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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人必因信得生

2002年03月03日


 

宣    召:

上帝在他的圣殿中,普天下的人当肃静,在主面前肃静,
普天下的人当肃静,在主面前应当肃静,肃 静,阿 门。

 

经    文:

罗马书 1 章 16-17 节: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书 3 章 10-11 节: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希伯来书 10 章 38-39 节: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注:“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唱    诗:

    [流血之泉歌]

  1.今有一处流血之泉,从主身上发源,罪人只要在此一洗,能去全身罪愆。

  2.亲爱救主你宝贝血,永世决不失效,直到天父所赎众民,罪恶一概洗掉。

  3.自我因信见主流血,所成赎罪泉源,赎罪妙恩我常传扬,至终仍然要传。

  4.直到临终拙嘴笨舌,无声在坟墓中,在天还要放声歌唱,颂主救赎大功。

       (副歌)
    我真相信我定相信,耶稣为我受害;天父爱子这样钉死,真是难报的爱。
      (阿们)

 

证    道:

  弟兄姊妹,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是教会信仰的基础。信徒若清楚明白这个真理,就不容易受异端的诱惑。末世教会许多异端教训,都是含有与因信称义,凭神的恩典得救的真理相背的成分。为什么教会在中古时期,会发生那么多的错误,以为人若多刻苦修炼,就可以多得赦免?又以为人除了敬拜独一的真神以外,也应当拜圣母马利亚和许多古圣徒,求他们为我们代祷,而不是单单信赖耶稣基督为独一的中保?为什么马丁路德改教以前的教会,竟会相信念珠数念圣母马利亚的名字,跪拜圣物等诸如此类的道理?为什么“教会”竟会相信瞻仰一件古圣遗物就可以得着若干年赦罪,而不信基督是独一赦罪的主?这无非都是因为不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以为人的善功可以抵罪的缘故。

  “因信称义”就是因信靠基督的救赎而被神算我为义人(参罗4:3-11)。神怎能算一个罪人为义呢?神算一个罪人为义怎能使他以后胜过罪呢?神是根据基督代死的事实算人为义的,并且被神所算为义的人,神赐给他们新生命,使他们能以行善。圣经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句出于旧约哈巴谷书二章四节的话,曾被三卷新约书信引用,即:罗马书1 章17节;加拉太书3 章11节;希伯来书10章38节,并且都在那三卷书中占极重要的地位。这句话中有三个很重要的字:“义”,“信”,“生”,概括了因信称义的三项基本要素,今天我们就根据这三个字的意义,来说明因信称义的原理。

一、义

  圣经给我们看见神所要求的义,是任何罪人所没有办法达到的;所以人必须接受神为人所设的救法,即“本乎恩,因着信”而称义得救。

    圣经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 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雅2:10-11)“我们都像不洁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非圣洁没有人能见神。”(来12:14)“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3:24;罗11:6 )

    上面我们所看的几处圣经,使我们看见两件事:第一,神所要的义,是没有犯过一次罪的义,是完全圣洁的义。一个人成为罪人,并不需要犯齐所有的罪,或不断地犯同一样罪才是罪人,他只要在某件事上犯过一次罪,他便不能在神面前被算为义人了;因为神所要求的“义”,不是比较别人好些的义,乃是绝对圣洁的义,人若要守律法靠善行称义,就要守全律法,不能违背任何一条神的律法。

  第二,这里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因信称义。因信称义,就是完全不凭人的行为以求取神的称义,乃是完全依靠神的恩典,因信耶稣基督的赎罪,承受了基督的义而被算为义;而所谓恩典的意思,就是白白得着的。

  从这两点,可见人要得救称义,只有两条路:第一,完全不犯罪,竭力遵行神的律法;第二,完全依赖神的恩典,不依靠自己的善行。在这两条路中,曾经热心律法的使徒保罗,起初走了第一条,但后来他得着圣灵的光照,知道只有靠基督代死的功劳才能得救,他就放弃了第一条路,选择了依靠神的恩典而得称义的路,并且他又断言:“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马丁路德也曾试过走第一条路,他曾经加入了著名的奥古斯丁会(是一个行乞的团体与法兰西斯会相似),他又行了许多刻苦己身的方法,多次数珠,念主祷文,行告解礼……等等,希望多得赦罪之恩,但至终他发觉这些方法并不能真正除罪,所以他也拣选了靠基督的恩典,因信称义的路。

