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防 卫 准 备
一、当我们遭到反对时 生活中,你报喜讯给别人,绝不会有人反对你,除非他是个疯子;但是,当你传主的福音给世人听时,尽管这是最大的喜讯,也不是所有的世人都欢迎你,很多时候你还会遇到强烈的反对。所以,弟兄姊妹们在传福音之前,就一定要有个思想准备,否则遇到了麻烦就被动了,也会灰心的。 那么,在传福音时,我们会遇到哪些反对的声音和现象呢?怎样识破、辨别和对待这些现象呢?这里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来自世人的反对 传福音,就肯定会涉及到罪的问题、天堂地狱的问题,这些问题会使一部分世人(尤其是那些自认为道德高尚的人)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于是,反对的声音和现象就出现了。轻者,和你辩论;重者,轰你出门。对于前者,我们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与之辩论!因为传福音不是护教。是你主动找世人传福音的,而不是他们主动来找你攻击基督信仰的(在后一种情况下当然要站稳立场了)。辩论的结果常常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不利于传福音。我们所要采取的态度是要温和地解答世人的问题,因为你的目的是要给对方传福音,岂能和他争个面红耳赤呢?至于对方要把你轰出门,那就更应该泰然处之了。他虽然把你轰出了大门,但可怜的是他,而不是你;可恨的也不是他,你若因生气而放弃了为他的灵魂祷告,可恨的反而是你。 (二)、来自教会内部的反对 按道理讲,最反对基督徒传福音、讲述“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的,应该是那些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翻遍了无神论政党领袖们有关宗教信仰的论述以及有关无神论的教材、著作,也没有发现任何反对基督徒传讲“上天堂,下地狱”的只言片语。尽管他们从骨子里是反宗教的,认定“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但他们并不反对基督徒传讲这样的“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的福音(“文革”时期除外),反而一再强调宗教信仰自由(见资料49:无神论政党领袖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完全超出人们的想象,在中国大陆,当前极力反对、恶意攻击基督徒传讲“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的,竟然是某类教会内部掌握实权的那么一小部分人!从以下列举的他们所发表的言论当中,弟兄姊妹们就不难识破他们的真面目了: A、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再宣讲不信的人死后下地狱的话。 B、有些来信者表示:不问一个人道德如何,信者死后上天堂,不信者死后下地狱,并说这是上帝的“公义”。这一信念令他(她)们焦虑,内心不平安。 C、按照这个观点(即因信称义),雷锋、焦裕禄、孔繁森都是在地狱里,因为他们不信基督;蒋介石则在天堂里,因他信基督。这就是那些“神学家”所说的“上帝的公义”。按照这个观点,上帝明知世人中的大多数将因不信而最后下到地狱经受永火煎烤,还日日夜夜、每时每刻不断地把世人创造出来,这是怎样的一种上帝观呢?上帝的慈爱从何谈起?这样的上帝不是更像一个阎罗王吗? D、但是教会里有些人以信仰纯正自命,强调信与不信的矛盾对立,说信的人可以得救,死后可以上天堂,不信的不得救,死后下地狱。据此,他们就极力传教,劝人信教。这就使基督教变成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对立的宗教,这就和社会主义不相适应。正在建设中的中国自己的神学必然不能容纳大肆渲染信与不信矛盾对立、破坏中国人民大团结的神学观点。 E、我国基督教实际存在的“大众神学”突出一个“信”字——信就是好,今世可以享受种种福分,死后可以上天堂;不信就是不好,不管为人民作出多大的贡献和牺牲,还得下地狱。这决不是基督的爱的上帝观,这是阎罗(王)式的上帝观。 F、高举道德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的优势之所在。中国是文明古国,是道德礼仪之邦。特别是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讲伦理道德比讲天堂地狱更令人欣赏。 G、宗教界要挖掘宗教道德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文化要用社会效益来衡量,基督教开展的神学思想建设也要跟上先进文化的要求。 