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
马盖文博士原著·台雅各牧师编译
目 次............................................................................................................... 1
前 言............................................................................................................... 2
第壹章 殊途同归与唯一道路...................................................................... 3
甲、殊途同归的观点...................................................................................... 3
乙、唯一道路的论据...................................................................................... 4
丙、基督徒对文化的评价............................................................................... 6
丁、三个简单的结论...................................................................................... 7
第贰章 无法持久的停战............................................................................... 8
甲、历代适应的情形...................................................................................... 8
乙、不应妥协的适应.................................................................................... 10
丙、过去的错误适应是否仍应继续............................................................... 11
丁、为求适应不能放弃原则.......................................................................... 13
第叁章 有关冲突的四个重点.................................................................... 15
甲、冲突的烟幕使战场混乱.......................................................................... 15
乙、福音不是与全部文化冲突...................................................................... 16
丙、冲突是否出于不同的人种?................................................................... 18
丁、基督教与文化的四面接触...................................................................... 19
第肆章 消除冲突的三大原则(上)....................................................... 20
甲、尊重圣经的真理.................................................................................... 20
一 重视圣经启示的观点..................................................................... 21
二 轻视圣经启示的观点....................................................................... 22
三 印度的例证..................................................................................... 22
四 轻视圣经引起不信........................................................................... 23
五 圣经是否上帝超越文化的启示?...................................................... 24
六 保留功用而放弃形式是否正确?...................................................... 25
第伍章 消除冲突的三大原则(下)....................................................... 27
乙、重视文化的价值.................................................................................... 27
一 不同的文化与不同的观念................................................................ 27
二 上帝赐人创造文化的使命................................................................ 28
丙、容忍不同的意见.................................................................................... 29
一 意义的改变产生不同的意见............................................................. 29
二 暂时的适应造成不同的看法............................................................. 30
三 福音的广传需要不同的策略............................................................. 31
四 次要的适应允许不同的自由............................................................. 32
结 语........................................................................................................... 33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创造文化。
文化是人类有关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政治、法律、风俗和习惯等等因素的总和。
到目前为止,文化人类学已经发现了六千种以上不同的文化。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两种不同的倾向:拒绝改变和要求改变。一方面不断的接受新的因素,另一方面不断的失去旧的因素。这些改变并不是毫无规则可寻,乃是与整个文化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的。为了适应这些改变,社会对某些思想、态度和行动的选择或拒绝是与整个文化的精神分不开的。
宣教士的主要工作是用福音真理改变当地人的宇宙观和人生观。改变人们的宇宙观,
使他们离弃偶像归向真神;改变人们的人生观,使他们为主而活荣神益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有一种思想在后面作为支柱,例如某些农夫不吃牛肉,因为他们认为杀食耕牛会使人死后不得好报。某些民族不喝煮开的水,因为他们相信水中住着「神明」,煮水会召来恶运。所以福音的使者要改变人们的行为,必先改变他们的思想。
本书是笔者于一九七四年在美国加州「福乐神学院」世界宣教研究所进修时根据马盖文博士的教材编译而成。当时计划与英文原作同时出版,奈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事隔五年承蒙宣道局代为印行,供读者参考,特此致谢。但愿这本小书能帮助那些越过文化界线为主作工的福音真理的媒介。更愿 这本小书能帮助中国主内的同道,在圣经许可的范围内,使神在中国的众教会更能适应中国的文化;并且对圣经中绝对的真理切实遵守,永不妥协,以便完全主所托付使万民作主门徒的大使命。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日于加州
注:本书前两章之内容曾于一九七五年在香港「生命」杂志连载,特此声明。
在福音传遍全球的过程中,剧烈的信仰冲突将继续不断的发生。这种冲突的回声,将在未来的世代中不断的响起,人们面对的乃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有人说,条条大路通罗马,那条路不能上天堂呢?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神)那里去。」(约十四6)到底人类到神那里去的路是殊途同归呢?还是只有一条正确的路?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广大的群众,许多人演讲、教学与著书,都是为了阐明自己拥护的立场。从现实的风俗习惯来谈到不同的价值观念,最后必将引到永恒的事物。那时,最后的答案只有根据信心,不是出于眼见。
本书各章讨论这一问题是根据三个前题。第一,人类文化的宝藏异常丰富,无法形容。这些不同的文化,都能适应人类生存的不同情况,并且更促成了全球人类的进步与幸福。第二,基督的福音传到各地时,必须适应当地的文化,穿上新的外衣,并且在非常不同的环境中生长。第三,神从一人造出万族,在有关救恩的事上,神的旨意已经启示出来,并且记在圣经里。
但愿这本小书,能帮助主内的读者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在寻找答案时,能得到合乎圣经的结论。
人们越来越清楚,人类居住的世界,是由千百种不同的文化构成的。人类的生活方式并不一致,价值观念也不相同。现代的世界文明,已使全球变成一个庞大的村庄,其实这表面上越来越相同的世界,乃是一个万族汇聚的大杂会,其中包含着六千种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种族、不同的阶级、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信仰。即使在一切都趋向统一的美国,一九七二年总统大选时,共和党竟为五十个以上的少数民族,预备了特别的宣传资料。在印度的孟买城中,基督徒居然有十七种不同语言的聚会。
因此,现代的思潮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有权过自己传统的生活。特别是希特勒失败以后,纳粹党超人种族的学说,也跟着消声匿迹,文化平等的理论响遍了世界,文化相对论的价值观念,也成了现代思潮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每一种文化,都有不可侵犯的尊严和不能被否认的生存权利,宽大容忍的态度,成了现代思想的标志,因此凡是人群认为「好」的事物,也就变成了「对」的事物。
当人们开始研究人类多种不同的文化时,最初的推论认为文化是不断进化——从原始简单的文化,到现代复杂的文明。但是不久就有人发现,所有的人类文化学者,都来自不同的所谓文明社会,这样他们认为自己的文化是进步的、成熟的或较高的,乃是不可避免的偏见。不仅如此,所谓原始文化,并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么简单。所谓原始民族,从他们的文化中,也能得到相当的满足。除此以外,研究人类文化学的人,在受了「徒劳无功」的评论之后,为了增加这门学问的尊严,便开始鼓吹他们所研究的原始文化,与现代文明具有同等的价值。无可否认的,一个人若轻视他所研究的文化,势将减低他对那文化的了解。这一切原因,都促成了文化相对论。因此对这些人而言,宇宙间没有绝对的是非,也没有绝对的道德。相反的,各种文化本身的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对其中的人群都是正确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国联」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联合国」成立之后,许多亚非与其他地区的殖民地,都成了独立的国家,不但在国际事务中获得发言权,并且也纷纷的宣称,他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是平等的。战后的欧美国家,深受良心责备之苦,因为他们发现到今天世界上许多的冲突和不平的现象,都是由于西方列强将本身的统治、贸易、价值与理想,强行加到弱小民族的身上所引起的结果。因此一个著名的人类文化学家曾感叹说:「看过西方文化的政权,将人类大批的送入煤气间处死的暴行以后,谁能再承认西方文化高过其他的文化呢?」
人文主义的思想认为人定胜天,双手万能,宗教都是人类思想的产品,说明人类对宇宙的观念,对永恒的认识和对主宰的领会。因此,上帝是不存在的,启示也不需要了。圣经所说,上帝将有关他的知识,灌输给地中海沿岸一个微不足道的弱小民族的记载,更是绝对不能相信的神话。如此推论,如果所有的宗教,包括基督教在内,都是人类思想的产物,代表不同文化的价值观念,被人神化而受人信奉,那么每一种宗教都有优点,也有缺点,都包含部分的真理,也包含部分的偏见。所以对信奉某种宗教的人来说,其所信的就是最好的,也是最正确的。如果有人要传扬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宇宙性的宗教,不是被认为出于无知,就会被认定是文化侵略了。
大多数现代的国家,都是由几种不同的文化组成的,所以不同的民族,在一国之内,必须学习互相容忍,和平共处。政府必须保证各族人民的宗教自由,所以人民有权信仰耶和华,也有权信仰巴力;可以接受基督,也可以接受阿拉;可以相信佛教,也可以相信道教。对主张文化相对论的人来说,这种态度不但非常清高,并且也表示他们对各种宗教没有偏爱,一视同仁。
在基督教与各种文化的强烈冲突中,文化相对论坚决主张引到神的路不只一条,乃是殊途同归的。各种文化都有优点,也有缺点,是非标准并无一定准则,而是根据不同的环境而决定的。所以说服活在某种文化里的人,去接受另外一种思想或信仰,都成了文化侵略的行动。在那些绝对相信文化相对论的人看来,基督教在全球的宣教运动,是多此一举的,是破坏文化和谐的,因为各地的人,在他们原有的风俗与信仰中生活,是十分快乐而满足的。这些自古相传的风俗和信仰,是当地人所熟习和珍贵的,传教士不应打扰他们。如果有人愿意信奉基督教,他们应该有权将其原有的习俗一同带来,教会有何权柄将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伦理观念,加在另一个民族的身上?换句话说,在福音与文化有冲突时,这些人总认为文化应有优先取决权!.
另一方面是基督徒的立场:上帝已经向人启示了到他那里去的唯一道路,这是圣经的记载,也是基督亲自说明的,除非上帝赐下新的启示,这一真理是不能更改的。由此可见,这种冲突,是世界上各种宗教的阵营与基督教之间无法妥协的困难,前者相信条条大路通罗马,殊途可以同归,无论信什么宗教都是好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后者相信上帝已经指明了那唯一的途径,并且要人行在其中。
基督徒当然相信上帝已经赐给人类「一般的启示」,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一章十九至二十节所说:「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不过这里所说的一般启示,圣经明言是指上帝的「永能和神性」,而不是指救恩方面的真理。保罗站在雅典的最高学府亚略巴古当中,对那些研究学问的人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0-31)。
上帝藉着大自然给人的启示,却受人忽视了,他藉着良心给人的警告,也被人置之不顾,除了圣经所记,神在基督里所作的特别启示以外,人类对上帝并无真实的认识。基督徒虽然承认,世界的各种宗教都有劝人为善的教训,但是,这些劝人为善的教训,乃是发自人受造时,上帝赐给人的那善良的天性。
人类是伟大的发现者。人一直在不断地发现宇宙中隐藏的奥秘——天文、地理、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等各方面的科学知识,藉着细心而复杂的实验,人们证实了许多「大胆的假设」,使我们对这物质的宇宙,有了相当正确的了解,不久的将来,当人造卫星飞到火星、土星和木星之后,人们还会有更多的新发现。同样,人类对人性、伦理、社会各方面,也有许多奇妙的发现,例如,许多人们常用的成语:「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等,都是人类从经验中发现的真理。由此可见,各种宗教信仰与伦理哲学之中,都有善良的知识,但是这些知识总是有限的,并且也不可能成为最后的结论,因为有关宇宙的来源和人的归宿的问题,都是从基督的启示而来,正如约翰福音三章卅一至卅六节所记耶稣所说的话: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
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关于其他宗教里善良的知识和行为,是否也是出于上帝的问题,我们的看法是如此:如果上帝曾藉着他所赐给人类的良知与理智,向其他宗教的领袖和经典的作者启示真理的话,那么这些神圣的光辉通过人类的教训,而在世间流传的时候,已经因人类的猜测与罪恶而染了颜色,此等宗教的教训,可能有些互相矛盾,有些非常高尚,有些非常低劣,有些是真实的,亦有些是虚假的。
不管我们认为其他宗教的教训,是出于人类经验的发现,还是上帝光照的变色,基督徒总为他们拥有部分的真理而庆幸,但是我们却应以上帝在基督里完全的启示,作为标准来加以衡量。
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筑在圣经奇妙而和谐的启示上。虽然全部圣经六十六卷,是经过一千六百年才写成的,并且几十位作者的背景,也不相同,但是圣经中,有关上帝与人类的真理,却是一致而没有矛盾的。这种一贯的启示,也证明上帝为人类预备了唯一的救法,要人藉着这唯一的路得到救恩,因为只有上帝的公义才能满足他的律法。上帝所要得着的,是一群蒙恩得救的人——教会,他们有共同的信仰,这就是有关上帝的知识。如果有人认为上帝将如此重大的真理,传授给一个这样弱小的民族和文化,是令人无法相信的,那么,基督徒也只好承认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同时,我们也得承认这正是上帝的作为,正如哥林多前书一章廿七至廿八节所说:「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为什么上帝将他自己显示给希伯来人?.为什么基督会生在一个贫苦的农家?这些都是上帝奥秘的一部分,我们虽然不明白原因何在,但是我们却不怀疑上帝的作为。
因为上帝启示了唯一的道路,所以在人类接受了福音的真理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内容也跟着起了变化。在圣经的教导和圣灵的感化下,基督徒开始在他们原有的文化中,加上了基督教的成分,也可以说使他们原有的文化越来越合乎上帝的要求。但是世界上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基督教文化,在某些地区,某些人群集体归主以后,当他们全心全意的要遵行圣经的教训,和跟随基督的引导时,他们生活的内容和文化的精神,便越来越合乎上帝的心意。不过基督教在人类生活的外表,还是保存了许多的分别,他们仍然用不同的语言,穿不同的服装,从事不同的事业,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念。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世界有许多基督教的文化。因为人类是由不同的种族组成,所以上帝对信仰唯一道路的人,也要求有多样而和谐的表现。各种不同的文化若都尊崇基督为主,它们便会被主洁净,并且同被建造成为上帝的宫殿,这宫殿是由不同文化的材料造成的——精金与宝石,正如各种文化是不同的一样。
为了宣扬上帝唯一的道路,基督教的宣教人员既不能妄自尊大,也不能卤莽无礼。相反的,他们须辛勤的工作,盼望将生命中最宝贵的真理与世人分享。他们这样做,不但个人不盼望获得报酬,并且自己还需要作莫大的牺牲。基督的福音使者,并不像文化相对论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无用,教会的宣道工作,也不是多此一举的,相反地,却是今天世界上最有意义的工作之一。对基督的信徒来说,教会的宣教运动,乃是对全球人类最高尚的服务,如果我们尚未信主而他们已经信主的话,我们也会盼望他们来传福音给我们听!
