派之间的界线,却不清楚。主要的分界当然在雅博河,因为这条河是西安的北方疆界,而西安的王国被迦得和流便所瓜分(书十三27)。但是越过雅博河,向北似乎有两条延伸线,一条靠近约但河东岸,向北直到加利利海(书十三27),另一条靠近沙漠,向北至少到基列的拉末(Ramoth-gilead)(书十三24~28;廿8) 二、犹大、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分配(书十四~十七11) 当他们预备好要分配约但河西边的土地时,约书亚之外的另一位长者迦勒,中断了这件事的进行,提出一个不平凡的请求(书十四6~15)。他请求个人能得希伯仑为业,当约书亚、迦勒和其他探子,在多年前巡视这地时,曾在这里发现巨大的亚纳族人。约书亚在南方战役中,曾消灭这些人的武力,但显然仍有一些人馀留下来,而迦勒要完全歼灭他们。他提醒约书亚,摩西曾应许给他这地方(比较申一36)。迦勒这时已八十五岁了,这个年纪的人,通常都盼望轻省的工作,但迦勒要求困难的任务。约书亚一定一直很佩服他亲密的朋友,就答应他所求的。迦勒立即动身从事这个挑战性的工作,而且的确从分配给他的地赶走亚纳族人(书十五13~19)。 犹大支派,也是迦勒所属的支派,首先按规矩接受分配的土地,也包括迦勒已得之地,领域很广(书十五1~12)。它的东界是死海;西到地中海;南界从死海向南弯曲,因此包括加低斯巴尼亚;北界不规则地从死海北端向西一直到地中海,刚好经过耶路撒冷的南部边缘。在约书亚记十五章20至63节,列出许多主要的城名。 下一个签是为以法莲抽的,这也是约书亚所属的支派(书十六1~10)。犹大和以法莲一直到被掳以前,都是最有影响力的支派(注六五)。在所罗门统治之后,两支派各成为南北王国的带领者(注六六)。以法莲所得之地,比犹大小,位于犹大北边,而在两者之间,留一块地给便雅悯。第三个签是为玛拿西剩馀的半支派(书十七1~11)(注六七)。这部分与以法莲的北界相连,也像犹大和以法莲一样,从约但河延伸到地中海。因此两个约瑟支派就位于这地中央,彼此相邻。玛拿西的北部疆界,是以斯德伦谷的南部边缘。 三、分配工作暂停(书十七12~十八9) 这时候分配暂停,百姓在为其馀七个支派抽签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从古甲移营到示罗(Shiloh),他们在这里建造会幕,以后许多年会幕都在示罗(书十八1)。约书亚作战期间,会幕一直在吉甲,大约有六、七年(注六八)。现在他们移进所征服之地,把会幕设立在一个刚刚分配给以法莲的城市。 暂停的理由,当然是由于百姓希望尽快把会幕搬到一个持久不变的地点,当以法莲的领域分配完毕,他们就可能实现这件事,而示罗也包括在其领域之内(注六九)。但是,在约书亚的战役所得之益未消失之前,分配工作原应避免不必要的迟延,所以分配中断一定也有其他的理由。 这段经文提供一个理由:其馀的支派,忽然没有兴趣去接管自己的那一部份。这种态度的转变,是由于以法莲和玛拿西对他们所分配的,提出抗议而引起(注七十)。这两个支派埋怨他们的土地太小,特别是包括很大的林区(注七一),而且住在那儿的迦南人,也很难驱逐(书十七12~18)。约书亚智慧地告诉他们,应该伐木和驱逐迦南人,来解决问题;不论迦南人是否太强,这些事情,当然是不待人说就应该做的。但是,即使他们的抗议错误,明显地仍会影响其他的支派,这些人都在犹豫是否要接受所分配的,也许他们想,占据土地既然那么困难,倒不如仍维持习惯了的游牧生活。约书亚显然发现问题严重,决定给各支派有思考的时间,同时全部移到示罗附近。 不过,当百姓住在示罗时,约书亚不久就下令,重新推行和促成分配的程序(书十八2~9)。他指示剩下的七支派各派三位代表,组队去视勘还未分配的土地,然后跟据他们带同来的描述分配。这些地图,可以指出丛林的位置、土壤的性质和迦南人口密度的分布状况,有助于合适地划分土地,而且,也让百姓先知道,他们会遇到什么。如所吩咐的,他们仍以抽签指示的方式,决定那个支派得那块地。他们执行约书亚的吩咐,又开始分配土地了。 四、剩馀七支派的分配(书十八10~十九51) 现在便雅悯首先接受分配(书十八10~28),所得甚小,紧夹于南边广大的犹大地和北边重要的约瑟支派之间,从约但河内地中海延伸至半途,它包括了重要的城市——耶利哥和耶路撒冷。 其次分配的是西缅,这次所得的,不是土地,而只是在犹大广大领域内的城市,经上列名了十七个城市(书十九1~9),也包括它们附近小的人口中心(注七二),改变分配方式的一个理由,是犹大所得的地超过所需(书十九9)。另一个理由是,西缅那时是最小的支派,根据第二次核计人数,只有二万二千二百人(民廿六14)(注七三),所以比其他支派更合适于比较小块的土地。第三个理由,也是最重要的,由于其祖先西缅和利未,受雅各「祝福」时,曾预言要被分散在以色列中(注七四),这是由于多年前这两兄弟曾太卤莽,联合阴谋残杀示剑居民的结果(注七五)。 其次是西布伦接受分配(书十九10~16),跟着才是以萨迦(书十九17~23),两支派的领域都小,大约与便雅悯一样大小,而大部份为以斯德伦各地的肥沃平地。但是这地区迦南人很强,驱逐他们需要很大的勇气,经过许多年的时间,两支派均未成功。西布伦紧邻于以萨迦的西北边界。 第五是亚设,所得又是较大之地(书十九24~31),沿地中海,南从玛拿西,北至以色列的边界。第六分配给拿弗他利,是北方最后的支派(书十九32~39)。也是较大之地,在亚设旁边,从北向南延伸,与亚设分割北部地区,其南部与西布伦和以萨迦为界。 最后接受分配的支派是但,其地又在南方(书十九40~48)。这里也是小块地方,被挤在犹大和以法莲之间,正如其东边的便雅悯一样。在这块地区列出有十八个城市,表示以前人口稠密,也会增加他们占领的困难(注七六)。因为但是人数较多的支派(注七七),也由于占领的困难,所以许多但人未得神允许,很快地移民(注七八)。他们向北到利善城(Laish),然后改城名为但(书十九47;士十八) 五、幸免的战争(书廿二1~34) 当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回家的时候,险些发生惨战。依照摩西七年前的指示(民卅二16~32),这些人有信心,仍留营在约但河西,直到完全征服而且分配了土地,此时才合理地同到自己被分配的地方。在半路上,他们建造记念性的祭坛在约但河。对其他支派的人来说,觉得这个行动很奇怪,以为这个祭坛是建来作献祭的地方,以代替示罗的祭坛,其他支流就坚决抗议,害怕由于这种似乎是公然违抗神的举动,会使所有支派受惩罚(注七九)。但是,其他支派在开始讨伐外约但的支派以前,很有智慧地先派大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和十个同伴去,好让这些犯罪者有解释自己行动的机会。外约但的支派解释这个祭坛,根本不是建来献祭用的,而是当作记念性的东西。这些东方的支派,以约但河和其他支派分隔,他们不顾意以后的世代,认为自己不是以色列的一部份,约但河以西的才是,因此他们相信这个记念性的祭坛,多少有些帮助。非尼哈和他小组的委员们对于这个答案很满意,就带回消息以解除西都支派受困扰的人心。 第六节 组 织 一、政府组织 定居在这地之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只有最少的政府组织,没有王,也没有中央统治集团。每个支派各自独立生活,而支派本身亦无中央统治集团。几乎在任何阶层都没有人民必须服从的官员。 但这种情形却是依照神的计划,神要他的百姓,直接向神服从,他是他们的统治者,假如他们照他的指示生活,就不需要许多属世的官员。他已赐给他们启示的律法,因此他们应知道他的要求是什么。假如他们遵守这些,就能一起生活得有意义而和平。他们也可免去支持人类组织的费用。最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如此做讨神喜悦,所以神会使他们在地上的生活繁荣。 当然需要某些管理来处理琐碎的事,这个主要由选上的长老所组成。这些人在地方社区之上拥有裁判权,自出埃及时代起,长老就负起责任(出三16~18;十九7;廿四9;民十一16~17),这个职位仍然继续。圣经上说他们负责审判杀人犯(申十九12)、侦讯、调查(申廿一2)、听审家庭问题(申廿一18以下)、解决婚姻纠纷(申廿二15;廿五7),并且在城门口处理争执案件(得四2)。 也有法庭,包括许多地方法院和一个最高法院。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当地法庭的「审判官和官长」,这些人坐在城门口(申十六18),显然是分担长老处理的案件(注八十)。当这些案件,地方法庭「太难」处理时,可以送到最高法庭(申十七8以下)。这个法庭是在示罗的中央圣所,由祭司和义务审判官组成。审判官负责调查(申十九18);祭司负责法律顾问。法庭判决时,最少需要有两个见证人(申十九15)。假如证明见证是假的,见证人所受的惩罚,和被告者罪名成立时所受的一样(申十九l6~19)。惩罚要马上执行,不可迟延(民十五36;申廿二18),有时就在审判官面前执行刑罚(申廿五2以下)。有时甚至由官长本身执行(申廿二18)。假如被判用石头打死,需要许多人协助(民十五36;申廿二21),而见证人要投第一块石头(申十三9)。 二、中央圣所 为了符合神权政治,即以神为主要统治者的观念,在各支派中间促使统一的主要工具,是示罗的中央圣所——会幕。正如在旷野一样,会幕代表神与他的百姓同在。这个宗教中心,是为了各支派的所有人民,没有任何支派受优待在其他支派之上。虽然会慕位于以法莲中间,但是并未享受比亚设支派、流便支派或其他远方的支派更高的特权。所有的人都可以来到这里,而且为了表明其信仰,在节期时,规定要来这里。 会幕是祭的地方,祭司和利未人照律法所规定的献祭和礼仪,在此事奉。每天要献祭,安息日献得较多,而节期时献更多。所有献祭都要在会幕举行,除非是最特别的宗教场合(注八一),否则不准有私人祭坛。规定每年要庆祝的节期,也是在会幕举行,各支派所有男丁,每年至少要来示罗参加三次节期庆典(申十六16)。 十二支派的这种情况,是以中央宗教圣所来联合他们,这与后来在希腊和义大利的同盟也很类似。希腊称这种同盟为近磷同盟会议(amphictyonies)(注八二)。比较有名的两个,是特耳菲同盟(Delphic League)和伏徒那(Voltumna)的以斯都斯甘同盟(Estuscan League),两者都是由十二个城邦组成的。大多数的同盟包括六个或十二个城邦。没有中央政府来约束这些参与的城邦,就像以色列一样,只有中央宗教圣所。然而一般来说,每个城邦都比以色列各支派更自治,而且他们在中央圣殿敬拜神(或众神)的观念,与以色列信仰雅巍有极大的不同。 三、祭司和利未人 神在以色列所制定的崇拜方式中,宗教人员是很重要的,有一支派完全奉献给神供职神职人员,也就是利未支派(注八三)。这个支派,被神当作代表第一个逾越节晚上幸免于难的首生男丁,因此特别归属于神(注八四)(出十三1~5;民三40~51)。在征服时代,利未人从年龄一个月以上的男口共有二万三千人(注八五)。而他们当中亚伦的后裔,被宣布为祭司(注八六)。这个接续的家族中的长子被指派为大祭司(注八七)。祭司和利未人,负责会幕的礼仪。祭司献祭,利未人协助。到大卫时代,因有太多祭司和利未人,所以分成廿四班(代上廿四1~31),每班轮流负责一周。在士师时代,至少在利未人当中,已有类似的分班制,因为甚至在那时候,就已有太多利未人而无法同时事奉(注八八)。 1.利未人的城市:祭司和利未人在家时,住在特别指定的城市,那不是分配给支派的土地,因为他们既负责宗教上的服事,就失去支派的意义。(书十三14;廿一1~8)。这些特别的城市均衡分配在各支派之间,平均每支派有四个,总共四十八个(民卅五1~8;书廿一1~41)(注八九)。在这四十八个中间,有六个定为「逃城」,也是平均分布(注九十)。任何误杀人者,可以逃到这些城里,接受住在那里的祭司和利未人之保护,直到判定他是有罪或无辜时(民卅五9~28;书廿1~9)。假如被判无辜,他就可以安然留在这城市,以免于报血仇者的杀害,一直到现任大祭司死时,大祭司死后他可回到自己的家乡,显然在那里仍是安全的。 2.教导:因为祭司和利未人,一年中大部份的时间住在自己的城市,而不是会幕,也因为他们接受人民十分之一奉献的供给(民十八20~28),使他们不必做劳工,而有时间发挥另一项重要的宗教功能,那就是教导百姓摩西的津法。摩尔接受了律法而且写下来。两块刻有十诫的法版,放在约柜里面(出廿五16、21;申十1~5),整个律法的书,也一定保存在会幕里面或附近,这些律法说明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立约的关系,也包含百姓要在生活上遵守的民法和宗教规条。神施恩启示这些重要的信息,但需要传遍全地,百姓才知道遵守。需要有人作为教师来教导,这些人就是祭司和利未人。神吩咐他们满足这个需要(利十11;申卅三10),也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来完成。 [ 图七 利未支派的城 ] 3.乌陵(Urim)和土明(Thummin):除了已启示而记载下的律法之外,神也给祭司和利未人有特别的方法,可以从神接受进一步的信息。这就是乌陵和土明,显然是物件组成的(可能是两件),可以放在大祭司所穿以弗得前面,袋形(注九一)麻制的「胸牌」里面(出廿八30;利八8;民廿七21;申卅三8;撒上廿八6;拉二63)。经上并没有说明,神要启示时,实际是怎样使用这些东西(注九二) 。但是,不管如何使用,乌陵和土明的确是神用来使人知道他旨意的方法,但是也许只限于传达「是」或「不是」的答案(注九三)。他们发问时,神就籍此答覆。只有大祭司能使用这种东西,这种限制能保护它们不作不当之用。 使用这种方法有好的理由。虽然律法指示以色列人生活的许多方面,但它并不是也不能引导所有方面。偶而会有一些重要问题发生,不管是有关全国性(注九四)或地方性的,律法并没有答案,因此就需要某种方法,使人能够直接从神得启示,特别是在以色列神权政治的政府形态之下更需如此。关于重要的抉择,需要能够从神——就是他们的王,得到指示。至于地方性的问题,可以由当地的祭司和利未人处理,他们假如认为问题特别重要,就带来求问大祭司。上帝也可能不作答覆。扫罗求问印将与非利士人最后决战的问题,神拒绝回答(撒上廿八6)。意思就是关于求间乌陵、土明之事,神有完全的主权。他不必因为人间了一个问题,就非要启示不可。但乌陵、土明至少也是神给他的百姓,用来提出问题的方法,并且,神可能回答,而独特地扮演他的子民之君王的角色。 四、献祭 律法规定在会幕要献五种祭。每一种都表示特别的信仰真理。有些是为全体百姓经常要献的,有些则是个人偶而为自己献的。 1.燔祭(利一5~17;六8~13):燔祭象征完全奉献生命给神,要全部在祭坛上烧尽。这是重要的经常为全体百姓献的祭,也可以是个人为自己献的祭。若为集体献的祭,每天早晚要献一只羊羔,安息日两只,节期更多(出廿九38~46;民廿八3~廿九39)。个人献祭,可买羊羔、山羊、牛犊或公羊来献,这举动代表奉献给神。某些情况或场合需要献:按立祭司时(出廿九15;利九12);当女人洁净后(利十二6~8);大麻疯者洁净后(利十四19);当礼仪上的不洁除去时(利十五14~15、30);拿细耳人的愿被破坏时(民六11、14)。 2.素祭(利二1~16;六14~23):素祭代表奉献自己所有物质财产给神,与其他的祭不同之处,在于不带血,不包括任何动物,而是奉献谷类,可以做成不同的形式来献,但一定会和油、乳香与盐一起献。素祭经常随伴着燔祭,也要全被烧尽。可能是由个人带来的,就像燔祭一样,若是个人带来献的,那么祭司只取一把带来的谷类烧掉,而保留其馀作会幕内之用。每一次素祭,常随伴着酒为奠祭。最常献的是燔祭、素祭和奠祭。 3.赎罪祭(利四1~35;六24~30):赎罪祭是用来赎误犯之罪(注九五)。为集体的赎罪祭经常在规定的节期要献。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可来献赎罪祭,为自己赎罪。规定献的动物不同,以奉献者生活状况(地位较高者献比较贵重的动物)、和触犯的性质来决定。所规定最贵重的动物是公牛犊,至少也可献斑鸠或小鸽子,甚至在最穷的情况之下,也可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代替。 4.赎愆祭(利五1~六7;七1~7):赎愆祭是为了与赎罪祭一样的目的而献的,唯一下同是赎愆祭为了赎某一些特定的罪;赎罪祭比较着重个人是罪人这一方面而献。圣经列出某些需要献愆祭的罪(利五15、17;六1以下;十四12;十九20~22;民六12),通常这些要加上赔偿金给被触犯的人。规定的动物一般是公羊。这种祭永远是为个人献的,而不会为集体献。 5.平安祭(利三1~17;七11~34;十九5~8;廿二21~25):平安祭有三种形式,感恩祭是当一个人得到特别的福份时所献的;誓愿祭是为了还愿;甘心祭只是为了表示自己对神的爱心。为全体献的平安祭习惯上都在节期时献(撒上十一15;撒下六17),以及规定在五旬节献(利廿三19)。个别献的平安祭,出于个人的心愿,可以任意带不同的动物来,主要的特点,是要吃被杀动物的一部份肉,代表神与献祭者的团契。 五、三个大节期 以色列人的日历,订出每年的三个大节期。每个男丁都要到示罗过这些节期。 1.逾越节和无酵节(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出十二1~十三10;申十六1~8):这个双重节期是宗教年(Religious year)当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节日,开始于尼散月十四日(宗教年的正月,即三、四月间),守逾越节要照规定用餐,记念在埃及第一个逾越节,接着七天是无酵节,因为要吃无酵饼而定名。在逾越节那一天,有一个主要的特点,和第一个逾越节一样,就是要杀四天前所挑选出来的一只无瑕疵的羊羔。接着七天,每天要献许多祭,第一天和第七天休息,给百姓守严肃会。 2.七七节(Feast of Weeks)(出廿三16;利廿三15~22;民廿八26~31;申十六9~12):这个节日是在小麦收割结束时(所以有时称为收割节——Feast of Harvest,出廿三16),那时献上从刚收成的麦作成的第一批饼(所以又称初熟节——Feast of First Fruits,利廿三17);而且刚好是逾越节后五十天(因此有时称五旬节——Feast of Pentecost,利廿三15~16;申十六9)。只要守节一天,不准工作,要献不同的祭物,包括献两块从初熟的麦烤成的饼。 3.住棚节(Feast of Tabernacles)(出廿三16;利廿三34~43;申十六13~15):这节期共一周,在这期间参加守节的人,要住在搭棚或帐蓬里,记念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在旷野的生活方式。节期从提斯利(Tishri)十五日开始,这是第七月(即九、十月间),刚好是收割季节的结束时(因此有时称为收藏节,出卅四22)。这周当中每天要献很多动物,共有七十一只牛犊,十五只公羊,一百零五只公羊羔和八只山羊,比任何其他节期献得多。 六、其他宗教节日 除了这三个大节期之外,也要守其他的宗教节日。 1.安息日(Sabbath)(出廿8~11;民廿八9~10;申五12~15):最早也是最常守的是安息日,都在每一周第七天,是按照神创造天地那一周,第七天安息,也是为了提醒以色列人,神将他们从埃及拯救出来。那天不能工作,早晚所献的祭要加倍。 2.月朔(New Moon)(民十10;廿八11~15):每个月朔,要以吹角声和增加日常的献祭来庆祝。 8.吹角日(Feast of Trumpets)(利廿三23~25;民廿九1~6):第七月(提斯利月即九、十月间)的月朔要特别用更响的角声来庆祝,也要增加所献的动物之数。这一天也是民事年(Civil year)的开始之日。 4.赎罪日(Day of Atonement)(利十六1~34;廿三26~32;民廿九7~11):也在第七月的初十日,是一年中最重要日子之一。特定的仪式,在会幕举行,代表人人都需赎罪。在这一天大祭司一年一度进入至圣所,这一部分的仪式,是为祭司、会幕本身和全体百姓赎罪,甚么工都不可作,都要禁食(注九六)。 5.安息年(Sabbatical year)(出廿三10~11;利廿五1~7;申十五1~11):每到第七年百姓不可耕种田地,或修理他们的葡萄园,自长的庄稼,要分享给穷人,奴仆和客旅、同胞所欠的债也要一笔勾消。 6.禧年(Year of Tubilee)(利廿五8~55;廿七16~25):在连续七个安息年之后(经过四十九年),要守特别的禧年(第五十年)。土地要再休息,意思就是这次要连续两个安息年(四十九年和五十年)。神应许在前的第六年会丰收,因此一切所需仍然足够。在这一年,所有家中的产业,不管是如何失去的,可以再重得回,所有要得自由的奴仆,都被释放。 七、先知 以色列的宗教人员除了祭司和利未人之外,尚包括先知。先知对中央圣所或献祭都没有特定的责任(注九七),但他们有自己重要的任务,包括两个基本功能:讲道和接受启示。 1.讲道: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是传讲神信息的人。正如我们所提过的,祭司和利未人也是传递者,但更多像教师,教导百姓神的律法,「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赛廿八9~13)。先知更多是传道者,针对人的心灵意志,传讲神的信息。祭司和利未人告诉百姓神的心意,先知坚持人要守神的标准。当百姓表现不愿守祭司的教训时,先知教训就常像是扮演改革者的角色。 2.接受启示:他们也接受神的启示,就是成文的摩西律法之外的启示。律法中正式承认先知在这方面的地位(申十八9~22)(注九八)。以色列不会像别国的人一样,去找从事通灵的占卜者,但是他们会去找先知,神把他的话放在他口中。先知的启示,和透过祭司的乌陵、土明的不一样,后面这种方法是用人为的工具,传递启示,就像我们所知道的,只限于回答「是与不是」。相反地,先知只等候神向他说话,然后当启示来临时,他就接受完整性的信息。他所接受的,就构成先知所传讲的基础。 3.蒙召事奉:先知和祭司、利未人不同之处,也在于他们不是由继承而接受职分,而是经过神特别的呼召。因此先知的数目比祭司和利未人少,但他们是特别被拣选的,有不平凡的恩赐、异象和奉献的人。神的吩咐引导他们到许多地方和情况中,常至困难、甚至危险当中。他们必须是有谋略、勇敢、特别是有信心的人。 4.人数:虽然先知的人数从不像祭司和利未人那么多,但圣经中确实显露出,可能以色列人一直有先知,而且大部分的时候有很多。甚至在士师时代也是如此。底波拉被称为女先知(nebhi’ah;土四4),圣经也描写一位不知名的先知,在基甸(Gideon)蒙召前,来警告以色列人的罪(士六8~10)。提到这些先知时,是用轻描淡写态度,表示他们绝不是那时唯一存活的一些先知。更有意义的是,在撒母耳记上九章9节说,「先知」在以前称为「先见」。当时一定有许多代表人物活着,才有理由说明这种称谓的发展(注九九)。很可能从摩西时代开始,以色列一直有先知;而且早在王国时代,特别南北王国分裂的时代,先知人数成为很多。我们不应忽略他们对以色列好的影响。 注释: 注 一:在十六世纪后期建立的美坦尼王国,扩展到米所波大米北部大部份地区,建都于华舒根尼(Wasshugani,位置不明),人口主要是何利人,但统治者是印度雅利安人(Indo-Aryan)。他们的极盛时期,大约是这时候。这个王国大约在两百年后灭亡。 注 二:海斯,SE,II,二三三页;参考Steindorff and 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2d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七二~七五页。 注 三:有关的讨论及参考资料,参考第五章,九八~一○一页。 注 四:撒玛利亚抵挡亚述的围城,有十四个月以上的时间(王下十七5);迦萨甚至抵抗强大的亚历山大大帝之围城,有五个月之久,那是在主前三三二年。 注 五:参考第九章,特别是二二八~二四三页。 注 六:他们的来访,在这里不会马上被查问,而且因为房子在墙上,假如需要的话,也可以很快地逃生。 注 七:这些探子去的时间比预计的还长,因他们必须再藏在山上三天之久,以逃避追赶着。约书亚可能有点不耐,所以他们一回来,就立刻移营。 注 八:民数记第卅三章49节提到他们最先是到达这里。当他们在这里,摩西说出最后的教训,可能也包括申命记的信息。摩西是在十一月一日传这些信息,这距离过河还有二个多月。 注 九:什亭这个名字(带冠词,字面上是“The Acacias”),可能是指一个小地区,而不是指城镇。虽然常有人猜测它的位置,但是仍不确定。 注 十:约书亚记第三章15节和第四章18节说,约但河的水现在「涨过两岸」。(‘al-kol-gedhothaw),这个意思可能是「漫到岸边」,表示满岸而未流到岸外。但是,这个片语用在以赛亚书第八章7节,意思一定是「漫过两岸」外来。从这个片语及上下文看来,约但河正是泛滥时期。 注十一:亚当城就是距离死海约廿哩的ed Damieh。因为以色列过约但河到对岸的耶利哥(书三16),离死海大约五哩处,所以距离亚当城大约有十二哩,因为在亚当城附近曾发生过石崩,暂时拦阻约但河水(曾发生在主后一二六七年、一九○六年及一九二七年七月),所以常有人认为神在此就是有可能的,但是从圣经记载来看,当时水是立刻在祭司面前分为两半,假如还有十五哩的水要流过,那就不太可能了。 注十二:Muilenburg,BASOR, 140(1955),一一~二七页,认为吉甲就是Khirbet el-Mefjir,这也许是最有可能的;虽然有人反对,如Simons,GTT,二六九~二七○页。 注十二:吉甲的名字就是由这象征而来。「吉甲」是从希伯来文字根galal而来,意思是「辊去」。 注十四:第一次在埃及,第二次在西乃。当然没有提到其他的逾越节,可能只不过因为没有记载罢了。但是根据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8节,说到不能守逾越节的唯一理由,是还未受割礼的人,所以我们最好认为,并没有在其他地方守过逾越节。 注十五:现在过约但河的另一个理由,也是要让迦南人,对神的能力,留下深刻的印象。 注十六:常有学者认为四十年不过是大概的数字,代表一代的时间。但这日是精确的。亚伦死于第四十年五月一日(民卅三 38),百姓守哀一个月,而摩西开始传申命记的信息,是在十一月一日(申一3),那时已征服了西宏和噩王因此在这五个月间,以色列人进行剩馀的旅程和这两次战役,剩下的两个月十天的时间,由约书亚来领导,而且在一月十日过约但河。 注十七:参考第五章,九二~九四页。 注十八:例如民数记第廿二章1节;廿六章3节、63节;卅一章12节;卅三章48至50节;卅四章15节;卅五章1节;卅六章13节;申命记第卅二章49节;卅四章1节、3节;约书亚记第四章13节等。 注十九:肯扬女士Digging Up JEricho(New York:Frederick A.Praeger,1957),二一四~二二。页。她推定这些墙的年代,只是主前一五五○年左右;但是关于相反的结论,参考第五章,九三~九四页。 注二十:这是旧约里,基督另一次以雅巍的天使显现。这个「元帅」称这里为「圣」地(书五15),就像摩西站在燃烧的荆棘旁一样(出三5),而且使用人称代名词「我」,要把耶利哥交在约书亚手中。 注二一:并非所有两百万人都绕耶利哥城。评论家认为这是不大可能的事。这些「兵丁」代表其他的人,而且当他们与带约柜的祭司同行时,人数可能不很多。 注二二:在行军的行列中,很重要的东西,就是代表神的约柜。就像比较早的时候,约柜阻住约但河水一样,现在要使耶利哥城墙倒塌。 注二三:喇合在此免死,被列于大卫的祖谱中,因此也列于基督的家谱中(太一5)。 注二四:希伯来文是Cherem,在约书亚记第六章17至18节中,使用五次。有时这个字有「咒诅」的意思,但只表示某件有关的东西,由于不被神使用,而受咒诅。 注二五:一个普通的舍客勒,约重十分之四盎斯,因此算起来这里的银大约八十盎斯,金廿盎斯。 注二六:可能依照正式的规定来求问,用乌陵(Urim)和土明(Thummim)(出廿八30;民廿七21)。这种启示的力法,只有大祭司能用。 注二七:在他们当中或他们之外,可能有伯特利人。圣经上说(书八17),伯特利人确实和艾城人,一起追赶约书亚的诱敌之兵。 注二八:在第3节的三万人和第12节的五千人之间关系不明。可能三万人也是第一次进攻的军队之十倍。 注二九:耶特尔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小山」或「高堆荒扬」(书八28),这和艾城(ha‘ay)的意思很接近,这是认为耶特尔为艾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假设这个地名的意思一直保留到现代。但是Simons (GTT,二七○页)认为不是如此,而指出现在几个地方也称为耶特尔,而且艾城的意思,不一定是「荒场」之意,只是有「石堆」的意思。 注三十:Albright和Wright(BAR,八○页)都认为艾城陷落的故事,实在是记载伯特利被征服之事,后来附加成艾城的陷落,以便解释伯特利附近一直有废墟的原因。但是按着圣经的准确性来看,我们应拒绝这种看法。Vincent的解释似乎比较合理,他认为艾城是伯特利的前哨站,所以挖掘的考古学者并未找到永久性的遗迹。但Wright不认为如此,他注意到约书亚记第八章,常讲到「艾城的王」(同上)。 注三一:Simons另外提出两个论点:「耶特尔在征服以后的时期,不是废墟,而约书亚指出艾城成了荒场(书八28)」;「在那特尔之北,没有广大的山谷,而约书亚记第八章11节,指出在艾城附近有一个谷。」其摘要在“Archaeological Digest”of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Archaeolegy July-September,1947,三一一页,被Free所引用,ABH,一三四页。而且,关于人口寡少,在约书亚记第八章25节的一万二千人可能包括伯特利的人。(参考本章,注二七)。 注三二:圣经或者古挖掘都如此显示。考古挖掘发现Tell Beitin (Bethel?)是在十三世纪受到全面毁坏,这是晚于约书亚的时代,但可能是士师记第一章22至26节的时代。 注三三:参考第七章,一五一~一五二页。 注三四: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南北部对座,示剑在它们两者中间的东端。东边在示剑之前有一片平原,约书亚后来可能就站在这平原中间,宣读律法给两旁的百姓。 注三五:这大概不可能是全部的摩西法,否则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写。到底包括多少,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只有十诫;十诫加上约书亚在此宣读的祝福和咒诅;申命记中的律法部份;整个律法的六一三条诫命(依照犹太人的算法);整个律法的简单概要。 注三六:从吉甲到示剑,这将近四十哩长之旅程,带了多少以色列人,是很难决定的。约书面记第八章35节说到妇女、孩子、寄居的人及男人。当然在约但河另一边有两个半支派的妇女和孩子,不在其间,而且我们很难想像,将近两百万其他的人,怎样一起旅行,当然这也是有可能的。假如只有代表性的群众去,可能每个年龄的的男女都有代表。 注三七:它是征服迦南时所列出的七个(有时仅六个)种族中之一:亚摩利人(Amorites)、比利洗人(Perizzites)、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Girgashites),希未人和耶布斯人(Jebusites)(申七1;书三10;廿四11)。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起源,只知他们和Horites一样,关于此有一些证据存在。他们代表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创卅四2;卅六2;书十一3;士三3等),因此应该不是同种。 注三八:这种求问,神会以乌陵、土明来答覆,但在此并未使用。 注三九:在一九五六、五七和五九年期间,于基遍的考古挖掘可以证明。(今日的el-Jib,在耶路撒冷西北七哩处);参考J.B.Pritchard,Gibeon Where the Sun Stood Stil(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2)。 注四十:这五个城市,在地理上彼此的关系,几乎形成正三角形。耶路撒冷和希伯仑在东边,形成南北走向约廿哩的一边。拉吉约在南边,成东西走向一边,距伊矶伦约七哩,伊矶伦位于南方一边的东端,耶末位于斜边,大约在伊矶伦和耶路撒冷的中间。可能除了伊矶伦之外,都已知其位置。 注四一:上伯和仑位于基遍的西边偏北大约五哩处。下伯和仑大约距两哩以上。我们应该认为这里只是指一个地区。 注四二:因为起初敌军并未向南逃至五个联盟城市中最近的耶路撒冷,足证约书亚已切断他们逃生之路。但是,后来显然敌军胜过约书亚疲乏的军队,所以能在伯和仑向南回转。 注四三:亚西加位于以拉谷的顶端,也就是后来大卫打败歌利亚的地方(撒上十七1),大约在伯和仑的西南十五哩处。联盟城市之一——耶末,位于这里的西边约三哩之处。关于玛基大,参考本章,注四八。 注四四:这个诗体的呼求之头几个字,和13节的后几个字,是说:「日头停留在天的当中(Chatsi“half”)」,意思是刚好在正午的时候,太阳正在约书亚所站的基遍上空。其馀的呼求是说:「月亮啊,你要停在亚雅仑谷」,意思就是那时月亮,位于靠近这谷的水平线。因为这各位于基遍的西北十七度,这时候,可能是七月,而且从日月的相关位置,看出当时的月大约在四分之三半满月之时。 注四五:关于有帮助的摘要及其他看法,参考B.Ramm,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ture(Grand Rapids:Wm.B. Eerdmans Publishing Co.,1955),一五六~一六一页。Ramm自己赞成「遮云」的的看法,但反驳的意见,参考Payne,BETS,4(1960),九五页。 注四六:例如,有一种说法,主张这么热的阳光停止照射。 注四七:如何产生这情形呢?在13节结束时有讲:「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日之久」,意思是说太阳地球的位置并非停止不动,而只是改变较慢。这就是说地球自转的速度,比平常慢一半。这并不影响它的公转速度,或其他太阳系星球之运行,关于这些复杂的因素,其他不同说法的批评者曾提出来过。 注四八:虽然两地都不确定,但是玛基大最可能就是Khirbet el-Kheishum,这是在以拉谷(Elah valley)顶端的亚西加东北约两哩处。而立拿最可能就是西边四哩的Tell es-Safi。 注四九:至少未提到受过全面的毁坏。关于讨论其意义,参考第五章,九五~九六页。 注五十:是一个十八亩的大城市。关于考古挖掘和研究资料,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二。 注五一:就是Tell Jezer;是由R. A. S.Macalister在一九○二至一九○五年,在一九○七至一九○九年之间挖掘的;参考他的报告,The Excavations of Gezer,1912.Hebrew Union College在一九六四年开始挖掘;参考BA,30(二月,1967),四七~六二页。 注五二:虽仍未确定,但一般认为就是Tell el一Hesi;Albright, BASOR,17(1925),七页。 注五三:希伯仑在古犹太(Judea)的山峰中,最高之处(约三千尺高),至今仍是重要城市。圣经所提之希伯仑城市之确实位置,可能在东边的Gebel er-Rumeidi。 注五四:假如这里就是贝得美辛,那么就位于希伯仑的西南,约十三哩处。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四,有关其挖掘和参考的资料。 注五五: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五章8节、63节;十八章28节。耶路撒冷是联盟的领导。 注五六:参考撒母耳记下第二章7节。耶路撒冷显然一度暂时被犹大所夺,士师记第一章8节。 注五七:参考第五章,九四~九六页。 注五八:基尼烈可能是指加利利海。这平原是约但平原,那儿有很多的城市。 注五九:多珥位于地中海岸,在后来该撒利亚(Caesarea)之北八哩处。 注六十:分别列出的这三个城市,可能是最强的。但我们对它知道不多。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二章20节;十九章15节(西布伦支派的伸仑);十九章25节(亚设支派,更远西边的押煞)。玛顿地点虽然仍不确定,但通常被认为就是现在的Qeren Hatttin,在提比哩亚下Tiberias之西,靠近Khirbet Madjan之地,此处仍有这个古代的地名。 注六一:米伦水边可能指呼勒湖,最近干竭。但是,有些人认为这地方就是指现在Meiron材附近的许多水泉,在湖之西边偏南十哩处。 注六二:「哈拉山」意思就是平滑、光秃的山。这可能就是民数记第卅四章3节、4节和约书亚记第十五章2、3节所指的亚克拉这坡(Ascent of Akrabbim),位于死海的东南。 注六三:约书亚记第十三章1节也暗示到,因为约书亚的年纪,神没有命令他亲自指挥海岸的作战。约书亚一直指挥得很好,那时可能已经疲乏了。 注六四:在雅姆克之北,基述人(Geshur)和玛迦人(Maachah)占据很大的领土,而且圣经明述这两族所占之地,均未列人玛拿西的统治之下(书十三13)。 注六五:犹大这个人,在弟兄中获得领导地位(创四三3;四六28),而且雅各预言他的支派成为领袖(创四九8~12)。以法莲是约瑟的儿子,当他祖父雅各祝福他时,偏爱他在玛西之上(创四八1~22),约书亚也出自这支派。 注六六:以法莲在士师时代,已获得有声望的地位,曾向基甸质问,因为基甸未召他们同去与米甸人争战(士八1~3),在一段时间之后,也以类似的理由,向耶弗他(Jephthah)质问(士十二1~6)。当大卫统治犹大,而扫罗的继承子伊施波设(Ishbosheth)统治以法莲和北方支派的时候,对犹大的厌恶就产生了(撒下二1~11);又一次产生是后来当大卫在押沙龙(Absalom)叛变之后,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撒下十九41~43)。而在王国分裂之后,以法莲常被看为代表所有其他十个支派(赛七2、5、8、9、17;十一13;耶七15;卅一9、18、20;结卅七16;何七8等。) 注六七:比较民数记第廿六章28至34节;约书亚记十七章1至3节和代上第二章21至23节,玛拿西分裂的理由似乎如下。居住在约但河西边的玛拿西半支派,经过玛吉,传下来到玛拿西的孙子基列(Gilead),基列有六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儿子西罗非哈(Zelophehad)只有女儿可以继承,经过特别的决定(民廿七1~11;参考第七章,一六七~一六八页),她们被准予和儿子一样继承产业,结果是分给玛拿西在西边应得的十份,这些女儿得到五份(书十七3~6)。在约但河东边的半支派,显然从玛拿西的两个孙子传下来,一个是玛吉和玛迦的儿子(代上七15~16),另一个玛拿西的孙女(玛吉的女儿,但其母不知名)和希斯仑(Hezron)结婚所生。从后面这一对夫妻传下来,一直到睚珥(Jair)生出,圣经明说睚珥住在外约但地区以内(代上二21~23)。 注六八:这段时间的长短,是依据迦勒的叙述来计算,在加低斯巴尼亚时,他是四十岁,而今已八五岁(书十四7、10),另外是在四十年的旷野飘流当中,百姓到加低斯时,过了一年多。我们想到约书亚所做的一切,他用这么多时间在战争中,是不足为奇。当约书亚完成北方战役时,他自己大概已近一百岁了。(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页。) 注六九:这里并未明说为何选择示罗这地方。可能任何在犹大的地方,对于所有各支派来说都大南边,而以法莲是第二重要支派。此外这与引起许多讨论的创世记第四九章,其中第10节可能有些关系,但是并不清楚。 注七十:从这里可看出,约书亚指挥各支派,一接受所分配之地,立刻上去占领,然后再分配其他的支派。可能约书亚已排好程序时间表,因此能够及时占领,而且也不耽误分派土地的工作。 注七一:虽然现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树木,但是显然在那时是有的(参考王下二24)。在这中央地区有许多浓密的森林,表示显然很少人住在这山上(这些进犯的迦南人一定是住在各地),这可能就是为什么约书亚在这之前,显然很少在这一带打仗的原因。(参考本章,一八八~一八九页。) 注七二:显然在第2节所列的别是巴和示巴(Sheba)造同一个城市,否则全部加起来的数目,就会比第6节的总数超出一个;另外在历代志上第四章28至31节,同样的经文中,并没有另外列出示巴来。 注七三:参考第七章,一七九页,注一○二。 注七四:利未分散在各支派所抽出的个别城市中(当然这是因为是祭司支派的缘故,书廿一1~41),而西缅也是分到一些城市。有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后来有一些西缅支派的人,向北移到以法莲和玛拿西附近(代下十五9;卅四6),因此北部王国,虽然地理上原来只有九个支派,却可被称为十个支派。 注七五:创世记卅四章,1至31节;参考第四章,六八页。 注七六:那里的迦南人,后来也受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人是以后大量移到海岸地区的;参考约书亚记十九章47节;士师记第一章34节;第十八章1节。 注七七:第一次核计人数是六万二千七百人(民一39),第二次是六万四千人(民廿六43),使但成为仅次于犹大的大支派。 注七八:并非所有人都移民。在士师记十八章的记载,看出起初只右六百人上去夺那地,但可能有其他的人跟上去。然而,参孙(Samson)的家庭是但族,仍住在所分派之地(士十三2),所以可能其他的人也如此。 注七九:这件事证明祭坛在这地是绝对不能设的。祭坛除了设在会幕,发现只在特殊宗教场合使用过(士六24;撒下廿四25; 王上十八30),而且不是由一般献祭者献一般的祭。 注八十:在拉吉的城门,找到拉吉的陶片,这些是城毁时,正在听审所用的证据之一。参考申命记第廿一章19节;箴言第廿二章22节;阿摩司书第五章15节。关于陶片,参考H. Torczyner,The Lachish Letters,1935;or DOTT二一二~二一七页。 注八一:参考本章,注七九。 注八二:知道有这种近邻同盟会议的存在,使许多自由派的学者,认为以色列确实已有真正的中央圣所。M.Noth的著作特别重要,参考NHI,八七页以下。依据创世记第廿二章20至24节,创世记第廿五章13至16节,创世记第卅六章10至14节所列的十二个后裔,及创世记廿五章2节的六个,Noth认为类似近队同盟会议的组织、可能个别存在于亚兰人、以实玛利人、以东人和基土拉的后裔中。 注八三:当一个支派另右他用时,为了要维持十二支派的数目,约瑟支派就分成两个支派,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有些自由派的学者认为,利未这个名词,绝非指一个家族,而只是指一种职份;参考Oesterley and Robinson,Hebrew Religion(New York:Macmillan Co.,1930),一六四页。然而自由派学者T.J. Meek,Hebrew Origins(New York:Harper&Bros.,1950),一二一页,说「旧约圣经明白的见证利未起初是一个支派」。 注八四:在西乃时,摩西数算以色列一个月以上头生的男于有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人,而发现他们比利未人(二万二千人)多二七三人,他为这些多出的人,每人要付五舍客勒赎银(民三40~51)。 注八五:有些学者怀疑,祭司是否一定是要利未的后裔才行;参考G,B.Gray,Sacrifice in the Old Testament(Oxford: Clarendon Press,1925),二四○页。这个疑问大部分是依据下面的经文,士师记第十七章5节;撒母耳记下第六章17至18节;列王记上第三章4节;第八章62至64节;特别是撒母耳记下第八章18节。然而,每一个经文,所得到的解释,完全符合传统的看法,就是祭司必须是利未人;参考一篇未出版的论文L. J. Wood,The Relationship of the Pricsts and Prophets in Pre-Exilic Israel as to Their Respective Teaching Functions,一四六—一四九页。 注八六:许多高等批判的学者认为,祭司和利未人之间没有分别,直到以西结(Ezekiel)以后才有,我们应拒绝这种看法,因为此法主张以西结首先提出「祭司」这词仅仅是指撒督(Zadok)的后裔,然后,后来的作者扩大祭司的数目,而说亚伦是祭司的先祖。有关的讨论,参考S R Driver,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Edinburgh:T.&T.Clark,1894),一四六~一五○页。 注八七:亚伦的两个最大的儿子——拿答(Nadab)和亚比户(Abihu),死于西乃(无子嗣,民三4),是由于不守礼仪的规定,因此留下以利亚撒和以他玛(Ithamar)两人,以利亚撒年长,所以成为大祭司。他的长子非尼哈继承,接着是非尼哈长子亚比书(Abishua)等等,一直接续大祭司之职。自从示罗崇拜开始之后,以利撒和以他玛有几个儿子可以帮助担任祭司之职,我们不晓得。 注八八:假如年龄在一个月以上的有二万三千人(民廿六62),那么廿五岁以上的至少有一万人,这是可以开始事奉的年龄(民八24)。甚至将这群人分成四班,每个礼拜仍有四百人以上一起事奉。 注八九:从犹大、西缅和便雅悯,有十三个城市,指定为祭司的(书廿一13~19),这些城市当时企不需要,直到后来几年之后,祭司人数增加才用得着这么多城市;其他支派有卅五个城市指定给利未人(书廿一20~41),各支派只有犹大和西缅之间有九个城,拿弗他利有三个城,其馀均有四个。 注九十:在约但河的西边,是拿弗他利的基低斯(Kedesh),以法莲的示剑,和犹大的希伯仑;在东边是流便的比悉(Bezer),迦得的拉末,和玛拿西的哥兰(Golan)。有这许多城市分散在约但河两边的北部、中部、南部,因此,这地没有任何一个地方与逃城的距离在卅哩以上。 注九一:出埃及记第廿八章15至16节,描写「胸牌」是用麻作成「四方的……两层(Kaphal的被动分词)。」因为不需用两后来加强耐力,所以一定是为了做小口袋用的。 注九二:有关的讨论及提出的方法,参考L. J. Wood,“Urim and Thummim,”Theoleg(Winter,1964),廿五~卅二页。 注九三:即使受这种限制,也能藉着继续发问,而得到许多资料。事实上鉴定就是用这种方法,例如亚干(书七16~18)和后来扫罗(撒上十17~24),就是这样找出的。但有学者(如Payne,Theology of the Older Testament Zondervan,1962,四八页)认为,神直接向大祭司的内心传递信息。 注九四:例如基遍人想和以色列人订和约问题(书九14)。这是应该求问的,他们却没有。 注九五:不知之罪就是无意中犯的罪。故意犯罪的人,称为犯了胆大妄为的罪或擅自行事的罪,必须「从民中被剪除」(民十五30~31。) 注九六:「禁食」显然是「刻苦已心」之意(利十六29;参考诗卅五13;赛五八3)。赎罪日,是神吩咐在一年当中,唯一要禁食的日子。 注九七:Haldar的Associations of cult Prophets Among theAncient Semites(Uppsala:Almquist and Wiksells Boktrycheri,1945),以及Johnson,The Cultic Prophet in Ancient Israel(Cardiff: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Board,1944),都认为先知是从事宗教礼仪的人,这种说法无圣经依据,应被拒绝。 注九八:律法承认有先知,但是并不像祭司和利未人给予正式和法律上的地位或规定。 注九九:另外我们还可以说,在申命记第十八章15至19节,摩西的预言,意思就是说,经常会有许多先知,来完成这里所描述的工作。 第九章 众士师 士一~廿一;得一~四;撒上一~八 神的选民征服了应许之地,按着支派抽签分地后,他们期待已久的那一天,便就近眼前了。早在六百年前,神曾经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成为大国,并且拥有这地,现在他们发觉这个应许已经兑现了。百姓在埃及的时候,必然渴望有一天他们能拥有自己的土地。在埃及,他们是异乡客,甚至为奴;在旷野,他们则是飘泊不定的寄居者,但现在却脚踏自己的领土,可以计划将来,随意修饰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这也是极大应许的日子。神应许兴起以色列,成为他特选的子民;并且神盼望这民族成为他荣耀的见证,所以以色列人期望成功与富庶,是理所当然的。神曾确实且清楚地应许要赐下特殊的福气,他说,百姓若专心跟从他,必在列国中「作首不作尾」,「居上下居下」(申廿八1~14;卅1~10)。以色列人的本份是服从他们属天的统治者,就必有光明灿烂的前途等待着他们,是任何一个国家从未享受过的。 但是,这个辉煌的前途却成为泡影,因为百姓没有守约,他们没有持守对神的忠诚,也没有遵行他的律法,因此,这些难能可贵的福气便丧失了。 第一节 背景资料 一、士师记 士师记是士师时代主要的资料来源。现在要讨论的,就是这个时代,假如要正确地评估士师记所提供的资料,就必须先了解这本书的基本性质,它是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记载历史,这角度是描述这段时期以色列的失败、亏欠与过犯。圣经中三番四次出现的钥节宣告说: 「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廿一25),这卷书剖析了这种可悲的事实。这一类的史宾报导是必须的,因为它说明以色列人不蒙神祝福的原因。她本来拥有许多引人入胜的远景,但却因为不顺从神,而使一切美景都转眼成空了。士师记叙述种种导致她失败的途径。 第一章描述以色列的失败,未能将迦南人驱逐出境。第二章说明她接受迦南人巴力(Baal)崇拜的后果。第三至十六章叙述接踵而至的迫害时期,是藉着米所波大米人(Mesopotamians)(即美索不达米亚)、摩押人(Moabites)、迦南人、米甸人、亚扪人(Ammoni- tes)及非利士人带来的惩罚。每一个时期包括以色列周而复始地犯罪、被侵略、惨受迫害,然后蒙神所兴起的士师拯救。最后,第十七至二十一章述及两件悲惨的事实,说明这个时期普遍盛行的不良行为。 既然这种失败的主题在士师记中非常显著,我们切勿将书中所描述的生活方式,视为正常合法化,这是一般自由派学者的看法。举例来说,偶而有一位过路的利未人寻找工作,后来由一位以法莲人(Ephramite)米迦(Micah)聘雇他(士十七7~13),我们不能因此结论说,利未人通常都是机会主义者,我们反倒相信,大多数的利未人在所分配的城邑中都尽忠职守,只有少数不服从的,才依循这种越轨的生活方式。 二、迫害 1.来自迦南当地的敌人:六次接踵而至的外来迫害,占据了士师记大部份的篇幅,并且消耗了这段时期中的许多年日。我们应该发觉,没有一次迫害来自当日的赐国。在世界历史中,士师时代是列强还未介入积极占领迦南地的时期。自亚门诺裴斯三世后,埃及第十八朝代的统治者不如他强盛,因此,对控制迦南地再也不惑兴趣了(注一)。第十九朝代早期的薛提一世,与他儿子兰塞二世会经北讨赫人,然而最多只经过巴勒斯坦沿海地带(注二)。这两位统治者曾占据伯珊(即伯善),但有城邑座落的山谷地带,仍然在迦南人的控制之下。因此,以色列仍然未受影响。继他们之后,第十九朝代的统治者,更为懦弱。虽然马尼他与第二十朝代的兰塞三世,曾间歇性地侵略过这个地区(注三)。 这个时期北方的列强完全没有进攻迦南地。赫人是埃及特别宣战的对象,他们非常强大,但因这些战争而动弹不得。在约书亚时代,米所波大米北部的美垣尼仍然蠢蠢欲动,然而不久以后,他们的势力却被赫人大大的削弱了。当时,赫人在伟大的舒匹鲁刘马(Shuppilu-liuma)领导之下,日益强盛(注四)。亚述与巴比伦位于较偏远的东方,所以当时并未在西方扮演任何重要的角色,因此,迦南地的南部可以安静度日。以色列的敌人乃是当地的百姓,势力与他们不相上下。 2.非利士人——最危险的敌人:无数迦南地的敌人中,带来最严重之成胁的是非利士人。也是在这段时期内以色列人最后要面对的敌人。自亚伯拉罕的时代,这个民族已经零星地分布在迦南地,但在士师时代,却蜂拥而至(注五)。原因是海上层民的大迁徙,其中一部份早已被法老马尼他驱逐出境了(一二三八~一二二八),但在兰塞三世(约一一九五~一一六四)(注六)治下的第五至第十一年间,非利士人迁徙迦南地为数比埃及人多,埃及人曾防备他们渗透埃及地,但并未禁止他们撤退和占据迦南南部沿岸的埃及属地。非利士人在这片原;于犹太人与但支派的土地上,建立五座有名的联邦(Pentapolis),即亚实基伦、迦萨、亚实突(Ashdod)、以革伦(Ekron)和迦特(Gath),各城邑有自己的首领。经过一段时期的适应:吸收了大部份的迦南文化与宗教后,非利士人因凶猛的军事活动而出名。结果帝来以色列第六次的迫害。非利士人军事上的成功,其中一个主要的武力来源是他们制造铁器的专利(撒上十三19~22),这大概是从赫人学来的秘方(注七)。 3.众士师:士师记的名字,来自神在这段时期所拣选的人,神要他们领导他的百姓。士师记二章16节说:「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拯救他们」。其中大部份的士师,圣经明说他们「审判以色列」的时间长短。这荣誉的一群通常包括十二个名字: 名 字 迫 害 者 参考经文 俄陀聂(Othniel) 米所波大米人「二河之间」 三7~11 以笏(Ehud) 摩押人 三12~30 珊迦(Shamgar) 三31 底波拉与巴拉(Barak) 迦南人 四~五 基甸 米甸人 六~八 陀拉(Tola) 十1~2 睚珥(Jair) 十3~5 耶弗他 亚扪人 十6~十二7 以比赞(Ibzan) 十二8~10 以伦(Elon) 十二11~12 押顿(Abdon) 十二13~15 参孙(Samson) 非利士人 十三~十六 偶而在这张名单上,会加上亚比米勒(Abimelech)、以利(Eli)和撒母耳。基甸的儿子亚比米勒在三年的领导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多是一位叛教的君王,而下像一位士师。以利与撒母耳虽说「审判」以色列(撒上四18;七15~17),他们实际身份却是大祭司与先知。 大多数士师的工作是兼顾军事与管理的,虽然并非所有的士师都参与军事活动,但他们却都以此闻名,因为圣经的记载大部份与此相关。其中六位的军事活动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本章稍后将加以叙述,四位士师(睚珥、以比赞、以伦和押顿)的军事活动没有提到。两位(珊迦、陀拉)只有简短的记载(注八)。但十二位士师都曾或长或短地从事于监督管理的工作(注九)。这方面的任务显然是由军事领导而产生的,百姓既然承认这位新的拯救者之领导能力,自然继续期待他处理一般民政,而「士师」(注十)这称呼是由这任务产生的。虽然律法中并未定规士师的职份,但却是神所赞同的。圣经屡次提到承担这职份的人是神所「兴起」的(士三9、15),至少四位士师(注十一)曾特别因着圣灵得着能力。 4.年代问题:士师记牵涉到年代问题。书中所提及的年日,如迫害与平静时期,包括参孙的时代,共四百一十年(注十二),然而即使出埃及的日期非常早,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空隙,让这些事情占据四百一十年之久(注十三)。列王纪上六章1节记载说,出埃及距离所罗门作王第四年开始建殿的时候,只有四百八十年,两个数目只相差七十年。但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四十年,约书亚作领袖大概十六年,参孙之死与扫罗登基之间相距约五年,扫罗统治四十年(徒十三21),大卫作王四十年,加上所罗门王即位四年,共一百四十五年。换言之,士师记中的事实记载约超过七十五年。 然而,士师记本身提供了答案,暗示某些事件是同时发生的,例如士师记三章30节至四章1节暗示,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摩押人后,珊迦就是在八十年太平的日子中作士师的。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耶弗他与参孙是同时活跃的,耶弗他专心应付约但河东的亚扪人,参孙则集中注意力对付西方的非利士人。某些次要的士师,既然在不同的区域活动,也可能是同时期的,例如陀拉在以萨迦作士师(士十1~2),睚珥则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作士师(士十3~5)。细心的研究发觉年代的出入可以正确解释清楚,无需对经文有不公允的批判。 5.迦南的宗教:以色列不讨神喜悦的主因,是宗教上的问题,他们也因此丧失那应许的大福。许多以色列人竟然模仿迦南地的宗教礼仪。 迦南人最重要的神是巴力,因为他管理天雨与风暴,迦南人相信,丰收和庞大的羊群所带来的经济繁荣,与取得这位神的喜悦唇齿相关,理论上来说,虽然伊勒(El)(注十四)是众神之首,但巴力却获得更高的尊荣。在拉斯珊拉(Ras Shanra)所发现的史诗文学,内容广泛,也介绍许多其他的神只(注十五),而巴力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摩特(Mot)是死神,被形容为每年导至巴力死亡的,但战争女神亚拿特(Anath)是巴力的姊妹,同时也是他的配偶,她却能使巴力复活(注十六)。虽然拉斯珊拉文件介绍亚舍拉(Asherah)为伊勒的妻子,可是在下迦南地,她却以巴力配偶的身份出现。按旧约中记载,刻上亚舍拉的柱子,是立在巴力祭坛旁的(士六25~28;王上十五13)(注十七)。亚斯他录(Ashtaroth)是生殖力、爱情与战争的女神,在旧约中也经常与巴力相提并论(士二13;十6;撒上七3~4;十二10)。亚拿特、亚舍拉和亚斯他录三位女神给予人的概念是模糊不清,有改变和彼此混淆的倾向,往往令人难以分辨。敬拜这些神明所定规的仪式中,搀有宗教上的淫乱行为,而神话中也包括极端残酷和不道德的故事。并且也有以透童为祭品与敬拜蛇的事迹。这种宗教是腐败的,以色列既迷惑,便大大地犯罪了。经济是基本的吸引力量。以色列人盼望新的农业生涯带给他们财富,但他们错误地相信,固守巴力的礼仪是达成愿望的途径(比较何二5、8)。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 (士一1~三7) 前章提及约书亚挫消了迦南人的力量,但各支派必须各自占领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注十八)。从这方面的责任来说,我们目睹这个时期的第一次失败,没有一个支派成功地占领所有抽签而得的地。 西缅(Simon)所分配的城邑座落在犹大的领土上,所以犹大得西缅的协助,曾首先发动攻击。他们的成绩较后来的支派好,但仍然「不能赶出平原的居民,因为他们有铁车」(士一19)。这里所说的「平原」,可能是指不久以后,非利士人要来占领的、靠近地中海的平原地带。那地区的迦南人仍然强大,按情形看,他们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战车(注十九),是平原上一种非常有效的武器。圣经告诉我们,便雅悯人[没有赶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Jebusites)(士一21),耶路撒冷是一个堡垒,虽然便雅悯人没有广阔的土地伸张声势,却也无能攻取它。紧靠便雅悯西边的但,与犹大际遇相同,被迫停留在山区,未获准进入较肥沃的低地。因此,正如前章所说的(注二十),许多人迁徙至拿弗他利以北(士十八章)。以法莲自拈阄的时候,就埋怨他所得的份,但却无能占领位于西方的基色地(Gezer士一29)。如果基色是以法莲唯一未能攻取之地,他的成绩也颇不错,可能是因约书亚早先劝言的鼓励(书十七14~18)。但更可能基色地是象征着它附近一片颇为广大的土地,而且是他份中较好的平原地带,所以以法莲的成绩不算很好。邻近北方的玛拿西,也在平原地带上面临困难,他未能占领伯善、他纳(Taanach)、多珥、以伯莲(Ibleam)与米吉多和所有附属于他们的地区(士一27)。这些地方或是靠近地中海,或是在约但河谷(又称以斯德伦谷)。以萨迦和西布伦发觉,分配给他们的地,大部份在以斯德伦谷,为迦南人所拥有之地。奇怪的是士师记只字未提以萨迦的命运,极可能他也是失败的。以斯德伦谷中的城邑,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以色列人早期曾占领此地。相反地,我们看见不到一世纪后,在那地有埃及法老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袭击的痕迹,甚至深入东郡的伯善。然而却未曾大大地惊动以色列人(注二一)。西布伦也未能占领基伦(Kitron)和拿哈拉(Nahalol)(士一30),这两个城邑的位置未能确定,可能是在此山谷内。亚设支派在亚拘、西顿、亚革悉(Achzib)和亚弗革(Aphik)的努力上,也是徒劳无功,这些地方已被证实靠近地中海。亚黑拉(Ahlab)、黑巴(Helbah)和利合的位置虽然未能确定,但也可能是在平原地带(士一31~32)。最后我们要注意到拿弗他利也未能驱逐伯示麦(Beth- shemesh)或伯亚纳(Bethanath)的迦南人。伯亚纳可能就是今日位于拿弗他利西端的伊巴拿(el-Ba‘neh)。 总括来说,以色列在山地相当成功,但在吸引人的平原地带却未能如愿以偿。在这些地方,迦南人人口较多,敌对的力量较大,以色列人占据了次要的山地,山谷地带仍然属于原来的居民。这是直接违反神那明确的命令(申七1~4)。迦南人要彻底被剿灭,否则他们会引诱以色列人的心,离弃耶和华,事奉他们的假神。在许多地方,这种情形实际发生了。结果,因为对神不忠诚而带来的严厉惩罚,在士师时代的早期便临到他们了。刑罚甚至来自「耶和华的使者」(士二1~4),百姓虽然立刻短暂地生出悔恨的心,但神的指责并未明显地改变百姓的作风,因此需要藉着严厉的外来迫害来施行管教。 第三节 米所波大米迫害时期 (士三8~11;17~21) 第一个带来刑罚的迫害者,是远自北方的米所波大米。