H、马克思、恩格斯下面一段话给(了)我们不小的理论支持:“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发生了变革。这就是说,人们的宗教观念也要发生变革。”(马、恩全集第7卷240页)。我们期望几年之后,中国基督教的神学面貌可以焕然一新,能较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国际基督教中也能起到光和热的作用。 发表这些言论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如果我们零碎地来看这些论调,我们顶多也就是生生气罢了,因为它们明显地违背了圣经中最基本的“因信称义”的教导——这是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而当我们把它们“有机地”排列起来后(上面已经按ABCD排列好了),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险恶目的了——故意回避《圣经》中有关“因信称义”的经节(如约翰福音第三章等),全然不信神话语的权威,硬把弟兄姊妹们往政治路线上引,诱使他们犯政治上的错误(确切地说是失误),然后借无神论政党的手来消灭这些基督徒! 好熟悉的伎俩和手法啊!想当年,为了对付主耶稣,犹太人不就是使用的这个招术吗?文士、长老、祭司长、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对主耶稣进行了轮番的进攻,但全都败下阵来。文的不行,便来武的;他们后来借助于外邦人——罗马士兵的武力,终于把主耶稣推上了十字架。 实际上,这是一种“我打不过你,你等着,我回去叫我哥哥来”的把戏,手段虽显幼稚,但却屡屡奏效,因此历来被小人们所惯用。如今,一小撮隐藏在教会内部的假师傅、假先知们也是熟喑此道的;他们的做法和当年的文士、法利赛人的做法如出一辙,目的都是要“借刀杀人”!奇怪吗?不奇怪!因为真心想害耶稣的不是彼拉多(太二十七:23-24;路二十三:4),而是犹太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十:36)。害怕吗?不应该害怕!因为主耶稣早就对我们有过教导:“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神),正要怕他。”(太十:28)。有一位信徒说得好:“我怕人,但我更怕神!和怕神相比,我就不怕人了。”不理睬吗?更不行!!有人骂我们在地上的生身父亲,我们尚且都不会无动于衷;现在,假师傅在骂我们在天上的父亲、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是“阎罗王”,我们岂能洗耳恭听、袖手旁观呢?当然,用不着我们去和他们硬碰硬(这就正好中了他们的圈套),主耶稣用不着彼得的“拔刀相助”(约十八:10-11),因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但我们必须擦亮自己的眼睛,识破仇敌的诡计,清醒自己的头脑,不受仇敌的迷惑。坚持不懈地传扬主的福音,让福音早一天传遍天下。 二、当我们遇到逼迫时 传福音是在和魔鬼抢夺灵魂。平时,你不去惹它,它还“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呢(彼前五:8),现在,看到一个个将亡的灵魂被神奇地拯救,魔鬼绝不会善罢甘休,它会动用一切手段来“吞吃”传福音的基督徒。因此,弟兄姊妹们一定要有个思想准备——为主传福音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是会随时遭遇逼迫的。总的来说,逼迫分两种:政治上的逼迫和环境上(家庭、单位、等等)的逼迫。 A、政治上的逼迫 对基督徒的逼迫,是从犹太人开始的,使徒保罗就曾经是逼迫基督徒最卖力的犹太人,那时他的名字叫扫罗(徒八:3,九:1-2)。紧跟着,罗马皇帝尼罗拉开了外邦人血腥镇压基督徒的序幕。到后来,罗马天主教不甘示弱,也挤进了逼迫基督徒的行列,历年来经天主教杀害的基督徒竟达5000万人以上。1843年,马克思提出了“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著名论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2页);列宁看了,大为赞赏,称它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又深感还没有“切中要害”,便给添上了“麻醉”二字,使之变成了“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列宁选集》第2版第2卷第375页);从此,全世界所有的无产阶级政党都在本国内对宗教(不仅仅是对基督教)实行过大范围的“清理”(北朝鲜至今仍在残酷地迫害基督徒)。