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第一课 谁来当家


一、 神配合夫妻(太十九6-9;可十9-12),是要他俩“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三7),因为“这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

  以弗所书五22-25所提的“顺服”是“如同”、“好像”教会“顺服基督一般”。既然基督对教会所作的,包括“为教会舍己”(25),“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26-27)等,是人间丈夫未能为妻子作的,故此无权要求妻子“顺服丈夫”,“好像”教会“顺服基督一般”。因此家中各人(包括丈夫、妻子、儿女)都“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21)。

  况且丈夫不像耶稣基督的全知、全能、全权、全无罪行、全然圣洁。当然在个性、行为、判断各方面,可能有疏忽、缺乏、大意、草率的可能,这就是神为亚当“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的原因。这不是“权柄”、“顺服”的问题,而是相爱互助的机会。

二、 教会中“阴盛阳衰”,信主的女性比男性比率较高,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日本、韩国、越南等地,就作者所知所见,情况亦普遍。丈夫未信却任由妻子在家里聚会及接待,这跟“顺服”全接不上一丝儿关系,这是作丈夫的虽未信主,仍然“大方”、“开放”地让妻子在家里聚会与接待,是一件好事。姊妹谑称他的爱人很“顺服”,非常不当。若让未信的丈夫听到了,容易触怒他及引起误会,这等胡言乱语不“造就人,叫人得益处”(弗四29)的话,及可能绊倒人(林前八9)的“戏笑的话”(弗五4),不宜多说。

三、 (参阅第三课夫妻沟通第一题)

  神设立婚姻制度,是“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18),这经文在新约时耶稣一再引用(如太十九3-12;可十1-12),申明原意。当儿子长大成人后成家立室,这成长的过程,包括“离开父母”(是心理、生理上,不是地理上),“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是身心灵融和、肉体同居等)。因此夫妻成立的新家庭是一个新单元,虽然与父母同住一起,但这新单元是夫妻二人的。此后,父母可作“顾问”式的提点,向新家庭的新夫妻提供意见,却不应“管制”在新家庭中成人又成亲的夫妻。要让儿子成长自立,而非事事“督核”,要尊重媳妇,而非在新家庭中“越权管制”媳妇。

  这种中国传统大家庭婆媳争权黑暗的一面,应让圣经真理灵光照亮及更新。




第二课 经济问题


一、 基督徒处理时间、儿女、健康、金钱的原则,是抱着管家的态度。“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7-8)。照顾家人是信徒责无旁贷的:“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用金钱补贴双方的亲友,是照顾家人的具体表现,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太六21)但要按自己的能力及家人的需要而定,一方面不可偏心待人(雅二4),又不可因此引起不和及冲突(徒六1),“你们也要彼此和睦。”(帖前五13)

二、 父母养育及教导儿女的责任重大,尤其是现今风气败坏,世况愈下的情形,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母亲肯放下成功的职业,相夫教子牺牲持家,是一种高尚可敬的行动。作丈夫的要欣赏及体恤妻子,努力协助家务,参与抚养儿女的天职。不多年后孩子成长,升学就业,成家立室,机会稍纵即逝。

  儿女年幼时最忙碌,及至开学后,每天儿女上课的数小时,作母亲的可读书、看报、充实自己。又可与邻近家庭主妇,合办妇女查经小组。或与友人交换看顾儿女,而可稍为休息,往外走走,改换环境,使心灵舒畅。此外,尚可作运动,练乐器,修读轻省学科及学分,函授课程等。

  近年科学发达,电讯发展快,许多事务及事情可在家中透过电脑及网络处理,且有家中办公(home office)部分时间(part time)工作的选择,皆可作有限度的参与,免得日后东山复出时,已与时代大脱节,落后难追。当与丈夫坦诚商议,谋求良方上策,因事制宜地作妥善安排。

