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保罗所传的福音 一、加拉太教会中的搅扰 这些搅扰的主因是:犹太人认为保罗破坏他们的律法,践踏神藉亚伯拉罕传给子孙们的应许。保罗传基督的福音到加拉太人当中,后来有人在他们当中产生搅扰,为一些弟兄姊妹带下难处和软弱,保罗很惊奇,为什么这个搅扰能产生?为什么这个搅扰能带下“别的福音”?当时带下搅扰的原因,乃因这些人站在犹太人受割礼的立场,对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是一个很大的难处。他们认为保罗破坏了摩西的律法──只要信基督的福音就称义了,不必再寻求守律法而称义,甚至好像都不必受割礼,等候承受神将来的应许,应许己经因信,都得著了。然而犹太人郤未见信的人称义,也未看见信的人得著了。 保罗传了基督的福音指出──人不是靠律法称义。但对犹太人而言,律法是神对他们生活的要求,这律法是他们的标准、规范;正如旧约利未记说──你若遵行我的律例、典章就因此而活著。保罗竟然如此传福音,这实在是破坏了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亚伯拉罕传给犹太子孙的,是他们代代所信的神所立之约。把神的应许传给他们,他们有割礼作表号,这是一个承受应许的凭藉、证据。保罗郤说,割礼、不割礼全无功效,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如此,不单他们的律法破坏了,应许也被践踏了。再而,有人说保罗所传讲的道──“基督的福音”太空洞了,无确据让人去接受。保罗说,信就知道,信就进入,信就得著……这些太渺茫,没有事实,既无律法的依据,又没有割礼的凭藉,这怎么可能叫人接受?以上种种原因,带下很大的搅扰在加拉太弟兄姊妹们当中。 二、为何我们相信保罗的职事? 犹太人之所以怀疑保罗的职事,因为误以为他所传的道违背神的律法,破坏了祖先给他们的遗传。然而,我们由教会来看,他是否是神的职事呢?可以由三方面来认识: 〈1〉神为他作见证:神直接向他显现,呼召他,也就为他的职事作了见证。 〈2〉圣经为他作见证:圣经是神的话,是真实的,就见证保罗所传的是真实的,因为圣经讲到保罗自己的事,圣经既为他作见证,他所说的话都是真实的,而且因著他所传的话,产生了教会;教会为他作了见证,彼得也在众教会中为他作见证。 〈3〉圣灵为他作见证:现今他说的话,在我们身上就成为真实;因为他所说的话,就是神的话,是神的儿子在他里面所启示出来的话,当他说出来,圣灵就为祂自己的话作见证,在我们身上就成为真实,也就为保罗作了见证。 三、保罗传基督的褔音 因著这些搅扰,保罗就向加拉太的教会再传一次福音。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是荣耀的福音,他不是传给人道理、说法或头脑的字句知识;乃是神在他里面说话,圣灵为衪的话作见证,祂的话在人里面就成为生命。所以说,保罗是藉著神的话,把基督传给人,叫人得著基督,只要得著基督在里面活着,就能满足神律法的要求。犹太的弟兄姊妹良心都知道,也都能见证他们到底能否守得住律法。保罗说,基督就是律法的总结。你得著基督,自然律法都守住了;这真是奇妙荣耀的福音,基督在我们里面活,使我们不光能遵行律法,且能得著律法的真实;因为律法的总结──耶稣基督──被我们得著了! 当时,神向亚伯拉罕立约,以割礼为立约的表号。历代犹太人就都受割礼,凭割礼将来要承受神的祝福、神的应许。现在保罗传基督的福音,就是叫人得著基督。这基督是谁?祂与父原为一(约十30),就是和亚伯拉罕立约,应许亚伯拉罕的那位神。保罗不叫他们再去受割礼,守律法等候承受神将来的祝福、应许,乃是叫他们得著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他的神;这件事情太大,太荣耀了!不必再等应许、祝福了。因为你得到基督,一切就在基督里承受了。 四、从神来的褔音 保罗传基督的福音,这福音的信息是从神来的。信息的主题就是说到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从神而来的信息要传给人,凭人的智慧是不能领会,不能接受的,因为创造者与受造之物间有无限的差距,只有神自己能够把祂的心意传给我们,让我们明白而接受;也就是藉著祂对我们的启示、晓谕。福音是一个很大的启示,不是人能够传讲的,所以说传福音是圣灵的工作,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我们的肉眼并没有看见过拿撒勒人耶稣,但因著圣灵在我们里面为神的儿子作见证,我们就相信祂、爱祂。 五、基督的褔音叫人得著基督 保罗这个职事被神兴起,是神的儿子启示在他的里面(加一16),藉著他发表出来。如此,神让他去传他所认识、所得著的神的所是,神的自己;而且是神让他去传,神在他里面透过他来传,藉著他传。