另外,阿拉伯国家几乎不允许基督教的存在,在某些极端伊斯兰国家里,伊斯兰教徒若改信了基督教,则要被处死。 然而,上帝是不会允许这样大范围的、对他儿女的逼迫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的,否则福音就无法传遍地极了。所以,总体来说,这种政治上的逼迫,不是经常有的,它的规律特点是“时断时续”的。就拿中国来说,更正教十九世纪初开始,由马礼逊等外国传教士传入我国,受到了不同规模的反对和逼迫,到义和团时达到了顶峰;后来平稳了一段时期,二十世纪20年代又有了一场非基督教运动,所幸的是辩论多,逼迫少;三、四十年代又相对平稳了一段时期(这期间也有日寇的逼迫,但规模不大);五十年代又受到压制,“文革”时期对基督教的逼迫达到高潮(连“三自”教会也不放过);自七十年代后期邓小平复出开始到现在,教会又迎来了一段难得的稳定发展时期。根据这“时断时续”的规律来看,今后在国内还会有逼迫。怎么办?害怕吗?后退吗?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请大家抬起头来往天上看,就知道这一切都有神的美意:“(政策)宽松是为了广传(福音),(政策)紧缩是为了筛选(得胜者)。”神永远不会失败,一切都掌握在神的手中。哈利路亚! 话虽如此,但当政治上的逼迫真的来临时,从外表上看,它是强大的,我们是弱小的,该怎么办?这里给大家提供几个对待逼迫的方法,但愿能助弟兄姊妹一臂之力。 1、祷告。 受逼迫时要把自己交托给主,求主给你智慧的语言,求主给你开出路。用不着长篇大论,也不会有时间允许你长篇大论地祷告,要简而明,四个字足矣——“主啊,救我!”(太十四:30)。使徒彼得在急难时的祷告,应该成为我们在受逼迫时效法的典范。 然而,弟兄姊妹必须要有个思想准备:对我们的祷告呼求,天父有时会马上来给“解围”,有时就不予以答应。我们来举几个例子: 二战后,苏联曾一度出兵东欧的许多国家;在匈牙利,有一个苏联陆军军官来见一位牧师,要求和他单独谈话。牧师把他带到一间小房子里,关上门。这个军官朝墙上挂着的十字架晃了一下头,说:“你明知那玩意儿是骗人的,你们做牧师的利用它来骗骗穷人,弄得他朦朦的,好让那些资产阶级过得安逸些。好了,好了,趁现在没有别人的时候,你就干脆认了吧,告诉我你从来就没有从心里相信过耶稣是神的儿子!”牧师笑道:“但是,我真的信嘛。耶稣的确是神的儿子。”军官大叫道:“你不要跟我玩这一套了!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说罢,掏出手枪往牧师身上一顶,说:“你如果不承认的话,我可要开枪了!”(原见证没有提到牧师此时有没有祷告,但我们相信肯定有默祷)。牧师说:“这我办不到。因为主耶稣的的确确是神的儿子。”这军官听了,一反常态,马上把枪往地下一扔,伸手抱住那位忠心的神仆,眼眶里充满了泪水,喊着说:“是真的,是真的!我一直也是这样信的。但是,我就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人会信到连命都不要的地步,所以我决定试试看。啊,谢谢你!你坚固了我的信心,给了我一个好榜样。从今以后,我也要抱定一个为主舍命的心志来跟随他。” 著名的印度信徒孙大信,曾经多次到我国西藏传福音。1914年的某一天,他到西藏的拉萨传福音,不幸被当地人抓住,送到了喇嘛那里,控告他进入内地传扬基督的福音。喇嘛把他定了罪,送上法场准备处死他。具体法子是把孙大信丢入枯井里,并用锁锁住井口,以防逃跑。井里有许多死人骨头、腐烂的尸体和可怕恶心的爬虫。这种刑罚就是要慢慢把人饿死、耗死、吓死,无论什么死法都比这个好受。在这个要人命的枯井里,孙大信不住地呼求耶稣:“主啊,你为什么丢弃我呢?”到了第三天的夜里,他突然听到井口有响声,好象有人把锁打开了,揭开了井盖,有个声音在说:“抓住绳子!”孙大信抓住了垂下来的绳子,被提出了枯井,井口照常盖好。他四周一看,不见一个人,他两臂的疼痛也都痊愈了。他就感谢天父的奇妙拯救,天亮后又继续去传福音。大家听到这消息,就说是“那个死了的人又复活了”。有人报告了喇嘛,于是,孙大信又被抓了来。喇嘛见到他,非常生气,认为是有人偷了钥匙,放孙出来;可再三寻找,钥匙就在喇嘛自己的腰带上,喇嘛害怕了,央求孙大信快快离开西藏……(孙大信后来坚持在西藏传福音,一直到他为主殉道)。 王德超弟兄是上海的一位牙医,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抗战期间,日军占领上海时,他要迁到租界地去。在去日军司令部申请租界通行证时,被日军扣押。日军以他形迹可疑为名,把他拉往空地,想要枪毙他。王弟兄就说:“我是个基督徒,请在枪毙我之前,给我两分钟的时间。”日军允许了他。王弟兄立刻跪在地上,闭眼默祷,将灵魂交给主耶稣;然后起来,平平安安地等候枪毙。日军看他这个样子,也就把他给放了。临死不忘祷告,足可见王弟兄平时的灵命不一般,更可看见我们的主是信徒在危难时的拯救。 上面是三个既惊险又戏剧化又鼓舞人心的见证,但也有让人感慨而悲伤的例子:英国的伊迪丝·安娜·库姆斯姊妹,是庚子年间义和团暴乱时山西省第一个为主殉道的外国传教士。