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一般方法
一、分析对方的具体情况 详见第4章。 二、为对方祷告 详见第22章 三、设法与对方交谈 传福音的外在形式是“传”是“谈”,所以,必须有想办法主动找对方谈。但是这里面有个方法问题,对世人来说,你最好不要一上来就单刀直入,开门见山,这样对方会觉得太突然了,效果就不会太理想。要先有个过渡,一点一点地往福音方向靠拢。如: “你很爱读书吧?都爱读那些方面的书?你读过《圣经》吗?” “昨天是礼拜天,我去教堂做礼拜去了。哎,你去过教堂没有?” “圣诞节快到了,你不想去教堂看看吗?你跟我去吧,一年才有一次圣诞节。” “你所遇到的困难我也遇到过,可我却不那么忧愁,因为我是个基督徒,凡事我都依靠上帝给我力量,上帝也真的帮助我度过难关。你想不想知道我的这些经历?” 等等等等…… 用这样的过渡句,引出福音的话题,不是很自然吗? 四、传福音的主要内容 1、依靠圣灵的特别引领 对于一个有过认真准备、迫切祷告的基督徒来说,当他觉得圣灵开始感动他要给某人传福音的时候,他决不会没有话说;到时候,圣灵就会亲自感动他说出当说的话来。 2、在不特别清楚圣灵的感动情况下 一般地,在没有特别清楚圣灵的带领的情况下,传福音时,可以按照本书第二章在所讲的“福音的最基本内容”来讲。这样既没有离开基本要道,又不会讲偏。而且,越讲就会越觉得有话可说,就会感到圣灵的感动随之而来,也就越发有能力了。这些传福音的主要内容是: 1)、“神”的概念。即“到底有没有神”。 2)、神对人的大爱。 3)、神的大爱,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他不惜以自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代价;“主耶稣”的概念。 4)、道成肉身、十字架的概念。 5)、福音是白白得来的。 6)、“因信称义”的概念。 7)、信主的方法。 8)、“灵魂、地狱”的概念, 9)、“天堂”的概念。 10)、《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具体到传福音时,可以按照“由浅入深”的顺序来传讲福音,即: 1)、人有灵魂吗? 2)、真有天堂、地狱吗? 3)、到底宇宙中有没有神? 4)、神对人的大爱,深到什么地步? 5)、耶稣是谁?十字架救恩都是什么? 6)、为什么说《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7)、人都是有罪的吗? 8)、因信就能称义吗? 9)、举几个蒙恩得救的见证例子。 10)、信耶稣的方法是什么? 五、传福音的技巧 任何工作都是有技巧的,和世界上的许多工作一样,传福音也有一定的技巧。掌握了技巧,就能事半功倍;但是技巧却是需要在平时多实践的基础上才能获得的,正所谓“熟能生巧”嘛! 传福音的技巧很多,这里仅仅介绍两个最最基本、最最实用的技巧,其它的技巧,还望弟兄姊妹们在传福音的实践中自己摸索掌握。 1、“一多、一少、一靠”原则 这是给无神论者传福音的原则,遵守这个原则,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见本书第三章。 2、使人的心产生羡慕 一个罪人接受了救恩,乃是因为他的心出来碰了主一下。人得救不是因为他有多少救恩的知识,不是因为他明白了多少福音的真理。乃是因为他有一颗完全的心碰了主一下,这样他就得救了(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必须是在他已经相信了宇宙间有神、有天堂、有地狱,人有灵魂的前提下)。我们来看几个《圣经》中的例子: 路加福音第七章35-50节,说到一个犯罪的女人得赦免的事。他觉得自己的罪多,蒙了主的赦免,因此她感到主的可爱。她不注重其它什么条件,她只觉得主可爱,所以她就不顾一切地拿了香膏去抹主耶稣的脚,亲主耶稣的脚,用头发去擦干耶稣的脚……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3-14节,主耶稣说:“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39-43节。讲到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一个犯人,在关键时刻,幡然醒悟,对主耶稣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主耶稣马上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人得救的关键,是在明白有神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和略微懂得一点基本救恩的前提下,心出来碰主一下就行了。因此,我们越知道人得救时的主观经历,就越容易带领人信主。 