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出于信心的好行为

第四课 出于信心的好行为

    当我们向不信主的人传讲福音时应该明确地告诉他,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自己的好行为而得救;但是当我们与基督徒彼此谈论时又必须强调,我们得救的目的乃是为着行善。圣经教导我们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新约圣经中有多处劝勉基督徒追求善行的经文,例如:马太福音5:16、提摩太前书6:17-18、提摩太后书3:17、提多书2:7-14;3:8,14、希伯来书10:24、彼得前书2:12。连我们的救主基督,也是“周流四方,行善事”(徒10:38);基督徒应当学习主的好榜样(参太10:25)。

一、行善事机会多多:
    我们所寄居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自私的世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先顾自己,甚至是只顾自己的。然而基督徒的座右铭却是:“要行善!要为别人而活!要将自己的钱财、精力和心思用来服事他人!”我们每天都有许多施善行、帮助人、安慰人的机会;我们不要错过这些服事他人、向他们宣讲基督的好时机。让我们努力地作基督的活见证吧。

    以下列举了几种行善事的好机会:
    1. 对病人:向那些在病痛中的人,我们可以做点什么呢?我们可以带着关怀的心去探望他们,送一点果品,或一些好的读物给他们;有时我们可以读一段圣经给他们听,为他们的疾病祷告。这样的关怀对于信徒和非信徒都是很必要的,我们可以藉此机会彰显出基督的慈爱。

    2. 对老人:一般而言,老年人比青年人更需要得到他人的关怀和厚意,尤其年轻人盛情更能使他们得到安慰。我们可以请他们搭乘自己的便车,可以请他们到家中吃一顿便饭,或在特殊的日子送上一张问候卡片。藉着基督的爱来做这些事,能使基督从你涌流出他自己的生命来。

    3. 对穷人:从圣经中我们可以看见,神乐意向贫穷的人施与更多的慈爱。周济穷人是有福的事奉,而欺压他们的则必定受到神的惩罚。你出于真诚的尽力而为的帮助,即使只给了他们少许的钱财或衣物,也能得到主的喜悦和奖赏(参太25:21)。有许多穷苦人家正是因为得到了基督徒朋友的帮助而听了福音,归信了基督。不过,我们也必须谨慎分辨真正需要周济的人和专门以乞讨为得利门路的人,把主所赐的钱物用在需要的地方。

    4. 对流浪者:在各处都有一些因着自己的败坏行为而遭到社会遗弃的人;社会上大多数的人都宁愿躲避他们,但我们应当记得,基督正在寻找这些人,愿意得着他们。在主看来,每个人都是极为宝贵的,他曾亲自为他们舍命。从前,一位可敬的传道人,为了将耶稣介绍给那些被遗弃的罪人,长期衣衫褴缕,在城市的敝街陋巷里与他们同住,其献身精神着实可敬!

    5. 对遭灾者:有时,一些人会因着意外的原因而遭遇到天灾人祸的困境;在这种时候,基督徒应当积极地帮助那些处在困苦景况中的人。

    6. 对家庭:基督徒在善待他人的同时,也不可忽略自己的家人;孝敬父母是神给我们的吩咐。各人的家里都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基督徒应当在这些事上尽自己的本分。如果我们在外面对待他人多有善行,而在家中却显得无情而自私,这是不蒙主悦纳的(参提前5:8)。

    以上所列举不过是我们当行的善行中的几样,你自己可以发挥想象力,发现更多的机会,并随时施行。

二、行善事的原则:
    当你施行善事的时候,以下几个原则可供你参考:

    1. 随时寻找行善的机会,并求主开路引领。

    2. 要善于发现该做的事,并立即付诸行动。有一位雇主要约见几个前来求职的人;他事先故意将一些纸屑丢在他们必经的走廊地面上。求职者来了,前面六个人见到纸屑都跨了过去,而第七个人却将它们拾起来,丢进了纸篓。结果这个人顺利地得到了所求的职位。

    3. 倘若你强烈地感觉应当做某件善事,就不要耽延或搁置。马利亚在迦拿婚筵上曾劝告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约2:5);雅各也严厉地警告信徒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让我们时时记得这些劝勉。

    4. 当你行善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安静和隐密(参太6:2-4)。是否得到人的称赞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应当得着主的称赞!

