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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都是“信仰不同”惹的祸?


  有网友替他刚结束恋情的朋友打抱不平,上网贴文章写着“两人分手,原因竟是女方为基督徒,不能嫁回教徒。、、”在网路掀起一阵热烈讨论。一些非基督徒跟这位网友看法相近,会认为基督信仰排他性太高,反倒成为挑选伴侣的限制,实在不好,信奉基督教真没自由。而基督徒则持怀疑态度,真的是一个基督徒女性与一位回教男性谈恋爱,到了论及婚嫁时,因为信仰不同而决定分手?还是这只不过是有人想利用网友们潜意识中认为“爱情万岁”的想法来对基督教进行攻击?毕竟在台湾回教徒很少,而谈恋爱之初不去理会宗教信仰,直到最后才用宗教理由分手的案例也不多,更让人怀疑这个题问的真实性。

  当然,一开始就怀疑非基督徒网友提问题的动机并不是很好。但若为真实提问来讨论,可能从“婚姻是什么”角度来看,就会比较容易厘清问题。

  何谓婚姻?当然,这里得先假设负责任的恋爱,是以婚姻为目标的,所以要讨论恋爱之前,先讨论婚姻。婚姻并非仅仅是两人确认一对一的性伴侣关系而已,圣经说的好,婚姻是“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亦即婚姻是“两个人决定共走一生”的誓约。

  一般人羡慕的教会婚礼,整个仪式的高潮在于“婚姻誓约”的部分。简单的说,教会的婚礼核心就是一个发誓的仪式,誓言的内容大致上是“不管对方未来如何,我都要扮演好丈夫(或妻子)的角色到永远”。如果婚姻不单单只是爱情、性与罗曼蒂克,而是一个严肃的誓言,是两人打算共走一生的决定,那人们就不能单单用“喜欢与否”来决定是否进入婚姻。当然,这样并非贬低爱情,而是要强调“爱情并不是婚姻的一切”,而应该考虑两人是否适合共走一生。

  如果用“共走一生”的标准来看,其实人生观、价值观是否一致或相近,会是婚姻中相当重要的因素。对一个虔诚的信徒来说,信仰是他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基础,因此,如果信仰不同,恐怕就真的很难负责任的共走一生。这样说,并不单单是指基督徒而言,任何一个人服膺于某种信仰,都是表明了他以该信仰为真理,为人生的指标。因此,对一个在乎信仰的人来说,不与信仰不同的人谈恋爱,反倒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当然,如果一个人不是很在乎信仰(信仰并非占他的大部分),那自然也就不会在意男友或女友的信仰是否相同了。

  其实,以一个已在婚姻中的人来看,“信仰一样”又“彼此相爱”也未必就一定适合结婚。有很多价值观、成长背景等等,都会左右两人共走一生的协调性。婚姻、感情,本来就是需要花时间去好好思考经营的。如果有人单单因为教条而疡放弃感情,那大可不必。如果一个人不了解教条或劝告背后的用意,仅仅为服从而服从,那到头来常常是把“好意”变成“压迫”、“智慧”变成“僵化的规条”,最后搞不好弄得感情与信仰都落空。

  回到婚姻的本质来思考,“因信仰不同,而分手”,自然就不是那么教条。说清楚之后,不管疡继续或放弃,总得要自己负责任,而不能再推托给信仰惹的祸了。

『恩友之光』整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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