圣经说,人必须信,才能得救;而信乃是人心里的事情,罗马书十章9-10节说,人要心里相信。罪人若要得救,第一个条件是他要明白一定的救恩真理(不必太多);第二个条件是他必须想“要”这个救恩。很多时候,世人在悟性上已经明白,可在情感上不羡慕主,意志上不决定归向主,这仍然不能得救! 所以,传福音的目的,是注重在让人有羡慕。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是要让人明白宇宙中有神的存在,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第二是要人有一点救恩的知识,要让他明白基督的救恩。第三是要让人要神,羡慕神,喜欢得救;这才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事情;否则明白了救恩而不去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3、创造需要的感觉 然而,怎样才能让人产生羡慕呢?这就需要在罪人的身上创造“需要的感觉”,只有人需要了,人才会羡慕。在约翰福音第四章里,主耶稣给撒玛利亚妇人传福音时,就是逐步在她的心里创造了需要的感觉。主耶稣不是首先就给撒玛利亚妇人讲福音,也不让她先看见罪,而是先让她有需要的感觉。她来打水是因为口渴,主耶稣就“因势利导”,从由身体上生理的口渴,说到那“灵里”的饥渴。并进一步启发她:“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四:13-14)。这几句话立刻就让妇人产生了需要感:“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15节)可是主耶稣却并没有马上就给她“活水”,而是“话锋一转,直逼要害”——找她要她的丈夫,这就马上又使她产生了罪恶感。主耶稣是多么的有智慧啊!先从“水”的话题叫她产生了需要的感觉,然后又从“丈夫”的话题叫她产生了罪恶的感觉。这样一来,她的心就立刻被主得着了,她也就得救了。 我们传福音,就应该效法主耶稣的榜样。要先让世人不满他们的现状,让他们感觉到不满足,然后他们才会有需要的感觉,才会觉得自己的确需要神的救恩。在现阶段,如何使人有对神的救恩产生需要的感觉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A、扩大人们的视野。 常言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个规律不会改变。所以,在传福音时,必须先要告诉他们“宇宙当中真有神,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一个无神论者,如同“井底之蛙”,就知道地球上(实际上连地球上的百分之一的事情都不一定全了解)的那么一点事,就知道人一般地只能活上七、八十岁,“一死百了”。一旦他们明白了有关上帝、天堂、地狱、灵魂的事情,那就等于开阔了他们的视野。根据“人往高处走”的规律,许多人就会本能地渴慕得到神的救恩。 B、多讲一些死亡的事情。 灵魂没有得救的人总是怕死的,而基督徒则不再怕死。所以,传福音时,多讲一些灵魂上天堂、下地狱的道理和见证(见资料1-5),就会引起世人们的注意和羡慕,从而使他们产生需要的感觉来。有些人认为讲“下地狱”是吓唬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种多虑是不必要的,事实上,有时候讲“上天堂”并不一定吸引人,因为有些人喜欢安于现状,韩英的“人人都说天堂美,怎比我洪湖鱼米乡”,阿斗的“此间乐,不思蜀”,就是这类人的真实心态写照。但是如果讲“下地狱”的事情,很多时候就能起到一定的好果效(见资料37、无法摆脱“下地狱”的声音)。 C、其它。 象“人生的空虚”、“将来的审判”、“信主得安息、得喜乐”等等这样的信息,也是能使一部分人得到共鸣的。 4、创造有罪的感觉 前面提到,主耶稣不是仅仅让撒玛利亚妇人产生了需要的感觉就行了,关键的一步是要让她产生有罪的感觉。可见,认罪悔改在一个人的信主过程中是多么地重要!我们在传福音时,也要尽量设法让世人产生有罪的感觉。 然而,弟兄姊妹们在对世人提到罪的时候,却往往得不到世人的认可,更多的时候却是引起了纷争,没有一个世人愿意被别人指责为罪人,当弟兄姊妹在讲人人都犯了罪时,尽管这是《圣经》上的话(罗五:12),可世人还是不喜欢听。究其原因,是弟兄姊妹在讲罪的时候,没有解释清楚。要知道,世人脑子中的罪的概念,仅仅是世界上的法律上的罪,而基督教所说的罪,其范围要远远超过“法律上的罪”,还包括“道德上的罪”和“灵性上的罪”(见资料45、什么是罪)。这样的解释,相信世人们就容易接受了。本书的资料45“什么是罪”里,列举了大大小小共80条罪(没有一个世人能够逃得出这80条罪),如果我们让世人拿着它来对照一下自己,那他们就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就自然而然产生了有罪的感觉了。 