保罗并没有看见在地上行走的主耶稣,所以他不是传耶稣在地上作了什么或说了什么……等等神的作为。他乃是传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儿子。基督是他的生命,里面有了神的所是,不但自己因而认识神的所是,也能传递神的所是,使神的灵在人里面照样成为生命。凡属灵的人能够真实,都是圣灵在人里面为祂的话向人作见证。 从我们第一天信耶稣开始,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为神的儿子作见证,叫我们能相信祂。今天我们能得著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也是如此。保罗自己就是这样:圣灵在他里面作见证,让他认识了神的所是。因此,保罗传的福音,不是著重在见证神的作为。保罗知道基督在他里面,所以他的传讲乃著重在他里面的这位基督自己。这正和耶稣在地上一样,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在耶稣里面说话,祂就说,父在耶稣里面作,祂就作。 保罗传基督的福音,在你里面能成为真实,也必须是圣灵在你里面作见证,叫你得著基督成为你的生命,你就得著真实了! 六、基督褔音的确据 加拉太有一部份人,对于保罗传讲基督的福音,觉得太空洞,不实际,接受得没有确据。这一切的症结,都在于他们以人的思想来看福音,以人的知识来接受福音。他们觉得虚无、空洞,但是对我们得救的人来说,因著得著了神的生命,神生命在我们里面为祂的话作见证,所以就觉得很真实。一个人若是里面没有神的灵,没有神的生命来接受神的话,对福音必然觉得空洞、不真实。因为神的真实,不是在时空(亚当)里面,神的真实是在圣灵里面;在基督里面显出都是真实的。保罗说出来的话,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神儿子在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神的灵在信的人里面为祂的话作见证,就成为生命,太真实,太确据了!那些不受搅扰的加拉太弟兄姊妹,就是这样得著确据的,保罗自己也是这样的见证。保罗就是如此传基督荣耀的福音,直接把基督给人,使人直接得到基督,因为他一传,圣灵就为他所传的话作见证,听的人里面就得著了,这就是确据与把握。 如此,我们也能明白,加拉太教会中的争执,犹太人认为,摩西所传的是由神来的;亚伯拉罕所传的割礼、应许也是由神来的;保罗所传的,若是由神来的,也应该与他们一样,为何当中有争执、对立?实际上,若是一个真正得著耶稣的人(基督是我们的生命),里面有了确据,有神的生命,就不会再争执了,因为与保罗同感一灵。犹太人抵挡、践踏保罗所传的,是因为犹太人接受了摩西、亚伯拉罕所传的字句,仍旧在自己里面,不在灵里面,神的灵也不在他们里面,就与保罗不能够同感一灵而不相通。 没有一个人能认识神,除非神的灵在他里面,只有神的灵认识神。他们若在圣灵里,才能认识在保罗里面的神,也能认识保罗所传的是从神来的。反过来说,那些得著确据的人,也不会与犹太人争执了,因为自己知道所信的是谁,所得著的己经有了确据,只是犹太人不了解他们,如同耶稣在地上,犹太人也不了解祂。 七、基督褔音的内容──十字架的救恩 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是叫人得著基督,而基督之所以能叫人得著,成为我们的生命,乃是藉著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耶稣基督由死里复活”(加一1)就说出了整体十架的救恩。加拉太教会之所以受搅扰,就是对十架救恩没有真实的认识与得著。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就再一次向他们传讲这十架的救恩。关于十架的救恩,我们简要的认识有四点: (一)耶稣的宝血 宝血见证祂是我们的救主,为我们死,受了审判,使我们将来免受审判,不至灭亡。因著我们的悔改,神就赦免我们的罪,圣灵就为“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的罪”作见证,而洗净我们的良心。悔改是我们的责任,赦免是神的权柄,洗净是圣灵的工作。因著宝血,如今仍旧作赦免的工作,包含过去与现在,它的功效直到永远。 总之,因著宝血,撒但不再控告我们;使我们得以亲近神,并且与神和好了。 (二)与主同死──旧人结束了 因为旧人会再犯罪,又要显出一个罪人的光景,神不要罪人,所以祂一定要解决这个旧人。祂就叫我们旧人与基稣同钉在十字架上,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钉死的工作,绝对不是藉著克己、苦修而是藉著“信”!当圣灵在我们里面为“我们旧人己经与祂同钉十字架”这个事实作见证时,圣灵让我们看见了,我们就信了,在我们身上也就真实了。 (三)与主同复活──基督生命的活出 当主耶稣的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时候,耶稣的生就显明在我们身上,宝贝放在瓦器里,显明这莫大的能力;照样,复活的大能也在我们身上显出来,这乃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四7~11)。所以说“身上常常带著耶稣的死”,这十字架的工作是圣灵的工作。祂知道我们该如何受管制,被修剪,不是我们自己去找来的,自己更不可能钉死自己。当圣灵在我们身上作治死工作的时候,耶稣的生就显明在我们身上,基督就活出了。另一面来说,当基督在我们里面活,这活出的生命本身,对旧人就有治死的能力,是祂活,我们就不会再注意旧人死的问题;是基督活,就显明耶稣的生在我们身上,如此,基督也就是我们的生命了,不再是凭自己活。加拉太人被搅扰,无确据的原因就是仍旧凭自己活,神的灵在他们里面未成为生命,若成为生命,在基督里一切的丰盛,就因著基督是他们的生命而成为他们的了。 一个人,若向著主没有完全、绝对的心愿,仍旧保留自己,就使自己仍在自己里面,圣灵无法为他们“己经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作见证,无法真实地得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若是他的心完全被神得著,圣灵就能藉著主复活的大能释放出来;如此,他就脱落了自己,活出基督,让别人看见他所信的都得著了。若是凭著旧造的生命──自己活,当然就仍旧在这世代里,未有脱离这世代的光景(加一4)。难怪加拉太教会一些弟兄姊妹,一直受这世代的影响,受犹太教的搅扰,因为仍活在旧造里;就像神也是在旧造中,向亚伯拉罕立约,赐福他的后裔,有割礼作凭藉(在时空中总要凭藉,在基督里祂就是我们的凭藉),在旧造中对旧人就要有摩西的律法要求(旧人才需要律法的要求,新人是基督活,不必要求,自然满足律法)。 这些仍凭自己活的加拉太弟兄姊妹,也在同一个原则下,对律法和各样的要求、对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祝福的约,觉得很实际,因为在自己里就有缺乏,有各样的问题,一直在这世代中,需要神连连地祝福,也需要神不断地解决他们一直会产生的问题,他们对遵行神的律法(神的话)、要求,也就觉得很实际。所以,我们要认识:人自己若能遵行神的话,能满足神话语中的要求,耶稣就不必道成肉身,更不必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成全这救恩了!加拉太这样的光景,否定了神的救法,践踏了十架的教恩,难怪保罗说,这是可咒诅的!十架的救恩就要结束我们这个“自己”,好让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活,耶稣的生就显明在我们的身上,这真是恩典的福音,我们不能把它变成靠守律法来成全。然而,基督不在我们里面活的原因,是因为不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生命。 “完全的人,神以完全待他”(诗十八25),要完全得著神,只有把自己完全献给神,让神完全得著我们,这样我们就得著神的自己成为我们的生命,就活出基督;十字架一直在我们身上要作脱去旧人、活出基督的工作。这样的光景与得著神的赐福是全然不同的。前者得著神的所是,里面就有了神的所是为生命,活出基督是生命自然的流露,让别人看见基督从他身上彰显;后者只经历神的作为,仍旧在自己里面,自己蒙祝福,在他身上别人看不见基督,只听见他为神的祝福作见证。加拉太一些弟兄姊妹从圣灵入门,接受了神的灵,灵活过来,恢复了与神交通的功用,郤仍旧是自己活,所以还靠肉身去成全(“己”的用力)(加三2)。 (四)生命的传递 “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就在你们身上显明”(林后四12),因著基督在我们里面活,不但叫我们活出基督,且能把基督的生命传递出去,叫对方也能得著基督,在他里面也成为生命;亦即里面得著神的所是,就能传递神的所是!这就是圣灵在对方里面作了见证,让对方在里面所看见基督的度量,就是我们所活出基督的身量。 以上四点就是十架奇妙的救恩。那些受搅扰的加拉太弟兄姊妹,因著自己的光(向著神的心愿),在神面前有问题(相信问题不在保罗,他必定把十架的救恩,对他们早先已经传得很清楚),圣灵无法在这些接受的人心中作见证,而对十架的救恩不认识,未能得著真实,里面无确据就会受人影响。故保罗再向他们重讲十字架的信息。总之,这十架的救恩,不光叫我们罪得赦免,旧人得解决,神更有个心愿,要从我们身上活出来,如此的光景就带我们进入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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