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约伯与三友的对话

(第二回合)

15:1-21:34

一、序言

1、在第一回合的对话中,约伯三友说约伯受苦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而蒙受惩罚,虽然他们对他的罪一无所知,但基于他们的神学假设,他们已设定确他有罪。如今在第二回合中,他们的指控更严苛,言词更凌厉,态度更恶劣,忍耐度更削减。

2、在第二回合里,众人言论除琐法外,比第一回合较短,如下图分析:

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

约伯三友

约伯

约伯三友

约伯

以利法

比勒达

琐法

48节

22节

20节

51节

57节

75节

35节

21节

29节

38节

29节

34节

3、此外,在第二回合里,约伯的辩词与先前不同;先前,他的答辩分为二部分,一部分对人,一部分对神;而在第二回合里,他的答辩只是向神这一方面。

4、约伯三友在第二回合里,集中火力攻击约伯因罪而受苦,如恶人得报应般;而约伯仍坚称自己无辜,也不接受友人的责备及劝他应悔改,于是,第二回合的对话在内容方面与先前差别不大,只是气氛更为紧张,火药味弥漫其间。

二、以利法第二次发言

( 15:1-35)

以利法见自己与两位好友的“善言”非但没被约伯接受,更给他讥讽践踏,使他不禁怒火中烧,以致这位属灵长者也失去对受苦者当有的温柔和安慰,开始严厉地重责约伯,他认定约伯是无药可救的人,因此没有再劝约伯悔改,只一味盲目地指责他,并以恶人的收场喻约伯的收场,以利法已逐步离开他前来探望约伯的目的,他的言论主要可分两大点:

A、严责约伯自信傲慢(15:1-16)

 1、责其虚言伪语(15:1-6)

( 1)      以利法称约伯之言为“虚空之言”、“无益的话”、“无济于事的言语”、“诡诈人的舌头”,犹如用“东风充满肚腹”(15:1-3),此表现等于废弃敬畏神、阻止敬虔的心,是受罪孽所指教,自定己罪(15:4-6)。

( 2)      故此,以利法断言约伯绝不是智慧人,也不是敬畏神的敬虔人,更不是义人(非智、非虔、非义)。

(3) 以利法犹如泼妇骂街,指着约伯的鼻子臭骂一顿。

 2、责其自视过高(15:7-16)

在本段里,以利法用五个问题向约伯挑战(本文用正面方式表达),意欲堵塞他的口,亦意在指出他过分自负,实是不智之举:

( 1)      约伯非头生,也后于创造(人愈老愈得智慧),故不会先得智慧(15:7)。

( 2)      约伯非独得神的密旨,将智慧全部囊括(15:8)。

( 3)      约伯没有一点是三友不知的(15:9),在三友的亲友中有比约伯年长智高的,故论智慧,约伯还是末学之辈(15:10)。

( 4)      约伯不以神的安慰为满足(15:11,此节表示以利法显然以己是神的特使自居),心被“夺去”(lagah,中译“逼去”;意说他没有理智行事),眼睛冒火,面露凶光,口出狂言反对神(15:12-13)。

( 5)      约伯无法自洁,更无法自称为义,因天使(“众圣者”)“和诸天”(weshamayim)在神面前也不洁净,何况是世人(15:14-16)。

B、严诘约伯留意恶人收场(15:17-35)

1、以利法本着自己对人生的观察(4:8,15:17)向约伯进言,他认为智者之知识是从历代传授下来的真理,没有外邦异族的思想搀杂,传统是纯正的真理,所以他的言论是“指示式的”,约伯需“洗耳恭听”(15:17-19)。这次他详论恶人的结局,皆在说服约伯悔改。  注  1

2、在以利法口中,“恶人”是“强暴人”(15:20),“不敬虔之辈”、“受贿赂的人”(15:34)。他们的特惩及收场如下,言外之意若约伯不悔改,前途也一样(共十七样,浓缩为十):

