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七课

经文: 罗马书5:1-21

主题: 称义详释

重点: 称义的祝福

大纲:

三. 称义:提供公义(3:21-5:21)

4. 义的善果(5:1-11)

1) 与神相和(1)

2) 接近神(2)

3) 在神里的盼望(3-5)

4) 实现神的爱(6-8)

5) 与神和好(9-11)

5. 义出自基督──罪来自亚当(5:12-21)

1) 死和罪是来自亚当(12-14)

2) 亚当的过犯带来了死,而基督白白的礼物带来生命(15-17)

3) 亚当的过犯带来了定罪,而基督公义的行动带来了称义(18)

4) 亚当的悖逆使所有人都成了罪人,而基督的顺服可以使所有人成为义人(19)

5) 罪在律法之下显为多,在恩典下义是丰富的(20-21)

介绍

在第五章里,保罗总结性地提出他的基本观点,即基督的义带来救恩。首先他罗列了救恩的基本益处(5:1-11),然后在5:12-21里,他对比了人通过基督可获得的义和通过亚当而临到众人的罪。从第六章开始,保罗将开始论及成圣。

观察和注释:

义的善果(5:1-11)

与神相和(5:1)

1. 救恩(因信称义)的第一个果子就是信徒能与神相和(协调、合一、不冲突),也意味着不信的人与神不相和(敌意、矛盾、敌人、不亲近),这正是圣经所描述的情况(见罗5:10,8:7;西1:21;雅4:4)。只有基督使相和成为可能。

接近神(2)

2. 我们靠著称义“因信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基督是我们达到神唯一的门或通道(见来10:19-22;约10:7,10)。通过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我们可以直接进入神的至圣所(需要时得到帮助)(来4:14-16)。

在神里的盼望(3-5)

3. 因信称义果子的实现让我们欢喜盼望(极大的喜乐或夸口)。盼望是期待的、有信心的信任。盼望有两个层次:

属天的──我们期待神的荣耀在永恒里完全彰显(约一3:1-3;罗8:18)。

属世的──既使现在我们仍在生命的痛苦之中,我们仍有大喜乐(见雅1:1-4),因为知道我们的信心根基在神那里,他正在建造我们象基督一样的品格,也正通过我们来完成他的旨意。

注意,当我们从神的观点来看生活的患难时,可以看到一个过程:

“患难”生“忍耐”(5:3;见15:4-6)

“忍耐”生“老练”(5:4)

“老练”生“盼望”(5:4)

我们在世上所受的艰难和痛苦有着神的祝福,为的是要让我们越来越有基督的样式(见来5:8-9;彼前2:19-21;林后1:3-7,4:7-18)。

内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也不断给我们神爱我们的确据,不论我们所见,所想和所经历的是什么。对神的爱的完全的感恩可以让我们一直有“盼望”(5:5)。

实现神的爱(5:6-8)

4. 保罗通过让我们看到神无私的大爱,回答了我们怎样知道神爱我们这个问题。

注意保罗提出的几个重要观点:神的爱显明在:

1) 当我们还软弱,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而死(代替我们的位置)(5:6-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不虔之人死,就更少了。当我们无力救助我们自己,我们没有任何东西合神的心意的时候,基督就为 我们死了,神就是这样爱我们。

2) 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5:8);见弗2:1-5(这个事实。神因着爱主动就近我们,弥补因罪而来的隔绝,这是我们本不配得的。

与神和好(9-11)

5. 称义同样让我们免去神对罪的“忿怒”(5:9),忿怒是针对神的仇敌的,但我们通过与神和好(被带回而与神有正确的关系;见林后5:18-21),就因基督的生命而得救(5:10)。十字架带来和好,而基督复活的生命保证我们得到永远的救恩(见来7:25)。通过基督才成为可能与神和好让我们“因神而大喜乐”。

称义不是陈旧的词语,也不是死板的教义,而是每一个相信耶稣基督已经解决了他的罪的人获得那本不配得的极大恩惠的根基!