基督徒对福音与文化的评价,是根据上帝在圣经里的启示、耶稣基督在地上活出的榜样,以及圣灵在信徒和教会中运行的工作。下列数点可作参考:
(1)文化是人类的产物。更正确的说,文化乃是人类的社会、家庭、亲族、部落或阶级,经过长久的生活而发展的共同语言和生活方式。这是人类文化学者们共同研究的结论。但是许多研究科学的人,却一口否认上帝可能影响人类的事物。
人类的文化,也在不断的改变,新鲜有用的事物会加上,陈旧无用的事物会淘汰。人们对文化内容的好与坏,也不断的在作评价。坏的部分被遗弃,好的部分得改进。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改善社会的方法。今天全世界很难找到一种文化不受外来的影响,不在变动之中。激烈的改变,已在许多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记号,而这些改变,多半是人类自己促成的。
(2)基督徒相信上帝创造人类,人类创造文化,所以上帝对文化也有重要的影响力。上帝按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了人类,虽然人类在自己的生命中,破坏了上帝的形像,但却没有完全失去那形像。上帝赐给人自由的意志和创造的能力,他使人类的心中充满了好奇,又使人的头脑满了幻想,更赐给人类权柄,为他管理一切受造之物。上帝不但使奇妙的大自然向人类作见证,并且更将分别是非的能力放在人类心中。不仅如此,全球各地各族的人,都受了上帝的恩惠,发明了自己的语言,创造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来适应不同的天然环境和资源。同时每一个社会,也在不断的发展、改变和调整本身的文化,以适应不断改变的环境。
(3)人类虽然有心向善,却满了犯罪的记录。人类虽然知道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却「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3)。人类虽然知道良善比强暴好,但是人类的历史中,却满了不可宽恕的暴行,结果使上帝对人类文化的影响受了很大的限制。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否认上帝对人类文化的影响,但是人类文化中邪恶的势力,总是压制了善良的意愿。人类善意的发明,却作了不当的用途——科学家分裂了原子,军事家制造原子弹;印度人重视婚姻贞操的结果,却养成了寡妇陪葬的风俗。
当然,上帝的主权是至上的,他的权柄能纠正人类的错误。上帝能使人类的争吵变为和谐,他已使羞辱的十字架变成新生命的记号。然而,上帝已经给人自由,许多时候,他任凭各国偏行己道,任凭人类铸造金牛当作神像敬拜达数十世纪之久。这并不表示上帝赞成人类敬拜偶像,也不代表上帝承认金牛是一个神明,只是说明了对那些敬拜偶像的人来说,金牛便成了他们的神明。
人类既然有罪,人类创造的文化当然也是有罪的。上帝圣洁和公义的性情,使基督徒无法相信人类的各种文化都是上帝创造的结果。圣经已经明言奇妙受造而堕落的人类,要对世间这一切的罪恶负责。人造的文化,包含着善良与败坏的因素。在人类创造文化的过程中,有时人能得到上帝的喜悦,有时人会招致上帝的愤怒。在人类堕落的情况下,人类的作为,永远无法达到上帝的标准。
(4)当人类中的一群、一族或一国,定意遵行上帝的旨意,并接受圣灵的引导时,他们的文化就有了新的转机。人们越恳切的跟随基督和他的启示,上帝对他们文化的影响也就越深。上帝的影响,并不超过他已给人的自由。当每一种文化里的人群,接受基督的救恩,成为教会的会友,研读圣经的真理,并实行上帝的启示的时候,他们的文化便越来越合乎上帝的旨意,这并不是说他们不会再犯错,乃是说他们在仍然会错的情况下,已经不断的接近上帝的要求。如果这些文化中的人群没有信主,他们的文化可能更加恶化。现在人们归主的结果,已使他们的文化更加纯洁;虽然已经变好了,但是仍不完全。
(5)文化各有不同的地理、气候、技术、经济和传统的背景。全球受了福音薰陶的文化,并不会逐渐形成一个统一的模型。例如日本的基督教文化,不可能与埃及的基督教文化完全相同,因为它们之间,有许多完全不同的因素。这两种文化里的基督徒,虽然在服装、食物、语言、儿童教育、房屋样式和花园布置上,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对耶稣基督的敬爱,对圣经启示的尊重,对公义罪恶的分别,对天堂福乐的盼望,以及许多其他的信仰因素,都是一样的。基督再来的时候,上帝即将审判一切的文化,包括一切所谓的基督教文化在内。那时一切文化中合神心意的内容将予保留,一切下合神心意的内容都要焚毁。当新天新地降临时,这一切的争论都要成为过去了。
本章可作简单的结论如下:
(1)这里所描写的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和尼布尔(Richard Niebuhr)所讨论的问题,有相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尼布尔在他的书中,未曾提到圣经是最后的权威,相反的,本人对福音与文化的讨论,乃是根据圣经的启示,因为圣经是上帝赐给世人的永无错误的真理,是世人信心与行为的准则。
除了这些分别以外,本人认为尼氏对人们有关这一问题之看法的五大分类,是十分清楚而明确的:有人认为基督教是反对文化的,有人认为基督教是在文化之内的,有人认为基督教是超越文化的,有人认为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是无法协调的,有人认为基督教能改变人类的文化。
本人所强调的,乃是基督教能改变文化的观点。正如尼氏所说:「有这种看法的人,乃是教会传统中的主流派。虽然,这派的人将神在基督里的作为和人在文化中的作为,分得很清楚,但是他们并不赞成将基督教从文化中孤立。」
(2)没有标准的文化相对论,乃是近代西方学术界的新发展。过去一千年来,基督教乃是西方唯一的宗教,教会的道路也是唯一的道路。由此看来,文化相对论可能是对这种局面的一种反叛!殊途同归的主张,乃是人类历史中的老故事。新约时代的教会,乃是在异教林立的环境中获得急速的生长,福音越过了人类伦理的制度、文化的界限和语言的分别。当时的希罗文化,不但包含无数的宗教信仰,也包含无数的文化分枝。罗马帝国的人民,只要向该撒纳税,向皇帝烧香,就可平安的生活。其实这种要求,政治意义超过了宗教信仰;但是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政治压力之下,并未妥协,相反的,福音的传扬,反而征服了这庞大的帝国和无数的民族。
今天这没有标准的文化相对论,不只对全球的宣教运动是个大挑战,并且对全球教会的基本信仰,也是个大威胁。教会的工人,需要研究殊途同归与唯一道路之间的分别,并且教育信徒认识其中的危险。
(3)殊途同归与唯一道路的冲突是多方面的,包括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关于这一方面的问题,必须从哲学与神学的观点加以解决。因为全球的宣教运动,在世界各地所遭遇的困难,多半是与文化有关的。所以本书讨论的重点,不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的差别,而是殊途同归与唯一道路之间的文化问题。基督徒在欧美与亚非拉的社会里,将怎样处理文化的问题?当基督教与文化有冲突时,那一方应该让步?基督教在不同的文化中,应有什么差异?当不同文化的人群成为基督徒时,他们文化中的那些成分,可以带到教会里来?这些都是本书盼望解答的问题。
「译者注」:十八世纪是亚非地区受西方影响并要求「西化」的时代。二十世纪中叶是民族主义高涨的时代,也是各国的固有文化和旧传统复起的时代。
当教会在不同的文化中生长时,基督教应有怎样的形式,乃足一个历代以来宣教士最感苦恼的问题。因为这不只是一个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行的问题。如果宣教士处理错了,那么他们所建立的教会,在广大群众的眼中,势将成为一个受排挤的「洋教」。如果宣教士的处理正确,教会在当地的人群中,将获得更大的生长。
从使徒保罗的时代直到今天,每逢福音初传到新的文化中,这种冲突总无法避免,宣教学的研究,一直盼望能获取答案。人们曾在不同的情况中,做过不同的尝试,企图消除文化对福音的障碍,然而这些难产的停战或彼此适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特别是福音派的宣教学者,虽然盼望教会在全球生长的过程中,能适应当地的文化,但是却不愿将福音的信仰向它们妥协。所以我们寻求的答案,必须保证圣经启示的真理受人尊重。本章将从四方面来检讨适应文化的问题。
教会在过去宣教的历史中,已经作了无数的适应。从使徒保罗到马丁路德的时代,新约中单纯的教会,经过十五个世纪之久,已经从不同的民族,吸收了许多文化的因素。例如,每年十二月纪念耶稣降生的圣诞节,原是为避免教会信徒参加罗马帝国祭偶像的假期活动而设计的。圣诞树是马丁路德为他幼女所作的室内布置,起初并无特别的意义,但是因为马氏地位的影响,形成一时风气。苏格兰的长老会兴起之初,曾强调只要新约单纯的信仰,圣诞节与圣诞树因无圣经根据予以严禁,然而年日长久之后,在第三代以后的信徒看来,这些事既然没有害处,也就没有禁止的必要了,何况,今天绝大多数的基督徒庆祝圣诞,是为怀念救主,与罗马帝国的人敬拜假神并无关连。不仅如此,许多信徒因为教会特别的庆祝与讲解圣经,灵命更有长进。
西班牙人征服了南美洲的印地安人以后,他们都受洗加入了教会。因此,印地安人原来以他们的神明所命名的山头,都改成了天主教圣徒的名字。天主教并且还在印地安人认为是「圣地」之处建造了教堂,当时天主教的宣教士这样做的原因,是盼望印地安人来做礼拜的时候,不再憎恨这新的宗教。但是因为天主教过去禁止信徒阅读圣经,并且也没有教印地安人识字,所以未能使他们成为好的信徒。印地安人面对的是天主教的圣像,但是他们心中所拜的还是过去的神明;他们只是有名无实的天主教徒。这种适应的方式,使教会的信仰与异教的成分掺杂,而不是用纯正的福音改变当地的文化。
十六世纪后到中国的天主教耶稣会的宣教士,也采取了相同的策略,来适应中国人祭祖的要求。他们允许信奉天主的中国人祭祖时向祖先的牌位叩拜,但是要求在牌位上写明敬拜的是天主,怀念的是祖先。这种适应的方式,经过耶稣会与罗马教廷交涉了一个世纪之久,最后被宣布不合教规。结果天主教的差会被满清政府驱逐出境。等到教皇发现情况严重,立刻表示愿意接受妥协,但是中国皇帝的成命已经无法挽回了。
在二十世纪的今天,我们发现教会对文化外表形式的接受,都已增加。在非洲过去的宣教士,禁止聚会中用鼓奏乐,但今天已为当地的教会采用。各国的乐器和当地的服装,都已成为一时的风尚。当伊朗境内巴连山谷(Baliem Valley)的西丹尼人(West Danis)信主以后,传教士也赞成他们继续穿着本地的服装:就是在赤稞的全身,涂上大量的猪油和炭粉。