六、打消对方的疑虑 很多时候,对方已经从内心里倾向福音了,但是多少还有些疑虑,这时你就应该尽量打消他们的疑虑。一般地说,对方的疑虑主要有:1、象我这样的人也能进天堂吗? 2、我身上的缺点(他们还不习惯使用“有罪”这个词)太多了,上帝能要我吗? 3、基督教很好,可我现在太忙了,等我退休了再信吧。 4、我想信主,可我家里(或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5、我是个学生,家长、学校不让我相信怎么办? 6、我有特殊身份(党员、团员、高级领导干部、军人、警察等),我若信了基督教,我的“饭碗”就没了。 7、我想信,可周围人嘲笑我怎么办? 8、我信了基督教,可若万一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怎么办?我怕受迫害。 9、我信主之后,又犯罪了怎么办?是不是又回到地狱里去了? 10、我可以信,但有些基督徒的表现太差了,有些基督徒还得罪过我,只要他还在,我就不信。 等等等等,还有许多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在传福音时都会遇到,这就需要我们平时多留心,多总结经验。其实这些问题的中心,就是“我想信主,可我怕……”解答的重点应该放在“到底是灵魂得救重要,还是这些疑虑重要”上,问题的根子在于“还不相信神的大能,还不相信神能保护他们摆脱这些困难”,要让他们马上就对神有信心,这很不现实,一个信主多年的基督徒,还总觉得信心软弱呢,那么,还没重生的世人怎么能够对神有信心呢?所以,对这类问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让他们先做一个“夜间的尼哥底母”(约三章),先“暗暗地作门徒”(约十九:38)。不管怎么说,灵魂得救最重要!只要他们一信主,圣灵就进入了他们的心,他们的疑虑就会自动消失。 七、带领对方信主 只要对方心已经动了,就不要再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了,要马上带领着对方信主! 传福音时要告诉对方:严格地说,基督教并不是宗教,信耶稣也不是加入某个组织,而是恢复人和神之间的一种关系。信耶稣,并不需要什么人为的复杂的手续,其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清楚以上几个前提条件下,凭着信心作一个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并认罪悔改的祷告即可。 需要强调的是:传福音时不要曲解经文!并不是所有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教会中的假信徒,嘴里“主啊,主啊”地比谁叫得都勤,可他们却没有真正得救。信耶稣,必须是发自内心才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 一般地说,信主的祷告至少要有以下三个要点:(1)承认神是创造宇宙及人类的主宰,耶稣是他独生子;(2)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并向耶稣认罪悔改;(3)承认并接受耶稣是你的救主。 以下是带领人信主的祷告示范: “宇宙的真神、主耶稣基督:我相信您是创造宇宙万物和人类的真神,相信耶稣是神的独生子,是人类的救主。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我愿向耶稣承认我所犯的一切罪, 恳求主耶稣赦免我所犯的这些罪。我愿意接受耶稣做我的救主,求主耶稣管理我今后的一切生活,让我得着神所赐的永远的生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门。” 有关认罪祷告的内容,请参考资料45:“什么是罪” 八、扶上马,送一程 婴儿出生了,生命是有了,可他毕竟还不会自己独立生活,必须要依靠大人。有许多弟兄姊妹带领世人信主之后,就不再管他们了。以至于很长时间了,有的初信徒竟还不知道“创2:17”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圣经》里的页码呢!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这可不行!你必须要经常辅导他们,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教会的一些基本的常识,直到他们能够自己读经、祷告、聚会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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