三、 父母一起工读,是许多来自外国学生、学者的实况,是既求生又求存的过渡时期,其间不但夫妻二人须同心奋斗,通力合作。有时子女及同住家人亦须群策群力地配合行动。这种生活方法,只适宜于紧急时期采用,夫妻两人应一同商议,定下目标及进程表(一年或至多两年期限),如家中有成年亲戚同住,或懂事的儿女,亦应明白各人职任角色,然后合力同心,达成目标。

  家人信主则应同心祷告,求神赐下智慧及同心,按着圣经教导的家庭生活指南(弗五21至六9;西三18-25;彼前二18至三7等),把得救的生命藉集体行动,在家庭生活中实行出来,让不信者欣悦美好的见证,因此受感信主而蒙恩。

四、 若夫妻二人均信主,生命改变,生活美好,便不该有私房钱。但若其中一位配偶是未信主的,兼又嗜赌成习,散财欠债或吸毒,与黑社会分子有染……等情形,有私房钱是无可厚非,甚至是必须采取的行动。

五、 旧约摩西律法指定奉献归会幕及祭司用,玛拉基书记载耶和华吩咐:“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三10)这是指定为圣殿中及祭司所用。此外,尚另有捐献作周济穷人之用的。新约时耶稣并不推翻十分之一是奉献归神的,而说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路十一42)。

  除了十分之一奉献归神外,旧约另有施赠穷人的条例,保罗也曾为耶路撒冷贫乏的信徒筹捐而努力。两者都是该作的而并不互相抵消。信徒在各地方教会受教、事奉、得益,是应该为各该地方教会财务上的需要而捐献、协助会务。与此同时,见到穷乏者,不能塞住怜悯的心,只是口头上说句好话是不对的,请参考下列经文:

──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5-16)

── "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一27)

──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壹三16-17)




第三课 夫妻沟通


一、 这种性格与家庭背景及个人习惯有关。一般来说“内向型”的人属安静、害羞、不擅言词、不敢发言……等。若“外向型”的人曾经挫折,失去自信心,或因环境变异而地位骤降,造成不便启言等情况,亦会有上述的表现。

  当事者须明白及了解自己属哪一型的性格,或何故原本性格非如此,但却经历创伤而变成此种景况。两者处理办法不同,处理进程亦异。

  生性胆怯、不多发言的人,当然易作“安静人”,且易实行“……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雅一19)。但要按情理及等时机表达意见,却不应违心说谎,“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四25-29)要留心发脾气的原因,及学习处理及管制自己,求圣灵帮助结果子(如“仁爱……和平……温柔……节制”,加五22-23)如有需要可找相熟的朋友及可靠的亲人探讨事情,有抒发的机会,便不会久忍难禁,一发不可收拾,带来恶果及遗憾。

二、 丈夫若是在任何场合,跟任何人共处,谈到任何话题,都是同样的沉默不言,毫无主张,全无意见,若自幼至长均如此,那是性格的问题。但若从前并非如此,只是近期的表现,他可能是受了某种严重打击而自我封闭(shut down),那就要查出原因,以求改善。但若他跟友人及属下相处时,发言达意全无困扰的话,那问题是夫妻二人沟通上有严重障碍,必须刻意查究原因,否则夫妻感情因沟通失败而淡化,以致离婚,那就很可惜了。

  若他只是你在场时才绝无意见,在他人面前却是另一种表现,那么作妻子的要检讨自己,是否有专权、蛮横、吵闹……等毛病,以致丈夫以“无言”对抗。若自省检查后,有认罪改善的必要,然后用爱心及欣悦的态度,接纳木讷寡言的丈夫,刻意培养他的自信心,鼓励他参与家庭生活,关切家人近况,放胆表达意见。否则要彻查原委,看他是否已移情别恋,或财迷心窍,或工作过劳,或生意压力过大,或对妻子厌倦……等因由,对家人漠不关心,对家事毫不在意,向妻子无言以对。上述这些因素均属可能,在夫妻二人无法处理时,应向长执教牧或专业辅导员求助。

