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按神旨意蒙召与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相交,并蒙圣灵重生的人,他也从今世罪恶的统治与奴役中拯救出来;虽然当他们还在世上的时候,不能救他们完全脱离罪身和肉体的软弱。
第二条:因此就生出每天所犯的软弱之罪,从此在圣徒最好的善行上附带着污点;要使他们时常在神面前谦卑,并飞奔到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避难;用祈祷的心以及圣洁敬虔的操练多多治死肉体;并向着完全的标竿努力前进,直到至终脱离肉身的死亡,他们就在天上与神的羔羊一同作王。
第三条:由于住在里面残余的罪,以及罪恶与世界的引诱,那些悔改归主的人,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就不能在恩典的境况中恒忍。但是神是信实的,他既赐恩给他们,以恩慈坚固他们,并以大能保守他们,直到末了。
第四条:虽然说肉体的软弱不能胜过神的大能,他能坚固并保守真信徒在恩典的境况中;可是,悔改归主者并不时常受神的灵感动,而有时在特殊情况下犯罪,离开神恩典的引导,受肉体私欲引诱而顺从肉体;因此,他们必须时常儆醒祈祷,免得入了迷惑。当他们忽略这些事的时候,不仅有被撒但、世界与肉体诱入大而且恶之危险中,而且有时因神公义的许可而实际陷入这些邪恶之中。这由大卫、彼得可悲的堕落,以及圣经所描述的其他圣徒所显示出来了。
第五条:虽然他们因此类的罪,大大地干犯了神,负担致死的罪债,叫圣灵担忧,不能再发挥信心,严重地伤害自己的良心,有时失去了神的恩宠,可是一旦他们以严肃悔改的心归回正道,神如慈父的面光才再照耀着他们。
第六条:但是满有怜悯的神,按照地不变的拣选旨意,甚至当他自己的子民陷于悲惨的堕落中,他也没有完全收回圣灵;也不让他们进行到丧失儿子名分之恩,以及称义的地位,或犯以至于死的罪;也不容他们完全被弃,自陷于永远的灭亡中。
第六条:因为首先在这些堕落中,他在他们里面保守那不能朽坏的重生种子不致败坏,或完全丧失;再者,用他的道和灵重新使他们真正悔改,诚恳为罪忧伤,使他们靠中保之血寻求并得到罪的赦免,可以再经历到和好之神的眷爱,藉着信心赞美他的怜悯,并从此以后怀着恐惧战兢,更殷勤地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第八条:这样,他们之所以不至完全从信仰与恩典中堕落,也不至继续退后,终至灭亡的原因,不在于他们自己的功德或力量,乃在于神白白的怜悯。论到他们自己,不仅有灭亡的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但在神那方面说,灭亡是决不可能的,因为他的旨意不能改变,他的应许不能落空,按他旨意的选召不能撤回,基督的功德、代求与保守不能失效,圣灵的印证也不能受挫或作废。
第九条:论到选民这种终必得救的恒忍,以及他们在信上的坚忍不拔,真信徒按照他们信心的程度,能够而的确得到确据;藉此他们确实知道,自己要继续在教会中作一真实而活泼的肢体,经历罪的赦免,并至终承受永生。
第十条:然而,这确知并非与圣经相冲突,或在圣经以外的特殊启示所产生的,乃是从为了安慰我们在他话语中所丰富启示的,相信神的应许而来的;是出于圣灵与我们的心同作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最后是出自一个要保守无亏的良心,并行各种善事真挚和圣洁的愿望。假如神的选民缺乏这种至终得胜的坚定安慰,以及永远得荣的这种确切凭据,他们就算比众人更可怜。
第十一条:圣经更证明信徒在今生要与各种属肉体的疑惑争斗,并且在极恶劣的试探之下,他们不常常感觉到这种信仰的完全确知,与坚忍的把握。但那慈爱的父神不叫他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他们开一条出路,叫他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并且藉圣灵感动他们,使他们再有坚忍的确据。
第十二条:然而,此坚守的确实性决不刺激信徒骄傲的态度,或使他们有属肉体的安全感:相反地,却使信徒谦卑,如儿女般尊敬,真正虔诚,在患难中忍耐,热心祈祷,在苦难中恒忍,见证真理,并以神为坚实喜乐的根源。所以,人一想到这恩惠,就应当激起严肃的、立即的感恩行动并行善,正如圣经的见证和众圣徒的榜样所表现的。
第十三条:那些从退役而转回,重新得到坚守确据的人,也不至于生出放纵,或不虔,反倒使他们更留心并更渴望谨守主道,这道就是主已命定,叫行在其中的人可以持守坚忍的凭据,免得有人滥用神慈父般的仁慈,神便收回他的慈容,瞻仰这慈容对敬虔信徒来说,比生命更宝贵:若被收回就比死亡更痛苦,结果他们便陷入良心更愁苦的折磨中。
第十四条:神既已乐意用福音的传讲,在我们里面开始了这恩典之工,他就用听道、读经、默想其中的道,并藉着劝勉、警告与应许,以及圣礼的运用,在我们里面保守、继续并完成此工。
第十五条:此圣徒蒙保守和确据的教义,是属血肉之心所不能理解的,就是神为他名的荣耀,并安慰敬虔之人的心,而在圣经中极其丰富地启示了,又印在信徒的心上。为撒担所痛恨,为世界所嘲笑,为无知和假冒为善者所妄用,为异端分子所反对;但基督的新妇总是最喜爱它,保卫它,以之为无价之宝;而那位胜过一切付谋和权能的神要使她继续此行为,一直到底。愿尊贵、荣耀归给独一的神,圣父、圣子与圣灵,直到永远。阿们。
