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论神和三位一体

  一、神是独一(1)永活的真神(2),他的实在完全是无限的(3)。至纯之灵(4),眼不能见(5);无体,无肢体(6),无情欲(7),无变化(8),广大无边(9),永远(10),不可思度(11),全能(12),全智(13),至圣(14),最自由(15),完全自存(16),他为自己的荣耀(17),按照自己不变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18);最慈爱(19),恩惠,怜悯,忍耐,有丰盛的善良与真理,赦免罪孽、过犯与罪恶(20);是那殷勤寻求他的人的赏赐者(21);同时,他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22),恨恶诸恶(23),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24)。

  二、神在自己里面,并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25),荣耀(26),善良(27),祝福(28);单独在自己里面,并对自己是完全满足的,不需要他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29),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30),但只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他自己的荣耀;他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他,借他而立,归于(31);并且在万有之上有至高统治权,借他们,为他们,并在万有之上行他自己所喜悦的事(32)。万事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昭然若揭(33);他的知识是无限的,毫无错误,并不依靠受造之物(34),所以没有任何事物对他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35)。他在自己的一切计划、作为和命令中都是至圣的(36)。天使、世人、以及别的受造之物,必当将他的美意所求于他们的敬拜、事奉,或顺从都归给他(37)。

  三、在神的统一性内有属于一本质、权能、永远的三个位格,即为父的神,为子的神和为圣灵的神(38)。父不属那一个,既非所生,亦无所由出;子永远由父所生(39);圣灵永远由父和子而出(40)。

  经文为证:

  1、申六4;林前八4、6。

  2、帖前一9;耶十10。

  3、伯十一7-9,廿六14。

  4、约四24。

  5、提前一17。

  6、申四15-16;约四24;路廿四39。

  7、徒十四11、15。

  8、雅一17;玛三6。

  9.王上八27;耶廿三23-24。

  10、诗九十2;提前一17。

  11、诗一四五3。

  12、创十七1;启四8。

  13、罗十六27。

  14、赛六3;启四8。

  15、诗一一五3。

  16、出三14。

  17、箴十六4;罗十一36;启四11。

  18、弗一11。

  19、约壹四8、16。

  20、出卅四6-7。

  21、来十一6。

  22、尼九32-33。

  23、诗五5-6。

  24、鸿一2-3;出卅四7。

  25、约五26。

  26、徒七2。

  27、诗一一九68。

  28、提前六15;罗九5。

  29、徒十七24-25。

  30、伯廿二2-3。

  31、罗十一36。

  32、启四11;提前六15;但四25、35。

  33、来四13。

  34、罗十一33-34;诗一四七5。

  35、徒十五18;结十一5。

  36、诗一四五17;罗七12。

  37、启五12-14。

  38、约壹五7;太三16-17、廿八29;林后十三14。

  39、约一14、18。

  40、约十五26;加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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