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我们的始祖,因被撒但的狡智与试探所诱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1)。然而神愿意按照他的智慧与圣洁的计划,为了配合自己的荣耀,就准许他们(所犯的)这个罪(2)。

  二、因此罪使他们从原始之义,并与神的交往上堕落了(3),于是死在罪中(4),并且灵魂和身体的一切才能与各部份都完全玷污了(5)。

  三、始祖既为全人类的根源(6),此罪的孽就归给他们的后裔,并且在罪中之死与败坏的天性,就遗传给他们所生出的子孙(7)。

  四、从这个原始的败坏中,生出一切的现行过犯(8)(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败坏性,我们对一切的善全然避忌(9),无能为力,且反对之,完全倾向邪恶(10)。

  五、此种天性的败坏,在今生的时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11)。此败坏性虽然借着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并它所有的活动实在是罪(12)。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也是违背神的律法(13),在其本性上就将罪责归给罪人(14),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15),与律法的咒诅(16),如此服在死权之下(17),受精神的(18)、暂时的(19),与永远的一切痛苦(20)。

  经文为证:

  1、创三13;林后十一3。
  2、罗十一32。
  3、创三6-8;传七29;罗三23。
  4、创二17;弗二1;罗五12。
  5、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罗三10-19。
  6、创一27-28,二16-17;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
  7、诗五十一5;创五3;伯十四4,十五14。
  8、雅一14-15;弗二2-3;太十五19。
  9、创六5,八21;罗三10-12。
  10、罗五6,八7,七18;西一21。
  11、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箴二十9;传七20。
  12、罗七5、7-8、25;加五17。
  13、约壹三4。
  14、罗二15,三9、19。
  15、弗二3。
  16、加三10。
  17、罗六23。
  18、弗四18。
  19、罗八20;哀三39。
  20、太廿五41;帖后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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