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教会信条精选——海得堡要理问答解说
  本书是从《海得堡要理问答》摘要、缩减而来,为米都波的牧师富凯尔所编纂,于一六一一年出版,后为多特总会所推荐。

  从本书内容可以看出这是《海得堡要理问答》的摘要,二者均分为三部分,即愁苦、拯救与感恩,如下:

  《要理问答》
  Ⅰ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Ⅱ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Ⅲ论感恩,第32至52主日。

  《要理问答摘要》
  Ⅰ问题一至十三;
  Ⅱ问题十四至六十三;
  Ⅲ问题六十四至七十四。

  在比例上论感恩的这一段摘要比《要理问答》简短很多。这是因为论十诫的问题在《要理问答》中删除,而在问答的11主日中予以补充。
  
  第一章 论人的愁苦
  
  问1:你或活或死享受真正的安慰,你所需要知道的事是什么?
  答:我或生或死,身体灵魂皆非己有,而是属于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他用宝血完全补偿了我的罪债,并且救了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他保守我,若天父不许,我的头发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万物互相效力,使我得救。所以他藉圣灵也使我确知有永生,并且从此以后诚心为他而活。这实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解说:
  今生充满了忧虑、苦难痛苦的日子:劳苦愁烦。摩西在诗篇九十篇说:「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因为我们必要受神的审判;为我们罪的缘故,地受了咒诅。此外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想到死期临近,又被召唤到神的审判台前,那对我们是何等可怕的事啊!
  但如今有一个安慰,这就是超越并除去我们今生的忧虑与愁烦,并得脱离死亡的恐惧。我们岂不应当寻求这惟一的安慰,而得到真正的喜乐吗?
  但这安慰唯独在主的里面,从此回答中我们就可以晓得。这回答教导了我们几件事是必需的,即:(1)我的罪与愁苦何等大;(2)我如何从一切罪恶与愁苦中得救:(3)我当如何为这样的拯救向神感恩。
  愁苦、拯救与感恩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三件事,以至我们在这种安慰中,或生或死都是快乐的。
  这种知识不仅仅是知道我们是愁苦的,在基督里得拯救并要向神感恩。我们都从圣经中知道了很多。主在耶三13很有力的说到:「只要承认你的罪孽,就是你违背耶和华你的神,在各青翠树下,向别神东奔西跑,没有听从我的话。这是耶和华说的。」使徒保罗在罗三9~10中谈到:「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么?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实际上在圣经每一页中都说到在基督里得拯救。「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而拯救要求感恩,见诗一一六17和五十14。
  我们虽然都知道神的话语中都提到这三件事,可是我们还不知道这三件事是我们唯一的安慰与喜乐。这里所说我们都知道,只有当圣灵在选民心中光照的时候,我们才能知道这个安慰与喜乐。他开了我们已瞎的眼睛,叫我们知道我们愁苦的境况;哦!唯有到那时一个人才知道他完全失丧的境况;然后他才能藉着信心在基督里面得到他的拯救,主藉着他自己的工作才能在他里面得到荣耀。
  有一件事我们必须特别留意,那就是为要得真正的安慰,并且快乐的主和死,经历上的知识是不可少的。有许多人不愿意听这种知识。他们以所听到、念到的基督就以为满足了,但主从来没有向他们启示出来。他们的罪与愁苦从来没有向他们揭露,他们很快的就把头一步必须知道的事很快的忽略过去,那就是愁苦。那么他们所需要耶稣的是什么事呢?他们对神的赞美只不过是嘴唇上的敬拜,在全能神的面前是不被看重。主不愿意我们自欺,他要打开我们的盲目,叫我们知道我们在愁苦中可悲的境况。因此他叫我们看见他完全律法的圣洁要求。以下我们要看两点:
  问2~3:你从那里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从神的律法。
  本摘要开始用以下的方式论到人的愁苦,那就是:
  第一、论我们愁苦的境况:(二—七问)
  第二、论我们愁苦的来源。(八—十三问)
  解说:
  愁苦二字在荷兰文的意思是生疏或远方,被弃的。旧约押沙龙在杀了暗嫩以后,他就在基述过亡命的生活,离开了他的祖国,见不着他父大卫的面。我们愁苦的境况是因为罪,我们跟神的交通断绝,被逐出乐园。
  首先我们必须想到我们愁苦的境况,那就是在本章中所说的,藉着圣灵恢复的工作,我们才认识神的律法。耶和华在西乃山所赐的律法有三种,即:(1)礼仪律;(2)民事律;(3)道德律或十诫。
  礼仪律就是以色列宗教的法律。这些律论到:
  1.圣职人员:祭司与利未人;
  2.神圣所在:外院、圣所与至圣所;
  3.神圣的节期:逾越节、五旬节与住棚节;
  4.圣事:献祭。
  礼仪律在新约教会中已经不适用,他们在基督里已经应验了。再没有按照亚伦的等次作祭司;我们不再去到耶路撒冷的圣所,也不再守旧约的节期,也不再带着牲畜去献祭,这一切都已经废弃了。当主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圣殿中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二半,那就是主自己使礼仪律告一段落。
  是的,这是神自己做成的,所以主宣布说,预表和影像的功能到此为止。
  从前没有人看至圣所,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进入,他进去的时候一定把幔帐关上,那时在圣所中不许可有祭司停留,神的限制非常严格,不准任何人去探视至圣所,但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带来了止息神忿怒的唯一祭物,恢复了他的教会与他有交通,那时神撕裂了幔子。属地的圣所已经废去,预表和影像在基督里已经得了应验,新约教会有一位大祭司,那是真的;可是这一位比亚伦更大,他不是进入礼仪律属地的圣所,乃是进入属天的圣所,坐在全能神的右边。礼仪律守节的日子已经为神赐给选民的属灵喜乐所取代,在公牛或山羊不能除罪的地位上,有基督赐给了神的教会,他藉着一次的献祭,使成圣的人得以永远的完全。
  这样礼仪律已经被废除了。
  以色列的民事律也照样在任何国家中都不适用了。
  那些民事律是论到以色列的民事与政治生活。以色列民是在神权政治之下,那就是受到神直接的管理。因此以色列人从神直接领受其律法,耶和华自己藉着摩西教百姓认识律法,民事的当权者以及人民的代表都不能替政府来支配律法。耶和华是以色列的审判官、赐律者与君王(赛卅三22)。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民比以色列人领受到更好更健全的律法。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应不应该抛弃所有人为的律法,而用神所赐的律法未取代。当然不是的,那是办不到的;因为那些以色列的民事律,终归是为神权政治下百姓所预备的,与一切礼仪律的代表同归无效了。以色列的对等不是一个政治性的国家,乃是新约的教会。基督在那个教会中掌权为王,而且他的律法是要生效的。但他的国不属这世界,因此当耶稣在世上完成他的工作时,耶路撒冷被毁灭而以色列也不再成为一个国家,虽然许多人的愿望是在巴勒斯坦召聚所有的犹太人;虽然他们要重新恢复大卫的后裔,并立他为王,可是以色列永远也不能成为从前的以色列,它永远也不能成为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他们要学习向君王耶稣屈膝,这位耶稣就是他们世世代代所拒绝的,他们说他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直到如今仍顽强抵抗。犹太人所以受可怕的愁苦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此。哦!我们只要看一看神对以色列的刑罚,我们就会了解诗二12所说的意义了:「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
  这样以色列的礼仪律与民事律已经被废除了。虽然在这些律法中有道德的标准,可以为各世代所适用,但是这些律法是赐给以色列人做为预表与影像,所以是已经失效了。
  然而道德律或十诫并没有废弃,此律要存到永远。在此律与以前提到的另外两个律之间的区分,在赐律时已经清楚的表明出来,因为十诫是写在两块石版上,礼仪律与民事律并非如此。凡写在石头上的是要存到永远,在今日发现一些小的石版,经过三千多年的时期仍可看得出来,同样我们可以想到许多墓碑石,凡写在石头上的都是持久的。这样当耶和华将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的时候,就表白了十诫的永远性格。十诫的确有礼仪上的含意,只关系到以色列人,例如:守第七日为圣日;但道德律是不能被取消的。在十诫中包含有神对历代所有的人,神旨意的准则。因此,道德律绝对不是单为犹太人,主耶稣说:「不要想我来是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律法是由神刻在亚当心中。神在西乃山宣布十条诫命,在那里他与他的百姓立约。此约并非仅属外部的约,只关系到属世迦南与丰盛的属世祝福,暂时的应许。绝对不是的!这约乃是恩典之约!
  在此约中,神在基督里将永远的救恩赐给他的选民,虽然此约是以国家民族的方式启示出来。
  我们必须将启示的方式从立约的本质分辨出来。
  恩典之约是在两者(关系者)之间的一个基本的立约。这两个关系者不能是圣父与圣子,即三位一体的第一位与第二位。在神的本质中是根本没有关系者这种说法。
  在此约中的关系者是父神,代表神三位一体中的各位行事,而基督呢?为选民的元首。那么圣灵是否也参予此约的问题,在此却得到答覆了;因为圣灵与圣子都在父的位格中有所行动。根据三位一体的旨意,圣父坚持受损害的公义,并且要求代表选民的基督要献上完全的补赎,并且他应许外邦人得他的产业。基督已经完成了这约的一切条件,因为选民不能够完成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件。由于此圣约的设立,选民就是属于基督的,正如主耶稣所说:「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我们也遵守了你的道」(约十七6)。恩典之约是从永恒在基督里与选民所立的,到了时候他们有效的被接纳在此约中。论到此约,基督乃是元首,正如所有改革宗神学家所常常见证的。那些否认基督是元首的人,是排除了古代教会中先进的宝贵工作。这样他们好为他们的新教训打开一条出路。求主保守我们不要趋向这种使恩约失去活力的道理。
  然而为了这恩典之约,主给了我们几项启示的方式:
  特殊的方式:亚当……到亚伯拉罕……;
  列祖的方式:亚伯拉罕……到摩西……;
  国家民族的方式:摩西……到基督……;
  属教会的方式:在新约之下。
  许多根本不属恩典之约的人,他们站立在此约的外部关系中。因为凡做以色列人的,不一定都是以色列人。凡受洗承认宗教的人,不都是真正盟约的子女。然而他们却生活在恩约启示的范围之内。论到约的形式,乃是属于国家民族式,是在西乃山设立的;但是约的本质呢,乃是恩典之约,救恩是在基督里赐给选民,而且惟独赐给他们。照样律法也是在约的流血之下赐给他们的,那就是基督的血,不然的话,百姓就要被律法的咒诅所消灭。
  叫人知道罪的乃是律法。所以神的话(罗三20)说:「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此这个知识不是从信来的,律法宣告人是有罪的,并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写的去行的人,是被定罪的。在圣灵有效的、不可抗拒的感应之下,叫罪人在神面前低首下拜,知道他是该受永死的。然而信心是藉着在基督里的人,从愁苦的深渊中得到完全的拯救。
  这样,我们是否已经知道神律法的能力?我们一定要学习逃到基督那里去。现在我们来到下一个问题。
  问4:十条诫命如何分法?
  答:分二版。正如第五与第六问所教导的十诫,头一版包括前四诫,后一版包括后六诫。
  解说:
  天主教认为律法的头一版只包括三诫。他们把第一诫与第二诫合并了,因此就取消了律法中的第二诫;为了达到道德津诫命所规定的数目,他们将十诫分为两部分。假如有任何证明反对天主教偶像的崇拜,那就是这一项,他们把神的律法改头换面。第二条诫命是禁止偶像的崇拜,天主教就充满了这个偶像的崇拜;为了保存这个可怕的偶像崇拜,他们甚至改变了神的律法。在第一诫与第二诫之间的确有相当的区别,头一诫教导我们:我们所当事奉的是谁,那就是惟独真神而非偶像。然而第二条诫是告诉我们事奉耶和华的方式,而那个方式决不是用偶像。
  此外,天主教如何从区分十诫上来求解说呢?第九条诫命是什么?第十条诫命又是什么呢?第十诫在出埃及记廿章的短句和申命记五章的次序是不同的,在出廿17说:「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但在申五21先提妻子后提房屋,假如天主教说:「第九诫命是:你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因为那是与申五21相冲突的;如果他说第九条诫命是;「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那么出廿章对此处所说的又是冲突的。哦!瞎眼的拜偶像的天主教啊!十诫前第一版所包括的是四条诫命而不是三条诫命,后一版包括的是六条诫命。
  问5:头一版的四条诫命神所要求的是什么?
  答:「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大的」(太廿二37~38)。
  解说:
  主耶稣用这几句话告诉我们,我们要用我们的心意与悟性,尽一切所能的来爱神。这对神的爱并不仅包括在言语,以及奴隶性的、法理上的约束:真正的爱不能叫我们的心远离神,乃要使我们尊敬他超过世界上一切所有的,以及用在我们里面的一切来爱神,诗一十三1。这就是神在他律法中所要求的,是头一条最大的诫命,因为顺服所有其它诫命都是从这条而发出的。
  第二版要求我们爱邻舍正如以下第六问中所教导的。
  问6:在第二版的六诫中,神吩咐我们要做什么?
  答:「就是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廿二39~40)。
  主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清楚说谁是我们的邻舍。在路加福音十章告诉我们有一位律法师问主说:「我当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律法师问这问题并非是出于真实的焦急,乃是要试探耶稣。
  解说:
  然后基督就引导他遵守律法。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形,律法师就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然后耶稣就说到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这比喻是大家都熟悉的,实际上主用一种反问的方式来回答这位律法师,意思是说:你去问那个落在强盗手中不信的人,谁是他的邻舍。他能够说:丝毫没动怜悯之心就走过去的祭司与利未人吗?当然不是!他要回答:「这以色列人认为仇敌的撒玛利亚人,他是我的邻舍。」于是主说:你就照着行吧。就是你的仇敌也一定说他是我的邻舍。所有的人类,都应当认为是我的邻舍;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十七26)。神要求我们要爱所有的人类,甚至包括我们的仇敌。他要求我们爱人如己:那就是完全的爱;要尽心的爱,寻求他们的幸福,就如保罗劝在罗马的教会的圣徒,「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止」(罗十二10);在罗十三10保罗说:「爱是不加害于人的。」
  这一条诫命与第一条诫命是同样重要的,那正是:第二块法版与第一块法版是同样的重要。主并没有说:第一块法版是最大的诫命,乃是说大的。第二块法版与第一块法版一样也是大的。神在第二块法版上所要求的与头一块法版所表示的同样重要。
  我们不可以轻忽神诫命中的任何一条,凡在一条上跌倒的,就是犯了众条。神的公义要求我们完全顺服所有的诫命,而且那个要求就用一个字说明了:爱;对神、对人完全的爱,因为爱就成全了律法(罗十三10),那正是人不能够完全遵守神的律法。
  问7:你能完全遵守这些律法吗?
  答:绝对不能。因为按照我的性情我是恨恶神,恨我的邻舍,并在思想、言语、行为上干犯神的诫命。
  解说:
  的确是这样吗?属血气的人果真这样败坏吗?不但恨神也恨他的邻舍吗?我们真爱我们的父母、兄弟、妹妹与我们的儿女吗?甚至那些弃绝神的话语,又不事奉神的人仍然对邻舍有出乎自然的爱,为什么说:我在本性上是恨神与邻舍呢?这种说法的意思并不是:多少我对这个恨有些倾向;但意思是有这个倾向,就是说我们生活的原则就是恨,由于我们在亚当里堕落,在我们心的深处,我们就是恨并且彼此相恨。我们从乐园中没有带来任何的爱只有恨,属乎自然的爱情并非是我们堕落的结果,乃是神向全人类所显示的普通恩典,为的是叫世界可以得到维持,只等到蒙神拣选的最后人数填满了。本书中所提到一切的答案,都是遵照神的话,因为属乎血气的心是与神为敌的:因为不能服神的律,根本也是不能服(罗八7)。我们是恨神的人(罗一30),我们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三3)。
  因此要我们守律法是绝对不可能的,要守律法需要有爱。虽然我们按照律法上所写的一切去做;甚至我们像那个富有的少年人,然而就在我们所做的一切事上乃是干犯神的律法。我们所付出的不是爱乃是恨。人所能做的: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可是他不能够爱他所恨的。
  我们在思想、言语上都干犯神的律法,按人的本性来说,永远也不能够遵守神诫命的一条:就是连片刻也不能。哀哉!按照本性我们所处的境况是何等可怕。我们的罪恶与日俱增,罪上加罪,直到审判大日的来临,除非我们在基督里与神和好,因为基督藉着他自动的与被动的顺服,完全满足了神的律法。
  亲爱的读者,愿藉着神圣的律法来认识我们自己,好讨神的喜悦,我们不可以靠自己的义,因为我们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但基督用他的义当作衣服给我们穿上,唯独基督的义,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蒙悦纳。
  律法的目的乃是训蒙的师父,把我们领到基督面前。
  
