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人的堕落和神的救法


  慕:前面您说圣经的主题是神对人类的救赎,这到底是指什么意思?

  信: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人的堕落和神的救法。

  慕:(一)“人的堕落”是怎么一回事?

  信:圣经《创世记》前3章记载:神造了亚当夏娃,叫他们管理全地。可后来他们受到蛇的引诱(蛇背后是魔鬼撒但),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从此罪就进入了世界,人就有了罪。人们都是亚当的后代,所以也都有了罪。

  慕:怎么能说人人都犯了罪呢?

  信:圣经对“罪”的标准和世人对“罪”的标准不一样。在圣经中,“罪”的根本意思是:不遵行或违反神为人所定的标准。“凡犯罪的,就是违背(神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神不允许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可他却没有遵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这就是违背神为人所定的标准,也就是犯了罪。

  慕: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这怎么理解呢?我觉得我并没有犯罪,否则我早被政府部门抓起来了。

  信:圣经中所说的“罪”,对人来说,可分三个大类:1.法律上的罪。

  这一类罪是神和人都公认的罪。例如:杀人,抢劫。

  2.道德上的罪。

  这一类罪神定为是罪,人不定为罪,但每个人在良心里都是承认不对的。例如:骂人,说谎。

  3.灵性上的罪。

  这一类罪神定为是罪,但不信神的人不知道也不理解是罪,因为他还没有相信神,对神的话毫无所知,就是知道了也不相信,因为未重生者,灵里是死的,对神的话毫无反应。然而社会常识告诉我们,法盲犯法,并不会因为他不懂法就不判他的罪;在犯罪的问题上,“不知者不怪”是行不通的!同理,“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五:17)。“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出三十四:7)。例如,“吃血”就是犯了灵性上的罪。

  (注:有关这三大类罪的具体内容,请参看第10章“怎样信耶稣进天堂”)

  慕:若参照这三个标准,那我当然是个罪人了。

  信:不仅您是个罪人,而且全世界的世人都是罪人。因为世人都是亚当的后裔,“因一人(亚当)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

  慕:既然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那后果是什么呢?

  信:罪的后果,也称罪的工价,就是死(罗六:23)。神是公义圣洁的神,在神的国里绝不能允许罪恶的存在。神要审判罪人,使罪人落到应有的惩罚里。本来人是长寿的,可亚当夏娃犯罪之后,人的肉身就注定要死亡了,因为神在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时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这肉身的死亡叫第一次的死。死了就完事了吗?不!肉体死了,灵魂还活着,要受神的审判。“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在《启示录》第二十章里,我们会看见将来有一天,全世界的死人都要复活,都要站在一个白色大宝座面前,接受神的审判。审判完后,凡名字不在生命册上的人就被扔进硫磺火湖里(即地狱),永永远远受痛苦。这又叫“第二次的死”。

  慕:太可怕了!

  信:是可怕!但是这可怕的局面是可以转化的。神既是公义的神,更是慈爱的神。他给人类预备了救赎方法。

  慕:(二)“神的救法”是什么呢?

  信:人没有办法叫自己不犯罪,甚至少犯罪也不行;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人是有“罪性”的,“罪性”迫使人干出种种“罪行”来。人的罪必须要得到解决,否则就只有走向灭亡了。那么人就没有办法自救了吗?是的,人没有办法自救!但神却有办法叫人(的灵魂)得救,免沉沦。因为神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结书三十三:11)。神不单是向人有这样的心愿,他也实实在在地作了一件空前绝后的大事来解决人的罪,他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成为人的样子,替人类去接受罪恶的刑罚。神的儿子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人们的罪便在他的身上得到了解决;因为神把人们该受的刑罚,执行在主耶稣身上了,人们就不必再受刑罚了。神的儿子替我们死,这是何等大的恩典,又是何等大的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主耶稣如果不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我们这些罪人就都得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现在主耶稣替我们死了,我们就得到了释放。他不单是被钉死了,而且埋葬了,我们的罪在主耶稣身上受到了神的刑罚,神的公义满足了,神向人的爱也显明了。然而主耶稣又复活了,他经过了死又胜过了死。罪把死带入世界,主耶稣借着死解决了罪,也解决了死。罪人的问题都在主耶稣身上解决了,他死是替我们死,他复活是叫我们生,这就是神的救法。没有神的救法,人们永远是罪人,神的救法借着耶稣作成功了,人们就可以脱离永远的灭亡了。“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担当了”这三个字,明显地是指这一个替代,已经作过了,神的救法已经成功了。

  慕:为什么人犯了罪,却让耶稣来担当这些罪孽呢?

  信:因为神是一位绝对公义圣洁的神,他的公义不允许他对罪的处理马虎随便,他非要追讨罪不可,否则他的公义就会受到损害。神既不愿万人沉沦,走向地狱,那他就必须要找一个替代者来担当人类的罪孽,来满足他公义的要求。要作一个替人担罪的替代者,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是人,只有人才能代替人。2.必须是没有罪圣洁无瑕疵的人。3.必须是接受了罪的刑罚而自身又不至于毁灭的人。究其三个条件,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合格的。

  慕:找不到一个合格者,神的救赎计划岂不是就要落空了吗?

  信:然而,神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神既然定意要拯救人,他就一定要找出这个人来,他也一定能找出这么个合格者来!神作出了一个重大的牺牲,他派他的独生爱子,圣洁无罪的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来承受这么一个“背负世人罪孽的”重担。主耶稣的死是替世人死,主耶稣的复活又是给了我们永生。罪恶是人犯的,刑罚却在他身上,如同我们受了罚一样,这是何等奇妙的救法!

  慕:我还有些不大明白。

  信:打个简单的比方:一个穷学生,打坏了学校的用具。要赔偿,没有钱,不赔偿又不行,怎么办?急死了。但是有一位老师同情他,替他拿出钱来赔偿了,这个难题就解决了。这个学生没有钱,是老师替他付的。这就是由无责任的老师来担当闯了祸的学生的责任。不管是谁付钱,这个赔偿的事就结束了,解决了。神给我们的救恩就是如此,主耶稣替代我们受了刑罚,神就看我们罪的工价已经偿付了。主耶稣是我们赎罪的羔羊,惟有他是我们的救主。

  慕:(三)我们怎样才能得到神的拯救呢?

  信:神的救法已经完成了。罪人得着这个救法的关键就在一个“信”字——“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下地狱),反得永生(进天堂)”,“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约三章)。

  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人只要肯实实在在地承认自己是个罪人,相信并接受主耶稣作救主,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圣灵就将神的生命生在他里面了,并且神的灵(圣灵)也住在他的里面,作他的训诲师,帮助他明白神的话,帮助他胜过罪的律(参罗八章12-13节),他就获得了重生。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