说起来真让人难以置信:库姆斯姊妹竟是个牛津大学的高才生,在本国都是个难得的人才。她从牛津大学的萨默维尔学院毕业后,在一所中学教书,同事们称赞她时说“所有的教员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她更了解学生们”,“一想到她就想到太阳光”。她是个优秀的教师,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比起教授学生文化知识来,她更愿意为主传道。库姆斯姊妹对她的英国学生们说:“你们正享受着许多人的爱,可是在中国,那些可怜的小姑娘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爱。”于是,她放弃了在英国优越的舒适生活,情愿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传福音。1898年她参加了寿阳传教团,并开始在山西太原府工作。不但负责教会女子学校的全面工作,而且还在成年妇女中组织起了“基督教尽瘁会”。1900年6月27日下午六点钟左右,一群暴徒包围了教会女子学校,放火烧房子,扔石头、碎砖头,用棍棒殴打传教士。在这种危急的时刻,传教士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学校里的十一个中国女学生(因放暑假,学校里只剩下了这十一个学生)和其他中国教师。库姆斯姊妹极力安慰她的学生们,说暴徒们不会伤害中国人,只是想杀外国人。然而,善良的神的使女岂能测得透暴徒的歹毒心肠?很快地,就有暴徒过来抢夺这些才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了(事后经这些女孩子说:她们被抢后,大部分被人贩子卖给别人做童养媳或奴婢,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后来,外国传教士找到清政府,要求他们保护这些女孩子;李鸿章从北京给太原府发来了电报,敦促救人,她们这才获得了自由)。库姆斯姊妹马上过来帮助女学生们逃跑。但是,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里,女人从小就裹脚(大约是在3岁),原本应该欢蹦乱跳的小女孩根本就跑不起来;于是库姆斯姊妹就过来背起她们往外跑。这时房子已经烧起来了,暴徒们还不住地朝她们扔石头。库姆斯姊妹救出一个女孩傅琼后,又转回去帮助另一个叫艾桃的女孩,可艾桃很重,再加上暴徒的殴打,所以,她俩都绊倒了,一个暴徒立刻拿着棍棒来打库姆斯姊妹,其他人也往她身上扔石块,可她还尽量用身体掩护艾桃,并在耳边低声安慰她(这是艾桃后来所作的见证),说:“不要怕,我们很快就会到达一个没有痛苦和悲伤的地方,我们很快就要升入天国,在那里我们还会重逢的。”(危难时刻不忘传福音)就在这时,艾桃被抓走了,库姆斯姊妹却被扔进了火堆里,她两次想从火堆里爬出来,但每次都被暴徒推了回去,其中一次她跪下来祷告,马上就有人大声嚷道:“看哪,她想请求活命,这可不好!”于是,暴徒们又把她扔进熊熊大火之中,为了防止她再次跑出来,就往她身上扔破门板和其它东西,又拼命地朝她扔砖头、石块。就这样,神的好女儿、我们的好姊妹、牛津大学骄傲的学子、孩子们爱戴的老师伊迪丝·安娜·库姆斯小姐(可能未婚),结束了她38年在地球上短暂的寄居生涯,回到天家,安息主怀去了…… 由上面所举的几个见证可知,不管神是否答应你的呼求,在受逼迫时向神祷告,既是信徒的一个本能,也是一个本分。当然,弟兄姊妹都希望得到神的保护,可万一神没有按照我们的意思给予及时的回答,怎么办呢?那就需要采取下面的办法了。 2、据理力争。 我国是个法制的国家,如今的法制建设日趋健全,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在个别地区,由于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太低,仍然存在着逼迫基督徒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可以依照法律来和他们据理力争,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 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共中央1982年3月31日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著名的第19号文件)中说:“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它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作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用简单的强制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 我们平时多掌握一些相关政策(见资料49、无神论政党领袖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关键时刻就能用上。