  第二章 我们愁苦的由来
  
  在本书第一章前七问说到我们全人类在本性上所有的愁苦;那就是我们趋向恨神,并恨我们的邻舍而不去爱他们。结果我们是干犯神律法的人,根本不能遵守律法。
  现在我们要看这种败坏性是从何而来。
  问8:神造你的时候,就是这么败坏而悖逆吗?
  答:决不是的。他造我们本是好的,而且是按照他的形象造我们,有神的真理、仁义和圣洁。
  解说                        
  这样,我们愁苦的原因并不在于神的创造,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我们如此的愁苦就是神的错误了。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神造我们本是好的,而且是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的。神所造的都是完全的。因此圣经清楚说到:「看哪!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特别这是指着人的被造说的。
  这样说人的被造是完全了?
  当然的;如果不然,毛病就要出在神的身上,但这是不可能的。虽然人被造是完全可以达到高尚的地步,决不能暗示有任何的不完全。而且,神造人是按照他自己的样式造的。天使的被造从来没有这么说过,人是神创造的精华。保罗在来一3说,神的儿子是永远的真神,并非是受造的,乃是神本体的「真像」。但论到人可不是这样,因为亚当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
  这形象包括有知识、仁义和圣洁,看弗四24,三10,保罗在那里教导说,被选之人的重生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而且这重主是在知识(西三10)仁义与圣洁方面(弗四24)。这也就是人的创造。
  亚当认识神就是三位一体的神,而且夏娃也是这样认识神。这就是他们心灵满足喜乐的来源。他们也有善恶的知识,并且不听神话要受神刑罚的观念,正如夏娃回答蛇所清楚显示的!你看亚当给一切的活物取名时,就显出他的知识了!
  这个形象也包括仁义和圣洁。这样人才能活着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做神的朋友。哦!人被造是在何等光荣的境况中啊!
  因此伯拉纠的教训说,人是在一种既不善也不恶的境况中被造,是可憎恶的。这异端教导说:
  1.人是一块空白版,上面什么也没有写,既不善也不恶,一切善与恶的习惯都是由生活与模仿而来的。
  2.神的形象仅包括在灵魂自然的功能;并且包括在身体的外部构造以及管理动物界。
  3.亚当被造是必朽的,因此自然的结果就是死,而并不是因为罪的结果。
  为了反驳怕拉纠派,以及跟从他们的抗辩派(Remonstrants)错谬的教义,我们必须正确他说,在这里所说神的形象根本上是属于人的本性,不是仅仅加上的东西。此外,人被造是按照神的形象。换句话说:这个形象乃是人本性的一部分,当人失去了神的形象时,他的本性就受到损坏。
  我们可以在两方面说到神的形象:(1)狭义方面;(2)广义方面。
  在狭义方面,神的形象包括知识、仁义与圣洁,这些都刻在人的心灵上,因此在人堕落的时候,就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人并不是成为病患者,而是死亡!
  在广义方面,整个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由他全部的外表显明出来:他管理一切受造之物,以及他灵魂的不朽。荷兰改革宗信条论到此点(第四条),说到人的形像在里面保存的没有多少。在这些仅存的当中,乃是人生来的知识。此内在的知识是从高尚者所承袭来的,这位高尚者我们称之为神(第一条)。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这种意识。无神论者并不是生下来就是无神论者,乃是变成的,而且他们说话是违反他们的良知。人在堕落中,既未变成魔鬼也没有变成野兽,仍然是一个有理性的、有道德的人,虽然他完全的堕落,但是他还有理解力与意识。
  这样我们看人乃是:
  (1)人乃是被造完全而善良,而并不是一块空白板;
  (2)神的形象包括知识、仁义与圣洁,并不是在外面的事物上;
  (3)人有神的形象,所以是不朽的。但是死并不是自然的结果,乃是罪的工价(罗三23)。
  (4)神的形象乃是人本性的一部分。
  因此人愁苦与可悲的情形与神的创造无关,并不是神创造的错谬。
  我们看传七29:「我所找到,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
  问9:在你里面的堕落性是从何而来?
  答:从亚当与夏娃在乐园里的堕落与悖逆而来,因此我们的本性才变得如此败坏,我们都是在罪孽里生的。
  解说:
  因此我们愁苦的由来,乃是在于亚当与夏娃的堕落与悖逆,并不是在于神的创造。神创造人是用这样一种方式,那就是,虽然他可以得到更高的程度,他也可以犯罪而堕落。在人的实际堕落中根本与神无关,但在神不可测度的旨意中,神给罪亦留了一个地步,所以藉着罪的表现,神在公义与慈爱中得到永远的荣耀,人的堕落是出于神的预旨,人背弃他的创造主,并未使神措手不及,因为他永远就知道这件事了。神知道人的堕落是出于他的旨意,而且神预旨的执行乃是在知识上。
  问:人的堕落是不可避免的吗?
  答:在神不变的预旨上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在人的本能上,也可以说是可以避免的。
  解说:
  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分这双重的必要性:
  1.结果的必要性,由于以前的预旨;
  2.实际的必要性,并没有受造之物的同意,由于神预旨,所以某些事情一定要发生。
  后者是说到非理性的受造物。例如:日头升起、落下,水往低处流,这都不需要受造之物的同意。同样的原理也可以运用在动物与植物之受造。结果子的树木并照神已经预定的有所作为,这些受造之物不拘知道与否,都没有得到它们的同意,它们这样做是出于不知不觉的下意识。这里所说的,就是一种实际的必要性,就是成就神所预定的。
  然而论到有理性的受造之物,就有一种甘愿的行动。根本的原因乃是神的预旨,而第二个原因就是实际的受造之物,此受造物(人)的行动是出于自动,神奥秘的预旨决不强迫他,因此神的预旨并不是理性受造者行动的准则,这个准则乃是神的律法根据。因这个律法,人的行动被断定为善或作恶。然而神预旨的主权性与必要性,根本不能除去理性受造者(人)的自由或责任。
  这样,人(像天使一样)自甘堕落,为他自己所做的负完全责任。
  举几个例子就可以清楚看出:
  以扫是被遗弃的,他是没有得到救恩,但是长子权是他的,这长子权附有弥赛亚的应许。但以扫做了什么呢?他轻看了他的长子权,他是一个亵慢人,并为了一碗红豆汤出卖了他的长子权。他要埋怨谁呢?以扫能正当他说出他的创造主不对吗?以扫是自取灭亡,正如神从永远所预定的。
  我们从法老又看出一个例证,耶和华告诉摩西说:他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他要从他身上得荣耀。当他故意悖逆耶和华的时候,法老设计了他自己的堕落。他说:「耶和华是谁,叫我顺服他呢?」虽然已经预定了,但法老自己走灭亡的道路。
  第三个例证就是卖耶稣的犹大。诗篇关于犹大预言到,神从永远就已经预定了,犹大一定要卖基督,可是他是甘心愿意这么做的,以至在失望中他呼叫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我有罪了。」
  这样神的旨意为受造人之所完成,而且没有一个人不是按照这个旨意去做的,不拘是善或是恶;然而为他所做的要有所交待。
  所以论到人的堕落也是如此。人的堕落虽然为神所预定,但是亚当、夏娃必须为这件辜负责任,因为他们是故意放弃神。
  天使的堕落就是神的创造中头一次犯罪的,他们就变成了魔鬼。然后人背叛他的创造主,甘心愿意的违反、悖逆。在亚当、夏娃的堕落中,人性变得如此的败坏,以致全人类都生在罪中。
  问10:何为悖逆?
  答:他们吃了神吩咐不可吃的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这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是神吩咐人不可吃的。
  解说:
  这个过犯是如此之大,以致仅仅吃了这个禁果,亚当、夏娃以及他的后裔就受永死的刑罚吗?这刑罚不是太严苛了吗?
  决不是的;因为:
  1.人知道神已经禁止吃这树上的果子:
  2.这棵树就是代表神的权威;
  3.吃这树上的果子,人就使神成为说谎者;
  4.由于吃这树上的果子,人就与神分离。
  进一步解说:
  1.人知道神已经禁止吃这树上的果子。
  在干犯这个罪上,亚当、夏娃都不能说他们是无知的。在夏娃被撒但引诱时,就是藉着蛇(那是神所造的一条真正的蛇),她回答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都可以随意吃,只有园当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我们不可吃。从这里就可以清楚显示出来,当夏娃要吃这树上的果子就是犯罪了。
  2.这棵树就是代表神的权威。
  唯有神知道对他所造的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人只要顺服他的吩咐就好了:行神所吩咐的,不做神所禁止的。
  关于这件事,撒但骗他们说:「你们就可以像神,知道善恶。」这并不是说他们仅知道善,如果他们吃了这树上的果子,他们也照样知道那是恶的。不是的:在撒但的话语中,有些东西是比较狡猾的,因为人所愿意的,是要得到有关恶的知识吗?分别善恶是属于神的。撒但建议人要脱离神的权威而得自由,使他自己成为耶和华、成为主,从神得到解脱,并且可以判断善恶。因为亚当、夏娃藉着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攻击了神的至高主权。不管这树上的果子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神已经禁止吃这树上的果子,而且人也应该尊重神的吩咐,并且服从他的创造主。因此这个过犯是非常可恶的,那就是背叛神。
  3.吃这树上的果子,人就使神成为说谎者。
  神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撒但说:「你们不一定死。」这两句话当中有一句是谎言。人却相信了撒但所说的,使神成为说谎者。
  这算一个小的过犯吗?
  4.由于吃这树立的果子,人就与神分离。
  我们已经说过撒但藉着欺骗的话:「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哄骗了人,脱离神的权威,使他自己成为耶和华与主。
  像这样的过犯,除了受死之外,还有什么正当的刑罚呢?当然没有,这个刑罚不算太严苛,因为在神之外没有生命,而且凡离弃神的都必死亡。
  所以我们看到亚当和夏娃的刑罚是公义的,而且对他们的过犯也是适当的。但是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问11:亚当的悖逆与我们有关系吗?
  答:当然有关,因为他是我们的始祖,而且我们都在他里面犯了罪。
  解说:
  为什么在这里只提到亚当的罪,而不提夏娃的罪?她岂不是众生之母,就像亚当为我们的始祖一样吗?
  这个原因是罪的归算是在盟约的关系上,而不是在我们天然的关系上。神和亚当立了工作之约,这约不但跟他,也是跟他所有的后裔立的。
  亚当并不是在工作之约中被造的,不然那样就没有实际的立约,结果也就没有毁约。但是由于耶和华在创造的时候,以屈尊的慈爱跟亚当立了约;也就是亚当跟神立了约。亚当甘愿与神立此约。
  亚当拒绝立此约吗?
  虽然亚当在立此约上是一个自由的人,然而他不可能推却,因为能够讨神的喜悦是他最大的快乐。这样我们看出亚当跟神立约乃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思;并不是勉强的,乃是甘心愿意的。亚当在此工作之约中乃是盟约的元首,代表他一切的后裔;他们在亚当里站立,照样也在他里面堕落。
  因此这约的两方面包括神与亚当,亚当代表全人类。因此他被称为工作之约的元首。而基督(代表选民)乃是恩典之约的元首,并不是父神。
  在工作之约中神应许以顺服为得永生的条件。这是工作之约的特别应许,论到伯拉纠派、索西奴派与抗辩派的教义,我们必须绝对坚持这一点。他们否认工作之约的存在,结果也否认人的堕落。伯拉纠主张亚当的堕落并没有影响他的后裔,罪只不过由模仿而来的,又主张说人仍有自由意志,能行善作恶。这一点我们决不可忽视。永生的应许以及与神顺畅的交通,并不是从神置于亚当内心中生来就有的律,乃是从立约的特别应许而来的。如果亚当顺从了盟约的条件,那么他以及他的后裔就要得永生。但是由于他的过犯,亚当自己以及全人类都陷入永远的灭亡中。
  虽然在创世记二章中并没有提到工作之约,或在创三15也没有特别提到恩典之约,可是这两约中的部分仍然有所描述。我们在何六章,又看到此工作之约被破坏;在全部圣经中提到永生要靠遵守律法。参看利十八5与太十九17。保罗也屡次说到律法是要顺服的,罗三27,十5;加四24。这一切都确定了永生是曾应许给遵行律法的陈述。这并不是由于创造,乃是由于神所设立的工作之约。
  这样我们对亚当是站在一种双重的关系中:
  1.在自然的关系中,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始祖;
  2.在盟约的关系中,因为他是工作之约的元首,在此约中他代表一切的后裔。
  亚当在工作之约中可以说适当的代表了他所有的后裔,因为他们都在他里面。
  因为罪的归算并非出于自然的关系,以色列人在耶卅一29中的抱怨根本是不应当的:「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他们想将责任推在他们列祖身上,但主回答说:「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卅一30)。儿女不仅为他们祖先的罪受刑罚,亚当的罪归给他的后裔,并非因为他是众人之父,乃是因为他是我们盟约的元首,归罪并非出于自然的关系,乃是出于盟约的关系。照样出于盟约的关系,基督的义就归给蒙拣选的人,亚当是工作之约的元首,基督乃是恩典之约的元首。
  罪的归算既然是出自盟约的关系,而不是出于自然的关系,那么亚当的过犯就归给他的后裔,而并不是夏娃的罪。这在罗五12,19就证明了,那里一连五次提到罪是从一人(不是二个人)进了世界:那一人就是指亚当。然而亚当一生中可能犯了许多罪,但只有一个过犯归于我们,正如在罗五12,19屡次提到的,那因一次的过犯,亚当就毁坏了工作之约。
  这样一次的过犯是由一个人所犯的,立约元首的过犯因出于盟约的关系,这过犯就归给我们!亚当悖逆的罪就关系到我们所有的人,并且使他所有的后裔陷入永死的罪。
  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神在人面前设下陷阶?你或许说:「唉啊!为什么在乐园中栽了一棵禁果的树呢?为什么神让撒但藉着一条蛇跟夏娃说话呢?不然人不就永远在乐园中享受永远的快乐了么!」
  其实不是,神并没有为了陷害他所造的人设下陷阶。神将知识与意识赋与人,使他与非理性与无生命的受造之物有别。不然的话,人受造的光荣如何能完全表达出来呢?只有那样他才能表达出对神的服事,才是他心中所愿的,并不是因为他毫无选择。日、月、牲畜与植物遵守神所设立的法则,然而神在造人的时候,将道德律置于人心中,叫人完全遵守,并且试验有理性的人是否比一切受造之物更顺服神,神欢喜将一个积极的律法赐给人,禁止他不去吃那园中特别树上的果子。
  神就在这一个积极的命令中归纳出人所当尽的本分,并且制定了神权威的测验(就是不许吃这棵树上的果子)。因此才有了试验期,因此才用蛇。
  在此我们看见亚当与夏娃(包括我们在内)的确是明知却故意离弃了那永生的道路,离弃被造物荣耀的表现,而进到我们永远的死亡。神并没有给人设下陷阶,而是人故意跳入死亡的深渊中:属灵的死、暂时的死与永死。
  是的,在那时属灵的死就进入人类,我们要看下一个问题。
  问12:我们自己是否不能行任何善事并趋向一切的恶吗?
  答:我们的确是不能的,除非我们被圣灵重生。
  解说:
  这是属灵的死,因为与亚当有立约的关系,所以全人类生下来就接受永死的命运。没有一个人能行任何属灵的善事,我们最好的成就都加污秽的衣服。因此,任何想要靠自己善行的人都发现自己的亏欠。我们必须重生,正如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约三3):「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何谓重生?
  在《多特信经》中,在第三与第四项教理题目下的第十二条,我们念到:「这就是圣经极其称赞的重生,而名之为新创造,从死里复活;这又是上帝不需要我们相助,而在我们里面产生的生命。
  因此,当主苏醒人的时候,人就重生了。我们不是重生就是未重生,不是活着就是死了。我们不能二者兼县,一定是非此即彼。在我们未重生的境况中,我们趋向于各种的罪恶:假如我们没有犯各种的罪恶,那只因神的手在约束我们。
  哀哉!那就是我们在本性中所处的愁苦情形,因为我们都在亚当里堕落了。堕落并不是一件有福的事,正如一些人所想像的,乃是很悲苦的事:由于我们的堕落,神的属性受到伤害;人要受神公义的刑罚,并且因为堕落,地受了咒诅。
  问13:神能容许这样的悖逆与败坏不受到罚吗?
  答:绝不是的。神要用他公义的刑罚来刑罚他们,在今生与永世来刑罚他们,正如经上所记:「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三10)。
  解说:
  罪是如此可憎与可怕,以致如果神不刑罚罪,那他就不是神了,此刑罚是暂时与永久的。世界上所有的愁苦都是罪的结果。死后还要在永久中受永远的刑罚,首先是说到灵魂,然后是说到身体与灵魂。
  亲爱的读者,但愿神开启你的眼睛,得以看见我们在本性中愁苦的情形,叫我们能够了解到我们在亚当中可怕的堕落,以致我们能藉着信心得到基督里的救赎。
  
  第三章 论中保
  
  在第一章我们已谈到人类的祸患,那里包括了头十三个问题。现在,我们要开始讨论到第十四问到第六十三问,是关于人类被救赎的事。
  首先要论到一位中保,他是唯一的中保。人类悲惨的情况只有藉着他才能得释放。
  问14:人要用什么方法才能逃避刑罚,再次蒙恩?
  答:要藉着一位中保,他是一位真神,是真人而又是义人。
  解说:
  除非上帝的公义得到完全的满足,人类的悲惨命运是不可能得到拯救的。为了完成这个,一位中保是必须的。中保就是介入两方之间,使他们和好。为了让罪人能够逃避那应得的刑罚,并且使之重新蒙恩,必定要有一位中保站立在那位被人的罪恶所激怒的上帝和那无能力偿还罪债的罪人之间。一位中保是必须的,他藉着完全满足上帝的公义,免除了人类应得的刑罚,并且使之与上帝重新和好。「重新蒙恩」的意思,就是上帝使人再次蒙福,与人再次和好。
  这位中保,必须是一位真神,并且是真而义的人。
  他是一位真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他具有灵魂与身体;
  2.他必须属于我们人类。
  义人的意思,就是他从未没有犯过罪。
  但是为什么这位中保必须是:(1)真神?(2)真实的人?(3)无罪的人?
  一、这位中保一定具有神性,是因为:
  (一)支持所取的人性以承担神的忿怒,一直到底。
  (二)因他是神,所以他中保的牺牲才有无上的价值。
  1.没有任何受造之物可以承受得住神永怒的重担而能使第三者得救。纵使有一位无罪的来到,他也要在神永怒之下灭亡而不能永远承担。真的,基督曾在客西马尼园顺服神,汗珠大如血点滴在地上;当他被神离弃时,就被钉在十字架上。如果他不是真神,早在喝这神愤怒的苦杯之前就失败了,也就无从赚得救恩。
  2.中保必须是神自己才能使救赎之功具有无限的价值。
  罪的刑罚是一种永远的刑罚。假如现在有一个真实的无罪的人来作中保,请问这位中保要承受多久的痛苦?回答是:那是永远的。也就是说,那是一种永无止境的痛苦,那罪债是永远无法偿清的。人永远不能说:「已经清偿了!」那么,真正的救赎也就永远不可能了。罪债得偿,还到最后一天,只因他是永生神才有可能。他取了人的性情,谦卑自己以至于死。他能经过短暂的受苦,就能得到永恒的义。这只有藉着一位本身就是真神的中保才可以做得到。罪人只能藉着神自己才能与神和好(徒廿28)。
  二、但为什么他又一定是一个真实的人呢?
  (一)因为神的公义要求那犯罪的人性来为罪付出、偿还。
  (二)为的是能感受痛苦和死亡。
  1.神的公义不要求刑罚不是人性所犯的罪。因为人的灵魂和肉体都犯了罪,因此,这位中保必须兼有灵魂与肉体,才能满足神的公义。亚当的罪,归给了他所有的后裔,于是神的公义也要求这位中保必须是亚当的后裔,为的是可以把亚当的罪归给他。
  2.这位中保必须是一个人,可以感受痛苦和死亡。
  刑罚属灵体的天使是一回事,刑罚有灵有肉的人又是另一回事。为了要承受人类的刑罚,而且能忍受痛苦和死亡,这位中保必须是一个人。大祭司是从人当中选出来的。
  三、这位中保为什么一定是一个无罪的人。
  这是很容易回答的。如果他自己有罪,他就不能救赎别人。所以结果就很清楚了,那就是:一位真实的神,同时也是一位真实的而且无罪的人,才能作这位中保。
  问15:谁是那位中保呢?
  答:那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他是真神,并且是一个真实的、无罪的人。
  解说:
  请证明主耶稣就是那位真神。
  在这里,我们不想论及圣子是与圣父、圣灵同质的问题,那将要在论到三位一体真神的时候再谈。现在我们只说拿撒勒人耶稣,他降生在马槽中,一生毫无罪愆,最后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这位耶稣是否就是真神的问题,犹太人当时不承认他是神,一直到现在,多少假基督徒仍然否认他。但是不容怀疑的,三位一体的神一再的宣称这事实。
  圣父从天上宣称他是神的儿子。在太三17和十七5有记载。
  圣子也见证他自己是神的儿子。见约五18,十33;太廿六63。
  圣灵更在新旧约中宣称他是神。在诗二7;赛九6;弥五2;约壹五20。他是以马内利,是神与我们同在。见太一23;赛七14。
  这三位一体真神的见证是完全没有矛盾冲突的地方,主耶稣就是真神,也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
  但他也是真人,有灵有体的人,是人类之中的一人。
  他曾忧伤他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廿六38)。另外在彼前二24那里也有「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的记载。
  他是由童女马利亚所生,是她的骨肉。在路加福音第二章那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是马利亚亲生的儿子。他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4)。
  请读者仔细看看改革宗信条第十八条。
  基督并不是从天上带来人的血肉之体的人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无法与我们有交通,而亚当的罪就无法归在他的身上。
  不是的,他是从人类之中而成为人,是真实的人,并且是……义人(无罪的人)。
  他没有原罪,也没有犯罪。他是由马利亚所生的那位圣者;这并不是因为马利亚没有罪。而是因为他是因圣灵的能力而感孕(路一35),他也没有犯罪,无论是言、行、思想都从来没有犯过罪。只有他能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因此,那与神的话是一致的,这位中保就是耶稣基督,他就是真神,而且是真实的、无罪的人。
  另外,还有需要知道的是:在十五问的答案中说:主耶稣是神,也是人,在一个位格之内。
  因此,这是不是说有两位中保:一个是神,一个是人,而只是一位在神和人之间的中保,那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见提前二5)。不然的话,为什么在一个人性上的受苦,会得到属神的价值而获得无限的义呢?那就是因为我们的主,虽然取了人的样式,但他却是神。而且是一个真实的、无罪的人。这就是一个位格而有神人二性。那就是受苦的是神的儿子,受死的是神的儿子,但是在我们人的本性上,神曾用他自己的宝血救赎了他自己的教会(徒廿28)。藉此短暂的苦楚,因而获得永久的义。
  这两种属灵性在一个位格上紧密地联合,但仍保持它们不同的属性:神性依然是神性,人性也继续是人性,绝不混合,像犹提干所教导的那样。这两种属性也绝不分离,甚至到死也不分离。而涅斯多留就会想把基督的二性分开。在公元四五一年迦克墩大会就反对这两种说法,而认定神性人性在基督一人身上紧密地联合。而且是:
  绝不混合也不改变(反对犹提干的说法);
  也不去分离(反对涅斯多留的说法)。
  这不禁令我们赞叹:「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你现在认识我们这位中保了吗?
  这一切都充分显示,唯有这位中保才能施行拯救,那么,我们继续讨论下去,就不困难了。
  问16:天使不能作为我们的中保吗?
  答:不能。因为他们既不是神,也不是人。
  解说:
  所以天使不具备作一位中保所要求的条件。他们也和人一样,是神所创造有理性的生物,但他们只具有灵体,既没有肉体,也没有人的灵魂,而且那堕落的天使将要在为他们所预备的火湖中接受神永远的刑罚。所以在他们天使的属性上要背负这永远的愤怒。然而人是有灵魂与身体的受造者,且二者都犯了罪,二者都要受神公义的审判,为了要除掉这种刑罚,这位中保必须具有灵魂和身体。为了人的罪,为了蒙恩得救的子民的缘故,自己顺服在刑罚之下。没有天使能做到这一点。
  再者,神的公义,也不会让因人的犯罪而使别的受造物受苦,所有的人类都因亚当而获罪孽。人的后裔已在神前被定罪,所以一定要人类补偿。天使不能作我们的中保。除此之外,也没有任何受造物能为了罪负担得了神的愤怒而可以解救别人的。
  那么,圣徒怎么样呢?
  问17:圣徒不能作我们的中保吗?
  答:不能,因为他们也犯了罪。而且人除了藉这位中保,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人得救。
  圣徒就是那些曾被基督的宝血及他的灵所洗净的人。在地上,他们藉着信心已经有分于基督的圣洁。主耶稣对彼得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和这意思相同的,保罗也曾写道:「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11)。
  神的子民在自己不拘怎样败坏,他们是圣洁的子民,在基督里是完全的。新妇说:「我虽然黑,却是秀美。」有一天,神的子民会除去他们所有的罪而成为完全圣洁:这是先说到灵魂,那就是当他死后立刻进入天堂的时候;而到了末日的时候,身体也要成为完全圣洁。这样看来,像第十七问:那些天上的圣徒,能作我们的中保吗?
  当然不能,因为那些圣徒只是藉着基督才与圣洁有分,而他们的本性依旧是全然不圣洁的。他们的父亲亚摩利人,母亲是赫人,因着对他们的厌恶,他们也照样是被丢到旷野去的。只是因为藉着中保耶稣,他们才被救赎。他们毫无能力向天父请求或带来神与人的和好。神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
  这个宣誓,与罗马天主教是相抵触的。他们确信那些死去的圣徒,藉着他们的功德和代祷,可以为我们赎罪。那些神圣的殉道者特别好的作为,藉着罗马教皇的赦免,可以归于第三者而使之罪得赦免,结果那些已经死去与基督同在的圣徒们,也可以作为我们在神前的中保(见VOETIUS要理问答)。他们这样的主张是损伤了神的公义。因为神的公义要由那位中保得到完全的满足。同时,他们也否定了基督,因为基督是唯一的中保。
  再者,不管是我们的行为或是别人的行为,都不能除掉罪的刑罚,不论这刑罚是暂时的或是永久的。我们必须有一位中保为我们偿还以满足神的公义。无论是谁,没有这位唯一的中保,也就绝不可能与神恢复和好与蒙恩,而这位中保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就是神,也是那无罪的义人。那些圣徒也是藉着真实的信心才能在他里面得救。
  问18:是否所有由于亚当而获罪的人,都能被这位中保救赎呢?
  答:不是,只有藉着真实信心而接待他的人。正如约三16那里所写:「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解说:
  因此,就是信的问题,在世上画了一条区分的界线,而这种区分,是早已在创立世界以前就预定好了。基督并不是所有人的中保,所有的人都在亚当里被定罪,亚当是在行为之约中代表他的后裔,而基督只有在恩典之约中代表他的选民。他也不为世人祈求,只为天父所赐给他的人祈求(约十七9)。
  没有什么比伯拉纠所主张的普世救赎的教义更可憎的了。这种论调后来被半伯拉纠派(像罗马天主教)所传播,又加上抗辩派又为它补充了活力。他们都主张耶稣是为所有人类受苦受死的:
  1.否认天父拣选的主权;
  2.把基督的宝血看作不神圣的;
  3.不承认圣灵救赎的职分;
  4.否认人是死在过犯及罪恶之中:
  进一步解说:
  1.否认天父拣选的主权。
  拣选是在基督里完成的。这拣选并不是把救恩归属于所有的人,只是归给天父所预定的人。选民是赐给基督的,为的是被他所拯救。虽然基督的牺牲获得了永远的义,具有无限的果效和价值,足以丰丰富富地赎全体世人的罪(见《多特信经》第二章第三节),但在这一点,于天父主权的计划,他慈爱的旨意和目的,因着他独生子的受死,而发生复苏的功效上,却只赐给那些因确信而必然获得救赎的选民(多特信经第二章八节)。在这一点上,抗辩派的人们予以否认,他们反对拣选的说法。
  2.他们看基督的宝血为不圣洁。
  基督是为了所有的人受死的吗?……也为被遗弃的人吗?为以扫?为犹大?那么基督的死是归于徒然么(加二21)?
  那些主张普世救赎论的人,把基督的宝血看为不圣洁。
  3.他们不承认圣灵救赎的职分。
  使蒙选召者复苏的,并将基督应用在选民身上的乃是圣灵。但普世救赎的说法,认为这种应用是不必要的,因为:
  4.它否认人是死左边犯罪恶之中。
  按照他们的说法,人本身就具有意志力及信心。但基督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40)。普救论的主张与人类死在罪中的情况互相予盾。
  这种教义的确是可憎的,因为它要破坏救恩的一切基础。
  这些人为了支持他们的说法,甚至举出神的话来作证明。譬如约三16;罗五18;提前二4;彼后三9等处的经文。这真是大为不当。因为在这些经文里,没有任何的记载是写着救赎是为所有人的。若是的话,就没有一个人沉沦,那么就没有地狱了。然而救赎的确是只为被拣选的人而预备的。因为真信心是赐给他们的,他们用这信心接受基督。没有信心的人,是不能讨神喜悦。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刚才提到的经文:
  在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地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在这里的意思,是神爱所有的人以致得救,并且虽然有这份爱,仍要看堕落的人类是否相信和接受才能得永生吗?
  这种阿民念派的神的爱,到底是什么爱?这是阿民念派自己的说法。他们歪曲了神的话,使他们走向毁灭之途。
  在圣经里,把「世人」与基督(我们的中保)连说在一起的地方大约不下十次。譬如「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他被称为「救世主」(约四42);他是「世界的光」(约八12);「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等处。
  这些经文中的「世人」是什么意思?那很明确不是指所有的人而言。主耶稣自己说过:「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
  神的爱是赐给被拣选的世人,并且有一天,他会赐给他们一个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
  这样,约三16绝没有普世救赎教导。
  保罗在罗五18说到基督的义时提到:「众人也就被称为义得生命了」,也同样没有普世救赎的意思。
  在罗马书五章那里,保罗在比较新旧约中两位代表——亚当与基督—的不同。所有在亚当里的人,称为众人。在基督里,称为「神的选民」,是父所赐给他的。所有人(属亚当的)因一人犯罪就被审判而定罪;照样,因一人的义行,众人(在基督里的,也就是神的百姓)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这和抗辩派所教导的普世救赎就大不相同了。
  但是使徒保罗在提前二4那里,不是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吗?
  是的,字面上是如此,但如果这真是像普救论所坚持的那样,那么神应该是让每一个人,一个一个地都得救才对。但是事实是这样吗?难道上帝不能确实执行他的旨意吗?
  可是,这从来就不是神的旨意,他一向有拣选,有舍弃;他爱雅各,但不喜欢以扫。并且从永世以来,他有绝对的主权。阿民念派曲解了神的话,歪曲了其中的意思。保罗曾讲到各种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劝提摩太为他们代祷。因为上帝愿意他们得救:各种人,无论他们是什么阶层或地位。但这段经文也同样没有支持普世救赎教义的意思。
  不要再提别的,那么在彼后三9那里,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是有什么含意?
  那里的意思是,人人是指包括在应许之内的人,对于他们,上帝绝不会忽略他自己的应许。
  总之,在整本圣经中,没有一处经文是教导普世救赎论的,普救论的说法与神的见证是相冲突的。全人类将在亚当中毁灭,而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被基督拯救。基督只是要救他自己的百姓(见太一21);在约十15是说为他的羊;在来二10是说为他的儿子;在约十七2那里是说为天父赐给他的人,才是他谦卑至死予以救赎的人。他使他们从死里复活,赐信心给他们。这信心是他根植在他们心中的。并且藉着信心,他们才能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
  是主使我们在心里产生了这种信心,然后我们才能在基督里得救。
  所以用信心接待基督,并不是我们自己能做到的,这信心乃是神的恩赐,而我们接待基督是在神把我们的罪归给他之后。次序是神先赐与我们信心,之后,我们才能接待基督。
  抗辩派跟随伯拉纠的脚步,仍然主张人本身有能力相信和接待基督。还有另外许多人(他们称自己为改革宗),实际上他们倾向于阿民念派。在他们的说法里,我们常常听到的是:「你们必须相信耶稣,他为罪人而死,你们一定要接待他。」但事实是人根本不会接待他,除非天父赐给他信心(约三27)。
  人以信心接待基督,乃是神预先将信心根植在人心中,并为基督所赐的。像雅各当他哥哥以扫正迎他而来时,必在惧怕与愁苦之中,寻求他祖父和父亲的神的庇护。但当他在毗努伊勒与天使摔跤,神剥夺他的自以为义,使他丧失了力量,而当他与神较力得胜之后,他在示剑地方筑了一座坛。他称神为以色列的神。之后,随着神的恩赐,雅各说:「神也是我的神!」
  所谓接待的意思,就是信奉神所赐给我们的耶稣。在约一12那里,把「接受」译成「接待」。「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我们必须要一位神所赐的耶稣,他赚得了救恩。他又把救恩,应用在他自己的百姓身上。
  在这一点上,普世救赎论可以说完全站立不住的,因为:
  1.基督不是为全人类而死;
  2.人以信心接待基督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神。
  让我们摒弃普世救赎论荒谬的教义吧!
  