( 1)      一生劬劳痛苦(15:20)。

( 2)      心神恍惚,疑神疑鬼,风声鹤唳,杯弓蛇影(15:21上)。

( 3)      恶人自有恶报,恶人自有恶人磨(15:21下)。

( 4)      怕人伏击,报仇雪恨(15:22)。

( 5)      飘流乞食,灾殃为他预备(15:23“在他手边”原文另有版本作“灾殃”,参12:5,30:24,31:29)。

( 6)      心惊胆战,如君王出战时怕死的心情(15:24)。

( 7)      摒弃神、攻击神、藐视神(15;25-27)、向神骄傲放肆。

( 8)      财富尽失,生活无助,陷于困境(15:28-30)

( 9)      自欺欺人,一事无成(15:31-33)。

( 10)    绝子绝孙,宗室(帐棚)败落,正是恶有恶报(15:34-35;15:34的“贿赂”字可意“败坏”)。

三、约伯第二次对以利法的回话

( 16:1-17:16)

以利法“痛斥”约伯一番后,引起约伯极尖锐的反驳,他的反唇相讥也是无可奈何的,共分三点,即三个失望:

( 1)对人(16:1-5)。

( 2)对神(16:6-22)。

( 3)对前途(17;1-16)。

A、对友人的失望(16:1-5)

1、约伯称三友为“叫人愁烦的安慰者”,所说之言全是“虚空的话”(dibre rush, 意“空气的话”,这也是以利法及比勒达讥讽约伯所用的词汇,参8:2,15:2),若是他与他们易地而处,他也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16;1-4)。

2、虽然约伯之友对他凌厉责备,但他自信不会“报复性”地对待他们,反以真正安慰者的身分坚固他们(16:5)。

B、对神的埋怨(16:6-22)

1、约伯承认话多并不能解决问题(16:6),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神,于是他情不自禁地列出对神的埋怨:

( 1)      神使他困倦,使亲友远离他(16:7)。

( 2)      神使他肉体“干瘪”(qamat,亦可意“抓住”如中译,不过“干瘪”与“枯瘦”(kahashi)为相连字),以之“见证”他有罪行而受苦(16:8)。

( 3)      约伯又用“发怒”、“撕裂”、“逼迫”、“切齿”、“怒目”、“打脸”、“羞辱”、“攻击”、“交给”、“扔到”、“折断”、“掐住”、“摔碎”、“立箭靶”、“弓箭手环绕”、“破裂”(三次)、“不留情”、“倾胆”等词汇来形容神象疯狂的恶兽,将他撕个支离破碎,体无完肤;又如同勇士挥军直闯无法抵御外敌的城市,入城后肆意屠城杀戮(16:9-14)。

( 4)      在痛苦中,约伯将麻布(志哀)缝在皮肤上(喻悲哀生长在身上),又如同落败的有角兽,将角藏在地里(喻失败、投降、无能)。他将头藏在尘土中(16:15),他的哀痛使他脸有死色(16:16),虽然他经过这一切的痛苦,他仍坚信自己无辜(16:17)。

2、约伯深知自己清白,据此他向天地表心迹:

( 1)      他先向地发出哀求,求地不要庶盖他的血,使他死后可得伸冤(16:18;参创4:10)。

( 2)      他又指出在天有“见证”、有“中保”可以为他昭雪清白(16:19),地上永友虽讥诮他,但他带泪向神直诉(16:20)。

( 3)      他愿有人为他向神辩白,否则他死得甚冤枉(16:21-22)。

 注解

( 1)十六章十九节的“现今”字后面有“看哪”(hinneh,中文漏译),引出下文的重要性。“见证”(edi)与“中保”(sahedi)为平行句的同义词(参创31:47),即法庭中的“辩护律师”,此字可译“传语师”,如创世记四十二章二十三节;“法庭翻译官”如约伯记三十三章二十三节;“代言人”如: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二十七节(此节和合本译“师傅”)。

