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约伯与以利户

32:1-37:24

一、序言

1、约伯最后的言词气势澎湃,锐不可当,听得三友目瞪口呆,无言置答,此时有一新的发言人出现,名叫以利户,他满有新见地,谓受苦是有“教育作用”、“管教作用”,这是个新的重点,他不象审判官,如三友一口咬定约伯有罪,他倒象是一个满有同情心的观察员,因此态度较客观及有礼。但他也不以约伯的自义为合理;他对三友之论据表示失望,接着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共有四篇长辞:(1)32-33章、(2)34章、(3)35章、(4)36-37章。

2、因这四篇长辞的文学修辞与其他的不同,不少学者视以利户的辩词是另一作者后来加添书内的  注  1  ;再者,他们认为以利户的言词对全书主题没有任何贡献,可以删掉;但此见解忽略了以利户对约伯受苦之事,有新颖的贡献,与三友的截然不同;此外,以利户指出约伯的骄傲与自义,以致神不得不向约伯进“忠言”,所以以利户的话正处在恰当的地位。

3、以利户的重点与三友最显著不同之处乃是,三友认为约伯受苦是因他犯罪;以利户则谓约伯在受苦时却犯罪──约伯受苦时显出骄傲自义,并向神发出无礼的埋怨及控诉。

4、以利户的辩词使约伯口服心服,以致约伯没有向他发出任何的回话,这是其他三友没有做到的。

5、以利户的重点有四,每点皆反驳约伯在某方面所犯的错误:

( 1)神是说话并拯救的神(33章)

( 2)神作事极其公平(34章)

( 3)神能使人夜间歌唱(35章)

( 4)神的作为无人能测透(36-37章)。

6、以利户的辩论,仔细分析,其实是回答约伯对神的埋怨,故此,他正是对症下药回应约伯,如下图:

约伯的埋怨

以利户的回答

神对他缄默不言( 13:22)

神藉苦难向约伯说话( 33章)

(第一篇)

神对他不公平,他仍受苦

( 19:6-7,20:2)

神是公平的( 34章)

(第二篇)

神不理会他( 10:7)

神是主权者( 35章)(第三篇)

神的作为无人能测( 36-37章)

(第四篇)

二、以利户第一篇言辞:神是说话并拯救的神( 32:1-33:33)

引言

( 1)本书自三章一节至四十二章六节的文学体裁本是以诗类文体写成,可是夹在其中竟有五节(32:1-5)用叙事文的语意而写,因下文是介绍以利户的个人背景。

( 2)有些学者认为以利户亦是前来安慰约伯之友,但也有些学者推测,以利户可能与三友及约伯先前不相识,当约伯与友人在辩论时,可能有许多人围观,其中一人是以利户  注  2  。他倾听他们的对话,对各人的议论极感失望,且越听越气愤,因此便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约伯受苦的意见。

( 3)以利户的第一篇言辞正式在三十三章开始,三十二章只是简介他的背景(32:1-5)及他为何要发言(32:6-22)。

A、以利户的介绍(32:1-5)

 1、以利户的身世(32:1)

( 1)“以利户”(意“他是我的神”)此字为犹太人喜用之名,在圣经中共有五人名为以利户:

1)撒母耳的祖先(撒上1:1)。

2)玛拿西支派一族长(代上1:20)。

3)掌圣殿门班长之一(代上26:7)。

4)大卫的兄弟(代上27:18)。

5)约伯记中主角之一。

( 2)      他是布西人。布西是乌斯的兄弟,二人同是拿鹤之子(创22:20-21,中译“布斯”),所以他与约伯似是同族人。布西属阿拉伯半岛中部地带(耶25:23)。

( 3)      他是兰族人,是大卫及波阿斯的祖先(得4:19-22),父名巴拉迦(意“神必祝福”)。“兰族”在一些七十士抄本及Symmachus译本作“叙利亚”,从这些背景可见他是敬虔的后裔,如亚伯拉罕般(32:1)。

 2、以利户的态度(32:2-5)

以利户对约伯及三友忿怒异常(“怒”字在背景导言共用四次, 32:2有两次,中译只一次),他本欲即时发言,却因三友较年长,故等待适当时机才说话。

B、以利户反斥三友(32:6-22)

1、以利户向三友解释迟发言之因,他的解释亦是变相反斥三友:年长理应先言,寿高当以智慧诲人(32:6),但真正使人有智慧的是全能者置放在人心里的灵,这灵能使人“聪明”(bin,意“明白”,明白事理之意);言外之意乃是,社会上年高德劭的人如面前的三人不一定有智慧或明白公平,故此他们也当听以利户的话(32:6-10)。