  第四章 信心的本质与概要
  
  只有用真实信心接纳基督的人才会得救。然而,人都没有这真实的信心。有许多是假冒的,因此必须分辨得救的信心与相似的假信心。
  教师用下述方式讨论真信心。他说:
  1.信心的本质(十九问),是认识与信赖:
  2.信心的概要(廿问——四十二问),简洁地表明在十二信条中;
  3.信心的益处(四十三问——四十七问),亦即,罪人在神面前的称义:
  4.信心的创始者(四十八问),圣灵。
  问19:什么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是确定的认识神和他在福音中启示的应许,并且衷心相信因基督的缘故,我们所有的罪已蒙赦免。
  藉着真信心,我们知道真正的信心刻有圣灵的印记,得救的信心有许多仿冒品。
  神的话说到:1.历史的信心:2.一时的信心:3.神迹的信心;4.真实的信心。
  进一步解说:
  1.历史的信心是仅仅赞同真理。亚基帕是这种信心,保罗对他说:「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么,我知道你是信的。」但是亚基帕王虽有这信心,却仍然是一个异教徒,他几乎被劝说成为基督徒了。虽然历史的信徒接纳圣经为真理,然而他相信圣经却没有得到救恩。他并不关心自己的得救。
  许多生活在神话语之下的人,只考虑俗世的平安和惊人的麻木,他们所有的不过是历史的信心,真专人惧怕。虽然认识圣经是绝不可少的,但这还是不够。因此历史的认识圣经,在实际和本质上,与认识得救的信心是有分别的。
  2.一时的信心是超过历史的信心。它是一段时间的信奉真理,带有表面的满足,这表面的满足感是冷淡的历史信徒缺乏的;这一时的信心,就像在圣经里所说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种子(太十三章)。种子没有深入土中,发苗茂盛,外观很有希望丰收:但是日头出来一晒就枯乾了,终无结果。
  哎!这就是一时的信徒。有些一时的信徒,心里确有对死亡和永恒的深刻印象:他们暂时离开公开的、外在的世俗事务,加入神的百姓行列。但是经过短暂的时间,他们就回头,像狗回去吃自己呕吐之物,又像猪回到泥沼中翻滚;神的拯救工作未曾在他们身上开始。一时的信心在基督里没有生根,没有发生与他的团契,和历史的信心一样。一时的信心仍使罪人留在属灵死亡的光景中,而且不能为真理忍受苦难。当苦难或迫害临到时,不久,一时的信徒就跌倒了。
  3.神迹的信心是「强烈的确情神迹会由我们或者对我们施行」(海伦布克,Hellenbroek)。这话没有圣经的根据。它是看神的全能,而非他的怜悯,十个大麻疯病人的情形是一个例子。他们都相信基督有能力医治他们,遵照他的吩咐去给祭司看。九个人在要求医治身体的神迹以外,再无所求:他们看基督不过是一个平常的医生,他们需要他不是要得救恩。十个人中只有一个回来感谢基督,而他是一个撒玛利亚人。他们对神迹的信心是坚信神迹会成就在他们身上。
  在特殊的时候,主乐意赏赐这信心给他的仆人去施行神迹。譬如,使徒们奉主耶稣的名施行神迹,这特别发生在为他们传讲的真理打基础的时候。然而,神迹的信心并不能带来拯救。「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2)。
  4.在这些信心之中,真实的「得救」信心本质上是不同的。这真实的信心是「明确(即肯定无疑的)认识神,和他在福音中向我们启示的应许,而且衷心相信,因着基督我们一切的罪都已被赦免」。
  因此,真信心是接受在基督里的恩典,亚当在无罪的境况中,不需要这个信心;在基督自己,不需要这信心,在天上不再要信心,在那里信心变为眼见了。但在神选民的心中,真信心被运用和操练。惟独藉阒信心,失丧的罪人被种植在基督里面;神的应许向他展开,他得到罪的赦免,这信心不是没有认识的盲信,也不是信心中有任何怀疑,犹如在光明中有黑暗一样。与这真信心远离的是天主教的盲目和可疑的信心。
  为要正确地理解所教导的,有必要辨别信心的本质和实行。在信心的本质中,主要在于认识和确信我们的罪藉基督已得赦免。没有这个认识和信赖就没有信心。
  但这并非意味着所有心中有了信心的神之子民,都确知他的应许与罪得赦免,虽然他们享有其中的果实:只有当他们在运用信心时,才得到此确知。
  然而,在本质上两者都要出现,否则他们在信心的增进中,不可能获得确信。信徒也常有许多疑惑的事,但并非在信心本身;信心是确实的认识和衷心的信赖(约十七3:赛五三11)。
  真信心信奉神在福音中断有的启示。这简要的包括在十二信条中。
  
  信心的概要
  问20:神在福音中所应许和命令我们相信的概要是什么?
  答:这包括在大公基督徒十二信条之中,如下列:
  1.我相信全能的天父,天和地的创造者;
  2.信耶稣基督,天父的独生子,我们的主;
  3.他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4.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苦,被钉十字架,死了又埋葬了,下到阴间;
  5.第三日从死里复活;
  6.升上高天,现在坐在全能的父神右边;
  7.他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8.我信圣灵。
  9.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肉身复活:
  12.我信永生。
  解说:
  这十二信条也被称为使徒信经,因为它们以使徒的教义为基础。不过是否十二使徒那时各写一条?当然不是!那纯属虚构。(见阿诺得旦,Arnold Rotterdam的《锡安的荣耀与力量》,卷一,115页以下)。
  这些信条是从洗礼的形式中发展出来,包括对三个神圣位格的宣认:圣父,圣子和圣灵;在一个神圣本质中,有三个位格。这可由下一问题明白。
  问21:当你承认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否意指有三位神?
  答:绝不,因为只有一位真神。
  解说:
  在这要点上,我们开始三位一体教义的讨论。
  只有一位神。「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耶和华自己也这样说,申卅二39:「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保罗在林前八6说:「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在提前二5说:「因为只有一位神。」
  盲目的异教徒是多神论者。他们想像一位神为太阳,一位神为月亮:一位神为太平,一位神为战争等等。人是如此的盲目,纵使他有与生俱来的对神的知识!
  可怕的异端者也是如此,他们教导二无论。在其他假基督教和异端之外,我们的信仰告白提到马吉安(Marcion)。他早在公元140年,他的教导中,就指到有一位怜悯的,和一位公平的神;摩尼(Manes)有同样看法,摩尼教就由他而来(第九条)。教会公正地判他们为异端。只有一位神。
  问22:那么为何提出三位神:圣父、圣子和圣灵?
  答:因为神在他话语中如此启示自己。这三个不同的位格,是独一的真神;我们也是奉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受洗(太廿19)。
  解说:
  在一本质中有三个位格。这被普拉克西亚(Praxeas),撒伯流(Sabellius)和撒模特务(Samoatenus)等否认,他们在265年被安提阿大会开除教籍;亚利乌(Arius)于325年在尼西亚大会被判罪;这些异端在以后的年代又再度流行,如瑟维特(Servetus),瓦伦提努(Valentius),索西努(Socinus)和其他人等(信条第九条)。
  你能从自然现象证明三位一体的教义吗?
  绝不能!因为这是奥秘,三位一体诚然不违反自然,但是还是超出自然的范围。譬如一棵树是一体,有根、干和顶部,不能证明三位一体,因为那是一棵树的三个部分;然而,在神里面,不是各部分的结合,而是在他里面有三个位格。同样三种形状:水,蒸气和冰也不能证明;因为三位一体与形状无关,和部分无关。
  一位神有三个位格不能从自然证明,但却可以从圣经得证明。海伦布克提出下列经文作为证明:
  一、旧约:
  1.从神以复数说到他自己的经文,创一26:「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2.经文中神和神,耶和华和主,是不同的,们在诗四十五7,和诗一一十1。
  3.经文中明白地提到和区别三位格,诗卅三6。
  二、新约:
  基督的受洗;我们的受洗,如约壹五7。因在天上记录的有三:圣父、圣子、圣灵;而这三本为一。
  这些证明之外,还有许多经文可以引述,但学习所提到的各种经文已经够了。
  三个位格在本质上是一个。并非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在圣父中是完全的本质;在圣子中是完全的本质;在圣灵中是完全的本质。神并非是三个位格所组成,乃是包括在三个位格中。所以并非神本质的三分之一是圣父,三分之一是圣子和三分之一是圣灵,绝不是;而是整个本质在三个位格的每一位里面,而仍旧是只有一位神。这是远超过我们所能理解的。圣父有一位格,圣子另有一位格,圣灵另有一位格;以各自的属性或存在的方式分别出来。也有基本的属性,可交通和不可交通的,是三位格所共有的;不过三位格是以各自的属性去分辨。
  圣父是自我存在的:圣子由圣父生出,圣灵是从圣父和圣子发出。东方教会教导说,圣灵只从圣父发出。与此相反的,西方教会正确他说:filio一que,亦即指也从圣子发出,所以他被称为儿子的灵(加四6)。因此位格的区分,不但单在名称,而且也在一个本体中有三个位格。圣父不采取人性,圣灵亦然,惟圣子采取。由此三个位格的区分,就清楚可以看出了。
  我们也应该完全地思想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和圣灵是神。没有先后之别;有圣父就得有圣子,也就有圣灵。也没有大小之分,圣子与圣灵享有和圣父同等的尊荣和崇拜(约五23)。
  因此,亚利乌的教义说,圣子是首先被造的人是多么亵渎啊,圣子不是被造的,而是永远的神: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西一15)。神,在永恒里,并非是孤独的神:他并不需要被造物,而是照着他美善的旨意,创造了万有。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如此重要,凡不能坚定不移地相信这教义的,不能得救。
  这三个位格每一位都有特殊的工作。圣父是创造者;圣子是救赎者;圣灵是成圣者。这并不意味圣子与圣灵被排除在创造之工以外,因为诸天是信主的话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约一3:诗卅二6)。而成圣也归属于圣父和圣子(利廿二9:约十七19;弗五26),但是每一个工作特别归功于三个位格中的一位。这一点在圣子在我们的肉身里显现和死亡上非常显著。藉此他获得拯救之功,此功不归圣父,也不归圣灵,虽然两位格并不排除在选民拯救的工作之外。
  圣父是创造者。
  本篇最后一个问题说到创造:
  问23:当你说:「我信神全能的天父,天和地的创造者」时,你相信什么?
  答:我信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永恒之父,从无中创造天地,现在仍旧藉阒他的护理维持万有,因着基督他的爱子的关系,是我的神和我的父。
  解说:
  所以这信条不只是说到创造,是承认神永远之父权。他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永恒之父」,从永远生了爱子,又从永远拣选他为中保和救主。
  我们说过这点之后,现在就说创造。
  什么是创造?
  创造是从无中造出有来,「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十一3)。「使无变有的神」(罗四17)。创造是神的作为。一切人能做的是形状:赋与存在之物不同的形状。如果原料缺乏,人的工作就要停顿。然而,神从无中创造。他因他旨意的全能作为产生了万物(启四11)。在神创造之前,在他的外面元存在之物,即使一粒微尘也不存在。
  所以创造并不是从存有生殖机能的永恒物质进化而来,也不是神在第一日创造了有这种机能的物质。神是创造者,不单是第一日,以后的五日亦是如此。
  与此矛盾相反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这理论的踪迹,可上溯至古代波斯,巴比伦和埃及人。
  这一种学说,说一切生命都从物质进化而来,人类是裔出猿猴。许多人宁愿信这愚蠢学说,而不跟从神的道。神说:「起初神创造天地。」神也创造万物各从其类。葡萄并非采自荆棘,人并非传自兽类。并且,人被赋予不朽的灵魂,是完全与兽类有别的。只有对神的话怀有敌意,才能产生像进化论这样的学说。
  神的尊荣要求对从无中的创造的承认。尘土必定是被造出来,但被造之物并非来自永恒;惟独神是永恒的,而他在「起初」创造了。在那之前没有起初,没有时间。神使时间存在,他使有晚上有早晨。日子、星期、季节是他造成的。时间的巡回在创造天地时有了开始,大约六千年以前,因此不是千百万年;创造的日数不是无数世代的时期,只是一般的时日。耶和华明示,六日要劳碌作我们一切的工,第七日要安息,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和地,第七日便安息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日,那时太阳尚未升出和安置,仍是正常的日子,那几日神发出并保留了光。但是我们如何解释地上种种的自然变化?
  树木等等的化石不是要几千几万年吗?
  任何愿听这方面意见的人,应该问自己:
  1.神在地上创造了什么?
  2.地因我们的缘故被咒诅,这咒诅引起什么变化?
  3.大洪水的后果是什么?
  让我们信守神的话,它教导我们神六日之内创造天地。
  神霎时间创造混炖状态,然后从中一一赋与形状。众天使可能在第一天被造,因为当地安置根基的时候,他们已经存在了(伯卅八6~7)。一时间产生了千千万万无尽数的天使。他们中间没有男也没有女;没有一个天使是生下来的。神在创造作为中,同一时间给与他们存在,所以与人的被造完全不同,人被造是一个人,所有人类是这一人的后裔。
  你知道创造的日数吗?
  试比较第一日与第四日,第二日与第五日,第三日与第六日,多么荣耀的一致啊!
  第七日,神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并不是厌倦了创造:「创造地极的主,并不疲乏,也不困倦」(赛四十28)。神不像人需要休息:神的安息是指他欣赏他所造的一切,并非缩手不管了。神在第七日的安息是赐福第七日,定为圣日。万物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罗一20)。耶和华造万物是为他自己,就是为他的荣耀(箴十六4)。
  创造被描述为:
  1.圣父的工作……徒四24;林前八。
  2.圣子的工作……约一3:弗三9;西一16。
  3.圣灵的工作……创一3:诗卅三6。
  三位格中的每一位,在创造中有他特别的工作。然而创造是圣父更特殊的工作。
  他的工作还有:护理。他藉护理维持万物,如在问题廿三的答案中所见。
  「护理」这名词在圣经中只出现一次;其动词「预备」则常见。当亚伯拉罕预备把以撒献祭时,他说:「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创廿二8),后来亚伯拉罕称那地为「耶和华以勒(有预备)」。
  「预备」这词关系到神,也用在来十一40。在这些例子里,这词的意思是「预知」,不仅表示神预先看见和知道,而且也提供所需的东西。这也是护理这词的意义。
  在圣经中,护理被称为:
  神的王权……诗九十三1
  神的法令……诗一一九91
  神的手……徒四28
  神的作为……赛廿八29
  神的关怀……彼前五7
  神的托住……来一3
  (见藩美所撰的《教义问答》)
  护理中,我们区分为三个作为,即:保护、协力和治理。保护是神的大能,藉此他延续万物的存在。这是天父继续的运作(约五17)。没有人是属于自己的,也没有人能自己存在。每一人必须被保护,保护作为是居间的,或是直接的。摩西在何烈山四十日之久,神没有用直接方法维护他;但以色列民在旷野,神用方法维持他们的生命;又如神在基立溪旁维持以利亚,和维持撒勒法的寡妇。有时神也乐意在居间的保护作为中施行神迹,特别为他的子民。在圣经中能看到更多例子。
  协力是神的大能,由此流注力量给属他的人之行动和运作的需要。我们在出生时,没有领受到一生需要的力量,但是神供应我们每一刻每一动作的力量。我们如不倚靠神,不能举起我们的手,不能转动我们的舌头。但是同时,每一个人将要在神审判台前报告如何运用神所赐的力量。
  治理是神的大能,他藉以指引每件事到达某一决定的目标:一切的事,不论大小,不论善恶(弗一11)。它包括天和地,理性的和无理性的受造物(伯廿八1;徒十七28)。
  罪也受神治理的护理影响吗?是的,罪虽然不是神运作的,但受他的支配。神藉着罪来成就他自己的旨意。例如,约瑟被卖到埃及为叹的事;「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他驳回这项罪恶。
  法老之心的刚硬(出九12);神使乖谬的灵搀人外邦王中间(赛十九14),也是这事的证明。神也统治撒但,在神旨意之外,它不能成就任何事(参约伯记)。
  如此,神的护理不像回教徒的宿命论,并非不能理解的作为。自然神论在这一点也该受谴责,它的理论说,创造像是造一钟表,该钟表本身力量会逐步变弱停摆,约伯说这种看法是罪人所行的道(伯廿二15)。
  护理的教义是极为重要的。它教导我们:成功时要感谢,受管时要忍耐,为将来要信托。
  哦,我们应该真心信靠神至高的君权,我们应该把自己交在神手中。那将是真信心的果子,我们主耶稣基督永远的父,是我们的神,我们的父。
  愿主在我们心中生发这信心,将我们自己托付给他,从今时直到永远。
  