  在此,我们要十分注意,在靠行善称义,与靠神的恩典因着人的信而称义,这两条路之间绝对没有第三条路。如果我们在这两条路之间另外开一条折衷的路,以为未信主之前固然是靠神的恩典,因信称义,但信主以后,就要有好行为才能得救了。这完全违背了圣经的意思,是照人的意思所设想的道理。这正是马丁路德所要改革的道理。天主教的人也是讲信耶稣的,但他们乃是信了又再加上善行才得救,他们不是不讲恩典。但他们以为人必须有若干“功绩”才得若干恩赦,他们的恩典是用“工价”来得的,这不是神要给人的恩典(罗11:26)。

  打个比方吧,多数人买东西总是先给钱才把所买的东西拿回去的;但是有些商店为着竞争生意,允许客户赊帐,他们可以让客人先把东西买了回去,到后来才上门收款的。但注意:不论是先付钱后买东西,或是先买了东西以后才付款,都同样是要用钱买的,不是赠送的。

  许多人对因信称义的领会,就是好像一个人先买了东西回去以后才付款一样。如果我们以为凭基督救赎的恩典得救的意思,只不过是未信主以前是凭恩典,信了以后就要凭行为的话,我们就完全中了魔鬼的诡计;因为这实际上就等于因行为称义,这是把靠行为得救的观念,加在因信称义的真理中的一种道理。有人在纪念马丁路德大会中劝勉人行善得救,这未免有点“幽默”;因为他所传的正是马丁路德所要改革的信仰,这样地纪念马丁路德改教运动,等于自己讽刺自己。

  曾经有个故事,是说到从前有一个忠心的仆妇,在一个富翁的家庭里工作了很多年。有一次她偶然不慎打破了主人的一件名贵的古玩花瓶,价值数千元,吓得她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后来,她主人体念她多年的忠心工作,使对她说:“你打破这个小花瓶,价值数千元,我估谅你赔偿不起,但你既然为我忠心工作了这么多年,这小花瓶就算我送给你的好了。”可是这女仆却说:“主人这样大的恩典我实在担当不起,还是请你扣除我几个月工薪吧!”但她的工薪每个月只有三元,这个仆妇完全不知道她主人绝对不在乎她的几块钱。她主人所要的是:她按照古玩的价值足数赔偿,或者完全当做主人的恩典白白送给她;但她把只有三元钱一个月工薪扣给主人的结果,既不够赔偿古玩的价值,又使主人的恩典变成不是恩典。

  照样我们得救,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就是:或者我们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一生中保持不犯一次罪;或者我们完全倚靠神的恩典而因信称义。但如果我们以为,除了倚靠神的恩典以外,还要加上自己的善行才能得救,这完全是蔑视神的恩典,不信任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赎罪的功劳有完全拯救的功效,只着重自己那些不完全而含着自私伪善成分的行为。

二、生

  圣经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的人,不只是在地位上得在神面前被算为义,同时也得着重生的生命;并且只有已经得着重生被称为义的人,才能行神所喜悦的善。但他们所行的善,完全不是为着使他们可以得救,或保持他们不至灭亡,他们之所以要行善,完全由于他的里面所领受的新生命的一种“要求”,一种自然的表现,不是由于害怕地狱的刑罚而行善,乃是出乎神的爱的激励,而甘愿离恶行善。

  人通常会受爱的激励,迫切地想要取悦所爱的对象,却没有半分勉强的感觉。青年人追求对象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他必须对他所爱的对象温文有礼,他也无需强迫自己,但他心甘情愿地如此。若一个青年人感到自己被迫一定要送花给女朋友,有谁会希罕他的花呢?若一个青年人感到自己不得不买一盒糖或一瓶香水送给女朋友,有谁会希罕他送的糖或香水呢?在恋爱中的人往往心甘情愿地想要表达爱与关心。勉强则失去意义。一个母亲半夜起床照顾病了的孩子,并不是因为她喜欢失眠,也不是因为她喜欢清理孩子呕吐出来的东西,而是因为她对孩子有一份深挚真诚的爱。

