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路得笺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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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仍然同住 到了一个新国家,全然陌生的环境,异邦的文化,适应自然很不容易。在这个陌生的故乡,婆婆的家产早已经没有了,如今归来是贫无立锥。婆婆拿俄米年纪大了,不能出外工作;在这样的情形下,作媳妇的,自然得担起养活她的担子。多么不容易,没有脱卸重担的希望! 信仰是一回事,在每天的实在生活表现出信仰,是另一回事。路得面对生活的需要,要求婆婆让她去田间,拾取人收割庄稼遗落的大麦穗。这是公开表示他们的生活困难,需要拾取别人所弃的。照以色列律法规定:"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一九:9,10 二三:22 申二四:19)这实在不是容易的事。路得的品格表现出来;她不是因为财富而跟随拿俄米,也不会因贫穷而变节。(得二:2) 她去到田间,"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得二:3)。属主的人,在生活里没有偶然的事。看来似是恰巧,实在有主的安排。恰巧也不是人的准备,有所为而去。 波阿斯从村镇上回来,看到拾穗的路得,问起监管收割的工头,知道是同拿俄米来的摩押女子,决定善待她: 路得的生活,已经成了街巷的美谈,不必自己宣传,有口皆碑,见证她的信仰,说明她是诚实信靠神的人。波阿斯不仅作为一个贫穷的寄居者恩待她,而且接纳她当作是同一信仰的亲人,不再是外人;对她的照顾,胜于工作的使女。 "路得仍与婆婆同住"(得二:23),散播信仰的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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