全球各地,成千成万的乡村里,都有了具有当地文化色彩的教堂建筑。至于采用西式建筑的教堂,有时是因为当地文化没有能容纳数百人聚会并能适应不同气候的建筑,只有采用西方的模型才能造成。
美国西岸近年来的耶稣子民运动(Jesus People Movement),在这一代的青年人中,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化,长发与赤足成了他们的记号。虽然起初人们看不惯,但慢慢也接受了;不仅如此,今天连中年人和老年人的发式,也变长了。由此可见,许多冲突之所以能获得解决,其中途径之一,就是教会接纳与信仰没有冲突的文化元素。
美国的黑人教会,也是基督教适应文化的例证之一。两百年来,美国北方的教会,根据圣经的真理发出了要求解放黑奴的呼声。过去黑人组成的教会,也带着白人的传统和形式。因为黑人奴隶的地位和悲惨的生活,使他们的教会水准也受了影响。奴隶制度所造成的不正常的婚姻关系,虽然不合圣经的教训,也成了「黑人教会」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之下,文化的势力胜过了真理的要求。
今天美国的黑人社会,正在挣脱过去的束缚。他们受了教育,有了民族的自信心,所以有人写书提倡「黑人英语」,有人著书强调「黑人神学」。黑人教会的领袖,也在强调怎样使福音适应黑人的文化,因为他们认为白人组成的教会,代表了财富、特权、白色人种的性道德和美国中产阶级的气质。他们的目的是要使新约中的基督教,适应黑人的贫穷、民族的自尊、对遭受压迫的愤怒、对正义的强烈盼望,以及黑色人种的性道德等等。
宣教学在世界各处正遭遇无数同样的挑战,所以对美国黑人教会的问题,深表同情,对他们的要求也表示支持。黑人基督徒既然活在黑人文化中,所以他们的福音信仰,也必须能适应黑人的文化。一切合乎圣经的基督教信仰,对适应文化并无困难,黑人信徒可以使用黑人的成语和黑人的思想,在黑人中建立一个合乎圣经教训的公义社会。
基督教欢迎一切能使社会公平并消除压迫的文化适应,因为这样的适应合乎圣经的教训。但是基督教反对一切违反圣经真理的适应。例如,近代西方两性道德之松懈,家庭生活之解体,婚前性交与婚外淫乱的行为,都是教会不应妥协的。在上述的黑人教会中,如果有人以为奴隶制度为黑人造成的不正常的婚姻关系,是黑人文化中理想的因素,乃是一个很大的错误,黑人中爱主的基督徒,应该起来反对那些不正常的现象,因为两性道德的最高标准,是基督自己设立的。
拉丁美洲牙买加(Jamaica)的人民,多数是一八三八年获释之黑奴的后裔,他们的婚姻共分两类。第一类是欧美式的婚姻,是那些富有而受过教育的上层社会所行的。第二类是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广大群众所行的,青年期的试婚风气非常普遍,有些男女同居的关系只能维持一周,有些数月,有些数年,任何一方觉得厌倦时,都可自由离开,通常一个人正式结婚之前,都要经过不断的试验。
虽然,许多人自己承认是基督徒,但是没有一个教会愿意为那些有牙买加式婚姻关系的人施洗。一九五七年我所作的调查显示,当地由十六岁到四十岁的人,十五个当中,就有十四个无法加入教会,因为他们有第二类的婚姻关系。那些同居多年或有了孩子的人,如果愿意有长久安定的生活,可以办理结婚手续,但是在教会举行婚礼,对大多数人来说,只好望洋兴欢,因为只有富有的人才有资格举行这种昂贵的婚礼。
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方法,不是随从牙买加的风俗,乃是使牙买加的婚礼摆脱欧美的形式,因为昂贵的新娘礼服、戒指、花童和香槟,是一般大众无力支付的。教会应该设计一种庄严而节约的婚礼,使一般民众都能在上帝面前结为夫妇,并按照圣经的教训过恩爱的生活。
适应文化必须合乎圣经的教训,另一理由是当地文化中,常有许多因素使受压迫的人永无翻身的盼望。例如,印度两千年来的传统法律,公认各种民族、各种阶级必须各守本位,保持原有的文化。上层阶级不应将他们的宗教传给下层阶级,因为下层阶级有下层阶级的宗教,他们不应读上层阶级的经典。我曾亲耳听见一个婆罗门教的人对我说:「不法的淫乱和流血的献祭适合下层阶级的人,他们喜欢用猪和鸡来祭他们的神明。对我们婆罗门教的人来说,是非常可怕的行为,但是如要将我们高尚的宗教传给这些下层阶级的人,也是徒劳无功的,因为他们的灵魂,还没有发展到高尚的境界。你们基督徒想把西方的宗教传给那些人,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基督教对这种自我文化的优越感,是绝不赞成的。或者更正确的说,这种文化相对论的结果,是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基督教深信,人类都是按着上帝的形像创造的,所以人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重视个人的价值才能使我们拒绝这种歧视落后民族,并不蒙神喜悦的愚民政策。
有人说,非洲人的思想,充满了图画与故事,至于抽象与哲理的思想,只是希腊人的特长,所以我们不应教导非洲人抽象而推理的学问。但是教会不应接受这种广泛的论调,因为非洲人的头脑也是上帝创造的。他们习惯于富于图画与故事的思想,并非证明他们没有能力了解抽象与推理的思想。这种论调和一九五四年在刚果与我谈话的比利时总督的观点,是同样错误的。那时他说:「这些刚果人是不能自治的,因为他们才脱离原始的生活。」但是今天刚果已经独立了。
基督教必须反对任何使人类继续生活在无知之中的文化适应,因为全人类都有权获得最高的知识、最好的宗教和最有效的工具。在我们使福音适应文化的过程中,有关信主的人在基督里都要合而为一的圣经教训,是我们必须熟记在心的。
当文化的适应,直接违反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真理时,教会必须加以拒绝。例如,美国马利兰州的一个黑人议员提议改变马州的法律,使婚姻成为三年一期的合约,如果双方愿意,期满可以续约。也许有人以为这种作法会适合今天黑人的文化,但是因为这直接违反上帝有关婚姻的规定,教会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适应。又如嬉皮运动所提倡的群居生活,也直接违反了所约中的性道德。一个在嬉皮文化中生活的女子,在俄利根州的医院中,生了孩子以后,医院问她谁是孩子的父亲时,她回答说:「连我也不清楚,因为这个孩子是大家合作的产品!」
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能影响教会全体的信徒。今天的问题,不只是傅教士在不同的文化中工作时,应怎样保守自己的信仰,并了解其他的文化;就是各国的基督徒,在本地文化改变时,也需要保守自己的信仰并了解文化的动向。如果福音要想广传并在不同的文化中生根,那么教会必须认清那些文化的适应是正常,那些文化的适应是必须拒绝。只有在当地文化习俗合乎圣经的启示时,教会才能予以接受。
在福音传遍全球的过程中,教会对当地文化所作的各种适应,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错误的。兹以新约时期的犹太人和条顿民族归主的过程为例,说明如下:
五旬节以后,许多犹太人受洗加入了教会。他们虽然相信耶稣是基督,是他们等候的救主,但是他们仍然保持着犹太教的传统,他们继续去圣殿献祭,又继续为男孩举行割礼,他们仍然不吃猪肉,并且严守安息日,除此以外,他们增加了主日的聚会,来纪念基督的复活。根据使徒行传十一章十九节的记载:「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因此,犹太民族的教会,很快的在各地建立起来。
这里我们看见教会在犹太的文化中,作了五种适应:圣殿献祭、守安息日、实行割礼、食物的禁忌和只向本族人传道的福音运动。这些当时很自然形成的适应,日后都被教会宣布是错误的,并且在福音传向外族以后,都逐渐废除了。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这些适应,今天在我们看来是错误的,所以便坚持对当时犹太教背景里的人也是错误的。保罗并没有禁止犹太籍的基督徒为他们的男孩实行割礼,相反的,保罗认为犹太人不应放弃割礼。在当时只有允许信主的犹太人遵行摩西的律法,教会才能在他们当中有那样急速的生长,因为当时信主的犹太人认为耶稣就是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如果他们知道所加入的教会和犹太教是完全不同的团体,恐怕许多人都要犹豫或里足不前了。由此可见,这些临时的适应,在当时是必须的,也是教会所许可的。
早年欧洲条顿民族归主的过程,也有类似的情形。他们也将原有文化中的许多风俗带进了教会,或者也可以说当时的教会在适应当地文化的时候,也作了一些错误的决定。著名的教会历史家赖特瑞(Kenneth S.Latourette)列举了下列几项:
「某些异教的风俗仍然存在。异教看为神圣的水井,改了基督教圣徒的名字以后,人们对水能治病的信仰仍然存在,对水井的宗教仪式,仍然举行,只是现在治病的功劳归给了教会而已。……
「挪威归主以后,每年一度为求平安与丰收的啤酒节,仍然继续举行,只是干杯的对象变成耶稣和童女马利亚而已。……为圣彼得的座椅禁食的日子,也用来祭那些去世的人。……类似于祭祖的风俗,也都改到万圣节那一天举行,内容却很少改变。
「在德国,过去每年冬天为当恼儿神(Donar)燃起的火把,与使徒约翰拉上了关系。过去受土地神与丰年神保护的牲畜,如今放在教会圣徒李昂(St.Leonard)的庇护之下。……哥伦巴(Columba)到苏格兰传道时,用十字架的记号和基督徒的祝福,代替了异教的符咒,据说颇有赶鬼去邪的能力。
「在瑞典,人们过去抬着假神的偶像,在田间游行祈求丰年,他们归主以后,改为抬着教会圣徒爱力克(St.Eric)的像,到田中去游行祈求丰收。」
我们并不清楚这些错误的适应是怎样产生的。是否因为当地的领袖宣告,只有上帝和他的圣徒肯保护他们的安全,保证丰年的收成,看顾他们的牲畜,和制服邪灵的侵害时,他们才肯信主?当时的传教士是否对慕道的人作过这样的应许:「我们教会的圣徒比你们的神明更能保护你们,你们如果受洗加入教会,就有上帝特别的祝福。」祭祖的仪式,为何进入了教会?是否因为教会如果不答应举行祭祖的仪式,那些无知的初信者,将因迷信的惧怕而重返异教中去,以致当时教会的牧者不得不妥协,而设计万圣节来代替祭祖的心愿?对于这些令人困惑的问题,我们并无正确的答案。
但是我们却知道,正如新约时期的教会一样,经过相当的年日以后,这些错误的适应,在人们遵行圣经的教训时,大部分都被改正了。尤其是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更是以圣经为最后的权威,许多从异教而来的习俗,都被一扫而空了。
近代宣教学的难题,乃是大家对文化适应的问题意见不能一致。有人反对任何已知的错误在教会里重演,有人认为既然过去错误的适应将人带进了教会,为何教会不许可今天的人作类似的适应?既然过去的人,因为遵行圣经而改正了错误,为何今天的人不能享受同样的权利,让圣经改正他们的错误?