  第五章 论圣子与我们的救赎
  
  在第四章中我们讨论到神三位一体圣父与我们的创造的题目,现在我们讨论十二信条第二段。
  这几条的问答分为三部分:
  1.说到上帝圣父与我们的创造。
  2.说到上帝圣子与我们的救赎。
  3.说到上帝圣灵与我们的成圣。
  圣子与我们的救赎
  论中保的名称
  论到这两段首先要说到中保的名称。
  这些名称是:耶稣基督、独生子与主。
  问24:当你说:「我信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的时候,你信什么?
  答:耶稣基督是圣父永远的独生子,与父神和圣灵同质。
  解说:
  中保是神的儿子。在第二章中从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的见证中,我们已经毫无疑问的确立了这个道理。他生在伯利恒的马槽里;他在以色列民中行事为人。他死于各各他,他大过所有人。他不但是人也是神,父神永远的独生子,与圣父、圣灵同质。他并不是当他从童贞女马利亚取得人性时才首先成为神的儿子。那是索西奴的异端教训。索氏死于一六○四年,他否认圣子从永远就存在,他的异端为新神学派发扬光大。新神学派说耶稣是个好人,值得效法,但是主自己见证他是神的儿子;而且新神学派所描述的耶稣是不值得我们听从或跟随的。圣子的神性在索西奴很久以前就为亚利乌所反对,亚利乌于主后325年在尼西亚会议中被定为异端。
  与此否认中保神性相反的,本书教导说,他是父神永远的独生子,与圣父圣灵同质。在大公会议信经中,阿他那修清楚明确的说:「圣父是永远的,圣子是永远的,圣灵是永远的:所以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
  中保就是神的儿子:非被造,从永远到永远是神。在他来到伯利恒的马槽之前他是神,「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在他被差遣之前,他必须成为人;而且他从永远是真神,是父的独主子(约一14,三16;约壹四9)。
  被选召者称为神的儿女,但是他们不是从永远而生的儿女;并非与父神的圣灵同质,乃是因基督的缘故而被认领的(有儿子的名分)。基督乃是从永远而生的,论到他,圣父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二7)。因此他能拯救他的百姓,因为他就是神,父的独生子。但是为了那个缘故,他必须成为人。
  问25:你岂不相信他也成为人吗?
  答:是的。因为他被圣灵感孕,并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解说:
  藉圣灵怀孕他取了人性。因此他被称为那「圣者」,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只是为了那个原因,此外别无其他。并不是因为马利亚无罪,有如天主教所教导的。她怎么会无罪呢?她如其他别的人生下来一样,「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伯十四4)童贞女马利亚并非没有原罪与本罪,她是惟独藉恩典靠基督得救。对基督本人来说,他不受亚当之约的影响;他既无原罪,也无本罪,因他是受圣灵大能的感孕。然而他还成为人,为童贞女马利亚完全生出的果实:有了血肉之体,成为亚当的后裔,因此,他满足了为中保的要求(参看第三章)。
  因此基督有二性:他是神又是人。他仍为真神,也是为马利亚所生。但他是一位格:三位一体神本质中的第二位格。
  问26:他的神性已变为人性吗?
  答:不是的;因为神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神自己在玛三6说:「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神还能不是神吗?不可能的。圣子还是圣子;是神而且永远是神。
  我们岂不是念到腓二7:「他就自己卑微」吗?
  这并不是说他不再是神了,或说他以神性变成了人性;这里所说「就自己卑微」,乃是指着他神性尊严的彰显。
  他是神的儿子,取了奴仆的形象,来到世界。既是神的样式,却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他成为父的仆人是出于神的主权,永远的爱。「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赛四十二1)。他以此奴仆的形象来到世界,用他的人性遮盖了他的神性,而且也是因着这奴仆的形象,他甘愿不用他神的属性,因此,虽然他是全能的,还是像一个毫无能力的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是无所不知的,然而经上记着说,他的智慧渐渐增长。
  但他继续是真神,永远的神,按着他的神性他是不变的,在荣耀上是毫不减损。
  问27:他如何成为人?
  答:藉着取了人性与他的神性联合。
  论到这一点,我们在第三章中讲中保所需资格时也已经提过了。神的独生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取了我们的人性,但并不是取了一个普通的人:若那样的话,就有了两个人与两个中保了。其实并非如此,乃是为了特别缘故,神自己在我们的人性上带来了牺牲,受苦受死。为了这个目的,神的儿子从童贞女马利亚取了我们的人性;灵魂与身体和我们一般人一样。他不但取了人的身体,也取了真正人的灵魂,为了拯救我们,他必须取了二者。
  重洗派(Anabaptists)就否认基督真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根据他们所说,他经过童贞女马利亚,就如水经过水管。但如此他不是从人而出的真人,因此不能担当和除去选民的罪。为了担当他百姓的罪,他必须成为大卫的真后裔;童贞女马利亚腹中的果实,为妇人所生。(参看信条第十八条)
  问28:他的人性是从天上带来的吗?              
  答:不是的;乃是由于圣灵的工作,从童贞女马利亚取来的,这样在凡事上与他弟兄一样,只是没有罪(来二17;四15)。
  解说:
  如果是由天上带来他的人性,他必定站在我们人类之外;那么,亚当的罪只是归给他的后裔,就不可能归在他身上。这样,他就不能除去罪并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
  不是的;他没有从天上带来他的人性,乃是从童贞女马利亚所取来的人性。
  此道成肉身乃是:
  1.圣父的工作:他为耶稣预备了一个身体(来十5);
  2.圣子的工作:他道成了肉身(约一14);
  3.圣灵的工作:他在马利亚身上感孕(太一20;路一35)。
  可是只有圣子取了我们的人性。他在凡事上和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他没何罪,他是圣洁的;此外,他在凡事上和他的弟兄一样。他的人性,并不像亚当当初在没有犯罪以前的那种无辜的境况。在那个境况中,人既不饿也不渴;亚当没有犯罪的时候,他也没有哭过,也没有感到困乏。因为人是从神的手所造的,所以他也是不朽坏的。但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又饿又渴,他因走路困乏,他在拉撒路的坟墓前哭了,他死在十字架上。凡事像他的弟兄一样,基督也在凡事上帮助他们:当他们饥饿的时候,他们困乏的时候,为死者哭泣的时候,当他们必须与死亡挣扎的时候,他是满有怜悯的大祭司。神永远的儿子,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成为人,他是中保,值得永远称颂的,我们可以凭信心仰望他。他比世人的众子都完美。
  问29:他为什么称为救主耶稣?
  答:因为他要将他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耶稣是中保的个人名称,基督这名字是他职分上的名称。此外,在圣经中他还有许多的名称显示了他的荣耀与权能。赛九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参看赛七14。
  但他个人的名称是耶稣,这个名称是在他降生前,由天使奉神的命令所起的:这个名称在从前旧约时代已经用过了。根据来四8那里所说的约书亚跟耶稣是同一的名称,约书亚就是基督的预表;约书亚是嫩的儿子,他也是大祭司。但在意义上说,只有中保才能据有耶稣这个名称。
  耶稣这名字的意思是救主,正如天使对马利亚所说的,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就是从最大的罪恶中拯救出来,并有分于至高的善良。主耶稣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恶,使他们恢复与神的交通。
  他是藉着功劳与应用未成就此救恩。他不但获得了救恩,他也应用了这救恩。若没有此应用,亚当的子孙没有一个可以承受他所成就的救恩。基督这样做,他才成为完全独一的救主,惟有主耶稣才能救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任何的功德。神的子民为了得救所需要的一切事情,都是从他来的,因他的名字是耶稣。在别人里面没有救恩。
  在以下的问题中,我们就得到有关这一方面的教导。
  问30:此外没有别的救主吗?
  答:没有:因为除了耶稣的名之外,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不管我们想到什么名,不管我们逃到谁那里避难,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诗四十九7)。为了寻求救恩,只有靠这位耶稣,此外一切受造之物都在被遗弃之列。无论是我们敬畏神的父母,神的仆人,甚至天上的圣徒,丝毫不能做任何事能叫我们得救。
  惟独他是救主,他真真正正就是耶稣。此外他也是基督。
  问31:他为何被称为基督,即受膏者?
  答:因为他被圣灵所膏,并为父神所立,作我们的大先知,作我们惟一的大祭司,我们永远的君王。
  基督这名字的意思是受膏者,它是一个希腊文的名字,在约一41安得烈就告诉我们,在希伯来文翻作弥赛亚。在旧约时代先知、祭司、君王是要受膏的。以利亚膏以利沙为先知(王上十九16)。关于膏祭司,摩西说得很详细。那些油是专用以膏祭司,没有人可以制造,并在制成后作普通用途。
  论到君王的受膏,圣经提到许多例证,扫罗、大卫、所罗门等都是被膏为王。扫罗被膏是用一种可以破坏的瓦器装着的膏油,因为他的国度要被人夺取。大卫被膏时是用不能破坏的角装着的膏油,因为他的国度存到永远。
  受膏是什么意思?
  第一、被立担当职务;第二、有资格执行职务。
  受膏任职的意义在撒上十六章说得很清楚。
  撒母耳被差遣到伯利恒去膏耶西的一个儿子作王,代替扫罗。当时撒母耳不知道耶西众子中那一个是神要立为以色列的君王,耶和华只是对他说:「因为我在他众子中我要预备一个做王的。」撒母耳所带来的祭物,都是由神吩咐的,大卫的受膏还是隐藏的,耶西的众子都在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看见他们的外貌,便说:「耶和华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但是神一再的对撒母耳说,这些都不是我要膏的;撒母耳要膏的乃是神所拣选的。
  可是神所拣选的,并不是这七个在撒母耳面前经过的儿子当中。明显可见,大卫在父家里没有被重视,甚至在撒母耳要来这种特别的场合,大卫还在牧羊,后来那西打发人把他叫来;耶和华对撒母耳说:「这就是他,你起来膏他。」神所拣选的必要受膏。
  受膏不但表明要委派他担任职务,也表明资格。神也要大大的赐下他的圣灵,使被选召的人有资格担任职务。
  因此基督是被膏的,且合乎资格。他从永远为神所立,到了时候他也是合乎资格的。在箴言八23基督说:「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然而他取了我们的人性,才有资格作中保,因为他必须是神也是人。
  然而基督受膏既不用能破坏的器皿,也不用角。主耶稣为圣灵所膏,「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赛六十一1)。
  在此他为三个职分受膏。基督是先知、祭司与君王。大卫是王与先知(徒二30),麦基洗德是王与祭司(来七1);基督有三个职分。
  作为一个先知,他教导得救之法。他用他的圣言与圣灵来教导人。我们不明白这救恩之法,所有神的儿女必须要受主的教导(赛五十四13)。只有基督能做这件事,因为他知道耶和华的奥秘,他是道(约一1),大先知(路七16),神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林前一30)。
  基督不但在旧约时代,就是在新约时代也完成先知的职分,在他来到世界以前,在世上的时候以及离世之后,他照样执行先知的职务。他在旧约时代教导人,藉着异象、异梦、口头上的劝导、显现、乌陵和土明来向列祖与先知宣告神的旨意。他赐下圣灵,叫人记录他的话语(彼后一21)。索西奴派否认基督的神性,不承认基督在旧约时代有此项任务。假如没有基督属先知的工作,在旧约时代的人如何能解明白他们所看见的?他从起初就执行先知的职务,用以下二种方式:
  1.他赐给特殊的启示,是记载在圣经中的;
  2.他光照被选召者的心。
  当他在世上的时候,他以身教行道。当他受约翰施洗之后(太三16~17),他就公开执行先知的任务。父神不但声明说:「这是我的爱子,」也印证他先知的职务说:「你们要听他。」基督彰显了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3)。基督解释律法,应用预言,藉着神迹与奇事建立他的教义(约五章)。他的教导像一个有权柄的人,并不像文士。
  然而在一切事上,他并没有带来与以前所传扬有所不同的福音,也没有补充律法,像索西奴派以及所有不同跟从者所坚持的。他也没有除掉律法,像反律法派所教导的。为他百姓的缘故,他满足了律法,除去律法的咒诅,使律法得着完全的荣耀,使他的百姓按律法行事为人。
  基督有资格执行他先知的职务,毫无限制的受圣灵所膏。他不需要升到天上去受训海,如否认基督的索西奴派那样胡说八道。
  在他复活之后有四十天,主教导他的门徒,但并没有教导世人。自从他升天以后,他仍然藉着他的道与圣灵,并他的众仆人教导人。使徒、先知与传福音的是神所特选的,牧师与教师是一般性的教会职员(弗四10~13)。
  基督为祭司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有二种祭司的等次:按亚伦与麦基洗德的等次。亚伦的众子作祭司是按照亚伦的等次:但基督不能按照亚伦的等次,因他不属于亚伦家族,更不属于利未支派,他乃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
  此麦基洗德虽为人所生,但并不是因世代相传作祭司;他是唯一的祭司,又因他是基于神的主权为祭司,所以他是永远的祭司。基督是惟一的祭司,是永远的祭司;他只是献上赎罪祭,就永远活着为他的百姓代求。亚伦的祭司只是基督的预表。
  他如何执行他祭司的职分?藉着献祭并代求。
  基督献上了祭物。祭司所献的公牛、公山羊不能除罪。为了这个缘故,基督献上他自己(来七21)。他献上自己本身为赎罪祭(赛五十三10),因他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良心得以洗净(来九14)。基督为他的百姓献此祭,并非为他自己而献,有如一些邪灵所教导的。他用不着为了自己献上,他的献上乃是为了他的百姓,为了完全补赎他们的罪过,惟独是为他们的罪。
  如此主耶稣作为大祭司,只为父神赐给他的人祈求(约十七9);他在世上的时候为他们祈求,现在在天上,即非人手所造的圣所中,仍为他们祈求。在旧约时代的赎罪日,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祈祷;基督已进入高天,他永远往在那里为他的百姓代求。他为属他的人代求(约壹二1),即如保惠师,他不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师,他也是使我们和好的保惠师;他不仅是一位代求的保惠师,他的代求一定要得到成功的结果;因为他的代求是一个要求:「父阿!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十七24)。因为他的代求是根据他所作的补赎,如此他心中怀有以色列十二支派,昼夜挂念他的教会。
  没有基督在天上的代求,他当中保的工作就未完成。「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来八4)。哦,基督为祭司的代求对神的子民来说是何等的安慰!他们也因这唯一的大祭司得到现今的、属灵的与永远的祝福。
  基督为王,他拯救、保护并指引他的百姓,他拯救并保护他们脱离撒但、世界与罪恶,并用圣言与圣灵治理他们,以致他们可以按照他的道而行。他是永远的王,有一日他要从他的百姓受到一切的赞美与敬拜。
  基督为以色列君王之职所预表。为了这缘故,君王之职才临到他们,虽然当他们要求一个王,而拒绝神是他们的王的时候,以色列还不了解到这一点。
  在扫罗以后,神将他仆人大卫赐给他们为王,大卫乃是耶稣为王的预表(耶卅9)。基督乃是王,他自己在彼拉多面前作见证(约十八33~38),但他的国不属于这世界。因此,王职并没有传递给教皇,就如说他是基督的代理人;这个国乃是属灵的、永远的国;乃是天国。
  所论的君王、百姓、律法、特权等都是属灵的。基督在此作王,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全世界,甚至魔鬼都服从了他,丝毫不能抵挡他。
  噢,基督在我们里面行使他的王权,以能力光照我们,叫我们与神和好,拯救我们。
  他叫他的百姓时常依靠他,在这些职分上治理他们。
  
  第六章—I基督为中保的境况
  
  基督的境况决定他与神公义之关系。关于此公义,只可能有两种关系,那就是负债者与被宣告无罪者。
  所以中保只有两种境况,在他降卑的境况中,因为被选召者的罪,他对神的公义来说,就是负债者;在他升高的境况中,他就是被宣告无罪者。
  论到此降卑的深度,他必须完全补赎选民的罪,他的降卑经过五个步骤。他降卑的程序是:(1)他卑微的降生;(2)他的受苦;(3)他的死亡;(4)他的埋葬:(5)他的下阴间。
  由于极度的降卑,基督又有四步的升高。他升高的程序是:(1)他的复活;(2)他的升天;(3)他坐在父神的右边;(4)他的再来审判。
  第六章就说到这些境况,首先是降卑的境况。
  在前章中讲到基督的降生。此降生在他本身来说,乃是属于基督为弥赛亚的资格。因为要做失丧罪人的拯救者必须有一位中保,他必须是真神又是真实的义人。然而谦卑的降生是中保降卑的第一步。
  基督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什么样的宫殿都不能适合他居住,而他却生在马槽里;这种屈尊谦卑是不可想像的,在他的降生上,他已经降卑到罪人所受的极深痛苦的状况中。他来是受苦并且受死。
  问32:耶稣基督为要救我们做了什么事?
  答:他为我们受苦,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埋葬,下到阴间,那就是他受了地狱的痛苦:如此顺服了父神,他才能拯救我们脱离因罪而有的现今与永远的刑罚。
  解说:
  主的受苦是由他的降生而开始的。当他在世上生活的时候,就承受了神的忿怒。他身上包着布,卧在马槽里,他受过痛苦的割礼,在希律王刀剑的威吓下逃命;他在贫穷与卑微的环境中长大,他在旷野受魔鬼试探,他困乏、饥饿,他在拉撒路墓前哭泣。一言以蔽之,他在地上整个的生活,都是受苦的生活,直到死时才得解脱。
  在他地上生活将要结束的时候,这痛苦越发剧烈;在客西马尼园的时候,他担当了亚当在乐园中的过犯,他悲哀他说:「我的心极其忧伤,几乎要死。」他被愁苦所围困。父神的忿怒降在他身上,他百姓的罪使他痛苦;撒但以地狱的权势攻击他。是的,基督的痛苦已达极点,他的汗如血点滴在地上。若不是神支持他的人性,他早已经垮了。
  我们的中保深深了解到此痛苦,他知道时候已经到了;论到这一点,他对他的门徒说:他甘愿踏上受苦之路,因为他爱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他向他的门徒唱诗赞美神。他的死并不像一个无助的殉道者,乃如满足神公义的羔羊,又像犹大支派的狮子,打碎撒但的头,深信他的胜利。
  他的死是什么样的死呢?他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在法律上说,他是被本丢彼拉多宣判死刑。当希律王想要杀他的时候,他逃过了一劫;当犹太人想要用石头打他的时候,照样他也躲避了;为了叫他的百姓在神的公义前得到自由,他必须受审判官的定罪。
  钉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痛苦的,并且是受咒诅的死。被钉十字架乃是罗马人的刑罚,在以色列人中是没有的。以色列人确曾经把人吊在树上处死,表明他所犯的罪是可憎的,但是罗马人把他们活活的钉死在十字架上。当一个人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悬挂起来的时候,他是为天地所弃绝,他在极其痛苦中死亡。
  十字架的死更为神所咒诅。所以摩西在申廿一23说:「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他的尸体不容许在树上过硬,免得地因他的咒诅而被污秽。因此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为咒诅,为要救赎他的百姓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
  他死在十字架上!
  死是他受苦的必要部分。在亚当的堕落中,他的百姓和亚当所有的后裔都要死;为了要救他们免死,基督就一定要死。所以在他死前,约翰记载说,他喊着说:「成了!」(约十九30)。在他说了这话之后,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
  照样,在约十七4在基督被捉拿之前已经说过:「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但这句话并不是暗示说他现在所受的苦与死是多余的。照样他在十字架上最后一句话「成了」,也并不是把他的死排除。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所以基督照样必须死,担当多人的罪(来九27)。
  基督的死包括三部分。属灵的死就是与神的恩典分离,然而基督却不受这个死的结果,就好像失去神的形象与受罪和撒但的捆绑。但他在十字架上被他的父所遗弃,他的灵魂受到神的忿怒,这个忿怒本来是应当归给全人类的,基督所受的死,就是这属灵的死亡。
  他的死是暂时的死。灵魂与身体分离,虽然他未见朽坏(诗十六篇)。
  最后基督要受永远的死亡。这是在地狱中受永远的痛苦与刑罚,为了救赎他的选民脱离永远的刑罚,基督在他受死之前心中忧伤,他所受的苦,比那被遗弃的人在永火中所受的更厉害万分。
  在基督短时期所受的痛苦中,他担当了神所有的忿怒,虽然他从来没有成为神忿怒的对象,有如索西奴派所说的。他虽然担当了神完全的忿怒,但他仍为神的爱子,是神的爱子,是神所喜悦的。在基督以所受不可名状的痛苦与奉献中,父神得到至高的喜乐。
  索西奴派否认基督受刑罚,他们说神赦罪不需要什么补赎。如果是这样的话,神就得放弃他的公义;但是神不能这样作。
  抗辩派说:基督所受的死,只不过是暂时的死,为神当做补赎所接受。但在神的公义上,只有满足神律法的要求才被接纳。因此只有基督在这三方面的死,才能把咒诅除去。因此他满足了父神的公义(林后五21);解除律法而来的咒诅(加三13):并叫蒙选召的人与神和好(罗八1)。
  主耶稣用他的埋葬来确证他的死。
  亚利马太人约瑟与尼哥底母,将地的身体放在磐石凿出来的新坟墓中,那是从来没有放过人的地方。在他们确实知道主真死了之后,才要求彼拉多许可将耶稣的身体移去,这样基督用他的埋葬来证实他的确死了。藉此他为百姓的缘故使坟墓成圣,使所有疲倦的人可享安息,直到复活的日子。正如约拿所预表的,主在坟墓里三日三夜,就是从礼拜五的晚上到礼拜日的早晨。那些日的部分被当作整日。
  接着他就下到阴间了吗?不是的!下阴间是在他的死之前。天主教与信义宗认为主下阴间乃是他升高的头一步;但实际上那是属于他降卑的境况。路德辩论说:基督是在他死后下阴间,宣布他的胜利。但是,基督决不能为这缘故下阴问。天主教的错误更厉害,他们认为天堂有一个外围走廊,旧约时代的信徒在这里被拘禁,等候基督来拯救他们。他们说当主死后,下到阴间的时候,就发生了这事。
  这种说法完全与真理不符:
  1.天堂或地狱根本没有所谓的外围走廊。在十字架上的强盗立刻与基督进入天堂:假如一个罪人有了罪,那个人必须为他每天犯的罪献上补赎,那么这个强盗也一定要献上补赎。但基督赦免了他一切的罪,立刻带他进入天堂。
  此外,在启十四13那里说到:「从今以后,那在主里面死了的人有福了。」所以上面所说的外围走廊没有任何证明,照样基督也没有下到那里去。
  2.生活在旧约时代的信徒,他们死了以后就进入天堂。他们进入天堂是根据在创立世界以前被杀的羔羊,他们用不着等待基督在各各他的死。
  这样下阴间并不表明基督本人下到阴间,乃是说到在他死亡前所受的地狱的痛苦。
  这一条放在基督埋葬之后,是要对主的受苦和受死有广泛的理解。
  在基督的降卑中,有些事情并非人能用肉眼分辨的,那就是说基督为他的百姓承担他们所应当受的永远的痛苦。这地狱的痛苦临到基督身上,是在他死前就受了。《海德堡要理问答》对此下阴间有深入的解释,《韦斯敏斯德要理问答》则没有对他的死的境况作进一步解释:但两者皆拒绝罗马天主教的教导,以及路德对此条的解释。
  这个痛苦是完全且单单在基督的人性中受的,正如以下问题所说的。
  问33:他受这苦是在什么性情中?
  答:只有在他的人性中,就是在他的灵魂与身体中。神不能受苦与受死:可是神在基督的人性中,那就是在灵魂与身体中已经受了这个痛苦。
  解说:
  当我们教导说,基督也在他的灵魂中受苦的时候,这根本并不说到基督被眨抑(正如天主教所说的),圣经中没有这种说法。主喊着说:「我的心极其忧伤,几乎要死。」我们在灵魂与肉体中犯了罪,照样基督必须在灵魂与肉体中受痛苦,来拯救他百姓的灵魂与身体。他在十字架上,在肉身中担当了我们的罪。
  问34:他的神性有何贡献呢?
  答:用他神性的能力来坚固他所取得的人性,这样便能担当神因恨恶罪而来的忿怒,并能救我们脱离神的忿怒。
  解说:
  请看第三章论到有关本条的事。没有受造物能够一直担当神恨恶罪的重担到底,基督也必须对他的功德给予无限的价值。因此,虽然他并没有在他的神性中受苦,他必须是神。在他的降卑中,主耶稣完全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他完全的赔偿了选民的罪债,以后他不再被死拘禁。
  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境况就是:升高的境况。
  神将他升为至高(腓二9),这升高是必须的。假如基督仍然停留在死的状况中,那么罪人怎么能够从罪的坟墓中复活呢?又怎么能够说死亡被得胜吞灭了呢?为了这个理由,保罗说基督的升高超越他的受死(罗八34)。
  此外,他不但赚得了救恩,也使用到救恩;为了这个缘故,只能在他得荣耀之后,他才能差遣圣灵(约十六7);而且新约的中保必须在他的父面前显露(来九11~12)。主耶稣的升高在诗八5,八十九19;赛五十三12已经预言过了;也在约瑟身上有所预表(创四十一、四十二章),在大卫身上也有预表,他们都是在谦卑之后被升高;在所罗门身上,他的伟大也预表基督的荣耀。
  在约十七5,主耶稣自己请求了这个升高。他所愿望的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前所有的。由于他成为人,他神性的荣耀被遮盖了。但是这荣耀必须在他为弥赛亚的职分上彰显出来,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五23)。当他在降卑的境况中,对神的公义来说,他就是一个欠债者。在他升高的境况中,他无罪开释了。因此他被冠以荣耀尊贵,做为一个中保,神把在创立世界以前,他当有的荣耀赐给他。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神叫万物都伏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7)。
  在此升高中,基督的神人二性都不可分开的联合在一起。虽然基督的身体得了荣耀,但仍有人的属性,正如神的神性保留其属性一样。
  此升高的第一步就是复活。我们盼望在下一课中说到此升高的程度。
  
