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怎样信耶稣进天堂(特别提醒:这是最关键的一章)


  慕:怎样才能信耶稣进天堂,成为神的儿女呢?

  信:这要有个前提条件。一个正常人信耶稣之前,必须要对真理有个清楚的了解,不应该稀里糊涂地信。这些真理内容包括:(1)是否相信真神、天堂、地狱及灵魂的存在;(2)是否承认自己是个罪人;(3)是否相信耶稣是人类的救主,为拯救人类而被钉十字架,三日后复活。

  慕:这几个前提条件,我已经清楚了,我是想问具体的信耶稣的方法有哪些?要不要写个申请,或举行什么仪式?

  信:严格地说,基督教并不是宗教,信耶稣也不是加入某个组织,而是恢复人和神之间的一种关系。信耶稣,并不需要什么人为的复杂的手续,其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清楚以上几个前提条件下,凭着信心作一个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并认罪悔改的祷告即可。

  慕:怎么祷告呢?

  信: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信耶稣,是由已信主的基督徒带领着作这个祷告;若没人带领,也可以自己作这个祷告。

  慕:可自己哪会祷告呢?祷告什么呢?

  信:一般地说,信主的祷告至少要有以下三个要点:(1)承认神是创造宇宙及人类的主宰,耶稣是他独生子;承认耶稣为救赎人类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神叫他从死里复活;(2)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并向耶稣认罪悔改;(3)承认并接受耶稣是你的救主。

  慕:请您带我作这个祷告,好吗?

  信:好的。现在我祷告一句,您跟着祷告一句:“宇宙的真神、主耶稣基督:我相信您是创造宇宙万物和人类的真神,相信耶稣是神的独生子,是人类的救主,为拯救人类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了。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我愿向耶稣承认我所犯的一切罪,恳求主耶稣赦免我所犯的这些罪。我愿意接受耶稣做我的救主,求主耶稣管理我今后的一切生活,让我得着神所赐的永远的生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门!”

  慕:(跟着祷告)

  信:您是发自内心地跟我作这个祷告的吗?

  慕:是的!

  信:祝贺您!从现在开始,您就已经重生了,灵魂已经得救,可以在将来进天堂了;您也就成为一个基督徒,成为一个神的儿女了。罗马书第十章第9节上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慕:感谢主!

  信:刚才的认罪悔改祷告,您只是概括笼统地认罪,若要使已重生的生命长大,与主耶稣有深刻的交往,还必须把您从小到大(指年龄)所犯的一切罪都尽可能地认清。这一步,就要您自己去完成了。

  慕:可我哪里记得住自己都犯了哪些罪啊?

  信:不必担心。这里有一份资料,上面列举了50条人类常犯的罪行,您可以对照着参考。对有些罪,您一时理解不了,可以和已信主的基督徒商讨,不必勉强去认。也许您所犯的某些罪,不在这50条之列,这就需要圣灵的提醒了。

  慕:谢谢。(看资料)

(一)法律上的罪

  1.曾经做过强盗、地痞流氓,欺压平民,称王称霸。

  2.打人,行凶,杀人,抢劫,偷盗。

  3.虐待老人、孩子,赶老人出家门,弃婴。

  4.勒索、敲榨别人财物;捏造事实,作假见证,诬陷、毁谤别人。

  5.诱使、教唆别人犯罪(尤其是对儿童)。

  6.赌博(自家人也不可),开赌场;吸毒,贩毒。

  7.卖淫,嫖娼,强奸,包“二奶”,搞“三陪”,变相卖淫,拐卖妇女儿童,对别人(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进行性骚扰。

  8.制造、传阅、贩卖黄色影碟、录像带、画刊、小说,拨打收听色情电话等。

  9.贪污受贿,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挪用公款。

  10.违反公共场所秩序,破坏公共财物。

  注:这一类的罪行很多,大部分人并不犯这些罪,在此不一一列举;如有需要,可参考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

(二)道德上的罪

  1.骂人,污言秽语,咒诅别人,吵架。

  2.说谎,骗人,在许多事上造假,作假文凭、假证件,开假病、事假条,假药方(冒充家属和别人的名字报销),报假户口等等。

  3.背后造谣生事,挑拨离间,冤枉人,诽谤人。

  4.借别人东西不还,自私自利,忘恩负义,卖主卖友,背约,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不守信用。

  5.损坏别人或公家东西不赔偿(不是自然损耗),故意损坏别人或公家的东西。

  6.随意拿公家东西为已用(最常见的是信笺),占公家便宜,损公肥私。

  7.(少儿时背着家长)偷拿自家的东西,(成年时背着家人)偷窃自家的钱、物拿去赌博等。

  8.不孝敬老人(父母、岳父岳母,祖父母等长辈),顶撞老人,不养活父母或其他经法律判养的老人。

  9.对丈夫(妻子)打、骂、吵,以“恨铁不成钢”为理由,对子女狠打,咒诅儿女。

  10.遗弃结发夫妻(不是离婚),再娶再嫁,过着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生活。

  11.充当“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以谈恋爱为名,玩弄异性(感情或身体),或以谈恋爱为名骗财、骗物。