如果执法人员是坚持原则的人,他们就不会为难你;倘若他们执法犯法,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政策,那你还可以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正告他们这是在执法犯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在司法保障方面,我国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为有明确的惩处规定。《刑法》第251条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检察院也会对此依法予以立案。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如干涉他人正常的宗教活动或者强迫教徒退教,强迫公民信教或信某一教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行为,以及非法封闭或捣毁合法宗教场所及其他宗教设施的行为等,应予立案。” 2002年2月22日,美国总统布什访问中国,江泽民主席在与布什总统共同会见中外记者并答记者问时说:“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有很多公民信教。我不信教,但我对宗教很感兴趣,曾经读过《圣经》、《古兰经》、《金刚经》等宗教经典,也经常与国内宗教界领袖一起交谈。在中国,无论信仰何种宗教,教徒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如果说有人被扣押,那是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并非因为他信仰某种宗教。作为国家主席,我也无权干涉司法独立。” 江泽民,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少数几个最具有无上权力的领袖人物之一,他这是在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身份[注:新中国同时拥有这三大头衔的,只有毛泽东(1954—1959年)、华国锋(1976—1981年,当时还未恢复国家主席,华的总理职位可以算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了)、江泽民(1993—2002年)。邓小平的威望虽大,但从未有过三大权力集一身的经历]向全世界宣告:在当今中国,权不能大于法!任何人也不许“以权压法”,“以权代法”。一个13亿人口泱泱大国的国家元首,尚且要遵纪守法,那么普通的执法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就更不能执法犯法和干涉、逼迫信徒的正常宗教信仰活动了。 有些信心强的传道人反对和世人“讲理”,他们坚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他们不怕坐牢,不怕为主殉道,面对逼迫,他们满不在乎,不以为然。但是,事情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如果是某信徒单独的遇到逼迫,那完全可以如此这般行;但事实上很多时候,遭受逼迫的不是个人,而是团体。聚会的时候是最容易遇到逼迫的,参加聚会的人,灵命是不一样的,有刚强的,也有软弱的,还有不信主的世人。传福音的目的是为了把“福”带给别人,可不应该反过来让别人受牵累。不能因为你不在乎,就不顾别人的安危。再者说,受逼迫是会连累家人的,甚至会给无辜的亲人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罗马尼亚,有一个弟兄因作主工而被捕入狱,留下妻子儿女一共七口,其中有两个女儿分别19岁和17岁。在当时的罗马尼亚,工作是由政府分派的,基督徒犯人的子女是不予分派工作的。为了养活病中的母亲和三个年幼的弟弟,两个女儿走投无路,被迫去当了妓女。大弟弟知道实情后,发了疯,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几年后,父亲出狱回来,看到这种情景,痛不欲生,只得祷告说:“神啊,求你再把我送进监狱,我实在不忍看见这种情形。”后来他真的又因为给儿童传福音而被关进了监狱……弟兄姊妹们,这不是杜撰,这是件真事,是个让人不愿听到的事实,你不好判断它是好还是坏,但它的确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我们既要为神而活(罗十四:8),也要为别人尤其是亲人而活,圣经上说:“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十五:1)。