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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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斯拉的智慧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拉七:10)

神拣选他的人,作他的事工。圣殿修成了,也奉献了。献祭的礼仪恢复了。但这些都是外面的东西。百姓必须有神的律法,明白并且遵行,才可以蒙神的赐福。为了这目的,神兴起了祭司以斯拉。以斯拉的父亲是被掳时的大祭司西莱雅(王下二五:18),生在巴比伦。可见神在最黑暗的日子,预备他的器皿。
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拉七:6,10)

犹太人非常尊重以斯拉,认为是他建立了犹太人的文化特色,若不是神先藉摩西传律法给以色列人,他可以有摩西的地位。波斯王亚达薛西,对以斯拉有同样的尊重,差他去耶路撒冷,并且赋予全权。以斯拉的手里,有"诸王之王"的诏书,似乎是签了字的空白支票,可以任意填写数额。其中包括:

财物的支配:交给他王和大臣奉献的金银,他自己和巴比伦的犹太人所奉献的财物,当然可以带去;如有需要,并且授权他可以支取王府库的钱财为经费。(拉七:14-20)无限的供应:王降旨给河西的各库官,不得拒绝以斯拉的任何需求,无限的供应物资,而且要尽快办理。简单说,要把以斯拉的吩咐,当作神的吩咐遵行。(拉七:21-23)

人事的决定:他可以随意任用宗教和行政人员,而且对于在神殿服事的人,有权给予免税优待。(拉七:24,25)

法律的执行:他可以解释律法,并且有司法权,可以判决违法的人刑罚,甚至执行死刑。(拉七:26)如果说,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败坏,以斯拉有这样广泛的权力,甚么能保守他免于败坏?亚达薛西王只有半句话:"总要遵著你们神的旨意"(拉七:18),要作在神旨意中。

以斯拉不仅是一个懂得律法字句的人,不是能说不能行的人。他在教训别人以先,他自己已经遵行;他不是考究了律法就满足了,他还要自己遵行,才教导别人遵行。

神的仆人应该把神的话存在心里,"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五:16),才是忠心可信托的人,不至羞辱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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