一、有人教导说:真信徒的恒忍并非拣选的果实,或因基督之死所得到神的恩赐,乃是新约的条件,就是人在决定他蒙选与称义前,所必须藉自由意志所履行。因为圣经证明此恒忍乃是出自拣选,因基督的死、复活与代求所赐给选民的:“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照样:“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自白赐给我们么?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2~35)。
二、有人教导说:神的确赐给信徒充分的能力去恒忍,如果他要履行此本分,就能在他里面恒忍这些;但虽然一切在信心上必须恒忍的,就是神用以保守信心的,也必须看人的意志愿意不愿意去恒忍。此观念含有伯拉纠主义,虽然是使人得到自由,但却剥夺了神的尊荣,与福音派一致的用意相冲突:福音派除去一切人为的夸口,而将一切的颂赞唯独归给神的怜悯和恩典。这也与使徒保罗相反,他说:“他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林前一8)。
三、有人教导说:真正重生的信徒,不但能从称义的信心中堕落,同样也能完全从恩典与敕恩中堕落,而永远灭亡。这种观念使恩典、称义、重生并继续蒙基督保守毫无能力,明明与使徒保罗的话相冲突:“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既靠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8~9)。也与使徒约翰的话相违:“凡从神生的,就不能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他是由神生的”(约壹三9)。也与耶稣基督的话相冲突:“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29)。
四、有人教导说:得蒙重生的真信徒能犯以至于死的罪,甚或抵挡圣灵。这使徒约翰既在约翰壹书第五章第十六节与十七节说到那些犯了至于死的罪的,不当为他们祈求之后,他立刻在十八节说:“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即上面所说的那种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
五、有人教导说:在今生若没有特殊的启示,我们就不会有将来蒙保守的把握。因为这种教训,真信徒在今生的真正安慰就给剥夺无遗了,而且天主教的怀疑又被介绍到教会中来了,而圣经时常确论此种确据,并非从特殊的启示,乃是从神儿女的一般表显,并从神的应许中得此确论。所以使徒保罗特别说:“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9)。使徒约翰说:“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
六、有人教导说:恒忍与得救把握的教义,就其本身性质来说,乃是使人怠情之主因,也是对敬虔、良好道德、祈祷,以及其他圣洁行为是有害的,相对的也是值得怀疑的。这表明他们不知道神恩典的大能,以及圣灵在圣徒里面的工作。并且他们与使徒约翰相反,约翰在他的第一书信中明明教导与以上相反的事:“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要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2~3)。此外,这与新约圣徒的榜样不符,他们虽然确实知道他们的蒙保守并得救,但他们仍时常祈祷并有其他圣洁的操拣。
七、有人教导说:那些暂时相信之人的信心与称义和得救的信心,除了时间之外,并无分别。说这话是不对的,因为基督自己在马太福音十三章20节,路加福音八章13节与别处,在此时间之外,又明明他说到,在那些暂时相信的人与真信徒之间有三种不同,他说前看种子落在土浅石头地上,但后者落在好土或心里,前者无根,但后者有稳固的根:前者无果子,但后者必然结出不同数量的果子。
八、有人教导说:一个人失掉了头一次重生之后,往往再能重生一次,这并没有什么荒唐之处。这教训与砷不能朽坏藉以重生的种子是相冲突的,与使徒彼得的见证相反:“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一23)。
九、有人教导说:基督未曾祷告说信徒要在信上一直坚固。他们说这话是与基督相反,他说:“我已经为你(西门)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廿二32;使徒约翰说,基督不但为使徒们祈求,也为那些因使徒的话而相信的人祈求:“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又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