  第六章——II论基督升高的程度
  
  基督升高的第一步,就是他的复活
  问35:基督仍在死权之下吗?
  答:不是的;为了我们称义,他第三天从死里复活(罗四25)。
  解说:
  复活是中保升高的第一步。路德宗与天主教认为下到阴间是基督升高的第一步,但是正如我们以前所提到的,这下阴间乃是属于基督的降卑境况。
  复活在旧约时代已经预言过,在新约也常提到,例如徒二27~31:参看诗十六10。
  当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也说到复话,约二19;太十二40;十六1~4:又提到他要在坟墓里三日三夜。
  基督复活的例证,就是亚伦发芽的杖(民十七8);参孙离开迦萨(士十六3):约拿(太十二40)。没有人真正看见基督复活,然而确有许多人见证复活:
  1.天使的见证,路廿四5,太廿八7;
  2.看守坟墓之人的谎言:他们向犹太人报告说,他们睡着了。在这种重要的任务上他们能睡着吗?而且他们全都睡着了吗?他们睡的这样熟,以至于门徒可以滚开石头的时候,没有受到干扰吗?他们睡的这样长久,以至于门徒可以将主的身体移去埋葬在别的地方吗?当那些被指为贼的门徒,在此之后仍在圣殿见证主的复话,却没有在犹太公会中被责骂和被指控此严重罪行,偷尸体的事可能发生吗?看守坟墓的人所说的谎言,就是基督复活强而有力的见证。
  3.主多次显现证明了他的复活。主藉着许多确实的证据,向门徒启示他自己,除掉他们的不信,并安慰他们的恐惧。妇女和门徒都是他复活的见证人,特别是多马的见证(太廿八章:约廿章)。
  4.保罗非常有力地证明基督复活的真理。他在林前十五6说:「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关于基督复活,人们仍然可以去访问他们。
  5.保罗自己看见过主。
  复活可靠的证据不胜枚举,可以堵住反对之人的口。
  基督的灵魂和身体在复活中又联合起来;并不是他的属性(指他神、人二性说的),因为这些属性就是在死时是不能分开的。放在坟墓中同一的身体复活了,又披上了不朽。主将地的钉痕指给人看,路廿四39与约廿20。这同一的身体得到了荣耀,在复活之后,这个身体就不再死了,罗六9与启一18。此外,这个复活的身体是真正的身体,不能穿过坟墓的石头,也不能穿过关闭的门,如路德派跟天主教所说的,就好像这个身体已经变成属灵的身体。复活的身体就是同样的身体,虽然他不再需要什么饮食,为了叫他的门徒相信这一点,主让他们来摸他,而且他在他们面前吃东西。
  复活与神的三个位格都有分:
  1.是圣父的工作(诗十六11):
  因为人的犯罪,损害了神本质上的公义,所以父神要求补赎;但他也宣布永远基督无罪。这样复活就使基督得称为义,以及他的百姓在他里面得称为义,所以这从死里复活是属于父神的事,约十七5:徒二32~33;罗四25。
  2.复活是圣子的工作:
  他有权柄将命舍去,也有权柄取回来。基督在复活中毁灭那掌死权的(来二14),这样复活是为了属基督的人,不但为他们称义,也是为了得胜。
  3.复活是圣灵的工作:
  圣灵是圣洁的灵,他把基督与死亡永远分开,并且使那成为罪的(罗一4)完全成为圣洁并得到完全的荣耀。
  因此基督的复活乃是三位一体神的工作。
  基督在礼拜五晚上被埋葬,他在礼拜夭早上复话了。因此他使七日的头一日分别为圣,成为主日(启一9);就是新约的安息日(徒廿7)。
  因此基督的复活包括:(1)所有蒙选召之人的称义;(2)他们在主里面的成圣;(3)他们胜过诸仇敌;(4)他们从死里复活;(5)保证选民蒙福的复活。
  神的子民是从属灵的死亡之中复活(弗二1)。这样他们的死不再是一个惩罚,乃是过渡到永生(何十三14;林前十五26)。永死被消除,基督的复活就是他们复活的保证。义人复活要得永生,要在身体与灵魂中永远的赞美他们的神与君王。
  那在基督复活中有分的有福了。复活的中保,首先向他的门徒显现后有四十天之久,升上高天。
  他升高的第二步就是他的升天。
  问36:按照基督的人性说,他现今在那里?
  答:他升上高天,坐在父神的右边;那就是在至高荣耀中被高举,超过一切受造之物(弗一20~21)。
  解说:
  主在他升天之前四十天,大有能力地向门徒证明他的复活。在他复活之后,他不再像他死以前向世人显明他自己,也不像从前继续不断地与他的门徒同在;为了升天他叫他们有心理准备。
  在坟墓那里他对妇女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去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为了他的教会,必须准备另外一个生命,就是属灵交通的生命。是凭信心而不凭眼见(林后五7),今后不凭肉体看基督了(林后五16)。复活乃是基督得荣耀的开始,使他脱离世界,叫他得到创立世界以前所应得的荣耀。
  基督藉着他的升天进入荣耀里,大卫在诗廿四、四十七、六十八篇预言到他的升天。以诺(创五24)与以利亚(王下二1)都是基督升天的预表,使徒们都是他升天的目击者(可十六19;徒一9)。基督是当得这份荣耀的。他被定为比天使微小一点,当被高举并以尊贵荣耀为冠冕(来二9)。
  他是大祭司,必须进入非人手所造的圣所,他是君王,是永远得胜者。他必要为他的百姓打开天堂的门,这门从前因罪而关闭。他上升有喊声相送,他上升有角声相送(诗四十七5)。天使以喜乐的声音接待他(诗一十八15):当圣徒看见他们的主与君王进入荣耀的时候,他们在宝座前赞美的歌声就充满了天堂。哦!对他们来说这是何等荣耀的聚集。
  在圣经中有各种不同的方法说到基督升天。圣经说到:
  他被提取,徒一9;他升上去,弗四8:他高过诸天,来七26;他进入圣所,来九12:他往父那里去,约十四12:他离开世界,约十六28。
  升天有三种特性。他的升天是真实的,可见的,地方性的。
  1.基督升天是真实的升上高天,带着我们的人性,就是带着身体与灵魂升天。当天使在世上以人的形象显现时,他们往往是带着肉眼看得见的身体,并没有真实的人性,也没有像人生下来的有灵魂身体。
  2.此升天是可见的。他复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看见,可是他升天的时候却是在门徒众目睽睽之下。这些门徒当基督上升的时候,注目望天,只等到有一朵云彩将他接去就不见了。
  3.他的升天是属地方性的,那就是主即稣从一个地方带着灵魂身体升天了,这个地方就是橄榄山,去到另一个地方,就是第三层天,就是神为他的宝座所造的。
  我们特别要驳斥索西奴派,我们必须坚持基督升天是带着他自己灵魂身体升天;就是他死了与升天的同一身体。
  路德在这里也错了,这位伟大的宗教改革家教导说:基督的人性是无所不在的,他的无所不在在他升天时受他的人性完全支配,但基督没有真正的升入高天。路德把这个教义用在圣餐上教导说:基督的身体与饼和杯同时存在。明显可见这是特别强调人性所赋予的;真想不到路德怎么能够犯了这样荒谬的错误!他把人性变成为神性。
  按照他的人件,他已经不在世上了。他升上去是为了教会的好处(约十六),所以他自己在约十二8说:「只是你们不常有我。」我们必须相信这一点,这不但驳斥了路德的错误,也特别是反对天主教的立场。
  在天主教的弥撒中,神父说饼和酒已经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然后就把基督在弥撒中传递给会众(参看第十章),可是主仍在天上,只等到审判之日他才再来(徒一11)。因此司提反所看到的主,是在天上下是在地上(徒七55~56),保罗(徒九417)以及约翰(启一10~18)所见到的主都是在天上。
  基督在他升天中为选民打开了天堂,惟独他才能打开,在他复活之后,没有人跟着他升天;甚至在他复话之后从坟墓起来的圣徒,也没有跟着他升天。
  在圣经中没有一句提到此事,天主教可惜恶的教义说,基督从炼狱里救出的那些人,带着他们一起升天,这是绝对与圣经相冲突的(参看第六章I)。
  此外基督升天只有一次。路德宗与天主教捏造主有可见的与不可见的升天:不可见的升天有许多次。此捏造的故事是与他们圣餐同质说与变质说有关,所以一个谎言必须要遮盖另一个谎言,可是只有一次的升天和一次再来的审判(徒一9~11)。
  基督进入高天并坐在父神的右边,是为了他百姓的益处,并保证他们也要带着灵魂身体进入天堂。
  问37:他如此被高举有何目的?
  答:他特别的要从天上治理他的教会,并向父神为我们代求。
  解说:
  这一章说到主坐在神的右边,乃是升高的第三步,这种说法必须用属灵的意思来了解。神是个灵,因此他没有身体也没有右手。
  但是在人这一方面,右手边是尊荣的地位,正如所罗门在他的右手边,为他母亲设了一个席位(王上二19)。基督升天之后,给了他一个最高的尊荣,不是在宝座前,而是在宝座中(启五6)。这样,中保得到了他在未有世界以前的荣耀(约十七5),他被升为至高(来一3)。基督在神的右边,是指:他现在是……(罗八34);他坐着……(来一3);他站着……(徒七55)。
  说他坐在父神的右边,表明他的工作已经完满地完成。他站着是指他执行他的权柄,随时可帮助他的百姓。
  此完全的荣耀已经应许给基督(诗一一01);又为约瑟的擢升以及将约柜带进锡安(诗四十七,六十八篇)所预表。神的公义要求此项高升(腓二9),这也是为了他教会的益处。
  他在天上执行他的职分,他教训、引导并治理他的百姓。他赐给仆人、牧师与教师的恩赐(弗四11)。他用自己的血救赎人,从撒但的权下把他们夺回来,并将他的仇敌践踏在脚下(诗二3~9)。正如所应许的,他浇灌他的圣灵(赛四十四1~3;约十六7)。基督在天上的意愿,是要人敬拜他为真神。任何人要拜抽象的人性,好像路德一样,把此人性神化了,是不适当的。敬拜基督是要敬拜他为真神,那就是说基督当受如此的敬拜。当他再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时候,他要再一次的显示他完全的尊荣。
  问38:他岂不是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末了,正如他所应许我们的吗?(太廿八20)
  答:关于他的神性、尊严、恩典与圣灵,他永远不去离开我们;论到他的人性,仍然在天上,直到他再来审判活人、死人。
  解说:
  那将要在末日时,因为在那时之前基督是不会在地上出现的。然而与此相反的,就是千禧年前派的教训。他们说:
  1.基督将要带着身体在地上显现,为期一千年;
  2.死了的圣徒要从死里复活:
  3.耶路撒冷将要成为此荣耀教会国度的中心。
  此教义应当受到完全的拒绝。主耶稣再来只有一次,那就是在大审判那一日。在那日以前他在天上。主的这一次再来将是何等的可畏。
  「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启一7)。对他们来说那是可怕的,他们的身体连带灵魂被丢在火湖里。然而神的子民要承受创立世界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度。
  哦!我们都要为那大而可良的再来审判有所准备,以致我们毫无惧怕的期盼望主的再来,并且跟羔羊的新妇一起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愿你快来。
  
  第七章 论圣灵与教会
  
  本摘要首先说到圣父以及创造(第四章),然后说到圣子与我们的拯救(第五章与第六章),现在说到圣灵与我们的成圣。
  问39:关于圣灵你信什么?
  答:圣灵是真神,与圣父和圣子是共同永远的神;是圣父藉着基督赐给我的,重生我,并引导我明白一切的真理,安慰我又要永远与我同住。
  解说:
  这样,圣灵乃是永远的真神,与圣父、圣子同质。藉着他的名称以及他的属性,他的工作以及他的尊荣,我们就得到证实。在于与人的对比上他特别被称为神。在徒五4那里,彼得对亚拿尼亚说: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论到圣灵的属性,我们只提无所不在(诗一百卅九篇)。只有神是无所不在的;从这个属性,我们证明圣灵是真神。
  这在神的创造之工中得以显明(诗卅三6),以及属于他的尊荣,也就是人们奉他的名受洗并得到祝福(太廿八19:林后十三14)。
  因此圣灵不仅仅是神的能力或者属性,有如索西奴派所教导的;他乃是真神: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从父与子而出:他有悟性与意志。圣灵能参透万事,连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二10);又「随己意分给各人」(林前十二11)。他是有位格的,决不能说他是能力或者属性。因此圣灵在约十四16也被称为「保惠师」,就是基督在五旬节所差遣来的。
  这位圣灵就是赐给选民的。他重生他们,就是叫他们从死里活过来;因此重生乃是在信心之前(〈多特信经〉三至四章:十二节;参看第二章)。圣灵进一步的使重生的人行长进,藉着信心使他更加与神的形象一致:在这一方面来说,重生乃是从信心来的。
  我们的信条的第四十二条中说到重生是在此意义上,这两项教义的标准并不是冲突的。我们的前辈在多特会议中,对重生的本质划出界限;而在我们信条的这一款中说到成圣,乃是描述重生的表现。
  重生乃是圣灵在蒙拣选的人心中所做的工,他使他们有分于基督的生命,他引导他们明白真理(约十六13)。圣灵也安慰神的百姓,他是保惠师,他要与他们同住直到世界的末了。他替他的百姓代求,正如基督在天上为他们代求一样。所以神的教会在天上有一位保惠师,同时在他们的心中也有一位保惠师。
  信徒在重生中与基督,也与他所有的肢体有一真正属灵的交通。因此那些蒙重生的人并不是孤立的,他们乃是形成属灵的团体。这个团体被称为教会,就是在以下问题中所要讨论的。
  问40:关于圣而公的教会你信什么?
  答:神的儿子藉着他的圣道与圣灵,从全人类当中召集那些蒙选得生命的人,成为他的教会;论到这教会,我相信我现在且
  永远是这教会的一分子。
  解说:
  因此说到教会,不仅仅是一般人的聚集,乃是选民的集合;真信徒组成的会众,都盼望在耶稣基督里得蒙救赎(信条廿七条)。只有一个教会(歌六9),但是这一个教会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天上已经得胜了,一部分在地上仍在战斗。这在地上的教会,也可以说是一个有机体与一个机构,或称为无形的与有形的教会。
  但这并不是说信徒可以分别出来,犹如神重生的子民在这边,而死尸在那边,于是就有有形的教会。相反的,圣灵在那些蒙重生之人身上的工作,在有形教会中得以彰显;但正如子粒没有不带糠秕的。教会在地上存在的情形就是这样。
  有谁想要有一个完全由真信徒所组成的教会?Jean de’Labadie,他于1666年在米特堡做牧师,便是其中一位,但结果他非常失望。他所做的与圣经相反。
  主耶稣知道犹大是什么样的人,知道的非常详细。然而他还许可他成为十二使徒中的一位。这样,我们是不是要将有形的教会中的稗子与糠秕加以肃清?那是主自己要做的事。
  教会在地上好像一群聪明与愚拙的童女,田地生出稗子与麦子,网中有好鱼和坏鱼。这样,我们必须根据神的道来思考有形的教会。以为在有形教会中,所有的人都是在基督里有生命的肢体,那就是错误的。虽然如此,惟有蒙拣选者才是真正的肢体,正如在回答中所说的:「我是,并且永远是教会中有生命的肢体。」这些有生命的肢体,就是主自己所拣选的。
  拣选与遗弃一同被称为:预定。什么是预定呢?
  在特别的意义上说,基督就是父神所拣选的(赛四十二1)。然而我们只集中说到受造物的预定,然后我们说到神对有关有理性的受造者永远境况的预旨。有理性的受造之物就是天使与人。这样有天使与人的被拣选与遭遗弃。
  提前五21说到:「天使的被拣选。」犹大书六节说到:「他们被遗弃。」论到人,圣经有许多地方说到人的被拣选与遗弃。神不单爱雅各也恨以扫(罗九13);他指定一些人得救,也指定一些人受咒诅(帖前五9)。有遭毁灭的器皿,也有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罗九22~23)。
  此拣选与遗弃纯粹是出于神之主权。所有在神之外带条件的因素,不拘在受造之物行善和作恶,在此完全被排除。神并没有因着预先见到的信心和善行拣选任何人,也没有因着恶的行为拒绝任何人。预定并不是怜悯或公义的作为,乃是出于神的主权。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见路十二32(参看太十一26;罗九22~23;弗一5)。论及此点,伯拉纠派与索西奴派都被谴责;正如罗马天主教与抗辩派,他们都否认神预旨的绝对主权。
  论到抗辩派,他们是阿民念的跟从古,因此也被称为阿民念派。我们的前辈,在十七世纪初叶,曾经和他们有过最大的冲突,直至多特会议(一六一八至一六一九年)才宣布抗辩派有罪的裁决。
  抗辩派教导说,他们是被拣选得救,因为神预先见到他们凭自己的意志相信,并改变他们自己。他们主张人不须靠神来决定他永远的命运,他们认为神是要靠人的,神要等候人怎么做:相信或不信,坚持或转向。抗辩派不承认人是在死亡的情况中;论到这羞辱神的道理,他们不接受有关人的预定,只是人拣选他自己的命运而已。
  但是就如我们已经看到过的,圣经说到神提名预定认识的人(罗九13)。
  为了反对那些腐败的谬论,否认神预旨的主权,我们的前辈主张以下各点:
  1.神预定人的惟一理由,就是出于他主权的美意。
  神之所以预定,并非因为基督,乃是在他里面预定:为了这个缘故,基督是教会的头,在他里面的就必得救。因此,基督可以在恩典之约中代表他们,正如亚当在工作之约中代表他们一样,因为这些人都在亚当里。
  2.受造之人不可能成为神永远预旨的原因。
  3.信心与善行乃神拣选的结果而非原因。
  4.一切事的发生,皆出于神的旨意,因此人没有什么与他人不同之处(林前四7)。
  神主权的纯正教义,是多特会议的神学家一致的主张,并反对阿民念派。然而他们并没有采用同一的方式来反对阿民念派。在这些正统信仰的人中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此不同点由以下的名词来说明:堕落前与堕落后神选说。
  预定的主权特别力「堕落前神选派」所主张;而「堕落后神选派」想要特别强调人的责任。他们对神的预旨中所不同的,就是有关道德上的次序。这些预旨中并没有年代上的次序,因此他们所教导的预定是从永远的预定。在多特会议上,这两派都在教义的准则上签了字,那就是关于现在所讨论的这一点,结果二者无一被定罪。
  然而还有一个区分,那就是「堕落前神选派」教导预定是在创造与堕落的预旨之前发生的:堕落后神选派所主张的观点是说从堕落的人类中拣选人。
  每一派所主张的次序是这样:
  堕落前神选派     堕落后神选派
  1.预定        1.创造
  2.创造        2.堕落
  3.堕落        3.预定
  堕落后神选派也把堕落放在神的预知当中,并非在他的预旨中(参看第二章)。这两派都没有把任何事情放在人里面,二者都没有说神是罪恶之源。
  天使并非从堕落的天使中拣选出来,所以堕落后神选派必须认输了。那为何教导说是从堕落的人类中作拣选?在预定中人被认为是尚未被造,也未堕落。预定是神的预旨要在有理性受造之物的身上得着荣耀,那是要彰显他的慈爱与公义。为了这个目的,他预定要造人,论到人,神把他们包括在堕落之中。
  因此要注意区分:(1)在预定中人还未被造和堕落;(2)在救赎之约中,人(虽然还没有存在)在神的预旨中出现为被造与堕落。
  然而,以上所提的这两派主张预定,乃是神永远的、主权的、不变的预旨,决定了有理性的受造之物永远的境况。
  此预旨是从永远就有的(弗一4)。撒但、世界、以及罪都不能影响到神子民救恩的根基,这根基是撒但、世界、与罪所不能破坏的。
  此外,拣选与遗弃是不能改变的(罗九11;提后二19);神所拣选的没有一个会灭亡,神所遗弃的没有一个可得救。
  这样,人如何生活是无关紧要的吗?不是的;因为神的预旨并不是准许人犯罪。神也预定完成他美意的方法,拒绝此方法的必要加重刑罚。
  此外,神的预旨没有向我们显明,因此没有一个人能知道是什么(申廿九29)。讥消人的,亵渎的,爱罪的,像以扫的藐视神的主权,将有一日当恐惧临到他们时,他们要经历神的耻笑(箴一26)。
  既有许多人误用预定论,那么对预定论保持缄默岂不是更好吗?当然不是!关于这些事情,圣经并没有保持沉默,在罗马书九章有关神主权的美意,保罗特别予以辩护。假如我们逃避指出改革宗教义的主要部分,因为许多人的误用和反对而置之不理;那么,不久以后改革宗的教义就不再有人传讲了。
  而且预定论乃是彰显神的主权,并把人贬抑到最低地步。救恩的主要根基也是来自预定。预定的教义乃是神指明神子民得安慰的来源;因此这信神的人,要对预定持有说不出来的大喜乐(路十20)。
  主为他自己用他的灵与圣道,聚集了蒙召的人成了教会;不但藉着道,也藉着圣灵有效的工作来召聚人,而圣灵是藉着圣道来作工。
  因此每一个人都要殷勤的查考神的道,预备随时随地传神的福音,主藉着他的道召集教会。故此,这个教会才被称为圣而公的基督教会。
  神的百姓在基督里是圣洁的,在他里面他们得以完全并靠他得以成为圣洁。教会之所以是大公的,因为主藉着他自己的血从各国、各民、各族、各方中救赎他自己的人(启五9);因此,这个名惟独属于真教会,而不是属于罗马;罗马天主教喜欢称自己为大而公或普世教会,其实他们是不对的。天主教是一个伪教会,我们的前辈称之为「敌基督的罗马教会」。公教会是主的真教会。教会是属基督的,因为她有分于基督的受膏。这些名称也用于有形的教会,因为在世人的眼前表明了神如何在他选民的心中得荣耀。
  问41:他在何处召集他的教会呢?
  答:有神的道忠实被传扬,并执行按基督所设立的圣礼的地方召集他的教会。
  解说:
  以上所说,乃是真教会的标志。罗马天主教以教会的遗传为根据,但是撒但的国度也是蛮古老的。最重要的是,忠实地传扬神的道,乃根据圣灵的心意。不可缺少的就是适当的执行圣礼,关于这一点,我们要在第十章中讨论,如果教会缺乏了这几个标志,那就不是基督教会,无论他们用什么来支持他们的宣称。在这一方面,我们要诚恳地劝勉人要加入主的真教会。
  为了保持圣道与圣礼的纯正,教会也必须执行纪律(参看第十章)。主赐给他教会的恩益实在不少。
  问42:基督将什么恩益赐给他的教会?
  答:他赐给教会赦罪之恩,身体复活与永生。
  解说:
  基督为他的选民获得了这些恩益,又把这些恩益应用在他们身上。因此这些恩益并非赐给所有属于有形的教会,而是那些藉着他的血归属于他的人:他们的罪被赦免得称为义(参看第八章)。
  第四十二问中所说的第二个恩益就是复活。所有死了的人将要从死里复活,海要交出其中的死人(启廿12~13);行义的与作恶的都要复活(约五29)。而那些在基督再来时,在地上还活着的人,在贬眼之间立刻改变(林前十五51~52)。
  主何时再来是人所不知道的。论到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只有父知道(太廿四36)。因此人们不能推算那日何时来到,是的!我们也不可能尝试那样做。虽然如此,还有许多人依他们的意思屡次预言说,某年、某日这世界要过去了。结果他们都自讨羞辱,但主来的日子如同夜间的贼来到一样。他不会在那一日之前来到,因此千禧年前派人士等候基督到世上来作王一千年是严重的错误。
  虽然主再来的确定日期不为我们所知,然而审判的日子一定会来的,并且死人要复活。
  复活将要是人在世上时有灵魂住在其中的同一身体的复活。被死亡分离的身体与灵魂要恢复联合,永远不再分开了。无论身体归入尘土有几年,但绝不能阻碍复活;被地上野兽吞吃的人,或身体被火消化为灰烬的人,到身体复活的时候要复活。
  此奥秘我们没法彻底了解,但这一点神的话非常有力地教导我们。虽然有许多人反对不接受复活的道理,可是我们必须相信神的话。
  当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已经有些人不信复活,那些就是撒都该人(太廿二23)。但主耶稣驳倒他们愚昧的问题,令他们惭愧。保罗也驳斥那些说没有复活的人。保罗在林前十五章中教导说:复活是非常重要的,整个救恩是在于复活。因为,「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林前十五13)。「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若死人真不复活,神也就没有叫基督复活了」(林前十五15)。「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林前十五18)。
  保罗也用许多清楚的证明,在以上所提的这些经节中,指出了复活的重要性。此外保罗又从自然界引了一个例证来说明复活;在林前十五37,他说:「你所种的,不是那将来的形体,不过是子粒,即如麦子,或是别样的谷。」看哪!是种麦子的要收割麦子;种大麦的要收割大麦。「但神随自己的意思给他一个形体」(林前十五38)。这样种的是人的身体,收的也是人的身体。保罗称那些反对这道理的为愚人。虽然他们有那么大的学问,可是他们否认复活,所以他们是愚人。死的时候,那个同样的身体将要复活。
  约伯的盼望即在于此,他用信心宣布说:「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伯十九26)。
  神的公义也要求罪在那同一的身体上受刑罚,因为罪人犯罪的,就是这个身体,「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劳苦,并非愿意脱下这个,乃是愿意穿上那个,好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林后五4)。
  然而身体却有不同的品质。那就是不朽坏的与不可败坏的。我们在地上时的身体,在天堂与地狱都是不能维持的。但主要兴起一个属灵的身体,那就是一个不朽的身体,并且与灵魂进入永远的居所。
  身体的本质不是属灵的,因为他还是一个属物质的身体,不然就不是一个身体了,但它不再受败坏的辖制,也不需要吃喝,神的选民将要领受一个荣耀的身体,正像基督荣耀的身体一样(腓三21)。
  哦!那复活之日将是何等伟大啊!在复活之后立即有审判,基督将要宣布这一个审判,他将要在万人面前出现为众目所见,众目所指,有成千上万的天使随从着他(启一7)。再一次的仰望那被藐视的拿撒勒人,这将是何等可怕。
  那时天使要——(1)召集义人;(2)分开恶人;(3)将被定罪的人丢在硫磺火湖里(太十三30,49~50)。
  在审判撒但以及所有恶人之前,基督将他的选民安放在他的右边(帖前四17)。在所有他们的仇敌面前,他们要得到荣耀,并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太十九28)。「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辖他们」(诗四十九14),并要同基督审判恶人(林前六2~3)。然后恶人被丢入永不灭的火里(可九46),进入外面的黑暗中(太八12)。他们要同所有的魔鬼,昼夜永永远远,因他们受的痛苦而永远的亵渎神。
  既然知道主是可畏的,我们就应当及早相信,盼望得着神子民永远的幸福,这些神的子民在世界中被藐视,并受讥悄,但要进入永生。
  这是赐给神教会第三种的恩益。神的百姓要带着灵魂与身体,和主永远同住(帖前四17)。他们要毫无罪恶地服事神,没有痛苦与疾病,他们不再饥、也不再渴,日头和炎热也不再伤害他们(启七16~17)。有数不清的蒙救赎的大群众要永远赞美他,就是那坐宝座的与羔羊,他用自己的血拯救他们归神(启四11;五9,12)。然后要有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义人要永远承受产业。那将是神选民所得的分。耶和华要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永远的喜乐要临到他们头上(赛廿五8)。那让耶和华为神的有福了。论到主的教会,我们必要称颂,正如摩西论到以色列人所称颂的一样。
  「以色列人啊!你们是有福的,有谁像你们蒙耶和华所拯救的民呢!」
  第八章 信心的益处,罪人在神面前因信称义
  