( 2)但这中保是谁,学者臆测有三:1)他是神的第二位格,即道成肉身的基督  注  2  ;  2)他是将来一位“见证人”、“申辩者”,如十六章二十一节所说那类人  注  3  ;  3)他是神,指神的“信实”、“公义”  注  4  。

第二解说较合理,因为约伯一直控诉神不理会他,故此神不会是他的中保,在地上也没有中保(参  9:33),但他仍然深信总有一天,在神的面前会有“中保”、“见证人”,那时他的案件会水落石出,沉冤大白。

( 3)约伯带着眼泪向神哭诉,因地上的友人皆讥诮他,不禁悲哀自己的清白无法昭雪,但他仍不放弃向神求情(16:20-21)。

C、对前途悲观(17:1-16)

1、约伯对前途抱悲观态度,他的心情“时好时坏”,有时信心如闪电般一闪而逝,心中的苦闷悲情仍被笼罩在黑暗中。

2、本段仍叙述约伯在自己的忧苦中自怨自艾,其中悲观的字眼充塞在他口中,如“如灵消耗”、“日子灭尽”、“坟墓预备好了”、“民中笑谈”、“眼睛昏花”、“百体象影”、“盼望断绝”、“阴府为房屋”、“朽坏与虫为父母”,这些言词表示他对生命悲痛欲绝。

3、可喜的是他仍奋力自勉:“义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洁的人要力上加力。”(17:9)这是异常难得的,尤其是在那种情况下约伯仍能将此种人生目标表现出来。

 补注

( 1)十七章三节的“凭据”是法庭词汇,指“保释金”,但除神外,约伯表示没有人能为他击掌立约了。“击掌”是古代立约仪式之一(参箴6:1,11:15,17:18,22:26)。

( 2)十七章五节意说,任何人为求确立一己之说而弃掉朋友的,必祸及下一代。

( 3)十七章八节似是三友的说话,他们自称是正直的人,看见约伯的执拗而惊奇,他们自视为无辜的人,今却起来 攻击有罪的约伯。

本段教训( 15:1-17:16)

1、以利法对约伯的态度更表不满,致言词越尖刻、严厉,但此举使他失去“安慰者的风范”,他是由安慰师变成检控官。

2、约伯也忍无可忍地反斥以利法的“痛斥”,当中插入对神的抱怨及对前途的悲观,这也是情不自禁的,因为约伯仍是血肉之躯,认为前途黯淡是必然的心情。

3、在表示清白时,约伯坚强的信念象闪电般一闪而逝,但他深信在天上将有“见证人”、“中保”,为他申辩;在新约时代,信徒有主耶稣作天上的中保,便能坦然无惧地到神面前,因有这位中保为我们万事代求。

四、比勒达第二次发言

( 18:1-21)

比勒达是崇尚传统的学者,在第一次发言时,他已表明强硬的立场,如今旧调重弹,只加重语气,将恶人的结局描述得更恐怖,他的“训词”是两回合六篇言论中最短的(只  21节)。他意欲藉着恫吓支持自己“理直气壮”的言论,其要点可分为两方面:

A、再责约伯(18:1-4)

比勒达再责约伯,分四点:

1、约伯语多不休,又无智慧,故对话甚难成立(18:2)。

2、约伯视朋友为污秽的畜生(18:3,“污秽”taman,意“愚蠢”;“畜生”behemath,意“牛群”,可包括其他家畜,如猪豕,象俗语:“蠢如猪”)。

3、约伯的怒气只是自毁(18:4上),此言似是回应约伯在十六章九节埋怨神在怒中撕裂他的话。

4、约伯盲目期待神为他移天动地(18;4下),如同神不用约伯悔改复原他,那样的盲目期待。

B、恶人收场(18:5-21)

比勒达以恶人收场喻约伯不悔改的收场:

 1、恶人丰盛变虚无(18:5-6)