除了思想这个敌人带来的苦难与后来蒙拯救的情形外,本节也必须研究记载在士师记未了(士十七~廿一)两个富有代表性的故事,因为它们是发生在这个时期内的。 一、迫害与拯救(士三8~11) 1.古珊利萨田(Cusham Rishathain)的身份:率领米所波大米进军的领袖名叫古刑利萨田。他的国家名叫亚兰拿哈林(Aram Naharaim),意思是「两河中的亚兰」,这是指米所波大米,因它位于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既然这是唯一来自远方的迫害者,而且,在这段历史时期中,米所波大米不可能与远在南方的以色列有军事上的接触,所以这位领袖的身份引起不少议论,有人认为他的故乡「亚兰」(’rm)的拼写法是抄写人的错误,应该是「以东」(’dm),因此袭击实际上是从南部邻近的国家而来。况且奋力抗战的士师俄陀聂,是南部犹大支派的一份子(注二二)。贾士丹有不同的想法,他认为古刑利萨田可能是赫人的王因征服美坦尼而闻名,后来,约在这个时期渗透南方直至巴勒斯坦,在伯善和其他地方(注二三)留下痕迹。阻是克莱的提议可能性较大,在第五章已经讨论过了(注二四)。他相信古珊利萨田是一位哈皮鲁领袖,原先进入迦南地为要征服迦南人,既眼见以色列人日益强大,便想前往征服他们。 2.征服与拯救:历史的记载并未说明导致这次披征服的因由,也未曾说明多少支派被牵涉其中。然而没有任何一次的迫害是影响所有支派的,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拖延的时日长远八年之久。当近尾声的时候,百姓向神呼喊求救,神藉着俄陀聂搭救他们。俄陀聂是声成远播之迦勒的年轻兄弟,他早在夺取底璧城(亦称基列西弗)之时,已经大显身手了,当时他的叔叔曾应诺,要将女儿押撒(Achsah)许配给能够完成使命的人。大概百姓想起他的才华,所以恳请他领导对抗米所波大米人。关于他如何获胜,并没有任何记录,但有一个意义深长的记载说,在对抗时:「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胜利后,国中太平四十年,然后另一次迫害才临到。 3、日期:第一次迫害的日期,以主前第十四世纪叶中初期最为适合,不可能紧接约书亚死后发生,因为士师记二章7节说,在约书亚的时代,和比他长寿的长老还在世的日子时,百姓对神仍然忠心耿耿。既然迫害是因为不忠而来的,故此众长老之死与百姓的堕落,时间上必定有一段距离。约书亚不可能在主前一三九○年前离世(注二五),因此,这次的迫害绝不会早于主前一三七五年而是十五年后的事(注二六)。 二、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士十七~廿一) 士师记末了两个富有代表性的故事,应该属于这个时期。一个是关于但人的迁移,从他们拈阄所得之地迁至拿弗他利之北部(士十七~十八)。另一个故事,是关于基比亚(Gibeah)匪徒向一位利未人的妾施毒手,结果引起其他支派向便雅悯支派宣战(士十九~廿一)。第一个故事必须安插于士师时代的早期,因为约书亚记(十九47)也提及这次但人的迁移,而约书亚记是在喇合从那利哥城被救,仍然存活的时候写成的(书六25)。另一个故事之所以同时期,是因为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厄哈仍然任大祭司(士廿28),他在争战时期,甚至争战之前,已经是一个活跃份子(民廿五7、11;书廿二13,31)。两个故事的记载,为要说明迦南地道德堕落的程度,并且足以代表其许多可能发生的事情。 1.但人的迁徙(士十七~十八):第一个故事说明这个时期宗教腐败的严重性。以法莲人米迦从他母亲获得一笔金钱,花在建造私人的圣所上,并且立他儿子为祭司。当时有一位四出飘流,没有在自己城中尽忠职守的利未人经过此地,米迦便聘他为个人的祭司。约在这个时候,五个但支派的人,为自己的支派到处寻找较安舒的地带,他们偶而经过米迦的房子,被这私人宗教上的布置吸引住了。后来,他们率领六百名但支派的部队,前往夺取所看中的北方地带的时候,再度经过米迦的住处,便力劝那位利未人跟随他们。这年轻人显然是个机会主义者,他接受了邀请,并随手携带米迦家中的一些宗教物品。米迦声嘶力竭的抗议,却未能有效地制止他或他的偷窃行为。 这段插曲包括几个与律法相抵触的因素:米迦的错误在于设立私人的圣所,因为当时只有示罗是被承认的。利未人的错误在于没有住在自己城中,却投身于私人的团体,参与不合法的祭祀活动。但人的错误在于离弃所分配的土地,设立私人的圣所,和窃取他人的财物以达成目的。 2.基比亚的暴行(士十九~廿一):第二件事揭露这个地方道德堕落的程度,主要的原因是受巴力崇拜的影响。有一位利未人与他的妾晚上在便雅悯的基比亚歇息。正当夜里,城中的居民抵达他们所逗留的房子,强求要与他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利未人却以他的妾为替身,她被拉出去受凌辱。次日利未人发觉她卧倒门前,气绝身亡。在震惊与愤怒之馀,他将尸身切成十二块,每支派送一块,为着要求向基比亚的居民采取报复性的手段。因此,所有的支派命令便雅悯人提交罪犯,但遭拒绝。内战爆发了,虽然便雅悯支派的军力较薄弱(注二七),但却连续得胜了两次。然而,在第五次战争中,却一败涂地,基比亚被夷为平地,除了安全逃走至临门(Rimmon)磐外的六百人,便雅悯人被杀戮净尽。四个月后,众支派察觉,假如他们不为那六百个逃亡者预备妻室,这支派势必灭绝。后来他们采取不寻常的补救方法(注二八)。 这次基比亚人所犯的罪,主要是道德上的暴行。首先是他们对那位利未人的欲望,然后是对他的妾。这表明出,严重的堕落风气弥漫在神的百姓中,相等于罗得时代的所多玛。紧接约书亚的日子,竟能发生如此滔天大罪,难怪神必须藉着迫害一再地惩罚他们了。 第四节 摩押人迫害时期 (士三12~31) 一、迫害与拯救(士三12~30) 第二个施行迫害的国家是以色列的近邻摩押。摩押位于外约但支派的南部,紧靠着死海,与对岸犹大支派遥遥相对。从前摩押王巴勒曾要求非本族的先知巴兰(Balaam)咒诅以色列,那时,以色列只是在约但河东扎营而已。 现在的摩押人,在某些方面蒙亚扪人和亚玛力人的协助,横渡约但河,占领耶利哥。既然约书亚曾宣告咒诅任何重建耶利哥城的人(书六26),而列王纪上十六章34节又明说,重建的工作是后期的伯特利人希伊勒所完成的,因此,在这个时期没有什么居民可供摩押人驱逐的。可能这些侵略者只是迈入这块荒废不毛之地,建造少数房子作为暂居之所(注二九),并且操纵此地的以色列人。他们的王伊矶伦极其肥胖,他以耶利哥为中心,奴役以色列人十八年之久。 最后,以色列人再度呼求神拯救他们,神兴起第二位拯救者,便雅悯人以笏。这个时期既然与便雅悯支派和其他支派内战的日期相隔不远,我们足以相信,这位新的拯救者,可能是逃往临门营的六百位便雅悯人之一。以笏的解救并非藉着战事达成,乃是藉着欺瞒的手法,成功地刺杀伊矶伦王。以笏自己向伊矶伦王宣称代表臣服的以色列呈献礼物。献礼完毕,趁众仆人都回避后,他靠近王,用剑刺透他的身体,将他致于死地。然后他静悄悄地离开王官,将楼门尽都关锁。剑仍然留在王的尸身中,被肥肉夹住。他趁着事情还未被揭露以前,安全地离开了。其后,以笏紧急召集以色列人,封锁约但河的渡口,这是摩押人撒退必经之路,果然摩押人撤退了,以笏的勇士击杀了他们一万人。这事结果带来以色列国中漫长的八十年太平岁月。 二、八十年太平(士三30) 这八十年漫长的太平日子,是士师时代中为期最长的安宁年日。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在这时代中,埃及东山再起,重整旗鼓。八十年刚好越过十三世纪中叶(注三十),一连串相关的日期证明,这些年日,埃及正是在强大而影响力深远的第十九朝代统治之下,是埃及在巴勒斯坦和南叙利亚重振声势的日子,特别是在薛提一世(一三一六~一三○四)和兰塞二世(一三○四~一二三八)的时候。两位统治者都广泛地从事军事活动,北上经过巴勒斯坦,对抗赫人,结果在巴勒斯坦北部稍有战果(注三一)。这一种权势的展示,是当地弱小的国家有目共睹的,而他们的反应是抑制自己过份公开地活动,以免引人注目。也努力企图避免招惹麻烦,以免埃及对她们有所不满;因此,凡埃及权势的所在地,都未曾爆发地方性的战争,因而促成这个时期的太平(注三二)。 三、珊迦(士三31) 可能同时在这八十年中,珊迦是第三仗士师。在上节经文之后,就紧接着记载到他简短的生平。另一位士师底波位,在她的胜利之歌中提及珊迦(士五6),可见得珊迦至少在她之前作士师。他被称为「亚拿的儿子」(The Son of Anath),暗示他的家乡是在犹大南部一个名叫伯亚诺(Bethanoth,书十五59)的城邑。后来他对抗南部的非利士人,可见他并非来自北方拿弗他利境内一个名称很相像的城邑(士一33)。珊迦没有士师的头街,也没有肩负士师的职责,但他确曾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制服非利士人,解救以色列。显然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他与其馀的士师相提并论,因此,理当将他列入士师群中。他的胜利是个人性的,显出极大的能力与胆识,他没有利用别的武器,只用一根赶牛棍子(注三三),击杀了至少六百非利士人。木棍是他唯一的武器,可见以色列缺乏铁器,其他的资料也证明当时事实如此(注三四)。 第五节 迦南人迫害时期 (士四~五) 一、迫害与拯救(士四~五) 1.迫害(士四1~3):第三次迫害来自巴勒斯坦境内的迦南人,一些早该被以色列各支派驱逐出境的民族,夏琐王耶宾(注三五)是领袖,西西拉(注三六)是他的将军。约一百七十年前(注主七),夏琐城曾被约书亚彻底溃败,现在却死灰复燃。西西拉动用铁车九百辆(注三八),以基顺河(Kishon River)岸相距米吉多西北十一哩的夏罗设(Harosheth)(注三九)为活动基地。他竟能施展威力,镇压并持续控制当地的以色列支派达二十年之久。 2.底波拉和巴拉(士四4~9):这时期以色列主要的拯救者是一个妇女;名叫底波拉。她是十二位士师中独一无二的,不单因为她是一个妇人,更是因为她在作战胜利之前已充当士师了。她被称为女先知(nebhi’ah),按记载说,百姓都到她面前听判断,其中包括律法上的判断。她在拉玛(Ramah)和伯特利之间的棕树下接见百姓,距她后来与西西拉会战之地南约六十哩。她既是众望所归,自然成为发动任何解救运动的当然人物,身为女子,她不愿意统率作战,所以要求巴拉代替。巴拉住在拿弗他利极北端的基低斯(Kedesh)(注四十),他的条件是底波拉必须全力协助他。底波拉同意后,巴拉就自西布伦和拿弗他利召集一万男丁。这两个支派明显地是受害最大的。 3.拯救(士四10~五31):巴拉率军南下他泊山(Mt.Tabor),与基顺河岸米吉多面边的西西拉作战(士五19)。底波拉后来写的诗歌说(士五21),战争中途,基顺河泛滥,西西拉的战车陷入泥泞中。局势对底波拉和巴拉大为有利。他们乘势追击,将四出逃跑的敌人逐回夏罗设。当时西西拉又身往北逃,企图抵达夏琐。途中藏身于基尼人雅忆(Jael)的帐棚内,雅忆住在巴拉之家乡基低斯附近(士四11),她假装友善,用帐棚橛子钉进他的头颅,将他杀死。四十年太平岁月随即而至。 二、马尼他奥兰塞三世的袭击 约在这个时候,埃及两度进军巴勒斯坦,虽然士师记并未提到,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次是在马尼他(一二三八~一二二八)(注四一)第五年,第二次是由兰塞三世卒领(约一一九五~一一六四)(注四二) 马尼他主要的活动地带靠近地中海,他在亚实基伦、基色和雅罗安(Yanoam)获胜(注四三),因此他主要是与迦南人接触,虽然他曾概括地说:「以色列已成为荒凉之地」。但这个最后的宣告可能言过其实,因为他并未列举任何以色列城邑是他曾劫掠过的,况且他提及以色列的时候,都是指着百姓,而非土地而言(注四四)。他在战役中确曾击败以色列人,却从未控制任何重要都份的土地。 兰塞三世的争夺战,似乎仍局限于非利士境内,仅有稍后的战争是在以色列境之南、死海南部爆发的(注四五)。他没有列举任何在以色列境内进行的战争。他确曾抵达约但河谷的伯善,并在当地大与土木,但却未提及他的所作所为曾否与以色列人发生冲突,伯善是较早期薛提一位和兰塞二世的堡垒(注四六),占领这个地区,看来是相当温和的(注四七)。很明显的,自非利士之战后,他挥军北上,后转向东方,沿着以斯德伦谷,直达伯善(注四八),而未遭遇利害的冲突。 这两次的进攻,与士师时期的年代关系如下:马尼他的战役约在主前一二三四年,可能是在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摩押的手后,继之而来的八十年太平日子的尾声,也好是在迦南迫害的前期。既然埃及第十九朝代的统治有利于维持这八十年早期的平静,这一次埃及的影响,在太平日子的尾声时,必使太平延长了一些(注四九)。兰塞三世的进攻紧接迦南的迫害,刚好在迫害后四十年安舒的日子中。因此,可能有助于延长这段太平的年日。第五章已曾讨论过,士师记没有提过任何一次进攻的原因。既然士师记的目的,在描述以色列的不轨行为,及所导致的惩罚,因此,任何没有带给以色列惩罚性之迫害的局外战役,就不值一提了。 第六节 米甸人迫害时期 (士六1~十5;得一~四) 四十年太平的岁月,结束于米甸游牧民族入侵巴勒斯坦。我们必须同时思想所带来的迫害,和其后三年叛徒亚比米勒统治的悲惨日子。我们也要略略提到继承亚比米勒较次要的两位士师陀拉和睚珥。其次要提到发生在这个时候的路得(Ruth)故事。 一、迫害与拯救(士六~八) 1.迫害(士六1~6):第四次迫害是米甸人带来的,他们曾得到亚玛力人与「东方之子」(Children of the East)(注五十)的协助。这支联盟军自东而来,横渡约但河,抵达以色列肥沃的产谷平原,主要是以斯德伦谷和地中海沿岸直抵南部的迦萨平原(士六4)。六年来,这些侵略者随心所欲的,年复一年的耗尽这地的牲畜和五谷。以色列人非常恐惧,甚至以洞穴为藏身之所。 2.警告(士六7~10):百姓呼求释放的时候,神首先差遣一位匿名的先知,警告他们的罪。神可以差遣先知,可见在士师时期,先知仍然是活跃的(注五一)。没有证据显出人们因他的宣告而悔改,虽然如此,神仍然施恩,预备一位拯救者——基旬。神藉着耶和华的天使荣耀的显现,呼召这一位服侍他。 3.拯救者基甸(士六11~七6):基甸住在玛拿西的一个村庄俄弗拉(Ophrah),可能位于以斯德伦谷(注五-),是米甸人攻击的焦点。俄弗拉的居民全盘接受巴力崇拜,他们建造自己的巴力祭坛和亚舍拉的造像(注五三)。神给基甸的第一道命令是毁灭这些偶像。他个人冒极大的危险进行这项工作,显出真勇敢与信心(士六25~32)。最初这种行动显得异常,因此城中的居民都企图杀害基甸,可是,后来却成为众人接纳他作领袖的一种根据(注五四)。他呼吁民众对抗入侵之米旬人的时候(注五五),从玛拿西、亚设、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等支派,竟有三万二千人响应。 基旬目睹十三万五千敌军露面的时候,深知自己那三万二千随众势单力薄,难以应战,他立刻向神寻求证据,方法就是藉着那家喻户晓的羊毛神迹(士六33~40)。神仁慈地向他保证,但神嫌三万二千人非但不少,反而是过多了,基甸应该削减军队的数目,好叫战胜后,百姓将胜利的功劳归给神。基甸顺从神、首先准许所有胆怯惧怕的同家,然后试验观看众人从溪中喝水的姿态,察看谁已全心戒备作战,结果只剩下三百人。面对十三万五千人,这是难以令人致信的一小群。面对这些零星的数目,基甸的信心受到了考验,但神已经命令削减,基甸只好预备迎战,不过他对胜利的可能性必定是半信半疑的。 4.拯救(士七7~八32):战争的场面先是敌人驻营在以斯德伦谷,在南部基利波山(Mt.Gilboa)与北都摩利山(Mt.Moreh)的交接点。基甸的队伍集中在基利波山下,靠近哈律泉旁(Well of Harod)。基甸以奇异的兵器武装部下一号角和藏着火把的空瓶(注五六)。然后将他们分为三队,在深夜袭击敌人,他们同时吹角、打破空瓶、露出火把。敌人大吃一惊,恐慌而逃,以为大批军队临到。他们朝向约但河直奔回家。 基甸计划给敌人致命的一击,因此送快讯给以法莲的居民,吩咐他们在约但河封锁敌人的逃亡路线。以法莲人不负众望,并且杀死两个米甸人的首领俄立(Oreb)和西伊伯(Zeeb,士七24~25)(注五七)。当时那些先前获准同后方的军兵,重来协助追击敌人(士七23)。基甸追赶敌人直到他们的本上,在那里他获得彻底的胜利,杀戮两个王西巴(Zebah)和撒慕拿(Zalmunna)。途中基甸曾要求雅博以南的疏割人民,及邻近的昆努伊勒人(Penuel)供应军队的粮饷,但都遭拒绝,因为他们惧怕敌人采取报复性的行动(士八6~8)。因此胜利后,在凯旋的途中,基甸处罚这两座城邑。 基甸回到本土后,立刻被勉强接受统治百姓的王权,但他拒绝了,因为他深知神为自己保留了应有的统治权。然而他的错误在接受金耳环作为战利品,又利用这些金器作以弗得,也许与大祭司所穿的相似(注五八)。基甸的罪是他有意侵犯祭司的特权。后来以弗得成为百姓膜拜的对象(士八24~27),基甸的错误更不可收拾了。在基甸的日子,国中太平四十年。 二、叛徒亚比米勒王(士九) 基甸之死使国中的太平岁月再度停止,不是由于外来的敌人,乃是由于叛徒以色列人亚比米勒三年叛逆与血腥的统治,他曾经自封为王。亚比米勒是基甸的妾在示剑所生的儿子(士八31),但他并没有秉承他父亲爱好和平及谦逊的性情,反而主动地争取王权。他获得在示剑的外祖全家支持后,便进行屠杀了他认为可能成为敌对的七十位兄弟。其中只有最年幼的约坦(Jotham)逃脱魔掌。亚比米勒被示剑人拥立为王,他们高兴有王自他们而出。他统治三年之久,但实际统治的范围非常有限。三年后,示剑人饱尝他的暴政,起来反抗,寻得一群流浪者的首领迦勒(Gaal)作他们的领袖。在爆发的战事中,亚比米勒竟能在示剑粉碎迦勒的势力,甚至将藏身于巴力比利士(Baal-berith)庙的人活活的烧死(士九23~49)(注五九)。亚比米勒在进军提备斯(Thebez)(注六十)平乱的途中,有一个妇人将一块磨石(注六一)抛在他头上,将他杀死(士九50~57)。 三、士师陀拉和睚珥(士十1~5) 跟着是两位次要可能是同时代的(注六二)士师,他们分别各据一方服事,所以各自活跃而又互不干扰。以萨迦支派的陀拉在以法莲的沙密(Shamir)作士师二十三年;睚珥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不知名的城中作士师二十二年。两个城邑显然是不相同。二八都是默默无闻。圣经只轻描淡写的说,陀拉拯救以色列人;睚珥则有三十个儿子,骑着三十匹驴驹,住在三十座城邑中。这暗示他是一位有特殊地位与财富的人。 四、路得的故事(得一~四) 著名的路得故事发生在主前十二世纪后期,正值基甸作士师的时代,从路得是大卫的曾祖母这件事实上(得四17),我们大体可推算出日期,大卫在主前一○一○年开始在希伯仑统治。路得是一位摩押的女子,嫁入以色列人以利米勒(Elimelech)与拿俄米(Naomi)的家。这个家庭在饥荒的时候,自犹大的伯利恒迁自摩押地,以利米勒死在摩押地,遗下妻子和两个儿子玛伦(Mahlon)和基连(Chilion)。路得就是和玛伦成亲(得四10),另一位摩押女子俄珥巴(Orpah)嫁给基连。后来,两个儿子相继先后去世,遗下三个寡妇。在这种情形下,拿俄米只好返回伯利恒。两个媳妇与她一同离去,但只有路得坚持到底,发誓永不离弃拿俄米,并且以拿俄米的同胞为自己的同胞。在伯利恒,路得在以利米勒一位富有的亲属波阿斯(Boaz)的禾场上,拾取麦穗。后来波阿斯娶路得为妻,生了俄备得(Obed),俄备得生耶西(Jesse),耶西生大卫。 第七节 亚扪人迫害时期 (士十6~十二15) 到目前为止,四次惩罚以色列的迫害,并未使百姓回转。事实上,他们的罪仿佛越发加添,不单服事迦南地的假神,更服事叙利亚、西顿、摩押和非利土地的假神(士十6)。因此神让两个迫害同时产生——迫害来自约但河东的亚扪人和从偏远西方的非利士人(士十7)。日期大概是主前一○九六年(注六三)。圣经首先叙述亚扪人的迫害。 一、迫害与拯救(士十6~十23) 亚扪的迫害主要发生在约但河东,或许也有部份在西边的犹大、便雅悯和以法莲地(士十9)。这次神所差遣的拯救者是耶弗他,他是基列人基列(Gilead)与一个妓女的儿子(士十一1~3)。基列年轻的娇生众子将他们那年长的兄弟逐出家门,因为他不是娇生子。从此,耶弗他在基列北部的陀伯地(Tob)(注六四),领导一群流浪者(注六五),显出军事的天才。亚扪入侵略以色列地的时候,耶弗他家乡的长老寻找并请求他同乡领导抗敌。他同意了,条件是众长老必须答应在击败亚扪人后,耶弗他仍作他们的领袖,因为耶弗他先前曾被人摒弃,他不愿再受羞辱。 耶弗他最初尝试与亚扪人谈判,盼望促成和解,但没有成功。这位外国君王拒绝听他的申辩,耶弗他认为以色列既占据此地三百年之久,现在仍然应该属于以色列。结果耶弗他因着耶和华的灵而得着能力,从玛拿西和基列(注六六)召兵买马,预备公开迎战,他在基列的米斯巴(Mizpah)设立总部,进军对抗亚扪人的军队,赢得决定性的胜利,夺取位于米匿(Minnith)与亚罗珥(Aroer)(注六七)之间的二十座城邑,这个地方原是分配给流便的。 二、耶弗他的誓愿(士十一30~31,34~40) 耶弗他作战的时候,迫切祈求神的赞同,因此许愿说,若他能凯旋而归,无论是谁若首先从他家门口出迎,便将他献给神。当他归回的时候,第一个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他独生的孩子。耶弗他深深的懊侮,他显然没有认真考虑会有这种结果,但他仍然坚决地履行誓言。正如许多人提议的,耶弗他处理这事的方法,大概不是献上她的 性命,而是使她终生献身神的事工,在会幕中终生独身。有几个理由解释这个结论。 第一、要是耶弗他献女儿为人祭,则同时违背摩西的律法(利十八21;廿2~5;申十二31;十八10),和以色列人的习俗。在亚哈斯(Ahaz)和后来玛拿西(Manasseh)的劣政之前(王下十六3;廿一6),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以色列献人祭的记载,即使是那些罪大恶极跟随巴力的人。第二、耶弗他尊敬神,他不会做抵触律法典以色列人习俗的事。从他与基列地长老立约的态度和起誓的心愿,可看出他是敬畏神的。第三、假如他献上女儿为祭,以他的敬虔,他必在合宜的地方——会幕——献祭,但是恐怕没有祭司会愿意如此做。如果他企图在家乡亲自预备献祭,当地的长老与百姓必定强烈反对。第四、耶弗他准许他的女儿为自己终身为处女而哀哭两个月(士十一37~38),这个事实与她将要献身给神,终身不嫁的思想非常吻合。第五、圣经说,他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士十一39),这是耶弗他履行誓言的结果。假如她的奉献是与终身不嫁有关,这句短评才有意义。第六、我们相信,在圣所中有献身妇人的服事事工,因为出埃及记三十八章8节、撤母耳记上二章22节和路加福音二章36至37节都有记载。第七、士师记十一章31节耶弗他所宣告的关键性经文说:「他必归于耶和华,而且我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其中的连接词可翻作「或者」,也就是前面的句子指出,假如任何人首先来迎接他,耶弗他会将他归于神;后面句子则指着动物说的。 三、以法莲人的怨言(士十二1~7) 耶弗他漂亮地战胜亚扪人后,以法莲人埋怨没有被邀请协助作战(注六八),这种态度,再度说明他们以为自己的支派是最重要的(注六九)。耶弗他尝试用话语安抚他们,但却无补于事,他们觉得已被伤害了、所以决定用武力使耶弗他觉悟。他们在约但河东联手攻击耶弗他,但他们的队伍不是耶弗他训练有素的军队之对手。结果耶弗他不但赢取了一个决定性的胜利,而且控制约但河渡口,这是以法莲人撤退时必经之地。胜利军于是试验所有企图渡过约但河的人,要求他们发出「示播列」(Shibboleth)等字音。所有发出「西播列」,用「西」代替「示」的,都被认为是以法莲人而被杀戮(注七十)。以法莲人在战役中,或在约但河岸丧命的,共有四万二千人。 这些事情结束后,耶弗他继续作士师六年。基列地的长老持守了他们的诺言,因为亚扪之战胜利后,百姓仍然承认耶弗他为领袖。 四、士师以比赞、以伦、押顿(士十二8~15) 耶弗他以后,有五位次要的士师,很可能也是同时期的(注七一)。以比赞在伯利恒断事七年,他有三十个儿子和三十个女儿。以伦在西布伦北部的亚雅仑断事十年。押顿在位于中间的以法莲断事八年,押顿有四十个儿子与三十个孙子,从这可看出他有相当的财富与地位。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 (士十五~十六) 一、迫害(士十7;十三1) 第六次且是最后的大迫害,来自非利士人,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大约与亚扪人的迫害同时(注七二)。早在主前十二世纪初叶,在底波拉战胜迦南人后,四十年太平的日子中,非利士人就藉着武力进入这地。大约一世纪后,非利士人已强大稳固了。他们对以色列地的野心,与前期的迫害者迥然不同。从前的迫害者大都是从事短暂地抢夺,非利士人则意图永久性的侵占。况且前者是已在本地久居的民族,但非利士人是新兴者,所以他们是尽可能的掠取,对原有的居民形成威胁。他们原来属于四出飘流暴戾成性的海一居民,所以有好战的传统。他们在知识与气质上装备自己,激烈而有恒地坚持他们的雄心。我们也应该知道,迦南人与以色列人命运相同,都是这个侵略者的对象(注七三),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非利士人曾伺机夺取他们的地土,北以斯德伦谷,甚至通过山谷,东侵直抵约但河(注七四)。在那时,非利士人已足以牵制以色列四十年,是所有迫害中为期最长的,并且他们后来在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扫罗的统治期间,继续间歇性的活动。 二、参孙(士十三2~十六31) 神差遣了参孙对抗非利士人。他父亲名叫玛挪亚(Manoah),是属但支派的,他显然没有随伙北迁。参孙的诞生相当重要,因耶和华使者事先曾预言(士十三3~23),提到这儿子出生后要作拿细耳人,意思是说,除了其他许多的规条外,他也不能剃头(民六1~13)。参孙出生在琐拉(Zorah),位于以色列地与非利土地的交界。参孙和敌人接触的方法与众不同,他没有率兵作战,乃是独自前往处身于非利士人中,藉着施展他那无穷的力量,从中破坏。这种能力并非出于异常魁梧的体格(至少圣经没有如此暗示),乃是神的灵特殊的赋予(注七五),特别是以参孙所束的长发为记,藉着这种异能,他杀死无数的敌人;但他对以色列最大的贡献,是使非利士人得窥以色列之神的伟大,他甚至可以赋予能力给个人。关于参孙大显身手的故事难以计数,而这些可能只是其他许多类似却未记载的代表故事而已。 三、参孙施展力量(士十四~十五) 1.婚礼事件:参孙第一次施展能力,与他和一位亭拿(Timnah)(注七六)的非利士女子之婚姻有关。他希望迎娶那女子,虽然遭父母的反对(注七七),但他却极力说服他们,安排婚礼。某次在探访她的途中,参孙遇见一只狮子,他赤手空拳把它打死。后来再度探访的时候,他发现狮子的尸身内有一群蜜蜂和蜜。在七天的婚宴中,他根据这件事实,向他的非利士宾客提出一个谜语。他们之所以能够解谜,全靠着强迫新娘诓哄参孙泄漏答案,然后转告他们,参孙虽知内情,但仍缴付先前答应的赏额——三十套衣裳。他在亚实基伦(注七八)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夺取他们的衣裳,馈赠众宾客。 2.收割麦子事件:一年内,在收割麦子的时候,他再次施展了能力(士十五1~19)。随着日子的流逝,参孙的怒气悄了,他就回去领他的妻子,但却得知他的妻子已转嫁他人。为了要报复,参孙捉拿了三百只狐狸,将火把捆在成对的狐狸尾巴上,赶放它们点燃焚烧非利士人的禾稼。非利士人因此将一度为参孙的新娘和她的父亲,活活的烧死。参孙为了替他们报杀身之仇,就大大击杀了敌人。后来他隐退到以色列地,住在「以坦磐的顶上」(the top of the rock Etam)(注七九),不久,他的同族三千人,因着他们所承认的主人——非利士人的威胁,上来捆绑参孙。为了避免与村民发生冲突,况且他们也答应不伤害他,于是参孙就范,被解送到利希(Lehi)(注八十)的非利士人手中。置身在他们中间的时候,他轻而易举地挣断绳索,且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杀死了一千敌人。事后,他非常干渴,却经历神奇妙的供应,水从他所站的磐石中流出来。 3.二十年的士师生涯:这些经历后,参孙安于度过一个较平静的生活,并且在以色列当了二十年的士师(士十五20)。这些年间,他可能都在希伯仑(士十六3),且必定在米斯巴战役(撒上七3~11)(注八一)之前与撒母耳(注八二)同时断事。前述事件说明,参孙曾遭自己的百姓反对,这些百姓的居所靠近非利士地,虽然如此,他的功绩却使他成为偏远地方的英雄人物,例如希伯岭地,那地的百姓显然乐意尊他为士师,向他请教。 4.尾声的事件:在这二十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参孙再度探访非利土地。停留在迦萨的时候(注八三),他成为情欲的俘虏,他与一个妓女发生暖味的行为(士十六1~8)。参孙半夜醒来,发觉迦萨城已被虎视眈眈的非利士人围困了。但他使迦萨蒙受羞辱,将防守的城门拆下,在回希伯仑的途中,把它扛到附近的山顶上。 不久以后,参孙再次受情欲的牵制,迷恋一个心存不轨的非利士女子大利拉(Delilah),她住在梭烈谷(Sorek Valley),距参孙的出生地琐泣不远。非利士人的领袖答允奖赏大利拉,她便千方百计诱惑参孙透露他能力的秘密,参孙三次虚报答案,但最后却泄露关于他束发的事实。在参孙熟睡的时候,大利拉剃掉他的头发,因此非利士人剜了他的眼睛,让他在迦萨的监牢里作苦工;非利士人终于辖制他了。但是,参孙的头发又渐渐长起来之后,他就报了最后一箭之仇。那是当参孙被带往大衮庙(Dagon),在聚集的非利士人面前被戏耍的时候,他呼求神恢复他的力量,结果他将支撑庙宇的两根主柱从根弄倒,摧毁了房子。他死时所杀的敌人比生前还要多。 四、对参孙的评估 1.特点:参孙是旧约中扑朔迷离的人物之一。他有不少值得称赞的事情,但也有不少是该受严责的。其中值得称扬的事件如下:在众士师中,耶和华使者唯有对他的出生预告过(注八四),可见神对他有特殊的偏爱;除了尊荣的基甸外,圣经对他的生平记述,比任何其他士师要多;圣经至少四次提到圣灵特别赋予他工作的能力,而其他士师只有一次;他曾两次在不同的时间内,祈求神超自然的供应,神都乐意赐下(士十五18~19;十六28~30);而且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信心英雄的光荣榜上有他的名字(来十一32)。在他该受指责的特点中,最显著的就是他对妇女的情欲,这个弱点导致他触犯拿细耳人身份的规条,并且使他对神相当冷淡。但我们应该注意,描述他这个弱点的两件主要事件,发生于他生命的最后阶段,靠近二十年士师生涯的尾声(注八五),可能他当士师的年日中,大半不是活在相同的情况下。 2.确知神的托负:很明显的,从起初参孙就知道神特派他对抗非利士人。那位使者曾指示过他的母亲(士十三5),而她必定会将这个消息转告参孙。圣经也直接的记载说,虽然参孙与非利士女子结合是错误的,他的确寻找一个与非利士人冲突的机会(注八六)(士十四4)。其后,他与非利士人屡次的接触,都同样地会计算过(虽然或许不够智慧),并非仅仅偶而大发雷霆而已。他不像其他士师领队袭击敌人,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神没有指示他如此做,从天使嘱咐他母亲的话,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参孙只是「起首」拯救以色列人(士十三5);二、他的以色列同胞并不齐心协力地攻打非利士人,他们显然接受了共存的政策,而让敌人占优势(士十五9~13)。 3.果效:虽然参孙曾陷于罪中,但是他整体的工作对以色列是有利的。他竭力破坏拦阻非利士人在耶和华百姓身上的恶谋。非利士人的计划惨遭破坏,而民众因此产生敬畏神的心,因为他竟能赋予个人如此的能力。非利士人无法完全征服以色列,直至他们揭开这个传奇人物的谜底。他最后一次在大衮庙杀死非利士人的事件,对于随后在米斯巴战胜非利士人之役,可能有直接的影响(撒上七7~14)。还有在半世纪之后,非利士的英雄人物歌利亚的表现(Goliath),可能就是记仇于以色列的英雄参孙。当然,如果参孙不陷在情欲的罪中,他的成就可能更大,这也是大家最责备他的地方。但他的例子成为处理情欲问题的前车之鉴,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他的弱点而抹煞掉他值得称扬的地方,或轻忽他对百姓的功劳。 第九节 撒母耳 (撒上一~八) 当参孙担任士师,并且在非利士人中屡获功勋之时(注八七),有位以色列的重要人物,同时活跃在以色列本上,就是撒母耳。主前一○五○年,扫罗开始统治以前,撒母耳的儿子已经成年,且在别示巴担任士师(撒上八1~2),我们可从这个事实决定撒母耳的年日。他的出生不会晚于主前一一○○年(注八八),正在亚扪和非利士的迫害以及参孙的出生以前(注八九)。 撒母耳也被列为士师中的一位(撒上七15~17),但他不仅是位士师。他主要工作是先知,并且从但至别示巴为人所公认的(撒上三20),他甚至做祭司的工作(撒上九12~13;十三8~13)。撒母耳身兼数职才能应付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关头。他的工作极为重要,包括:改正宗教上的陋习;在灾祸中维持国家的道德;促进百姓回转归向神;甚至设立以色列新的君主政体。他是旧约中相当重要的人物之一(耶十五1)。 一、早年生活(撒上一~三) 撒母耳的父亲是拉玛琐非(Ramathaim-zophim,或称拉玛Ramah)(注九十)地的一位利未人以利加拿(Elkanah)。他的母亲名叫哈拿(Hannah),是以利加拿两个妻子之一。撒母耳出生以前,她是不能生育的。她曾祈求一个儿子,并且许愿说,若祷告蒙应允,她必定将儿子奉献给神。为此,当撒母耳断奶后,便被带到会幕,献身于那里的工作。 当时会幕的情况并不理想,而且日见腐败(撒上二12~17)。亚伦和以他玛(注九一)的后裔以利是大祭司,他的两个儿子何弗尼(Hophni)、非尼哈(Phinehas)是祭司。以利自己是耶和华忠实的跟随者,年纪已经老迈,所以由他的两个儿子执行献祭仪式。他们是邪恶的,完全败坏了礼仪并亵渎了圣所,腐败之风与迦南人的庙宇无异,结果百姓厌恶前来敬拜神。神追究并责备以利,因为他纵容儿子的滥用职权。神首先藉着一位匿名的先知,后来是透过透童撒母耳责备他(撒上二27~三18)。撒母耳传递斥责的信息时必觉得感恩又惧怕。神看重他,在晚上清楚地对他说话,到了早晨撒母耳要把这严厉的信息,转告老师以利。这显然是一件重任,超过这样一个幼童所能负荷的。他传递的信息是关于以利家所要承受的严厉刑罚。约十五年内,这些事情都具体地应验了(注九二)。 二、悲惨的亚弗(Aphek)之战(撒上四) 与非利士人一场伤亡惨重的战争中带来了这刑罚。非利士人二十年的迫害已经过去了(注九三),以色列人想要藉着战争结束这种压力。两军在亚弗(注九四)相会,这已到了沙仑平原非利士领土的极北部,可见敌人在迦南地(注九五)沿岸地带已得着不少利益了。这场战争,以色列人一败涂地,丧失了约四千人。 百姓以为把约柜搬到前线就会挽回残局(注九六),而且不成器的何弗尼与非尼哈毫无异意,便违背神的旨意,将约柜从示罗抬到二十二哩外的军营中。但他们错了,神并不喜悦这样公然的背逆,因此,他们又打败了,这次有三万以色列人阵亡,包括何弗尼与非尼哈,而至尊无上的约柜也被掳去了。当这样惨重的消息抵达示罗的时候,混乱四起,老迈肥胖的以利,从座位上翻倒下来,折断颈项而死。 从挖掘出来的物件中可看出,非利士人那时直接进军以色列领土,甚至远达示罗,且横加毁灭(耶七12;廿六6)(注九七)。可能也是在这个时候,他们首次遣派部队管辖他们(撒上十5;十三3)。另一方面,为了保有制造铁器的专利,他们毁坏了以色列所有的金属工厂,迫使以色列人完全依赖非利士人铁匠的服务(撒上十三19~22)。 在这时候,以色列人的士气必定是非常消沉。在这以前宗教的腐败已经严重地锐减了士气,现在更加低落了,百姓已落在绝望的地步。这两次惨痛的失败,丧失许多人,甚至丧失了约柜,非利士人辖制了广大的地土。难怪许多人认为,以色列独立的日子即将结束。这个外来的强国会完全吞灭他们。 三、撒母耳其人(撒上七) 当撒母耳二十五岁左右,正跃身于以色列领导地位时,就要面对前述的景况。从前他一直在以利的督导下,现在大祭司以利和他两个儿子都死了,而百姓已经公认撒母耳是神的先知(撒上三20),所以他可以成为众望所归的领袖。国家的前途是十分黯淡的,但他必须肩负起从混乱中重整纲纪的责任。 1.优良的装备:神早已装备撒母耳面对这个工作了。他早年受到他敬虔母亲的影响,还有博学的以利小心的教导,后者因着自己的儿子行为不检,可能会更多的关注撒母耳。而且,撒母耳生长在会幕腐败的气氛之中,深知百姓信仰上的饥渴。他也一定知道到处弥漫着消沉士气,因为示罗是这种消息的中心地。另一方面,神曾赋予撒母耳勇敢的心,完全的相信神。面对这工作,许多刚强的人都可能会沮丧,但撒母耳却能干地肩负起来了。 撒母耳的努力有显著的果效,因为二十年后的以色列,不再是软弱可怜的非利士附庸,已成为一个精力充沛的民族,并且曾经彻底地击败迫害者(撒上七3~14)。这种改变并非是无缘无故的,曾为此竭尽心力的撒母耳是唯一能够促成这种果效的人物。 2.工作的类型:圣经只字不提撒母耳如何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只提及他工作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推测某些必要的工作。他可能要费心地重建会幕,因为约柜已被掳,示罗已遭破坏了。所以他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防范印将来临的敌人的信仰,当时会幕被迁移至挪伯(Nob)(注九八)。多年来何弗尼与非尼哈败坏了会幕,重建后,正常的献祭与仪式便恢复了。当然没有了约柜会使工作比较复杂,其次,可能要鼓励散居在各城邑中的祭司与利未人,特别是要求他们重新肩负教导的责任。相信先前这工作,因着以利的不好榜样而懈怠了。祭司利未人必须谨慎地教导百姓,这工作很重要,因为他们直接地接触百姓,可以大大的改善人们的信念,提高士气(注九九)。我们想撒母耳可能四处旅行,与人会晤,力劝各地的百姓重新恢复对神的信心。 3.训练学校:撒母耳似乎开创了一个新的想法,就是为年轻的先知设立训练学校,这个思想与他一向的努力息息相关。我们从后来扫罗时代的资料知道有训练学校(撒上十5~12;十九19~24)(注一○○),所以这些学校显然已存在一段日子了。撒母耳为什么要创办学校,是因为他看见这个危机时代非常需要助手,他自己分身乏术,所以需要助手。经过良好的训练(注一○一),这些人可以使果效倍增,并帮助一些他到不了的地方。教导他们当然要花费宝贵的时间,但撒母耳可以在旅行的途中指挥学校(注一○二)。 四、米斯巴凯旋之战(撒上七5~14)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撒上七2),以色列终于能战胜非利士人,获得一个决定性的胜利。当时大家的士气都已提高了,所以敢再度会战,但最重要的,他们恢复了对神的信心,因此耶和华愿意赐下胜利。事实上,战争爆发的时候,百姓正聚集在米斯巴(注一○三),在神面前等候属灵之复兴。非利士人听到这个聚集,以为他们是要宣战,所以决定先发制人。当以色列人获悉敌人渐渐逼近的时候,先是非常惊惶失措,但撒母耳呼求神的帮助,神垂听了。耶和华大发雷声,使前进的非利士人受惊,然后以色列人重重的击败他们,后来他们追赶敌人远达伯甲(Beth-car)(注一○四)。 这里我们要想到先前所提及的事,参孙的努力在这次胜利中占有它的地位,可能就在这次战役之前,他在大衮庙杀害三千非利士人,因而重燃非利士人对以色列之神敬畏的心,结果促使他们在雷声之下落荒而逃。 这次胜利后,非利士人不再侵犯以色列领土,直至扫罗被立为王后(撒上十三)。在士师记十三章1节所提及的四十年迫害,因着米斯巴之役而结束了。 五、约柜的归回(撒上五~六) 早在二十年前亚弗之战中,会幕内的约柜被掳掠了,但是神使非利士人经历重重的灾难,约柜被夺去七个月后就归回以色列。首先,约柜旁边的大衮像(注一○五)两次仆倒在它面前;其次,神将痛苦的肿瘤病(译者注:圣经译为痔疮)加在百姓身上,有的甚至死亡;最后,他们的地遍布老鼠(注一○六)。非利士人的祭司想用计谋来遣送这个带来灾祸的约柜回原地,意图挽回面子,并藉这方法将约柜抛出车外;但神干预了这事,虽然两只年轻母牛被迫与它们的小牛分离,它们仍然拖着车,安全而且奇妙地沿着往以色列领土的伯示麦(注一○七)路上直走(撒上六1~18)。 约柜虽然同到以色列地,仍未曾归同到挪伯的会幕中。在伯示麦地,好奇的百姓擅观约柜(注-○八)并亵渍它,因此神刑罚他们,击杀了许多人的性命(撒上六19~20)。后来伯示麦人并没有将约柜送回会幕,反而要求基列耶琳人(Kirjath-jearim)(注一○九)来迎接它。这些人适当地安置了约柜,所以他们没有遭遇任何的祸息。约柜停留在基列耶琳超过七十年(注一一○)一直没有回到会幕,直至大卫将它运回耶路撒冷。为何连撒母耳也不坚持将约柜运回会幕中?他一定听到了约柜归回的消息,因为这样重要的事情是无法保密的。何况撒母耳必定希望约柜成为鼓舞百姓的工具,既然他没有如此做,我们只能说,圣经没有记载出他如此决定的特别因素。 六、百姓要求立王(撒上七15~八22) 自米斯巴的胜利后,祭司与利未人再度各尽其职,且有相当的果效,因此,撒母耳的活动使显著地减少了。圣经说,他断事的范围缩小,只接触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和他的家乡拉玛(撒上七16~17)。在南部靠近别示巴的地方,他立自己的儿子约珥(Joel)和亚比亚(Abiah)为士师,以助他一臂之力。但他们没有跟随父亲敬虔的榜样,反而效法何弗尼与非尼哈的样式,收受贿赂,歪曲正义。 因着他们的败德,百姓向撒母耳提出要求,就是为他们立王,这个要求令他大大的失望(撒上八4~6)。其实这两个儿子的败行,并非立王的主要原因。百姓曾经目睹,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之下,他们是如何惊险地度过灾难,当现今情况好转的时候,他们便要求改变。非利士人或其他的敌人(注一一一),可能会卷土从来,他们要一位君王,拥有一队组织严密的军队,「像列国一样」。 然而,撒母耳认为这个请求是一种个人的侮辱。他一直为以色列劳碌奔波,并且坦然地相信,他们的国家目前是相当强大的。百姓的请求似乎表明他们对撒母耳缺乏信心。但神对他说,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真正侮辱的,是神自己;百姓再不希罕神所赐的神治政治了。可能当时撒母耳盼望神吩咐他严严地斥责百姓,并拒绝他们的请求,但神却没有如此做,相反地,神吩咐他应允百姓的要求,言下之意,他们所要求的,实在是最合适的(注一一二)。假如百姓遵行他的律法,便能体会神起初所计划的,都是最美好的,但百姓没有遵守律法,因此他们不能体会。神进一步地指示撒母耳,要警告百姓:随着君王而来的,是重税的负荷,是他们在神权玫体统治下所未曾经历过的,如果他们遵循神的方法,对他们会有更多的好处,同时也能讨神的喜悦,但现在他们却背道而驰,认为其他国家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即使包括全部的害处。 注释: 注 一:参考第八章,一八一页。 注 二: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 三:士师记只字不提这些入侵的论述,参考第五章,一○一~一○二页。 注 四:舒匹鲁刘马(一三七五~一三四○左右)是策动赫人帝国兴起的主脑人物。征服之地南至利巴嫩山脉(Lebanon mountains);比较O.R.Gurney,The Hittites(Penguin Books,Inc.,1925)。 注 五:参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页。 注 六:日期不确定,比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三。 注 七:早在主前第三千年代,已发现陨铁(meteoric iron),但是炼铁的技术是赫人所发明推展的,因此主前第二千年代中,赫人几乎控制全部的专利。铁较青铜坚硬,使专利的国家比她的敌人更占优势。比较Al-bright,AP,一一○页。 注 八:关于珊迦,圣经只记载他击杀六百非利士人;至于陀拉,神兴起他「拯救以色列」。 注 九:圣经说明七位士师工作的年日:陀拉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耶弗他六年,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参孙二十年。其馀士师工作的实际年限,并未提及,但是相继而至的太平岁月是:俄陀聂四十年,以笏八十年,底波拉四十年,基甸四十年,珊迦则不详。 注 十:这个名字是动词Shaphat的分词,意思是「审判的人」,他们显然处理一般民政,也判决与法庭有关的事件。 注十一:俄陀聂(士三10),基甸(六34),耶弗他(十一29),参孙(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十二:米所波大米迫害八年(士三8),俄陀聂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三11);摩押迫害十八年(三14),以笏施行拯救,太平八十年(三30);迦南迫害二十年(四3),底波拉和巴拉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五31);米甸迫害七年(六1),基甸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八28);亚比米勒的统治三年(九22);陀拉作士师二十三年(十2);睚珥作士师二十二年(十3);亚扪迫害十八年(十8),耶弗他施行拯救,太平六年(十二7);以比赞作士师七年(十二9);以伦作士师十年(十二11);押顿作士师八年(十二14),非利士迫害四十年(十三1);参孙的功勋二十年(十五20);全数共四百一十年。 注十三:比较讨论,参考第五章,八五~八八页。 注十四:这位伊勒(El)是迦南神只,并非旧约的以勒(El),虽然名字相同。 注十二:比较Wright,BAR,一○六~一一六页;Albright,ARI,第三、第四章;Unger,AOT一六八~一七七页。 注十六:但C.Gordon反对这种一般人所接受的观点,他否认有死亡——复活的循环。比较他的Ugaritic Literature(Rome:Pontifical Bible Institute,1949),四~五页;或ANE,四○页。 注十七: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女神的像,其馀的认为只是女神的象征。比较Al-bright,ARI,七七~七九页;M.Burrows,What Mean These Stones?(Hew Haven:America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941),二一二~二一三页。 注十八:自由派学者宣称,约书亚与士师记的记载互相矛盾,认为约书亚描述这次的征服是快速而彻底的,但士师记则形容为缓慢而局部的。参考Wright,BAR,六九页,虽然他也是自由派学者,却说:「现今需要修改一般学者的观点」,因为他注意到约书亚书,特别是十三章说,起初成功后,还有许多未得之地。 注十九:可能来自埃及人,早期他们有效地运用战车,建立他们的帝国(参考第六章,一一五~一一七页。)迦南地南部刚好在埃及的影响范围内。 注二十:参考第八章,一九八~一九九页。 注二一:伯善位于玛拿西与以萨迦的边境,两位法老可能都曾占领过;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二二:比较G,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nd ed,;Milwaukee:The Bruce Publishing Co.,1958),第二卷,二四四页。 注二三:Garstang,Joshua,Judges(London:Constable&Co.,Ltd.,1931),六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一页。 注二五:他活到一一○岁(士二8),主前一四○六年横渡约但何时,可能还没有九十岁。 注二六:十五年似乎短暂但已十分足够了,因为在所有长老逝世以前就可能开始堕落了。士师时期的年日必须小心谨慎地计算,因为正如先前提及,年代的紧凑性是必须的。 注二七:其馀的支派共有四十万人(士廿17),约占他们作战潜力的三分之二(民廿六51),便雅悯只有二万六千人(士廿15),约占他们支派实力的三分之二弱(民廿六41)。比较KDC,Joshua,Judges,Ruth,四四九~四五一页,提供合理的讨论。 注二八:首先,从基列雅比(没有遣兵协助内战的城邑)抢夺四百位未婚女子,交给这六百人;其次,吩咐六百人中的一部份,埋伏在靠近「示罗女子」跳舞的场地,从这些青年女子中挑选妻子。 注二九:根据Garstang的估计,在泉源上的「中央楼房」(Middle Building,他所命名的),可能是当时主要的建筑物;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九二~九四页。 注三十:米所波大米迫害(约一三七五~一三六七)后有四十年太平岁月,摩押十八年的迫害紧接于后,时约一三二七~一三○九,所以随之而来的八十年太平日子约在一三○九~一二二九。 注三一: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三二:Garstang,见前,五一~五六页,他认为在士师时期,埃及的活动与以色列所右的安静日子相符合。但他却无法列出配合的证据。 注三三:赶牛棍子是一根坚固结实的棍子,尾端套上铜帽,用来领导及催逼牛只工作。 注三四:特别注意撒母耳记上十三章十九至廿二节;参考本章,二五一页,注七。 注三五:与约书亚战败的王同名;但并不表示这个故事与约书亚记十一章的记载相混淆了,有些自由派学者持此看法。比较Myers and Elliott,Interpreter’s Bible II. 十二~二四页。 注三六:「西西拉」这个名字使某些学者以为这位将军是属于北部的,与耶宾联盟;比校Simpson,The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57),十二~二四页。 注三七:约书亚在主前一四○○年攻取夏琐,但这里的日期是主前一二三○年。 注三八:迦南人久已采用战车了(比较ANET,二三七页),但对局限于山区地带的以色列毫无办法。撒母耳记上十五章一节,首次提到押沙龙使用战车。 注三九:可能是现代的Tell el-Harbaj,在迦密山脚,基顺南岸的一片六亩大的场地。 注四十:奥Tell Qades相同,在干竭的Huleh湖之西北部。 注四一:参考第五章,八八~八九、一○一页。 注四二:参考第五章,一○一页。 注四三:ANET,二七八页,雅罗安位于巴勒斯坦北部。 注四四:否则,他在文中会在地名前冠上定冠词,形容征服之地。比较ANET,三七八页,注十八,关于定冠词不同运用的解释。 注四五:关于非利士人,他自炫说已将特克(Tjeker)和非利士夷为平地;ANET六二页。参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六。关于以东ANET,二六二页,注二一。 注四六: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四七:比较Wright,BAR,九五~九六页。 注四八:伯善,即现今的Tell el-Hosn,说明埃及自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至兰塞三世几乎不曾中断的辖制,玛拿西分得伯善,但发觉困难重重,不易占领(书十七16;士一27)。因此反抗埃及侵占的是迦南人,不是以色列人。比较C.C McCown,The Ladder of Progress in Palestine)(New York Harper&Btos.,1943),一五一~一七○页。 注四九:所牵涉的日期,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十:「东方之子」似乎泛指所有的沙漠民族,正如今日的「阿拉伯」一词。 注五一:参考第八章,二○八页。 注五二:俄弗拉的位置不明,可能位于伯善西北八哩外,即现代的et-Tayibeh。自底波拉与巴拉战胜迦南人,以斯德伦谷必然逐渐被以色列人控制了。 注五三:参考本章,二五二页,注十七。 注五四:基甸既未受巴力所害(士六31),便以巴力的制服者之姿态出现,取名耶路巴力(Jerubbaal),意思说:「让巴力争论」(士六32)。 注五五:日期大约是主前一一六九年。迦南迫害持续了二十年,即一二二九~一二○九左右,太平的日子四十年,即一二○九~一一六九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六:采用的原因可能有两个:这些武器可以制造变乱;而且因着过去七年敌人的辖制,正式的武器已绝无仅有了。 注五七:就时间方面来说,这是可能的,因为米甸人带着牛羊群,仅能缓慢前进。他们逃奔的目的地伯哈示他(Beth-shittah)和亚伯米何拉(Abel-meholah)靠近约但河,而且靠近以法莲领土,可能是原先战扬的南部,因此以法莲人不必长途跋涉去拦截他们。 注五八:我不同意有些学者主张它是一个偶像。基甸深知神藉着他启示他的心意,或许也知道祭司使用真正的以弗得启示时,会有缺点,但他不该以为他可以将这件「斗蓬」据为已有。 注五九:百姓可悲地跟随基甸,再度恢复巴力崇拜(士八33~34)。 注六十:即现今的Tubas,约位于古示剑以北十哩,朝向伯善。 注六一:可能是上层的小磨石,磨谷的时候,与下层较大的磨石前后相磨。通常约十寸,体积易于抓拿。 注六二:参考本章,二二四~二二六页。士师记十章3节「在他以后」,是指睚珥自陀拉关始后,他也开始作士师,不一定指他在陀拉结束士师生涯后,才开始作士师。 注六三:自主前一一六九年,米甸开始迫害后(参考本章,二五四页,注五五),七十三年已一晃而去:米甸迫害七年,基甸治理下太平四十年,亚比米勒三年,陀拉和睚珥二十三年。 注六四:加利利海以东的地方。亚扪从这个地方招募佣兵,在以色列与亚扪之战中对抗大卫(撒下十6~8) 注六五:可能组织形态与后期大卫的随从相仿,目的为保护百姓免受劫掠;比较撒母耳记上廿二章2节、廿五章14~16节、廿七章7~12节、卅章1~31节。 注六六:基列包括迦得以北的地土,但既然这处明文提及玛拿西(其中半支派在约但何东),可见多半是指着迦得说的。 注六七:亚罗珥被确实位于亚嫩河(Arnon River)北岸,距死海以东约十四哩。米匿可能位于死海以北,或位于死海的北尖端。 注六八:同样的怨言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发生于基甸战胜米甸人后(士八1~3)。 注六九:参考第八章,二一五页,注六六。 注七十:以法莲人显然习惯将shin字读作samech。「示播列」的意思是「流动的溪水」,是指着约但河说的。 注七一:至于他们是否同时期,对整个的年代问题无伤大雅,因为下文所讨论的非利士迫害时期,与三人的时间重叠。 注七二:这种日期的相同与其他因素吻合。扫罗在主前一○五○年左右开始统治,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不会晚于主前一○五五年,意思说非利士人四十年的迫害(士十三1),必定始于主前一○九五年。亚扪迫害发生于主前一○九六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六三)。 注七三:因此可能导致迦南人与以色列人联盟,更进一步的说明,为什么神最初命令要完全驱逐迦南人出境。 注七四:参考本章,二五七页,注九五。 注七五:圣经四次强调这事(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其他士师的类似经历,从未重复提起过。 注七六:可能就是Khirbet Tibneh,位于琐拉之西南仅四哩。最初是分配给但支派的(书十九43),当时被非利士人管辖,但后来却辗转被人接管(代下廿八18)。 注七七:虽然明文只有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申七3~4),禁止的动机也可以应用在非利士人身上,所以参孙的父母认为这婚姻不适当是对的。 注七八:亚实基伦是非利士的五个联邦城市的港口,位于亭拿之西南约二十三哩。 注七九:位置不详,可能与罗波安后来重建的以探位置相同(代下十一6),在犹大的西方。 注八十:利希的位置不详,但显然位于以探与非利士地之间。 注八一:米斯巴最可能是现今的Tell en-Nasbeh,位于耶路撒冷以北八哩。这地区是撒母耳的活动中心,再北方,靠近希伯仑地区,可能是参孙的活动地带。 注八二:参孙二十年的士师生涯,就是亚弗之战(撒上四1~11)与二十年后(撒上七2)的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中间的历史。参考有关撒母耳的论述。 注八三:鉴定为Tell el一‘Ajjul,希伯仑以西四十哩左右,亚实基伦以南十二哩。可能参孙到此地与一些魁梧的亚纳族(Anak)后裔搏斗(书十一22,撒下廿一15~22)。 注八四:事实上,以撒(创十八1~16)和施洗约翰(路一5~25)也有过同样的情形,参孙算是相当光彩。 注八五:他死时约四十岁。他出生的宣告似乎是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后(士十三5),迫害为期四十年(士十三1)。因此,他成亲时年约二十,刚在二十年士师生涯之前。 注八六:有人认为士师记十四章四节暗示参孙自己寻找这个机会,并非是耶和华寻找机会(虽然这节圣经表示是出于耶和华的心意),尤其是tho’anah这字所说明的「攻击」,正隐含此情(比较王下五7),而且,参孙提出谜语,目的为要直接寻找一个攻击的机会。参孙的婚姻显然有双重的目的:迎娶一位吸引他的女子,并安排一个攻击的机会。 注八七:也正当耶弗他专心对付约但河外的亚扪人,及后来在当地的以色列人中断事六年之时。 注八八:这与扫罗时代的大祭司亚希米勒(Ahimelech)是非尼哈的孙子之事实相符(撒上十四3;廿二9)。非尼哈是这个时期邪恶的祭司之一。 注八九:参孙的出生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没多久的时期,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和二五六页,注八五。 注九十:拉玛最可能是今日的Er-Ram,在便雅悯境内,距耶路撒冷以北五哩。以利加拿是以法莲人(撒上一1),因为他的家族原居以法莲,但按支派的谱系来说,他是利未人(代上六33~35)。 注九一:大祭司的家族本来源于以利亚撒的谱系(民廿25~29),但自以利后,却转移至以他玛的后裔(参考撒下八17;王上二27;代上廿四3)。 注九二:如果撒母耳当时是十岁,则此事非常有可能,那时是主前一○九○年,距亚弗之战(主前一○七五年左右)十五年。 注九三:迫害始于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因此,这里的日子是主前一○七五年左右。迫害持续四十年(士十三1),直至主前一○五五年左右,扫罗作王前约五年。 注九四:最可能是后期的安提帕提城(Antipatris),即现代的Ras el-’Ain,位于示罗以西约二十三哩。 注九五:非利士人被证实渐渐占据北至以斯德伦谷,势力遍布全谷,甚至稍向南部的约但河谷延伸。 注九六:邻国的信仰认为一个偶像可保证神的同在,以色列人深受影响,以为也可以因此促成神的同在。 注九七:丹麦的考古队曾在一九二六~一九二九,及一九三二发掘示罗,证明这个城邑无疑地在第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参考Albright,BASOR 9(二月, 1923),一○页及下文。 注九八:参考撒母耳记上二十一章1~9节。圣经没有提到撒母耳与挪伯的会幕有任何接触,但他必然关心保全示罗的圣所,竭力将它挪移至一个像挪伯的地点的。 注九九:当时必须防范的是,百姓与迦南人联盟对抗公敌非利士人的重大倾向。必须有强烈的劝告,小心地详列参与的危险性,才能拦阻这种自然的倾向。 注一○○:「训练学校」这个词并未见用于这些经文中,采用的只是「一班先知」。然而,从前也未曾提及这一事,撒母耳披形容为「站在其中监管他们」(撒上十九20)。言下之意,有一种训练的场面与气氛,或许不是正式的,但至少是非正式的。 注一○一:目由派学者认为这些先知癫狂忘形,我们必须排斥这种说法。扫罗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整夜露体躺卧(撒上十九24),我们不能说这种奇异的举动是因为他同情他们,所以参与这种癫狂的行动。要成为一个参与者,除了要竭力进入那种境界外,更要有心理准备和极迫切的渴慕。但扫罗是气冲冲而来的,因为他的三个分遣部队都庸碌无能,然后他还未到那「一玻先知」所在地之前就「受感说话」,他整夜躺卧的情形,最好的解释是因为眼看大卫获得撒母耳的全力支持,感到一阵极度的失望。 注一○二:拉玛的拿约(Naioth)可能是总部。拿约的意思是「居民」,撒母耳在那里监管众年轻的先知(撒上十九18~24)。 注一○三:参考本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注一○四:伯甲可能是高峰,因为这里说「在伯甲之下」,但它的位置不详。 注一○五:大衮这个名字可能取自dagh,意思是「鱼」,但更有可能取自daghan,意思是「谷类」,如此便是一位农作物的神只。马里(Mari)、鸟加列(Ugarit)、伯善等都有大衮庙,可见他们是沿袭了迦南人的神只。 注一○六:圣经并未形容这种鼠灾,但因为非利士人制造老鼠和痔疮的模型(撒上六5),所以暗示曾经发生鼠灾。 注一○七:伯示麦是约柜归回以色列(犹大)境内的第一座城邑,即是今日的(Tell er- Rumeileh),位于自非利土地延伸出来的东西山谷内。 注一○八:约柜在百姓之间,代表神的同在,因此应该加以尊重。这些以色列人应该了解这事,不该把它当作新奇之物。 注一○九:通常被认为就是现今的Kuriet el-‘Enab,(Abu Ghosh),位于耶路撒冷以西,通往特拉维夫(Tell Aviv)之路约九哩外的一个村庄,曾是基遍人四个联邦城市中的一个。 注一一○:亚弗之战发生于主前一○七五年,在约柜归同之后没多久,大卫在耶路撒冷开始统治,时间在主前一○○三年左右。 