2、以利户续指出,三人无一能“折服”(yakah)或“驳倒”(anah,意“回答”)约伯(32:11-12),因此他们不能说自己有智慧(32:13)。而以利户却自信可以回答约伯,因他觉得有神的智慧与他同在(32:14,参33:33)。

3、三友被以利户大胆地直斥没有智慧,而惊愕不语(32:15-16);以利户激动地将隐藏在心里的话尽情宣泄,如旧酒在新皮袋里要裂开酒囊一般(32;17-19)。

4、以利户准备尽情地、不徇情面地痛斥他们,因他相信,若不吐心中之言,神必除灭他(32:20-22)。

 补注

( 1)三十二章八节提及人的“灵”(ruah)就是全能者的“气”(nishmath,在27:3同字译“生命”;在33:4译神的“灵”),据创世记二章七节所言,这是神赐给人的“气息”、“生命”、“悟性”、“灵力”,使人能够明白神(参创41:38-39;出31:3;民27:18-21;赛11:2;但5:11-12;诗119:34、73、125、144;林前2:10-16)。

( 2)三十二章十八节的“灵”(ruha)是指人的灵,非圣灵;约伯在灵里(喻在心中)大为激动,尽吐心中之情  注  3  。

C、以利户反驳约伯(33:1-33)

1、以利户向约伯表明,他是以诚实和正直的心灵向他说话(33:1-3),因为他认为大家都是神所创造的,用同样的材料制成,故此约伯不必有所畏惧(33:4-7)。

2、以利户认为,约伯控告神无故攻击他,此言是错误的(33:8-33),原因有六:

( 1)          神比世人更大(33:12上)  ──神是造物主,人是被造的,故此,人无论在智慧上、能力上哪比得上神,因此,人怎能对神妄下判语?

( 2)          神有保密的自由(33:13)  ──人没有资格凡事皆要求神作解释或作报告,否则便将神作了人的仆人。

( 3)          神也常启示人(33:14-18)  ──事实上,神亦非完全将他的事向人隐藏,他也常用梦、异象、教训人不行骄傲或谋算他人的事,得以消灾转危为安;可惜人对神经常性(一次、二次, 33:14)的启示不加理会。

( 4)          神有惩罚之权(33:19-23)  ──当人不理会神时,神用疾病痛苦惩治他( 33:19-22);有时神差遣传话的使者教训人,使他醒悟过来,行神指示的路(33:23)。

( 5)          神有救赎之恩(33:24-28)  ──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复( 33:24-25),他的祷告也蒙应允(33:26),他也必在人面前见证神救赎之恩(33:27-28)。

( 6)          神的作为总叫人得益(33:29-33)  ──神经常行事为拯救人,使人受益( 33:29-30),约伯不要反驳神,也不要藐视人的智慧(33:31-33)。

 补注

( 1)三十三章二十三节指出,以利户认为神千万天使中有一位能作“传话的”(melis),此字可意“中保”或“翻译”;在此处“中保”之意较合文理。此言暗中反驳以利法谓无天使可助约伯(5:1),也不同意约伯谓天下没有中保可助他(9:33);对一个不悔悟的人,天使成为“灭命的”(33:22);对肯悔悟者,天使中有一个为他作中保,向神传话,亦代神传话,教训人所当行的事。

( 2)这是个怎样的“中保”,学者们意见各异:

a、他是一个有智慧的友人(此说将天使作“使者”之意)。

b、他是十六章十九节的“见证”、“中保”。

c、他是“耶和华的使者”,是基督道成肉身前的形象,这位“中保”是一位特别天使,能为受苦的成了“赎价”(kofer,意“挽回的代价”,32:24),故第三说似最合理。

本段教训( 32:1-33:33)

1、年老寿高当以智慧教训人(32:7),是世人的观点,但真正的智慧是从认识神而来(箴1:7,9:10)。故此,“学无先后,达者(达到神的智慧)为师”,正如多年后保罗劝告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当用神的智慧牧养神的家,使信徒灵粮有余。

2、神在千万天使中拣选一个作传话的,好将神的话指示人(33:23)。同样,神在千万世人中拣选信徒作为传话的,将神的同在、神的真道,指示世人,使世人能行所当行的事。

三、以利户第二篇言辞:神是绝对公义的神( 31:1-37)

A、以利户对智慧人解释(34:1-9)

1、以利户对着围拢在城门口的社区领袖说话(34:2的“智慧人”、“有识之士”不似是约伯三友,因以利户刚斥责他们绝无智慧,参32:7-9、13),他要他们晓得如何选择“何为是”、“何为善”(34:4),因他们似是扮演“城市陪审员”的角色,评判约伯的个案。