( 1)      恶人亮光(喻“丰盛”)必熄灭(似是回答约伯在12:6所言)(参箴13:9),其帐棚上的灯光也同一命运(帐棚上的灯喻生活安逸及丰富,此处灯光熄灭喻身后萧条)。

( 2)“灯光”在旧约常喻生命(3:20)、财富(22:28)及喜乐,黑暗喻损失、灭亡(15:30)、悲哀、死亡(3:5),此两节叙述恶人生活的丰盛化为乌有。

 2、恶人生命终灭亡(18:7-21)

( 1)      恶人的路多“困难”(yeseru,字根sarar,意“抽筋”,喻“多难多灾”,中译“狭窄”),甚多计谋作茧自缚(18:7),或中了他人的诡计(18:8-10),使他惊恐非常,生活在四面楚歌、杯弓蛇影之中,至终引至“惊吓的王”(喻死亡)那里去(18:11-14)。

( 2)      他的住处被“虚无”(原文lo)霸占,硫磺撒在其上(喻长久性的荒芜,没有东西可种植),一切皆枯干至根本(18:15-16)。

( 3)      恶人的灭亡是彻底性,他的存在再无人记念,他甚至被撵出世界之外(18:17-18),他绝子绝孙(18:19),他全然灭绝,使后来的日子也惊骇“他的日子”(拟人法喻死亡)(18:20),这就是不义之人即不认识神者的收场。

 补注

( 1)“亮光 ”及“脚步”皆喻“生命”,故此“熄灭”、“黑暗”、“绊倒”、“擒获”、“羁绊”等可喻“死亡”。本段描绘恶人的祸患异常生动,文字的运用脱俗,如“土中活扣”、“死亡的长子”、“惊吓的王”、“下根枯干”、“上枝剪除”等,实在是佳言妙语。

( 2)十八章二十节的“以后来的”(aharonim)及“以前去的”(qadmonim)分别可意“西方的人”及“东方的人”  注  5  ,全句意说恶人的收场使东西两方的人皆惊骇不已。

五、约伯第二次对比勒达的回话

( 19:1-29)

约伯此次的回话是他三回合中最精采的,也是全约伯记中最动人的,在此章里,约伯除了一直以来类似的反驳,埋怨之外,他忽然表示他确信有一位“救赎主活着”,还在死后可以“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19:25-26)。此信仰的宣告使约伯凌驾他友人之上,不仅如此,他的宣告更是一个崭新的启示,是当时人没有的信念。

约伯对比勒达第二次的回答可分为三主要论点:

A、反责友人无情(19:1-6)

1、约伯谓友人十次用言语扰乱与压碎他,说他有错(“十次”喻“多次”,参创31:7;利26:26;民14:22;撒上1:8,因迄今三友只说了五次)(19:2-3),但约伯却说“若真有错,错在自己”(19:4),涵义说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必管闲事。

2、若要定罪,是神作主,绝不容人置辩的(19:6),涵义说他们该找神理论才对。

B、苦难是因受神攻击(19:7-22)

1、约伯续控告神用各样方式攻击他,既不听他申诉,也对他不公(19:7),又使他走投无路,陷于绝境(19:8),名誉地位全剥夺(19:9);神更全军出击,务置他死地而后已(19:10-12)。

2、继而约伯投诉神使他的“弟兄”、“亲戚”、“密友”、“寄居的”、“使女”、“仆人”、“妻子”、“同胞”、“小孩”、“平日所爱的人”等与他“疏远”、“断绝”、“忘记”、“为外人”、“厌恶”、“憎嫌”、“藐视”、“嘲笑”、“憎恶”、“翻脸”(19:13-19),其中有骨肉之亲、良朋密友、枕边发妻、寄人篱下的、天真孩童等都纷纷疏远他,相信使约伯最痛心是共患难的妻子也厌恶他,约伯真是尝尽人间冷酷、世态炎凉的滋味。