注一一一:亚扪王拿辖似乎也使他们提心吊胆,(参考撒上十二12)。 注一一二:我们必须注意,圣经早已提及关于要来的一位君王了:创世记四十九章10节;民数记廿四章17节;申命记十七章14节;撒母耳记上二章10节。 第十章 扫罗王 撒上九~卅一 巴勒斯坦在以色列统一君主政体期间,较士师时期少受外邦列强的骚扰。甚至当扫罗、大卫和所罗门统治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埃及的干涉。兰塞五世后(一一九五~一一六四左右),直至所罗门之子罗波安(Rehoboam)在位之前,没有任何埃及法老人侵巴勒斯坦的边界(注一),亚述是世界日渐兴起的强国,但也未曾进军至以色列领土(注二)。在君主玫体之前,亚述仅有一次重大的伸张,出征至西方地带,但也是暂时的。提革拉昆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一一一六—一○七八)曾经带领他的军兵远征至地中海,比巴勒斯坦以北还远的地方,但为了顾及其它的利益,他并未在这里维持一个立足点,以后的两个世纪中(注三),再没有其他统治者如此深入巴勒斯坦地了,也就是说,以色列起初的三位君王,少受强国的影响(注四)。这是大卫王能大大扩张以色列境界的部份原因。 扫罗登基的时候,主要的任务是统一各支派,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撒母耳的努力有重大的贡献,因为他曾拯救各支派脱离一切的灾难,又恢复士气,更新他们对神的信心。但各支派仍然各自为政,根深蒂固的相异点仍然存在其中。过去的嫉妒,甚至支派之间的争战,都是不容易忘记的,更严重的是约柜被掳,示罗被毁,因此必须将会幕搬迁至挪伯。圣所是重要的维系要素,百姓在那里相遇,参加崇拜的时候,便回忆起他们共同的产业。但示罗已经不存在了,约柜虽然已归回故土,却不在挪伯的会幕内,没有约柜,会幕便难以发挥原有的集中性影响。唯强而有力的统治,才能使他们忘记彼此之间的差异。扫罗的工作相当艰难,因为他要将这十二个经年累月各自为政的单元溶为一泸,成为一个国家。 第一节 扫罗受膏 (撒上九~十二) 一、在拉玛受膏 1.撒母耳膏扫罗(撒上九1~27):神启示撒母耳,众支派应该立一位君王之后,就指示了适当的人选,即属便雅悯支派,基士(Kish)的儿子扫罗。弱小的便雅悯支派中的一份子,竟能获得这份光荣,是有含意的。犹大和以法莲是两个领导的支派,便雅悯位于他们中间,从这支派拣选一人,可以避免这两个领导的支派互相嫉妒。既然当前的急务是统一全国,就必须顾虑到此点。 扫罗身材高大,仪表出众;在以色列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撒上九2)。受膏以前,他显然是谦卑的。他甚显得胆怯,因为唯有在他的仆人再三地的催促后,他才愿意为着丢失的几头驴,前往拉玛,寻求先知撒母耳的帮助。撒母耳先通知他驴已经找着了,然后转告他一个惊人的事实——他就是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多大的转变啊!他曾只是踌躇地前来,目的为要寻访失驴的下落,现在突然接获通知,要成为众支派的总领袖!甚至撒母耳第二天就用油膏他,作为这个荣誉的象征。 2.兆头的应验(撒上十1~12):扫罗回家以前,撒母耳预告扫罗在路上会经三个印证的兆头(sign)。首先他要遇见两个人,转告他已经找到了失驴,并且他父亲正为他忧心如焚。然后他要再遇见三个人,分别带有羊羔饼和酒,他们要给扫罗两个饼。第三、且是最重要的,他要遇见一群先知(注五),弹奏着乐器,赞美神(注六)。他将要加入这最后的一群,亲自赞美神,同时他要经历「耶和华的灵」降临在他身上。 正如撒母耳预言的,这三件事情逐一地发生了,因此扫罗心中更相信撒母耳那不寻常的宣告。为什么要有印证?因为扫罗离开撒母耳后,在回家途中,必定会希奇,如此光辉灿烂的前途怎会临到他。当次要的事实兑现后,较重要的预言便令人易于相信了。扫罗按照指示,加入先知群同声赞美后,可见他多少也相信了。认识扫罗的人,都惊奇他的表现,因为他们显然少见胆怯的扫罗,介入如此公开的活动。他在众人的眼前,似乎成为一个新人,这也是撒母耳曾经预告的。我们必须注意,扫罗的性格的确需要受改造,才能成为英明之君,他已不能像以往一般胆怯儒弱,他需要积极前进的领导力(注七)。 二、米斯巴的鉴别(撒上十17~27) 选出了以色列第一位君王之后,撒母耳馀下的责任是将他介绍给百姓。撒母耳在米斯巴履行这个任务。米斯巴是战胜非利士人的阵地,以色列百姓对此事印象犹新。他在那里召见众支派的代表,没有直接透露神的拣选,反而若无其事的进到神面前求问,大概是用乌陵与土明(注八)。撒母耳显然盼望百姓亲眼目睹神的拣选,而不是透过他转达神的意思。鉴别的步骤与早年的亚干事件相似(书七16~18)。首先是扫罗所属的便雅悯支派被认定,然后是扫罗的家族玛特利族(matri),最后是扫罗本人。百姓寻找扫罗的时候,却遍寻不见。虽然我们相信撒母耳必定事先嘱咐他出席。百姓再度寻找后,才发觉他躲藏在旅行车与行李中,这又是一个天性胆怯的表现。扫罗露面后,在场的众人见他有君王的身量,便欢呼赞同接纳他。 三、设立为王(撒上十一~十二) 1.等待的期间:众代表赞同是一回事,但要大众百姓接纳又是另一同事。扫罗实际加冕为王,并非是顺理成章的事。需要百姓甘心情愿地接纳,但扫罗对他们来说仍是个无名小卒。他必须公开露面才有希望被接纳。而且,众支派仍然是各自为政的单元,无论未来领袖的身份如何,他们仍然踌躇参与这种共同的冒险。况且没有首都、宫殿、职工、或政府组织可用呢!扫罗需要一个自我表现的机会,以致他能被众人接纳,或为众望所归的,藉此才能清除其他的障碍。 2.在基列雅比(Jabesh-gilead)扬名(撒上十一1~15):米斯巴鉴别后不久,机会来临了。四十年前,被耶弗他击败的亚扪人,现今在拿辖王(Nahash)的领导下,袭击约但河外的基列雅比(注九)。城邑的居民纷纷向各支派求救,他们显然不知道扫罗已被立为王了。然而,他们的请求引起扫罗的注意,他立刻认定这是他的责任,同时也是他期待已久的机会。他用戏剧化的手段,屠杀一对牛,将肉传送各支派。传送肉的使者更宣告说,凡不跟随扫罗回应基列雅比请求的,他们的牛只必遭同样的待遇,结果反应非常热烈。犹大支派挺身而出的共三万人,其他支派共有三十万人,在这里总称以色列(注十)。扫罗从其中(注十一)挑选三个部队,亲自领导攻打亚扪人,赢得决定性的胜利。事情的结果正是扫罗梦寐所求的,以色列人被讨好了,自然接纳他为王。正式的加冕礼在吉甲举行,仍然由撒母耳主持。在献祭与普遍的欢悦中(注十二),扫罗被立为第一任君王。 3.撒母耳的劝告(撒上十二1~25):加冕礼后,撒母耳向百姓传达离别的劝勉(注十三)。那是这位即将退休之领袖、大先知的一个感人的时刻。他按照神的引导,答应百姓的要求,为他们立一位君王,现在又自愿效劳为他加冕。撒母耳工作表现一向非常良好,百姓也欠他许多,现在要隐退下来了。然而撒母耳知道百姓的罪,也就是先前统治制度的致命伤,仍然可能影响新的制度。劝勉是必须的,因为他必须让百姓了解,内心的改变比外在政治制度的改变更重要。 撒母耳首先要求百姓承认,他在他们面前行事为人正直不轨,然后提醒他们过去的失败,并极力劝勉他们遵守神的诫命,唯有如此才能经历神的祝福。为了更进一步强调这些临别赠言的重要性,撒母耳祈求神在这个干旱割麦子的季节(注十四)打雷降雨。神果真如此做了,百姓在雷声大作,豪雨大降之际,失色惊呼。然后,撒母耳再以简单的劝勉结束,并答应断不停止为他们祷告。 第二节 扫罗的统治 一、简单与节省 扫罗所设的政府是简单的——显然是故意的。扫罗有足够的时间策划,但他明察百姓无意组织复杂的政府。百姓既然从未经历过严格的管制,要强硬执行也非易事。虽然撒母耳曾警告他们,课税会临到,但需要时间与教导,百姓方能接受。故此,政府保持简单与节省。 扫罗在他的家乡基比亚设立首都(注十五),他甚至可能自费建造宫殿,以削减政府的消费。宫殿设计得很简单,经过考古发掘之后,可看出它像一座堡垒,而非一座华丽的住宅(注十六)。没有迹象暗示他曾赋予首都任何特殊利益,否则,会使那些不惯于王室作风的百姓群起批评。另一方面,也没有创立任何精心设计的宫廷,事实上,圣经的记载只提及一位官员,即军队的元帅押尼珥(Abner),他是扫罗的堂兄弟(注十七)(撒上十四50)。新月(初一)的月会可能是固定的聚集,讨论问题与策动战略(撒上二十24~27)。 二、少有基层的变动 扫罗显然未会制定任何政策来改变百姓的生活方式。旧有的支派疆界仍然原封不动。扫罗并未废弃或意图更改它们,成为达成统一的一种手段,虽然百姓已经不再以为是独立分开的支派。扫罗深知,任何一种新的中央政体要屹立不动,必须靠其本身的优点赢取臣服者,抵触传统的命令,可能激发叛变。 [ 图九 扫罗王国 ] 百姓似乎颇满意扫罗所制定的统治方式。他们的欲望——一位君王,像列国一样——已经如愿以偿。而且他们的私生活并未遭受任何令人厌烦的干扰。激进的新法或制度并未会执行,课税也未曾大幅度的加增(注十八)。经过多次的迫害后,百姓需要确认国家的最高元帅,负起统领争战的责任,这对他们很重要。况且扫罗拥有一支常备军,随时为他们争战,给予全国极大的安全感。只要能免除历年来恐怖的入侵,百姓都愿意应征入伍。扫罗显然深明此理,故此能对症下药。他开始的统治方式显出智慧与远见。 第三节 扫罗遭弃绝 (撒上十三~十五) 然而,扫罗继续治国的态度,并未获得同样的好评。虽然开国时有诸般的因素,不宜组织庞大政府,但他却应该在短期内,制定政策与法令,迈向全国之统一。若要各支派融汇成为一国,这些都是必须的。只是事实证明扫罗未会如此努力。扫罗在这些事上缺乏洞察力,可能部份基于两因素:第一、他个人欠缺自制力,以下将更深入地观察这一点;第二、他有一项严重的错误,因他对神潜伏一种背逆的心。因此,扫罗执政不久,神就透过撒母耳对他说,神弃绝他作王。这弃绝与两次为期相距甚远的军事事件有关,也是从其中透露出来的。 一、第一次见弃(撒上十三~十四) 第一次是与非利士人再度的冲突,发生在密抹(Michmash)。非利士人自米斯巴战役大溃败之后,曾经消声匿迹,但扫罗就任仅两年(撒上十三1)(注十九),他们又卷土重来,在密抹(注二十)扎营,距离首都基比亚(注二一)东北仅四哩。约拿单曾经战胜非利士人驻守巴勒斯坦的防营(撒上十三2~3),因此他们进军报复。军力包括三万战车(注二二),六千骑兵和极多的步兵。这种庞大军队的阵容,使附近的以色列人恐惧非常,许多人逃到洞穴与丛林中躲藏,也有越过约但河对岸的。扫罗迅速召集军兵,在吉甲与他们对抗,在这迫近眉睫的战役之前,等候撒母耳前来献祭,就在当时,他犯了那特殊的罪,导致第一次被弃绝。等待七天后,不耐烦的扫罗竟僭取祭司的职份,从此可见他有一颗傲骄、自满自足、背逆的心。就此而论,自扫罗首次受膏的日子以来,他性格上已有相当可观的改变。 然而在这次战役中,神仍使扫罗亨通,主要是藉着他那能干的儿子约拿单(Jonathan)的努力。以色列的前途是黯淡的,直至约拿单达成了一个次要但显赫的胜利。以色列的军力远不如非利士人,唯一的刀剑是扫罗与约拿单所拥有的(注二三)。扫罗的随军显然因常有逃兵而实力削减(撒上十二15,比较十三2),但非利士人仍然能够分三个方向,同时派追劫掠军(撒上十三16~18)。然后是约拿单英勇无比的胜利。约拿单在拿兵器的少年陪伴之下,越过位于书淮尼谷(Wadi Suweinit)以甫的迦巴(Goba)(注二四),抵达位于北部的密抹,途中上下攀登悬崖峭壁,最后袭击并大败非利士防营(撒上十四1~14)。这英勇事迹的消息迅速传遍,为以色列人带来新的希望,也促使许多逃兵归同扫罗的队伍中。当时神使地震动,造成敌人更大的混乱。扫罗趁势追击,一举击败惊惶失措的非利士人,并追赶他们,远达西方的亚雅仑。 然而,在获胜的中途,扫罗几乎误事。一日之内,他愚味地禁止军中任何人进食(撒上十四24~46)。他显然盼望获得更多的刺激与时间追赶敌人,但他的所作所为却剥夺了其部下在追赶时极其需要的营养。再者,扫罗几乎因禁令而杀害他儿子的生命。约拿单没有听到命令,曾吃蜂蜜,扫罗固执地认为,即使牺牲儿子,他的话也该被遵守。若不是百姓的代求,扫罗便会杀他的儿子了。 二、第二次见弃(撒上十五) 第二次的背逆事件发生于约二十年后(注二五)扫罗与亚玛力人的战争中。在其间,扫罗屡屡活跃于战场上,从未遭他人的责难。他的敌人包括摩押、亚扪、以东和琐巴(Zobah)(注二六),除此以外,更有非利士人从未中断的骚扰。扫罗显得颇为成功。然后发生了亚玛力之战。关于这战役,撒母耳曾给扫罗明确的指示。扫罗该发起这次战争作为一种报复,因为若干年前,在旷野飘流期间,亚玛力人曾经偷袭以色列人(出十七8~14)(注二七),因此扫罗要完全灭绝亚玛力人及他们的牲畜。扫罗遵照使命,击败敌人,他也大致上顺服神,屠杀所有的百姓及牲畜。然而,他违命地存留亚甲(Agag)王和上好之牛羊的性命。撒母耳追究原因的时候,扫罗推搪说牲畜是为献祭用的。然而撒母耳严厉地回答说,神喜悦顺服胜于祭祀。撒母耳指责扫罗王,并再度通知他,神已弃绝他作以色列统治之家的元首。后来,撒母耳亲手剌杀亚甲王。 神看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是失败的,他不甘愿顺服神的命令。神并不要为百姓立一位偏行己意的君王,乃是要他作神的媒介。扫罗有好的开始,却受自己为首的角色所影响,忘记神才是最高的元帅。我们可想而知,这两次严重的事件并非仅有的背逆表现,而是代表着其他许多国家,和一向背逆的态度。这两件既然特别被提及,正式的弃绝就藉此宣告了。 神允许这两次事件之间相距二十年之久,理由可能如下第一次的弃绝主要是警告而非最后的宣判(注二八)。扫罗若留意,他或许会设法补救。因此神仍让他在其他军事活动上经历继续的成功。然而,他并未因警告而醒悟,反而继续的背逆神,而亚玛力的事件达到最高峰,结果促成神最后的弃绝,神从他身上收同那赋予能力的灵(撒上十六14)(注二九)。 第四节 扫罗与大卫 (撒上十六~二十) 一、大卫蒙神拣选(撒上十六16~20) 扫罗既然被神弃绝,必须有人补其空缺,为此,神在短期内指示撒母耳关于寻找后补者的步骤。他要前往伯利恒(注三十)膏耶西的一个儿子。撒母耳抵达伯利恒,嘱咐耶西领众子前来。七个儿子到场,但每一个都被神否定了,最年幼的第八个儿子大卫,被留下看管家中的羊群。撒母耳坚持必须领他前来,而神指示他,大卫就是蒙拣选的一位。在父亲与各兄长众目睽睽之下,撒母耳膏这年约十五的青年,作为以色列的第二位君王,虽然距离他实际统治期间还有若干年,但神的灵已降临在他身上,赋予他特别的能力,为那一天作准备(撒上十六13)。虽然没有明文记载,但可能撒母耳会警告耶西家,避免公开谈论这次膏立的消息,以保护大卫免遭扫罗可能性的报复(注三一)。 二、扫罗不稳定的情绪 扫罗具有威风凛凛的体格,也不缺勇气,但他的情绪却甚不稳定。自第二次遭弃绝为王后,这弱点更显露无遗了。只要神的灵仍与他同在,赋予他能力,他还能保持自制力,但神的灵离开时,极端的低潮便临到他,显然主要是受神弃绝的影响(注三二)。结果,他们寻找一宫庭乐师,盼望当扫罗王闹情绪时,音乐能慰舒他。在神的带领下,被选中的是大卫,他善于弹奏竖琴。音乐确实有帮助,但治标不治本。扫罗非常易于嫉妒。起初大卫是王所宠爱的,但当百姓称赞他过于王的时候,大卫便尝到这种披嫉妒的滋味了。偶而扫罗变得极为愤怒,甚至趋于疯狂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扫罗曾两次意图用枪刺杀大卫。另一方面,扫罗也受制于偏执狂的僻性,怀疑自己遭四周人的逼迫。有一次,这种僻性导致八十五位无辜的祭司被杀(撒上廿二7~19)。这样的人难以传得百姓的敬仰。如此频繁反常的举动,不久便家喻户晓,以致百姓渐渐失却信心。无论他在统治前期会取得何种信誉,在后期都难免丢失了。 三、大卫升为显要(撒上十六14~十八17) 虽然大卫受膏后并未立即作王,但他蒙神的祝福,在本地迅速的升为显要。第一步正如上文所提的,受封为扫罗的宫庭乐师。大卫是多才多艺的,音乐的天份是其中之一(注三三)。他在王面前必定也显露军事才能,因为他随即成为扫罗拿兵器的人(撒上十六21)。 第二步,且是一大跃进,就是大卫战胜非利士巨人歌利亚(撒上十七1一58)(注三四)。非利士人企图经以拉谷(Elah Valley)潜入以色列地,以拉谷是迈向犹大山岭的天然通道。双方在梭哥(Sho- choh)与亚西加(Azekah)之间聚集作战(注三五),扫罗带领军队会战。基于某些因素大卫逗留家中。四十日之久,一个身高逾九尺,名歌利亚的非利士人,向所有以色列人挑战,邀请个人单打独闹,以决定全盘的胜负(注三六),但无人接受挑战。在四十日的末了,大卫身肩父命,抵达军营,向三位在营中当兵的兄长问安。他察觉这种丢人的场面后,便立刻自告奋勇接受巨人的挑战。起初扫罗怀疑这是否是明智之举,但鉴于大卫的热诚与信心,便让他前往。大卫拒穿头盔锁甲,只携带日常惯用的武器——甩石的机弦与五块合用的石子。歌利亚,从头到脚穿着锁甲来迎战,手拿盾牌的走在他前面。歌利亚初见大卫的时候很鄙视他,也因着这不相称的对手,自以为遭受奇耻大辱。但大卫并非靠自己的力量挺身而出,而是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名。大卫只需要一颗石子,击中了歌利亚唯一难防备的前额,歌利亚当场倒下,不省人事。大卫立刻奔向他,因自己没有带刀,便用歌利亚自己的刀,割下他的头。因着这无比的勇气与信心,为扫罗与以色列人赢取了一个光荣的胜利(注三七)。 这胜利的消息迅速散布于百姓中。不久,大卫便发觉自己名闻遐迩,备受爱戴了(撒上十八1~7)。百姓歌颂大卫的功德,扫罗也赏赐他,封他为战士长,而当时大卫仍是一个年轻人而已(注三八)。约在这个时候,扫罗能干的长子约拿单与大卫建立深厚的友情,他们彼此之间的尊重与爱心持续一生之久,为圣经中美丽的故事之一。身为战士长的大卫,继续建树显赫的功勋,使他的声望在全国日渐加增。 四、扫罗的嫉妒(撒上十八8~二十42) 当大卫比扫罗获得更高的荣誉之后。扫罗就暴露出他情感上的弱点,变得愈来愈嫉妒。他难以忍受百姓称颂大卫,说他杀死「万万」,而扫罗杀死「千千」,所以他三番两次千方百计的图谋杀害大卫。 1.杀害大卫的企图(撒上十八8~十九24):起初是直接的攻击,因为扫罗两次尝试用枪刺杀大卫(撒上十八8~11)。这些袭击乃是大卫在王面前弹奏竖琴时发生的。大卫既能躲避两次的袭击,扫罗只好采取间接的方法了。扫罗表面上似乎是奖赏大卫(注三九),答应女儿米甲(Michal)许配大卫,但要求大卫以一百非利士人的阳皮为聘礼,扫罗盼望他因此而被杀,但大卫交呈两百阳皮,而且平安无恙地回来(撒上十八20~21)。其后,扫罗意藉着他的臣仆谋害大卫。但约拿单说好话,使扫罗改变命令(撒上十九1~7)。没多久,大卫与非利士人争战,又重重打败他们,因而激动扫罗再度用枪直接地剌杀大卫,但大卫再次避开了。扫罗立即命令随众跟踪大卫回家,并于次日早晨刺杀他,但米甲违抗父命,将大卫从窗户槌下逃走(撒上十九8~17),大卫深知扫罗强烈地恨恶他,便逃离皇宫的范围,投奔在北边两哩外拉玛的撒母耳。扫罗曾三次差遣部下尾随不舍,要杀戮大卫。他们都失败了,扫罗便亲自前往,找到大卫后,扫罗却未能逮捕他,因为他获得撒母耳和一群年轻先知的支持(此外还有扫罗先前所差遣的三批人,全都参与赞美神)(注四十),扫罗陷于极度的绝望,恍惚地整夜躺卧(撒上十九18~24)(注四一)。 2.大卫自宫中逃亡(撒上20~42):扫罗三番两次要杀害大卫,使得这位青年深深体会,逗留在宫中实在危险万分。虽然扫罗在拉玛出了丑,但是不久以后他一定会忘得一干二净,会再尝试的。因此,大卫征求约拿单的意见,二人策划一个决定性测验,以探察扫罗王以后的居心。这个试验就是利用初一定规的宴会,这月会大卫是理所当然要坐席的(注四二),但他故意不露面,要试验王对大卫缺席所流露的态度,然后约拿单再向他的朋友报告实情。筵宴的第二日,扫罗显示的态度与从前毫无两样。约拿单虽很难过,但仍遵守诺言把情形转告大卫。二人均认为大卫应远离宫殿,他们依依不舍地离别。从此,大卫开始了逃亡的生涯。 第五节 扫罗的晚年 (撒上廿二6~19;廿八1~25;卅一1~13) 一、行为日愈堕落(撒上廿二6~19) 自大卫逃亡后,我们不清楚扫罗还活了多久,也无确实的线索可寻,但大卫逃亡的生涯,绝不可能延续太久,或许最多只有四、五年,到目前为止,扫罗的统治期限显然已经过了大半(注四三)。 不管扫罗馀下的岁月有多少,总之,它是荒废在长期的挫败与枉然的努力上。他大部份时间都耗在逮捕大卫之中。这举动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深知大卫是神所拣选继承王位的人。他不用晓得在伯利恒曾举行正式膏立的礼仪,便足以察觉到这个事实了。因为神明显地祝福这位青年,并且他受到百姓一致地推崇,这些都是证明。扫罗一意孤行想竭力更改神的计划,而且不惜付任何代价以求达到目标。这种态度自然显示出内心对神更强烈的背叛。 有一次,扫罗出于报复心理,残酷地杀害八十五位手无寸铁、清白无辜的祭司(撒上廿二6~19)。大卫自基比亚逃跑后,曾停留在会幕的所在地挪伯(注四四),他索取食物、武器和忠告(注四五)。当时的大祭司亚希米勒(Ahimelech)(注四六)全力合作(注四七),但扫罗的司牧长多益(Doeg)恰巧在场,目睹一切。不久,这位机会主义者多益,为谋求王室的喜悦,将所见的通报扫罗。扫罗立刻召见亚希米勒及在挪伯侍候的八十五位祭司,命令他说明协助大卫的原因。亚希米勒解释完毕,扫罗吩咐左右的侍卫,杀死亚希米勒及八十五位祭司。经众侍从拒绝后,扫罗再吩咐多益动手。多益遵命而行。此后,扫罗又毁灭挪伯城,包括妇女、孩童和一切牲畜。这是扫罗最卑劣的行为之一。 二、与非利士人最后之战(撒上廿八1~25;卅一1~13) 自大卫逃离扫罗后,以色列人丧失他们最英明能干的军事领袖。在大卫领导对抗期间,非利士人自始至终受牵制动弹不得,但扫罗再也找不到相等的人材代替大卫了(注四八)。大卫离别后一段日子,虽然非利士人毫无动静,但他们逐渐明目张胆地侵略此地。两件特别事件足以说明。其中之一是逃亡者大卫会到伯利恒西南方,犹大山区中的基伊拉城(Keitah)(注四九),协助抵抗非利士人的攻击。而扫罗并未尝试保护自己的领土(撒上廿三1~5)。事隔不久,扫罗再度获知非利士人犯境抢掠后,便即时停止追捕大卫,他显然曾力图防卫(撒上廿三27~28)。非利士人这次干扰的地点不详。 扫罗与非利士人最后且具有决定性的战争,发生于基利波山(撒上廿八1~25;卅一1~13)。非利士人首先聚集在亚弗,即约六十五年前大胜以色列人的基地(注五十)。然后进军经以斯德伦谷,在靠近基利波山的书念(Shunem)(注五一)扎营。扫罗前往迎战,并在山上驻营。他因即将来临的战役惊惶万分,就求闻神关于战役的结局,但神却「不藉梦、乌陵或先知」回覆他(撒上廿八6.)。他渴望谘询已经离他的撒母耳(撒上廿五1),在绝望之馀,不顾一切的违背摩西的律例(利廿27),和他自己的禁令(撒上廿八9),求问住在隐多珥(Endor)(注五二)的女巫(撒上廿八7~25)。显然透过撒母耳超自然的显现,扫罗获悉次日惨败的警告,而因此显现女巫自己都惧怕万分。 双方短兵相接后,预言兑现了(撒上卅一1~13)。以色列全军覆没,扫罗的三个儿子约拿单、亚比拿达(Abinadad)和麦基舒亚(Melchi-Shua)遭杀身之祸。扫罗受重伤,为着不欲活活被擒,他伏刀自杀(注五三)。非利士人搜集王室的四具尸身,悬挂在附近伯善城的围墙上,供大众围观。基利雅比人听闻这悲剧,同想扫罗曾帮助他们(撒上十一1~13),便乘夜行军,夺回尸身,葬之以礼。若干年后,大卫也对这位前任君主显出恩典,从基利雅比挪移扫罗和约拿单的尸骨,永久地埋葬在扫罗的家乡便雅悯(撒下廿一12~14)。 三、对扫罗的评估 以色列第一任君王的结局是悲惨的。他有好的开始但可耻的结局。他在基利波山的惨死,与晚年统治的败劣手段相称。扫罗是这个例子,说明一个有神的应许,却不遵从神的人可能遭遇的事。他拥有相当的潜能,且蒙神拣选承担重任,他又有令人倾心的外貌。若他遵行神的旨意,必定蒙神祝福。但他的统治被证实为长期的顿挫与一事无成。以色列人当初的请求是一位像扫罗的人来治国,使国家日益强大,足以对抗敌人的侵害,但扫罗去世后,他四十年的统治使以色列的国势反而不如以前。 扫罗从开始就受感情的问题折磨困扰,可能他继续不断的挣扎,要胜过自己的胆怯。他这种与生俱来的缺乏信心,相当影响他,例如他没有制定一个强有力、统一百姓的法令。虽然开始的时候这是明智之举,但正如所观察的,这不是长久之计。扫罗主要的难题是骄傲与对神存背逆的心。名誉显然影响他,而他又缺乏自制,忘记神仍然是百姓之首,因此他被神弃绝。 扫罗去世的时候,国中分裂的情况恐怕与他即位时一样。早期所奠定的一切基础,都被后期的作为抵消了。按常理而言,对扫罗本人失去信心,自然导至对他所代表的联合政府失去信心了。百姓方面的不信任,显然是构成扫罗在基利波山最后失败的主要因素。少有人响应他的征召入伍,这使他无能面对非利士人的挑战。因此他当然会恐惧战惊,这也是他向隐多珥的女巫求助的原因。 故此,非利士人轻而易举的获胜。以色列全军覆没,君王被杀,剩下无助的国家面对强敌。毫无疑问的,非利士人必定浩浩荡荡的前来占领这地。从扫罗的承继者,他的儿子伊施波设(Ishbosheth)建都于约但河外的玛哈念(Mahanaim),而下在基比亚的事实可见一般(撒下二8~9)。另一方面,自基比亚接获基利波山上的噩讯时,那惊慌的经历可看出。这惊慌甚至使约拿单之子米非波设(Mephi- bosheth)的褓姆,抱着他逃跑的时候,因忧虑不安而失手使孩子掉在地上(撒上四4)。扫罗伏刀自杀的时候,必定预料会酿成这般的后果。他的脑海中带着何等惨不忍睹的景象而离世啊!年轻的时候,神会给他诸般的应许,但临终时少有成全的,昔日,他是得天独厚、众望所归的,现今竟然坐失良机,一败涂地。 第六节 逃亡者大卫 (撒上廿一~廿七;廿九一卅;撒下一) 一、大卫的境遇 大卫逃离扫罗后,他与王之关系的变更带来难处。其中之一是他要面对新的生活方式,需要心理上的适应,实在是不容易。他曾经是国中的宠儿,是以色列常胜军的领袖,是众人所赞扬的,现在竟沦为逃亡者,按法律说是被放逐者,是王所追索搜捕的。类似的适应是费力的,但大卫若要在这新的角色中,保持清晰的头脑,他必须尽力而为。 其次就是他与百姓的关系,撒母耳膏他就是为了预备将来作百姓的王。而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是否会影响百姓对他的评估呢?到目前为止,他拥有的是灿烂的远景和良好的印象,甚至与王的女儿成婚。新的身份是否会改变他人对他的印象呢? 第三是他必须防范扫罗。扫罗王必定尾追不舍的。大卫被迫寻找安全地带。他该如何寻求,该往何处?他面对两个可能的选择:一是离开本地,使扫罗无迹可寻,但这是相当冒险的,因他曾任以色列军队的领袖,容易被人识破真面目;一是逗留在本上,召聚组织牢不可破的自卫队,大部分时间藏身于人烟稀少、搜索困难的地带。但缺点是粮食与藏身之所的需求,使他不敢奢望召集足以对抗扫罗兵力的群众。下述的事件说明他这两方面的尝试。 二、大卫的行踪(撒上21~26) 大卫与约拿单惜别,离开京城基比亚后,正如上文所述的,他首先前往挪伯亚希米勒在会幕任大祭司的地方(注五四)。大卫在此获得一些圣饼为食物,歌利亚的刀为武器;而最重要的,是藉着亚希米勒知道了神的旨意(撒上廿一3~9;廿二10~15)(注五五)。大卫带着一些近身的随从(注五六),迈向非利士城迦特(注五七),他显然决定先取道国外。然而,大卫不久便被亚吉(Achish)王的臣仆识破,他立刻装疯以期逃避杀害。 后来大卫尝试第二条途径。他返回自己的家乡,定居在亚杜兰(Adullam)(注五八)附近的洞穴,开始招募一股自卫的势力。既然他与伯利恒的家相距不到十哩,因此他的父兄方便来探访。我们不知道大卫藉着甚么方法表明他期待众人归依他,可能部份透过其家人的帮助。共有四百人响应——是一些被形容为受窘迫的、欠债的和心里苦楚的人(撒上廿二1~2;代上十二8~15)。许多可能是与大卫相似的政治犯,要逃离反覆无常的扫罗。大卫应该不可能庇护罪恶滔天的逃犯的。 大卫招募随从后,便再度尝试逃奔国外的策略,这次东行至摩押(注五九)。他携带父母同行,因为唯恐扫罗对他们采取报复的手段。后来基于某些原因,在大卫群中的一位先知迦得(Gad)劝他离开这地,因此大卫重回犹大地,这次移居「哈列(Hareth)的树林」,位置今日仍然不详。 在这时候,亚希米勒的儿子亚比亚他(Abiathar)逃避扫罗,投奔大卫(撒上廿二20~23)。刚在扫罗屠杀挪伯祭司八十五人之后,亚比亚他侥幸逃脱。自他父亲被杀后,他就任大祭司之职。他随身带着祭司的以弗得,包括寻问神用的乌陵和土明(注六十)。我们可以想像大卫对于扫罗之暴行感到忧伤,但他很高兴看见亚比亚他能投奔他,特别他是携带了乌陵和土明。 事隔不久,大卫便适逢机会运用这些寻问神的工具了。他获悉非利士人掠劫基伊拉城之后(注六一),便寻问神的旨意,应否助他们一臂之力,因为他渴望尽量结交朋友,而且也实在甘愿帮助他们(撒上廿三1~13),答覆是肯定的。因此大卫解救了基伊拉,协助击败非利士人。虽然大卫帮助了他们,但是他再次求问神时,知道若自己仍然停留此地,基伊拉的居民要将他交给扫罗,所以他立刻离开逃走了。 当时大卫只好南下,抵达希伯仑山下方的西弗(Ziph)和玛云(Maon)地(注六二)。西弗人告诉扫罗大卫的藏身之处,扫罗就首次企图追捕他,然而没有戍功,因为他必须回国对抗非利士人(撒上廿三14~28)。大卫再东迁至死海沿岸的隐基底(En-gedi)(注六三),但扫罗自非利士战役后,又追踪而至(撒上廿四1~22)。在隐基底,大卫首次放过扫罗的命。扫罗进入大卫藏身的洞穴,大卫尽可以杀他,但他只割下扫罗一小片衣裳,以证明他曾在死亡的边缘。后来大卫自远处显示那片断的衣裳,扫罗获知大卫曾开恩饶命后,表面上好像相当悔恨,并且乞求大卫继续恩待他。 其后,大卫再度返回玛云地。他向一个名叫拿八(Nabal)的富户索取粮食,供应随员,拿八住在大卫扎营的附近(撒上廿五2~42)。大卫觉得他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他的随从经常保护拿八的羊群,免受贝度英(Bedouin;译者注:贝度英人乃住在沙漠中之阿拉伯人)强盗的掳掠(撒上廿五7;14~17)。但乖戾粗暴的拿八无意应允他的请求,所以大卫预备处罚他。然而拿八的妻亚比该(Abigail),性情与他完全相反,她插手此事,并供应所需的粮食。十日后拿八就去世了,部份原因可能是他从妻子口中获知大卫的计划,因而震惊过度。后来,大卫娶亚比该为妻。 不久,西弗人再度想讨好扫罗,就通报大卫藏身之所(撒上廿六1~25)。扫罗到达后,大卫虽然有机会杀他,仍然又饶他一命,大卫在亚比筛(Abishai)陪同下(注六四),逃过守卫的押尼珥(Abner)和兵丁的眼目,潜到扫罗睡卧的地方,拿走了扫罗的枪和水瓶。次日,扫罗面对大卫所展示的物件,再次侮改,并答应从此不再追捕大卫。 三、大卫在洗革拉(Ziklag)(撒上廿七;廿九~三十;撒下一) 1.往洗革拉(撒上廿七1~4):自第二次饶了扫罗一命的事件后,大卫再度前往国外的非利士地,因他唯恐终有一天逃不过扫罗重重的追杀。显然此行也另有原因;其中之一可见于他最近向拿八索取粮食的事实。大卫的随从已达六百人(撒上廿七2;比较代上十二1~7、19~22),供应他们的粮饷实在不容易。非利士人正如当日许多民族一样(注六五),习于雇聘佣兵,若他们也因此接纳他的随员,这个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同时,扫罗也不会追踪而至。大卫精打细算,衡量这些利益后,便开始采取行动,冒着不受欢迎的危险,大卫向迦特王亚吉毛遂自荐。这次亚吉王竟然接纳大卫,固然因为大卫被证实为他敌人扫罗手下的逃亡者,同时也被大卫所率领的六百人所吸引。这些随员显然是亚吉王可以随意调用的。他赐大卫非利士南部的洗革拉城(Ziklag)(注六六),作为军事基地。 2.冒险的洗革拉生涯(撒上廿七5~12):大卫在洗革拉扮演双重的角色,一方面伪装为服侍亚吉王的忠心佣兵,实则攻击南部的异族,他们都是以色列历世历代的劲敌,特别是基述人(Geshurites)、基色人(Gezrites)和亚玛力人(注六七)。他设法令亚吉相信他无时不在搅扰犹太的南部,藉此与亚吉维系良好的关系;但暗中却在犹太南部的城邑散发劫掠物(撒上卅26~31),以博取他们的爱戴,假若他要做他们的王,就极需要百姓的支持。这是一条冒险的途径,但大卫显然得心应手。然而这并不表示神喜悦他的方法。事实证明大卫寄居非利士期间,属灵的光景并不理想。 3.免于攻打以色列人(撒上廿八2;廿九2~11):大卫这种生涯经过十六个月后(撒上廿七7),非利士人与扫罗最后之战逼在眼前了,因此大卫发觉自己在两难之间。他显然已经投身亚吉到一个地步,以致他若不参与战役,便会危及他的地位。因此,他声称按非利士人的计划而行。我们难以相信他廿愿参与(注六八),虽然他确实陪同亚吉出征,远至会师之地亚弗。当其他的非利士人反对大卫在场的时候,他必定是如释重负,后来大卫被遣送回洗革拉(注六九)。 4.亚玛力之战(撒上卅1~25):大卫回洗革拉的途中,遭遇严重的祸害。亚玛力人也许为报复大卫先前的袭击,而蹂躏洗革拉城,除了肆意劫掠外,更掳去大卫及他随从的妻子。大卫的随从本来是忠心耿耿的,当时却群情激愤要叛变了,或许他们当初对整个的非利士政策,曾与大卫意见相违,因此将目前的灾害归咎于他。但大卫行动迅速,立刻出发追踪掳掠者。从一个因病被弃的埃及俘虏知道亚玛力人的位置后,大卫猛攻他们的营地,夺回众人的妻子及掠物,因此也抚恤了众人受创伤的感情,恢复了和谐的气氛。他所掠夺的超过所失去的,甚至足够分发。大卫在十三个记名的犹太城邑分发掠物,这都是他近来获得友善协助的城邑。并且鉴于即将到手的王位,他也乐于维系百姓的友情(撒上卅26~31)。 5.扫罗死亡的消息(撒下一1~27):追踪归回后的第三天,他接获以色列在基利波山惨败,和扫罗与众子阵亡的消息。消息来自一个逃过屠杀的少年人,他以为自称杀死前王会获得以色列第二任君王的嘉许,他编造故事说,扫罗既知战败,并因敌人苦苦追逼,便要求那个少年人杀死他。那个少年是亚玛力人,按着吩咐做了。他带着扫罗的冠冕与臂镯为证,以支持他的说法。大卫深信不疑,因他毫无理由怀疑他的见证(注七十)。大卫的反应是衷哭禁食直至黄昏。然后再度召见那个少年人,然而并非如他想像的得到奖赏,倒是将他处死,因为他伸手陷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这种作风与大卫早期拒绝伤害王之生命的表现一致。大卫为扫罗与约拿单二人诚恳而感人肺腑的哀歌,记载在撒母耳记下一章17~27节。 大卫的哀悼是由衷的,但同时他也警觉,这个消息燃起他归回以色列地的讯号。大卫不愿有份于促成扫罗之死,但自他个人受膏后漫长的日子以来,这又是他引颈以待的一副。现在,他要回家接受王位的道路是清楚明朗了。 注释: 注 一:建立埃及第二十二朝代的示撒(Shishak即Sheshonq I)在罗波安在位第三年入侵以色列(王上十四25~26)。先前耶罗波安逃避所罗门的时候,示撒庇护他。 注 二:亚述第一次进攻是在撒缦以色三世(Shalmaneser III)的率领下(八五九~八二四);参考第十三章,三五三~三五四页。若干年前,亚哈王曾加入联军,在夸夸(Qarqar)对抗亚述;参考第十三章,三四三~三四四页。 注 三:参考第十三章,三四○~三四一页。 注 四:主前一二四○年后,赫人被入徙的人潮吞吃(海上居民入徙),他们的国家便瓦解了。首都波格斯凯(Boghazkoi)完全披摧毁了,先前赫人因着伟大的舒匹鲁刘马(一三七五~一三四)的领导,在建立帝国的过程中,曾经消灭美坦尼的权势。 注 五:这些可能是撒母耳学校中年轻的受训者;参考第九章,二四八页。 注 六:经文说他们「受感说话」(撒上十10)。但这并非一篇口说的信息。他们受感说话的意思,与历代志上二十五章1~3节,利未人「受感(译者注:圣经翻作『歌唱』,原文的意思是prophesied)与称谢、颂赞耶和华」的意思相同。撒母耳的学生从邱坛下来时,都以诗歌称颂神。 注 七:较恰当的解释是他「变为新人」(撒上十6),而并非如有些人以为他成为痴狂忘形的病患。撒母耳绝对不会参与源于迦南人的狂喜活动的。 注 八:虽然经文未提及乌陵、土明等工具,通常在这种情况下,都是用此方法来求问,参考民数记二十七章21节;并参考第八章,二○一~二○三页。 注 九:地点未能确定,但Glueck曾作有力的辩论,BASOR,89(二月1933)及91(十月1943),谓可能是在Wadi Yabis的TellAbu-Kharaz ,与约但河相距两哩,与伯善相距九哩。 注 十:这种划分暗示,在犹大与其他支派间潜伏一种基本的冲突,在所罗门后全面爆发,不可收拾,那时可能只有代表西缅支派的一些人跟随犹大,其馀的支派仍为以色列。 注十一:不要以为三十三万人是一支军队,他们只是附和并响应扫罗的号召而已。扫罗自这群众中,挑选作战部队。 注十二:时间是主前一○五○年左右。扫罗统治四十年(徒十三21),而随后大卫的期间通常公认是主前一○一○~九七○年左右。 注十三:虽然撒母耳仍然存活若干年,并且继续影响政府(甚至及时膏立大卫,撒上十六),这是他身为领袖的最后一幕。从此,主要的领袖是一位君王。 注十四:旱季自四月中至十一月一日。六月是收割麦子的季节。 注十五:即Tell el-Ful,位于今日耶路撒冷以北的市郊。士师时期严重的罪行发生于此地。这次罪行导致内战。 注十六:一九二二~一九二三年,由W.F.Albright发掘。最近的研究,参考L.A.Sinclair,“An Archaeological Study of Gibeah(Tell el-Ful)”,AASOR,34(1960);也参考Wright,BAR一二二—一二四页。 注十七:既然圣经的记载只提及押尼珥、扫罗自己、他儿子约拿单和女婿大卫率领军队,可能扫罗有意让自家人统管军事。 注十八:圣经的记载没有暗示曾设立任何制度,反而有相反的含意。 注十九:自米斯巴之战至扫罗登基之间有五年,意思是说,国内得享安静七年。 注二十:即今日的Mukhnlas,书淮尼谷(Wadi Suweinit)之北脊,伯特利以东,通往耶利哥之大道上。 注二一:非利士人惯于在平地作战,他们可以运用战争。他们为报约拿单战胜之仇而来,并且希望攻取扫罗的首都。 注二二:无数的学者认为这个数目过于庞大,可能由于经文有损坏;若要讨论,参考KDC,Samuel,一二七页。 注二三:由于非利士人有铁的专利;参考第九章,二五一页,注七。 注二四:即Modern Jeba ,与旧的密抹相对。迦巴与基比亚不相干,基比亚是扫罗的京都,位西南三哩外。 注二五:这二十年期间的计算法如下:大卫是在亚玛力之战后不久受膏的(撒上十六1~13)。在主前一○一○年登基作王时,年三十岁,因此他生于主前一○四○年。受膏时他不会少于十五岁(他可以单独照顾羊群),所以在主前一○二五年左右;而早先密抹之战发生在主前一○四七年左右,在扫罗登基后两年。 注二六:位大马色以北一个颇大的国家,距离扫罗的基地较他任何一个敌国要远。 注二七:在以色列人所面对的敌人中,神对亚玛力人最严厉。出埃及记十七章14节,他预言要全盘毁灭他们,在申命记廿五章17~19节,摩西旧事重提。在此更命令扫罗付诸实行,显然是因为他们袭击以色列人的方式(击打并践踏以色列人,欺压以色列人弱小的地位),导致这种严厉的指责。 注二八:虽然撒母耳第一次对扫罗说话就含有最后之警告的意味,但并非说他不给予悔改的机会。约拿对尼尼微的宣告,似乎也是最后的警告,但只要稍有悔意,神就廿愿更改他的命令了(拿三4、10)。 注二九:在基列雅比之战以前(撒上十一6),神的灵降临在扫罗身上后,就没有再被提及了。我们可以假设,自此以后,神的灵与他同在,赋予他统治的能力,直至这次事件发生为止。时间约二十二年。 注三十:路程不远,位南部的伯利恒距撒母耳的家乡拉玛仅十哩;参考第九章,二五七页,注九十。 注三一:这最早的膏立必定保守秘密,因为没有暗示任何人知悉内情。众兄长满心嫉妒大卫,同时不愿意公开谈论他,因为他比他们得着更大的尊荣。 注三二:这些低潮时期是因为有「恶魔从耶和华那边来」扰乱扫罗。这显然是神表示弃绝的方法,神并不是立刻革扫罗的职。 注三三:大卫是无与伦比的:一位可靠的牧人;一位技艺精湛的竖琴家;出类拔萃的诗人,写作许多诗篇;玩弄机弦的专家;孔武有力,机智敏捷,有十分的胆量赤手室拳杀死狮子和熊的一位青年;一位常胜的军事天才;当他作王时,又是一位突出的政治家;最重要的,他对神有极大的信心。 注三四:撒母耳记下廿一章19节将歌利亚之死归功于大卫的随从伊勒哈难(Elhanan)。但历代志上廿章5节却说,伊勒哈难杀戮歌利亚的兄弟拉哈米(Lahmi)。彼此之间的矛盾,最好的解释法是撒母耳的记载是抄本上的谬误。一些学者认为,历代志的作者为要保留大卫杀歌利亚的英勇事迹,所以故意更改事实,我们必须摒弃这种观点,因为它假设经文是有错谬的。 注三五:因此,战场位于伯示麦以南四哩,或耶路撒冷西南十七哩,即今日的Wadi es一Sant。 注三六:这种以两位战士代表性的争夺战,是古代世界早已熟悉的,在希腊罗马时代有好些例子。其中之一可见于「辛奴亥故事」(the‘Story of Sinuhe’),以近东为背景,内容参考ANET,二○页。 注三七:自这次功勋后,扫罗询问有关大卫的身份(撒上十七55~58),所以一些学者认为大卫在此以前可能并没有担任朝廷的乐师。然而,若扫罗事先对大卫一无所知,我们想他大概不会让大卫与歌利亚会战。因此,可能所询问的是关于大卫的家庭及背景,在这以前,这问题并不重要;参考撒母耳记上十七章25节。我们必须遵循圣经记事的次序。 注三八:可能在他二十岁左右,因为他三十岁开始在希伯仑执政(撒下五4)。 注三九:扫罗应许将女儿许配任何杀死歌利亚的人(还可获得财富与免税,撒上十七25),因此,大卫应该可以娶得扫罗的长女米拉(Merab,扫罗的确应许将米拉许配大卫,但后来却将她许配他人,撒上十八17~19),并且这次没有嫁妆。 注四十:参考本章,二八○页,注六。 注四一:参考第九章,二五八页,注一○一。 注四二:这个筵宴为期两天(撒上二十5、27),所以相当重要。初一日是宗教性的筵席日子,但在宫中学行的这次宴会是外添的,因为背景是在宫廷中,而且显然只有政治主脑人物参加(撒上二十25)。可能是一种定期的月会,在初一日举行,策划国家的事情。 注四三:自大卫受膏后到如今,二十二年已一晃而过(参考本章,二八一页,注二五),意思是说,大卫在宫中担任乐师;经历军事长的生涯,接受百姓的歌功颂德,并遭受扫罗三番四次的袭击,共消耗了十三年之久。 注四四:位置不详,但显然位于耶路撒冷举目可及的地方(赛十32;尼十一32),最可能的地点是Ras Umm et-Tala,位耶路撒冷东北Mt.Scopus之东坡。若揣测正确,大卫只需朝东南走两哩便抵达了。 注四五:故事本身并未明言有任何忠告(撒上廿一1~9),但在多益与亚希米勒的报告中(撒上廿二10、15)都提到求问。 注四六:亚希米勒是亚希突(Ahitub)的儿子,邪恶之非尼哈的孙子,以利的曾孙,以他玛的后裔。先前亚希米勒在密抹之战中,曾为扫罗求问(撒上十四3、36~42,当时,他称为亚希雅)。 注四七:虽然大卫没有转告亚希米勒他在逃避扫罗,但亚希米勒显然有所怀疑;首先从他在撒母耳记上廿一章1节的询问可见,其次可见于他在扫罗面前为大卫辩护(撒上廿二14~15)。他曾把握机会协助大卫,他的胆识是可嘉的。 注四八:虽然押尼珥仍然是军事长,但却从未率领百姓战胜过。约拿单曾战胜过(于蜜抹之战),而押尼珥担任行政官大概胜过做一个军事策略者(参考撒上十七55~57;廿25;廿六5、7、14、15;撒下二8、12~31;三6~37)。 注四九:即Khirbet Qila,位今日的Beit Guvrin以东六哩,耶路撒冷西南十八哩,亚杜兰以南三哩。 注五十:参考第九章,二五七页,注九三。 注五一:即今日的Solem,位以萨迦境内的《小黑门」山朝东的山坡下(摩利冈,士七1),距离扫罗在基利波山的营地约八里。这显然是书念妇人(Shunammite)后来为以利沙预备特别房子的地方(三下四8~10)。 注五二:隐多珥即今日的‘En-dur,位扫罗扎营的地点以北九哩。非利士人远在东部的书念,所以他可以自由进入那城邑。 注五三:一位亚玛力人后来向大卫报告(撒下一2~10),说他杀死扫罗王,整个故事内容可能都是虚构的。他最多是在扫罗伏刀后乘势结束扫罗的生命。 注五四:会幕可能还未受损害,只是缺少约柜。后来会幕搬迁至基遍的时候,情况仍然良好(代下一3)。 注五五:交通的实际情况不详,只知道可能是藉着乌陵和土明。内容或许是神赞成大卫速速逃亡。 注五六:亚希米勒说大卫孤身一人(撒上廿一1),言下之意,大卫没有兵队随着他,这事并不寻常。然而很明显的有数位侍从(撒上廿一4~6)。 注五七:通常被认为是Tell el-‘Areini,但可能是Tell es-Safi更为恰当,位于基比亚西南二十三哩;参考A.F.Rainey,“Gath of the philisthes”,Christian News From Israel 17(九月,1966),三一~三八页。 注五八:即今日的Tell esh-Sheikh Madhkur,亚杜兰位迦特以东约九哩,在迦特与伯利恒之间。 注五九:若干年前,扫罗大败摩押(撒上十四47),或许大卫认为他们会向扫罗的逃犯显出友善的态度。同时大卫的曾祖母路得也是摩押人,大卫对他们有份亲切关系。 注六十:参考本章,二八○页,注八。 注六一:参考本章,二八四页,注四九。 注六二:西弗即今日的Tell Zif,位希伯仑之东南三哩半外,距基伊拉之东南十四哩。玛云即Khirbet Ma‘in,位西弗以南五哩。 注六三:隐基底一直保留相同的称呼,是根据一个活水泉而命名的。位西弗以东十六哩。 注六四:亚比筛是约押的兄弟,任大卫的元帅,他们是大卫之姐妹洗鲁雅(Ze-ruiah)的儿子(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姊妹,参考代上16;撒下十七25)。这是首次提及二人,可能当时二人也是首次与大卫往来。 注六五:佣兵非常普遍,迦特人(属迦特)以太拥有六百人(撒下十五18~22),后来押沙龙叛变的时候,他投奔大卫。亚扪王哈嫩也曾招募叙利亚人(圣经译:亚兰人)二万,玛迦人(Macathites)一千,协助攻击以色列(撒下十6)。 注六六:暂时认定为Tell al-Khuwailfa,位迦特以南约二十三哩,别是巴北北东十二哩。洗革拉是分配给西缅的其中一座城邑(书十九5),但显然被非利士人霸占了,虽然洗革拉距非利士人的活动中心甚远。 注六七:基述人是属于非利土地以南之基述的居民(书十三2),并非叙利亚(亚兰)境内的基述(撒下十五8)。基色人仍然是个谜,但却不是属北边基色地的人。亚玛力是靠北方尼革(Negeb)著名的居民。 注六八:大卫与亚吉的应对,没有直接透露他愿意出征,只是他造词用句非常小心,使亚吉王以为如此。若大卫被迫前往,他可能会背叛亚吉协助扫罗,正如非利士的众首领所怀疑的。他必定不会与扫罗作对的,因为他认定扫罗是神的受膏者。 注六九:亚弗与洗革拉,相距约四十八哩,大卫约花三天的时间才完成这段路程(撒上卅1)。 注七十:冠冕与镯子记明,自扫罗死后没有多久,那位亚玛力人刚好在行径旁边。但却不能证明他亲手杀戮扫罗,他可能也没有看见,撒母耳记上卅一章4~5节的那一幕。参考本章,二八四页,注五三。 第十一章 大 卫 撒下一~廿四;王上一1~二11;代上十二~廿九 大卫的统治方式与扫罗背道而驰,他谋求帝国的统一与发展。他联合众支派,设立一个有效的政府,组织祭司制度,并拥有一支绝少败北的军队。他继承的是一个四分五裂、满目疮痍的国土,但他逝世时,却留下一个完整的帝国。与前任君王对照之下,大卫不但是英君,更是以色列空前绝后最强的君王。他是诸王的准绳。成为如大卫般的君王,是一位继承者所能得的最高赞誉。 第一节 大卫在希伯仑 (撒下一1~五5) 虽然扫罗已死,但数年内大卫仍未能统治所有十二支派。犹大欣然接纳他为王,但北都的众支派却无意附从,他们拥立扫罗仅存的儿子伊施波设。基于这种分歧的效忠态度,百姓之间就有了裂痕。这种情形较早时已可发现(注一),在所罗门后更趋明显。大卫统治犹大七年半,后来统治全以色列三十三年,因此他的统治时期达四十年零六个月之久(一○一○一九七○;撒下五5)。 一、大卫受封为犹大王(撒下二1~4) 扫罗阵亡时,犹大百姓对大卫的认识是比其他支派要深得多。他的家乡在犹大的伯利恒,而他大部分的活动是在扫罗之京城基比亚以南,在大卫率领扫罗的兵丁对抗西南都的非利士人,和他逃亡的时期都是如此。因此,当他要返回自己的百姓中的时候(注二),理所当然的先往犹大的首要中心城邑希伯仑,并且城中的百姓也宣告他为王。历年来,大卫是他们的英雄,而且他的礼物和爱顾遍及各城,另一方面,他已显露领导的才能,特别是在战事上,与先前的政权迥然相反。大部分的百姓因着立他为王的机会终于来临而高兴,他们获得一位足以信赖的对象了。因此,大卫全家及六首随从的家眷抵达希伯仑后(撒下二3),犹大的百姓很快的集会,膏他作「犹大家的王」。 二、伊施波设受封为以色列王(撒下二一10) 其他支派的立场不相同(注三),因为他们对大卫较陌生,当他仍然任扫罗的军事长时,可能大卫勇猛对抗非利士人的故事,流传在他们中间,但自从他逃离扫罗王后,便从他们的印象中消失了。结果,他们获知扫罗身亡后,自然首先考虑扫罗仅存的儿子伊施波设(注四)。三个儿子与扫罗同战死沙场,只有这儿子和两个女儿米拉(Merab)和米甲存活。押尼屯侥幸逃过基利波山的屠杀,协助立他为王,选择约但河外的玛哈念为京城(注五)。迁移京城因为自基利波的溃败后,非利士人占据以色列;在玛哈念,这位青年受封立为约但河两岸的君王。然而,西岸的百姓受益与杏,以及有无存责任感是值得怀疑的。他们最关心的是,非利士人仍然存在的威胁。 非利士人对大卫和伊施波设各据一方有何反应呢?是否认为他们是危险的敌人,或有利可图的属国,或者漠不关心呢?至于以色列王,他们或许真的漠不关心。因为他的影响最多只达到约但河西边,而且对这块非利士人所感兴趣的地方影响很少。至于大卫,他们可能仍以他为属国。他会处身于他们中间,在亚吉的权下忠诚服务,而且,作为弱小之犹大的首领,也不难于管辖。他们必定因以色列的分裂而暗自高兴,而且胸有成竹地认为快要接管整个以色列国了。 三、大卫与伊施波设的争斗(撒下二12~四12) 1.早期的冲突:犹大与以色列之间的冲突,从开始就难以避免,首次的小冲突发生于耶路撒冷东北六哩外,便雅悯地的基遍;(撒下二12~32)(注六)。押尼珥在基遍的池旁(注七)与大卫的元帅约押(Joab)(注八)相遇。起初只是双方各十二人搏斗,后来冲突加深而发展成为小型的战争。最后大卫的随从得胜。主要的争斗过后,约押的弟弟亚撒黑(Asahel)被押尼珥逃离战场时所杀,这事使约押深深怀恨在心。 2.大卫势力日增:日复一日,大卫的统治继续不断的强大,伊施波设则日渐衰弱。押尼珥从开始就在玛哈念发号施令,后来终于与他的王意见不合,而投奔服侍大卫了(撒下三7~16)。此举表明押尼珥认为局势已无法转变了。从前大卫与押尼珥同时为扫罗的亲信时,他就已仰慕大卫的才华了,现在大卫的地位显然日渐巩固,押尼珥深知自己的前途在于大卫手中,因此押尼周边讯给大卫,同意将全以色列移交大卫,以换取已身的安全及尊荣。大卫首先要他同意交出大卫的前妻米甲。米甲自大卫成为逃亡者后,就与帕铁(Phaltiel)成亲,现在大卫欲将她接回来。显然他对她的爱丝毫不减,一方面这个婚姻关系将他与扫罗家连结起来,对赢取北都支派的恭顺有莫大的裨益。押尼珥同意,促成米甲的归回。此事令她现任的丈夫悲哀万分,沿途饮位尾随不舍,直至押尼珥命他回头。押尼珥与其他支派的长老洽商,规劝他们转移归顺大卫,显然也稍有成就,但在他实际促成这种改变以前,他却被约押所杀(撒下三17~27)。大卫的元帅这种任意妄为之举,事实上是为亚撒黑之死而采取的报复手段;可能约押对其他位之劲敌的恐惧也是导火线。大卫既然渴望取得北方众支派的支助,因此尽力否认与此享有关,并且为所发生的事显出真诚的悲哀(撒下三21~30)。 3.伊施波设被杀:押尼珥的管制消失后,伊施波设属下两个次要的官员在官中刺杀他们的君王,将王的头呈献大卫,以图获得报酬(撒下四1~12)。但正如对待传递扫罗死亡之消息的使者一样,大卫再度有出人意料的决策,将二人当场处死。大卫的反应可能基于两个因素:(1)大卫尊重一位按礼被立为以色列王的人,特别他是扫罗的儿子;(2)大卫希望再次显明与此事毫不相干,因为此事足以导致北部众支派厌恶与反惑。一个藉计谋与杀害以达成目标的人是不可取的。他希望众人了解他真正的感受,而他个人实在厌恶这种行为。类似的观点先前使他感激基列雅比的居民,因为他们会给予扫罗与他众子光荣的葬礼(撒下二4~7)(注九)。 四、大卫受封为全以色列的王(撒下五1~五;代上十二23~40) 当大卫正式受育为全以色列王的时候。他在希伯仑已统治了七年零六个月(撒下五5)(注十),那时百姓不约而同地期待着他。各支派的领袖在可观的队伍随同之下(注十一),抵达希伯仑,正式提出要求并设法达成协议。既然圣经的记载特别明说当时立了一个「约」,可见中间曾有过谈判。百姓请求大卫作王,但大术也要求对方有某些约束,以保证达成一种名符其实的中央政体。从扫罗的统治期间,他已观察到各方面的松弛状态,因而体会若要促成统一,势必要有规条、组织和课税。他也了解取得允诺的最佳时机,是在统治开始以前。对在场的犹大与北部众支派来说,谈判也是必须的(西缅也在其中,代上十二24~25)。犹大的百姓必须同意与众支派共同拥有他们的王,或许要求某种让步做为报赏。犹大也要接受大卫所要求其他支派的各种规条。众支派衡量这些要求的想法,是不难推测的。他们急需一位君王,且是一位英明之君,一位如大卫早期任扫罗军事长时所显露之才华的君王。若大卫能解救他们,脱离现今隶属非利士人的这种光景,任何条件,只要是合理的,就可以办到。结果协议达成了,条约被接受了(注十二),而大卫在他的生命中,第三次受膏(注十三)。 第二节 大卫建立以色列王国 (撒下五6~8;十1~19) 大卫从起初就显出治国的天赋。他首先面对的难题就是非利士人,虽然北郡众支派拥立他为王,但非利士人仍然盘据那地。这种势力要完全剔除,大卫才能全权统治。大卫在这任务上有辉煌显赫的成就。 一、与非利士人的争斗(撒下五17~25) 大卫无需过份费时思虑这个问题,事情便迎头而至了,因为非利士兵丁先发制人,进攻以色列。大卫身为犹大王的时候,他们不动声色,但王国统一后,他们的政策便改变了。大卫显然不再是一个附庸了,他再度的成为劲敌,需要按情形而处理。 1.第一次战役:非利士人攻击耶路撒冷南部的利乏音谷(Valley of Rephain)。战略是一目了然的,他们早已设防在伯利恒(撒下廿三14),可能基利波山的胜利之后就建立了。他们企图增添军力,将以色列国二分,使大卫无法促成条约所应许的统一。大卫对他们的计谋了如指掌,因此在希伯仑东北的亚杜兰洞扎营(注十四)(撒下廿三13~14),这是大卫身为逃亡者时,召集随从的地方。他的队伍大都份仍是昔日聚集的忠实追随者,他们是忠诚不贰的一群,即使他们的领袖渴望从敌人后方的泉源取水喝,他们也甘愿冒生命的危险去取来(撒下廿三15~17)。神应许大卫必定获胜,大卫在巴力昆拉心(Baal-Perazin,位置不详)进攻,击败非利士人,虽然他的军力显然较薄弱,但却打了大胜仗,敌人甚至丢弃神像,恐慌而逃。大卫将这些神像付诸一炬(注十五)。 2.第二次战役:然而非利士人并未死心,他们重组后,可能势力仍然强大,又卷土重来,进入利乏音谷,企图施展类似的战术。这次神指示大卫改变攻击,寻找机会自后方袭击他们,神自己要以附近桑树梢上的声音作为讯号。这个战略是利用大卫那人数稀少、但训练有素之队伍的机动性,出其不意的袭击敌人。结果,随之而起的战争,再度带来决定性的胜利,这次大卫驱逐非利士人远至基色(注十六)。这次重大的胜利,结束了非利士辖制以色列的日子(注十七)。其后数年的接触,大多是在非利士的领土,且较为次要(撒下廿一15~22;代上十八1;廿4~8)。 因此,大卫开始作王时,是相当幸运的。两次短暂的会战中,只有稀少的兵力,却解决了非利士人的围困。经年累月受这些可怖之敌人压迫的北方众支派,印象必然非常的深刻。这些支派曾祈求大卫作他们的王,特别期望他救拔他们脱离这种迫害,大卫轻而易举地完成所托。他成为名符其实的君王后,所必须加诸众人身上的规条与组织,显然因这次突出的成就而更易于为人接受了。 二、新的京城(撒下五6~12,六1~七29;代上十三;十五~十七) 摆脱非利士人的威胁后,大卫集中精神考虑建立一个适当的京城(注十八)。希伯仑位于犹大的适中地,但对全国而言则太偏于南。像示剑这样的城市,对以色列甚为适中,但对犹大却太偏于北。扫罗从前的京城基比亚已遭非利士人蹂躏,位置也不见得特别好;发掘时丝毫没有水泉的痕迹,可见当时只靠贮水池供水(注十九)。 1.耶路撒冷成为京城:大卫选中了耶路撒冷,这是那布斯人仍然盘据之城邑(注二十)。它刚位于犹大与以色列的交界,并自基训泉(Spring of Gihon)(注二一)获得良好的水源,而它的位置更是易于防守。占据此地等于剔除国内迦南人的要塞,因此大卫毫无困难的攻取耶路撒冷(注二二)并且占有它。圣经没有暗示他消灭原来的居民,意思是说,短期内城中大部分人口是外族人(注二三)。 2.宗教的中心地:大卫也盼望使耶路撒冷成为宗教中心,因此事隔不久,他便计划将在基列耶琳七十年之久的约柜(注二四),挪移至耶路撒冷(撒下六1~11;代上十三)。然而大卫没有按规搬迁约柜,他用无蓬牛车代替神所规定的杠子,结果,其中一个侍从乌撒(Uzzah),即保管约柜的亚比拿达(Abinadab)的儿子,在意图防止约柜从车上倒下的时候,被神击杀了。约柜原先是停留在乌撒家的,后来,大卫将约柜停放在附近俄别以东(Obed-Edom)的家,神大大祝福这家。三个月后,大卫重来完成他的任务,这次是按神的指示进行(撒下六12~23,代上十五1~29)在欢喜快乐的声音中和献祭的仪式中,他将约柜放置在耶路撒冷所设立的帐幕内。 大卫有意为约柜建造堂皇的圣殿,但遭神拒绝(撒下七1~17;代上十七1~15),神透过拿单(Nathan)提出此意,他是一位活跃于大卫整个统治期间的先知,但在此首次被提及。他转告大卫,神要大大赐福给他,他的家必永远坚立在王位上,不被别家接替,但因他是战士,不应该亲自兴建圣殿,他的儿子是一位和平之君,才是适合的人选。面对这些令人失望的宣告,大卫的反应是可敬可佩的,他在神面前发出顺服与感恩的祷告(撒下七18~29;代上十七16~27),然后开始搜集大量的材料,预备他儿子建圣殿之用(代上廿二1~5,14~16)。 大卫与扫罗对约柜和祭司那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是逃不过百姓的眼目的。扫罗不单疏忽了约柜,更杀戳许多祭司。相反的,大卫在统治的初期便迎接久被误放的约柜回新京城;现在他更设立祭司亚比亚他和撒督(Zadok)(注二五),还有协助的利未人在约柜前服侍(撒下八17;十五24~36;代上十五11)。大卫对约柜及祭司的关心讨好了百姓,并使他更得民心。 三、大卫的战绩(撒下八,十;十二26~31;代上十八~廿) 1.统一众支派:关于大卫合拼以色列各支派成为中央政体的资料,圣经没有记载。倒是报导许多关于他对外的战事。然而,国内不富强,国外战争就无法进行,可见得他促成了真正的团结,这是扫罗没有做到的事。有几个因素导致这个统一,首先,正如前文提及的,大卫从开始就与百姓互定规条与组织的条约;其次,特别是他早期对抗非利士人的成就,使得他已赢得百姓的欢心,这因素本身就非常重要,而且他能够与百姓相处,同时使他们一致附和他的观点。他是一个有说服力与自信心的人,自然吸引他人跟从;这些因素都足以鼓舞百姓接受他统一的计划。另一方面,他精于判断,加上身任扫罗政府一份子时所吸收的经验,都有助于他选择运用最高明的策略。 支派的合并同时也牵涉到获取原先所分配但从未霸占的地土。问题到目前为止,以色列人被局限于山岭地带,非利士人与迦南人则仍然盘据着肥沃的平原。但这种情况也改变了,发掘的出土物证实了圣经的提示(注二六),迦南人在地中海沿岸及北部,横过以斯德伦谷,和整个约但河谷,现今都在以色列人控制之下了。事实上,非利士人并未全被驱逐至以色列之西南都,但他们却被局限于一个受辖制的地方。从此,未占领的真空地带已不存在了(除了非利士地)。大卫统治的范围自加利利海北郡至南部的别是巴,以及约但河两岸。因此,以色列人首次体验,他们真正是以一个国家的姿态存在,所有的支派真诚的相连,几乎控制全部配给他们的地,且有一位他们引以为荣的英明之君。 2.大卫的军队:要超越国界广泛地征服,大卫需要一支坚甲利兵。有关大卫军队组成份子的资料几乎没有;但从无数的暗示中,我们可以归纳一些事实。总括来说,队员分三组:在大卫逃亡时原有六百位忠心追随的人,其中可能稍有替换或增加;自百姓中征召的兵丁,组成一种轮班制的常备军;另有外来的佣兵。 那六百人通常是核心部队,可能就是撒母耳记下十五章18节所指的迦特人(Gittites,从迦特来的),而在有些记载中被称为「勇士」(Gibborim)(注二七)。这个名词似乎是他们的专号,例如,与大卫一同逃离押沙龙(Absalom)的一群(撒下十六6);示巴(Sheba)的背叛中,他们被列为大卫的支持者(撒下廿7);后来;亚多尼雅(Adonijah)图谋叛变,他们也被列在所罗门的支持中(王上一8、10);最后,在大卫临别赠言的场合中,他们也被列在出席者之中(代上廿八1)。可能那些特出的「勇士」选自这六百人(撒下廿三8~39;代上十一10~47),或许他们都是指挥官。另外列出了三十勇士,他们可能都是二十人一小组的队长;其他五人大概位居他们以上(注二八)。这些随员的素质之高,一方面是藉着所描述的丰功伟绩表明出来(撒下廿三8~39),另一方面藉着其中一位,赫人乌利亚(Uriah)代表性的品格显露无遗;当乌利亚被大卫自战场召回时,他甚至不回家,因为这种舒适将阻碍他履行战士的职守(撒下十一11;廿三39)。 大卫也储备二万四千人,作为定规的常备军,按月更换班次(代上廿七1~15),因此他共有二十八万八千训练有素的人选,随时按需要应召服役。押沙龙叛变的时候,这群人应押沙龙之召,转而与大卫敌对,他们的数目被形容为「如海边的沙那样多」(撒下十七11)。 大卫也聘雇外来的佣兵,他们似乎是大卫私人的侍卫,成员是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注二九)(Cherithites and Pelethites,撒下八18;十五18;廿7;王上一38、44)。他们不一定常与正规军出战,而是留守在王身旁作他个人的保护者。 3.国外的战绩:国内牢不可破地团结与全面控制后,加上一队无坚不摧的部队,大卫便按着需要,随时准备征讨国外的领土。然而,他并非故意谋求战绩,或定意创立帝国。大致上他只参与已爆发的战事,并力图赢得胜利;他屡战屡胜,因此国界得以不断的扩张。 (1)摩押与以东:首先提到的战争(注三十)是与摩押之战,发生于死海东部(撒下八2;代上十八2)。大卫被扫罗追捕期间,曾在此地藏身,但现在他彻底地倾覆这个国家。战事爆发的原因并未加以说明,但大卫严厉的处分暗示事关重大。结果摩押成为附庸,拥有自己的君主,但却需要进贡。 其后,大卫争战,击败位于死海之南的以东(撒下八13~14;代上十八12~13)。然而,圣经再次未详加描述。战事发生于盐谷(valley of salt)(注三一),产生严厉的报复性的行动(注三二);以色列的防兵安置在以东,可见以东也成为一个附庸了。这两次的胜利使大卫雄霸死海东部和南部,直达亚喀巴湾,这是一条通商要道。 (2)大马色、琐巴、哈马(Hamath):在北方,大卫战胜强大的琐巴(注三三),夺去琐巴王哈大底谢(Hadadezer)一千战车,七百骑兵和二万步兵(撒下八3~12;代上十八8~11)。大卫将大部份的马匹杀掉,只留下一百辆战车的马,这显示他不以为自己的部队需要这么多马,可能因他大部份的战事在山区进行,战车无法派上用场。当大马色的亚兰人(Aramaeans)援兵抵达要协助琐巴的时候,主要的战事已过,大卫进军击败他们,要求并收取了他们的贡物。此外较北方位于俄隆提斯河的哈马,也自动地进贡礼物,但这些交往没有再提到。大卫在大马色设置驻兵,正如在摩押和以东一样,可见这地方也成为以色列的附庸,但这种控制的势力,在大马色北部有多深远是不详的。显然还未延伸至哈马,因为他们只承认大卫的君主权,位大马色与哈马之间的琐巴,地位也暗晦不明。至于地中海沿岸地带,大卫早已与推罗王希兰(Hiram)订立条约,商榷有关建造大卫宫的人力与物力(撒下五11),这种方式促成双方和平共处,而非征服与辖制。 (3)亚扪与琐巴:另一个重要的战役,是与东方的亚扪之战,圣经曾详细地描述(撒下十;代上十九)。