义出自基督──罪来自亚当(5:12-21)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2,18)

保罗通过期待世人都在审判之下的死和因着耶稣基督的义而来的“称义的生命”,对比了亚当和基督。

保罗在这里阐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教义。了解一些背景会大有帮助。人要么“在亚当里”(没得救-在罪里死),要么“在基督里”(得救──在义里活)(见林前15:21-22),并没有其它的选择。所有的人都在审判之下是三个事实的结果:

1) 亚当的罪进入世人,肉身的死是工价(罗5:12)。

2) 所有的人生来就是罪人(即他们从父母那里获得堕落的罪性),这会导致灵性的死(见诗51:5)。

3) 所有的人都自己犯罪,这更证实每个人都在审判之下(见罗3:9-12)。

多数人都能理解我们有罪性,并自己也犯罪。但从哪个意义上讲,亚当犯罪,而我们有罪,而且我们为什么要因亚当所作所为而承受其工价?

首先,要注意亚当的罪的工价,并让众人都承担的,只是肉体的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属于这个堕落的族类。一般有两个论点来解释这个问题:

联邦代表论者认为当亚当犯罪时,他是代表全人类,神因此在法律上宣告亚当的罪,其工价归到任何跟从他的人身上。

自然代表论者认为所有的人生理上都在亚当里(遗传意义上,“后裔”),这样,我们与亚当有一样的身份。两种观点都有共同的结论,但自然代表论者更合乎圣经,故此,所有的人必须经过肉身的死是因为我们都在亚当里(见创2:17,3:19)。

其次,灵性的死(与神隔绝)是因每个人自己所犯的罪以及自己的罪性而来,与亚当(或任何其他人)所做的都无关(见以西结书18章)。

我们因自己的罪而受审判。如果你认为我们要承担亚当的罪带来的肉身的死是不公平的,那么,同样你得插入任何因信基督而白白称义也是不公平的。亚当的不顺服,已经为基督的顺服所取代。如果你可以因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活,那你必须接受亚当犯罪,“死就临到众人”这个事实(5:12)。

6. 记住以上所论的,同时看5:12是怎样说的:

o     罪从一人进入世界

o     死是从罪来的

o     “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在亚当里)。

因此,每个人生来就在肉身的死的审判之下(这不是神完美的计划),也生来就有罪性(见创2:9,16;3:22-24)。这样就有可能明白十字架和耶稣身体的复活是何等的重要。满有基督宝血的十字架给罪以饶恕,同时基督的义被归到我们身上,而基督身体的复活则战胜罪的权势,即肉身的死(见林前15:17,54-57)。宝血解决灵性的死,而复活解决肉身的死,这样就除去了罪所有的咒诅。

7. 律法的一个目的怎样让人知罪,尽管没有律法同样不能免于罪的死亡的刑罚。虽然这里还有一些相关的论述,但下表可以总结亚当与基督的对比。

亚当和基督(5:15-21)

罪由亚当而来

义由基督而来

·     一人的过犯

·  一人的恩典(15)

·  死临到众人(所有人)

·  恩典临到众人(15)

·  一个过犯带来审判

·  许多的过犯要求称义(16)

·  死掌权

·  生掌权(17)

·  一个过犯带来审判

·  一次的义行=称义(18)

·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  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19)

·  过犯显多

·  恩典显多(20-21)

末后的亚当(即基督)废去首先的亚当犯罪的后果,并让他自己的义作为人的罪的解答(林前15:21-22)。

记住,“众人”实际上是指“所有人”。每个人在亚当的罪里都被审判,而基督的死(义行)使所有的人都可以因信称义,但对每个个人来说必须要有信心才能对他生效。

指导研经题

罗马书5:1-21

1. 称义的主要的祝福或果子有哪些?

2. 什么使一个信徒能在患难中喜乐?

3. 神如何向我们显明他的爱?

4. 哪些话可以描述失丧的人的属灵状况?

5. 与神和好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这是必要的?

6. 从哪个意义上讲,亚当犯罪,众人都有了罪?

7. 因亚当的罪而归给所有人的刑罚具体有哪些?

8. 为什么将亚当作为基督的对比?

9. 亚当的过犯带给世人什么?

10. 基督的义行使什么可以为每个人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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