3、受苦人被家庭抛弃,被社会定罪是极其难受的;看到自己骨瘦如柴,牙床脱落,约伯不禁声泪俱下地悲喊:“我的朋友啊!可怜我,可怜我……”,“为何象神那样无情对我呢”(19:20-22)。

C、自信冤情必得昭雪(19:23-29)

1、约伯盼望他的冤情永久记录下来,因没有人肯相信他的无辜,但他相信历史会为他伸冤,是非曲直留给后代置评(19:23-24)。

2、突然地,约伯表示一个深切的信念,他相信他的“救赎主”(goel,此字意义甚丰,其本意“至近亲属”,其主要责任在“赎回”(指神)是活着的,在“末了”(整件事情的结束),他必能站在“地上”(afar,指“尘土”,如2:8),意说神必会替他伸冤昭雪(19:25);他又相信他死后必得见神,意指神会为他伸冤(19:26-27)。

3、在结束他的答辩时,约伯警告三友,不要盲目定他的罪,说他是“惹事的根”,因他们如此行必遭神的报应(19:28-29)。

 补注

( 1)十九章二十五节“救赎主”(goel,意“至近亲属”)在旧约里有数个用途:

 a、 这位亲属有为已死亲人赎回产业(如利  25:25;得2:20,3:9)、偿还旧账(如利25:23-24、39-55)、报血仇(如民35:19;申19:6-12,25:5-19;撒下14:11;王上16:11),或生子立后的义务(书2:3-6;撒下14:11)。

 b、 他亦有为近亲作诉讼案件之“辩护人”的责任(诗  119:154;耶50:34;哀3:58-59;箴23:11)。

 c、  这字也是神的一个名称(出  6:6,15:13;诗74:2,77:15;赛41:14,44:24,49:7-9、26)。故在此处,“救赎主”一词似含有“中保”、“见证人”(参16:19)、“听讼人”(参9:33)等的意义。

( 2)然而这位“救赎主”是谁,学者意见分二:

 a、 他是神的第二位格神,即道成肉身的弥赛亚。

 b、 他是神,是约伯一直以来埋怨、控告、诉苦的对象(此解说似较合理)。

全句意说,约伯相信神永活,他可成为他的“救赎主”(公证人),虽在约伯死后,仍能替他辩护,使他的冤情得雪。

( 3)十九章二十五节的“末了”(aharon)一词虽有时是指世界之末之意,但约伯在此处似是指他死后的时日,或整件事情的结束,非指末世之时。

( 4)十九章二十五节的“站在地上”意“站在尘土之上”,喻约伯在尘土上刮疮之苦,神将会替他伸冤,他不用在尘堆中苦捱,他可站立起来,一洗前垢。

( 5)十九章二十六节的“肉体之外”是指死后或活着的境况,学者意见有三:

 a、     约伯从死而复活,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古教父之见,如罗马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

 b、     约伯从坟墓里的灵魂得见神为他伸冤(这多是犹太拉比传统之见,参禧年书  23:30-31)注  6 。

 c、      约伯在死前神为他伸冤(这多是近代学者之见  注  7  ,如  J.E.Hartley),此见将“肉体之外”解作“从肉体的角度看”(from the flesh,如19:27),而“皮肉灭绝”的“灭绝”(naqaf,意“撕下”,同字在赛17:6,24:13译为树木被“打乘”,在赛10:34作“砍伐”树木,即树皮被撕下来)是指约伯的毒疮使他皮肉糜烂,全句期待约伯身体复元,冤情昭雪。

本段教训( 18:1-19:29)

1、比勒达第二次发言已到辞穷阶段,所以词锋凌厉无比。人在词穷时必爱挖苦他人,并句句中伤对方,以对方之知处为攻击对象。比勒达的言词正是安慰者的禁戒。

2、在反驳辩词中,约伯也错怪了神,因为他的苦不是神加的,乃是撒但加的。神的手对他的儿女而言,是爱顾的手、呵护的手、医治的手、拯救的手,总有一天,神会将一切眼泪亲手抹去,他使人在夜间歌唱。