按年代来说,这次会战可能先于刚才提到的北方战役(注三四),虽然圣经的记载篇幅在后。大卫对亚扪的新王哈嫩(Hanun)的仁慈引起了误会,而大卫所差遣的使者饱受凌辱。亚扪唯恐大卫采取报复性的手段,便以此为藉口,立刻备战。哈嫩王自亚兰属地伯利合(Bethrehob,在柯里叙利亚,但的北部;比较士十八28)、琐巴和玛迦(Maacah,位黑门山之南)(注三五)招募佣兵支助。大卫差派约押率领以色列军队面对这支联盟军。约押显出超人的才智,有效地布署队伍,赢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约押返同耶路撒冷后,战败国琐巴的王哈大底谢为顾全败军的面子,率领援兵,卷土重来,再度宣战,大卫的队伍横渡约但河,在希兰(Helam)与他会战(注三六),再度获全胜。敌军已无兵牢可战,只好从舞台上退下,承认以色列是至高无上的。 其后约押围攻亚扪的京城拉已(Rabban)(注三七),显然是亚扪先前引发之战役的延续(撒下十二26~31;代上二十1~3)。就在这次围攻中,大卫与拔示巴(Bathsheba)犯罪,并将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调住阵势险恶之处,以促成他阵亡(撒下十一1~27)。最后,拉已被攻陷,大卫夺取亚扪的统治权,霸占此地,拼入自己帝国的版图中。 4.大卫的帝国:上述是大卫战绩的情形。如今他权限的范围是令人赞叹的。就帝国本上而言,包括起初配给十二支派的地土(要扣除一小块非利士地),加上亚扪国。至于附庸国,就是拥有自己的君主,但受制于大卫驻防军队的,计有摩押和以东、死海的东部和南部,及大马色东北各地,甚至可能包括整个琐巴。而承认以色列统治权的地区,则有位于更北端,以哈马为京都的地带。由于疆界向北延伸至幼发拉底河,那地也承认以色列的统治权,因此,大卫的权势自亚喀巴湾和南都的埃及河(注三八),伸展至北都的幼发拉底河。这是神在数世纪以前,应许赐给他后裔的地(创十五18),它固然不能与全盛时期的埃及、亚述、巴比伦等王国相比,但在大卫期间,这已经算是相当大的领土,而无可否认的,大卫是当时世界最强大的统治者。 [ 图十 大卫王国 ] 第三节 大卫的政府 一、国家 在大卫统治期间,以色列人的世界观剧烈地改变,这是难以避免的。大卫统治以前,他们是众矢之的,因为他们是弱小的,而其他的国家,特别是非利士,却非常强大。但现在时势改变了。他们成为凌驾诸国的强国,邻国都惧怕他们。这现象是史无前例的。神对他们祖宗亚伯拉罕的应许终于实现了。 大卫是这种新权势的主角,这是他一手做成的局势,以色列人只是跟从并赞叹他的领导。尊荣是属于他个人的,以色列成为大卫的王国过于大卫成为以色列的君王。 关于大卫所颁布的行政措施,圣经没有记载,但却说到他在各支派(除了迦得与亚设)以上设立首领,然而并没有描述他们的职责(代上廿七16~22)。他又立财政、仓库和各农业部门的首长(代上廿七25~31)。要推行这政策,必须征收重税,然而国外可观的进贡,可有所帮补。 二、内阁 大卫内阁的官员,圣经记有两份相同的名单(撒下八15~18;廿23~26)。在军事上服务的有元帅约押;外国佣兵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的总管是比拿雅(Benaiah);督导民政的有约沙法(Jehoshaphat),他被称为「一个提醒人的人」(mazkir),他的任务可能是记录,及提醒君王的约会和职责;书记(sopher)西莱雅(Seraiah)负责官方信件;另有掌管服役之人(mas)的亚多兰(Adoram)(注三九),那些服役的人可能由国外的劳工组成,专门负责公共建设;在宗教事情上领导的是撒督和亚比亚他两位大祭司。除此以外,历代志的作者(代上廿七32~34)列出另外四位在高位的:大卫的叔叔约拿单作谋士,耶歇(Jehiel)作王众子的师傅,亚希多弗(Ahithophel)和户筛(Hushai)也作王的谋士。 大卫的家庭非常庞大。综合数份名单(撒下三2~5;五13~16;代上三1~8;十四4~7;代下十一18),我们看见他有八位妻子,二十一个孩子。除了提名的妻子外,还要加上自大卫开始在耶路撒冷统治期间,没有记名的妻子与妃嫔,虽然数目不详,但他自耶路撒冷逃避押沙龙的时候,至少留下十个妃嫔看守宫殿(撒下十五16)。拥有众多的女眷,是昔日强大帝王一贯的作风,而大卫显然多少也依循了这种习俗。 除上面提到的家人以外,还有一些与王同席的。例如大卫特别地恩待米非波设,因为他是约拿单的儿子(撒下九1~13),他与王同席。一个富有的基列人巴西莱(Barzillai),在大卫逃避押沙龙的时候,善待大卫,因此,也被邀与王共席,虽然他拒绝了,但由金罕(Chimham)代替。金罕可能是他的儿子。此外大卫挑选「勇士」,就是前文提及的勇士,大大荣耀他们,他们也可能经常在王宫里吃饭。 三、宗教人物 1.先知迦得与拿单:在大卫的宗教团体中,迦得与拿单最为出类拔萃。大卫身为逃亡者时,迦得已追随左右(撒上廿二5),其后在大卫的统治期间,因数点百姓的罪(撒下廿四10~15),迦得提供三种从神而来的惩罚,要他任择其一。拿单则转告大卫,神禁止他建造圣殿(撒下七2~17)。后来他指责大卫与拔示巴犯罪(撒下十二1~15),最后,在所罗门被拥立为王的事上,他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王上一11~45) 2.大祭司撒督与亚比亚他:如前文所述,大卫违反了摩西的律法,设立撒督与亚比亚他两位大祭司,律法上只容许一位大祭司。然而,事情是不寻常的,亚比亚他逃脱扫罗屠杀挪伯八十五位祭司的毒手后(撒上廿二20~23),投奔大卫,自此以后就一直与大卫同在,固然深得他的尊敬与恩宠。但大卫开始统治以色列后,发觉撒督也曾被承认为大祭司,可能是扫罗屠杀祭司后任派的(注四十)。二人皆属亚伦的后裔,亚比亚他属以他玛的谱系,而撒督则属以利亚撒的谱系,因此,二人皆有继承这名份的权利。大卫似乎较偏爱撒督,所以安置他看管约柜(撒下十五24~29)。后来撒督协助所罗门为王,而亚比亚他则拥护亚多尼雅(王上一7及下文)。大卫统治结束后,撒督与他的后裔仍然连任大祭司之职,而亚比亚他则被放逐了(王上二26~27)。 3.组织:在两位大祭司之下,祭司与利未人组成特别的班次(注四一)。祭司分为二十四班,每班指定在中央圣所轮班事奉一周,一年之内,每班理当有为期二周的事奉(代上廿四1~19)(注四二)。大卫也将所有的利未人分类,按着以前的划分法分为「歌唱的」、「守门的」、「官长和士师」以及祭司的一般助手(注四三)。上述至少那些「歌唱的」与祭司一样,也划分为二十四班次,(代上二十五1~31)可能其他部门也是如此(注四四)。大卫正确地关心百姓的宗教生活,并且相信这种组织,是促成祭司和利未人有效的事奉,能达到最高可能性的重要因素。大卫以身作则的生活,及他所写的无数的诗篇,对宗教的强调与增长都有贡献。他所写的诗篇,其中有在官方宗教仪式中被采用的(注四五)。 第四节 意义深长的事件 大卫作王的时候,圣经的记载叙述几件有关的、意义深长的事件。一些是蒙神称许的,其馀的却招神的责难。 一、受到称赞的事件(撒下九;廿一1~14) 1.以恩慈待米非波设:大卫最优秀的表现之一,是他以恩相待约拿单仅存之子米非波设。前文曾提到,大卫赐予他在官中尊贵的位份(撒下九1~13)。大卫统治的早期,就主动的寻访扫罗的后裔,赐他尊荣,藉以记念约拿单。他获悉有关米非波设的消息后,立刻下令传他到宫中。自基利波山之灾后,在震惊之馀,米非波设在基比亚被摔下以致于瘸腿,现在恐惧战惊地到王面前,因为对被废之王室的遗属来说,一个召令可等于死刑的宣判。但大卫安慰他,使他的心转惊为喜,因为大卫除了赐他在王的桌子占一席,与王共餐外,更将他祖父扫罗曾拥有的地土,全数赐给他。大卫进而指派曾任扫罗臣仆的洗巴(Ziba),任米非波设的管家,因为他曾通报大卫有关米非波设的下落。在这作为中,大卫显出宽宏大量的心胸。因为一般君王在得权后就除去被废的皇族,更不会尊崇他们。然而,大卫显出这般的恩慈,是有利无害的,而且他更获得北部百姓的爱戴,因为他们仍然效忠于大势已去的扫罗家。 2.以公平待基遍人:后来,获得好评的另一件事是,他矫正扫罗错待基遍人的错误(撒下廿一1~11)。多年前,基遍人曾用诡计使约书亚与他们立约(书九1~27)。虽然这个胁定不应该发生,但神仍要求他的百姓留意尊重它,然而扫罗却轻举妄动,屠杀了无数基遍人,将他们的产业据为己有。大卫年间三年的饥荒,催逼他寻问神,是否曾犯了过错,因而揭发扫罗的罪行。大卫立刻设法补救。大卫询问基遍人有甚么要求,他们要求交出扫罗的七个儿子将他们吊死,大卫按要求而行(注四六),但保存米非波设,基遍人将那七个人吊死在扫罗的家乡基比亚。可能这七个人曾分享扫罗的战利品,因此被公平地处决。 二、不蒙悦纳的事件(撒下十一~十二25;廿四:1~25;代上廿一) 1.与拔示巴犯罪:圣经记载大卫两件不蒙神悦纳的事情。第一件发生于他统治的初期。当时他的军队在约押率领之下与亚扪人争战,围攻京城拉巴。此时大卫与拔示已犯罪,后来更谋杀她的丈夫乌利亚(撒下十一1~27)。大卫从宫中窗户眺望的时候,看见拔示巴沐浴,便召她进宫与她通奸。后来拔示巴通知大卫她怀孕后,大卫将身在前线的乌利亚调回,使他有机会与妻子相聚。但乌利亚基于崇高的原则,拒进家门,大卫只好不顾一切,调派他至战场上的险要地带。正如大卫所安排的,乌利亚战死沙场,而大卫则娶拔示巴为妻。因着这个严重的过犯,神藉着先知拿单重重的申斥他。大卫毫无隐瞒地悔改(撒下十二1~23)。正如拿单斥责大卫时所预言的,拔示巴的婴孩出生后便夭折了。大卫因这从神而来的惩罚显出感人的悲恸(注四七)。这婴孩之死,只是大卫接二连三的家庭问题的开端而已,也正与拿单的警告吻合。 2.数点百姓的罪:大卫第二件不讨论神喜悦的事,发生于他统治多年以后(注四八),这就是数点百姓的罪(撒下廿四1~25;代上廿一)。实际所牵涉到之罪的性质,我们不大清楚,但必定是十分严重,并非仅仅是数点人数而已,甚至冷酷无情的约押也力劝他放弃这个计划。从百姓身上所受的严厉刑罚,可看出神相当愤怒。真正的罪过可能是关于征收重税或征召劳工等不良的存心。 其他国家采取令人厌恶的强迫劳役制度,以谋求公共建设,可能大卫也想效法他们。前面所提及的,至少大卫官员的第二份名单中,的确包括一位名叫亚多兰的,他负责掌管「服苦的人」。这个称呼通常只指外地的劳工,但现今大卫可能有意开始征召百姓,如所罗门后来所作的(王上五13~14),曾大大激起百姓的反感(王上十二4)。无论大卫的存心何在,他坚持要数点百姓,这显然是骄傲的表现(比较诗三十6)(注四九),约押只好唯命是从,督导这工作。调查的工作花了超过九个月的时间,统计的结果,以色列中兵役年龄的男丁有八十万,在犹大有五十万(注五十)。调查完毕后,神差先知迦得宣判三种惩罚的方式,要大卫任择其一。大卫选择「三日的瘟疫」,酿成他刚数点完毕的百姓中七万人的死亡。致命的瘟疫在耶路撒冷外耶布斯人亚劳拿(Araunah)的禾场中止住,这是后来所罗门兴建圣殿的地点。为了表示懊悔意,大卫从亚劳拿买下禾场和牛只,献祭给神。 第五节 大卫的晚年 (撒下十三~廿;王上一~二11 ;代上廿二;廿八~廿九) 大卫的晚年,家庭中接二连三发生问题。这是对大卫的罪更进一步的刑罚,并且都带着不少继承王位的争夺。 一、继承问题 大卫卓越的统治接近尾声的时候,谁是继承人这个问题越发尖锐化。百姓必然期望维持这种君主式的政体,因为大卫曾使他们获益不浅,但谁来接替仍然是个谜。扫罗曾为第一任君王,但王室既已转而臣服大卫,继承的方式便没有先例可援了。然而昔日邻邦所执行的惯例是世袭的,直至这个家族被推翻为止。从扫罗死后,伊施波设被膏立的事实可见。既然大卫是卓越之君,众人自然期待他的一个儿子继承王位。但是那一位,应该如何设立呢? 大卫既然如此英明能干,大部份的百姓自然盼望他亲自选拔,但大卫却迟迟未作任何公布。事实上,大卫确会挑选,指派当时刚出生的所罗门(注五一),但基于某种原因并未公诸于世,或许当时还是他统治的初期而已。但是既无公布,百姓只好揣测谁是适当的人选了,假如大卫其他的儿子知情,他们必定力图阻挠,或许他们以为这只是王突然而来的念头而已(注五-)。无论如何,随之而来的是为王位而有的明争暗斗,其中特别牵涉到的两个儿子是押沙龙和后来的亚多尼雅。 二、押沙龙的叛变(撒下十二~十九) 二人中,押沙龙采取较实际的行动。他是大卫的第三子,是亚兰人基述(Geshur)(注五三)公主玛迦所生的(撒下五3)。按古代世界的规矩,长子是继承王位的第一人,身居第三子的押沙龙,显然受这思想的影响。但是长子暗嫩(Amnon)已道押沙龙的毒手了。事发于暗嫩羞辱押沙龙的妹子他玛(Tamar)之后(撒下十三1~22),押沙龙便为此设下报复之计(撒下十三13~29)。在押沙龙为王的众子所举办的筵宴中,押沙龙杀了暗嫩。次子基利押(Chileab)(注五四),是亚比该(曾是迦密人拿八之妻)之子,除了他的出生外,一直未被提及,可能早年夭折,因此剩下押沙龙为可能的得位者。 1.押沙龙的计谋(撒下十三30~十五12):我们难以断定押沙龙在何时决定图谋篡位。他这意念大概是渐渐萌芽生长的,至少在刺杀暗嫩的时候,已心存此意了。自谋杀暗嫩后,押沙龙当前的急务是逃避大卫,到他外祖父达买(Talmai)所统治的基述。在基述,他的计划却一筹莫展,但也不敢回以色列地,直至大卫召他回宫。三年后,约押可能受押沙龙的催逼(注五五),说服大卫恩准押沙龙回国,但王仍然无意召见他的儿子(撒下十四~24)。再过两年后,大卫终于同意接见他,随后饶恕他(撒下十四25~33)。现在押沙龙可以积极地促成他的阴谋了。 他的第一步是刻意逢迎,争取百姓的好感(撒下十五1~6)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自然吸引百姓的倾心。他装腔作势的带着一列战车、五十个侍从,穿梭于城邑之间。他表现出关心百姓的姿态,在他们还未抵达王所指派的官员面前时,便中途拦截有困难的百姓,说若他是王,事情将会如何好转。他为人聪明,富有说服力,所以这些努力确能争取许多百姓的好感。四年后(注五六),当押沙龙认为他已获得足够的好评后,便采取第二个步骤。就是当王毫无怀疑地准许(注五七)他前往希伯仑之后(注五八),他便召聚他的随从,膏立自己为王(撒下十五7~12)(注五九)。其后他带着可观的人数,北上迈向耶路撒冷,进攻他的父亲。大卫毫无防备,唯一的途径是弃城逃走(撒下十五13~17) 全国必定酝酿着一种潜伏性不满的情绪,以致促成押沙龙暂时的得势。例如很明显的,郡份的百姓有冤情,因为押沙龙曾用心计与他们交往。另外也可能收税过高,以致造成动乱不安。还有王的兴趣不仅在本土,他还不断谋求帝国的扩展,因此许多人自以为被忽略了。更进一步来说,随着时间的消逝,任何政权都会失去同情者,并竖立一些敌人,大卫的统治已是强弩之末了。押沙龙是具有吸引力的,特别投年轻人所好,何况,大卫为国所立的功绩与扫罗时代尖锐之对比的情况,他们从未目睹过。甚至大卫的一些心腹都被卷入漩涡中。长期任大卫谋士的亚希多弗(代上廿七33),他儿子是大卫的「勇士」之一(撒下廿三34),竟然随从了押沙龙的邀请(撒下十五12)。大卫和约押的近亲亚玛撒(Amasa撒下十七25;代上二15~17)也成为押沙龙的元帅。 2.大卫的逃亡(撒下十五13~十七29):与大卫一同逃离耶路撒冷的,有他个人的侍卫基利提人与比利提人;六百名忠心耿耿的随从和无数的属下。撒督和亚比亚他两位大祭司有意扛抬约柜随后,但大卫差他们回去,并命令他们藉丰自己的儿子亚希玛斯(Ahimaaz)和约拿单(Jonathan)透露有关押沙龙的计谋(撒下十五24~29)。大卫也吩咐他仅存的谋士户筛回耶路撒冷,设法抵制任何亚希多弗提供押沙龙有关追索大卫的计划,并转告撒督和亚比亚他押沙龙的决议(撒下十五30~37)。户筛顺命,并且不负所望,按吩咐转告两位大祭司(撒下十七1~23)。大卫得着了有关押沙龙计谋的重要消息,因此可以集中兵力在从前伊施波设的京都玛哈念,预备面对他儿子的袭击(撒下十七24~29)。 耶路撒冷至玛哈念,路程超过五十哩(注六十)。沿途大卫经历百姓各色各样的反应。正如一般想像的,大多数百姓表示同情,为所目睹的悲剧哭泣,然而也并非全然如此。扫罗的一个后裔示每(Shi- mei),显然仍忠于前王,认为这是一个期待已久报复的机会,便在巴户琳(Bahurim)(注六一)迎面而来,咒骂王并向王丢石子。大卫却仁慈且出奇地禁止对付他(撒下十六5~13)。被任命为米非波设之仆人的洗巴,显出十分的同情,他呈献满载货物的驴子,并为王的家人预备食物,但他的目的只为谋求自己的益处,显出他主人米非波设的不是(撒下十六1一4;十九24~30)。抵达玛哈念后,大卫获得一个最感人肺腑的款待。一个名叫朔比(Shobi)的亚扪人和一个名叫巴西莱的基列人带来家具、碗盆和大量的食物,供应大卫筋疲力尽的随从。 3.战争(撒下十八1~十九29):战事爆发于靠近玛哈念的[以法莲树林」内(撒下十八1~18)。押沙龙按着户筛的忠告,花费时间召集以色列的民兵。大卫将他那为数较小的随从划分为三队,分别由约押、亚比筛和迦特人以太(Ittai)率领。虽然大卫的人数较少,但却是精锐无比的核心部队,无论在士气或本领上,都是押沙龙那仓卒聚集的兵丁所不能及的,加上神的祝福,大卫的军队赢得决定性的胜利。然而,战事胜利后,约押违反大卫明明的吩咐,杀死长发缠在树上的押沙龙。大卫获悉这件事实及胜利的消息后,他的反应是为儿子流露悲哀之情,而非因胜利而欢欣。大卫对那不配的儿子之爱是感人的,但在此时此刻的悲伤,绝不能鼓舞那些忠心力战的战士们(撒下十八19~十九8)。押沙龙之死使叛变瓦解了,馀下大卫要作的是返回耶路撒冷。 4.示巴(Sheba)的叛变(撒下十九9~廿22):然而,事情发展到如今,又导致另一个叛变,虽然这一次不太严重。发起人是便雅悯人示巴。在大卫横渡约但河返回耶路撒冷的时候,示巴号召北方众支派退出原属统一的帝国。 在北方众支派中,大家普遍地有意要迎接大卫回来,而大卫则特别采取行动,鼓励犹大参与这迎接,唯恐他自己的支派误以为因曾协助押沙龙而遭他厌弃。他甚至答应立押沙龙的元帅亚玛撒为自己的军事长,以代替刺杀押沙龙的约押。犹大支派迅速答应愿意参与,因此大卫预备归程。 叛变爆发以先,大卫在约但河与三个人个别有意味深长的会晤。示每在大卫逃亡时曾采报复性的行动,因此现在惊惶万分,他是第一批在约但河迎接大卫的人之一,并且摇尾乞怜,与从前那粗野无礼的态度截然相反。大卫恩免他,但从后来他吩咐所罗门取示每之性命的事上,证明大卫并未真正的宽恕他(撒下十九17~23;王上二8~9)。另一个与他相会的是米非波设,他是由于仆人洗巴欺诈的手段而来求情(撒下十九24~30)。因此,大卫将米非波设的产业均分,米非波设与洗巴各占一份。比较米非波设肺腑之言(注六二)与洗巴的话,大卫这种决定是厚此薄彼的。第三个牵涉其中的人物是八十高龄的巴西莱。先前在粮食的供应上,他使王获益不浅(撒下十九31~39),现在他与大卫共渡约但河,大卫力劝他前往耶路撒冷,接受永久居住宫中的荣誉,阻年老发白的巴西莱拒绝了,他只渴望回到自己的乡城,在那里他会感到更无拘无束。 在这个时候,动乱发生了。犹大的百姓是首先出席护送王渡过约但河,并直抵吉甲(注六三)。只有部份的以色列代表在场,当其馀的人后来到达吉甲后,再度引起嫉妒,因为北方众支派误会大卫有所偏好,所以彼此针锋相对,最后,特别激烈的示巴怂恿北方众支派退出大卫的王国,转而跟从他(注六四)。 对大卫来说,现况最令他烦乱不安,他刚平息暴乱,另一个又随即而至。然而,他仍不畏惧,抵达耶路撒冷后,他随即差派新任元帅亚玛撒自犹大招兵平息叛变(撒下廿3~22)。当亚玛撒就延超过三天后,大卫鉴于速战速决的重要性,便命令约押的兄弟亚比筛(注六五)率领精锐的核心部队镇压暴乱。约押虽然并非元帅,却随军出征。途中遇见亚玛撒的时候,阴险地将他刺死就如数年前对付押尼珥一样。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但行军并未因此被拖延,显然部份原因是他们早已认识约押其人及他凶狠的手段。他们向前推进,追索示巴,终于在伯玛迦(Bethmaacah)的亚比拉(Abel)(注六六)追上示巴,但并未发生大卫所预料的剧战,因为城中的人民,在「聪明妇人」的领导下,甘愿将示巴的头交给大卫的部队,以保全城的安全。这场暴乱的发生,显然是猝发的,并非深谋远虑的叛变,而不久,示巴只得孤军作战,不得大众的支持了。他显然未能召集一支有真正实力的部队,他住北逃主要为躲避大卫的追逼,现今他既身亡,暴乱也随而止息了。 三、所罗门登基(王上一1~二9;代上廿二6~廿三1;廿八~廿九) 大卫还在世的时候,所罗门便加冕为王了,因此有短时期的共同摄政出现。大卫的第四子亚多尼雅自押沙龙的失败后,也曾尝试夺位,但没有成功,故此,所罗门只好迅速登基作王。 亚多厄雅篡位的企图,可能在大卫逃离押沙龙复返耶路撒冷后不久就已萌芽了,这是综合几件事实而下的定论。首先,大卫的统治为期不起过四十年,而押沙龙出生于大卫开始统治时期(撒下三2~3),暗嫩向他玛施暴的时候,押沙龙显然已长大成人,因此这幕悲剧的发生,距大卫第一次希伯仑受膏,至少超过二十年。其次,那件罪行发生到如今,又过了十年(撒下十三38;十四28;十五7),故此当时大卫的统治已超过三十年了。最后,我们知道,所罗门登基后,大卫仍然短暂存活了一段日子。这些事情综合起来,说明押沙龙可能在三十五年图谋篡位,而两、三年内,亚多尼雅也效法他了。 亚多尼雅强夺王权的企图,显然是受押沙龙的影响。身为大卫的第四子,如果押沙龙的阴谋败露,他便是第一位王位继承人了。押沙龙既阵亡,王也未公布继承者的人选,亚多尼雅便尝试篡位(王上一5~9)(注六七)。他甚至效法押沙龙为自己预备「车辆、马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并且说服大卫内阁的两位主脑人物约押和大祭司亚比亚他支持他(注六八)。当他认为时机成熟的时候,便聚集这些人和一些次要的人物在隐罗结(En-rogel)泉,使自己能正式隆重地受膏。 但这个秘密集会的消息,不久便引起另一方的注意,他们主要的人物是先知拿单、另一位大祭司撒督、大卫的侍卫比拿雅以及他的部下和杰出的「勇士」(王上一10、38),他们组成牢不可破的一队,说出了亚多尼雅的秘密。拿单透过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先引起大卫注意现今的情况(王上一11~53)。大卫获得消息后,终于向在他面前聚集的一小群,发表那拖延许久的所罗门登基的宣告,并命令马上在基训泉膏立那青年。膏立的那一刻,百姓高声欢呼,呼声远达亚多尼雅在隐罗结聚集的人群耳中(注六九)。他们在惊惶中立即散去。其后,亚多尼雅归顺所罗门,而内乱得以平息。 大卫将他任下仅存无多的岁月,花在预备新王与百姓去面对眼前的新阶段。他当众宣告所罗门的新位份(代上廿八1~8),继而将当前的重任委托所罗门(王上二1~9;代上廿八9~10),其中特别包括兴建神的殿(代上廿二6~19;廿八11~21);他更向百姓发表离别的劝勉及训诲(代上廿九1~22)。大卫死时,「日子满足,享受丰富、尊荣」,并葬在耶路撒冷(王上二10~11;代上廿九26~28) 第六节 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 大卫是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百姓回顾他的统治时,都以之为他们历史中的高峰。耶路撒冷被认为是「大卫的城」(王上二10;三1~八1;尼三15),因为它是大卫建造的,且是「大卫安营的城」(赛廿九1)。他成为量度后继君王义行的准绳。许多时候,因大卫的缘故,神不毁灭陷在罪恶中的犹大(王下八19)。最重要的是,即将来临的弥赛亚是大卫的后裔,因此,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太一1),当基督凯旋地进入耶路撒冷的时候,百姓称颂他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太廿一9、15)。 注释: 注 一:例如扫罗召集志愿军,为基利雅比人的利益对抗亚扪人之时。参考第十章,二八○页,注十。 注 二:从洗革拉返回(参考第十章,二八五页,注六六),他只需朝东北走十七哩便抵达希伯仑。 注 三:从此以后,圣经有规律地运用「以色列」这名词,称呼犹大北部的众支派;例如撒母耳记上二章9节、10节、17节。自大卫统治十二支派后,圣经说他是统治「以色列和犹大」(撒下五5)。 注 四:伊施波设从前称为伊施巴力(Ishbaal,代上八33;九39)。同样的,基甸后期的名字耶路巴力(士六32),又更改为耶路比设(Jerubosheth,撒下十一21)。「巴力」原意是「主人」或「拥有者」,但后来因为外邦神巴力,这个名字便受玷污而不受欢迎了。他们改用「波设」(bosheth)代替「巴力」(参考米非波设,撒下九6),意思是「羞耻」,言下之意,巴力是可耻的。 注 五:玛哈念的位置不详。通常认为即是Khirbet Mabneh,在雅博何以北十二哩半,但更恰当的位置应该是靠近雅博河,因为它位于迦得的北边境界(书十三26~30)。根据撒母耳记下二章29节,它位于约但河以东的一段距离外。 注 六:参考第八章,二一二页,注三九。 注 七:考古学家曾从地面下掘三十五尺时发觉一个深坑,认为就是基遍池。坑边大磐石上,凿有下降的阶梯。从这深坑再往下,有阶梯延伸至四十尺下的隧道,隧道的尽头是一个水库。 注 八:前文曾提及约押的兄弟亚比筛(参考第十章,二八五页,注六四),但这里首次提及约押本人。亚撒黑是三人中最年幼的。 注 九:大卫抵达希伯仑后,立刻获悉基列雅比人这种仁慈之举。若干年后,他更进一步地将扫罗与约拿单的尸骨运同基比亚安葬(撒下廿一12)。他不能立即采取这种行动,因为便雅悯仍在他的管辖权外。 注 十:撒母耳记下二章10节说,伊施波设仅仅统治以色列两年,较大卫统治犹大短五年半。这种差异可作如下解释:因为国内一片混乱,非利士人到处横行,押尼珥可能拖延数月,才立伊施波设为王,伊施波设逝世后,北方众领袖花了一段时间才能聚集一堂,邀请大卫执政(因为押尼珥也已身亡,缺乏领导的人物),他们的请求与大卫实际前往耶路撒冷之间,又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大卫忙于策划,并曾两度攻击非利士人。 注十一:历代志上十二章23至40节记录这些军队的数目,总数是三十三万九干六百人,若他们全部前来,(正如圣经所暗示的),表示他们热望大卫接受以色列的宝座。 注十二:大卫建立强而有力的统治,与扫罗截然相反,可见百姓实在接受大卫所定的规条。 注十三:第一次是撒母耳预期的膏立,第二次是七年半以前,犹大的百姓膏他,现今是全国上下膏立他作王。 注十四:参考第十章,二八四页,注五八。 注十五:大卫焚烧这些神像,他这样做与非利士人刚好相反。若干年前,非利士人在亚弗掳去约柜(撒上四11),游行示众作为胜利的记号,但大卫却存轻蔑之心,将这些神像付诸一炬。 注十六:参考第八章,二一三页,注五一。基色位于非利士境的东北边疆,距离这次的战场至少十五哩。 注十七:大卫曾与非利士人同住及争战,所以对他们的方法了如指掌,有助于他计划战略,同时也不再让他们独享铁器的专利。 注十八:虽然撒母耳记下五章6至9节先记载大卫攻陷耶路撒冷,后叙述非利士之战,但这并非等于事实发生的先后次序。撒母耳记下五章17节说,非利士人风闻以色列百姓同意统一后,便立即前来宣战。再者,若大卫已攻取耶路撒冷,非利士人攻击利乏音以二分全国的企图是毫无意义的。另一方面,撒母耳记上二十三章13至14节说,大卫以亚杜兰洞为总部。若他已拥有耶路撒冷的堡垒,这种策略也是毫无意义的。 注十九:参考第十章,二八一页,注十六的参考书目。 注二十:那布斯人是长居耶路撒冷的迦南人,因此耶路撒冷甚至又称为那布斯(书十八16、28;士十九10)。撒母耳记下五章7节介绍「锡安」这名字,可能是指这个城邑所座落的山。后来耶路撒冷城扩张后,锡安山只是这城所座落的山岭中的一个。参考第八章,二一四页,注五六。 注二一:在耶路撒冷东部汲沦谷(Kidron Valley)中一个美好的活水泉。后来希西家从这个泉源修造一条隧道,参照下文,第十四章,三九二~三九三页。 注二二:撒母耳记下五章8节提示,大卫运用水道的策略攻取这座城邑。既然那布斯人已有一条倾斜的隧道直通基训泉,大卫的部下可能就是借用这隧道。 注二三:大卫后期的瘟疫止于亚劳拿的禾场,这亚劳拿是那布斯人(撒下廿四16及下文),可见那布斯人仍然住在那一带。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他是被废的前王(撒下廿四23)。 注二四:参考第九章,二五八页,注一一○。 注二五:这是撒督首次披提及。他可能是前往希伯仑归顺大卫的其中一位,也是二十二位族长的首领(代上十二28)。他是亚伦的第三子以利亚撒的后裔,亚比亚他则是亚伦的第四子以他玛的后裔,(王上二27;代上廿四3)。既然撒督与北方众支派南下,可见他是当地众望所归的大祭司,可能自挪伯的大屠杀和亚比亚他逃亡后,扫罗便立他为大祭司。 注二六:稍后大卫数点百姓所经过的一连串路线(撒下廿四5~8),以及留给所罗门之国土的描述(王上四7~19),都足以证明。 注二七:「勇士」(gibborim)这名词通常称呼属大卫以外的军兵,但几乎都加上另一个字,如「勇猛」(hayil)等,这些称呼从不应用在大卫的军兵,因此当这个名词应用在大卫的军兵中时,都是特有所指,而非普遍而言。尤其是在列王纪上一章8节、10节;历代志上二十八章1节。 注二八:这五位精英列分两组:第一组是雅朔班(Jashobeam)、以利亚撒和沙玛(Shammah);第二组是亚比筛(约押的兄弟,约押自己却榜上无名)和比拿雅,每一位的功勋都分别录述。「三十个勇士」(实数共三十二个名字,可能后期有所增添)的功绩却只字不提。历代志上十一章41至47节附加十六个名字,可见有更进一步的增添。 注二九:根据名字的比较后,相信他们是革哩底人(Cretans)和非利士人。押沙龙叛变时,他们仍然对大卫忠心耿耿的(撒下十五18;参考撒下廿7)所罗门受膏为王的时候,他们也在场列在出席者名单最后(王上一38、44)。圣经并未暗示大卫如何获得这一群人的效忠。 注三十:撒母耳记下八章1节及历代志上十八章1节,都记载与非利士人之战发生于摩押战役之前。这是一个小型的战役,只有少数的城镇被攻陷。 注三一:亚拉巴的-部份(参考王下十四7),并非靠近别示巴的Wadi el-Milh(盐谷)。以东的攻击战不可能如此深入以色列领土。 注三二:列王纪上十一章15至18节特别记述这件残酷事件,圣经说约押杀尽「一切男丁」,可能是指以东军队的男丁。这个任务消耗他六个月的时间。历代志上十八章12节说,有一万八千人被杀戮。可能王族也被消灭,只剩下哈达和一些臣仆逃往埃及。 注三三:位于大马色以北与利巴嫩山脉以东的一个亚兰国,管辖远至幼发拉底以北的游牧民族,是昔日亚兰王国中最强大的。 注三四:因为当时琐巴仍牵涉其中,并且忙于对抗以色列,而在北部战役中,她已经完全被征服,因此再无能力协助亚扪或其他国家了。 注三五:有关这些地方的位置之讨论,参考M.Unger,Israel and the Aramaeans of Damascus(London:James Clark&Co,Ltd.1957),四二~四五页。 注三六:希兰被认为即今日的‘Alma,加利利海以东三十哩,位亚扪稍北部,是上一次战役的战场。 注三七:拉巴即今日的阿曼(Amman),约但的首都,位约但河以东二十二里。 注三八:埃及河(nahal misrayim,民卅四5)指Wadi el-‘Arish最适当,它注入地中海,位于迦萨西南四十五哩及尼罗河帕路谢(Pelusiac)以东八十哩。讨论,参考K. Kitchen,“Egypt, River of”,NBD,三五三~三五四页。 注三九:可能就是所罗门时代的亚多尼兰(Adoniram,王上四6;五14),他的工作性质相同。大卫统治时期,他的名字列于第二张名单中(撒下二十24),可见是在大卫统治的后期,采用这种摇役制度后,他才派上用场。 注四十:参考本章,三一一页,注二五。 注四一:主要的原因是祭司与利未人为数大多,无法同时服务。既然在士师时期这种情况也可能存在,因此大卫的作风是有先例可援的。约柜不在会幕内的时候,这种制度可能便废弃不用,大卫现今却恢复并坚固它。 注四二:在大卫时代,这种事奉是在基遍的会幕进行(代下一3),以及在耶路撒冷大卫为约柜所竖立的特别帐幕中学行,直至所罗门建殿为止,这个帐幕内有一个祭坛,需要祭司的事奉。约押曾经逃住这个祭坛以求安全(王上二28)。某些利未人被分派在帐幕中(代上十六4~6),撒督及其他人等被分派至基遍(代上十六39)。 注四三:这些特别的利未人小组何时产生,不详。历代志上九章17至26节表示,至少这些「守门的」与摩西时代的有别。「歌唱的」是宗教音乐家,「守门的」是圣所的守卫(各人分派当守的门,代上廿六13~19),「官长和士师」(shoterim,shophetim)可能是不同的支派中一些特别的记事官或审判官(代上廿六29~32)。大部份利未人担任一般性的利未人职责,就如历代志上廿三章28至32节所描述。 注四四:大卫的人口调查显示:有三万八千利未人正值服事的年龄,其中四千人是「歌唱的」,四千人是「守门的」,六千人是「官长和士师」,馀下的二万四千人作一般性的服事(代上廿三3~5)。 注四五:诗篇中的标题共有七十三篇记有大卫的名字。早年他被选拔为扫罗的乐师,可见他有非凡的音乐天才。他有一部份的诗歌载于诗篇以外(撒下一18~27;三33~34;廿三2~7),撒母耳记下二十二章2至51节转载诗篇十八篇,也是他写的。他被称为「以色列的美歌者」(撒下廿三1),甚至三百年后的阿摩司,也追忆他为音乐家(六5)。历代志上十六章7节描述大卫将部份的诗篇一百零五、九十六、和一百零六篇交给亚萨,作为称赞神用的诗篇。 注四六:撒母耳记下廿一章8节,说其中五人是米甲的儿子。若果真如此,他们都是米甲与帕铁成亲后所生的,因为自从她批评大卫在神面前舞蹈后,都一直不能生育(撒下六20~23)。然而,经文中可能有抄写的错误,以米甲代替米拉。而且经文(撒下廿一8)所记载的丈夫的名字是亚得列(Adriel),是扫罗长女米拉的丈夫(撒上十八19),不是米甲的丈夫。米甲当然有可能替亚得列养育这些孩子(可能米拉已离世)。若果真如此,大卫夺去这些孩子对米甲或大卫本身而言,都是难以忍受的,因为虽然二人曾意见不合,但米甲可能仍留居宫内。 注四七:诗篇五十一篇,甚至卅二篇可能都是这个时期的作品,表达大卫的悲伤与悔意。 注四八:虽然这故事记载在撒母耳记下的末了,却非发生于大卫统治的末期。圣经的作者有时以内容分类,而不是按照年代次序来写作的,类似的人口调查显然是有目的,这是任何一位强盛的君王都想当试的。可能历代志上廿一章的报导次序非常重要,它是夹在亚扪之战与大卫组织祭司与利未人的篇幅之间。 注四九:诗篇卅篇是「为献殿用的」,可能写于这个时候;参考历代志上廿二章1节。 注五十:若包括妇女与孩童,总人口是四百万,约是约书亚征服时期之人口的双倍(民廿六1~65)。犹大支派的人数大大超出其他支派人数的总和,可见或许包括西缅支派和大部份但支派的人口,因为并非所有但支派的人都向北迁。逗留在南方的但人可能与犹大支派合拼,历代志的作者附记说,这个数目并不包括利未支派或便雅悯支派的人,因为约押对整件事心中大大不悦,所以没有完成这调查(代上廿一6)。 注五一:记事中并未直言大卫的指派,只提及神爱所罗门(撒下十二24)。然而,后来当亚多尼雅企图夺位后,洞悉内情的拿单立刻提醒拔示巴,拔示巴也知道此事(王上一13);在她提醒王(王上一17)之后,大卫便直言不讳了(王上一30)。 注五二:大卫一切的优点中,并未包括严格的纪律,他众子对他的态度就说明这点,其次是描写亚多尼雅的经文也毫无隐瞒:「他父亲素来没有使他忧闷」(王上一6)。大卫不忍伤害他任何一个儿子,显然也影响他不公布王位的人选,直至所罗门成长后,也拖延不公诸于世。 注五三:基述是亚兰的城邑,位加利利海东部。基述城分配给玛拿西,但按约书亚记十三章13节记载,他们从未将基述人逐出境外,参考申命记三章13至14节;约书亚记十二章5节。 注五四:历代志上三章1节称他为但以利(Daniel),他显然有两个名字。 注五五:可能约押认为押沙龙是下一任的君王,所以廿愿讨好他。 注五六:撒母耳记下十五章7节的数目是「四十」,但这说法不能成立,因为大卫在耶路撒冷只统治三十三年。 注五七:押沙龙属灵的生命非常幼稚,可从下列两件事看出:他存心反叛,并且以还愿为藉口,骗取王恩准他前往希伯仑(撒下十五7)。 注五八:押沙龙拣选希伯仑作为举行受膏的地点,可能因为大卫曾在此地两次受膏。 注五九:圣经并未明说他在希伯仑受膏,但这似乎是整个故事发展的趋势。 注六十:确实的距离要根据玛哈念准确的位置;参考本章,三○九页,注五。 注六一:即今日Mt.Scopus以东的Ras et-Tmim。送信给大卫的亚希玛斯和约拿单也曾在巴户琳躲避押沙龙的追索(撒下十七17~21)。 注六二:米非波设流露真正的悲伤,感激并欣赏大卫过去的慷慨,没有因为大卫的决定而难过,甚至若大卫愿意,他也廿愿将全部产业转让洗巴。 注六三:至于地点,参考第八章,二○九页,注十二。 注六四:同样一个根深蒂固的裂痕,在罗波安时代如堤坝缺裂,一发不可收拾。 注六五:这里故意避而不提约押,而差派一向表现良好的亚比筛——约押的兄弟——他是大卫的「勇士」中的五位精英之一(撒下廿三18~19)。 注六六:可能即今日的Tell Abil,靠近近年来干旱的Lake Huleh。当以后被亚兰人攻陷时,被称为亚伯玛音(Abelmaim ,代下十六4) 注六七:虽然押沙龙与亚多尼雅都认为存活的长子有王位的继承权,但他们也不确定王有这种想法,否则他们不会尝试抢夺冠冕。 注六八:约押是一个机会主义者,他起初支持押沙龙,当他自己失宠后,他便见风转舵地跟随亚多尼雅。亚比亚他采取这种行动的原因不明,可能他嫉妒撒督,因为撒督似乎位份较优越,从撒督名列于前并看管约柜的事实可见一般(撒下八17;廿25;十五24、27、29、35、36)。亚比亚他可能认为跟随亚多尼雅会更为亨通。 注六九:隐罗结位基训以南约二千尺,并且有一座小山阻挡视线,因此亚多尼雅集会中的人能听见声音,却看不见所罗门受膏的礼仪。 第十二章 所罗门 王上二12~十一43;代下一~九 所罗门与大卫的统治,有一个显著的对比,是因两位统治者不同的背景而形成的。大卫曾在旷野地带长成,牧养羊群,后来更经历逃亡生涯的艰辛;而所罗门只知宫中安逸舒适、豪华奢侈的生活。故此,大卫成为争战之君,积极勇往且有效率,甚至他本人也能率军胜敌。但所罗门则成为和平之君,乐于留守家园,并满足于持守他父亲所夺得的土地;大卫的官庭从未扩充过于当时政府所需求的,但所罗门却任意耗费,以迎合自己的喜好,结果所罗门需要更大量的岁收,为此他必须提高赋税;他也更多从事国外贸易,在这方面他显出擅长,并有显著的成功;大卫比较属于平民化的人,所罗门则是属于宫廷的人;尤为重要的,大卫持守对神活泼的信心,成为「合神心意的人」,而所罗门开始时虽有属灵的虔诚,却未能在神面前维持这种基本的关系,因而陷入罪途,最后受神的谴责。 第一节 被立为王 (王上二12~46;三4~28;代下一1~17) 一、巩固权势(王上二12~46) 所罗门与大卫共同摄政的期间,所罗门与他的对手仍能水火相容;但大卫逝世后,情况便改变了。亚多尼雅是第一位激起涟漪的。他透过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要求娶亚比煞(Abishag)为妻。她是貌美的书念少女,在大卫的晚年服侍他(王上一1~4)。所罗门立即予以拒绝,并将这位长兄杀死,因他认为这种请求,对他的统治是一种威胁。昔日的习俗定规,一个人的妾应该是其后嗣继承产业的一部份(王上二22;参考撒下十六21)。可能所罗门对他兄长之真正动机的怀疑是正确的,因为亚多尼雅自以为深得民心(王上二15),这是任何企图篡夺统治权的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除掉了敌对者亚多尼雅后,所罗门转移目标至亚多尼雅主要的支持者——亚比亚他和约押。他革免亚比亚他大祭司之职,放逐他回亚拿突(Anathoth)的家乡去(王上二26~27),剩下撒督为唯一的大祭司,解决了大卫避而下谈的困窘问题。这种演变带给约押不祥的征兆,他只好奔往大卫为约柜所设的会幕内,「在祭坛的角旁」(注一),为自己寻求避难所。后来,所罗门遵照父亲的指示(王上二5~6)(注二),吩咐前任大卫的侍卫长比拿雅,将约押杀于祭坛旁,因为他拒绝离开祭坛(王上二28~34)。因此,这人至终获得该得的报应了。他身为元帅之时,因嫉妒而刺杀押尼珥和亚玛撒二人,现今则为比拿雅所杀。比拿雅也是所罗门拣选以补元帅之空缺的。 大卫也会吩咐所罗门取示每的性命,因为在押沙龙叛变,大卫逃离耶路撒冷的途中,示每曾咒骂他(王上二8~9)。起初所罗门禁止他离开耶路撒冷他自己的家园(注三),后来示每离开这城,追索两个逃跑的仆人时,便遭杀身之祸(王上二36~46)。示每在大卫势力薄弱时便与他作对,所罗门心里明白示每必不会存友善的态度,因此所罗门除掉他,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权势。如今所罗门的敌人已清除了,他就及时停止杀害更多的生命,以色列王国藉他的手牢牢地建立起来。 二、从神而来的应许(王上三4~28;代下一1~17) 事隔不久,所罗门获得神喜悦他的明证,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明证(王上三5~15)。事情是这样的,所罗门在昔日立祭坛的基遍(注四),可嘉地「献一千祭牲作燔祭」,以承认他渴慕神的祝福。基遍被选为这次献祭的场地,而非耶路撒冷大卫的帐幕,因为基遍的祭坛显然更大,更适合所门罗计划的盛大献祭(注五)。王仍在基遍的时候,夜间神在梦中向他显现(注六),允许他作一个要求,以表示神对他的喜悦,所罗门为此喜出望外,谦卑地祈求治理的智慧。神更进一步的奖赏他,不单应允他所求的,更应许额外赐他「富足与尊荣」,是当时代无人可比的。所罗门后期的生活,便描绘出神恩惠之言的兑现。所罗门因这些应许惊喜交集,除此以外,更确知他的敌对者已被除掉,也自他父亲继承了宽广富庶的国土,所以他的未来必是个愉快成功的统治。 第二节 所罗门的王国 一、防御措施 所罗门统治的一个出众之处是,他完成了重要的防御措施。这正合他的心意,因为他只着重维持国家现存的境界而无意扩展。主要的防御措施是,坚固围绕以色列心脏地带的要邑(王上九15~19)。这些重锁包括北端的夏琐、具有战略地位纵页南北隘口上的米吉多,米吉多是以斯德伦谷的入口、基色、伯和仑,以及防守来自西方非利土地袭击的巴拉(Baalath)、达莫(Tadmor)(注七)也列在其中。但若达莫就是帕米拉(Palmyra),一个位于大马色东北一百七十五哩的著名商业城市,则不可能成为内围的一个防御基地。然而它或许是一个外围的指挥站,及早提供东北劲敌行踪的消息。驻扎在内陆防御城的军队,成为一道保护的坚墙,以防御外来的袭击,并能行动迅速地扑灭内陆任何叛变的火苗。在耶路撒冷城内,所罗门建造「城墙」(注八)和「米罗」(Millo)(注九),以增强势力。 另一个重大的防御措施是战车的运用。这是所罗门与大卫不同的地方(撒下八4)(注十)。迦南人历年来都使用这种武器,现今所罗门效法他们,聚集战车一千四百辆,骑兵一万二千人,并设置四千马匹容纳马匹(王上十26;代下九25)(注十一)。除上述的夏琐、基色和米吉多外(注十二),发掘物显示,在他纳和伊矶伦(注十三)也备有坚固的防御和屯车处。要在这些城邑安置足够的军事人员,和保有如此庞大的战车队,所罗门必须维持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因而要求大量的粮饷和其他的供应。 二、所罗门的宫廷 所罗门内阁的阵容较大术的庞大。除大术朝廷内的官员外,另列有两位主要人物:一位是亚撒利雅(Azariah),作「众吏长」(‘al hanmissabim),可能位于各区官员之上,另一位是撒布得(Zabud),担任领袖(如同总理一般)(‘al habbayith)。也有其馀次要的官员:十二位管理各区域的官吏(可能在刚提及的亚撒利雅手下,王上四7~28),更有五百五十位掌管服昔的督工(王上九23)。 所罗门自己的家庭也是庞大的。假如大卫深受异国的影响拥有大量的女眷,所罗门则更甚。按最后的统计,他的妻子共达七百人,妃嫔三百(王上十一3),儿女的数目不详,但必定是相当可观的。这些人一切的食用取自朝廷,况且所罗门必定是奢侈款待,因此他饭食费用是惊人的。每天所需最少要三十歌珥(注十四)细面,六十歌珥粗面,肥牛十只,草场的牛二十只,羊一百只,另有其他的兽禽(王上四22一23)。 三、经济来源 建设营垒,维持一支常备军和供应奢侈豪华的宫廷,需要浩大的支出。所罗门的经济来源有四方面。 1.税收:所罗门实行一种课税制度,并为此将国家划分为十二个区域(注十五)。各地区指派一位官员任税吏长。每区每年供应朝廷粮饷一个月(王上四7~28)。不单需要大麦和干粮喂养马匹,也需要预备宫廷中的食物。这种负担必定是难以忍受的,因此我们不难明白,后来罗波安登基时,百姓发出要求释放之呼声的原因(王上十二3~4)。 2.徭役制度:所罗门实行一种征集劳工的制度。在古代世界中,强迫劳役是司空见惯的,但却极为人憎恶。大卫曾经利用外邦劳工,甚至在他统治的末期,内阁中设立一位掌管他们的大臣(撒下二十24),可见他极为依赖这项劳力来源。同样的,所罗门大量征用仍然留居国内的迦南人(王上九21~22),但他也依赖征用以色列人(王上五13)。建造圣殿的时候,他差派三万人(每月一万人)上利巴嫩协助运送所需的香柏木。被征用的人在定规的时间内,义务为政府工作。 3.外来的进贡与礼物:第三种收入的来源,并未加给以色列人任何重担。就是一些从外邦国家所受的贡物与礼物。没有详细记载数量,但却明说许多国家差派代表,带来银器、金器、上好的衣服、珍贵的香料和牲畜(王上24~25)。圣经中以校长的篇幅描述示巴女王的造访(王上十1~13),带来的礼物,除了大量的香料和宝石外,还有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注十六)。 4.贸易:所罗门发展远涉重洋的贸易关系,因而带来可观的财富,其中一条贸易路线是经过红海直达南方。大卫南部的战绩既延伸至亚喀巴湾,因此,这条水路是通行无阻的。在腓尼基航海专家的胁助下,所罗门建造一队商船,装备船员后,自位于海湾尖端的以旬迦别出发(王上九26~28;十11~12、22)。船队远达俄裴(Ophir)(注十七),沿途必定在许多港口停泊,因为航程花了「三年」(注十八)的时间(王上十22)。船队带着以旬迦别附近所罗门扩场所产的铜(注十九),同来却满载着金、银、硬木材、宝石、象牙、和一些动物。 为了充份供应铜,所罗门在以旬迦别建造了一座极佳的炼铜厂。这件事实虽然圣经未有记载,却经考古学家发掘而为人所知(注二十)。那炼铜厂被认为是昔日最大的厂之一,可能是所罗门建造船队同时并进的工程。位于死海与亚喀巴湾之间的亚拉巴谷,有大量的铜矿。 所罗门也从事马匹与战车的贸易活动。他不但大量购买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更利用位于南北商路要冲的便利地位,成为买卖交易中心。主要是从埃及和奎(Kue,即基利家Cilicia)(注二一)输入,输出给赫人与亚兰人(王上十28~29)。 第三节 外交关系 所罗门既继承了广大的帝国版图,并且经营贸易事业,他自然广泛地介入国外事务。其中一个清楚的明证是他与外邦女子的联姻。通婚是与外国联盟的普遍印记。他的妻子有摩押人、亚扪人、以东人、西顿人和赫人(王上十一1),这说明了他会与这些民族缔结同盟。 一、与埃及联盟 圣经直接明说所罗门与埃及联盟,以迎娶法老之女儿为印证(王上三1)。所罗门必定以此为重要的盟约,因为埃及是世界主要的强国。事实上,所罗门竟得蒙这个南方强邻如此刮目相看,显明他在当时的世界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注二二)。这是其中一个较早的联盟,因此,法老给予以色列的尊荣多半是看在大卫,而非所罗门的情面上。为了表示这个联盟对他的重要性,所罗门为这位埃及新娘建造一座特别的宫室(王上七8)。因这一次的联婚,所罗门也赚取了基色城(注二三)。法老先前曾夺取了基色,屠杀其中的居民,现今却转赠他的女儿——所罗门的妻为礼物(王上九16)。所罗门坚固基色,作为防御城。 二、与推罗联盟 另一个重要的盟约是与腓尼基王希兰一世(Hiram I 九七八~九四四左右)订定的。所罗门的「西顿」(注二四)妻子(王上十一1)可能是这位君王的女儿。腓尼基人在十二世纪重建的推罗,现今已成为这个海上王国的京都,控制着亚柯湾(Bay of Acre)以北一百五十哩的地中海沿岸,腓尼基在地中海的四周拥有许多殖民地,而她与这些殖民地及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是名闻遐迩的。所罗门对他的香柏木最感兴趣,甚至甘愿以麦子和纯良的油交易(王上五2~11),希兰曾供应大卫香柏木,作为建殿用,现今仍然乐意继续与所罗门交易。他也借所罗门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王上九10~14),说明虽然所罗门的财源丰富,但他的收入还不够他去做所有他想做的事业。二十年后,圣殿与其他建设皆大功合成,所罗门设法偿还希兰在香柏木与金子上的资助(可能是分期还款的最后一笔),因此馈送他二十座城邑,这些城邑也许位于腓尼基附近。然而希兰不满意这些城邑,显然因为它们是贫瘠的;他向所罗门表示不悦,并退还这些城邑(王上九12~13;代下八2)。所罗门后来采取的偿还方式并未说明。至少这次事件并未妨碍两国之间的盟约,因为如前文所提及的,后来希兰投资所罗门在以旬迦别的航海贸易。这个合股的企业或许牵涉到所罗门债务的偿还,可能在一段时期内,希兰获得大部份的营利。 三、示巴女王的访问(王上十1~13;代下九1~12) 跻身于所罗门尊贵的国外来宾中,有一位是来自阿拉伯南端的示巴女王。这个国家大约是今日的也门(Yemen)(注二五)。所罗门的商船或许曾停泊在此地的港口。事实上,示巴女王长途跋涉的旅程(约一千二百哩),可能部份受她所预见的商业利益吸引,她认为与那位差派商船的主人个别面谈可以获得的。阿拉伯的西南部以经营香料和香闻名,这位女王可能深感她的骆驼商队的贸易路线,被所罗门的船队危害(注二六)。正如她所说,她来也为要一睹所罗门的风采,因为曾风闻他的财富与智慧(大概是船上的船员透露的)。她带给所罗门丰富的礼物——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她在这豪华的宫廷所目睹的一切,给予她极深刻的印象。她如愿以偿(可能包括贸易合约)并获得厚馈后,心满意足的启程回国。值得注意的是列王纪上十章15节的记载,所罗门经商的部份收入,来自阿拉伯诸王的香料商。因此,无论所罗门与示巴女王互订什么条约,他仍在当地经商(注二七)。 第四节 建设活动 (王上五1~九9;代下二一七) 除了坚固防御城,并建造世上优良的炼铜厂外,所罗门也在耶路撒冷建造数栋富丽堂皇的建筑物,其中最重要的是圣殿。 一、建造圣殿(王上五~六;七15~51;代下二~四) 正如前章所提及的,大卫有意建造圣殿,神却禁止他。然而他曾搜集各式各样的材料(代上廿二1~5;十四~十六)(注二八),并将神的灵所启示有关圣殿构造的蓝图,指示所罗门(代上廿八11~12、19)。 前文曾提及,所罗门与推罗王希兰签约,由希兰供应香柏木,所罗门则按月征集劳工一万,协助砍伐并输送木料。香柏木被认为是建造圣殿的上好木材(注二九)。希兰负责将木柱浮海运送至所罗门指定的巴勒斯坦港口。他也供应石匠,协助大量预备所需的石块(王上五18)。 实际的兴建始于所罗门第四年春季(主前九六六年左右;王上六1),完成于七年后的秋天(王上六38)。位置是在摩利亚山(代下三1),也就是亚劳拿禾场,以前大卫时候瘟疫止住的地方(撒下廿四16~25),很可能也是早年亚伯拉罕顺命献以撒的场所(创廿二2)。摩利亚山紧接着大卫城以北。 圣殿本身的图样与会幕大同小异,只是体积加倍(注三十)。它长九十尺,宽三十尺,划分为相同的两部分:圣所与至圣所,按序各占全面积的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它是用石块建成,镶上香柏木板,再镀上精金。至圣所安置约柜,施恩座及两个基路伯。其馀两个(注三一)基路伯是用橄榄木刻成,镀上精金,有十五尺高(王上六23~28;代下三10~13)。在圣所有香坛,或称「金坛」(王上七48;代下四19),十个精金灯台,一边各五个(王上七49;代下四8),并十张陈设饼的金桌子(王上七48;代下四8)。与会幕不同的地方就是在圣所前有殿廊,三十尺宽十尺深,殿廊前竖立两根铜柱,名叫雅斤(Jachin)和波阿斯(Boaz;王上七15~21)(注三二)。 沿着殿墙和殿的后方有旁屋,共三层高,作储藏室(王上六5~10)。围绕整座建筑物有内院,与围绕会幕的相同。其中有大铜坛,三十尺长,三十尺宽,十五尺高(代下四1);一座大洗濯盆,或称「铜海」,直径十五尺(王上七23~26);十个小洗濯盆,排列殿的两旁,每旁各五个。内院及殿本身只限于祭司出入,但围绕内院的大院,则为百姓而设(代下四9)。 二、献殿礼(王上八1~9;代下五~七) 如此富丽堂皇和意义深长的建筑物,需要适当的献殿仪式。所罗门首先将最为重要的约柜,自大卫所立的帐幕内,搬迁安置在至圣所。其他的设备可以重新制作,但约柜却不能。既然它是摩西时代,在西乃山所造成的约柜,曾在会幕中代表神的同在,在圣殿中仍然发挥这个功能。非常奇妙的,当它被安放在指定的位置时,耶和华荣光的「云彩」便充满圣殿(王上八1~11;代下五1~14),就正如在会幕中一样。后来,所罗门向会众发表简短的信息(王上八12~21;代下六1~11),跟着献上相当长的奉献祷告(王上八22~53;代下六12~42)。祈祷完毕,火从天上神奇地下降,烧尽铜坛上的燔祭(代下七1~3)(注三三)。随后的七天庆宴中,所罗门继续不停地献祭,直至献完二万二千只牛和十二万只羊这庞大的总数为止(王上八62~66;代下七4~11)(注三四)。继之而来的是,神第二次向所罗门显现,以表示他心中的喜悦,并再度应许赐福给他,只要他效法他父亲大卫,谨守进行神的诫命(王上九1~9;代下七12~22)。 三、其他华丽的建筑物(王上七1~12) 所罗门还建造了数栋建筑物,可能位于圣殿的毗邻,在城中新兴的地区。其中有他居住的宫殿,它必是优雅精致的建筑,因为花了十二年才完成,甚至较圣殿多花六年的时间。另外有「利巴嫩林宫」,或许因为采用大量的香柏木作支柱而得名,部份房间可能作为军械库(王上十16~17;赛廿二8)。第三是建造「有拄子的廊子」,可能是一种华丽夺目的通道建筑,林列着无数的柱子,连接着「利巴嫩林宫」和第四项建筑——审判厅。在这最后一项的建筑物中,所罗门可能坐在置于六层台阶上镀满精金的象牙宝座上施行审判(王上十18~20)。然后是所罗门的宫殿,大概与审判厅毗连,以便进出。最后是为所罗门尊贵之妻子——法老的女儿所建的特别宫殿。圣殿首先兴建,随后是其他的建筑物,建造宫殿耗时十三年,因此,共花了二十年的时间(王上九10)。希兰显然自始至终从未间断地供应材料、劳工及金子。后来所罗门以二十座城邑作为部份的酬还,但如前述的,遭希兰王拒绝。 第五节 文学世纪 大卫与所罗门的时代,常被称为以色列的「文学黄金时代」。大卫的艺术才能出类拔萃,所罗门也跟他一样,巧于写作。他们共同的趣旨则重于鼓舞他人发挥类似的天份。这是一个适于艺术表现的时期:乐观与富庶的时期,以色列挤身于世界列强的时期,民安财富以致有闲暇与反映之时间的时期,而尤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强调真诚敬拜神的时期(注三五)。 一、历史文学 这时期产生一些历史性的著作。大卫与所罗门皆拥有朝廷中的文士,从他们官式的记录中,记载了两位君王的统治史。先知拿单的记录概括大卫(代上廿九29)和所罗门的统治(代下九29)。与他同为先知的迦得只记载大卫的统治(代上廿九29)。列王纪上提供的所罗门的史料,似乎主要取材于「所罗门记」,此书作者不详(王上十一41)。先知亚希雅(Ahijah)与易多(Iddo)自所罗门后仍然存活,他们所写的历史提及所罗门的统治(代下九29)。 二、音乐与诗篇 除历史外,另有音乐与诗篇的写作。大卫既期待圣殿竣工的日子,便具体地指导关于崇拜中的音乐。约四千利未人被指派为「歌唱的」,划分为二十四班,每次事奉为期一周(注三六)。更有乐器的演奏,如钹、琴和瑟(代上廿五1~6)。大卫也指派二百八十八位「歌唱的」组成诗班(代上廿五7)。大卫亲笔写诗七十三首,部份是为圣殿崇拜时用的。他特派亚萨(Asaph)为合唱赞美崇拜的主持人(代上十六4~5),他写有十二篇诗篇。可拉的后裔,似乎是利未人以外的特别诗班,有十篇诗篇归在他们的名下,他们或许是写作的人,或是演奏的人(参考代上六31及下文)。以探(Bthan)与希幔(Heman)各写一诗篇,他们的智慧曾与所罗门的互相比较(王上四31),所罗门则曾写作两篇诗篇。很明显的,圣殿竣工后,所罗门并未削弱音乐在崇拜中的地位,相反的,甚至更为强调(代下五12~13;九ll)。 三、智慧与戏剧性文学 第三方面,有智慧与戏剧性文学的写作。某些诗篇被列为智慧文学,但旧约中,最佳的代表作是箴言(Proverbs)与传道书(Eccle- siastes)。所罗门写作整卷的传道书和大部份的箴言(注王七)。约伯记也属于这类的文学体栽,但可能是较早期的作品(注三八)。所罗门也写雅歌(Song of Solomon),被列为半戏剧性的作品。总而言之,希伯来文圣经的第三都份,被称为「圣卷」的(writings,Kethubim),大多产自这个文学的黄金时代。 第六节 灵性的退步与惩罚 (王上十一;代下九29~31) 一、退步(王上十一1~8) 所罗门是作王的适当人选。在他的统治下,国家保持强大与富庶,大致上,整个帝国维持原状。在大卫与所罗门二人的统治期间,百姓获得从未享受过的安逸与舒适;然而课税仍然不断上升,在所罗门统治的末期,导致了百姓的不满。 然而在宗教方面,所罗门招惹神的厌恶。他曾有好的开始,耶和华曾应许他智慧、财富和尊荣,来表明他的赞许。但后来情况转变了,所罗门未能自始至终持守当初的信仰承诺。在献殿祷告中所表达的美好信心,已无影无踪了。当他经历这种灵性的败落时,他的国也深受其害了。 这种可悲之演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所罗门的国际事务及其所带来的结果对他的影响。他容许别国的思想与风俗影响他的决策与生活方式。这种情势的转变,特别是由于他与外邦女子联婚。这些婚姻关系原意是互惠联盟的例行印证,但对所罗门来说,其影响却远超于此;因为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圣经的记载说明,他的败坏到一个程度,他甚至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Chemesh)」和「亚扪人可憎的神摩洛(Molech)」建造「邱坛」(bamah),显然对「所有外邦妻子」的假神也如此行(王上十一7~8)。 所罗门统治期间,这个败坏何时暴露,我们不清楚。所罗门加冕后第十一年,圣殿竣工,他献上那伟大的讲道与祷告的时候,这败坏仍然深藏不露。我们可以推测,它是渐渐形成的,或许自他统治中期过后,他的外邦妻子以及与外邦接触的坏影响,有充份的时间产生侵蚀作用。然而,值得嘉许的,所罗门逝世之前,察觉事态严重,便回转归向神,正如他最后的遗著,传道书为他见证的。他总结说:「人所当尽的本份」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传十二13)。 二、惩罚(王上十一9~43) 所罗门在统治的初期,神对这样的败坏就已经提出警告了(王上三14;九4~9)。因此,神显明他的不悦,并预言他大部份的国土将移交别人统治,不是由他儿子统治。其次,在所罗门统治期间,有三方面的难题被视为从神而来的惩罚。 1.耶罗波安(Jeroboam)(王上十一26~40):首先是关于耶罗波安,他后来成为以色列北部国土的开国君王。耶罗波安显然是英明能干的人,他曾被派管理为所罗门建造米罗的劳工,这些劳工皆来自北部各支派。一天,在休假的时候,他邂逅先知亚希雅,亚希雅象征性地将新衣撕成十二片,给耶罗波安十片。其后解释说,十片衣裳象征以色列的十个支派,所罗门逝世后,耶罗波安将要治理他们。亚希雅说明这个责罚临到所罗门的原因,并且应许赐宏福给耶罗波安的统治,若他设法避免重蹈覆辙。所罗门偶而获悉亚希雅对耶罗波安的应许,或许是因为耶罗波安这位青年轻举妄动的缘故。所罗门立刻设法取耶罗波安的性命,与早年扫罗追杀大卫的方法略似,但正如当年的大卫一样,耶罗波安逃命了。在这次事件中,他直奔埃及,获得法老示撒(Shishak,or Sheshonq I,九四○~九二○)的荫庇。所罗门逝世后,耶罗波安自埃及返回以色列,开始统治北部的十支派。 2.以东的哈达(Hadad)(王上十一14~22):第二个问题与以东人哈达有关。他的活动为了要削弱所罗门在帝国南部的管辖权。大卫统治期间,约押在以东大肆屠杀时,哈达是王室唯一的生还者(注三九)。他曾在埃及寻得避难所;正如后来耶罗波安所作的。当他获知大卫举约押皆告世后,便返回以东,可能成为以东地的领袖。此时的以东已成为所罗门辖下的一个省份。但,哈达是以色列的死敌,念念不忘约押的暴行,三番两次带给所罗门许多的烦扰,他或许未能实际地使以东脱离以色列的管辖,因为在所罗门的统治期间,以旬迦别的炼铜及航海事业并未中断,但,哈达确曾为此目标而不断努力,以致所罗门的利润遭受严重的损失。无可怀疑的,在所罗门的晚年,当神的恩宠越减少时,哈达的敌对势力便越扩大。 3.大马色的利逊(Rezon)(王上十一23~25):第三方面的困难与大马色的利逊有关,他的活动削弱了所罗门在帝国北郡的管辖权。利逊曾经是琐巴王哈大底谢的拥护者,大卫统治初期,曾战败琐巴王(撒下八3~9),利逊显然在那次战役中安全逃脱,后来组织自己的队伍,以达成他个人搅权的欲望。他主要的目标是大马色,结果他得心所愿,成为当地的统治者。从前的大马色,并未成为特别强大的势力中心,但,利逊却使它日渐强大。事实上他是能干的军事人材,并储备一支有效率的军队。他渐渐提高这个新中心的地位与影响力,因而给所罗门带来严重的扰害,但在所罗门统治期间,并无任何记载说明他能使大马色脱离省份的地位。其实所罗门乐于投资建设达莫(帕米拉,王上九18)的这件事实,与以上的说法有点不合,因为达莫较大马色更偏北。然而,这些建设措施,或许在所罗门统治初期就已开始建造了,当时利逊的威胁还未萌芽。到了所罗门统治的末期,他的确成为以色列严重的对抗力量,再度与神渐渐收回对所罗门的恩宠相吻合。可能在所罗门离世的时候,以东与大马色地的辖制权皆付诸东流了。 第七节 君王所罗门 所罗门的统治是相当长的,为期四十年之久(九七○~九三一),与他的父亲大卫一样。这是一个富庶与安静的统治,也是一段有真正辉煌成就的时刻。因为广泛的建设、贸易和外交关系,以色列成为近东众所周知的国家。除此以外,艺术方面也有非凡的成就,特别是音乐与文学。再者,在新圣殿向神真诚的敬拜,开始了一种与摩西律法之规条相吻合的形式与尊严,这一切可以归功于所罗门。他成为以色列英明的统治者之一。 然而,他若对神忠心到底,地位可能会更显赫。少有君王有更好的地位与前途。他继承了帝国;他有神特殊的应许,要赐他智慧、财富和尊荣。所有扩展、巩固国家以成为一个帝国的艰辛工作,都由大卫承担了,美好的根基既已奠定,展在眼前的,又是引人入胜的机会,所罗门唯一的任务,是继承父亲的努力,便能目睹最优异的成就了。当时世界的列强,也并未足以给他利害的威胁。以色列在各国的关系中,可能列身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所罗门未能达到神的标准,他没有至终忠于神的旨意与方法。因此以色列辉煌的潜力不能完全实现;反而在所罗门的晚年,以色列的国际地位渐趋下降。事实上他离世以前,竟获知只有少部份的国土遗留给他儿子。在他离世的时候,他必定深深懊悔自己没有忠实到底,正如神在他统治的初期所指示的。 注释: 注 一:约押是根据出埃及记廿一章13至14节而采取行动,但他脑海中显然只想到他目前所牵涉的篡位阴谋而已。