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信仰问题



问:从圣经的记载看,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香港证主协会出版的圣经百科全书P.603却说“旧石器时代在主前8000年,新石器时代是在主前7-4000年”,P.1983又说:“在拿撒勒北加利利的迦拿,挖出古陶器,有希伯来列王时代的(主前9000),也有希腊,罗马,阿拉伯和十字军东征时代的,”这些年份为何不同于圣经的记载?


:按照圣经记载的家谱年份来计算,不错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是、因为希伯来人的家谱原不是供后人计算历史年份而写的,他们家谱的目的只为显示出各人原属于以色列那一个支派而已。因此他们记载家谱之时,往往为了方便记忆,而故意将他们认为不大重要的几代漏掉,这种情况以马太福音所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为最显著的例证,因为作者故意做成三个十四代而将以色列末后的四个王的名字漏掉。这不是说圣经有错漏,因为希伯来人并没有孙子和儿子之分,后代中任何一代的后裔都可以称为某某人的儿子,所以说“某人生了一个儿子”这句话其实也可以说是“生了一个孙子”。这样说来、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的年份,就不只4000年了。到底真实准确的年份有多少?学者的推论各有不同的见解。不过、我们不接纳进化论学者百万年的说法,因为专家们指出、进化论学者们所用“放射性元素”的探测法是极之不准确的。据说、有专家用海洋积存的盐量来计算地球的年龄,发现地球只有一万年左右;若以月球表面殒石尘的厚度来计算,月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因此地球的年龄也相若;若以地球大气层的空气成分来计算,地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这样看来、神造亚当至今也应该是在一万年之内了。虽然圣经的家谱记录原不是为计算人类历史年代而用的,我们仍然相信圣经的原著是神无误的话语,所以我们相信问题并不在圣经是否准确,只在人的应用上出了乱子,和圣经抄本和译本上出现人为的错误而已。因此、当圣经的年代与世俗历史所记录的年代出现不符之时,我们相信圣经是对的,世俗历史却可能因为某种未知的因素而产生了错误。


问:“主教”这名的意思和职责是什么?从何时开始有此名?“主教”与“教父”有何区别?


:根据圣经的记载,初期教会只有两种职位,就是长老和执事。但是、日子久了,人数多的大教会产生许多长老,而长老团的主席就在第二世纪之时被称为“主教”(bishop)了。由于当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一本圣经,所以在对付异端的事上,教会都以素有圣经研究的主教的意见作为依归,因此、主教的权力就渐渐强大起来,成了所谓“独裁主教”(Monarchical bishop)。后来、城市中的大教会在邻近小镇开了许多分堂,于是主教又演变成“区主教”(Diocesan bishop)。到了第四五世纪时,东欧有以弗所,亚力山大,康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四个大主教,西欧只有一个罗马大主教。后来东欧被回教徒入侵,削弱了东欧四大主教的权力,再加上这四大主教常有纷争,请求西欧罗马大主教来主持公道,于是渐渐罗马大主教就逐渐高于一切,是为“教皇”的形成。至于“教父”,这名称并不是教会的职衔,它只不过是历史学家给与早期的神学家们的专称而已。其中有一这神学家是耶稣十二使徒的学生,他们的著作,在神学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被称为“教父”。


问:请问“脑”的功能和“灵魂体”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笔者不是脑科专家,所以笔者的意见只是按神学的想法来发表。在神学上,研究灵魂体也有二元论和三元论之分。二元论者主张,人的结构只能分开“身体”和“灵魂”两个单元,而“灵”与“魂”原是同一样东西。但三元论者却认为,圣经的用字既然清清楚地分开“灵”,“魂”,“体”,就应该是三个单元才对。笔者却认为、二元论和三元论之争是无谓的,因为人只得一个“我”,那就是人的“灵”,而“体”只不过是“我”的躯谷而已,是“我”接触物质界事物的媒界;“魂”只不过是“我”生存期间所贮存的资料,包括我的感情,意志,思想,欲念等,是“我”接触超物质界事物的媒界而已。因为当“我”死了,我的“身体”就化为尘土,再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我”的一切感觉和自我的存在仍然随着我的“灵”继续存在下去,那就是“魂”与“灵”仍然结合而存在的现象。至于“脑”,那就是“身体”的一部份,但因为“脑”部是用来处理五官感觉所吸收的所有资料,从而构成我们的思想、欲念、感情等复杂的理念,所以“脑”的功能就成了“我”(灵)为接触和处理生活在世之时所有资料,并将之贮存于“魂”的媒界。进化论者不相信人有灵魂,乃指所谓灵魂,都是“脑”部功能的表现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决不能解释许多曾经病死了,后来又活过来的经历,因为他们都一致地指出,当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之时,回头看见自己身体躺在病床上的感受,那时、他们的“我”和一切思想感情都是随着灵魂而离开身体,这时、随着身体的脑部功能应该无法支配已经离开了身体的灵魂吧!


问:圣经上记的“娈童”,有人说:“娈童就是现今的同性恋”是吗?


:按“娈童”这词在原文是“qadesh”,原意是“污秽的人”,常用来指“男性庙妓”,英文圣经通常译作“sodomite”,直译中文是“所多玛人”,意思是男同性恋者。因此《当代福音》将之译为“同性恋者”,笔者认为这个译法应该是准确的。所多玛城的人曾经围攻罗得的房子,要求罗得交出两位天使出来,让他们行淫,而当时两位天使是以男性的人形出现所多玛城,所以后来的人就称同性恋者为sodomite“所多玛人”,又称同性恋的罪行为“所多玛行为”(sodomy)。


问:我承认神客观的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神与我的关系?我觉得祂在天上,与我很遥远,为什么我的祈求没有回应?