这些都是非常难以解答的问题,因为传教士许可与禁止文化适应的权力,并不一致。很少的传教士在一个大的群体归主运动开始时,就有足够的声望来影响发展的路向。在教会生长快速的人群中,传教士所能影响的基督徒并不太多。其次的问题是,这些新信主的人,是否有自己的语文译成的圣经可作指导?如果他们没有直接读经的机会,人们间接的教导,又怎能应付需要呢?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传教士认为某些适应是错误的,但是当地的人是否会有同样的看法?如果当地的基督徒认为并无错误的话,他们当然不会听从传教士的劝告。例如,当北欧的民族信主以后,教会规条之一是信徒必须禁食「马肉」。传教士根据摩西五经的规定,凡是不分蹄不倒嚼的动物,一概不准食用。如果这是唯一的根据,那么马肉当然不能食用。但是有关信徒的食物,还有其他的经文可作依据。主耶稣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在解经学的原则,主耶稣的话,对新约时代的信徒,比摩西的律法更有份量。根据马可福音的经文看来,如果当时的北欧人,对马肉有特别的爱好,是无可厚非的,如果这样可有可无的禁令,成为人们归主的障碍,就是本末倒置了。如果允许那些并无圣经明文禁止的事,能促成人群更容易信主时,这样的适应,是教会应该加以支持的。
虽然有时传教士会认为某些文化的适应是不妥当的,但是如果当地的会众,肯接受圣经作为他们信仰与行为的最高准则,那么这些看来不妥的适应,也可以算为暂时的措施。例如,菲律宾有一个一百五十万会友的新兴教派,叫做「菲律宾独立教会」(Iglesia Filipina Independiente简称IFI),是一九○二年集体反对天主教而成立的。毫无疑问的,这一个新教派当中,仍有许多天主教的传统,如香烛、圣像、拉丁文的弥撒等等。除此以外,他们有走上神位一体论(Unitarianism or Anti-Trinitarianism 又称反三一论)的趋向。不仅如此,他们重写了福音书,删除了所有神迹的记载,并且否认三位一体的真理。但是一九四六年,菲律宾独立以后,这教会有意取得美国基督教圣公会的承认。美国圣公会的主教会议,根据三个原则通过了他们的申请:第一,这一新独立的教派必须接受教会历代正统的信仰;第二,在该教会没有可供信徒念颂的祷文之前,要采用圣公会的祷文;第三,将工人训练的责任,委托马尼拉圣公会神学院代办。因为实行这三个原则,结果许多从天主教带来的传统和神位一体论的倾向都逐渐消除了。美国圣公会承认这一教派的理由,是相信这三个原则能将这一教派带上正途。虽然暂时允许了很多错误的作法,但是在人们遵守圣经的过程中,人为的错误都逐渐改正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非洲教会产生了五千以上的新教派。杜弥耳教授(H.B.I.Turner)是研究这些新兴教派的权威学者。他说,这五千个新教派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第一,有些教派的信仰和行为在正统教会的信徒看来,似乎不合圣经的教训;第二,这些独立的新兴教派之中,凡是接受圣经为教会信仰与行为的最高准则者,都在逐渐走向正统教会的方向。当他们研读圣经时,神的话自然会改正他们的错误。圣灵与圣经都是大有能力的,只要教会有心遵行上帝的旨意,必然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因此,年代较久的教会或工作团体,对于新兴的教会或工作团体,不应过分要求,更不可过分的苛责,以免伤了他们的志气,只要他们肯接受圣经为其信仰与生活的最高权威就好了。
有些文化的适应,对我们可能是错误的,但对另外一种文化里的人,也可能十分妥当,甚至他们也根据圣经加以辩护。当然,我们可能会认为他们对圣经的引用,也是错误的。但是今天的海外宣教运动,必须允许这样的适应,教会才能在不同的文化中快速生长。其实在西方教会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例如,浸信会的信徒不赞成圣公会的做法,长老会的信徒不赞成灵恩派的强调,基督教不同意天主教的传统等等,都是言之有据的。虽然每一教派都有缺点,但是没有人能否认,这些都是尊崇基督之名的教会,也没有人能否认这些不同的教派中,都有虔诚属神的人。当然更没有人肯承认任何一个教派,是完全合乎圣经的。
如果主迟延数百年以后再来,教会传福音的运动,又将接触数千种不同种族的文化。毫无疑问的,大量的人群会接受基督而加入教会。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差会的团体应该注意三件事:第一,高举圣经真理为一切信仰与生活的最高权威;第二,在新兴教会接受基督为救主,圣经为上帝永无错误的启示的前题之下,一切文化的适应问题应由当地信徒作最后决定;第三,教会的纪律必须维持,直到新兴的教会能满足圣经的要求为止。使徒保罗的作法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他传扬福音,组成教会,教导信徒,立刻又冲向前方去接触更多的人群。那些新信主的人,只有旧约的经卷,口传的耶稣生平和圣灵亲自的引导。虽然,有些教会像哥林多一样,犯了保罗认为不该犯的错误,但是保罗相信圣灵和圣经能改正教会的错误,引导教会的方向。
基督教适应文化最可怕的陷阱,乃是教会中某些人士放弃原则的作法。所谓「放弃原则」是指否认圣经是上帝对全人类的启示,能适合任何不同的文化。那些主张放弃原则的人,认为全球不仅有不同的文化,并且这些不同之处也是出于上帝的启示。这种主张将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带进了神学的园地。他们不但强调全球有数以万计的不同生活方式,并且认为上帝创造了不同的文化,所以这些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有同样的价值。这种极端的文化相对论,将一切的责任都推给了上帝。甚至有人以为上帝古时藉旧约圣经向希伯来人启示他自己,并且也藉着不同文化宗教的经典,向不同的民族启示他自己。因此,这些人提倡让各种宗教的经典,作为他们的旧约,教会将福音传给他们,使基督成为他们的新约。
最近更有一些在西方有影响力的基督徒,高唱「传教士出发以前,基督已在那里」的论调。这种说法并非全无道理,我们愿意更进一步的说,上帝立大地根基的时候,基督已在那里。但是这等人是另有所指的,他们真正的意思是说,传教士出发以前,在过去漫长的岁月当中,上帝早已藉着各种宗教向各种文化里的人启示了宇宙的真理。他们认为文化不只是人类的产物,乃是上帝所创造而祝福的。藉着这一简单的主张,人文主义的相对论也渗进了基督教的神学信仰。
我们并不否认传教士需要虚怀若谷,待人友善,尊重当地的文化,适应当地的人情,但是放弃圣经的原则,并不能除去欧美人士的帝国主义罪恶感。这些人反对圣经是上帝为全人类启示的真理,大致根据下面的两个理由:
(1)他们认为圣经是在一些有限的古代文化中写成的,因此圣经的启示也是有限的。因为上帝是对当时古代文化里的人说话,他采用了古代人类的语言、思想和宇宙观;所以这些带着文化色彩的启示,对其他地区、其他文化和其他时代的人,是没有意义的。不仅如此,这些人认为可能圣经对上帝启示的记载,不一定正确,因为圣经是人的作品,人的记录,更是一代一代的藉着人的抄写流传下来的。因此,他们否认圣经的权威,同时也提高了其他古代著作的地位。
(2)主张放弃原则的人,更相信上帝在不同的时代,曾不断的向各种民族启示宇宙的真理,因此各种文化中,都有他们的圣贤哲人和不朽的著作。这些不同的宗教信仰,对不同文化的人,比圣经所记希伯来人的宗教信仰更合适。圣经当然可以称为「上帝的话」,正如其他的宗教经典,也可以称为上帝的话。这样,人类才能藉着殊途同归的丰富免除唯一道路的贫乏。
这两种对圣经双重的攻击,不但否定了圣经的权威,并且也坚持其他的文化也有同样的启示。这种信仰的冲突,对教会传福音的使命,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这种放弃原则的合法在教会中得胜的话,海外宣道的神学基础将被拆毁,基督徒救人的热诚将被消灭。
第一世纪时基督徒与诺斯底主义者也会发生类似的冲突。当时的战场,只限于地中海的沿岸,今天的冲突却遍及全球。例如,美国长老会派到泰国的宣教士席礼(Francis M Seely)这样写着说:
「我相信上帝曾对他的子民,就是全人类,启示宇宙的真理。基督教的圣经,只是许多不同的记录主。上帝给古时希伯来人和第一世纪基督徒的启示,以及他们对这些启示的了解,都受了他们的环境和文化的影响。上帝也会藉着佛教向泰国人说明他的意思。……因此对我国而言,讲解圣经,并不是要说服佛教徒接受基督徒对上帝启示看法,拒绝佛教对上帝启示的看法;而是要说明在当时特别的文化环境下,发生了什么事,并且解释为何发生这些事。为何上帝向那种文化的人作这样的表示。所以重点是要使人了解:对不同的文化,真理具有多种表达的方式。」
有这种看法的人,并非席礼一人而已。他们的论点认为,圣经的真理受了文化的限制,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记录,不能适用于全人类。上帝不但在泰国籍着佛教启示了真理,并且也在世界各地,藉着各种不同宗教、主义和学说启示了真理。其实,根据这种论点推论下去,上帝根本没有启示什么真理,所谓一切的真理,都不过是人类在不同的环境和时代中的发现而已。
这种看法在今天宣教学界中,也有相当的声势。类似的观点,已经在西方的教会中,发生了不良的作用。哈佛大学教授何京(William Hocking)代表信徒向教会宣教事业所作的考察报告,一九三三年被宣教会议全体否决的事,仍在人们的记忆中,谁会想到四十年后——如果在一九七三年提出的话,可能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不仅如此,许多亚非拉的教会领袖,受过西方神学的训练以后,也受了相同的影响。
「译者注」:(一)近年来天主教的祭祖活动,又在台湾地区大规模的举行了,原因还是要解决福音信仰与中国文化的老问题。(二)这是受新派神学影响的西方宣教士非常幼稚和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真正的佛教乃是无神论,根本不承认上帝的存在。佛教的道理,不过是人类的哲学和修行的功夫而已。
如果我们盼望对基督教与文化的关系,有正确的了解,我们必须注意这冲突的四个重点:
欧美教会对西方帝国主义的作为所引起的罪恶感,深深的影响到今天宣教学的思想。虽然这种罪恶感与本文的主题没有关系,但如果宣教学受其影响的话,就会使真正要讨论的问题模糊不清。事实上,基督教的范围,远超过欧美的教会,基督教本来起源于亚洲,犹太人原是西亚民族之一,主耶稣在地上传道时,未曾到过欧洲,今天亚洲也有很大的教会。不仅如此,今天韩国、日本、奈及利亚和印度的传教士,在世界各处建立教会时,他们亦会遇到欧美教士同样的问题。例如,今天美国的教会,必须对基督徒能否接受婚外性行为的问题,作一决定。泰国的教会,也必须解决基督徒是否可以给化缘的和尚食物来积阴德的问题,同时对于是否应继续向河神送礼来洗罪等等风俗也必须作一决定。
(1)问题的重点,不在「欧美的傅教士应否允许亚非文化的优点进入基督的教会」,如果问题的重点在这里,答案当然是正面的,但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
在各种不同的文化中,那些圣经教训是必须固守的呢?.
教会在无数的文化中生长时,那些适应是可以允许的?
是否在全民归主以后,教会对文化的适应可以放宽?当基督徒仍然处于少数时,适应的范围是否比较狭窄?
是否人人接受基督作救主并相信圣经的权威,就可以成为基督徒?或者在这些重点以外,还有其他伦理的标准?
基督的画像在没有偶像崇拜的社会可以采用,在高度偶像崇拜的社会是否应予禁止?
这一切问题的答案,应以什么作标准?是人的常识还是圣经权威?或两者并用?
教会开始发现这此问题的时候,所谓近代的「欧洲」尚未在历史上出现,可能在今天的「美国」消失以后,这些问题仍然存在。真正的问题,关系着基督教的本质,并不是欧美教会中的传统。
(1)冲突的重点,也不是传教士对各种文化的误解。有时人们会以为冲突起源于传教士不了解当地的风俗,和不熟悉当地的语言。这种缺点当然限制了福音的广传,但是这些情形和基督教与文化的正常关系,并不相干。
事实上,争论不是那些不了解文化的人引起的,而是由于那些了解文化的传教士和当地的信徒对福音与文化适应的问题,各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圣经许可某种适应,有人却认为这种适应是圣经禁止的;有人相信圣经是解决这些争论的最高权威,有人却相信人的理智是一切决定的最后根据。
文化是由无数的因素构成的。每一种文化都是许多不同的思想、感觉、语言、风俗和习惯组成的总和。这些不同的成分又受地理、气候、人口密度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影响。例如,一个种稻的社会,便受当地雨量的影响,耕田、撒种、除草、收成、储藏、买卖,煮饭与吃饭的方式等,构成了许多特别的文化因素。又如沿海的居民、河边的居民、内陆的居民以及山地的居民,由于环境的不同,于是他们就有不同的文化特色。有些文化的因素,深受语言的影响。同时,一个民族有没有文字,文学著作是否丰富或仍然停留在看图识字的阶段,教育靠书本还是靠口授,工业技术靠手工还是靠机器,这一切都是重要的文化因素,只有少数的文化因素是与宗教有关的。此外,更多的文化因素,都在显示家族的伦理关系、社会的公共关系等等。当我们注意研究这无数的文化因素时,它们的分别就自然显明了。
这些文化的因素,都是彼此相关的,但是多数并非不可缺少。大多数的文化因素,是可以改变或放弃,而不致引起社会动乱的。许多文化的因素本身也在不断的改变之中。例如,机器代替了手工、鞋子代替了赤足、车辆代替了步行、都市代替了乡村、学校扫除了文盲。非洲乌干达的黑人省长们,更下令不穿衣服的部落,必须买衣穿上,否则加以监禁。
若明白文化是由不同的因素构成的,就能帮助我们了解福音与文化的关系。因为基督教的信仰,对大多数的文化因素都是中立的,只有极少数的文化因素与福音的真理不能并存。例如,印度最东部的那加兰省(Nagaland),是一个小小的山区,其中多数的居民,都属于那加族的十四个部落。一半的那加人已经归主,其他的一半也在慕道的阶段中。最早引领那加族人归主的浸信会传教士,毫无犹豫地接受了那加族的文化,所以他们在信主以后,仍然根据他们的习惯种田、锯木、制床、烧饭、接待亲友并排解纷争,起码百分之九十五的那加文化,很自然的成了教会的一部分。外来的传教士与当地的传道人,都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之处。
那么,另外百分之五的文化原素又怎样呢?这百分之五的文化原素,可以分为三部分:
(1)教会表示欢迎的部分:印度西北部的那加人,用茶点欢迎客人的风俗,是教会非常欢迎的。除此以外,印度还有许多善良的风俗,也为教会所接受。例如,住在印度中部乡村的五十万赛那米斯人(Satnamis),有人去世时,附近同一阶级的男子,立刻聚集为死者挖掘坟墓,表示他们对死者家属的同情。教会在当地成立以后,这一种文化原素立刻被基督徒所接受,使刚成立的弱小教会,在会友去世时,变得更加团结友爱,分散的会友彼此相助,为死者挖掘整齐的坟墓,并将尸体抬出予以安葬。不仅如此,基督徒推行这种安葬仪式的成绩,远超过当地原有的风俗呢。
(2)教会加以改进的部分:那加族的青年教育,是根据各个部落日授的传统,男孩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搬进「男生宿舍」接受集体的管教。当人们信主以后,他们的男孩搬进了教会主办的男生宿舍,并且开始接受有系统的现代化的学校教育。这种改进当地文化因素而加以利用的作法,是教会宣道过程中常用的策略之一。中古时代欧洲好战部落归主以后,要他们停止战斗似无可能,所以教会创立了武士阶级的制度,要他们维护正义,救助妇孺。在许多农业社会当中,春耕时常有人放高利贷给农失去买种籽,教会组织了农民合作社,以公平的利息贷款,而铲除了对农民不平的剥削。
(3)教会坚决反对的部分:有些文化的因素,教会认为不合上帝的真理,所以必须加以禁止。那加族的人,信主以前有「人头献祭」的风俗,教会在他们当中发展以后,这种风俗便消失了。全球各地,当人们不断归主以后,对偶像与邪灵的崇拜,必须废除。教会对基督的主权,是不能让步的,除了上帝以外,我们不可敬拜别神,乃是第一条重要的诫命。当印度西部毕万达(Bezwada)以南一个村庄的麦底加人(Madigas)决志归主以后,他们把神庙中的偶像抬出,丢入村中的池塘。当黎索人(Lisu)决定信主时,费雅各(James Frazer)教士应邀入村中逐家访问,便要求那些准备受洗的人亲手将墙上挂的牛头、纸像和其他与偶像有关的物品取下,在院中堆起来用火焚毁。圣经里这样的例证也有很多。基甸蒙召作上帝的勇士,第一件事就是用牛拉倒村中的偶像宣布对真神的效忠。
虽然教会反对的文化因素,只有很少的部分,但是这些因素却很重要。它们代表当地人所敬拜的假神、所惧怕的符咒,如果要求他们除掉偶像实不容易。但是决心归主的人,必须在假神与上帝之间作一选择。当白琳村(Baliem Valley)八千个族人决志归志的时候,他们在金塔站(Pyramid Station)将堆积如山的偶像、符咒和其他与邪灵崇拜有关的物品放火焚烧。这些东西都是前几天人们看为至宝的「圣物」。当一个印度教的人在受洗以前,与基督徒同桌吃饭,他已打破了阶级的传统,而在众人面前承认基督。这一切的表示,都是充满了情感的行动,如果没有上帝强烈的感召,人们是无法做到的。
对于那些头偶像崇拜没有直接关系,或定义不十分清楚的风俗,人们的意见就会不一致。
中国人祖宗的牌位是否必须烧毁?孔子有关慎终追远的教训,是尊敬先人的表示,一般人祭祖的举动,却有了敬拜的意味。
印度教徒在人死后第十天要举行「死宴」,为去世的人供上食品,基督徒是否一定不能参加?