  在本章讨论中,我们说到信心的益处。
  正如本摘要以前所说的:
  一、论信心的本质(十九问);
  二、论信心的纲领(廿—四十二问);
  三、论信心的益处(四十三——四十七问);
  四、论信心的源头(四十八问)——参看第四章。
  现在我们讨论第三段,即信心的益处。此益处乃:罪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
  只有得救的信心才能产生益处。历史的信心,暂时的信心以及神迹的信心,都不能叫我们称义,因为这样的信心,不能叫罪人与基督联合:只有在基督里,应该下地狱的罪人才能够免去罪孽与刑罚。
  问43:你相信这一些有什么益处的时候……,回答是这样说的;
  答:我在神面前、在基督里得称为义,罗五10。
  问44:你如何在神面前称义?
  答:只有藉着在耶稣基督里的真信心。
  解说:
  如果我们没有这信心,我们就不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让我们每一个人思想,我们是否在基督里真有信心:因为凡没有基督的,将来在永世里什么好处都没有。
  这样在信心以前就没有称义吗?
  是的,那是当然的。如果在信心之前没有称义,那么因信称义就是不可能的。
  吴修斯在他的〈要理问答〉中很简洁清楚的说:
  问:称义不是在信心之前吗?
  答: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前,也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后。
  问:怎么说是在信心之前呢?
  答:因为称义是关系到唯独在神那一方面某种的行动或作为。
  问:怎么说称义是信心的果实,在次序上说是在称义之后呢?
  答:因为称义是在我们里面做成的,且为我们所接受,应用在我们身上,而且止于我们。
  你能从圣经中证明称义是在信心之前吗?
  是的;除了在圣经别处,在罗四25教导此项真理。基督为我们称义而复活。基督在他的复活中被称为义,而且她的全个被选召的教会在他里面得称义。使徒保罗在提前三16也教导说,基督在圣灵中得称为义。
  称义在信心之的乃是:
  1.从永远在神的预旨中就被称为义了;以及
  2.在基督的复活中。
  如此保罗在提后一9证明神在基督耶稣里赐给蒙拣选之人的恩典,乃是创立世界以前。
  这个称义,就是从永远并在基督复活中所赐给我们的称义,到时候岂不是应用在我们身上吗?
  那当然是的;若不是把基督和他的义应用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将要和所有的人一样,在神面前被定罪的。因此因信称义,对每个要得救的人是不可少的。想要从永远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得称为义的人,反而不有分于因信称义的话,就是欺骗自己,并且否认圣经的道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罪人唯独藉着信心得称为义。
  因此我们主张在信心之前有称义,但是我们也主张因信称义是不可或缺的。后者叫我们与神和好,因为因信称义不单指我们自己已经称义了。那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因为没有一个是义人。在因信称义中只是地位的改变。在称义中被拣选的罪人离开了被定罪的地位,而进入与神和好的地位中。他不再被定罪和受刑罚,他得到永远的生命。
  在下一问题中我们就说到此点、
  问45:那唯独因信称义是什么意思呢?
  答:基督的完全补赎与公义归给找们,藉此我们的罪得以赦免,
  我们成为永生的后嗣;除了藉着信心以外,我们不能用别的方法能领受这个义。
  解说:
  当我们说到因信称义的时候,只有一个例证是可以引用的,那就是在法律上的审判官的例证。因为在因信称义中,神是一个审判官,他能叫一个有罪的人无罪开释。
  这怎么可能呢?神的公义一定要将罪人判受永死;但神不可放弃他的公义,否则他不能是神。这样神如何能宣判有罪的为无罪?
  罪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的惟一根据,就是基督的义,藉此,他为蒙拣选者所有的罪做了补偿。公义在这保证人身上报了仇:因此,除了这个以外没有别的根据。这个根基就是基督完全的补偿与公义。在此之外,任何东西都是无价值的。我们的义就好像是破烂的衣服;这些都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无论是全部或部分。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乃是蒙选的罪人得称为义的唯一根基。那么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也一定成为我们的。这两种如何能成为我们的呢?1.藉着归算:2.藉着领受。
  在可悦纳的时候,父神将基督和他一切的恩益归给他所称为义的罪人,用归义后的信心来支取基督。归义是在领受之前,但也是在归义之后,因此若没有凭信心领受,也就没有归义了。
  然而在此领受上还有几个步骤,所有神的子民在他们的良心中,关于他们的称义还没有确切的把握。在称义中有两项益处不可分开的,那就是,1.罪得赦免:2.永生的权利。
  当我们说到称义的时候,我们已经提到一个可用的例证,那就是在法庭中审判的例证。审判官要判刑,辩护师要申诉,罪人要被召唤,撒但、律法以及个人良心要控诉。
  这样神的儿子基督乃是在天上的辩护师,他根据他的补偿,要求把罪人开释。父神是审判官,坚持神本质受损的公义必得伸张。圣灵叫罪人得知,并且把基督的义和基督印证在他们的心中。如此三位一体的神的每一位在称义上都有他们的分。
  我们也必须知道释放罪人的不是辩护师,乃是审判官;照样也可以说,称罪人为义的不是基督,乃是父神将永生赐给他。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那人有福了。
  然而,基督就是父神审判的根基;他是惟一的根基。就是信心虽然是有价值的,也不是我们在神的公义前可以信赖的根基。以根基来说,信心也能消失,唯有信赖基督!一个人由于他的原罪和本罪在等候永死;并非一个信徒,乃是一个要下地狱的罪人得称为义了。他得到永生,这是恩典的奇迹。
  罗马天主教破坏了这整个因信称义的道理。罗马天主教从心里恨恶兔费的恩典,他们以善行做为根基,把恩典排除在外,正如罗十一6所说的:「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天主教声称称义是成圣的结果,并且把称义与成圣给混淆了。虽然二者极其有关,然而它们有不同的益处。
  称义与成圣二者之间的区分是什么呢?海伦保科说的很清楚:
  1.称义是外部的行动,但成圣是在我们里面的作为;
  2.称义除去罪孽,而成圣是除去罪污;
  3.成圣在世上是进步性的,但称义是已经完成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信称义岂不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吗?那岂不是一项主观上的称义吗?当然是的!我们已经说过,凡不明白此主观称义的人,或如布拉尔所说的「有效的义」,乃是在神的公义的审判之下;本为可怒之子,有一天要受永远的刑罚。
  当我们前辈神学家说到称义的时候,认为是在我们之外的行动,他们的意思是说,称义是神司法上的作为,是在我们之外,在天堂的法庭上决定的,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宣布。因此蒙拣选的罪人,在悦纳的时候,被迁入与神和好的境况中,并且「有效地」被宣告无罪。可是当称义发生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改变。内部的改变是从成圣来的:这改变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
  论到第二点,称义与成圣之间的区分,那就是称义除去罪孽;成圣除去罪污。所欠的债必须偿还,污秽必须洗净。在称义中有一个为所有罪孽的完全补赎。基督的义,就是为他百姓一切原罪与本罪的完全与永远的补赎。神的子民根据这一点得称为义。
  但称义不能洗去罪污。下面的例证能帮助我们明白这一点:
  有一个矿工,他整天在煤矿里挖煤,因此整个人黑的像煤矿一样,此人欠人家一千块钱的债。有一天他从煤矿里出来,有一个人递给他一张收据说,他的债务已经完全还清了。你可以想像这个人是何等的欢喜快乐。但在这时候,他的面目还是黑的,要想脱去这个污秽,他必须用水洗去。
  从此可见在称义中罪孽得以除去,但罪的污秽还没有除清;神的子民在成圣中得以洗除罪污,称义虽然与成圣有别,但二者的确有不可分之关系。
  第三点的区分是:成圣在今世是进步式的,可是称义是已经完成了。
  审判官一定要宣判被告无罪或有罪,他不能给予不彻底的判断。在称义中,神不能够只赦免他子民一部分的罪,乃是给他们一个完全的无罪开释。
  成圣虽然是整个人的更新,但在今生还不够完全。完全是在部分上的,但在程度上还不是完全的。神的子民在他们肢体中有一个律,与他们心中的律交战,使他们受罪的律的辖制。在天堂里,成圣将要在荣耀中得以完全。
  如此称义与成圣是有区别的。可是天主教对于圣经中所说的称义是个门外汉,并且予以反对。天主教想要靠行为称义;可是按照下面的问题所教导的,那是不可能的。
  问46:为什么我们的善行不能在神面前算为义?
  答:因为在今世,就是我们最好的善行,也是不完全的,并且受罪的污染,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三20)。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解说:
  这样神的话,就把一切的行为跟称义的关系给切断了。天主教怎敢说要赞成行为呢?但是他们还有一项托辞:神岂不是赏赐善行吗?当然是的;不但在今生,就是在来世也都要赏赐善行。
  但问题是你在那里看见这种赏赐呢?在诗十九11:「遵守律法的便得大赏」;在启十四13:「在主里面而死的有福了,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当然神要赏赐善行。
  问47:这样说来,我们的善行没有什么功德可言。但神仍会在今生和来世赏赐善行?
  答:这赏赐不是出于我们的功德,乃是出于神的恩典。
  解说:
  主耶稣自己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中,给了我们一个很清楚的例证。头一群作工的人就是园主所雇来的,跟他们讲定工价,每人一天一钱银子。他们领受了当得的工资。但是后来的工人也领受了一钱银子,但这不是他们应得的;他们领受的乃是怜悯的赏赐。主赏赐他百姓的工作完全除掉功德的因素,完全绝对出于他的恩典。神的子民是因恩典而非行为,因此对神的子民来说,他们只有一个夸口的根基,那就是基督,是出于神的恩典赏赐给他们的。如此他们因信称义,并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罗五1)。
  为了我们的好处,我们一定要学习了解有关称义的事。有一天当主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时候,他要将因信称义的人在云中提出来称义;他们要进入永生。因此我们要如下列情形来看称义:
  一、在信心之前,即:1.从永远;2.在基督复活中。
  二、因信,即:1.在重生中改变地位:并2.在良心的法庭中。
  三、有一天在天上的云中。
  
  第九章——Ⅰ蒙恩之道
  
  本书这一部分我们来到论信心四点的最后一点,就是论到:信心的创始者。
  创始者就是圣灵。在第四章中我们论到信心的本质:在那里也提到历史的、暂时的与神迹的信心,现在我们要说到信心的创始者。
  问48:谁在你里面发生信心?
  答:圣灵。
  解说:
  因此在我们自己里面不能有这真正的信心。若不是出于圣灵,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信心乃是神的恩赐(弗二8),信心乃是神的灵在神选民心中生发的。其他别的人没有这个信心,这乃是神选民的信心(多一1),这乃是:「由神的大能而来的信心」(西三12)。虽然我们相信圣经,正如论到亚基帕的,然而我们若不是被圣灵重生,就不能有真信心。
  在重生上,圣灵将信心,就像一棵有生命的植物,栽种在我们心中,这棵植物是永远不会死的。虽然这信心有时会软弱,而且在另一方面,不信的力量也很大,可是神的百姓永远不能失去得救的信心。那信心是从神来的,圣灵就是那信心的创始者。
  此外,主用方法生发那信心,正如在以下的问题中所说的。
  问49:用什么方法?
  答:藉着聆听所传扬的道(罗十14~17)。
  解说:
  这样主自己用方法在他选民的心中生发信心,达到此目的的手段就是所传扬的道。例如:在罗十17中说到了神的道:「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吕底亚也是这事的见证,信心是由所传的道而来的。她在听保罗讲道的时候,主开启了她的心,使她注意到有关基督的事。
  从神的这种安排,就明显可见,忽略并轻视传扬神的道是何等可怕的事。尤其是在这堕落的时代,许多人离开教会,并在属世的快乐中寻求达到肉体的欲望。盼望教会中的青年男女,不可忽视神道理的传扬。千万不可离开教会,早午晚教会的礼拜都要参加。教会中的空板凳将要指证我们的不是,那时我们要呼叫说:「哦!我没有听神话语的传讲;我要是听了神的话语,或许我就悔改信主了。」神乐意用这些方法在人心里生发信心。然而,并不是所有听道的人都领受这得救的信心。这里有外召与内召之分。
  外召是临到所有听道的人,外召是叫人悔改相信,邀请人得救,将基督提供给失丧的罪人。神藉着此外召邀请罪人,并差遣他圣洁与忠心的使者,就好像神藉着他们来恳求罪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外召也不应该予以轻视,那是神给我们的信息。这外召不能结出得救的果子,可是这并不是福音的错处,也不是神用福音宣传的错误,神甚至对那些他所呼召的人,给予各种的恩赐,但是这错处是在那外部被召的人。如果神的道没有成为悔改信主的工具,那是我们的错处(参看〈多特信经〉三、四项之第九、十条)。然而外召是不能救人的,假如信心是藉着道而生发的,那么,圣灵也要作工使之生发信心。
  现在问题来了:当神把救恩提供给被遗弃之人的时候,这些人是神从永远预定灭亡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怎能说神所提供的救恩,是出于好意的呢?
  事情所以这样,只是因为神的荣耀比我们的得救更为重要。主也是藉重圣道的传扬,来寻求他自己的荣耀。在那些灭亡之人的身上,神也要得荣耀,正如在得救者身上他也得荣耀;保罗在林后二15~16的:「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
  因此,主在心目中是想到他把救恩提供给那些听他道,并召请的人以显明他的属性。他的提供是真实的,并且提高其公义与恩慈的荣耀。假如有的人在听了道以后灭亡了,这个错处不在神,那只是人心的刚硬与固执所得到的结果。
  虽然如此,假如神的道理要结出果实,因此而生发信心,那么内召是不可或缺的。外部的劝勉没有能力打破我们刚硬如石的心,惟有神的灵才能够这样做:神的灵跟所传的道能够进入人的内心更新、打破刚硬的心。圣灵生发信心:所传的道只不过是圣灵所指定的方法而已。
  愿所传讲的道能够有助于我们达到目的,那个恩惠将是何等的大啊!
  此被主发的信心需要不断的受到坚固,圣灵也用方法来坚固信心。为了达成此目的,圣灵照样用所传讲的道与圣礼。
  问50:他如何坚固信心?
  答:藉着所传讲的同一的道,并使用圣礼。
  解说:
  这样,圣道便有双重的功用,它生发信心并坚固信心。但圣礼只能坚固信心,因此没有悔改信主的人,不能用圣礼来得到信心:为了要得到信心,一定要藉着所传讲的道。主藉着这些方法,也乐意支持他百姓的生活。他祝福所传讲的道,以至他的百姓在信心上可以长进。这样神话语的服事,对他的选民仍然是宝贵的,在他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
  当神的儿女不再渴慕神话语的传讲,便以为他们没有神的话语也可以照常活下去,这的确是令人沮丧的标记。
  圣礼也是坚固我们的信心。现在我们就说到圣礼。
  问51:圣礼是什么?
  答:圣礼是神所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藉此叫我们确知神出于他的恩典赦免了我们的罪,并赐永生给我们。为了这些原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完成了献祭。
  解说:
  在此问题中,我们提出以下几件事:1.名称;2.本质:3.目的;4.数目。
  进一步解说:
  1.名称
  圣礼这字并没有在圣经中出现。可是天主教却说圣经中有这个字,并且引用弗五32:但是圣礼二字在那里并没有找到,只有一句片语,「这是一个大奥秘。」但不是每一个奥秘就是圣礼,天主教却说意思就是,所以藉歪曲圣经,他们就高抬了婚姻,也把这婚姻包括在圣礼之内。
  路德以及其他的人对圣礼这字提出了反对,虽然此名称没有在圣经中出现,可是仍然许可我们去使用,例如「三位一体」这名称,圣经中也没有;在拉丁原文清楚看出圣礼的意思,即是神设立的标记与印证。
  因此在圣经中圣礼被称为:盟约的标记、印证、契约、纪念(参罗四11;创十七11,13;出十二13)。
  2.从本质上来看,教师说:「圣礼是神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
  第一,圣礼是标记。天主教强调在圣礼中的行为,并以此为教会的一项职责去分配恩典。可是宗教改革家以神的话作为他们决定的根据,所以强调圣礼乃是标记,没有标记就没有圣礼。这些标记乃是:在圣洗礼用水,洁净的水,在主餐中用普通的饼与酒。
  这些标记是神圣的,因为设立圣礼的那位是圣洁的。这些圣礼是神所设立的。在圣礼中所用的是有象征性的纪念物,以及使用的人也是圣洁的。然而圣礼不仅仅是标记,它们也是印证。亚伯拉罕领受了割礼的标记、印证了他信心的义(罗四11)。有些人认为圣礼只不过是标记,这些人是谁呢?慈运理与在此错误上跟随他的抗辩派,也有许多门诺派的信徒。那是一项古老的索西奴派的错误。与在圣经中清楚宣告的相冲突,因此与圣礼的本质不符。圣礼乃是标记与印证。
  3.从目的来看,在第五十一问中说明了圣礼的目的:「圣礼是神所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藉此叫我们确知神出于他的恩典赦免了我们的罪,并赐永生给我们,为了这些原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完成了献祭。」
  因此主乐意藉着圣礼让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得了赦免。这个确知是神的工作,不是每一个受洗的人,也不是每一个领圣餐的人都有这确知。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所完成的献祭是为了他的选民;恩典是赐给他们的,而且主也乐意叫他们知道这个恩典。
  从此,我们也看出神的百姓在领圣餐之前下一定需要这恩典的确知,因为这正是主乐意教他选民有确知所用的方法,那就是用这个方法可以让他的子民像约伯那样说:「我从前风闻有你,如今我亲眼见到你。」因为在圣礼中,主就像从前一样,叫他所爱的百姓看见他是谁,并且认识他。因此圣礼就是可见的标记与印证。
  但愿神的儿女在圣礼中继续在信心方面有长进。
  4.有关数目方面,在下一个问题中我们就要说到。
  问52:基督在新约中设立了多少圣礼?
  答:两个:圣洗礼与圣餐。
  解说:
  在这两个圣礼之外,天主教又加上五个假伪的圣礼,例如:为平信徒他们有婚礼,他们不许可神职人员结婚。天主教也为神职人员举行圣礼,一般平信徒是没有分,即如封立典礼。
  天主教的七个圣礼是什么?除了洗礼与圣餐之外,他们又加上坚振礼、补赎礼、婚礼、封立典礼与抹油礼。这都是教皇所发明的,根本不合乎圣经。圣经只说到新约的二个圣礼:圣洗礼与圣餐礼。
  在旧约时候,照样也有两个圣礼:那就是割礼与逾越节。又说到特殊的圣礼,即如:挪亚的方舟是洗礼的预表(彼前三21);红海、云柱、磐石,这些都是预表基督(彼前十一14)。主为旧约的百姓设立了割礼与逾越节的圣礼。
  在旧、新约的圣礼之间有什么区别吗?有的。
  1.旧约的圣礼是流血,新约的圣礼是不流血的。
  2.旧约的圣礼是指向基督的来世;新约的圣礼是指着基督已经来了,并在世上完成了他中保的工作。
  割礼与逾越节事实上真是圣礼,为神所设立的标记与印证,教人确实知道在基督里面的恩典。
  天主教和路德都是否认这一点,他们不能把他们所主张的变质说与同质说与旧约相协调。为了教导这些错谬的教义,首先基督必须一直在世界。但是神的话推翻此点,特别提到了圣礼的设立:1.割礼(创十七章);2;逾越节(出十二章)。
  但是工作之约也是圣礼吗?工作之约并不是罪得赦免的标记与印证,也是不能够,因为在工作之约中,还没有罪出现。然而,我们有些改革宗神学家称生命树为圣礼,但这只能在以下的意义上接受,那就是说此树印证了顺服得生命的应许。
  然而在工作之约中,并没有一个圣礼的可能,就是藉着基督一次的献祭而确知罪得赦免。圣礼是属于恩典之约。
  在相关的意义上来说,虹也可以称之为圣礼。与挪亚所立的约,虽然没有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罪的含意,只是给全人类暂时的应许。那就是说,神以后不再用水来毁灭这个世界。虹叫我们知道这些应许,但却不是在基督里选民得恩典的圣礼。
  主在他与挪亚立约时的确起了誓,做为他对百姓信实的印证,说:「这事在我好像挪亚的洪水。我怎样起誓不再使挪亚的洪水漫过遍地,我也照样起誓不再向你发怒,也不斥责你」(赛五十四9)。主在洗礼与圣餐的圣礼中也起了这样的誓。
  经历圣礼中能力的人有福了。
  
