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约伯的哀歌

3:1-26

一、序言

1、由三章一节起,作者记载约伯的哀歌及他与三友及与以利户的对话,并神与他的对话,直至四十二章六节。这数段对话是全书信息的核心,且用极优美感人的句子写成,其文学风格是以希伯来语文的诗词表达。作者在书写这数次对话的气氛时,他的遣词用字堂皇壮丽,词汇丰富把各人的感情洋溢言表,又鲜明诚挚,文字栩栩如生,使约伯记在世界文学巨著中占数一数二的地位。

2、三章是一个“流泪仆人”的哀歌,正如多年后,耶利米先知因国家的苦难哭至近失明(参哀2:11),故被称为“流泪的先知”;如今约伯的哀语反映他是个至情至性、感情极丰富的人,在他的嘀咕、埋怨、哀悼中充分表现,作者描述得极其绝妙传神,如“黑夜象泥土里的硬石”(意“不能生苗”),中译“夜不能生育”(3:7);“清晨的眼睫”,中译“早晨的光线”(3:9);“怀胎的门”(即产门)(3:10)。

3、约伯看见三位挚友前来慰问,故友重逢,就在他们面前大吐苦水,希望从知心好友中得安慰,怎知三友误会他,更重责约伯,结果不欢而散。

二、自咒生辰

( 3:1-10)

A、约伯透过“十六愿”表示他真不欲生在世上(原文有十六个愿字,和合本未全部译出,只有十个,其中三章九节的一个译作“盼”字),他悲观厌世的心情已达顶点。这“十六愿”也是“十六个咒诅”,但这些“愿”是何等荒唐及可笑(如耶利米也同样自咒生辰,且连收生婆及报喜讯的都一并被咒,参耶20:14-18),可见伟大圣人在苦境中也说荒唐可笑的话。

B、在这十六个愿望中,约伯没有咒诅神(如撒但所盼望),他只哀叹自己生不如死,他认为死去比被神弃绝倒好。

 补注

( 1)       三章八节的“鳄鱼”原文Leviathan是近东诸国神话中的七头怪海兽,有吞吃日月天体之能。传说当巫师作法时,这怪兽便被吵醒(即本节的“惹动”字),约伯如今甚至愿这些法师前来咒诅其生日。

( 2)       三章十节的“怀胎的门”指母亲的产门。

三、恨恶诞生

( 3:11-19)

A、在自咒诞生于世后,约伯用三个“为何”(本段原文三个,和合本有四个,连下段20-26节和合本共有七个)指出他后悔生入世界里,他恨不得没有诞生,他宁愿死去,因死亡没有阶级之分,也没有利害冲突,如“君王、谋士、王子、流产之胎、夭折之婴、恶人、囚犯、督工、大人、小孩、奴仆”等皆要面前死亡。

B、视死亡为大解脱,得享安息、安逸、脱离辖制。

 补注

( 1)       三章十二节的“有膝接收我”指诞生后放在母亲怀中(参赛66:12),或指如先祖时代的礼俗,将诞生婴孩置在族长之膝里,象征这是个传宗接代的后裔(参创50:23)。

( 2)       三章十四节的“荒邱”字,原文horaboth,意“荒芜之处”(参赛58:12,61:4)。不少解经家(如ICC)将之解作金字塔,并谓在埃及地的犹太人称金字塔为“荒邱”。注1

( 3)       三章十九节的“大小”可能指上文的人物,“大”(gadol)指君王、谋士、王子(3:14-15),“小”(faton)指各类虐待他人的恶人(3:17-18)。注2

四、渴望死亡

( 3:20-26)

A、约伯从咒诅生辰至恨恶诞生,现今他转而渴望死,他以一个“为何”(原文只有一个,中译有两个,3:20)表示,认为生命不值得留恋,因他实在太痛苦了(3:20-22)。

B、约伯开始对神流露不满的情绪,他认为神不应将生命赐给受苦的人,神似乎太作弄他了(3:23)。

C、约伯的恐惧终于追到他身上来,以前只是物质,甚至骨肉之亲遇难,如今自己身受其害,使他失却安逸、平静、安息(3:25-26)。

 补注

( 1)       三章二十三节是约伯指自己的话,是他在书中首次向神提出质疑,人既不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神亦未向他说明原委,他觉得痛苦的生命绝无意义,难怪他欲死去(此节“为何”这补字是正确的)。

( 2)       三章二十五节的恐惧是真实的,因连儿女都死光,家族之名后继无人,约伯的绝望是可想象到的。

本段教训( 3:1-26)

1、人在苦难中看不见意义或出路时,他的理解力顿时大降,在无法投诉之时,便转向神发泄。

2、人在苦难时觉得生命不值得留恋,这等心情是极令人同情的,很多人自杀也基于此故,但人在苦难中能象约伯般不放弃神,这信念更难能可贵。

3、约伯对神的质询是穷途末路的心情,是对生命意义的绝望(despair),非对神的不信或悖逆(defiance)。

4、不久前,约伯曾勇敢地宣告:“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2:10),如今却反自咒诅生辰,因为他用光了他的属灵装备来应付试炼。之前,他胜利在握,现在却大大受挫。故此,我们要对自己的属灵装备及储备要重新评估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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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Robert Gordis, The Book of Job,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p.37.

2 J.E.Hartley,   ‘  Job  ’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9, p.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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