  若神将我们放在律法之下,而非放在恩典之下,叫我们靠律法而活,你能够想象得出我们的事奉会变成什么情况吗?既然我们得救完全是因为神的恩赐,我们心被恩感,感激到一个地步,会觉得好想为神作一些事作为回报,此时任何的事奉都将成为乐事。同时还会感到我们不论如何事奉,都无以回报他赐给我们的浩大恩典。

    下面这些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个事实: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7-19)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

  也许,当我们听到说一个人的得救,是完全出于神的恩典,不但未信主之前不在乎人的行为,就是信了主以后,仍然不是靠行为称义的时候,我们心里就会有点放不下。如果这样,岂不是信徒可以随便犯罪吗?其实我们这种忧虑完全是多余的,是照着“人为的道理”想出来的忧虑,如果耶稣基督只救我们脱离我们信主以前所犯的刑罚,而没有给我们新生命的话,那么,诚然可能一个人信主以后会随便犯罪;但基督不只是使我们的罪得赦免。也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新生命是不会犯罪的,也不能犯罪。(约壹3:9)不但不会犯罪,而且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行善的要求和倾向,使我们不是被迫而行善,乃是本身有行善的“要求”而行善。

  “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这也是马丁路德很喜欢引用的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一个人因信称义之后的行善绝不是为求称义,乃是一种生命的自然表现。一棵树不是先结许多好果子才是好树,乃是已经先是一棵好树,然后才结出好果子来。它也不是为要成为一棵好树所以去结好果子,乃是因为它既然是好树了,就自然结出好果子来。我们也不是行义才被神称义,乃是被神称义以后行义。我们不是现在信耶稣,到了将来才称义,乃是现在信耶稣,已经称义得救了,然后行善。行义不是要使我们成为义人,乃是证明我们确实已经是义人了。

  圣经中因信称义,靠神的恩典得救的真理,使基督徒对于行善的观念,完全与其他宗教不同。常听见有人说:“所有的宗教都是差不多,都是劝人为善。”说这句话的人,他根本不明白因信称义的道理。

    所有属世的宗教都是把行善当作一种“功德”,并且藉着自己所积蓄的功德希望减免将来罪恶应受的刑罚,这种行善的出发点是低级而且自私的。一种出于自私的目的,和出于惧怕刑罚的动机而行的善事。在神而前绝不能算为一种真正的善;但基督徒的行善绝不是为怕刑罚或求功绩。使徒保罗给我们看见,我们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神过圣洁的生活完全不是一种功绩;乃是“理所当然的”。雅各书四章十七节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人若行一样善只不过没有犯一样罪而且。行善乃是理所当然的本分,全无可夸之处;而且我们行善的动机也不是为要免受神的刑罚,乃是要使人因我们的善行就归荣耀给天父(太5:16),而自愿行善的。

  所以,如果我们以为:若告诉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绝不靠自己的善行,恐怕会叫人随便犯罪,便私自把人的道理加到圣经的道理里面,告诉人信主以后还应当要有好行为才得救,这完全是自作聪明,绝不能藉此提高信徒的道德标准,反倒是降低了信徒的道德标准;因为照圣经的意思,信徒应当把行善完全看作是分内的事,毫无功劳可言。信徒是不可以因为自己行了一点善事便以为自己比别人好,以此夸口。信徒的行善,乃是理所当然的。

三、信

  圣经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的信,乃是有生命的信,是继续增长的信。是有主观经验而不是只有客观知识的信,是必然有行为表现的一种“活的信心”。

  “耶稣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他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0,22,26)在此主耶稣将信心比作一粒芥菜种,因为种子乃是有生命的东西。我们的信心大或小是另一件事,但必须是有生命的活信心。雅各书用身体与灵魂的关系比喻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也是表明真信心是活的,是必然有行为的信心。活信心是不离开行为的,正如身体与灵魂之合一不分。我们不是因行为称义(罗3:20),乃是因“必有行为的信心”,靠基督的救赎而称义。