而大卫要求所罗门取他的性命,却是基于他过去杀了押尼珥(撒下三27及下文)和亚玛撒(撒下廿8及下文),这些谋杀事件,已经是在祭坛所能保证的安全范围以外的。 注 二:我们难以评估大卫对约押的态度。因为大卫既屡次被约押激怒,为何他不及早刑罚约押。其中一个理由是因为约押实在是能干。而且自乌利亚事件后,大卫因为他曾合作,将这位勇士调配到危险的阵地,所以大卫也非常困窘。所以他吩咐所罗门杀戮约押,对他来说是执行刑罚的一个简便办法。 注 三:示每被描述为扫罗家的人(撒下十六5),他显然急于拥护并恢复先前的朝代。所罗门禁止他出耶路撒冷,目的为要控制他所策动的任何叛乱。 注 四:可能自扫罗肆杀挪伯祭司的悲剧后(撒上廿二18~19),会幕迁离了挪伯(参考第十章,二八四页,注五四)。 注 五:可能这是列王纪上三章4节「极大的邱坛」这句话语的含意。那地的祭坛可能是极大的铜坛,也是神所定规的,成七尺半的正方形,高四尺半(出二七1~8)。大卫的祭坛可能较小。 注 六:是一种梦中的异象,当时所罗门头脑清醒有知觉,而且能够合理地回答问题。 注 七:列王纪上九章18节「达莫」的原写是“Tamar”,但这并非最理想的拼写,历代志上八章4节「达莫」的拼写是“Tadmor”。若两处经文并非指同一地点,在死海以南的确有一个「达莫」(Tamar),这是南部一个理想的防御据点。 注 八:从列王纪上十一章27节,我们知道大卫的城墙在某处仍然有一个破口(Perets)。大概所罗门着手堵塞破口,并在城内加建城墙围绕圣殿,或许城墙也围绕他的宫殿(王上三1)。 注 九:大卫时代米罗已存在(撒下五9),所罗门显然也增建。后来希西家唯恐亚述入侵(代下卅二5),所以更大大扩充。确实的形状不详,但显然与防御有关,或许是一座塔楼或堡垒。参考J Simons,Jerusalem in the Old Testament(Leiden:E,J.Brill,1952),一一六~一一七页;一三一~一四四页。 注 十:参考第十一章,二九四~二九五页,大卫毁坏敌人的战车,却不据为己有。因为他在山区地带进行争战,而所罗门的防御城大部份位于平原地带,可以运用到战车。 注十一:列王纪上四章26节的数字四万可能是抄写的错误,历代志下九章25节记载的数字是四千;事实上,一千四百辆战车大约只需要四千匹马,不是四万匹。 注十二:在米吉多发现的马匹可容四百五十只马匹。然而最近Yadin怀疑这些马匹是否属于所罗门时期,他认为更可能是属于亚哈的。参考“New Light on Solomon’s Megiddo,”BA,23(1960),六二~六八页。 注十三:参考Albright,AP 一二四~一二五页。关于夏琐,参考第五章,九四~九五页。 注十四:歌珥或贺梅珥(容量相等)是最大的容量,大约相等于五八·一加仑液量,或六又四分一蒲式耳(bushek)干量;参考R.B.Y. Scott,“Weights and Measures of the Bible,”BA,22(1959),二二~四○页。 注十五:分区不是完全按照旧有的支派界线,这并不表示所罗门故意破坏先前各支派内部的团结,他只是按国内的生产能量划分区域,为要使各区平均肩负重担。但百姓的心里必有所警觉,因为原定的界限已不被保存。 注十六:一他连得约三十公斤,六十六磅多。若按现在金子的市价,一盎斯(金衡制)三十五元美金,一他连得约值二万七千八百美元;一百二十他连得值三百三十三万六千美元。 注十七:俄裴的位置不详。学者曾提议四个地方:位阿拉伯的西南部,或阿拉伯的东南部,或索马利兰(Somaliland,译者注:位非洲东部),或印度的苏帕拉(Supara)。旅程所花费的长时间支持最后的说法,而且所有进口的货品都来自印度,当时也早已有远行印度的贸易往来,但Al-bright支持第三种说法:参考ARI一三三~一三五页。 注十八:「三年」指第二年整年,并至少第一年和第三年的部份时间。 注十九:所罗门的船只称为「他施」船(Tarshish)(王上十22),「他施」的意思是精炼厂,因此船队的名称说明它是运送精炼东西的;参考Unger,AOT,二二五~二二六页;Albright,BASOR,83(十月,1941),二一页。 注二十:N.Glueck(1938~1940)所发现的;参考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v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五○~八八页。 注二一:列王纪上十章38节的希伯来文字miqweh(英王钦定本翻作「麻线」),最适当是指着小亚细亚的国家奎,因此应翻作「从奎带来的」。马匹较晚的时候才输入埃及,虽然在所罗门时代,他们已有多馀的可以出口了。小亚细亚以骏马著名。埃及拥有坚固的战车,显然是自许克所斯(译者注:主前十七世纪入侵埃及之亚洲的一族,通称牧羊王,可能是阿拉伯人或赫人)输入的。有关的讨论,参考Albright,ARI一三五~一三六页。 注二二:在某一段时期,埃及的法圭甚至不乐意将他们的女儿许配尊贵的巴比伦王,或美坦尼王,但当时,埃及的国际地位已经衰落了,这次联盟的法老可能是第二十一朝代的最后一位君王。 注二三:列王纪上九章16节说,当时法老王焚烧基色,然而考古学还未证实基色曾否遭受火规。某些学者认为是抄本年代已久而发生抄录的错误,应该是「基拉」(Gezar)才对,同时大卫已经战胜非利士人,所以可能当时基色已落在以色列的手中。参考Albrighi,ARI,二一三页及下文。 注二四:西顿人是西顿的主要居民,但这名词通常用来称呼腓尼基人。推罗和西顿是腓尼基两个主要的城邑,但西顿历史较悠久。当时推罗已较为显要,并且成为王的居住地。参考列王纪上十六章31节。 注二五:关于示巴居住地,参考Albright,ARI,一三二~一三五页。W.Philips,Qataban and Sheba(New York:Harcourt,Brace and Co.,1955),描述今日在也门的发现。 注二六:关于示巴的贸易,参考Albright,见前。 注二七:James Kelso在伯特利发现一个南阿拉伯的泥印章:年代大约属于所罗门王的时期,可见通商贸易确已存在。印章面积约三寸乘匹寸,可能是用作封印货物的。参考G.W.VanBeek and A.Jamme,“An lnscribed South Arabian Clay Stamp from Bethel”,BASOR 151(十月,1958),九~十六页。 注二八:大卫所累积的金银有十万他连得金子,一百万他连得银子。若以三十五美元一盎斯计(参考本章,三三二页,注一六),单单金子总值二十七亿八千万美元。 注二九:Lagash的统治者Gudea(主前二一○○年左右)早已从这地获得香柏木了。埃及人Wenamon长途跋涉到利巴嫩为埃及搜集香柏木(主前一一○○年左右),参考Barton,AB 第四四九页及下文,第四五五页。 注三十:这个图型与一九三六年,北叙利亚Tell Tainat出土之庙的构造相仿。最近在夏琐发掘的一座庙宇也非常相似;参考Yadin,BA,22(1959),第三页及下文。 注三一:既然施恩座的两个基路伯是从一块金子锤出来的(出廿五18~19),这两个大的基路伯显然是外添的。 注三二:这些柱子似乎只是为装饰用,圣经描述它们「立在殿前」(代下三17)。每根各三十四尺高,包括柱顶上的「木球」(Gulloth)。它们的名字雅斤和波阿斯可能是形容它们话语的首字。雅斤与「耶和华要建立(Yakin)他的宝座直到永远」这句谚语相吻合;波阿斯则与「王靠耶和华的力量(Boaz)欢欣」吻合。关于这两个句子,参考Albright,ARI,一四四~一四八页。 注三三:参考第七章,一五七~一五八页,讨论与会幕有关的神奇火焰。从神而来的其他特别的火焰记载在士师记六章21节,列王纪上十八章38节,和历代志上廿一章26节。 注三四:当然所罗门并非亲自献上这些祭牲,而是与身旁无数的祭司与利未人一起,并且要为着这个特别的日子暂时可能要多加设祭坛,才得以在七天之内,献上圣经所报导的牺牲的数目。 注三五:在大卫的统治期间,和所罗门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统治年限中,真正的崇拜从未中断。 注三六:参考第十一章,三○○页。 注三七:所罗门自己有超人的智慧,因此自然发掘栽培有这种素质的人。他说箴言三千句,作诗一千零五首;所包括的主题有树木、牛膝草、走兽、飞禽、爬虫类及鱼类(王上四32~33)。箴言一至廿四章直接归于所罗门(箴一1;十1),廿五至廿九章也是,虽然圣经说是希西家的人所编辑的。只有卅至卅一章是亚古珥(Agur)和利慕伊勒(Lemuel)写的。 注三八:若写于所罗门时代,它的历史背景的准确性便发生问题(因为对话的内容非常详尽),可能出于约伯自己的手笔。 注三九:参考第十一章,三一二页,注三二。 第十三章 北方王国 王上十二~廿三;王下一~十七 神曾藉着亚希雅向耶罗波安预言王国的分裂,事情的背景在我们研究过的历史中已经可看出,自寄居埃及的日子始,犹大与以法莲支派就互相嫉妒。犹大支派人多势众,在众支派飘流旷野的时候,已获得群龙之首的尊荣。相反地,以法莲是其中一个较弱小的支派(注一),出自约瑟,但雅各给予他超越玛拿西的地位;而且伟大的领袖约书亚也是属以法莲支派的。在士师期间,以法莲曾经两度显出自命不凡的作风:一次向基甸(士八1~3),而后来向耶弗他(士十二1~6),每次都埋怨在与敌对抗中,他并未获得适当的认可。 王国创立的时候,神从这两个敌对支派之间的便雅悯支派中,拣选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可见这种基本的裂痕确实存在。扫罗逝世后,这种裂痕更为明显化;因为只有犹大拥护大卫,而北方众支派却转而归顺伊施波设。押沙龙叛变与大卫重获政权后,北方众支派在便雅悯人示巴的领导下,再度偏行己路。然而这次只有数天的时间(撒下十九41~廿22)。亚希雅所预言的和所罗门所惧怕的,迫使耶罗波安逃奔埃及,这只不过有如旧病复发而已。鉴于此,任何登上以色列宝座的君王,都应该份外小心,避免导致任何新的分裂事件,尤其是在所罗门离世的时候,不满已经存在了。然而,所罗门之子罗波安并未持守这种谨慎的态度,因此产生了最后的决裂。 第一节 叛 变 (王上十二1~24;代下十) 罗波安愿意前往示剑与北方众支派的首领会合,可见他已稍微警觉到面临的事态严重,若事情一如以往,毫无风浪,众首领应该聚集在京城耶路撒冷,为他举行就职典礼。他们拣选示剑,因为对那些不满的支派来说,它的位置显然较适中,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它占有重要的历史性地位(注二)。耶罗波安自埃及的避难所返回后,也在这次的聚集中露面。他显然是应北方众支派之邀请而来的,他们不知怎么也知道亚希雅曾膏立耶罗波安,及所罗门曾采取的报复手段,如今他被北方众支派接纳为领袖,领导他们进行谈判。 聚集的众支派心里有数,若接纳罗波安为王,他们该有什么要求,就是所罗门实行的重税与徭役制度应予以减轻。他们已经忍受许久,并想强行改变它。这个要求显然是出自耶罗波安的口。后来罗波安寻求应如何作答的忠告。他首先垂问年长的一群——一些经历所罗门苛政的人,后来询问一些与他年龄相仿的人,那些较年轻的当然盼望继续享受宫中的奢侈生活,因此力劝罗波安拒绝请求,罗波安竟听从了。十个支派随即退出王国,并开始建立自己的国家,拥立耶罗波安为首任君王,正如亚希雅所预言的。 罗波安仍在示剑的时候,曾努力想维持他在北方的统辖权,他差遣税吏长亚多兰征收课税,但却因此遭百姓用石头打死。后来,罗波安机智并迅速地退回耶路撒冷的安全地带。在耶路撒冷,他自犹大和便雅悯(注三)两个属自己的支派,召聚十八万大军,决定强制叛徒执行他的意思。但神藉先知示玛雅禁止他采取行动,因此,罗波安适时地取消这个念头,正如神藉亚希雅所预言的,这种分裂会延续下去,罗波安只得安份守己地统治仅有的两个支派。 第二节 王国的早期 主前九三一~八八五(王上十二25~十六20) 一、耶罗波安为王 主前九三一~九一○年(王上十二25~十四20) 1.新的王国:耶罗波安既成为以色列国十支派的首任统治者,他面临的挑战是设立一个新的王国。若能得知他所采取的步骤和他行政的情况,必是一件有趣的事,但这两方面的资料我们都缺乏。无论如何,执行政府开始作业了,为此必定曾细心的策划,并勤劳地服务,可见他是一个能干的人。我们假设他效法大卫与所罗门所执行的行政体系。除此以外,鉴于百姓对罗波安的要求,我们可以相信,他一定会尝试减轻课税,并完全废除徭役制度。 起初首都设在示剑,就是与罗波安相会的地方(王上十二25)。但后来耶罗波安在约但河外,雅博河的昆努伊勒督导建筑活动,可见他也以此为交替的居所。然而,他最后在得撒(Tirzah)建立永久的首都(王上十四17,十五21~33;十六6、8、9;及其他经文)可能就是今日的台伊发拉(Tell el-Farah)(注四),位于示剑之东北约六哩。 2.另设祭坛敬拜:在宗教方面,耶罗波安犯了神眼中看为极重的罪,他为地方的百姓另设祭坛敬拜(王上十二26~33)。他认为若不如此,百姓归同耶路撒冷敬拜之时,必然被吸引,以致两国重修旧好再度联盘。因此他在北端的但与南端的伯特利(注五)设立新的敬拜中心。在各中心树立金牛犊的像作为这个新计划的表记。他的存心仍然是要敬拜耶和华,只是采取新的途径(注六)。他在各中心建殿(邱坛上的房屋),可能为安置金家与祭坛用(王上十二31、33),又立凡民(非利未人)为祭司事奉。他不按着摩西律法的要求任用利未人,原因之一是因为,许多利未人或大部份的利未人已启程回犹大,显然是对这些革新以示抗议(代下十一13~14)。耶罗波安更私定年中的节期,代替法定的住棚节,将守节的日子延后整整一个月。 二、耶罗波安遭责罚(王上十三~十四18) 耶罗波安的所作所为在神眼中构成严重的罪行。因这事与神藉摩西颁布的律法直接相抵触,而且使得真正的崇拜与巴力生殖力之宗教有混合的趋向。无可否认的,耶罗波安的改变,使巴力崇拜在亚哈和耶洗别(Jezebel)时代更易于传入(王上十六30~33),因为迦南人把牛参与到他们的宗教活动中,他们假设巴力或哈达(Hadad)站在牛背上(注七)。 因此,神不久便差遣使者指责耶罗波安。一个仅被称为「神人」的使者,自犹大北上,向伯特利的坛宣告凶言,预言其对头大卫家的一位王子,名叫约西亚(Josiah)(注八),有一天要将耶罗波安众祭司的尸骨烧在坛上(王上十三1~3;王下廿三15~16)。耶罗波安因这样的警告怒气填膺,伸手指着使者,并命令就近的侍从捉拿他,但神奇地,他的手「枯干」了。其后耶罗波安恳求那位使者祈求神使他的手复原,当使者祈祷后,神使他的手痊愈。这事件必定使耶罗波安再次思想他的敬拜方式,但并无记载说明他曾做任何的修改。 后来,先知亚希雅透过耶罗波安的妻子,指责这种虚假的崇拜(王上十四1~18)。王后曾改装会晤亚希雅,求问关于她儿子的重病能否痊愈。亚希雅既蒙神启示,知道她会改装来求问,便趁着机会,不单预告她儿子会死,更指责皇室极大的罪,并预言他们全家必被除尽。耶罗波安差遣妻子寻问先知,因他认为亚希雅曾一度偏爱他,预言他要当政,现今也必定拥护他的。然而他发觉,神的先知并不希罕王室的恩宠,而且不管后果怎样,他们只宣告神的真理。正如亚希雅预言的,孩子病逝,而后来整个王室遭受继承者巴沙(Baasha)的剿灭。 三、损失国土 耶罗波安并未妥善经营他登基时所继承的土地。假设除犹大所保有的地外,在他登基时,所罗门会统治过的领土全归他管辖;若果真如此,以色列早期君王统治时,已失去相当重要的领土了,而大部份是在耶罗波安的统治之下。其中一部份的失地位于北方的大马色境。所罗门统治期间,因为利逊剧烈的抗拒,早已多少失去此地的实际管辖权了。但在耶罗波安治理下,大马色地竟丢失了;这个事实,从利逊死的时候,大马色已成为独立亚兰国之首都可见一般(注九)。另一部份是在西南方,非利士人重新活跃,收复他们部份的失地,耶罗波安的儿子和继承人拿答的统治期间,觉得必须从非利士人手中重夺基比顿(Gibbton),但没有成功(王上十五27)。在东部,至少失去摩押,因为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注十)记载,它曾再度被以色列第六任君王暗利(Omri)所征服。 除失去这些土地外,耶罗波安的国家至少遭受一次严重的外敌入侵,甚至进入其领土的心脏地带,这次灾祸来自埃及王示撒。耶罗波安逃避所罗门时,示撒曾供给他藏身之所。然而,示撒首先在犹大南部酿成严重的损失,然后领军迈进并横扫耶罗波安的境内,广泛地摧毁生命与财产(注十一)。 四、耶罗波安之死(王上十四19~20;代下十三20) 耶罗波安并没有被人刺死,神的这种惩罚反而临到他儿子拿答。二十二年的统治后,耶罗波安寿终正寝。虽然他曾显露才华,但却因罪而失去神的祝福。他给这个新的国家带来开始,却未能使它成为强盛、壮健的国家,事实上,他遗留于国内许多不满的种子,以致产生了暗杀王室、迅速地更换朝代和严重的懦弱无能的统治。 五、拿答 主前九一○~九○九(王上十五25~31) 拿答(注十二)继承父亲,在得撒统治两年。唯一记载到他的努力就是上文所说,围攻非利土地的基比顿(注十三)。他正在围困基比顿的时候,却遭出身寒微的巴沙所杀(五上十五27~28),其后巴沙起而执政,将耶罗波安全家灭绝净尽,正如亚希雅所预言的。 在宗教上,拿答步其父的后尘。他特别被形容为继续犯他父亲「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王上十五26)。类似这句的形容片语,曾重复地来描述耶罗波安以后的十八位继承者(比较王上十五34;十六19、26、31;廿二52;以及其他),都是指着在金牛犊中心崇拜的罪。十八位全都继续这种取代的崇拜方式,因此神斥责告人犯了重罪。 六、巴沙 主前九○九~八八六(王上十五32~十六6;代下十六1~5) 巴沙统治了二十四年漫长的岁月,然而除了他继续不断地与南部的犹大发生冲突外,关于他的统治根本没有其他的记载。圣经描述一件特别事件:巴沙曾企图坚固拉玛,拉玛刚位于便雅悯境内,在耶路撒冷之北仅四哩。他存心要控制犹大首都以北的南北交通要道,这显然是经济而非军事上的策略。犹大王亚撒(Asa)采取报复手段,怂恿在大马色日渐兴盛的亚兰王便哈达一世(Benhadad I主前八九六~八七四左右)袭击巴沙北方的城邑。便哈达依计行事,显然无需任何藉口,结果巴沙被逼搁置在拉玛的努力,转而维护自己的国土。当时便哈达对抗巴沙的战果如何,并未有任何说明。至少巴沙未能完全随心所欲地与犹大作对。 在宗教方面,巴沙仍然步二位前王的后尘,因此神透过先知耶户(Johu)警告他,预言他的家要与耶罗波安的家遭遇相同的命运(王上十六1~7)。 七、以拉(Elah)和心利(Zimri)(主前八八六~八八五;王上十六8~22) 以拉继承父亲,作王两年。非利士人的城邑基比顿对他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因此他差遣元帅暗利再度围困基比顿。当暗利仍在基比顿的时候,另一位军事人物心利图谋叛变,刺杀以拉。心利继灭尽巴沙全家,正如耶户所预言的,并且自立为王。当时,暗利在基比顿风闻这暗杀事件,他的随从就拥立他为王,并返回得撒,平息心利的叛乱。当暗利攻入城内之后,心利只好火烧宫殿,自焚而死。他只作王七天。 然而心利死后,暗利的王位别人也想得,有一位仅知其姓名的提比尼(Tibni)受部份以色列民拥立竟然也为王,这种分裂的政权僵持了四年之久(注十四)。后来,暗利得他的随从支持,以致分出胜负,建立以色列第四代的王室。 第三节 暗利王朝 主前八八五~八四一(王上十六23~廿二53;王下一~八) 一、政治情况 暗利登基后,以色列境内的政治情况再度稳定下来。我们可以推测,这种情况颇得民心。在短短三年内,暗利代表着第三个执政的王室。以拉只统治两年,而心利只有七天;而且暗利与提比尼之间的磨擦更使众人不胜烦扰。但是解决这种分裂状态后,暗利建立了一个世袭三代的统治王室。 以色列的稳定来得适逢其时,以大马色为首都的北方亚兰王国,势力迅速地蒸蒸日上。犹大的亚撒曾向她的王便哈达求援对抗巴沙。便哈达是富有侵略性的。他遗留在阿勒坡(Aleppo)的一根石碑说明,约在主前八五○年左右,他已经伸张势力远达北叙利亚(注十五)。若以色列长久软弱无能,面对如此强大的统治者,便毫无招架之馀地了。当暗利之子亚哈时,发觉时势一如以往,异常艰巨。 除了大马色以外,在遥远的东方掀起了更大的危机。数十年来,亚述一直意图跃身于世界列强之中,但却受制于美坦尼人、何利人(Hurrians)和后来的幼发拉底河上游地带的亚兰人,但现今却能冲破这些牵制了(注十六);特别在亚述拿西帕二世(Ashur-nasirpal2)治下成为事实。他以残暴和无情的手段闻名于世(注十七)。从他开始,亚述帝国时期揭开了第一页。特别是他挥军横渡幼发拉底河,并且占领土地远至位地中海岸的比布罗斯、西顿和推罗(注十八)。当时暗利在以色列执政;虽然他的国家并未受这位征服者影响,却受其继承者撒缦以色三世(Shalmaneser 3)的影响。 二、暗利的统治 主前八八五~八七四(王上十六23~28) 暗利是一位精力充沛的统治者,可以说是北方以色列前所未有的、最能干与积极之君王。一个意外得着的资料提供有关这方面的明显证据,因为一世纪后的亚述统治者仍然称呼以色列为「暗利之地」(注十九),虽然圣经只轻描淡写的提及他,但他的功绩必定是出类拔萃的,以致使这强国的统治者印象深刻。有三方面的成就是特别值得一提的。 1.新都撒玛利亚(王上十六24))圣经确曾记述一项成就,暗利曾为以色列建造新都撒玛利亚城。自耶罗波安时,得撒一向是都城。暗利与对手提比尼互不相让的时候,仍然留居得撒,但两年后他购买一块新的土地——撒玛利亚山,建造一座焕然一新的城邑(注二十)。这种决定性的行动说明他是一个具有异像与胆量的人。他必须超越一切难以避免的反对,实施详加考虑的计划。他的动机是赤裸裸的,为要建造一个在军事上更易于防范袭击的京都。历史证明他选择的智慧,因为撒玛利亚几乎成为牢不可破的要塞。考古发掘也显示,无与伦比的精工绝艺是这次建筑事业的特色(注二一)。根据所购买的山而命名的撒玛利亚城,一直成为以色列的首都,直至主前七二二年,被亚述攻陷为止。 2.征服摩押:从摩押石碑的碑文(注二二),我们知道第二件功绩。这块珍贵的纪念碑是一八九八年一位德国宣教士在亚嫩河附近发现的。碑文由摩押王米沙(Mesha王下三4)书写,内容明说在米沙之父的日子,「以色列王暗利」会征服摩押。米沙言下之意是说,因着他的神基抹的祝福,他能够摆脱暗利所定规的贡物(注二三)。后来,暗利虽因国内近日的叛乱而比较软弱,却仍能从国中招募大军,战败如摩押般地位的国家。意思是说,他为人非常能干,不单能维持他所拥有之地,更能加以扩展。由此推测,他必曾向大马色的亚兰人宣战,并经历某些限度的成功,否则他若大大畏惧北方的大马色,就不可能冒险袭击位东南部的摩押了。 3.腓尼基联盟:第三个成就隐含于他儿子亚哈与腓尼基公主耶洗别联婚的事中。他极可能与耶洗别之父谒巴力(Ethbaal)(注二四)缔结盟约;因为如前文所述的,这类的联婚是正式联盟的标准印记。以色列与腓尼基之间的约定必定是相得益彰的:以色列从利巴嫩获得香柏木,自沿海的腓尼基进口精美商品;腓尼基除了自以色列获得通往南方顾客贸易路线外,更得谷物和橄榄油。除此以外,在对抗大马色日益强大的亚兰人势力上,均有彼此增加力量之感(注二五)。这个联盟与随之而来的婚姻,当时虽然似乎是明智之举,但后来却被证实为严重的错误;因为它开启了巴力崇拜进入以色列的门户。 三、亚哈与耶洗别 主前八七四~八五三(王上十六28~34;廿~廿二40) 1.倡导巴力崇拜:北方以色列史中,最为人所熟悉的两个名字要算亚哈王与王后耶洗别了。但他们之所以为众所周知是因圣经记载说,他们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较前人所作的更甚(王上十六30)。这个控告的主因是,他们在以色列倡导那洗别本国的宗教(注二六),崇拜巴力美耳刻(Baal一Melqart)(注二七)。在王国成立以前,以色列支派中已开始敬拜迦南人的神巴力,这是撒母耳认为必须竭力排斥的。最后,大卫成功地从国中剔除这种异邦堕落的宗教,但现在却因崇拜推罗神巴力美耳刻,又死灰复燃了。 固执而搅权的耶洗别,并不满意她的宗教与耶和华的敬拜共存。她盼望它能取代先存的,因此费尽心思以求达到目的。特别从她心狠手棘地屠杀耶和华的众先知(王上十八4)来看,可说是快达到了她的目标。而且她在宗教事件上必已操大权,否则她身为外国人应该不敢轻举妄动的(注二八),耶罗波安先前设立金牛犊崇拜的罪已十分严重了;但这次提倡巴力的崇拜更为恶劣。它显明一种公认不讳的替代神只——以多神教取代一神救——而且是一种堕落、放荡不羁的敬拜,包括宗教性的淫乱。 2.英明的统治:然而,若避而下谈这些严重的宗教过失,亚哈也算是一位能干的统治者,竭力效法他父亲的榜样。其中之一是亚哈继续努力建筑工程。在撒玛利亚的发掘物中,显示他在宫廷四通内外建造防御的城墙(各五尺和十九尺厚)。位于暗利宫殿附近一座宏伟建筑的坚固地基,被认为就是亚哈的「象牙塔」(王上廿二39;比较摩三15;六4)。这座建筑的墙壁都覆盖着白色的大理石,乍看之下有如象牙;另外有一间储藏室中,发现超过两百种真正的象牙人像、徽章和小型的浮雕画板,可能用以装饰家俱和墙壁(注二九)。圣经也说到亚哈为百姓建造城邑(王上廿二39)。 3.战争中的经历:虽然有宗教上的过失,但基于神仁慈的祝福,亚哈在军事上也颇有成就。他曾两度击退亚兰人的军队,正如耶和华的「一位先知」所预言的(王上廿1~34)。在第二次事件中,便哈达(注三十)的谋士建议他自山谷中袭击以色列人,而不要像前次在山上争战,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众山之神,而非平原之神。便哈达依计而行,但发觉场地并未导致不同的结果。这次神赋予亚哈力量,使他覆没敌人,更胜以往,因此大马色的统治者被逼求饶。然而亚哈所定的条约非常宽大仁慈,以致便哈达受宠若惊(注三一),耶和华的先知也觉得惊奇,后来先知蒙指示传达斥责的信息(王上廿35~43)。 伟大的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八五九~八二四)所形成的威胁,解释了亚哈王慈悲为怀的动机。若要便哈达帮忙亚哈及其他西方的统治者,一起对抗这个强大的公敌,便不应该剥夺他的军队。实际上值得注意的,不出数个月内,在主前八五三年,亚哈与便哈达的确加入一个地方联盟,在俄隆提斯河的夸夸(Qarqar)阻止撒缦以色的浩荡大军。亚哈投入这个联盟军的兵力,有战车二千辆、步兵一万,便哈达则有战车一千二百辆、骑兵一千二百、步兵二万(注三)。 同年(注三三)亚哈再度与便哈达争战,这次事件发生于基列的拉末(注三四)。亚哈战死沙场,正应验了大无畏的先知米该雅(Micaiah)的预言和警告(王上廿二13~39)。犹大王约沙法与亚哈联盟参战,被敌人误认为是亚哈,因而险遭杀身之祸。亚哈因着米该雅的预言而伪装出战,但是却防不胜防地被杀了。 4.与犹大联盟:约沙法与亚哈同赴战场,这可说必定是因以色列与犹大的联盟。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Athaliah)与约沙法的儿子约兰(Jehoram)结亲,就是类似约定的正式印记(王下八26)。自暗利的统治开始到如今,和平长存的条约,已存在于两国之间。其次,继之而来的,约沙法也屡次协助亚哈的众子,因此更进一步说明这种正式的关系(注三五)。虽然这个联盟可能产生经济上的益处,但对犹大的宗教而言是有损的。以色列巴力崇拜的影响,特别是因有关的联姻之结果,带给犹大宗教生活严重的腐败。 四、先知以利亚(Elijah)(王上十七~十九;廿一;王下1~二11) 亚哈统治期间,以色列一位出类拔萃的先知正在执行任务,这就是以利亚。若不是这样大篇幅地记载这个人的动态,关于亚哈与那洗别的事迹便鲜为人知了。 1.饥荒与火焰(王上十七~十九):以利亚出身于约但河外落后的基列地,他简单地以骆驼毛裹身(王下1~8)。他显出过人的胆量与信心,反对那洗别所力倡的巴力美耳刻崇拜。他的第一个行动是向亚哈宣告说,神因为这种可恶的新宗教,将要命可怕的饥荒临到这个国家(王上十七1)(注三六)。其后四十二个月的饥荒中,以利亚躲避亚哈(路四25;雅五百)(注三七):首先在基烈溪(brook Cherith),后来在推罗与西顿之间的外邦地撒勒法(Zarephath,王上十七2~24)。亚哈大大不悦,甚至往国外寻找以利亚(王上十八10)。随后他按着神的指示,重现在亚哈眼前,进言协力(注三八)在迦密山安排一次竞赛,目的为要证明谁是真神——耶和华或巴力美耳刻(王上十八17~20)。竞赛进行的时候,唯独耶和华降火在坛上(王上十八38),这是会前说明的一个决定性的记号;而以利亚成功地说服那些有影响力的观众(注三九),不要单单口称耶和华是真神,乃要付诸行动,协助杀戮那些敌对的巴力先知(王上十八39~40)(注四十)。 2.失败与更新:在这时候,大可以使全国迈向真正的耶和华敬拜;但却因以利亚本身偶而的软弱,破坏了整个局面。当那洗别恐吓他的时候,他竟自国中逃跑(王上十九1~3)。其实这种恐吓,似乎只应该惊吓并惊醒那些最近在迦密山上变更宗教的重家(注四一)。因此,稍后以利亚抵达何烈山的时候,神曾遣责他;但后来神指示他担任一种新的、性质不同的事工,差遣他返回以色列(王上十九8~18)。(注四二)新指示的其中一点是训练一位名叫以利沙(Elisha)的新助手,他顺命而行了。二人同工约十年之久(注四三),继续对抗亚哈与那洗别玫权下宗教与道德的腐败。 3.三段较晚的插曲:从这些后期的服事中,记载了三件事情,其中之一,是以利亚严斥亚哈王,因为他用不义的手段夺取在那斯列(Jezreel)靠近他宫殿的葡萄园(王上廿一1~29)。耶洗别藉着一场安排好的审讯,设计害死了园主拿伯(Naboth),于是亚哈便将园子据为己有。但以利亚在葡萄园常面斥责他,并预告毁灭印将临及他全家。第二段插曲中,以利亚责备亚哈的儿子继承者亚哈谢(Ahaziah),因他差人到非利士以革伦城(注四四)的神巴力西卜(Baal-zebub)前,询问有关他自己跌伤后复原的机会(王下一2~16)。以利亚中途拦截众使者,命令他们返回王面前,传达亚哈谢将要死亡的消息,并附带申斥他差遣使者到以色列外寻求答案,好像以色列中没有神一般。在这次事件中,亚哈谢接二连三的差遣使者召见以利亚,其中两队各五十人皆被火烧灭。最后以利亚出现在王的眼前,再一次地指责他。第三件事件,就是在以利亚的先知门徒及助手以利沙注视之下,神用特殊的方法将他接到天上(王下二1~11)。这是神给予以利亚的一个莫大的光荣,并暗示神对他的传道事工极为赞许。以利沙拾起以利亚的外衣,这是他被接上升时从肩上掉下来的。以利沙穿上外衣,作为神膏立他的一个记号。 正如所计划的,以利亚在以色列主要的影响就是,他曾强烈地敌对耶洗别所倡导的巴力美耳刻崇拜。它的果效不易计算得出,但显然是相当大的。如前文所述,若他不因耶洗别的恐吓而逃跑,果效则更为显著。但是,饥荒所带来的全面性的影响、迦密山上的竞争、和后期与以利沙共同进行的忠心的服事,仍然留下永垂不朽的效果。若以利亚没有如此生活与工作,巴力崇拜将会更深入地侵蚀以色列人的生活。 五、亚哈谢 主前八五三~八五二(王下一2~18) 亚哈的两个儿子继承他:先是亚哈谢,后是约兰。亚哈谢统治两年,死时并无子继位,因此其弟约兰继位。亚哈谢显然因从上层的格子窗摔下,重伤至死。前文已提及,众使者受差遣往以革伦的巴力西卜,询问亚哈谢复原的机会,却遭以利亚中途阻止,所以带着先知的申斥而折回。圣经另有记载他统治时期其馀的两件事。一是摩押王米沙叛变,因为约兰的祖父暗利要求过重的贡物(注四五)。后来,在约兰的治下,也同样经历这个叛乱的恶果。另一是亚哈谢与约沙法携手合作,共同进行航海事业,显然存心维持他父亲与犹大共订的盟约(代下廿35~37)。然而他们的事业灾情惨重,甚至在处女航以前,所建造的船都全军覆没。这次毁灭正应验了先知以利以谢的预言,说明神厌恶约沙法再度(注四六)与以色列诡诈的君王并肩合作。 六、约兰 主前八五二~八四一(王下三) 约兰统治的时间较他的兄长要长,共十二年之久(王下三1)。当他统治时发生了许多事件,使他执政的重要性超过「十二年」这个数目所给予人的印象。两件事实说明给人如此印象的原因:第一,在他统治期间,大马色的亚兰人特别活跃,常打以色列的主意;第二,伟大的先知以利沙的传道事工,正迈进黄金时期。 1.宗教观:关于约兰对巴力崇拜的态度,按圣经记载,他曾经除掉他父亲所造的一尊巴力像(王下三2),因此人们难免会揣测他可能禁止巴力崇拜,或至少不同情这种宗教活动。然而其他的事情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当他稍后有燃眉之急的时候,以利沙冷嘲热讽地吩咐他向其父母的先知求助。暗示这是他的一贯作风(王下三13)。况且,他的继承人耶户登基的时候,发觉有杀灭巴力先知的必要(王下十19一28)。在约兰统治期间,他那揽权的母亲那洗别仍然存活(王下九30一33),根据这件事实,我们相信约兰仍然信奉巴力崇拜。约兰在撒玛利亚废除偶像,可能特别为安抚某一部份的居民而已。 2.摩押的叛变(王下三4一27):在约兰的统治中,引入注目的另一事项是关于近邻摩押的叛变,上文讨论亚哈谢的统治时已提到。摩押王米沙显然因为亚哈已死于亚兰人手中,所以明目张胆地拒绝进奉早年暗利所要求的贡物。但这些贡物在亚哈之时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约兰既不甘遭受损失,想采取武力强迫他们继续进贡,就要求约沙法助他一臂之力。双方同意后,约沙法第三次与亚哈家共同合作,维持与亚哈的联盟,但在神面前罪又加多了。联军(注四七)在进攻摩押途中,约沙法陷于困境,发觉他们处身在干旱无水的沙漠地带,面临死亡的威胁。幸好以利沙及时插手,他们才免于一死(注四八)。其后,联军向摩押地迈进,在米沙王措手不及之际,肆加严重的毁灭。这次的胜利,是因为他们出乎意料地取道南方路线,制胜了无防备的米沙(注四九)。但米沙及时重整旗鼓,使他的国家免至全军覆没。而最后,藉着戏剧性的献上长子,竟促使敌军全然彻退。这次献祭与撤退的真正关系,并没有清楚的交代。但圣经的记载,支持米沙在摩押碑上(注五十)的狂言——在他的日子,他曾成功地拯救国家脱离以色列的辖制。 七、约兰治下的亚兰插曲(王下五~七;八28~29) 虽然自巳沙统治期间始,以色列与亚兰一直保持来往,但在约兰治下所提及的亚兰事件,较所有其他君王治下所提及的要多(注五一)。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这些特殊的来往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其中牵涉到当代伟大的先知以利沙。 1.亚兰人的元帅乃缦(Naaman)(王下五):圣经记载的第一段插曲,是关于亚兰军队的元帅乃缦,他在便哈达二世麾下服务。可能乃缦承担这个职份已有一段日子了,并且曾领导作战,对抗亚哈,如先前所提及的。但现在却要向以色列求援,因为他患上麻疯病。一位被掳的以色列少女转告他,以色列的先知能使他痊愈。便哈达乐意为他那尊贵的元帅寻到帮助,因此,他差乃缦携带适当的公函,前访撒玛利亚的约兰;但以色列王即时的反应认为这是引起战争的挑衅。然而,以利沙风闻这种处境后,要这位外邦元帅与他会晤,因此使约兰如释重负,乃缦既期望他人承认他的尊位,故此当以利沙只吩咐他在约但河沐浴七次,便得痊愈的时候,他感觉深深受辱,因此,几乎失去身体得治的良机。然而一位智慧的臣仆劝告,说服他顺从后,他确实经历到不平凡的复原。因此,他承认以色列的耶和华是至高无上的,并应允从今以后,单单事奉他(注五二)。 2.失明的亚兰人(王下六8~23);事隔不久,亚兰人差遣全营的军兵,捉拿以利沙,但却咎由自取,双目失明。导致这段不寻常的插曲之原因,是以利沙三番四次(王下六10)通报约开关于亚兰人预备袭击以色列人的时地(注五三)。当便哈达的谋士揭发约兰成功之秘密后,他便派兵前往先知居住的多坍捉拿他。以利沙的仆人因围困的兵丁而大惊失色,但以利沙安慰他,并求神开他的眼睛,看见神更多的护术军。其后,以利沙祈求神使这些敌人眼失明,并亲自领他们,如同羊群一般,前往首都撒玛利亚以南十哩外的地方。当时他们重见光明,察觉自己危险的处境。但以利沙指示约兰以仁慈待他们,供应粮食,并容许他们返回大马色。 3.围困撒玛利亚(王下六24~七20):数月后,亚兰人以更多的军力,卷土重来,围困撒玛利亚城。双方僵特相当的日子后,撒玛利亚城因被困而面临饥荒,甚至有一些百姓不得不宰吃自己的孩子(王下六28~29)。结果以利沙遭受约兰的埋怨,可能因为以利沙先前曾预告这种围困会临到,作为罪的刑罚。然而先知预言说,次日各人可以随心所欲的获得食物。当天晚上,亚兰人在幻觉中听见战车的声音,误以为是埃及的援军,因而漏夜惊慌逃走,遣下了所有的食物与财物。一些饥饿的麻疯病患,在绝望之馀,投奔亚兰军营,发觉这个大逃亡,他们将弃营内有粮食的好消息带回城中。次日,所有的百姓各按所需的得以饱足。 4.遭亚兰人所伤(王下八28~29):与亚兰人最后一次的接触,导致约兰的死亡。约兰如他父亲一样,在基列的拉末与亚兰人会战。在战争中,也获得犹大王亚哈谢的援助,这表明两国之间的盟约仍存不废。约兰在战场上受重伤后,返回耶斯列休养。耶斯列是暗利王朝的另一个首都。稍后,亚哈谢自战场返回犹大后,前往耶斯列探望约兰。当时耶户带来暴风雨般的毁灭,亚哈谢也被卷入漩涡之中,结果二王均死于非命。 八、先知以利法 1.背景资料:以利沙作先知的工作,原则上与以利亚大同小异——对抗巴力美军刻的崇拜。以利亚被接上升的时候,以利沙有双倍以利亚的灵(王下二9),以致他如以利亚一样,在工作上获得属灵的能力。以利沙可能出自富豪之家,因为他第一次蒙以利亚呼召的时候(王上十九19),正在田间赶牛犁田,另外还有十二对牛也正在忙碌中,可能这些牛都是属于他父亲的。若果真如此他在这方面与他的主人以利亚则构成尖锐的对比。因为以利亚是在靠近沙漠贫脊的基列地长大的。但以利沙跟随以利亚的心志,确定而果决。他宰杀自己的牛,邀请亲朋戚友举行一个饯别宴,且用套牛工具的木材作为燃料(王下十九21)。 以利沙的传道生涯,较以利亚更长久。始于约兰的初期,经过耶户和约哈斯(Jehoahaz)的统治期,而死于约阿施(Jehoash)仍在位的时候(王下十三20),为期约五十年(主前八五○~八○○左右)。虽然他的传道目标与以利亚相同,但他达成目标的方法却大不相同。与他的背景相符的,以利沙在城邑中较为释放,甚至在宫殿内,常伴君王的左右。再者,以利亚是一个情绪不稳定的人,不是勇猛非凡,就是失望欲续;但以利沙却能自我抑制,性情沉静平和,未曾见他有戏剧性的竞争表演,或在沙漠中郁郁寡欢的表现。很可能以利沙更关心百姓的需要,因为与以利亚恰恰相反的,许多他的神迹是帮助、医治和释放他所接触的百姓。   2.以利沙的经历:圣经藉着一连串十八段单独的插曲,来描述以利沙。它与以利亚的故事迥然不同,因为他的事迹连载于三章圣经内(王上十七~十九)。关于以利沙的故事,大部份发生于约兰统治时期,它们在时间上并没有相差太远,但仍非连续的事件。其中数段插曲已经提过了。其他的只需要列举便可:使恶劣的水变为甘甜,好作饮用(王下二19~22);斥责讥笑他的顽童(王下二23~25);供应油给寡妇还债(王下四1~7);为善待他的书念妇人祷告,遂其渴想有孩子的心愿,后来,使那小孩从死里复生(王下四8~37);使误放毒草的食物能以食用(王下四38~41);在饥荒的日子,倍增食物,供养一百名青年先知(王下四42~44);命定仆人基哈西(Gehazi)长大麻疯,因为他言而下实(王下五20~27);寻获丢失约但河内的斧头(王下六1~7);设法使王归还原属书念妇人的产业,因为她曾按着以利沙的忠告,在饥荒的日子,离开本地(王下八1~6);膏立一位名哈薛(Hazael)的作大马色王,又膏立约兰的将军耶户作王,继承在撒玛利亚的约兰(王下八7~15;九1~10);后来约阿施执政时期,预言他三次战胜亚兰人(王下十三14~19)。 以利沙的主要负担之一是,训练年轻的先知服事(王下二3~7、15~18;四38~41;六1;九1)(注五四)。可能以利亚是创办人,在吉甲、伯特利和耶利哥设立学校,但以利沙接棒并扩展。他常与被称为先知门徒的学生为伍。他的目的是供应一些献身、受过训练的人,按着以利亚和他自己的方式,执行真先知的任务。充满罪恶和巴力崇拜的以色列,迫切需要他们。 第四节 耶户王朝 主前八四一~七五二(王下九11~十36;十三;十四16~29) 以色列两个最强大的统治之家相继执政:第一是暗利家,刚讨论过;第二是耶户家,耶户王朝的统治时期较暗利王朝长——八十九年与四十四年之比——它包括五代(耶户、约哈斯、约阿施、耶罗波安二世(Jeroboam 2)和撒迦利雅(Zechariah),暗利家只有三代,然而耶户王朝的统治却比暗利王朝逊色,因为在这期间,以色列在亚兰与亚述人手中遭受极大损失。在宗教方面,各王朝均有严重的过失,但耶户家至少不像暗利家,鼓励助长巴力崇拜。 一、耶户毁灭暗利家(王下九11~十28) 第五个统治王朝的第一任君王耶户,以屠杀除灭第四朝代而闻名。二十年前,神曾藉着先知以利亚预告,这个刑罚要临到暗利家(王上十九15~19;廿一21~24)。在以利亚与以利沙的力劝下,暗利家有充裕的时机,为巴力崇拜的罪和淫乱腐败的生活而悔改。现在是报应的时刻了。 以利沙亲自点燃火种,耶户却煽动火势。以利沙差遣一位「先知门徒」,膏立耶户为王,以取代约兰,并吩咐他有关击杀事件(王下九1~10)。约兰的军事领袖耶户,仍然置身于最后战事的战场基列的拉末,他毫不考虑地接受这份尊荣。他的随邑也皆大欢喜,整队迫不及待地横渡约但河,直往那斯列执行任务。 第一个遭杀身之祸的,是仍在疗伤之中的约兰王(注五五)。正在访问慰病的犹大王亚哈谢,自那斯列逃命,但却为耶户差遣的追捕者所杀(注五六)。耶户浩浩荡荡的进入那斯列,命令耶洗别的侍从,将正在楼上往外观看的那洗别扔出窗外。他们迅速地顺从,饿狗吞吃她的肉,正如以利亚先前所预言的(王上廿一23)。耶户写信给撒玛利亚之政治领袖,要他们将亚哈七十个儿子的头颅送到那斯列的耶户手中;他将它们堆列在城门口示众。后来他屠杀所有在那斯列的内阁官员。其后,他独自前往撒玛利亚,途中遇见四十二位亚哈谢的亲属(注五七),他们正前往探望两位君王,当时二人皆已死于非命。耶户将他们杀戮净尽。事隔不久,他与利甲(Rechab)之子约拿达(Jehonadab)相遇(注五八)。约拿达表示同情与支持耶户的策略,使得以登上耶户的战车,协助推行革命。耶户抵达首都后,横杀当地所有的官员,可能包括那些先前杀死亚哈众子以取悦耶户的人。最后,耶户聚集所有巴力的先知和祭司在撒玛利亚的庙中,似乎是要格外施恩,实则上差派八十个随员,进入庙中,杀灭他们不留一人。历史上鲜有见到对前任王室和受欢迎的宗教有如此彻底的屠杀。 二、耶户为王 主前八四一~八一四(王下十29~36) 耶户统治的能力,与他剔除暗利家势力的热诚,并不相配。二十八年统治生涯的标志是不安与混乱,在百姓中盛行着社会与经济上严重的弊病(注五九)。同时他也无能保卫国家,免除亚兰人与亚述人的入侵与凌辱。 在宗教方面,耶户统治初期,因为顺从神,毁灭暗利家(王下十30),而受到神的赞许,但他未能贯彻始终,神是准许那血腥的击杀,然而耶户所杀的显然过于神所要求的,而这件流血事件,是构成多年前向这个邪恶之家预告的刑罚,并且给予巴力美军刻崇拜致命的一击。因此,神应许耶户家四代能继承其位。然而其后耶户步向耶罗波安那不蒙神喜悦的途径——继续在但与伯特利的崇拜(王下十29),因此丧失神喜悦的明证,结果经历艰难的时刻。 1.哈薛在以色列广肆破坏(王下十32~33):耶户统治期间,特别提到以色列在外邦列强手下所受的凌辱,主要是来自哈薛领导之下的亚兰人,再度应验神藉以利亚所预言的(王上十九15~17)。 自以利沙北上大马色膏哈薛为亚兰王的时候,以利亚的预言便开始兑现了(王下八7~15)。以利沙履行任务的时候,不禁悲衷哭泣,因为他深知这人会带给以色列极大的祸息,膏立的仪式仅在耶户受膏以前(注六十)。虽然哈薛如何进行蹂躏并未有明文的记载,但破坏的范围是不容置疑的。他成功地自以色列夺外约但,包括玛拿西、迦得和流便等支派的领土(比较摩一3)。后来,虽然并未直接记载,他必定也会深入地侵略约但河西的以色列;因为耶户之子约哈斯的时代,曾记载哈薛甚至能够命定以色列王所能保有的马匹、战车和步兵的数目(王下十五7)(注六一)。其次在约哈斯时代,一个关于犹大王约阿施的评语,有更进一步的阐明。它记载说,哈薛竟能深入南至非利土地的迦特(注六二),围困这城,强迫约阿施进贡,好叫耶路撒冷免遭同等待遇(王下十二17~18)。假如哈薛能够如此通行无阻,甚而南至迦特和耶路撒冷,他必然已使以色列饱受凌辱了。这种行为显然始于耶户统治时期。 2.在亚述前的凌辱:耶户统治期间,以色列也在亚述手下受难。事实上亚述在哈薛之前已入侵,因此哈薛的国土较以色列地受害更大。这次事件仅存于亚述的记载中(注六三)。 当时名噪一时的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即十二年前,亚哈与便哈达在夸夸加入十二国联军,奋力对抗的那一位。到目前为止,他第十六次横渡幼发拉底河,从事军事活动。他一帆风顺地率领大军直逼大马色,虽然并未实际的攻取它,却使城中遭受很大的损害,其后他继续强迫以色列的耶户大量进贡(注六四)。一八四六年在宁若(Nimrud)发现的著名黑色方尖塔(Black Obelisk)(注六五)上,撒缦以色列出贡物的名称,并以半浮虽图描绘以色列王跪伏于地,谦卑顺服地呈献贡物。虽然撒缦以色并未声言他曾在以色列肆意摧毁,但他所要求的贡物,数量之多,简直是一种侮辱,并且在经济压力上也令人难以喘息。三年后(注六六),撒缦以色再度卷土重来,作普遍性的侵略,并且再度获胜,但是详情则不明。约三十年内,亚述军兵不再犯境,使哈薛可以恢复元气,有足够的力量加害以色列,正如前述的。 3.耶户软弱的原因:大体而言,整个故事经已提示,耶户无能更有效地保卫国家的某些因素。其中一个较重要的原因是,他在血腥整肃暗利家的时候,横杀了无数的领导精英。耶户在这次的流血事件上超越神所意愿的,不分皂白地消灭许多可能性的助手,特别是在那斯列和撒玛利亚的朝廷官员。有经验之士是难以迅速地补充的。另一个原因是,他那些随员目睹那凶残的流虚事件后,也拒绝予以合作。因此,他大概要与不少貌合神离的人同工。更进一步的,因为整肃的后果,历年来与犹大和腓尼基的联盟便告中断。犹大因亚哈谢王及其亲属之死而脱离关系(注六七),腓尼基则以巴力美军刻祭司被杀为藉口。但可能最为重要的是,耶户本身缺乏能力。或许他的战术十分高明,因为他是约兰手下的将领;但却缺乏外交手腕和判断的能力,从他卤莽地残杀前任的政权可见一般。这一切的因素,固然都在神的控制之下,因为他容许这个国家经历刑罚,正如祖先前向以利亚宣告的(王上十九15~17)。 三、约哈斯 主前八一四~七九八(王下十三1~9) 约哈斯继承父亲耶户执政十七年。除了有关更进一步地臣服哈薛外,没有提到他的统治情形。另外记载的一件事情是,他寻求神的帮助,以对抗哈薛。神赐他一位「拯救者」(王下十三5),然而不可思议的,这位拯救者竟然是亚述三亚大得尼拉力三世(Adad一nirari3 主前八一○~七八三)。他在约哈斯统治期间登基。他确曾成为以色列的「拯救者」,因他在主前八○三年(注六八)进攻扫荡大马色,使以色列脱离亚兰的辖制。无可否认的,以色列和推罗、西顿、以东及非利士都被逼进贡,但却免受大马色的蹂躏。亚兰国既饱受摧残,元气大伤,以色列便能够长远地迈向壮大的路了。 四、约阿施 主前七九八~七八二(王下十三10~25;十四15~16) 约哈斯逝世后,他儿子约阿施继位。在他的治下,以色列在这条复原的路上,迅速地阔步跨进。登基后不久,以利沙应许约阿施军事地位上的复兴。以利沙已经是一位老人了,他召见新王,并预言要战胜大马色。他吩咐约阿施以箭打地。王按吩咐而行,但只敲打三次;以利沙指责他没有多敲打,因为他可以按着敲打的次数击败大马色。然而,他仍可三战三胜。在未来的岁月中,约阿施经历预言的兑现,他并且收复先前被大马色所夺取的以色列城邑(王下十三25)。 约阿施的军力也足以抵抗犹大王亚玛谢(Amaziah)的袭击(王下十四8~14)。事实上,他足以重创亚玛谢。这件事下章将更详细地讨论。 另一项更重要的是,约阿施指派他的儿子共同摄政。约阿施执玫共十六年,但在第五年的时候,耶罗波安二世就被任命为摄政王了(注六九),其中的原因可见于约阿施与犹大的战争中。在参与战事以前,他将儿子安置在宝座上,以便出征时,耶罗波安能代他执玫。显然约阿施预料这次的战役是耗时的努力(注七十)。 五、耶罗波安二世 主前七九三~七五三(王下十四23~29) 耶罗波安二世是耶户系列第三位登上王位的后裔,他被证实为以色列最英明能干的统治者之一。在他的治下,以色列跃至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当然领袖。圣经没有提到使他有此成就的一些战役,但最后的成就可以看出此事实。耶罗波安竟能恢复在东方和北方的疆界,大致上与大卫和所罗门帝国时代的疆界所差无几。圣经明说,他扩展以色列北方的地界至「哈马口」(王下十四25),与形容所罗门北方边界的话语相同(王上八65)。又说「他收回大马色和先前属犹大的哈马」(王下十四28),先前显然是指大卫与所罗门的时代,因为自此以后,这些城邑再不隶属以色列了。我们或许观察到,这一种比较的参照方式,暗示以色列与各城邑之间,已恢复了先前有的关系。另一方面,耶罗波安既控制了大马色,必定也收复了先前哈薛所夺的外约但。以色列恢复从前广阔的疆界后,便成为地中海东部最强大和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了。耶罗波安二世这个名字必定是闻名遐迩,众望所归的。 至少有三个因素导致以色列的地位有如此显著的改变。第一、如前文所述的,原为群龙之首的敌人大马色,被亚大得尼拉力三世的袭击削弱了。第二、约阿施,尤其是耶罗波安二世,都是精明能干的统治者;关于约阿施,从他成功地战胜犹大可以说明(王下十四8~14,代下廿五17~24);关于耶罗波安,刚描述的成就可以说明。第三、亚述若力量许可,必定干预;但现在却如大马色一样,陷于极度的低潮。衰败的原因是受北方乌拉图国(Urartu)日渐频繁的搅扰,加上内在纷争和接二连三的庸君(注七一)。在他们的治下,亚述几乎丢失所有在幼发拉底西部的据点,并且无能阻止远方以色列的领土扩张计划。 六、主前第八世纪的众先知 自摩西时代,以色列中已有先知(注七二)。其中有撒母耳、拿单、迦得、亚希雅、以利亚和以利沙较为显要。许多其他的先知曾经存活,他们的影响力也颇值得注意。他们主要是针对个人特殊的罪行,特别是君王的,因为他们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然而,在第八世纪,所采用的方法有所更改(注七三)。虽然先知的基本信息,仍然是传讲遵守耶和华律法的必须性,但开始较以国家为单位,整体性的向百姓发言;而且所指责的,是国家的罪,非个人的罪;更进一步的,许多先知不单口传,并开始书写他们的信息。结果,先知文学问世,它们构成旧约重要的一部份。 在这些有著作的先知中,有三位在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时期,当职事奉。一位是约拿(Jonah)(王下十四25),他被差往亚述大城尼尼微宣教。他抵达尼尼微,带来该地居民的悔改,其时可能就是刚才论及的亚述衰败时期。因为这种光景比较富强的光景更有助于悔改。当时不单有政治与军事上的难处,更有一连串的时疫蔓延当地,导致大量的死亡。除此以外,主前七六三年六月十五日太阳全蚀,产生广泛而错综复杂的惊惧感(注七四)。在这种气氛之下,约拿所传递的关于尼尼微即将灭亡的信息,果效奇佳。因此百姓所表现的不平常之悔改,也不难明白了。 其他两位先知是阿摩司(Amos)和何西阿(Hosea),前文早已提及。阿摩司是提哥亚(Tekoa)的一位牧人。他是犹大公民,但在「耶罗波安在位的时候」(摩一1),奉差遣上以色列,传达神的警告。以色列的公民何西阿也是在「耶罗波安做王的时候」(何一1)说预言。何西阿开始传道的日子,可能稍后于阿摩司,因为他自述工作的时期是从乌西雅(Uzziah)、约坦(Jotham)、亚哈斯(Ahaz)到西希家(Hezekeah)等犹大王的治下(注七五);而阿摩司只提及乌西雅。耶罗波安治下普遍的富庶,带来奢侈、闲懒与罪行,这三项都是众先知众手所指的(注七六)。何西阿大部份的信息,是根据他婚姻上惨痛的经历,因为他遭那位行为不检的妻子遗弃,他将她的不贞比喻以色列人对神的态度(注七七)。 七、撒迦利雅 主前七五二(王下十五8~12) 耶罗波安的儿子撒迦利雅继位,成为耶户皇族第四位登上宝座的。然而他执政时间短暂,六个月后便被他的继承者沙龙(Shallum)刺杀(注七八)。除了记载他在但与伯利恒继续奉行耶罗波安那种假宗教外,撒迦利雅也是无善可陈的。他可能不及他父亲英明,这就是刺杀能够成功地策划进行的原因之一。 第五节 以色列的衰败 主前七五二~七二二(王下十五13~十七41) 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是北方以色列一段光辉的日子。但他儿子逝世后,国家的势力与地位更急转直下。这一段衰败时期结束于主前七二二年,撒玛利亚失陷于伟大而善战的亚述手中。 一、沙龙 主前七五二(王下十五13~15) 沙龙刺杀撒迦利雅后,自立为王,建立了以色列第六代统治王室。但他只执玫一个月,便遭米拿现(Menahem)报复性的杀害。米拿现可能是撒迦利雅属下的军事领袖。圣经并没有进一步记载沙龙的事。 二、米拿现 主前七五二~七四二(王下十五16~22) 米拿现自立为王后,成立以色列第七代统治王室。他执政了十年。他在撒玛利亚篡杀沙龙的时候,圣经描述他来自「得撒」(王上十五14)。言下之意他在得撒已是当权人物(注七九),可能是耶罗波安二世差派的。杀死沙龙后,他不仅为撒迦利雅报了仇,也达到他僭取王位的野心。然而可能他的所作所为,遭提斐萨城(Tiphsah)(注八十)的反对,因为他一旦登基后,便进行屠杀城中无数的居民。 米拿现执政期间,地中海各国再度饱尝亚述的压力。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3七四五~七二七)算是亚述超群绝伦的强者(与前任诸王成尖锐的对比)。他登基后,便力图恢复亚述帝国的声望。他首先旗开得胜地制服南方的巴比伦、北方的乌拉图;其后横渡幼发拉底,向西方迈进。在西方也是马到功成的。每征服一个地方,提革拉毗列色便施行一种与先前诸王不同的政策。从前的王仅满足于有名无实的管辖和接受贡物,如此叛乱频频产生。提革拉毗列色却将所征服的土地,归并成亚述帝国的行省,并将有可能煽动叛乱的当地领袖放逐出境。这种政策相当有效,因此后继君王便照样实施。 提革拉毗列色在主前七四三年(注八一)的战争中直驱以色列,而米拿现被卷入漩涡(注八二)。他还不能将以色列地归拼为行政省,但却向米拿现征收贡物(注八三)。所苛求的一千他连得银子,是米拿现向国内的「大富户」征收入头税筹募的。他要求各人付款五十舍客勒(注八四)。由于这次的进贡,米拿现就能够「坚定国位」,但却因此成为亚述王的另一个附庸国(王下十五19~20)。 三、比加辖(Pekahiah)主前七四二~七四○(王下十五23~26) 比加(Pekah)主前七五二~七三二(王下十五27~31) 米拿现既逝世,他的儿子比加辖自然继承他。然而他只执政两年,便在撒玛利亚的宫中,遭受他的一位军事领袖比加所杀害。比加自立为王,建立以色列第八代统治王室。圣经说到比加统治二十年之久。然这二十年必须追溯并包括米拿现与比加辖的统治时期,才能协调年代上的问题。比加最后的一年是主前七三二年(注八五),因此,他的二十年始于主前七五二年,即米拿现登基的年代。这样看来比加只有八年独自执政。泰利(Thiele)认为,比加从前曾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施政,与米拿现和比加辖誓不两立,后来储备足够的勇气与支援后,便率领五十名基列人横渡约但河,杀死比加辖攫取王位(注八六)。假如事实果真如此,比加起初十二年的统治只局限于基列地,而米拿现与比加辖相继地认可他的管辖权。这事说明他被称为比加辖的将军之原因(王下十五15),温格尔(Unger)指出,或许因为米拿现的人头税政策,使以色列中蕴酿着一个反亚述暗流,为比加的叛乱铺路(注八七)。这个见解与事实相符,因为比加在撒玛利亚登基为王后,的确站在一个强烈反亚述的地怔,并且与大马色的利汛(Rezin)携手合作,抵抗这个东方强权。 [ 图十一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战役 ] 比加独立统治第六年,主前七三四年,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再次回到西方,镇压这个叛变的联盟。他是应邀而来的,因为犹大王亚哈斯在耶路撒冷遭比加与利汛围困(代下廿八5~8;赛七1及下文)。联盟国盼望强迫亚哈斯参与叛变,但遭拒绝,亚哈斯且向亚述王求助(注八八)。提革拉毗列色立即应允,并指挥主前七三四~七三二年著名的战役(注八九)。主前七三四年,他首先沿地中海岸南下,直抵非利士,制服当地的各城,特别是迦萨,显然要截断同盟军从埃及得着任何的援助。后来也许是七三三年,他挥军迈进以色列,扫荡全加利利的城邑(注九十),并掳去许多百姓(王下十五29)。最后,主前七三二年他朝向大马色。可能从开始,大马色就是他主要的目标。他毁坏这个国家,夺下首都,杀死利汛王。提革拉毗列色并未亲自杀死以色列王比加,因为继承比加的何细亚(Hoshea)代办了。何细亚显然是与征服者亚述同流合污,因为亚述王宣称立何细亚登上以色列的宝座(王下十五30)(注九一)。 四、何细亚 主前七三二~七二二(王下十七1~6) 篡杀比加后,何细亚开始当政,设立以色列第九代且是最后一代的王室。何细亚即位之时的以色列,已经是地小人稀的了。亚述已经夺去北方(加利利)和外约但,将它们合并为亚述的省份(注九二),只留下约但河西的山脊地带给何细亚。何细亚本身仅是一个附庸,耶罗波安二世治下以色列的尊荣,已荡然无存了。即便如此,何细亚再次叛变那令人憎恶的亚述。何细亚当初的归顺,显然是权宜之计而已。撒缦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继承其父提革拉毗列色后不久,这次暴乱便应运而起(七二七~七二二)。何细亚愚拙地与埃及立约。这时的埃及软弱无能,四分五裂,因此无能给予何细亚所需的援助。何细亚既与埃及联盟,便拒绝继续每年向亚述进贡。 在主前七二四年,撒缦以色五世领军迈进以色列(王下十七3~6),何细亚出迎觐见,并带着那些过期的贡物,但却不能迎合亚述王的心意。何细亚印时被拿,撒缦以色继续挥军前往撒玛利亚,围困京城,既然以色列王已成阶下囚,京城迅速失陷是意料中事,但它却顽强地抵抗。这次的围困自主前七二四年相持至七二二年(注九三)。然而,最后,难以避免的事发生了,撒玛利亚失陷,结束了以色列独立自主的日子(注九四)。 [ 图十二 巴勒斯坦区的亚述省份 ] 第六节 一个亚述的行政省 撒玛利亚陷落后,一位亚述的总督被派管理这地,使约但河西的以色列地也合并为一个省份,在最后的瓦解前或瓦解的时候,大量的以色列人被掳至亚述(注九五),代替他们的是一群自国外迁入的上层阶级份子(注九六)。这种混杂人口的策略,也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权宜之计,为要减少藩属国内叛变的机会。它在以色列显然获得如期的效果,但宗教上受到很大损伤,外邦民族输入各人的本上神观及崇拜的方式。结果导致一种混合宗教,同时敬奉假神和真神耶和华(王下十七29~41)。人口上的混杂也导致互相的通婚。当时,留居当地的以色列人较多,而外邦的新居民较少。这种杂婚而生的后裔,被称为撒玛利亚人。 第七节 摘 要 以色列王国的寿命,只有两个世纪,从主前九三一~七二二年。共有十九位君王执政,代表着九个统治王室。八位君王是被刺杀或自杀的。这十九位都不合神的心意,因为各人都在金牛犊中心敬拜,或敬拜更为可憎的巴力。因此,神拒绝赐福。藉着以利亚和以利沙,神警告暗利家转离巴力美耳刻的滔天大罪。既然他们毫无悔意,刑罚便接踵而至,首先是耶户毁灭暗利家,其后是全以色列在大马色的亚兰人前,信受难堪可耻的羞辱。在耶罗波安二世治下繁荣富庶的日子中,警告再度藉着阿摩司和何西阿临到耶户家,评击当日与物质富裕有关的奸险诡诈,但百姓仍然充耳不闻,神第二次允准国家在强大的亚述面前蒙受奇耻大辱,直至撒玛利亚陷落,以色列失去独立自主权,这些事件才告停止。神曾给予以色列悔改的机会,但她无动于衷,神的忿怒便降临在她身上了。 注释: 注 一:在旷野,以法莲支派的数目自四万零五百人锐减为三万二千五百人(民一33;廿六37),阵容仅稍胜西缅支派。相反地,犹大支派人数自七万四千六百人增至七万六千五百人(民一27;廿六22)。 注 二:参考第三章,五四页,注十二;及第八章,二一二页,注三六。 注 三:当时少有来自便雅悯支派的。按历史而言,便雅悯支派素来与地方众支派结连,可能渐渐受制于罗波安;参考第十四章,三七三~三七五页。 注 四:关于发掘的情况,参考R.De Vaux,RB,1947~1952。 注 五:伯特利刚位于便雅悯支派边境以北(书十八12),与犹大领土非常相近因此,在耶罗波安的治下,继承罗波安的犹大王亚比央(Abijam,译者注:或作亚比维Abijah)曾一度攻陷它(代下十三19),当时耶罗波安可能懊悔不应将这个中心地设置太南边。 注 六:耶罗波安显然希望这样能和耶路撒冷的敬拜相同,竭力避免触怒同情耶路撒冷的份子。因此,Albright认为这些牛只并非代表耶和华,只是百姓可以藉着这些动物,联想到耶和华具体地站在众人西前。这种思想,与迦南人脑海中的巴力和哈达(大)一模一样;参考Albright,FSAC,二○三、二二九页。 注 七:要了解有关神站在动物背上的图片,参考ANEP,图500, 501,522,534,537。 注 八:是旧约中「直呼其名」的奇妙预言之一,约在此人开始统治以前三世纪就被提及了。 注 九:关于当时的证据及亚兰人历史的概论,参考M.Unger,Israel and the Aramaeans of Damascus(Lcndon:James Clark&Co.,Ltd.,1957),三八~五七页。温格尔相信利逊可能就是列王纪上十五章18节的希旬(Hezion),便哈达一世许愿的石碑上刻有的名字。 注 十:参考本章,三四一~三四二页。 注十一:关于这次入侵的论述,参考第十四章,三七五~三七八页。 注十二:拿答可能是耶罗波安的次子,这要看死于重疾的亚比雅是否是长子而定。这件事情并未交代清楚,但却很有可能性。 注十二:基比顿被认为就是Tell el-Melat,位Aqir(可能是以革伦)东部三哩,基色以西三哩。虽然而积狭小,地位却甚为重要;因为二十六年后,以拉王的元帅暗利再度围攻它(王上十六15~17)。参考J.Simons,GTT,二○一、三三七、三五九、五一○页。 注十四:暗利统治十二年(王上十六23),自亚撒第二十七年(王上十六15)至亚撒三十八年(王上十六29)。关于他在亚撒第三十一年开始统治的记载(王上十六23),必定是指着他独当一面执政说的。 注十五:关于这块石碑的论述,参考Albright,BASOR,87(1942),二三~二九页;Albright and Della Vida,BASOR,90(1943),三○一三四页。关于内容,注释及图片,参考DOTT,二三九~二四一页;内容与注释,参考ANET,五○一页。 注十六:简短的论述,参考第十章,二六一页。 注十七:他甚至在年史中炫耀他的残暴。参考Finegan,LAP,二○二~二○三页的引例,取材于Luckenbill,Ancient Records of Assyria and Babylonia,I sec,443,447;以及ANET,二七五~二七六页,或是Barton,AB,四五七页。 注十八:参考他的碑文,ANET,二七五~二七六页。 注十九:例如亚大得尼拉力三世(八一○~七八二),参考ANET,二八一~二八二页;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七四五~七二七),ANET,二八三~二八四页;撒珥根二世(七二一~七○五),ANET,二八四~二八五页。 注二十:撒玛利亚山是按它的主人撒玛(Shemer)命名的,位于示剑的西北部七哩,有三百尺高,是一座孤立的山峰,四面被其他的众山环绕。