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体”神学的看法 问:帖前5:23说“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有的牧师同意人有灵、魂、体,有的牧师说,不能根据这段经节就说人有灵、魂、体。请问您的看法?谢谢,上帝赐福您。 答:关于人到底只有“灵”与“体”的说法,这在神学上称为“二元论”;认为有“灵”、“魂”和“体”的说法,称为“三元论”。这种争辩在于人可以分为“两个单元”,还是“三个单元”的问题。于是,有人又提出“一元论”,意思是认为不应以“单元”来讨论一个人,因为人是分不开的。如果要以“单元”来讨论,圣经就认为人只有一个“我”存在,那就是人的“灵”。至于人的“肉体”,那只不过是“我”接触物质界的媒介而已,它不是“我”。因为当一个人死了,他的肉体就化成尘土,不再有任何意义存在。将来基督徒复活之时,神会赐给人另一个荣耀的“身体”。圣经形容我们的身体只不过是“帐棚”,又形容我们复活后的“身体”为“天上的房屋”,而住在这帐棚里或天上房屋的却是我的“灵”。因为保罗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 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 5:1)。我们从来没有人称“帐棚”或“房屋”为“我”。至于“魂”,那还不是“我”,而是“我”的思想、感情、意志…等等个人资料的总称而已。当一个人出生,还是婴孩之时,他没有什么思想,也没有犯罪或任何个人意志的记录,所以他的魂是几乎没有作用的。但是,当一个人长大了,他的思想、感情、意志…等有了许多记录,这些记录就跟随着他的灵。就是到了身体复活之后,这些资料还是跟着他,于是他的灵与魂就结合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了。研究圣经的学者发现,“灵”(spirit)与“魂”(soul)这两个字在圣经中常常是互换的,有时用“灵”,有时用“魂”,都是用来指一个人的“我”,或“生命”,或“气息”;但是再经过仔细的分析之后,发现“灵”的用法多与神拉上关系;“魂”的用法多与世界拉上关系。这一点却是真的,但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分别,“灵”就被证实与“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论”也就被证实是不对的。最明显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说的“属血气的人”(of the soul)与“属灵人”(of the spirit)的分别了,经文说:“然而属血气的人(应该译作『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纔能看透。”笔者认为,“二元论”的学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这里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因此被视为指同一个单元吧? 问:吴先生曾说,在大水前,所有生物都是同样地吃素的。但为什么现在所出土的恐龙牙齿化石显示出,它们是吃肉?假如化石是大水之后,它的年代应当在一万年内(因没有受大水改变它的碳14次序)? 答:在此笔者要向各位读者作出道歉,因为这明显是我个人的误解。原因当初不明白创1:30“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这句话,以为圣经明说所有动物都是吃青草的。其实,圣经的意思是说,神赐人植物中“最好的果子”当作食物;即使是人犯了罪,要汗流满面,耕种土地才得糊口,神还赐人“次好的菜蔬”当作食物;但一般动物,神只将植物中“最低贱的青草”赐给它们当作食物。重点是在一般动物与人的比较,不在所有动物都是吃草的分别上。就如创世记1:29-30所说:“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这句话是将人与动物所吃的食物比较。神又对亚当说:“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纔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创3:17-18)这句话是以神虽然咒诅人,仍赐人菜蔬作食物为重点。但那时,人是不吃肉的,乃是等到洪水之后,神才对挪亚说:“凡活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创 9:3)这句话表明,人在洪水之后才吃肉,而不是所有动物都是这样。因为事实上,考古学证实老虎、狮子这一类野兽,从来未曾有过像牛羊可以吃草的牙齿,它们向来都是吃肉的。至于恐龙,也有吃食植物的恐龙,和吃食肉类的恐龙。它们的族类都在一次世界性大灾难中全部死亡。相信是与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地是空虚沌混,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句话所形容的“洪水灾难”有关。有科学家认为,所有恐龙全部灭亡,是与远古时代曾经有一颗彗星撞到美国南部的墨西哥湾有关。因为那颗彗星的撞击,引至海底的泥尘被扬起,形成一层厚厚的、整年之久未能散去的黑云,将阳光遮闭,造成所有植物死亡,同时也引至所有恐龙因没有食物而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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