因此,教会受到逼迫的时候,正是该你站出来,为其他人和世人争辩、正是你该挺身而出保护他人的时候,而不是傻呼呼地坐在那里等待束手就擒。所以,适当了解一些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政策,危急时刻用它来与世人“理论”一番,或许能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最低限度也能为其他的弟兄姊妹争取一点向天父祷告的时间。 3、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上面提到传福音遇到逼迫时可以和世人据理力争,但这并不等于向世人妥协、让步和投降,基督徒是宇宙主宰的儿女,我们的地位是王子的地位,在真理面前绝不可低头屈服。在和世人实在讲不了理的时候,那就宁可去为主作那美好的见证。教会历史上,有许多传福音传得近乎癫狂的基督徒,因传福音而为主受逼迫、为主作美好见证的例子不胜枚举、比比皆是。人们不是说他们“癫狂”吗?那好,他们就承认自己“癫狂”了,因为主耶稣就曾经被他的亲属们说是“癫狂”了(可三:21),使徒保罗也曾被人说成“你癫狂了吧”(徒二十六:24);可是,保罗的心态是:“我们若果癫狂,是为(了)神;”(林后五:13)。是的,基督徒的“癫狂”,不是神经病的癫狂,而是规规矩矩的癫狂,是为了神的福音事工而有的癫狂。在神的眼里,这样的人才能真正为主作工;如果没有这样一班为主癫狂了的、不怕死的“拼命三郎”,主的工作就没有结果。神就是要得着这么一班癫狂的得胜者来为他效力。主耶稣所拣选的12个使徒,除了约翰(因为耶稣把母亲马利亚托付给了他,又把写《启示录》的重担放在了他的肩上)和叛徒犹大以外,都为主勇敢地殉道了:彼得——倒钉十字架;安得烈——钉十字架;雅各——被剑刺死;腓力——钉十字架;巴多罗买——被棍打死(一说被活活剥皮);多马——被矛枪刺死;马太——在伊索亚被剑刺死;小雅各——从圣殿顶被人推下来,并遭毒打死亡(注:参考本书资料13、“从基督徒特殊的殉道方式看神的存在”。但那里说的是主耶稣的兄弟雅各。在耶稣身边叫雅各的太多了,这三个著名的“雅各”又全都为主殉道了,因此教会历史留下来的资料难免张冠李戴,请读者谅解,但这并不影响后人对他们的敬仰);达太——被箭射死;西门——钉十字架。此外还有:司提反——被石头砸死;马提亚——被石头击打,然后斩首;保罗——被斩首;巴拿巴——被石头砸死;路加——被吊死;马可——在大街上被人用马拖行示众,然后烧死;耶稣的兄弟雅各——被石头打死;耶稣的兄弟犹大——钉十字架。照世人的观点,他们都是“癫狂”了,因为当时的罗马全国极力镇压基督徒,可基督徒却越镇压越多,这不是癫狂得“着魔”了又是什么?其实,岂止是古罗马时代的基督徒受到世人的如此轻蔑,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在经历着这样不公正的逼迫和嘲讽。但他们既然被神拣选了,被主得着了,就义无返顾地踏着这条带血的十字架道路勇敢地前进。在教会历史中,带有“癫狂”味道的见证真是数不胜数。我们再来看几个例子: 有一个外国老姊妹,她有六个儿子,其中五个儿子去印度传道,都死在了那里;别人问老姊妹:第六个儿子怎么办?她果断地回答:第六个儿子也要奉献上去,为主传道。 一个叫亨利的老信徒,想去印度传道,可医生检查出他有病,对他说:“你的身体太弱,若住在印度,气候不适应,恐怕不能久留人世。”他问医生:“照你看,我还能在世几年?”医生回答:“最多七年。”没想到老人听了后非常高兴,说:“我有七年时间,还能去作许多善工呢!”于是,他就在1806年前往印度传福音,五年后才回国,第六年病逝。 在20世纪中期的罗马尼亚,基督徒普遍受到逼迫,许多信徒被捕入狱。在监狱里是不许传福音的,否则发现了就会招来一顿毒打。可是有的弟兄姊妹为了主的福音得到广传,不惜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一位弟兄正在牢房里向犯人讲道,被狱警发现,拖出去大打了一顿,又送了回来,只见他慢条斯理地在疼痛中把身子坐直,整理了一下衣服,开口道:“各位,刚才我讲到哪了?”于是,又讲了下去。另有一个牧师,在监狱中被打得半死,被扔回牢房,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同牢房的人看不过去,就开口咒骂那些打人的狱警,可这时,牧师却呻吟着说话了:“请不要咒骂他们!安静一点,我想为他们祷告。” 类似这样的“癫狂”行为,在中国的弟兄姊妹中间也是屡见不鲜。神的老仆人王明道先生,第一次被捕后,向世人妥协了,被释放回了家。这在一般人看起来,是一件多么高兴的事啊!可王太太却指责起王先生的软弱来,并最终和王明道一起,为了纯正的信仰双双走向监狱,重新为主受苦。 另一位著名的神仆倪柝声,解放初期原本已经平安地到达了香港,完全可以充分享受较为舒适的日子。