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 「……倒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六13,18,19)。 弥迦的话教导我们说,神的救恩所结的果子,主要是在这三件事上看出来的。在我们与神相交,并且遵行他旨意的时候,新生命必须要借著公义和行为正直表现出来。在我与邻人交往的时候,它必须要借著爱心和仁慈表现出来。当我对待自己的时候,必须要借著谦卑和卑微将新生命彰显出来。现在,我们要思想公义这个话题。 圣经教导我们说,在神面前,没有人是公义的,也没有哪一种公义在神面前能够站立得住⑴。圣经上说,人白白地得著了基督的义或公义,借著这种从信心得来的公义,他便在神面前称义了⑵。公义的生命是借著神公义的审判才根植在人的心里,从此人便学会了过正直的生活⑶。与神同行的必然结果就是行义。「义人必因信得生」,「得著公义的生命」(加三11)。 恐怕人们往往对此并不理解。人们有时候更多地想到的是称义,而不是公义正直的生命和行为。要想明白神的旨意和心思,我们就要追踪圣经对此所作的教导。我们会看出,在神面前披戴了公义的人,还必须在神和人的面前行义。 你们想想看,在圣经里面,特别是在诗篇里面,神的仆人是如何被称为义人⑷,义人如何得蒙神的喜悦和祝福⑸,义人又如何蒙召要得著欢喜快乐⑹。在箴言书中,常常说到义人要得著一切祝福⑺。你们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哪里的人,都分成了两类,也就是义人和不敬虔的人⑻。在新约圣经里面,主耶稣是何等的渴慕人能得著这样的公义⑼。保罗一生坚持因信称义的道理,坚信称义的目的就是要塑造行义的人⑽。约翰把公义和爱称作是神儿女不可缺少的两个标志⑾。把这一切都结合起来,你们就一定会非常清楚地看出,真基督徒就是凡事行义的人,如同神是公义的一样。 圣经还教导你们,这个公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要完全彻底地照著神的旨意来生活。义人所作的,都是在神眼里看为公义的事⑿。他并不遵循人类行为的法则。人若是得蒙神的喜悦,始终与神同行,首先就会怀著敬畏的心,即便他的公义还十分有限。首先他会担心偏袒自己,为了叫自己得著益处而冒犯别人。事无巨细,他总是把圣经当做是自己唯一的标准和准绳。他既是与神同行,就知道公义的道路终将引导他得著祝福、生命和喜乐。 你们还要进一步思想神为义人所作的祝福和满有喜乐的应许。你们的生命就象那些与神相交,并且借著信心得著他儿子的公义的人一样,除了行义以外,别无其他的选择。 主啊,你曾说:「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赛四十五21)。你就是我的神。正因为你是公义的,你便成了我的救主,借著你的儿子来救赎我。你既是公义的神,便使我也成为公义的,对我说:「义人必因信得生」。主啊,求你使我里面的新生命成为满有信心的生命,也就是义人的生命。阿们。 思想 1、考察罗马书六章19,22节中,行义和成圣之间的联系:「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既……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行义就是行事为人都要公义正直,这是成圣的必由之路。顺服则是被圣灵所充满的方法。神借著圣灵住在人里面,从此人便成为圣洁的了。 2、「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了诸般的义」(太三15)。正当耶稣说这话的时候,他受了圣灵的洗。我们要象他一样,克服使人不愿完全顺服神的种种试探,从此我们也要被圣灵充满了,因为「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太五6)。 3、竭力思想那些因行义而被人称为「义人」的人。你们想一想他们行为正直,谨慎行事,为了不叫任何人受到丝毫的伤害,怀著敬畏的心,时刻小心谨慎,从不违犯神的诫命,为人正直,无可指摘地遵行主的一切教训和安排。然后你们要对主说,你们也要过这样的生活。 4、现在你们就明白「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的含义了。借著信心,不敬虔的人也得以称义,从此成为义人。借著信心,他就要过义人的生活。 附注 ⑴诗十四3,一百四十三2;罗三10,20 ⑵罗三22,24,十3,10;林前一30;林后五21;加二16;腓三9 ⑶罗五17,18,六13,18,19,八3;多一3,二12;约壹二29,三9,10 ⑷创六9,七1;太一19;路一6,二25;彼后二7 ⑸诗一6,五12,十四5,卅四16,20,卅七17,39,九十二13,九十七11,一百四十六8 ⑹诗卅二11,卅三1,五十八11,六十四10,六十八4,九十七12 ⑺箴十3,6,7,11,20,21,24,25,28,30,31,32 ⑻传三17;赛三10;结三18,20,十八21,23,卅三12;玛三18;太五45;十二49,廿五46 ⑼太五6,20;六33 ⑽罗三31,六13,22,七4,6,八4;林后九9,10;腓二11;提前六11 ⑾约壹二4,11,29,三10,五2 ⑿诗一百十九166,168;路一6,75;帖前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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