三、 这要看丈夫何故如此作风而定,若他身为独子,家中自小娇生惯养,这是你婚前就应预料如此。若他生性固执,主见强,一贯作风,你俩又是自由结婚(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类),那么你们婚前相互认识不深,了解不够,现在是“恶补”功课难熬,那也就难怪了。若他比妻子年纪长,学识多,家财多,大男人主义味道浓,这又另作别论。

  为妻的最好能耐心待丈夫拿错主张、事败后稍为平息了,才好言相劝,使他客观地检讨学习。若夫妻二人都是信主的便较易办,让他对前述圣经真理,夫妻关系有正确了解,纠正华人传统中男权至上的错谬,在主爱里相助互勉,藉祷告读经、沟通以明白神的引导,假以时日,问题便会解决而不重演了。

四、 在西方社会中,婚后夫妻二人仍有努力争取单独约会、个别交流的作风。按中国大家庭的风俗,三代同堂的作法是不容易办到的;在模仿前先要了解他们如此这般的因由。西方社会惯于“小家庭”,极少亲友同住,只有夫妻儿女一起。他们是自由恋爱而结婚,恐怕“婚姻是恋爱的坟墓”这个危机,不愿婚后只忙于繁琐的家务、家事,怕有夫妻“亲情”而失去“爱情”。夫妻二人是终生伙伴,十多年后儿女成长又成家立室、远走高飞,只剩下俩老,故此努力争取单独相处的机会,恐怕离婚率极高、男女性生活随便等社会颓风,祸及夫妻婚姻关系,导致婚姻触礁而各散东西。明白了西方家庭制度,婚姻观念,社会风气等现象,便容易了解他们如此相处的因由,华人夫妻应可再进一步洽商共议,是否照单全收的模仿。




第四课 婚姻危机


一、 这位丈夫要求太太两度假婚,是不该、又不合理的要求。“假离婚”及“假结婚”都是行不通的。若要不犯法,便要按照法律正规做法,他跟你正式离婚,然后他与一位有身分的女士按法律手续正式结婚,这样就不冒险犯法。否则他跟你“假离婚”,与另一位有身分的女士真结婚,他便犯了“重婚罪”。所以他提议的做法,对谁都没有好处。因为那位有身分的女士,很可能起初是只行结婚手续,后来改变心意,或当你丈夫改变主意,你便会失去丈夫。过程中若有亲戚、朋友或外人知晓其事,加以告发,你们夫妇二人都会遇到麻烦。你要注意丈夫是否暗中已有离婚的去意,才提出这种办法,也要注意你们彼此间是否有可靠的婚姻基础,在婚姻危机恶化前预防万一。况且这种欺骗行动是犯罪、违背圣经真理(如犯十诫,欺骗等)的,要特别小心。

二、 这种事情发生,是令人伤痛难过的。但你丈夫若已决心与第三者断绝关系,重返家园,这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虽然你创伤极深,痛楚未愈,但你要用神的爱去爱他。圣经中多次提到以色列人犯罪离弃神,是淫乱犯罪(耶三;结十六;何八;启二等)。神对我们的爱是何等奇妙,诗人大卫说:“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三3,9,12)

  当你经历及欣赏神对你的恩慈、怜悯及宽恕的爱,你便较易接纳回头悔改的丈夫。

  当然你应不断为丈夫祷告,求神保守他不再犯罪。最好的办法是带他信主,重生得救,经历神大能改变他。你也要检讨为何你们夫妇婚姻触礁,在哪方面你可改善。又要求主帮助你作个贤妻良母,像神一般用“慈绳爱索”环绕他挽回他。你在时机合宜时,应将心里的伤痛,找一个可信任的辅导员分享,然后伺机向丈夫坦诚相告,并且给他机会,向你证明他的回转是真心彻底,且又可靠的。重建彼此信任的心,补赎疗治是不易,但靠神也并非不能。