2、接着以利户将约伯误解神的控言复述一次,好叫他们明白约伯个案的“来龙去脉”。以利户将约伯的怨词分成五点(34:5-9):

( 1)约伯自称无罪:  “我是公义的”(参  27:6)。

( 2)神对约伯不公:  “神夺去我的理”(参  27:2)。

( 3)神算约伯说谎:  “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

( 4)神不医治约伯:  “我虽无过,还不能医治”。

( 5)约伯不以神为乐:  “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的”(参  9:30-31)。

3、以利户指控约伯饱喝讥诮之水(喻“口出狂言”,参15:16),又与罪人为伍(34:7-8),完全不象属灵人的身分。

B 、以利户反驳约伯( 34:10-37)

以利户认为约伯谓神“夺去其理”此言实在荒唐可笑,他于是从两方面反驳约伯,先从神的属性( 34:10-30),再从神报应恶人(34:31-37)两大主题劝谕约伯:

 1、阐释神的属性(34:10-30)

神的属性指出神的公义,神以公义管治宇宙,包括义人恶人,贫富贵贱等,表示神不会苦待约伯。

( 1)      神断不做恶事(34;10)。

( 2)      神赏善罚恶(34:11)。

( 3)      神绝对公平(34:12)。

( 4)      神有统治万有之权,不用向谁负责(34:13)。

( 5)      神执掌生死大权(34:14-15)。

( 6)      神是大能的公义者(34:16-20)──神对世人一视同仁,他不趋炎附势,也不重富轻贫,世上最有权势者的生命亦在转眼之间便死亡。

( 7)      神是全知的审判官(34:21-25)。

( 8)      神是绝对的施判者(34:26-30)──神在夜间无人知晓时,或在日间公开地向各类恶人施行审判。

 补注

( 1)    三十四章十四节有两种译法:

a、如和合本(他尔根,拉丁文,Qere)

b、“他自己‘收回’(yasib;和合本的是yasim),他将灵和气‘收归’(yeesof)自己”(七十士译本;叙利亚古本,Kethib, Kethib没有‘心’字),全句意说:“他(神)有生死大权”注  4 ,如  F.I.Anderson言:“权力是正直的”(might makes right)  注  5  。

( 2)    三十四章十七节的上半句意说“难道恶人(恨恶公平的)可“掌权”否(施公正的政权否)”言下之意的答案应是“没有的”;但世事往往出人意料;下半句“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是指神;“岂能定他罪么”的主词是“你”,此句应译为:“你会定那有公义的,大能的“指神”有罪么”?

(3) 三十四章二十九节上半句该译作“他(神)若缄默,谁能定他罪呢”(参中译小字),表示神若不回答约伯,约伯也不能控告神;神若掩面,便无人能见他了;神如此行,对任何国家或世人也是如此(34:29下)。

 2、对约伯的劝告(34:31-37)

约伯需悔悟认罪,本着神的属性是绝对公平的。以利户便向约伯进忠谏,要点有四:

( 1)      恶人不易因受罚悔悟,或谦诚地洗心革面,改过自新(34:31-32)。

( 2)      神报应恶人随他心意,非受人控制(34:33上)。

( 3)      约伯你自己决定吧(34:33下),不管“明理的”、“听我话的智慧人”(指34;2的人)如何讥讽你,约伯你自作主吧(34:34-35)(约伯你自己定夺如何做吧)。

( 4)      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al)他的回话象恶人一般(34:36),也“因”(ki)他不停地在苦境中犯罪(34:37)。言下之意说约伯要被试验或受痛苦,直到他不再象罪人般说话。

 补注

( 1)三十四章三十六节的主词是以利户,因“愿”字是第一人称单数动词。

( 2)三十四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的愿望是个“咒诅式的意愿”(impreccatory wish),在此表示,以利户的指责比约伯三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凌厉的责备超过琐法(参11:6),虽然他坚称不用三友之言词(32:14),但他也堕入了控告与定罪约伯的窠臼里。因为他呼吁约伯要承认过去的罪外,还控告他对神的管教没有反应。

( 3)虽然,以利户的神学是正统的,对神的认识是清晰无伪的,但他也误解了约伯,如三友般。

本段教训( 34:1-37)

1、三十四章十至三十节是一段有关神属性的精辟阐释,若信徒对之有清楚的认识,且持坚守之,其生命必然能为神作出美好的见证。

2、三十四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指出恶人受忠谏而悔悟的异常稀少,只愿信徒不要落在此景况里。

3、三十四章十至三十三节指出以利户对神的认识既深邃且正统,只可惜他的辅导学(34:34-37)比不上他的神学。

四、以利户第三篇言辞:神是使人夜间歌唱的神( 35:1-16)

A、以利户反诘约伯(35:1-3)

1、约伯一直自认未犯错,在神面前是公义的,他的受苦与犯罪全无关系,因此引出以利户继续诘问约伯。

2、以利户在三方面反问约伯:

( 1)你这样行、你以前所想,你以为是有理的吗?

