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问题。之前有遇过基督徒,他们都不吃鸦血米血ㄉ东西。只要是动物ㄉ血,他们就不吃。是为啥摸ㄋ?每个教会都有这样ㄉ规定ㄇ?请解答,谢噜!
答:根据使徒行传第15章20节,初代教会使徒们吩咐众信徒,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 并勒死的牲畜, 和血。不过这个[血]的定义,在使徒行传的上下文中,没有明显说明是一般动物的血,或者是献祭动物的血,所以目前,基督教各教派的要求各不相同。另外吃【煮熟的】血,和喝生的血,都仍有不同的争论。所以,不同教派,甚至是同教派、但不同个别教会也有不同的看法。
不过再根据罗马书第14章提到:“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哥林多前书第8章:“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虽然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谈的,比较偏向祭拜过偶像之物。但是处理原则,也都是相似的。爱神与爱别人的心志,就成为了最大的原则。
因为,我们不是因为禁戒不吃什么,才被上帝看中我们(林前8:8)。因为,出于爱,我们怕别人跌倒,所以我们自我设限放弃吃的自由。就如每个人都有穿清凉衣服的自由,但是为了怕父母伤心,我们就穿得比较保守些。对有些人是天大的事,对有些人却在没感觉情况伤害到别人的心,伤害到彼此的关系都不自觉。
另外,顺便一题。少数中国人还会夸耀吃活猴脑、活跳虾、活小老鼠的[三叽菜]。 其实,这都是很野蛮不文明,与很残忍的事情。越文明的国家,越不让我们直接感觉在吃活生生的动物。25年前与日本人一起吃饭时,发现他们不吃鸡头脚、鱼头尾。据说是不让人感觉到直接在吃某种动物。而中国人用整只动物摆上桌,似乎有点是炫吃人类吃动物,吃特定动物的心态。纵使我们存有更多千年的长久文化历史,并不见得就能建立谦卑文雅的文明生活型态。
p。s。 [三叽菜]是筷子夹小老鼠时,它会[叽]第一声,夹着沾酱油时,会[叽]第二声。放进嘴理,活生生咬下去时,会[叽]第三声;所以,俗称为为 [三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