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主教的祭祖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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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元月台湾各报所载,天主教枢机主教于斌,曾率领该教教友,举行盛大的祭祖典礼。据说,在供物方面,祭桌上摆有海参、鸡、笋、肉、鱼各一盘,羹汤一盅,鲜果四色:桂圆、苹果、长生果、柳丁(桔子之一种?),以及用面粉做成的圣虫、神虫,二盘朵朵莲花等祭物。有说,礼堂中还设有神像和牌位;有说,没有此两者。因笔者身居海外,未曾亲见,不敢臆断。在祭祖祭礼方面,其程序有行上香礼,主祭者诣香案前鞠躬,上香,亚上香,三上香,复位。亦即行初献礼,行亚献礼,行三献礼,行受福礼。

据主祭人于斌主教向新闻界表示:这是罗马教廷自民国廿八年(一九三九年)十二月,解除祭祖祭礼之禁令以来,首次举行春节祭祖典礼。据报载,是日参加者有数千人之多(见中央日报、联合报、新生报)。

所谓祭祖,广义言之,是指祭祀已死去了的祖先与古人。在我国古代,为追慕有益于人类之伟人,予以纪念,称为「祖功」;其次,纪念有德行者,叫做「宗德」。亦即祖有功,宗有德,最尊的叫「祖」,其次的叫「宗」。最初祭此两者,纯以功、德为标准,但以后将祖与宗合称为「祖宗」,而成了先民之通称。大概从周代以后,才从血缘关系开始祭祖。据说,汉朝以后,我国民间才开始各家自己祭祀祖先。

祭祖宗的烧香,大概是第三世纪由印度佛教和尚佛图澄传来我国(二三二––三四八年)。古代祭祖时都在天未明之际,故点烛照明。宋室南渡之后,改为白日祭祖,因燃烛已成习俗,故仍沿用。

祭祖时在祭桌上摆供各种饮食,原属一种全世界古老民族中所流行的、普遍性的民俗信仰,活人以为(或说相信)死者之灵要在那时光临,吃喝鱼肉水果羹汤等物。自从佛教于汉代传入我国,盛行于隋唐时期,带入印度的所谓「饿鬼」信仰,并在中国杜撰伪经《盂兰盆经》(Ullabana Sutra),主张于每年七月十五日超度亡魂,供奉大量饮食以后,我国民间向死者祭祀食物之风,更为盛行。

但从纯粹研究佛教的所谓「六道轮回」教义来看,除非祖宗死后变了「饿鬼」,急需饮食不可之外(但如严格言之,饿鬼也不会来吃,详情在此不论),生在其它五道中的祖先或死者,是绝对不曾,也不可能再来阳间吃喝这些东西的。在我国原有的民俗信仰中,再加上了佛教的迷信宣传,于是我国一般人民在祭祖时,更以为亡者之灵要来享受吃喝这些供物了。(按:六道轮回是天道、阿修罗道、人间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

于斌主教于祭祖时,曾摆供莲花。按莲花用于宗教,最初源自印度古代的婆罗门教。据说,毘瑟笯神(Visunu),从他的肚脐中生出莲花,梵天跌坐其上,于是便造出了世界万物云云。在纪元前后兴起的印度大乘佛教,更把莲华作成莲台,成为诸佛及菩萨的坐位。在佛教的净土宗中,莲华一物更是身价百倍,拜阿弥陀佛的佛教徒,竟视莲华有如神明,《观无量寿经》称:「欲观彼佛者,当起想念于七宝池上作莲华想,令其莲华一一叶作百宝色,……一一叶间各有百亿摩尼珠王以为映饰……」。

其次,从纯粹研究大乘佛教教义来看,莲华(花)这个东西,是象征佛教的最根本教义「缘起观」。据说莲华的花瓣互相连结,相依相成,表示着缘起观所说的,世界万物都无非由各种不同的「因」,与各种不同的「缘」,而生出来的「果」罢了。因与缘彼此相依相成,有如莲华的花瓣一般。关于缘起观的缺点及其错误,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三文「创造论与缘起观」。