( 2)你曾说“在神面前是公义”(sidqi meel,非中译“以为你的公义胜于神的公义”)的吗(35:1-2)?

( 3)你曾说“不犯罪于我有何益处”(35:3)。

B、以利户反驳约伯(35:4-16)

1、以利户要约伯仰望苍天,要他知道人所行的善或恶不会影响神(35:4-7),只会影响自己和周围的人(35:8)。意说神的荣辱既不受人的善恶所影响,故绝不会滥施赏罚。

2、人受苦时只会发出呼救哀号,却不晓向神呼救,这位神是能使人夜间歌唱的(35:9-10),也能给人智慧胜过苦难(此点走兽飞禽却无法相比)(35:11);即或有人呼求,那只是恶人骄傲的求援,是虚妄的呼求,毫无功效(35:12-13)。

3、故此,以利户劝告约伯,神不忘记他的案件,只要耐心等候吧(35:14)。以利户同时亦责备约伯,当神的怒气未发作降罚之前,约伯却口出狂言妄语(如34:35、37,35:15-16,35:16原文没有“所以”这字)。

本段教训( 35:1-16)

1、三十五章十至十一节指出,神确能使人夜间歌唱;走兽飞鸟受苦时只会哀鸣,人却会歌唱,所以苦难乃是彰显人与飞禽走兽不同的良机  注  6  。

2、三十五章十五至十六节说明,人在神缄默时,常口出狂言妄语,故此不少人在苦难中犯罪是常见的,惟愿“等候他吧”(35:14)是信徒应付苦难的秘诀。

3、三十五章内指出,神乃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不是威严可怕的审判官,苦难只是他教导人认识自己之软弱的方法,愿人不要在苦难中得罪神。

五、以利户第四篇言辞:神是不苦待义人的神( 36:1-37:24)

继反驳约伯后,以利户接着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神的知识,举凡人生伦理哲学,甚至科学天文地理,无一不涉猎,他的学识颇渊博,对人情世故亦颇有见地,实在是个大有学养与辩才的年轻人。

A、以利户论苦难(36:1-25)

 1、自诩为神的代言人(36:1-4)

( 1)      以利户以神的代言人自居(36:1),并展示他广博的知识(“从远处引来”)及将“指出”(eten,字根nathan,意“给”,中译“归给”)神是公义的(36:2-3)。

( 2)      他自称其语言没有虚谎,并谓自己拥有全备的知识(有学者将“有全备知识的”译作“那全备知识的”,指神,如37:16)(36:4)  注  7  ,言下之意表示自己是“辩论专家”,颇有傲气。

 2、解释神施苦难之目的(36;5-14)

( 1)      神有大能大智,反对恶人,看顾义人,并抬举他们(36:5-7),表示神不会冤枉好人。

( 2)      义人若受苦(36:8),可能是因过犯之故(36:9上),神却以苦难使人知道义人有骄傲的行动(36:9下;参33:17,35:12);骄傲使人良心昏暗愚昧,便看不到神利用苦难成为“反面教材”来教训人转离罪恶(36:10)。

( 3)      人若从苦难中学习顺服与等候,不顶撞神,他必度日亨通,历年福乐(36:11),否则必遭杀身之祸(36:12-14)。

( 4)      神以苦难作为教师(36:15),也必使约伯进入更宽阔、肥甘的境界(36:16)。

 补注

( 1)三十六章四节的“有知识全备的”一言,有学者将之指作神,如三十七章十六节;亦有将之指作以利户  注  8  ,这里所显是以利户自视过高的表现,故第二说似较合理。

( 2)三十六章十四节的“污秽人”(qedeshim)原意指迦南地神庙的男妓,参申命记二十三章十七节;列王纪上十四章二十四节,十五章十二节,二十二章四十六节;列王纪下二十三章七节同字译“娈童”,他们的污秽声名狼藉,故中译“污秽人”是合理的。

 3、劝勉约伯如何面对苦难(36:17-25)

以利户谓约伯反被恶言、判断(定罪)、刑罚等“抓住”( maletha,意“充满”)(36:17),他需要:

( 1)      不容忿怒“触动”(suth,意“诱惑”)而不服“责罚”(yithmoku, 意“抓住”、“关禁”36:18上)。

( 2)      不要因“赎价”(kofer,此处可意“代价”)太大而不付出,反偏行己路(36:18下)。

( 3)      不要倚重赀财(“呼求”字的小字)或力量(指自己的力量,中译“势力”)使患难离去(36:19,如求神拜佛,布施积德)。

( 4)      不要再求死(36:20)。

( 5)      不要看重罪孽(指向神的抱怨)(36:21)。

( 6)      不可忘记称赞神,因他行事有高大权能,谁能对他有异议(36:22-25),言下之意暗指约伯应常如此行,不是要妄断神。

B、以利户论神伟大的作为

( 36:26-37:13)

以利户与约伯及三友皆畅谈神的伟大,他们明白神创造的奇妙,并因此对神发出无限的敬畏,以利户也不例外。在此他以极精美隽永的文字抒发神的作为,实为一篇精辟佳作,共分两段:

 1、主题介绍(36:26)

神是伟大无比,无人能测度(此主题在结束及段中时再现,参  37:5,37:22-23)。

 2、神在大自然中的作为(36:27-37:13)

( 1)      云雾与雨水(36:27-28)──水点从地上“吸取”到空中(蒸发)成云成雨再降下。

( 2)      云影与雷电(36:29-37:5)──自然界的现象彰显神的作为(36:33),使以利户心惊胆跳(37:1),不得不赞美神创造的伟大(37:5)。

( 3)      风雪与暴雨(37:6-13)──自然界的作为变幻莫测,却替神施罚或施爱;神有绝对的自由做他喜欢做的事,他不需要向人做报告或解释。

 补注

( 1)三十六章三十三节下段的译文,学者意见不一,有些学者修改原文(如将“牲畜”作“怒气”;“要起”作“暴雨”),其意可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暴风指明他的怒气”  注  9  ;但全句亦可译作:“雷声显明他的作为,甚至( af)牲畜指明暴风要起”  注  10  ,因牲畜(牛群)的本性能预知暴风将临。

( 2)三十七章七节的“他封住各人的手”,表示神用暴风雨雪使人不能在田间正常工作。

C、以利户结束劝言(37:14-24)

 1、你知道吗(37:14-20)

以利户三次向约伯质问,对于神奇妙的作为“你知道吗”,若他对神这些有形的自然现象不能了解,那么他对人生一些隐藏的问题怎能完全明白呢?

 2、雨过天青(37:21-24)

以利户以自然界雨过天青的现象作为属灵的借喻,表示约伯只要耐心等候,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意终必显明,他必要敬畏神为上( 37:24)。以利户的结语陈词充满智慧,令人折服。

本段教训( 36:1-37:24)

1、神看顾义人是恒久不变的真理(36:7)。义人若受苦,必有神特许的旨意,若是因罪受苦,苦便成为使义人转回的工具(36:10),转回后的福乐是万金难换的(36:11、16)。惟愿受苦的信徒能听到“火后微小的声音”(参王上19:12),“荆棘可烧,却不烧毁”(参出3:3),切记莫将神以痛苦为教育的工具轻忽了。

2、人既不明白大自然的神奇,也难明白痛苦的奥秘,故此,在苦难临到时,必须耐心等候神揭晓苦难之目的,正如雨后必有青天(37:21),黑暗必会过去,神的美旨终必显明,因神必不苦待义人(37:23)。

3、全段主旨乃是以利户要约伯多思想神奇妙的作为,因神是位知识全备的伟大教师,在神的创造里充满了隐藏的教训;人太渺小了,不足与神争辩,况且神充满信实与慈爱,他做事亦绝对公平,从不无故苦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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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S.R.Driver & G.B. Gary, ‘Job’,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T&T Clark, 1971, ppXl-Xlix.

2 江守道,奇哉!神的作为:约伯记的信息,活泉,1983,58页。

3 R.B.Zuck, ‘Job’,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I, Victor, 1985, p.757.

4 共参J.E.Hartley, ‘Job’,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8, pp.453-454; F.I.Anderson, ‘Job’, Nelson, 1984, p.515.

5 F.I.Anderson 同上注书页。

6 焦源濂,炉灰中的懊悔,校园,1980,214页。

7 如R.B.Zuck上引书762页(但此作者在另一本注释约伯记的书本,却谓指以利户,见’Job’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82, p.156);Mitchel Dahood, ‘Are the Ebla Tablets Relevant to Biblical Research,’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1980, p.58.

8 如F.I.Anderson; M.H.Pope; J.E.Hartley; Rashi.

9 如J.E.Hartley; E.Dhorme; R.Gordis.

10     如NK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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