三、 你婚后大有长进,实在可喜可贺。你意会到两人的差距渐大,这种醒觉非常重要,否则不知不觉中继续下去后果便严重了。在这方面你要加倍小心,一方面可小心地提供意见,安排机会让她增强上进心,你要付一点代价为她制造机会,包括协助家务,帮助照料孩子等。你可刻意引导她,让她找到某方面(或行业、或科目、或课程)的特殊兴趣,这样她便会在该方面自然地进取成长;不一定是学术、技术、科学、专业性的。同时你要回想从前彼此间的共同兴趣及嗜好是什么,努力找出共同点与共通处,在相互沟通及感情培养方面下功夫。不然你的长进(growing up),会变成分歧(growing apart),如此便后果严重了。

四、 这要看夫妇二人分离期间,是否努力保持联络,如书信、电话、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电子邮件等,这些都是维持沟通、保持联络的方法。要把近况,好坏心境都分诉互通,不能疏懒。透过小孩及父母的渠道互通消息,节期生日的一点心意式的礼品、贺卡,都派得上用场。只要双方珍惜婚姻,保持亲情,定期通讯,齐心努力关切顾家,过渡时期可以捱过来的,切勿放弃气馁。小别胜新婚,大别要认真。




第五课 子女教养


一、 孩子刚接回来,到了新环境,接触新事物,作父母的一定要忍耐,深知必须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父母应尝试从小孩的角度,“体会”一下环境遽变、人事全非的感受,再加上开始上学的新生活及压力,便会更“体谅”他,给他时日调整适应。这些还算其次,他的感受及感情上的需要更大。他与(外)祖父母相处一段时间,感情已深,现在回家跟父母骤然共处,心里的疑问,心情的波动,都是父母要切紧注意关心的,再加上努力培养感情。故此,小孩内心的感受及感情,外面的生活调适及学业,双方面都应得到父母的爱护及照顾。

二、 儿女失去父母的照顾关怀,又像皮球一样被抛来抛去,学业欠佳而成绩一落千丈,是意中事。其实这还算小事,在这过程中孩子心灵受创伤,信仰受打击,则问题更严重。作父母的除非特别清楚神的感动及带领,而非个人冲动而忙乱,否则撇下儿女不顾,转托祖父母照料,他们的安排,值得商榷。按神引导而摆上,当然神会格外怜悯保守,不然的话,当十分谨慎行事。若孩子年纪不小,可以明白事理因由,便应向孩子解释开导,带领他们灵性成长,注意身体健康及学业进度,以致全家人能同心,各守岗位,各尽其责,荣耀真神。

三、 这是典型的代沟问题。一般来说,两代若有浓厚的感情基础,通畅的沟通渠道,彼此坦诚交谈,努力增进彼此的了解,慢慢达到某种程度的协议及共识,事情便好办了。这儿只能提出基本原则,因为每个家庭成员及作风不同,每一个情况亦有独特之处,绝不能一概而论。必要时还应请牧者、专业辅导等协助。否则“家不和万事衰”,又失去见证羞辱神,便更可怜了。大家原意是为孩子好处着想,却后来弄得一团糟,就真可惜了。

四、 这种情况,屡试不爽,显示出夫妻二人关系欠佳,孩子的问题只是征兆,正如头痛发烧是身体有毛病的警号。故此夫妻二人应正视其根底子的问题,可能是“家贫万事衰”,可能夫妇二人均过劳过累,可能是感情渐冷,可能……等不同因素。千万不可“治标不治本”,单谈儿女教养问题,而忽视了夫妻婚姻问题。

  若夫妻二人无法处理“标”及“本”双层问题的话,要晓得“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的原则,找可信任及有经验的长者前辈、牧长或专业辅导员协助。




第六课 婚姻中的性


一、 这种“试婚”心态,在性开放及婚姻制度破产的时下风气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欧美离婚率偏高,个人主义高涨,崇尚享乐寻欢,加上传统价值观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试婚”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

  成人男女双方同意、法律亦不禁止的性行为,事情不真这么简单,亦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譬如女方有孕,某方为病毒(如梅毒、淋病、爱滋病)带菌者……等所形成的是社会问题(即未婚妈妈、非法子女、堕胎杀人、疾病传播等),绝不简单。试婚者事后不易相信对方可靠,日后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约,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与我今时胡来,怎知日后她不会与别人再来一趟)。