佛教徒相信对化缘的和尚施舍可以积德,基督徒是否必须拒绝化缘的和尚?
日本的基督徒可否在神道教的庙中鞠躬?有人说这只是尊敬祖先的表示,好像向国旗敬礼一样;又有人说这是敬拜死人的礼节。
在阶级制度盛行的印度,不同阶级背景的基督徒,是否必须一同领受圣餐?因为这种破坏阶级制度的行为,一定会遭受开除族籍的惩罚!这种惩罚对他们来说与被处死差不多,并且会使信徒的见证被封锁!
以索比亚(圣经译为埃提阿伯)西部的细尔族(Nuer)有一规矩,当男孩成年的时候,必须忍受人们用刀在他的前额上,绕头割上六道圆圈,深及头骨,因为每一个成年的男子,都有这样的疤痕表示勇敢,基督徒是否必须拒绝接受这样的记号?
从这些例证当中,我们可以发现某些宗教信仰的成分,已被纳入社会制度中,教会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接受或禁止?是根据传教士的规定?最近归主之人的表决?人类文化学者的意见?或是早期教会的传统?在这些特殊的情况下,什么政策才能使教会得到最大的益处?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我们时常听见有人说,因为人类有不同的种族,所以有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文化的人不容易彼此了解,这种文化以为对的事物,可能对另外一种文化是错的。人类到底是否相同?真理是否超越文化?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
非洲有吃人的生番,印度的那加人曾猎取印度教徒的人头献祭,公元九百年冰岛有抛弃女婴的风俗,一八○○年印度教的高层阶级有寡妇陪葬的传统;这一切都是过去教会坚决反对的行为。但是今天在文化相对论的气氛之下,许多人开始发问:「可能对那些文化里的人,该种作法是对的也说不定!」
中国人向以华夏自称,其他的人不是南蛮,就是北夷,要不然就是洋鬼子。好像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才是有文化教养的民族。但是这种民族优越感,并非中国之特产,其他的民族也有类似的表现,有些原始的民族认为只有他们才是「人类」,其他的种族都是禽兽。一○六六年欧洲的诺曼底人征服了撒克逊人以后,他们一直认为撒克逊人是一个劣等民族。一九三九年德国的科学家,居然也相信德国人是一个超人的民族!希特勒时常说,美国在战争中是无法胜利的,因为美国鼓励异族通婚破坏了种族的血统。
最近五十年来,最先进的科学思想,都反对人类的身体与智力基本上有什么不同之处。人类天赋的能力是一样的,只是有人得了启发,有人受了蒙敝而已。人类文化学过去常强调文化之分别,现在却常强调人类基本的共同点。人类基本上的相同之处,比文化上的分别还多。
华劳德(Lloyd Kwast)在其所著「严重问题」(Crucial Issues)第一六六页写着说:「正因为人类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上帝才能藉着圣经向全人类表达他的意思。上帝要向全人类传达他的真理……。人类基本的相同之处,使真理能越过文化界限昀传递工作并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么困难。上帝最先向希伯来文化和希罗文化里的人所启示的圣经真理,今天任何文化中受圣灵引导的人,都可以清楚而正确的了解这些真理的原意。」
许多小处的不同,不能遮盖大处的相同。上帝从一人造出万族的真理,乃是一个历史的事实,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人类都已堕落并且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最后到审判的日子,人类都要站在上帝的法庭受审。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人类不同的种族与不同的文化之间既有基本的相同之处,那么「上帝是唯一的道路」就更有说服的理由了。任何文化都承认,仁慈比残忍好,慈爱比仇恨好。地球不可能对某些人是圆的,对另外一些人是方的;上帝也不可能对某些人是造物之主,对另外一些人是受造之物。虽然有人相信宿命论,有人相信自助天助,但是这种哲学思想的分别,是因为人们生理构造的不同,还是心理状况的不同,就值得研究了。
到目前为止,本文所说的基督教乃是一个广义的名辞。凡是基督徒和教会的信仰、思想和行为,都可称为基督教。但是基督徒的种类很多,教会的信仰也不一致,大家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更是复杂。我们已经分析过文化的因素,并且发现与福音冲突的因素只有一小部分。如果我们先把基督教与文化接触的四个方面弄清楚,问题就会更明朗了。
(1)基督教的神学:这一方面包括教会对上帝、世人、圣经、罪恶、救恩、永生与是非的看法和信仰。这些信仰的内容,乃是历代的基督徒根据圣经的启示和使徒的榜样所接受的权威。虽然教派之间或有不同,但是基本的要点还是一样的。神学思想能决定教会的信仰和行为。基督徒衡量一切文化的因素,并决定是否可以将其带进教会,所根据的也是他们的神学思想。虽然教会有意使人类文化的因素合乎上帝的旨意,但是有时许多非常不合上帝旨意的事,却仍然存在世间。例如十九世纪的欧洲,儿童劳工和种族歧视,经过很长的历史,才受到教会的挑战和改正。
基督教的神学代表教会信仰的大原则,是不能为着适应文化而改变的。许多时候,这些教会的基本信仰在各地的人群归主以后,就成了当地文化的中心思想。所以福音的基本真理,是不应受文化影响的。相反地,福音的真理被人接受以后,便能改变人类的文化。
(2)基督教的伦理:第二方面包括基督徒在各种环境中应有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代表他们的价值观念。这些伦理的教训,在实行的时候,是常常因着不同的环境而有所改变的。例如圣经说,当孝敬父母,但是怎样才算孝敬父母,并无一定的标准。这些表达方式是由不同的文化背景所决定的。就是在同一文化之中,在不同的时代,也会有不同的方式。在某些文化中,孝敬父母是遵从父母之命的意思,只要父母在世一日,儿女必须完全遵行他们的意思。在另一些文化之中,孝敬父母代表常到养老院中去探望老年的父母。在其他的文化中,孝敬父母代表奉养父母以终天年。中国古代的人父母去世,带孝的儿子往往数月或数年不剪发,不刮脸,甚至有人辞去公职,住在墓旁数年之久,这一切对今天的中国人已经不实用了。今天中国人的儿女,不理发不刮脸不但不是代表孝顺父母,可能还有反抗传统的意思呢!
(3)基督教的形式:第二方面包括教会的组织、崇拜、祷告和建筑应有的形式。凡是基督教外表方面的事物,都是与形式有关的,这一方面的教会内容也会随着文化而有不同。例如,北美的基督徒都有自己的圣经,成人也参加主日学,并且还可以随时从广播电视中,收听教会查经与培灵的节目。交通情况下,主日崇拜二十分钟的讲道,对工业社会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教会在一个遍地文盲的社会中工作,每天晚饭以后,开一两个小时的查经培灵聚会来教育信徒,就比较合适了。如果信徒住的地方比较分散,交通又不便的话,那么主日崇拜的时间,也许需要有一两个小时的讲道与查经,才能补足信徒一般的需要。可能教会还需要接待信徒在一起午餐,或者安排主日全天的聚会。在某些社会的背景当中,传道人穿礼服比较合适,在另外的社会中,传道人穿便服比较合适。这一切的情形都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而有所适应。(注)
(4)基督教的风俗:第四方面包括教会在全球各地所有的风俗。因为教会建立在全球不同的文化之中,所以各地的教会也有不同的习惯和风俗。就一般人所能接触的基督教而言,这一点的差异比前三点的总和还大。因为基督教的风俗与当地文化发生的关系最密切。一般宣教学的学者提倡基督教与文化的适应,多半是指基督教的风俗应该适应当地文化。凡是与福音的真理没有冲突的地方,基督徒的日常生活、谋生方式、衣服式样、发式和食物,都应遵照文化的传统。但是有时这样做并不简单,特别是在不同文化接触时,新来的文化吸引力较强的时候,如果福音使者代表新的文化,那么最初归主的人,也会很自然的在接受福音的同时,也接受了这些新文化的因素,以致使这些基督徒逐渐与当地文化脱节,而成了固有文化的叛徒。近代的宣教学有鉴于此,所以主张劝勉当地信徒生活为人,不要给人「信洋教」的印象,因为只有这样,信徒才能与亲友维持密切的关系。教会在这一方面所作的适应并不一定全对,有时因为时过境迁的原故,许多适应也需要改变。
如果一切讨论基督教与文化适应的人,都能先把上述有关基督教的神学、伦理、形式和风俗四点分清楚,那么许多不必要的误解都可避免。如果有人笼统的说,基督教传入任何不同文化的社会,都应适应当地的文化,乃是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基督教的伦理、形式和风俗可以适应当地文化,但是基督教的神学——福音真理,却永远不能迁就当地的文化。由此可见,有正确的前题,才能有正确的结论。
为了容易了解问题的征结起见,以后我们讨论基督教与文化的时候,最好不要笼统的谈「文化」,而要明确的指出那些文化因素是教会可以接受的,那些文化因素是教会必须拒绝的。同时当我们考虑基督教怎样适应文化时,最好也把基督教的神学、伦理、形式与风俗四个重点分清楚。在福音传遍全球的过程中,误解与混乱是无法完全免除的,但是误解与混乱抵消了教会的努力。为了增进福音传扬的速度,误解与混乱应该减到最低的限度。如果教会内部的人士先把问题弄清楚,福音的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译者注」:传道人和唱诗班的礼服最近在北美盛行起来,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大教会的主日崇拜有电视转播的原故,使医院和老人院中的信徒也能参加紧会。彩色电视要求彩色的服装,不仅如此,传道人面部要经过化装以后才能上台,这样在银幕上才有光彩。对某些保守派的信徒也许要说这是属世界了。
前三章中我们已经讨论过基督教与文化冲突的基本问题,以及基督徒在尊重圣经真理的前提下,可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本书馀下的篇幅将继续说明上述的建议。基督教与文化之间的冲突虽然无法避免,但是对基督徒来说并非无法解决。我们重视各种文化的价值,同时我们仍然忠于福音的信仰。
在人们特别注意基督教与文化问题的今天,基督徒必须弄清楚论战各方对圣经的启示所持的态度,才能分辨他们的看法是否正确。今天的混乱,多半出于参加讨论基督教与文化问题的人们,没有说明自己对圣经的启示采取怎样的观点。有时这种对圣经的启示不表示态度的作法是无意的,有时是因为人们已经放弃了对圣经的信仰。这些人既然已经不再相信圣经是上帝唯一的启示,那么提倡殊途同归的道理,更能支持他们离弃圣经真理的行动。
因此,任何对基督教与文化之间有意义的讨论,发言者必须光说明自己对圣经启示的权威持何态度。不仅如此,只是笼统的声明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还不够,因为大多数的基督徒都相信圣经的启示和权威,但是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可能有不同的解释。只有在人们肯清楚说明自己对圣经的信仰以后,他们的理论才能获得公正的评价。
基督徒对圣经的启示与权威的看法,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不是这样一本小书所能交待清楚的,但是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种,重视圣经的启示与轻视圣经的启示。
这种观点承认全部圣经都是上帝的话,新旧两约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所以是永无错误的,也是基督徒一切信仰与行为的准则。只有圣经的启示能告诉我们上帝水远的旨意,人类永生的盼望和善必胜恶的最后结局。圣经是上帝所选择的人用两种不同的语文写成的,表面上看来圣经是人的话,但是因为内容是上帝默示给作者的,所以事实上圣经又是神的话。上帝的启示并不受这些古时的作者所用的文字和思想形态的束缚,因为上帝的真理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是超越文化界限的。不仅如此,这些作者们各有不同的背景,他们所选写的内容,并不只限于合乎他们文化和他们理性的材料。相反的,他们的作品有时是与他们的文化冲突的,是惹人愤怒而被人拒绝的。虽然上帝所用的是古时的语言和文化,但是上帝的真理并不受其限制。所以圣经中的绝对真理,是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对当时的人是不变的真理,对今天的人也是不变的真理。
圣经的启示,乃是基督教有关上帝的基本真理之一,正如基督的神性一样是不能否认的。圣经是人领受了上帝的启示以后写成的,所以是人的话,也是神的话。基督是在人领受了上帝的旨意以后而降生的,所以我们的主是一位「完人」,也是一位「神人」。他生在犹太民族之中,第八天根据摩西的律法受了割礼,受希伯来文化的薰陶,用亚兰的语言讲道,一生完全遵行律法的规定,所以基督是完全的人,同时基督也是完全的神,他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他启示了宇宙的真理,活出了一个标准的人应有的生活,他的教训是为着所有时代和所有文化。这一切的真理都是上帝启示的,也是人们记录的,因此各国、各族和各种文化里的人研读圣经时,都能发现自己的罪恶和文化的缺点;也能得到心灵的安慰和灵性的食物。并且人们领受圣经的教训以后,更能改变原有的文化和扫除社会的弊病。正如本人所尊敬的同工,福乐神学院的教授邦慕礼博士(Dr.Geoffrey Bromiley)所说:「圣经文学的启示是非常重要的。这种信念使我们清楚,我们所研究的是上帝在历史中所说的话和所作的事,不是一些抽象的真理或远见。这种认识也使我们重视圣经作者人性的因素——上帝选用了不同背景、不同性情和不同文学修养的人来写圣经,所以他们的作品也包含着不同的风格、不同的词句和不同的笔法。因此,我们必须小心的研究原文的语言,注意解经的原则。正确的加以翻译和解释。……圣经是经过上帝特别的启示写成的,不只是为了正确的记录上帝说过的话和作过的事,并且圣经的内容本身,也是永远正确而大有功效的。因此圣经具有神圣的功用和绝对的权威。」
重视圣经启示的观点,认定「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旧约中为了强调圣经都是上帝的话,所以「耶和华如此说」和「耶和华的话临到」的字句,一共用了三千八百零八次之多,上帝对人类的引导并不限于已经写成的圣经,他仍在不断的给我们每日的引领,不过上帝给人随时的引导,永远不会抵触他所启示的圣经。真理的圣灵会不断的帮助我们从圣经的启示中发现新的亮光,满足时代和文化的需要。圣灵的工作是要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不是在圣经的启示以外另发现属灵的真理,而是使我们明白上帝已经在圣经里启示了真理,并且使这些真理发出亮光来,满足我们特别的需要。重视圣经启示的观点,能帮助解决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否则真理便没有标准。
这种观点认为圣经并不是上帝的启示,更不是绝对不变的真理,而是信神的人根据上帝说过的话收集而成的记录。这些记录代表人类对永恒事物的灵感和远见,说明当时的作者对上帝的了解。因为这些作者对上帝的了解深受历史和文化背景限制,所以这些记录对其他时代和其他文化里的人,并没有绝对的价值。现代的人只能根据我们对当时历史与文化背景了解,推测圣经的意思和上帝要对我们说的话。根据这种观点出去传道的宣教士,必须更近一步的推测在新的文化背景下,上帝会对那些新归主的人说什么话,并且对他们会有怎样不同的要求?