因此袭击者必须从下向上进攻。它的位置具战略性,因为它控制了南北贸易通道。 注二一:参考A Parrot,Sameria,the Capital of the Kingdom of Israel(Eng. tr.,London:S. C. M. Press,Ltd.,1958)。 注二二:关于内容与论述,参考ANET,三二○页;内容讨论并附有图片的,参考D0TT,一九五~一九九页。 注二三:参考列王纪下三章4至27节有关米沙的叛变,和以色列强迫继续进贡的努力。参考本章,三四七~三四八页。 注二四:在列王纪上十六章31节谒巴力被称为「西顿王」,事实上他的首都是推罗,参考第十二章,三三三页,注二四。 注二五:可能大马色的便哈达早已与推罗结盟。在阿勒坡(Aleppo,参考本章,三六四页,注十五)发现他所立的石碑,是献给推罗神巴力美耳刻的,可见即使两国之间并未立约,至少也有一种友善的关系。因此,在暗利与推罗的盟约中,以色列是主要获益者。 注二六:事实上,巴力崇拜的主要倡导者是那洗别,不是亚哈。亚哈既允准,便当负责任;但那洗别是主要的促成者。巴力的先知是「那洗别所供养」的人(王上十八19),她是命令「杀耶和华众先知」的人(王上十八4),她也曾发命令恐吓以利亚(王上十九2)。至于亚哈,在需要忠告的时候,仍然寻求耶和华的先知(王上廿二6~12),他仿照耶和华的名字,为他的儿女取名为:亚他利雅、亚哈谢、约兰,然而,当时巴力的名字已相当盛行,在撒玛利亚发现的许多瓦片,都列有与巴力类同的名字:参考J.W.Jack,Samaria in Ahab’s Time:Harvard Excavations and Their Results(Edinburh:Clark,1929),三七页。虽然Albright认为这些瓦片的日期是在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期间,约在亚哈之后一世纪,但可能多年来这些名字都被采用。关于注释和内容,参考ANET,三二一页,又DOTT,二○四~二○八页。 注二七:这位推罗神名叫美耳刻。但美耳刻与旧迦南地的巴力意义相同。美耳刻对推罗人来说实际上是类似巴力的神,因此,在圣经的记载中被称为「巴力」,也颇为正确。 注二八:百姓对于本地圣职人贝遭外人的陷害之反应,通常较任何其他事物要迅速,那洗别必定是非常有把握,才着手进行屠杀。他们被杀后,她较任何一个时期更能任意而为了。 注二九:参考Finegan,LAP,一八七~一八八页。 注三十:这必是便哈达二世,便哈达的儿子。早年亚撒曾邀请他袭击巴沙,因为在列王纪上二十章34节中,他向亚哈提及他父亲在撒玛利亚的权益,而便哈达一世的父亲是希旬,他在建造撒玛利亚之前早已逝世。Unger,Israel and the Aramaens of Damascus(James Clark& Co.,Ltd,,1947),五九~六一页,采取相反的看法。 注三一:从前自以色列夺去的城邑,现今要奉还;亚哈要求在大马色据有某些「街道」(可能是贸易地点),正如先前大马色在撒玛利亚所享受的权利一样。但是反常的,没有要求他们军队投降或削减军械兵力等。 注三二:关于撒缦以色所提供的资料,参考Barton,AB,四五八页;又ANET二七八~二七九页;DOTT,四六~四九页。 注三三:参考Thiele,MNHK,六六页,注七,解释关于同年所爆发的两次战争。 注三四:根据N.Glueck的提议(BASOR,92(十二月,1943),即是Tell-Ramith,位约但河东约二十八哩,加利利海以南十五哩。 注三五:列王纪上二十二章44节,和历代志下十八章1节更进一步的证明这种关系。 注三六:以利亚预言旱灾,是直接向巴力美耳刻挑战,因为它是管理风暴与丰收的。耶和华说不下雨的时候,巴力能否带来雨水呢?四十二个月之久,百姓知道答案了,因而为迦密山上的求火之高潮铺路。 注三七:以利亚必须隐退,直至耶和华的真实性冲击巴力,使百姓印象深刻,并期待迦密山上的求火竞赛。 注三八:他必须取得王室的合作,才能保证巴力先知会出场比赛,因为这些巴力先知应这样的竞赛中,没有什么利益可得;他向一些可能出席的观众保证,他们绝对没有生命的危险,因为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惧怕那洗别采取报复性的手段。 注三九:观众的数目约有一千五百,才能阻止四百五十个巴力先知逃跑(王上十八40)。他们必定是重要人物,且具有影响力。以利亚的目的是要摇撼全以色列,所以必定要求亚哈邀请一些说话有份量的人。 注四十:这种行动本身是令人厌恶的,但却是必须的。这是第一次除去外邦宗教的行动。这是顺从神命令的行动(申十三6~9;十七2~7),也是那些观众投身于朝夕盼望之宗教改革的一种有计划之行动。 注四一:耶洗别可以利用这个事实编造故事,将以利亚逃跑的消息遍传全国。也许她会采取其他的手段,她杀戮那些协助刺杀巴力先知的人。「一千五百人」中,必定有许多人难逃一死的。 注四二:这次是藉着实物教材(风、地震和火,跟着又有微小的声音)和说话来指责和教导的。「微小的声音」说明他新任务的性质,与前述之戏剧性的事件相反。 注四三:十年这个数字并未明说,但是可以估计出。被饥荒摧残的以色列,必须经过若干年的休养生息,才能养精蓄锐地与亚兰人争战;列王纪上二十章的两个战役,至少耗时两年;然后是与便哈达联盟的夸夸之战,在主前八五三年,随之而来的是基列拉末之战,亚哈战死其中;后来是亚哈谢统治两年(但不一定是二十四个月);最后约兰统治约一年的时间内,以利亚被提升天(王下二1~13)。 注四四:通常被认为是‘Aqir,位亚实突东北十哩。靠近非利士与以色列边境的交界,因此,经常辗转在两者的手中(士一18;撒上五10;七14;十七52)。当时,究竟是落在以色列或非利士人手中不详。 注四五:参考本章,三四一~三四二页。 注四六:第一次是约沙法在基列拉末之战协助亚哈,且险遭杀身之祸;参考本章,三四三~三四四页。 注四七:当时已有三国联军,因为自约兰与约沙法绕行死海南瑞后,以东王加入他们的阵容(王下三9)。 注四八:这是一个意义深长的场面:三位君王无能自助,需要询问耶和华的先知。耶和华透过先知,指示他们在营地的山谷中挖掘水沟。神降雨后,雨水流入山谷,注满水沟,使军队有充足的清水供应。 注四九:以色列既位于摩押的西北部,米沙便估计他们会自北方入侵。但约兰与约沙法绕行至死海南瑞后,便进入摩押的南部了。当时米沙仍然懂然不知。 注五十:参考本章,三六五页,注二二。 注五一:这是假设列王纪下五至八章的故事可能发生于他统治期间。但既然没有说明时间,一些学者则认为,这些事情发生于耶户或甚至约哈斯的治下。但是故事的记载位置与次序,却辩明它们全发生在约兰统治时期。 注五二:乃缦甚至求带「两骡子驮的土」回大马色(王下五17),目的要敬拜耶和华。在异教徒的思想中,神只与地土是息息相关的,乃缦认为获得耶和华的地土,就等于敬拜耶和华了。虽然这是一种不寻常的态度。他的作为显出一种异教徒的无知,但也显明他的真诚,因此以利沙显然应允他的要求。 注五三:若能知道是否刚刚悔改敬拜耶和华的乃缦带领争战,是很有趣的。但没有资料记载。 注五四:与早年撒母耳的负担相同,从撒母耳到以利沙之间,训练学校是否继续,不详,可能没有。 注五五:约兰的尸身被扔在拿伯的田间,是早年亚哈自拿伯手中抢夺的地方,约兰之死兑现了以利亚的预言(王上廿一19)。刑罚没有临到亚哈,因为他曾悔改(王上廿一27~29),但却临到他的儿子约兰。 注五六:亚哈谢显然逃向米吉多,耶户的随众在姑珥Gur(不详)击杀他,他抵达米吉多才身亡。历代志下二十二章9节说,在那时,亚哈谢藏身撒玛利亚,可能是先到此地,再往西北方的米吉多。详情不清楚。 注五七:这些人不可能是亚哈谢的直系兄弟,因为他们早在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的袭击时被杀(代下廿一16~17)。 注五八:耶户的态度说明他尊重此人。约拿达忠于耶和华,而且生活严谨。他成为利甲族的族长,这是敬虔的家族,他们谨守规条,若干年后的耶利米相当敬佩他们(那卅五1~19;参考代上二55利甲族的身份)。 注五九:阿摩司与何西阿的写作特别证实此事,二人皆是以色列的先知,他们描写耶户执政后五十年的情形。所提及的恶习,在耶户时代已经存在了。 注六十:撒缦以色三世的碑文证实了这个时间。在他第十四年(主前八四五年)的一块石碑中,他提到哈大底谢(便哈达二世)仍然是大马色的王;第十八年的(公元前八四一年)一块石碑中提及哈薛,也就是说哈薛在八四五与八四一年问登上宝座,而根据碑文内容的记载方式,他可能就在八四一年前登基的。 注六一:他只能拥有骑兵五十、战车十辆、步兵一万,与亚哈率领赴夸夸的二千辆战车成为尖锐的对比。 注六二:迦特原属非利士,但罗波安将它列入防御城的名单内,可见当时,或甚至到如今,它是属于犹大的(代下十一8)。哈薛可能与非利士人联盟,从犹大手中夺去迦特,因为在乌西亚期间,迦特似乎又落在非利士人的手中了(代下廿六6)。 注六三:这记载是撒缦以色三世所遗留下的。关于他的碑文,参考ANET,二七六~二八一页。 注六四:撒缦以色也列出其他进贡的两个城邑推罗和西顿。 注六五:这根四面形的黑色石灰住子高六尺半,有五行半浮雕绘图,四面刻有楔形文字书写的解释。在某一面的第二行刻有耶户,是唯一现存的以色列王的雕像。这个四方尖塔现保存于大英博物馆内。关于内容,参考ANET,二八○页;图片,参考ANFT,三五一~三五五图。 注六六:内容在ANET,二八○页。当时是撒缦以色的第二十一年。 注六七: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曾与约兰成亲,她用诡诈的手段夺取王位,在犹大揽权。事实上,犹大退出联盟是有益无损的,但以色列显然在经济与军事上都遭受损失。 注六八:关于亚大得尼拉力三世,参考ANET,八一~二八二页;又DOTT,五○~五二页。在袭击的当儿,哈薛的儿子即继承人便哈达三世已登上大马色的宝座了。 注六九:数段经文比较之下,我们可以看见事实果真如此。根据列王纪上十四章23节,公元前七八二年,耶罗波安二世在犹大王亚玛谢第十五年登基。但列王纪下第十五章1节所说,犹大王亚玛谢的继承人亚撒利雅在耶罗波安第二十七年的时候,开始执政。这一年就是公元前七六七年。若这年是耶罗波安第二十七年,那耶罗波安是在公元前七九三年开始统治的,当时是约阿施统治的第五年。意思是说,列王纪下十四章23节是自他独自当政时开始计算的。参考Thiele,MNHK,七七~八一页。 注七十:不单单约阿施与犹大之战所费的时间是这种共同摄政开始的原因,列王纪下十四章15至16节对约阿施统治的尾声又提到此战役(第一次记载在列王纪下十三章12至13节),这比较不寻常。第二次的记载紧随这次战争之后(王下十四8~14),在摄政时期发生的战争似乎是导致摄政的原因之一。关于类似的论述,参考Thiele,MNHK,八四~八五页 注七一:他们是撒缦以色四世(主前七八三~七七三),亚述但三世(Asshur-dan III主前七七三~七五四),和亚述尼拉力五世(Asshur-nirari V,主前七五四~七四六)。 注七二:摩西自称先知,并且预言要兴起像他的人(申十八15~22)。 注七三:可能在第九世纪的后叶,俄巴底亚与约珥已兴起服事了,虽然他们只是犹大的先知。 注七四:参考A. T.Olmstead,History of Assyria(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23)一六九~一七四页。 注七五:意思说,为期最短二十五年,最长超过一百年,后者没有可能性,要看他在乌西雅治下甚么时候开始工作,而在希西家治下持续多久。 注七六:摩二6~8;五10~12;六1~8;八4~6;何二14~23;四1~6;13~19;七4。 注七七:何二2~13;三1~5。撒玛利亚的瓦片文也见证以色列民对神不贞。这些瓦片文推定为这时期的(参考本章,三六五页,注二十七)。而瓦片上大部份的名字与「巴力」复合,可见仍然有不少人对这个外邦神只效忠,虽然耶户似乎已自国中剔除这种宗教了。 注七八:与阿摩司(七9)的预言吻合。 注七九:参考本章,三三七页。 注八十:位置不详,可能就是Thapsacus城,位于幼发拉底河西岸,但与故事不协调。这座城邑距离撒玛利亚不远。 注八一:这次战役的日期通常推定为主前七三八年,但泰利(Thiele)小心研究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事迹后,有力地提倡主前七四三年之说。参考Thiele,MNHK,第94~115页;M.Unger,Israel and the Aramaeans of Damascus(London:James Clark & Co. ,Ltd.,1957),九七页。 注八二:同年提革拉毗列色遇见一支西北联盟军,犹大王乌西雅(亚撒利雅)是领袖。参考第十四章的论述。 注八三:提革拉毗列色另列其他进贡的君王,包括Hummuh王Kishtashpi,大马色王利汛(Rezin),推罗王希兰(Hiram),Kue王Urikki,迦基米施王(Carchemish Pisiris Gurgum王Tarhulara,Melid王Sulumal。内容参考ANET,二八三页;DOTT五四~五五页。 注八四:一他连得相等于三千舍克勒,因此六千人要缴纳课税。总额超过一百万美元。参考M.Unger,见前,一七五页,注五八。 注八五:列王纪下十五章30节和十七章1节提到比加的最后一年,何细亚的第一年,犹大的亚哈斯第十二年和犹大的约坦第二十年,都是同一年,因此,与犹大王互相关连,那一年是主前七三二年。提革拉毗列色的公告也证实此事(参考DOTT,五五页),他废掉比加,立何细亚代替他。这事发生于他在七三四~七三二年内的西方战役中。参考第十四章关于犹大王亚哈斯和约坦之日期的论述。 注八六:泰利MNHK一二四页及下文;又参考H.G.Stigers,“The lnterphased Chronology of Jotham,Ahsz,Hezekiah and Hoshea”,BETS,9(Spring,1966),八四~八六页。支持这个看法的理由如下:①比加刺杀比加辖的时候,有一群基列人与他同在(王下十五25);②遭米拿现所杀的沙龙是「雅比的儿子」(王下十五13),因此暗示他有基列雅比的背景。当沙龙被米拿现暗杀后,基列雅比只会支持比加而不会支持米拿现的;③米拿现向提革拉毗列色进贡,为要「帮助他坚定国位」,可见他有比加与他作对,而比加则企图从他手中夺取此地;④比加不敢过早抢夺撒玛利亚的王位,与米拿现因进贡获得提革拉毗列色的支助的事实相谋合;⑤自比加夺得撒玛利亚后不久(赛七1及下文),他与大马色的利汛便建立友好,可见当比加仅统治靠近大马色的基列地时,就已建立了基列——大马色的和约了。 注八七:M.Unger,见前,九九页。 注八八:参考第十四章,三八九~三九一页。 注八九:关于碑文内容,参考ANET,二八三~二八四页。更完整的碑文参考Luckenbill Ancient Records of Assyria and Babylonia(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26),I,777~779节。 注九十:考古学的发掘显示出这次的蹂躏,特别在米吉多,第三层(参考Wright,BAR,一六四页),和夏琐的第六层,其中一块瓦片刻有比加,pqh的名字(参考Yadin,BA,19〔二月1956〕,pp。2~11;20〔五月1957〕,pp。34~47;21〔五月1958〕,pp。30~47;22〔二月1959〕,pp.2~20)。 注九一:参考ANET,二八四页关于内容的论述。 注九二:大马色的领土也曾被合拼;参考Bright,BHI,五七~二五八页中的论述及参考书籍。 注九三:圣经说从何细亚第七年至第九年(王下十七6;十八9~10)。更准确地估计,何细亚登基的那一年是七三二或七三一年,因此,被围困的年日是七二五或七二四至七二三或七二二年。参考泰利MNHK,一四一页及下文。「三年」(十七5;十八10)可指一整年和前后两年中的一段日子。意思是说,围困的日子最少有十四个月。 注九四:虽然撒缦以色五世的继承者撒珥根二世自称,当撒玛利亚陷落的时候,他是统治者(参考ANET,二八四~二八五页,或DOTT,五八~六三页中的内容),但有几个理由说明这是吹牛,而当时撒缦以色仍然执政:①列王纪下十七章1至6节记载撒缦以色攻陷撒玛利亚;②撒珥根早期的公文只字不提他曾攻取撒玛利亚,只有第十五年和十六年中的Khorsabad texts才有记载,这个文件目的是显示他的功绩;③撒珥根在主前七二二年十二月才开始执政,这时距离何细亚的第九年已有九个月了。关于此事的论述,参考A.T.Olmstead.“The Fall of Samaria,”AJSL,21(1904~1905),179~182页,泰利(Thiele),MNHK,pp,141~147;温格尔(Unger),见前,106~108页;H.Tadmor,“The Campaigns of Sargon II of Assur:A Chronological-Historical Study”JCS,12(1958),39页。 注九五:撒珥根记录下二万七千二百九十俘掳,数目若是正确,必定是自撒玛利亚本部失陷后才被掳的。更多被提革毗列色和撒缦以色掳去。 注九六:根据列王纪下十七章24节,这些人是自「巴比伦、古他(Cuthah)、亚瓦(Avva)、悯马和西法瓦音(Sepharvaim)迁入的,这些地区广泛地分布在亚述境内。 第十四章 犹大王国 王上十四21~十五24;廿二41~50;王下八16~19; 十一~廿五;代下十~卅六 犹大历史与以色列历史平行发展,但却超出约一百五十年之久。 第一节 与以色列冲突时期 主前九三一~八七○(王上十四21~十五24;代下十~十六) 北方众支派退出后,国家中跟从罗波安的,大部份为犹大支派。罗波安所拥有的土地,与当初大卫在希伯仑被立为王时所拥有的版图差不多,事实上,当亚希雅首次向耶罗波安宣告关于国家分裂的时候,也提及只有一个支派仍然对所罗门的后裔效忠(王上十一31)。然而当时,他只给耶罗波安其中十片衣裳碎片(共有十二片),作为他即将统治之支派的记号,言下之意,另有一支派要加给犹大。便雅悯乃是那外添的支派,虽然当初她的忠贞与北方分离者相仿(王上十二20);从历史来看,便雅悯常与北方的份于联盟(注一)。但现今既追随罗波安(注二),自此,便经常被称作南方王国的一部份(注三)。这种变更的因由,并未加以说明,可能罗波安直接采取高压手段,感逼利诱,软硬兼施,使她的领袖转而向他誓忠;何况耶路撒冷刚位于便雅悯的边界上,因此,在犹大与北方新王国之间,迫切需要一个缓冲地带。 关于西缅支派,人们可能会问一个问题,就是约书亚在犹大境内,曾配给西缅支派十八个城邑(书十九1~9;代上四28~33)。那为何她的百姓不并归南方王国呢?这是因为在全国分裂之前,无数(或许大部份)西缅人都北迁至以法莲与玛拿西北部境内。历代志下十五章9节及卅四章6节中,西缅与以法莲和玛拿西相提并论,言下之意,当时(亚撒时代及其后)三个支派在地理上已经相连在一起了(注四)。 一、罗波安 主前九三一~九一三(王上十四21~31;代下十~十二) [ 图十三 刚分裂后的以色列及犹大王国 ] 罗波安四十一岁登基作王,执政十七年。他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并不效法他祖大卫的榜样。他深受所罗门晚年宗教腐败的影响。罗波安筑高坛(bamoth)、造偶像(masseboth)、立亚舍拉柱像(asherim)、并纵容当地猖獗的娈童(qadesh)(王上十四23~24)。这种背约的行为,说明当时多少又恢复了迦南人的宗教,这是大卫曾经从国中剔除的宗教,罗波安却恢复它,可能是受一群忠诚的皈依者所影响,他们默然等待,直至罗波安较缓和的统治来临。在士师时期,因为盛行迦南崇拜,神拒绝赐福,因此罗波安应该领悟神也会施行惩罚的。 1.战胜耶罗波安(王上十四30;代下十一5~13):罗波安曾与两个劲敌交战,一个是以色列的耶罗波安,一个是埃及的示撒。与前者的会战,罗波安颇为成功,但与后者他却遭受全盘失败,圣经说这是神因宗教腐败而施行的刑罚。   圣经记载罗波安与耶罗波安有接二连三的冲突(王上十四30)。然而,却没有明说是公开激烈的战争;事实上,神明明地禁止这样的冲突(代下十一1~4)。争执的焦点仍然是那缠绕不清的边界问题,特别牵涉到便雅悯地。罗波安需要便雅悯作为缓冲地带,耶罗波安自然也想据为己有。既然后来便雅悯与犹大同列,可见在这些争夺战中,罗波安比耶罗波安更胜一筹,这些胜利包括真枪实弹,击败耶罗波安的边界防卫;更有心理战术,游说便雅悯支派归服南方王国。罗波安希望一石二鸟,赢得领土及百姓的欢心。 与罗波安在便雅悯的成功互相辉映的,是他努力建设国防。他积极地坚固位于犹大与便雅悯的城邑(注五),至少有十五座(代下十一5~10)。既然这些城邑都位耶路撒冷的西方或南方,所以似乎主要是为防御埃及与非利士,而非防御北方的以色列。因此,这次的国防措施可能是在罗波安第五年,自埃及的示撒入侵后,才着手进行的。 2.败于埃及的示撒(王上十四25~27;代下十二2~12):埃及王示撒(主前九四五~九二四左右)是利比亚人(Libya),他是埃及第二十二朝代的创建者。罗波安备受其害。先前耶罗波安逃避所罗门,示撒曾经接济他(王下十一40)。现今,在罗波安第五年,他极力在巴勒斯坦重建埃及的声威。在这次战役中,示撒列出他所攻陷的城邑不下一百五十个(注六),大部份位于犹大南部,远至以东,甚至毁坏以旬迦别所罗门的炼铜厂。底璧,甚至伯示麦,虽然榜上无名,却可能也遭受其害,因为从城内的一些证据,证明在当时曾遭毁坏。然而,示撒未提及犹大中部的城邑,这很奇怪,而圣经记载了示撒自耶路撒冷城满载而去(王上十四26;代下十二7)。可能罗波安干脆以财宝呈献示撒,挽回他摧毁犹大本土的企图。这与神藉着先知示玛雅(Shemaiah)向犹大王所应许的相符。先知曾经向罗波安宣告说,因他的罪,神要藉着示撒的手施行惩罚;罗波安惊闻后立好悔改,因此,神应许使他们「略得拯救」(王下十二6~7),犹大中部竟能免受严重的损害,这种「拯救」的方式倒是意味深长的。 [ 图十四 示撒王之战役 ] 正如前章所提及的,以色列的北部,也感受到示撒的势力。示撒的名单上,有不少是以色列的城邑。其中之一是米吉多,城内有一块纪念碑的残片,刻上示撒的名字,正好成为这个城邑曾被摧毁的明证,埃及军兵甚至横渡约但河,直捣基列,其中一些城邑也列入名单内。这一切说明,在这次战役中,示撒侵占面广阔,而且成绩卓越。然而,埃及内部显然过份虚弱,不容许他长久持守这地。埃及在巴勒斯坦广张势力的企图,终未能如愿以偿(注七)。 正如上文提示的,可能自这次战役后,罗波安才坚固十五个城邑。因为当时示撒毫无受制的迹像。这种亡羊补牢的努力,目的为防御历史重演的危险。 二、亚比央(Abijam)主前九一三~九一一(王上十五1~8;代下十三1~22) 罗波安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亚比央(注八),执政三年,他继续行他父亲所犯的罪。并且仍然与耶罗波安争战,也有较大成就。有一次,在洗玛脸山(Mt.Zemaraim,可能位伯特利东部)的以法莲地,双方爆发了一场大战(代下十三3~19)。虽然亚比央人数较少,却节节胜利,甚至控制了伯特利。伯特利是以色列南部重要的宗教中心。除此以外,他又攻取了较次要的耶沙拿(Jeshanah)和附近的以法拉音(即以弗仑Ephron)。然而,好景不常,因为继承者——他的儿子(注九)——亚撒遭巴沙猛力反攻。甚至有一次巴沙南侵至那路撒冷仅四哩的拉玛。 三、亚撒 主前九一一~八七○(王上十五9~24;代下十四~十六) 亚撒统治四十一年之久,他是南方王国第一位信仰虔诚的英君。犹大十九位君王中,八位是合神心意的,以色列的十九位没有一位是好的,他们全被形容为邪恶的,两者成为尖锐的对比。意思并非说,在犹大的历史中,这八位君王神喜悦他们的程度是一样的,只是各人皆存心按摩西的律法引导自己和国家,并实际付诸相当的行动。 1.宗教活动(王上十五11~15;代下十四2~5;十五8~18):圣经提到亚撒有几方面的义行。他自国中除去娈童和偶像,并且贬了他祖母的后位,因她为女神亚舍拉造像。亚撒第十五年,在战胜埃及(下文详述)并获得先知亚撒利雅的鼓舞后,他召聚犹大与便雅悯的众百姓,与神重新立约,其中也有来自以法莲、玛拿西和西缅支派归降的以色列人。并从最近的战掠物中,取七百只牛、七千只羊献祭。他又为圣殿增添分别为圣的器具,并且更新神的坛。然而,百密一疏的,他并未除去古旧的迦南邱坛。 可悲的,在他的晚年,亚撒没有如当初一般讨神喜悦。他似乎变得骄横自恃。从他囚禁先见哈拿尼(Hanani)可见一般,因先见责备亚撒的不是。另一个证据是当他脚上有病的时候,他信赖医生过于信赖神(代下十六12)。 2.战胜埃及(代下十四9~15):亚撒经历两次规模庞大的外战。第一次是对抗埃及,光荣地凯旋而归。埃及军兵是由衣索比亚(Ethiopia)的谢位(Zerah)率领,他可能是埃及王奥梭冈一世(Osarkon I 主前914~874左右)(注十)的军事领袖。也可能早已在埃及一个前哨担任指挥官,这前哨大概是示撒在沙鲁亨(Sharuhen)的据点。自示撒的袭击后,三十年一晃而过,我们假设谢位的战役可能发生于亚撒第十五年(注十一)。谢拉在沙鲁亨这地带发动攻击,特别是玛利沙(Mareshah)(注十二)和基拉耳曾卷入了战争中,亚撒仰赖神的帮助,并且如愿以偿,击败以人数优胜的埃及军,并为以色列夺获大量的战利品。 3.自恃地对付以色列(王上十五16~22;代下十六10):埃及战役的成功,可能是导致亚撒骄横自恃的部份原因。他一反以往依靠神的可嘉行为。至少在翌年,亚撒第十六年(注十三),当第二次外战发生的时候,他显出这种态度上的改变(注十四)。新的战争性质是经济过于军事上的,对象是以色列王巴沙。巴沙曾经渗透犹大北部的边境,目的为要在耶路撒冷以北仅四哩的拉玛筑垒,控制耶路撒冷南北交通。为谋求报复,亚撒依靠自己的判断,不寻求神的引导,向大马色的便哈达一世求援。新近掘起的便哈达乐于应允,为要一试自己的实力。他偷袭巴沙北部的一些城邑。为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以色列王被逼放弃拉玛。亚撒则将巴沙集中在拉玛的材料据为已有,加强迦巴与米斯巴的防御措施(注十五)。亚撒既自以为是明智之举,因此,当先见哈拿尼不称赞他,反而谴责他倚靠自己不倚靠神的时候,他便颇为吃惊,后来竟恼怒起来。先见告诉亚撒,他所作的并非如他想像的,为犹大带来真利益;相反地,竟使犹大受外邦国家的束缚,为未来的冲突铺路。哈拿尼暗示,若亚撒信靠神,必定会彻底地战胜巴沙,正如他曾战胜埃及的谢拉一样(代下十六8~9),并且也使他的国家,避免卷入这种遗害无穷的关系中。 第二节 与以色列联盟时期 主前八七三~八三五(王上廿二41~50;王下八16~29;十一1~16;代下十七1~廿三15) 第二个时期的特点,就是与北方以色列存友善关系。前期的特点——战争——已告终止。现今在以色列,是暗利家的天下,而两国之间,已能和平共处。前章已经提到,甚至两国之间,早已签订条约了,虽然这个条约遗害犹大的宗教。这时期犹大最后的一位统治者亚他利雅,其实就是暗利之子亚哈的女儿。 一、约沙法 主前八七三~八四八(王上廿二41~50;代下十七~廿) 亚撒的儿子约沙法继位,二十五岁开始执政,统治三十五年之久。其中有三年与他的父亲共同摄政(注十六)。亚撒的脚患上重疾,不宜于活动,需要他儿子代替施政。他宣告约沙法为王,与自己并肩而立。自所罗门与大卫短暂的共同统治后,这是犹大与以色列第一宗共同摄政事件。约一世纪后,以色列也采纳这种措施(注十七)。 1.正确的信仰行动(王上廿二43、46;代下十七3~9;廿3~33):按信仰而言,约沙法是犹大的第二位英君。他紧随父亲的脚踪,从国中消灭巴力崇拜的标帜,甚至废除不少邱坛(注十八),又更进一步的,特别下令利未人及其他人在全犹大教导「律法书」。从开始的时候,祭司与利未人的基本任务就是教导律法(注十九),但近年来,他们显然变得松弛散漫了。约沙法观察入微,他正确地认为,若要百姓遵守神的律法,必须先予以教导。 从摩押、亚扪和以东联手攻击约沙法的事上,说明他对神的信心值得称扬(代下廿1~30)。约沙法获悉这次敌人的入侵后,并没有萎靡不振,反而呼吁百姓在耶路撒冷禁食祈祷。神透过会中的一位先知,说明神听了王亲口说的祷告,并应许他们胜利。在歌唱的利未人率领之下,约沙法的队伍抵达敌营,发觉他们早已自相残杀,尸陈遍地了;犹大军兵唯一的工作是收集战利品。 2.强的统治者(代下十七10~19):我们不该因上述事件而下判断说,约沙法是弱将领残兵。事实上,他拥有五个师的强大阵容,三个来自犹大,两个来自便雅悯,可能因为这是一个出其不意的袭击,以致他措手不及。约沙法也注意到坚固国防措施,建设堡垒及仓库。他的雄才大略扬名海外,其他国家也裹足不前,不敢向他挑战,或许正好说明上述三国联军侵袭的原因。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都实行亲善政策,纷纷致送珍贵的礼物。 3.司法规条(代下十九4~11):约沙法着手进行改善国内的司法程序。根据更改的内容之性质,可见摩西律法上的规令早已松弛怠慢下来了。因此,约沙法命令重新恢复神所命定的法则。他在主要的城邑中设立审判官,因此产生更多的地方法庭(是合法的规定:申十六18;十九12;廿一18及下文;廿二13及下文),而他力劝那些被立的要凡事公正严明。他又差派数名祭司、利未人及众望所归的领袖,在耶路撒冷的中央法庭任职(申十七8~13定规的)。若中央法庭所考虑的事与宗教有关,大祭司亚玛利雅(Amariah)便当主审;若属公民问题,百姓中的领袖西巴第雅(Zebadiah)便当主审。在这些规条中,我们看见约沙法以诚待神,也以诚待人,他也显出可称可颂的政治才能。 4.与以色列联盟(王上廿二44、48、49;王下三4~27;代下十八1~十九3;廿35~37):前章早已提及约沙法与暗利家联盟(注二十)。这事更进一步的说明他拥有政治家的天赋;就经济与军事上的价值而言,对他的国家或许稍有贡献;然而最重要的,就神的赞同而言,他却大受亏损。因为牵涉其中的是,他的儿子约兰与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那可悲的联姻。亚他利雅效法她母亲那洗别的所作所为(注二一)。在未来的岁月中,约沙法有诸般的理由,多次的为这桩婚事后悔。 这次的联盟产生其他的问题。正如前章所略述的,约沙法为要遵守诺言,曾三次协助以色列众王。在基列的拉末之战,他助亚哈一臂之力敌挡便哈达,因而险遭杀身之祸(王上廿二29~33;代十十八29~34)。他与亚哈之长子亚哈谢携手合作,发展亚喀巴湾以旬迦别的造船业;但船队还未作处女航行前,却遭破坏了(王上廿二48~49;代下廿35~37)。他与亚哈的二子约兰联盟,用武力攻击摩押(动机不良),强迫她重向以色列进贡,但途中因缺水,险些全军覆没(王下三4~27)。每一次,神的先知都干预:米该雅预言基列的拉末之战会失败,这足以使约沙法立即退而下战(注二二);鲜为人知的以利以谢预言约沙法的船只会破坏,因为神不喜悦他们的联盟;以利沙在他们极需要食水时,预言神的解救方法。约沙法应该从第一次事件学得教训,但他却冥顽不灵。 二、约兰 主前八五三~八四一(王下八16~24;代下廿一) 约沙法效法其父亲,在最后四年执政期间,立他的儿子约兰为摄政王(注二三)。既然任命的时间,与约沙法在基列的拉末协助亚哈的年日相吻合,因此,约沙法这个策略的动机,可能是盼望自己出门长征时,他的儿子仍可在后方施政。在共同摄政期间,约兰应该从他的父亲有所学习;他可能在世俗而非宗教的事上颇有心得。在神的眼中,约沙法可说是犹大英明君王中的一位,但约兰却行事邪恶,他与奸险的亚他利雅成亲,这显然是有其原因(王下八18)。他父亲死后,他独自执政八年(代下廿一5),其间发生了五件不愉快的事。 第一是他杀死六位亲兄弟,他们全是约沙法的儿子,拥有父亲所馈赠的礼物:金子、贵重物品和坚固城邑(代下廿一2~4)。约兰的目的是除去对手,巩固自己的地位。除了他的妻子后来曾夺取领导权以外(王下十一1),约兰是犹大历史中,唯一犯这种罪行的君王,因此,亚他利雅可能插手在这个罪行上。 第二和第三是关于两次成功的背叛事件。一是以东的叛变(王下八20~22,代下廿一8~9),早期她曾协助约兰与约沙法对抗摩押(王下三4~27)。以东臣服犹大,可能始于约沙法早期战胜联盟军的时候,以东是联盟的一份子(代下廿1~29)(注二四)。或许当时已安置一位以东的总督执政,以取代君王的地位(王上廿二47)。约兰奋力平息叛乱,但徒劳无功。另一个叛变的是立拿城(Libnah王下八22)(注二五)。这一次显然也成功了,因为没有任何记载说约兰会计划报复。 第四是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注二六)的入侵,犹大国遭受重大的损失。物质财产遭洗劫,而约兰所有的妻妾儿子都被俘掳,最年幼的亚哈谢除外(代下廿一16~17)(注二七)。对一位君王而言,没有比上述的遭遇更凄惨和可耻的。 第五是约兰自己那可怕的死亡。他死于可怕的肠病,正如以利亚(注二八)因他的罪所发的警告(代下廿一12~15;18~20)。总括来,约兰的统治是痛苦与失败的。 三、亚哈谢 主前八四一(王下八25~28;九27~29;代下廿二1~9) 亚哈谢继承父亲,执政不满一年。他是家中最年幼的儿子(注二九),也是非利士、阿拉伯劫后的唯一馀生者。亚哈谢步其父亲的后尘,深受他母亲亚他利雅的影响,「因为他母亲给他主谋,使他行恶」(代下廿二3)。 虽然亚哈谢自非利士与阿拉伯人手中死里逃生,但却难逃耶户的刀。正如前章所述,在他北上探望负伤的舅舅约兰时,耶户将二人杀了,这是他整肃暗利家的步骤。亚哈谢曾经协助他舅舅对抗亚兰人,当时约兰不幸负伤。在耶斯列的时候,亚哈谢确曾避开耶户致命的一击,但后来却为耶户的手下捕杀,最后死于米吉多(注三十)。他的随从将尸身运回耶路撒冷安葬。 四、亚他利雅 主前八四一~八三五(王下十一1~16;代下廿二10~廿三15) 1.暴政(王下十一1~3;代下廿二10~12):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与那洗别不相上下。她为相同的目标而努力,也显出严厉无情、报复的性格(注三一)。在圣经历史中,二人的激进与残酷使她们颇为突出。亚哈谢逝世前,亚他利雅已露出真相。正如所提及的,她促使丈夫杀害他的兄弟。她也在犹大竭力设立巴力的崇拜,正如她母亲在以色列所作的(王下八18、27;十一18),但显然果效不大如理想,或许反对之声较烈。她的儿子逝世后,她犯更恶的罪,屠杀亚哈谢的众子(她的孙子)而篡了位,王位原属于被杀的嫡长子的。撇开祖母应有的怜爱不谈,按人之常情,她也应该哀悼其子之死,并设法安慰照顾他的后裔,然而,这不是亚他利雅的作风。她杀了亚哈谢的众子。除了婴预约阿施蒙了他的姑姑——亚哈谢的妹妹约示巴(Jeho一shabeath)偷救出来。亚哈谢的兄弟早已死于非利士与阿拉伯之叛乱中,这个好揽大权的妇人无需亲自动手。可能他们的早死,是首先刺激亚他利雅图谋夺位的因素。她的众子都死了,孙子又弱小无能(注三二),她朝夕以待的得势途径,似乎是通行无阻的。 自这件空前而可耻的事件后,亚他利雅执政六年。无论是在她僭位的时刻,或在后来的年日中,似乎无人想抗拒她,因为圣经没有记载任何此种勇举。也没有提到亚他利雅六年内的活动,但我们可以肯定她是尽力助长巴力崇拜的。耶户著名的血腥整肃中,曾给予以色列巴力崇拜致命的一击,这件事实可能刺激亚他利雅决心使巴力崇拜在犹大永存不灭;但也可能促使百姓对她有更强烈的反感。 2.约阿施加冕(王下十一4~16;代下廿三1~15):亚他利雅执政第六年,被亚哈谢的妹妹拯救的约阿施刚满七岁。长久等待与计划推翻亚他利雅的大祭司耶何耶大(Jehoiada),即约示巴的丈夫,认为时机成熟,应该采取行动,拥护幼童约阿施登基,取代亚他利雅。军事与宗教领袖都参与计划之中,既然民众对她的政策普遍不满,因此政变是相当顺利,七岁的约阿施自藏身之所露面,受封为王。无数的百姓聚集,鼓掌欢呼「愿王万岁」。亚他利雅听闻喧嚷的声音,前来查明究竟,触目惊心之馀,绝望喊叫说「反了」「反了」,然后逃命。在耶何耶大下令处决她之后,这事立刻执行不误。 第三节 四位合神心意的王 主前八三五~七三一(王下十二~十五;代下廿三16~廿七9) 接下去有四位在神眼中被称为义的君王,相继地开始统治犹大;加上亚撒、约沙法及其他印将统治的两位希西家和约西亚,共有八位获得同样的称赞。目前四位所获得的赞誉,与最后两位,或先前的约沙法是相形见拙的;但是在他们治下,犹大却享有为期最长而合神心意的统治——超过一百年之久。 一、约阿施主前八三五~七九六(王下十二;代下廿三16~廿四27) 执政四十年的约阿施是先驱。这位年轻的君王需要一位谋士,而年长敬虔的大祭司耶何耶大是合适的人选,他曾经护卫并膏立约阿施。约阿施初期的仁政,耶何耶大是功不可没的。 1.宗教改革(王下十二2~16;代下廿三16~廿四14):自亚他利雅倡导异教后,「犹大当前的急务是宗教的改革」。在耶何耶大的协助下,约阿施着手进行任务。亚他利雅输入的宗教物品全遭毁灭,包括巴力美耳刻庙,祭坛及像。巴力的祭司玛坦(Mattan)被杀,重新设立摩西律法所规定的人选及献祭。虽然其中一些邱坛仍然见用,但百姓已再度遵行真正的耶和华崇拜了。若干年后,当约阿施足以独当一面的时候,他命令重修圣殿,这殿曾遭亚他利雅众子损毁(代下廿四7)。然而,祭司与利未人筹款的行动十分缓慢,因此在约阿施二十三年,王建议筹款的新法。他在祭坛旁放置一个箱子,让献祭的百姓自由捐献。反应十分热烈。他们雇请工人,重修圣殿,甚至有足妙的馀款添置新陈设。全国弥漫着一种炽热的崇拜气氛。 2.堕落与刑罚(五下十二17~21;代下廿四15~27):耶何耶大任大祭司期间,约阿施自始至终是神忠诚的跟随着;但耶何耶大逝世后,王便改变了。这种变故发生于约阿施第二十三年后,因为该年他曾下令为重修圣殿捐献,但时隔多久则不详。耶何耶大死时一百三十岁(代下廿四15)(注三三),是在约阿施统治的后期。自这位伟人逝世后,王开始顺从新的谋士,他们都倾向于被废的巴力美耳刻崇拜(代下廿四17~18)。事实上,他受的影响极深,以致耶何耶大三子撒迦利亚(Zechariah)指责他的罪行时,竟被他用石头打死(代下廿四20~22)。 撒迦利亚被石头打死的那一年,约阿施在大马色王哈薛的手中蒙受极大的损失(注三四)。哈薛打败以色列后,南下夺取了非利士的迦特,然后转向耶路撒冷。他全面性的摧毁犹大,屠杀生灵,包括不少的首领(代下廿四23~24)。约阿施大量的呈献贡物(注三五),才说服哈薛饶了耶路撒冷一命,免受彻底的蹂躏(王下十二17~18)。 约阿施死于叛变者的刀下,这是神更进一步的刑罚(王下十二19~21;代下廿四25~27)。甚至他的臣仆也参与其中,因他们反对他在耶何耶大死后便更改政策。如此身亡是约阿施生命中悲惨的结局,尤其是多年来,他的统治成为犹大百姓欢欣的因素。 二、亚玛谢 主前七九六~七六七(王下十四1~20;代下廿五) 上述的刺杀丝毫不改世袭统治制度,亚玛谢继承他的父亲执政二十九年,其中二十四年与他的儿子乌西雅共同摄政。亚玛谢的生活蒙神喜悦,他效法父亲的仁政,然而也没有完全废除邱坛。亚玛谢首先做的事之一,是消灭所有剌杀他父亲的人(王下十四1~6)。 1.战胜以东(王下十四7;代下廿五5~16):亚玛谢曾参与两次规模庞大的战役,第一次是与以东会战,结果全盘胜利。约兰时,以东叛乱脱离犹大,但犹大仍想得回此地,因为她提供了南方贸易路线的通道。亚玛谢雄心万丈计划再度辖制以东地,甚至以一百他连得银子雇请以色列佣兵,支援他的部队。然而,他的作为遭受一位「神人」的申斥,因此他遣他们回国,令他们大大不悦(注三六)。后来他察觉到无需他们的援助,也足以战胜。他杀敌一万,又掳掠一万人,使他们自山崖摔下,粉身碎骨。但是,凯旋后,他大大惹神愤怒,因他将以东的假神像带回犹大,并敬奉膜拜。一位先知严厉地指责他说:「这些神不能救他的民脱离你的手,你为何寻求他呢?」 2.遭以色列击败(王下十四8~14;代下廿五17~24):第二次是与以色列会战。亚玛谢因以东的胜利而自傲自信,竟向以色列的约阿施宣战。不久以前,以色列在大马色的哈薛手中,曾经满目疮痍,但现今却死灰复燃,显然亚玛谢是蒙懂不知情的。约阿施可嘉地意图劝阻犹大王(注三七),但亚玛谢坚持一战,结果战事爆发于耶路撒冷的西方,靠近伯示麦。犹大败北后,约阿施迈向耶路撒冷,摧毁约六百尺长的城墙,掳掠大量的战利品及俘掳。可能亚玛谢也在其中(王下十四13),若果真如此,这是严重的奇耻大辱。历代志的作者说:这一切的来临,为要刑罚亚玛谢,因为他寻求以东的神(代下廿五20)。若亚玛谢被掳,这与他儿子开始摄政非常吻合,在约阿施有生之年,他必定被囚禁在以色列(王下十四17),后来才获准回国重登政坛(注三八)。 3.亚玛谢之死(王下十四18~20;代下廿五26~28):关于亚玛谢归回后的统治,没有任何资料,但却有一个令人难过的记载:亚玛谢与父亲一样,尝到背叛的滋味。他逃亡到拉吉,却被迫赶上在当地被杀。他的尸身被运回耶路撒冷安葬。 三、乌西雅(又名亚撒利雅)主前七九一~七三九(王下十四21~22;十五1~7;代下廿六) 亚玛谢的儿子继承其位,他有两个名字,乌西雅和亚撒利雅,这两个名字的含意大同小异,或许是交互使用(注三九)。乌西雅是犹大最能干君王中的一位。他模仿两位前人的生活方式,倍受神的嘉许。神且用他天赋的才干,使犹大在世界中跃登高位。犹大在地位上的擢升,差不参与以色列在能干的耶罗波安二世治下扩展的时间相同。最后,二人所控制的领土,可媲美昔日大卫与所罗门的版图(注四十)。 1.共同摄政:乌西雅执政五十二年,较任何犹大或以色列的前王要长(王下十五2;代下廿六3)。起初二十四年与他的父亲共同摄政,而最后十二年却与他的儿子约坦共同摄政,因此,他独自执政仅十六年(注四一)。在他的父亲约阿施可能被以色列俘掳时,乌西雅年方十六(王下十五2)。他父亲被掳的九年间,乌西雅可能是以最高领袖的地位来施政(注四二),而自他父亲回国当政三年,他又身居次要的地位。乌西雅最后十二年,封立他儿子约坦为摄政王,原因显然时乌西雅开始患麻疯。这个疾病是从神而来的,当作是僭越祭司职份的刑罚(代下廿六16~21)。乌西雅漠视八十一位祭司的劝阻,意图亲自在圣殿献香。历代志的作者说,自这次灾难后,王被隔离,而约坦「管理家事,治理国民」(代下廿六21;王下十五5)。 2.扩展领土(代下廿六6~16):耶罗波安二世成为以色列的君王约十五年后,乌西雅开始独当一面的统治犹大。他与耶罗波安的才能是伯仲之间,因此是以效法他战夺土地的榜样;甚至自耶罗波安逝世后,乌西雅在世界上扮演一个更为举足轻重的脚色。 在南方,乌西雅坚固他父亲亚玛谢在以东的管辖权,除此以外,更在亚喀巴湾的以拉他建设港口,目的是通商(王下十四22;代下廿六2)。在东方,他收纳亚扪人的礼物,说明了他管辖他们;在西方,他战胜非利士人,抢夺数座城邑,其中有迦特城,这城是亚玛谢被掳期间,哈薛乘虚而入攻陷的。乌西雅为了坚固犹大,更筑营建垒,特别在耶路撒冷。他安置设计精巧的机械,用来发箭,并从城墙上发射巨石。他似乎也重组军兵,增强它的效率。总而言之,乌西雅除了坚固本土外,更有效地遥控死海的东部,南至重要的亚喀巴湾,西南至埃及的大河,加上耶罗波安二世在东郡与北部所拥有的广阔土地,使现今的领土,构成自王国分裂以来最大的版图。事实上,与先前联合王国的版图所差无几。 3.颠峰时期:紧接耶罗波安二世死后,乌西雅的影响力达到顶点。主前七四三年,亚述的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第一次西征的时候,乌西雅已成为地中海沿岸最强的统治者了。五十年前,自亚大得尼拉力三世倾覆大马色后,耶罗波安二世曾是最强盛的;但他逝世后,以色列内部的混乱,和迅速的朝代更迭,使她元气大伤(注四三)。大马色以北的叙到亚,因亚述不间断地入侵,也只能苟延残喘而已,更无能率领对抗提革拉毗列色。故此,因着南方的功绩而闻名遐迩的乌西雅,便成为众望所归,被推举率领联军对抗好将来临的进攻者亚述。提革拉毗列色亲笔记载这个联盟与争战,肯定地说联盟军的统帅是犹大的亚撒利雅(即乌西雅;Azriau of Yaudi)(注四四)。当时,乌西雅已经不再是年轻人了,该年是他统治的第四十八年,因此已达六十四岁(注四五)。能如此倍受众君王的尊崇,是乌西雅难以忘怀的场面。 四、约坦 主前七五○~七三一(王下十五32~38;代下廿七) 约坦继承父亲乌西雅,统治二十年(注四六)。然而如前文提及的,起初十二年与他的父亲共同摄政。若乌西雅能领导地方联盟,相信在这些年间,他的麻疯病并未严重地削灭他的工作效能;因此,约坦受封为摄政王,主要是扮演「台前」的角色,接见众人,并传递能干的乌西雅所计划和颁布的命令。 同样的,约坦封立他儿子亚哈斯(Ahaz)为摄政王。有关的资料证明,这是约坦逝世前十二年的事(注四七),因此,出乎意料之外的,摄政时期竟有重叠之处。意思是说,约坦仍与他的父亲共同摄政期间,竟封立儿子亚哈斯与自己共同摄政。四年内(注四八),乌西雅是犹大最高的统治者,约坦是他的摄政王,而亚哈斯则是约坦的摄政王。亚哈斯在主前七四三年登基任约坦的摄政王,该年正值乌西雅北上率领盟军。最能解释这种不寻常之情况的原因是:约坦独自留守耶路撒冷的时候,担心他父亲参与此战之后果,若提革拉毗列色战胜盟军后,会对乌西雅本国不利;因此,约坦封亚哈斯为摄政王,以祈伸张声势(注四九)。显然他极怀疑他父亲能平安而归。 约坦是犹大第四位相继合神心意的君王,因此,在他统治期间,不断经历神的祝福,且又能维持国势,历久不衰。圣经只提及一次战事——与亚扪人之战,约坦凯旋而归。结果三年之久,以色列接受亚扪的贡物(注五十)。约坦也曾广泛地建设。他在耶路撒冷的俄裴勒城上(the wall of Ophel)多有建造,并建造一座重要的殿门。在其他地方,约坦扩大城邑,建造「营寨和高楼」,以坚固国防。 但富庶与繁荣往往导致宗教上的疏忽,犹大现在就是如此。当时兴起服事的先知是出众的以赛亚,从他的话可见一般(注五一)。他常常攻击百姓,因舒适而产生骄傲与自私的罪。他警告说若百姓依然故我,刑罚便会来临。事实上,约兰逝世时,刑罚已经迫近眉睫了。以色列王比加和大马色王利汛,已经临近耶路撒冷城门,威迫犹大联盟背叛亚述(王下十五37)。亚哈斯继任国君之位时,正遇到这种困扰的情况。 第四节 亚述管辖时期 主前七四三~六四○(王下十六~廿一;代下廿八~卅三) 现今犹大比从前任何时期更直接及严重地体验到亚述的攻势。到目前为止,大马色与以色列一直是亚述战役的防堵线,但现今他们已是强弩之末,未多久便奄奄一息。犹大显然是难逃厄运的了。 一、亚哈斯 主前七四三~七一五(王下十六;代下廿八) 亚哈斯虽然年方十六(注五二),却身居众人之上,统治二十八年之久(王下十六2;代下廿八)。他与父亲共度十二年,与儿子摄政王希西家共度十三年,因此,他个人仅仅独立统治三年。 自统治的开始,亚哈斯就采取亲善亚述的政策。当约坦仍然存活的时候,我们有理由相信亚哈斯足以僭越他父亲的领导权(注五三)。或许耶路撒冷的贵族相信,臣服亚述的提革拉毗列色,较对抗他更为有利,因此,他们支持亲善派的亚哈斯夺位。 1.比加与利汛的围困(王下十六5~9;代下廿八5~21):鉴于耶路撒冷亲善亚述的气氛,以色列王比加和大马色王利汛联手围困耶路撒冷,强迫犹大投身背叛亚述。前面已经提到围困发生于约坦的晚年,但既然亚哈斯已僭取领导权,所以对抗的任务是无可推诿的。亚哈斯自知无能迎敌,并且企图维持与亚述的友好关系,所以向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求援。提革拉毗列色就是九年前,他祖父乌西雅领导北方联盟对抗的征服者。亚哈斯致尔邀他派军上来,攻击以色列与大马色,强迫这两个围困者撤退。他以可观的金银利诱亚述王。亚哈斯的计划如愿以偿,因为提革拉毗列色浩浩荡荡而来(注五四),比加与利汛被逼而撤退回国了。然而,他们撤退以前,在犹大横加毁坏,杀死十二万百姓,掳去二十万人(注五五)。后来,因为神的先知俄德(Oded)的劝诫,这些俘掳随即被遗回犹大(注五六)。 神指责亚哈斯脱离重围的方式。正当亚哈斯考虑致函与馈赠提革拉毗列色的时候,以赛亚便传达神的责备(赛七~八)。先知宣告说,他真正的敌人并非这些弱小的毗邻君王,而是他正要寻求帮助的强大亚述王。未来三年内,提革拉毗列色普遍地欺凌犹大,证实了以赛亚之预言。他甚至强迫亚哈斯馈送赠品外,附加贡物(代下廿八20~21)。在紧接的年日中,接二连三的亚述统治者,更进一步的洗劫蹂躏犹大。这一切都兑现了先知的话。 2.宗教上的失败(王下十六2~4,10~18;代下廿八1~4,22~25):在宗教方面,亚哈斯并没有跟随四位前王的脚踪。他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造巴力像,在欣嫩子谷(Hinom Valley)献婴透为祭,又在邱坛膜拜。征服者提革拉毗列色侵略的尾声,亚哈斯在大马色与他会晤的时候,看上了一座外邦神坛,其后他将篮图送回国内,命令祭司乌利亚(Urijan)为耶路撒冷建造一座。同国后,他设置这座坛成为圣殿正式献祭的地方,取代摩西律法所定规的铜坛。除此以外,他故意损毁圣殿内一些分别为圣的器皿,甚至关上圣殿的门,因此强迫百姓在他所拣选的地方敬拜。 3.军事上的逆运(代下廿八16~19):鉴于这种败德,犹大历经军事上的厄运是意料中事。第一次的恶运是以东再度叛变,甚至自犹大俘掳百姓,以先前亚玛谢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犹大再度丢失亚喀巴湾上重要的以拉他港。大马色的利汛曾经欲据以拉他为已有(王下十六6),可能事隔不久,犹大便将它丢失了。另一次恶运来临是非利士入侵犹大,带来严重的祸害,甚至占领了若干城邑,名字列在圣经中。历代志的作者暗示,亚哈斯致提革拉毗列色的信中,不单恳请这位亚述大君威胁以色列与大马色,更求他前往袭击以东和非利士。因此,提革拉毗列色的自述是意味深长的,他说自己曾击败非利士人,接受以东及其他国家的贡物。 二、希西家 主前七二八~六八六(王下十八~廿;代下廿九~卅二) 希西家继承父亲,执政共四十二年,然而如前文所述,起初十三年是共同摄政的。他父亲离世前四年内(注五七),可能因为日渐得势之反亚述派的坚持,希西家开始执掌大权了。这一派反对亚哈斯采取亲善亚述的作风。可能希西家起初即位摄政王,也是这一派坚持的结果,然而当时亚哈斯仍然获准保持至尊的地位(注五八)。 1.蒙神的赞许(王下十八4~7;代下廿九2~卅一21):在神的眼中,希西家是犹大最好的君王之一。他被称颂为效法他祖大卫所行的(注五九),并且他对神的倚靠是所有犹大君王不能匹敌的(王下十八5)。自亚哈斯纵容异教风尚后,国中需要彻底的改革。希西家付诸实现了。他重开圣殿的门,吩咐祭司与利未人清除所有的异教物品。洁净并重新放置应有的圣物,恢复真正的崇拜。伟大的献祭与庆典,表明回复真正的摩西礼仪(代下廿九20~36)。另一方面,希西家吩咐百姓守逾越节。多年来逾越节早已被人遗忘了,甚至在亚哈斯当政以前也是如此,从别示巴直到但,希西家邀请以色列人守节(代下卅1~27)(注六十),百姓反应热烈。自所罗门统治以来,从未享受过这种筵席与崇拜的日子(代下卅26)。顺序而来的是普遍洁净全地。邱坛、木偶、亚舍拉的柱像、祭坛、甚至许多世纪以前,摩西在旷野所造的铜蛇(民廿一5~9),都被摧毁了。希西家更进一步的重建祭司与利未人的组织,要求百姓纳十分之一供养他们(代下卅一1~21),全地经历前所未有的改革。 2.希西家与亚述:希西家和他父亲适得其反,与亚述誓不两立。然而,撒珥根二世(Sargon 2)在位期间(七二二~七○五)(注六一),他并没有明目张胆地背叛这个东方强国。撒珥根是能干的王,也是军事上的天才。他将其他臣服国的俘掳,迁徙安顿在以色列的领土上。撒玛利亚陷落的当年,他再度率领亚述大军西进,平息哈马所发动的暴乱(注六二)。其次,他在小亚细亚也是所向无敌的。事后,他又镇压迦基米施(Carchemish)的叛变,徙置国内的百姓。最后,他终于粉碎地方宿敌乌拉图国(注六三)的势力,这是前王无能为力的。对希西家尤其重要的是,在主前七一一年,撒珥根抵达非利士境,削平亚实突所领导的乱事;亚实突是昔日非利士主要的城邑(注六四);希西家曾被邀请参加亚实突联盟,但他智慧地婉拒了(注六五)。 3.希西家与西拿基立(Sennacherib)(代下卅二1~8):撒珥根那较无能的儿子西拿基立(七○五~六八一)登基的时候,希西家便参与类似的联盟。他显然认为现今的时机成熟了。这个联盟的构成份子,较先前的为多,推罗是领导的城邑(注六六);埃及新王沙巴谷(Shabaka主前七一○~六九六左右)即位后,也答应予以更多的援助。然而,希西家意料西拿基立要采取报复手段,所以作全面性的戒备(代下卅二1~8)。他加强防御事工,制造新武器,增强兵力。他份外小心地切断敌人的洪水设备。同时提供百姓一个较方便的水源,他挖掘了著名的西罗亚地道(Siloam Tunnel),自基训泉引水,流经俄斐勒山,抵达城中的低地。这是一件出色的工程(注六七)。 4.西拿基立入侵(王下十八13~十九37;代下卅二9~21;赛卅六~卅七):西拿基立在位前四年,终日埋首策动制服巴比伦。但主前七○一年,却举兵前往镇压西方的暴乱(注六八)。他首先解决为首的推罗,粉碎那里的反抗势力。推罗王努尼(Luli)只好逃奔塞浦路斯。当时,联盟中较为温和的份子——比布罗斯王、亚瓦底王(Arvad)、摩押王、以东王和亚扪王等——都纷纷投降。其后,西拿基立沿地中海南下,对付另一座领首的城邑——亚实基伦,将它的王西奎亚(Sidqia)俘掳至亚述。西拿基立控制了沿岸地带后,便转向内陆,进攻居第五位的耶路撒冷城。中途稍作停顿,围困拉吉(注六九)。当时,他收取自犹大来的贡物,说明希西家承认反叛的主张是错误的(王下十八14~16)(注七十)。约在同一个时候,希西家释放前以革伦王帕地(Padi)。帕地因为拒绝参与叛变,曾被联盟军解递囚禁在耶路撒冷(注七一)。但希西家这种臣服的表现,未能满足西拿基立的要求,他差遣三位将领(注七二)率领大军,进行心理战术,威胁希西家及其百姓(王下十八17~37;代下卅二9~16;赛卅六1~21)。他们的恐吓为要使百姓惊惶失措,也催逼了希西家求问以赛亚。王从他口中获得神的安慰。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西拿基立风闻特哈加(Tirhakah)(注七三)率领埃及军前来援助联盟军,他只好暂时放弃耶路撒冷,转而迎敌。然而,当时他致函希西家,重申众将领威吓的话。手中持著书信的希西家,再度寻求神的印证。神的话透过以赛亚临到。这一次,先知安慰王说,西拿基立不会攻陷耶路撒冷,甚至不能靠近它(王下十九8~34;赛卅七8~35)。 [ 图十五 先知活动之城市 ] 从西拿基立的报告中,我们得知他的确迎遇埃及大军,并且在以革伦的以得卡平原(Eltekeh)歼灭他们(注七四)。他也提及征服磷近的城邑,如以得卡、亭拿和以革伦,并且恢复以革伦前王帕地的王位,立他为征服地的统治者。西拿基立又记载说,除了无数的村庄外,他又攻陷希西家六十四座坚固的城邑,俘掳二十万百姓。然而,圣经的记载作最后的报导说,「耶和华的使者」击杀西拿基立的军兵不下十八万五千人,因此,战事突告终止(注七五)。关于这个结局,西拿基立避而下谈是意料中的事。但他的自述间接印证了事实,因为他并没有自称攻陷耶路撒冷,事情就显得不寻常了,因为从开始,耶路撒冷就是他主要的目标之一。他的报告仅提及在耶路撒冷围困希西家,「尤加笼中鸟一样」(注七六)。 5.希西家的疾病与声誉(王下廿;代下卅二22~33;赛卅八~卅九):希西家的生平中,另载有两段插曲,与这次亚述战役是唇齿相关的。第一段插曲是关于一场严重的疾病,幸亏神施恩的手医治,王才得以痊愈。时间是正逢西拿基立入侵,或许稍前(注七七)。希西家祷告神,求痊愈,神藉着以赛亚回覆,答应延长他的寿命十五年,并解救他脱离亚述的权势。希西家为国忧心如焚,以致他的病更重了,因为国家不能没有领袖。神体恤希西家情绪上的不安,所以给他一个特殊的记号,证明应许必得实现:日晷住后退了十度。 另一段插曲是关于巴比伦王米罗达巴拉但(Merodach一baladan)差遣使者访问耶路撒冷。事情发生于希西家病愈后不久(赛卅九1)(注七八)。这个访问队表面上佯装恭贺犹大王复原,实际上是为巴比伦与犹大反亚述的共同旨趣而来的。巴比伦曾经年累月的与亚述争闹,米罗达巴拉但个人被卷入漩涡,已达二十年之久了。他盼望任何一方面的支援。众使者馈赠希西家昂贵的礼物,而希西家则显示自己的财富。然而,他因此遭以赛亚严厉的谴责。先知说,有一天这些使者的国要来夺取一切的财宝。一世纪后,伟大的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2)得势,事情便如期发生了。 三、先知以赛亚与弥迦(Micah) 1.以赛亚:如前文所显示的,先知以赛亚对国家非常重要。他曾经规谏亚哈斯与亚述联盟的错误,他也忠告和安慰希西家。这些片段的插曲,显然只代表着无数性质相同的事件。例如,以赛亚必定与敬虔的约坦有接触;而且,与希西家所倡导成功、讨神喜悦的改革更不可分。虽然亚哈斯公然的蔑视以赛亚,但我们仍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很可能当希西家年仅十二岁,就得以被立与亚哈斯共同摄政,这与以赛亚也大有关连的。希西家独自执政的时候,以赛亚曾经强烈地反对与埃及联盟(赛卅1~7;卅一1~3):这显然影响希西家拒签主前七一一年的盟约。然而,以赛亚却因此遭假先知的评击(赛卅8~11),希西家对主前七○一年的联盟改变态度,可能是深受假先知的影响。但希西家招惹麻烦后,转向以赛亚求助,先知并没有与他作对,反而全力合作。他了解王的难处,体会他的真诚,这些都足以激动他伸出援助之手了。 2.弥迦:当时,另一位活跃的先知是弥迦。他在约坦、亚哈斯和希西家的统治下作先知(弥一1)。他开始工作较以赛亚晚,但却与他同时期。弥迦来自犹大西南部的摩利沙村(Moreshath)。他不像以赛亚,常出现于宫中;但耶利米(廿六17~19;比较弥三11~12)曾提说他富有影响力,特别是对希西家。弥迦主要的信息是关于百姓的罪。尤其抨击社会的恶习与对耶和华的不忠。他所强调的,和锋锐地预言即将来临的刑罚,都与以赛亚的信息不谋而合。 四、玛拿西 主前六九七~六四二(王下廿一1~18;代下卅三1~20) 玛拿西继承父亲希西家,统治五十五年,是犹大和以色列君王中,执政最长的。起初的十一年与他父亲一同摄政(注七九),因此,他是第五位相继以这种方式开始统治的王子。 1.宗教上的失败(王下廿二2~16;代下卅三2~10):在宗教的事情上,玛拿西并没有效法他那敬虔的父亲,反而追随那违背律法的祖父亚哈斯,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他恢复希西家所毁灭的可憎的异教物品;遍地设置巴力祭坛,甚至安放在圣殿中;承认亚扪的神只摩洛,在欣嫩子谷献上孩童为祭;他推行各种异教的占卜术,甚至在圣殿中,竖立迦南女神亚舍拉的像。凡抗议的,都遭杀害,因此,他流了许多无辜人的血。根据传说,以赛亚是被杀中的一位。这一切都显明,亚述流行的宗教活动,和腓尼基较原始的巴力美耳刻崇拜,这两种综合性的影响,在当时是显露无遗。圣经说,玛拿西引诱百姓行恶,较若干世纪前,神驱逐出境的列国更甚(王下廿一9)。神的先知不厌其烦地警告王的所作所为,无奈都是忠言逆耳。 2.刑罚与悔改(代下卅三11~20):神的刑罚并不迟延(注八○)。玛拿西被亚述王(注八一)掳去(注八二)。这一次俘掳的实情不详。可能是出于西拿基立的儿子以撒哈顿(Esarhaddon六八一~六六九),或孙子亚述巴尼帕(Ashurbanipal六六九~六二三),二人相继统治的时候,亚述国的势力达到颠峰时期。两位统治者成功地策动战役,南至埃及地,这是亚述国中史无前例的;亚述巴尼帕甚至在东方险峻的以拦山脉中,有重大的战绩。 有利于以撒哈顿俘掳玛拿西的说法,是这位统治者除了列出二十一位君王外,更特别提及玛拿西是他的藩属。他又说,这些王必须在主前六七八年,个别供给尼尼微珍贵的建筑材料(注八三)。然而,行文之间,并没有流露出一种俘掳的意味,虽然或许果真是如此。倾 向接受亚述己尼帕俘掳玛拿西的说法是,他平息地中海南部诸国的事实,玛拿西可能也牵涉其中(注八四),这是一种轻易导致被掳的场合。叛乱之火漫延得非常辽阔,甚至包括东方的巴比伦,相持了五年之久(六五二~六四八)。既然圣经记载只提及策动掳掠的「将帅」(sare),可能亚述王并未在场,因此解释了为何没有官方的记录存入亚述的档案中。另一方面,第二种观点与圣经的故事较易吻合,暗示玛拿西的被掳发生于统治的末期,在他实行偶像崇拜多年之后。若坚持第一种说法,他被掳的时候,在他作王五十五年中直接统治的第十七年发生的;第二种说法则在他统治的第四十六年发生。 事隔不久,玛拿西获准返回犹大国,因为他在被囚的时候,深深懊悔,因而赢得神的欢心。他复职后,立即寻求补救罪行的方法——清除异教崇拜物品、恢复圣殿中真正的崇拜。他归回后,以这种方式统治的年限不详,可能是四、五年(注八五)。 五、亚们 主前六四二~六四○(王下廿一19~26;代下卅三21~25) 亚们(Amon)继承父位,但只执政两年。他恢复他父亲治下极力推行的偶像崇拜,显然丝毫不为后期的改革影响。甚至他的臣仆也厌恶他的所作所为,因为其中一些人共谋将他杀死在宫中。但是大部份的百姓,并不准许任何刺杀行动,所以也杀戮这些谋叛者的性命。 亚们八岁的儿子约西亚(Josiah)接续他作王。 第五节 巴比伦开始强盛 主前六四○~五八六(王下廿二~廿五;代下卅四~卅六) 约西亚登基后,犹大国的历史便进入了尾声。亚述已不足为惧了,因为亚述巴尼帕的晚年,鲜有军事活动,自他以后至主前六一二年,尼尼微失陷的时候,相继统治的都是庸君。然后,巴比伦却一跃为世界的领袖,产生了所谓新巴比伦帝国时期,这种权势的转移,发生于约西亚三十一年统治的末期。因此,他在位期间,免受外来的干扰与危险,但其后的三位继承者,却深深卷入这个新的权势之中。最后,犹大终于被巴比伦俘掳了。 一、约西亚 主前六四○~六○九(王下廿二~廿三30;代下卅四~卅五) 约西亚治下的三十年,是属于犹大国所享受过最美好的日子之一。它的特色是平静、富庶和改革。没有外来的敌人宣战,百姓可以集中力量建设,而约西亚则重新制定摩西律法所命令的规条,以讨神的喜悦。   约西亚年方八岁便受封为王。因为亚们恢复玛拿西早期的劣行,所以偶像崇拜非常猖獗。但透童约西亚显然有敬畏神的谋士,取代了他父亲的影响,因为约西亚回转跟随耶和华。年仅十六,他便独自「寻求他祖大卫的神」(代下卅四8)。到了二十岁,他开始洁净那路撒冷和犹大,清除他父亲与祖父引进国内的异教物件(代下卅四3~7)。在国内获得成功后,约西亚甚至在北方的以色列执行类似的任务,废除祭坛与假神像(注八六),当时亚述的管辖权已是名存实亡了。 1.约西亚的改革(王下廿三25;代下卅四8~卅五19):约西亚年二十六岁的时候(主前六二二年),对所成就的事十分满意,但眼看仍然有百废待举,故此付出更大的努力,带来犹大历史中,号称最彻底的改革。这一次特别的努力,主要是因为发现(注八七)「摩西所传耶和华的律法书」(代下卅四14)(注八八)而深受影响。当工作人员修补圣殿的时候,大祭司希勒家(Hilkiah)发现了律法书(注八九)。书记沙番(Shaphan)将书卷带到王面前诵读。约西亚发现当时所行的,与书卷所规定要求的背道而驰,心中甚感烦扰。王寻求女先知户勒大(Huldah)的忠告,她警告说,因为这种背道,刑罚是难以避免的。然而,在约西亚的日子,刑罚不会来临,因为他曾竭力按神的心意行。其后,约西亚向百姓诵读律法,并颁布命令,实行改革。 [ 图十六 尼哥的路线和约西亚之争战 ] 所有异教的物件,都自圣殿、耶路撒冷城及遍地彻底清除;异教的祭司被革职,举行宗教淫乱的房子被摧毁;在欣嫩子谷向摩洛献孩童的祭礼被废除;排列在圣殿的进口,献给太阳神的马匹被移走并将战车焚烧;最后,在耶路撒冷外,所罗门为假神所立的邱坛都被拆除了(王下廿三4~14)。 约西亚并不因在犹大实施了改革而心满意足,他眼看亚述已是强弩之未,便乘此也颁布北方的改革计划。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是久为金牛犊崇拜中心的伯特利;根据三百年前的预言(注九十),约西亚在耶罗波安一世所立的坛上,焚烧假祭司的骸骨,然后毁灭祭坛与邱坛。 可能约西亚改革最有意义的一面是遵守逾越节(王下廿三21~23;代下卅五1~19)。