可是,为了照顾他所牧养的教会,他毅然冒着风险回到了大陆,终于在1952年4月10日被捕,并于1972年5月31日凌晨2时在劳改农场为主殉道。这位为主奉献了终身的老弟兄,临死也没有忘记给世人传福音、作见证;他的遗书,使得劳改干部误以为是“绝命书”,其实它可以算是一份变相了的福音单张:“耶稣是神的儿子,为世人赎罪而死,第三日复活,这是宇宙间最大的事实。我信耶稣而死。倪柝声。”这几句话把耶稣基督的福音用最简单的话表达了出来。这是他最后一张福音单张;他知道他死后,必会有人来埋葬他,人们看到这张纸条一定会重视,看过后一定会把它上交给上级主管干部手里,干部们也一定会进行研究的。倪弟兄就是这样,临死也不放过为主作见证的机会。 还有一位老弟兄胡振庆,五十年代因不肯参加“三自”教会而被捕。当时的中国大陆盛行开批斗会,讲究人整人,提倡人揭发人;劳改农场也不例外,每到开会时,犯人们都得互相揭发,否则就要吃苦头。可胡老弟兄坚持信仰,宁可自己受苦,也不说谎陷害别人,因为那样就会使对方无辜受冤枉,并且要吃很大的苦头。为此,胡老弟兄竟要求干部们给他“带手铐,关禁闭,加刑”,因为他“没有改造好”,理由是“不能改变对神的信仰”。弄得干部们莫名其妙:“天底下没有这样希奇的事,别人都要求减刑,而他却要求加刑。”他们就吓唬他:“胡振庆!你再这样下去,就要被枪毙了,你不难过吗?”他却向他们笑笑说:“把我送到天堂去,不是更好吗?”劳改干部们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说:“这个胡振庆,样样都好,就是信耶稣不好。” 哦,这就是一群被世人看作“癫狂”了的人,是一群“世界不配有的人”(来十一:38)!究其“癫狂”之原因,还是边云波弟兄在他的那首著名长诗《献给无名的传道者》中说得好:“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的脚,甘心到苦难的道路上来奔走!‘选中’这条不自由的道路,并非出于无奈,相反地却正是大胆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 有些弟兄姊妹会对教会受逼迫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理解:为什么神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全能的天父为什么不肯帮助他的儿女们摆脱这些苦难?其实,这里面有着神非常美好的旨意:一、借着小逼迫,筛选“麦子”和“稗子”。二、借着大逼迫,挑选教会中的得胜者。三、借着弟兄姊妹们的殉道,添满“被杀者的数目”。在神的永远计划中,有两个“数目”必须要“满足了”才行。一个是外邦人得救的数目一定要添满(罗十一:25);另一个是(教会中)被杀者的数目一定要满足(启六:11)。尽管这不易被人们(甚至信徒)所理解,使徒保罗也把它称作“奥秘”,但这两个硬指标一定要达到,也一定会达到!正因为如此,所以逼迫、殉道的事就少不了。四、借着逼迫,给监狱里的狱警和犯人们传福音。这种特殊的传福音方式在使徒时代就开始有了,在《使徒行传》十六章16-34节里,我们可以看到:表面上是保罗和西拉被下了监,实际上神的旨意是差派他们去给禁卒及其全家传福音。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家里,军队里有随军牧师,监狱里允许给犯人传福音;可这一切在无神论的国家里就行不通了,于是神就采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来给监狱里的警察和犯人传福音。从外表来看,似乎是凄惨了一些,但神却取得了属灵的“双丰收”:既抢救了灵魂,又磨练、赢得了得胜者,真可谓“一箭双雕”。神的作为是何等的奇妙啊!哈利路亚! 4、躲避。 如果你传福音时遇到了逼迫,你是个较软弱的人,信心小,也不知道宗教信仰政策,更没勇气去为主受苦,怎么办?一个字:“躲!”不要以为躲避就是失败,不!这是神所许可的一种策略。在圣经里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和使徒保罗都曾经躲避过犹太人的逼迫(约八:59;徒十四:5-7;二十:3;林后十一:32-33)。这不是软弱,不是失败,而是“灵巧像蛇”。躲避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让我们来看看使徒行传第八章1、4节是怎么说的:“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从这两节经文中可以看出,在教会第一次受到逼迫时,门徒们所采取的策略就是躲避分散,但这是躲避,而不是躲藏;门徒们并不是藏起来了,而是分散到列国,把福音的种子也带到了世界各地。如果逼迫来了,大家都不躲避,死顶,那么当初五旬节后的门徒们一个也活不了,神的福音也就不会因着他们的“四处分散”而被传开,我们也就不会得救了。