在这种观点之下,圣经本身并不是启示的真理,只不过是上帝的传声器而已。不仅如此,圣经的某些部分还有错误,对于这些错误,基督徒并不必为其辩护。然而对圣经有这种观点的人,仍然相信人们若肯读经灵修,上帝仍会藉着圣经对今天不同文化里的人说话。多数轻视圣经启示的人会同时强调,其他宗教的经典也受过上帝同样的启示。上帝对其他宗教的信徒,启示了适合他们文化的教训,这些人也根据他们的了解记录了下来,所以其他宗教的经典也包含上帝的真理,只不过没有基督教的圣经包含的那么多而已。
对这种轻视圣经启示的观点而言,圣经并非基督徒行为的最高权威,也不是永无错误的信仰准则。事实上轻视圣经启示的人,多半重视文化的价值,这些人否认圣经永无错误的权威,却承认文化永无错误的假设。相反的,过去重视圣经启示的人,多半忽视了文化的价值。今天我们有了这种了解以后,不但应该尊重圣经的真理,同时也应该重视文化的价值。这样才不会走极端,而对所面对的问题也会获得平衡的解答了。
这种文化相对论的论点如果被教会采纳,势将破坏福音的基本信仰。例如过去一百年来,印度的某些基督徒已经受了这种思想的感染:
例一,陈奇亚(Chenchiah)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印度人,也是一个著作很多的基督徒。虽然他不是教会的传道人,却是一个非常关心神学问题的信徒。他这样写着说:「在圣经对基督描写的背后,隐藏着一位宇宙性的基督。圣经对基督的记录,说明当时在希伯来与希罗文化里的人对他的了解。这些圣经作者对基督的认识是可贵的,也是受文化影响的,因此,他们的认识不应该限制我们的了解。印度的先知和学者,也同样认识这一位宇宙性的基督,我们既然是印度人,活在印度的文化之中,我们的责任,是从印度人的观点来认识这位宇宙性的基督。对我们而言,印度人认识的基督和希伯来人认识的基督,是同样正确的。」陈奇亚的错误,是认为使徒对基督的认识,受了希罗文化的影响,所以不能适合印度的需要。他所提倡的是用印度的宗教观念和哲学思想来代替新约的作品,这种主张势将破坏福音的见证。
陈奇亚的结论虽然错误,但是他的论调却使我们清楚的认识轻视圣经的危险,如果我们认为圣经中的启示,只不过是受文化影响的有限真理,那么同样错误的结论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圣经的真理,是受希伯来和希罗文化的影响,那么对印度文化中的人,当然不一定会有同样的价值。如此推论下去,圣经对其他任何文化里的人都失去了价值。但是印度大多数的基督徒,并不赞成陈奇亚的观点,教会仍然深信圣经是上帝的话,它是藉着特别选召的人而写成的,虽然带着古代希伯来和希罗文化的语言和思想的形态,但是圣经的真理,乃是上帝为全人类所定的旨意,是超越文化与时空界限的。
例二,另外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关心基督教与文化问题的印度人是查柯莱(Chakk kerai)。他对神学的贡献引起印度神学家的注意,使基督教的信仰脱离西方文化的色彩,而成为印度本土化的信仰,并且藉着印度的思想形态和文化方式表达出来。他反对某些印度人认为基督教是印度教最后境界的完成的说法,因为他认为:「基督教的内容并不清楚,历代以来人们对基督教的了解也不相同,以致今天没有人明白到底基督教是什么。」
这种观点认为圣经并未说出宇宙的基督真正要说的话,只不过是对基督的一些推测而已。查柯莱因为极端重视印度文化的结果,使他采取了轻视圣经启示的立场,其实这是不必要的错误,因为圣经真理与文化价值,是可以并重的。他对基督的认识是不够的,因为离了圣经的启示,我们根本无法认识基督,但是他对基督教的批评有些却是正确的,因为他所认识的一八九五年前后在印度的基督教,实在带着浓厚的西方色彩。
印度的基督教要摆脱欧美文化的成分,乃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印度人对福音的信仰,却不应脱离圣经的根据。其实尊重圣经的真理,并不是忽视文化的不同。历代以来,教会都是在不同的文化中生长,并且不同文化的因素,已使教会对基督的彰显更加丰富,只是教会对文化因素的接纳有所选择而已。
查柯莱和陈奇亚希望使福音的信仰印度化的努力是可贵的,印度的教会对他们的贡献,也是不能否认的,但是他们推行福音信仰印度化的过程中,其实无须离弃圣经的真理,尊重圣经真理的人,也可以同时重视印度的文化和任何其他的文化。
任何轻视圣经的观点,都会产生殊途同归的结论:各种宗教与福音真理,都具有同样的价值和同样的权威。这种观点认为,圣经是基督徒行为的标准,其他的经典是其他宗教的准则。人类既然没有一定的道德标准,那么一切有关上帝、永生、罪恶和救恩等等绝对的信仰,也变成了人类的空想,因此,世间没有绝对正确的宗教,便成了必然的结论。一切的宗教都包含部分的真理,一切的宗教也包含部分的错误。各种宗教的经典都不过是人类思想的结晶,是从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产生的,所以越过了文化的界限,也就失去了功用。
西方轻视圣经启示的基督徒,多半生活在受基督教影响的文化之中,他们这样作,自认为并无大害,因为他们以为圣经的真理,对他们而言乃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他们对批评者提出了抗议:「我们只不过是说,我们不应对自己的信仰太武断,其他的宗教,也包含不少的真理而已。」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就全世界而言,基督教仍然是一个少数宗教。当这种轻视圣经启示的观点,遇到全球各种强烈的异教信仰和各种学说之时,必然引起可怕的后果。在相对的情况下,宇宙间根本没有真理,没有启示,也没有人类可以认识的上帝!因此人类的理性成了最后的权威。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当中,对不同的宗教而言,理性也会有不同的判断。正因为理性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对绝对真理的不可知论,乃是唯一可能的结论!
重视圣经启示的观点,并不是没有困难,但是这些困难比起轻视圣经启示的观点要少得多,并且后果也没有那么严重。因此消除基督教与文化之间的冲突,第一个原则就是尊重圣经的真理。
根据圣经中一般的启示,上帝既然创造了人类,并且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得救,我们信主的人,必须相信上帝已经向人启示他的心愿,罗马书第一章已经对此有清楚的说明。同时圣经也多次说明他来到自己所创造的人类当中,他自己创造的人类却不接待他。虽然上帝的光辉已经普照世界,但是世人因自己的行为邪恶,爱黑暗却不爱光明。人们虽然知道上帝荣耀的形像,却造了仿佛飞禽走兽的偶像来敬拜。基督徒虽然相信各种文化都有其真善美之处,但是对于人们敬拜偶像、认贼作父,却不能说是出于上帝的启示。
这是最近几十年来人们一直在追问的一个难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人们对圣经的看法。圣经中有许多难以解答的问题,是教会历代以来深感困惑的。如果人们以为圣经对上帝旨意的记载不完全,那么这些难题都会迎刃而解。如果圣经只是人类对上帝启示的部分记录,那么一切有关「唯一道路」的论点,也就被否定了。
有人否认圣经是上帝超越文化的启示,他们的推论是这样的:上帝曾经对人说话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当时听见上帝说话的人所写的东西,只是他们个人的「领会」而已;不仅如此,他们对上帝的了解,又受了当时的语言和文化的限制,所以今天的人不能相信圣经中的某些记载,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基督徒并不需要相信全部圣经都是上帝的话。读经的目的,是要了解写圣经的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所领会的意思,然后再推想上帝对今天的人会说怎样的话。
根据这样的观点,绝对的真理是不存在的,所以他们反对圣经是上帝对宇宙性真理的启示。如果圣经不是上帝超越文化的启示,那么圣经一定是人类文化的产物了。凡是对圣经的启示持有这种看法的基督徒,一般来说都很容易接受「殊途同归」的主张。
德国的神学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就是以这种观点而出名。他认为圣经完全受文化的限制,是藉着当时的故事、例证、思想形态和科学理论写成的;然而人类的文化一直在改变,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背景对真理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因此,布特曼认为,基督徒应该探索上帝在圣经中,对当时的人所要表达的超越时间性的真理是什么?研究圣经的文化背景,从这些文化的形式之内去发现重要的意义,然后再以适合于今天的文化、语言和思想形态的方式,将真理表达出来。
如果布特曼所说的是翻译工作,这样的解释是很高明的。但是布氏所指的并不是翻译圣经的工作,而是圣经本身的内容。所谓从圣经的字句中,发现隐藏的真理并不是翻译的工作,乃是解经的工作。因此,他这种主张已经显出其轻视圣经真理的态度。如果我们要将圣经翻成另外一种语文,当然需要了解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原来的意思,然后,才能在尽可能忠实于原作的前题下,完成翻译的工作。我们必须在新的语文中,找到与圣经「同样有力(Dynamic epuivalent)的字句」,才能将原作的真意发挥出来。正如邦慕礼教授所说:「圣经的内容,绝不是可以用任何形式表达出来的抽象而空洞的理论。圣经的内容是说明上帝在实现救恩的目的和审判的计划时,到底说了什么和作了什么。因为圣经是上帝作为的历史记录,所以其中的文学形式,也是圣经的特点之一。虽然圣经的内容,有时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但是上帝选用了现有的形式,乃是一个历史的事实,并非偶然发生的事件,所以上帝选择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文笔来写作,也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圣经原作的形式,是不能随便废除的,因为破坏了圣经的形式,也会损害圣经的内容。」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当重视圣经启示的基督徒反对布特曼的错误之时,他们也应同样强调了解圣经的文化与历史背景的重要。我们从加拉太书可以看出,使徒保罗对当时从犹太教中归主的人所坚持的律法主义精神,也有充分的了解,以致使他不得不写信加以纠正。如果我们用敬虔的态度,来查考圣经作者的意思和原来读者的了解,乃是一种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圣经的做法。但是这样的查考,只有那些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并且重视圣经启示的人,才能做得恰到好处。圣经中的基本要道对任何人种,不分贫富,不分智愚都是同样可贵的。
当传教士们在世界各地使基督教的崇拜仪式、教会组织、建筑形式和制度法规,适合各种不同的文化时,他们必须对外面的形式有所改变。例如,宣道会的传教士在西伊利安(West Irian)——印尼独立以后,从荷兰收回的新几内亚西部的伊拉哥山谷(Ilaga Valley),带领乌安东尼族(Uhunduni Tribe)信主的基督徒举行纪念主的圣餐时,他们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在这一个孤立的山区中,无酵饼和葡萄汁是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并且也很难买到,乌安东尼人的主食是甘薯,他们唯一见过的红色果汁,是从野生的覆盆子树(Wild raspberry)的果子中挤出来的。因此宣道会的传教士们,便决定用煮熟的甘薯来代表基督的身体,用覆盆子树的果汁来代替葡萄汁。他们这样作,不但改变了差遣他们出去的美国教会的传统,并且也改变了新约中原有的样式。他们改变了新约中所用的形式,保留了教会中应有的功用。也可以说,在不得己的情况下,他们抓住了在那可变的形式背后那不变的意义。(注二)
传教士这样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因为他们虽然改变了外面的形式,却保留了圣餐的意义。但是改变外面的形式,有时也会破坏圣经的意义,这是教会不该许可的。例如,某一社会纪念古人的仪式,是由会众摇动手中白色的百合花。当地的教会纪念主的时候,如果用摇动手中的百合花来代替擘开的饼,就不适合了。虽然圣餐有纪念主的意思在内,但是除此以外,还有其他重要的意义是不容忽略的。摇动手中的百合花,虽然可以代表纪念主,但是却无法表示出圣经的话所包含的意义:「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4~26)任何离开新约的意义和使徒的榜样的作法,都是教会不应许可的。「改变形式保全意义」的作法,有时是不得已的,但是必须尽量符合圣经的标准。