  第九章——Ⅱ圣洗礼
  
  前章我们大略论到圣礼,圣礼乃是为基督宝血的缘故,使罪得赦的标记与印证。现在我们开始讨论在新约特别提到的这两项圣礼,第一是圣洗礼,第二是圣餐。
  本书用四个问题来讨论圣洗礼。
  问53:洗礼外部的标记是什么?
  答:这水即表明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
  解说:
  我们已经提过在洗礼中,我们用普通的清洁水来受洗。天主教用的水是经过神父分别为圣的。用水所表征的是什么呢?水代表基督宝血的洁净,因此所用的水就是普通洁净的水。我们用水洁净身体,在洗礼中用水表明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
  用这种方式者,如约翰在约但河施洗,太监用水受洗,那是当他走在迦萨的路上(徒八36~39)。天主教将水分别为圣,在这里或他处是没有什么用处。在洗礼中有的用浸水礼,有的用点水礼。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同样的表征。因此在旧约中,在洁净的礼仪上,用点水也用浸水。摩西将盟约血洒在百姓身上(出廿四8)。在结卅六25耶和华说:「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保罗在来十二24说到:「所洒的血。」
  浸信宗与摩门教所采取的立场,就是一定要用浸水礼,这立场是站立不住的。他们用这种愚昧来坚持这一点,把他们自己分别出来,因此各人更易于对他们错谬的教义加倍谨慎。
  其实,点水与浸水背后所表明的都是同一件事。受水礼只有一次,这是属灵之生产的圣礼,而圣餐礼是继续坚固的圣礼。因此改教者特别反对多次洗礼的执行。例如:他们不给人施第二次的洗,就像从前受过天主教洗礼的人,就不再受洗了。在中世纪时期,罗马天主教也包括神的教会。假如他们给那些脱离天主教、偶像崇拜的人再一次洗礼,那么改教者就是忽略了此项事实。
  然而我们改革宗的前辈,不承认天主教所给的临时措施的洗礼,就是为非教会职员所行的洗礼。那不算是洗礼,因为正式的洗礼必须有下列两个条件:
  1.洗礼必须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
  2.洗礼必须为任何个别教会中的正式职员所执行。
  我们在第五十三问中有详细的说明。一个人要不是教会的神职人员,他就没有资格奉三位一体神的名给人施洗。因此天主教临时措施的洗礼,不拘是医生、助产士、护士,或者任何人所执行的洗礼,都是可藐笑的。在基督教里不许可这样的一种洗礼的执行。我们的医生与护士坚持拒绝给婴儿施洗,如果有什么人这样做,就像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他们就是犯了亵渎神威严的罪。
  那么为什么天主教有了这种所谓「临时措施的洗礼?」这是源于天主教认为一个人的得救有赖于洗礼。他们说与神和好,是由洗礼而恢复的;因此,他们认为无论如何一定要受洗,没有一个孩童是没有受洗礼而死去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中施洗,无论是邻居或是警察,都没有关系。
  这是何等盲目!神并没有将圣礼当做得救赎恩典的根据!一个人没有正式的权柄,他不能给人施洗,因为施洗的人必须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
  现在我们论到洗礼所代表的意义。
  问54:洗礼印证的是什么?
  答:藉着耶稣基督的血和灵洗净罪恶。
  解说:
  这样洗礼用普通洁净的水,奉三一真神的名表明并印证二项恩典,就是称义与成圣,因为惟有藉此才能够使罪得洁净,而且这洁净是由基督的血所完成的(约壹一7)。水不能够洗除罪,乃表明并印证基督宝血的洁净,是为他一切的选民,而且只为他们。
  但是为什么亚拿尼亚对保罗说:「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如果水不能洗净或重生一个人,那么为什么在多三5又称洗礼为「重生的洗」呢?这是很简单的,因为所提到的地方,并不仅说到标记,乃是说到所表明的东西,不是说到水,乃是说到圣灵的洗礼。那就是藉着基督的血重生人,并叫人确实知道罪得洁净。
  洗礼乃是一个标记与印证,既不多也不少。关于这一点,天特会议就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因为他们决定洗礼洗去原罪,并且对得救是不可少的,这与约壹一7所说的相冲突。此外,凡受洗礼的,并没有在洗礼时领受所表明与印证的恩典。以实玛利与以撒都领受了圣礼而且灭亡了,犹大与行邪术的西门更证明圣礼不能叫人得救。
  亚伯拉罕、太监、哥尼流、保罗以及狱卒已经得到了分给他们的恩典,那就是在他们领受圣礼之前,在圣礼中所印证的恩典。因此他们所领受的恩典并不是在洗礼时。在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未受洗礼而进入天堂。从罪得洁净乃是耶稣基督的宝血,而不是靠洗礼中的水(林前六11;来九14;约壹一7),这恩典就是在洗礼中所表明与印证的。
  因此对我们来说受洗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得到重生。有很多人,甚至改革宗的人,夸耀他们的洗礼,但从来没有得到与基督的交通,那是何等令人失望的事。如果每一个人在基督里更有信心,那是我们所最切慕的。对于那些凭信心在基督里的人,只是为他们,他们洗礼才能叫他们知道罪已被洗除。
  洗礼的形式正说明这一点。
  在洗礼中,父神对我们见证并印证他与我们立永远恩典的约,认领我们为他的儿女与后嗣,因此赐给我们一切美善的事,并救我们逃避罪恶,或将之成为我们的益处。
  父神同谁立这恩典之约呢?他认领谁作他的儿女呢?他叫谁使万物互相效力呢?这是关系到所有受洗礼的人吗?当然不是,乃是关系到神的选民。父神以此为他们的印证。照样,在洗礼中圣子向我们印证用他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不仅是外在的事,也是关系到完全的救赎与洁净,叫我们与他的死和复活有分,以至灵魂得救。这是选民所得到的印证。
  圣灵也叫选民确实知道他们得救了,他们的得救乃是在神永久的旨意中所预定的。圣灵叫人有这种确知,并不是靠赖人自己的行为,就好像神在等候我们的同意。因为要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思,我们总也是不愿意靠恩典得救。
  当圣灵在我们心中,叫我们确实知道他住在我们里面,并使我们成圣作为基督的肢体(正如在《洗礼之执行的仪式》所写的),那就是从他主权的旨意而来的确定。这是出于他白白的恩典,在那些被基督宝血所买来的人心中所完成的,基督所买来的救赎就应用在他们身上,他们又藉着信蒙受神能力的保守,并藉着信得到这末世所要显示的救恩(彼前一5)。所有已被拣选的人,在他里面都得到完全的救恩,惟独他们在基督里面得到完全的救恩,而圣灵将此确知应用在他们身上。
  此外,圣灵要:
  1.将他们在基督里面所有的恩益归给他们:
  2.天天更新他们,直等到他们最后无暇无疵在永生选民的聚会中,奉献在神面前。
  在洗礼中,凡领受洗礼者不仅确实知道外部的恩益。谁教导此点,就将洗礼变得无效果。但在洗礼中,三一真神印证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叫他们得到他儿子的宝血所买来的永远救恩,藉着基督的血洗去罪孽,使被选的有分于这个救恩。福音的应许在洗礼中得到印证,正如以下问题所说明的。
  问55:基督在那里应许并确保我们得到这救恩呢?
  答:在洗礼的设立上,内容如下:「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
  解说:
  主在这里清楚的说到,凡没有真信心的人,虽然他受了洗,也要被定罪。按这殷经文,岂不是暗示人心须先信,然后才可以受洗,因此孩童是不可以受洗的吗?不是的!请听以下的解说。
  问56:婴儿也应受洗吗?
  答:是的!因为他们和成人一样,也被包括在神的约中与他的教会中。
  解说:
  现在我们要论到:婴儿的洗礼。关于此点我们提出三个问题:一、婴儿要受洗吗?二、婴儿受洗有何根据?三、那些婴儿要受洗?
  进一步说明:
  一、婴儿要受洗吗?
  关于这个问题,有些人回答说不是的。这些人是重洗派与浸信派,他们主张婴儿不能受洗,他们说:
  1.圣经中没有吩咐我们给婴儿施洗;
  2.他们的说法是根据可十六16。
  然而这一点上他们错误了!
  1.为了婴儿洗礼不需要另立一个规则。孩童接受割礼乃是本乎神的吩咐。洗礼就是代替割礼的地位(西三11~12)。如果孩童不受洗,主就要清清楚楚地加以禁止,但是主并没有这样作。所以一定要给婴儿施洗,而且他们必须受洗。
  2.可十六16并没有说你们必需等候,直等候他们在信心上有所承认时,才给他们施洗,乃是说得救与信心是相连的。
  而且,可十六16的吩咐与使徒的传道有关。传福音的人并不是给外邦人的儿童施洗开始,但是当这些人接受了主的时候,他们和他们的儿女就受洗。
  在这一点上浸信派错误了,他们把新约教会和旧约教会分开了,孩童必须受洗。
  二、婴儿受洗有何根据?
  本书说到:婴儿要和成人一样,都包括在神的约和他的教会中,这就是婴儿受洗的根据。
  但是我们怎么能够了解这一点呢?岂不是只有蒙拣选的人才属于恩典之约吗?是的,只有被拣选的人,因为基督为他们受苦并为他们得荣耀。他们被预定与他同住在天上,在他里面得到了救恩,他们在基督的血里得着洁净。因此藉此圣礼,圣灵叫蒙拣选的人,确实知道他要住在他们里面,并使他们成圣,成为基督的肢体,把他们在基督里面当得的给了他们。那就是洗净他们的罪,每天过更新的生活,直等到最后他们要无暇无疵地在蒙拣选得永生的会众中献给神。在《洗礼执行的仪式》上,清楚地教导我们洗礼的印证,是关系到蒙拣选的人,并不是关系到所有受洗的人。被包括在基督里恩典之约的那些人,是蒙神拣选的人,而不是全人类,基督是选民的头,惟有在他里面,才能得到恩约的好处,并在神悦纳的时候,应用在他们身上。这在洗礼中使他们得到确信。神既在孩童中有他的选民,正如在成人中有他的选民一样,所以婴儿也一定要受洗。
  但是,正如我们在第一章所看到的,恩典之约也有一个外部的启示,这里包括许多人还没有领受救恩,这样永远没有被加入此约中。他们仍然生活在此约启示的范围之内,在此约的外部关系中。他们的聚集是圣洁的,正如以色列在旧约中的教会是圣洁的一样,虽然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在基督的宝血内成为圣洁。
  论到这外部的关系,他们都包括在此约与教会中。因此洗礼也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与外邦人孩童是不同的,以后我们要讨论这一点。
  然而,这应许是只给蒙拣选的人,救恩是应许给他们、儿童和成人,在基督里的恩典,在洗礼中,仅仅印证在他们身上。那么,我们可以说,要受洗的所有孩童,都是蒙拣选而得重生的吗?凯博尔博士坚持这一点,甚至革除在基督教改革宗教会里,任何不同意此点的。他又写着说:「教会是要将初生的、假定已经重生的人,并且根据这一点要给他们施洗。」
  但是我们反对这一个教义,因为:
  1.一个前设永远不能作为洗礼的根据,婴儿洗礼有一个比假定性重生更坚固的根基,即不可动摇的约,以及神靠得住的应许。
  2.在受洗中所印证的恩典并不是主观的,乃是在基督里客观的恩典。这问题并不是说这些父母,或者这些婴孩是重生的或未重生的,以致在他们的心中确实知道有这恩典,乃是说在洗礼中神保证他的选民得到救恩,叫他所有的百姓得到安慰。
  到了时候,神要向他的选民应用这基督的宝血所买来的恩约的益处,一个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另外一个是在他成年的时候,按照他主权的美意。神在洗礼中就印证了此点。在洗礼中我们没有什么可假定的。
  在〈多特信经〉,岂不是教导我们所有的孩童在婴儿时期而死的都要上天堂吗?〈多特信经〉教义的头一部分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话说:「既然我们是从圣经去断定上帝的旨意如何,而圣经证明信徒的儿女是圣洁的,不是由于本性,而是由于他们同父母一起所承受的恩典之约,所以当信主父母的儿女在婴孩时期由上帝乐于召去时,父母无理由怀疑他们的儿女的蒙选得救。」可是这一条并不暗示每一个在婴孩时期死的孩童要上天堂,多特的教会前辈从未没有坚称这一点。
  这是清楚在多特会议的条文中所表彰的,例如:马特莱的代表所发表的判断。
  他们说:「因为救恩,以及救恩的应许惟独是从拣选得救而来的。因此这应许也是给年轻的孩童:我是你的神并你后裔的神。你的孩童是圣洁的;而且救恩的应许是给他们的:让他们到我这里来,因为在天国里正是这样的人。
  那么,如果拣选应用在年轻的孩童身上,照样,遗弃也应用在他们身上。这由以扫的被遗弃表彰出来了,甚至在他没有出生以前就已决定了。使徒用这例子来彰显遗弃的一般真理,照样使徒也坚固了神拣选的教义。以雅各为例,他还在婴儿时期即蒙拣选,而且尚未出生的时候已被拣选。
  由此可以证明,〈多特信经〉没有教导所有的孩童在婴孩时期死的是蒙拣选的,结果是要上天堂;在他们之中有些是被拣选的,其余是被遗弃的。
  为什么多特神学家要这么样说呢?他们这样说,乃是要抵抗抗辩派的诽谤。抗辩派否认神主权的拣选。他们说拣选一定要根据预见的信心,与善行,因为婴孩既不能有信心也不能作任何善事,所以不能给他们施洗。阿民念派诽谤改革宗信仰说:给婴儿施洗是改革宗定少年儿童的罪。那乃是为了敌挡这种毁傍,多特神学家在撰写这信经时才这么说。
  在婴儿时期死的儿童中,神也有他所拣选的,并要接他们进入荣耀里,正如大卫与耶罗波安的孩子所证明的。论到这一点的肯定性是无人可怀疑的。但这并不暗示所有死于婴孩时期的儿童是得救的,只有那些属于恩典之约的人才是得救的,他们是在基督里蒙召得救的。只要他们尚未达分辨是非年龄之前,孩童岂不应在父母中被拣选,他们岂不应当得救吗?当然不是的。一个人怎能达到这种不符圣经的主张。这种主张应当受到彻底的拒绝,因为:
  1.拣选并不在父母身上发生的,乃是在基督里(弗一4);
  2.神的旨意是不变的。
  孩童(包括在他们父母里面)怎能享有救恩,而当他们到达分辨是非的年龄时又失掉了救恩呢?这是一种什么教义呢?
  论到圣徒是没有背道的。
  洗礼岂不是坚固信心吗?如果是坚固信心,那洗礼就一定是必要的。是绝对必要的,但那意思并不是说所坚固的是在受洗孩童里面的信心。因为:
  1.纵使在受洗时孩童有信心,仍然不能藉着圣礼得以坚固,因为用方法坚固必须相应于信心的行使,一个婴孩生下来虽然有了解的潜力,但是他不能思想,更不能行使信心。
  2.藉洗礼得坚固的并不是孩童的信心,乃是藉基督宝血得救的
  神子民的信心。
  这样婴儿洗礼并没有主观的立场,乃是客观的,就是根据神的约与应许。在洗礼中主向他的百姓保证他们的救恩,而这印证是为了坚固真正相信他的人。
  三、那些婴儿要受洗?
  只有在教会内出生的孩童,就是那些在外部被包括在恩约当中的孩童。因此,外邦的、回教的、犹太教的儿童不包括在内。圣洗礼的执行只限放教会范围内,正如在古时的割礼只限于以色列人。然而圣洗礼的标记与印证必须执行在那些儿童身上。洗礼是必要的,并非在于洗礼能给人救恩,乃因基督的吩咐。
  在基督教国家中有许多孩童未受洗礼,而且又回到异教当中,那是何等可悲的事。我们不可藐视神的约。很多人以为洗礼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与得救没有什么关系。
  为了驳斥天主教的错谬,我们坚持洗礼并不能叫人得救,然而我们必须听主的吩咐,不要阻止我们的孩童受洗。我们若不听从主的吩咐,主是不喜欢的。有一天事情就向我们显明了,那就是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
  如果我们对神的旨意做彻底的考量,那么我们确实知道,在现今不断衰败和异教增多的日子,婴儿是必须要受洗的。可是我们并不是把洗礼作为得救的根基。许多受了洗的人,对恩约还是门外汉。
  哦!我们要听从神的应许,我们在洗礼中要看到它的印证,所以我们要学习寻求主,以致将来有一天,基督我们的头在末日不会指控我们。
  
  第十章圣餐
  
  在林前十一20中,圣餐又称为主的晚餐。除了这个名称之外,圣经又说到主的筵席(林前十21),擘饼(徒二42),同领基督的身体与血(林前十16)。
  论到主的晚餐,照样是一个标记与印证,基督为守主的晚餐而设的有形物质乃是饼与酒;正如以下所看到的。
  问57:圣餐的外部标记是什么?
  答:我们所吃的擘开的饼,我们所喝的怀,是要记念基督的受苦与受死。
  解说:
  但这不能单单指在属灵上守此圣礼。虽然在圣餐之外有与基督属灵的交通,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基督的爱的命令。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说:「你们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廿二19),在神儿女的心中有这样的感化,叫他们都知道这是表明他的死。关于这一方面,很多人都表示忧伤。
  在主餐中所用有形的标记,就是一般所用的饼与酒。饼要擘开,表明基督身体的破碎;酒要倒出,表明基督的流血。藉着这些标记保证他的百姓,他要喂养他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问58:所表明与印证的是什么?
  答:所表明与印证的就是,基督用他被钉十字架的身体与所流的血,喂养我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解说:
  这样喂养神儿女灵魂的,并不是饼与酒,就像洗礼中有形的水,也不能够洗除罪一样。但是主圣餐中的标记是把我们导向基督;藉着吃那饼与喝那杯,主乐意坚固他子民的信心;并叫他们只仰望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牺牲的主,叫他们罪得赦免,并与主有更亲密的联合,所以主的百姓可以与主同行,有如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主自己应许他要藉着守圣餐,来坚固他们的信心,正如以下所说的。
  问59:基督在何处应许我们这些事情?
  答:在主的晚餐设立中,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一23~26所表示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怀,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解说:
  因此主的晚餐并不是人所设立的,乃是主自己亲自设立的,保罗在林前十16~17,十一24~25中强调了这项事实。主的这个规定,是为了各世代所指定的,直等到他驾着云从天降临的时候。不拘时代变的如何黑暗,基督的此项命令为我们一切敬畏他的人继续生效。他们一定要参予这晚餐,在会众聚集时吃这饼喝这杯,因为只有在这个聚会中才能执行主的晚餐。因为主的筵席要预备直到他来的日子,照样有形的教会要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神的百姓需要属灵的喂养,正如我们的身体需要饮食一样,而且主愿意在我们守圣餐时,赐给这样属灵的喂养。因此忽略这圣礼,就使神百姓的生命衰弱,但必须肯定的是,我们口所吃和喝的只是饼和酒,因为这些标记只是象征而已。
  问60:这饼是变为基督的身体,酒变成他的血吗?
  答:不是的,正如在洗礼中的水一样没有变成基督的血。
  解说:
  关于圣餐的教义,有二项严重的错谬是必须争辩的,那就是圣餐同质说(Consubstantiation)与圣餐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
  所谓同质说,我们是论到路德的错谬。同质说的意思是共存,因此,表明路德教导说,基督在圣餐中的同在:不但说到他的神性、尊严、恩典与灵,也是说到他的人性,在饼与酒的象征中存在。这也与路德所教导有关基督按照他的人性来说,也是无所不在,正如说到基督的升天一样。既已偏离走向那难以想像的错谬,认为基督无所不在的属性,在他升天时转介到他的人性,路德教导说,基督与他的人性在圣餐中的饼和酒中同在。虽然路德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即饼与酒,真的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的观点不同,但他仍是大大的错误了。
  根据基督的人性,他现在是在天上;但根据他的神性,他是无所不在的。但是在圣餐中他是同在的,他并不是在象征中,根据他的神性与圣灵,藉着这些标记来坚固他的百姓。
  论到天主教变质说的教义更是可憎恶的。变质说就是改变的意思。天主教声称在神父宣布分别为圣的圣礼的话语时,饼与酒就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就变成了中保本身。于是饼就不再是饼,酒就不再是酒,乃是主耶稣自己。然后当天主教徒参与圣餐时,他并不是用他的口吃一口饼,他吃的乃是基督自己。假如在擘饼或喝酒时,一块饼或是一滴酒失落了,那诚然是一个亵渎。为了避免这一点,天主教烤一种小圆饼又叫圣饼,为了同一理由,酒杯不能从口到口的传递,乃是神父替所有参与圣餐的人饮用。
  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教义,怎么能够叫人相信呢?天主教的变质说是如此的虚妄,甚至一个瞎眼的人也能了解到,从饼和酒变成肉与血,能有这事发生吗?若是如此,我们都应看见有这样的事。当神将埃及的水变成血,鱼就死在河中,使水变为腥臭,因为这些水的确是改变了,每一位埃及人都看得到。当主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中,以水变酒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也喝了。但天主教所做的圣饼,仍然是一块小圆饼;可以看到,经过化学的分析,所得到的答案就是:它不是肉,只是一块饼。论到这酒也是一样,酒只是酒,并没有变成血,因此变质说是一个谎言。
  除此之外,变质说乃是一个被咒诅的偶像崇拜。天主教要求会众来拜这块分别为圣的饼。他们说现在这块饼已经变成基督自己了,是按照他的神性和他的人性说的。因此天主教要求会众,要对这块烘烤的饼表示属神的尊重。
  从天主教变质说又产生了弥撒祭荒谬的教义。弥撒不可与圣餐混为一谈,弥撒是表明一个献祭。那就是说主耶稣一次死在十字架上,对天主教来说是不够的,他必须每天在神父的手上死一次,那是为死了的人,也是为活着的人。当天主教神父举起这块圣饼而放在祭坛上时,他们告诉我们说,主耶稣就再死一次。
  简言之,天主教整个的教义是:
  1.一个谎言;
  2.应受咒诅的偶像崇拜;
  3.否认基督只一次的将身体献上。
  根据天特会议的报告,天主教声称凡不同意,不赞成此项可憎之事的人,都要被逐出教会。但神的话宣称否认基督,并把惟独神应得的尊荣给天主教所做的圣饼者,都是该受咒诅。正如我们在来十14中所念到:「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一次献上的祭,就不需要再重复,也不需要天主教弥撒的补充。每一个对神和他的话语有稍微尊敬的人,一定讨厌天主教的这种教义。
  天主教并没有在洗礼上教导说,水变成了基督的血,这件事似乎奇怪。如此可见他们的错谬不是很明显的吗?在洗礼上并没有变成血,照样在圣餐中,饼与酒也不应该变成主的身体与血。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根据基督的人性,他现在在天上,而且仍然在那里,但藉着他自己所设立圣餐中的饼与酒,他喜欢他的子民经历他属灵的同在,所以藉着吃那饼、喝那杯大大的坚固他们的信心,并使他们接纳他,作为他们得救的惟一根由。因此领受圣餐,乃在于一个人是否有信心。没有信心的人,虽然吃了饼喝了酒,也不能守主的圣餐。
  让每一位领受主餐的人要自己省察。下面这个问题就告诉我们当怎样行。
  问61:在你领受圣餐前,当如何自省?
  答:1.我必须省察我是否恨恶我的罪,并为罪的缘故在神面前自卑。
  2.我是否相信我一切的罪已经因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免。
  3.我是否也有诚恳的决志今后要行各样的善事。
  解说:
  这样的自省在我们领圣餐之前是必须的,因为惟独藉着信心,才能在圣餐中领受基督。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不能领受圣餐,即使他是一个曾在教会宣认的教友也不能。「他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9)。我们改革宗信条第35条的记载是何等严厉的真理,那里说:「不信的人要领受圣餐,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但是他并没有领受到有关圣礼的真理。正如犹大和行邪木的西门,都真的领受了圣礼,但并未有领受墓督。基督就是圣礼所表明的,信徒所要领受的就是基督。」因此每一个在领圣餐之前,必须要自己省察,免得基督对我们说:「朋友,你到我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因为没穿礼服,他就是从别处爬进来,好像贼和强盗。主要把他丢出去。洗礼与宣认并没有成为可以领圣餐的一个根据,圣餐乃是惟独赐给神的百姓。所以每一个人要省察。神话语的关键,把未悔改的人排除在外,在神话语真实的传讲上,要试验每一个人是否有信心。牧师和长老不能够拒绝那些他们认为未悔改的人领受圣餐,如果他们在生活与教义上是无可指摘,就可以领圣餐。至于人内心的情况,那就让各人自己省察吧!然而人在生活与教义的表现上是败坏的,那就又当别论了。
  问62:那些许可领圣餐的人可以教导假教义或过犯罪的生活吗?
  答:不可以的,免得神的约被亵渎,以至神的愤怒临到全教会。
  解说:
  神的约是神圣的,并且在约中所显明的也是神圣的。因此,那些在生活与教义上行恶的人必须剪除。当亚干偷窃耶利哥的掳物时(书七章),为了他的缘故,神的圣怒就临到全以色列会众。亚干那一个人是在营中当受咒诅的,所以他一定要被剪除。主给他的教会两把钥匙,是教会所不能置诸不理的,这两把钥匙就是传扬神的道与对基督徒的管教。后者是应用到生活与教义上,要把那些公开犯罪的人从会众中移除,并拒绝他们领受圣餐。
  如果不这样行的话,神的忿怒就要临到全教会,因此我们那些敬民神的老前辈,拒绝与抗辩派的人同守圣餐,「虽然当局因他们的拒绝而逼迫他们。」
  问63: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些人?
  答:根据基督所指定的话,记载在太十八15~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解说:
  在执行管教上,教会必须分清:公开的与隐密的罪。此法是遵照多特会议的教会法规。请参看第72~78条。所谓隐密的罪,就是不在公众场所的过犯,只被会中一个会友所知。例如:二个人在一起作工时,其中一个人咒诅骂人;另外那个人应该怎么做呢?要把那人犯的罪予以声扬吗?很可惜!这种事时常发生,然而那个人反倒使自己有罪了,让自己受责难。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不需要别人知道。如果当事人不听,仍然继续犯罪,然后要带一、二个见证人同你一起去;照样这些人也要保守秘密。假如当事人承认作的错处,以后不再犯过,你们就得到了弟兄,就应当饶恕他。如果他仍旧固执,并继续犯罪,那么你们就应当将这件事告诉教会。在此以前教会不得干涉这项隐密的罪。如果当事人不听教会的劝勉,这罪就变成公开的罪了。
  关于公开的罪,首先教会要劝勉犯罪的人,如果他藐视这劝勉,教会就当予以谴责。谴责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骤:教会要向会众通告所犯的罪;第二步骤:就是要把这个人宣布出来;第三步骤:就是要除教。在执行第二步骤谴责之前,教会要邀请区会的指导。
  教会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领犯罪的人悔改。因此犯罪的人要是承认并离弃罪,教会就应当向他表示怜悯。谴责并非是司法的判断,乃是恢复的一种方法,好像病人吃药一样。因此不能规定一个时期,例如:六个礼拜或者三个月,乃是直至有悔改的证据,并且有认罪的希望,这时候就遵照下列的规章:隐密的罪必须在隐密处承认,公开
  犯罪必须要公开认罪。
  主要我们按照他的话谨慎行事为人,免得受教会的管教。除教是可怕的。从前有个人说过,宁肯死在绞刑台上,不愿被教会除教,被关在天国门外。
  