  若同居的动机是性欲满足,有性无爱,有欲无情,只求享受,贪享淫欲,只是暂时连结,不会长期委身,这种“分期多偶”(serial polygamy)作风,不会带来男女双方的心灵满足,心情稳定。朝秦暮楚,离散频密的生活方式,会带来空虚、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觉。

  这种违背圣经教导,背离神造人设偶的美意,淫乱纵欲的生活,是许多现代人失望、失落的经历。又是背弃神的国家民族,自食其果的悲剧,例如破碎家庭、婚姻挫败、道德颓丧等可怜境况。

二、 海外游子,贫苦学人,穷留学生,常会用此种节省开支、方便照应的借口,男女同居共住,说是“两情相悦”,再坚称“清楚神的旨意”,好像理直气壮,情理十足。

  什么叫作“清楚神的旨意”?这是胡说八道。请看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叫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肉体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

  再看希伯来书十三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若已同居共住,奸淫犯罪,男女二人应立时分开,一同认罪悔改,求神赦免。然后清楚神的安排,应循规蹈距,许约成婚。否则继续下去,是销灭圣灵的感动,决意继续在淫行罪恶中活着,神必审判,后果堪虞。

三、 夫妻二人争吵,无论是意见不合、作风不同或其他原因,都是正常又难免的情形。正如前面解说女子性生活的一般模式是重感性、顾感情,然后才有性爱,共享性事。这点作丈夫的应有基本的认识,否则强求急索,是更惹太太的气,她会认为你兽性大发,只求自我发泄,不顾她的感受,她会有被奸的感觉,后果严重。

  作太太的亦应记得,就算是丈夫大错,你生气有理,发怒有据,仍应紧记圣经教导:“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让怒气过了,夫妻和解,然后和好如初,共享闺房之乐,鱼水之欢。

  男女都要小心,性事不能当作武器或条件。夫妻均有性欲需要,婚后要记住:“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七2-5)

  注意这儿说分房停性事,不应为生气之故,只为专心祷告,且须双方同意。夫妻性爱的互慰满足是责无旁贷的事情。要小心防备魔鬼的试探攻击,应和睦共处,若有误会冲突应适当地处理,然后和好如初,共享恩爱夫妻闺房之乐。




第七课 基督化家庭


一、 吵架后扮笑脸回教会,深觉虚伪,这种有圣灵在内心工作,“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的现象(约十六7-13),是件好事。有神话语真光内心照亮,都是清楚得救的明证,亦是好现象。但要小心,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不要“生气”又“犯罪”(比对以弗所书四26"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含怒多时,有伤和气,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虚伪。夫妇意见不合,相处不和是难免又正常的。但不要吵架相骂,口出污言恶语,彼此伤害,含怒长久,怨恨难止。吵架后尽快解决,尽速和好,认错认罪,不给魔鬼留地步,不中敌人诡计。透过吵架冲突而双方更深入了解,更多体验,更深相爱,才是彻底解决办法。吵架有艺术,和解有工夫,英雄不打不相识,夫妻不吵无乐趣,怒气消除快而清,相爱互助情更坚。

二、 为什么夫妻谈情说爱,性事取乐不觉难为情呢?当然新婚性事时亦有难为情的感觉,但是假以时日,不但不觉难为情,甚至乐于此道。夫妇二人同心祷告,是向神祈求禀祷,但把心事道出来,让配偶听得到,心明白,有同感(林前十四3-19)而已,没有措词堆砌、表演求荣的私意,且是夫妇同心敬拜,齐心祷求,联合争战;但需要练习及操练。

三、 祷告是与神交通,祷词是向神陈明,祷愿是向神表达,对象是神。若祷告存心向人诉说,示范表演,褒奖称许……,这都是法利赛人式的假冒为善(太五),自夸自大(路十八),都是耶稣所斥责、神所不悦纳的,切戒再犯。

  夫妻二人家中筑坛献祭,祷告敬拜,是蒙福的途径,讨主喜悦的美事,为人代求的美德,坚守家园的上策。切勿让魔鬼从中破坏,伤害夫妻感情,离散夫妻的同心,是撒但分而攻的恶计,必须谨防。