按记载,自先知撒母耳的日子以来,百姓从未如此慎重地遵守逾越节(注九一),神起初的命令是要百姓每年恭谨地守逾越节,但百姓却视若无睹,约西亚命定当年的节期要按规而行。 2.约西亚之死(王下廿三28~30;代下卅五20~27):约西亚是能干的君王。他所推行的扫荡式的改革,绝不是一位平庸之君所能促成的,况且当时反对之声必定四起。正如上述的,甚至以色列昔日的省份,也感受到他的权势,因而扩大犹大影响力的范围。然而当他不自量力,企图在某方面左右世界局势之发展的时候,却自取灭亡了。 事情牵涉到主前六○九年,他竭力阻止埃及的法老尼歌二世(Necho 2)北上。尼歌进军为要协助亚述,尝试压制巴比伦成为世界上的新领袖。主前六一四年和六一二年,亚述的两个要邑一亚述和尼尼微,先后被玛代人(Medes)和巴比伦人攻陷(注九二);而亚述的残兵败将,在亚述乌巴列二世(Ashur-uballit 2)的率领下,逃奔西方的哈兰(注九三)。主前六一○年,巴比伦王拿布波拉撒(Nabopolas- sar)攻下了哈兰,结束了亚述的国运。主前六○九年,刚继承森美忒库一世(Psammetichus I)的埃及新王尼哥(注九四),挥军北上帮助亚述的残兵,目的为要使埃及取代巴比伦,重登世界煊赫的地位。约西亚尝试在具有战略性的米吉多拦阻埃及,这或许暗示他仍然亲善巴比伦,但犹如螳臂挡车自取灭亡。尸首被运回耶路撒冷安葬。 二、第七世纪的众先知 约西亚的日子是先知活跃的时期。主前六二七年,约西亚第十三年(耶一2),耶利米(Jeremiah)开始传道,直至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陷于巴比伦为止,西番雅(Zephaniah)也以约西亚的统治(番一1),定他写书的日期,可见他与耶利米差不多同时开始,至少是在约西亚改革之前,因为他也提及异教的礼仪仍然风行国内(番一5)。那鸿(Nahum)并未以君王之年号定他写书的日期,但将他安置在约西亚时期,是最适合不过的,因为全书的主题是关于尼尼微的失陷,事发于主前六一二年,约西亚逝世前三年。哈巴谷(Ha- bakkuk)的预言必定是在约西亚统治的末期,或相继统治的约雅敬(Jehoiakim)期间,因为他提及迫近眉睫的巴比伦侵略(哈一5~6)。 如此密集的写作先知共同见证,是以色列或犹大史无前例的。其中的意义是,神要藉此给予犹大最后且最严重的警告,刑罚必速速来到。约西亚能改革成功,显然大部份要归功于这些勇敢坚贞的先知。王当然必须以身作则,但这些先知也予以极大的帮忙,鼓励他的运动,劝告百姓接受。例如耶利米严严斥责那触目皆是、罪无可恕的偶像崇拜(耶二5~13);警告百姓,若不立刻悔改,刑罚必然临到(耶三1~5,19~25)。西番雅预言,犹大必受严厉的处分,因为她的罪(番二4~三7)。那鸿的警告较间接,预言尼尼微的灭亡;但显然这是传讲神必刑罚几为非作歹的人之信息。哈巴谷再度直接谈论巴比伦,作为神公义的工具,来对付犹大(哈一1~11)。 三、约哈斯 主前六○九(王下廿三31~33;代下卅六1~3) 约西亚有三个儿子,各按其时统治犹大。以色列或犹大诸王中,没有任何一人有这样特殊例子(注九五)。但是他们三人都不效法父亲顺服神。 第一位执政的是二子约哈斯。百姓放弃长子,拣选年二十三的约哈斯承继约西亚。然而他在位仅三个月。因为自从约西亚失败后,法老尼哥便管辖犹大,他命令长子以利雅敬(Eliakim)取代约哈斯。以利雅敬后来改名为约雅敬(注九六)。尼哥显然有某种理由,认为约哈斯会与他处处为敌,而长子则会与他充份合作(注九七)。当时,尼哥命令犹大进贡,要求一百他连得银子,一他连得金子。而约哈斯被掳到埃及,死于该地,应验了耶利米的预言(耶廿二11一12)。 四、约雅敬 主前六○九~五九七(王下廿三34~廿四7;代下卅六4~8) 约雅敬即位时年廿五岁,比被废的弟弟大两岁。约雅敬在神面前行恶,而且庸碌无能,可能当初百姓拣选较年幼的约耗斯继承父位时,约雅敬的昏庸早已显露无遗了。耶利米轻视约雅敬,宣告他将被埋葬,好像埋驴一样(廿二13~19)。约雅敬获得这样下场的特别原因,是他为自己建造新宫殿。他不满父亲的宫殿,所以耗费国孥、劳役百姓建造新宫。约雅敬也愚不可及地割断并烧毁耶利米的书卷,以为因此可以稍为减轻那些严重的警告。这书卷是耶利米按神的吩咐写成的(耶卅六23)。除此以外,加上为要向尼哥进贡,就征收令人憎恶的人头税(王下廿三35),都足以激怒百姓,造成极度的不安。当日世界局势的转变,巴比伦出现成为世界的新强时。更加强这种动荡不安的情绪。 五、巴比伦的得势 在主前六○九年,尼哥与巴比伦相会晤的时候,巴比伦仍未获得地中海岸各国的管辖权,虽然埃及的法老未能从拿布波拉撒手中夺回哈兰,但他却能阻止巴比伦得寸进尺。在西方,埃及继续傲视四方三年之久(注九八)。拿布波拉撒与他那天才横溢的儿子尼布甲尼撒,只好发奋自强,伺候时机了。 主前六○五年初叶,双方在幼发拉底相冲突,改变世界局势的迦基米施之战爆发的时候,机会便来临了。尼布甲厄撒率领巴比伦大军,因为他年老的父亲卧病在床。这位巴比伦的青年人,大显身手,使埃及军一败涂地。尼哥撤退至俄隆提斯河的哈马,希望重整旗鼓;但尼布甲尼撒不给予他机会,穷追不舍,最后全盘歼灭埃及仅存的残兵败将(注九九)。从此,尼布甲尼撒赢得他父亲朝夕期待的统治权,巴比伦成为世上新的领导者。「赫帝(Hatti)全地」(注一○○),即叙利亚,和巴勒斯丁直至埃及的边境,都呈现在这位新的征服者的面前,他只要声言统治权就可以了;于是尼布甲尼撒即时采取步骤,他南下至耶路撒冷,强迫约雅敬及邻近其他君王臣服他。 [ 图十七 亚述的倾覆和巴比伦之兴起 ]   尼布甲尼撒于这些新征服国中的时候,他不但期望这些主要的城邑归顺他,更希望搜罗精英,以便安置在巴比伦,成为政府未来的人选。可能各城邑被逼交出最优秀的青年。其中来自耶路撒冷(注一○一)的有但以理(Daniel)和他的三位朋友:哈拿尼雅(Hananiah)、米沙利(Mishael)、亚撒利雅(Azariah)(注一○二)。在主前六○五年八月,尼布甲尼撒正分身不暇的时候,突然接获患病之父规的死讯,只好迅速返回巴比伦,接受冠冕,成为尼布甲尼撒二世。然而同年的秋季,他又重返西方,继续未完之策略。主前六○四年,他提到非利士的城邑亚实基伦是他的重要战果,这座城邑是经过猛烈的攻击后才失陷的(比较耶四十七5~7)(注一○三)。主前六○一年,尼布甲尼撒直捣埃及,在边境与尼哥相遇。会战中双方损失惨重,且不分胜负。尼布甲尼撒被击退,收兵回巴比伦。 六、约雅斤(Jehoiachin)主前五九七年犹太被掳(王下廿四8~16;代下卅六9~10) 尼布甲尼撒的撤退,仅使当地有短暂的喘息机会,因为主前五九七年他卷土重来,横加摧毁。约雅敬的叛变是导火线,他再度仰赖埃及的援助(王下廿四1)(注一○四)。有一段时期,巴比伦王只分遣部队镇压暴乱,由亚兰人、摩押人和亚扪人增援(王下廿四2;耶卅五11),但最后,他体会到战役是必须的,所以亲赴战场。   主前五九八年十二月尼布甲尼撒离巴比伦,同一个月内约雅敬在耶路撒冷逝世(注一○五)。约雅敬十八岁的儿子约雅斤(注一○六)即位,承受了五九七年三月巴比伦致命的一击。约雅敬会期待的埃及援助成为泡影。约雅斤被掳到巴比伦,随行的有太后、皇族、巨仆和战利品。著名的先知以西结(Ezekiei)也同时被掳(结一1~3);此外,另有一万名优秀份子,包括木匠、铁匠一千人(王下廿四11~16)。 七、西底家(Zedekiah)与主前五八六年的被掳(王下廿四17~廿五21;代下卅六11~21;耶卅九1~10) 尼布甲尼撒立约西亚的第三子约雅斤的叔叔玛探雅(Mattaniah)为王。他当时年廿一岁,较他的长兄约雅敬年轻十五岁。尼布甲尼撒效法法老尼哥对待约雅敬的政策,为他易名西底家。然而,犹大百姓似乎自始至终不承认他为王,可能因为他是外邦人尼布甲尼撒所立的,他们反而将王的尊荣仍归于被掳的约雅斤(注一○七);结果,加上约雅斤可怜的判断力与庸懦的才能,他的统治期间,充满了长期的动荡与不安。除此以外,西底家的谋士极力耸恿他背叛巴比伦,最后西底家终于唯命是从了。从尼布甲尼撒早期对待耶路撒冷的暴行来看,我们会以为犹大百姓必定会保持温驯顺服,但情况刚相反。 1.背叛巴比伦(王下廿四20;代下卅六13):在耶路撒冷内,强烈反巴比伦份子极力主张背叛,逼使西底家再度向埃及求援。以东、摩押、亚扪和腓尼基级成新的联盟(耶廿七1~3),而耶路撒冷的煽动份子盼望犹大能加入其中。假先知随波逐流,杷他们的运动宣告说,神已经粉碎巴比伦的轭,而两年内,犹大被掳的百姓要归回耶路撒冷(耶廿八2~4)。然而耶利米否定这种说法,申斥它的虚假性,并力劝百姓继续接受巴比伦的管辖(耶廿七1~22),西底家的第四年,在犹大以外有两种时势可助长暴乱之火,在埃及森美忒库二世(Psammetichus 2)继承尼哥为五,在巴比伦本上,发生了一个小规模的叛乱。然而,西底家仍然不为反巴比伦的份子所摇动。他反而显出良好的判断力,差遣代表前往巴比伦觐见尼布甲尼撒(耶廿九3;五十一59),甚至可能亲自前往,以表达犹大的忠贞不移。 但五年后,西底家却被说服了。他拣选背叛,向埃及求援。联盟国之间,详细的国防协调未有记载,但当时犹大确实与埃及缔结某种盟约。主前五八八年,合弗拉(Hophra)继承父亲森美忒库二世,成为埃及的法老,他更积极地推行干预亚洲的政策。因此,主前五八八年初叶,尼布甲尼撒再度迈向西方(注一○八),他的军队围困耶路撒冷;埃及遵守诺言,差遣援兵,暂时替犹大解围,但巴比伦在援军还未与被困者联络以前,轻而易举地瓦解他们的势力。尼布甲尼撒的军队随即重围耶路撒冷的城墙。 2.耶利米在同胞手中受苦:其间耶利米在犹大的同胞手中,遭受极大的折磨。当围困暂时解除的时候,他预言巴比伦军必然速速重来,结果立即遭耶路撒冷的首领监禁。(耶卅七1~16)。忧心忡忡的西底家前往探望他的时候,再度听闻耶路撒冷失陷的预言;西底家稍为恢复先知的自由,使他住在护卫兵的院中(耶卅七17~21)。但是众首领因此深感不满,再度强制囚禁他在一个泥泞的水槽中(耶卅八1~6)。他在这个恶劣的地方被囚多久,并未明说。但最后王准许他的一位臣仆以伯米勒(Ebed-melech)解救他(耶卅八7~13)。然而,耶利米不顾这些迫害,仍然忠心耿耿的传达神的警告与忠告。 3.耶路撒冷的陷落(王下廿五1~21;代下卅六17~20;耶卅九1~10):主前五八六年七月,耶路撒冷城陷在巴比伦人的手中,应验了耶利米的预言(注一○九)。西底家企图逃亡,但在耶利哥附近束手就擒,被解押到尼布甲尼撒的总都利比拉(Riblah)。西底家目睹他的众子被杀后,他的双眼被剜。他与众多的百姓(注一一○)被掳到巴比伦,而耶路撒冷在尼布甲尼撒之属下尼布撒拉旦(Nebuzaradan)的手中,遭受严重的损害。其中包括已屹立四个世纪、所罗门建造的宏伟圣殿,也被彻底摧毁。 拉吉的书信(注一一一)证明,当时犹大全地也饱受蹂躏。其中的一封信,是一位在了望台站岗的军宫写给拉吉的官长的,他说,亚西加的烽火讯号已经消失了,暗示这座城邑刚失陷于巴比伦。耶利米明说,在恐怖的猛攻以前,亚西加和拉吉是最后仅存的两座城邑(耶卅四6~7)。巴比伦王使犹大永无翻身之日。 注释: 注 一:伊施波设统治的支派中有它(撒下二9)。自押沙龙死后,大卫返回耶路撒冷时,有一个便雅悯人示巴曾领导背叛(撒下廿1~22)。 注 二:然而可能罗波安的管辖权从未延伸至便雅悯地。耶罗波安设立伯特利为宗教中心,虽然属以法莲地(代上七28),却位于便雅悯与以法莲的边境上(书十八13);后来巴沙坚固距耶路撒冷以北仅四里的拉玛,就是在便雅悯境内(代下十六1)。可能实际的边境不时地在改变。 注 三:例如王上十二21~23:代下十一1、3、10、12、23;十四8;十五2、8、9及其他。 注 四:历代志下三十四章6节提示,更准确的位置是北玛拿西,因为位在更北端的拿弗他利是与西缅相连的。西缅迁移的基本理由是因为这支派地位低微,她只获得一些城邑,而其他支派则配得土地。这种卑微的地位,与雅各的预言相关,他说西缅要分散在以色列中(创四十九5~7),而且西缅支派进入迦南地的人数稀少(只有二万二千人,最小的支派)。参考L.J Wood,“Simeon,The Tenth Tribe of Israel”,Theolog,4(Fall,1966),六~一○页。 注 五:最北端的两个城邑是琐拉和亚雅仑,原是分配给但支派的(书十九41~42)。既然历代志下十一章10节说,那十五个城邑是属于便雅悯和犹大的,可见自但支派迁徙后(士十八章),这两个城邑(最靠近便雅悯地的)便被便雅悯支派吸收了。 注 六:刻在卡纳克(Karnak,译者注:埃及底比斯北部之废墟)亚孟庙朝南的墙外。图中见示撒正在击打亚洲人。当时亚孟神赐他十行列的俘掳,象征着所列名的城邑。关于图片,参考ANEP,图349;关于译文、论述及出版的书目,参考J.Simons,Handbook for the Study of Egyption Topographical Lists Relating to Western Asia(Leiden:E.J.Brill,1937),九○~一○一,一七八~一八六页。 注 七:然而示撒可能曾在迦萨东南部的沙鲁亨(Sharuhen,即现在的Tell el-Farah)仍保有一座营垒。这个营垒有一道坚牢的砖樯,二十三尺宽,被认为是属于示撒的,若属正确,可见他有意逗留在这个城邑中,以之作为当地的一个据点。参考Wright,BAR,一四九~一五○页。 注 八:历代志下十三章1节及下文称他为亚比雅(Abijah,非Abijam)。亚比央的意思是「大海之父」,亚比雅的意思是「耶和华是父」。他显然有两个名字。 注 九:因为亚比央和亚撒的母亲及祖母都是同名的(王上十五2、10;代下十五16),所以一些学者认为他们是兄弟,并非加王上十五8,代下十四1所说的,他们是父子;参考亚比央只有三年的短暂统治。但亚比央已年长,可以有孩子了(事实上,按代下十三21,他有二十二个儿子,十六个女儿,这些子女是十四个妻子所生的)。可能母亲玛迦和祖母亚希沙龙(Ahishalom)实在是亚撒的祖母和曾祖母。只是因为亚比央短暂的统治,玛迦便继续任太后,而因为敬拜偶像,被亚撒所废(王上十五13;代下十五16),参考Albight, ARI,一五八页。 注 十:一些学者认为谢拉就是奥梭冈O(serak)hon,但可能性不大:因为基本上的拼音就有差异;谢拉并非法老,而奥梭冈是利比亚的后裔,他不是衣索比亚人,而谢拉却是。参考G.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d.trans,ed;Milwaukee:Bruce Publishing Co.,1958),I,三五九页。 注十一:泰利MNHK,五七~六二页支持此论点。他是根据历代志下十六章1节,他认为「第三十六年」这个年代的记号,是指当时犹大的历史年代,而非指亚撒已独自当政三十六年之久了。他反驳Albright时,有可信服的论点,参考“The Chronology of the Divided Monarchy,”BASOR,100(十二月,1945),一六~二二页。 注十二:玛利沙曾被认为是Tell Sandahannah,靠近基伊拉和亚革悉(书十五44;弥一14~15),不到两哩以北就是今日的Beit Guvrin。 注十三:根据泰利的年代计算法;MNHK,五九~六○页。 注十四:但我们必须注意,在两次战役之间,亚撒可嘉地在耶路撒冷召聚百姓,更新与神所立的约。事实上,所献上的七百只牛,七千只羊大部份是就地取材的,整个场面显然是出于一种感谢神恩宠的心,而不是出于炫耀。虽然如此,但亚撒显然在潜意识中,因着这一切的成就而骄傲。 注十二:亚撒可能重立便雅悯北端的边界。后来在约西亚统治期间,他所坚固的迦巴也靠近北方边界(王下廿三8)。关于位置,参考第十章,二八一页,注二四;米斯巴,第九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注十六:参考泰利,MNHK,六四~六六页中提及的有关证明。 注十七:在约阿施统治的尾声,参考第十三章,三五五页。 注十八:列王纪上二十二章43节和历代志下二十章33节说,邱坛并未废去,但历代志下十七章6节则说都废去了。可能的情况是:较著名的邱坛都除去了,但一般大众聚集敬拜的邱坛(王上廿二43)则未曾除去。 注十九:参考第八章,二○一~二○三页。 注二十:参考第十三章,三四三~三四五页。 注二一:没有明确的记载说她是那洗别的女儿(王下八16~24),但却很有可能性。 注二二:死里逃生后,约沙法也直接遭受哈拿尼的儿子,先知耶户的指责(代下十九1~3),责他与北方联盟。 注二三:参考列王纪下一章17节,三章1节。关于辩论的内容,参考Thiele,MNHA,六四~六八页。 注二四:在罗波安时代,大卫在以东所拥有的管辖权已丢失了,约沙法的新战绩非常重要,因为它重新打通了往南部的重要贸易路线。 注二五:有时立拿被认为是Tell es-Safi,距亚西加以西四哩,位于以拉谷的入口;但更可能是它南边六哩的Tell Bornat;参考Albright,BASOR,15,一九页。 注二六:早期非利士人与阿拉伯人惧怕约沙法,并且向他纳贡(代下十七11)。 注二七:历代志上二十一章17节称这儿子为约哈斯(参考廿二1)。约哈斯与亚哈谢基本上是同一个名字,只有其中复合的拼写“Ahaz”和“Jah”位置互调而已。 注二八:以利亚可能在主前八五○年逝世,在约兰于主前八五二年登上以色列的宝座后没有多久。犹大的约兰在八五三年开始摄政,可见这封信是在他统治的早期便来到,可能约沙法当时仍然在世。 注二九:列王纪下八章26节记载他年二十二岁,这是正确的,历代志下二十二章2节的四十二岁是一个错误。因为他的父亲约兰死时才四十岁(王下九17)。可能这是抄写的人的疏忽,他将数目字kaph(20)与mem(40)混乱了。 注三十,:参考第十三章,三六八页,注五六。 注三一:亚他利雅的品性事实如此,虽然她经历到无与伦比的灾难:她母亲的尸身刚被狗吞噬;她的兄弟,以色列的约兰,在耶户整肃暗利家时被杀;她的丈夫最近因恐怖的肠病而去世;她的儿子亚哈谢遭耶户的部下追杀;而她其馀的儿子,刚被群起暴乱的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俘掳了。 注三二:亚哈谢死时年二十三岁(王下八26)。 注三三:这年龄远超过当时的平均寿数了。所罗门仍然当政时,耶何耶大已出生了,因此,可能在亚撒部份的统治时期中当祭司,而在约沙法全部的统治时期中也当祭司。他们的仁政,耶何耶大是功不可没的。他膏立约阿施时,年约一百。他的妻子约示巴(Jehoshabeath)是约沙法的孙女,她的年纪显然比他年轻许多。 注三四:参考第十三章,三五二~三五四页。 注三五:圣经形容贡物为他父亲本他自己「所分别为圣的物」,及圣殿与王宫库中一切的金子。 注三六:从他们袭击的行动可见他们的不满。他们是否绕道回家,或后来才袭击犹大西北部的伯和仑则不详:他们杀戮三千百姓,抢夺大量的掠物(代下廿五13)。 注三七:约阿施比亚玛谢更有智慧,虽然表面上要禁止亚玛谢,但事实上,他所采用的寓言,大大的轻藐犹大王,结果不仅没有改变犹大王的主意,反而激动他的怒气。 注三八:泰利(Thiele),MNHK,八三~八七页论述的结果是:(1)在列王纪下十四章13节,言下之意似乎亚玛谢披俘掳;(2)列王纪下十四章17节出奇不意地说,约阿施死后,亚玛谢仍然存活十五年;可能约阿施死后,亚玛谢得释放,并回国统治犹大十五年;(3)在那时乌西雅成为摄政王,这就是最好的解释了。 注三九:乌西雅这个名字出现在王下十五31、30、32、34;代下廿六1、3、11及其他;赛一1;六1;何一1;摩一1;亚十四5)。亚撒利雅在王下十四21;十五1、6、8、17、23、27;代上三12出现。亚撒利雅(‘azaryah)意思是「耶和华已经帮助」;乌西雅(Uzziyah)意思是「耶和华是我的力量」。 注四十:参考第十三章,三五五~三五六页。 注四一:参考泰利,MNHK,八一~八三页中关于与亚玛谢共同摄政的论述;一二○~一二三页关于约坦的相同问题之讨论。 注四二:「九」这个数目是根据相关的年代而决定的,表示以色列的约阿施统治至公元前七八二年,在公元前七九一年,乌西雅登基后九年。 注四三:参考第十三章,三五六~三六○页。 注四四:某些学者因为年代的问题尚无法解决,并且这次的战役发生在犹大极远的北方,因此提议这位亚撒利雅是北方叙利亚某王国的君王。但在同一个时期,要有两个名字相同的君王,来自两个名字相同的国家,简直不会有这种巧合。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参考Thiele,MNHK九三~九四页;Unger,ISrael and the Aramaeans of Damascus(London:James Clark&Co.,Ltd.,1957),九六~九八页。内容,参考ANET,八二页;或DOTT,五三~五六页。 注四五:乌西雅已成为麻疯病患八年了,但显然对他的军事技巧与领导才能毫无妨疑。提革拉毗列色宣称他战胜了联盟军。 注四六:列王纪下十五章30节说他统治二十年,而与其他君王合拼计算之下,事实上也吻合。列王纪下十五章33节和历代志下二十七章1节所提及的十六年,可能是指他统治的期限,在亚哈斯坚持之下结束;但约坦还活四年,合并起来刚好二十年。参考H.G.Stigers,“The Interphased Chronology of Jotham,Ahaz,Hezekiah and Hoshea,”BETS,8(Spring,1966),八六~八八页。 注四七:论述,参考Stigers,见前,八六~八八页。 注四八:约坦统治的二十年中,前十二年与父亲共同摄政,最后十二年与儿子共同摄政,因此中间有四年是重叠的。 注四九:亚哈斯成为最高的统治者后,采取亲善亚述政策,因此,可能是犹大的亲善亚述份子影响促成了这次的摄政事件。若事实如此,便成为这种特殊情况的第二个解释了。 注五十:共有一百他连得银子,小麦一万歌珥,大麦一万歌珥。 注五一:以赛亚在乌西雅王崩的当年接受呼召(或者是重新的任命;赛六1~8),他可能在稍前的时候已开始工作了。他继续在约坦、亚哈斯和希西家治下事奉(赛一1)。 注五二:自主前七三五年他接管当政(约坦仍存活四年),直至主前七一九年,他的儿子相继接掌政权(亚哈斯仍然存活四年)。参考Stigers,见前,八八~八九页的讨论。无可否认的,亚哈斯与希西家的年代发生困难。参考Payne,BS,126(1969),四○~五二页此处讨论主要难题的处理方法。这种所提供的日期似乎最能吻合圣经的证据。 注五三:关于理由,参考Stigers,见前,八七~八八页。 注五四:在他七三四~七三二著名的战役中;参考第十三章,三六○页。 注五五:可能在围困的时期中,发生一些重大的战役,才能解释丧失生灵的原因。根据以赛亚书七章6节,盟军虽然有意立他比勒(ben Tabeel)代替亚哈斯。参考Bright,BHI,二五六页,注十一。 注五六:俄德在撒玛利亚与大军相遇,而那些俘掳则披送往耶利哥蒙释放。显然因为没有将他们直接解回耶路撒冷,避免了一些困窘的场面。 注五七:证据如下:(1)列王纪下十八章13节说,他在位十四年的时候,西拿基立举兵袭击,而按亚述的记载,这次的袭击是在主前七○一年,因此,希西家的统治始于主前七一五年。但(2)列王纪下十六章1~2节明说,亚哈斯自比加统治十七年后(主前七三五年),只执政十六年,因此,日期大概是主前七一九年,在七一五年前四年。答案可能是希西家在七一九年接掌大权统治,而亚哈斯则活至七一五年,列王纪下十八章13节提到年代是从希西家独自执政的那一年关始计算,参考Stigers,见前,八六~九○页。泰利(Thiele)忽略了希西家的摄政期间,因此未解释列王纪下十八章1节、9节、10节的年代问题。 注五八:当时,希西家可能只有十二岁;参考Stigers,同上,八三页。注意列王纪下十八章1节、9~10节的年代说明是根据希西家,而不是根据仍然存活的亚哈斯的。 注五九:亚撒(王上十五11)、约沙法(代下十七3)和约西亚(王下廿二2)都得着类似的称赞,但亚哈斯前任的四位好君王约阿施、亚玛谢、乌西亚或约坦则没有被称赞。事实上,圣经说明,亚玛谢「不如他祖大卫」(王下十四3)。大卫的所作所为自始至终成为后代君王的准绳。 注六十:庆典可能在希西家第一年举行(代下廿九3),这大概是他独当一面的那一年,即主前七一五年。撒玛利亚早在六年前已失陷,因此,他们可以邀请远至北方的但。可见希西家曾竭力在以色列进行改革,正如他改革犹大一般。参考Keil,KDC,Chronicles,四五四~四六二页,但他认为改革以色列是希西家统治后期的措施。 注六一: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之后(七四五~七二七),是撒缦以色五世(七二七~七二二),然后是撒珥根二世;参考第十三章,三六○~三六二页。 注六二:撒珥根的碑文记载,大马色与撒玛利亚也有份于哈马所领导的暴乱;参考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d ed.Trans.;Mil-waukee:Bruce Publishing Co.,1958),三五六~三五七页。 注六三:乌拉图族是亚述多年来强大而麻烦的敌人;参考E.A.Speiser,Introduction to Hurrian(AASOR,20,1940~1941)。 注六四:自提革拉毗列色在主前七三四年蹂躏迦萨后,亚实突显然挺身而出,领导反叛。埃及的第二十五朝代应允协助叛变,而撒珥根记载犹大、以东和摩押也被邀参与。然而,撒珥根平息暴乱的时候,埃及的协助并未兑现,甚至当叛军的领袖逃奔埃及求荫庇的时候,竟被解送到亚述手中!参考ANET,二八六页的内容。 注六五:他没有入盟可能是得以赛亚的忠告;参考以赛亚书二十章1~6节。 注六六:领导权现在由推罗肩负,因为迦萨与亚实突在主前七一一年已元气大伤,无能加入任何联盟了。但亚实基伦和以革伦也加入。以革伦帕王地(Padi)因为拒绝联盟而被废。参考ANET,十八七页。 注六七:在燧道口发现的碑文说(有关内容,参考ANET,三二一页),发掘的人自两端进行工作。他们相接的地方显出凹凸不平,但是他们计算斜度及方向的技巧是令人惊讶的。碑文说燧道的全长是一千二百肘。现今所测量的长度是一千七百七十七尺(也有认为是一千七百四十九尺的),因此,一肘约等于十八寸。参考列王纪下二十章20节;历代志下三十二章30节。 注六八:西拿基立在一根棱柱上刻载这次战役的过程,这根棱柱叫泰勒棱柱(Taylor Prism),现在放在大英博物馆内。参考ANET,二八七~二八八页;DOTT,六四~六八页。 注六九:西拿基立的棱柱,并未提及向耶路撒冷的迈进,或围困拉吉的事件。虽然他在尼尼微的宫中,绘有围困拉吉的图画(参考ANEP,图371~374)。关于这幅图画的描述,及自拉吉发掘的证据,其中包括一个埋葬一千五百人的深坑,参考Wright,BAR,一六七~一七二页。 注七十:西拿基立记载的贡物有三十他连得金子,八百他连得银子,但圣经记载是三十他连得金子,三百他连得银子(王下十八14),关于银子数量的相差,参考Robinson,The Bearing of Archaeology on the Old Testament(New York:The American Tract Society,1941),一○○页。西拿基立宣称,贡物包括宝石、嵌花的卧榻及椅子、象皮、希西家的女儿、妃嫔及音乐家。 注七一:圣经记载并未提及这位以革伦王,但西拿基血提及了。 注七二:他们的名字(王下十八18)是亚述高级官员的头衔:他珥探Tartan(turtannu)意思是「第二高官」;拉伯撒利Rabsaris(rabu-shareshi)意思是「太监长」;拉伯沙基Rabshakeh(rab shaqu)意思是「军事长」;参考M. Burroughs,What Mean Tkese Stones?(New Haven:American So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1),四三页及下文。 注七三:因为主前七○一年,特哈加仍未成为埃及王,(他在主前六八九年才封立为王);而且因为有人认为他甚至在主前七○九年才出生,所以许多学者认为,圣经的记载是指两次战役:一次是在主前七○一年,另一次是在主前六八九年。西拿基立的碎文没有记载他最后八年的事迹,因此也没有什么帮助。但圣经并未暗示有第二次的战役,而列王纪下十九章8~9节(赛卅七8~9),暗示西拿基立与特哈加的会战,是紧接着围困拉吉的事件后的。因此,我们接受只有一次的战役较为合适。至于特哈加的问题,这位军事长可能是另一位王,而不是后来成为埃及君王的那一位。圣经称他为「古实王」而非埃及王,可能是一个线索,(虽然当时的埃及王都是古实血统的)。M.Macadam认为埃及王特哈加是在主前七○九年出生,这个观点也受到挑战,因为这使列王纪下九章9节称特哈加为「古实王」的这句经节,成为一个预释了,参考Kitchen,AOOT,八三页。至于Albright,他则反对两次战役的看法:参考BASOR,130(1953),八~十一页;BASOR,141(1956),二三~二七页。 注七四:这次与埃及的会战,可能发生于特哈加战役之前。若果真如此,西拿基立便曾两度攻打埃及人了。 注七五:希罗多德(Herodotus,译者注:主前五世纪的希腊历史家,世称史学之祖)的记载,使一些学者联想神刑罚这些兵丁的方法。希罗多德说,西拿基立的大军遭田鼠的袭击,这些田鼠群集遍布他们的营地,吞噬了所有的箭囊、弓及盾牌的把手。众学者认为,鼠疫是神采取的方法。这种解释可能令人怀疑,但希罗多德的记述至少间接地印证圣经的神迹,因为他的描述正是类似之神迹的结果。参考Herodotus,II,141;Finegan,LAP,二一三~二一四页。 注七六:DOTT,六七页。 注七七:从给希西家的应许(赛卅八6),及年代的推算都说明了这点。希西家成为最高的统治者共二十九年(王下十八2),因此,廿九年减去十五年(现今加添给他的寿数),他患病的时候正是第十四年,与西拿基立入侵的时期相吻合(王下十八13)。 注七八:米罗达巴拉但统治巴比伦的期间是主前七二一~七一○,以及七○三~七○二年。自七○二年后,他继续逃亡以拦,表示抗拒亚述的辖制。当时,他可能藉着这一次差派的特使,寻求犹大的支持。 注七九:泰利(Thiele)支持这种摄政的看法,他认为这是解释多馀之十一年的最合理的方法,结果使犹大后代的君王之统治期,与披掳前所馀下的年日刚好吻合。参考MNHK,一五六~一五九页。 注八十:后来更大的刑罚临到——犹大被掳到巴比伦。列王纪下二十三章26节明说,甚至约西亚所有的改革,都无法抵消玛拿西在神眼中的恶。 注八一:历代志下三十三章11节说,他被带到巴比伦。某些学者认为这里所提及的位置有错误,巴比伦应改作尼尼微。但以撒哈顿自他父亲摧毁巴比伦后,又重建它,将它与亚述帝国合拼。玛拿西可能也被困于此。关于内容,参考Lukenbill,Ancient Records of Assyria and Ba-bylonia(Chicago,1927),secs。646,647.。 注八二:圣经(代下卅三11)形容他被钩与铜链捆去。他们的习惯是用铜链捆锁犯人,用钩钩他的嘴唇,使俘虏可怜地顺服他的带领。有关的讨论与证据,参考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d ed.trans.;Milwaukee:Bruce publishing Co.,1958),三八九~三九○页。 注八三:刻在以撒哈顿的B号棱柱上(Prism B);参考ANET,二九一页所论的内容。 注八四:亚述巴尼帕将玛拿西与二十一位其他的君王同列,当地迈进埃及的时候,二十二人皆臣服他(参考ANET,二九四页)。但没有明文记载玛拿西被掳至亚述。 注八五:我们无法知道玛拿西被囚的时间有多长。圣经只记载,当时他悔改,神拯救他。若他在第四十六年被掳,他可能被囚四年或五年之久,所以他返回耶路撒冷后,仍存活四至五年。 注八六:他能够在亚述的管辖下,如此明目张胆,可见昔日的亚述已日渐衰弱了。 注八七:玛拿西可能毁灭一切他所伐到的律法书,因此促使一些人将这一卷律法书密藏,甚至被遗忘了。也有可能所罗门将这一卷放置在圣殿的房角石下,这是昔日的普遍作风。 注八八:可能是摩西五经之一。许多人认为,约西亚当时竟仔细地守逾越节,暗示这卷书可能不只是申命记(参考G,Wright, Interprete’s Bible II,三一一~三三○)。我们必须注意,圣经没有任何记载暗示这卷书是新近写成的,这是一般敌对的批评学者历来的看法。不错,约西亚早已施行改革了,希西家的早期也实行这种措施,可见无需这卷特别的经卷,他们也知道神律法中所要求的。这次的发现,使约西亚有更进一步详细的了解。 注八九:正如早年的亚他利雅一样,玛拿西与亚们的败政导致忽略了圣殿,甚至故意按着外邦的风习,擅自更改。 注九十:这预言是「神人」向耶罗波安说的,那时刚设置金牛犊崇拜中心后。参考第十三章,三三七~三三八页。 注九一:意思是说,他们遵守逾越节较希西家改革之时更小心详尽。参考本章,三九一~三九二页。 注九二:米所波大米北部的西古提蛮族也宥份。他们是近年崛起的民族。主前六二七年,他们越过非利士地;约西亚早期(参考耶六22~26),他们在犹大制造恐怖的气氛;埃及的森美忒库一世曾藉着祷告与礼物拦阻他们(希罗多德,I,105);主前六二四年,击败玛代的西阿克萨里(Cyaxares),现今却反敌为友,协助玛代奥巴比伦对抗亚述。 注九三:C.J.Gadd在大英博物馆发现片断的「巴比伦年鉴」(Babylonian chronicle),涉及六一六~六○九年的事件,这块残片对这个时期提供可观的资料;参考ANET,三○三~三○五页所谈及的内容;关于内容与论述,参考DOTT,七五~八三页;又D.J.Wiseman,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London:The British Museum,1956),这本书有详细的论述。 注九四:森美忒库早已对亚述存好感,他甚至在主前六一六年,率领大军支援亚述,阻止米所波大米的拿布波撒拉的大军。尼歌跟随他的领导。 注九五:以色列的亚哈最为相仿,他有两个儿子先后执政:亚哈谢和约兰。 注九六:以利雅敬的意思是「神已建立」,约雅敬的意思是「耶和华已建立」。既然两个名字基本的意思相同,因此,可能尼歌要他改名,为要显明自己有此权柄。 注九七:当时,尼歌在俄隆提斯河的利比拉(Riblah)扎营,要与巴比伦对抗。约哈斯被召往利比拉接受被废的消息。 注九八:尼歌在犹大随意废立君王的作风,只是代表着他在这些地中海国家的辖制权而已。 注九九:除了注九三的参考书外,详细内容,参考Thiele,MNHK,二二~二七页;D.N.Freedman,BA,19(1956),五○~六○页;Albright,BASOR,143(1956),二八~三三页;H. Tadmor,JNES,15(1956),二二六~二三○页;J.P.Hyatt,JBL,75(1956),二七七~二八四页。 注一○○:尼布甲尼撒如此称呼这地,参考DOTT,七九页。 注一○一:根据Tishri的推算法,这是约雅敬的第三年(但一1);根据Nisan的推算法,这是他的第四年(耶四十六2)。参考Thiele,MNHK,一六五~一六六页。 注一○二:犹大被掳七十年(耶廿五11~12;廿九10)是从但以理被迁徙的时期开始计算,在这后期中,更多的百姓被掳。归回的日期是主前五三八~五三七年。当时许多青年被掳(但一1~6)。这次被掳的事件是整个被掳过程中的第一次被掳,而主前五九七年、五八六年是第二次和第三次被掳。 注一○三:参考DOTT七九~八○页,H.L.Giasberg,BASOR,111(1948),二四~二七页,其中讨论在埃及发现的一封亚兰文的信,是否可能就是当时亚责基伦王写给法老,恳求他的支援。 注一○四:参考D.J.Wiseman,见前,二六~二八页。 注一○五:比较巴比伦的年鉴及列王纪下二十四章6节、8节,可以获得准确的日期。耶利米对约雅敬的死及埋葬之方法,有苛刻的预言(耶廿二18~19;卅六27~32),因此暗示他在一场与盗匪的争战中,战死沙场,而且当时的情况不准许正式与尊荣的葬礼。 注一○六:列王纪下二十四章8节及历代志下三十六章9节记载只有八年,但这个显然是抄写之人的错误,他漏掉一个yodh,代表「十」的字母。 注一○七:我们从发掘出的水瓶把手能证明此事。在Tell Beit Mirsim(可能是底壁)和Tell er-Rumeileh(可能是伯示麦)所发掘的把手,印有「以利雅敬——约雅斤的管家」等字。因此,在西底家时代,王室的产业仍被认为是属于约雅斤的。然后在巴比伦的宫中,发现文件上有关约雅斤的头衔是「犹大王」,表明他曾住在那里,因此,与列王纪下二十五章27~30节相吻合的,他仍然被看为犹大的王。关于内容,参考ANET,三○八页。关于论述,参考H.G.May,AJSL,56(1939),一四六~一四八页;Albright,“King Jehoiachin in Exile,”BA,5(1942),四九~五五页。 注一○八:他在巴勒斯坦北部俄隆提斯河上的利比拉设立总部。可能自此遣派部队。自主前五八七至五七四年,他围困推罗。拉吉书信记载所有犹大的城邑;参考DOTT,二一二~二一七页。亚扪可能也是目的物;参考以西结书廿一章18~32节。 注一○九:围困始于西底家第九年的第十月(即主前五八八年一月),持续至第十一年的第四月(主前五八六年七月),共十八个月。 注一一○:耶利米计算只有八三二人(五二29),但是请比较,第十五章,四五○页,注三一。 注一一一:在拉吉城门发现的二十一块瓦片文,日期从当时开始。它们合并成为一扬审讯的记录,可能发生于拉吉失陷在巴比伦人手中的时候。除了注一○八的参考书外,另参考Albright,BASOR,82(1941),一八~二四页的论述。 第十五章 被掳与归回 王下廿五23~30;代下卅六22~23; 拉,尼;斯;耶四十~四十四,但一~六 耶路撒冷的陷落与城中的优秀份子被掳,使犹大的历史发生剧烈改变。一向是宗教活动中心的圣殿,已遭毁坏。耶路撒冷曾是人民生活的核心,现在却成为废墟。较能干与深具影响力的精英都被徙置巴比伦,剩下来商讨决策、推行政治的,只是一些平庸之辈。虽然生活的方式改变了,犹大的历史并未中断。被掳只是局部性的,而一个由平民大众组合而成的社会,仍然生生不息。 第一节 犹大国内的演变 (王下廿五22~26;耶四十~四十四) 一、一般情况 巴比伦效法亚述的作风,从征服的国家中,掳去举足轻重的人物。亚述发觉这种政策有效地减少叛变的机会,这也是尼布甲尼撒要得着的果效;然而,他没有混杂人口,不像主前七二二年的亚述,不单掳去以色列人,更徙入陌生人替代他们。尼布甲尼撒没有采取这个步骤,对犹大实在有莫大的裨益;因它减低与外族通婚的危险性,而通婚在以色列实际已有这种趋势(注一)。 现今的犹大沦为巴比伦的一个省份。再没有自己的君王了,她被外族权势所差派的省长统治。第一位省长是沙番(注二)的孙子亚希甘(Ahikam)(注三)的儿子基大利(Gedeliah,王下廿五22)。耶路撒冷既已被毁,基大利便在米斯巴设立新都(注四)。自西底家统治期间,他可能就是犹大朝廷中的活跃份子。在拉吉出土的一个印章,刻有:「属于基大利,他是管治内阁的」(注五)。按考古学的推算,日期正是主前五八六年的大毁灭期间。若所指的同是那一位基大利,那么,他在西底家的宫中,显然居督导的地位。 基大利所管辖的百姓被称为「民中最穷的」,他们被遗下耕种田地(王下廿五12)。被掳与战火中的伤亡,使人数锐减(注六)。许多百姓已丧生于主前五九七年的战场上,后来,约雅斤与一万俘掳(王下廿四14)又遭迁徙。主前五八八年至五八六年漫长的围困中,丧生的也不少,而且大批百姓再度被掳至巴比伦。发掘物显示巴比伦的毁灭遍及全犹大,因为不少城邑显出当时被焚烧的迹象。例如拉吉,就显出在主前五九七与五八六年被蹂躏的证据。无论总人口或市容方面,与数年前比较之下,皆面目全非了。 二、基大利被杀(王下廿五23~26;耶四十7~四十一18) 基大利任职省长仅两个月(注七),便遭王室内的一份子以实玛利(Ishmael)背叛篡害。巴比伦首次进军的时候,以实玛利也是逃离犹大的难民之一,他寄居在亚扪。基大利在米斯巴受命为省长的时候,以实玛利随众返回犹大,向新的政权誓忠。基大利的军事副官约哈难(Johanan)曾警告他说,誓言是虚伪的,但基大利拒而不信。后来以实玛利在亚扪王巴利斯(Baalis,耶四十14)的支助下,成功地谋篡基大利,并在米斯巴杀戮部份巴比伦的驻军,和一些犹大的援兵。以实玛利与巴利斯显然都嫉妒基大利。谋篡的任务非常秘密地进行,以致两天之内,省长府以外仍然一无所知。次日,以实玛利及他的随从发觉必须也杀死一群在访的朝圣客,因为他们唯恐这件血腥事件的消息,会不迳而走。因此事发后,他们便匆忙投奔亚扪。以实玛利挟持了一批人质,包括西底家的众女儿,基大利曾受托照顾她们,而基于某些原因,以实玛利并未杀害她们。当时,曾经力劝基大利的军事领袖约哈难,警觉到已发的暴行,因而穷追不舍,在基遍追上以实玛利的军兵,并且释放人质;但以实玛利及其八位随良,伺机逃遁至亚扪。 三、耶利米的忠告(耶四十1~6;四十二1~四十三3) 巴比伦的将军依从耶利米的要求,准许他留居国内,耶利米可以任选前往巴比伦或留居本地,然而他决定留下。他迁居米斯巴,以便靠近新省长基大利。省长被杀后,约哈难与他的同伴急需忠告,因为巴比伦会藉此采取报复性的行动,故此他们前往询问耶和华。百姓惧怕再度的报复战事,他们认为是难以避免,因为巴比伦的官员与维持秩序的兵丁都被杀了。他们恳请耶利米寻求神的意思,并应许无论如何,绝对按神的吩咐而行。十天后,耶利米获得神的启示,指示百姓留居国内,且无须惧怕,因为巴比伦不会报复,耶利米向百姓传达这个好消息,并特别警告他们,不得寻求埃及的荫庇。然而百姓却违背诺言,拒绝接受他所传达的话,反而指责他说谎。百姓随心所欲,与耶利米的话背道而驰。他们计划下埃及了(注八)。 四、下埃及(耶四十三4~四十四30) 启程的犹太人数目众多。耶利米书四十三章5至6节提及这一群人,如同以实玛利一般,是从邻国归回的,曾被安置在基大利管治之下的百姓。耶利米也逆着自己的意思一同前往,目的为要在百姓面前,尽力高举神的话。这一群人离去后,犹大地更显得人烟稀少了,这批移民抵达埃及三角洲东部的答比匿(Tahpanhes)(注九)后,显然曾住了一段时间。当时,耶利米按神的吩咐,藏一些石头在皇宫门前的铺道内,其后他传达神的信息,预言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要征服这地,并在当地建造他的宝帐(耶四十三8~13)(注十)。 根据耶利米书四十四章1节和15节,这一群犹太人渐渐散居埃及的城邑。耶利米警告他们,因为他们自始至终对神不贞,所以神不容许他们任何人归回犹大(耶四十四12~14)。圣经以外的资料记载说,一些犹太人(是否是这一群人的后裔不详)后来定居在伊里芬丁(Elephantine)岛上的军队殖民地。这个小岛位于埃及南部尼罗河第一瀑布附近。岛上发现著名的伊里芬丁蒲纸,是证据的来源。蒲纸的年代约在主前第五世纪末叶(注十一)。 第二节 巴比伦帝国时期 (主前六○五~五三九) 犹大人被掳的时期,正值伟大的新巴比伦帝国时期,当时巴比伦的影响力如日中天。帝国的地位是自尼布甲尼撒开始统治时巩固的,直至主前五三九年,古列大帝(Cyrus the Great)率领波斯军把她覆没。犹大的俘掳历经了帝国的开始,直至波斯征服巴比伦之后。 一、尼布甲尼撒(六○五~五六二) 尼布甲尼撒执政四十三年,在位期间,他维持巴比伦帝国唯我独尊的地位。难怪但以理解释梦中的人像时,描写他是那「金头」(但二38),因为他是古时屹立的英王之一。后继人的能力都比较差,而且国家外强中干,腐败的顶点是陷落在古列手中的时候。 1.军事活动:尼布甲尼撒精通战术。耶路撒冷被毁时期,已可窥见他的战绩。但他的成就更胜于此。在攻陷耶路撒冷战役的起头,他同时也围困推罗城,双方相持达十三年之久,结束的时候,虽然他并未实际攻陷岛上牢不可破的堡垒(注十二),推罗却无可奈何地承认她的宗主权。耶利米(五十二30)简扼地记载说,主前五八二年他再度强横地迁徙犹大的百姓(注十三)。同年,他又在柯里叙利亚、摩押和亚扪节节胜利(注十四)。主前五六八年法老亚马西士(Amasis)继承法老合弗拉后不久,他又入侵埃及(注十五)。当时,埃及非常脆弱与混乱,而已比伦的领袖便得渔人之利。然而,尼布甲尼撒的目的,似乎不在长久性的征服,而是带惩罚性的行动,报复埃及过去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干预行为,他成功了。此后,两大强国就和平共存。 2.建设活动:尼布甲尼撒是一位积极且成功的建筑家,但以理书四章30节的描述,是最为贴切的。当时,这位巴比伦王说:「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的吗?」他建造一种错综复杂的防御系统,包括防御巴比伦,和首都串联南北的营垒。他建造庙宇、宫殿、运河和街道。一条延伸至城中圣地的游行走道,两旁排列着彩色缤纷、光泽眩目的瓷砖墙,其上更有排列成行的牛和龙浮虽作为装饰。通往著名的伊施他尔门的街道,也有相仿的装饰(注十六)。圣地当中,尼布甲尼撒重建了(注十七)宏伟的古老金字塔庙,也重修了宽大的玛尔杜克(Marduk)神庙。其中最著名的是空中花园(hanging gardens),形状成梯形,是尼布甲尼撒为讨好他那思乡的米甸王后而建立的。希腊人对于这个花园的印象非常深刻,所以将它列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 二、尼布甲尼撒的后继者(主前五六二~五三九)(注十八) 尼布甲尼撒的后继人没有一位赶得上他的成就,因此他逝世后,巴比伦的荣耀开始减落。他的儿子亚美玛尔杜克(Amel-marduk)承继他,但在位仅仅两年(五六二~五六○)。圣经提到他(以未米罗达Evil-merodach)是释放约雅斤出狱的那一位,并且他使这家被废的犹大王,在巴比伦宫中,有得天独厚的地位(王下廿五27~30;耶五十二31~34)。亚美玛尔杜克的妹夫尼力里沙(Neriglissar,Nergal-shar-usur)篡位,主前五六○年八月登基,一般都认为这人是耶利米书卅九章3节和13节所记述的尼甲沙利薛(Nergal-sharezer),他是尼布甲尼撒属下的首领(rabmag),在主前五八六年,他是执行释放耶利米出狱者之一。若果真如此,他登基的时候,已是中年人了,尼力里沙作王时,因着建设活动,以及横跨陶勒斯(Taurus)山之军事冒险而出名;在战役中,他起初是旗开得胜,但后来却连连败北,主前五五六年,他撤退至巴比伦,不久便逝世。继位的儿子拉巳施玛尔杜克(Labashi-Marduk),弱冠年华,仅数月内,便遭一群朝廷大臣所杀,其中之一是拿波尼度(Nabonidus),他篡夺王位,自立为王。 三、拿波尼度(主前五五六~五三九) 拿波尼度(Nahu-na’id)是一位哈兰的亚兰贵族之子(注十九)。自尼布甲尼撒后,他可算为最赋才干的统治者(注二十)。他出身于祭司阶级,是月神辛(Sin)的虔诚崇拜者,对古宗教有极浓厚的兴趣。他重建哈兰之月神庙,发掘巴比伦神庙之故址,恢复许多久已被遗忘的礼仪,他毫不犹疑地革新宗教的方式,然而其中引起许多既得利益的玛尔杜克祭司所反对。他偏好月神辛,而非玛尔杜克,事实上惹来极度的恶感,最后引起公开的反对。虽然拿波尼度并未埋首于军事活动,但在他统治初期,曾两度宣战:一次对抗基利家(五五四);另一次袭击叙利亚(五五三)。他反常地迁居提玛(Tema),它位于亚拉伯沙漠以东的东南部,原因晦暗不明,可能与他的宗教热忱有关。他隐居提玛十年之久,将帝国支付英明的儿子伯沙撒(Belshazzar即伯沙乌苏Bel-shar-uzur)全权负责。这位青年操纵实权,与但以理书中伯沙撒的塑像一致(注二一)。拿波尼度既不在场,巴比伦每年的新年庆典,竟年复一年的停止举行了。百姓既非常重视这个庆典,因此除了玛尔杜克祭司们,连百姓由于这种忽略也有所不满,主前五三九年,拿波尼度返回巴比伦,命令恢复这个节期,但对所酿成的祸害,显然已无补于事了。当时,许多百姓认为拿波尼度不宜执政,因此民怨抵达沸点,古列征服的时机已渐趋成熟了。 第三节 被掳的犹大 一、但以理(但一~六) 最为出类拔萃的犹大俘掳是但以理,他写了圣经中注有他名字的书卷。 1.但以理的尊荣:主前六○五年夏,但以理与他的三位朋友(注二二),及其他年纪相仿者(注二三),被掳到巴比伦。尼布甲尼撒并不是要劳役他们,乃是教育这些青年,并从其中挑选有才貌的人,担任国内各种职务(但一4)。三年还未结束时(注二四),但以理因为替尼布甲尼撒解梦(但二1~45),便擢升要位(注二五),掌管忠告王的一切「哲士」(注二六)。但以理显然长期保有这个职份,因为若干年后,尼布甲尼撒仍然称他为「术士的领袖」(但四9)(注二七),然而,伯沙撒在位期间,但以理的地位已今非昔比了,因为王必须被提醒,才传召但以理解释殿墙上的神奇文字(但五10~12)。但自从但以理首次任命至如今,已逾六十三载,其间,他可能曾任各种要职。波斯征服巴比伦的期间,但以理至少八十岁了(注二八),但新的政权仍然保存他的高官要职。事实上,他被立为三位总长之一,督导波斯一百二十个省份的总督(但六1~2)(注二九)。   2.但以理的影响力:但以理既然在巴比伦的朝廷中身居要职,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他必定也为被掳的同胞争取较舒服的环境。下文将略述他们很意外地免受困苦的生涯。但以理也可能暗中影响亚美玛尔杜克王,提升约雅斤至尊的地位(王下廿五27~30)。这种对待被掳君王的方法,暗示其中必有一位深具影响力的朋友代为说情。除此以外,准许犹太人归回巴勒斯坦的谕旨,与但以理可能有极密切的关系(注三十)。在犹大人归回的时候,但以理位居最高职位,他可以发挥最大的影响力。他盼望犹太人获准回国的心愿是无可怀疑的,因为这是他在祷告中明确的要求(但九1~19)。任何人都可以想像他向波斯王提议,并且不顾一切的助长它的实现。 二、被掳者的一般情况 1.数目:自犹大被掳至巴比伦的人数,难以确定。只有第二次之迁徙(主前五九七年),有一个确实的数字——一万人,其中大能的勇士七千,匠人一千(王下廿四14~16)。关于第一次的迁徙(主前六○五年),我们只能够说,除但以理与他三位朋友外,至少也包括其他的青年人。至于第三次迁徙(主前五八六年),当时耶路撒冷城被毁,除了那些称为「民中最穷的」外全数被掳(王下廿五11~12、21),这次是为数最多的(注三一)。从主前五三八年,被掳归回的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拉二64;尼七66),这可观的数目来看,被掳的总数约有数万人(注三二)。 2.以西结:除了阻以理和约雅斤王外,俘掳中最著名的是先知以西结。被掳以前,他是默默无闻的,但在被掳的人中,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众俘掳中,他是神的使者,指责他们的罪,以拯救的应许安慰他们。他的传道使百姓恍然大悟;被掳不是神无能保护他们,乃因他们的罪神才准许这样的刑罚临到。他也鼓舞百姓的士气,宣告说,神要彰显他的权能,拯救他们,并且报应他们的掳掠者。」以西结比他的前辈有更好的听众,因为任职之长老前来询问他的意见,并且聆听神的话(结八1;十四1;廿1)。在被掳掠期间,百姓的属灵状况,个人与神的关系,都有好转,在这方面,以西结显然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三、在巴比伦的生活 事实证明,犹大俘掳的生活相当舒适;与他们先祖在埃及所经历的奴隶生涯迥然不同。 1,制度的保存:犹大本国某些制度得以保留,是其中之一个明证。例如,犹大地方政府历来聘用的长老,仍然相当活跃。正如前文所提及的,众长老代表百姓,前往寻求以西结的忠告。其次,先知与祭司的制度(各按其职教导)仍存不废;因为耶利米致函被掳之百姓时,首先称呼众长老,然后先知与祭司,最后是一般大众(耶廿九1)。 2.行动的自由:被掳的百姓在当地享有行动的自由。以西结甚至拥有自己的房子(结八l)。而众长老也可以随意探访他。约雅斤蒙亚美玛尔杜克释放出狱后,所享有的自由,也是一个有力的见证。在他的馀生,朝廷配给他粮食及需用品,甚至获得相当的管治权,因为圣经说他的「位」(指「宝座」?)超越一切与他同在巴比伦的众王(王下廿五28)。韦特纳(Weidner)(注三三)在巴比伦发掘的楔形文石碑,与圣经的记载不谋而合。文中称呼约雅斤为「犹大地的王」,说他与五个儿子领受的恩俸有油和粮食。又记载有侍从悉心照顾他的儿子,言下之意朝廷也供给他们仆婢(注三四)。 3.通信的便利:除此以外,犹太人有书信来往的便利,他们可以写信给住犹大的亲友。耶利米曾提及这些书信(廿九25),他也曾亲笔写信给在巴比伦的俘掳(廿九1)。犹太地的百姓竟然知道约雅斤的地位,以致朝夕盼望他回国为王,可见类似的通讯必定从未中断(耶廿八3~4)。 4.工作的机会:工作的机会之门向众俘掳敞开,可能是一个最重要的证据。例如尼布甲尼撒挑选某类的人,将之迁徙,特别是主前五九七年的掳掠中,他掳去匠人和艺术家(王下廿四14~16)。尼布甲尼撒显然别具用心,要他们从事技艺方面的贸易。另一方面,在卡巴尼(Kabari)运河上的尼普尔(Nippur)发现许多有关贸易的石版,刻有不少犹太人的名字,内容显示,他们在商业界中非常活跃,从事租赁和买卖(注三五)。石版的日期是第五世纪(注三六),因此可以说明犹太人被掳巴比伦约一百年后的一般情况。但石版暗示,类似的情况持续相当的一段日子。 5.居住肥沃的美地:除此以外,犹太人获准居住在美好肥沃的土地上。许多人住在沿岸或靠近迦巴鲁河(Chebar)附近(结一1、3;三15、23;及其他经文);从上述的一块石版看,可能就是卡巴尼运河(Nari Kabari,意思是「大河」)。它自巳比伦以上的幼发拉底河分支,流经尼普尔,再与幼发拉底河汇合。提勒亚毕城(Ter-abib)就是位于这条运河之上,以西结曾七天之久,停留在当地被掳的犹太人中(结三15)。今日的提亚毕(Til-abub)可能就是位于昔日的提勒亚毕城。在这个城邑附近发现重要的以色列陶器。运河可供应肥沃耕地灌溉之利(注三七),因此无论是自耕或代耕,犹太人都得天独厚,获得有利的耕地。 6.仍然是一种刑罚:被掳的原意是神的刑罚,与这上述的田园美景,并无冲突之处。他们所经历的,确实达到刑罚的目的,因为百姓是在最佳的情况下,被逐出家园,不得不忍受因被掳而来的凌辱。被掳的初期,这种凌辱的感受最为尖锐化,诗篇一百三十七篇可能也是这时写的,上面提及在巴比伦河畔的哭泣。怂恿百姓背叛巴比伦人的假先知(耶廿九4~10),也是初期的时候,声音较为响亮。耶利米鼓励他们和一般的犹大俘掳面对现实,并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这与后来明显的安逸舒适生活相吻合。 第四节 波斯帝国时期 旧约众先知不单预言犹太人的被掳,更预言他们的归回。七十年被外族统治后,刑罚的日期便告满足(耶廿五11~12;廿九10)。然而,从有关之历史可看出,在归回的早期尚未来临之前,领导世界的权势又复转移了。巴比伦败于波斯,波斯便发号施舍了,犹大的归回与其后历史的演变都在这个新的权势之下。 一、征服巴比伦 1.古列早期的胜利:波斯征服巴比伦,正值波斯权势突飞猛进的颠峰时期。这个时期主要是由古列大帝的雄才大略所促成的(五五九~五三○)(注三八)。他的父亲是阿垦米尼人(Achaemenian),以拦地的安珊(Anshan)王刚比西斯一世(Cambyses I)。古列在父亲去世后,登基为王,不久便将毗邻的波斯省(Persia或作Parsua)拼入版图。巴比伦的拿波尼度全力支持古列,因为他认为古列是一个有潜力的盟友,有助于对抗他的敌人玛代王亚士他基(Astyages五八五~五五○),却料想不到古列即将成为他的劲敌。主前五五○年,古列废掉亚士他基的王位,接管庞大的玛代帝国。拿波尼度开始畏惧古列了,就与埃及的亚马西士(五六九—五二五)和吕底亚(Lydia)的克罗苏斯(Croesus约五六○~五四六)缔结联盟。急于竞夺世界统领的古列,立时进军横跨北米索波大米,与富有的克罗苏斯会战,沿途势如破竹,所向无敌。古列在严冬时渡过哈里斯河(Halys River主前五四七一五四六),在首都撒狄(Sardis)出乎意料地攻克罗苏斯。古列智慧地利用骆驼的臭气,扰乱克罗苏斯的骑兵队。他击败敌人,在爱琴海(Aegean Sea)竖立他西方的边界。 2.巴比伦的陷落:拿波尼度的同盟之一已经败落,另一个同盟也坐视不动(注三九),因此,巴比伦不久便被伟大的征服者所倾覆了。古列自西方的扫荡战归回后,致力扩张东方边界,推展疆界远抵印度(注四十)。但在主前五三九年,他却朝着主要的目的地进发,现在的巴比伦只能孤军作战了。前文提过,当时的巴比伦弥漫着极度的不满,拿波尼度的百姓,深受玛尔杜克祭司的影响,已准备政变,甚至是藉着外来的力量也可以。古列整装以待要遂其所愿,对于百姓的不满,他能体会多少,我们不得而知。无论如何,他的任务是易如反掌的(注四一)。决定性的战役,并非在巴比伦发生,乃是在底格里斯河北部的奥比斯(Opis)爆发的,古列大获全胜。因此,他的部下吾巴鲁(Ugbaru)(注四二)不发一矢便占领巴比伦了。这是主前五三九年十月。先前在浩浩荡荡的波斯军前落荒而逃的拿波尼度,不久也束手就擒了。若干星期后,古列亲自进入巴比伦城,玛尔杜克的祭司和一般的平民大众,竟然以他为巴比伦的解放者,热烈地欢迎他(注四三)。波斯王深谋远虑,用机智对待百姓。巴比伦城未遭劫掠,宗教或民事制度也未曾大加修改。结果,在很少抗拒或扰乱之下,全国转移归顺他。完成征服巴比伦的重任后,古列控制的领土范围,是超过以前任何君王,它从爱琴海至印度。 二、波斯的众统治者(注四四) 自巴比伦之战胜利后,古列以至尊的身份执政九年(注四五)。他善于征战也善于统治,软硬兼施,用得其时;因此,无论友敌都敬仰他。最后,在主前五三○年,他领兵深入北方的时候,受了致命的重伤。他的尸身被运回葬于波斯首都巴萨加台(Pasargadae)。 1.刚比西斯(主前五三○~五二二):古列的儿子刚比西斯二世(Cambyses 2)继位,在巴比伦他曾经是他父亲的副手。他除去心目中的敌手,杀戮他的兄弟斯麦尔地(Smerdis或称巴底亚Bardiya),以巩固自己的王位。刚比西斯闻名的成就是征服埃及,在主前五二五年,将她并辽阔的帝国版图。他首次在帕路斯奄(Pelusium)(注四六)与埃及军相遇,并且赢得彻底的胜利。因为希腊佣兵首领的变节,对他有重大的裨益,这些佣兵都是法老亚马西士雇聘的。当时亚马西士逝世,他的儿子森美忒库三世(Psammetichus 3)继位。这位新的统治者对波斯无能为力,他们向三角洲地带迈进。不久,刚比西斯控制了埃及全国(注四七),将她改组为波斯帝国的省份(注四八)。然而,他想伸张控制权到东方的迦太基(Carthage),或南方的努比亚(Nubia)和衣索比亚却都一无所成。主前五二二年,回途驻营在巴勒斯坦迦密山附近的时候,刚比西斯得悉一个名叫高马他(Gaumata)的,冒充被他暗杀的兄弟斯麦尔地,夺取波斯王位(注四九)。当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刚比西斯自杀身亡了。 2.大利乌舒士他斯伯(Darius Hystaspes)(主前五二二~四八六):刚比西斯的官员之一,大利乌一世(Daruis I)立时发号施令,挥军回剿,平息叛乱,并攫夺王位。大利乌是首长舒士他斯伯(Hystaspes)的儿子,是波斯王族的后裔,古列的旁系亲属。他一箭双雕,并将假冒者置诸死地。然而,他察觉全帝国普遍热气沸腾,甚至有些地区已公开叛变。但在两年内,他便掌握一切,控制自如了,显出他是足以承当这考验。他认为这个全盘的胜利非常重要,所以将之镌刻在通往伊克巴他拿(Ecbatana)大道旁的山崖上。这碑文后来被称为贝希斯敦碑文(Behistun Inscription),是用三种文字写成的,对近代鉴别古亚喀得文提供了非常珍贵的钥匙(注五十)。 大利乌自始至终是波斯最能干的统治者之一。重组帝国时,显出非凡的技巧。古列不断地将征服国拼归版图,但却从不更改原来的边界;但大利乌饱尝严重祸乱的恶果,便变动边界,划分新的省份。他在各固定的巡回区指派巡查史官,设立错综复杂的邮政制度,提供有 效的通讯服务,大利乌也善用他早期战役中的经验,指挥军队,屡战屡胜。然而,主前四九○年,在著名的马拉松(Marathon)战役中,他在希腊人手中,遭受奇耻的失败。他计划报仇雪恨,但埃及的叛乱分散他的注意力,在雪耻之前,却死于主前四八六年。 3.薛西一世(Xerxes I)(四八六一四六五):薛西一世继承他父亲。刚即位的两年,他致力于平息暴乱,特别是巴比伦,最后将他与亚述合拼(注五一)。在位第三年,他策动最庞大的军事战役,为要一洗其父败于希腊的耻辱。他的计策透彻而周密,所召集的军兵数目庞大,起初,他无往不利,甚至攻取雅典(Athens),焚毁亚科坡利(Acropolis译者注:希腊文原意为「山上的城」,乃指建于山上的防御城堡),但后来,他停泊在撒拉米湾(Salamis)的海军舰队,却被歼灭。翌年(主前四七九年)他的将军马东纽(Mardonius)所统率的部队,却在帕拉提亚(Plataea)被碎尸万段。在撒拉米战败的薛西,返回首都后,积极从事建设活动。 4.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Artaxerxes Longimanus)(四六五~四二五):最后一位引人注目的波斯统治者是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他父亲被刺后,他继承王位。行刺者是宫中侍卫长亚他巴努士(Artabanus)。亚达薛西首先清除所有欲染指王位的敌人。其后在主前四六○年,他面临埃及严重的叛乱,经亚巴那哈拉(注五二)(Abar-nahara,叙利亚与巴勒斯坦隶属此省)的省长麦加比苏(Megabyzus)争战若干年后,才被夷平。与希腊的争持,使波斯王再度受辱,因为他要签订和约(主前四四九年),准许在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随意与雅典结盟。亚达薛西和薛西都未能与他们的前王大利乌并驾齐驱。其他的继承者才能更差,亚历山大崛起的时候,波斯帝国被希腊吞噬了。 第五节 第一次归回犹大 (拉一~六) 在波斯历史演变的这些年间,犹太人当中,发生了重大的事情(注五三),其中最重要的是三次分别从被掳之地归回。第一次发生于波斯征服巴比伦后不久(主前五三八年;拉一1),由设巴萨(Shesh-bazzar)率领;第二次发生于八十年后,即亚达薛西一世第七年(主前四五八年;拉七7),由以斯拉(Ezra)率领;第三次与第二次相距十三年,即亚达薛西第二十年(主前四四四年;尼二1),由尼希米(Nehemiah)率领。 一、古列的谕旨(代下卅六22~23;拉一1~4;六3~5) 古列对待隶属国的宽大仁政,包括准许被掳至巴比伦的人归回本土(注五四)。令人不可思议的,古列竟在登基的第一年,即颁布谕令:给微不足道之犹大国的百姓(注五五);但正如前文提及的,或许这是但以理的影响力(注五六)。 圣经两次记载古列提及犹太人的谕旨:以斯拉记一章2至4节和六章3至5节(注五七)。内容并非完全一致,可见谕旨较记载详尽,也包括两个记载所有的项目。总括来说,他命令重建耶路撒冷圣殿,古列的国库负责支付一切的费用,重建时可以完成某些详细之计划,所有愿意的犹太人都可以重返家园,又力劝留居巴比伦的犹太人以经济支助他们;尼布甲尼撒所夺掠的金器银器,全数原璧归赵。这个谕旨显示对犹太人特别偏爱(注五八),令人难免怀疑它是出于但以理的手笔。 二、归回(拉一5~二70) 按推测,主前五五八或五三七年左右犹太人紧接者颁布谕旨之后起程回国,由称为「犹大首领」的设巴萨率领(拉一8)(注五九)。踏上旅程的名单,列在以斯拉记第二章。除了七千三百三十七名仆婢外,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拉二64~65)。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但并不包括所有居住东方的犹太人。事实上,也不是占多数;因为半个世纪后,在以斯帖(Esther)的时代(注六十),仍然有数目众多的犹大居民,足以在两天中,击杀为数七万五千的仇敌(斯九16)。