    5. 当将仁慈施与那些不能回报你的人(参路14:12-14),因为神必回报和赏赐你这样的事奉。

    6. 对那些恨你或逼迫你的人,你仍要显出善行来(参罗12:20)。有一位属神的人,当人们对他无礼的时候,他就更厚待他们,以致于有人说:“你若要多得那人的恩待,就只须多顶撞他便可;”这人真是效法了主以善报恶的样式。还有一位士兵,因着公开为基督作见证而常常遭到嘲弄。有一天晚上,当他正跪着祷告的时候,有个士官把肮脏的鞋子扔在他的身上,他却不予理会,继续祷告。第二天早晨,那士官发现自己的鞋整齐地摆在床边,并且已经被那士兵擦的很光亮了。他因此而折服,当天就信主得救了。

    7. 凡你手所能做的事,都要尽力去作(参传9:10)。对于一个敬虔的基督徒而言,哪怕是手中微不足道的针线或纸笔,都可以成为事奉神的工具;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行的善事(参徒9:36-39)。

    8. 无论作什么都当奉主耶稣的名而作,而不是为自己树碑立传(参西3:17)。将你的每次善行都作为向人传扬基督、引人归主的机会。从前有一个物资回收者,是个刁钻的商人。有一次他回收一位基督徒的货物;当他们谈妥了价钱以后,这个基督徒又给了他一些额外的费用,对他说:“我愿意奉主耶稣的名再加给你这些。”这个商人接受了这些钱财,并感到非常惊讶,在离去的路上他自言自语道:“从来没有一个人是奉主耶稣的名给我什么东西呢!”

三、善行的奖赏:
    我们相信,凡因着主的名为别人做事的,不会不得赏赐!不但如此,他日后所得的赏赐将远比他所付出的更大!因为主喜悦他的儿女这样行,他也应许要多多赏赐这样行的人。有一次,一个男孩拣到了一只钱袋,内有五百元钱;他决定把钱袋送回。后来,那男孩所得的赏赐不是十元、百元或五百元,乃是一千元!他喜出望外,在他的一生中从未懊悔过先时的决定。我们在主里所作的善行也是永不会招致懊悔的付出。

第四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马太福音6:3的经文教训基督徒行善时应当:
a. 忠心;
b. 公开;
c. 安静而隐秘。

2. 以弗所书2:10那里所说的行善,是在:
a. 得救以后;
b. 得救以前;
c. 得救之时。

3. 按照路加福音14:12-14的教训,我们行善的对象应当是:
a. 基督徒;
b. 未得救的人;
c. 无力回报我们的人。

4. 不看顾自己亲属的基督徒:
a. 比不信的人还不好;
b. 是不忠实的信徒;
c. 与不信的人相同。

5. 知道行善却不去行的,是:
a. 犯罪;
b. 失去好机会;
c. 不留意。

6. 传道书9:10的经文教训我们:
a. 今日当做的事不要留到明日;
b. 值得做的事就应尽力做好;
c. 当向病人和老人行善。

7. 我们做任何善事都当奉:
a. 自己的名;
b. 教会的名;
c. 主耶稣的名。

8. 神的赏赐:
a. 与我们所做的相当;
b. 比我们所做的要小;
c. 比我们所做的要大。

9. 按罗12:20的教训,基督徒面对那些敌对自己的人应当:
a. 求神报应他;
b. 给他吃喝;
c. 不理他。

10. 马利亚对用人的劝告记载于:
a. 约翰福音2:5;
b. 马太福音10:25;
c. 歌罗西书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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