所以,逼迫来临时,躲避不仅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而第1节的“除了使徒以外”,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信徒在逼迫面前都要躲避,神给自己留下了一些特别拣选的、“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勇士,他们都是主耶稣所亲手挑选的使徒(包括保罗在内),他们绝大多数都为主殉道了(见上文)。他们都是得胜者,将来在天上所得到神的赏赐将会是巨大的(启示录二十一:14)。 B、环境上的逼迫 还有一种逼迫,就是环境上的逼迫,即家庭、单位等周边环境给基督徒带来的逼迫。政治上的逼迫是时断时续的,可环境上的逼迫却是不间断的,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主耶稣说:“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十五:18-20)。使徒保罗也说:“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所以,环境上的逼迫是不可避免的,几乎每个信徒都会遇到。面对这种逼迫,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一、要不怕。希伯来书十三章6节说:“所以我们可以放胆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二、要有对主之应许的盼望和信心。主耶稣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五:10-12)。三、要忍耐。环境上的逼迫不同于政治上的逼迫,你是躲避不了的,因为它就发生在你的身边。只有忍耐了,况且“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很多时候,神要借着环境上的逼迫来磨练你,有时也用这种方法来救你身边的人的灵魂。1932年元月,著名的布道家宋尚节到上海布道,期间有个妇人听道信了主,她的丈夫见她信了耶稣,就打她。她被打的时候,就跪下祷告求主说:“主啊!救我丈夫,因为他不知道。”她丈夫听了很受感动,就不再打她了,并且也信了耶稣。所以,我们在遇到逼迫时不仅要忍耐,还应该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太五:44)。四、要告诫他们逼迫基督徒的下场是什么。基督徒是神的儿女,是主耶稣用宝血买赎过来的,从属灵的角度上来看,基督徒和基督是联为一体的,逼迫基督徒就是逼迫基督。当年,扫罗在逼迫基督徒的时候,耶稣从天上对他讲:“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4-5)。如果基督徒做错事了,你去给他点颜色看看,这倒没什么;可如果基督徒没有做错事,反而尽做好事,你有什么理由去逼迫他们呢?难道就仅仅因为信仰不同吗?可你所信仰的比起基督徒的信仰来,哪个更道德、更得人心、更有生命力呢?逼迫基督徒实际上是一件很不上算的事,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世界上最最危险的事情,就是逼迫基督徒。让我们再说一遍:逼迫基督徒就是逼迫耶稣!!!按照《圣经》所说:基督徒是上帝的殿,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参林前三:16-17)!翻开《圣经》,我们就可以看到,世人的眼睛是何等的瞎啊!他们只看到了耶稣善良的一面,因此他们就觉得耶稣“好欺负”,就不住地逼迫他,直到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就是看不到耶稣威严的另一面,他们怎么就忘了:让人惧怕的是各种恶鬼、污鬼,可让恶鬼、污鬼惧怕的却是耶稣(太八:28-34。可一:23-25。路八:28-32),甚至连风和海也要听从耶稣(太八:26-27)!到底谁更厉害?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可惜世人就是看不透。只知道神是爱,却不知道神更是烈火(来十二:29);只知道耶稣是个任人宰割的羔羊(赛五十三:7-8),却不知道他更是个令人可畏的狮子(启五:5)。也不动脑筋好好想一想:不信耶稣的尚且要下地狱,那逼迫耶稣、反对耶稣的结局只能会更加悲惨!有时不等到死亡就会受到惩罚,(见资料14:从报应看神的存在)。这些道理,应该讲给逼迫你的家人听,这不是在吓唬他们,也不是在逃避逼迫,这是对他们的灵魂负责。但尽管这是肺腑之言,也只可对逼迫你的家人或亲友讲,若对其他逼迫你的人讲,则会适得其反,弟兄姊妹必须要学会智慧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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