  属于客观知识的信,和属于主观经历的信,有时似乎差不多,其实很不一样。一直以来,在中国大学生中间出现的“高分低能”的现象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为他们的知识只停留在头脑里,没有化成他们生活中的实际经历。现在许多人信耶稣,只不过是信历史中有一位基督耶稣,却不是信一位作他自己救主的耶稣。许多人对于耶稣基督的受死,救赎,复活,升天,只是按理论来相信,只在思想上承认这样讲是合理的;但并没有真正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极需救主的拯救,也未觉悟到神的审判必要临到,急须设法逃避,所以他的“信”并不发生真实的功效。“因信称义”的信不是这种信,乃是有主观经验的信,是必然先对自己的罪恶有所觉悟,知道自己无法自救而投靠基督的信,是必然有行为表现的信。

  为什么有些人对于“因信称义”的真理不放心,以为若对人说完全凭神的思典得救会使人随便犯罪?因为他们未明白“因信称义”的信是怎样的信。有许多人急于要在传福音引人归主方面看见果效,于是不管那个人是否有了真实的信心,只要他口头说信,愿意来聚会,就赶紧给他施洗,成为教友。像这样的人,听见完全凭恩典得救的真理,当然会放胆犯罪了;因为他根本还不是基督徒,他不过按教会的手续而成为基督徒,不是按信心成为基督徒。他们可以学会基督教的习惯;但他们没有基督的生命。于是我们为者恐怕人随便犯罪,就加上一些防止犯罪的道理说:得救虽然是凭神的恩典;但得救以后就必须要有好行为才不致灭亡。这是十分危险的;这种思想就是使教会落到罗马教那种田地的根源。

  总之,虽然我们的心巴不得能看见许多灵魂得救,巴不得立刻教会兴旺起来,但我们必须实实在在地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不可只求教会的人数多,只求有一个好听的数目,只要人肯说一个“信”字,就赶紧说他已经相信了,已经得救了,已经救了一个灵魂了!我们必须知道,如果一个人并未真正信主,而我们为了急于看见工作的果子,就算他已经真信了,这完全是害人,而不是救人。

    我们不可忘记主耶稣怎样责备当时的法利赛人说:“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23:15)那些法利赛人虽然热心引人入教(指犹太教),却不是真心要引人敬拜真神,乃是为自己的荣耀,显示自己工作的成绩。倘若现今的教会,不摆脱寻求虚荣的作风,也必走上法利赛人的道路!

    愿我们每一位弟兄姊妹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得救的根基在哪里——“惟义人必因信得生”。 阿们!

 

祷    告:

是的,主!除你以外,别无拯救!我们既不能靠着自己的善行来逃避审判,更无法用好行为来讨你的喜悦。唯有依照你指示给我们得救的道路——义人必因信得生!感谢主!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愿主赐给我们活泼的信心,单单地倚靠你!谢谢主的恩典。求主保守我们,不让人用世上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把我们们掳去,偏离你的道。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唱    诗:

    [今要主自己歌]

 1、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前要的是医治,今惟主而已;
    前我贪求恩赐,今要赐恩者;前我寻求能力,今要全能者。

 2、前常用手拉主,今主手拉我;前常无所适从,今抛锚稳妥;
    前要的是感觉,今凭主口说;前是频频苦试,今完全信托。

 3、前是忙于打算,今则靠祈求;前是悬切挂虑,今主担我忧;
    前随我之所欲,今听主支配;前不住的求讨,今不断赞美。

 4、前我欲利用主,今则主用我;前藉自己作工,今靠主工作;
    前欲得人称赞,今求主欢喜;我所有的一切,都在主自己。

      (副歌)
    永远举起耶稣,赞美声不歇,一切在耶稣里,主是我一切。
      (阿们)

 

祝    福: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
    常与你们众人同在,直到永永远远,阿  们!

 

阿 门 颂:

    阿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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