前文曾提及,在东方的犹太居民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安逸环境,不少人在商业界已名成利就。许多人发觉他们已欲罢不能了,大多数不愿归回。那些全心全意归回的,显然没有任何严重的拦阻。他们开始启程了。 三、建造圣殿(拉三~六) 重踏故土后,首要的工作是重建圣殿。建造圣殿是当前的急务,以便恢复摩西礼仪敬拜真神,也向邻国见证犹太人对耶和华的热忱。 1.好的开始:百姓归回后立即开始建殿。以斯位记三章8节说,所罗巴伯(Zerubbabel)和大祭司耶书亚(Joshua或Jeshua)(注六一)领导百姓修建圣殿,但设巴萨显然是总管(拉五16)。他们首先设立祭坛,在归回后第一年的七月,恢复定期的祭礼。稍后同月的中旬,百姓就按着令期,遵守住棚节,第二年的二月,他们开始重建圣殿本部。 第一步是奠立根基,工程迅速完成。大功告成后,百姓欢呼同庆。许多人兴高采烈,但其馀的,回想所罗门辉煌荣耀的圣殿时,不禁号啕大哭(拉三8~12)。他们看见新殿相当简仆,与从前的圣殿相形见拙。自此以后,烦扰又不断效生,他们经历北方撒玛利亚的反对(拉四1~5)(注六二)。虽然犹大领土并非合法地隶属撒玛利亚,但他们却妄想攫取管辖权(注六三)。除此以外,圣殿的犹太建筑工人开始花更多的时间重建家园,耕犁田地(该一3~14)(注六四)。不久以后,所有的工作陷入停顿状态。结果,直至大利乌第二年(主前五二○年;该一1),约十六年之久,圣殿仍然仅仅是一个根基而已。 2.复始建殿工作:大利乌第二年,先知哈该(Haggai)和撒迦利亚(Zechariah)鼓励百姓复建圣殿的工作。他们向一般大众发表言论,特别针对仍操大权的所罗巴伯和耶书亚。所罗巴伯已接替设巴萨一段日子了,先知的努力并不徒然,当年的六月工作复始(该一15;拉五1~2)。但反对之声再度产生,这次相当正式。刁难来自亚巴那哈拉的省长达乃(Tattenai),但事态并不严重。他首先询问犹太人建殿的权威,然后直接致函大利乌索取凭据。他获悉犹太人确有波斯官方的谕准后,便停止攻击,甚至按大利乌的吩咐竭力倾囊相助(拉五3~六14)。四年后,在大利乌第六年(主前五~五年三月;拉六15),圣殿竣工。 第六节 第二次归回 (拉七~十) 圣殿落成与犹太人第二次归回之间、相隔五十八年。关于这些年日的史料,仅存少许的线索。 一、居间时期 大利乌统治波斯至主前四八六年,紧接而来的是薛西一世,他的统治结束于主前四六五年。薛西在位期间、发生了以斯帖的故事,下文即将论述。其后是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他执政的第七年,第二次归回发生了,由亚伦的后裔以斯拉率领,他善于教导律法(拉七6、10)(注六五)。亚达薛西认识以斯拉,因为这位犹太人在朝廷中稍具声望。或许他曾任犹太民事部长等职。基于某种未见经传的方法,他说服王恩准他归回犹大,为要督促急需的改革。 在这些年间,三件事情说明犹大地的生活。从哈该斥责百姓未能尽早完成圣殿工程(哈一3~11),我们得知百姓自扫门前雪,忙于重建安舒的房子与耕种田地。事实上,他们分身乏术,以致未能完成当前的急务,建造神的圣殿。后来(主前四四四年)尼希米发觉有建造耶路撒冷城墙的必要,可见除了建造私人住宅外,首都仍然是一片瓦砾,百废待举。以斯拉既承认百姓与邻邦通婚的罪(拉九1~15),可见犹太人与邻邦混杂。自然一些错谬的宗教活动,与不合宜的婚姻,将随之而来。 政治上,犹大是波斯亚巴那哈拉省的一部份,这个大省份包括幼发拉底河西南部至埃及边境的领土,主要是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这个庞大的单元内,犹大是其中的一个省份,由一位省长(Tirshatha,意思是「可畏的人」,拉二63;尼八9;十1)管辖(注六六)。可能在某些时候,犹大没有自己的省长,而直接受辖于区总督。总督可以在任何时间干预任何事件。正如主前五二○年,达乃干预有关重建圣殿的事一样。 二、王的谕旨(拉七11~16) 与八十年前的设巴萨一样,以斯拉在回国的事上,得蒙波斯王慷慨的支助。其中包括:当他获得准许时,可随意率领同胞回国;也可从波斯的犹太居民、亚达薛西和朝廷的官员,接受金银建造耶路撒冷的圣殿;从亚巴那哈拉省的金库中文取急时之需;购买动物以供圣殿献祭之用;免除圣殿人员向波斯纳税;在犹大地指派民官,执行耶和华的律法,对犯罪者有生杀之权。因此,以斯拉的兴趣与托负与第一次和第三次归回不一样,不是兴建土木,乃是从社会方面与属灵方面,建造百姓。百姓需要革新,才能更讨神的喜悦。 三、归回与工作(拉七27~十44) 1.旅程(拉八):以斯拉在亚哈瓦河(Ahava位置不详,可能靠近巴比伦)召集有意回国者。从男丁的人可看出人群的大小。当时约有一千五百名男丁,比第一次归回的人数少很多。人群中既没有利未人,以斯拉唯有拖延,直等三十八位利未人被说服加入他们的行列,再加上二百二十位当助手的尼提宁(Netinim)(注六七)伴随他们。正月十二日(主前四五八年)终于启程了。五月一日抵达耶路撒冷(拉七9;八31),全程共花了三个半月。 2.杂婚的问题(拉九):以斯拉面对需要改革的主要范围,是少数的犹太人与四周的异族通婚。犹太百姓纵容他们的儿子迎娶邻国的外邦女子,甚至祭司、利未人和民间的领袖也牵涉其中。以斯拉归回后不久,便得知这件违背律法的行为,因此痛悔异常。他撕裂衣裳,拔下须发,惊惧忧闷而坐,直至傍晚时分,然后献上认罪的祷告。祷告完毕,伫立四周的百姓深受感动,承认自己的罪,并自愿解除婚约。以斯拉俯首同意,并且也寻求数位同情的宗教与民政领袖的赞同。他们从长计议,商讨如何处理这件困难与悲痛的事件。 3.解除婚约(拉十):商议的结果决定按情形个别处理。为公平起见,判决必经长老及各村庄不同党派的代表一致通过。他们较毫不知情的人更了解当时的情况。一切安排妥当后,开始审判,三个月内便结束了(拉十16~17)。这件大规模拆散配偶的行动,在许多情形下,显然是十分困难而令人心碎的,但这件事严制执行了。自摩西时代,神的律法已要求百姓分别为圣,否则全被诱惑牵引远离神,崇拜外邦的神只。被掳归回后才不久,杂婚竟已发生到这种地步,这种情形会迅速导致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以斯拉明察秋毫,所以采取不愉快但适当的措施。事实上,可能他在巴比伦已风闻这个消息,因而分外催迫他启程回耶路撒冷。 第七节 第三次归回 (尼一~十三) 第三次归回由尼希米率领,发生于亚达薛西第二十年(主前四四四年,尼一1)。这次归回的犹太人数目不详,但显然为数不少,以致波斯王派遣「军长和马兵」护送(尼二9),尼希米是当然的主角。他的目的在于重建耶路撒冷城墙。当时百姓虽然回国已有一世纪之久,但仍未重建城墙,这真令人费解。 一、建造城墙受阻挠(拉四6~23) 尼希米归回之前若干年,曾有人企图阻挠建造城墙的工作。但徒费心思。这个资料来自撒玛利亚人呈送亚达薛西的信件中(注六八),记载在以斯拉记第四章6至23节。信中力劝波斯王停止犹太人继续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与「殿基」。亚达薛西按请求下令,工作便停顿下来。 这次事件,最可能发生在亚达薛西统治期(注六九)中的十三年,刚在以斯拉与尼希米归回之间(主前四五八~四四五)(注七十)。事情不可能发生于以斯拉归回前短短七年内,否则他会在书中的历史部份略为一提(注七一)。然而,若事发于以斯拉归回后,尼希米还未归回前,则可能是刺激哈拿尼(Hanane)返回波斯的原因之一,以便向他的兄弟尼希米求援,请他协助重建,这事记载在尼希米记一章1至4节。结果,它增加了尼希米的负担,考虑哈拿尼的请求。假如犹太首都要重建城墙,必须有人带着权柄(注七二),来自波斯的首都,对抗撒玛利亚人的搅扰(注七三)。 二、尼希米(尼一1~二10) 尼希米在波期朝廷中身居要职,他是亚达薛西王的酒政。他的身份不只是一个管理家务的臣仆。从下列的事可见一般;他可以进到王面前,亲密地与他谈归回耶路撒冷的事;王认为他回国后,足以胜任犹大省长之职;王要求尼希米完成新的任务后,回波斯重复旧职(尼二4~6)。除此以外,正如先前的设已萨与以斯拉一样,尼希米的归回,也获得特殊的权益。 [ 图十八 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 ] 主前四四五年基斯流月(Chisleu,即十二月),哈拿尼在波斯的首都书珊城(Susa)面晤他的兄弟,报告耶路撒冷的可怜光景。尼希米悲痛欲绝,多日为百姓禁食祈祷。直至四个月后,才恳求王准许他归回协助。他似乎伺机行事,在最有利之时提出,或许他也记得先前因着撒玛利亚人的怂恿,亚达薛西禁止重建耶路撒冷城墙之事。但主前四四四年春,时机成熟了,一天,王注意到尼希米愁容满面,便追问究竟。尼希米向王禀告耶路撒冷的处境,祈求王恩准他启程前往相助,甚至要求王下诏书给亚巴那哈拉的官员,赐他通行无阻的道路,并供应重建所需的村料。波斯王慷慨允准,并赐他所求的,因而鼓舞这位忠仆的心。他更差派军长和马兵,护送尼希米安全度过这漫长的旅途(注七四)。 三、尼希米建造城墙(尼二11~六19) 尼希米抵达后,立即着手进行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 1.预备三天内,他在夜晚秘密(注七五)巡视城墙(注七六),了解实际的情况。他显然希望掌握第一手资料,以采取最有效的行动计划,归纳事实后,他召集耶路撒冷的首领,向他们透露自己的计划。尼希米周详计划和满腔热情的力量,压过了群众中任何反对之声,无论这些反对出于先前的阻挠或不感兴趣。好的反应纷纷而起,他们拟定一个正面的计划。从耶路撒冷及外国的城邑,迅速招募劳工;各按分配建造某段的城墙。 2.反对,工程进步得异常迅速,但却遭受外来严重的反对。在尼希米之前,工作没有得到王的准许,但尼希米却从王的手中获得施工权;不过,敌人仍然千方百计的拦阻。四周的省份,特别是撒玛利亚,显然会因犹太的弱小而从中取利,因此不顾失去这个得利的门径。领头作对的是撒玛利亚的省长及和伦人参巴拉(Sanballat the Horonite,属于伯和仑Bethhoron;尼二10)(注七七)。后来他的女儿与耶路撒冷的大祭司以利亚实(Eliashib)的后裔成亲(尼十三28)。「为奴的亚扪人」多比雅(Tobiah)与他狼狈为奸(尼二10),他可能是亚扪的省长(注七八)。第三个敌人是阿拉伯人基善(Geshem或Gashmu;尼二19;六6),他往往被认为是东北阿拉伯迦达地(Kedar)的一个有权势之酋长(注七九)。四面受敌之下,任何人都会灰心丧胆,但尼希米却屹立不倒。 [ 图十九 被掳后的犹大地 ] 起初,这些敌人只存心讥讽(尼二19~20;四1~8)。后来却设谋袭击耶路撒冷,除了亚扪人外,参与其中的,更有阿拉伯和亚实突人(尼四7~8)。这个恶意的消息使犹太人惊惶万分,但尼希米却从容不迫,将建造的工人分成两队,一队继续建造工程,一队担任守卫。因此工作仍有进展,只是较为缓慢。他们按着进度,从早到晚,尽力而为。晚间,全副武装的哨兵站岗,保卫已完成的工程,一切的努力并不徒然,结果敌人取消主要的袭击行动,虽然在外国的地区,小规模的暴乱仍然此起彼落。根据约瑟夫的记载,不少犹太人竟因此丧生(Antiq XI,5,8)。敌人三番四次引诱尼希米离开那路撒冷及工作的岗位,但他却洞悉他们的阴谋,拒绝赴约(尼六1~4)。于是,敌人恐吓尼希米,声言要在波斯王面前指控他谋反(尼六5~9)。最后,他们企图藉假先知示玛雅在百姓面前指责尼希米(尼六10~14)。但尼希米立场坚定,临危不乱。重建的工程五十二天内竣工(注八十)。在敌人笼罩之下,这种速度是令人惊讶的,也使敌人十分愕然和不悦。 四、尼希米任省长(尼七~十二) 城墙竣工后,尼希米按照亚达薛西的指派,承担犹大省长的职份。 1.犹大的面积:被掳以后,犹大的面积,大大不如被掳以前,主要是因为南方边界的变动。现今南方的边界,约位于希伯仑稍北的东西纬线上(注八一),与从前位于别是巴上的边界,相距甚远。北方边界显然大同小异,包括的城邑有基遍(尼三7)和米期巴(尼三15、19);东方,至少包括耶利哥(尼三2);西方的界限,有较多的争论(注八二)。全地略作长方形,南北全长约二十五哩,东西约三十二哩,面积约八百方哩。尼希米抵达以前,这块地土似乎已划分成小区域了,因为他按照这些区域分配百姓筑墙(尼三2~27)(注八三)。 2.免除债务(尼五1~19):尼希米的作为之一是,免除贫苦大众的债务。可能早在造城墙之时,他就采取行动了,因为它的记载与那伟大的建设相提并论。基于波斯的苛税,加上一直的歉收,犹大省的经济陷于极度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较富有的便利用贫民,使他们债务经身,而从中剥削他们的产业。尼希米向这些人的良心发出呼吁,力劝他们停止剥削,将所得的归还,甚至在神面前庄严地宣誓。尼希米以身作则,立下模范,拒绝收受省长之职位应有的俸禄。 3.安全措施(尼七1~4;十一1~36):城墙竣工后,必须设置安全措施。总管是尼希米的兄弟哈拿尼,他曾长途跋涉,抵达书珊城求援;另一位是哈拿尼雅。歌唱的和其馀的利未人都聚集在一起,协助守门的看守城门和城墙。耶路撒冷显然人烟仍然稀少,因为尼希米利用抽签的方法,将其馀城邑中十分之一的百姓,移居首都(注八四)。这次的行动包括人口调查,尼希米籍此获得设已萨率领归回之犹太人的名单。这个名单在尼希米记七章6至73节重现,与以斯拉记二章1至70节的记载几乎一字不异。 4.宣读神的律法(尼八~十):尼希米关切百姓的信仰生活,他鼓励众人聚集,要宣读神的律法。当时是主前四四四年秋天,城墙刚竣工,以期拉归回后十三年,仍然很活跃,由他诵读律法(注八五)。其馀的利未人参与协助解释,可能为此将百姓分为讨论小组。诵读住棚节的定例时(利廿三39~43),百姓纷纷表示要立刻守节,因为日期刚好临近。他们小心周详地守节后,百姓公开认罪,并应允彻底摒弃外邦的影响(注八六)。最后,尼希米与无数百姓的代表签订条约,发誓忠心遵守律法一切的要求(尼十1~39)。众人都更新他们对神的奉献,这是未来年日的一个吉兆。 5.献墙典礼(尼十二27~47):现在举行正式的献墙典礼了。时间是主前四四四年终。全地各省的民政与宗教领袖济济一堂,形成两队行列,朝相反方向绕墙而行,在圣殿相会合。百姓提高声浪,兴奋地歌唱,歌声远播千里,奉献典礼结束后,接着是重组祭司与利未人;特别是关于收纳和管理百姓的十一奉献及献金等(尼十二44~47)。 五、尼希米的第二届任期(尼十三)   尼希米在耶路撒冷的服务,分两个时期。第一期他曾任省长十二年,自亚达薛西第二十年至三十二年(主前四四四~四二三;尼一1;十三6)。后来,他按照原先的约定(尼二6)返回波斯朝廷述职,但相隔约一年或两年后,又获准归回耶路撒冷。究竟相隔多少时间,及他获准回国的过程都未记载。可能他因为离开犹大的百姓而闷闷不乐,因此,王准许他回到兴趣之所在地。 1.改革:尼希米第二次归回后,眼看在他不在的短短期间,百姓对神的律法愈来愈松懈,因此十分悲伤。最令人惊愤的是,大祭司以利亚实竟然容许尼希米的旧敌——亚扪人多比雅——居住在圣殿的房间内,这个房间原来是为储藏百姓十一奉献用的。尼希米毫不犹疑地吩咐清除多比雅的家财,恢复房子原来的用途(尼十三4~9)。然后他命令要更严谨的收纳十一奉献,间接保证所有的房子能物尽其用(尼十三10~14)。仅仅十二年前的指示(尼十二44~47),显然已被轻忽漠视了。 尼希米第二个步骤,注意有关安息日的弊病(尼十三15~22)。不单犹太人自己轻视圣日,劳碌工作,购买贩卖,更容许推罗人运入货品,进行贸易。尼希米关闭城门,设立卫兵,严禁买卖。 尼希米再度改革离婚的弊端(尼十三23~28)。尽管以斯拉在主前因五八年、尼希米在主前四四四年不断的努力,但现今在四三○年左右,这种杂婚的罪又死灰复燃了。尼希米甚至发现一些孩童不仅希伯来语,因为犹太人与外族通婚,特别是与来自亚实突、亚扪和摩押的人。显然这次并没有效法以斯拉的方法解除婚约,但百姓要发誓,不再重蹈覆辙。尼希米既发觉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所迎娶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旧敌参巴拉的女儿,他勃然大怒,将他逐出犹大境。 2.逗留期间不详:这次尼希米逗留在犹大多久,曾否返波斯首都,都没有记载。他可能终身留居耶路撒冷,逝世的日期也不详。无论如何,在主前四○七年,他已不再是犹大的省长了,因为按伊里芬丁蒲纸记载,当时的省长名叫巴阁阿斯(Bagoas)(注八七)。 六、旧约最后一位先知玛拉基(Malachi) 最后一位写作的先知玛拉基,可能在尼希米的时代服事。尼希米并未提及他,但玛拉基所提及的一些事情,说明这种可能性。他暗示圣殿落成已有相当时日了(玛一7~10;三8);可见日期远在哈该与撒迦利亚之后,他们二人只是极力鼓舞百姓继续重建圣殿。他提及为人熟识的「省长」(玛一8),所以他的日期必定在波斯时期。但较为特别的是他论及当时的罪,与尼希米所遇见的相同——缺乏个人的敬虔,特别是在祭司之中(玛一6~8);与外族通婚的事实存在(玛一10~12);在纳十分之一供应圣殿的事上松懈(玛三7~10)。 第八节 以斯帖的故事 (斯一~十) 在被掳后期,许多犹太人仍然乐居于犹大省外。关于那些留在东方的犹太人,旧约提到他们面临一个重要危机的景况。这是在波斯朝廷,以斯帖被立为后的时期。她是神所安排成为拯救犹太人脱离恐怖屠杀之工具。这个故事的记载在以斯帖记,时间自薛西一位第三年至第十二年(四八三~四七一,斯一3;三7)。 一、故事的内容 故事始于亚哈随鲁王(Ahasuerus or Xerxes)第三年(注八八)。规模庞大之筵席正进行的时候(注八九),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Vashti)在那些兴高采烈、烂醉如泥的宾客面前,展示她的后冠及美貌;当王后拒绝后,王大发雷霆,将她休了,要籍此立一个正确的榜样,使所有为妻的尊敬丈夫(斯一1~22)。 在这种情况只有再选立王后,因此,他们安排一个选拔赛,从帝国的四面八方选召少女进宫,让王随意拣选,其中一位是犹太孤儿,基士的后裔以斯帖(注九十)。若干年前,她处身于自耶路撒冷被掳的百姓中。她在表兄弟末底改(Mordecai)(注九一)的家中长大成人,末底改在书珊的宫中任职(注九二)。众女子用一整年美容预备自己,竞赛终于举行了,王拣选了最貌美动人的以斯帖。亚哈随鲁第七年,以期帖受封为王后(注九三)。 竞选后不久,亚哈随鲁宫中的首要人物哈曼(Haman),设谋杀戮所有犹太人。他所熟悉的末底改,曾拒绝跪拜他,这是他自以为该得的尊荣。因此,哈曼怂恿亚哈随鲁签盖谕旨,下令在亚达月(Adar),即十二月十三日,杀戮所有的犹太人,宣称这民族危害帝国,王若没收他们的财物,则会大大致富。当时,亚哈,随鲁并不知道以期帖也是犹太人中的一份子。末底改通知以斯帖有关王的谕旨后,她虽然未被召见。却勇敢地朝见王,要求王另下谕令,准许犹太人抗拒杀害者。她在一个特别的筵宴中,提出这个请求,哈曼也在场。当王询问谁是谋害以斯帖的百姓时,王后揭露哈曼的阴谋。亚哈随鲁对他的属下愠然变色,命令将哈曼立即吊死在绞架上,这个绞架本是他预备杀害末底改的。王又恩准以斯帖的请求,另颁布谕旨。在犹太人与那些将要杀害若的混战中,后者七万五千人被杀(斯九16)(注九四)。 二、故事的重要性 1.犹太人的数目:这个故事暗示,仍住在东方的犹太人数目惊人,因为杀人者的人数必须超过被杀的七万五千人。犹太人可能聚居在帝国某些特殊的范围内(注九五)。主要的聚居地必定靠近巴比伦,因为正如前文所述的,他们在当地商业上已名成利就了。我们也可以预料,自波斯接管辖制权后,可观的一群迁徙至波斯重要的中心地,例如在以斯帖为后的书珊城。一小撮可能仍然见于古亚述的城邑,它是主前七二二年,被掳之以色列民安顿的地方。这些可能是发生战争,七万五千人葬身的主要地点。至于犹大省本身,谕旨同样有效,但却没有任何争战的记载。可能在故士的犹太势力非常强大,敌人不敢轻举妄动。 2.自由:展示眼前的另一件事就是犹太人仍然享有自由,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与作息(注九六)。末底改是朝廷中的高官,后来甚至擢升至哈曼的尊位。以斯帖竟然登上王后的宝座。首先,她可以成为「选美大会」的候选人;王拣选她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她的国籍,可见犹太人并非显眼的民族。他们获准自由生活与随意活动,与其他民族一样,显然毫无种族之分。 3.犹太人的敌人:第三件值得注意的事是,犹太人树立了不少敌人,自从那一天,他们就四面受敌。哈曼是罪魁祸首。他深知犹太人在帝国中是特别份子,并且视他们整体为憎恶的对象。他的厌恶感非常强烈,以致其中之一人惹恼他的时候,他要毁灭全群。可能他并非孤身一人,相信昔日许多人认为,犹太人是社会中令人不悦的份子。反闪族,是件错误的却非新的事。 4.神的眷顾:第四件重要的事是,神特别的眷顾延伸至住在东方的犹太人,虽然他们没有按选择归回故土。事实上,从神为犹太人之益处而及时安排的事件中,更显出神的照顾是故事的特点(注九七)。以斯帖正好成为王后,可从中阻挠哈曼的计谋。末底改会破坏陷害王的阴谋,而后来王正好注意此事,在最适当的时候,找机会荣耀他。事情是这样的,当王失眠的那一个晚上,吩咐人诵读朝廷的记录,其中一段是关于末底改这件有功未赏的事述,当时正值哈曼要求吊死末底改的前一夜。结果,在哈曼要求吊死末底改之前,王采取最令哈曼羞辱的方式,大大地荣耀末底改,这些最决定性的、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导致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结局。厌恶犹太人之哈曼志在必得的尊荣,竟归于犹太人末底改。哈曼为末底改预备的绞架,竟然自作自受。厌恶犹太人之哈曼所设的谕旨,原意是要灭绝犹太人的,后来却成为普遍杀戮反犹太派的工具。唯有神特别的眷顾,才能够解释这种不可思议的演变。 5.普珥节(Feast of Purim):第五个重要意义是,这次的事件产生了犹太人的普珥节。「普珥」的字根是「签」(Lot)(注九八)的意思。哈曼曾摇签决定屠杀犹太人的日期(斯三7)(注九九)。既然这次的事件有利于犹太人,所以按此命名设立节期。历年来,它成为犹太人中相当流行的节日。 第九节 伊里芬丁殖民地 犹大地以外,犹太人居住的另一个范围,位于埃及尼罗河中的伊里芬丁岛。这个岛屿位于地中海之南五百哩,第一瀑布的下游,当地发现无数亚开文字的蒲纸,大部份是在一九○三年发现的(注一○○)。它们的日期是在第五世纪,正如前文所论述的,这一群犹太人,可能是早期逃离犹大之人的后裔,他们因为惧怕巴比伦人,所以挟持耶利米逃亡。这个殖民地成为波期驻防埃及南部的军事基地。自第四世纪初叶,波斯的驻军似乎已撤退了。 蒲纸的内容性质不一。其中一份记录著名的贝希斯敦碑文,是波斯的的大利乌二世刻在伊克巴他拿附近之峭壁上的(注一○一);一份是结婚证书;另一份约写于主前四一九年,提到波斯政府下谕令,吩咐伊里芬丁的犹太人,按照耶路撒冷圣殿的规例,遵守逾越节,这事真令人惊奇。 当地犹太人拥有耶和华的殿,可说是意义深远的事。因此,虽然远离耶路撒冷,他们却没有忘记独一的真神。然而,耶和华的敬拜并不单纯,因为发现了某些居民还敬拜其他三个神只(注一○二)。主前四一○年发生暴乱,由埃及赫农神(Khnum)的祭司率领,与波斯的官长共谋,结果耶和华的殿被毁。伊里芬丁的犹太人因这事,而致函耶路撒冷的大祭司约哈难,求援重建圣殿;但毫无回音,然后在主前四*七年,再致函给当时的犹大省长已阁阿斯,也写信给撒玛利亚省长,参巴拉的儿子第来雅(Delaiah)和示玛雅(Shelemiah)。这事引起总督阿撒米斯(Arsames)的注意,他显然曾竭力相助;因为最近发表的备纸明说,圣殿至少在主前四○二年重建了(注一○三) 其他值得注意且具历史价值的事情就是,第一、在埃及地的这群犹太人,与犹大地的本族人,有定期的书信来往。第二、这一群人期待,也有时从故乡接受经济的援助。第三、对于某些人物它提供了有关资料,这些人物也出现在圣经的记载中。其中之一是撒玛利亚的省长参巴拉,即第来雅与示玛雅的父亲(注一○四),显然也就是尼希米的劲敌。另一位是哈难,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大祭司(注一○五),尼希米记十二章10~11节、22~23节说,他是以利亚实的孙子,尼希米之时代的大祭司(尼三1)。第三位是哈拿尼雅,是主前四一九年,称为「逾越节蒲纸」(Passover Papyrus)的作者(注一○六)。他可能就是尼希米立为耶路撒冷总管的,与尼希米的兄弟哈拿尼同负一轭(尼七2)(注一○七)。 第十节 旧约历史的尾声 旧约只字不提自尼希米以后的历史事实,约有四个世纪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圣经话语,直至新的时代才打破沉默。亚伯拉罕的诞生与尼希米的时代相距十七个世纪。按人的计算,这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尤其是与一百年的新约历史比较,为其序言的旧约更显得冗长了。事实提醒我们,神是超越时间的,而人却是短视的。神绝不浪费光阴,十七个世纪的每一刻,各自见证所达成的目的。 注释: 注 一:撒玛利亚人是以色列人杂婚而生的后裔。至于犹大,在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的时候(主前四五八年),与异族通婚的情况早已存在了;但他们是与邻族通婚,并非与入徙的外族通婚(拉九1~2)。 注 二:可能就是约西亚的书记,他在约西亚改革的运动中,非常活跃(王下廿二3)。 注 三:他曾经拯救耶利米免于一死(耶廿六24)。 注 四:关于位置,参考第九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注 五:论述方面,参考H.G.May,AJSL,56(1939),一四六~一四八页。 注 六:Albright所估计的二万人,数目显然过低;参考Albright,BP,四九、五九页及下文,六二页及下文。 注 七:他是在第七个月被杀害(王下廿五25)。虽然没有明载确定的年日,但其含意显然就是被毁的那年,即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在第五个月失陷(王下廿五8)。 注 八:过去以色列一直信赖埃及(虽然往往大失所望),但从未曾大批地往埃及逃亡,可能商讨的人数稀少,以致促成这个不智的决策。 注 九:即Tell Defenneh,位于port Said西南偏南二十七哩。第六世纪,在埃及发现的一封腓尼基信件内,出现相同的子音拼法,thpnhs。(参考A.Dupont一Sommer,PEQ,81〔1949〕,五二~五七页。Petrie在一八八三~一八八四年挖掘该地,发现一座堡垒的根基,可能就是耶利米在它跟前埋石块的一座堡垒;参考Barton,AB,二八页。 注 十:预言应验了。在大英博物馆内,有一块石碑记载,尼布甲尼撒第三十七年(五六八~五六七),曾成功地对抗法老亚马西士。亚马西士是承继法老合弗拉的,合弗拉在主前五七二年,被尼布甲尼撒大败。现今既然亚马西士叛变了,尼布甲尼撒便趁机迈进埃及,再度击败她。参考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主前626~556)in the British Museum(London:Trustees of the British Museum,1956),九四页;另参考Finegan,LAP,一三一页。 注十一:关于论述与参考书目,参考本章,四四五~四四六页。 注十二:这次巴比伦的战役,部份地应验以西结的预言(廿六1~14)。后来,当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将旧推罗的破瓦残砾堆在地中海,作为通往离岛上之堡垒的堤道时,预言就完全兑现了。 注十三:耶利米记载说,这次共有七百四十五人披掳,可能与其他的叙利亚人、摩押人和亚扪人同时被掳,当年尼布甲尼撒也击败这些国家。 注十四:参考约瑟夫(Antiq,X,9,7)。尼布甲尼撒一份没有注明日期的记录,曾论及进攻利巴嫩山的战役,可能是指同一个时期。参考ANET,三○七页。 注十五:参考本章,四四八页,注十。 注十六:有关的图片,参考ANEP,760~762页的图。 注十七:A.Parrot推测这个金字塔型的庙宇,约有二百九十八尺正方,三百尺高,共有七层。Parrat,The Tower of Babel(London:SCM Press,1955),四六~五一页。 注十八:关于这年代的详细资料,参考R.A.Parker and W.H.Dubber- stein,Babylonian Chronology,626B.C.-A.D.45(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2)。 注十九:他的母亲可能是Nitocris,尼布甲尼撒的遗妻,参考Sidney Smith, Babylonian Historical Texts(London:1924),三七、四三页中的讨论。另一个说法是他可能迎娶了这位Nitocris,她是尼布甲尼撒的遗妻,或者是他的女儿,参考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New Haven:1929),五九页及下文。两种观点都足以解释尼布甲尼撒为何被称为伯沙撒的父亲(但五2)。 注二十:希罗多德记载说,当玛代与吕底亚在主前五八五年签订和约的时候,拿波尼度是巴比伦的代表(Herodotus,I, 74);参考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New Haven:1929),三六页。 注二一:但以理书五章1至31节记载,但以理为伯沙撒解释殿墙上的神奇字句。因此,但以理被封为「国中第三位」(但五29),与伯沙撒是国中第二位统治者的事实相符,拿波尼度的有关文件,参考ANET,三一二~三一五页;DOTT,八九~九一页。 注二二:四人都有巴比伦的名字,但以理被称为伯提沙撒;哈拿尼雅被称为沙得拉;米沙利披称为米煞;亚撒利雅被称为亚伯尼歌。 注二三:可能当时正十六、七岁,理由可见于:他们被带往巴比伦的目的;但以理活到高龄(至少到主前五三六年)。 注二四:在尼布甲尼撒的第二年(但二1)。尼布甲尼撒返回巴比伦后,在主前六○五年九月,立即受封为王,因此,他的第一年是六○四年春(尼散月),第二年是六○三年春。因此,但以理是在六○三年春与六○二年春之间披提升的。 注二五:他们计划是要青年人至少受三年教育(但一5),但是但以理显然未满三年,便获得显赫的地位了。但他的受训可能仍未中断。 注二六:占卜是一种根普遍的艺术,而且采取多种的方法进行;参考A.Guil-laume,Prophecy and Divination Among the Hebrews and Other Semites(London:Hodder&Stoughton, 1938);A.Leo Oppenheim,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Philadelphia: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56)。但以理虽然成为这些术士的领袖,但从故事的本身,及特别从尼布甲尼撒再度作梦(但四),而个别地询问但以理这些事例(但四7~9),可见但以理并没有参与他们的占卜术。 注二七:既然自第四章的梦后,尼布甲尼撒便如梦中所启示的,陷入失常的状态(但四28~37),当时的日期必定是他四十三年统治的尾声。 注二八:与但以理一同被掳的,平均年龄不可能低于十五岁,因此在主前五三七年,但以理至少已达八十一岁了。 注二九: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朝代更迭,但以理年纪已经老迈,但他仍然担任要职。这个事实证明但以理的才干过人,但也更说明神特别的赐福给他,愿意他仍然占据这个举足轻重的位置。 注三十:谕旨是在古列王第一年颁布的(代下卅六22;斯一1),当时但以理仍然活跃政坛。古列同时允准其他被掳的民族归同本土这个事实了(参考ANET,三一六页中的碑文),无须阻挠这个谕旨的可能性。犹太人可能是第一批获准回国的民族,后来这个权益也延伸给其他民族。 注三一:耶利米书五十二章30节提及,在尼布甲尼撒第二十三年(主前五八二年),发生第四次的迁徙;参考本章,四四八页,注十三。耶利米记载被掳的总数很小(耶五十二28~30),一方面可能是抄写的人之错误,另一方面,可能耶利米存心只记载被掳中的特别阶级或份子;参考Keil的论述,KDC,Jeremiah,II,三二七~三三一页。 注三二:并没有全部归回,正如在以斯帖的时期,数目众多的犹太人仍然留居东方;参考本章,四○○~四○二页。 注三三:E.F.Weidner,Jojachin,Konig von Jvda,in babylonischen Keilschrifttexten(Melanges syriens offerts a Monsieur Rene Dussand,II,Paris,1939)。内容的日期是尼布甲尼撒第十年至第三十二年。在ANET,三○八页,记载了三篇内容。 注三四:关于论述,参考W,F.Albright,,“King Joiachin in Exile,”BA,5(1942),四九~五五页。 注三五:是在一幢马如书兄弟(Murashu Sons)商业废屋中发现的。有许多是合约的形式,记有商务上的合股人的名字。参考H. V. Hilprecht and A.T.Clay,Ba4bylonian Expe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Series A.vols.IX一X,1898,1904;ANET,二二一~二二二页;DOTT,九五~九六页。 注三六:在波斯王亚达薛西一世(四六四~四二三)和大利乌二世(四二三~四○四)的统治下。 注三七:参考G.Contenau,Everyday Life in Babylon and Assyria(Eng.trans;London,;1954)四一~四三页。 注三八:早在一百五十年前,以赛亚(赛四十四28;四十五1)提名预言他迅速地征服世界,并且他要成为神的「仆人」,促成犹太人得拯救。 注三九:可能与埃及的盟约已失效了,法老亚马西士再不愿意参与其中了。 注四十:参考A.T.Olmstead,History of the Persidn Empi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四五~四九页。R.Ghirshman,Iran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Islamic Conquest,trans,from French(Baltimore:Hammonds-worth,Penguin Books,1954),一三一页。 注四一:古列(古列圆住Cyrus cylinder)与拿波尼度(拿波尼度年签Na-bonidus Chronicle)都有重要的碑文论述这次的事件,在基本的事实上,两块碑文所描述的相符。关于古列的记载,参考ANET,三一五~三一六页,DOTT,九二~九四页;关于拿波尼度的记载,参考ANET,三○六页, DOTT,八一~八三页。 注四二:J.Whitcomb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吾巴鲁奥古巴鲁(Gubaru)有别,在拿波尼度的碑文中,吾巴鲁曾为古列征服巴比伦,而古巴鲁是后来受古列封为巴比伦总督的。许多学者认为上述二人乃是同一人,名叫古巴鲁(Gobryas)。但是在拿波尼度同一块的碑文中,记载Ugbaru在Arahshammu月中的第十一日逝世,刚在巴比伦失陷后数天,但在其他的碑文记述中说,古巴鲁在巴比伦任总督数年。Whitcomb认为这位古巴鲁即是玛代人大利乌,但以理书(五31;六1、3、6、7及其他)屡次提及他。参考Whitcomb,Darius the Mede(Grand Rapids:Wm.B.Eerdmans Pub.Co.,1959)。D.J.Wiseman持另一个观点,认为大利乌就是古列本人;参考Wisema,“The Last Days of Babylon.”Christianity Today,2(十一月,1957),七~一○页。 注四三:古列与拿波尼度的报告中,都未曾提及伯沙撒,以致我们无法将但以理书第二章的故事与这次的征服配合。伯沙撒可能死于主前五三九年十月,古巴鲁首次进入巴比伦的时候;或许稍后,在神圣营垒失陷的时候。 注四四:关于详情,参考A.T.Olmstead,见前;或R.Ghirshman,见前。 注四五:Whitcomb力言古巴鲁在古列执政九年时治理巴比伦省,甚至在刚比西斯执政的头五年;Whitcomb,见前,一五~一六页、二三~二四页。 注四六:其地靠近地中海,距离现在的塞得港以东二十哩,位于尼罗何最东边的支流(Pelusiac)河口上,早已被淤泥充塞了。 注四七:刚比西斯效法他父亲的政策,尊重各地的宗教风俗与制度。但他缺乏他父亲那种为百姓与建筑物着想的心,他残酷且毫无理性地肆意破坏。伊里芬丁蒲纸记载说,伊里芬丁岛上的犹大圣殿丝毫不损,但埃及的神庙却被推倒;参考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二~二六三页中的伊里芬丁蒲纸内容。 注四八:波斯将她许多的省份分为二十个较大的区域,称为省(satrapies),其中的总督称为省长(satraps)。 注四九:Olmstead认为斯麦尔地当时并未遭杀害,而此人实在是刚比西斯的兄弟斯麦尔地;参考Olmstead,见前,一○七~一一六页。 注五十:碑文用波斯文、以拦文和亚喀得文书写,刻在故巴比伦与伊克巴他拿通道旁,三百五十尺的峭壁上。主要是透过H.C.Rawlinson在一八三五年的努力,他攀登这个山崖,抄写并制造印模,使这些碑文揭露了研究楔形文字的秘密。最近George C.Cameron曾详细研读碑文。参考Cameron,JNES,2(1943),一一五页及下文,Cameron 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98(1950),八二五~八四四页。 注五一:参考Olmstead,见前,二三六~七页。关于薛西统治之国家的名单,及他登基时,那些已酝酿背叛之风的国家,参考ANET,一六—三一七页。 注五二:这是波斯字‘Ebirnari’的亚兰文拼写法。意思是「在河外」。这是大利乌重组时所产生的区域,按希罗多德的记载(Historiae,III,pp.89~97),包括「所有腓尼基、巴勒斯坦、叙利亚及塞蒲路斯」。参考M.Avi-Yonah, The Holy Land(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6),一一~一二页。 注五三:从这时间以后,人们惯称以色列历史为「犹大」历史。因为大部份自被掳之地归回的,属于犹大支派,所以产生这名称。 注五四:古列著名的圆柱上说明这种政策,参考ANET,三一六页;DOTT,九三页。 注五五:参考Noth,NHI,三○七~三○八页;Bright,BHI,三四三~三四四页。 注五六:参考本章,四二四~四二五页。 注五七:第一次的谕旨用希伯来文写成,有官式文告的格式。第二份的谕旨用亚兰文写成,有一种dikrona的格式,这是一种王室口头议决的备忘录。参考Bright,BHI三四二~四三页;E.J.Bickerman,“The Edict of Cyrus in Ezra I,”JBL,65(1946),二四四~二七五页;R.A.Bowman, Interpreter’s Bible,III,(1954),五七○~五七三页,六一三~六一六页。 注五八:古列如此高举「耶和华天上的神」(拉一2)并不稀寄,因为他也同样称颂玛尔杜克;参考ANET,一五~三一六页。这种谄媚奉承外邦神只的说法,与他的安抚政策非常的吻合。 注五九:设巴萨可能即是所罗巴伯。二人同被称为犹大的「省长」(拉五14;哈一1),而且他们都领导重建圣殿(拉五16;五2)。但是,既然两个名字都是巴比伦的名字(Zer-Babel and Shin-ab-usur),所以除非是指不同的人物,否则无理由用不同的名字。参考Young‘’Con- cordance中Albright,“Recent Discoveries in Bible Lands.”三六页。显然所罗巴伯继承了设巴萨,他可能是追随设巴萨同国,而且早已非常活跃了。若设巴萨就是示拿萨(Shenazar;代上三18),所罗巴伯就是他的侄子了。这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两个名字各相等于巴比伦的缩写字Sinabusur(愿辛神保护父亲)。参考Wright,BAR,二○三~二○五页;Albright,JBL,40(1921)一○八~一一○页。二人都是约雅斤的后裔(代上三16~19;太一11~13)。 注六十:以斯帖与波斯的统治者薛西一世成婚(薛西是波斯名Khshayarsha的希腊名字,与希伯来文的亚哈随鲁相同,斯一1),他自四八六~四六五年执政。 注六一:那书亚是约萨答的儿子,约萨答(Jehozadak或Josadak)也曾被掳,他是以利亚撒的后裔,属于撒督之谱系的(代上六15)。 注六二:这些撒玛利亚人起初毛遂自荐要协助建殿,但却遭所罗巴伯委婉地拒绝了(他们对神的敬拜当中已掺杂了外邦神的敬拜,王下十七29~41),后来他们便公然作对。 注六三:参考M.Avi-Yonah,见前,一三页的论述。 注六四:可能这些劳工大部份是被掳归回的人。在被掳期间仍然留居犹大地的犹太人,可能不会充份的合作,因为他们现今要分让他们的房屋与田地,这种情形自然产生磨擦。类似的不和睦也会连累圣殿的建造。 注六五:一些学者认为以斯拉的日期是亚达薛西二世第七年(主前三九八年),其他认为是亚达薛西一世第三十七年(主前四二八年)。我们必须同时拒绝这两个论点;有关的讨论,参考Rowley,“The Chronological Order of Ezra and Nehemiah”in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Old Testamentt(London:Lutter-worth Press,1952,一三一~一五九页);Bright,BHI,三七五~三八六页;J.S Wright,The Dete of Ezra’s Coming to Jerusalem(2d.ed.,London:Tyndale Press,1958)。 注六六:参考M.Avi一Yonah,见前,一二页。 注六七;除了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外,「尼提宁」(“given ones”只出现在历代志上九章2节。三百九十二位尼提宁与设巴萨一同归回耶路撒冷,拉二58),二百二十位跟随以斯拉(拉八20)。他们可能是国外囚犯的后裔,例如基遍人的后裔(书九27),他们的职责是在圣殿服事,为利未人挑水砍柴,大卫曾分派尼提宁负责这等的工作(拉八20)。以斯拉记二章43至58节的尼提宁,他们的名字是外国人的名字;而以斯得拉一书五章29节及约瑟夫(Antiq XI,5,1)称他们为「殿役」(“temple slaves”)。 注六八:可能当时犹大没有自己的省长(参考本章,四五四页,注七二),因此,撒玛利亚人以为可任意干涉。 注六九:以斯拉记四章6至23节的篇幅位置,并非按年代而编排的,乃是按着类似的主题而组合。按年代而言,这段经文似乎上下不衔接,因为(1)其中提到两位君王亚哈随鲁(薛西四八六~四六五)和亚达薛西(四六五~四二五),他们统治的时间较本章所描述的建殿时期要晚;(2)信件中提及城内「城墙」与「根基」的建设活动,并不是建殿;(3)当波斯王接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并不能够找出古列原来的谕旨,但在主前五二○年,另一封信呈递给他的时候(拉五7~六5),他却找到谕旨了,因此,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信件若在主前五二○年后呈递,较为合理。 注七十:有关的论述,参考H.H.Rowley,“Nehemiah’s Mission and Its Background”,BJRL,73(三月1955),五二八~五六一页。Rowley认为这次敌对事件的日期,刚在主前四四五年,尼希米回国以前。他将以斯拉的归回放置在尼希米之后。 注七一:以斯拉在亚达薛西第八年归回。我们不难明白,以斯拉并未在他归回以后的历史记载中提及此事的原因,因为他没有论述主前四五八年后的历史事实。他的著作以描写离婚的事件作结束,这件事情在他第一次归回后八个月内完成(参考拉七9;十17),因此,若以斯拉要加插记载这封书信,必定会与历史记载的顺序不符。以斯拉记第九章9节所指的「墙垣」,不可能指着那一度失败的建墙事件说的。 注七二:尼希米抵达犹大后,并未曾革免任何前任省长的行动,可见在尼希米之前不久并无省长。虽然以斯拉仍然在世,且十分活跃,但他并非省长。 注七三:当然,亚达薛西在回覆撒玛利亚的信,与允准尼希米回国的期间内,已改变了主意。从世界历史(参考本章,四五五页,注七四)与以斯拉记四章6至23节中的记载,可见当时西方不安的情绪,这种情况可能促成他的改变。一位像尼希米身份的犹大省长,忠于王室,可以成为一股重要的稳定的力量;而且任派他建造耶路撒冷的城樯,可以增加他所需要的威望。 注七四:虽然亚巴那哈拉的情况较以往略有改善(参考本章,四三○~四三一页),但仍然弥漫着不安的气息。亚达薛西从开始统治的时候,就被希腊攻击塞蒲路斯的事件所烦扰,而在主前四六○年,更遇见埃及严重的叛变,这次的叛变是由希腊支援的。叛变持续至四五四年,直至最后,亚巴那哈拉的省长麦加比苏将它镇压下来。但五年后,参加比苏自己反叛,而亚达薛西最近才再度重获辖制权。这些事件显然催使王为尼希米及同行者预备护送军。 注七五:显然为了使天机不可泄漏给他的敌人。尼希米以前事为鉴,预期会发生麻烦。 注七六:有关地形之描述,参考J.Simons,Jerusalem in the Old Testa-ment(Leiden:E.J.Brill,1952),四三二页及下文。 注七七:在伊里芬丁的亚兰文蒲纸中,他被称为撒玛利亚的省长;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四页,参巴拉(Sinuballit)是巴比伦的名字,但他两个儿子却有犹大名字,第来雅和示玛雅。 注七八:可能他是多比雅人的先祖,自此以后,他们统治亚扪数世纪之久,正如哲夸蒲纸(Zeno Papyri,第三世纪)及在‘Araq el-Emir的宫殿和墓穴废墟所说明的,这个废墟在今日约但河的Amman附近。在这个家族埋葬的现场,发现一块石碑刻有多比雅这个名字,可能是源于这个时期的多比雅。关于多比雅人的论述,参考C.C. McCown,BA,20(1957),六三~七六页;R.A.Bowman,Interpreter’s Bible III,(1954),六七六页及下文。 注七九:在古Dedan(modern el-‘Ula)的纪念碑上,及在埃及三角洲发现之器皿上所刻的亚兰文献诗中,都有提及;参考F.M. Cross,BA,18(1955),四六页及下文;I.Rabinowitz,JNES,15(1956),二页、五~九页。 注八十:因为五十二天的日期过短,所以一些学者(例如Albright,BP,五二页,或Bright,BHI三六五页)采纳约瑟夫的陈述(Antiq,XI,5,8),认为实际上有两年零四个月之久。但是,这样短的日期也不可能,因为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有许多的劳工,而且只有一部份的城墙需要重建。 注八一:在犹大南部,设立以上买省(Idumaea,Diodrus XIX,95,2;98,1)。当地的居民是以东人。这个省份除了沿海平原外,包括北部的希伯仑,及南部的别是巴。参考M.Avi-Yonah,The Holy Land(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6),二五~二六页。 注八二:问题是关于一片延伸至沿海平原的狭长地带,是否在这范围内,其中包括罗德(Lod)、哈第(Hadid)、阿挪(Ono)三个城邑。但参巴拉既然要求在阿挪与尼希米会晤,阿挪便可能是一个中立地带,因此,这片狭长的地土便不可能是犹大的一部份了。 注八三:关于其中的论述,参考M.Noth,NHI,三二五~三二六页;M.Avi-Yonah见前,一四~二二页。 注八四:尼希米记十一章3至36节的名单,代表着尼希米时代的人口。尼希米记十二章1至26节,祭司与利未人的名录,代表着自所罗巴伯至尼希米时代中的人物。 注八五:既然尼希米不是祭司,所以他让位给身为祭司的以斯拉。令人费解的是,尼希米并未经常提及以斯拉。他可能不大参与尼希米专心致意的民政。 注八六:可能更多是在其他方面,而不是在杂婚的事件上,因为刚在十三年前。以斯拉曾处理这个问题;然而主前四三○年,尼希米又再度面临这个问题了;参考本章,四三七~四四三页。 注八七:关于内容与论述,参考DOTT,二六○~二六五页。 注八八:不单「亚哈随鲁」这个希伯来名字,与薛西的波斯名字“Khsheyar-sha”(参考本章,四五三页,注六十)意义相符;以斯帖记所反映的历史,与薛西有关的历史也非常吻合;而以斯帖记中,亚哈随鲁的性情,与世界史中的薛西之造型相似。 注八九:可能在这个筵宴中,薛西策划他那进攻希腊的著名战役。 注九十:她的希伯来名字是哈大沙(Hadassah,斯二7),意思是「媚挑」(myrtle)。以斯帖可能意指巴比伦的「伊施他尔」(Ishtar),是一位重要之女神的名字。 注九一:巴比伦的名字是根据神只玛尔杜克的名字来命名的。 注九二:书珊位于波斯西南部的卡哈何(Karkheh River)上,距波斯湾以北一百五十哩。早年是以拦的首都。在阿垦米尼王朝,它是三个首都之一。大利乌一世曾在当地建造一座华丽的宫殿,占地两英亩。以斯帖显然住在这座宫殿内。一八八○年和一八九。年,法国的发掘者,在M.Dieulafoy的领导下,发掘当地。所发现的重要物件储藏在巴黎的罗浮宫。参考R.Gmrshman,Iran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Islamic Conquest(Baltimore:Penguin Books,1954)。 注九三:自第三年至第七年间,他都埋首于希腊战役中。参考本章,四三○~四三一页,以斯帖是在主前四七八年后期被迟为后的。 注九四:在第一天,犹太人非常顺利地屠杀他们的敌人,因此,以斯帖要求王准许他们在第二天继续采取行动,王允准了。两天之内,七万五千人丧命。 注九五:王将谕旨传递一百二十七个省份(斯三13;八9),但并非说犹太人遍布在一百二十七个省份内。可能所有的谕旨都应该传送到帝国的每一部份。 注九六:先前提及在尼普尔所发现的石碑都是这个时期的(参考本章,四二六~四二八页)。碑文清楚地记载到,犹太人在贸易方面非常活跃。 注九七:这个事实使书中神的存在与关心具有真实感,因为书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 注九八:M.Dieulafoy在书珊发掘的时候,发现一个四边形棱体,它的平面刻有一、二、五、六等数目。显然是这次决策中所采用的骰子。「普珥」这个字源于亚述的puru字,意思是「小石」。 注九九:摇签的结果更进一步说明神的眷顾。摇签的日期是亚哈随鲁第十二年一月,中签的日期是第十二月,有足够的时间换新的谕令,让犹太人采取报复的手段。 注一○○:A.Cowley发表了早期发现的蒲纸,Aramaic Papyri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23);参考ANET,四九一~四九二页;DOTT,二五六~二六九页的摘录。较后期的一组在美国发表;参考E.G.Kraeling,The Brooklyn Museum Aramaic Papyri(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3)。G.R.Driver发表另一组的资料,Aramaic Documents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54;abridged and revised,1957)。 注一○一:参考本章,页。 注一○二:关于内容,参考ANET,四九一页;关于论述,参考DOTT,二五七页。 注一○三:参考E.G.Kraeling,见前,六三页。 注一○四:在给犹大省长巴阁阿斯的信上第二十九行提及此事,请求他协助建殿。参考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四页。 注一○五:致巴阁阿斯的信中,第十八行提及此事。 注一○六:在这份蒲纸中的第二行;参考ANET,四九一页;DOTT,二五九页。 注一○七:关于伊里芬丁的特点,详情参考Price,Sellers, Carlson,The Monuments of the Old Testament(Pbiladelphia:The Judson Press,1958),三二○~三三二页。 --------Original Directory---------- 序言……………………………………………………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资料来源……………………………… 第二节 以色列的重要性……………………… 第三节 以色列的战略性位置………………… 第四节 巴勒斯坦的地理……………………… 第五节 历史分期……………………………… 第二章 族长的背景………………………………… 第一节 历史的准确性………………………… 第二节 亚伯拉罕蒙召的意义………………… 第三节 亚伯拉罕的年代……………………… 第四节 亚伯拉罕的家乡……………………… 第五节 离乡背井……………………………… 第三章 亚伯拉罕…………………………………… 第一节 新地……………………………… 第二节 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第三节 救出罗得(创十四)………………… 第四节 新多玛的毁灭(创十八1~十九38) 第五节 立约…………………………………… 第六节 等候应许之子(创十六~十八15)… 第七节 亚比米勒和非利士人(创廿~廿一) 第八节 几乎将以撒献祭(创廿二)…………… 第九节 撒拉的死和埋葬(创廿三)………… 第十节 为以撒娶妻(创廿四~廿五11)…… 第十一节 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第四章 以撒、雅各、约瑟……………………… 第一节 以撒(创廿五9~廿六35)………………………… 第二节 雅各(创廿八~卅六43)…………………………… 第三节 约瑟(创卅七~五十)……………………………… 第二章 寄居和出埃及的年表……………………………………… 第一节 在埃及寄居的年日…………………………………… 第二节 出埃及的年代………………………………………… 第六章 在埃及的生活……………………………………………… 第一节 埃及的四个统治时期………………………………… 第二节 埃及人的生活………………………………………… 第三节 雅各下埃及…………………………………………… 第四节 开始受欺压(出一8~22)………………………… 第五节 摩西(出二1~10)………………………………… 第六节 摩西的选择(出二11~25;徒七33~…………… 第九节 离开埃及……………………………………………… 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旷野…………………………………………… 第一节 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线………………………………… 第二节 到西乃山(出十五22~十八27)…………………… 第三节 颁布律法(出十九3~廿四18 ,卅二1~卅四35)… 第四节 律法…………………………………………………… 第五节 会幕(出甘五~卅一;卅五~四十)……………… 第六节 人数…………………………………………………… 第七节 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亚………………………………… 第八节 徒劳漂流三七年六个月(民十五~十九; 卅三19~36)…… 第九节 加低斯巴尼亚到约但河(民廿~廿一;卅三37~48; 申二1~三14)……………………………………… 第十节 约但河旁(民廿二~廿七;卅一~卅二; 申卅一、卅四)……………………………………… 第十一节 申命记……………………………………………… 第八章 征服………………………………………………………… 第一节 迦南地………………………………………………… 第二节 进入这地(书二1~五12)………………………… 第三节 征服巴勒斯坦中部(书五13~九27)……………… 第四节 南征北讨(书十~十二)…………………………… 第五节 分地(书十三~廿二)……………………………… 第六节 组织…………………………………………………… 第九章 众士师……………………………………………………… 第一节 背景资料………………………………………………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士一1~三7)…………………… 第三节 米所波大米迫害时期(士三8~11 ;十七~廿一)… 第四节 摩押人迫害时期(士三12~31)…………………… 第五节 迦南人迫害时期(士四~五)……………………… 第六节 米甸人迫害时期(士六1~十5;得一四)……… 第七节 亚扪人迫害时期(士十6~十二15)……………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士十三~十六)…………… 第九节 撒母耳…………………………………………… 第十章 扫罗王…………………………………………………… 第一节 扫罗受膏…………………………………………… 第二节 扫罗的统治………………………………………… 第三节 扫罗遭弃绝(撒上十三~十五)………………… 第四节 扫罗与大卫(撒上十六~廿)……………………… 第五节 扫罗的晚年(撒上廿二6~19;廿八1一25; 卅一1~13)………………………………………… 第六节 逃亡者大卫(撒上廿一~廿七;廿九~卅; 撒下一)……………………………………………… 第十一章 大卫……………………………………………………… 第一节 大卫在希伯仑(撒下一~五5)…………………… 第二节 大卫建立以色列王国(撒下五6~八18 十1~19)…………………………………………… 第三节 大卫的政府………………………………………… 第四节 意义深长的事件…………………………………… 第五节 大卫的晚年(撒下十三~廿;王上一1~8二11; 代上廿二;廿八~廿九)………………………… 第六节 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 第十二章 所罗门…………………………………………… 第一节 被立为王(王上二12~46 ,三一4~28; 代下一1~17)…………………………………… 第二节 所罗门的王国……………………………………… 第三节 外交关系…………………………………………… 第四节 建设活动(王上五1~九9;代下二~七)……… 第五节 文学世纪………………………………………… 第六节 灵性的退步与惩罚(王上十一;代下九29~31)… 第七节 君王所罗门…………………………………………… 第十三章 北方王国……………………………………………… 第一节 叛变(王上十二1~4;代下十)………………… 第二节 王国的早期(九三一至八八五年;王上十二25~ 十六20)……………………………………………… 第三节 暗利王朝(八八五至八四一年;王上十六23~ 廿二53;王下一~八)……………………………… 第四节 耶户王朝(八四~至七五三年;王下九11~十36; 十三;十四16~29)……………………………… 第五节 以色列的衰败(七五二至七二二年;王下十五13~ 十七41)……………………………………………… 第六节 一个亚述的行政省…………………………………… 第七节 摘要…………………………………………………… 第十四章 犹大王国………………………………………………… 第一节 与以色列冲突时期(九三一至八七○年; 王上十四21~十五24;代下十~十六)…………… 第二节 与以色列联盟时期(八七五至八三五年; 王上廿四41~50;王下八16~29;十一1~16; 代下十七1~廿三15)……………………………… 第三节 四位合神心意的王(八三五至七三一年; 王下十二—十五;代下廿三16~廿七9)………… 第四节 亚述管辖时期(七四三至六四○年;王下十六~ 廿一;代下廿八~卅三)…………………………… 第五节 巴比伦开始强盛(六四○至五八六六年; 王下廿二~廿五;代下卅四~卅六)……………… 第十五章 被掳与归回……………………………………………… 第一节 犹大国内的演变(五下廿五22~26; 耶四十~四四)……………………………………… 第二节 巴比伦帝国时期(六○五五至五三九年)………… 第三节 被掳的犹大…………………………………………… 第四节 波斯帝国时期………………………………………… 第五节 第一次归回犹大(拉一~六)……………………… 第六节 第二次归回(拉七~十)…………………………… 第七节 第三次归回(尼一~十三)………………………… 第八节 以斯帖的故事(斯一~十)………………………… 第九节 伊里芬丁殖民地……………………………………… 第十节 旧约历史的尾声……………………………………… 地 图 目 录 图 一 肥腴月湾…………………………………………… 图 二 古代世界——地形图……………………………… 图 三 亚伯拉罕所行之路线……………………………… 图 四 创世记十四章的战役以及主要人口分布区……… 图 五 出埃及和征服迦南的路线………………………… 图 六 各支派分布图……………………………………… 图 七 利未支派的城…………………………………… 图 八 以色列人实际居住情形…………………………… 图 九 扫罗王国…………………………………………… 图 十 大卫王国…………………………………………… 图十一 提革拉昆列色三世(Tiglath一pileser III)的战役 图十二 巴勒斯坦区的亚述省份……………………………… 图十三 刚分裂后的以色列及犹大王国……………………… 图十四 示撒王之战役………………………………………… 图十五 先知活动之城市……………………………………… 图十六 尼哥的路线和约西亚之争战………………………… 图十七 亚述的倾覆和巴比伦之兴起………………………… 图十八 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 图十九 被掳后的犹大地………………………………………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