六、琐法第二次发言

( 20:1-29)

琐法在第一次发言后立遭约伯猛烈还击(参  12:2-3、7,13:2、4-5、7-12),使他自尊尽失,颜面无光,因此他心中早已怒火填膺,今时机一到,便急忙发言,其词锋尖利,报复心态极强,这次他的要点可分两方面:

A、恶人夸胜只暂时(20:1-19)

1、     琐法承认,恶人的福乐只是暂时的,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20:4-5),即使他的尊荣上达高天,终归如粪土般(20:6-7),转瞬间,一切化为乌有(20:8-9)。

2、恶人的儿女要沦为乞丐中的乞丐(20:10),他讹诈回来的钱财,神要向他追讨(20:15),一切转眼成空;他的不义成了致命的虺蛇毒气(20:16),他永远无法享受欢乐的滋味(20:18)。

B、恶人报应必速临(20:20-29)

1  、在本段里,琐法三次述说恶人所拥有的没有一样能持守( 20  :  20  -  21  ;三个“不”字),不是给人抢夺( 20  :  22 ),便是遭神忿怒的审判( 20  :  23 ),他不能躲避神的铁器(指刀剑)弓箭( 20  :  24  -  25 ),天地都起来攻击他(“天地”召唤,符合近东宗主藩属国签约格式之一),他一生的积蓄产业,一下子便归于乌有( 20  :  26  -  28 )。

2  、二十章二十九节是琐法的结论,是神为恶人所定的分。

七、约伯第二次对琐法的回话

21134

由于琐法强调恶人必得“现世报”的立论,约伯立刻提出“事实胜于雄辩”的观点,乃是甚多恶人犯了恶事,不但逍遥法外,还似尽享其成(其恶)。约伯的反论可分为两点:

A、愿友人细听反辩(2116

1  、约伯愿友人听他回话,就算是他们所给予的安慰( 21  :  1  -  2 )(“闭口不言算是安慰”,使友人啼笑皆非)。

2  、约伯表示他最大的困惑不是朋友之言,而是不明白神为何如此待他,故此他焦急异常( 21  :  4 ),每逢想到神似是离开他了,又似不替他伸冤,他就惧怕惊惶( 21  :  6 )。

B、反驳恶人受苦论(21734

 1 、恶人诸事亨通( 21 : 7 - 16 )

约伯在多方面指出,恶人并不象琐法刚提到的生命短暂、报应速临,反而:

( 1 )        长寿力壮( 21  :  7 )。

( 2 )        儿孙满堂( 21  :  8 )。

( 3 )        家宅平安( 21  :  9 )。

( 4 )        事业顺利( 21  :  10 )。

( 5 )        纵情享乐( 21  :  11  -  12 )。

( 6 )        生死皆安( 21  :  13  ,“转眼下阴间”意“无久病之苦而死”)。

( 7 )        藐视真神( 21  :  14  -  15 )。

小结( 21:16)

在论及恶人诸事亨通时,约伯稍顿了一口气,说恶人的亨通也非靠自己的功劳(暗示有神的祝福),但自己却不与他们同起同坐,完全不羡慕他们,这番话是何等傲人,是信心的实在(参诗  1  :  1 )。

 2 、恶人甚少遭报( 21 : 17 - 22 )

约伯以四个“何尝”指出恶人甚少遇见灾祸( 21  :  17  -  18 ),若说他们的儿女也该受报应,约伯认为反不如他们本身遭报还好,这样可使恶人知道自己的过失,亲尝自己犯罪的结果( 21  :  19  -  21 )。

小结( 21:22)