  12.爱说淫词滥语,开淫诲玩笑,和配偶以外的成年异性动手动脚,作污秽的事,甚至有乱伦的行为。

  13.酗酒、贪婪、纵欲、好吃懒做。

  14.儿童时期打架,欺负同学,抽烟,偷东西,考试作弊,和小伙伴作性游戏,对女同学耍流氓。

  15.眼光势利,嫌贫媚富,对有权有势的人溜须拍马。

  16.浪费粮食,财物,自来水、电(包括自家的)。

  17.危害、损害邻居们的利益,公共道德败坏,乱占楼道地盘;收录机、音响、电视机音量太大,影响周围环境。

  18.职业道德败坏,对顾客、住户、病人态度恶劣,坑害他们。

  19.作生意时缺斤少两,“偷梁换柱”,坑人骗人。

  20.嘲讽、欺负老人、残疾人。

(三)灵性上的罪

  1.骄傲自大,不信真神,妄称“没有神”。乱拿上帝、耶稣的名开玩笑,以及妄称神的名,如说“顾客是上帝”等。

  2.自己不信上帝,也阻止别人(包括亲属)信,尤其拦阻儿童信上帝(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参看太十九:14)。

  3.大力宣扬“无神论”(尤指基督教的真神);反对、挖苦、批判。亵渎真神,歧视、刁难、迫害过基督徒。(参诗三十四:21)。

  4.曾经加入过“法轮功”或其他被各国政府所确定的邪教组织。(不管动机多么单纯,如“强身健体”等,只要是参与了,都是犯了惹神震怒的大罪)。

  5.曾经加入过被各国政府确认为合法、但根据《圣经》真理而确认是邪教、异教的宗教组织。

  6.作一切与邪灵有关的事:参加扶乩、圆光、求仙、占卜、算命、打卦、抽竿、看相、看风水(观兆),测字、抹雄黄酒,挂镜子在门、窗上“去邪”,在汽车、摩托车上绑红布条、贴符“辟邪”,及一切邪术和迷信活动。

  7.拜一切偶像,包括佛像、死人像、供奉各种偶像,拜太阳、月亮、星星,拜动物(龙、蛇、黄鼠狼、狐狸等),烧香,磕头,化纸,摆纸,摆供等(这些都是拜假神,得罪真神,参看出埃及记二十章5节)。

  8.对死人鞠躬、说话,为死人烧纸、烧香,迈火盆,扔纸钱,叠锡泊,扎纸轿纸马等,上供,吃供,为死人送花圈、花蓝(这一切,实质是拜了藏在死人后面的魔鬼,并非不许纪念去世的亲人,读者千万不要误会)。

  9.找鬼神看病。找巫婆神汉或大仙、大气功师、大法师看病,经过他们的手作种种迷信的事和通灵(邪灵)的事,对邪灵许愿,还愿,吃香灰水,符咒水(现在又称“信息水”),贴符咒、观亡、叫魂、破关、“驱妖”、“去邪”(他们本身就邪)等等。

  10.练气功,参与摇滚乐演出,接受带有神秘色彩的催眠术(这些活动的背后都有邪灵的工作)。

  11.想自杀,甚至有自杀的行为(人无权伤害自己,因生命源于上帝);自残,纹身(参利未记十九:28)。堕胎,作人工流产(胎儿已有生命,堕胎就是杀人;但因病理、医疗或被强奸致孕等特殊原因不得已而为之的不在其类)。

  12.吃血(参利未记十七:14;使徒行传十五:29;血代表生命),吃勒死、淹死、棒打死的带血动物的肉(因血没放出,如狗肉)。

  13.常想污秽淫乱的事(参马太福音五:28;以弗所书五:5),搞同性恋(参罗马书一:26,27),与动物淫合(利未记十八:23)。

  14.买彩票、奖券(变相的赌博),炒股票(炒股票的性质与赌博相同,但对一些企业公司,其职员做股东者及类似情形可作谨慎考虑,不可混为一谈)。

  15.嫉妒、贪恋别人的财产、配偶,儿女及一切所有的。(参出埃及记二十:17)。

  16.常计算人的恶,不肯饶恕人,报复人(太六:14,15)。

  17.恨人,贪婪,诡诈,轻佻、放荡、恶毒。

  18.虚伪,爱说赌气、发誓的话(参利未记十九:12)。

  19.知善不行,见死不救(雅四:17)。

  20.主动离婚(参马可福音十:6—11,必须是主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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