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笺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15. 如何得洁净

人是甚么竟算为洁净呢?(伯一五:14)

以利法观察约伯不接受他们的理论,不肯承认自己有罪,断定他的问题,是自以为有智慧,是他陷在罪中的原因,正像亚当一样。

他说:自命"智慧人",用虚空的知识说话,要受灾祸的报应,正如炎热的东风,使他的肚腹枯渴乾燥。亚当为了遮掩罪,说诡诈的话;那么,约伯所说的话,正是他的罪证。骄傲自是的态度,常是异端特有的记号:以自己与神相同,以为只有他自己对,如同智慧的化身,以为他是最早就有的,"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以前,我已生出"(箴八:22,25)。其实,以利法的态度,何尝不是这样(伯一五:1-10)?

以利法进一步指出,人自以为义,但在圣洁的神面前,实在是污秽不堪;因为神的标准,与人绝不相同。

不必谁告诉他,人总会有罪咎的感觉,都会自己悔恨,深愿能撕毁昨天,像撕毁日历一样。如果问任何人,他们都愿意能得机会,让生命重新活过。
人是甚么,竟算为洁□呢?

妇人所生的是甚么,竟算为义呢?(伯一五:14)可是罪人不肯悔改,必然受神的刑罚(伯一五:25-30)。他更特地指出:"原来不敬虔之辈,必无生育;受贿赂之人的帐棚,必被火烧。"(伯一五:34)如果听来跟约伯的境遇相似,该不是偶然。这种对人的尖刻,还算是朋友的忠言,仇敌又该能怎样?他的话虽然有其道理,但自己不能免于同样错误,也无助于解决约伯的问题。

对于人类来说,在神面前算为洁□,得算为义,是一个古老的问题。所有的宗教,都有其洁□的观念,洁□的礼仪,以为作了某些事,就可以除罪,而得神的喜悦。原因是人都知道神是可畏的。但是努力的结果,仍然是没有称义的确知,也就没有平安可言。基督教不是自救的宗教,不是靠自己努力,讨神的喜悦;而是信靠耶稣基督,他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赎,使凡信他的,"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这是好消息。这是恩惠的福音。

在基督里的人,不仅是没有显然罪行的好人,而是在神的面前,可以不算为有罪,是何等的有福!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