  第十一章 善行的必要
  本书第十一与第十二章是讲到摘要的第三个分段,那就是感恩。第三段是说到律法与祈祷。十诫在本书中并没有像〈海得堡要理问答〉分开的讨论;因此论到感恩那一部份,在本书中要理回答较简短。〈海得堡要理问答〉用了廿一个主日,包括了四十四个问题,讨论感恩,本书用了11个问题,讨论此第三段。在那些问题中,我们讨论到律法作为神百姓的生活准则。
  首先,我们要看善行的必要。
  问64:我们既然只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为什么还必要有善行呢?
  答:不是靠善行而得进入天堂(基督已经为我们做到了),我们行善乃因这是神吩咐我们的。
  解说:
  善行是必要的,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但并不是靠善行来进入天堂。我们上天堂已经由基督所完成,而且惟独靠他。善行不能作为我们得救的根据。善行对一个罪人在神面前称义,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是在成圣上,善行是不可少的。因此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17,26)。信心是由爱而生的(加五6)。主在太五16劝勉他的门徒:「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4)。因此善行是必要的,那些由基督的宝血与圣灵所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这善行是从他们被拣选而流露出来的表现:他们为父所拣选(弗一4),是从基督的宝血所买来的(多二14),并从圣灵的更新而来的(帖前五23)。当我们看到六十六问的时候,我们再回到这个题目。
  但那些善行不能赚得什么。我们坚持这一点,就是为了反对天主教。神的百姓得救是靠恩典并不是靠行为。如果得救是靠恩典,那么就不是靠行为(罗十一6)。论到功德,恩典与行为是彼此排斥的。虽然神喜悦赏赐善行,但是这并不表明善行能赚到什么。
  然而却有按功行赏,并靠恩典得赏赐的事。那些在葡萄园整天工作的工人,领受了他们所赚得的工价,那就是他们在早晨和家主讲定的。但是在后半天进葡萄园做工的人,并没有赚得他们应该领受的工钱。葡萄园的主人是按照他的怜悯给他们的赏赐,这就是善行的赏赐:并不是根据他们所赚得的,乃是出于恩典,这使得大卫说:因守你的诫命就得大赏。论到这怜悯的赏赐,在启十四13中也说到:「他们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这项赏赐与功德无关,我们的行为不能赚得什么。
  如果天主教要讥消我们,好像我们并没有想到善行必定是信心的果实,那么我们就当把这种毫无根据的讽刺弃之不顾,并教导说,那些为基督所拯救的人,必须靠着内心的更新来实践善行。因此我们的确有善行,但我们并不是靠善行去赚得什么(我们能赚得什么)?不是的!我们为所作的善行要感谢神,并不是神感谢我们(改革宗信条第廿四条)。
  问65:你们的善行有何目的?
  答:藉着善行,我们可以将所得一切的恩惠向神感恩,并叫神因我们而得荣耀,我们也可以确实知道,我们的信心藉着善行结出果子,叫我们邻居得着造就而归向基督。
  解说:
  因此善行是为了:1.叫神得荣耀:2.得到信心的确据:3.叫我的邻居受造就。
  在这三个目的中,根本没有提到我们应当对神献上什么。因此真正的感恩,并不是为我们从神所领受的恩益,来报偿神,也不是还我们所欠的债。因此我们的善行不能叫我们给神什么东西。但他喜欢在他的百姓上,叫自己得荣耀,正如我们在赛四十三21中断念到的:「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而他们自己要从其中得到果实。
  第二论到信心的确证。罪让神和他的百姓分离:罪造成了一大黑暗并遮盖他们的心灵,剥夺了他们信心的喜乐。
  雅各说,亚伯拉罕是靠行为称义。可是,这并不是暗示说,信者之父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是因着他的行为,乃是说由于信心的果实,确证他的义。因此善行所能付出的,就是这信心的确证(彼前一10)。
  第三论到我们的邻舍,善行也是必要的。全世界的眼目都是看神的百姓。假如他们能在他的百姓身上有所指摘,他们就是亵渎神和他的工作。因此彼得在彼前二12劝勉我们:「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藉着你们的好行为,叫那些毁谤你们的,自觉惭愧。神许可人们因着我们的好行为,归向基督。
  虽然好行为绝对不能够赚得什么,可是好行为是必要的。
  问66:那么没有行善的也能得救吗?
  答:不能,因为圣经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除非他们悔改归向主。
  解说:
  这完全与所有反律法主义者相背。他们中间有些人许可传讲律法,但是只当作一个应许或刺激,并非当作神的要求。另外有的人完全拒绝律法;根据他们说,律法是包括在行为之约内,而不包括在恩典之约内:他们甚至犯罪到如此程度,他们暗示犯罪是叫恩典显多,并认为他们内心的败坏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说:「让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他们将保罗在罗三8,六1的话加以扭曲)。他们称肉体为老亚当,肉体可以随心所欲的犯罪。保罗说这些恶人要受神公义的审判,「这等人定罪是应该的」(罗三8)。在罗六1~2保罗也完全拒绝反律法主义者的教义。本书所给的答案,是根据神的话语。那些在罪中活着的人,是不能得救的,他们是要灭亡的(路十三3)。只有藉着真正的悔改,我们才能逃避神的刑罚。
  问67:人的悔改包括什么?
  答:包括从心里的悔改,逃避犯罪,诚心渴慕行一切的善事。
  解说:
  真正的悔改是神的工作(徒五31)。没有一个人能凭着自己的力量或自愿归向神,虽然在生活中有的时候有重大的改变,俄珥巴、亚哈及其他便是当中的例子。然而主却在人心中作成真正的悔改。
  主在大马色的路上阻挡了保罗,他开了吕底亚的心,主行事是按照他主权的美意,让他所选召的人,得到重生不能抗拒,用他的慈绳爱索吸引他们,当神使一个人悔改的时候,那个被更新的人就要有所变化。一个被神改变过来的人,不能继续话在罪中。因此真正的悔改:1.归向神(何六1):2.要悔改(耶卅一19)。
  藉着恩典,神的百姓又转向神。圣经说到转向耶和华不下140次。归向耶和华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力量,乃是神在他选民心中作工的结果。当撒该被耶稣改变过来的时候,他就离弃了过去生活所犯的罪恶,并决志要行善(路十九8)。先有神的工作,然后才有生活中的更新。悔改并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生活上有什么修改,乃是更新。「松树长出代替荆棘,番石榴长出代替蒺藜」(赛五十五13)。有新生命从神这个工作发出,罪变成心灵愁苦的根由。照样一个人有了新生命之后,才能发出为罪忧伤而想办法逃避。大卫说,主耶和华啊!那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么。主也在他们里面造一颗喜悦他一切律法的心。藉着与基督信心的交通,神的百姓才开始实践诫命,因为善行是信心的果实。
  问68:善行是什么?
  答:只有那些从真信心所产生出来的,并且按照神的律法,并为他的荣耀而行,才是善行;那些根据人的制度或我们自己的幻想所发出的一切,都不是善行。
  解说:
  因此,善行有以下三个特性:1.善行是由信心的根而生出来的:2.是按照神律法的规则而行的,并且3.目的是为神的荣耀。
  所以论到天主教有关善行的教义是值得摈斥的。因为关于善行的性质以及其无功德性,圣经的见证是反对天主教的。善行之无功德我们已经说过了,本书现在要说善行的性质。
  首先我们说到善行是从信心而来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并不能讨神的喜悦(来十一6)。那位财主少年官缺乏这种信心,他的行为在神的面前就不算完全,只有藉着信心,我们才能与基督有连属;并且在他里面,才能守全律法。耶和华说,你的果子从我而得(何十四8)。神的百姓在基督里不但凭信心得到罪的赦免,并且他们的行为在神面前也蒙悦纳。在基督以外,我们的行为都不能够讨神喜悦,正如枝子从葡萄树得着能力,为神结果子(约十五)。
  第二,善行是按照神的律法所作的。这是必要的法则,哦!可怜的天主教徒,他们的善行只不过是人的发明,而且也是与神的律法相冲突。主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神是按照他神圣的律法来审判人。我们的行为也要凭着这神圣的律法受试验,这律法成为神子民生活上的原则。主将律法写在他们的心版上,使他们按照他的法度行事为人(耶卅一章)。
  第三,善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神的荣耀。这与想要赚得天堂是不同的事。关于人的行为,最重要的乃是一个人的心境。如果一个人心中所要的,不是为神的荣耀,而是为了自己有所求,那么我们的行为,就不是善行,纵使全世界都赞扬我们,我们所行的也不是善行。试想那些法利赛人,他们为所献的在大街上吹号,爱在大街上站着祈祷,叫人看见。他们的行为是神所厌恶的。所以,我们应知道善行是要否认自己,只有在旧人的死上与新人的复活上才能够有善行。看哪,虽然神子民不能完全守住神的律法,但是,这样的行为才是神子民所当有的。
  问69:那些悔改归向神的人能完全守住律法吗?
  答:不能的,就是最圣洁的人,只要他们在今世活着,只能在这顺服的生活上开始第一步;并且他们要有一诚恳的决志,开始按照神所有的诫命去生活,也要时常祈祷神,叫他们的善行每天增加。
  解说:
  有些人说律法可以被归向神的人完全遵守,他们被称为今生完全无罪的完全派(Perfectionists)。我们的老前辈跟这些人有激烈的争斗,但完全派为重洗派人士热烈的拥护。莱顿(John Van Leiden )为完全派在敏士特(Munster)建立一「上帝之城」,结果他是如何被羞辱!
  神的儿女在今世的生活中,是不能完全地守律法的。圣经清楚教导神的儿女,如挪亚、罗得、大卫、彼得以及其他的人都犯了很严重的罪;在各三2说:「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又在约壹一8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完全派就是这样的自欺者。
  那么约壹三9的话:「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以及保罗在罗六2所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两节圣经应该怎么理解呢?
  重生是全人各个部份的更新,包括我们的了解与意志都得到更新。神并不是在一颗石头心中实行软化,乃是除去石心给予肉心。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但是这个更新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程度,在重生之人的里面有罪的残除。罪活在他们里面,并且叫他们受捆绑,被罪掳去了(罗七章)。照样,这也是神儿女每天持续的经历。他们被罪掳了去,是因为对罪没有儆醒,他们在与罪争战上疏忽了。在此他们大大的得罪了神,以致犯了大罪(多特信经五章5~6节)。因为罪在神面前是一定要受罚的。犯罪是一个可怕的暴动,然而在被神重生的人,就有神的种子存留在他们里面(约壹三9)。根据恩典之约的应许,神不但将律法写在他百姓的心上,也按着他们在他的律例中行事为人。虽然他们在顺服神的律法上刚刚起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蒙恩的罪人,但是按照他们里面的状况来说,他们是喜欢神的律法,他们本着诚恳的决志,按照神的一切诫命过生活,追求完全(腓三12)。他们在今生之后,要达到那个目标,要求永远并完全服事神。
  
  第十二章 祈祷
  
  在本摘要第三部份中讨论了两件事,那就是诫命与祈祷。这两件事有非常密切的关连。神的律例应当用祈祷的心来默想。诗人在诗篇一一九5说:「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现在本书以祈祷来结束。神的百姓乃是恳求的百姓,并且受苦与可怜的百姓要投靠耶和华的名。这在第六十九问中已经说过了,在问答部份中说,他们是被神改变过来的人,常常向神祈祷,叫他们可以按照神的诫命在生活中有长进。
  问70:我们必须向谁如此的祈祷?
  答:不是向任何受造之物,乃惟独向伸祷告,他能帮助找们,因耶稣基督的缘故垂听我们。
  解说:
  对神整个的服事,都包括在神的圣道之中,「要求告耶和华的名。」所以论到塞特的时代,圣经说:「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四26)。神的百姓一定要「求告他的名」。另一方面论到恶人,圣经说:「他们不求告耶和华的名」;然而论到他的百姓,信实的耶和华抱怨说:「雅各啊!你未曾求告我。」在祷告中,只有向耶和华祈求,这乃是他的荣耀。在祷告中向任何受造之物,甚至于向天使或圣徒中的人祈求,都是有损神的荣耀。惟独神能帮助我们,他要为基督的缘故,垂听他百姓的祈求。基督是我们祈求蒙垂听的根基。而且为他的缘故,耶和华说:「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五十15)。惟独藉着他,我们才能接近神的施恩宝座。
  问71:我们必须奉谁的名向神祈祷?
  答:惟独奉基督的名(约十六23),并不是奉任何圣徒的名。
  解说:
  天主教是向圣徒祈祷的。天主教徒盲目的在偶像前跪拜说:「赐福的马利亚;……赐福的彼得,……约翰等等……请为我们祈祷。」但要知道,没有一个在天上的圣徒能替我们祷告。
  第一、荣耀并不属于他们,不值得我们祈求。当使徒约翰跪在天使面前要拜他时,他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言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启廿二9)。
  圣天使声明说,他和任何其他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受崇拜,这荣耀惟独属于神。天主教将神的荣耀践踏在脚下,并且污辱了圣徒,而并不是荣耀他们。
  第二、圣徒没有什么可以为他们祈求的。他们过去也是失丧的罪人,他们惟独靠赖恩典,因基督受苦与受死的功劳而得救。
  第三、在天的圣徒也不能垂听我们。「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不承认我们」(赛六十三16)。除了藉着独一的保惠师并中保耶稣基督以外,我们不能接近神,基督爱他的选民一直到底。惟独他是我们在神面前的祭坛,在其上献上我们的祈求。一切圣徒的祈祷,都放在金香坛上。从圣徒祈祷来的香烟,一直上升到神的面前(启八3~4)。除了基督以外,神不接受任何的祈祷。但以理声明,在他里面没有任何的根据,可以要求神的垂听,「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因你的大怜悯」(但九18)。那大怜悯乃是在基督里。他为他的百姓得了一切需要的满足,惟独藉着他获得诸般的福气,「因为穷乏人呼求的时候,他要搭救,没有人帮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苦人的性命」(诗七十二12~13)。
  「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弗三12)。我们不需要任何圣徒的介绍,把我们领到神面前。如果我们要寻求另外一个,对我们很有爱心的中保,除了那位在我们还做仇敌的时候,为我们舍命,我们还到那里去找呢?
  因此拜圣徒这种习惯是不荣耀神,不荣耀人的。从圣徒的著作可见,出于他们的良心,他们坚持拒绝这种做法,是他们从没有实践,也没有要求过的。这只不过是出于人的不信。因此奉任何圣徒的名祈祷是不合适的,乃要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祈祷。「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弗三12)。主自己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约十六23)。
  问72:我们必须向神求什么?
  答:为灵魂与身体所需要的一切事,那就是主自己在祷告文中所教导的。
  解说:
  基督买赎了他百姓的灵魂与身体,并且拯救信徒的灵魂与身体脱离罪的权势,以致灵魂与身体要与他在永远的荣耀中。
  为了这个缘故,主乐意供给他们灵魂与身体所需要的一切。主赐给这些,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祈祷,乃是藉着我们的祈祷。主不需要我们告诉他我们一切所需要的,就好像他不知道我们所需要的。主知道我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比我们自己知道的更清楚。但是他喜欢设立和使祈祷生效,在祈祷中,神的百姓可以与主有活泼的交通。在此属灵的活动中,我们把自己完全降服交托给神。在祷告向神所求的,没有什么事是太大,也没有什么事是太小。然而一个适当的恳求,并不是为了我们的占有欲所求的任何事;一个真正的恳求,是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的旨意。
  主做事都是按照他的美意,所以一切的祈祷,若是为了肉体的私欲或行恶,是得不到结果的。也不能为死了的人祈祷,人死了他们的命运已定。在天上的圣徒不需要祈祷,因为他们的需要已经永远地、完全地得到满足,为灭亡的人一切的祷告都是无用的。
  在此我们又看见天主教徒所做的是违犯神的旨意。他们拒绝基督一次献上完全的祭,他们幻想出一个炼狱来,他们说灵魂还没有脱出这个炼狱,因此他们为死了的人献上很多的祈祷。但是这种祈祷是不对的。祈祷是关系到我们在今世生活以及我们邻舍的生活,是为了满足灵魂与身体的需要。
  然而,在祈祷的事上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犯了敌挡圣灵之罪的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1~32)。「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16)。犯这样罪的人,也不需要祈祷,他是故意犯罪,在罪中使自己的心刚硬。犯此罪者的心中常常有惧怕,他们自己就是犯这个罪的证据。神把祈祷从犯这罪的人身上永远除掉。
  除此之外,没有一个罪人,因为太坏以致不能为他的改变而祈祷,并求神赦免他的罪。司提反为用石头打他的人祈祷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七60)。主听了他的祈祷,从扫罗的悔改就可以知道。那些打司提反之人的衣服,就是放在扫罗的脚下。
  大家都熟悉慕尼迦的历史记载,这位敬虔的母亲是如何多次祈求神,叫他儿子奥古斯丁悔改。奥古斯丁完全离弃了他所领受的美好教诲,并堕落在淫乱与犯罪的生活中。安博罗斯对这位敬畏神的母亲所说安慰的话得到应验,那就是用诚恳祈祷来托住她的孩子,他是不会灭亡的。时候到了,神欢喜拯救奥古斯丁脱离罪恶,并提拔他成为一位最伟大、最著名并有感化力的教父。他死于主后四三○年。这些例证,清楚显示给我们,神要赐给我们信心与勇敢,要为罪魁的得救而祈祷;但是本着这种方式,神的尊荣是超乎一切之上,并惟独根据基督的义,因为那是神垂听与回应我们祈祷的惟一根基。
  主教导他的门徒祷告,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问73:这祷告的内容为何?
  答:「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天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兔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解说:
  主在新约中对他的门徒有两处提到这个祷文,就是太六9~17;
  路十一2~4。
  主在马太福音六章中劝勉他的门徒,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祈祷;因为他们愿意站在会堂中并大街上祈祷,为的是叫人可以看见他们。因此主说:「要进入你们的内室。」基督又说,不要用空幻、重覆的话祈祷,好像外邦人那样。然后他把「主祷文」教导他的门徒。
  路加福音十一章记载主在一个地方祈祷,祷告完了以后,他的一个门徒对他说:「主,教导我们祷告,正如约翰教导他的门徒一样。」就在那时,主就给了这同样的祈祷文。
  这个祈祷文,就是给了找们在祈祷中断应用的原则。然而主并不是规定了,只有用这祈祷文中的话来祷告,并且禁止用其他的话,决不是这样的!人心灵中的愁苦限制了人,当求告神的时候,用他自己的话语。「主祷文」中话语的本身,并没有比其它的祈祷有更大的功效。最主要的乃是祈祷人的心境。在圣殿里税吏的祈祷,并不是一个冗长的祈祷,也不是一个很合规矩的祈祷,然而主却听了他。在十字架上强盗的祷告也是这样。祷告的特长不在乎言辞,乃在乎信心。祷告的人,藉着信心,才能在基督里与神亲近。
  可是,合乎形式的祷告也有它的地位。在教会礼拜中断用的祷告,也是形式的。例如:在执行洗礼与圣餐时所作形式的祈祷。甘利(Comrie)在他的著作中,说他时常用这些祷告,获益良多。
  有谁能够否认在这些祈祷中所给予的有益的导引呢?主耶稣所给的祈祷,凌驾于教会的祈祷,盼望我们不要习惯地一昧背颂「主祷文」。有口无心的祷告是死的。
  施恩恳求的灵,教导我们祷告,并继续以实际上的需要来吸引我们亲近神,这样的教导对我们是不可缺少的。
  在此祷告的开端,主叫我们知道神的尊严。当一个人祷告的时候,若他的心境正确,他就在神的尊严面前谦卑自己,并从深处中呼求神(诗一三○篇)。关于这一点,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提出一个例证,他对神有一颗非常敬畏的心,并有赤子的信靠,而且他说,「我虽然是灰尘,还敢对主说话」(创十八27)。
  主教导他的门徒祈祷是包括:
  1.称呼:「我们在天上的父」
  2.六项恳求;与
  3.结束语:「因为国度、权柄、荣耀,都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论到这六项恳求,三项是为了神的荣耀,三项是为了我们的需要。头一组的三个恳求,是求神名的荣耀,主国降临与主旨成全。第二组三个恳求,是为我们的日用饮食,为了我们的罪得赦免,并为了保守我们。以下有更清楚的说明。
  问74:在此祈祷中所求于神的是什么?
  答:1.一切想要荣耀神的事,求主赐力量予以增进,凡与主旨意相违背的,求主拦阻。
  2.求主为我预备一切肉身所需要的东西,为我们的灵魂,求主保守我们脱离罪恶,就是那些有碍于我们救恩的事!阿们!
  解说:
  在头三个祈求中,我们所愿望的,就是一切有关神荣耀的事得以增进。这就是第一点尊神的名为圣。由于重生的恩典,一个人得到重生,他要爱神的名,寻求神的荣耀,神在他的圣名中启示他的本性,神给他自己取了一个有意义的名字,使他的百姓可以认识他,并尊他为圣。为了尊神的名为圣,所以主的百姓可以正确地认识他,并用属灵的、超自然的智慧来认识他,因此非受造之物本性所有的。神在他的国度,荣耀此圣名。这国不属于这世界,乃是属灵的,属天的国。神的国降临,虽然有激烈的反抗,并经历许多艰难,神的国仍然进展无阻。蒙选之民聚集在神的国里,胜利是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主愿意他的百姓的心仰望神的国,而不贪恋世界。如此他们才能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他所命令的旨意,在他们身上所完成的预旨,叫他们得救。
  在此祈祷中,主也给他的百姓自由去寻求他,来满足他们身体灵魂一切需要。主买赎了他们的身体灵魂,并愿意彰显他永远的爱,来满足他们一切需要。但是为了求神的赦免,神的百姓需要敬畏他。神百姓的仇敌,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神要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保守我们并引导我们,他的名是我们坚固的高台,使义人可以逃入。在这整篇的祈祷中,主耶稣教导说,诚恳的祈求者寻求神的荣耀超乎一切。第一个恳求是愿尊神名为圣,这称呼是有一种做人子对父亲的信靠。在祷告文的结束上是承认:「愿你的国度、权柄、荣耀,直到永远。」
  主教导我们祷告,有如论到保罗,圣经说:「他正祷告」;他愿意他的百姓过一个祷告的生活,使他们可以永远赞美他。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