神有审判世人的权能,无人能作他的教师,表示恶人的审判在神的手中。

 补注

( 1)廿一章十七节的“灯”字象惩丰盛的生命,熄灭表示突遭神的审判(参箴13:9,20:20,24:20)。

( 2)廿一章廿二节的“在高位的”原文ramin有三意:

a、指神;b、指苍天(如诗78:69,中译“永存之地”);c、指天使。

第三意见似较合理;全节意说连那些住在至高处的天使也在神的审判之下(参  4:18,15:15),何况恶人。

(3) 简言之,琐法的辩词逐一被约伯破解,如下图分析注  8 :

琐法言论( 20 章)

约伯答辩( 21 章)

20  :  7

20  :  5

20  :  6  、  11

20  :  26

20  :  21  、  23  、  28

20  :  23  、  28

20  :  10

20  :  15  、  17  -  18

20  :  27

20  :  10  ;  21  :  19

20  :  7  -  9

21  :  7

21  :  7

21  :  7

21  :  8

21  :  9  、  10

21  :  9

21  :  11  -  12

21  :  13

21  :  14  -  15

21  :  19  -  21

21  :  32  -  33

 3 、恶人生命难预料( 21 : 23 - 26 )

此段表示,有人一生一帆风顺,有人一生荆棘满途,似乎死亡就结束一切( 21  :  23  -  26, 28  :  32 ),一生的祸福与善恶似无大关系。

小结( 21:27)

所以约伯谓他的朋友不应耍诡计诬害他( 21  :  27 )。

 4 、恶人福寿全归( 21 : 28 - 34 )

约伯反驳友人,他们曾谓恶人房屋财产转眼间荡然无存( 21  :  28 ),约伯却谓:你们有没有向路人询问过,恶人在祸患日子里,竟能逃生,并没遭天谴、报应( 21  :  29  -  31 ),他们死时极具哀荣,殡葬场面浩大( 21  :  32 ),坟地是福地(甘甜),不少恶人的坟地是如此的( 21  :  33 )。故约伯谓三友的“恶人的享乐是暂的”这理论是错谬的,怎成安慰( 21  :  34 )?

小结( 21:34)

此节总括以上所论,约伯谓三友所言全是“错谬”( maal  ,意“悖逆”、“不忠”,如在婚姻事上,参民  5  :  12  、  27  ;或在对神的关系上,参申  32  :  51 ),他们的安慰是虚空的(“徒然”原文即“虚空”)。

本段教训( 21:1-21:34)

1、琐法重视物质的得失,并将之看作神忿怒的报应,因此也暗示约伯是个惟利是图的罪人,他不知道约伯在倾家荡产后依然敬拜称颂神(1:21),他哪里晓得属灵人甘愿丢弃万事也不愿意放弃神。

2、琐法的“现世报”观念将世间的痛苦问题看得太简化,主因是他视神太简单,以为神对罪人是一错就罚,一怒就毁灭,他忘记神是“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慈爱”的神(参出34:6-7)。

3、在约伯反驳琐法的辩词中,他的态度是使人羡慕的,他的立场:“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很远”(21:16)是句肯定的信心宣言,他仍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事情的真相总会水落石出,甚至在死后神也会为他伸冤(参1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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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avid Garland, ‘Job’, A Study Guide,Zondervan, 1971,p.50.

2 如N.L.Geisler, Christ:The Theme of the Bible, Moody,1968,p.95.

3 如M.H.Pope, “job’, Anchor Bible, Doubleday, 1965, p.118;R.B.Zuck, ‘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Moody, 1982,p.78; A.B.Davidson, ‘Job’,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Cambridge Univ.Press, 1884, p.124.

4 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p.264; F.I.Anderson, ‘Job’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IVP, 1977, p.182; E.Dhorme,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Job,Nelson, 1984, p.239.

5 J.E.Hartley上引书280页。

6 这也是R.B.Zuck的意见,上引书91页;同作者着,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1985, p.741及 ‘The Certainty of Seeing God: A Brief Exposition of Job 19:23-29’, Sitting with Job,Baker,1992, p.280.

7 如J.E. Hartley上引书296页。

8 R.B.Zuck上引书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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