四、 这是教会肢体生活及夫妻二人世界培养感情二者的平衡,不是取舍的问题,而须先安排妥善,有智慧地计划的必要。

五、 这是既“忙”又“乱”的马大式事奉(路十38-40),自以为是为主摆上,背十架牺牲,其实是忽视家庭生活,忽略家人需要,把身体弄垮了还自许是“为主烧尽”。

  故此,要明白圣经对家庭责任及事奉工作,接待信徒及照顾家人等多方面的正确认识,明白事理。否则缺少智慧,糊涂招损,愚妄自害,是咎由自取,不能怨怪真神,埋怨教会,或竟自许是为神大发热心,其实是在试探神恩,损伤己身,亏负家人,绊倒他人,羞辱教会。这种误解圣经、糊涂行事的狂热信徒,是撒但破坏教会,伤害信徒及贻羞主名的工具傀儡。




第八课 如何作婚姻协谈


一、 关于信主与不信者可否通婚,这一点圣经学者及辅导专家有两个立场。首先较保守的认为信与不信者,不可通婚。其次是较开明的,认为不成问题。

  保守派认为旧约禁止犹太选民与外邦人通婚(尼九~十三),加上所罗门王的失败先例,他虽是世上最有智慧的人,却是“英雄难过美人关”而被所娶外邦女子败坏了(王上十一)。又引用哥林多后书六14-18"......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且用生活实际困难加强立场,说明不信的配偶在人生哲学、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多方面,有基本上的差异,易构成矛盾、冲突。

  开明派认为旧约条例对神选民的禁例,与现今信徒情况不一样,把旧约选民禁例用于今日信徒婚嫁的情况,是不对的。且对林后六14-18不按字义解释,而引用林前七8-24;彼前三1-6,作为圣经根据。

  查林前七8-24,内容专指未信主二人成婚,婚后其中一位信了主,但另一位仍未信,故此按上下文理,不宜应用于信主与未信者通婚的情形中。就这一点来说,彼前三1-6较合用:“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但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按作者临床经验,眼见信徒非信徒成婚后,爱心冷淡,离开教会,信仰失落的情形,与带领未信的配偶至终信主的比率,前者较高。且后类婚姻生活中,信徒要经多年挣扎,饱历苦楚,虽然少数的配偶至终亦信主得救,但要付的代价却很大,信心需经多年考验,才见果效。


二、 虽然这对基督徒男女已论婚嫁,但不算迟,可马上开始作婚前协谈。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且是终生幸福的归依。因此婚前双方在灵性相通,个性相同或异,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理财之道,姻亲关系,基本性教育及性爱知识,家庭计划,育婴了解等多项课题,需深入探讨,了解沟通,以谋求共识,并培养感情等多方面努力。上列各点都是婚前协谈的课题及内容。至于内容深浅,时间长短,得就辅导员的专业训练,堂会章则条例,新婚夫妇成熟程度等多种因素作决定,由五次至廿次不等。有时兼连心理测验,身体检查,多项专题研习班,各种实习课程等,作弹性调适。


三、 婚姻协谈的情形繁杂,牵连的问题很多,且涉及私隐秘密,又要长时期多方面探讨及接触,因此辅导员与受辅导者之间,常有亲密交往,特别男女独处,如受辅导者因失恋或失婚,感情破裂,精神崩溃,最易找人依附,乞求辅导员同情,二人若因大意变成爱情,由怜爱演变成恋爱等例子是常见的。这种试探是大而引诱力强的。辅导员与被辅导者关系变形,感情变化,情况变坏的危险性高,破坏力强。也是撒但攻击爱主助人的教牧长执、专业辅导员之处,为属灵战争的危险地带,双方均须提高警觉,加倍谨慎,万般小心。否则结局可怜,家破人亡,声誉扫地,绊倒他人,羞辱主名的情况极多,失败的比率亦高。当事者切勿大意,更须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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