至于祭祖时的牌位,对于丧家及其子孙极为重要。我国人与其它古老民族一样,相信人死后,其魂魄变成多数,散布于阴间、坟墓、家中、死者床边……等处。我国人信人死后有所谓三魂六魄,其中一个宿于牌位之中,而变成了这家的守护神,受代代子孙敬拜。从纯粹的佛教教义来看,人在死后四十九天(七个七),便按照其生前之业力,去转轮回了,或变牛马,或再变人,或下地狱,不一而定。所以死人的灵魂(佛教不用灵魂这个说法),绝对不曾住在牌位中的。如果有佛教徒相信牌位中有其先人之灵存在,那已在推翻六道轮回之理了!但真正能明白这种佛教教义的人,实在太少了!

综观此次于斌主教所主祭的祭祖典礼,可谓集儒、释、道、天主教与民间信仰之大成,融数种不同宗教教义与思想于一炉!对于佛教教义、风俗与迷信的大量渗透,更令我们吃惊!

根据圣经的教训,基督徒绝对不能祭拜已死去了的人,十诫中的前两条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出廿 3~5)。祖宗及亡者的灵体绝不能与上帝相比,基督徒因只信这位真神,所以已经无需要,也不准再向别的任何灵体、神像与牌位上香膜拜。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 12)。主耶稣才是我们的灵魂救主。祖宗及已死之人,不是我们的救主,为何还要拜他求他呢!许多知识较浅者以及各地的土人,以为人死变鬼,鬼极凶恶,要向活人作祟,因此,每逢适当时期,同亡者供祭食物,以求平安。但圣经说:「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罗八 31;西一 13)。上帝既然帮助我们,就不必再向死人献祭谄媚了。

基督徒虽不拜死人,但却有妥为安排死者及纪念死者的万法。

拉撒路死了以后,主耶稣为他哀哭(约十一 35),表示基督教不忘为死者举哀。主耶稣被钉十架,身体被取下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及尼哥底母二人,用极贵的百斤沉香和没药与捆麻布,殡葬主耶稣(约十九 38~42),这表示基督教对死者入殓,郑重其事。复活日清晨,又有不少基督教妇女拟用香膏往抹主耶稣的身体,但主已复活。这表明古代基督徒仍尊重向死者应尽的仪礼。

今日我国基督教教会都普遍利用复活节前的某一天,作为扫墓日,信徒齐集基督教坟场,唱诗,祈祷,由牧师讲道,做追思礼拜,祈求主耶稣再临时,一同复活。不必说,在坟墓前绝不能供奉任何食物或饮料,因基督教的信仰中,基督徒「睡」了之后,绝对不会再来人世间吃喝甚么的。来吃喝东西,那是民间信仰以及变了质的堕落佛教信仰。基督徒在坟而可以插花,这只日三种装饰与点缀,一点也没有死者之灵要来欣赏闻香的意义在内,找遍圣经各处,只知道基督徒「睡」了后,便已与人世间断绝了关系与往来,已在天堂中享受快乐了。

每逢祖宗或已死父母及关系者死去之日(俗称忌日),基督徒在家中可举行追思礼拜,请亲友参加,请牧师讲道,一面追念死者,一面勉励听众,使未信者有信道机会,令已信者更能做醒度日,虔守主道。

基督徒在世时,好好孝顺奉养父母,实较父母死后为丧事大事铺张更有意义。曾参说:「椎牛祭墓,不如鸡豕之逮亲存也」。圣经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 2;出廿 12)孟子说:「事父母皆能有养,不敬与犬马何以别乎?」

基督徒千万不要走极端,不应把已死者置之不顾,但基督徒却绝对不能效法佛教及民间信仰者,去祭祀死者,那是违背圣经真理的。中国基督教到今天为止,虽然尚未制订出一套众所公认的纪念祖先及已死者之仪礼,但笔者在本文中所提的这些方法,事实上有些教会早已在用,似都可行,既不违背圣经,也能尽上我们作基督徒小辈的应尽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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