我们可以看看违反这一原则,可能发生怎样的后果。我们的主曾教导门徒要「赦免敌人」,如果有人为使基督教适应一个征服者的文化,而这样推论:「赦免敌人的道理是基督讲给一个被征服的民族听的。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之下,那些被征服的人,只有赦免他们的欺压者才能获得生存。但是在一个征服者的文化之中,最合理的事,莫过于『消灭敌人』。因此『合理的处置敌人』乃是上帝所说『赦免敌人』的真正意思。」如果有人这样解释圣经就大错特错了。
历代的教会,曾不断的拒绝这种象征式或寓言式的解经方法。圣经最明显的意思,就是圣经真正的意思。如果为了适应文化,而在字里行间寻找可能有的新的意义,乃是非常危险的事,因为这样作会产生许多主观的解释。这种解释最著名的错误之一,就是否认基督的复活,以为对现代人而言,「复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人们学习基督牺牲的精神,就是代表基督已经复活了。这种解释不但将圣经明文的记载置于不顾,并且还以为早期的门徒,活在科学发达以前的文化之中,误认他们从幻想中所得到的喜乐、力量和主的同在,成为基督的复活。
圣经中有文化的因素!也有超越文化的因素。虽然圣经所用的是希伯来、亚兰和希腊的语文,但是上帝藉着这些古代的语文,向人类传达了超越时空和超越文化的真理。正如基督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一样,他是真人,也是真神;同样,我们的圣经是人所写的话,也是神所写的话。因此圣经乃是上帝所启示的,是永无错误的,是信徒的最后权威。这一重视圣经启示的观点,乃是消除基督教与文化冲突的先决条件。轻视圣经启示的观点,不但无助于消除冲突,反而使冲突的声音更响亮。人们若不尊重圣经的真理,人间便没有最高的权威。在没有是非标准的情况之下,强盛的文化,便成了一时的标准,迫使其他文化中的人向它看齐。但是任何文化都不能持久不变,因此新兴起的文化,又会带来新的标准。昨天的亚述和罗马,今天的欧美与苏联,明天又会兴起新的势力和新的文化。在文化相对论盛行一时的今天,人们的思想似乎认为任何文化的作法都是对的。但是三十年前并非如此,德意日轴心国家的作为,不但为人痛恨,并且世人群起反对,经过一次空前的世界大战,才消灭了他们的主张和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又产生了许多新的思潮和新的文化,但是圣经的真理并未改变,圣经的真理,不但审判了德意日的侵略行为,也要审判今天文化相对论的主张。只有在人类尊重圣经真理的大前提之下,各种文化的优点才能被保存,缺点才能被改正。
「注一」这是西方教会人士受了文化相对论影响以后的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其他宗教并不接受这种观点。
「注二」如果当时这些传教士坚持饼与酒的形式,从外地运来饼与葡萄汁,那些从未见过饼与葡萄汁的乌安东尼人,是否会以为这些奇怪的食品有神奇的力量?不久之后,这些圣餐,也将成为不可违反的「传统」,当传教士离开以后,他们没有饼和酒,可能也就无法纪念主了。等到他们当中的信徒到外地旅行以后,如果发现外面的人可以随便的吃面包,喝葡萄汁的时候,可能他们又会大吃一惊了。
教会历史上一切成功的传教士,比一般的贸易商、征服者或观光客,更重视当地文化的价值。近代人类文化学的研究,更促使人们重视各种不同的文化。轻视不合自己文化观点的自我文化中心主义,已经成为落伍的东西。气势凌人的民族骄傲,已经失去了过去的光彩。
这种对文化的重视态度认为,如果我们了解促成某种文化形态的特殊环境,那么我们也会发现其为何如此的理由,所以每一种文化对其本身都是合理的。如果一个社会百分之八十的婴儿,都在四岁以前死亡,并且人们的平均年龄只有二十二岁的话,那么早婚的风俗和每九个月就生一个孩子的习惯,就不难了解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延续这一民族的生命。在一个没有文字的社会里,一切经验全靠口传的作法,乃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在他们的传统中会特别重视故事、箴言和家谱的背诵。
承认某种文化的因素在其特殊环境中是合理的,并不表示这种文化因素一定是对的。对基督徒而言,只有那些合乎上帝旨意的事物才是正确的。不仅如此,许多文化的内容,并不能以对与不对来加以分别。中国人用筷子,印度人用手指,法国人用刀叉,并不是一个对与不对的问题。在重视文化价值的前提下,我们会说一个人无论用什么工具吃饭,他的态度应该合乎当地的标准。
有些文化的因素决定人间的关系。例如,在印度有这样的规矩,当一个人的长兄在房内时,他的妻子不可进去。轻视文化价值的观点,也许会很快的指责这种风俗:「岂有此理,这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重视文化价值的观点,可能会表示不同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一个长兄在家中有特殊的权柄时,这种风俗也有它的理由。圣经并无明文的规定反对这种风俗,所以我们也应加以尊重。」
重视文化价值的观点,认识人类有不同的思想方式和逻辑系统。如果我们了解其不同的背景,我们便会发现这些不同的思想方式和逻辑系统,在传达意思时是同样有效的。人类文化学已经发现,用欧美人觉得有效的思想方式向其他文化中的人传达意思,常常是辞不达意的,因为其他文化中的人,对事物的了解常有不同的思想系统。例如,那些受压迫的民族说话时,常常模棱两可,好像没有人愿意表示肯定的意见。他们自己了解彼此的意思,但是外来的人就无所适从了。有时毫无异议的赞成,可能代表漠不关心或敌对的态度。一个真正认识当地文化的传教士,不但能懂得他们的意思和文法,并且也能了解他们的逻辑与幽默。但是那些新来的西方传教士,不但不能了解这些彼压迫的民族,并且常会感到他们说话不诚实,甚至认为他们一口两舌、存心骗人。因为这些充满西方思想的传教士,尚未学会分辨别人的思想。
那些重视文化价值,并愿通过文化媒介传扬福音的教士们都知道,他们必须明白当地人对许多事物的不同看法。例如,在欧美的思想系统中,食物是炭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代名词,但是对于泰国人或印尼人来说,他们对食物可能有完全不同的观念。有些民族认为白糖是冷性的,红糖是热性的,橘子也是冷性的,因此一个人若喝一杯加了白糖的橘子汁,可能会伤风感冒,甚至会得肺炎。每一民族都有无数类似的观念,一个人要想在另一种文化中有效的工作,必须学习认识这一切。
现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发生了,这些类似迷信的观念都是对的吗?当然不一定对。不同的食物含有不同的热量,乃是科学的常识。一磅稻米竺磅白菜含有更多的热量,无论在那一种文化,都是一个不变的事实。但是认为白糖是冷性的,红糖是热性的观念,无论在那一种文化,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的。重视文化价值的人也承认这一点,但是他们认为:「除非你在教营养学的课程,否则最好还是接受当地人认为某种食物是冷性,另一种食物是热性的观念。如果你为当地患重病的人预备食物,最好避免他们认为冷性的,因为这些病人的亲属,一定会认为病人所以死亡,是吃了冷性食物的原故。除非有特殊的理由,这 些文化的因素虽然不合科学,但是在当地的背景下,最好当作合理的事物来接受。」
但是当某些文化的因素,与圣经的启示直接冲突时,基督徒除了坚持圣经的真理,改变这些文化的因素之外,并无选择的馀地。不过,在这种情形之下,传教士最好能让当地文化中的信徒根据圣灵的引导来作决定。如果当地的信徒都是不识字的人,并且坚持要传教士表示意见时,福音的使者最好能说明圣经的原则,并帮助他们作一决定。
重视文化的观点,愿意采用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与文化学的新发现,来帮助了解人类的思想和行为,使意思传达更有效,圣经的翻译更准确,福音的传扬,更容易被不同文化的人群接受。文化语言学是重视圣经的基督徒可以用来改进向其他文化传达意思的工具,但是我们应该小心,不要用这门学术来低贬圣经的权威。文化语言学能帮助我们将圣经更准确的翻译成千百种不同的语言,但是却没有告诉我们,其他文化的人不能了解好的译本。
然而,有一点是基督徒的人类文化学者、语言学家、传教士和一切教会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注意的,我们虽然承认旧约圣经中的士师记,是为那些刚刚脱离游牧生活的希伯来人写的,但是翻译圣经的人,应该将当时作者与读者所领会的意思,忠实的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翻译圣经的人,不能因为士师记所用的思想形态、宇宙观念、字汇、文法和逻辑都是古代希伯来文化中的东西,就否定该书对二十世纪其他的文化有同样的价值和意义。
士师记第二十至二十一章所记那可怕的事件,充分说明公义的上帝决不容许罪恶。上帝藉着以色列人对便雅悯人的惩罚,对科学时代以前的人是有意义的,对今天任何一种文化里的人,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这说明在上帝面前是与非永远是有分别的。上帝决不容忍罪恶,上帝是欺哄不得的。他看公义的价值,远过于生命之延续。这段记载中,充满了上帝对正义与公理的重视。圣经说明上帝慈爱的性情,同时也说明上帝对正义与公理的热爱。只有明了圣经的观点的人,才能认识基督为何要在十架钉死。
上帝造人以后,就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由此可见,上帝已经赐给人类创造文化的使命。当人类执行这一使命的时候,刚果的森林,新加坡的高楼,美国炼钢的城市,欧洲的古迹以及全球的资源,都在人类的管理与开发之中。历代以来,人类丰富的文化和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而产生的。这是何等丰富的文化资源!显明人类创造的天才和自由企业的精神。
上帝的目的可以清楚的从以色列人和早期教会的历史中看出来。上帝要他的子民从各地、各族和各国的文化中取材来美化他的家。希伯来人从埃及的王宫学了各样的知识,从埃及的家庭得了无数的财宝,从浩大的工程学了建筑的技术,从肥沃的土地学了农耕的经验。以色列人进了应许美地之后,他们学会了种植葡萄,栽种橄榄,发展农业和建造城市。大卫从非利士人学会了打铁的技术,来制造武器与工具。所罗门从希兰王那里借用巧匠,并利用各地的文化产品,使圣殿建造得更辉煌。当时的耶路撒冷成了各种文化的精华汇聚的中心。
这是上帝为他的家所定的旨意。上帝的子民要统管万有,使他们所接触的事物更接近真善美的境界。对于上帝所拣选所救赎的子民,就是上帝从罪恶的捆绑中所释放的人群,上帝要他们使用并享受他们自己所创造的丰富的文化。重视文化的观点,也相信上帝的旨意是要使用人类为了适应不断改变的生活环境,而创造的多样的文化。
在这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盛况里,只有一个统一不变的原则——上帝的威严、真实、公义、慈爱和救恩是永恒不变的,是能适应各种文化的。同时,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而造的,虽然人的天性已经堕落,但是人的良知仍然能对向上帝悔改的呼召发生感应,这一点也是超越文化和种族的。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荣耀上帝的使命。全球各种文化里的人,若愿意相信上帝的独生子,接受上帝的赦免,走上光明的道路,就必得着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按圣经所说,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第三天复活的真理,是不能否认的。这些都是圣经中超越文化的真理,是上帝所启示的,对任何种族、任何文化都不能改变的。基督的再来、将来的国度和信徒在教会中预尝永世之福的经验,对任何文化都是一样的。全球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各种文化,都要受主审判。圣经的启示和救恩的真理,对全人类都是同样有效的。因为这些是统一的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所以任何文化接受以后,都要受其洁净和美化。基督的福音能改变人类的文化,并且使人类的文化变得更加丰富。
上帝不但已经将这些真理启示人并且记在圣经里,同时,也用圣经的真理向人不断的说话。圣灵亦不断的用圣经的启示给人新的亮光,这些亮光对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强调。所以教会应不断的学习顺服上帝和保存文化。
当教会不断的扩张并适应不同的文化时,虽然教会的工作人员曾力求符合圣经的教训,但是基督徒对这些适应的措施,却各有不同的看法。宣教学家明了适应的必要,教会的理论家也曾多方讨论得失的问题。实际执行的人乃是来自远方的传教士和当地的教牧人员。他们不断适应各种不同的情况,做法也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我们要决定那些适应是必须的,那些适应是合符圣经的,我们必须先了解造成不同看法的原因:
文化的因素,常因环境改变而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十六世纪苏格兰的改教运动,为了摆脱天主教的文化和教义的影响,教会禁止了一切有关圣诞节的庆祝活动,理由是不合圣经的启示,违反早期教会的传统。在当时苏格兰的教会争取独立的情况下,这种改革是必要的,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是在今天的美国,圣诞节的意义与十六世纪的苏格兰教会了解的,已经完全不同。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美国的教会也没有受罗马教廷控制的危险,因此,早年苏格兰教会的恐惧已不存在。美国一般教会人士,除了觉得圣诞节在社会上变得本商业化以外,并不主张禁止庆祝耶稣降生的活动,因为每年一度的圣诞节,对许多信徒都是很有意义的灵修活动。
在南北美洲盛行的万圣节(ALL SAINTS Day),美国俗名「鬼节」(Halloween),究竟这是崇拜死人?还是只是玩耍而已?墨西哥人庆祝万圣节时,有一种特制的面包,是天主徒扫墓时必须放在亲人墓前的祭品,这已经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风俗。当全城的孩童都在吃这特制的面包时,福音派教会的儿童是否也可以买来吃?这是一个不易解答的问题。如果吃这面包代表敬拜死人或遵行天主教的道理,一般福音派教会的牧师毫无疑问的会加以禁止;但如果吃这面包只是代表一种快乐假期的活动,并无宗教的意义,那么一般福音派教会的牧师,都会赞成参加邻居的同乐活动。
活在极权社会里的基督徒,时常秘密的聚会,并且派人守卫,以免被人发现或被人出卖,这种作法是否与当地禁止教会聚会的法律冲突?住在自由社会内的基督徒,享受公平的法律和宗教的自由,读经聚会都没有恐惧的感觉,他们对「守法」可能又有不同的观念。由此可见,对于基督徒是否应该守法,不同的情况也可能有不同的答案。那些在极权社会里,受良心督促而秘密聚会敬拜主的基督徒,时常引用使徒的话说,顺从上帝重于顺从政府。活在自由社会里的基督徒,不肯违法举行聚会,也能以圣经为依据,找出他们所以如此做的理由。
由此可见,人们对文化因素的意义,因着不同的环境,可能有不同的了解。圣经的原则,只有在信徒的良心受圣灵引导时,才能适应不同的情形。因此,在这无数的适应过程中,不同的意见,是无法避免的。当圣经并无明文规定的时候,基督徒只能根据自己的良心和圣灵的引导来加以判断。
许多并不理想的适应措施,多半是在一个归主运动开始的初期由妥协而成,在当时也许是不得已的。如果传教士不肯让步,可能大量的人群便不会信主,所以传道的人作了某些让步,深信当信主的群众灵命长进时,必会改正这暂时的措施。例如,一九七三年刚独立的东巴基斯坦有一个小小的教会,如果传教士一定要求每一个信徒都守「主日」是不可能的。上帝将旧约的十诫颁给希伯来人时,他们已经脱离了在埃及的奴隶生活,并且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民族,所以对十诫的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的执行,是全族一致的,没有困难的。不但如此,在基督教的国家,安息日都改成了主日,甚至许多非基督教的国家,也采用了六日工作一日休息的规定。但是东巴基斯坦是回教的国家,基督徒在人口只有千分之一的比率,许多基督徒的雇主是回教徒,每周的市场都在星期日举行,如果基督徒的雇工拒绝在星期天工作而去做礼拜,毫无疑问的会被主人开除。如果信主的妇女拒绝在主日购物,一周之内她们可能买不到要买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福音的使者决定在主日晚上聚会,乃是有圣经根据的。不过他应该对那些尚不识字的信徒说明,晚上聚会并不是圣经的规定,不过在基督徒仍然处于极少数的情况下,只好暂时这样作,现在这是上帝所喜悦的,日后情况改变时,可以再增加早上的聚会。当主日晚上的聚会开始以后,当时的教会领袖也许会说:「这是暂时的安排,我们盼望将来能有更好的情况出现。当教会长大,信徒增多,教会能影响社会的决定时,我们仍然要实行圣经的教训,使主日成为众人安息敬拜的日子。」
另外一个例子与烟酒有关。有些差会认为吸烟喝酒是不好的习惯,不合圣徒的体统,所以他们拒绝为不愿戒除烟酒的人施洗。这种主张也有它的理由,因为他们觉得教会如果不在这些事上表示立场,信徒将没有纪律。另外也有一些差会认为,圣经并无明文规定禁止烟酒,教会不应将戒除烟酒当作信主的条件,摆脱坏习惯是信徒生命长进的自然结果,不是获得救恩的先决条件。所以他们主张先为这些人施洗,接纳他们加入教会,然后再帮助他们摆脱吸烟喝酒的习惯。我用这个例证,并非表示赞成任何一方的意见,只是盼望藉此说明,许多虔诚的基督徒在作这些决定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他们决定这些适应时,可能都认为符合圣经的原则和教会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容忍不同的意见。
如果我们盼望根据圣经的原则来解决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我们必须熟记,在新的地区为尚未信主的人群敞开教会的门户,乃是非常重要的事。下列三例可作说明:
(1)在考虑到基督教为印度的阶级制度应作怎样的适应时,我会想到,我们是否应该许可上层阶级的印度人,在他们的住宅区附近建立上层阶级的教会。
在印度许多地区,最先归主的都是下层阶级的人和那些受歧视的「不可摸」的人,因此教会多半建立在城市的贫民区,或只许下层阶级的人居留的村庄内。当上层阶级的人要信主时,他们发现作基督徒必须在贫民区里受洗,并且和下层阶级的信徒一同吃爱宴,这对上层阶级的人来说,作基督徒便成了转入下层阶级的代名词。这种观念为上层阶级的归主运动关了门。
我们了解这种背景以后,还要问另外一个问题:基督教在承认基督只有一个身体的前题之下,是否可以允许印度的上层阶级成立与下层阶级的信徒没有来往的教会?上层阶级归主的人,是否可以在他们的住宅区内建立自己的教堂?有些基督徒猛烈的攻击这种隔离的作法,因为他们认为根据圣经的启示,信徒都是弟兄,凡是不愿与不同宗族的信徒一起聚会、吃饭或彼此嫁娶的人,都不配做基督徒。然而,许多人忘记了欧美的教会,也有许多不同的教派,过去在它们之间也很少来往,各种不同教派的人,也很少在一起聚会、吃饭或彼此嫁娶。不仅如此,在今天的印度,也有许多教派完全是由同一宗族的人组成的,这些教派彼此也没有来往,更谈不上彼此嫁娶了。由此可见,许可印度上层阶级的人成立教会,并非创新的作法,只不过是将教会已有的传统扩大而已。
本人认为教会为了福音广传的方便,应该鼓励各族的人成立适合本身文化的教会。不只在印度应该这样做,在全球各处都应该这样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为那些尚未归主的人群敞开教会的门户。教会在主要合一,并建立超越文化、种族和阶级的弟兄相爱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种强调,不应妨碍教会在尚未信主的人中间的福音工作。
(2)基督教在菲律宾的教会,普遍禁止「斗鸡」的风俗,因为斗鸡与赌博有关,常使许多人倾家荡产。雷特城(Leyte)一位教会中学的校长告诉我,他信主以后,就把十七只斗鸡用的公鸡卖掉了,以致他家中的经济情况大见好转。新的生活方式使他远离了过去斗鸡的朋友,无形中也使福音的门在斗鸡的朋友当中关闭了,所以没有人跟随他来信主。对于这种情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虽然圣经中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斗鸡,福音派的教会反对菲津宾文化中斗鸡的因素还是对的。引领喜欢斗鸡的人接受救恩是重要的,同时,教会家庭的经济得以稳固,也是教会应该注意的。
(3)非洲教会多年以来最难解决的问题,莫过于「多妻」的风俗。大部分多妻的人,都是各部落中有钱有势的人。圣经并无明文禁止多妻,旧约中许多上帝重用的人,也有两个以上的妻子,但是多妻并非上帝的旨意,旧约中多妻的事实,乃是上帝容忍人的错误而已。毫无疑问的,多妻乃是一种社会的罪恶,这是一般非洲社会的领袖和受过教育的妇女都同意的看法。也许只有当多数的男子在战争中去世以后,才有实行的理由,但是当社会上的男女数目相等时,多妻的风俗,一定会剥夺某些男子结婚的机会,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在这种情况之下,教会所遇到的问题是:那些信主以前已经多妻的人,教会是否可以为他们施洗?如果教会坚持多妻的人必须遣散原配以外的妻子才能受洗,那么一个多妻的人这样作以后,其他多妻的人就会裹足不前,福音的门向他们也等于关闭了。
这种情形到主后二○二五年将会完全改变,因为那时苏哈拉大沙漠以南的非洲人,将在教会的薰陶之下长大,每人只有一个妻子,一夫一妻的制度也就稳固了。这一文化因素引起的主要问题是这样的:圣经既然没有明文禁止教会为信主以前多妻的人施洗,同时为各族中有领导地位而多妻的人敞开福音的门,也是教会关心的事,那么教会是否可以在禁止已经信主的人实行多妻的条件之下,为那些信主以前已经多妻的人施洗?
上面三个例子共同的问题是:教会对某些不赞成的文化因素,是否可以作暂时性的适应?对于第一例信徒在主日是否可以照常工作的问题,在东巴的情况下,我的答案是可以。第二例斗鸡的风俗,我赞成教会加以禁止。第三例教会是否可以为信主以前多妻的人施洗,为了使这些多妻的人,有机会悔改并带领他们的家人信主,我觉得教会接纳这些人也是明智之举。对于任何一种适应,基督徒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见,这更证明对于任何一种情形,圣经明文的规定越少,人们表示不同意见的馀地也越多。
教会中重要的事物,都与信徒属灵生命的健康与成熟有关,就像仔细的查考圣经,有力的传扬福音,恳切的彼此代祷,完全的顺服基督,忠心的为主而活,信徒的奉献与教会的复兴等等。如果一个教会具有这一切的现象,对文化适应的部分,多半都是次要的事。某一宣教学家也许会认为,教会在某方面的适应没有作好,又有人也许会发现教会在某方面作了错误的适应,还有人可能会指出当地教会对某一真理有了误解,但是大家都会承认只要教会的灵命健康,这些错误都不是致命伤。只要当地的信徒接受圣经是上帝最高的权威,并热心查考上帝的话,这些错误到了时候都会改正过来,圣灵自会引导爱主的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
在认清这一重点以后,我们仍应记得:教会健康的灵命加上不同文化的适应,乃是教会向新的地区拓展工作最理想的目标。当基督教有关福音的真理传到不同的文化里去的时候,在某些文化中已经长大的教会,不应将过高的标准加在另一文化中弱小的教会身上。同时新的教会在新的地区中建立以后,也要尽量使福音的信仰适应当地的文化。
先知以赛亚曾预言不同文化里的人「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赛二4)。不同文化中的人,手中仍然握着铁器,但是人类因为顺服上帝的原故,战争的武器就成了和平的工具。
消除唯一道路与殊途同归之间的冲突,并非意味着消灭不同的文化。在不同的人群归主以后,他们文化中大部分的因素,正像人们手中的铁器一样仍然存在。爱尔兰人仍然喜欢绿色的衣服,以索比亚的君王仍然用舞蹈欢迎贵宾;美国人仍然喜欢热狗;日本人仍然喜欢花园。照样各国各族的人,仍然喜欢他们自己特别的爱好。然而,上帝在圣经中为全球所定的旨意,和耶稣基督受人尊崇的救主地位,却成了各种文化共同的珍宝。世人尊重圣经真理的结果,会使他们将自己手中的刀——有害的文化因素,打成犁头;将他们手中的枪——有害的风俗,制成镰刀。各种文化的精华,都将流入圣城。
这是我们仰望的远景,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全球各处建造新耶路撒冷。教会是上帝居住的圣殿,各地的教会都有自己丰富的文化。各种文化的因素,都要被上帝的话洁净。每一个民族属神的人,都要被圣灵充满;每一个民族的教会,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然而,每一个民族的教会,都是属灵的新耶路撒冷,上帝的子民要行在奇妙的光中。
使徒约翰所写启示录中的异象,具有深长的意义。圣城中的生命树「叶子乃为医治万民」。万民也是万族之意,所以各种语言、文化的特色,都将出现在圣城之中。但是凡能进入圣城的文化因素,都是经过严格审查的,因为「以后再没有咒诅」——没有刀,没有枪,没有不荣耀上帝的文化因素。「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用灯光日光,因为主上帝要光照他们。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廿二2~5)
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
原作者:马盖文博士
编译者:台雅各牧师
一九七九年七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