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书信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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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受苦心志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彼前四:1)

有谁不愿享美福?又有谁愿受苦?但我们常忽略一件事,就是福与苦不但是相对的,也是有关连的:要长享将来永远的福,现在必须受苦。

我们都知道蜜蜂和蝴蝶的故事。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蜜蜂殷勤受苦作工,忙碌著采集花粉,收存在蜂房里;蝴蝶却逍遥度假,天天参加舞会,在花丛翩翩起舞,享受大好时光,还嘲笑蜜蜂是自寻烦恼的傻瓜,活该受苦。秋去冬来,花和叶都凋落了,蝴蝶瑟缩在秃树的枯枝上;蜜蜂却在温暖安全的巢里,安居享受甜蜜。先前受苦的,现在收成劳苦的果实。

要得永生福乐的人,必须要有受苦的心志。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四:1,2)

心中想望将来的福乐是好,但必须要能遵从神的旨意。因此主耶稣说过"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属肉体的人,当然不能遵行神的旨意,因为自然人是给肉体管辖的,他内心的倾向,是顺从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彼前二:11)。人要遵行神的旨意,肉体的私欲像埃及的法老王一样,就否决他,不让他去。因此,必须经过一番争战,才可以得自由事奉神。

得胜这争战,必须以受苦的心志"作为兵器”。兵器的功能是杀伤敌人;但这兵器不同,是杀伤自己--不过,不是伤残自己的身体,而是肉体的私欲,得胜它,制服它,使身体能为灵所支配,遵行神的旨意。先靠主受苦,才可为主受苦。

其实,连爱这么一个美好的字,也是要受苦的。要"彼此相爱"(彼前四:8),所说的不是情感,是训练,是纪律。

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三次恳切向父神祷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46) 这样,主在肉身受了苦,为世人在十架上成就了救恩,让神的旨意成全。我们当效法主,靠圣灵治死肉体,行十字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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