:所谓“神客观存在”的意思,是从推理中领会到神应该是存在的,正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 1:20)然而、这位神虽然存在,但你主观“感觉”不到祂,尤其是你的祈求祂还没有答应,于是你不知道祂与你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也感到祂与你之间距离很遥远。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所要求的“感觉”是什么?如果你要求用你的“五官”去感觉祂,你就错了,因为祂是造物主,当然祂不能被你用来接触物质界各样事物的“五官”去感觉祂。圣经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需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 4:24)意思是说,你要用“灵”才能接触“灵”。举例来说,神如果是“磁力”,你就要用“铁粉”去接触祂;神如果是“无线电波”,你就要“收音机”去接触祂。你不能用钢琴去接触“磁力”,你也不能用切肉机去接触“无线电波”,因为不同类。照样,神是个“灵”,你无法循研究物质界事物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祂,幸好你里面有“灵”,你用你的“灵”就可以接触神的“灵”了。我们基督徒常常向神祷告,靠着信心,运用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祷告就感受到十分甜密,因为我们相信神不但是“造物主”,更是我们灵魂的天父,祂爱我们,好象一位慈祥的父亲,等候我们这些“浪子”归回到祂的身边。当我们凭信心,用我们的感情向祂祷告说:“天父阿!”祂就听我们的祷告,而我们的内心也感受到无限的平安和喜乐。有一个人举例说﹕“太阳不但客观存在,更是你主观可以感觉到它的温暖的;虽然如此、当你躲藏起来,不肯被它光照之时,你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它仍然是存在的,因为你所吃的食物,都是靠接收到太阳的光和热才能生长出来的,你接触食物,间直来说,你就是接触到太阳了。”



问: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为什么有许多做坏事的人却过得那么好?神为什么允许这些不平等的事存在?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确实是证明有神存在的观念,因为“谁”来报应善人和恶人呢?那位能够“公平地执行报应”的,必须是“无所不知”的,因为如果祂不能知道各人心中所想的,和许多隐秘的事,祂怎能执行公平报应呢?祂也必须是“无所不能”,因爰如果祂要报应世上每一个恶人,祂的能力一定要足够应付才可以;祂也必须是“无所不在”,因为如果恶人从香洁跑来北美洲,而祂的能力不能到达北美洲的话,那个恶人岂不是消遥法外?祂也必须是永活的,因为如果祂自己的寿命有限,恶人就不用怕祂了;祂也必须是“至善”的,因为如果祂本身不是“至善”,祂用何种标准来审判恶人呢?......由以上所推论的,我们可以准确的知道,这位能公平地做行报应的,必不是“人”,祂必定管理宇宙万有的“全能者”,就是圣经中所说的神。然而、许多人因为看见许多做尽坏事的恶人生活还是过得相当好,就不明白神为什么不施行报应,既不见祂施行报应,是不是等于没有这样的一位神存在呢?请读者注意,这样的推论是错在“时间的观察”上:请问、是不是因为你在你的一生之中,看不见那些恶人遭报,就等于没有神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的后代中执行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死后,灵魂来到神的面前才执行呢?然则“地狱”和“天堂”要来做什么的呢?笔者从圣经中告诉你一个秘密,原来神认为,如果祂在今生轻轻地报应恶人,这是为“警告”他,希望他及早悔改;如果祂在今生立即治死恶人,这是为“消灭”他,因为不给他机会悔改;如果神暂时不在今生报应恶人,也不提醒他悔改,这是为要“利用”恶人来报应其他恶人,或“利用”恶人来达成某种试炼和造就善人的目的。总而言之,神有神自己定规的执行报应时间,是我们这么渺小的人无法知道的;如果我们这么愚拙,认为神不在你所能观察到的时间内报应恶人,就等于没有神存在的话,你要小心,你这样想,大概你也开始想做恶人了!



问:如果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怎样证明祂的存在?只靠一本圣经可以吗?如何证明圣经的真实性呢?


:如果说“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这话是错的,因为整部圣经,和宇宙万物中所藏的奥秘,全部都是为迁就人所能理解而设计的;如果说“神是人所能理解的”,也是错的,因为人这么渺小,生命这么短速,智慧这么有限,官感所能接触的范围这么狭窄,所能到达的空间这么细小,怎可以完全理解一位造物主,一位全知全能的神呢?所以有一位神学家这样说:“我现今之所以相信神,因为我还不能完全明白祂;等到有一天我能完全明白祂之时,我就不再相信祂了,因为我这么渺小的人也能完全明白神的话,这位神必定比一只单细胞的细茵还要简单,祂怎配称为神呢?所以、我不能完全明白祂,是必然的,是很合逻辑的。”对了,这就是圣经所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那一部份),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叫他们能理解)”(罗 1:19)这句话的另面是说,“神的事情,如果是人不能知道的那一部份,神并没有向人显明;既然神没有显明给我们明白,我们当然无法理解!”所以,读者千万不要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去,以为“神应该是人人都能完全理解的”,若不能完全理解,那就代表“神是不存在的”。要知道、假使神是人能以完全理解的,你还得花时间去研究,可能是无穷尽的时间,无穷尽的智慧,搜查无穷尽的资料,你才可以在不知的将来完全明白祂!绝对不是你这么简单的问一句话,这么不肯付代价去追求,就可以完全明白,或可以完全证实神的不存在的。


上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